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曾一再说明,虽然消费的约束性规范大部分是出于明显浪费的要求,但决不可认为消费行为所依据的动机,在任何情况下必然是毫无掩饰的单纯形态下的这一原则。在通常情况下,消费者的动机不外是一种愿望,他所希望的是与已有的习俗相一致,避免受人白眼或引起指摘,在所消费的物品的品种、数量与等级方面,在时间与精力的使用方面,要能与公认的礼仪准则相适应。在一般情况下,在消费者的动机中,这种力求符合习尚的观念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众目昭彰之下进行消费时,这种观念简直是具有直接拘束力的。有些消费事物是不大会被外人注意到的,如内衣、零件、某些食品、厨房用具以及别的一些供实用而不是作陈设之用的家具等等,但即使在这类消费中,也往往可以看到相当显著的从俗性的浪费因素。我们如果仔细考察这类物品,就可以看出,其中足以增加其成本从而提高其商业价值的某些特征,并没有相应地提高其适用性,而原来在表面上的目的是专门供实用的。
在明显浪费定律的淘汰性监视之下,产生了一种公认的消费准则,它的作用是使消费者在对物品的消费上,在时间与精力的使用上,能够保持高价与浪费的一定标准。这种传统习俗的发展对经济生活有直接影响,对于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有间接的、远一层的影响。有关生活表现的任何一个方面的思想习惯,是必然要影响到生活的其他方面的是非和善恶的习惯看法的。在构成个人意识生活内容的那个思想习惯的有机复合体内,经济利益并不是孤立的,并不是与其他利益分得清清楚楚的,比如它与荣誉准则的关系,上面已经提到了一些。
在生活中,在对物品的消费行为中,哪些是正派的,光荣的,指导这方面思想习惯的形成的是明显浪费原则。在这样的指导过程中,这一原则势必侵犯到别的一些行为的规范,而这类规范与金钱荣誉准则却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只是直接地或附带地具有某些经济意义。因此,荣誉浪费的准则对责任观念、审美观念、效用观念、宗教或教仪配合方面的观念以及科学真理观念,都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荣誉消费准则与道德行为准则往往是互不相容的,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特点或特殊情况,这里实在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必要。那些以维风励俗为己任,看到了任何离经叛道的情况就要从旁劝告、指责的人,对这方面的问题早已给予充分注意,并作了充分阐述。在现代社会,如果其社会生活的主要的经济与法律上的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则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就成为道德规范的显著特征之一。这个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习惯,实际上已经受到了另一习惯——即为了以明显消费博取荣誉而追求财富的习惯——的蹂躏,要获得人们对这一论点的认可,是无须反复申论或仔细解释的。多数对财产的侵犯,特别是那些大规模的侵犯,就属于这一类。由于侵犯的结果,侵犯者获得了大宗财产,如果单以纯道德规范为依据,他的这种侵犯行为是应当受到严厉惩罚或谴责的,但通常情况却并不是这样,这也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犯了这样的罪行,获得了大宗财富的这个窃贼或骗子手,他的运气比那些小偷好,一般都可以幸逃法网,而且通过增加的财富,通过他对这项财富的大大方方的花费,还可以博得好名声。当他消费他的不义之财时,态度上的雍容大雅是极其容易博得在礼仪上修养有素的人们的同情和钦佩的,这就大大减轻了出自道德观点的对他的鄙视感。值得注意的另外一点——同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有更直接的关系的一点是,如果一个人对财产的侵犯行为,其动机是为了要使他的妻子和儿女能够过“礼仪上过得去的”生活,是为了要供应在这方面所需的手段,那就很容易获得我们大家的谅解,如果再加上作妻子的是“从小就习于奢华生活的”,其罪行就更容易掩饰过去。这就是说,如果侵犯行为的目的是在于,使他的妻子得以代其执行金钱礼仪标准所要求的、那一定量的时间上与物质上的代理消费,我们就会很容易宽恕这种侵犯行为。就这一情况来说,对于在惯常程度上的明显浪费这一习惯的认可,是冲淡了反对侵犯所有权的习惯的,这一点有时候甚至会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对某一侵犯财产的行为究竟为功为罪,竟难以肯定。当侵犯行为含有很显著的掠夺或盗窃成分时,情况尤其是这样。
关于这一论题,这里无须再深究下去,但不妨再说明一点,所有环绕着所有权不可侵犯这一概念的一大堆道德观念,其本身就是传统地歌颂财富这一现象的心理上的沉淀物。还应当认清,这种被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财富之所以获得重视,根本就是由于要通过对它的明显消费来博取荣誉。
关于金钱的礼俗与科学精神或学术研究方面的关系,将在另一章作比较详细的探讨。至于关系到金钱礼俗的宗教或正确教会仪式这些方面的观念,也将在另一章里附带论及,这里也无须深究。然而这种荣誉性消费的习惯,对于宗教事物怎样才算正确、才算有价值这些方面的一般爱好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明显浪费原则对一般宗教信仰的某些方面的作用,这里仍然值得一提。
显然,有很大一个部分所谓宗教信仰上的消费,例如宗教建筑物、教士法衣以及属于这一类的其他事物的消费,是可以用明显浪费这个准则来说明的。即使在近代,对于神的崇奉,已经比较不重形式而偏重精神上的虔诚,但是在这方面的建筑物以及其他应用道具,也大都刻意修饰,力求精美,其间含有很大的浪费支出成分。庄严华丽的教堂,会引起一个信徒怎样的陶醉心情和出世之感,这一点是稍作外表观察和内心反省——两者都可以适用——就可以体会得到的。反过来说,如果在神圣的所在看到了任何贫寒、简陋或龌龊的迹象,则身临其境者将感到怎样难堪,也就不雅想像。任何宗教信仰上的用品,在金钱代价上应当无所吝惜,在这一点上应当使人无可指摘,这类用品在美感或适用性方面尽可以容许有所出入,而上述要求是不能违背的。
值得注意的另外一点是,在任何社会,特别是在住宅方面的金钱礼仪标准还不很高的地区,当地教堂比一般信徒所住的屋子,在华丽程度上,在建筑和装饰的明显浪费程度上,总要高出一筹。一切教派,不论是基督教或非基督教,情况几乎都是这样,尤其是那些历史比较悠久的、比较成熟的教派,这方面的情况更加突出。可是教堂方面对于信徒们的个人享受,一般简直是不加考虑的。的确,以教堂的富丽与一般信徒住宅的简陋对照起来看,不但前者对后者的物质福利极少贡献,而且大家都有这样一种看法——按照真美善的正确而开明的观念,教堂的一切支出,凡是可能有助于信徒们的享受的,都应当明确避免。在教堂的布置或陈设中,如果含有任何供世人享受的成分,也至少应当在庄严的外貌下,小心翼翼地加以掩蔽或伪装。近代的一些最负盛名的教堂建筑,总是力求壮观,费用多少在所不计,然而对外表庄严这一原则竟贯彻到这样的程度,简直使那里的一些设备成了抑制肉欲的工具,特别在外表上看来是这样。那些对宗教上的消费抱有高超见解的人,看到这种由庄严性的浪费所造成的苦恼,很少不加以衷心赞许,很少不认为这才是真正尽善尽美的。宗教信仰上的消费本质上是一种代理性消费。宗教上的消费以庄严为前提这一准则所依据的是,由明显浪费而来的金钱的荣誉,作为这一准则的后援的是,代理消费不应当显然有助于代理消费者的享受这一原则。
一切圣所——教堂、庙宇等等——都是为神而设的。但是有些教派设置圣所时,并不以为神是实际在场亲自享用那些为他而设的奢华设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类圣所及其附属物就不免要在奢华的气氛中含有若干重庄严而不重物质享受的成分。有些教派,对圣所设备的性质在这一点上的看法略有不同,在它们的想像中,神的生活习惯比较进一步地近似于尘世中族长制下的统治者的生活习惯,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们认为神是要亲自享用为他而设的消费品的,因此这些圣所及其附属物的部署,在式样上就比较地近似于供尘世中的主子或物主在明显消费方面使用的事物。否则,如果把宗教上的设备看作只是在敬神的仪式上使用的,就是说,是由神的仆人代他执行消费的,那末这类设备就具有了专供代理消费使用的一类事物的性质。
