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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服装是金钱文化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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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面提到了一些经济原则,这些经济原则应用到生活过程中某一方面的日常事实时的情况是怎样的,在这一点上举出例证加以详细说明,也许是一个可取的办法。就这一目的来说,作为说明的一个范例,再没有一种消费比服装方面的消费更适当的了。在服装的设计中,虽然别的一些有关的金钱荣誉准则也起着相当作用,但其间表现得格外突出的是明显浪费通则。要证明一个人的金钱地位,别的方式也可以有效地达到目的,而且别的方式也是到处在使用,到处在流行的;但服装上的消费优于多数其他方式,因为我们穿的衣服是随时随地显豁呈露的,一切旁观者看到它所提供的标志,对于我们的金钱地位就可以胸中了然。还有一点也是的确的,同任何其他消费类型比较,在服装上为了夸耀而进行的花费,情况总是格外显著,风气也总是格外普遍。一切阶级在服装上的消费,大部分总是为了外表的体面,而不是为了御寒保暖,这种极其平凡的情况是没有人会否认的。如果我们在服装上没有能达到社会习惯所决定的标准,就会感到局促不安,这种感觉的敏锐程度,大概是没有别的方面的感觉可以比得上的。人们在浪费的消费方面为了力求保持认为适当的那个标准,有时候宁可在享受上或生活必需品方面忍受很大的困苦,这种情形在多数消费项目中都在所难免,但在服装方面表现得格外显著,因此在严寒时节为了力求显得漂亮,宁可穿得单薄些,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在现代社会;有关服装的各种用品的商业价值所含的绝大部分成分是它的时新性和荣誉性,而不是它对穿衣服的人的身体上的机械效用。服装的需要主要是“高一层的”或精神上的需要。

谈到服装的这种精神上的需要,并非完全甚至也并非主要是出于在消费上大事夸耀的自然的性格倾向。明显消费定律在这里同在别处一样,对服装的消费起着支配作用,其方式主要是在隔一层的情况下通过爱好准则与礼仪准则的形成来发挥作用。在通常情况下,那些穿的人或买的人所以要求服装要具有明显浪费成分,其自觉动机是在于同已有的习尚相一致,是在于同公认的爱好标准与荣誉标准相适应。问题还不只是在于为了避免由于在服装上使人刺目或受到指摘而引起的耻辱——虽然这一点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机——而必须服从礼俗的指导;此外还有一层,在服装方面,高价与奢靡的要求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中已经这样根深蒂固,因此任何与这个要求相抵触的服装,会使我们本能地感到厌恶。无须通过思索或分析,我们就会直接感到凡是低价的总是没有价值的。人须衣装,“衣贱人也贱”。“低价无好货”这句话在各种消费行为中都适用,但就服装而言,它具有更大的说服力量。不论从爱好或适用的角度来看,在“低价无好货”的信条下,代价低的服装用品总是一概被认为是劣等品。我们对于事物的美观与适用的感觉深浅大体上是随其代价的高低为转移的。除了少数无关紧要的例外,我们总觉得代价高的、手工制的服装用品,在美观上和适用上比代价低的仿造品要好得多,即使仿造品模仿得十分高明,这个观念也不会改变——因为仿造品之所以会使我们发生反感,并不是由于它在形式上或色彩上、或者在视觉效果的任何方面有什么欠缺。仿制品也许与真品惟妙惟肖,非经最精密的检验不易察觉,然而一经察觉,它的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都将一落千丈。不但如此,被识破的服装上的伪制品,其审美价值的降落程度,大体上将同伪品代价低于真品代价的程度保持同等比例;这个说法或者不大会引起异议。仿制品在审美立场上失去了地位,因为在金钱的等级上它的地位是低的。

