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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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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行品初

文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为三下入文解释。初文自为四。初次第者又二。先序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二。先序旧。次义皆下破。初云前略广门等者。纯陀哀叹二品为略门。何者纯陀以无常难常。如来略答。因施获五事常果。哀叹品中以胜斥劣。而获常乐我净。所以二品俱名为果。

从长寿已下为广门。

十德聚功者。聚集十功。德在初地已上。专为㢡劝行人令其慕果行因耳。

五行明有行者。破云为是二乘行。为是菩萨行名有行耶。

十德明空行者。破云为是何教空行。为地前。为住前空行耶。又有深州云。圣行品者。上来第一显行。由序下正辨行。行别有三。初尽十德明其随缘造修之行二师子一品明其舍相入证之行。三后迦叶品辨证实成果之行。亦名证实起用之行。随缘造修。外国名准法修成分。舍相入证。外国名难诸放逸入证分。证实成果。外国名慈光善巧住持分。名虽别异。其义不殊。破曰造修之时岂不舍相及证果耶。此用他师之义。如第一卷初已破。

次破中前明圆极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应也。圆果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失圆。故云不应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尔。

十德非极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已。

开空法道者。圣行是开。初地已上毕竟空法之因。不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义理者。天然第一义空理。是则五行皆空。如何判云并是有耶。

婴儿行不来不去者。若定来定去。不名如来之行。以称理起用。故来无自性。岂非住毕竟空耶。密语亦尔。为皆痛非声闻缘觉所知。

以闻一句半句见少佛性者。半句谓常住二字及一经于耳。既云见少性。即是妙有。岂独空耶。

次正释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为行。

不病故体显者。应云见性故体显。即涅槃义。

付嘱焚身者。此明后分流通意也。

次释名中云圣者。具足应云圣行者。

真不知俗者。别人十住入空时。非不知所破六法界能缘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导。所以智行双辨。法华云佛子行道者。彼即开权显实。

佛子人多从通者。世人见经中有圣行等。只作一途通释而已。不知经具别圆二意。

涉有同尘者。从初发心。即以大慈悲熏心。在二十五有。而能拔苦与乐。自行无染。化他不着。故尘不能染。

所治立名者。示为病行以破他病故也。

就圆人立名者。如来是圆满人也。

不住名行者。自行未极。不住分果。以分得故不着。他化亦然。所以自他俱名为行。

五行一行者。以五一并释故尔。

三枝本中云乘理自进者。若云教乘行乘则在住前。初住已上。方乘理乘依理进修。名为天行。

余之四行亦复如是者。依天然理修戒定慧名圣行。从始至终慈悲具足名圣梵行。由圣行故证天然理名圣天行。自除己恶。令他除恶。即圣病行。生己善生他善。即圣婴儿行。余三行具五例尔。

不可一向者。五行皆具通别二义。

束散者。只是总别耳。

上能束散于下者。破意若云一五相即束散自在佛能示之。菩萨因人岂能尔耶。今文正明别圆二行从因至果。但云一即五为舒。五百一为卷。束散而已。于行人有何益。

四说不说中云不逾一理者。谓不逾法界天然一理。如普贤门法界品弥勒楼阁等。即其相也。

天之行者。依天起行名天之行。

行即天故者。由证天然之理。任运契极。当体得名。名行即天。

为天修行者。住前修行。为显天然之理。故名天行。

因天行进者。初住已上无功用行。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故云因天行。

进远指于天者。别人初心即远期初地已上天然之理。而修次第五行。亦得名为天行。

有通有别者。住前及别远指名通行。住地已上名别行。

道后自彰者。若菩萨所为通地住已上。如来示现。则在妙觉证后。究竟能为。故名道复后。泽州云。病行一种一向不论。何者是乎。有人释言。前品所论五种之人有病行处。是其病行。彼是声闻缘觉病行。何关菩萨。又前所论离病之行。今此所教治病之行。与前人大别。何得指前。又前品中未标五行。以何义故预说病行。判无斯理。梵行品末阇王忏罪治病之法。应是病行。故下文中世王煞父即是心病。身疮增剧是其身病。佛放慈光治其身病。为说妙法除其心病。治此两病故名病行。问若彼兼论病行。何故偏名梵行品耶。答此例亦多。如上如来性品之中具明多法。题章偏名如来性品。但经立品差别种种。或有从初。或后就后。或有据中。或复当相。非可一定。涉公云。应取前品如来现病品。以为菩萨所学正行。是病行也。下文所说皆是应现。故于下文更不再出。如婴儿行现同婴儿如病行示同有病。依此及以今师判释。故知泽洲未晓病行之义。却将能治之法以为病行。殊背经文。

先标次第者。今专以次第显不次第所。皆先释次第。次释不次第。泽州云。初先劝学五行。复有一行谓如来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经云专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经专思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来因时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为行者。以大涅槃心从始至终常观涅槃行道。故云以涅槃为行。

双释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相次而释。先释次第竟。次即释一心双双并科。故云双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猒欣上。

若从声闻者。一佛灭后四依为声闻。二例如大品。佛在世加诸声闻说摩诃般若。此经亦应然。然终取四依义。

强遇瞻病者。此用大论文。

欣厌者。欣涅槃厌居家等。

经云复有方等者。更别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复有。

经云妻子等者。是缚着缘。舍宅等是斗诤缘。珍宝等是放逸缘。奴仆等是憍慢缘。象马等是煞害缘。又出家功德经云。若放男女。若放人民。若放奴婢。若自己身出家入道。功德无量无边。假使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毁坏故。若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转示导一切众生。永劫无穷。慧眼之性历劫无坏。无穷无尽毕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终无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残。三提。四提舍尼。五吉罗。若开为六聚者。偷兰遮聚。此聚为因故三。则居第三。若开七聚。此聚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罗篇上。吉罗却为他方便。故云为辨成他。他成故尔。开吉罗为身恶作。口恶说。即七聚也。今经以大涅槃以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于律。

经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萨。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罗刹喻诸烦恼心。

经云汝宁煞我者。宁煞我阴身也。

舍堕经宿忏者。先舍衣竟。经一宿已。明日方忏。今时多分当日舍衣。当日即忏(云云)。

止观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爱见二种。忏悔亦尔。

经云则为具足五支者。只于前律仪一盗一淫等上。以大涅槃心持。则具五支。故云坚持。

根本者。谓四重。由此能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复由五八以为根本。

经云前后眷属者。十三僧残列在重后为后。眷属。

所言余者。舍堕已下及诸经所制皆名余戒。何故尔。良犹菩萨于律仪上用大涅槃心修行戒行。以二方便皆为防护根本。名远资成。所以前后俱属方便。

经云非诸觉者。即是不杂定共戒也。戒体是觉。离恶觉故名觉清净。即通指欲散。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名定共。

经云护持正念者。即四念处道共戒也。种种方便令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耶见。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名清净。从相似来通属此戒。小乘从燸等。乃至罗汉通名道共。

经云回向者。佛共持。非诸凡小之所能持。回己与他。回因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

前后眷属(至)起者。若律中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罗罪。身口进趣时结轻兰。至彼摩解结重兰。至并为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结夷。后更起庆快心为后方便结吉罗。第二方便亦尔。下三篇唯二方便轻吉重吉。若正罪成。方便则谢。

若果兰者。名独头兰。谓用人皮石钵贯下部。嗔心裂破三衣。即结轻果兰。若破僧等则结重果兰。今文则以偷兰遮为前眷属。此语因兰能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为本者。谓不待佛制。性是善恶。名为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须偿命。而障圣果。改须等持。泽州云。根本业清净者。离根本不善业道戒。如不盗不妄语等。

是前后眷属者。业道前后方便也。

非诸恶觉者。离八恶觉。一欲二恚。三恼。四亲里。五国土。六不死。七轻慢。八族姓。是也。

护持正念者。谓修六念助成。

戒行回向者。用戒求佛也。此亦未能异前五篇并律仪戒摄也。

与理相应者。以大涅槃心念念与理相应。故名理戒。正令凡人行之。

经云拘执茸衣者。四分律云。世尊初夜行道。有一老比丘。欲得世尊卧去。世尊至中夜不卧。此比丘即被细黑毛毯于中坐。以怖世尊。世尊种种呵责。

经云根子等者。十诵律二诵卷第四云。根子者。谓㒖罗卜芜菁舍楼楼偷楼楼。如是比种根生物。

茎种子者。谓石留蒲桃杨柳沙勒。如是比种茎生物节种子者。谓甘蔗竹细竹。如是比种节生物。自落种子。谓蓼阿修虑波修卢修伽罗菩提那。如是比自零落生物。实种子。谓稻麻麦大豆小豆偏豆。如是比种子生物。若比丘根种子中根种子想。生中生想。若自断自教破破自烧波逸提。波逸提此云煮烧覆鄣。若不生悔过。能障碍道。余四种子例然。然今经中所列子子即稻麻等也。唯有[序-予+(這-言+(庚-(序-予)))]子名全不同。此由外道耶计。言五生种悉有寿命。嫌沙门释子无慈断命。佛护彼意。制诸比丘不许坏生种子。故得名为息世讥嫌戒。