在上述后一情况下,圣所及其附属物的设置,其意并不是在于增进代理消费者的享受或生活上的丰富多彩,或者至少不应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以为就这类设备而言,消费的目的是在于消费者的享受。因为代理消费的目的并不是在于提高消费者本人的生活的丰富程度,而是在于提高为之执行消费的那位主人的金钱荣誉。因此,大家晓得,教士们的法衣总是代价很高、非常华丽的,而穿着却并不舒服。有些教派并不认为为神服役的那类人是以神的伙伴的资格来服役的,这些人的服装总是但求庄严而不顾到舒适与便利,而一般都觉得是应当这样的。
在宗教上的礼仪消费标准的建立过程中,浪费原则所侵入的,还不只是有关教会仪式上的适用性这类准则的领域,它还影响到了手段和方法,它牵涉到了代理消费,也牵涉到了代理有闲。作为一个教士的最高风度是有闲,超然物外,一切都看得很淡,对于尘世欢乐应当是一无沾染、六根清净的。当然,随着教派的不同,这些要求的宽严也不同,但是在信仰神人同形同性说的一切教派的教士或僧侣的生活中,时间上的代理消费这一特征,总是显而易见的。
在宗教崇奉的外表细节上,也处处可以看到代理有闲这一准则的存在,对一切旁观者来说,这一点是一经指出即可了然的。一切教会仪式都具有逐渐成为一种定型演习的显著倾向。这种定型化的演进,在比较成熟的教派中最为显著,其教士在生活和服装上的表现也比较庄严、华贵和严肃,那些比较后起的教派在教士生活、教士服装和教堂这些方面的好尚还不十分严格,但是从它们举行礼拜的方式方法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定型化趋向。教派成立的年代越久,越巩固,在其仪式的奉行中那种照例行事的机械成分也越大,而这种刻板的表演却是极其适合正派信徒们的口味的。仪式的举行既然会演变成为例行故事,这就清楚地说明,为之举行仪式的那位主子,对于他的仆人们的实际服役并没有需要,他所需要的是高出于这种世俗需要之上的。他们都是无用的仆人(unprofitable servants),正是由于仆人的不发生作用,在主子方面才有了光荣的含义。这里已经可以不言而喻,就这一点来说,一个教士的职务同一个跟班的职务是极其相像的。从教士和跟班那里看到的都只是机械地执行职务,显然的呆板作风,而这一点同事态也正相配合,是足以使我们感到愉快的。教士执行他的职务时,不应当使人看上去好像他是善于完成这件工作的,因此不应当有轻快的作风或敏捷的操作。
信徒们是生活在金钱荣誉准则的传统之下的,因此人们认为神所具有的那种性格倾向、好尚和生活习惯,必然与信徒们的这种传统有明显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渗透在人们的思想习惯中,于是信徒们对神的观念以及人种关系的想法,就染上了明显浪费原则的色彩。当然,这种金钱美感的洋溢在比较幼稚的教派中最为显著,但这一现象在一切教派中也是到处可见的。一切民族,不论处于哪一文化阶段或哪一文化程度,对于他们所崇奉的神的个性和习惯环境都感到缺乏可靠情报,都不得不设法在这方面有所弥补。当他们乞助于想像,以丰富并充实他们对神的仪表和生活作风的写照时,他们就不期然而然地把他们理想中的高尚、伟大人物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归之于神。人们在祈求与神相交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尽可能同化于当时人们心目中对神的理想的。一般认为,按照某种公认的方式,并且在一般人所理解的同神的性格格外相投的物质环境之下,向神通诚,是最能邀荣取宠、从而获得最好效果的。当然,逢到与神交通的场合,在仪态方面和设备方面的这种一般公认的理想标准,大部分是由,在一切隆重的社交中,人类的动作和环境怎样才算是真正尽善尽美这个方面的一般理解所构成。但是,分析礼神的动作和态度时如果认为金钱荣誉准则下存在的一切迹象都直接地、单纯地起因于金钱竞赛的基本规范,那是一种误解。还有一层,如果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认为神是非常密切地注意到他的金钱地位的,认为他所以要避开并疾视一切肮脏的环境,只是由于这些环境不符合金钱标准,那也是一种误解。
然而,尽管从各方面作了考虑,看来还是难以否认,我们对于神的属性的见解,以及我们对于向神通诚的方式和环境怎样才算恰当这些方面的见解,的确是直接或间接受到金钱荣誉这一准则的实际影响的。我们觉得凡是属于神性的,必然是一种格外宁静的、有闲的生活习惯。一个虔诚的说教者,不论什么时候,为了宣传教义或唤起信教热忱,在他的屋子里挂起诗意的图像时,在观众心头浮起的,必然是笼罩在非常强烈的财力与权力气氛之中的一位主人,四周围绕着许多随从。在神像的这类通常写照中,这一群侍从的任务是执行代理有闲,把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大部分花费在非生产性的对神的德性与功绩的颂扬上,充满于整个写照的是绚烂夺目、十分珍贵的一些金银财宝。不过,金钱准则的侵入,只有在宗教上的想像比较粗鲁的表现中,才会达到这样极端的程度。从南方黑人的宗教图像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极端例子。南方黑人认为,只有黄金才堪作为他们的宗教画家的背景,不能再降格以求,由于他们深信金色的璀璨可爱,这种色彩竞充满整个画幅,使人看了眼花缭乱,使比较爱好朴素的人简直难以忍受。这固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情况,然而金钱可贵这一观念之深入人心,它之支配人们关于宗教上的设备怎样才算恰当的看法,人们谈到教仪恰当性的标准时总不免以金钱可贵这一标准作补充,这大概是任何教派所不能免的。
与此类似,一般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同情的感觉:作为神的仆人,不应当从事任何生产工作,任何对人类有实用的工作,都不应当在神灵之前或圣所的境域以内进行,晋谒、朝拜的时候,应当把那种亵渎神圣的产业气味从身体上或衣服上清除掉,穿上考究一些的、平时不轻用的盛服,休假日是专门供颂扬圣德或与神灵交通用的,人人在这个日子应当撇开对人类有用的一切俗务。即使是关系比较疏远的一般信徒,也应当每隔七天抽出一天来执行代理有闲。
在人们关于宗教仪节以及对神的关系究竟怎样才算是恰如其分这类自发观念的表现中,金钱荣誉准则的有效存在是再明显也没有的——不论这类准则对宗教见解的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隔一层的。
金钱荣誉准则对消费品的美感与适用性方面的一般观念也有类似影响,而且影响更加深远,更有决定性作用。人们对实用品或美术品的审美观念和实用观念,大部是受金钱礼仪的要求的影响的。有些物品之所以很受欢迎,使人乐于使用,是由于它们具有明显浪费性,这类物品是浪费的,就其表面的用途说来实在是不适用的,然而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使人感到它们具有大致与这种不适用成比例的适用性。
有美术价值的物品,其效用同它的代价的高低有密切关系。举一个平凡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种关系。一只手工制的银汤匙的商业价值大约是十元到二十元,它的适用性——按照这个字眼的原意——通常并不大于一只同样质料的机制汤匙,甚至也不大于以某种“贱”金属如铝为原料的机制汤匙,而后者的价格则大约不过一角到二角。手工制银匙,就其表面用途来说,还往往不及机制铝匙的切于实用。当然,这里的反驳意见是极现成的:这样来看问题,即使没有忽视前者的主要用途,也至少忽视了它的主要用途之一——手艺品能迎合我们的爱好,满足我们的美感,而以贱金属为材料的机制品,则除了毫无情趣地供实用以外是别无可取的。这些当然都是事实,但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这种反驳意见与其说是确凿无疑,不如说是似是而非的。情形看来是这样的:(1)尽管制成两种汤匙的两种不同材料,在其使用目的上各有其美感与适用性,而手艺品所用的材料,价值高于贱金属约百倍以上,但以实质与色彩的真正美感而言,前者并不见得大大地超过后者,以机械的适用性而言,前者更没有显著地优于后者,(2)假定某种被认为手工制品的汤匙,实际上是出于仿造,不过仿造得非常精巧,在外貌上同真的手艺品一模一样,只有经精于此道者细察才能识破,假使这一作伪情况一旦发觉,则这件物品的效用,包括使用者把它当作一件美术品时所感到的满足,将立即下降大概80—90%,或者还不止;(3)假使这两种汤匙,即使对于一个相当细心的观察者来说,在外表上彼此也显得非常相类,除了分量轻重显然不同外简直没有什么别的破绽,而只要机制的那个汤匙本身不是件新奇物品,只要它可以用极低的代价购得,它就不能由于形式上、色泽上相同这一点而抬高价值,也不能由此显著提高使用者的“美感”的满足程度。