服装具有证明支付能力的职能,但它在这方面的职能还不只是在于表明消费者的绰有余力,能够在满足物质享受以外对有价值的物品作进一步的消费。对物品的单纯的明显浪费,在效果上、在满足程度上是有一定限度的,它是金钱成就的适当的直接证明,因此也是社会价值的适当的直接证明。服装的作用还不止是如明显浪费所提供的那种浅露的、直接的证明,它还有比较微妙的、影响更深远的潜在作用。如果从衣着上除了能够证明穿的人财力优厚、可以任情花费以外,还可以证明他(或她)并不是一个要依靠劳力来赚钱度日的人,衣着作为社会价值的一种证明的作用就会大大提高。因此我们如果要.求衣着能有效地适应目的,那么应当注意的不只是它的代价高昂,而且应当使一切旁观者一看就知道,穿着这样衣服的人是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的。我们在服装制度上精益求精,到现在已经在深可赞佩的情况下同它的目的充分相适应,在这一演进过程中,上述的附属性证明作用是受到了应有的注意的。我们对于一般所认为优美的那类服饰加以仔细考察以后就可以看出,设计者在每一个细节上的用意是在于要引起一种印象——穿着这类衣服的人并不习惯于从事任何有实用的劳动。如果在服装上显露了穿的人从事体力劳动的痕迹,或者有了污损,那就不用说,这样的衣服是谈不到优美,甚至也谈不到合式的。一件整洁的外衣之所以悦目,即使不完全是、也主要是由于它含有一种暗示,一种有闲的暗示,它说明这件外衣的主人是与任何工业操作没有接触的。一双烁亮的漆皮鞋,一件洁白无瑕的衬衣,一顶精光耀眼的圆柱体的礼帽,再加上一根精致的手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魔力,可以衬托出一位绅士的派头,大大提高他原有的威严,大部分的原因是在于由此突出地表明了一件事实——有着这样穿戴的人是绝不可能直接插手于任何对人类有用的工作的。高雅的服装之所以能适应高雅的目的,不只是由于其代价高昂,还由于它是有闲的标志,它不但表明穿的人有力从事于较高度的消费,而且表明他是单管消费、不管生产的。

衣服对于其使用者的摒绝生产工作具有一种证明作用,就这一点而言,妇女的衣服比男子的有更进一步的表现。男子的大礼帽固然妨碍工作,而式样优雅的女帽却更明显地使工作完全陷于不可能,这一归纳结果是不待深论的。女用的鞋还特为添上了高跟,为的是由此提供的风流姿态可以表明一种强制执行的有闲,穿上了这种高跟鞋,即使要从事最简单、最必要的体力劳动也将感到极度困难。此外如作为妇女服装的特色的长裙以及其他种种宽衣垂饰,情况也是这样,甚至更加显著。我们特别喜爱那种贴地的长裙,其真正原因是在于它的代价高,在于它能使穿的人步履维艰,从而使她无法从事任何有用的劳动。女子的头发留得极长,原因也在这里。

但是女性的服装,不仅在脱离生产这一点上的证明比现代男性的服装有更进一步的表现,而且还有它所专有的、高度显著的一种特征,在性质上与男性在这方面的任何习惯根本不同。这种特征表现在服装的某类设计上,在这类设计中,女用胸衣是一个典型例子。从经济理论上来说,胸衣实在是对身体的毁伤行为,穿着胸衣的目的是在于降低使用者的活力,使她永远地、显然地不适宜于工作。诚然,胸衣足以减损人体美,但它使穿的人明显地表现出浪费性,表现出一种柔弱风度,从而在荣誉上有所增益,这就使得失之间可以相抵。我们大致可以肯定,从事实上来看,妇女服装的女性特征已经演变到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通过妇女特有的服装,对有用的劳动提供进一步有效的阻碍。关于男女服装间的差别,这里只是简单地指出了一个显著特征,至于发生这种差别的原因,下面将加以分析。