象荐者。以象毛为荐。马尾编织为荐席也。

丹枕者。古人练丹为枕。欲求长生。枕之而卧也。

拍鞠(巨六反)毛为丸以蹋戏者也。编(𢍉连反)塞(苏代反如法疏记)此起近者。起曹子建。

爪镜者。以药涂爪咒之。能见吉凶。

经云护持禁戒者。大论名不缺。持于性戒乃至四重。清净守护如爱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已缺无所堪用。佛法边人非沙门释子。失比丘法。得清净戒即论中不破戒。谓持十三无有破损。若毁犯者。如器被裂。善戒即论中不穿。持波夜提等。若有毁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不缺戒即论中不杂戒。论取缺坏不住。故对根本。经取微有缺损。故对不杂。释曰虽持律仪念破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杂。不析戒即论中随道戒。无著戒随顺谛理能破见惑。无著者即是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着。此两约真谛持戒也。

大乘戒者。即论中智所赞戒不退戒。随顺戒即论中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是约俗谛论持戒也。毕竟戒即论中随定戒。具足戒即论中具足戒。此两戒是随。即首楞严定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而任运常静。故名随定。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

彼此穷底者。因心即辙实相法界之理。果心亦尔。故云穷底。

若论报因者。从初发心。为无上菩提而修行者。名为报因。远证涅槃果。名为报果。又总于习因习果。俱名报因。远感大涅槃果。名为报果。习因者。地住前为习因。入住分证法身名习果。又真因所习亦名习因。感大菩提极果常住法身。名为习果。或九或十如法华玄文释。

今不近不远者。不近非天。不远非极果。即初地住为习果。

证道同处者。一取同破一品无明。二以圆融别。故同在初地。

行以自在者。别人十行出假名自在。

无所畏地者。初地离五怖畏。

于双义便者。作别圆二种释于经文。

便俗谛中善果者。正当俗谛体。俗谛中恶果者。此恶为俗所破。

生死善恶者。牒前俗谛是有边。涅槃人法。牒前涅槃谛是空边。不为此二所动等。

三障皆除者。分段变易二种三障。故云皆除。

七财等者。闻者十地听法云持雨。十方佛说法一时能持。故名闻也。信者。深信坚固犹若金刚。即圆因也。戒者。十地所得涅槃戒。经云唯佛一人具净戒。余人皆名污戒者。定者即首楞严等定。进者念念深入萨婆若海。舍者常行舍行。惭愧者。菩萨见佛性了了。故惭第一义天。诸佛是无上行人。愧此胜人。名为愧。

人开善释定行等者。破意者。念处属慧。只是俱解脱人。双修而发定果。非谓修定圣行人专作四念处观。

应用八定者。谓反并破也。

既非根本者。非单根本禅以持胜。是亦有漏亦无漏禅。

此持胜发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谓入至脐出鼻。照之不乱。知入轻出重。入粗出细。入滑细出涩。入冷出暖。三知息长短。大论五十三云。如旋师旋师弟子知绳长短。四知息遍身。知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入不积聚。出不分散。若约根本禅。是粗细住。五除诸身行。若约根本。是未到地。八解解身开仓心眼。即见三十六物。肝如渌豆。心如赤豆。肾如乌豆。脾如栗。大小肠道更相应通。血脉灌注如江河流。内有十二物。脾肾心肺肝胆肠𦝩生熟赤白淡。中有十二。肪膏脑膜骨髓皮肉筋脉脓血。外有十二。发毛爪齿哆(无支反)泪涕唾垢汗便利。故颂云。外现三四丑。身器二六成。中含十二秽。而出入息统。致其闻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一切身行皆休。终不为身而造诸恶。是名除诸身行。若对道品。是身念处。若对根本。心眼初开是觉支。分别三十六物无谬是观支。六心受喜对支。今喜不隐没无垢味。即法喜也。

七心受乐者。非受乐知乐中三受皆苦无乐名乐支。八受诸心行。是一心支。知众心是一心。不同根本计实一心也。此三对受念处。九心作喜。前喜从三十六物生。此真就心作喜。对二禅。十心作摄。得入一心持。胜有观慧。恒摄喜心。十一心作解脱。对三禅。特胜有观。慧则无爱味。故言解脱。此三对心念处。十二观无常。对第四禅。十三从观出散。对空处。灭三种色。如鸟出笼。故言缘空。言散虽缘空。亦有观慧。十四观离欲。对识处。缘空多则散。散名为欲。特胜观慧。离是散心。十五观灭。对无有处。特胜有观慧观识。若多若少皆无。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非想处。辨识处及无所有处。更有妙定。名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谓涅槃。佛弟子知其离粗烦恼。而有细烦恼。而无爱味。故称净禅。皆名法念处。然今经中据大体为言。亦不具于十六。

经云谁有是我者。徴责我体。于前所观不净物中。阿谁是我。

我为属谁者。责我所属。于前不净物中系属阿谁。

住在何处者。徴我所在。

谁属于我者。责法属我。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舍观者。然经中且约大体而说不尽。

具八背者。猒下地及自地净洁。

五欲舍者。舍离着心。故名背舍。八背舍相。如下经自释。

除却皮肉者。观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观白骨证相者。除却皮肉。唯观于骨。即是舍相。

此似九相者。善坏法人修九想观。一胀想。二坏相。三血涂相。四脓烂想。五青淤想。六啖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此人但求断苦。烧灭骨人。急取无学。不欣事观。今菩萨以大涅槃心从。不同于小。

亦有其义者。由观力故诸禅互发。

复似胜处观者。一内有色外观色若多若少。约依正二报。一尸为少。二尸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为少等。

二若好若丑者。善业端正为好。恶业鄙陋为丑。乃至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又八色亦丑。被练为好。好丑皆不净。此两初禅摄。

三若内无色相外观色。若多若少若好丑。胜知胜见。内灭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丑如前说。

四胜知见者。此心胜色为色所缚。心能转色故。言胜见者。净不净等皆于己心自在。观解成就。故言胜知。此两二禅摄。复四胜处在四禅中成就。三禅乐多不能转变。就声闻法如此。于菩萨法禅禅转变。大论云。青黄赤白此从实法。璎珞云。地水火风此从修名。互得相摄。此四胜处内外色尽。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转变无有好丑。

转变见已即问者。若少背舍。观成虽有。先而无佛。既问于佛。捡是大涅槃心。

修念处能断结者。从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断名此即调停道品也。

法忍者。达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出经者误者。他云此文应在戒圣行文。

后定能见机者。此师意云。得法身方能见机为毁戒事圆定意者。此文正明修首楞严相似之定。即戒而定。即定而毁。正明此意。

得破戒不者。宝亮自初依人虽复信根永立。恶未得真解。欲为利益之道得破戒。不解言。菩萨宁当自堕地狱。不令众生退菩提心。以此因缘可得破戒而不名犯。

即散而静者。散谓戒也。静即定也。又今文观行位中亦能为之。即是观行住。

首楞严经云颇有因缘得破戒不者。忽有利他因缘。得破戒不。此是约未知机位。而设此问。经云何者是耶。何者是得毁戒之相。愿佛为我指事说之。

经云有菩萨知以破戒者。知是知机。若论知机。须在出假位。若论实无爱喜之心。专为护法。凡不知机。亦得为之。今文通于观行已上。方可为破戒。

事事爽理顺者。于道理之也。

经云仙豫者。若据如前文云。我宁一劫。若减一劫。堕地狱。由在凡位行菩萨行。以行煞故。施其五百劫寿只由婆罗门至地狱时有于三念。得生甘露鼓国。自身不随[身*僉]在凡位。虽然此利不可一向。

经云安施已讫者。乘事供养已讫。

经云令人同于虚空者。意云大乘无有实录。同于虚无。

开四为十六者。如一谛皆四。谓是苦苦因苦尽苦对之是。四四一十六也。

大有所关者。今家明四谛等。遍于四教四门。四教四门四悉明谛不同。又遍五味。五味之中被机增减。显密不同。八教盈缩。具如法华玄所明。

今一往对三藏者。且约初用。生灭四谛义与藏同。名为一往。

若二往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行四谛。非令同藏对别缘说。

一实谛者。一实是别人发心所期。故以一实对别合智。

无所有者。只是能所皆空。

非境非智者。双非小乘境智也。

非漏者。非我苦集。

非无漏者。非小乘道灭。道谛是有为无漏。灭谛是无为无漏。

非因非果者。苦集是世间因果。道灭是出世因果。今非此等因果。故云也。

能所合者。无作四谛是所趣。前三是能趣。又前三是能入。无作慧是所入。又若为实施权。实为能出。前三为所出。若开权显实。能即是所。故曰合论。

略又六者。泽州释四圣谛。略以七门分别。一辨谛异。二释谛名。三谛体。四明次第。五宗计不同。六常无常。七漏无漏。初辨谛异者。谛观有二。一有作修。二无作修有作修者。自共相观对分段生死苦苦因苦灭及灭苦道修四谛也。无作修者。谓无生观对变易生死苦苦因苦灭苦道说无作四谛也。