上述关于汤匙的情况是一个典型例子。我们从使用和欣赏一件高价的而且认为是优美的产品中得来的高度满足,在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是出于美感名义的假托之下的那种高价感的满足;我们对于优美的物品比较重视,但所重视的往往是它所具有的较大荣誉性,而不是它所具有的美感。在我们的爱好准则中,明显浪费要求一般并不是有意识地存在的。虽然是这样,它仍然作为一个有拘束力的规范存在着,它有选择地形成我们的审美观念,告诉我们怎样才算是美的;它支配着我们的辨别力,告诉我们,哪些才可以正正当当地承认它们是美的,哪些是不可以的。
就在这一点上,美感和荣誉感两者相交,混而为一,因此就某一个具体例子来说,要区别适用和浪费两个因素是极其困难的。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某一件物品,原来是用来适应明显浪费的荣誉性目的的,但同时又是件美术品,施工的目的原来是在于前者,前者的效用也是由此而来的,结果却在物品的形式和色彩方面赋予了美感,这是常有的事。使问题更加复杂的是,有许多物品,例如供装饰用的宝石、金属以及某些别的材料,它们之所以能成为明显浪费品,所以能具有这样的效用,是由于它们原来是美术品,原来具有美术品的效用。例如黄金,原来是具有高度美感的。有许多——即使不是大多数——非常宝贵的艺术品,虽然往往不能十全十美,但在美术上是有真正价值的。某些衣饰用的材料,某些风景画,以及许多别的事物,情形也是这样,不过在显著程度上差些。这类物品之所以可贵,在于它们具有美术上的真正价值,否则人们就不会这样重视,求之不得的人就不会这样其欲逐逐,已经据为己有的人就不会这样洋洋得意,夸为独得之秘。然而这类事物对占有者的效用,一般主要还不是在于它们所具有的真正美感,而是在于占有或消费这类事物可以增加荣誉,可以祛除寒酸、鄙陋的污名。
这类物品除了别的方面的适用性之外,其本身是美的,是具有在这一点上的效用的,由于这个原因,如果能够把它们据为私有或由一己独占,对占有者说来是有价值的,因此它们就成为珍贵的所有物而受到重视,它们还可以在占有者独有的享受中满足其金钱上的优越感,在他们欣赏时满足其美感。但是这些物品之所以能引起独占欲望,或者是所以能获得其商业价值,其所具有的“美感”一就这个字眼的本意而言——与其说是基本动机,不如说是一个诱发动机。“一切珠玉宝石在官能上的美感是大的,这些物品既稀罕,又值价,因而显得更加名贵,假使价格低贱的话,是决不会这样的。”的确,这类美丽的物品,除了作为明显浪费的对象具有其荣誉性之外,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大会引起占有欲并加以使用的。大多数这类物品——其中有一部分个人装饰用品不在此例——除可用以增加荣誉外,也可以适应其他用途,不管占有者的想法是不是这;而且,即使就个人装饰品来说,其主要用途固然是在于使佩带者或占有者与无法获得这类装饰品的人们比较时可以增加光彩,上述的一点也仍然是有效的。一种美术品在艺术上的适用性,是不会由于“占有”这个事实而大大提高或普遍提高的。到目前止,由我们的讨论得出的一个通则是,任何贵重品,要引起我们的美感,就必须能同时适应美感和高价两种要求。但情形还不止是这样。除此以外,高价这一准则还这样地影响着我们的爱好,使我们在对美术品的欣赏中把高价和美感这两个特征完全融合为一,然后把由此形成的效果,包摄在单纯欣赏美术这个名义之下。于是高价特征逐渐被认为是高价品的美感特征。某一物品既然具有光荣的高价特征,就令人觉得可爱,而由此而来的快感,却同它在形式和色彩方面的美丽所提供的快感合而为一,不再能加以区别,因此,当我们说某一物品——例如一种服装上的饰品——“十分可爱”时,如果把这一物品的美术价值分析到最后,就会发觉,我们的意思是说,这件物品是有金钱上的荣誉性的。
这种高价因素与美术因素的互相混合,大概在衣着与家具这类物品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谈到服装,在式样、颜色、材料以及一般效果方面,怎样才算是合于时尚,决定这一点的是荣誉准则,违反了这个准则就触犯了我们的爱好,并与审美的真理相背离。我们对于时新装束的赞美,决不能看作是纯粹出于虚伪。对于正在风行的那些事物,我们总是一见就觉得合意,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这种态度是完全真诚的。试以衣料为例,如果时尚的是细致光洁而颜色素静的料子。那么那种粗綫条的、色泽浓艳的料子,这时就不会合我们的口胃。同样漂亮的一顶女帽,属于本年型的,对于我们感性的投合力量,毫无疑问,比属于去年型的要大得多,如果经过了二三十年,再回过头来评一评这两种女帽所具有的真正美感究竟孰高孰下,我敢说是非常困难的。还有,绅士们的大礼帽和漆皮靴都是精光烁亮的,而磨旧了的袖子,我们可以说也同样有一种光泽,单就其与人体外形的配合来说,前者未必比后者具有更高的真正美感,然而无可怀疑,一切西方文明社会里有教养的人,都会本能地、绝无虚饰地断然认为前者是美的现象,后者则是不堪入目、大煞风景的,避之惟恐不及。如果在审美观念以外别无其他迫切理由,则是否有人会愿意戴上像文明社会中的高礼帽那种东西,实在是一个极端可疑的问题。
由于重视物品的高价特征这一习惯有了进一步的巩固,由于人们已经惯于把美感与荣誉两者视同一体,大家逐渐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凡是代价不高的美术品,不能算作美的。这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例如,有些美丽的花卉,习惯地被看成是惹厌的莠草,有些栽培起来比较容易的花卉,由买不起花卉中的珍品的下层中产阶级把玩、欣赏;有些人则认为这类品种俗不可耐、不层一顾,这些人境况比较好,买得起珍贵的品种,他们对于花匠手里的产品的金钱上的美感是有高度训练的;此外还有一些花草,以真正的美感来说并不见得高于上述各种,但培植的时候花的代价很大,这就获得了某些爱花成癖的人的激赏,这些人的爱好是在高雅环境的严格指导下成熟起来的。
社会阶级不同,爱好也不同,这种情况,在许多别的事物——如家具、住宅、公园、私人花园——的消费中,也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对于哪一类物品算是美的见解的分歧,并不是由于单纯的美感所据以形成的规范有所不同。这并不是因为审美方面的禀赋彼此有什么生来的差别,而实在是因为在荣誉准则上存在着差别,这个准则指定,哪些事物确实属于某一消费者所属的那个阶级的荣誉消费的范围。这是礼仪传统上的差别,这类传统告诉我们,哪些嗜好品和美术品是可以消费而不致损及消费者的身份的。除了由于别的方面的原因而略有变通以外,这类传统是相当严格地由阶级的经济生活水准决定的。
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奇妙的例子足以说明,在一些日常用品方面,金钱荣誉准则在各阶级之间是怎样地不同,习惯的审美观念,在表现上跟没有受过金钱荣誉准则熏陶的那种观念是怎样地不同。例如,西方各民族对于浅草平铺的庭院或有这类设备的公园是衷心爱好的。有些社会内的组成分子以长颅金发型种族占显著优势,上述一类庭院或公园就格外投合这些社会里的富有阶级的口味。单就其作为一个统党的对象来说,草地当然具有美感因素,因此无可置疑,它对一切民族,一切阶级,几乎都具有直接吸动人的力量;但在长颅金发型的人们的眼中,与多数别种的人不同,它似乎显得格外悦目。这一种型的人,对于青青照眼的一片平芜,比其他种型的人有进一步深切的爱好,这一点跟这一种型在气质上的其他特征是分不开的,这些特征说明,他们在过去一个长时期中曾经是一个畜牧民族,居留在卑湿地带。如果一种民族的遗传性格是看到一处保护得很好的草原或牧场就会眉飞色舞,那么它感到修剪得平平整整的一片草地格外动人,这正是意中之事。
