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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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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请了几个美国朋友在唐人街吃晚饭。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二哥也颇以汤姆和伊娃为荣,就把他们两个一块儿带去了。就在晚餐桌上,汤姆看到了席茵·透伊。佛罗拉和洛伊也一起去了。只有佛罗拉听说过席茵·透伊,她是一个夜总会的演艺人员,也是二哥的女朋友。

“这是我的弟弟汤姆,这是我妹妹伊娃。”二哥骄傲地介绍他们。“他们在美国学校里就读。”

“这是席茵·透伊小姐。”

席茵·透伊在城中的夜总会表演歌舞,全身都透着一股女性的魅力。她穿着一袭低胸晚礼服,礼服的肩带不时滑下肩头,她常以优美的姿势扶起一边的肩带,而另一边又滑了下去。她的化妆也是近乎舞台式的浓妆,嘴唇涂着深红色的口红,眼皮上也加了眼影,挺而翘起的睫毛,给人一种极牵强的端庄之感觉。她的牙齿整齐,头发向上拢起,前面留着浏海,这些浏海使得她看起来好像中国娃娃。这种浓妆很明显地极易引起麻烦,它使男人兴起非分之想,使女人为之侧目。汤姆和伊娃从来没有和穿着如此低胸礼服的人这么靠近过,这使得他们非常不自在。除此之外,席茵·透伊还涂着绿色的指甲油。佛罗拉一看到她,立刻知道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还不由得为席茵的装束而颤抖起来。

席茵·透伊的行业,就需要这种富有魅力的女人。她有一张鹅蛋型的脸,脸颊略削。当她说话的时候,她的手就不断地、做作地打着手势。如果在近一点儿的距离看她,可以发现她的眼睛并不大,眼睛是黑色的,虽然闪亮有神,但也只是年轻的光芒而已,找不到一些智能的痕迹。她的态度并不保守,也不是高傲不可侵犯;她热心于取悦别人、招待别人。她跟男人说话的样子,活像一只海豹,不管是她的动作,还是她的音调,都像在水中游动的海豹一样,起伏有序。她很了解二哥——她叫他佛莱迪——对她的崇拜心理,男人都是一样的。

三个美国人之一的山第·布尔,是二哥在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同事。他和二哥一起在夜总会中认识席茵·透伊。山第以前就认识几个歌舞女郎,但是他特别欣赏席茵,他们两个人就和席茵认识了。

“你知道吗,透伊?”山第说,“如果你在仙客海夜总会的话,你会变成那里的皇后。”

席茵·透伊被奉承得舒服极了,虽然她并不很相信,不过男人们就是这点可爱,会说些好话来哄得你高高兴兴的。“你以为如此吗?”

“我知道绝对是这样!你让我想到仙客海的一个女孩,我们叫她昆妮。说说看,我叫你昆妮如何,宝贝?”

“我并不在乎。昆妮敬你一杯,嗨!”她把她的杯子扬得老高。

“昆妮敬我!”山第也举起杯来,然后两人都喝了一口酒。山第坐在席茵·透伊的另一边。他喝了酒就把手环在她的肩上,她把它抖开了。“请你规矩一点,山第。”她脸上带着微笑地说,表示她并不是真的不高兴。

“山第,她是我的女朋友,别忘了!”二哥说。

“慢一点儿!”席茵·透伊抗议地说,“你们这些家伙,好像比我们女孩子还清楚我们希望做谁的女朋友。”

“好啦!佛莱迪!好啦!昆妮,你是他的女朋友。”山第说完举起他的杯子说,“干杯!我敬你们两个,我已经结过婚了。我告诉你,昆妮,我是结了婚的男人。我喜欢中国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中国人。”

这件小事情就算过去了,他们继续在这种轻薄的气氛下用餐。虽然佛罗拉也比较喜欢有男人的场合,可是这种气氛却令她坐立不安,这一切都是在她意料之外的。汤姆和伊娃则因好奇而睁大了眼睛。他们不停地说笑话。他们认为最好笑的笑话,不外是妻子们如何背叛她们的丈夫。他们不时地大声喧闹,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一个妻子不忠于丈夫有什么好笑的呢?汤姆怀疑着。除了妻子不忠实这个赤裸裸的事实外,他们的笑话中并没有其它的要点或暗示。另一个客人说了一则试管婴儿的笑话,另一个人就说:“真是可惜,老方法多好!”全桌哄然大笑,除了佛罗拉、汤姆和伊娃之外。

