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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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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克利住在一座小屋里,这座小屋坐落在小巷深处,小巷通往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或者说,这条小巷就是河流开始流淌的地方。小巷,从与田地交接的地方开始,沿着村庄的后边往右延伸,然后又绕回村里的街道。这里完全形成了当地的一角。塞拉斯·威克利的房子就是田地前的最后一栋。当格兰特端着警察的架势往那边飞奔的时候,却发现这房子异常破落。他很吃惊,一方面是因为威克利是一名畅销书作家,完全有能力买得起比这更漂亮的房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看不到一丝房屋的主人设法美化这幢小屋的痕迹,不像其他屋主,用心给房子刷洗干净并上漆,使得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房子的窗台上没有绿色植物,也没有精致的窗帘。整座房子散发出贫民窟的气息,与周边的景致格格不入。

房门敞开着,里面传来婴幼儿的啼哭声,融入在这个柔和晴朗的早晨。门廊上放着一个搪瓷盆,盆里装着脏水,里面的肥皂泡一个接一个缓缓破灭。地上躺着一只又脏又破的毛绒玩具,已经辨别不出是什么动物。前面的房间里此刻空无一人,格兰特站在那里好奇地打量着。房间里几乎没怎么装修也出奇地脏乱,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小孩的哭声不断从里间传来,格兰特大声敲着门。当他敲第二次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搁那儿就行了,谢谢。”他又敲了第三次并喊了一声,那女人便从暗处走出来,走近格兰特并上下打量着他。

“您是威克利太太吗?”格兰特有些没把握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威克利太太。”

她曾经一定是个美人儿。漂亮、聪明而且独立。格兰特记得不知从哪儿听来的,威克利娶了一位小学教师。她穿着印花布便袍,外面罩着麻布围裙。脚上穿着一双便于女人做家务的那种鞋子。她甚至懒得穿上袜子,鞋子在光脚背上留下了污痕。她的头发没有烫过,被她在脑后盘成了一个紧实的髻,前面几缕碎发由于太短而散落在脸颊两旁。她的脸很长,看上去很疲惫。

格兰特说想见见她丈夫。

“哦。”她缓缓地应着,似乎她的思绪仍旧在啼哭的孩子身上,“很抱歉,家里乱糟糟的。”她茫然地说道,“村里的用人今天没来。她经常这样,来不来全看她心情,加上这些孩子又难缠——我觉得上午不能打扰我的丈夫。”格兰特心想,难道她觉得孩子的哭闹声就不会打扰到她丈夫了?

“您知道的,他早上要写作。”

“我理解,但是如果您把我的名片拿给他看,我想他会见我的。”

“您是出版社的人吗?”

“不,我是……”

“我觉得最好还是等一等,不要打扰到他。他可以在天鹅酒吧见您,对吧?也许午餐前就可以。”

“不,恐怕我现在就得见见他。你瞧,这是件要紧事……”

“确保他不被打扰很重要。如果他的思绪被打断了,他就很难再找回来。他写得很慢,很仔细。我的意思是说,他有时候一天就只写了一段,所以您看……”

“威克利太太,”格兰特很直率地说,“请把这张名片交给您丈夫,并转告他我现在就要见他,不论他手头上有什么事。”

她站在那儿,手里夹着那张名片,看都不看一眼,显然在努力尝试找个理由来说服他。格兰特突然意识到,她不敢把那张名片交给她丈夫,不敢打扰他。

为了帮她壮胆,格兰特便说孩子已经这么吵闹了,现在去找他也算不上打扰。她丈夫现在也很难集中精力。

“哦,他不在这里写作,”她说道,“我是说,他不在这屋子里写作,他在花园的尽头有一处自己的小屋子。”

格兰特从她手里拿回名片,坚定地说:“威克利太太,您能带我去吗?”

她木讷地领着他穿过昏暗的厨房,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张开双腿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另一个婴儿坐在摇篮车里哇哇大哭。屋外,花园里阳光明媚,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正站在卵石路上朝着厕所的木门扔石子。这无聊的玩耍倒制造出了令他满意的噪声。

“别闹了,弗莱迪。”她不禁呵斥了一声,而弗莱迪则继续不自觉地往木门上扔石子。

后花园沿着小巷后面伸展。呈长条形,在小路尽头,距离房子很远的地方,是一个小木屋。她指着这个小木屋说:“也许您可以直接走过去作自我介绍,好吗?孩子们就要放学回来吃午饭了,而我还没准备好。”

“孩子们?”格兰特问道。

“是啊,三个最大的孩子。如果您不介意,我要走了。”

“当然不介意。“格兰特说道。而事实是,还真没什么事比在这个上午打扰伟大的塞拉斯·威克利让他这么高兴,当然他忍住没告诉威克利太太。

他敲了两次小屋的门——这是一间整洁的小屋——没人回应,他就自己开了门。

塞拉斯·威克利正伏在桌上写作,他回过身来,说道:“你竟敢擅自进入我的……”当他看到格兰特的时候,话说一半又止住了。很显然,他以为打扰他写作的人是他妻子。

“你是谁?”他非常无礼地问,“如果你是记者,你会发现这样硬闯是没有用的。这是私宅,你这是非法入侵。”