由此可见,从审美的目的说来,草地应当是一个牧牛场。在今天的某些情况下,尽管要求在环境的安排上不惜费用,不容搀入任何寒酸气,但在草地上或私人场地上看到一头牛,还是长颅金发种人所憧憬的田野风光。结果是,在这样的场合以牛作为点缀品时,所用的牛一般总是属于高贵品种。不过以牛作为景色中的点缀,总不能死于伧俗和小家子气,这是这一生物在装饰用途上始终存在的缺陷。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经四周富丽环境的衬托足以抵消这种俗陋气氛,否则以牛作为一个宠物,是必须避免的。有时候人们感到为了充实牧场的布置,必须有一些吃草的动物,假使这个想法过于强烈、难以抑制,他们就往往用一些不十分适当的别的生物如鹿、羚羊或其他同样格格不入的兽类来代替牛的位置。这类代用品,虽然在西方人士的畜牧眼光中没有牛那样动人,但在这样的场合还是差强人意的,因为它们的代价既高,本身又一无所用,从而具有荣誉性。不论从事实或理论上来说,它们都不能做粗笨生活,都是不能生利的。
公园当然与草地属于同一范畴,同草地一样,它们充其量不过是牧场的仿造品。当然,这样的公园最好是用作牧场,草地上的牛群本身就足以大大增进景色的美丽,对于见到过保养得很好的牧场的人,这一点是不用细说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般爱好中金钱因素的一种表现,对公共场地作这样的布置却是很少见的。熟练的工人,在有经验的管理者的监督之下,所能尽力做到的是,使这类场地相当近似于一个牧场,但其结果必然在牧养的艺术效果方面具有一些缺陷。但在普通人看来,如果让一群牛公然在公共娱乐场地出现,使俭朴与生产的气象表现得那样淋漓尽致,那简直是恶劣得难以忍受的。使用这种布置方式,代价比较低廉,因此也违反了礼仪上的要求。
关于公共场地的布置,还有一个特征,也含有与上述同类的意义。这个特征是,一方面要刻意表现奢华,另一方面又要装得简单朴素,好像还含有些实用意味。某些私人园地,如果其管理人或所有人的爱好是在中产阶级的生活习惯下形成的,或者是在上等阶级的上一代的传统下形成的,就会具有这样的外貌。有些园地的布置是与有教养的现代上流社会的爱好相适应的,在这些情况下,上述特征表现得没有那样明显。有教养的人们的爱好,在上一代与这一代之所以有所不同,是由于经济情况的变化。这样的差别,不但可以在娱乐场地的公认标准方面看到,也可以在其他方面看到。在这个国家,也同多数别的国家一样,在最近半个世纪以前,能够拥有那样多的财富因此可以不再顾到节俭的那种人,在居民中还是极少数。当时由于交通工具不完备,这些人分散在各地,彼此之间没有实际的接触。因此,关于“不必顾到代价是否高昂”的那种爱好的态度,还没有获得发展的基础。有教养的人们对于世俗的讲求俭约是一味憎恶,没有别的想法。这个时候,按照单纯的审美观念,对代价低的或朴素的环境偶尔表示赞美,这样的态度是缺乏“社会认可”的,而社会认可是要有了为数很多的意趣相同的人才能实现的。因此,这时的上流社会还没有确切地认为园地管理方面可能有的非浪费现象可以轻轻放过。结果是,关于园地布置在外貌上的理想标准,有闲阶级与下层中产阶级之间在见解上并没有什么显著分歧。两个阶级都惟恐出现金钱上的坏名声,它们同样是在这一点上建立其理想标准的。
今天这两个阶级在上述理想标准上的分歧已经渐渐明显。作为有闲阶级的那个部分,脱离生产工作,在金钱上无所顾虑,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一代或一代以上,因此在爱好问题上,这个阶级现在已经壮大到足够构成一种舆论,并使之维持不坠。同时其成员的流动性也有了提高,因此在其阶级以内实现“社会认可”比前方便。就这个得天独厚的阶级内部说来,“无须再顾到节约”已成为极其平凡的一件事,其作为金钱礼仪的基础的效用已经大部分丧失。因此现代上流社会的爱好准则所着重的并不是在于不停地炫耀豪富或严格避免省俭朴素的外观。结果在社会地位和智力水平较高的这类人士中,在公有和私有园地的布置方面,就出现了偏重乡野和天然风味的倾向。这种偏好大部分是一种作业本能的显露,由此形成的结果在坚定程度上高低不一。这种偏好,很少是在全无做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有时候会转化成某种伪装下的朴素形态,跟上面所说的情况并没有多大区别。
中产阶级也存在着这类爱好,他们在园地布置方面喜欢大体上可供实用、使人会立即想到某些直接的、非浪费的用途的一类设计,但是当然,所有这类设计,必须完全处于荣誉性的不求实利这一原则的指导之下,这一点是牢不可破的。于是由这一点出发,使用了种种手段和方法,来伪装一些有实用事物的适用性;例如朴素的短篱、桥梁、凉亭、帐篷以及类似的点缀品,都是在这样的方针下设计的。又如,有些外貌质朴的短篇和格子墙用铸铁作材料,在平坦的地面上铺上一条迂回曲折的车道,这跟着重实用上的美感的原来用意看来是极端相反的,这些都是在事物的实用性上矫揉造作的一些具体例子。
至于上层有闲阶级,他们在爱好上这时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再局限于这类金钱美感下的伪适用性的变形了,至少在某些方面是这样。但是后起的有闲阶级和中下层阶级的爱好,所要求的仍然是以金钱的美来补充艺术的美,甚至对由于天然具有的美质而受到赞赏的那类事物,也有这样的要求。
大家对于花草的加工修剪以及公园中从俗的花坛布置都极为欣赏:上述的一般爱好,从这些方面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最近的哥伦布博览会『哥伦布博览会于1893年5月至11月举行于芝加哥,以纪念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四百周年。——译者』故址改建工程,充分显示了中产阶级重视金钱的美有过于艺术的美的这一爱好倾向,就这一点来说,这件事也许是一个极其恰当的例证。这个例证足以说明,即使在一切奢华的浮面表现都已尽力避免的情况下,荣誉性浪费的要求仍然有力地存在着。假使主持这一改建工作的人不受金钱爱好准则的支配,则这一工作实际达成的艺术效果,也许同我们所看到的将大相径庭。在工作进行时,即使城市居民中的上层阶级也从旁赞叹不置,由此说明,就这一事例而言,这个城市的上中下各阶级之间,在爱好上即使有些差别也是很细微的。在这个金钱文化发展上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的居民的审美观念中,明显浪费这个伟大的文化原则是被小心翼翼地保持下来,惟恐稍有背离的。
对自然的爱好,其本身也许就是从上层阶级的爱好准则得来的,这种爱好,在金钱的美感准则的指导下,有时候会有意料不到的表现,这在一个粗心大意的旁观者看来也许会觉得有些离奇。例如,这个国家曾提倡在缺少树木的地区广泛植树,这原是公认为很好的一个措施,但在树木繁盛的地区,这一措施已经演变成为荣誉消费中的一个项目;我们常常会看到,在树木茂盛地区,一个村庄或一个农户,会把当地原有的树木通通砍掉,随即在道旁或院子里重新种上某些外来品种的树苗。还有这样的情况,整片的橡、榆、栂、桦、白胡桃、山毛榉等树木被清除掉,为的是让出地位来换上枫、槭、柳、白杨等等树苗。人们认为,凡是适应装饰与荣誉目的的事物都应当具有一种高贵气象,而让一片原来存在的、不费什么代价的树木矗立在那里,是不符合这方面的要求的。
金钱荣誉对爱好的普遍存在的影响,在时下流行的关于动物的美的标准中也同样可以看到。牛在一般审美的等级中应当居于什么地位,这个爱好准则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上面已经谈过。还有别的一些家畜,只要在生产目的上对社会是显然有用的,例如猪、绵羊、山羊、驮马、各种牲畜、家禽等等,情况也大致相类。这些动物属于生产品性质,各有它们的用途,并且大都是能生利的,因此一般不能说是具有什么美感。至于通常不适用于生产目的的那些驯化动物,如猫、狗、骏马、鸽、鹦鹉及其他笼鸟等等,情况就不同了。这些动物一般是属于明显消费项目下的,因此它们在本质上具有荣誉性,可以恰当地认为是美的。上等阶级对这类动物是一向宠爱的;那些在财力上较差的阶级,对于这里所说的两类动物,却觉得在美感上并没有什么高低,觉得在它们的美与丑之间无须划出一条严格的金钱界綫;对处于最上层有闲阶级中的少数说来,由于那个摒绝俭约的严格准则已经渐渐失去效力,因此他们在这一点上的态度跟上述后一类阶级的倒有些相类。
谈到具有荣誉性而且据说是很美的那些驯化动物,还有一些在另一依据下的优点应当提到。鸟在驯化动物中是属于荣誉性一类的,它之所以能够在这一类占一席地,完全是由于它的非生产性质。除鸟以外,驯化动物中格外值得注意的是猫、狗和供驰骋用的骏马。猫的荣誉性比上述其余两者要差些,因为它的浪费性差些,有时甚至还有些实际用途。而且以猫的特性来说,同荣誉性目的也不相适应。它是在平等的关系上与人相处的,对于一向被看作价值、荣誉和声望上的一切差别的基础的身份关系,它全然无所关涉,对于它的主人与其周围的人们之间的歧视性对比,它也不能积极地有所贡献。不过就上述最后一点而言,像安哥拉猫(angora cat)那种稀罕的产物,可算是个例外,由于代价高昂,是略有些荣誉上的价值的,因此就在金钱的基础上博得了可以称美的权利。
