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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禅宗集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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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重编并注

永嘉禅宗集。

题目五字。应从正安。先人后法。称为永嘉禅宗集。如天台止观之类。旧集者。先法后人。盖倒置也。永嘉。则大师所生之地。乃以处而彰人。禅宗。则大师所说之法。乃以度无极而为旨。梵语禅那。此翻静虑。亦云思惟修。名当六度之一。体为万行之都。盖禅那属定。般若属慧。此约法相差别而言之也。即定而未尝不慧。即慧而未尝不定。此约体性无差而言之也。如下文明奢摩他。当定而兼言寂照。有曰。寂寂惺惺是。无记寂寂非。非定即慧乎。例毗婆舍那。当慧。优毕叉。当止观等。莫不寂照双融。止观互用。正以定体融通。止即是观。是以一部言诠。及以修法。莫不双宗定慧。及以静明。为见性之所宗。成佛之所主。释迦如来四十九年究竟指归。归乎此也。南岳天台。祖祖相传。传乎此也。真觉大师天宫悟入。悟入乎此也。南往曹溪以求印可。印可乎此也。洎归东瓯。利益道俗之所演说。演说乎此也。从兹悟入。是为圆顿上乘。异此修行。是为小乘外道。末世行人。可不崇诸。

唐永嘉沙门元觉撰。

唐者国号。高祖神尧皇帝名渊。字淑德。姓李氏。陇西成纪人。西凉武昭王暠之后。祖虎。仕西魏有功。封陇西公。父昭。於周世封唐公。渊。袭封唐公爵。隋末起兵。受恭帝禅。以土德王天下。建都长安。国号大唐。师生於太宗朝。殁於睿宗朝。为天宫之弟子。与左溪朗公东阳策公同师。永嘉郡名。汉称东瓯。晋改永嘉。宋元皆称温州。以其地多温和故名。至今东有温岭。西有温溪。皆永嘉属境。沙门梵语。具云娑迦懑那。今略云沙门。出家之士。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所谓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师字元觉。谥真觉大师。姓戴氏。帆游人。出家徧探三藏。精天台止观圆妙法门。四威仪中。常冥禅观。因左溪朗公激励。遂与东阳元策禅师。同诣曹溪见六祖。其问答机缘。具杨文公亿所述行状。观其逞辩机警。虽曰印可於曹溪。实悟入於天宫。故其所述法门。一依三观。池深花大。益可知矣。师有妹。名元机。亦出家悟道。传载传灯录。

○释此集文。大分为二。初总标十章。二别明十义。先释总标十章为二。先正其集者安次讹谬。次重为编辑次第解释。安次讹谬者。此书必是大师生前散稿。或撰述未竟之文。而魏静士人。惜其散花满前。乃为贯之集之。既无隋宫剪裁之巧手。复乏窦氏回文之奇思。多以优昙。杂彼牵牛。遂使儒童受记之因。翻糅天热报直之笔。观者惜之。今以两书之式。正其编次不稳。一乾竺真丹诸师造论。必以皈命三宝偈而为其首。如智论观心论。是其例也。今反以皈命三宝偈居於第十。一不可也。一此集所宗。皆本止观。止观五略。以发大心为首。次则继之以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网。归大处。今以发宏誓愿创大心居於其末。二不可也。一以止观十章勘之。则此集慕道志仪。事师仪则。皆止观第六。二十五方便中。具五缘中之事。戒憍奢。当呵五欲。弃五盖中之事。净三业。当行五事之一事。今皆列於首。而不明修禅大意。三不可也。又以止观十乘往勘。则第一宜观理境。以融其心。然后发心以廓其怀。方可加功以修止观。今则置事理不二於第八。四不可也。三乘渐次。则在止观十大章中。明偏圆辨权实之事。今置之於第七。五不可也。况将劝友人书不急之文。冗於集中。以贻直友之玷。俾其美玉终累纤瑕。六不可也。然此书自唐至今。历千余年。业已刻入大藏。而为古今诸贤所尚。肆余樗朽。区区何人。敢吹毛以求疵。示瑕夺璧。取怒於按剑而起者之所讳。第因注次。笔为之留。实流通之一壅。今则退劝友人书而别置。裂发愿文为二。一为皈命三宝。二为发宏誓愿。其余进退。各有攸存。不盈不虚。无欠无余。类中天之满月。大海之摩尼。何必入春池而竞执瓦砾。入古井以挽蟾蜍。即以此质诸真觉大师。亦必於常寂光中而为之首肯也。

大章分为十门。皈敬三宝第一。发宏誓愿第二。亲近师友第三。衣食诫警第四。净修三业第五。三乘渐次第六。事理不二第七。简示偏圆第八。正修止观第九。观心十门第十。

皈命三宝第一者。西乾震旦。古今耆宿。凡欲造论作疏。悉先皈敬三宝。以求显被冥加。庶无纰缪。故居第一也。第二发宏誓愿者。夫行非愿莫要。愿非行不导。况菩萨万行。在自他而兼利。苟无誓愿。不能要制其心。故居第二也。第三亲近师友者。夫道非说不明。说非师莫授。兼之师模。匠成法器。善知识者。为得道全□缘。故居第三也。衣食诫警第四者。夫衣以蔽形。食以充腹。有待之躯。所不能废。然须远离四邪五邪。明知八秽八净。然后樊笼可越。涅盘可冀。故居第四也。第五净修三业者。身口意三业。虽乃清升之基址。亦为沉坠之阶梯。苟非清净以修持。何能轨邪而入正。故居第五也。第六三乘渐次。第七事理不二。第八简示偏圆。第九正修止观者。夫事非理不成。理非教不立。以由教有顿渐。是故理别偏圆。然而顿非渐不显。渐非顿不融。始明三乘渐次之阶。终悟一乘圆顿之理。然后妙解可成。妙行可立。第观依谛显。谛因德彰。迷三德者。三惑以之纷纭。悟三谛者。三观由之法尔。其体本自非纵非横。厥修由来不并不别。苟得一而失二。则圆伊之体乖。或为彼而执此。则恶叉之惑聚。又乌足以称圆修哉。故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相继以明教理行也。第十观心十门者。此则重搜理路。再阐修门。俾三德圆融之性。究竟以全彰。三观明妙之修。终穷而毕显。至於语其相应。皆果地微妙之证。及於妙契元源。乃大士寰中之秘。以此而结束一书之大旨。断断乎宜居乎后也。

○皈敬三宝第一

稽首圆满徧知觉  寂静平等本真源  相好严特非有无  慧明普照微尘剎

梵语佛陀耶。此云觉者。此中皈命。具明三身。初圆满徧知觉者。报身也。梵语卢舍那。此云光明徧照。乃属般若修成智身。徧法界中无所不觉。无所不知。此身居实报庄严自受用土。约三谛言之。属真谛。三观言之。属空观。今欲伸明奢摩他空观之旨。故先皈命以求加护也。次寂静平等本真源者。法身也。梵语毗卢遮那。此云徧一切处。本来清净。故云寂静。生佛无殊。色心不二。故云平等。为迷悟之根本。生佛之真依。故云本真源。乃属法身本有。论知觉徧满。与报身不异。第让报智以为能成。此之法身乃是所证。故天台大师明众生理即佛。云此是圆智圆觉。诸法徧一切处。无不明了。以是而知。岂有别体。全修在性。斯之谓欤。此身居常寂光土。三谛言之。属中道第一义谛。三观言之。属中观。今欲伸明优毕叉中观之旨。故先皈命以求冥加也。相好严特非有无者。应身也。梵语释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所谓千百亿应身释迦牟尼佛是也。有二种。一胜应。二劣应。胜应如华严千丈之身。劣应如鹿苑丈六之身。此之二应。皆以相好庄严。千丈则奇特。丈六则同常。然有隐劣而现胜者。华严是也。隐胜而现劣者。鹿苑是也。有即劣而即胜者。灵山会机。龙女所见是也。即胜而即劣。华严声闻所见是也。今文所赞。既非有无。又慧明普照。正约中道法身。与报智合而为其本。悉类药师。巍巍堂堂。净名须弥山王。显於大海。故曰。相好严特非有无。乃属解脱。当有此身。下应三土。应实报。属他受用身。亦称胜应。应方便有余土。属胜应。应同居土。属劣应。此亦一往。再往言之。三土之应皆有胜劣。但是一身随机。感见不同尔。三谛言之。属俗谛。三观言之。属假观。今欲伸明毗婆舍那假观之旨。故先皈命以求冥加也。

稽首湛然真妙觉  甚深十二修多罗  非文非字非言诠  一音随类皆明了

梵语达摩耶。此翻为法。法有二种。一所诠即湛然真妙觉。二能诠即甚深十二修多罗。此之二种。皆有可轨之义。故俱称法。所诠有可轨之义。即诸法之性。为法身德。能诠有可轨之义。即语言文字。能诠诸法之性。为文身句身。诸佛因地。莫不轨之以成正觉。故曰。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非文非字非言诠。此赞能诠。离文字。即是所诠。法性。即文字而离文字。净名谓无离文字而说解脱。故一音随类皆明了者。此赞佛说法音声微妙。称适人心。一音殊解。各各不同。净名所谓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是也。以三德言之。乃属法身德。上之佛宝属般若德。虽是一德。一必具三。当体清净照明。无诸惑染。故如是三德是为所照。三谛之境上佛宝是为能照。三观之智。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此之谓欤。今欲伸明一心三观妙智。故先皈命一境三谛之宝。以求冥加也。