他们又喝了许多酒,餐桌上洋溢着酒醉饭饱的欢愉气氛。山第又大声嚷嚷地说:“好了,这很清楚。你是佛莱迪的女朋友。他对你很好,真的!宝贝,他对你很好。可是你真他妈的漂亮,绝不乱说,你真是他妈的漂亮极了,对我而言,你就是昆妮。”

山第的个性很急躁,说起话像连珠炮一样,彷佛他要向谁冲过去一样,汤姆觉得他的名字取得再恰当不过了(注:sandy有不安定的意思。)。他是一个四十来岁,迷糊且遭到挫败的人。他曾在中国的一家英文报社做过事,自以为聪明、有脑筋、有主见,既是亲中国分子,也是亲苏俄分子。他曾经升到主编的位置,其文笔还算流畅,说起话来也是能说善道,他喜欢在他专栏里使用“该死的”“他妈的”这类字眼。他老是觉得有事情惹怒他,一副随时准备打架的样子,而且他还喜欢揭穿别人的事情。在仙客海夜总会中,有些人曾问他:“哈啰!我今天在你的专栏中没有看到‘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无论如何,他仍然怀念着他所发表的言论。他在四十岁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自己在朝什么方向走,他失去了信心,于是投入同业的社交活动中,开始大量喝酒。和妻子离婚后,又很快地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他的“亲苏俄、亲共党”的信念成为他唯一仅剩的;能加诸他的头衔只有自由党派,为了自尊的缘故,他就固执地攀住这个信念死不放手了。可是他的亲共立场,和报馆主人起了冲突,他放弃了报馆的工作回到纽约来,在康尼纽斯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由于他在东方住过一阵子,就被认为是中国专家,所以他被分派到唐人街来工作。目前他是资本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骑墙派。他心地善良,是个基督徒,同时又对中国毫无偏见。他知道如何跟中国人相处,没事老轻拍中国人的背,他认为中国人喜欢这一套。他会说中国话里的“干杯”两个字,他自认他知道有关中国的一切。他学会拍中国人的背,是从二哥那里学来的。他们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

佛罗拉和她丈夫以及汤姆、伊娃一起回家,觉得她好像是个第一次见到世面的乡下女孩。她一直觉得不太舒服。她不喜欢席茵·透伊,她的发型、衣服,尤其是绿色的指甲都令她反感。她还觉得他们餐桌上所说的笑话,都是低级下流且猥亵不堪。

“她的指甲!”伊娃在火车上喘气地说,大家都一致地表示他们的反感。

“你觉得二哥会跟她结婚吗?”汤姆问大哥。

“我不知道。如果二哥喜欢她的话,爸爸也没有办法阻止他。是他要结婚而不是我们。”

“他会征求爸爸的同意吧!”佛罗拉问。

“谁去叫他跟爸爸说呢?”

“你是他的大哥,你难道不能说吗?”

“你知道他从来不听我的意见……或是父亲的。”

佛罗拉直视着前方,一句话也不说了。

那天晚上他们上床后,佛罗拉说:“洛伊,我在想。”

“想什么?”

“那个涂绿色指甲油的女孩。你觉得她漂亮吗?她比我还漂亮吗?”

“噢!佛罗拉!”

“你觉得她好看吗?”

“她是个夜总会的演艺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觉得她的耳朵不好看,而且她说话的时候嘴巴会歪向一边,你看就是这样。”

洛伊看了笑了起来。他点燃了一根烟,吐了一口烟,然后说:“她完全是靠化妆!”

“我很高兴你了解这点。”

“佛罗拉,你跟她不一样,你不是那种类型的人。”洛伊拍拍她的手,佛罗拉就觉得安心多了。

“你们男人通常都不了解,但是我很高兴你注意到了。她拉肩带的样子,使我觉得很不道德。如果女孩要穿低胸衣服,她穿着就是了,没有必要一直引起男人的注意。”

佛罗拉把枕头弄平,双手搁在脑后躺了下来。她的眼神中半羡慕、半认真地说:“我并不羡慕她的衣服。佛莱迪要追她一定花费了不少钱。洛伊,我并不是在抱怨,但是我真不懂,佛莱迪……”

“为什么要谈他?”

