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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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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下

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

横,是不循法度。顽,是愚蠢。懦,是柔弱。

孟子说:“圣人之德,本无不盛,而其制行则各不同。古之人有伯夷者,以言其持己,则目不视非礼之色,耳不听非礼之声,何等样严正!以言其处世,则择君而仕,非可事之君弗事;择民而使,非可使之民弗使。世治则进而效用于世,世乱则退而独善其身,何等样高洁!其视横政所出之朝、横民所止之地,惟恐有累于己,不忍一朝居也。思与乡里之常人相处,如着了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一般,惟恐有浼于己,不能一息安也。那时商纣在位,举世昏浊,正是朝有横政、野有横民之时;于是洁身远去,避居于北海之滨。盖将待清明之世而后出;苟非其时,宁遁世而无闷矣。此其志操,真可谓皭然自立,而流俗不能污、邪世不能乱者。是以后世之人,闻其遗风,不但有识见的知所兴起,即顽钝无知之辈,亦皆化而有廉介之操;不但有志气的知所感奋,即柔懦不振之夫,亦皆化而有卓立之志矣。其孤介既足以守己,流风又足以感人,伯夷之行盖如此。”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孟子又说:“古之人有伊尹者,尝自家说道:‘苟可以事,即是吾君,何所事而非君乎?苟可以使,即是吾民,何所使而非民乎?’遇治世,固进而行道以济时;遇乱世,亦进而拨乱以反正。其一于进,而不必于退者,为何?其意以为:‘天之生此民也,将使先知的启迪后知,先觉的开发后觉,而与之共明此道也。今我在天民中,能尽人道,则我固天民之先觉者。我将举此道以觉当世之民,其责有不得诿诸人者矣。’推其心,但是当世之民,有匹夫匹妇颠连失所,不与被尧、舜之泽的,皆其心之所不忍者。其痛自刻责,就如己推而纳之沟中的一般,有不能一日安者矣。是其举宇宙之大,兆庶之众,无一民一物不在其担当负荷之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此伊尹之行也。”

“柳下惠不羞汙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

鄙,是狭陋。敦,是厚重。

孟子又说:“古之人有柳下惠者,苟可以事,不必明主,虽遇着汙君,亦委身事之而不以为耻;苟可以居,不必尊位,虽与他小官,亦屈意为之而不必于辞。其不择君而事,若疑于易进矣;而实不肯韬晦以蔽己之贤,必期直道以行己之志。其不择官而居,若疑于难退矣;而放弃亦不以为怨,困穷亦略无所忧。其处进退之际,直率坦夷有如此者。至于处乡里之常人,和光同俗,由由然与之偕而不忍去。其平日常自说:‘形骸既分,尔我各异。尔自为尔,无与于我;我自为我,何关于尔?虽使人袒裼露臂、裸裎露身在于我侧,彼自无礼耳,安能玷辱于我哉?’其言如此。是真旷然有度,而置得丧于不较,合人己而两忘者。故后世之人,闻其遗风,虽狭陋之鄙夫,皆化而有宽宏之量;虽啬吝之薄夫,亦化而为敦厚之行矣。盖其和德之近人为易亲,故其流风之感人尤易入。柳下惠之行固如此。”

“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淅,是渍米的水。接淅,是将炊之时,以手承水取米而行,盖欲去之速,而不及炊也。

孟子又说:“三子之行,各有不同,若孔子则兼而有之。当其在齐,因齐景公托言老不能用,义不可留而去。时炊饭未熟,遂承水取米而行,虽一饭之顷,亦有所不能待焉。其在于鲁,因鲁定公受女乐不朝,知其不足与有为而去。然又不忍遽去,乃曰:‘迟迟吾行,必待膰肉不至,而后行焉。’夫去齐如彼其急,而去鲁如此其缓者何?盖鲁乃孔子父母之国,见几固当明决,用意尤宜忠厚,去父母国之道当然耳。即此去鲁、去齐之两事观之,可见孔子之处世,有不倚于一偏、不拘于一节者。道之不行,去可以速矣,则从而速去,不俟终日。如其可留,则又栖栖眷念,而不妨于久淹也。世莫我知,身可以处矣,则从而退处,若将终身;如有用我,则又汲汲行道,而不妨于仕进也。此则内无成心,而意必尽泯;行无辙迹,而用舍随时。孔子所以异于三子者又如此。”