到此为止,我们是把明显浪费这个广泛原则作为服装的一个伟大的、最有力的规范的。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附属于这个原则、作为这个原则的推论结果的明显有闲原则,在起着一种辅助规范的作用。在服装结构中,这一规范所起的作用是表现在形形色色的式样的设计上,这种设计要能表明穿的人并没有从事生产劳动,只要方便,还要能表明穿的人实际上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在这两个原则以外还有一个第三个原则,也具有几乎同样严格的约束力量,这是任何人稍微思索一下就可以想到的。服装不但在高价上和不方便上必须有明显的表现,而且必须考究时新。关于时新式样的不断变换这一现象,迄今为止,还全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答。装束必须入时,必须合于最近的、公认的式样,这是一个不容违反的严格要求。同时,这种公认的时新式样应当随时随刻不断变化。这些都是每个人极其熟悉的。但是关于这种变化或新陈代谢的理论,直到现在还没有产生。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一个崇尚新奇的原则是明显浪费定律的另一个推论结果,这个说法既毫无矛盾,也完全真实。很明显,如果每一件外套只能容许在一个短促的时限内适用,如果在上一个期间流行的衣服在本期没有一件可以容许继续使用,则服装上的浪费支出将大大增加。这个说法自有其一定的正确性,但只是一个消极的推论。它主要是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明显浪费规范对一切衣着发挥着一种有控制作用的监视力量,因此服装式样上的任何变动必须合乎浪费原则的要求,但是流行式样发生变化和人们接受这种变化的动机何在,它没有能解答,为什么人们对某一时期流行的某一式样要在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追不得巳的情况下亦步亦趋,它也没有能作出解释。

要找到一个能够说明服装式样不断发明和不断革新的动机的创造性原则,就得追溯到衣服创始时原始的、非经济的动机—父装饰的动机。关于这个动机在浪费定律的支配下怎样和为什么能获得发展,我们不准备深入讨论。我们可以概括地说,在服装式样上相继而至的每一次革新,总是为了实现某种表现形式的一种努力,总是为了要在形式、色彩或效果上使新的表现形式比原有的进一步投合我们的口胃。人们一直在努力的是寻找一些能够进一步适应我们的美感的事物,式样的不断变化就是这方面不断努力的表现。但每一次革新总是要服从明显浪费规范的淘汰作用,因此能够实现革新的范围是有限的。一切革新比被它顶替的原有式样,不但在美观程度上必须有所增进——或者实际上也许是在丑陋程度上有所减低——而且必须与公认的浪费标准相适合。

乍看起来,对服装的美化既然作了这样的不断努力,它就应当逐渐接近艺术上的圆熟境地。我们也许会自然而然地指望时新式样会指向一个明确趋向,沿着某一服装类型的路綫不断前进,从而越来越与人们的体格相适合。我们甚至会觉得未尝没有切实的依据可以存着这样的指望,以为经过这许多年来的巧妙发明和努力,今天在服装式样上应该可以达到比较完善的程度和比较稳定的状态,跟永远站得住的艺术上的理想境地应该极为接近。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假使我们断言,今天的服装式样,以真正适合于人类体格这一点来说,的确优于十年前、二十年前、五十年前或者一百年前的式样,这样的结论是非常冒险的。另一方面,如果断言两千年前流行的式样,比今天花了最大代价、用尽了最大心力制成的式样还要高明,还要适合人体,这样的说法却不会受到反驳。

由此可见,以上关于服装的时新式样的解释还不够全面,我们还得作进一步的探讨。世界上有某些地区,在服装上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式样和类型,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例如日本、中国以及别的一些亚洲国家,又如希腊、罗马以及别的一些古代东方民族,都有这样的情况,此外现代欧洲差不多每一个国家的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况也是这样。按照一些有资格的批评家的论断,这些国家或民族的服装,大都比现代文明服装那些变化不定的式样高明,从适合人体和艺术性方面来看,前者也多超过后者。同时,至少就一般情况来说,前一类服装所含有的明显浪费成分也比较少,就是说,在前一类的服装结构中比较容易看出的,不是奢华浪费的夸耀而是别的一些因素。

这类比较稳定的服制大都具有相当严格的、狭隘的地方色彩,随着地区的不同而有细微的、有系统的差异。采用这类服装的民族或阶级,其富裕程度必然比我们差,以通行这类服装的国家、地区和时期而言,其时其地的居民,或至少其阶级,总是比较纯一、比较稳定、比较安土重迁的。这就是说,这类经得起时间与前途考验的稳定的服制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的,在这个环境下,明显浪费规范表现得不像现代文明都市那样有力;那些文明都市中的居民比较富裕,流动性也比较显著,今天考究式样时新的人主要就是他们。采用比较稳定、比较艺术化服制的那些国家和阶级处在这样的地位上:在那里彼此之间的金钱竞赛主要表现在明显有闲方面的竞争上,而不是物品的明显消费方面的竞争上。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一般情况下,物品明显浪费原则的势力最巩固的那些社会,像我们自己所处的社会那样,其服制式样总是最不稳定,也是最不合适的。这一点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奢华浪费与艺术化服制两者是居于对立地位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明显浪费规范同衣服必须美化或必须适宜的要求是不相容的。服装式样为什么要一刻不停地变化,可以从这一对立状态求得解释;不论是浪费准则或审美准则,都不能单独地解释这个问题。