稽首清净诸贤圣  十方和合应真僧  执持禁戒无有违  振锡携瓶利含识

梵语僧伽耶。此翻和合众。一理和。谓见谛已上。身虽各异。所证理同。二事和。谓四人已上。同一说戒羯磨。然有菩萨僧。声闻僧。自等觉已还。菩萨僧也。四果已还。声闻僧也。此别相僧宝也。若一体三宝。则佛名曰觉。即上所皈之佛宝。法名不觉。即上所皈之法宝。僧名和合。即今所皈之僧宝。此之三宝。约举一即三言之。则前佛宝中。报身为佛宝。佛名为觉。故法身为法宝。法名不觉。故应身为僧宝。僧名和合。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故此佛宝中一体三宝也。第二法宝中。俗谛为法宝。性为妙假。本来具足。故真谛为佛宝。真能泯俗。无有污染。故中谛为僧宝。中能融通二边。使和合故。此法宝中一体三宝也。第三僧宝中。华严以统理大众为僧宝。是则统理。理和为佛宝。统事。事和为法宝。统事即理。统理即事为僧宝。此僧宝中。一体三宝也。今欲伸明一体之三德。一境之三谛。一观之三观。故先皈命以求冥加。庶几所说契理契机也。

○发宏誓愿第二

卵生胎生及湿化  有色无色想非想  非有非无想杂类  六道轮回不暂停  我今稽首归三宝  普为众生发道心  群生沉沦苦海中  愿因诸佛法僧力  慈悲方便拔诸苦  不舍宏誓济含灵  化力自在度无穷  恒沙众生成正觉

此十二句偈。正发四宏誓愿。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数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是也。此四誓愿。依四谛境。不外慈能与乐。悲能拔苦。今文虽云四生六道。轮回三界。不得暂停。为之皈命三宝。仗慈悲方便之力。以拔苦谛之果。然果由因克。是故欲拔苦果。先须为除苦因。即收得众生誓度。烦恼誓断两愿。不舍宏誓济含灵。化力自在度无穷。恒沙众生成正觉三句。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一愿。然欲与乐果。亦须教其先修乐因。即收得法门誓学。佛道誓成两愿。又四谛随四教。进否不同。下文既依无作道谛。以明三种止观。是则此愿。乃依圆教无作四谛境而发也。既知此已。下去所发。悉以四谛四宏而往判之。或全或阙。莫不中规中矩。又上之四宏。则己他兼尽。下去所发。则先为己而后为人。亦莫非四宏中之事也。

说此偈已。我复稽首。皈依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法僧前。

前已皈敬。今复皈依。表己殷懃。有所凭仗。盖三界苦海。惟有三宝可作舟航。自度度人。法皆具足。故下所发愿。先自为。后为人。自为中。先誓勤求无上菩提。志无退转。

承三宝力。志心发愿。修无上菩提。契从今生。至成正觉。中间决定。勤求不退。

勤求不退。如释迦先世为慈心童女。发心欲往大海采如意珠。以济贫苦。其母爱念不与之去。临行母抱女足。女固强去。因伤母一发。母然后放之去。至大海地狱相现。有热铁轮从空而下。以烧其头。女发愿云。世间众生。一切众苦。皆集我顶。我皆代之受苦。发是愿已。铁轮自灭。故有偈云。假使热铁轮。於我顶上旋。终不为此苦。退失菩提心。求道之志。当如是也。

未得道前。身无横病。寿不中夭。正命尽时。不见恶相。无诸恐怖。不生颠倒。身无痛苦。心不散乱。正慧明了。不经中阴。不入地狱。畜生饿鬼。水陆空行。天魔外道。幽冥神鬼。一切杂形。皆悉不受。

未得道前。其位甚宽。今且以未断见思烦恼。未出分段生死之前。不免有三界生死。六道轮回。於六道中。惟人道中可以修菩提大道。故发愿生生不经中阴。世世不入三途。与水陆空行。天魔外道。幽冥鬼神。一切杂形。皆悉不受。裴学士所谓鬼神沉幽愁之苦。鸟兽怀獝狨之悲。修罗方瞋。诸天正乐。可以整心虑趣菩提。惟人道为能尔。然虽立志如此。其如受生有隔阴之昏。是以必先愿无横病。不中夭。正命尽。不恶相。无恐怖颠倒。无病苦散乱。正慧明了。庶阴境不现前。则无瞥尔随他去事也。

长得人身。聪明正直。不生恶国。不值恶王。不生边地。不受贫苦。奴婢女形。黄门二根。黄发黑齿。顽愚暗钝。丑陋残缺。盲聋喑痖。凡是可恶。毕竟不生。

六道之中。人身最是难得。修行菩提。又须三业本无恶而惟善。常灭恶而生善。长得人身。聪明正直。此本无恶而惟善也。不生恶国。则不为恶之所牵也。不值恶王。则不为恶之所使也。不生边地。无邪见之党也。不受贫苦。无造恶之因也。奴婢女形。乃至盲聋喑痖。凡是可恶。毕竟不生。无恶业之报。断出家之障也。

出处中国。正信家生。常得男身。六根完具。端正香洁。无诸垢秽。

前明本无恶。此言惟有善。经云。人身难得。中国难生。信心难发。六根难具。既端正而香洁。复无垢而清净。然后可为出家之具。受道之器矣。

志意和雅。身心安静。不贪瞋痴。三毒永断。不造众恶。恒思诸善。

此去皆言常灭恶而生善。志意和雅下五句。明常灭恶。恒思诸善一句。明常生善。

不作王臣。不为使命。不愿荣饰。安贫度世。

王臣虽贵。无出家之志。故不愿作。昔一士夫问祖师云。下官也好出家否。对曰。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之所能为。故知出家非易事也。使命能招便佞之过。亦不愿作。荣饰虽美。生贪恋之心。故不愿求。前言不受贫苦。今言安贫度世者。夫贫者士之常。君子固穷。正为入道之助。故能安贫而入道。小人穷斯滥矣。反为衣食之累。而无远图之志。古人云。克不克在乎己。可不可亦不在乎物。正此谓也。

少欲知足。不长蓄积。依食供身。不行偷盗。不杀众生。不啖鱼肉。敬爱含识。如我无异。

经云。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犹不称意。学道之士。衣足蔽形。食足充腹而已。盖长蓄积。则多求无厌。多求无厌。则必行偷盗。至於杀众生。啖鱼肉。夭伤物命。鲜弗从不知足中来。然而学道之士。不独不杀不啖。兼须视物我而无异。以慈悲而摄受。既已爱之。又当敬之。爱之则为我之悲田。敬之则为我之敬田。悲田普则人畜同养。敬田普则生佛等观。斯宏旷济之怀。以入至道之渐。

性行柔软。不求人过。不称己善。不与物诤。怨亲平等。不起分别。不生憎爱。

性行柔软。则常柔和善顺而不卒暴。此为杜过之源。故法华云。住忍辱地。忍辱得地。则辱不能入。虽即入之。而我已有其地。不致於卒暴。所谓造次必於是也。求人过者。非唯不见己过。而必掩人之善也。不见己过。则己之过日增。掩人之善。则己之善日损矣。称己之善者。不唯自伐己善。而必覆己之恶也。自伐己善。则己之善日损。掩己之过。则己之过日增矣。此为杜恶之源。生善之渐。故大师致意言之。必期不与物诤。怨亲平等。不起分别。不生憎爱。而恶斯断。而善斯生也。

他物不悕。自财不吝。不乐侵暴。恒怀质直。心不卒暴。常乐谦下。

不悕他物。断贪之本也。自财不吝。破悭之根也。不乐侵暴。绝欲之由也。恒怀质直。杜邪之渐也。心不卒暴。远怒之因也。常乐谦下。来善之都也。果能如是。则何恶而不断。何善而不生乎。

口无恶说。身无恶行。心不谄曲。三业清净。

此总结。成断恶生善之处。不出身口意三业。三业净。则为十善功德丛林。三业染。则为十恶罪业渊薮。顺之逆之由乎人。

在处安隐。无诸障难。窃盗劫贼。王法牢狱。枷杖钩锁。刀枪箭槊。猛兽毒虫。堕峰溺水。火烧风飘。雷惊霹雳。树折岩颓。堂崩栋朽。挝打怖畏。趂逐围绕。执捉系缚。加诬毁谤。横枉钩牵。凡诸难事。一切不受。

三灾八难。皆恶业之所招。既无恶业。则何难之有。虽此生之不造。虑宿对之未消。愿三宝力。冥加显被。使一切不受。庶不为行道之障也。

恶鬼飞灾。天行毒厉。邪魔魍魉。若河若海。崇山穷岳。居上树神。凡是灵祇。闻我名者。见我形者。发菩提心。悉相覆护。不相侵恼。昼夜安隐。无诸惊惧。

上愿一切不受。直远之而已。今愿闻名睹形。发心拥护。又将诱之以善。诲之以道。若自若他。俱登彼岸。斯满菩萨之僧那也。

四大康健。六根清净。不染六尘。心无乱想。不有昏滞。不生断见。不着空有。远离诸相。信奉能仁。不执己见。悟解明了。生生修习。正慧坚固。不被魔摄。大命终时。安然快乐。舍身受身。无有怨对。一切众生。同为善友。