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

孟子既历叙群圣之事,因断之,说道:“大凡行造其极者,皆可以为圣。然非道会其全者,未可以言圣之至也。今伯夷以节自高,而视斯世之人无一可与。其皭然洁白之行,已造到清之极处,而无纤毫之混浊矣,其圣之清者乎!伊尹以道自负,而视宇宙内事皆吾分内。其毅然担当之志,已造到任之极处,而无一念之退托矣,其圣之任者乎!柳下惠以量容天下,而视斯世无不可与之人。其由然与偕之度,已造到和之极处,而无纤毫之乖戾矣,其圣之和者乎!至若孔子,仕止久速,不倚于一偏;变化推移,总归之顺应。此则清而未尝不任,任而未尝不和,兼三子之长而时出之,乃圣之时者也。谓之曰时,则三子之行,不过四时之一气;而孔子之道,殆如元气之流行于四时,有不得而测其运用之妙者矣,夫岂三子之可及哉!”

“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

凡作乐,一音独奏一遍,叫作一成;八音合奏一遍,叫作大成。金,是钟。声,是引起的意思。玉,是磬。振,是收煞的意思。条理,是音律中之脉络。

孟子又说:“清如伯夷,任如伊尹,和如柳下惠,虽各造其极,然圣矣而未大也。惟孔子以一身而兼三子之长,是其总群圣之事而为一大圣。譬之于乐,其犹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者乎!何以谓之集大成?盖乐有八音,若独奏一音,则一音自为起落,这是小成。惟于众音未作之时,而击钟以宣其声;俟众音既阕之时,而击特磬以收其韵,金声于先,玉振于后,这才是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金、石二音,何以能集众音之大成?盖金、石者,众音之纲纪。金不鸣,则众音无由而始;自钟一击,然后众音翕然而作,而律吕为之相宣矣。是金声也者,岂非开众乐之端,而为之始条理者乎?玉不振,则众音无由而终;惟特磬一击,于是众音诎然而止,而条贯为之具毕矣。是玉振也者,岂非收众乐之节,而为之终条理者乎?始终之间,脉络贯通,无所不备,此乐之所以为集大成也。孔子集群圣之大成,何以异于是哉?”

“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

智,是知之精明。圣,是德之成就。

孟子又说:“合始终条理而无不备,此乐之大成也,而孔子之圣实似之。盖大乐之作,有始有终;而圣德之全,有智有圣。金以声之,此乐之始条理也;而比之孔子,与其知之贯彻处,实同一发端。盖孔子智由天纵,而睿哲所照,洞见夫道体之全,于凡清、任、和之理,条分缕析,无一理之不精,是智以启作圣之始,与金以开音乐之先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说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玉以振之,此乐之终条理也;而比之孔子,与其德之成就处,实同一究竟。盖孔子德本性成,而众善兼该,克造于圣修之极,于凡清、任、和之事,经纬错综,无一事之不当,是圣以要知至之终,与玉以收音乐之止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说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智圣兼全,而圣德始终之条理备矣,此孔子之所以为集大成也。彼三子者,不过众音之小成耳,岂能比德于孔子哉?”

“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

孟子又说:“圣智兼备,固孔子之所以集大成矣。而智以成始,圣以成终,则圣又由于智也。不观之射乎?射有巧有力。孔子神明内蕴,合清、任、和之理而兼照之,是智也,譬则射者之巧焉;德行默成,体清、任、和之理而时出之,是圣也,譬则射者之力焉。必知之真,然后行之至;必有定见,然后有全力。譬如射于百步之外的一般:凡射疏及远,到得那地步,这是膂力之强,尔力之所能为也。若夫舍矢如破,正中其的,这是得手应心,妙在于命中之先,乃巧之所为,不专在于力也。夫射之能中者,不专于力而在于巧,则孔子所以为圣之至,不专于圣而实由于智矣。彼三子者,力有余而巧不足,此所以倚于一偏,而难以语时中之圣也。”按,孟子此章形容孔子之德,既以天道为喻,曰圣之时;又举乐为喻,曰集大成;复举射为喻,曰智巧也、圣力也。岂智之外复有时中哉?大成即圣之全体,而时中即智之妙用。智而后能圣,圣而后能时,理固一原,而圣心之纯,实贯始终而无间者也。观其自言,亦谓由志学而驯至于从心不逾矩。夫志学,智也;不逾矩,时也。合而观之,而圣德之全益见矣。