第二释名者。有作四谛。取其谛相而观名有作四谛。无作四谛。不取谛相。不作相观。名无作四谛。就有作中总名四谛者。圣是能证。谛是所证。圣之谛故名为圣谛。总名四圣谛者。是带数释也。别名者。逼迫名苦。或无常故苦。或违圣心故苦。苦即是谛名为苦谛。持业释也。或苦是法。谛是苦下行相。苦之谛故名为苦谛。依主释也。集谛者。招集苦故云为集。集即是谛名为集谛。持业释也。或集是苦因。谛是集行相。集之谛故名为集谛。依主释也灭谛者。息三毒火故名灭。灭即是名谛为灭谛。持业释也。道谛者。涅槃城路故名为道。道即是谛。持业释也。无作四谛唯同此释。

第三出体者。依对治论云。苦谛者。谓诸有漏法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俱名苦谛也。苦集谛者。谓诸烦恼及烦恼所生诸业。俱名集谛也。灭谛者。真如境上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是灭谛也。道谛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种。一言说次第。如四正勤虽是同时。遂使前后宣说不同。第二修观次第。如念处先观身。次观受。后观心。最后观法。由此说身受心法。第三入观次第。即如入见道去。先观苦果令生猒慧即是苦谛。次观苦因令其断即是集谛。后观苦灭令忻趣证即是灭谛。最后令观灭苦之道令其修习即是道谛。由观行中如是观察苦集灭道。所以教门如是次第。

第五宗计不同者。小乘宗中说佛如来王宫生身。是其有漏善业所感。为他烦恼之系缚。如无比女见佛生贪。央掘魔等见佛生嗔。增烦恼漏。名为有漏。由此佛身约苦空无常无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说佛王宫生是佛化身。依本愿力众生善根力。依法身现法如如如如智二种法身之妙用也。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若依金光明经摄论等说。如来报身是凝然常。无有变易。是无作道谛。解脱涅槃即如来身。亦名灭。由此声闻观苦无常无我不净。名为颠倒。准此有作道谛定是无常。无作道谛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无常有作四谛。三是无常。灭谛是常。无作四谛。苦集无常。灭谛是常。道谛有常无常。在佛即常。涅槃无常。第七漏无漏者。有作四谛苦集唯有漏。灭道唯无漏。无作四谛苦集二谛通漏无漏。三界烦恼所不能系。故是无漏。无明住地变易未尽。故是有漏。灭道二谛唯是无漏。此依法相宗释。法华玄文第三卷初已广破讫。若消今经。殊不相应。故具录之。令知同异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尽者。且尽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灭。

经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于生灭无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为一往。释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释并通。

现相者。宝亮曰。粗着易为现相。因谢果起转因得果为转相。

果报显现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见。名为显现。

因相微隐者。念念之中业相集续。名为转变。集续成就。而相难识。为名微隐。

见着知微者。见现在知从过去一念无明习集因心起。从微至著者。见现在一念起烦恼而成作业必招苦果。

皆据现事者。谓三苦八苦也。

两心转变者。由业招果。从果起业。习续不断。名为两心。又只业力念习续。名为两心。

六胞增长者。若云五胞。谓二手二足及头。六者。两耳两眼口鼻。又头等六分也。

种类者。身之种类也。

年疾增长者。年增长疾增长也。

杂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种病。名为杂病。

从外入者。增加旧病名为客病。

经云恶对者。对来无避处也。

经云时节代谢者。病时若至。不由于人。要当受之。

代谢者。今日不病。明日必来。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病为死因。代谢必然。

经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约事故。更约心法修行以释。诸文皆尔。

二因互别者。一人好施而煞生。虽有财而命短。一人如放生而悭克。虽长命而贫乏。

无复善根慧命者。无出世善根财。断常住慧命。

经云盛阴苦者。若后总七苦。名为五盛。以五阴能盛前七。若别有体者。正约报阴名五盛阴。

方便五阴非苦体者。从于报阴上起于善恶。即为方便五阴。今五盛阴苦。专约报阴为体。

今别出此体者。此之报阴不常有于余七。无余七苦。即为五盛阴苦。

经云观于初生者。以见初入胎时无常生灭等。即是过患。

如譬生果者。世间生死果也。

有多荣华者。无论贵贱。而皆自谓以为荣乐。

菩萨捡责者。汝从何处而来。为自生等耶。

生果对智者。我乘来也。

经云各随意云者。任生自还生。任死自还死。故云各随意云。

经云还其所至者。明此生死本具迷真起妄。今为菩萨观智。捡责返妄。归于小乘。大乘真谛所止。此是三藏菩萨观智捡责。未是归于大乘。

心已还凡夫乏善者。世善出世善俱乏。

捡让凡心者。此是生境自述我。先以被菩萨所驱。今亦欲凡心忻于圣知。凡夫苦欲受之。而不肯离。即是让于凡心。不欲受之。

初欲修般若者。三祇菩萨修般若也。

有生天果者。应云有人天果。

深行呵责者。通于八人见地已上菩萨。呵三祇菩萨。

实有此事者。实有生死事也。

相续常者。凡夫横计相似相续之寿。

大庾小庾者。音愈。梁朝时人。父名庾坚。子庾信。信为候景捉去为奴。经十年始得归归父子相见。

例如责灭者。生住异灭之灭也。

初地菩萨未免生死者。此约悲增菩萨以释。悲增菩萨入七地。方断分段生死。

尚不能生死者。明此菩萨达生死即涅槃故。

生死何能等者。明道涅槃能非生死故。

磐时者。磐广也。时高也。生死碎散。金刚不能坏。住大涅槃。

菩萨金刚有十句者。以世人不知。及保著者。多故须十句。

伤痛乏善法者。谓乏世间善法。

其路无穷者。生已归死。死已复生。转回无际。故曰无穷。

十二时者。昼夜冥冥往而无返。

以内昏故者。唯有无明而无智慧。

必有来处者。乘业而来也。

因中说果者。乐是苦因。由乐坏故苦。名为因中说果。

眴疏者。净名疏引大论云。天眼下眴上眴。今复是一文(立毛)。

魏王珠者。如春秋中。齐威王二十四年。魏王问齐王曰。王之有宝乎。答无。魏王曰寡人国虽尔。乃有俓寸之玑十枚。照车前后各十二乘。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谓宝与王宝异。有臣如檀子等。各守一隅。则使楚赵燕等不敢辄前。若守窃盗。则路不拾遗。以此为将。则照千里。岂真十二乘车耶。王惭而去。即其事也。

带中者珠在衣带中也。

此各为时所重者。只为缘不同。何可会通。䇿(音策)。

今昔义乖者。昔说五阴之上有于乐及不苦乐。今日何故说言五阴唯苦无乐。即是相乖。

观师分为二者。今家用他分文。应云文为二。先作难次答。

总非者。五盛阴中有于乐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然。

同据乐缘者。既云色等能为乐缘乐体乐因。何故但云唯苦无乐耶。

经云若有求者。应云求苦不得。容可纯苦求者皆得。如何说言唯苦无乐。

经云有人能修行等者。修即不离五阴即是五阴有乐。何故说无乐耶。

今具举六根者。如树提伽于人中受天报。故知六根所对不无乐也。

经云持戒则为乐等者。难意者。诸乐皆不离五阴世尊何故说五阴无乐。

重结小乘者。二乘菩萨皆由昔日观阴而得于乐。今日何故说云唯有于苦。

叹其所问者。由汝问故则知我。昔是随他意语。今是随自意语。汝若不问。众生不知。所以叹之。

五难玄解者。但答众生于下苦中横生乐相。既云横生乐缘。乐体乐因皆是横生想耳。

不复相违者。昔但随他说有于乐。若随自意。今昔俱苦。故不相违。

还难佛解者。难佛说坏苦中有乐受之义。

佛意以轻为下者。佛则通以人中已上五盛阴坏苦中轻微为下。只犹昔日随顺众生说有于乐。实是众生横计乐想。迦叶则将三途尤重为下苦应有乐想为难。此即名为以重为下苦。

三途之中应有乐想者。迦叶谬领意者。下苦实无于乐。

世尊何故说有若言者。则是错说所以更倒并之。

据事难者。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应已是乐。若不是乐。何故说言于下苦而有乐想。世尊答之。义则不然。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余者尽放。名为于下苦中而生乐想。汝言初一下竟是乐想者。是横计耳。

汝何谬领者。前领既谬倒并亦非但然其千罚之难。是汝横计。余二并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领者。前若不领。佛不应述。验其佛述。知此是领。