此愿远离邪魔。常归正道。於人道中。未出家时。生生如是。处处皆然。

所生之处。值佛闻法。童真出家。为僧和合。身身之服。不离袈裟。食食之器。不乖钵盂。道心坚固。不生憍慢此大师之正愿也。苟不修菩提大道则已。若欲修之。非出家不可。盖出家为沙门。乃超尘之创步。入道之初门。预三宝之正流。登六度之法舰。第所生之处。不得值佛闻法。则不知有出家之胜。苟非童真出家。又不得为清净之僧。既出家已。须为和合无诤之僧。持律清净之士。故愿身不离衣。食不离钵。则一生戒律无亏。定慧重楼有址。兼之道心坚固。不生憍慢。坚如金刚。屈如桥梁。刚柔相济。则无所入而不自得矣。

敬重三宝。常修梵行。亲近明师。随善知识。深信正法。勤行六度。读诵大乘。

此及下文。皆言出家后所修之行。第一须敬重三宝。良佑福田。所依凭故。第二须常修梵行。进趣清净。不为尘染故。第三须亲近明师。随善知识开化导达。见佛闻法故。第四须深信正法。直道而行。无邪僻故。第五须勤行六度。於六生死海。度六无极故。第六须读诵大乘。通达圆理。能运出三界故。

行道礼拜。妙味香花。音声赞呗。灯烛台观。山海林泉。空中平地。世间所有。微尘已上。悉持供养。合集功德。回助菩提。

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以礼敬诸佛为首。次以广修供养。则行道礼拜种种供养。莫非其事。至以回助菩提。则第十普皆回向之事。举其首尾。中间诸愿。应亦该之。

思惟了义。志乐闲静。清素寂默。不爱喧扰。不乐群居。常好独处。一切无求。专心定慧。

此为正修誓愿。思惟了义。则以开解为本。志乐闲静五句。即具五缘中闲居静处也。一切无求。专心定慧。即正修止观法门也。

六通具足。化度众生。随心所愿。自在无碍。万行成就。精妙无穷。正直圆明。志成佛道。

上种种愿。皆法门誓学。六通具足。化度众生。即众生誓度。令正直圆明。志成佛道。即佛道誓成。烦恼誓断。亦在其中。故知誓愿虽多。举不外乎四宏。盖若愿不依四。其愿则狂。总不发愿。又堕於愚。与其愚也宁狂。改其狂也归正。则菩萨之志成。六度之行修。佛果菩提。可希觊矣。

愿以此善根。普及十方界。上穷有顶。下及风轮。天上人间。六道诸身。一切含识。我所有功德。悉与众生共。尽於微尘劫。不惟一众生。随我有善根。普皆充熏饰。

此以发愿功德。复发愿之回己向他。与众生共。正显大师之愿普。菩萨之誓成。

地狱中苦恼。南无佛法僧。称佛法僧名。愿皆蒙解脱。饿鬼中苦恼。南无佛法僧。称佛法僧名。愿皆蒙解脱。畜生中苦恼。南无佛法僧。称佛法僧名。愿皆蒙解脱。天人阿修罗。恒沙诸含识。八苦相煎迫。南无佛法僧。因我此善根。普免诸缠缚。南无三世佛。南无修多罗。菩萨声闻僧。微尘诸圣众。不舍本慈悲。摄受群生类。

大师之愿。本在度生。愿虽立。而行未填。行虽填。而惑未尽。惑未尽。而道未成。道未成。而舟未固。以未完不固之舟。济多人於恶海。自他俱溺。其理必然。此天台之深诫。固大师之深鉴。但众生受苦。尔时方盛。而度生之心急。自力未暇。须仰他力。惟三宝为世舟航。为病良药。故亟称名以求速救。

尽空诸含识。归依佛法僧。离苦出三涂。疾得超三界。各发菩提心。昼夜行般若。生生勤精进。常如救头然。先得菩提时。誓愿相度脱。

自愿归依三宝。以求度脱众生。又不若愿彼各各自归三宝。其度脱者易。盖一体三宝。含生本具。因无始无明。迷而不自觉知。自不觉知。则迷佛宝。不觉本有。则迷法宝。始本离而不合。则迷僧宝。迷头逐影。舍父逃逝。轮回六道。无有已时。故无父无家。无依无归。今愿尽空含识。各各归依三宝。祇欲其悟本有一体三宝。为归为依。为救为护。故曰归依佛。不堕地狱。归依法。不堕饿鬼。归依僧。不堕傍生。实自他之力而等持。始本二觉而一合。方为真归依三宝者也。

我行道礼拜。我诵经念佛。我修戒定慧。南无佛法僧。普愿诸众生。悉皆成佛道。我等诸含识。坚固求菩提。顶礼佛法僧。愿早成正觉。

此中发愿。寓三种回向。我行道礼拜等者。因也。悉皆成佛道者。果也。即回因向果。又我行道礼拜等。自也。普愿诸众生悉皆成佛道。他也。即回自向他。又我行道礼拜等。即事也。悉皆成佛道。即理也。即回事向理。因非果不竟。自非他不普。事非理不融。三者圆满。菩萨行成。是故发愿。毕竟获之。又如是之愿。愿中有行。行愿相依。不丰不孤。居正修之先。为发行之始矣。

○亲近师友第三

先观三界。生厌离故。

凡欲出三界之家。须生厌离之心。欲生厌离之心。须观无安之境。如火宅喻。头为殿兮腹为堂。背为舍兮皆无常。高而且危兮苦无央。柱根摧朽命不长。意识纲维为栋梁。诸苦所坏亦堪伤。过去行业基陛将。衰老颓毁何可当。四大和合如壁墙。圮坼崩坏时分张。泥涂阤落皮肤疡。覆苫乱坠毛发黄。椽梠差脱支节僵。周障屈曲识惆怅。杂秽充徧非洁香。鸱枭雕鹫慢使长。乌鹊鸠鸽憍使强。蚖蛇蝮蝎瞋扬扬。蜈蚣蚰蜒恚堂堂。守宫百足痴不良。鼬狸鼷鼠无明场。诸恶虫辈何攘。攘交横驰走亦茫茫。屎尿臭处四倒邦。不净流溢喻多方。蜣螂诸虫集其上。不净计净明其赃。亦有野干及狐狼。咀嚼践踏死尸傍。贪心引物向於己。不以道理同其乡群狗竞来相搏撮。饥羸求食心慞惶。积聚五尘不知止。有力之贪胡强梁。斗诤攞掣啀喍吠。人之疑惑亦非良。处处魑魅魍魉鬼。利使如此生着长。夜叉恶鬼啖人肉。毒虫之属亦复噇。拨无善因并恶果。一齐刬却胡桃踉。诸恶禽兽孳乳生。各自藏护深堤防。夜叉竞来争取食。恶心转炽声洋洋。邪见拨无善与恶。因果并破同其行。鸠盘荼鬼蹲土埵。离地一二尺游行。纵逸嬉戏捉狗足。扑之取乐令声丧。外道生天有如此。弥戾车见或低昂。复有诸鬼身长大。裸形黑瘦住其央。发大恶声呼求食。众生身见亦不祥。竖穷横徧喻大长。复有诸鬼针细吭。腹大如山馁其肠。无想涅盘危如此。断常二执互相妨。头发髼乱殊凶险。饥饿所逼业报偿。诸见回转初不定。彼此相破攻疆场。夜叉饿鬼诸恶兽。饥急四向窥牖窗。邪慧观察执四句。恐畏诸难何可量。火宅火起四面炽。栋梁椽柱爆声彰。摧折堕落可哀伤。墙壁崩倒岂久常。生老病死苦如是。诸子不觉喜扬扬。长者悲之设津梁。诱以三车出门外。等赐大车真法王。三乘渐次非究竟。事理不二法斯良。厌苦欣乐修三观。乘是宝乘游四方。

次亲善友。求出路故。次朝晡问讯。存礼数故。次审乖适如何。明侍养故。次问何所作为。明亲承事故。次瞻仰无怠。生殷重故。次数决心要。为正修故。次随解呈简。为识邪正故。次验气力。知生熟故。次见病生疑。堪进妙药故。委的审思。求谛当故。日夜精勤。恐缘差故。专心一行。为成业故。忘身为法。为知恩故。