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

北宫锜,是卫人。班,是班定次第。

北宫锜问于孟子说:“朝廷设官分职,莫大于爵禄;而爵禄之制,莫备于成周。周室之班爵禄,必有个贵贱之等、厚薄之差,敢问其制如之何?”孟子答说:“周室爵禄之制,其品式章程至精至密,今已不可得而闻其详矣。盖制度之详,载在典籍,典籍存而后制度可考也。自周室衰微,诸侯放恣,僭窃名号的,以卑而拟尊;兼并土地的,以大而吞小,反厌恶先王之制度,以为不便于己之所为,遂灭去其籍,使上下名分无从稽考,因得以纷更变乱而无忌,此所以典籍散失,欲闻其详而不可得也。顾其详虽不可得闻,然而规模之建立、体统之昭垂,尚有幸存而未泯者,轲也亦尝闻其什一于千百,而可举其大略为子告焉。”夫当典籍残缺之余,而能考究圣王之制,非孟子学识其大,其孰能知之?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这一节是周室班爵之制。

孟子告北宫锜说:“成周爵禄之制,册籍虽亡,而名分未泯。其班爵之大略,有通行于天下的,有单行于中国的。自其通于天下者而言,父天母地,而为天下之所共宗,这是天子。天子之贵,自为一位,尊无二上矣。然天下之大,非天子一人所能独理也,于是分天下为万国,而使同姓之亲、异姓之贤,与之共治焉。自天子而下,有公一位;公之下,有侯一位;侯之下,有伯一位;伯之下,有子与男同一位。天子总治于内,公、侯、伯、子、男分治于外,内外相维,体统不紊,然后举天下之大,无一国之不治矣。爵之通于天下者,此其大略也。自其施于国中者而言,出命正众,而为一国之所奉戴,这是君。天子君于王畿,诸侯君于列国,各自为一位矣。然一国之众,亦非君一身所能独理也,于是分庶绩于百官,而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之共治焉。自君而下,有卿一位;卿之下,有大夫一位;大夫之下,有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君出令于上,卿、大夫、士奉令于下,上下相承,事使不乱,然后举一国之事而无一事之不治矣。爵之施于国中者,此其大略也。据我所闻周室班爵之制,如此而已。若其创制立法之盛,则典籍尽去,今亦安从而考其详哉?”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这以下是周室班禄之制。

不能,是不足的意思。

孟子又告北宫锜说:“周室班爵之制,其略固可得而言矣。其班禄之制何如?试以禄之班于天下者言之。天子食赋于畿内,其制地方千里;盖天子爵为至尊,故其地至广也。公侯而下,则皆食赋于列国;故公侯之地,方广都是百里,其田赋之入,视天子而杀矣。伯之地,方广七十里,其田赋之入,又视公侯而杀矣。子、男之地,方广都是五十里,其田赋之入,视伯而又杀矣。自天子以至于子、男,分田制禄之法,凡有此四等。在天子非独丰,在诸侯非独啬,厚薄之等,一因其尊卑之分而已。此外,更有地不足五十里之数者,遇凡朝觐聘问等礼,不能以姓名自达于天子,但附属于邻邦诸侯,以通其姓名,这叫作附庸。则其爵愈卑,而其禄愈薄矣。盖先王于疆理天下之中,而寓则壤成赋之制,故其禄之班于天下者有如此。”

“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这一节是禄之班于王国者。

视,是比照的意思。

孟子又告北宫锜说:“周室之班禄,其在王畿之内者,各有差等。盖天子以一人宰治于上,而有卿、大夫、士,分治于下,其效忠宣力,本与外臣均劳,而地近职亲,较之外臣尤重。故王朝之卿,所受采地,比照于大国之侯,侯百里,卿亦百里也。大夫所受之地,比于次国之伯,伯七十里,大夫亦七十里也。元士所受之地,比于小国之子、男,子、男五十里,元士亦五十里也。当其时,诸侯入则为王朝之卿士,卿士出则为列国之诸侯,其分本相等,故其受禄不得不同耳。然以王朝之臣,而同于列国之君,所以尊王室而重内朝之意,又自可见焉。其班禄于天子之国者有如此。”