狗这样东西一无实用,而且在性格上别有禀赋,因此是有它的优点的。它往往被特别看成是人类的朋友,它的智慧和忠诚常常受到赞扬,这就是说,它是人们的忠仆,其服从性是无可怀疑的,而且善于体会主人的心情。这些特点使它与人类的身份关系极相配合,就这里所讨论的意义来说,都应当算作有用的特点,此外还有一些别的特点,则在审美价值上没有上面那样明确。它本身在驯化动物中要算是最龌龊的,习性是最淘气的,但足以弥补这些缺点的是它对主人的忠顺和谄媚,是它随时准备伤害一切别的人或进行捣乱。这样它就使我们的支配欲有了发挥余地,从而博得我们的欢心。它也是消费中的一个项目,一般是不适用于生产上的,这一点使得它的主人把它看成一种能增进荣誉的东西,并使自己在主人的屋檐下占到一个巩固地位。在我们的意念中,狗总是和打猎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而打猎却是件侵占性工作,是光荣的掠夺性冲动的表现。
狗既已居于这样的有利地位,于是不管在它的形态上和动作上可能具有什么样的美感,也不管它可能具有什么样的值得称许的智力特征,人们总是习惯地一概加以肯定,并加以夸大。甚至被狗迷们培育成的那些奇形怪状的变种,也有许多人会真心赞赏,认为它们实在是美的。这些变种的狗——其他变种动物的情形也是这样——的等级(从它们的审美价值来看),大体上是按其符合某种畸形的要求下的怪异程度和变幻程度来定的。就这里研究的意义来说,这种以外形结构的怪异和变幻为依据的有等差的效用,其根源实在是出于这类品种的比较稀少,因此也就是其代价的比较高昂。一些畸形的狗,像现在供男用和女用的一些流行品种,其商业价值是以其高昂的生产成本为依据的,对其主人而言,则其价值主要在于它们可以被用作明显消费中的一个项目。荣誉的浪费可以通过一只奇形怪状的狗而获得反映,因此这只狗间接地有其社会价值;于是在说法上和概念上略作转换,它就变成了宠物,就被说成是美的了。由于对这类动物不管怎样地加以殷勤爱护,也不会寓有利得或实用的意义,因此豢养它们就具有了荣誉性,由于这样的习惯是有荣誉性的,是不会受到轻视的,于是它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顽强的日常嗜好(这种嗜好还富有仁慈意味)。由此可见,在对于玩赏动物的钟爱中,浪费准则作为一个规范是相当淡远地存在着的,而指导和形成对事物的感情和选择的,就是这个规范。下面我们还会看到,关于人对人的钟爱,情况也有些相类,虽然在这一情况下,上述规范发挥作用的方式有些不同。
谈到以驰骋见长的骏马,其情况与上述的狗的情况很相类。总的说来,这种马是代价很高的或浪费性的,在生产目的上是无效用的。如果说它可能具有什么生产上的用途,从而增进社会的福利或改进人类的生活,那末它作出贡献的方式就在于力量的显示和行动的敏捷,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观念。这当然是一种实质上的有用性。马与狗不同,它并不具有与狗同等程度的屈从主人的精神特质,但是它能够有效地餍足主人的激动感情,能够转变周围的“有生”力量,供它自己利用和支配,并通过这些力量表现它自己的坚强个性。一匹骏马至少有可能成为程度高低不等的一匹竞赛马,这就对它的主人格外有用。骏马的功用主要在于作为一种竞赛工具时的效用,对于马的主人来说,如果他自己的马能够在竞赛中出人头地,他的进攻和胜利的欲望就获得了满足。马在这方面的用途并不是生利性的,总的说来是浪费性的,而且这种浪费相当贯彻,又十分明显,这就使这样的用途有了荣誉性,使骏马占有了强固的假定的荣誉地位。还有一点,专供竞赛用的马,作为一种赌博工具,就其用途而言也同样不是生产性而是荣誉性的。
从审美的角度来看,骏马是交了运的,因为在金钱荣誉准则之下,人们对它所可能具有的任何美感或适用性,可以尽量加以赞赏,并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它的种种长处是获得明显浪费原则的支持的,是有支配与竞赛的掠夺倾向为其后盾的。况且,马是一种俊美的动物。不过有些人是竞赛马的狂热者,有些人的审美观念在马迷们作出的判定的精神压迫之下,已经暂时处于麻痹状态;不属于这两类、在爱好上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影响的那些人,对竞赛马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美点。对于在爱好上没有受过上述锻炼的一个平常的人说来,最俊美的倒似乎是,同饲育者选择淘汰过的竞赛马比起来体质变化较少的那种形式的马。然而,一位作家或演说家——特别是那些才力极其平庸的——为了辞令上的需要,而对动物的美德和适用有所渲染时,往往喜欢以马为例,而且还往往特意说明,就所举的例证而言,他所指的是竞赛马。
还应当注意,谈到对各种各样的马和狗在不同程度上的爱好,即使是一个在这类爱好上没有什么特别研究的寻常的人,也可以从他的爱好中看出有闲阶级的荣誉准则在另一条比较直接的路綫下发生的影响。例如在这个国家,有闲阶级的好尚在一定程度上是以英国有闲阶级中流行的、或认为在那里流行的一些风俗习惯为准绳的。这一情况在对马的方面比对狗的方面更为显著。就马来说,尤其是供乘用的马——所适应的目的,充其量只是在于浪费性的夸耀——一般总以为英国的气味越浓厚越美。就荣誉性的习尚这一点来说,英国的有闲阶级是这个国家的上层有闲阶级,因此它是它以下的各级的榜样。这种在审美统觉的方式方面以及爱好见解的形成方面的模仿,不一定是出于一种伪装的偏爱,至少不是出于一种伪善的或勉强的偏爱。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偏爱是一种严肃、认真的判定,其情形正同在别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样,所不同的在于这种爱好是在荣誉上合式的而不是在美感上真实的爱好。
应当指出,模仿还不只是在于对马的本身的美感这一点上。所要模仿的还有装饰用的马具和骑乘的技术,怎样才算是正确、美观的骑乘姿势和步法,也是由英国的习尚来决定的。要晓得,在金钱的美感准则之下,决定何者为合式、何者为不合式的环境有时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构成的。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不妨指出,这种英国式的、拙劣的骑乘姿势和必然会形成这种姿势的特别窘促的步法,是旧时代的遗风,那个时候英国的道路还很糟,到处是水潭和泥淖,马在比较从容的步法下简直无法越过。马跑路的时候本来是可以采取比较像样的步法的,马的习性本来是宜于在坚实开阔的地面上自由驰逐的;但是由于在上一世纪的大部分期间,还无法让一匹马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英国的道路,今天在骑术上坚持正派作风的人骑一匹截短尾巴的矮脚马,就不得不在极其不自如的姿势下,学着那种窘促的步法。
爱好准则被染上了金钱荣誉准则的色彩的,还不只是在消费品——包括驯化动物——方面。在人体美方面也有一些相类的情况。出于世俗的传统,对于成年男子的那种威严(有闲)的姿态和魁梧的仪表,一般是有所偏爱的,为了避免任何可能引起的争论,这里不准备着重在这方面的探讨。这些特征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人体美的因素。但是除此以外,还有某些女性美的因素也属于这一题材,其特征十分具体、突出,因而值得在这里仔细评述。这差不多是一个通则,当社会还处于那样的一个经济发展阶段,上层阶级对妇女所重视的还只是她们所提供的劳务时,作为女性美的典型的总是那种四肢壮大的健妇。品评的根据主要是体格,面部形态只是居于次要地位。荷马的诗里所描写的少女,就是早期掠夺文化下的这种女性美典型的一个显著例证。