荣誉标准所要求的是,服装应当能表示浪费支出;但一切浪费总是同天然的爱好相抵触的。前面已经指出,根据心理学定律,一切男子——女子也许更加如此——对于不论在劳力上或消费上的不求实际总是感到厌恶的,正同曾经一度宣扬的所谓自然厌恶真空的情形一样。但明显浪费原则所要求的是显然的不求实际的支出;由此形成的服装上的明显浪费因此是在本质上丑恶的。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服装上的一切革新,在增出的或变更的每一个细节上,为了避免直接受到指责,总要表明它是具有某种表面目的的,同时在明显浪费的要求下,革新的这种表面目的又不能表现得过火,无论如何,不能超出类如显而易见的托辞这个限界以外。即使在花样的翻新上诡谲变幻到极点,也总得以某种表面用途为托辞,越出这个常规的情况即使有也是很少见的。然而服装在时样的细节上的这种浮面的适用性,其出于假托的情况总是显而易见,其本质上的不求实际总是表现得十分露骨,使人们感到难以忍受,不得不另翻花样,从更加新的时样中求得安慰。但进一步的新样仍然必须符合荣誉浪费和不求实际的要求。于是人们对于新样的不求实际不久又会感到可憎,其可憎程度同它的前身并不相上下。这时在浪费定律的支配下我们可以采取的惟一补救办法是再度革新,是向同样不求实际和同样站不住脚的某种新结构求取安慰。这就是衣着刻刻翻新而新样又为什么在本质上那样丑恶的原因所在。

对时新式样不断变换作了这样的解释以后,我们还得将日常事实与这一解释相印证。日常事实中有一点是人所共知的,在任一时期流行的式样总是人人喜爱的。一个新样的出现,总会博得一时的合意,至少当它作为一个新奇事物的资格还没有丧失时,人们总觉得新样是漂亮的。时兴的式样总是动人的。这一点部分是由于人们看到新样与旧样有所不同会产生一种轻松感觉,部分是由于时兴的式样含有荣誉性。上一章已经指出,荣誉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我们的爱好,因此在这一准则的指导下的任何事物,当其新奇性尚未消逝以前,或其荣誉性尚未移转到适应同样一般目的的别一新奇结构以前,在我们看来总是适当的,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对任何一个时期风行的式样所感到的美或“可爱”,只是片时的,假性的,这一点说明,所有这些层出不穷的时样,没有一个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即使当时认为是最精最美的新样,过了几年或十几年以后再回过头来看一看,纵然它不一定不堪入目,也会使我们大吃一惊,觉得是奇形怪状的。我们对于任何最新事物的一时的爱慕,并不是从审美观念出发而是别有所依据的,一等到我们固有的审美感占了上风,我们对于这个新型设计就要感到难以接受,它的寿命就要在这个时候终止。

在审美性上的反感,其发展过程是多少需要些时间的,时间的长短;要看在某一具体情况下某一新样本质上的丑恶程度而定。按照时新式样的可厌性和不稳定性的这种时间关系,可以作出论断,即新样接替旧样越快,这种新样同正常爱好的抵触越大。由此我们可以推定,社会,尤其是社会中的富有阶级,在富裕和流动性方面、在人类相互接触的范围方面越向前发展,明显浪费定律在服装上的势力将越巩固,审美观念则将更加陷于停滞状态,更加受到金钱荣誉准则的抑制,这时时装将变换得更快,而一个接着一个出现的新样也将越来越变得光怪陆离,越来越使人难以忍受。