此章不出两意。一观三界生厌离。一亲善友求出路。於亲善友中。有显是。有简非。於显是中。故有十三者。初亲善友一句为总。余十二句为别。以无非亲善友。求出路事故也。朝晡问讯存礼数者。且言袭以人间。如子事父之常数。故日存礼数故。次审乖适如何明侍养故者。正言弟子侍师之实事。即晨昏定省。如古人问师之仪云。少病少恼不。四大调和不。种种方法。沙弥律仪。皆有成范。至於调和饮食。添退衣衾。又皆弟子所当尽心者也。次问何所作为。明亲承事故者。弟子事师必有所作。奉命而行。斯无乖戾。如释迦之事提婆。采薪及果蓏。随时恭敬与。是其式也。次瞻仰无怠生殷重故者。前三皆瞻仰之事。若生懈怠则心不殷重。心不殷重则道心不切。何能决心要以为正修。故须守之不怠。次数决心要为正修故者。上明事师。皆为决心要。为正修而设故。明事师毕。乃继之。此所谓心存妙法。故身心无懈倦是也。失正修者。行决心要者解。解犹有目。行犹有足。目足相假。能到凉池故。数决心要为正修而设也。今人则曰行而已矣。解奚以为。何异无目而行。曰。吾善知通塞。未之许也。又曰。悟解足矣。行奚以为。何异有目无足。曰。吾已登宝渚。未之可也。故华严有说行之诫。大论有目足之譬。寄语圆修。无坠单只。次随解呈简。为识邪正故者。夫心由师决。解凭己进。一音异解。得悟随机。苟不将己解决择於师家。何以知吾契合於佛旨。故须将解呈师。以请料拣。正则存之。邪则去之。圆宜修。而偏宜已。庶不负出家事师之志也。次验圆修。知生熟故者。既识邪正偏圆。又能依解造行。行之气力复须验之於师。所言气力者。有气而后有力。如种子入地。得其气而能生力也。然而未有枝叶先必生根。故法门有五根之喻。有根而后能生力。抽茎破地。生枝布叶。开花结实。其间生耶熟耶。问诸老圃。乃能知之。学道亦然。寂有力。而为得地之气。照有力。而有出土之功。苟寂为昏夺。照被动移。善种腐烂之不暇。又何能生五根。得五力。开七觉花。结八正果乎。故须请师验其气力之生熟。庶不致於焦败也。次见病生疑。堪进妙药故者。先已请师验其生熟。生则有病。或因病而生疑。则应治以法药。疑则破之以生信。寂而致昏以照起之。照而生动以寂养之。盖止为伏结之初门。观为断惑之正要。止乃爱养心识之善资。观为策发神解之妙术。正以心病虽多。不出昏动。法药虽众。不出止观。下文云。寂寂多。则易生昏睡。惺惺多。则易生妄想。寂寂惺惺是。则不生昏睡。惺惺寂寂是。则不生乱想。正此谓也。次委的审思求谛当故者。上已呈解验力。请施法药。次当自己委的审思。必求所修道业。一归於谛当。非则照而成是。是则寂以成种种成。然后生五根。成五力。破五障。入於三解脱门也。日夜精勤。恐缘差故者。上虽破非成是。又不可杂而弗精。住而弗前。入於尘劳。异路差缘。使中道而行。半途而废。专心一行。为成业故者。凡道贵一而忌诸。心贵精而忌杂。若诸若杂。则止观之业不成。昏动之病日长。尘劳之门何由可辟。三界之家何由可出耶。忘身为法。为知恩故者。夫尘劳之徒。身重而法轻。以无出尘之志故。学道之士。道重而身轻。以有为法之心故。知恩者。必忘身而为法。不知恩者。必忘法而重身。盖师所说法。乃佛祖之心宗。含生之妙性。清净法身。由之以生。般若慧命因之以长。恩过生身父母。德重天命至亲。故恩宜知而法宜重也。第师有多种。解行证全者上也。有解行而无果证者中也。有解而无行证者下也。苟有行而无慧解。此下之又下者也。弟子之求师也。苟不获上中之师。则与其行也宁解。盖行在师而不预己。解在己而正在师。如弊帛裹黄金。不以帛弊弃金而不取。事师亦然。不以师之凉德而不取解也。正以浇漓之世。以解求师可必也。解行全而求师难可必也。故雪山大士。为半偈舍全身以事罗剎。帝释天主。为佛法折慢幢而礼野干。古人为法尊师。忘身报恩如此。后世有志於大道者。宜以此为龟鉴焉。

如其信力轻微。意无专志。粗行浅解。泛漾随机。触事则因事生心。缘无则依无息念。既非动静之等观。则顺有无之得失。然道不浪阶。随功涉位耳。

前文显是。此则简非。如其信力轻微。意无专志。非但事师无礼。亦乃学道不专。是故其生解也浅。其进行也粗。历缘对境。则泛漾逐流。摄念观心。则随机起妄。机者微也。动之初也。言其生心动念。都无制伏之方。故云泛漾随机。触事则因事生心。缘无则依无息念者。正因粗行浅解泛漾随机。故触着众事。则因事而生心。此法生。故种种心生也。缘於空无。则依无而息念。此法灭。故种种心灭也。正以心无主政。逐境随流。生心非无住而生。息念非知幻而息。无住而生。则先能达境本空。然后依空而生心行度。知幻而息。则先能知法如幻。然后以幻而息灭诸念。所谓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非渐次。乃动静而等观。有无而兼至。尚何是非得失。能潜踪於其间哉。末句结云。然道不浪阶。随功涉位者。此又诫其勿生上慢。无为退屈。以理即事故。而阶差宛尔。事即理故。而生佛泯然。泯然故。众生即佛也。宛尔故。非证莫阶也。故能了天台六即而修也。则圆融即行布。行布即圆融之道。可挈而行之。无不中规中矩矣。

○衣食诫警第四

衣食由来。长养栽种。垦土掘地。盐煮蚕蛾。成熟施为。损伤物命。令他受死。资给自身。但畏饥寒。不观死苦。杀他活己。痛哉可伤。兼用农功。积力深厚。何独含灵致命。亦乃信施难消。虽复出家。何德之有。

此中先言衣食为功过之由。若以之资助色身而入道。则为功。以之恣纵四大而造业。则为过。盖衣多长养而成。故盐煮蚕蛾。食多栽种而就。故垦土掘地。垦土掘地。则悞伤物命。盐煮蚕蛾。则故杀众生。故成熟施为。损伤物命。令他受死。资给自身。此言其过处。下则正寓诫警。故曰但畏饥寒。不观死苦。杀他活己。痛哉可伤。石壁云。自虑饥寒。饱求衣食。而无惭媿。悲损含灵。教诫经云。若无惭者。与诸禽兽而无有异。又不惟此也。兼用农功。积力深厚。是则此衣此食。皆出於农夫血汗。檀越脂膏。苟无道力。何以克当。故曰何独含灵致命。亦乃信施难消。若其如此。则虽复出家。何德之有。言及於此。岂不痛心。故毗尼母论云。受人信施。不如法用。放逸其心。废修道业。入三途中。受重苦报。

噫。夫欲出超三界。未有绝尘之行。徒为男子之身。而无丈夫之志。但以终朝扰扰。竟夜昏昏。道德未修。衣食斯费。上乖宏道。下阙利生。中负四恩。诚以为耻。故智人思之。宁有法死。不无法生。徒自痴迷。贵身贱法耳。

上已寄事诫警。今则激励其志。故先叹噫。以为发端。然后正以其辞。而激励之。盖凡言出家者。出三界家也。夫三界为果。尘劳为因。此所从来旧矣。今欲出此三界。非绝尘而不可。况出家乃丈夫之事。贵能割恩爱断尘劳也。若但以尘劳扰扰而不息其妄。竟夜昏昏而不节其睡。道德未成。衣食斯费。乌足为男子之身。具丈夫之志哉。况出家之士。其所急者三。上宏佛道。下利众生。中报四恩。苟於是而不务。而惟务财色名食睡。返而思之。诚以为耻。能如是思。乃为智人。则宁有法死。不无法生。如佛世有二沙弥。同诣觐佛。道路远涉。既饥且渴。遇有虫水。忘赍漉囊。一沙弥曰。宁守渴而死。不破戒以饮有虫之水。一沙弥曰。宁破佛戒。苟全性命而得见佛。渴者死於道路。生者前往见佛。佛呵之曰。人以戒为佛。不以见为佛。汝破戒而见我。非真见我也。彼守戒而见我。真见我矣。盖佛以五分和合而为法身。彼守戒沙弥。已见戒身。况为五分重楼之基址。既已坚固其戒基。则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皆当得之。然后可称全见佛身也。末句结云。徒自迷痴。贵身贱法者。盖言悟而生慧者。必贵法贱身。迷而坠痴者。乃贵身贱法耳。

○净修三业第五

贪瞋。邪见。意业。妄言。绮语。两舌。恶口。口业。杀。盗。淫。身业。夫欲志求大道者。必先净修三业。

人生日用所有之业惟三。曰身口意。犹如大地。因倒因起。若修三品十善。以之为出世因。则因起也。以之为三品十恶。则因倒也。故出尘之士。三业不可以不修。不可以不净。不可以不阶乎至净也。

然后於四威仪中。渐次入道。乃至六根所对。随缘了达。境智双寂。冥乎妙旨。

前言净修三业为助行。此言四仪入道为正修。正修之德不出境智。智为能观。境为所观。此之境智。又不外乎日用之间。六根所对。故止观明阴入处界。楞严备二十五门。莫非其事。然正修之方。妙在随缘了达。境智双寂。此下文所明事理不二。三观一心之旨。如是圆修。方契妙旨。

云何清净身业。深自思惟。行住坐卧。四威仪中。检摄三愆。谓杀盗淫。

净身业中。有别明总明。别总二文。皆有止善行善。於别明中。先杀次盗三淫。下文先言杀中止善。

慈悲抚育。不伤物命。水陆空行。一切含识。命无大小。等心爱护。蠢动蜎飞。无令毁损。

於身杀业。欲行止行二善。要先以慈悲抚育为本。次以不伤物命为行。水陆空行。此明物命所依之处广也。一切含识。此言能依之物命众也。命无大小。等心爱护。此举护生之念等也。凡是蠢动蜎飞。一切无令毁损。乃止善之大者也。

危难之流。殷勤拔济。方便救度。皆令解脱。

此明行善。谓不但不杀。兼能放生。危难之流。则所济之境亦广。凡是物命。不问人畜。但在危难。莫不殷勤而拔济之。方便而救度之。皆令解脱。则有二意。一因解脱。即赎其身命。却放逍遥。二果解脱。即为称唱佛名。归命说法。植了因种。命终生天。获花报之乐。将来授记。得成佛之因。道人运心。志虽普广。力有不及。量力而行。全之者上。如其不然。宁可亏於前业。不可缺於后事。盖生谁无死。徒赎命则才免於一生。死有所因。获闻名。则终超於永死故也。