道理如然者。今是随自意说。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点三受者。点谓点示也。

单点者。一苦对一受也。

无常所侵者。念念迁流。即是行苦。

并皆诤论者。若不达随他说。自今昔起缘之说。但计有无。只增诤论。

更饰其辞者。更广前问疑。从诸佛世尊久于无量下。是饰辞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谓缘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缘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无缘。

经云能为乐因者。随情之乐因也。缘既不定。世间之物能为苦乐二缘。不可定执。故云也。

经云菩萨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而为乐因也。

圣行品中

经云是阴因缘者。谓六因缘也。

系地之惑者。爱为九地之惑。

华严云等者。上半明苦谛。何者。由达业烦恼之因。不生不灭。苦果之谛。本自无生。此即无生之苦谛。故云无所住也。

无明下明集谛。无明之体。实无彼此亦无去来。故云无所行。而复十界众生无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间此即无生之集。

又十二缘等者。达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一切众生等有。方名集谛。

若十二因缘下。明凡夫是集非谛。

是爱阴身者。从阴起爱而成作业。还感未来果。即是还受阴身。

经云堪忍专著者。忍谓忍受。爱着不舍。故云专著。

经云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

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嗔。常爱兵器。

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灸也。

为脱重苦者。如于下苦横生乐想是。

经云分别挍计者。耶推横计。遍一切境。而生爱着。故名无边。

菩萨对二乘简者。此是大涅槃地住已前菩萨。

若复随情至俗者。此约出假。故得俗名。

四经者。缘起经说。业能庄世。随业受报。论义说憍慢心。故流转生死。俱舍论云。解为何义。颂云。解六三和生。谓眼相应斛。乃至意识相应解。解对虽一。据识分六。三和生者。释解义也。谓根境识三和合所生。能有解对。致令外解炽然流转。

缘此识心下。释无明为因。可知。

四识住者。俱舍疏云。如经言。识随色住。识随受住。识随想住。识随行住。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名四识住也。

经云诸因缘者。指前憍慢等。非不为苦因。要因于爱以为根本。

经云大臣眷属者。譬前文业及憍慢等。

经云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云。身子施眼为他脚蹈。以爱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一亦名贩圣。非全属凡。

四谛中间者。生灭四谛中间也。妄生死用。无生慧忘。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生灭道灭。即成无上道灭。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前生灭四谛为境。故于此中断简。

若见有苦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集从苦生者。先举生灭集相。既解苦下达生灭集。即无生集谛。灭本不然。即生也。谓灭本无生也。

二边无生者。从世间下出二边相。生灭苦集为有边。生灭道灭为空边。故云出世因果。

亦复如不生其意无量者。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量无作。此之四种遍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今经。皆以大涅槃心。修成归真实圆常性海。故云也出第三番者。亦只于生灭无生即达无量无作二番之相。为下文广释。故不委论。

旧本者。谢公未治本也。

此于二乘等者。此即凡夫于二乘与之同有谛。夺之凡位但有苦而无谛。

唯二乘与菩萨道灭者。藏菩萨同二乘修观。但简二乘。则兼菩萨。故别出通教。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萨修观。但赞菩萨之胜。则兼二乘。亦不别出。

断章门者。谓能断也。

离章门者。三藏灭谛从所离苦集得名也。

菩萨具知德者。菩萨具于智断二德。方名灭谛。而复四等四德俱备。故注云云。

常无常者。常即耶常。无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粗细之物者。世间因果善法为粗。出世因果善法为细。

经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别。生死之法无常有为。涅槃之法常而无为。又苦集有为喻闇。灭道如灯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分别。众生正报。物是依报。谓有苦集名众生有。灭道谛名非众生。于依计实有名为物观为无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乐及烦恼等约因果分别。物苦乐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烦恼及业。即是苦集为生死因。非烦恼及非业。即是道灭为涅槃因也。

四实非实等理行分别。真谛名实。世谛不实。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谓道灭世善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无知等智谛分别。圣慧是知即道谛智。凡谛无知即苦集智。陀罗骠主谛。求那依谛也。又陀罗骠者。外道道谓谛真实王义。非陀罗骠者。今道谛不同外道骠也。求那亦然。

六见非见等约根境分别。见谓慧眼。非见谓凡夫肉眼。色谓苦集之境。非色谓灭道之境。

七道非道等约行解分别。道谓道品之行。非道谓凡夫外道所行。解谓出世智解以导行。非解谓苦集世间智解不能导行也。一一皆须合于譬中闇及灯明也。

庄严(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义。即俗谛也。

经云如是等经者。指前十四经也。

经云文虽错谬者。以昔望今。今则错谬。以今望昔。昔则错谬。如来久离。不应尔耶。

欲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不知道品名异而体同。因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莫非并是能治治于所治因果契灭理。故云理同。

经云水不在例者。水名虽多。而道品水体唯是一。故云不例。

经云随良医教者。随八正道教也。

云无量水名者。水名虽异。与本道品水一。

经云然不离金者。不离八正道金也。

经云复说三种者。若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求名见。决断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释法名慧。是一切道体。此三同慧心也。

经云身证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证。

经云三正念者。谓得供不高。逢毁不下。不供不毁。亦不生痴。

经云木火者。所烧虽殊。能烧只一道品火。

经云以是义故(至)道分者。昔随物忻好他缘不同。道品之名亦复非一。今会异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施开之意。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恒沙佛法。故名无量无量。

会通四谛者。即古人料简。文意云。前四谛体狭。今演狭令广。谛无别体。今即破之。经中自云。非是声闻缘觉所知。如何会得同耶。

摄法一尽不尽者。前摄不尽。今方得尽。破云文虽若是。为是何教尽不尽耶。故今不用。

名同义异者。大小四谛名同。而有量无量义异。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观虽巧。所破苦集所证道灭与藏不殊。为此义故。同名有作。

经云安隐快乐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隐。

经云唱言不说者。若不说者。应有五谛。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谓声闻缘觉上智二人。谓菩萨佛。

无量法门(至)眷属者。四四一十六门。道品不同。门门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识等药法而严无量。名为眷属。

得解脱时者。解脱正是灭理涅槃。既有解脱法身般若悉具。言无量解脱者。十六门解脱。不同名称。

同异者。四谛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谛相异。

盖人天善者。一切众生常为三途阴盖。人天之盖多在三途。少得人天。

菩萨阴等者。菩萨阴为能盖。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双照。

苦乐化他亦然。名为双是。

佛阴双非者。若事若理无非法界。又非于真法爱。名为双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于尘不起贪名戒。于违顺尘不起爱恚名忍。眼根所观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应名进。睹尘时了尘空寂。不为尘所动名禅。眼见色时分别十法界苦乐差别不同。皆令会入平等法界。名般若。余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尔。

诸经(至)平等者。无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经云。眼为寂静门等。

菩萨之入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证入空故乐。化他入假故苦。

诸佛之入者。苦乐无非法界故。

菩萨眼界性分等者。见色空时。不能即假。见假时不能即事。中双照双非。

坏善坏定者。坏世善及坏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坏因等者。坏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萨之色者。坏二十五有。有及坏二乘空。

无漏云云者。二果阴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九品觉无漏。乃至支佛皆尔。故注(云云)。

即觉不觉等者。此即一体三宝。觉即佛。不觉即法。双非即一体。僧与法界理和故。

又知识是分别者。二乘但知六识。而不知七八等识。饮苦苦果也。食毒集因也。

六道之爱(至)因缘者。六道展转相生。常受后有。

无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已上名无等等色。远则等觉名无等等色。谓法身妙有之色。

无与等者。初住已上菩萨能等此色。故名无等等色。

差已还生者。六道之中虽暂破得四趣受人天报。人天报谢还堕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断下八地惑。后还堕落。名为差已还生。

灰断不起者。沉空滞寂不能出假。名为不起六道之道。

离善之恶等者。人天与四趣。更互轮回。故尔。

动见修道品等者。若观生死身不净。乃至观心无常。破折诸见。彼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即三藏意也。若体达诸见。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于见不动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净后修于净。乃至初修无常。后修于常。此即亦动亦不动诸见而修四荣道品。即别教意也。若即不净即修非净非不净。双照净不净。乃至即无常。修非常非无常。此即非枯非荣。于其中间。入般涅槃也。故今经云。从初发心。常观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脱。名百斤金。烦恼即菩提。名首楞严三昧。修治于心犹如虚空。亦名王三昧。此即非动非不动诸见善修道品。即圆教意也。故四念处文云。只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假。是别三十七品。因缘心中非空非假。即圆三十七品。只是一念。若横无边际。若竖无穷尽三谛源。故云一切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论云。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破爱观无常。治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灭。又无常等二印。是能趣行。寂灭涅槃是所趣果。又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无常为初印。无我为后印。此即合四为三也。

