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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楞伽阿䟦多罗宝经记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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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竺三藏沙门求那䟦陀罗译

明建邺海印沙门 释德清笔记

一切佛语心品第四之上

前转依涅槃果已竟。下转依菩提果。四德分四。初显法身真我德。又二。初显三德秘藏。次显一心真如。

△且初。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三藐三佛陀。我及余菩萨摩诃萨。善于如来自性。自觉觉他。

记曰。前显转涅槃果已竟。此显转依菩提果。先明三德秘藏。以示究竟真我。故请正遍正觉善于如来自性也。三藐。此云正遍。三佛陀。此云正觉。如来自性。即法身自性。乃究竟真我也。一往所谈。盖由凡夫着五蕴假我。外道妄计神我。故世尊以无我破之。今妄执已破。果德已显。故说法身真我。且云如来自性者。即法身真我也。以彼妄计实有自性能生诸法。故以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破之。今妄计既破。法身乃显。故此言如来真常法身自性。以显自觉圣智究竟真我也。

佛告大慧。恣所欲问。我当为汝随所问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作耶。为不作耶。为事耶。(二译皆为果)为因耶。为相耶。为所相耶。为说耶。为所说耶。为觉耶。为所觉耶。如是等辞句。为异为不异。

记曰。将显法身离过绝非。以示断德。故约过非以请也。辞句异不异者。谓异此等辞句有如来法身耶。为不异此等辞句是如来法身耶。故下如来所答。直指究竟一心真源。故云一切皆非。论曰。当知真如。非有相。非无相。非一相。非异相等。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如是等辞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过故。

记曰。此直指一心真源离过绝非也。若言法身是作。是不作。是果。是因等。俱有过咎。故唐译总云非。

大慧。若如来是事者。或作。或无常。无常故。一切事应是如来。我及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无所得故。方便则空。同于兔角。槃大之子。以无所有故。

记曰。此出上有过之所以也。若言如来法身是果事者。则同有作。凡有作者。皆无常。若以无常为法身者。则一切世间无常之事。皆如来矣。安有如来法身是无常耶。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故魏译云不许此法。斯计如来是事是作者。则堕无常过矣。若言如来非所作者。则法身绝无体性。如是则虽修方便。而亦无所得。悉空无利益。枉费辛勤。故云方便则空。同于兔角石女之子。毕竟空无。此计法身非作者。则堕断灭过矣。斯则作与不作。若果若因。都皆有过。

大慧。若无事无因者。则非有非无。若非有非无。则出于四句。四句者。是世间言说。若出四句者。则不堕四句。不堕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来句义亦如是。慧者当知。

记曰。此明法身句义也。经云。如来藏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不可得。是故法身为因果宗。而不属因果。由不属因果。故非有无。非有无。故离四句。四句者。是世间言说。非圣言量也。四句既离。百非自遣。离过绝非。故为智者所取。智者应知。一切法说如来句义皆若此。

如我所说一切法无我。当知此义。无我性是无我。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

记曰。此以五阴诸法皆有自性。以比显法身实有真我。以明虽超因果不入断灭也。意谓我说如来离有无四句者。非是绝无。沦于断灭。盖有法身真我自性存焉。何者。且如我寻常所说一切诸法悉皆无我。当知此无我句。然我者。主宰义。自在义。以诸法中无有主宰。不得自在。以此义故。故说无我。非绝无诸法自性也。故云当知此义。无我性是无我。譬如他人身中无有我性。我自身中无有他性。非无彼此自身也。故云一切法有自性。无他性。如牛马。如来真我句义。应知亦然。

大慧。譬如非牛马性。非牛马性。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诸法非无自相。有自相。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无生。无自性。当如是知。

记曰。此以喻释法身有自性义也。然五蕴法身。非异非不异。以法身隐于五蕴之内。则法身无自性。而非无五蕴自性。如牛中无马性。非无牛性也。法身显于诸法之中。则诸法无自性。而非无法身自性。如马中无牛性。非无马性也。故云如牛马。其实非有非无。彼非无自性。是故一切诸法。皆有法身常住自相。但非无我愚夫之所能知。无我。谓二乘。愚夫。谓外道。然彼所以不知者。以妄想分别诸法自性故。不但法身句义如然。即我所说一切法空。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自性。一一皆当作如是知也。然前一往由彼二乘外道妄计诸法以为实有自性有生。故说空无生无自性以遮遣之。所谓但破其执。不破其法。非是实无法身常住自性也。

如来如是。(魏译云。如来法身亦复如是)与阴非异。非不异。若不异阴者。应是无常。若异者。方便则空。若二者。应有异。如牛角相似。故不异。长短差别。故有异。一切法亦如是。

记曰。此正明法身五阴离异不异。以显法身平等也。永嘉云幻化空身即法身。故法身与阴。不可言异不异也。若法身与阴不异者。然阴乃无常。而法身亦堕无常矣。若法身与阴异者。然五阴有相。而法身无相。无相则空。空则断灭。灭则虽修而无取证矣。故云方便则空。如此则异不异者。不出名言。皆非量也。既离一异。则无有二。若二者。即应有异。但法身与阴。同出而异名。如牛两角。本唯一体。故不异。争奈五蕴生灭。而法身湛然。如角之长短差别。故有异耳。不独阴与法身。即诸法皆然。故云一切法亦如是。

大慧。如牛右角异左角。左角异右角。如是长短种种色各各异。大慧。如来于阴界入。非异非不异。

记曰。此言法身比类不及也。谓法身与阴界入。虽曰同体不异。如牛两角。牛角尚有左右长短一定各异之相。而法身与阴界入毕竟不异。故魏译云。如是如来法身之相。于五阴中。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也。上明法身与世间五阴离异不异。

如是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如是如来。以解脱名说。

记曰。此明法身与出世解脱离异不异。以显解脱德也。魏译云。于解脱中。不可说一。不可说异。如是依解脱故。说名如来法身之相。

若如来异解脱者。应色相成。色相成。故应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得相。应无分别。而修行者见分别。是故非异非不异。

记曰。此释法身与解脱离异不异。以显解脱德也。谓法身若异解脱者。然解脱即涅槃。而涅槃无相。若法身异此。则属色相。凡是色相皆是无常。而法身同此。应堕无常。此则计异者过矣。若法身不异解脱者。则无能所。若无能所。则因果不分。不妨修行者现有能证所证差别。故非不异也。故魏译云。若如来法身不异解脱者。则无能证所证差别。而修行者则见能证及以所证。且有能所。非不异也。

如是智及尔𦦨。非异。非不异。

记曰。此明能观智与所观境非异不异。以显般若德也。故唐译云。如是智与所知。非异不异。斯历法身解脱般若非异非不异。以显究竟一心三德秘藏。非纵非横。圆满融摄。故永嘉云。法身不痴即般若。般若无著即解脱。解脱寂灭即法身。举一即具三。言三体即一。是以三谛一境。法身之理恒清。三智一心。般若之明常照。境智冥合。解脱之应随机。非纵非横。圆∴之道玄会。故知三德妙性。宛尔无乖。一心深广难思。何出要而非路。是以即心为道者。可谓寻流而得源矣。故下释其根量俱非。以显究竟一心极果。

大慧。智及尔𦦨。非异非不异者。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阴。非异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故。悉离一切量。离一切量。则无言说。无言说。则无生。无生。则无灭。无灭。则寂灭。寂灭。则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则无事无因。无事无因。则无攀缘。无攀缘。则出过一切虚伪。出过一切虚伪。则是如来。如来则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

记曰。此直显寂灭一心真如自性转依极果。以酬近请。通结前途究竟归趣。以显法身离一切相也。论云。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以实无可空。故说如来有真实自性也。经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以一切法皆同如故。故云出过一切虚伪。即是如来。以但涉言诠。皆堕戏论故。大慧初问一百八义。而世尊直答一切皆非。由一心真如平等寂灭。本无言说故。今从生灭门中方便摄引。归极于此。故显理行断证因果已竟。而以一心真如涅槃菩提总结之。以真如究竟离一切相。故一切皆非。此盖别答门中即言说以显无言也。以此中正明菩提。而但称如来法身。恐昧者不知。故结示云。如来即是三藐三佛陀。