“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这以下是禄之班于侯国者。

十,是十倍。四,是四倍。倍,是一倍。庶人在官者,是府吏胥徒,如今杂职吏员之类。

孟子又说:“周室之班禄,其在列国者,亦各有差等。以公侯之大国而言,地方百里,提封十万,凡君与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皆仰给于其中焉。君享一国之奉,为田三万二千亩,比之卿禄,盖加十倍之多。卿田三千二百亩,较之于君,才是十分之一,而实四倍于大夫。大夫之田八百亩,较之于卿,才是四分之一,而实加倍于上士。上士得田四百亩,其禄则倍于中士。中士得田二百亩,其禄则倍于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若府吏胥徒之流,其禄相等,皆得食百亩之入焉。盖庶人身役于官,既不得自食其力,因给之以一夫之养,使足以代其耕而已。此则禄颁于上,或加数倍之入,而不嫌于丰;禄给于下,或准一夫之田,而不病于啬。尊卑有序,丰约适宜,大国班禄之制固如此。”

“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三,是三倍。

孟子又说:“公侯之下有伯,比大国次一等,谓之次国,其班禄亦次之。盖伯爵之国,地方七十里,较之百里之地狭矣。而国中之有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则与大国一也。故其因田制赋,君之禄亦十倍于卿,得田二万四千亩。卿之禄,则止三倍于大夫,得田二千四百亩。至于大夫,则一倍于上士,而得八百亩。上士则一倍于中士,而得田四百亩。中士则一倍于下士,而得二百亩。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亩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则与大国之制无不同矣。盖自卿以上,禄限于地,固不得与大国同其丰;自大夫以下,食因其事,则不得不与大国同其约。次国班禄之制盖如此。”

“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二,是二倍。

孟子又说:“伯之下有子、男,比次国又降一等,谓之小国,其班禄抑又次之。盖子、男之国,地方五十里,较之七十里之地则又狭矣。而国中之有卿、大夫、士与庶人之在官者,亦与次国一也。故其因田制赋,君之禄亦十倍于卿,得田一万六千亩。卿之禄则止二倍于大夫,得田一千六百亩。至于大夫,则一倍于上士,而得八百亩。上士则一倍于中士,而得四百亩。中士则一倍于下士,而得二百亩。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亩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则亦与次国之制,无一之不同矣。盖自卿而上,其禄厚,厚而不减,则国小不足以供,故不得不杀;大夫以下,其禄薄,薄而复减,则养赡不足以给,故不得不同。班禄于小国之中者,其制又如此。”

“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获,是受田。差,是等级。

孟子又说:“庶人在官者之禄,固取其足以代耕矣,而代耕之分数,又自不同。盖耕者所受之田,每夫以百亩为节。百亩之田必加以粪,粪多而力勤的,是上等农夫,计其所入,可以供九人之食;若稍次于上农的,其所入,仅可以食八人;中等的,仅可以食七人;中等又次的,仅可以食六人;若下农夫,则不过能供五人之食而已。人事之勤惰不齐,而收入之多寡随异,其所食之数,大约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职有大小,事有繁简,其受禄之多寡,即照此农夫之次序以为等差:事繁者食以上农夫之食,其余以次递减,事最简者亦不失下农夫之食焉。所谓禄足代耕者,其详悉有条,又如此。夫列爵有尊卑,而中外殊其制;班禄有多寡,而上下异其规。此周制之大略,而我之所可闻者也,乃其详,则不可得而闻矣。”

大抵战国之时,诸侯侈肆,先王封建井田之制坏乱已尽,孟子有慨于中久矣!故因北宫锜之问,而摭拾大略以示之,使后世得闻圣王治天下之大法者,独赖此篇之存。有天下者,不可不究心也。

万章问曰:“敢问友。”孟子曰:“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

挟,是挟持所有以傲人的意思。

万章问于孟子说:“朋友,五伦之一,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敢问友道如何?”孟子答说:“交友之道,无他,只在忘势分、略形迹,除去矜己骄人之念而已。如己虽长也,不可挟我之长以加于少者,而与之友;己虽贵也,不可挟我之贵以加于贱者,而与之友;己虽有兄弟之盛也,不可挟我之兄弟以加于寡弱者,而与之友。所以不可以挟者为何?盖友也者,非为其年相若、势相敌而与之为友也,必其道义可尊,斯取为辅仁之助;言行可法,斯联为同志之交。因其有德,而与之友耳。既友其德,则当折节以亲贤,虚怀以受善,岂可以有所挟乎?若一有挟长、挟贵、挟兄弟之心,则在我不胜其骄矜之念,而贤者亦不肯有乐就之诚矣,所以说不可以有挟也。人能持无所挟之心,以择友于天下,则益友日至,辅德有资,交道岂有不善者哉?”