“我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格兰特说,并观察着这话引起的反应。

片刻之后,塞拉斯·威克利才收回下巴,从惊愕中缓过来,问:“您找我有事?”他刻意逞强却显得毫无底气。

格兰特说他是按例来这里调查关于莱斯利·塞尔失踪一案,以及所有与塞尔相识的人。与此同时,他另一半心思却集中在威克利的手稿上。手稿上的墨迹已经干了而且颜色很深。那是昨天的墨迹。威克利整个上午没有写下任何一行字,而现在已经过了中午。一提到塞尔,威克利就开始了对那些富有的业余写作者轻蔑的谩骂。格兰特看了看威克利整个早上的工作成果,以及他的收入,觉得这样的谩骂是很不合理的。他打断了他的话,然后问他星期三晚上在做什么。

“要是我选择不告诉您呢?”

“我会把您拒绝告诉我的这事记下来然后离开。”

威克利不喜欢他说话的语气,于是开始喃喃自语自己被一个警察纠缠这事。

“我所做的,”格兰特说道,“是要求你作为一个公民,应该配合调查。正如我刚才所说,您也有权利拒绝配合。”

塞拉斯只得很不情愿地说他星期三晚饭后就一直在写作。

“有证人吗?”格兰特不加修饰地直接问道。

“当然是我的妻子了。”

“她在这儿陪着你吗?”

“当然不,她在家里。”

“您一个人在这儿?”

“是的。”

“谢谢配合。早安。”格兰特说着,便走出了小木屋并砰地一声关上门。

这个清晨异常清新柔和。婴儿的吐奶,晾晒在房子周遭的抹布散发出阵阵馊味,然而这味道与充斥于塞拉斯写作的地方那种尖酸刻薄的味道相去甚远。当格兰特走回那座房子时,他突然想起那部英文“杰作”灵感的来源竟是出自威克利那种不悦和烦躁的心情。但是这种想法并没有平复他焦躁的心。他避开了那座令他不悦的房子。里面充斥着嘈杂的锅碗瓢盆声,表明女主人此刻正在忙碌着。他忍不住觉得这就是一曲嘈杂的合奏曲。于是他走向房子一侧来到前门,弗莱迪也在那儿。

“嗨,弗莱迪。”他说道,为这个倍感无聊的小孩感到遗憾。

“嗨。”弗莱迪面无表情地回应道。

“难道就没有比往门上丢石头更有趣的游戏了吗?”

“没有。”弗莱迪说。

“如果你四处看一下,你真的不能找到吗?”

“不能。”弗莱迪冷冷地说道。

格兰特站在那儿,注视着弗莱迪。

“弗莱迪,你真像你的爸爸。”他说道,然后就走回他停车的那条巷子。

那个星期三的晚上,莱斯利·塞尔就在这条小巷上走着,在村里的街头跟他的朋友道别。他经过威克利的小屋,通过一座阶梯走到第一片田地。那片田地位于村庄和河床之间。

至少是个人都会这么推理他是这样走的。

他本来可以沿着后巷一直走,然后再次回到村里的街道。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村里的街道上肯定会留下脚印,而且他在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他一定是走进了昏暗的小巷,然后便消失了。

塔利斯说塞尔斯·威克利有点疯狂。但是塞尔斯·威克利给格兰特的印象并非一个疯狂的人。应该说他可能是个施虐狂。或者说他更有可能是一个自大狂。性格扭曲,虚荣自负。但实际上他不是一个疯狂的人。

也许一个精神病学家会有不同的看法?

英国最有名的一位精神病学家曾对他说过,写一本书就是放空自己。(此前有人说过同样的话,只不过是用一种更加俏皮简洁的方式。但此时他想不起来是谁说过这话)那个精神病学家说,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潜意识地暴露自己。格兰特不禁猜想,如果这个精神病学家听了塞尔斯·威克利的任何一句恶语后,会做出什么样的论断?他会觉得这是一个聪明的人,还是一个自负心膨胀的人?又或是这是他做出疯狂之举后的忏悔?

