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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王制作宗旨三[注]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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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王、帝、皇,皆由時局而定。秦、漢以前只能爲伯,唐、宋以前只能爲王,元、明中外通,乃開帝局,數百年後,乃能爲皇。使孔子爲政當時,不過爲桓、文 注 。又因有王、帝、皇之别局,故以言立教;使只伯局,則躬行其事,而不著經。不能立功,乃以言傳。

因有四等之異局,故立言以俟後,託之古之皇、帝、王。非俟後不立言,非有等差不託皇、帝、王,不著六經,但《春秋》一經已足。每經一時局,數千百年乃一變。六合一統,六藝之事備矣。

僅王、伯,中國古人能之者多,必合全球,方見廣大,真爲生民未有。孟子盛推孔子,終無實迹,故子貢以爲不見美、富。由今日下推數十萬年,方見孔量;就中國王、伯以推孔子,不過 注 及肩,窺見室 注 家之好。

《春秋》爲基礎,故五州未通 注 以前,可見者皆有,及君子所不及者,人之所不見,即海外人所不覩之明。以前不見美、富,如益梓夫子廟碑,不足以知孔子;由地球開,隨隱見微顯。生居今日,學人之幸也。

六經俟後數千年,世局一變而一經用,舊有三萬年之説。六合内外,血氣尊親,今日雖不能見全量,所謂日 注 。

素王,又當讀爲「素皇」,伊尹告湯以素皇九主之説,即《商頌》之「方命厥后,奄有九有」,以王法皇,九主即九洛。

受命制作,以爲萬世法,生民以來,一人而已。六經盡美盡善,孔子以後,無須再改。

匹夫爲百世師,天命木鐸,惟孔子一人,乃言改作。近七十子,遠之孟、荀,亦不敢以此自號於衆,何論餘子!

參用四代,以成一家之言。非孔子自述微言,後人幾不得其蹤跡,與指刺時事、忿争囂辯者不同。

素王兼用四代,以成一統,如與顔子論時、輅、冕、韶。

制即《王制》、《周禮》,非尋常文質過不及之殊。

《論語》文、質即今中、西,即《詩》之《魯》、《商》二頌,《樂記》之《齊》、《商》二歌。

改制爲聖人微言,自明心迹,非教人學步。 後儒以己律聖,己所不能,以爲聖人必有敢爲。

譯改之制,全在六經。 空言立説,非干預時政。

雅言即繙譯,繙譯即改制。 「述而不作」,掩其創作之意,故以「述」自居。「繙」如西人以拉丁文譯古書。

繙經自託,好古敏求,聞見擇善。

周無公田,《詩》有公田,即素王新制。于三代取善而從。 公田中國實未曾行。海外大同,學貧富黨,其歸究爲公田。非數十百年後,地球中亦不能行。

浮海、居夷,指今時局而言;從周、從先進,即今中西,非謂姬周。以新周爲大統皇,周公即皇之伯。

《論語》行、志,行爲王、伯小統,志爲皇、帝大統。

《詩》爲志爲思,即今泰西思想家之説。 王、伯不重思,將來大統亦不重思,但求力行。

餼羊、親迎、諒闇 注 、短喪,即弟子商定改制之事。

《孟子》「諸侯去籍」,所聞即孔子之制。

《孟子》見禮聞樂,即孔子之制。

《春秋》譏不親迎,譏滅國,託始以爲作俑,所以貫通各經始《春秋》。

古之三代,後之秦始、漢高,著之律令,行之當時,乃真爲作者。因時立制爲史,與垂法百世之經不同。

賈《治安策》,董《天人策》,良法美政,獻之時君。孔子則爲後世立法,非爲一時一代立言。

黄《待訪録》,顧《日知録》,指陳以備採擇。孔子託之帝王,以爲古人陳迹,但爲好古敏求,並不顯言改作。

後世開國元勳、中興名佐,垂爲典章,行之當世,與孔子以庶人繙經立教,情事迥殊。

開創帝王,因時立法,後來修改,多失本意。故堯舜禹湯其初立之制,皆爲後人所亂。使孔子生於當時 注 ,必不能流傳百代。

後世私家論述,一知半解,多爲後王所採用,無位無德,與孔子契於堯舜、道貫百王、師表中外,其相去不可以道里計。

注  三:原作「四」,據正文及《凡例》改。

注  桓、文:「文」字原脱,據文意擬補。

注  不過:此二字原無,據文意擬補。

注  室:原作「世」,據《論語·子張》改。

注  通:原作「道」,據文意擬改。

注  「日」以下原文缺。

注  諒闇:原誤作「陰闇」。

注  生於當時:「生」原作「王」,似誤,因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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