於他财物。不与不取。乃至鬼神有主物。一针一草。终无故犯。

此盗业中。止善也。於他财物。不与不取。则所制之戒广。乃至一针一草。终无故犯。则所限之物严。十诵律有六种盗心。谓苦切取。谓乞怜状。轻慢取。有现威状。以他名字取。谓我是善知识。抵突取。谓慢骂使伏己。受寄取。谓昏昧他寄附。出息取。谓以钱责人之息者。五分律有四种。谓谄心。曲心。瞋心。恐怖心。四分律有十种。谓黑暗心。谓不知因果。邪心谓不识正理。曲戾心。谓谄附。恐怖心。谓恐失之。常有盗他物心。既言常有。则不问多寡。必欲盗耳。决定取。若以力强取。不问可否。寄物取。恐怖取。谓以言恐之。如谈他地狱摇撼之事而取财。见便取。谓伺其可取之便而盗之。倚托取。谓假借权势。摩得伽论有三。强夺取。软语取。施与还取。皆犯盗戒。

贫穷乞丐。随己所有。敬心施与。令彼安隐。不求恩报。

此盗业中。行善也。谓不但不盗。兼能布施。然世出世间。其所行施同。所用心异。贫穷乞丐。随己所有者与之。令彼安隐。则因彼悲田。成我大悲拔苦。大慈与乐之心也。敬心施与者。则能视彼悲田以等乎敬田也。又不求恩报。则心无所住。不着三有。此其所以为出世间之施也。

作是思惟。过去诸佛。经无量劫。行檀布施。象马七珍。头目髓脑。乃至身命。舍而无吝。我今亦尔。随有施与。欢喜供养。心无吝惜。

石壁云。思齐上圣。久而弥坚。瑜伽云。愚夫修少时。懈怠疑已久。圣经无量劫。勤苦为须臾。

於诸女色。心无染着。

於淫业中。先明止善。於诸女色。先指欲境也。心无染着。诫弗生贪也。

凡夫颠倒。为欲所醉。耽荒迷乱。不知其过。如捉花茎。不悟毒蛇。

此言愚人迷欲。因之起过。颠倒者。计不净以为净。如以首而为其尾也。为欲所醉者。以色而为酒。饮之不觉其醉。盖世间愚人。欲上又加之欲。耽荒迷乱。不知其过。如醉又加之酒。颠倒瞑眩。不觉其非。如捉花茎。不悟毒蛇者。喻上耽色不顾恶道。涅盘云。如妙花茎。毒蛇缠之。譬如有人性爱花色。不见花茎毒蛇过患。

智人观之。毒蛇之口。熊豹之手。猛火热铁。不以为喻。柱铜铁床。焦背烂肠。血肉糜溃。痛彻心髓。作如是观。惟苦无乐。

前明愚人之相。今明智者之观。即以女人之口。为毒蛇之口而螫人。即以女人之手。为熊豹之手而伤命。即以女人之身。为猛火热铁抱之而烧人。又以女人之身。冷暖细滑之触。以为铜柱铁床。焦烂糜溃於其身。何以故。居因。则能败国亡家。殒身丧命。致尪瘵虚劳等病。至果。则为地狱铜柱铁床焦灼身体等报。能作如是观者。则惟苦而无乐也。

革囊盛粪。脓血之聚。外假香涂。内惟臭秽。不净流溢。虫蛆住处。鲍肆厕孔。亦所不及。

前但假观。此去实观。革囊盛粪。指肠胃中之所有也。脓血之聚。指革囊中之所有也。外假香涂。藉以掩羞也。内惟臭秽。秽恶充实也。不净流溢。弥藏弥露也。虫蛆住处。与物同居也。鲍肆厕孔。亦所不及。极言人身之秽。虽鲍鱼之肆。圊厕之孔。亦比之不及。昔一初果人。隔生中忘。淫欲炽盛。其妇不堪。家常供养一圣僧。妇以所苦诉之。僧教曰。彼欲汝时。第告之曰。须陀洹人当如是耶。妇依言道之。其人遂识宿命。厌欲心生。永绝女色。妇见久绝。复欲得之。其夫以一画瓶。满中盛粪。封固其口。命妇宝持。而语之曰。汝能持此而弗失。即与如故。妇欣然执之未久。失手迸流臭秽。夫问妇曰。此瓶汝昔爱否。对曰实爱。今能爱否。对曰昔所不知。故宝爱之。今已见之。不复爱也。夫曰。吾昔未悟。故与汝情爱弥笃。今已悟已。不复爱也。

智者观之。但见发毛爪齿。薄皮厚皮。血肉汗泪。涕唾脓脂。筋脉脑膜。黄痰白痰。肝胆骨髓。肺脾肾胃。心膏榜胱。大肠小肠。生脏熟脏。屎尿臭处。如是等物。一一非人。

人之所以贪欲者。执有人我故也。今以此身摩顶至踵。观之中间所有。不过三十六物。质碍归地。润湿归水。暖气归火。动摇归风。始则聚之以为身。终则散之以归本。中间求之。一一非我。今者妄身。何者为是。如是观之。毕竟无身。既无有身。则假名为人。与幻化等。男女皆幻。能所俱空。淫与淫者。毕竟何有。胡乃於虚空而构恶业。致三途苦耶。

识风鼓击。妄生言语。诈为亲友。其实怨妬。败德障道。为过至重。应当远离。如避怨贼。

此释上文。或者之疑。疑者曰。此身空虚。若其无人。何以能言语相亲善耶。故释之曰。能言语者。不过最初托一念识心。妄有缘气於中积聚。此识与父母己三之报风居於脐轮之下。如炉鞴槖钥。鼓此识风。以击喉舌龈腭而为语言。非徒喉舌龈腭而能语言也。若能语言。则诸死者尚有舌存。胡不言耶。相亲善者。不过四大诈为亲善。其实与我作诸怨妬。譬若有人。与怨家结为亲友。自虽不即行杀。惟教作诸不善。使之败德障道。以为罪魁为死因。四大亦然。相与百年。诈为亲友。淫杀盗妄。靡不由之。为过至重。是故智者。应当远离。如避怨贼。

是故智者观之。如毒蛇想。宁近毒蛇。不亲女色。何以故。毒蛇杀人。一死一生。女色系缚。百千万劫。种种楚毒。苦痛无穷。谛察深思。难可附近。

前因女色。而通明人身不净。苦空无常。无我妄执成过。今则会人身之过。而的归女色。应当以智慧观之。犹如毒蛇。不可亲近。

是故智者。切检三愆。改往修来。背恶从善。不杀不盗。放生布施。不行淫秽。常修梵行。

前已三业别明止行二善。今则总明三业。要在时时切检三愆。恶则改之。善则行之。此亦总言止行二善也。别明中。不杀不盗不淫。止善也。放生布施梵行。行善也。然有即止善而为行善。如涅盘云。不饮酒肉。施与酒肉。不服花香。施与花香。如是施者。无分文之费。而得名为大施檀越。此佛为世间人能布施。而不能持戒。故赞戒而具大施。使人知施之胜。而莫大於戒。非谓持戒。而不必行施也。

日夜精勤。行道礼拜。归凭三宝。志求解脱。於身命财。修三坚法。

上明止行二善。犹是人天戒善。不坚牢法。不足以为出世之因。必须日夜精勤。志求解脱。於身命财。修三坚法。此则应依止观四种三昧。备修十大愿王。方合其法。三坚之法。出本事经。一不坚财。贸易坚财。谓一切世间财物。体非坚固。聚散无常。不可久保。若能持用布施清净梵行之人。远求无上安乐涅盘。或求当来人天乐果。即为坚固之财。永久不坏矣。是为不坚之财。贸易坚财也。二不坚身。贸易坚身。谓父母所生之身。乃四大假合而成。危脆不实。体非坚固。生灭无常。不可久存。若能持守五戒。清净无染。修习菩提无上之道。以证金刚不坏之身。是为以不坚身。贸易坚身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五戒者。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也。三不坚命贸易坚命。谓人所受之命。虽寿夭不齐。皆同梦幻。体非坚固。倐忽无常。不可久保。若能了知四谛。习习正法。起越生死。以续常住不朽慧命。是为以不坚命。贸易坚命也。

知身虚幻。无有自性。色即是空。谁是我者。一切诸法。但有假名。无有定实。是我身者。四大五阴。一一非我。和合亦无。内外推求。如水聚沫。浮泡阳焰。芭蕉幻化。镜像水月。毕竟无人。无明不了。妄执为我。於非实中。横生贪着。杀生偷盗。淫秽荒迷。竟夜终朝。矻矻造业。虽非真实。善恶报应。如影随形。作是观时。不以恶求。而养身命。

此大师诫劝行人。不可以恶求而养身命。何以故。世人只为不达一切法空。以身命而为实有。是故恶求多求以养身命。不知身非实有。命不我延。何得以人间虚幻之身。造地狱真实之罪。以阎浮须臾之命。贻恶道长久之因。以五欲苟合之乐。婴摧折色心之苦。文有法喻。合有结责。细寻可知。

应自观身。如毒蛇想。为治病故。受於四事。身着衣服。如裹痈疮。口[(歹*又)/食]滋味。如病服药。节身俭口。不生奢泰。闻说少欲。深乐修行。

此及下文。乃劝行人为治病故。应受四事。盖人身者。法身慧命之一大疮疣也。身疮畏寒丑。非衣服之药而不治。口疮畏饥馑。非饮食之药而不治。故曰身着衣服。如裹痈疮。既因病而设药。弗执药以成病。宜节身而俭口。少欲而知足。不生奢泰。深乐修行。