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离一切根量。

记曰。此总结如来法身离心意识境界也。一往大慧所问。世尊所答。乃至重重展转徴辩。唯显此离心意识境界而已。不独此会。即四十九年三百余会所说。亦不过显此。乃至三世诸佛之所证。历代祖师之所传。亦唯此而已。更无别法。故云。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斯正古德所云心识不到处。故云佛陀者离一切根量。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悉离诸根量。无事亦无因。已离觉所觉。亦离相所相。

记曰。此总颂法身离诸过也。根量乃见闻知识境界。以法身离念。非心行处。故因果能所一切皆离。

阴缘等正觉。一异莫能见。若无见有者。云何而分别。

记曰。此颂五阴法身平等无二也。以正眼而观。真妄平等。故一异莫能见。既无一异可见。云何而可分别耶。

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阴非在阴。亦非有余杂。亦非有诸性。如彼妄想见。当知亦非无。此法法亦尔。

记曰。此颂法身淳净也。以法身淳净。故一切皆非。虽无诸相如彼妄见。而真如自性亦复非无。以法法皆真。故云亦尔。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

记曰。此颂言有无相待而生。不应起二见也。谓法身虽离诸相。不入断灭。故不可着无。当知法身非无。而实有自性。若于法身自性而复作有见者。亦是妄想。故云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故魏译云。无既不可取。有亦不应说。此所谓悉离诸根量也。

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沉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记曰。此总显离过。结归观心也。向因凡夫妄执假我。外道妄计神我。故以无我之言破之。而二乘复计无我以为实法。故此言法身真我以破之。意谓向之我与非我。皆言说量。既堕二见已。若于今之所显法身真我为是。而复以向之二我为非。此亦堕言说量。留连沉溺于有无二边。终非究竟。不独自坏。抑且坏他。何者。以但有言说。都无实义。皆为戏论故。若解脱如上一切诸过。能正念观察我所通达离心识处。是名正观。方为不谤正法。不毁导师。若他观者。皆邪见也。

○上明转依菩提果以显法身三德秘藏以结归观心竟。下显一心真如离一切相摄归第一义谛。

△初离名字相。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修多罗摄受不生不灭。又世尊说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云何世尊。为无性故说不生不灭。为是如来异名。(唐译云。世尊。如佛经中分别摄取不生不灭。言此即是如来异名。世尊。愿为我说不生不灭。此则无法。云何说是如来异名。如世尊说一切诸法不生不灭。当知此则堕有无见)佛告大慧。我说一切法不生不灭。有无品不现。

记曰。此难明寂灭一心以显如来法身离名字相也。大慧因闻如来法身不生不灭。遂致疑曰。且如经中一向所说不生灭者。但显无性之理而已。今则云不生不灭是如来异名。然不生不灭则是无性。无性则离名字相。云何说此是如来异名耶。且不生是堕无。不灭是堕有。故唐译云。世尊说一切诸法不生不灭。当知则堕有无见。故世尊答云。我说一切法。有无品不现。何者。以不生则不有。不灭则不无。不有不无。故不属有无。故云有无品不现。唐译有无二见有问无答。此经有答无问。故二译互相发明。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则摄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愿为说。

记曰。此大慧复以有无致疑难者。以明果德究竟离名字相也。意谓世尊既云说法有无品不现。然不现则无可取。故云摄受法不可得。既不可得。则就中一法不立矣。以一切法不生故。且一法不立。又有谁是如来名字耶。此则自语相违也。若说不生法是如来名字者。似乎此中又是有法者。非超有无矣。故云若名字中有法者。若。犹似也。此义云何。愿为我说。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说如来非无性。亦非不生不灭摄一切法。亦不待缘故不生不灭。亦非无义。大慧。我说意生法身如来名号。(唐译云我说无生即是如来意生法身别异之名)彼不生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七住菩萨(二译皆云七地)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来异名。

记曰。此斥大慧谬计不得佛意。而以法身正义答之也。以大慧疑不生不灭为断灭。又疑不生不灭摄一切生灭之法。意谓必待生灭缘尽方得不生不灭。故此斥云。亦非无性。亦非摄一切法。亦不待缘。然虽一切皆非而亦非无义。何者。以我说一切法当体无生即是如来异名。殆非此外别有也。第无生意。乃八地菩萨实证平等真如方能明见。殊非外道二乘所能测知。亦非七地菩萨之境界也。永嘉云。若实无生无不生。以无生无不生。故名意生法身。既证平等真如。则法法皆如。以法法无生。当体皆如。故无生是如来异名。到此境界。所谓无一物不播如来之号。无一法不阐遮那之形。故下文以多名释之。赵州云。老僧把一枝草为丈六金身用。把丈六金身为一枝草用。佛是烦恼。烦恼是佛。苟非深证无生三昧者。又何以与此。

大慧。譬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梵语释迦提婆因陀罗。此云帝释。又云富兰陀。又云憍尸迦。皆帝释异名)如是等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无自性。

记曰。此喻释如来虽有多名而无多体。以显唯一实也。唐译云。譬如帝释地及虚空。乃至手足。随一一物各有多名。非以多名而有多体。亦非无体。以法法皆真。故名异而体同。唯了无生者。故不以名异而异其体。在徇名者特生异见耳。

如是大慧。我于此娑呵(旧云娑婆。亦云索诃。此云堪忍)世界。有三阿僧祗(此云无数)百千名号。愚夫悉闻。各说我名。而不解我如来异名。(唐译云。诸凡愚人。虽闻虽说。而不知是如来异名)大慧。或有众生知我如来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觉者。有知导师者。有知广导者。有知一切导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纽(此云大力)者。有知自在者。有知胜者。有知迦毗罗者。(城名。以佛生彼城故)有知真实边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王者。有知无生者。有知无灭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谛者。有知实际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无相者。有知解脱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号。不增不减。此及余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记曰。此出多名而体不异。正显离名字相也。由体不异。故如水中月。不出不入。所谓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以无去来。故不出不入。盖法身普应众生。平等显现。而无去来之相。但随所见闻各别异耳。华严名号云。如来有四百亿十千名。法华寿量云。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姓氏不同。名号各别。良以法身无生。故无不生。无名。故无不名。以无不名。故不可得而名焉。不可得而名。故名字离也。此非愚者所知。

○上离名字相竟。

△下离言说相。

彼诸愚夫。不能知我。堕二边故。然悉恭敬供养于我。而不善解知辞句义趣不分别名。不解自通。计着种种言说章句。于不生不灭作无性想。不知如来名号差别。如因陀罗释迦不兰陀罗。不解自通会归终极。于一切法随说计着。

记曰。此明如来法身离言说相也。然名字起于言说。以彼愚夫不达言说性空。故妄计名字各异。至于寂灭无生离名言处真实法身。盲无所知。由不知此。故妄计有无。堕二边见。是等然虽供养于我。而不能善解名字句义趣中所含多名一体。故云不分别名。但取差别之相。以不善解法身自通。故但执言教。昧于真宝。谓不生不灭是无体性。殊不知正是法身遍一切处。而为如来差别名号。如因陀罗等也。以不解自通会归终极至离言说处。故于一切法唯计言说。

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言说。大慧。彼恶烧智。不知言说自性。不知言说生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唐译云。离有离无故。无生无体故)。

记曰。此言计言说者不达实义也。然彼愚夫妄谓义如言说。义与言说不异。如斯则但有言说而无实义矣。故云义无体故。以此人不了言说自性。将谓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于言说而已。所以然者。以彼愚痴恶智。不知言说自性是生灭法。而义不生灭耳。所以言说生灭而义不生灭者。以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以超文字。离有无相故。无生无体故。是故不堕。

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大慧。若有说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则妄说。法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离文字故。非不饶益义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