“你觉得这样很公平吗?佛莱迪在外头独立生活,他照顾自己就够了。而你必须为这一大家子工作。”

“没错,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他的声音一如往常一样,冷静、缓慢、稳定。

“我当然觉得奇怪。”

“我跟你说过,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我在十三岁的时候跟父亲一起来到这里,我一直跟他一起工作。而佛莱迪他是自己出来的,他不想做洗衣店的工作。他做过侍者,后来找到了这个工作。父亲一直依靠我的帮忙,我也从来没想到要离开他,那样是不对的。”

“可是佛莱迪自己独立生活,他无须帮助家计。而我们却要把我们所拥有的任何东西与家人分享。”

“他说他还没有为他的婚礼存足够的钱。佛罗拉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爸爸、妈妈、还有你,大家一起工作,我们还有节余呢!我觉得这样很好。”

“我不是抱怨,只是我觉得这样看起来很奇怪。如果你觉得很好,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可是佛莱迪跟那样的女孩在一起,我就不知道他要如何存钱。”

“我也觉得他并没省下钱来,不过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他对她真的很认真吗?”

“他最近老是和她在一起。他们一起去赌博,爸爸也知道这点。”

“人家说每家都有一个害群之马。爸爸赞成他们一起吗?”

“他当然不赞成,可是他又能怎样呢?佛莱迪和家里有距离,爸爸对他的态度也不一样。”

佛罗拉熄了灯然后说:“好了,我所希望的是,大家能公平地待你。”然后就滑了下去,躺好就睡着了。

二哥一直都很快乐。他常说“生活对我很仁慈”或“生活对我不错”或“纽约待我不错”。汤姆有一次到他租的房子来看他,看见他头发蓬乱,长长的双腿搁在书桌上,紧绷绷的衬衫随着他的呼吸而一起一伏。他的嗓门很大,这都是因为美国牛奶。二哥声明:“我有很丰富的维生素,我从来就不会得感冒,或其它的病。”他的确是一副健康的样子。汤姆越看二哥,越觉得不了解他。

“你快乐吗?”汤姆问。

“快乐?你是什么意思?有关哪方面的快乐?”

“你对你所做的事情,你周围的人们,还有促使你生命活动的动机。”

“汤姆!你真好玩!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问题?正如你可以看到的,我的情况不错,薪水不算少,美国人喜欢我。我的职位也不错。”

“我不是说这个。例如说你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你做些什么?”

“我做什么?听收音机啊!”

“你会想一些事情吗?”

“想事情!我一天到晚都不停地在想,我的生活过得很好,我从未进过学校而有目前的成就。你看过我翻过书吗?汤姆,我敢说从你到美国以来,你就没有看过我翻开任何书本过。我做了许多成功的事,就是完全靠脑筋想出来的。”

“你从来就没有遇到难题吗?”

“什么难题,我从来不让任何难题来阻碍我。”

汤姆没办法跟他说清楚,他所要说的意思。“每个人都会碰到多多少少的难题,像私人的问题——你想如何生活,结婚吗?像这类问题。”

“我当然要结婚。”

“我不是说……”汤姆作罢了。他们好像在用不同语言谈话。生命有好有坏,但它们一定各具有其意义,他无法使二哥了解他的意思。

“对了!你觉得席茵·透伊怎么样?你喜欢她吗?”

“不很喜欢。”汤姆尽量说得和缓些,也尽力使自己能诚实地作答。“你瞧!这不就是一个问题吗?”

“这根本不是问题,她是个好女孩,年轻,而且很有趣,如果我喜欢她,我就跟她结婚。”

“她喜欢你吗?”

“这是一个好笑的问题。她当然喜欢我,我要为她租一间房子,一个有两个房间的公寓,这就是我所想的。我觉得能带着她一起上街,是很光彩的一件事。她讲得一口好英语,她出生在美国,走起路来就和美国人一样挺。你得告诉伊娃,她老是驼着背。”

“你很爱席茵·透伊吗?”