大乘唯一实相印世间人者。此例甚多。护时人意。故不彰其名。

十六谛者。苦空无常无我等十六行相。

唯无我一种等者。因时观无我。证真亦只观无我。故云通于真俗。余苦空不净三皆属俗。

又是三法即者。俱证真谛。何者若不得无无三印。

二谛慧者。应知前无生等四谛。皆以生灭四谛为本。而于生灭即达无生无量无作三种四谛。今七重二谛则以通教二谛为本。生灭摄入于通。何名只缘通真有别圆机起。则以别圆二中接之。所以后之五重。皆以通教为本。一有空者。有俗空真。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指大品。二虚实者。虚俗实真也。三世流布者。世俗也。观流布不可得真也。四相续者俗也。相续破真也。五相待者俗也。待破真也。六因生者。因生即因成。假因生俗也。无自性真也。谓从缘生故。假无自性故空。古人皆尔。尚不成通。何况别圆耶。

一凡圣下二谛例前释。但是名异。

亲疏者。真亲俗疏。

从俗取真者。破缘生俗。取于真也。

开善云二谛(至)为体者。应问何教以中为体。何教不以中为体耶。

但是不相等者。明古人辨谛。但得不相即二谛。不得相即二谛。

仁王(至)二角者。此斤三藏二谛。

合四谛为二者。应问是何教。

开合非一者。谓七重二谛是。又开五时增减不同。又如前无量无量等。

互现其文者。此明结集家加。于如其无者之文。更互相显出其难意。何者本只问其互相有不便成。

断常者。定有堕常见。定无堕断见。

二谛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断。俗即真故不常。

经云世谛即第一义谛者。泽洲疏记云。从缘生故名世谛。无自性故则第一义谛。其体不别。义开两门。故得相。

即如此释者。二谛不分。如止观记已广破之。

真在俗中者。应更云。俗在真中则失俗。

则有转月者。理实唯一。为缘说二。以为七重。

如随醉人名相稍别者。只是不作实有为俗。实有灭为真。二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等。名又为实。顺权其名虽异。开权显实唯一实谛。良由菩萨住大涅槃见佛性理。故可会之。

通冠下七者。用世出世二人冠下七文。

随情智对二谛者。谓真俗俱为俗。名为随情。真俗俱为真。名为随智。即二谛之相。

今文反此者。今明俗如幻化等。但是虚名而复。相即不同。古人真是虚名。故云返此不能。

即色而空者。此属生灭之真。不应判属通真。

经云我众生等者。观十六知见皆如幻化。名为幻。

俗苦集灭道是第一义者。藏通道灭。于别教人。全是苦集。并别道灭合为中谛。故云解苦无苦而有真谛。即其意也。

单中者。此即具法圆中以接于通。

又云世法五种者。俗谛。

文广者。明于接入后教已却照前俗灭。成无量之俗。及不思议俗。所以广示俗谛之相。良由此也。

法譬互举者。前别接通。俗谛一向举譬以显俗。今文一向举法以显俗。虽法譬互彰。同显一幻俗谛而已。

心无颠倒者。双破八倒。方见真实。

今文云单中者。且据经中。但云如实之言。及让后圆为胜。一往云单。又此之如实即圆中也。

有作无生者。通无别俗。只于生灭之俗。达如幻化。

所以双指下一实者。为下圆真。与此不别。故但指之。又今真全同下圆真。又证与圆同下。故得指下。

以两始等者。谓幻有是两终者。幻有即空。

是言始终者。初观治为始。证真名终。

复俗如向者。应用若局。还源江河则异。来消此文。如法华玄文第三说。

义推自成者。文中但云八苦为俗。不云通界内外。今以义推通教道灭。若于界外。全是八苦。只此八苦摄一切法名为复俗。

犹是单俗者。此则一往让于独圆之俗为单。又据现文。但云八苦义当通俗。即当圆接通。义应纵容二释。

一人多能以譬圆俗者。一人即多能多能即一人。故可以譬圆俗。

一切悉入此中者。圆融二谛融前七重二谛悉同一。故名悉入。

经云依因父母者。此是为譬作譬。以相成显。

一实谛者。应知今文一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前文无量中实谛及七重后圆从前传传而入于实。即是从贤而入于圣。今文中。一一皆云如来非苦等。验知今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明矣。

束四为二等者。苦集为俗。道灭为真。其义则便。

若为三者。以道为真。灭为中。义稍不便。故不开之。若法华玄中亦于二开三。此且一往而说一。

苦灭谛者。他引胜鬘中以三谛为俗。灭谛为真。

言苦灭者。苦家之灭名苦灭谛除妄。

显梨耶者。以梨耶中有染净二种子。妄或为能覆。谓苦集净分为所覆。除于妄或净分则显。名为实谛。

中假师者。多是三论师。以断常为能覆。此当别义。

兴皇悉不用者。实谛无能所。故不用诸师所释。

法性远离者。此即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证实谛也。

文显一实者。意明今文不是随缘异说。专明真因。极果实谛。其文分明。

经云所言实谛其义云何者。一实之谛为通权实。为不通耶。我今不解。愿佛为说。

亦可信约行者。文中具有境智人教体。唯阙约行。谓依实谛而破虚妄。即属于行。

据人者。既云大乘必有能乘之人。谓文殊法王子等今文唯在果人所乘。

约因体者。一道清净是因义。此举从因至果之法。

先领问者。从若真实至空佛性是领。从若如是下问。

取教为实灭者。一实之教为能灭。灭昔四谛名为实灭。取理为灭实者。依一实理。能灭昔教之实。故名灭实。

非苦者非境者。将如来虚空佛性一一皆非生灭四谛等。以显一实。故云非也。

隐名佛性者。夫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方曰如来。性以据内。名之为隐。又众生但理。其于果性。所以称隐。不得显名虚空。

取隐显不二者。虚譬显隐理同。故云不二。

释两章者。四谛之文一一皆先举昔苦等。次举今教一实。即云如来非苦等。故云次释谛实。皆如文。

经云是可断相者。昔教皆由断烦恼得真实。所以今皆非之方成今。

经云诸佛所得(至)实谛者。先举诸佛以显二乘。

非实与下。如来无别。

初结三法等者。如来虚空佛性。此三异昔四谛。故云更结是非。

经云不名为谛者。不名二乘四谛也。

经云苦者等者。等二乘四谛非乐。又应云苦因者。有为有漏无乐。如来非有为非有漏。湛然安乐是实非谛。非谛者。非二乘四谛。苦尽苦对亦尔。虚空佛性亦如是对问。

非虚非实等者。更作非虚非实等。对二乘简出如来是实是谛。

二乘审知是苦者。知是苦谛也。又与则当教名实。夺则俱无。又应更以二乘实问如来等。

进退两望者。摄为进。不摄名退。

经云皆入苦谛者。苦谛摄一切天魔外道等。故云皆入。

二事可见者。谛众生及二乘也。

知是约行者。文云所断除故。故名实谛。验此是约行。

坏佛集谛者。彼但计冥初冥然自有。不云从爱因缘所生。由此横计不名集谛故也。

坏佛苦谛者。不知此身从业力因缘所生。但计众尘所成。不名苦谛故云也。

此起横计等者。既是横计。自谓涅槃等不云与佛同所以不能坏佛道。

灭二十五谛者。如下陈如品中。

辨六谛者。卫世师此云无胜。以六谛为宗。一陀骠谛。此云主谛。谓五大及时方神意。此九为万物所依。故名为主。二求那谛。此云依谛。谓色等五尘一异离合数量好丑愚智爱憎苦乐勤堕此二十依前九法。故名依谛。三羯磨谛。此云作谛。谓俯仰屈申出入去来等。故名为作。四摩若谛。此云总相谛。谓收万法为一大有。故名总谛。五毗尸沙谛。此云别相谛。谓森罗万像各各不同。故名别相。六摩婆夜谛。谓尘成瓶不相妨碍。