记曰。此明如来说法不堕文字相也。所以不堕者。以法离有无相故。除不堕文字者。则说与不说皆明鉴也。此外若以如来有所说者则为谤佛。故云则为妄说。由法离文字故。诸佛菩萨唯说离文字法。故始终不说一字。不答一字。何者。以法离文字故也。问曰。既不说一字。岂不饶益众生耶。答曰。非不饶益义说。但对众生所说者。乃说破众生妄想梦耳。殆非实有法可说也。故云说者众生妄想故。

大慧。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无者。谁说为谁。

记曰。此释难也。难曰。既法离文字。则无法可说。而如来何以又说一切法耶。故此释云。以无法可说。是名说一切法。乃说其无可说耳。所谓虽复不依言语道。亦复不着无言说。若绝然不说者。教法则坏。教法坏。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矣。若总无者。则坏法界相。而又谁是说法者。而复为谁说法耶。所谓实际理地。不立一尘。建化门头。不舍一法。是在即说而不有其说。岂绝然不说而后方为离文字哉。

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着言说。随宜方便广说经法。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我及诸佛为彼种种异解众生而说诸法。令离心意意识故。不为得自觉圣智处。

记曰。此释上不说说。乃为迷者。非为悟者说也。谓诸佛如来本无法可说。其所广说一切法者。皆为随顺众生种种解欲。破彼希望烦恼。令转心意意识故耳。所谓佛说一切法。为治一切心。若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故云不为得自觉圣智处说。是故菩萨莫着言说。

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

记曰。此释上不为悟者说之意也。所以不为得自觉智说者。以彼了一切法无所有。知自心现量。善离有无二妄想见。以此诸菩萨但依于义。不着言说故耳。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坏第一义。亦不能觉他。堕恶见相续。而为众说。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

记曰。此言迷者自他俱损也。唐译云。依文字者堕于恶见。执着自宗而起言说。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辞章句。既自损坏。亦坏于他。不能令人心得解悟。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达章句。具足性义。彼则能以正无相乐而自娱乐。平等大乘建立众生。

记曰。此言悟者自他俱益也。唐译云。亦能令他安住大乘。正无相乐者。所谓自觉圣智善乐。拣非二乘外道偏邪三昧也。住正无相乐者。即名摄受大乘。从上诸祖皆深证此无相三昧。故能以离文字法建立众生。

大慧。摄受大乘者。则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摄受一切众生。摄受一切众生者。则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则佛种不断。佛种不断者。则能了知得殊胜入处。(魏译云。一切胜妙生处。唐译云。则得胜妙处)知得殊胜入处菩萨摩诃萨。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形类希望。烦恼诸相。如实说法。如实者。不异。(唐译云。真实法者。无别无异)如实者。不来不去相。一切虚伪息。是名如实。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应摄受随说计着。真实者。离文字故。

记曰。此明善知如实法者。则能具足一切世出世法也。谓善了知如实无生法者。则能具足一切世出世法。建立正法。续佛慧命。能令佛种不断。便生佛家。故云得胜妙生处。自利功圆。亦即能令众生安住大乘。而以十力普现色身。随众生解欲。应时应根说如实法。而无一切去来之相。斯皆善达如实离文字法者之利益也。是故行人切莫计着随言说相。

大慧。如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观指。不得实义。如是愚夫。随言说指。摄受计着。至竟不舍。终不能得离言说指第一实义。

记曰。此喻愚夫执言说之失也。经云。我所说法。如标月指。离指方能识月。若执指为月。则两失之矣。故云。执言说指。终竟不舍。终不能得离言说指第一实义。

大慧。譬如婴儿。应食熟食。不应食生。若食生者。则令发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灭。不方便修。则为不善。是故应当善修方便。莫随言说。如视指端。

记曰。此以喻释喻。以明忘言契证之义也。然离言之道。固非浅智可知。苟不以方便指示。则终归迷闷而不入。譬如婴儿应与熟食。而食之以生者。则必发狂。是与食者。不善方便故也。此不生灭法。不属方便。犹如生食。若不善以离言方便之指。彼亦将狂闷而不入。故黄檗云。今时才出来者。只欲多知多解。广求文义。唤作修行。不知多知多解。翻成壅塞。唯多与儿酥乳。消与不消。都总不知。三乘学道人皆此样。尽名食不消。食不消者。所谓知解不消。皆为毒药。尽向生灭边收。真如之中无此事故。前云是摄受欲食。非摄受法食也。所以曹山贵正命食。此善方便之言该于师资。故下令亲近大德多闻。

是故大慧。于真实义当方便修。真实义者。微妙寂静。是涅槃因。言说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唐译云。言说者。与妄想合。流转生死)大慧。真实义者。从多闻者得。大慧。多闻者。谓善于义。非善言说。善义者。不随一切外道经论。身自不随。亦不令他随。是则名曰大德多闻。是故欲求义者。当亲近多闻。所谓善义。与此相违。计着言说。应当远离。

记曰。此教修真实义之方便也。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然真实义。乃离心意识寂灭境界。是从多闻忘言者得。非执名字者所能入也。所言多闻者。谓善离言得义。非善言说也。善义者。乃得二通处。则自不随外道邪见论议。而亦不令他随。如此方名大德多闻。是故欲求义者。应当亲近大德多闻。远离计着言说者。此则名为修真实义之方便也。

○上显一心真如离言说相已竟。

△下辩生灭因缘以显一心真如离心缘相。

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显示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世尊。外道说因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外物因缘亦如是。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微尘胜妙自在众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性不生不灭。有无不可得。外道亦说四大不坏。自性不生不灭。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诸趣不舍自性。世尊所说亦复如是。是故我言无有奇特。惟愿世尊为说差别。所以奇特胜诸外道。若无差别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灭故。而世尊说。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无有是处。如向所说。一世界中应有多佛。无差别故。

记曰。此疑佛说不生不灭与外道不异。以难明一心真如离生灭因缘。正显离心缘相也。此有四疑。一谓外道计作者为因能生诸法。诸法生灭而作者不生灭。故疑此与佛所说三无为法无异。二谓外道计我为因。一切世间从我流出。故云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说外四大生法亦尔。三谓外道许微尘。胜妙。自在天。众生主。时。方。空。大种。和合等。九法不生不灭。世尊亦说一切性不生不灭。有无不可得。四谓外道计四大不坏自性不生不灭。以四大常。周流诸趣不舍自性故。然世尊亦说四大性真周遍法界。是则世尊所说与外道无别。是故我言世尊说法无有奇特也。惟愿世尊为我说所以胜外道处。若世尊说法不异外道。则诸外道皆亦是佛。以彼说法亦不生灭故。然世尊向说一世界中无有多佛。苟如上所说。果与外道无别。则是一世界中应有多佛出世矣。

佛告大慧。我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所以者何。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唐译云。我之所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不生无常论。何以故。外道所说有实性相不生不变)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大慧。我者离有无品。离生灭。非性。非无性。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以是故一切性无性。非无性。(唐译云。我所说法。非有非无。离生离灭。云何非无。如幻梦色种种见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见不见故。取不取故。是故我说一切诸法非有非无)但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安隐快乐。世事永息。愚痴凡夫妄想作事。非诸圣贤。

记曰。此言如来所说。乃离有无生灭而说不生不灭。不比外道堕于有无起生灭见也。以外道妄计诸法各有自性不生不变。然诸法无常。而彼所计不生不灭者。亦无常论耳。以彼未离有无品故。然我说法所以离生灭者。以彼诸法本非有非无故。云何非无。谓一切法如幻梦色。然虽本无。不妨现见种种相故。云何非有。以彼色性本无自体。元非有故。如彼幻梦诸事。但愚者所见所取。而智者不见不取故。是故我观一切法若此。故说非有非无。唯了达自心现量者。则于彼法不生分别。分别不生。则心地寂灭。寂寂故永绝贪求。贪求既绝。故安稳快乐。世事从此永息矣。此非愚夫所与。故云愚痴凡夫妄想作事。非诸圣贤。