“当然,我爱她。她是个漂亮的女孩,身材好。她喜欢看电影、跳舞。她还会跳吉力巴。我想今晚就带她去看电影或去舞厅。这就是生活,我们就像一对小鹦鹉一样快乐。”

“你会跟她结婚吗?”

“是的。我想再让她等上一阵子。等我想结婚的时候,就向她求婚。然后我们去法院注册结婚。”

“你确定她愿意嫁你吗?”

二哥打开收音机,不回答汤姆的问题。爵士乐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

“汤姆,你应该学学跳舞,很好玩的。”

席茵·透伊也是快乐的女孩。她发掘了自己。怎么说呢?她以前只是旧金山格兰大道上,一名微不足道的女侍者,而现在所有的美国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可以跟他们说笑,他们也可以跟她说笑。

当她还住在旧金山时,父母都死了,她只有一个兄弟。她一直都是好女孩,每天在餐厅工作八个小时;其实就较新的观点与标准来看,她还是一个好女孩。她只希望能好好过生活,并且找一个好丈夫。当她二十一岁时,在中文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一家夜总会征求女招待员。那时候夜总会刚刚在旧金山出现,看它们的营业情况,倒也十分不错。而且到夜总会的顾客,会付可观的小费。广告上说他们还需要一位女演艺员。唱一些感伤的歌并不难;观众并不因歌唱女郎的年轻、美丽的腿而兴奋,而是为了她略带沙哑、朦胧、黏糊、悲凄的嗓音。较重要的是她的身材能激起观众的情绪。其实这点也不难,她只要跟着爵士鼓摇着她的膝盖就行了。至于她会不会跳舞这个问题,她根本不会踢跶舞,可是这里的跳舞也只是按着拍子,摇摇她的腿与臂部就够了。这种场合的歌舞,任何已成长且身材不错的女孩,都可以胜任愉快。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害怕自己离她而去了,她发觉自己不缺任何她所需要的东西,她的天生本钱不错。新的工作对她而言既简单又愉快。当她在唱歌跳舞时,她娱乐了男人也娱乐了自己。席茵·透伊所想的并不多。她虽然听别人说过地球是圆的,但是她知道地球是平坦的,在这平坦的地面上,男男女女都是用两条腿笔直地走着;而且男人只喜欢青春的女孩子。她把这一切称为大自然。如果男人喜欢女人的青春,而且付上相当的代价的话,他们就可以拥有它。她后来又曾在洛杉矶的夜总会待过,然后才到纽约来。在美国并没有很多中国少女适合夜总会歌舞女郎的资格,所以她一向不难找到她的工作。她已经有六份有关她自己的剪报,都是从晚报专栏中剪下来的。

没有任何理由地,她认为自己会喜欢婚姻生活。她现在已经二十五岁了,虽然照她目前娱乐男人的生活也不坏,但是她觉得自己还是结婚比较好。

佛莱迪到夜总会的咖啡厅来过好几次。他觉得她很漂亮,她也可以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来。

她回到化妆室内,跟维姬说:“他又来了。”

“你是说佛莱迪?”

“是的,他不是很有趣吗?他比大多数中国男人高,而且长得蛮帅的。你不以为他很帅吗?”

“如果他很认真的话,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如果你对他没有任何表示的话,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蠢。”

所以当她上台的时候,她大胆地注视着佛莱迪好一会儿,佛莱迪心中大乐,他告诉自己:“这就是属于我的女孩子了,我真幸运!佛烈德立克.a.t.冯总是幸运的。”

她唱完歌后,走到他的桌子边坐了下来。

“我今晚的工作都结束了。”席茵·透伊给他一个微笑。她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闪亮着,像个猎人逼近了困在角落里的猎物一样。而佛烈德立克.a.t.冯这个受宠若惊的猎物,正巧是坐在角落里。

“喝杯酒吧!你要什么酒?”佛莱迪魂不守舍地说。

乐队开始演奏。昏暗的灯光使得女孩子有了显著的改变,此时席茵·透伊看起来似乎是很羞怯的样子。酒染红了她的双颊,轻柔的音乐舒展了他们的心。她涂过睫毛膏的睫毛低垂着,她的手轻柔地放在桌子上。佛莱迪轻柔地抚着她的手,然后握在手里轻轻地挤压着。他们靠得很近,佛莱迪可以感觉到从她身上传来的芳香的体温。

“你爱我吗?”佛莱迪突然问道。

席茵·透伊立刻从浑然忘我的情况中觉醒过来。

“你说什么?”

