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吴衡照撰,4卷。吴氏论词,重在文字与音律的关系上面,认为词的兴起,先有文字,然后宛转其声,以腔就辞;后来传播通久,音律确然,继起词人以辞就腔。由于古之作者皆善歌,故制辞度腔时对于字的平仄多少可以变化,只要与音律无碍即可。今则歌法失传,音律不明,故词家运辞,兢兢于尺寸不易之道。这种观点,颇有价值,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何以词调同而体不一的现象;同时,吴氏关于词先以腔就辞,后又以辞就腔的说法,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吴氏论词,较为推重姜白石、张玉田,与浙西词派观点较为接近。他很重视词的醇雅,强调学者于雅俗正变之理是不可不辨的。他又强调音律、字面、过结、写景诸方面。吴氏对北宋词亦较重视,对苏轼、张子野、柳永、秦观、周邦彦都能予以好评。其对苏辛词之比较,以为犹诗中黄山谷与苏轼的关系,这主要是着眼于苏词之“大”,认为苏轼之“大”,姜白石之“高”,都是不可学得的。所论重在“写景之工”和“抒情之妙”,对词的起结、过换、衬帖等填词技法比较注意,可资参考。作者评定宋代词家优劣、折衷古今观点异同,比较稳妥圆通。在校正词律、考订词韵方面,对万树《词律》也多所修正和补充。今有退补斋刊本,收入《词话丛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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