他思考了一会儿,想着回去天鹅酒吧,在那儿给威科姆警察局打个电话,但是此刻天鹅酒吧必定很多人,他不宜在电话里说这么机密的事情。于是他决定回威科姆并在那儿吃午餐。他可以在罗杰斯督察空闲的时候去找他,顺便获取从总部来的情报。

到威科姆之后,格兰特发现局里的高级警官都准备安安静静地过周末了,而那些级别低一些的警员则准备在周末热闹热闹。罗杰斯话很少,也没什么可向格兰特报告的——他向来都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他说塞尔的失踪已经成为整个威科姆热议的话题了。现在各大晨报都将这事刊登上报了。但是关于他的消息还没人提供线索。

“甚至连个来认罪的‘傻冒’都没有。”他干巴巴地说。

“嗯,很不错的转变。”格兰特说道。

“这个人会出现的,他会出现的。”罗杰斯顺着说道,并邀请格兰特去他家吃饭。

但格兰特选择在白鹿旅馆吃饭。

他坐在白鹿旅馆的餐厅里。这里的食物简简单单,但分量很足。厨房里收音机的音乐戛然而止,接着,播音员温文尔雅的声音在嘈杂的厨房里响起。

“在播放新闻之前,先播放一条来自警方的消息。如果有人在奥弗晒一条连通威科姆和克罗姆的路上或者附近让一个年轻人搭过便车,请联系苏格兰场警官……”

“怀特霍尔,电话1212。”厨房里的员工欢快地高呼道。

紧接着厨房里一群员工都在用尖锐的声音讨论这个最近的新闻。

格兰特来不及细细品尝,草草地吃完美味的卷形布丁,便走出饭馆,再次踏进落日的余晖中。街道上,上午还挤满了周六购物的人,此时已经消散,商店也都关门了。他将车开出镇里,满怀希望自己能再次去钓鱼。他为何要选择这份职业,以至于他甚至不能享受一个周六下午的假期呢?全世界有一半的人都能在周六得空坐下来,享受午后的阳光,但他却只能到处瞎逛问问题,甚至都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格兰特精神萎靡地开车回萨尔克特圣玛丽镇。只有多拉·西吉斯才使他精神稍微振奋一点儿。他在那条长直的枯燥无味的篱笆巷里接多拉。这条巷约一英里长,与镇外那条河平行。他看到远处有一个年轻人提着一个工具箱,步履沉重缓慢,正竖起大拇指请求搭顺风车。但当他把车开近、放慢车速的时候,却发现是一个穿着粗布工作服的女孩,手里提着一个购物袋。她对他莞尔一笑然后说道:“您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为了买今晚舞会的凉鞋而错过了公车。”

“哦。”格兰特盯着那个明显已经装不进满溢的袋子里的那个包裹看,“水晶鞋吗?”

“不是我的。”她说道,“砰”地一声关上她身后的车门,然后惬意地坐下,“灰姑娘的故事跟我不沾边。并且,您也知道,这也根本不是一双水晶鞋,它是毛皮的,法国的货色。我们在学校知道这个。”

格兰特私底下猜想这个年代的年轻人究竟有没有幻想的乐趣。一个没有乐趣的世界将会是怎样的?或者那种他所认为很重要的奇特幻想早已经充斥于现代孩子生活的地方,这种奇特的幻想体现在他们早期的自得其乐。这种想法让他的心情大好。

至少现在的孩子思维敏捷。他猜想他们是从电影上学到的。他们通常是那种一便士或两便士普通座上的常客,通常很快就能看懂电影的情节,而前排的人还在摸索着。这个孩子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领会到了他说的话。

她是个快乐的孩子。即使已经工作了一周,还在周六这个假期中错过了公交,她却仍旧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事情。她说她的名字叫多拉·西吉斯,在一家洗衣店工作。她有个男朋友,他在萨尔克特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等他升职后,他们就结婚。如果一切都如预想中进行,他们的婚礼将会在圣诞节那天举行。

许久以后,格兰特送给多拉·西吉斯一盒巧克力,作为她在无意中帮助了他的礼物。他发自内心希望这盒巧克力不会引发她那位圣诞节肯定会升职的男朋友的误会。

“您是个商人吗?”她突然问道。她已经讲完了自己的故事。

“不,”格兰特说道,“我是个警察。”

“继续编!”她说道。然后她突然想到他很有可能说的是实话,便仔细看了车内一眼。“喔!”她长吁道,“您一定是个警察。”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格兰特好奇地问。

“车里擦洗得很干净整洁。”她说道,“只有消防员和警察才有这种空闲时间来把车子保持得这么整洁。警察不是不能让人搭顺风车的吗?”

“你说的是邮局,是吧?这里就是萨尔克特镇了。你住在哪儿?”

“前面有野樱桃树的那座小屋。我的警察先生,我没法告诉您我有多高兴,不用徒步走那四英里路。您是开车出来兜风的吗?”

“不是。”格兰特说道,并问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您穿着便服之类的,让我觉得你应该是放假一天,度过属于自己的一天。同所有美国警察一样,有件事是您应有的。”

“是什么?”格兰特在前面有野樱桃树的屋子对面停下来。

“一路开车一路鸣警笛。”

“这是不被允许的。”格兰特说道。

“我一直都很想跟在警笛后面,看着人们四处疏散。”

“别忘了你的鞋子。”格兰特指着她遗留在车内的包裹,毫不留情地说。

“哦,天啊,不,谢谢!千谢万谢。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说任何警察一句坏话。”

她朝着小屋的方向跑去,又停下来朝他挥挥手,然后便消失了。

格兰特又开车回镇里去找人问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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