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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鸿博经学诸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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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祖康熙十七年春正月,诏举博学弘儒,备顾问著作之选。时海内新定,明室遗臣多有存者,居恒著书言论,常概然有故国之思,帝思以恩礼罗致之。至是,谕吏部,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士,不论已仕未仕,令在京在品以上,及科道,在外督抚、布按及学政,各举所知以应,将亲视录用。

十八年春三月,集被举博学弘儒者于礼仁阁,试以诗赋。先是,十七年诏旨既下。胜国遣老率皆蝉脱鸿冥,网罗无自。而平时以逸民自居者,争趋辇𨐅,惟恐不与。于是,内外诸臣疏荐一百四十三人送部。其不至者,仅直隶杜越,浙江应㧑谦,江西魏禧,山西范鄗鼎、傅山,陕西李颙六人而已。帝见应举者踊跃奔赴,乃大悦,诏户部月给俸禀。至是亲试之体仁阁试题:璇玑王冲赋、省耕诗,五言排律二十韵。得士五十人:彭孙遹、倪灿、张烈、汪霦、乔莱、王顼龄、李因笃、秦松龄、周清原、陈维嵩、徐嘉炎、陆葇、冯勋、钱中谐、汪楫、袁柘、朱彝尊、汤斌、汪琬、邱象随列一等,李来泰、秦松龄、潘未、沈珩、施闰章、米汉雯、黄兴坚、李铠、徐釚、沈筠、周庆原、尤侗、范必英、崔如岳、张鸿烈、方象瑛、李澄中、吴元龙、庞垲、毛奇龄、钱金甫、吴任臣、陈鸿绩、曹宜溥、毛丹芳、曹禾、黎骞、高咏、龙燮、邵英远、严绝孙列二等,俱授为翰林院官,纂脩《明史》。时以得第者,授官遇优。至外间有野翰林之目,又值新开捐例,由资郎得官者甚众,朝士尤多仄目,故姜宸英有句云:北阙已除翰粟尉,西山犹贡采薇人。皆以为买录。后高士奇进三不如之说于帝前,以讥百四十三征士,帝意寖衰,一时哗然,谓唐与唐李林甫表贺野无遗贤无异。

世祖雍正十一年,夏四月,诏在京在品以上及外省督抚,会同学政,荐举博学弘词。自康熙朝奖励文学以来,国中之言论思想渐收统一之效。帝欲循故事以搜罗人才,乃诏下两年馀,寂寂不阚有应者,则以近十馀年来屡兴文字之狱,举世学者莫不兢兢。舍八股试帖外,一切学术,鲜有研究之者。又户部侍郎李纨,前在康熙十七年以多保弘博携官,后无复敢为举主,故终帝之世盛典迄未能举行。

十三年,冬十一月,诏催大学士、九卿、督抚保送博学鸿词人才[1]。是年秋八月,帝崩,高宗嗣脉,首以稽古右文为务,欲开第二次博学鸿词科,乃下诏曰:‘皇考乐育群材,特降谕旨,令直省督抚及在朝大臣,各保举博学鸿词之士,以备制作之选。乃直省奉诏已及二年,而所举人数寥寥,朕今再为申谕,凡在内大臣及各省督抚,务宜悉心延访,速行保荐,定于一年以内,齐集京师,候朕廷试。倘直省中实无可举,亦即具本题覆。’

高宗乾隆元年,秋九月,御试博学鸿词百七十六人于保和殿,取十五人。一等,刘纶、潘安礼、诸锦、于振、杭世骏,授翰林院编脩。二等,陈兆仑、刘玉麟、夏之蓉、周长发、程恂,授检讨。杨度汪、沈廷芳、汪士锽、陈士璠、齐召南,授庶吉士。

二年,秋七月,补试续到博学鸿词于体仁殿,得万松龄、张汉、朱铨、洪世泽四人,授翰林院、检讨、庶吉士有差。

十四年,冬十一月,特旨令大学士、九卿、督抚选举潜心经学之士,不拘进士举人以及诸生、退休闲废人员,慎重遴访,务择老成敦厚纯朴淹通之士以应。

十六年,夏六月,谕保举经学之吴鼎、梁锡玙。所著经学各书,著派翰林、中书各二十员,在武英殿各缮写一部进呈。旋授吴鼎、梁锡玙为国子监司业。 秋八月,谕保举经学之陈祖范、顾栋高、年力老迈,不能来京,俱著给与国子监司业职衔,以为绩学之助。

按顺治、康熙间,天下思明,反侧不安。圣祖一开宏博科,再设明火馆,搜罗遗佚,征辟入都,位之以一清秩、一空名,而国中帖帖然,戢戢然矣。高宗踵而行之,前后两举特科,复开《四库全书》馆以提倡伪学,于是士子相率习于无用,民气日静,廉耻日丧矣。然其一代文物,则以两次鸿博诸儒笔墨所鼓吹者,最为有力。其馀科目中人,亦皆以重熙累洽,风动当时,遂使汉人尊亲之谊,油然以起。盖两帝之所以文柔民族者,得其道也,故能著有成效如此。

[1] 原作弘儒,避高宗讳,改鸿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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