“孟献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乐正裘、牧仲,其三人则予忘之矣。献子之与此五人者友也,无献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献子之家,则不与之友矣。”

乐正裘、牧仲,是人姓名。

孟子告万章说:“交友之道,能无所挟固难,能不挟贵为尤难。处贵而能不挟者,在大夫中则有若孟献子。孟献子者,百乘之家,为大夫而有采地,其势分亦贵显矣。当时择人而交,有友五人焉:其一人为乐正裘,其一人为牧仲,其三人者,则予不记其姓名而忘之矣。献子与此五人为友,岂漫然与之交游?盖有所以取之者矣。大凡贱与贵交,非资其势,则利其有。惟此五人者,但知道义为重,其于献子之富贵,眼中全不见得,心上全不着意,无献子之家者也。惟其无献子之家,所以为献子所重,而与之为友耳。向使此五人者,视献子之家一有羡慕之心,则是充诎于富贵、陨获于贫贱,可鄙甚矣!献子岂肯与之为友乎?夫以五人,而能忘人之势,固可见五人之高;以献子,而能忘己之势,以成五人之高,抑可见友德之义矣。不挟贵之交,征于百乘之家者有如此。”

“非惟百乘之家为然也,虽小国之君亦有之。费惠公曰:‘吾于子思,则师之矣。吾于颜般,则友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也。’”

费惠公,是费邑之君。王顺、长息是人姓名。

孟子又告万章说:“孟献子以百乘之家而下交五人,固可见其不挟贵矣。然不但百乘之家为然也,等而上之,虽小国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势位者焉。昔者费惠公尝说道:‘人君取友之道,不可以一端而尽;而尊贤之礼,不可以一概而施。大贤如子思,其道德高于一世,是人之师表也;吾则致敬尽礼,以师道尊之,庶有所仪刑,以成吾之德焉。次贤如颜般,其行谊著于一时,是邦之司直也;吾则平等纳交,以友谊接之,庶有所切磋,以辅吾之仁焉。至于王顺、长息,才不逾中人,能不过奔走,仅可承顺左右,充我之使令,事我而已,岂可与子思、颜般同其礼貌之隆哉?’观惠公之言,是不敢以待王顺、长息者而待颜般,不敢以待颜般者而待子思。尊德之诚,有隆无替,其不挟贵而友,征之小国之君者又如此。”

“非惟小国之君为然也,虽大国之君亦有之。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入云则入,坐云则坐,食云则食。虽蔬食菜羹,未尝不饱,盖不敢不饱也。然终于此而已矣,弗与共天位也,弗与治天职也,弗与食天禄也。士之尊贤者也,非王公之尊贤者也。”

亥唐,是晋国的贤人。

孟子又告万章说:“费惠公以小国之君,而尊师取友,固可见其不挟贵矣。然又不但小国之君为然也,等而上之,虽大国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势位者焉。昔者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尝慕其贤而往造其家,以千乘之尊下闾巷之士,宜其以君道自处矣,乃执礼甚恭,而受命唯谨。当其至门,唐命之入即入,而不嫌于屈尊;及其既入,唐命之坐即坐,而不嫌于抗礼;其上食也,唐命之食即食,虽粗粝之饭、蔬菜之羹,未尝不饱,而不嫌于菲亵。非饱其食也,敬贤者之命,不敢不饱耳。夫以坐起饮食,一惟贤者之命是从,真可谓曲尽尊贤之礼矣。然此特仪文之末,而尊贤之道,尚有不止于此者。天位以官有德,而公不与之共焉;天职以任有德,而公不与之治焉;天禄以养有德,而公不与之食焉。其所以尊之者,不过造请承顺之间,此乃无位之士,所可自尽其尊贤之情者耳。岂以王公操爵禄之权,可以贵人富人者,而其尊贤之道仅止于此而已哉?然平公虽未尽尊贤之道,而已曲尽尊贤之礼,其视世之负其位不肯下交者,固有间矣。不挟贵而友,征之于大国之君者又如此。”