不实妄想。如犍闼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闼婆城及幻化人。种种众生商贾出入。愚夫妄想谓真出入。而实无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如幻人生。其实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圣贤。

记曰。此言境本无生。而愚夫妄起生灭见也。谓不但法本无生。而亦心本寂灭。心寂灭。则彼妄想亦了无自性矣。故云不实妄想如犍闼婆城及幻化人。且彼干城幻人。虽有种种商贾出入。其实无有出者入者。迷者谓以为真。智者不然。是则愚痴凡夫所起不生灭惑。即彼妄想亦本非有无。如幻人生。本无生也。以妄无体。故云其实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故僧问古德云。起灭不停时如何。德云。咄是谁起灭。此古人彻见妄想无性故乃尔尔。是则心若寂灭。而一切法皆寂灭矣。所谓一心不生。万法无咎。但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见。自起生灭妄想耳。非圣贤也。

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着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故。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

记曰。此言圣人见诸法不如实者。不似凡愚堕生灭妄见也。故云不尔。何者。以见诸法当体如如。不起分别异见故。故云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然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不容起见。若起种种异见分别者。则是计着一切实有性自性相矣。所以计著者。以不见诸法本来寂静故。苟不见诸法寂静者。则终不离妄想矣。何者。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上显一心真如离一切相已竟。

△下结究竟一心。

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见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

记曰。此总结一心真如离一切相。以成究竟果德也。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故云无相见胜。非相见。以外道于无生中妄见生灭。故长沦生死。故相见者乃受生之因。故不胜。若能见无相者。则一切分别妄想当下不生。不生则不灭。不生不灭。此则名为大涅槃矣。是则了妄想无性即是涅槃。非离此外别有涅槃相也。

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记曰。此结示一心真如自性涅槃。乃离心意识自觉圣智境界也。论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故云。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灭除彼生论。(唐译云。为除有生执)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犍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

记曰。此下至颂终。总明真如一心离生灭因缘相也。谓如来本无法说。而其所以说无生无自性者。以为破彼生见。执有自性故。以彼愚夫不知诸法不生。本无自性。故说犍城幻梦以喻之。然彼所执有自性者。堕无因故。然如来何因说无生无自性耶。以诸法空故。故云何因空当说。以彼外道妄执诸法各有自性和合而生。今则离之。是以诸法本空当体无生。故说无自性耳。此颂离生灭相。

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析无和合。非如外道见。梦幻及垂发。野马犍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记曰。此颂离因缘相也。以外道妄计实有生因和合而生诸法。世尊谓我但分析彼和合虽现而非有。故说幻梦垂发阳𦦨犍城。以喻明世间诸法虽现而无因。以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耳。然能申畅无生义者。则使法流永不断灭。且我炽然说无因论以破彼有因。令其外道闻者生恐怖故。然佛说无因论。乃无彼生因。殆非外道无因比也。识之。

尔时大慧以偈问曰。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

记曰。此大慧趣举佛问外道生因偈以反质疑。将破无因论义也。佛问外道云。汝之生法云何而生。为从有因生。为从无因生。答言。从有因生。佛又问云。既从有因生。有何所因耶。答言。从微尘四大胜性等为生因。佛又问云。彼微尘四大等。复以何故生耶。答言。以无因生。佛言。若彼微尘等既是无因。无因则无法。无法则无处。无处则无和合。无和合则无生矣。汝言无因。乃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耶。大慧举此质疑者。以闻上佛说无因破彼有因。故此疑云。且无因乃外道所计。佛尝以此破之矣。今何故又说无因破彼有因耶。故此涉疑致问。以外道所计生因亦无因。故佛说缘生乃破彼无因。又说无因以破彼生因。意在直指无生以息彼生灭之见耳。故下文明答之。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记曰。此答意显离生灭因缘相也。谓能观察一切诸法不属有因无因。而即顿见无生。而彼生灭之见自息矣。龙胜曰。有物从缘生。无物从缘灭。起唯诸缘起。灭唯诸缘灭。乃知色生时但是空生。色灭时但是空灭。以空不属缘。故不生耳。

尔时大慧说偈问曰。

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耶。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记曰。此徴无生义也。由上佛说离生灭法以显无生。大慧遂问云何为无生耶。为诸法无性是无生耶。为别有生性顾视诸缘名无生耶。既有无生名。必有无生义。惟愿为我说之。

尔时世尊复以偈答。

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魏译作七地)是名无生相。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

记曰。此颂无生义也。以离诸因缘及以作者。入唯心住。得二转依意生法身。乃真无生义。然此无生。非无性。亦非有性。既有此名。亦非无义。但此无生义。乃八地已上所证如实住处。殆非外道二乘及七地菩萨之境界也。以彼外道邪见。二乘偏执。七地菩萨未离心量。尚在生灭数中。未入微细真实住处。心境未忘。故此非彼所知也。离此诸过。是真无生。

无外性非性。亦无心摄受。断除一切见。我说是无生。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

记曰。此颂心境双绝。法身真空。以显无生实义也。以境离有无。心离执取。断一切见。即是真空法身。此非断灭之空。以心境无生故说空耳。

○上颂无生义。

△下总颂离生灭因缘相。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舍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锁。离彼因缘锁。生义不可得。

记曰。此颂一心真如离因缘相也。因缘者生灭之本也。离此因缘。别无生法。故肇公云。一切诸法。缘会而生。缘会而生。则未生无有。无有则无生。故云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以十二因缘转变生法。故云诸因缘数。舍此。不但无生。抑且平等平等。了无一异之性矣。此中若言一异者。即外道见。何者。以有无二性皆悉不生。总非有故。除因缘外。悉不可得。是则缘生无性故空。空故无生。无生则法身平等。离一切相。此所以离因缘外。更无生义可得。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但说缘钩锁。凡愚不能了。

记曰。此正示缘生无性义也。性者因缘也。谓生本无生。必待缘生。以缘生无性。故生本无也。唐译云。生无故不生。是则生即无生。故离外道生法之过。以缘生即无生。故我但说因缘而密显无生。所以凡愚不能晓了。妄谓离因缘外别有生性耳。

若离缘钩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锁义。如灯显众像。钩锁现若然。是则离钩锁。别更有诸性。

记曰。此释外道计因缘外别有生性义也。佛谓若果离因缘外别有生性者。则是堕无因论。沦于断灭矣。故云破坏钩锁义。钩锁者即因缘也。以彼外道妄计别有生性。要待因缘而生。譬如众像先有。要待灯照而后见。故因缘现生法。即如灯之现众像。故佛断之曰。若此论者。正是离因缘外别有生性。故我说彼是无因论。

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若离于钩锁。慧无所分别。

记曰。此责外道不达缘生无性。故妄生分别也。以缘生无性。故无有生。无生则无性。体相如虚空。此乃离缘之道。绝诸对待。于此境界。三世诸佛不敢觑着。谁当于此分别乎。故云慧无所分别。今彼既于离因缘外而生分别者。足知皆妄计也。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

记曰。此拣无生义也。谓彼外道所计生法固是邪见。而我法中复有余无生义。乃二乘贤圣所得。亦非真实。以彼断尽生法。然后方得无生。不了生本无生。故非真实。是则我说生即无生。方是真实无生法忍。乃八地所证。又非二乘浅智所知也。

若使诸世间。观察钩锁者。一切离钩锁。从是得三昧。

记曰。此拣正行也。谓外道妄计离因缘法。则增长邪见。非真离也。若使诸世间人。一一能观因缘无性。了知离缘无生之理。则从是即得无生三昧正定矣。下示观之之方。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锁。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钩锁义。是则不成就。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钩锁。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

记曰。此示观因缘之方法也。痴爱诸业等。乃十二因缘。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三世轮转。牵缠不断。故为内钩锁。钻燧得火。泥团成瓶。种子生芽。此三者为外物因缘。此等内外因缘诸法。但观空无自性。即证无生。何必离此之外。更立他性耶。若使此外别有他性从因缘生者。即是无因。此则不但坏因缘义。抑且彼法不成。以彼所计自性。乃无因故。若观生法本无自性。则因缘顿空。又复谁为钩锁耶。以有展转相生故。故说因缘之义耳。意谓若有因缘。必无自性。若离因缘。即是无生。岂有离因缘外。别有自性耶。是则能观缘生无性。无性缘生。则了因缘体空。即入真无生义。智者当作如是观。