“你爱我吗?”

席茵·透伊觉得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开始。如果他说:“我爱你。”要好办多了。她要怎么回答呢?她只是一语不发地看着他。她在估量着她所玩的捕捉游戏。

佛莱迪把手环在她的腰上,她并没有反抗。佛莱迪觉得有这样一个妻子真不错。每天晚上都可以像这样搂着她坐在一起。

“达令,”他说,“我们两个都是中国人。生活对我很仁慈,我有个不错的职位,你可以不必在这里工作。”

“这是求婚还是什么?”

“是的,如果我没办法让你接受我,我也无法让别人买保险了。达令,你爱我吗?如果你爱我的话,我们就去结婚。我可以养得起你,我们可以租一间两房的公寓,一起度过我们所有的夜晚。透伊,我觉得你真美!”

“噢!”席茵·透伊说。终于来了,虽然不是爱的表白,但也相去不远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爱不爱我呢!”她说。

“这个当然!否则我不会老跑来这里。你真好,达令!我们以后会过得很好的。你愿意嫁给我吗?”

席茵·透伊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必须先想想看!”

“为什么还要想?”佛烈德立克依照他所学到的推销术心理学施以压力。“你还要想什么?你爱我,不是吗?”

这是他第三次提到这个问题。他是个旗鼓相当的玩游戏对手。她不愿意在捕抓他失败后失掉他,所以尽管她觉得不满意,她还是保持着沉默。

“来!喝杯酒!它可以使你情绪好起来。我需要你,达令!我非常需要你!嫁给我!”

“让我想一想,好吗?”席茵·透伊看着他,只是这次有点儿傻气。

“我来替你想!等我们结婚以后,我可以得到五十元的津贴。我的薪水就升到二百七十五元,佣金还不包括在内。你觉得怎样?你还要问什么问题?”

佛莱迪离开的时候,觉得心里很不爽快,就像他上回试图劝说父亲买基金保险时碰了钉子一样。他原先没打算那天晚上提出求婚的,可是他做了。他觉得有些意外,佛烈德立克.a.t.冯向女孩子求婚,竟然没有被立刻接受。他确知席茵·透伊也觉得意外,她需要时间就像他许多顾客一样,最后还是会买他的保险。毕竟,他总是幸运的。他发觉了一个百老汇的名女人。他的同业竞争者,有几个能娶到一个名女人呢?这个念头就像他想到她会接受他的求婚一样,令他不觉高兴起来了。

他躺在长沙发上想着结婚的事情,不禁高兴地微笑起来。他想到像席茵·透伊这样的女孩子会跟他住在一起,陪他、服侍他,这个想法使他觉得温馨甜蜜。他像个打赢了的拳师双拳一抱,自己恭贺自己。他还想到他要有个现代化的家,做几个可爱孩子的父亲,他会像个标准丈夫一样,下了班回来,太太在迎接他。早上他会在离家上班之前先吻吻她,他的太太在他下班回家时,也会吻吻他,“就像美国人一样。”

“天啊!我要去庆贺一下。”他大叫道。

跟着他想起来,他银行里的存款只剩下二百元左右。

“维姬!维姬!他向我求婚了。”席茵·透伊回到化妆室后就高兴地叫着。

维姬·拉蒙的年龄比透伊大得多,但是她的年龄只是她跟上帝之间的小秘密。

“你接受了吗,蜜糖?”

“没有,我说我要考虑一下。”

“别傻了。告诉我你几岁了,蜜糖!”

“我今年二十二岁了。”

“不骗我!”

“不骗你!”

“这就是了!”

“你说‘这就是了’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还太年轻,不知道一个男人向你求婚有多好。他是不是跟你差不多年龄?生活过得好吗?他赚多少钱?”