关于这里提出的服装理论,至少还有一点有待研究。以上所述,大都对男子与女子的服装两者都适用;虽然所述各点,在现代社会似乎在女子的方面格外显著。但是有一点,女子服装的情况跟男子的根本不同。就女子的服装说来,其显然格外突出的一个特征是,证明穿的人并不从事也不宜于从事任何粗鄙的生产工作。女子服装的这一特征是有其重要意义的,它不但可以使服装理论臻于完整,而且可以印证上面已经提到的过去和现在的妇女经济地位。

在前面有关代理有闲和代理消费问题的研究中谈到妇女的地位时我们已经看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家主执行代理消费已经逐渐成为妇女的职务,妇女的服装就是按照这个目标设计的。情况演变的结果是,显然的生产劳动特别有损贵妇的身份,因此在妇女服装的设计中必须费尽心力使观者明确认识到一个事实(实际上往往是虚伪的),即穿这种衣服的人并不惯于也不可能惯于从事有实用的工作。按照礼俗的要求,有身份的妇女应当谢绝生产劳动,在有闲态度上应当表现得比属于同一社会阶级的男子更加彻底。我们看到一位出身名门的、有教养的女子迫于生计而从事有实用的工作,总不免愤愤不平。这不是“妇女干的事”。她的活动范围是在家庭以内,她应当在那里起“美化作用”,应当是全家的一颗明星。至于男主人则一般总不会被说成在家庭中处于这样的地位。这一特点,加上礼俗要求妇女不断注意衣着和其他装饰上的炫奇斗富这一事实,格外有力地证明了上面提到的观点。我们的社会制度是继承族长制而来的,因此证明家庭的支付能力,特别成为妇女的职能。依照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的荣誉应当由属于这个家庭的妇女来特别关怀,而这种荣誉主要是通过荣誉消费和明显有闲获得证实的,因此关于这些方面的如何进行就列入了妇女的活动范围。在理想的生活方式下——在较高金钱阶级的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倾向——对物质与劳力的明显浪费这方面的注意,应当经常地成为妇女的惟一经济职能。

当社会还处于妇女还是在十足意义上的男子的财产那个经济发展阶段时,明显有闲和明显消费是她们必须执行的任务的一个部分。那个时候妇女既非居于自主地位,由她们执行的明显有闲和明显浪费,其荣誉当然应当归之于她们的主人而不是她们自己,因此家庭中的妇女越是奢华浪费,其不生产性越是显著,越能适应提高家庭或其家长的荣誉这个目的,她们的生活也越加值得称道。这一情况愈演愈烈,结果妇女不仅要在有闲生活的证明方面有所提供,而且要使自己处于对一切生产活动全然无能的境地。

就是这一点使男子的服装不能同女子的齐头并进具有充分理由。明显浪费和明显有闲是有荣誉性的,因为这是金钱力量的证明,金钱力量是有荣誉性的或光荣的,因为归根到底,它是胜利或优势力量的证明;因此任何人,当他代表他自己的利益而作出浪费或有闲的证明时,不能采取这样的形式或趋于这样的极端,使他自己显得无能或处于显然的不舒适、不自如状态;那种情况所表明的将不是优势力量而是劣势地位,那样做也是作茧自缚,会破坏他自己的目的。因此不管在哪里,只要浪费支出和避免劳动的表现,在正常或一般的情况下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表明了显然不舒适状态或自动引起的体力上的无能,就可以由此直接断定,这个人之所以执行这种浪费支出,忍受这种体力上的无能,并不是为了她自己在金钱荣誉上的利益,而是为了她与之有经济依赖关系的另一个人的利益;那种关系,从经济理论上来看,分析到最后,必须归之于奴役的关系。

现在试将这一归纳结果应用到妇女的服装方面,作一具体说明。所有那些高跟鞋、长裙、胸衣、不切实用的女帽以及不顾到服用人的舒适的一般现象,是一切文明妇女服装的显著特征;这些作证的事实足以说明,在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在理论上妇女仍然处于经济上依赖男子的地位,在高度理想化的意义下,或者可以说她仍然是男子的动产。妇女之所以要执行这样的明显有闲,要这样打扮,老实说,就是因为她们处于奴役地位,她们在经济职能的分化中接到的任务是,为她们的主人的支付能力作出证明。