坚湿暖动法。凡愚生妄想。离数无异法。是则说无性。

记曰。此释诸法无性之所以也。谓四大等法。当体全空。本无自性。但以缘会而生。更无别法。而外道不了。横计四大实有自性以为生因。乃妄想分别。非正见也。是故我说缘生无性即是无生。以破彼计。离此数外。了无异法。但说无性耳。

如医疗众病。无有若干论。以病差别故。为设种种治。我为彼众生。破坏诸烦恼。(唐译云。灭除烦恼病)知其根优劣。为彼说度门。非烦恼根异。而有种种法。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

记曰。此结归一乘。以显一心真如究竟义也。谓如来说法。唯说无生。然无生本无有说。而有多种言辞方便开示者。以其病病故也。故如医疗众病。病多而方亦异。佛为破除众生烦恼病故。以其病根不同。故说诸度法门。此其法本不异。异自机耳。所谓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入大乘为本。故云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前显理究竟处。则曰我大乘非乘。今明断证已竟。故亦以大乘结之。

○上明一心真如离一切相总显究竟涅槃真我德已竟。

△下破外道七种无常以显究竟涅槃真常德。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无常妄想。世尊亦说一切行无常。是生灭法。此义云何。为邪。为正。为有几种无常。

记曰。此因外道所计无常。将显涅槃究竟真常德也。前显离生灭因缘以明法身真我。此显离无常见即证法身真常。意谓佛昔日亦说无常。不知与彼外道所说孰邪孰正。然问外道所许无常有几种者。意在尽出彼计破之。令其不堕耳。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种无常。非我法也。何等为七。彼有言说作已而舍是名无常。

记曰。此外道宗立有胜性作者。能造一切四大诸法。今此计云。所造四大是常。其能造者。造已即舍。此是无常。故下文云离始造无常。

有说形处坏是名无常。

记曰。此计四大能造所造俱是常。毕竟不坏。但分析长短等形色不可得。谓形处坏是无常。

有说即色是无常。

记曰。此计能造四大是常。所造色是无常。此与初计相返。

有说色转变中间是名无常。无间自之散坏。如乳酪等。转变中间不可见。无常毁坏一切性转。

记曰。此计能造与所造俱常。但两色中间有个无常性。能使所造色法相续变异。自然坏灭。如乳酪等。两色中间有无常法。令其转变而不可见。此之无常能转一切性。此与初三两计相返。

有说性无常。

记曰。此计有个无常自性不坏。而能坏彼诸法。如杖瓦石等能坏一切物。此与上计相返。

有说性无性无常。

记曰。此计能造所造俱无常也。性是能造。无性是所造。谓能造之性既造了色。则自体已坏。而所造者。又亦随坏。故俱无常。此与上计俱相返。

有说一切法不生无常。入一切法。

记曰。此计有个不生的性入在一切生法中。而随诸法坏灭。即此不生的便是无常。上列所计。下牒其计而破之。

大慧。性无性无常者。谓四大及所造自相坏。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记曰。此牒破第六性无性无常计也。谓彼外道所计四大能造诸法。然必坏了自体方才造出。如种生芽。而所造者又非本四大矣。故能所俱坏以为无常。佛破之曰。彼四大自性本不可得。然能造既本无体。无体故本自不生。不生则无能所。能所二相了不可得。又指何法名无常耶。

彼不生无常者。非常。无常。一切法有无不生。分析乃至微尘不可见。是不生义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若不觉此者。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

记曰。此牒破第七不生无常计也。然彼外道妄计有个不生的性入在一切生法之中。随诸法坏。故名不生是无常。佛言。若言不生是无常者。此则非常非无常矣。何者。若言不生。则是真常。今又云随诸法坏。则非是常。故云非常非无常。此出其过。乃破之曰。然一切有无等法。本自不生。岂又有个不生性入彼诸法耶。若果有不生性入彼诸法。则应可见。即今分析诸法。乃至微尘许。毕竟不可见此无生义。既不可见。则是诸法生本无生矣。且无常者生法也。然我说诸法生本无生。而彼返以不生为生是无常。故曰非生。是名不生无常相。此真颠倒也。我诸弟子若不觉此生本无生义。则堕外道生无常见。以彼所计不生。还成生法。故云生无常义。庄周云生生者不生。正堕于此。

大慧。性无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无常性。所以者何。谓无常自性不坏。大慧。此是一切性无性无常事。除无常。无有能令一切法性无性者。如杖瓦石破坏诸物。

记曰。此牒破第五性无常计也。佛谓彼外道所计有个无常自性不坏。而能坏诸法者。此乃是彼自心分别妄计耳。如此计者。又不是常。又不是无常。何也。彼所谓无常自性不坏。而能坏一切法。以成无常之事。是则除此无常之外。更无有能坏诸法者。然无常能坏彼诸法。如杖瓦石能坏诸物者。如此。则必定无常与诸法异。方能坏之。故下约一异破之。

现见各各不异。是性无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别。此是无常。此是事。作所作无异者。一切性常。无因性。大慧。一切性无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记曰。此约一异以破性无常也。谓若果然无常能坏诸法者。必定能坏之性与所坏之法二体各异。方能坏之。今现见各各不异。不能拣出性无常与所坏事。能所二相有差别体。故云非作所作有差别。作。即无常。所作。即所坏事也。若能所异体。则当可指陈。此是无常。此是所坏灭事。既不可指。则不异体也。若能所不异而为一体者。则一切法应常。又堕无因矣。何者。以彼计无常性不坏。不坏则是常。今既与诸法为一体。然无常既常。而一切法皆常矣。故云无异者一切性常。且彼所计因无常故。能令诸法坏灭。今既一体。则不见有因能令诸法坏灭者。此又自堕无因。彼宗亦不成。故云无因性。然诸法坏灭。不是无因。故唐译云。诸法坏灭。实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无有别异。而悉见有异。

记曰。上已破无常能灭诸法。此又破无常性能生诸法也。佛言。若彼计无常性能生一切法者。但一切生法因果相似。如种豆麻等。未有种豆而得麻者。故云非因不相似事生。若不相似而能生者。则是一因而生多果。今以一无常性而生一切法。则一切性皆同一无常矣。故云若生者一切性悉皆无常。如此。则因果不别。种类不分。则一切异法应并相生。此乃是不相似事。而能生所生不可辨别。混而为一矣。故云作所作无有别异。且即今现见诸法各各有异。此则非是无常能生一切法也。

若性无常者。堕作因性相。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无常无常故。一切性不无常。应是常。

记曰。此破计无常为生因。不得为常也。谓若必以无常性是有法而为生因者。则堕作因。大凡作者。皆无常故。若能作之因既堕无常。则所作诸法皆无常矣。故云若堕者一切性不究竟。若能生之因堕于所生之无常法中。此则自无常亦应是无常。而不得计能生者为常矣。故云一切性若因相堕者自无常应无常。若自无常既是无常。则所作一切法不是无常。应是常。何者。以舍己之常而入彼诸法。则彼诸法得我之常性。此乃自是无常。而所生者皆应是常。若彼是常。则不可坏。而计所生之法可坏者又不成矣。故唐译云。若无常性是有法者。应同所作。自是无常。自无常故。所无常法皆应是常。

若无常入一切性者。应堕三世。彼过去色与坏俱。未来不生。色不生故。现在色与坏相俱。

记曰。此破无常性能入诸法中也。然外道妄计无常入于诸法之中。自性不坏。而能坏彼诸法。佛言。若谓无常入一切性者。则应堕三世。既堕三世。则随坏灭。而自性不得不坏矣。何者。若入过去。过去色已坏。若入未来。未来色未生。若入现在。现在不住。刹那变灭。而无常亦与之俱坏矣。且自体既坏。岂能坏彼诸法耶。