经云诵一阿含乃至三四者。涉云。梵云阿含。此云传也。所说义至后也。故天竺正音云阿笈摩。旧云阿含者讹略也。

言四含者。谓增一明人天因果。长破邪见。中明真寂深义。杂明禅定。

据形相者。如瓶以众尘所成故常。众缕成衣。众木成车。既能有所成故。

知是常如负责者。若不常者。初得财已。后不应索。后既有索。验知是常。余皆例。

净器者。身器也。

伴类者。同类者为伴。

异类者。为非伴。

圣行品下

广破计常者。外人多保于常。故须广破。广破计我者。外人计我自在我常最重。故广破之。

经云我观诸行者。外人一切诸行既从缘生。生已还灭。灭已还生。故知悉皆无常。

法尘对意者。外人因于韦陀等。曲说有自然。而意地起计。则成法尘。对意起计。

经云佛性无生者。佛性不属外计。故云无生。若有生即有灭。灭已还灭生。即是断常也。

无去无来者。定计去属断。计来属常。佛性不属去来。以不迁动故。非过去等佛性。不属外计三世所摄。以不流变故。

非因所作者。非外人计因父母等所生。

非无因作者。非外人计自然生。

非作者。非外人邪计所作。

非作者者。非外人所计宰主我也。

非相者。非外人计我从微尘世性生。

非无相者。非外人计我断灭也。

非有名者。外人但有常乐等名。

非无名者。计断也。

非名者。非外人所四阴也。

非色者。非外人所计色是我也。

非长非短者。非外人计色灭为短。神不灭为长。何者。一死已后更不复生。只是计断常耳。佛性非此二计。然诸计虽即不同。不出断常二见。

举是对非者。举佛性。是对外人所计。诸句悉非。

经云不见佛性如来者。应更云及真僧即是不见一体三宝。

总有三聚者。经中但云色心。何以将非色非心聚以释。故今不用。

无作无漏者。中道无漏也。

小乘未见佛性但是有漏想等者。等取受行。

二无教色者。无表色也。

四大五色者。无表色及四大色为五也。

识不应独缘者。六根清净人六根互用。若只能独缘一境。则是无常。

经云尚不得观无常时尚不能观苦等。况能观常乐我净。既不能观。验是无常。

如何计常圣心异者。佛意云。我真常法中尚有三人。差别于事。由是无常。

汝云何一向计常凡夫心异者。佛意云。非但我真常。有于差别。只汝法中三人自别。

如何一向计常味异者。滋味异也。

力异者。初说堪胎时未有坦任造作之力。壮年有干用之力。老时其力衰耗。运动不御。故名力异。

怀合者。谓此阴灭彼阴灭此阴生等。

是四倒品中者。以第七卷有三品。耶正四谛四倒。依河西观师所指。其文处中为便。

圆慧行者。前七重二谛及一实谛并且顺次第意以释。则七二谛后圆及一实谛。向后方修。登地方证。证则固圆。即是以次第显不次第。所以今文始修明于圆慧。若依玄文。地前非不修圆。登地非无有别。则前次第文通于别圆二释。

破前分别心者。此与前师意亦不异。

尚无破著者。前既无破着之文。此不应致破着之语。

发起者。文殊为发起者。意令如来示圆常理。故先发起。

不般示圆慧者。以众生不般。故佛不曾般。又佛身佛性皆同虚空。故不般。又圆理无般即法界故。

又若云般者。无始已般。非始今日。又般即不般。不般即般。故不般。

不更示圆慧者。异之与同。理无二故。故云不更。又昔若曾般。意则今成。更昔实未入。何故云更。

次示真理者。如来佛性同于虚空体。即法界无有变易。理体无般。即是示其真理。

无般横历诸事者。七无优劣。约事以破。故得横名。

非果者。经云我成菩提乃至如来终不作。如是计此即是果言。

非果者。昔未曾云得菩提。今日亦不曾云转于法轮众生即法界。故不更转。

经云我即是法者。法即法性法也。

从若有人下分果也。非因者。从信是我所下是初因。从檀波罗蜜下是灭谛因。从四念处下是道谛因。非转者。从如来终不作下是。非生者。从如因眼下是。非出者。从因酪下是。非作者。从如因子下是。非造者。从因鼓下是。生与出大同小异。文相可见。作造亦尔。

即事而理者。果等是生法。生即是无。故云常住。常住即理也。

竖结者。于前七事。一一双非。皆辙常住法界。故名竖也。文𨷂转法轮一法。有为法是前因果也。

异。故不更者。喻云如人从张家向王家。名为异。谓昔说小今说大。八异皆尔。故云不更。

同故不更者。昔转法轮今亦转法轮。故云同也。又大小理无二故同。又实理无二故同。又从得道来常说小大之法。何故赞云更转法轮。如从王家至于王家。又异故不更者。约事以说。正令即事而达理。为是义故。名为事异而理同。又同故则是事同。而理有同有异(云云)。

德异者。行德异也。

今总言之者。然今经中但八万天人得果。不云五人。然此列五人。与法华疏不同。彼云一𤘽邻。二頞鞞。亦湿鞞。亦云阿说。示亦云马星。三䟦提亦云。摩呵男。四十力迦叶。五拘利太子。䟦提与摩男只是一人耳。

生善灭恶者。初亦双生善灭恶。及偏灭恶偏生善。今亦尔。故云不更。

生善者。从已调伏者。令生善文是。

领解发迹者。经中发起迹在前领解居后疏。家从便名文。

前佛复宗等者。从尔时世尊告迦叶下文是也。

如来别结者。别结唯在于佛。名为圣行。所以迦叶更问。若唯在佛菩萨二乘。永无修行。如何得至大涅槃耶。

得有修义者不必尽得有。

别圆机起者。即能修之故云也。

世尊之所行者。此正指尽文有一行是如来行。但今文语略下。地况上地。以初地况于二地。乃至等觉。

自在王地者。如下文云。欲吹坏须弥山王等。

通道疾利者。断烦恼已得神通疾利自在受生。故名无畏。

何不二地等者。不动堪忍二地。既是戒定二行之果何故戒定二果。但在初地。而不通至法云耶。

只是一地者。戒定慧三同在初地故也。

自在往生者。但是此地之同。

不应更开者。不应更开无畏法云。

二地释地义者。义是行之所至。所依之体。

地经合者。释华严十地经亦名地。

论在名小异者。今文不活恶名与彼异。又此五怖之文。一一皆离界内外二处恶。名二死等。方称初地菩萨之德。最后外道天魔亦须通界内外。

无不活畏者。世人贪求资生之具。长养身命。若不得者。命则不活。菩萨已得入于初地。不须资具。故无此畏。

无死畏者。已离二死畏故。

无恶道者。已破三障恶道畏故。

无恶名者。无恶名秽称畏故。

无死畏者。死是无常。已无二死故。

常无不活者。须资具则苦。恶道是苦处。既离此二故。

乐无恶名(至)净者。恶名秽称是不净。无界内外二处恶名故。

净无大众(至)我者。自在能摧伏他。故云即我。

经云住无畏地(至)坏二十五有者。楞伽经云。菩萨入初地时得是三昧。故破诸有。

一谛三谛者。应更云三谛即一谛。即非三谛非一谛。而为其体。

二十五无非是王者。二十五三昧。皆以三谛四德为体。所以最后用常乐我净为名。令知二十五三昧皆具四德明矣。

本法功德者。修圣行及梵行带天行。理而修。故云即修。

三谛三昧结行成者。见思破真谛三昧成。尘沙破俗谛三昧。无明破中道第一义谛三昧成。

令他破有者。令他破恶业见思尘沙无明分段变易二处因果。故云菩萨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即其文也。

散合十方者。散一身为十界身。合十界身为一身。依报亦尔。

等中者。观此答辞。只是一语而已。未成答问。问何故不等。但云等不等。答其理不显。故今不用。兴皇所释今亦不用。

即竖云云者。今家所释。一一地中皆具其车高广。高广不二。名之为等。而复游于四方。约事不等。方答问旨。故注(云云)。

经论圣行者。经是诠戒定慧圣行之教。是故叹之。

无畏地之体用者。德即内体。威即外用。

母能生子者喻从一实出诸权教。今皆开显。同归此典。所以此教可尊可崇。

就自行者。圣行正是菩萨自行。入于地住之法。专属自行。后病儿三行方属化他。所以藏王约自行。

叹述如文者。如汝所说。方等经典能生诸佛菩提。我意亦尔。故先述之。

开善谓譬五时者。文为三。一先述开善等四师之解。二从义皆不然下次第破。三从今但下正释。初云般若是因者。古人意谓。般若明空荡相。故属于理。今即破之。因果属事。如何是理。

即了修多罗者。若不学十二部经。则不能了。由学故了知。

诸法本者。由学修多罗。即知修多罗。是诸法本。由达法本。则识方等之法。由达方等而生智解。由智解故见于佛性。

涅槃通于小大者。十二部有通有别。今唯别在于大。如何一向属别。

修多罗又通者。修多罗亦有别。今别在大。如何专在于小。

一句佛性者。合前之少句也。

次破中云邯郸学步者。庄子外篇第十七云。寿陵余子闻赵国邯郸徒步徐行。遂往学之。不得又失。其故行矣。直逋匐而归。古人亦尔。学今五时判教不成。而复自违已立五时次第。即当两无所获。

三正释中云穷畜极妙者。明今家约五行一行次第。五行自浅至深。毕于醍醐。不次第实亦极醍醐。以五行合五时。亦显醍醐极味。约经文次第对五时。亦彰今经醍醐极妙之说。所以来述而叹之。

一慧一切慧等者。四谛慧二谛等慧皆法界。故云成醍醐人。

中间诸法者。如来在初。醍醐居后。中间四味亦尔。如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出醍醐。是则中间乳酪等无非醍醐。即人法无二。方名圆行。