就这些方面来说,妇女的服装与家庭仆役、特别是穿制服的仆役的服装,有显然相类之处。两者在不必要的糜费这一点上同样有用尽心机的表现,两者同样有显然不顾服用人身体舒适的倾向。不过主妇的服装蓄意要做到的,即使不一定是在于要显出穿的人的孱弱之躯,也至少是要衬托出她的娇惰风度,而这一点是仆役的服装所望尘莫及的。这是在情理之中的,因为在理论上,按照金钱文化的理想方式,主妇是家庭中的首要奴仆。

除了这里所看到的这类仆役以外,至少还有一类人物,他们的服装跟仆役阶级的很相类,而且有许多特点是与妇女服装表现出女性风度的那些特点相一致的。这就是教士阶级。教士的法衣,有力地、突出地显示了表明奴仆身份与代理性生活的一切特征。法衣这件东西,看上去绚烂夺目、光怪陆离,而且非常不方便,至少在表面上看来,简直使穿的人要不舒适到感觉痛苦的地步,这一点比教士的日常服装表现得更加显著。教士照说是要戒绝一切生产劳动的,他在大庭广众之中是要带着些冷静、沉闷的脸色的,这同一个训练有素的家庭仆役的神气也很相类。还有,教士的脸是应当修得光光的,家庭仆役也是这样。教士阶级在态度上、装束上与仆役阶级所以会这样相像,是由于两个阶级在经济职能上的类似。从经济理论上说,教士所处的正是一个随身侍仆的地位,据理而言,他是神的随身侍从,他所穿的就是神给他的制服。他的制服非常华贵,这是应当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恰当地显出他那位崇高的主人的尊严。设计制服时对服用人身体的舒适很少顾到,或者简直完全不顾,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穿着制服是一项代理消费,由这种消费而来的荣誉是归之于那位不在场的主人的,不是属于仆人的。

妇女、教士和仆役同男子二者在服装上的分界綫,实际上并没有被始终一致遵守,但在一般的思想习惯中始终存在着相当明确的这样一个分界綫,这一点可以说是没有争执的。当然,也会有一类放荡不羁的人——而且这类人是不在少数的——出于从服装上追求无上荣誉的狂热,会越过男女之间在服装上的假设界綫,把他们自己打扮成那种模样,以致亵渎了人类的清白之躯;但每个人都会清楚地认识到,男子作这样的装束是脱离常轨的。我们惯于说某人的装束“有女人气”,也常常会听到这样的批评——某人打扮得那样考究,看起来倒像是个穿得很体面的跟班。

在这一服装理论上,还存在着某些表面看来不符合之处,值得予以进一步的详细考察,尤其是因为这类情况,在服装的后期或较成熟的发展阶段,已经成为相当明显的趋向上的特征。例如胸衣的风行,看来就好像是这里引证说明的通则的一个显然例外。但经进一步考察就可以看出,这一显然的例外实际上是证实了这一通则,即,服装中任何一个因素或特征之所以能风行,是由于它具有作为金钱地位的证明这一效用。我们都知道,在工业比较发达的社会,胸衣的使用只是限于界限相当明确的某些社会阶层。比较贫困的阶级,尤其是乡村妇女,平时并不使用这件东西,只是逢到节日,作为一件奢侈品,偶尔一用。属于比较贫困阶级的妇女不得不艰苦操作,在日常生活中用这件东西来折磨肉体,借以妆点有闲的门面,对她们说来并没有什么好处。至于在节日中使用,这是出于对上层阶级的礼仪准则的模仿。在最近一两代以前,除了必须从事体力劳动的和贫困的阶级以外,凡是处于这些阶级以上的、社会上有相当地位的妇女,哪怕是最富裕、最尊贵的妇女,仍然认为胸衣是一件不可须臾离的东西。只要那些富裕得足以免除必须从事体力劳动的污名的人们还不是一个大的阶级,可是人数也不少,足以形成一个自负的单独的社会集团,而其中群众又可以在这一阶级内部为一些只是由于这一阶级的一般看法而得到推行的特殊行为准则提供基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的通则就是有效的。但是现在一个十分庞大的有闲阶级已经成长起来,它拥有的财富已经这样多,以致这时如果对它进行必须从事体力劳动这样的诽谤,已经毫无意义,对它一无所损;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一阶级以内,胸衣这件东西就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废物,可以弃之如敝屣。