色者四大积集差别。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坏。离异不异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坏。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灭。离四大造色。一切外道于何所思惟性无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坏故。

记曰。此又转破四大是常之计也。因上执无常不坏性入一切色法。佛破之云。一切三世色法俱属可坏。而无常无不坏。之理故此又妨转计云。以能入之无常不坏。故所入之四大亦常住不坏。故此破云。色者乃四大所造积集差别之性耳。能造所造本无二体。岂有所造色法既坏。而能造之四大不坏耶。以能造所造不一不异故。若不一。则二体各别。若不异。则俱属可坏。况一切三有能造所造。人人皆知是生灭法。又岂但色坏而四大有不坏之理耶。既能所俱坏。此外更于何处觅无常不坏之性耶。故唐译云。一切外道计四大种体性不坏。色者即是大种差别造色。离异不异故。其自性亦不坏灭。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灭相。岂更别有无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灭耶。以外道妄计无常性常。能作生灭主宰。此计幽潜。故展转破之。如此方庄周亦云。生生者不生。又云。彼为衰杀非衰杀。彼为本末非本末。苟不达真无生意。鲜不堕此中者。故前云。若不觉此者。则堕一切外道生无常义。

离始造无常者。非四大。复有异四大。各各异相。自相故。非差别可得。彼无差别。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当知是无常。

记曰。此牒破第一作已舍无常计也。外道计非四大无常。复有异四大性而能始造即舍。名为无常。盖彼以所造四大是常。以能造者为无常故。然彼计不出互自共三法为能造。故佛破之曰。非四大互造。以四大各各异相故。亦非独自造。以无差别相可得故。既无差别相可得。此等亦非更共造。以彼此乖离。二方便不作故。然二处既非。则本无造者。毕竟是无常矣。故云当知是无常。岂有无常而能造彼常法耶。故唐译云。非大种互造大种。以各别故。非自相造。以无异故。非复共造。以乖离故。

彼形处坏无常者。谓四大及造色不坏。至竟不坏。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尘观察坏。四大及造色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坏形处坏现。堕在数论。

记曰。此牒破第二形处坏无常计也。外道计能造大种及所造色毕竟不坏。即分析乃至微尘际。但灭形状长短等见。不灭能造所造色体。故以不坏色体为常。形状变坏处为无常。故云形处异见长短不可得。非四大。佛破之曰。四大不坏形处坏现。此正堕在僧佉数论之中。以僧佉计四大是常故。

色即无常者。谓色即是无常。彼则(即也)形处无常。非四大。若四大无常者。非俗数言说。世俗言说非性者。则堕世论。见一切性。但有言说。不见自相生。

记曰。此牒破第三即色无常计也。外道计色即是无常。然所造色不出形状长短等。故佛言彼之所计。即如前形处无常意同。盖非四大无常也。若四大无常义。属正教所谈。故云非俗数言说可到。然彼世论说造色无常者。则堕世论。二译皆云卢迦耶见。乃四韦陀之一。谓断见之俦也。以彼妄见诸法实有自性。然此但有言说。都无实义。以不见有自相生故。

转变无常者。谓色异性现。非四大。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非金性坏。但庄严具处所坏。如是余性转变等。亦如是。

记曰。此牒破第四色转变中间无常也。外道计能造所造俱常。但两色中间有个无常性能使所造色法相续变异。自然坏灭。如乳酪等。此言色之异性现谓之无常。非四大无常也。故如金作庄严具。转变现。然非金性坏。但庄严具处所坏耳。此如是。而余诸法转变亦如是。斯与上二计言别意同。此是牒计。下文破计。

如是等种种外道无常见。妄想火烧四大时。自相不烧。各各自相相坏者。四大造色应断。

记曰。此出上计所以也。唐译云。如是等种种外道。虚妄分别见无常性。彼作是说。火不能烧诸大自相。但各分散。若能烧者。能造所造则皆断灭。谓此等外道妄作无常见。言火烧四大时。但形状坏而自体不坏。如金庄严具。形虽坏而金性不坏。若四大自体坏者。则能造所造皆断灭矣。此计有个坏有个不坏。正所谓佛性一分常一分无常者也。末法见性多堕于此。大概外道所计。不出常与无常。故下文以非常非无常通破之。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无常。所以者何。谓外性不决定故。(魏译云。我不说外境界有故)唯说三有微心。(唐译云。三界唯心故)不说种种相有生有灭。四大合会差别。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种事摄所摄。知二种妄想。离外性无性二种见。(唐译云。不说诸相故。大种性处种种差别不生不灭故。非能造所造故。能取所取二种体性。一切皆从分别起故。如实而知二取性故)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

记曰。此结显涅槃所以离断常义也。谓彼外道所以堕于断常者。以妄见外境以为实有。不了唯心所现。故说种种相有生有灭。妄谓四大能造所造。故妄见有能取所取。故堕有无二见。妄起断常。我法总皆离此诸见。了达唯是自心现故。彼妄想者。但从思想作业而生。非不作业无生义也。我此无生。离心意识有无二见。了达世出世间上上诸法。唯是自心。更无别法。是故我法非断非常。

不觉自心现量。堕二边恶见相续。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非凡愚所觉。

记曰。此结显外道过也。以彼不了唯心。故堕二边恶见相续。不觉皆从自心妄想而生。此凡夫外道以无有根本智慧故。彼亦将谓如来所说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亦如彼从言说妄想生。彼不知如来说法离心意识言说境界。故颠倒妄见分别如此。然如来所说法。非彼凡愚所知故。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远离于所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

记曰。此总颂外道所计七种无常。皆妄想分别也。此举其四。如文可知。

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

记曰。此颂转变无常也。谓一切诸法自性常住。无动转者。外道不了。妄计无常。盖没在种种邪见耳。

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种心流转。摄受及所摄。无有我我所。

记曰。此颂不生无常。及四大是常。造色是无常计也。谓外道妄计不生是无常。入一切诸法。既云不生。不生则不灭矣。如何又云无常耶。既云四大是常。而何又云所造是无常耶。是故知一切诸法。唯是一心现量。则有无二见。能所二取。我及我所。本来不有。是皆自心妄分别耳。唐译云。彼诸外道众。皆说不生灭。诸大性自常。谁是无常法。

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遍。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

记曰。此颂外道所计。不独七种无常。即一切常见。如计梵天是常。为众生主。能生诸物等。皆属邪见。故我说彼亦是自心量耳。

○上辩外道所计无常以显涅槃真常。此文但辩无常。其显真常之文。错简在三昧章后。

△下辩三乘三昧以显涅槃真乐。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

记曰。上明外道邪计无常。将显究竟涅槃真常。其文未竟。此辩三乘所取三昧门乐。以显涅槃真乐。且以防邪误也。故承此即问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意若善能了此灭正受相。则不妄舍如来果海灭正受乐门。舍。犹失也。谓若知三乘皆非究竟。则不妄取偏邪。得少为足。失于如来大寂灭海正受乐门也。故下世尊历叙菩萨八地非真。梦河之喻。意令策进。勿误堕耳。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告大慧。六地菩萨摩诃萨。及声闻缘觉入灭正受。

记曰。此言六地菩萨与声闻缘觉。同断三界烦恼障种。患心劳虑。故灭心入正受也。然犹有出入。未能念念入耳。以未忘染净相故。

第七地菩萨摩诃萨念念正受。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声闻缘觉。诸声闻缘觉堕有行觉摄所摄相灭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

记曰。此言七地菩萨念念入正受。不同二乘有欣厌也。七地所以念念入者。以不见有生死可厌。不见有涅槃可求。故云离一切性自性相正受。此非二乘可及。二乘所以不及七地者。以厌有为而志乐无为。不离能取所取境界。是故七地非二乘有念正受也。故魏译云。菩萨于七地中。念念入灭尽定。以诸菩萨悉能远离一切诸法有无相故。声闻辟支佛不能念念入灭尽定。以缘有为行入灭尽定。堕在所取能取境界。是故声闻辟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灭尽定。

