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明陶安 (1315—1371)撰。陶安,字主散,安徽当涂人。元至正四年 (1344)举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朱元璋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并亲制门帖 “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赐之。洪武元年 (1368)命为知制诰,兼修国史,官至江西行省参知政事。著有《辞达集》、《知新近稿》、《黄岗寓稿》、《鹤沙小记》、《江行杂咏》等。后合为《陶学士集》二十卷。此书分体编次,收所作词、赋共为十卷;其文亦为十卷,而送人之序引居其半。人人以得其赠言为荣,故求之者多,可见其文名之盛;同时安还以儒臣司著作,于郊社、宋朝典礼,皆有奏议。如明初分祭南北郊,及四代各一庙之制,皆定于安,刑律亦安所裁定。然集中均不载此类之文,殆以朝廷公牍,同署者并非一人,故不复列入私集。世人言祝寿之序,自归有光始入集。考此集已有二篇,则此种作法非自归有光始也。陶安声价亚于宋濂,然学术深醇,其词皆平正典实,有先正遗风。一代开国之初,应运而生者,其气象固终不侔。是集收入 《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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