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当属于上层阶级的主妇的职务,在惯常方式下,逐渐转变成只是执行代理有闲时,女性美的典型就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的女性美典型所含有的一些特征,经假定是应当出于一贯严格执行有闲生活的结果,或者是与这种生活相调和、相一致的。在那种环境下所公认的女性美典型,可以从骑士道时代的诗人和作家对美女的描绘中找到。在那个时候,一般都认为有身份妇女应当处于永久受保护地位,审慎避免一切实用工作。由此产生的骑士制下的或浪漫主义的女性美典型,所着重的主要是面容,所仔细玩索、刻意品评的是五官的秀丽、手足的纤巧、身段的苗条、尤其是那袅袅的细腰。在那个时候的带些诗情画意的想像中,以及现代饶有骑士时代思想和感情的那些浪漫主义的向往者的意念中,女性的腰肢已经纤细到了弱不禁风的地步。这样的一个典型,在现代工业社会很大一部分人士的心目中依然存在;但应当指出,在经济与文化最不发达、身份制与掠夺制的残余保留得最多的那些现代社会里,它的地位最为巩固。这就是说,把这种骑士时代的典型保留得最完整的,是实质上现代化成分最少的那些现存社会。这种多愁善感式的或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女性美典型,在欧洲大陆各国的富裕阶级的爱好中仍然活跃地存在着。
在工业发展达到了较高水平的现代社会中,其上层阶级已经累积了那样大的财富,因此那个阶级的妇女早已不屑于从事任何粗鄙的生产工作。这里妇女作为一个代理消费者的身份,在一般人的爱好中已经渐渐失去其地位,结果是女性美典型有了复古倾向,人们所重视的不再是娇娇怯怯的、柔弱得可怜的那种风度,而是近于古代的一种类型,在这一个类型下,妇女的两手两脚和身体的其他部分并不是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那样形同虚设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属于西方文化各民族的女性美典型,从天然姿态的妇女转变到在姿态上矫揉造作的名媛贵妇,现在又渐渐回到原来的典型,所有这些转变都是服从于金钱竞赛的变动的。有一个时期,金钱竞赛所要求的是壮健的奴隶;在另一个时期它所要求的是代理有闲的明显执行,也就是在生产工作上显然无能的表现,现在的情况已经开始发展到不必提出后一要求的地步,由于在现代工业的高度效能下,妇女的有闲在荣誉尺度上已经有可能下降到那样低,因此它已经不再能用来作为最高金钱等级的明确标志。
关于明显浪费这一规范对女性美典型所起的作用,除了上述的一般性支配作用外,还有一两个细节值得特别提出,由此足以说明,这一规范对于男子对妇女的美感,在细节上具有怎样有力的约束力量。上面已经提到,当经济发展还处于那样的阶段,明显有闲作为显示荣誉的一种手段还受到高度重视时,典型的女性美所要求的是小巧的手脚和轻盈的腰肢。这些特征,以及往往会随之而俱来的体格上一些有关的缺陷,足以表明,处于这样情况下的女子不能从事生产劳动,势必游手好闲,由她的所有人抚养。她是没有实际效用的,是浪费性的,因此在作为金钱力量的证明上是有价值的。于是处于这个文化阶段的妇女,就想到了怎样来改变她们的形体,来进一步配合经过锻炼的时代好尚的要求;而在男子方面,在金钱礼仪准则的指导下,也会感到这种人为的病态的确是动人的。在西方文化下的各社会,女子束腰曾经成为极其广泛而持久的风气,中国女子的缠足也是这样,这些都是有关这一方面的例子。对于一个没有养成这种爱好的人说来,两者都是毁伤肢体的行为,无疑会引起他的恶感。对这类现象安之若素,是需要风俗习惯的陶冶的。然而,当这类现象作为在金钱荣誉准则认可下的光荣项目,已经渗入男子们的生活方式以后。对这些人说来,这类现象的足以动人心目,就不再有发生疑问的余地。到了这个时候,这类现象就成了金钱上与文化上的美感中的项目,并起作为典型女性美的因素的作用。
当然,这里所指出的事物的审美价值与其歧视性的金钱价值之间的关系,在一个评价者的意识中是不存在的。如果某个人,在作出爱好上的判断时,经过仔细思考,认为考虑中的那个美的对象是浪费性和荣誉性的,因而可以有理由看作是美的,那么,这种判断就不是真实的爱好的判断,就不是这里所要讨论的。关于荣誉性与所了解的对象的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里着重的是荣誉对一个评价者的思想习惯所起的影响。他对于与他有关的各种对象,是惯于从种种不同的方面——经济的、道义的、审美的或荣誉的——来构成他的价值判断的。但是当他从审美的立场来对某一对象进行评价时,他的评价的高低将受他在任何别的立场上对这一对象所持的赞赏态度的影响。荣誉立场与审美立场的关系格外密切,因此谈到从不同的立场来进行评价,荣誉立场上的评价格外会影响到审美立场上的评价。审美目的上的评价与荣誉目的上的评价,两者并不是像理想的那样可以划分得清清楚楚的。在这两种评价之间特别容易引起混淆;因为对荣誉性对象的价值,在日常语言中,向来是不使用专门形容词来加以区别的。结果是,惯于用来表示审美范畴或审美因素的那些辞,其间就含有金钱价值上的这个未指名因素,随着语言上的混淆,势所必然地发生了观念上的相应的混淆。于是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荣誉上的要求就同审美观念上的要求混而为一;于是不带有荣誉的公认标志的美,根本不被认为是美的。但金钱荣誉的要求与本意上的美感的要求,两者并不是十分一致的。因此,如果将在金钱上不适合的那个部分从我们的环境中除去,则美感因素中与金钱要求不符合的那很大的——个部分,将相当彻底地受到排除。
爱好的基本规范也许远在这里所讨论的金钱制度出现以前就已存在。因此,由于人们思想习惯过去的淘汰适应,有时候最能满足美感方面的大部分要求的,倒是一些代价不高的设计和结构;这些设计和结构率直地显示了所要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目的的方法。
这里对现代心理学论点再作一些观察也许是适当的。形式的美似乎是一个统觉敏捷不敏捷的问题。或者还可以把命题推得更广些。如果将列为美感因素的那些联想、暗示和“表现”抽出,那么任何已被看到的事物的美感,其意义就是,心意将依照这一事物所提供的方向积极发挥其统觉活动。但是统觉活动所循以积极发挥或表现的方向,就是长期、严密的习惯锻炼使心意向之倾注的那些方向。就美感的这些主要因素而言,这种习惯锻炼是那样地悠久和严密,因此它所导致的,不但是对于那一统觉形式的偏爱倾向,而且还有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上的适应性。如果经济方面的考虑参与了美感的构成,它是作为对于某一目的的适应性的暗示或表现,是作为对生活过程显然能有所帮助的东西而参与的。最有助于任何事物的这种经济上的方便或有用性的表现——我们可以把这叫作事物的经济的美感——的是关于它的任务和它对于生活各种物质目的的有效性的简洁而明确的暗示。
基于这一点,在用品中,凡是简单朴素的,从审美的角度上看来就是最好的。但是由于在个人消费中使用低价物品是与金钱荣誉准则相抵触的,因此我们对于一些美的事物的渴望,必须借助于一种转圆办法来获得满足。我们必须用某种设计来遮瞒过审美准则,这种设计既要能为荣誉的浪费支出提供证明,又要能适应同时需要实用与美观的那种苛细感觉的要求,或者至少要能适应代这种感觉尽职的某种习惯的要求。爱好上的这样一种辅助性感觉就是好奇心,如果人们看到一些巧妙而费解的设计而感到奇特,好奇心就在这种代替方式的协助下获得了满足。于是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多数被认为是美的、而且也的确是起了美的作用的事物,它们在设计上表现了很大的技巧,并且存心是要迷惑观者的——是要通过一些看上去不可能或不大相干的表现或暗示,使观者感到惊讶或疑惑的一同时却显出了这样的形迹,即在这类事物上消耗的劳力,是超过了获得表面的经济目的上的最大效能所需要的那份劳力的。
这一点可以用取自我们日常习惯和日常接触范围以外的、也就是我们的倾向范围以外的一些例子来说明。例如夏威夷产的那种奇特的羽毛制的大氅,波利尼西亚群岛产的那种著名的摆件雕柄手斧,就是这方面的例子。这些东西无可否认是美观的,不但在形式、綫条和色彩的配合上惹人喜爱,而且在设计和结构上也表现了高度的技巧和创造才能。同时这些东西又显然是不适合于任何其他经济目的的。但是,在劳力浪费准则的指导下,这类巧妙的惑人的设计上的演变结果,并不处处是这样圆满的。往往会造成的结果是,一切经得起仔细探索的美观表现或适用表现的因素完全受到抑制,为在明显的愚蠢支持之下的聪明误用和劳力浪费那些迹象所代替;以致日常生活中处于我们周围的许多事物,甚至许多日常的服装用品和装饰品竟糟到那样,假使不是追于习惯传统是不容存在的。例如在住宅建筑、家庭工艺品或摆设以及各种服饰中,尤其是在妇女用与教士用的服饰中,都可以看到这种以机巧与花费代替美感与适用的情况。
审美准则所要求的是属类的表现。基于明显浪费的要求而来的“好奇心”侵犯了这个审美准则,因为由此使我们所爱好的事物具有一堆特异性的集合体的外貌,而且这种特异性是在高价准则的选择监督之下的。