得一切法无差别相非分。得种种相性。觉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无善念正受。

记曰。此明二乘不及七地之所以也。然二乘所以不及七地者。魏译云。以觉诸法种种异相。有法无法。善不善法。同相异相。而入灭尽定。是故声闻缘觉。不能入七地中念念灭尽定。以无善巧方便智故。此中无善念。谓无彼二乘善不善等念也。

大慧。八地菩萨及声闻缘觉。心意意识妄想相灭。

记曰。此言八地行相也。谓八地菩萨无功用道。常在三昧。无出入相。而同声闻缘觉涅槃。灭妄想心识。然此名同义别。以二乘灭前六识。劳虑永断。沈于寂灭。故无一念度生之心。八地圣人。舍离藏识。生灭心灭。沈于寂灭。而亦不起度生之愿。以寂灭虽同。其实大异。何者。以二乘即取此为涅槃。更不前进。而八地则三昧觉所持。又得如来神力加持。故不取涅槃相。以此为异耳。下文自明。

初地乃至七地菩萨摩诃萨。观三界心意意识量。离我我所。自妄想修。堕外性种种相愚夫二种。自心摄所摄。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所熏。

记曰。此言七地已前不善修习。则堕外道邪见也。谓从初地至七地。所修观行。虽能观察三界一切唯是心意意识。本欲离我我所。若无多闻慧。依自妄想见。不善修习。则堕外道种种邪径。愚夫有无二种妄见。于自心中起能所取执以为实。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此乃一向无知。不觉无始过恶虚伪习气之所熏变耳。菩萨至此。而犹误堕邪见。固宜深防也。楞严五十重阴魔。皆依观心研穷而发。甚至几于觉位而沦灭者。况七地乎。以此较彼。正行阴将破未破时也。

大慧。八地菩萨摩诃萨。声闻缘觉涅槃。菩萨者三昧觉所持。是故三昧门乐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来地不满足。弃舍一切有为众生事故。佛种则应断。诸佛世尊为示如来不可思议无量功德。声闻缘觉三昧门。得乐所牵。故作涅槃想。

记曰。此言八地若不得如来神力加持。则堕二乘也。谓上云八地所得三昧。与二乘涅槃。其名虽同。所证则异。以得诸佛神力加持。故于三昧门不入涅槃。若不持者。便不化度一切众生。不能满足如来之地。亦即断绝如来种性。是故诸佛为说如来不可思议诸大功德。令其究竟不入涅槃。声闻缘觉着三昧乐。是故于中生涅槃想。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识相。善修我我所摄受。人法无我。生灭自共相。善四无碍。决定力三昧门。地次第相续。入道品法。不令菩萨摩诃萨不觉自共相。不善七地。堕外道邪径。故立地次第。

记曰。此言七地乃断证之关键。故须用加。不加则堕外道邪径。因此故说诸地相也。谓从初地至七地。历真见道以来。见巧方便。善能观察心意意识。远离我我所执。得人法无我。超生灭自共相。善解四无碍辩。方得决定三昧门。至此纯无相观。方能渐升八地。乃至十地等觉。入菩提分法。究竟果海。皆从此七地建立。斯实断证之大节。此所谓险道者也。若不得如来神力加持。则多堕于外道邪径。佛言。我恐此诸菩萨不善了知自共相。不知诸地次第相续。堕于外道诸恶见中。故此为说诸地行相。使知应去应度。不致退堕。此乃无渐次中施渐次。盖以不得已而建立。非实有所说也。

大慧。彼实无有若生若灭。除自心现量。所谓地次第相续。及三界种种行。愚夫所不觉。愚夫所不觉者。谓我及诸佛说地次第相续。及说三界种种行。

记曰。此言三界诸行本无生灭。诸地次第本无建立。唯此一心。更无别法。但以愚夫不了唯心。故我及诸佛建立作如是说。以为对治。其实无有可说也。愚夫无知。谓我实有所说。

复次大慧。声闻缘觉第八菩萨地。灭三昧门乐醉所醉。不善自心现量。自共相习气所障。堕人法无我法摄受见。妄想涅槃想。非寂灭智慧觉。

记曰。此言声闻缘觉于第八地中。其名虽同。所证异也。以彼二乘味着入灭三昧。为彼所醉。不达自共相是自心所现。以习气障蔽。故堕二无我法摄受见。故起妄想涅槃之想。非若八地真寂灭智慧觉也。言二乘于八地中取为涅槃者。盖是昔修菩萨大行退本愿者。殆非定性趣寂之俦也。以彼定性趣寂。止得我空。不得法空。尚不能知初地之法。况八地乎。故魏译于此章末。置有此问。而宋唐二译皆无之。

大慧。菩萨者。见灭三昧门乐。本愿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别十无尽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唐译云。以入涅槃不生果故)离摄所摄妄想。觉了自心现量。一切诸法妄想不生。不堕心意意识。外性自性相计着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随智慧生。得如来自觉地。如人梦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觉。觉已思惟。为正为邪。非正非邪。余无始见闻觉识因想。种种习气。种种形处。堕有无想。心意意识梦现。

记曰。此言八地入灭三昧而不取证者。以不舍大愿度生事故也。此菩萨已入涅槃而不起涅槃想。故云涅槃妄想不生。以了达唯心无外境界。故离能所取。于一切法不生分别。以深得无生法忍。故不堕心意意识及外法性相执着之中。以得真知见力。故非佛法正因不生。唯随智慧而生。如是故得如来自觉地也。以久沉生灭劳虑。今一旦顿得寂灭。其乐无喻。故此三昧极难得出。菩萨功行至此无功用中。鲜不沉醉。多堕二乘寂灭之地。故华严八地。十方诸佛同声加劝。与起智慧门。不令耽着此三昧乐。堕二乘地。是故授以方便。引发令出。故此菩萨于三昧梦中。极力愿出。如梦度大河。未度而觉。乃自思惟为正为邪。复更思惟。如是之相非正非邪。唯我无始见闻觉知虚妄熏习因故。见种种色形相颠倒。不离有无。于心意意识妄想梦中现耳。其实本非有也。旧注云。觉境无水。船筏非正。梦时见水。船筏非邪。以譬八地觉已本无生死。故道品功德非正。七地未觉。故道品功德非邪。所谓于未出离妄功用中。故有修证。如梦中渡河施船筏之具耳。

大慧。如是菩萨摩诃萨。于第八菩萨地。见妄想生。(魏译云。见分别心)从初地转进至第七地。见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摄所摄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萨涅槃方便不坏。(魏译云。非灭诸法名为涅槃。唐译云。所得涅槃非坏灭也)离心意意识。得无生法忍。大慧。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

记曰。此结成八地涅槃行相也。见妄想生者。论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此菩萨以如幻三昧。不起灭定而现诸威仪。勤修佛法。广作度生事业。所谓度尽众生而不见有一众生可灭度者。此所谓离心意识得无生法忍。是菩萨大涅槃。非若二乘灭坏诸法所取之涅槃也。然虽作如是说。盖亦方便施设耳。于第一义谛中本无是事。故唐译云。第一义中。无有次第。亦无相续。远离一切境界分别。此则名为寂灭之法。由大慧问灭正受次第相续。故结示云于第一义无次第相续。说无所有妄想寂灭法。魏译此处大慧有问。略云。世尊今说二乘得八地寂灭门乐。又说二乘止得人空。不得法空。如此则二乘尚不能证初地之法。何况八地寂灭门乐。佛言。声闻有三种。今言入八地寂灭门乐者。此是先修菩萨行者。堕声闻地。还依本心修菩萨行。同入八地寂灭门乐。非增上慢寂灭声闻。以彼不能入菩萨行。以未曾觉知三界唯心。未能修菩萨诸行法故。是故决定寂灭声闻。不能证彼菩萨所行寂灭门乐。言三种者。一内秘外现者。二退菩萨行者。三定性趣寂增上慢者。前云二乘成佛。此言决定不能者。意在抑扬激劝故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心量无所有。此住及佛地。去来及现在。三世诸佛说。