五行之实者。次第五行与一实行。一而无二。

二义皆成者。谓次第及一实。一一义皆成也。

若望一期教者。应知若约五行叹不失五时教。若约五时教亦不失五行。教行相显。弥益叹述之美。

许其通学者。如劝学品许三乘同学摩诃般若。又大品中。二乘若能发菩提心。我皆随喜。即其文也。

与涅槃同者。此经自指八千声闻于法华得受记莂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大师称此经。为捃拾之经。良由此也。

法华以为极唱者。即以法华为第五时醍醐。所以二经进退咸同。

一味戒圣行(至)义同者。以无作戒圣行。一正一作。无非法界。与华严圆顿义。同故以戒对初味。余四味可见。

经云窃者。内心私窃思念。而不彰言。

自誓为四者。即四摄也。初正报等是利行。二依报财力等。即布施摄。六度四等檀为其首。三誓以智力者爱语也。四誓于同好者。同事也。

记超越行者。超三教菩萨所成。故云大菩萨前。

经云亦不闻有如来出世者。虽不闻如来及大乘经名。而内心思惟发于宿习。见于常乐我净。

福慧者。戒慧二行也。

大仙者。此天子所见正信。云此菩萨何必求帝处。唯为菩提处耳。帝释重此天子称为大仙。前说偈由属耶。故不美之。

次合三诫者。三文次第合烧打磨。

一说半偈试者。表初闻生灭圣行。知非究竟。所以见可畏身不怖。如菩萨闻后。三教圣行不怖。所以舍身求之。闻后半偈。即表次第灭不次第灭。三圣行证今之意。

住法不显者。只是住法不能显得无常。是故略之。

无住之常者。应答云有无住着圆常也。

所说空义者。消经中开空法道文。

经云开空法道者。圣行品初用开空法道破古。正用此文。

生灭生已等者。意云。生是约证得。无生已。方名为乐故云寂灭生也。即生是灭。即灭是生。方名真乐。

作此说者。为复得不答。任我自在。无方之答。即得。若消偈意。须依寂灭为乐。

第八卷 梵行品

就文为二。一释题。二文为二。下入文解释。初又二。一叙旧。二今言下正释。初又二。先正叙。次义皆不然。下略非。初云三品者。戒定慧三也。

说四谛(至)天道者。此师意者。今文不是唯修四无量心生于梵天。正是修于四谛开第一义天之道。名转法轮。为梵天道。若破诸师皆用。今家三净意破。无不必坏破用。

四谛者。说生灭四谛法轮。但是梵天小因。今梵行得入地住。故不可也。

又师言下只缘四心。是十二门。但成根本定。故云不可用。

道通凡圣者。破云圣行岂不通凡圣耶。

次破中云尚存因果者。今大涅槃净诸因果。方名梵行。

若存因果梵行不成是谁梵行者。既非今经梵行。为是人天。为是二乘梵行耶。

今言梵者。下二正释。意云从初持戒等。即以大慈悲心。薰于三学。得入初地。方名梵行。分满以三谛慈为体。故不同他所判。

又今立三净者。净净即毕竟空。何者。以大涅槃慈净二乘真谛。故名净净。又不净净即俗谛净。于二乘等不净令净。由未具俗谛恒沙三昧。故名不净。双非即净二边以显中道。

七善者。即是能知能解之法。谓能知法能知义等。四心是所行之法。用于圆解而修施行。下持戒修背舍等定。次慧及六念法。皆是策进梵行之法。以梵行与圣行二行并行。自行化他。从始至终。不得相离。所以俱至初地初住同结一果。

非因非果者。非圣行也。

非他非他者。非梵行也。

非染非净者。涅槃无染。能净不净。故名非净。又非前出假故非染。非前净净故非净。又净净不净净为能入。能趣行中道为所入。所趣所依之体慈。

若有无者。若定有定无。即二乘慈。若于有无即具双非。及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今慈。

经云住七善法者。具足应云住七善法四心及持戒等法。略列七善而已。

正是化他者。梵行以慈为本。所以化他为正。

旧云无翻者。应如今家法华玄中有翻无翻各具五义。不可一向。

言五义者。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发。亦云显示。三涌泉。四绳墨。五结鬘。如彼广释。

或云契经者。契缘契事契义。五义皆三。方称大体。但云正翻。此亦未可。

偈颂长行者。偈颂修多罗。自颂长行修多罗。故云祇夜颂修多罗。

经云利根众生者长行广说为钝根人。

经云弥勒者。经中从别。疏文从通。故云授六道等记。圣说示人名为授。行因得果号为记。

不等句者。偈与长行。局不相等。颂于长行文相不等。名不等。

颂除别相者。除长行别相修多罗。

无问自说者。不因咨启。而自宣唱也。

因缘经者。藉现事因缘。而有宣说也。

此偈出法句者。法句经上卷云。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渧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渧虽微。渐渧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今经略引一偈。以示因缘之相。故指彼广论云。是经名因缘经者。成论第一十二部品云。

尼陀那者。是经名因缘经。所以者何。诸佛贤圣所说法要有因缘。此诸经缘。或在修多罗中。或在余处。是名尼陀那。

阿波陀耶者。本末次第说是也。

如经中说智者。言说则有次第。有议有解。不合散乱。是名阿波陀那。

譬喻经者。立喻显法。名为譬喻。

本事者。宣说他人往古之事。名为本事。

各有封印者。诸佛所说别也。

合第九为本生者。即是合第八入第九。以第八本事属生。故合为一。

若开者。生即已生处及受身等。事即所行之事。亦名说他人事。故分别二。

方广者。理正名方。包富名广。又竖彻如理名方。横周法界为广。教从理显名方广。

经亦云解义者。作解释义。呼大乘中没解义者。但论义不名解。义空平等者。解真谛义。又于一句下解俗谛义。又解下解中道义。

布施者。即是化他者。还将前自行以化他。

经云知足者。谓不令过分。常使四仪与大涅槃心相应。方名知足。又饮食等于外知足。行住等于内知足又行住坐卧身。业知足。睡之与悟意业知足。语之与嘿口业知足。

如曾子(至)省者。注马融曰。省视也。曾子言。我生平戒慎。每一日中三过。自观察我身无过失。然经中总有十句。前五知己五品善根。后五知己三业所作去来。身业正念善行。意业正念离恶。善行修善。问答口业少用意者。意业知机方施身口。

今不云者。意业隐密。故且略之。

迭为尊卑者。菩萨自行化他皆令于卑而至尊极。方名知众圆。

七善者。以大涅槃无缘慈心。修于七善。生三谛善。灭三惑二死恶。方称譬旨。

第二明四无量心者。前七善属解。四心属行。以偏圆解导偏圆行。故名梵行。

我心一相者。一大涅槃无缘慈心平等而观。名为一相。

皆同有三者。慈等四心。一一皆缘生等。

三慈但为一义者。只成一慈无量心。故云缘心无别。

若知众生(至)一乐者。令众生得如来乐。上缘于佛。以无缘慈悲。上求下化。方名缘境心。

遍成论人云三空者。彼于三空而无三体。空于法空名平等空。与今三非类。

反常不定者反于寻常平道说法之式。贵在物益。故名反常。

经云或说一法者。十二因缘是有为法也。

经云因缘及果者。过去二因摄现在三因。现在五果摄未来二果。文中一一皆具十二因缘。约于三世。二因五果。三因二果。相望说之。

四种者。无明行收二世因。谓烦恼业生即现在五果。老即未来二果。谓苦也。

经云如城经者。茅城及稻秆经广明十二因缘。是故指之。

经云除无明行识者。无明行已堕过去。初托胎识昧劣。故皆除之。

反常不定者。然经中有十二对。初之四对。约治破执分别。谓计无常者。说常治之。若计常者。说无常治之。余三对例此。随机宣说。唯益是从。次下两对。约依正分别。

于非众生者。就正报说。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佛随物忻好。说为众生。故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于实众生者。以见佛性名非众生。又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破我人。说非众生。

非物说物者。就依报说也。初于理本无青黄赤白等相。如来随俗宣说。为物者。就理而观。体如幻化。

次下两对就谛境分别。

非实说实者。世谛五阴虚假无常。名为非实。如来于中说为真常。佛性名为说实。

实说非实者。佛性真常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世谛名说非实。

非境说境者。三界虚妄。名为非境。以智照达。无非法界。名为说境。

境说非境者。谓随心妄取。以乘凡夫虽得少分未见佛性。说为非境。

次下两对约十二因缘。

分别非生说生者。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至最后观无明。谓于理非生。随俗说生。

生说非生者。谓达生即无生。故云非生。越其中间十支。故云乃至。

次下两对约境行分别。

色说非色者。全色是心故。非色说色者。全心是色故。非道说道者。二乘所行且说为道。而未究竟说为非道。此且一往对之然一一句皆先将凡夫对二乘。以论是非。次将二乘对菩萨。辨于是非。方显反常之旨作仆使者。净名云。见须给事者。为之作僮仆。既悦可其意。后令发道心。