由此可见,以胸衣的解除作为上述通则的一个例外,与其说是实际的,不如说是表面的。现在仍然重视胸衣的是,有着较低工业结构——比较接近于旧式的、准工业类型的结构——的那些社会的富裕阶级,和工业比较发达的社会中那些后起的富裕阶级。后者对于由金钱等级较低的前期沿袭下来的、那种平民化的爱好准则和荣誉准则,还没有来得及放弃。例如,在某些最近暴发起来的美国城市的上层阶级中,就往往还保有胸衣的残余。可以说,胸衣主要盛行于由较低的金钱文化水平走向较高的金钱文化水平那个动荡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也可以说是一个尽力装腔作势、攀高向上——如果这类形容词只是用作学术上的专门名词,不含有任何丑化意义的话——的时期。这就是说,在一切向来有使用胸衣的风气的国家,只要它的使用能够表明穿的人在体格上的无能,从而适应作为荣誉有闲的证明这一目的,它就会继续存在。当然,关于别的一些足以在外观上显然降低个人工作效能的毁伤肢体行为和衣着上的设计,上述通则也同样适用。

关于明显消费方面的种种事项,情况也有些相类,上述通则同样适用。近百年来有一种很明显的趋向,尤其是在男子服饰的演变中,有些消费的方式和有闲的象征已经不复存在,这类事物必然要使使用人感到麻烦,在过去也许很能适应需要,但在今天的上流社会如果继续使用,将成为一种额外负担——如涂粉假发和金綫带的使用以及经常修面的风气,都是这类例子。近年来修面的风气在上流社会又有些恢复的样子,这或者是出于对仆役们的习尚的一时模仿,相信这个习惯同我们祖父一辈的头上的假发一样,不久会成为陈迹。

这些、以及与之相类的一些事物,在使用者方面实际上全无意义,而这一点又表现得非常浅露,毫无遮掩,使一切旁观者一望而知。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逐渐使用了表现同样事实而比较巧妙的方式;这些方式在高明的、属于比较小范围的一些人的有经验的眼光里还是同样明显的,而人们所要博取的也主要是这些人的好评。如果一个要从事自我表现的人所要夸耀的对象是社会中的广大人群,而这类人对于财富与有闲的一些细微曲折、变化巧妙的证明方式,如何觉察,如何欣赏,并没有经过训练,则那种比较早期的、粗率的自我表现方式还有其存在依据。当富裕阶级有了充分发展,形成一个广大集团(这些人对于消费方面比较精深微妙的种种窍门是有充裕时间来深入钻研的)以后,自我表现的方式就有了由粗到精的变化。“过火的”服装表明穿的人所要配合的是流俗的口胃,于此道研究有素的人对它是要引起反感的。对于一个有高度教养的人来说,只有与他属于同一上层阶级的成员才是他所注意的,只有这些人在有经验的辨别力下所给予他的好评和敬意,才是有实际重要意义的。由于富裕的有闲阶级已经发展得十分庞大,属于有闲阶级的个人跟同阶级的各成员之间的接触已经越来越广泛,就荣誉上的目的来说,已经足以自行构成一个人类环境,这就发生了一种倾向,把居民中比较微贱的分子拼出组织以外,甚至根本就不把他们当作其意见是赞可还是反对应当加以探求的旁观者。所有这一些演变的结果是,在服装表现方面的方式方法的精益求精,设计上的越加巧妙和服装在象征表示的方式上的趋于精神化。大家晓得,关于礼俗的一切事项,上层有闲阶级是居于权威地位的,随着他们在表现方式上的改进社会的其他部分也逐渐有了相应的改进。随着社会在财富上、文化上的进展,证明支付能力的方式越来越精微巧妙,作为一个观察者必须具有进一步高明、精确的辨别力。这种对于自我表现的媒介物的进一步高明、精确的辨别力,实际上是高度金钱文化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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