故经云。少欲头陀。善知止足。是人能入贤圣之道。

引证中意。言欲修少欲知足之行。须尚头陀抖擞之教。事具十二头陀经。既依阿兰若树下冢间露地常坐不卧。则能於住处卧具而修止足也。既依常乞食一坐食次第乞。则能於饮食而修止足也。既但三衣粪扫衣不畜余长。则能於衣服而修止足也。既依腐烂药而治病。则能於医药而修止足也。此为比丘入道之行门。三乘圣贤之标帜也。

何以故。恶道众生。经无量劫。阙衣乏食。叫唤号毒。饥寒切楚。皮骨相连。我今暂阙。未足为苦。

古德云。出家之人。三常不足。谓衣。食。睡眠。此三不足。真实为道。於是满足。多生放逸。长而说净。不生放逸。亦有道之士也。既头陀而苦行。必三常之不足。人於不足之时。当念恶道之苦虽不足而常知足也。

是故智者。贵法贱身。勤求至道。不顾形命。是名净修身业。

愚人必贵身而贱法。则身先而道后。惟形命是顾智者必贵法而贱身。则身后而道先。惟大道是求愚智不相及者如此。道不道。亦因是以判矣。

云何净修口业。深自思惟。口之四过。生死根本。增长众恶。倾覆万行。递相是非。是故智者。欲拔其源。断除虚妄。修四实语。正直。柔软。和合。如实。此之四语。智者所行。

凡净修口业。当自思惟。口之出言。有过有功。过则口四恶业。即绮语。恶口。两舌。妄语。此之四语能递相是非。增长过恶。倾覆万行。成生死根本。是为过也。愚人以四恶培其根。是故生死之本日以增。智者以四实拔其源。是故涅盘之性日以长。

何以故。正直语者。能除绮语。柔软语者。能除恶口。和合语者。能除两舌。如实语者。能除妄语。

行人既知口业功过。是非不同。复应须知功能除过。如药能治病。必与病相反。口业亦然。正直与绮语反。无委曲故。柔软与恶口反。无粗暴故。和合与两舌反。无斗构故。实语与妄语反。无虚伪故。而此四语。又必相须而进。何以故。盖正直无三。则失之於刚。柔软无三。则失之於媚。和合无三。则失之於苟。如实无三。则失之於野。正当以一为主。以三为宾。主宾合行。既善且美。

正直语者有二。一称法说。命诸闻者。信解明了。

称法。即依本有之事法也。法相差别。分明决择。能令闻者信解明了。

二称理说。令诸闻者。除疑遣惑。

理者。文也。性也。依文而析。称性而谈。能令人断权疑。生实信。

柔软语亦二。一者安慰语。令诸闻者。欢喜亲近。

人之所以远己而不喜近者。以其有逆语而拒之也。今既安慰。故能使人欢喜亲近。

二者宫商清雅。令诸闻者。爱乐受习。

宫商举五音之二。若人语言既中五音。又能辞辩清雅。孰有闻者。不爱乐受习。然四语中。有勉然可学者。有勉学而不能成者。惟宫商清雅为难能也。以其人有南北。音有清浊。口有辩讷。气有通塞。求其人於千一。吾不能於旦暮遇。噫。善说法者。於音声之道亦难矣哉。

和合语者亦二。一事和合。见斗诤人。谏劝令舍。不自称誉。卑逊敬物。

见人斗诤劝谏令舍。固谓之和合语矣。又不邀功伐善而自称誉。兼之卑逊敬物。此和之至和者也。

二理和合。见退菩提心人。殷勤劝进。善能分别菩提烦恼。平等一相。

退菩提心者。以其与烦恼性互相乖角。若水火之同器。由是或菩提之水而不能灭烦恼之火。反为烦恼火之所煎沸。烦恼胜而菩提所以退也。盖他未闻圆顿。烦恼即菩提之教也。今则善能分别菩提烦恼。平等一相。相与和合为一体。则不诤而和合矣。

如实语者亦二。一事实者。有则言有。无则言无。是则言是。非则言非。

有无不逾其言。固道人之实语。是非不绝其口。岂出家之直言。当是於物理之论。不越其是非耳。

二理实者。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涅盘。常住不变。

理实语者。乃称性宣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与佛不异。则生即无生。如来涅盘。常住不变。与生无殊。则灭元不灭。

是以智者。行四实语。观彼众生。旷劫已来。为彼四过。之所颠倒。沉沦生死。难可出离。

智者欲迁善以清修。须观恶而知过。众生由四颠倒以沉沦。我当循四正道以出离。

我今欲拔其源。观彼口业。唇舌牙齿。咽喉脐响。识风鼓击。音出其中。

欲遏其流。当拔其源。拔源乃当遡流以寻源。得源则可拔。其流可遏矣。流者。四恶语也。语由寄声。而音声又由唇舌牙齿等。自外而遡至於脐。脐出息风。故上击成声。发为言语。然而息又由识之所主。故曰识风鼓击。是则欲息其声。当息其息。欲息其息。当息其心。非曰总不言也。而心君持正。以司其令也。

由心因缘。虚实两别。实则利益。虚则损减。实是起善之根。虚是生恶之本。善恶根本。由口言诠。诠善之言。名为四正。诠恶之语。名为四邪。邪则就苦。正则归乐。善是助道之缘。恶是败德之本。

上令遡流寻源。既得其心。苟欲拔之。先知功过。改之从之。舍四邪而归四正。不徒为生善致乐。亦可以为助道证真。

是故智者。要心扶正。实语自立。诵经念佛。观语实相。言无所存。语默平等。是名修口业。

前明口业止善。今又兼明口业行善。止行兼进。故能灭恶而生善也。然又须观语实相。非有非无。语默平等。不多不少。不以伙言而致失。弗事哑法以招讥。方名口业清净也。

云何净修意业。深自思惟。善恶之源。皆从心起。邪念因缘。能生万恶。正观因缘。能生万善。

三业因缘。意为根本。意苟有念。身口随之。善调三业者。又当先慎意业以为其本。

故经云。三界无别法。惟是一心作。当知心是万法之根本也。

引证中。且心作诸法。未言万法惟心。

云何邪念。无明不了。妄执为我。我见坚固。贪瞋邪见。横计所有。生诸染着。

种种邪念。莫不始於无明。不了五阴无我。万法本空。由是我见坚执。人相角立。贪瞋邪见。横计染着。起信所谓。无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是也。

故经云。因有我故。便有我所。故起於断常六十二见。

我者。外道所计之神我也。我所者。谓五阴是神我所依之处所也。有时或计色即是我。离色是我。我大色小。色住我中。色大我小。我住色中。一阴计四余四亦然。成二十。历过去现在未来。成六十。加根本断常。有六十二。

见思相续。九十八使。三界生死。轮回不息。

上六十二见。惟得通定外道所发。今见惑八十八使。加思惑十使。则悠悠凡夫。与诸外道。皆共有之。

当知邪念。众恶之本。是故智者。制而不随。

众生无始。莫不具於邪念。愚人随而不制。所以成惑。智者制而不随。所以成智。

云何正观。彼我无差。色心不二。

正观之法。先了三界惟心。万法惟识。惟心则人己一体。而谁彼谁此。惟识则依正不二。而何色何心。谁彼谁此。则彼我之分别忘。何色何心。则色心之能所绝。怨亲平等。混和於法界之源。境智圆融。寂灭於真如之海。内惑不作。外境都捐。尚何惑业轮回之有哉。

菩提烦恼。本性无殊。生死涅盘。平等一照。

生死即涅盘。烦恼即菩提。本出净名经。天台立圆顿宗旨。本依乎此。即大师从天宫悟入。亦得乎此。上言彼我无差。色心不二。苟微此。则旨无所归矣。是故能於此二。达本性无殊。平等一照。则心心绝待。念念圆融。三观正修。思过半矣。

故经云。离我我所。观於平等。我及涅盘。此二皆空。

微离我我所。则不能观於平等。微观於平等。则不能离我我所。言平等者。我及涅盘。二皆空耳。

当知诸法。但有名字。故经云。乃至涅盘。亦但有名字。又云。文字性离。名字亦空。

诸法但有名字。则名无实名。名无实名。则体无实体。如是则烦恼非烦恼。菩提非菩提。生死涅盘亦复如是。故涅盘云。谁有烦恼。而言毗婆舍那能破烦恼。然则谁有菩提。而言烦恼能障菩提。菩提烦恼。二性既空。则诸法涅盘。但有名字。又文字性离。则名字亦空。名实俱空。故诸法平等。

何以故。法不自名。假名诠法。法既非法。名亦非名。名不当法。法不当名。名法无当。一切空寂。

肇法师云。名无召体之功。体无应名之实。无名无实。名实安在。盖世出世间之法。皆是众生妄计假立名字。遂执之以为真实。由是缘名责相。逐影忘形。不知法既非法。名亦非名。两皆无当。本来空寂。

故经云。法无名字。言语断故。

假名不能诠实法。以其假实不同故也。

是以妙相绝名。真名非字。何以故。无为寂灭。至极微妙。绝相离名。心言路绝。当知正观。遡源之要也。

妙相但绝名。非无真体。真名但非字。非无真名。良以无为寂灭。至极妙微。故绝相离名。名所不能名心言路绝。思所不能到。如是正观。方能遡源。

是故智者。正观因缘。万惑斯遣。境智双忘。心源净矣。是名净修意业。

因缘者。所观之事境也。即上所明彼我色心。菩提烦恼是也。正观者。能观之理。观能融事以归理。即上所明。无差不二。名实双忘之智慧也。能如是观万惑不遣而自遣。境智不忘而自忘。惑遣观忘。心源了然清净矣。