“我想他一个月大概有四百元吧!”

“那你还要考虑什么?”

“我觉得很滑稽可笑!他一连问我三次我爱不爱他,但是他连一次也不会对我说他爱我。”

她们的对话开始有些紊乱,因为她们都没有听对方说些什么。

(维姬):“当一个男人向你求婚,这还……”

(席茵):“他是说过,他非常地……”

(维姬):“不够吗?他当然爱你,但是……”

(席茵):“需要我,他是这么说。这就代表……”

(维姬):“你就像站在一匹高大的马背上……”

(席茵):“他爱我,不是吗?”

(维姬):“当我比较年轻的时候,有很多人向我求婚。但是我那个时候跟你一样傻。有一个家伙跟我求婚,我跟他说我要考虑考虑。而我考虑得太久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立刻靠到他肩膀上,直到他烦厌为止。而他永远都会服服贴贴的。”

维姬的话比席茵·透伊长得多,所以席茵到后来只有听的份儿。她听到她所说的每一个字。

佛莱迪有一整个星期没到夜总会来。银行的存款使他有点担心,但这只是理由之一。他向席茵求婚的第二天早上,他弄清楚了他前一个晚上所做的事;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他回想着前一个晚上的情景。记起了他的念头如何使他觉得温馨甜蜜。他也想起她说她要时间考虑考虑。他昨晚并不是真地准备向她求婚的,他本来就想让她再等上一段时间。她昨晚有没有向他推销什么?他回想着,他向她推销了佛烈德立克.a.t.冯太太的职位,但她需要时间考虑。他想清楚后,告诉自己不要太急切了。这是很好的心理战术,所以他就没去看席茵·透伊了。

在人类的场合中,我们很难说女性属于追逐还是被逐的角色。专家各有不同的看法,而男人和女人也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看:(一)如果女性是被追逐者,她也必然使出浑身解数以便被别人所追逐。(二)如果她对追逐者毫无兴趣的话,她就根本不跑,转过身来面对他,这就没有任何游戏可以玩了。如果她对追逐者有兴趣的话,她就开始跑,不过她再怎么跑,都让自己跑在追逐者可见的地方,也使自己能看得见追逐者。自有人类以来,所有的爱情游戏都是在这些规则下进行的。

到了第七天,席茵·透伊开始有点担心了。“如果他想知道我的答案,他知道到哪里找我。”她想着。她当然不会先打电话给佛莱迪,可是依正统的战术来说,她仍在佛莱迪能看得到的地方。

佛莱迪带着一颗宽大的心走进夜总会中,他想七天的等待,对于席茵·透伊胆敢说她要考虑是否接受求婚,是一项足够的惩罚。但是在这七天中,他也觉得老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拉住他想往这边跑,他一直在抗拒着这股力量,而现在他终究是来了。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他居然觉得很紧张,他从来都不会紧张的。一个星期前他有勇气向席茵·透伊求婚,那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紧张的。可是现在他坐在昏暗的角落里,他很清楚今晚的言谈举止都深具重要性。他坐立不安地玩着钥匙圈和修雪茄的小刀。只要再看到席茵·透伊一眼,他就会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他是不是永远地需要她。他浑身不停地冒着汗水,好像一个拳师接受挑战者的挑战,准备出战时不安的样子。“我这个呆瓜,怎么会这样想呢?”他心里暗暗地骂自己。他即将奉献出他的名字,他对家的保证,而现在他居然紧张成这个样子。

席茵·透伊和六个其它的女孩一起出现在舞台中央,她的鹅蛋脸,她的眉毛,她的杏眼,看起来就是一张可爱的东方型的脸,可是她的动作、她的姿势,却是完全美国化的。她的胸部相当丰满,当她和其它女孩配合着,把头转向左边或转向右边时,她的颈子也显得柔软而优美。这首音乐很轻快,现在那些女孩子弯下腰来,两手在大腿上打拍子。萨克斯风在低吼着,鼓急骤地敲打着,女孩子们露出微笑。接着她们按着旋律跳起舞来,大家都高兴地看着,佛莱迪的注意力更是被紧紧地扣住了。然后这些女孩子们右手放在臀部,绕着舞池附近的几张桌子走,就像在出赛前的马站成一排,让人们判断哪匹是可以得奖的马。人们的注意力总是集中在臀部结实肥点儿的马匹上。