经云体性有四者。明其四心。主质体异。不可改慈为悲改舍为喜。是故有四。

慈得遍净者。大论第二十云。问曰佛说四无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极遍净天。悲心好修善修福极虚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极识处。舍心好修福极无所有处。云何言慈果报应生梵天上。答曰诸佛法不可思议。随众生。应度者。如此说。又三界中遍净最为乐故言福极遍净。复次慈定起第三禅易从悲定起回向空处易。从净。复次从慈定起回向第三禅易。从悲定起回向处易。从喜定起入灭处易。从舍定起入无所有处易。复次初禅有觉观分别修悲易。喜支修喜易。乐支修慈易。一心支修舍易。复次初禅修悲易。二禅修喜易。三禅修悲易。四禅修舍易。此即修四无量定之处所也。然今文中但列一文而已。

或言器是境者。他人释也。

虽有两人者。见爱二人。着见之人有利有钝着爱亦尔。故须具四。何得唯二。

与其三乐者。有人云与不可得乐。有人云与四天下乐。又云与梵天乐。又云与天上乐。有人云与三界乐。今文先与人天中上妙乐。后与三谛大涅槃乐。

于三亲中与三品乐者。皆与上乐。中人三品皆与中乐。然九品乐。皆前品浅。向后渐渐深。成就时方得无二。以未宜顿与故尔。

直取三品乐与九种境者。人有九种。乐有二十七品何者如初入观时。上亲并得三乐中。亲已得下中二乐。下亲唯得下。乐所以第二入观。中亲与其上乐。下亲与其中乐。第三入观。下亲方得上乐。文中中人三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恶入亦但出上怨。中怨下怨例尔。

略有四番者。经中三亲为一番。怨有三番。合为四番。

经云世尊何缘菩萨等者。菩萨得自如是广大无量慈心。不名大慈者。何耶。又如大论云。与一天下人。乐名广。与四天下人乐名大。与十方众生乐名无量。

初文唱者。由次第心修。所以难成。

或强慈弱者。别人次第断惑。地前菩萨尚未成众生缘慈。何况圆顿。故名慈弱。

第二显大者。一一文皆约地住菩萨。所得四心以释方称文旨。

经云菩萨住于初地者。当知前次第慈。未入初地。故非大慈。若入初地。与圆同证。故次文云。初住菩萨方名大慈。别圆证同。是故并列。

但见实相等者。阐提虽不是菩萨大怨。而违佛法。名为大恶。圆修菩萨以一心三慈。始从名字位已上。但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同一涅槃。乃至至最后一品无明。而常与拔。方名不见其过。

三结如文者。一心三慈而为与拔。乃各不见其过如此之慈。方名大慈。

舍中亦二者。应先云喜。但是文略。见前人实意离苦故喜。得乐亦然。见他究意离苦故舍。得乐亦然。是为喜舍。皆具二义。如经自释。然经中慈悲二文。慈则举拔苦以显与乐。悲则举与乐以显拔苦。故云亦拔苦等。

经云无所拥护者。若众生未得乐。菩萨常拥护之。今既得究竟乐。无所拥护。方名大舍。

经云自舍己乐下将己所证。施于他人。令他如己。为大舍。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为无作六度本。达施等五无非法界。方名具足。

自相本者。只自行次第。达世无量。见禅实相。成一心三慈。名大无量。

开善谓为实观者。他见作遮难。即名为实观。今不用此释。

夺难者。从除无利益至者。是夺。实无下难。

假想观者。出大品经。大论广释。

纵难者。若非至乐者。纵也。彼诸下难。

遮难者。遮意者恐世尊答云。因中但愿与之实未得乐。即遮云。若当真实不得乐者。何名行慈。次如佛下难。次第若不实下结难。

先叹其遮者。汝是下位。能于我前。无所畏惧。而遮行慈。无有利益。真是勇猛。故以叹之。

经云而愿与彼乐者。大论中问。菩萨行慈所有功德与众生共。既与众生。菩萨将何以成无上菩提。答菩萨因时但是普欲与之。至果方能遍与。何故云愿与彼乐。

经云圣种性者。同如来种性也。

经云不及修一慈者。不及一众生缘慈。何况法缘无缘耶。

声闻假想之非者。二乘未得真实所行之慈。但名假想。

经云云何知耶者。云何知如来行慈不是虚妄。

但能令见者。他云非究竟转。但令暂时见转。如此说者。违今经文。不可依用。

一师云者。即是大师之解。

当知众生。有非众生者。良由众生依正不二。故得互转。皆是实转。此为定说。

能令众生(至)。是者。只缘众生本来依正。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同一菩提三无差别。故可令转。然外道尚能变身为石。至于劫尽。况证真实涅槃。而不永转耶。

不自觉知者。实转众生为非众生。宛然不改转。非情为有情亦尔。

况复慈即如来者。辨果法无二。慈即佛性。辨果性全在众生正报。佛性即诸法。辨果性全依报是。

经云当知菩萨四无量心者。一心三慈名实思惟。

但是功德者。四心但是梵福即是义。故但能伏惑不名为断。

即是般若者。一心三智圆断。诸惑不同古人所判。

能为三乘善本者。一心三慈本具人天等善。何况三乘耶。

经云必定回向者。五度是缘因。般若是了因。方成回向。如大论云。回向心犹如热凿。

一切到者。无不燋灭。回向心亦尔。一毫善根无不施于众生。安置菩提道中。以究竟四心而回向之。故得为下八事之本。故名为总。

经云不生憍慢者。谓于受者。及他人所不起憍慢。

不望反报者。谓不望前人现在反报。

不诳他者。以其实物。如实施与。

经云凡行施时者。修无缘时。菩萨施相。三事皆忘。故云不见等。持戒可施不持不施。是田可施。知识可施是法器可施。吉日可施。

是处者。清净僧蓝可施。饥即施。丰不施。如是简者。皆非菩萨。

悭起者。由人观故。所以悭起。泽州云。箭喻乞人。由彼乞求。发其悭病。名被毒箭。诸佛菩萨亲益其人。名为眷属。为令其人破离悭病。安住善法。名欲令安隐谤。闻求施法。名为命医。

教依施法发遣求者。名为拔箭。

取相分别者。分别何人可施何人不可施。

何等箭者。此是悭心中分别施物。仍将箭譬分别。亦不违前镞(将木反。又七奏反。今依初反)。

凡有八重者。华严中虽有一百四十。皆是单愿应用。今经于一愿上。具众多愿成彼一愿使如此广。方名等慈。故今经中云。布施食时等。

经云凡所施食者。菩萨因施食。得出世大涅槃食。良由坚发誓愿所致。

经云八味水者。谓大涅槃河。具足八味。一者常二者。恒。三者。安四清凉。五不老。六不死。七无垢。八快乐。

经云得一甜味等者。如四相品。初云说苦酢味。无常咸味。无我苦味。乐为恬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明涅槃无苦唯乐。故云无六差别。

经云施车乘者。因动得不动。即是从因运至于果。故云金刚坐乘等。

经云与众生共者。因时愿与果时。方共。如大论说。

面各四寸者。如来着衣。离身四寸。

大集(至)见作戒非者。二乘是住戒不见戒法界。故成非也。

经云施床敷者。因施世所依。得出世所依三德秘藏佛卧之床。

经云施灯者。因施世灯明。得出世一心三智。普照法界大明。

即是三乘者。前二教三乘也。无缘大慈体具权实。故得为三乘。

本不净与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观也。一者多嗔众生教修慈悲观。三者愚痴众生教修十二因缘观。四者思觉众生教修数息观。五者着我众生教修界分别观。虽有五门。然其要者有二种。一者不净观。二者数息。观故俱舍论云。入修要二门。不净观数息。贪寻增上者。如次第修即其义也。

今言二甘露门者。不净观数息观是涅槃门之要。故但举二。又前二教为甘露门。后二教是中道甘露。

经云无常生灭者。泽州云。无常生灭是总相法念处观。四念处是别相。谓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色苦等者。泽州云。且约色阴说。余四阴类色可知彼亦但列名而不解释。后分判名利云。依如毗昙前四在于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在修道。

若依成实。此七同在闻思位中。

三观处者。依毗昙。观阴界入。名三观处。此观在于总相念处。若依成论。观法无常苦与无我。名三观处。此观在于四善根中。

经云八解脱。如下二十八经中广说。

无诤有三解者。并不出小乘未免于诤。故今不用。

空解明者。如须菩提观空解明。

经云及诸神通者。谓如意身通天眼天耳宿命漏尽故云诸也。

有无并观者。并观是有无。如何名为非有非无耶。

中论云者。引证三谛融即也。

假名四句者。达有即空中无即假中有无即双亡双非即双照。皆但有名字。四悉因缘适时逗物。令物入实。故非戏论。

附庸国者。小国附大国也。

俱会一圆者。次与不次俱会一圆。以为尊极。

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承保四年五月六日以华林房本书写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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