这种在设计上的对明显浪费目的的淘汰适应过程,以及以金钱美感代替艺术美感的倾向,在建筑事业的发展中特别显著。如果有人要把美感因素与荣誉因素分开来,他们要在现代文明的私人住宅或公用大厦中找出一处比较看得上眼的建筑物是极其困难的。在我们城市里的那些上等出租房屋和公寓,它们的门面式样形形色色,千奇百怪,但尽是些不堪入目的愚蠢设计,给人的印象是徒然浪费而不舒适。作为一个美的对象来看,这些建筑物的两侧和没有窗户的后墙,由于没有给艺术家碰过,倒往往是全屋最精彩的部分。
上面谈到了明显浪费定律对爱好准则的影响,关于物品对于审美以外的其他目的的适用性,我们的观念,也受这一定律的影响,不过二者的关系略有不同。生产物品和消费物品,是使人类生活得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手段,物品的效用首先在于它能够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而这个目的首先是绝对意义下的个人生活的充实。但是人类的竞赛倾向利用了对物品的消费作为进行歧视性对比的一个手段,从而使消费品有了作为相对支付能力的证明的派生效用。消费品的这种间接的或派生的用途,使消费行为有了荣誉性,从而使最能适应这个消费的竞赛目的的物品也有了荣誉性。高价品的消费是值得称扬的;物品的成本如果超过了使之具有那个表面的机械目的的程度,那末含有这种显著的成本因素的物品就是有荣誉性的。因此,物品所具有的非常华贵的标志,也就是它很有价值的标志,说明这种物品的消费在适应间接的、歧视性的目的方面,是具有高度效能的;反之,如果物品在适应所追求的机械目的时显得过于俭朴,没有贵贱的差别来据以进行自满的歧视性对比,那么,它就具有耻辱性,因此是不动人的,不美的。这种间接效用,使“上等”物品的价值大大提高。要投合有教养的、高雅的“效用感”,物品总得含有一些这种间接效用。
人们也许在开始时只是对俭约的生活有反感,因为这样的生活表明没有多花费钱财的能力,从而表明在钱财上缺乏成就,但结果却形成了对低价物品发生反感的习惯,认为低价物品是本质上不光荣的,是生来无价值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代一代地相继地接受了这一荣誉消费的传统,伺时对于消费品的传统的金钱荣誉准则,每一代又作了进一步的加工和巩固,直到今天,我们对于一切低价物品都是不足取的这一点,已经相信到这样的程度,因此对“低价无好货”这一谚语,已经不再有丝毫怀疑。这种拥护高价、反对低价的习惯,在我们的思想中已经这样根深蒂固,因此在一切消费中,总是本能地坚决要求至少附有某种程度的浪费因素,对于某些消费它们的时候是完全隐秘的,其间一点没有夸耀之意的物品,情况也不例外。即使在我们自己家里的私生活中,如果日常进餐时用的是手工制的银餐具(虽然其艺术价值往往可疑)、手工绘的瓷器、精细的上等台布,我们就会真诚地、一点不带疑惑地,觉得兴头要高些,这种情形是人所共有的。当我们在生活水准的这个方面已经养成习惯,认为应当是这样的以后,如果有了任何退步,就会觉得非常难堪,简直是有损人类尊严。在同样心理的支配下,近十几年来的风气是,人们觉得餐室中蜡烛的光綫比任何别的照明都悦目。目前在那些高雅人±看来,烛光比用油、煤气或电发出的光綫,格外柔和,格外不刺目。然而三十年前的情形就不是这样,因为在那个时候,或在最近以前,蜡烛是供家庭用的最低价的照明设备。即使现在,除用于仪式上的照明以外,也没有人认为蜡烛这件东西在别的场合也同样可用或同样有效。
有一位现在还活着的大政治家把这里所说的总结成一句真言,叫做“衣贱人也贱”,这句话的说服力量,大概是没有人会不感到的。
人们对物品所注意的是它所具有的浪费性标志,对一切物品所要求的是它们能够提供间接的或歧视性的某种效用,这样的习惯足以导使计量物品效用的标准发生变化。消费者评价商品时,对商品所含有的荣誉因素和纯物质的效能因素并不是分别看待的,两者混合起来构成了物品的不经分析的、综合的适用性。在这样形成的适用性标准下,凡是仅仅具有在物质上满足的力量的物品,是不会被认为合格的。物品还须把它的荣誉因素显示出来,才能使消费者满意,被消费者接受。因此造成的结果是,消费品生产者在生产中总是注其全力于如何适应在荣誉因素方面的这一要求。他们这样做时是非常机敏,非常容易见效的,因为他们自己也谨守着同样的物品价值标准,如果看到在出品的最后一道工序中缺乏正常的荣誉因素,他们自己也会由衷地感到懊丧。因此现在任何行业所供应的物品,已经没有一件不合有一定程度的荣誉因素。假使一个消费者,有着像提奥奇尼斯(diogenes)『提奥奇尼斯(公元前404——323年),古希腊犬儒派哲学家。他极度轻视安乐,坚决排斥一切生活上的传统习惯,甚至藏身在木桶里,以桶为家,他认为只有极度简单朴素的生活才是合乎道德的生活。——译者』那样的脾气,在他的消费中要坚决摒绝一切荣誉或浪费因素,那么对他的即使极其琐细的消费品需求,现代市场也无法供应。的确,即使靠他自己的双手来直接供应他本人的需要,要使他自己完全摆脱这方面的时下的思想习惯,这一层纵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也将感到非常困难,要在他亲手制作的、供一天消耗用的一些生活必需品中,不本能地或无心地混入一些浪费劳力的荣誉性或半装饰性因素,简直是办不到的。
买主们在零售市场选购日用品时,主要注意的是物品的外貌和制作技巧,而不是其实际适用性的任何标志,这一点是人所共知的。要使制出的物品得以行销,除了在物品的实用性上致力,还必须尽很大的努力使物品具有适度的高价标志。这种使显然的代价高昂成为适用性的一个准则的习惯,当然使消费品的总成本有所提高。这种习惯使我们把物品的价值与物品的成本视同一体,从而使我们对低价物品经常持防御态度。消费者通常不断努力的,总是如何在尽可能便宜的情况下获得适用的物品,但是习惯要求的代价显然高昂,已经成为物品适用性的保证和它的组成部分,从而使他对于不合有这一主要因素的物品,一概认为不合格而不得不加以拒绝。
还有一层,消费品的那些特征中的一个很大部分——一般人所理解的所谓适用性标志,也就是这里所说的明显浪费因素一所以能投合消费者的心理,除了高价这一点以外,也还有别的原因。这些特征即使未必有助于物品的实质上的适用性,通常也总有一些显明的技巧上的表现;而作为荣誉的适用性的任何标志,最初之所以会逐渐风行,其后之所以能保持它作为物品价值中一个正常的组成因素的地位,大部分原因无疑就在这里。有效技能的表现,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使人感到悦目,虽然就远一层的、这里暂不作考虑的一些结果而言,这种技能表现并无实用。欣赏一件精巧的工艺品是可以使审美性得到满足的。但是这里仍然须要附带说明,这种精巧工艺的表现,或者说是采取某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时的机巧和有效的表现,如果没有能得到明显浪费准则的认可,就休想长期地博得现代有文化的消费者的赞许。
这里所提出的论点,与机器制品在现代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正相印合。适应同一目的的机器制品与手工制品之间的主要差别,通常在于,从适用的基本目的说来,前者更加适当。机器制品比较完善,是比较完善的适应目的的手段。然而凭了这一点,并不能使它免于受到憎嫌或轻视,因为它经不起荣誉浪费的考验。手工劳动是一个比较浪费的生产方式,因此用这种方式生产的物品,在金钱荣誉的目的上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因此手工的标志渐渐成了荣誉的标志,具有这种标志的物品,在等级上高于同类的机制品。一般的、虽然不是必然的情况是,手工劳动的荣誉标志在于它在外形上的某些不够完善与不够匀整——它们表明人工在工作实践中的缺陷。因此手工制品的优越性的根据,实在是它在一定限度上的粗率。这个限度决不能过宽,使制品显得简陋草率,因为简陋草率是低价的标志;但也不能过窄,使制品显得与只有机器才能达到的精确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为这也是低价的标志。
手工制品之所以可贵,之所以能博得高雅人士的垂青,是由于它具有荣誉的粗率一类的迹象,而对于这类迹象的鉴赏是一个具有如何精确的识别力的问题。我们可以称这类识别力为对物品的“相术”,掌握这种“相术”是需要这方面的正确思想习惯的锻炼的。供日常使用的机制品,正是由于它具有高度的完善,往往为一般粗俗的、下层阶级的人士所赞赏,所爱用,这些人对于文雅消费方面的细节是不十分在意的。从讲究仪式的角度看来,机器制品居于劣势地位,这一点说明,任何使物品在技巧和制作上臻于完善的大规模的技术革新,其本身并不足以使一切消费者乐于使用,更不能持久地博得他们的欢心。一切革新必须获得明显浪费准则的支持。物品在外貌上的任何特征,其本身不论怎样惹人喜爱,在实际使用方面不论怎样配合口味,如果与金钱荣誉这一规范显有抵触,是不会得到宽容的。