记曰。此总颂第一义中本无诸地佛地次第之相。乃三世诸佛究竟之谈也。住。亦地也。所以无所有者。以唯心故。故唐译云。诸住及佛地。唯心无影像。此是去来今。诸佛之所说。

心量地第七。无所有第八。二地名为住。佛地名最胜。(唐译云。此二地名住。余则我所得)自觉智及净。此则是我地。

记曰。此颂七八二地尚属因地。至于自觉圣智清净涅槃。则属佛所证究竟果地也。然七地虽是真修。以心量未灭故。八地心量虽灭。而尚未究竟。不名最胜。唯自觉圣智。方名最胜处耳。

自在最胜处。清净妙庄严。照耀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炽焰不坏目。周轮化三有。(唐译云。摩醯最胜处。色究竟庄严。譬如大火聚。光焰炽然发。化现于三有。悦意而清凉)化现在三有。或有先时化。于彼演说乘。皆是如来地。

记曰。此言建立诸乘诸地。皆报化二佛所说。非法佛说也。谓得自觉圣智者。则于色究竟天宝华宫殿成等正觉。示现广大尊严之身。光明照耀。化现三有。此报身佛也。论曰。此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化现在三有者。此唐译云。或有现变化。或有先时化。此应化佛也。惟此报化佛。演说诸乘诸地。虽说三乘。其实为一乘。故云于彼说诸乘。皆是如来地。是故虽有诸地。而实无次第之相也。炽然不坏目者。谓毒龙放光。即损人目。如来光明。不损人目。所谓悦意清凉也。

十地则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

记曰。此颂第一义谛寂灭法中。无次第相续说也。意显此经唯法佛所说寂灭法。故无次第。此所谓不涉途程。不落阶级。乃佛祖向上一路也。然其中往往以地位言之者。意以地上真修三昧。以印破外道二乘偏邪之见。令彼不堕邪慢增上慢耳。其实意不定在地位也。智者知之。

○上辩三乘三昧差别以显涅槃真乐德防邪误已竟。

△下文正示涅槃真常德。文应属前七无常章后。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为常。为无常。

记曰。此因上世尊破七种无常已。乃曰我法起非常非无常。故大慧承便而问如来应供等正觉毕竟是常是无常耶。意显如来法身离断离常。故为究竟真常也。此正是显涅槃真常之文。应在七无常章末。错简在此。乃传译之误也。

佛告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谓二俱有过。若常者。有作主过。常者。一切外道说作者。无所作。是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有过故。

记曰。此明如来涅槃非常非无常。所以为真常也。以常与无常二皆有过故。何者。若言如来是常。则堕有能作者过。以一切外道说有微尘胜性等为能作者是常故。如来无所作。岂同彼常耶。是故说如来之常非常者。盖非作者常。以彼作者常。有过故。

若如来无常者。有作无常过。阴所相相无性。阴坏则应断。而如来不断。

记曰。此言如来非无常也。若言如来是无常者。则堕有所作过。若言所作。则同五阴。然五阴乃相之所相者。此相毕竟无有。如来若同五阴。则阴坏而如来亦应断灭矣。然如来法身常住不断。岂同所作之阴耶。不同。故非无常。

大慧。一切所作皆无常。如瓶衣等。一切皆无常过。一切智众具方便应无义。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无差别因性故。是故大慧。如来非常非无常。

记曰。此重明所作无常。总结离过义也。谓一切所作皆是无常。如瓶衣等。而如来若同所作者。皆有无常之过。若如来无常者。则一切智所修正因。福慧庄严。六度万行。众具方便。悉空无利益。以同所作无常故。况如来功流万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弥固。岂无常哉。若如来果同所作。则诸世间一切所作皆应是如来矣。以无异因故。是故如来非常非无常。

复次大慧。如来非如虚空常。如虚空常者。自觉圣智众具无义过。

记曰。此言如来常。非如虚空之常也。以虚空顽然无知。而如来真智灵鉴故。若言同虚空之常者。则自觉圣智性自具足恒沙功德。悉空无益。如此。则堕断灭无知之过。故如来非如虚空之常。此恐愚夫闻说法身真常。遂起豁达空见。故世尊悬破如此。

大慧。譬如虚空。非常非无常。离常无常。一异。俱不俱。常无常过故。不可说。是故如来非常。

记曰。上云非如虚空者。谓如来具圣智功德。不比虚空顽然无知故。此言如虚空者。谓如虚空体性湛然。无所变动。不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诸数量过故。故不可说常非常也。

复次大慧。若如来无生常者。如兔马等角。以无生常故。方便无义。以无生常过故。如来非常。

记曰。此言如来非以不生为常也。因前云不生是如来异名。恐妄执毕竟不生是如来常。故此破云。若以不生是如来常者。则如来同于兔马等角。以毕竟不生。则如来堕绝无之过。若如来绝无者。则一切菩萨所修万行方便。无所证得。悉空无益。而如来果中亦绝无广大益物之用矣。以绝无故。若以不生是如来常。则堕此大过。故如来非不生常。

复次大慧。更有余事知如来常。所以者何。谓无间所得智常。故如来常。大慧。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毕定住。声闻缘觉。诸佛如来无间住。不住虚空。亦非愚夫之所觉知。

记曰。此言如来实有真常之法。而非愚夫之所知也。谓如来之常法。乃无间圣智所证真常之理。乃诸佛如来同一法性法住法位。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毕定常住。不变不易。此法即在一切二乘外道所住无间性中。非是空无。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大慧。如来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识彼诸阴界入处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实妄想所生。如来不从不实虚妄想生。大慧。以二法故。有常无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静。一切法无二生相故。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非常非无常。大慧。乃至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分别觉灭者则离。愚夫常无常见。不寂静。慧者永离常无常。非常无常熏。

记曰。此释如来真常之所以也。谓如来所以真常。而众生所以无常者。以如来所得圣智。乃从般若实智所熏。不从心意识阴界入处妄想所熏。故如来得名为常。彼一切三有众生所以无常者。以彼皆是不实妄想所熏。故名无常。而如来不从彼妄想生。且彼凡愚心行。又岂能知如来之常法耶。以见真妄两异。故涅槃生死为二。故有常无常之说。此非不二寂灭之法也。若真妄两忘。寂灭不二。则一切法。皆悉平等。无二无别。无生无起。以如来所得寂灭不二之法。故不可说言常无常耳。以寂灭不二法中。言思路绝。乃至起心动念。但有言说分别心生。则堕常无常过。何况种种妄计耶。唯有分别妄想歇灭者。则顿离彼过。外道愚夫常无常见。故不寂静。离二见者。则名大智慧人也。以慧者永离不寂静见。故不被彼常无常妄见所熏。乃以真常智慧而熏之也。意谓非智慧者。即心识少有流动。生灭未忘。而鲜不被其所熏习矣。此如来深慈。防之甚也。诫之深也。可不识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众具无义者。生常无常过。若无分别觉。永离常无常。

记曰。二译偈初。皆有一偈。唐云。远离常无常。而现常无常。恒如是观佛。不生于恶见。若常无常者。所集皆无益。为除分别觉。不说常无常。此言众具者。即外道所计常无常一异等诸恶见也。谓此等诸见。皆悉无益。但妄计分别。起常无常过。若分别情亡。诸见顿息。则永离常无常过矣。

从其所立宗。则有众杂义。等观自心量。言说不可得。

记曰。此言若从外道所立自宗。则有众多杂乱知见不同。若达唯心现量。则言思路绝。而言说亦不可得矣。况复依彼邪说而求实义耶。此言从所立宗有众杂义。足知因辩七种无常以显如来涅槃真常义也。文义自相属。观者应知。

○上接辩七种无常文以显涅槃真常德已竟。

△下示如来藏自性清净以显涅槃真净德。

观楞伽阿䟦多罗宝经记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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