佛莱迪忘记了自己的紧张。他觉得很骄傲能认识这些女孩子当中的一个,而且她正在考虑是否要跟他结婚,这种骄傲就像在赛马会中的马主或马贩一样。他以她的姿势、她的外貌和她的动作为傲。

席茵·透伊并没有看他一眼,可是稍晚一点儿,她还是走到他那张台子边坐下来。

“嗨!佛莱迪,我一直怀疑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到城外去做生意了,我很抱歉。”她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对他微笑着,他真地觉得遗憾,为什么拖了这么久才来。席茵·透伊看起来非常甜,对他的一些问题,只是点点头,闭着嘴唇发出一点好听而迷人的“哼嗯!”声。她把手围在他的肩膀上。

“你考虑过没有?”

“嗯哼!”

“你愿意嫁给我吗?”

“嗯哼!”

他们拥抱成一堆,席茵·透伊记起维姬的劝告,就一连在他脸上吻了几下。追逐和被追逐的游戏告一段落了。“这就像维姬所说的,使他永远服服贴贴的。”席茵·达伊想着。佛莱迪一时忘却身在何处,几分钟以后才觉醒过来。

他坐直了,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梳子,想恢复自己的威严。他叫了一瓶香槟,“让我们庆祝一下!”

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征服者,或是一个猎人,在游戏结束后,回想自己获胜的过程,觉得十分满意。

“几分钟以前,我还觉得很嫉妒呢!”

“嫉妒什么?”

“每个人都在看你的腿和你的身体。”

“这难道会令你觉得惊奇吗?”

“不是,我只是有那种感觉,现在我们互相属于对方了,你马上就成佛烈德立克.a.t.冯太太。嘿!能娶你这种名女人做妻子,真是太棒了。”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目前还暂时不行。”佛莱迪的声音稍微降低了。“可是我可以马上买个订婚戒指给你。”

“噢!佛莱迪!”

席茵·透伊有一道矫揉造作的绝活,尤其是在酒精的影响下,她发出梦呓般低沉、慵懒的声音。这种女性化的声音,是可以使男人为之倾倒。现在她头靠在佛莱迪肩上,她的声音就像无形的绳索一样,向他心上缠绕而来,触动了他所有的感觉。

“佛莱迪,你长得真帅!”她叽叽咕咕地说。

“你记得山第跟你说的话吗?他说你应该去仙客海当皇后。可是现在我要照顾你,你是我的了。”

“嗯哼!”

“别忘了我们是中国人,你要听从我的话,做一个好妻子。”

“嗯哼!”

很突然的,席茵·透伊猛然离开佛莱迪的肩膀,把身体坐直了。

“怎么回事?”

“没有什么,我只是想坐直一点。来,我们跳舞。”

他们走到舞池中跳起舞来。席茵·透伊和佛莱迪靠得很近。佛莱迪的高度正好适合做她的舞伴。他们没说什么,只是沉醉在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中。席茵·透伊抱着他,而佛莱迪呢,也似乎离不开来自她肌肤香味的魅力。

“我们订婚了。”佛莱迪走后,席茵·透伊向维姬宣布。“他现在是我的了。”

维姬诚心地恭贺她,“我说的话没错吧!”

“多谢你的劝告,他又高又帅,而且在唐人街相当活跃。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是的,他很帅。你是个幸运儿,席茵。”

“佛莱迪很可笑,我真不太了解他。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我答应他的求婚后,他要我答应服从他做个好妻子。”

“啊哈!”维姬笑了。“你答应了没有?”

“我点头了。”

维姬又笑了,好像她被逗得很乐似的,“我很高兴你答应了,可是这件事真的很好笑。”

“什么事很好笑?”

“他居然会有这个念头。我告诉你,蜜糖,当你和一个家伙结婚时,你就要想到这点。要想使一个男人改变来适应你是很困难的,我祝你好运!我还得在这儿踢我的大腿,看看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傻瓜来接替你的位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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