消费品由于“平凡”,或者换句话说由于生产成本低微,而在礼仪上居于劣势或在礼仪上不够格——这一点许多人是看得很认真的。对机制品的反感,大都可以说是对这类物品的平凡性的反感。所以说它平凡,是因为消费它们是多数人力所能及的。对这类物品进行消费是不合有荣誉成分的,因为它不能适应同别的消费者作有利的歧视性对比的目的。因此对于这类物品,不要说消费,就是看一看,也怕沾染上那种低生活水准的肮脏气味,避之惟恐不及,在一个敏感的人看来,这类贱品是极端使人扫兴,极端可厌的。有些人在爱好上态度十分固执,而对于爱好的种种不同见解的依据,又并没有加以区别的才能、习惯或动机,对这些人说来,荣誉观念的表达,跟审美观念和适用观念的表达,已经合而为一(其情况上面已经提到);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混合评价,可能是对事物的美感的见解,也可能是对事物的适用性的见解,这要看评价者的倾向或利益,使他了解事物时的意向是在这个方面还是那个方面而定。因此常见的情况是,把低价或平凡这类标志看成是艺术上不够格的明确标志,并以此为根据制订了怎样才算是适合于审美要求的准则,和怎样才是不合于审美要求的准则,以之作为爱好问题的指导原则。
上面已经指出,在现代工业社会,那些低价的、因此也就是不适合礼仪要求的日常消费品,大都是机器产品,以机器制品与手工制品比较,前者在外貌上的一般特征是制作的高度完善和设计的具体实践方面的高度精确。因此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手工制品的显然可见的有欠完善既然是荣誉性的,这一点从美感方面、或适用性方面、或两者合并的方面看来,就成了优越的标志。因此就出现了对缺陷的颂扬,其中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拉斯金(1819-1900),英国美术批评家,文学家。——译者』和威廉·莫理斯(william morris)『莫理斯(1834-1896),英国美术家,诗人。——译者』是此说的当时最热烈的代言人,他们关于制作无须完善与劳力浪费的倡议,就是根据这个理由提出并且从那个时候起不断获得推进的。也因此出现了回到手工业和回到家庭工业的倡议。但是如果显然比较完善的那些物品其代价不是较低的话,这类人的上述那些推论和活动是不可能发生的。
当然,这里所要说的或所能说的,只是关于这一美术学派的学说的经济价值方面。不能把以上所说的一些理解为对这一学派存有任何轻蔑之意,这里主要只是对这一学说在消费以及消费品的生产上所发生的影响加以叙述。
爱好的这种发展倾向对生产方面的影响,似乎可以在出版事业中找到最显著的例证,而出版事业也正是莫理斯自己晚年所经营的,当时的凯尔姆司各脱(kelmscott)印刷所的出品,固然特别足以与这里所提出的论点相印证,但即使就现代的美术精装本而言,在式样、纸张、插图、装钉材料和封面设计等各方面,情况也大体相类,不过与这里提出的论点印证起来,它们在显著程度上略差些。这种书刊装帧工作,过去由于工具不完备,所需材料不凑手,不得不在那种为难的情况下勉强挣扎,现在这一行业,为了求其出品精美,却力求其出品在若干程度上与往时无法避免的欠缺情况相近似。这类出品,由于需要手工协助,代价比较高,而且在使用上也不及专为适用而制出的那些书籍方便。购买这类出品,可以表明购者不但具有任意挥霍的高度支付力,而且具有浪费时间与劳力的条件。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今天的印刷商有了“复古”的倾向,他们宁可使用带些陈旧的、比较不醒目的字体,使版本与“现代的”相较,有一种朴拙的外貌。甚至有些研究科学的期刊,本来它们除了把有关的科学题材作最有效的传达以外,表面上应当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但也屈从于金钱美感的要求,特地把一些科学论文用旧式字体刊出,而且用的是直纹纸,页面的边缘是不切齐的。有些其表面目的还不只是在于将有关内容作有效传达的书刊,它们在这方面的做作的变本加厉,就更不用说了。这里看到的是更加古拙的字体,印在手工制的直纹毛边纸上,四周的空白特别宽阔,书页是不切边的:总之,书本的装帧显得质朴、笨拙,古色古香,而这些都是煞费苦心、刻意经营而来的。至于凯尔姆司各脱印刷所的做法,假使专从纯适用性这个角度来看,简直达到了荒唐的地步,它所发行的供现代使用的书籍,其文字却用古旧的拼法,用黑体字印出,用柔皮为背缀,还要加上皮带。还有一个足以抬高这类精装本的声价、巩固其经济地位的特点是,其发行数量总是不大的,充其量也是有限制的。发行数量的有限是一种有效保证——虽然这种保证方法是有些粗卤的——表明这个版本是珍贵的,因此是奢华浪费的,它能够增进消费者的金钱荣誉。
有些人爱书成癖,对书别有雅好,觉得这类罕贵版本格外动人,当然,这种爱好并不是出于对这类版本代价高昂与高度朴拙的有意的、自觉的赞赏。这里的情况同手工制品优于机器制品的情况相类,偏爱的自觉依据是由代价高昂与外形朴拙而感觉到的本质上的优点。有些人认为在外貌上和制作过程一味仿古的那类书籍具有高度优点,并且认为优点主要是在于审美方面的高度效用,但也常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有些爱书成癖的人还深信这类精装本作为纪录文字的工具,也的确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就这类“退化的”精装本的高度审美价值来说,有此癖好的人们的主张大概是有些理由的。设计这类精本时人们全力注意的是它的美感,结果他们往往获得相当成功。但这里着重的一点是,当设计者进行工作时,他所依据的爱好准则是在明显浪费定律的监视下形成的准则,而这个定律对于不符合它的要求的任何爱好准则,是要有选择地加以排斥的。这就是说,这类退化的精本也许是很美的,但设计者工作时的活动范围,是由非审美性一类的要求所决定的。结果其产品即使是美的,它也必须具有代价高昂和不适于表面用途的特点。然而就书刊设计者的立场来说,这种强制性爱好准则并不是完全由第一形态下的浪费定律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它是在与掠夺性格的第二表现形态相符合的情况下形成的,这个表现形态是对古老的或已成陈迹的事物的崇拜,这一形态的特殊演变之一,我们叫做拟古主义。
在美学理论中,要将拟古主义或厚古薄今与审美准则两者之间划一条界綫,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大概也是极度困难的。从审美的方面来说,并没有作出这种区别的必要,而且实际上这种区别也许不一定是存在的。从爱好的理论方面来说,对于古风崇拜的一种公认的典型的表现,不论这一典型是依据什么理由获得公认的,也许最好是把它看成一个审美因素,至于这一典型是否恰当,则不必加以根究。但这里的研究目的是在于确定在公认的爱好准则下存在的经济依据是什么,是在于确定它在物品的分配与消费方面有些什么意义,就这一研究目的来说,则作出上述区别,并不是与问题无关的。
机器制品在文明社会的消费体系中所占的地位,足以说明明显浪费准则与消费的礼俗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关系的性质。不论是关于美术和爱好本身的问题,或者是关于对物品的适用性的流行观念,明显浪费准则并不能作为革新或创造中的一个原则。它并不涉及未来趋向而成为一个有创造作用的原则,它并不能引起革新,也不能使消费增加新项目或使成本增加新因素。作为一个原则,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个消极性而不是积极性的定律。它是一个制约性的而不是开创性的原则。任何习惯或风俗,由它直接发动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它的作用只是淘汰性的;明显浪费对于变化与发展并不直接提供依据;但是在别的依据下可能产生的这类革新要想继续存在,则符合明显浪费要求是一个必要条件。消费的一切习惯、风俗和方式在任何情况下兴起以后,都得受到这个荣誉规范的淘汰作用的支配,它们对于这一规范的要求的符合程度,是它们与别的同类的习惯和风俗相竞争时是否适于生存的关键所在。如果其他情形相同,则同类的消费习惯或方式,其浪费性越是显著,在这个定律下的生存机会就越多。明显浪费定律并不能据为变化的起源,但是只有在这个定律支配之下适于生存的形式才能持久。这个定律的作用是在于保存它所认为适当的事物,而不是在于开创它可以接受的事物。它的任务是对一切事物加以检验,凡是同它的目的相适应的就抓着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