○三乘渐次第六

夫妙道冲微。理绝名相之表。至真虚寂。量越群数之外。

本欲明说。先言无说以标本。盖无说为所说之理。有说为能诠之教。能了无说则不妨有说。是则终日无言而炽然演说。终日说法而寂尔无声。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中无壅塞。

而能无缘之慈。随有机而感应。不二之旨。逐根性而区分。顺物忘怀。施而不作。终日说示。不异无言。设教多途。无乖一揆。

石壁云。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元照。鉴於未形。如来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异者。其惟圣人乎。又曰。顺物照俗。忘怀照真。终日施为。同归无作。

是以大圣慈悲。随机利物。统其幽致。群籍非殊。

慈悲利物。乃从体以起用。自无差而为差者也。幽致非殊。乃即用而即体。即差别而为无差者也。

中下之流。观谛缘而自小。高上之士。御六度而成大。

三乘渐次渡河。天台判在通教。若约时说。乃在生熟二酥。约化仪说。乃属於渐。约不定。则如来不思议力。一音演说。得解随机。约秘密。则如来或为此人说四谛。或为彼人说因缘说六度等。彼此互不相知。今文正明不定。故曰中下自小。高上成大。岂非上中下乘在机。而不在佛乎。

由是品类愚迷。无能自晓。或因说而悟解。故号声闻。

此明下智得名之所自也。谓闻四谛声而悟道。故号声闻。

原其所修。四谛而为本行。

此明下智修行之所本也。谓能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故。

观无常而生恐。念空寂以求安。患六道之轮回。恶三界之生死。

此明下智趣向之本志也。生死固无常。菩萨处之而不畏。涅盘固安隐。菩萨慕之而未暇。以其有慈悲大志故也。故於六道三界。处之怡然。声闻反是故於是。生恐恶患。寻乐求安。

见苦常怀厌离。断集恒畏其生。证灭独契无为。修道惟论自度。

此明下智观四谛所以成声闻之故。盖四谛法门。四教通用。惟观其根性进解何如。圆教亦观四谛。彼何以独称无作。以其能解生死即涅盘。烦恼即菩提等。惟此声闻则不然。如空中本自无刺。彼故见苦而常怀厌离以拔之。见集而恒畏其生以断之。虚空亦本自无得。彼故慕灭而独契之。修道而独度之。此其所以为下智也。然此但言藏教尔。通教则非然。以其能解色即是空。非色灭空故也。

大誓之心未普。摄化之道无施。六和之敬空然。三界之慈靡运。因乖万行。果阙圆常。六度未修。非小何类。如是则声闻之道也。

大誓未普。从容与而言之也。若峻辞夺之。正当言其不普。誓既不普。摄化何施。所谓如獐独跳。不顾后群者也。六和敬者。石壁云。一同戒和敬。二同见和敬。三同行和敬。四身慈和敬。五口慈和敬。六意慈和敬。余曰。声闻非无六和之敬。第归之於空。然而己六和既空。慈悲不运。若菩萨欲圆万德之果。须顺万行之因。声闻因行有乖。果德岂能不阙。六度旷然不修。自非小乘何类。所以判入声闻乘也。

或有不因他说。自悟非常。偶缘散而体真。故名缘觉。

梵语辟支迦罗。此称独觉。亦称缘觉。不因他说。自悟无常。单言独觉也。偶缘散而体真。兼言缘觉也。

原其所习。十二因缘。而为本行。

十二因缘有三种。三世。一期。一念下且言其三世。

观无明而即空。达诸行而无作。二因既非其业。五果之报何酬。爱取有以无疵。老死亦何所累。

无明与行。过去二支因也。通教缘觉。能了烦恼即空。结业无作。识。名色。六入。触。受。现在五支果也。因既即空。果亦何得。故曰二因非业。五果何酬。爱。取。有。三支现在因也。由有现在三支之因。故感未来二支老死之果。爱取既已无疵。老死故无所累。此缘觉观因缘灭相。入道之法也。

故能翛然独脱。净处幽居。观物变而悟非常。睹秋零而入真道。四仪庠序。摄心虑以恬愉。性好单栖。憩闲林而自适。

此明独觉。谓独宿孤峰。乐独善寂。观物变易。自悟无生。如国王见落花而悟道。比丘听钏声而证真。

不欣说法。现神力以化他。无佛之世出兴。作佛灯之后焰。

初心菩萨。能说法而未能现通。缘觉独觉。能现通而不能说法。惟佛与佛。乃兼有之。然而又有现通不现通诸缘觉独觉。说法不说法诸缘觉独觉。亦不得一准。

身惟善寂。意玩清虚。独宿孤峰。观物散灭。利他不普。自益未圆。於下有胜。於上不足。两非其类。位取中乘。如此。辟支佛道也。

辟支取唯如鹿。亦能匡徒领众。第利他不普耳。自益未圆。且约通教言之。辟支先侵正使。少侵习气菩萨至果时。正习俱尽。以此二事。以定三人。今则於下有胜。於上不足。在季孟之间。故号辟支迦罗。

如其根性本明。元功宿着。学非博涉。解自先知。

此明菩萨乘。皆由宿秉。积功累德。不止一生。诚非学聚问辨而来。

心无所缘。而能利物。慈悲至大。爱见之所不拘。

石壁云。有悲无智。爱见是生。有智无悲。堕二乘地。今以忘机之智。导无缘之悲。所以为通教菩萨也。金刚三昧经云。若化众生。不生於化。不生无化。其化大焉。

终日度生。不见生之可度。

金刚般若云。灭度一切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此之谓也。

一异齐旨。解惑同源。人法俱空。故名菩萨。

石壁云。一谓照真。异谓照俗。真俗虽异。妙旨不殊。解惑例然。自利。则大智为首。已证二空。利他。则大悲为先。长游六趣。悲智俱运。故号菩提萨埵焉。

原其所修。六度而为正因。

藏通菩萨。皆修六度。应以事理二种别之。今正言修理六度也。

行施。则尽命倾财。

身命财。三者俱施。如此行檀。修三坚法。

持戒。则吉罗无犯。

七聚净戒。虽最小者。为突吉罗。而亦无犯。况其大者乎。又应云。性重讥嫌。二皆无犯。

忍辱。则深明非我。割截何伤。安耐毁誉。八风不动。

经云。我於往昔。节节支解。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石壁云。良由四相即空。顺违无地。称法成想。故曰深明。八风者。利衰毁誉。称讥苦乐。

精进。则勤求至道。如救头然。自行化他。剎那之顷无间。

精则不杂。进则不退。不杂不退。以求大道。如救头然之急。如丧考妣之哀。二利兼行。虽剎那亦无少间。如是可谓真精进也。

禅那。则身心寂怕。安般希微。住寂定以自资。运四仪而利物。

入定之法。宜调身调息调心。入则调粗而至细。出则调细以出粗。住则三事以均调。所谓入出住百千三昧是也。梵语安那般那。此云遣来遣去。即调息之方也。谓菩萨住则修寂。定以自资。出则运四仪而利物。莫非自他兼利之事也。

智慧。则了知缘起。自性无生。万法皆如。真源至寂。

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岂非自性无生乎。以此充扩一切。则万法皆如。而真源至寂矣。

虽知烦恼无可舍。菩提无可取。而能不证无为。度生长劫。

前明菩萨能达假而即空。今则能从空而出假。於无可舍中。吾故舍之。无可求中。吾故求之。不证无为。度生长劫。

广修万行。等观群方。下及谛缘。上该不共。

般若有共不共。共则三人同修。即下及谛缘等观。通理不共。则独菩萨法。非但六度有别。亦乃道观双流。

大誓之心普被。四摄之道通收。总三界以为家。括四生而为子。悲智双运。福慧两严。超越二乘。独居其上。如是则大乘之道也。

此赞菩萨其心普。其行通。其家大。其子多。而悲智双运。福慧两严。故能超越居上。以成大乘之道也。

是以一真之理。逐根性以阶差。取益随机。三乘之唱备矣。

理本无差。教随机异。谛缘度法。唱为三乘。

然而至理虚元。穷微绝妙。尚非其一。何是於三。

此下示一而为三。三本是一。先明一本非一。令其於三忘三。忘三。则会归於一。归一。则一与俱忘。方契虚元绝妙之旨。

不三之三而言三。不一之一而言一。

欲使忘三。先须了其不三。欲使忘一。先须了其不一。是则不三之三则可忘。不一之一则可泯也。

一三非三尚不三。三一之一亦何一。

即一之三。则三即一。故三非三。三非三故。尚不三即三之一。则一即三故。一非一。一非一故。一何一。

一不一。自非三。三不三。自非一。

一尚不一。则三本非三。故自非三。三尚不三。则一本非一。故自非一。

非一一非。三不留。非三三非。一不立。不立之一。本无三。不留之三。本无一。

夫三因一立。一既非一。而三岂留。一因三会。三即非三。而一岂立。不立之一一既空。又何有於三。故本无三。不留之三三既无。又何有於一。故本无一。

一三本无。无亦无。无无。无本。故绝妙。

一三虽无。若存於无。无则非妙。故即此无。而亦无之。苟无其无。则无有一三之根本。方能臻於至理虚元。穷微绝妙之体。言绝妙者。绝一三有无形对之粗迹也。

如是。则一何所分。三何所合。合分自於人耳。何理异於言哉。

能如此知。则一自住一。元不分三。三自住三。三不合一。今言始从一理。而分为三乘。未合三乘。而归於一理者。乃从三乘之机。而自分自合耳。三乘所证之理。岂为人分之果异。合之果同哉。

