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法国哲学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1623——1662)著。中译本全书名为《思想录——论宗教和其它主题思想》,这是作者生前尚未完成之作,主要部分写于1659年9月至12月,以格言、笔记的形式写成近千条。全稿由其亲友整理,波·罗雅尔(Port Royal)修道院删定出版于1670年。后来又经过许多学者的整理、注释,其中以布伦士维格(LeonBrunschvicg)本最为精审。将其归类整理分为十四篇。全书写于帕斯卡皈依宗教之后,反映出他对宗教和人生哲理的思考。认为理性就是人的尊严,人之所以高贵在于人有思想,人虽有认识真理的能力却没有认识到永恒的绝对不矛盾的真理,因而人应当信仰上帝,这将使人的认识更为深刻。在道德上主张以上帝的意志作为评判善恶的标准,人应当遵守爱上帝和爱人如己两条原则,人性有两方面,人应当束缚自己的欲望,信仰上帝将会使我们幸福。主张中庸、节制。在书中他还以大量篇幅探讨了宗教、教义等问题。这本书反映了17世纪科学与理性力量,正在从宗教中强大起来的社会状况,由于时代的局限和作者本人的思想方法使全书带有一种怀疑主义,不可知论的悲观色彩。但这本书仍然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与蒙田《散文集》和培根的《论说文集》并称为三大哲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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