譬夫三兽渡河。河一宁从兽合。复何独河非兽合。亦乃兽不河分。

涅盘经。明三兽渡河。谓象马兔也。兔浮水面。马才没身。象直到底。以喻通教三人。破惑证真。浅深有异。然而兽不同。而河自合一。河之一。宁从兽而方一哉。以喻理原自一。非从人合而后一也。即兽自异。而河元不分。以喻人虽三。而理不为之三也。

河尚不成三河。岂得以河而合兽。兽尚不成一兽。岂得以兽而三河。

河祇是一。岂得以一河而合三兽。喻理本不异。岂得以理而合三乘。兽本是三。岂得以三兽而成三河。喻机本为三。岂得以三乘而为三理。

河非兽而何三。兽非河而何一。

石壁云。理不是机。自一。机不是理。恒三。

一河独包三兽。而河未曾三。三兽共履一河。而兽未尝一。

喻一理以应三机。而理不为机以成三。三机共观一理。而机不为理以为一。

兽之非一。明其足有长短。河之不三。知其水无深浅。水无深浅。譬法之无差。足有短长。类智之有明昧。

以法合喻。可知。

如是。则法本无三。而人自三耳。

结文亦可知。

今之三乘之初。四谛最标其首。法之既以无差。四谛亦何非大。而言声闻同观之位。居其小者哉。

四谛通三乘。亦通四教。十二因缘。则广说四谛。六度。则举道灭以该苦集。义通四教。略如前注。

是知谛似於河。人之若兽。声闻最劣。与兔为俦。虽复奔波。宁穷浪底。未能知其深极。位自居卑。何必观谛之流。一槩同其成小。

石壁云。下智不深。观之自小。上根所造。宁同小哉。

如其智照高明。量齐香象。则可以穷源尽际。焕然成大矣。

智照高明。则能观之智大。量齐香象。则所阶之位优。穷源极际。则所证之理深。

故知下智观者。得声闻果。中智观者。得缘觉果。上智观者。得菩萨果。明宗皎然。岂容图度者矣。

涅盘云。下智观者。得声闻菩提。乃至上上智观。得佛菩提。今论三乘。故不言上上也。

是以声闻见苦而断集。缘觉悟集散而观离。菩萨了达真源。知集本无和合。三人同见四谛。证果之所差殊。

只一四谛。三乘所观不同。以乘三种智慧。声闻以苦谛为先。知苦而断集。缘觉观集谛为先。悟集散而观空。菩萨以灭谛为首。了达真源。集无和合。四谛同。而证果异也。

良由观有浅深。对照明其高下耳。

以浅深之观。对照四谛以明高下。

是以下乘行下。中上之所未修。上乘行上。而修中下。中行中下。不修於上。上中下之在人。非谛令其大小耳。

明三乘之修。有正有兼。上正修上。兼修中下。中正修中。兼修乎下。下根惟能修下。而不能修中上也。

然三乘虽殊。同归出苦之要。

共破见思之缚。皆出分段生死。不以观有明昧。而脱苦亦有优劣也。

声闻虽小。见爱之惑已祛。故於三界无忧。分段之形灭矣。

此去略明声闻功德。兼判顿渐地位。以寓劝修之意。今此先明声闻已得断惑出苦。

三明照耀开朗。八万之劫现前。六通纵任无为。山壁游之直渡。时复空中行住。或坐卧之安然。泛沼则轻若鸿毛。涉地则犹如履水。九定之功满足。十八之变随心。

此明功德圆满也。三明照耀等。言三明六通悉皆具足也。九定等。言此神通由禅定之所发也。九定十八变备如法数。

然三藏之佛。望六根清净位。有齐有劣。同除四住。此处为齐。若伏无明。三藏则劣。佛尚为劣。二乘可知。

文出法华元义。彼判四教。皆有果头之佛。若论断伏修证。阶位天渊。所谓边方未静。借职则高。论爵定勋。其位实下。故约三藏果佛。与圆教七信位人。定其优劣。故曰同除四住。此处为齐。若伏无明。三藏则劣。以三藏人。不知有根本无明。况能伏断。故此六根清净人为劣也。昔五代钱忠懿王。读至此不知其义。问天台韶国师。师曰。此是天台教义。当问螺溪羲寂法师。师为之释疑竟。备言天台教藏。此方兵燹毁灭。惟海东诸国完备。王为遣使。赍币往聘高丽日本。遗文复还。后世获睹教观全文。

望上断伏虽殊。於下迷悟有隔。如是则二乘何咎。而欲不修者乎。

此寓劝修。故以望上虽殊於圆。於下犹胜於迷。以为发端。故曰。如是则二乘之法何咎。而欲不修。

如来为对大根。引归宝所。令修种智。同契圆伊。或毁或誉。抑扬当时耳。

此释或者之疑。疑者曰。若声闻之行当修。何故如来於大乘经。种种呵斥以为焦败。不成法器。故释之曰。如来说法。见大机而为小障。令大不发故。或抑小以扬大。抑偏以誉圆。而作此说。然而闻之获益。事匪徒然。

凡夫不了。预畏被呵。宁知见爱尚存。去二乘而甚远。

如来说法。各有时用。见大机。则呵小以扬大。见小机。则赞小而毁妄。凡夫不了此意。未修预畏被呵。岂知二乘之法。乃泻爱见之黄龙汤。可以为圆修助道。其若不服。守病而死。谁之过欤。

虽复言其修道惑使诸所不祛。非惟身口未端。亦乃心由谄曲。

凡夫之人。徒言修道。惑使不驱。则身口何由而端。心路何由而直。

见生自意。解背真诠。圣教之所不依。明师未曾承受。

圣教不依。所以解背真诠。明师未承。所以见生自意。

根缘非唯宿习。见解未预生知。而能世智辨聪。谈论以之终日。时复牵於经语。曲会私情。纵邪说以诳愚人。拨因果而排罪福。

世有一等善无宿植。解不生知。假辨聪而谈论风生。援经论而傍通曲会。不过诳惑愚聋。拨无因果。

顺情则嬉怡生爱。违意则[怡-台+於]住怀瞋。三受之状固然。称位乃俦菩萨([怡-台+於]住中心不快貌)。

上既以解验其邪正。今复以行而测其圣凡。顺之则喜。逆之则瞋。居然凡夫三受。胡以菩萨自称。

初篇之非未免。过人之衅又萦。大乘之所不修。而复讥於小学。恣一时之强口。谤说之患铿然。三途苦轮报之长劫。哀哉。吁哉。言及怆然悲酸矣。

初篇。四重也。过人之衅又萦。言此人之衅隙绕身而多也。大既不修。又讥於小。恣强口而谤说。婴长劫之苦轮。诚可哀哉。兴言实怆。

然而达性之人。对境弥加其照。忘心之士。相善不涉其怀。况乎三业之邪非。宁有历心於尘滴。

达性而修。对境无非心性。弥照性以成修。忘心而见。逢缘何莫真如。愈达如而忘善。邪非何有。尘滴何沾。

是以鉴元之侣。净三受於心源。涤秽之流。扫七支於身口。

三受不净。则元无以鉴。七支不扫。则奚以涤。所贵乎道者。惟是以为快也。

无情罔侵尘业。有识无恼蜎螟。幽涧未足比其清。飞雪无以方其素。

能净三受。能扫七支。无情自不犯偷盗。有情自不犯淫杀。楞严云。心尚不缘色香味触。身三口四。生必无因。清素之怀。不可云喻。

养德若羽群扬翅。望星月以穷高。弃恶若鳞众惊钩。投江瀛而尽底。

石壁云。养德似鸟冲虚。弥高智路。弃恶如鱼避钩。谨慎行门。

元曦惭其照远。上界恧以缘消。

石壁云。智照高远。量越元曦。三有缘消。功逾上界。解行如此。无以加焉。

境智合以圆虚。定慧均而等妙。桑田改而心无易。海岳迁而志不移。

道如在己。世间相常。山海任其变更。心志岂随物转。

而能处愦非喧。凝神挺照。心源明净。慧解无方。

石壁云。极耳目於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也。

观法性而达真如。鉴金文而依了义。如是则一念之中。何法门而不具。

圆修之人。内自观性。外合了义。一念性具。何法不该。故能达修善修恶。即性善性恶。心性融通。无法不具。可谓圆顿了义之人也。

如其妙慧未彰。心无准的。解非契理行阙超尘。乖法性而顺常情。背圆诠而执权说。

凡事圆修。先须开悟妙慧。如善射者。筈筈相拄。无不中的。心心相照。无不越尘。盖照性而智自明。智明而尘自越。其或不然。以无法身与般若。胡能致解脱之神效哉。

如是。则次第随机。对根源而设教矣。

结成佛说。三乘渐教之所以。如其圆解圆行。则不须此。若解非契理。行阙超尘。乖性顺情。背圆执偏。如来不得不随机对根说三乘之教矣。

是以叙其纲纪。委悉余所未明。深浅宗途。略言其趣。三乘之学。影响知其分位耳。

三乘法门。关系实繁。若欲委知。须寻元文。大部今且略言纲纪。令初学知其分位耳。

永嘉禅宗集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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