“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亦飨舜,选为宾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尚字,与上字同。甥,是婿,尧以女妻舜,故谓舜为甥。贰室,是副宫。

孟子又告万章说:“晋平公以大国之君而尊礼亥唐,固可谓不挟贵而友矣。然亦非但大国之君为然也,虽天子亦有之。当初,虞舜一侧陋之匹夫耳;尧知其贤,举于畎亩之中,妻之以二女,舜由是得以上见于尧。尧以甥礼待舜,馆之于副宫;亦时就副宫,与舜同饮食而飨舜。舜尚见帝,则舜为宾而尧为主;尧就飨舜,则尧为宾而舜为主。以君臣之间,而更迭为宾主之交,是其以天子之贵,下友匹夫之微。知有道德之可尊,而不知有名位之足恃;知有情意之当洽,而不知有势分之可拘也。尧之友德而无所挟固如此。夫天子之贵,尚不可以有挟,而况于有国有家者乎?贵且不足挟,而况于挟长、挟兄弟者乎?此友之所以不可以有挟也。”

“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

孟子又告万章说:“历观古人不挟贵而下交如此,非其过自贬损也,惟有见于理之当然而已。盖自君臣之位定,而上下之分殊。以在下之士庶,而奔走承顺以敬其上,非无谓也。朝廷莫如爵,名分所在,虽贤者不得而抗,因彼可贵而我贵之,这叫作贵贵。以在上之君、公、大夫,而虚怀隆礼以敬其下,非无谓也。长民莫如德,道德所在,虽贵者不得而慢,因彼为贤而我尊之,这叫作尊贤。贵贵、尊贤,其事若有不同;然以礼言之,上下相敬,各有攸当,同归于义而已。盖义者,宜也。位之所在,则尊君为重,故用下敬上而不为谄,此安分之理宜然也。德之所在,则尊贤为重,故用上敬下而不为屈,此忘分之理宜然也。分之则为各欲自尽之心,合之则为一德相成之道,所以说其义一也。世之人,但知贵贵,而不知尊贤,则亦昧于义之所在矣。”

按,孟子此章,因论于朋友,遂及于君臣。盖君、臣、朋友,皆以义合者也,义合则从,不合则去。故定交甚难,而全交为尤难。止于定交而已,如献子于五人、惠公于颜般、平公于亥唐,能不挟者,皆可以得友。必欲心孚意契、终始相敬以全其交,则必如尧之于舜,元首股肱,赓歌喜起于一堂,而后可以言泰交之盛。此则非有任贤勿贰之心者不能,不但不挟其贵而已。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交际,是以礼往来。却,是拒而不受。

万章问于孟子说:“君子以一身酬酢万变,无一不本之于心。至于以礼仪币帛彼此往来交际,敢问此心果何心也?”孟子答说:“人有恭敬之心存于中,而后假币帛之仪将于外。交际之礼,乃彼此相敬,其心主于恭而已矣。”万章问说:“交际固所以将敬,辞让亦所以明礼,乃有却之、却之而不受的,人便以为不恭,何哉?”孟子答说:“凡处人之馈,未有无故而却者。如尊者有赐于我,我心必私自忖度说:‘此所赐之物,必是取于人者,不知其取此物,果合于义而当得者乎?抑不合于义而不当得者乎?必所取合义,而后可受。如其非义,便不可受,而当却还之矣。’夫以尊者之赐,计其不义而不受,则是鄙其物而轻其人,傲慢莫大焉,此所以却之为不恭也。惟以此为不恭,故宁受之而不敢却,以卑承尊之礼宜然也。知不却之为恭,而交际之心益可见矣。”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又问孟子说:“尊者之赐,固不可却;而不义之物,终不可受。于此而求善处之术,当其以物来馈,心虽知其不义,请勿显言其不受之故,而以辞却之;但心中暗地计较说:‘此其物是不义而取之于民者。’但假托他事以为辞,而却之不受。则在我既无不义之污,在彼亦难加我以不恭之罪,人己之间,两无所失,不亦可乎?”孟子答说:“处人之馈,以辞却之,固嫌于径直而不逊;以心却之,亦失之诡故而不情,但看他道与礼何如耳。如使其交于我者,当馈而馈,当赆而赆,而有道以相与;其接于我者,申之以词,将之以物,而有礼以相加。这等的交际,则虽圣如孔子,为礼义之中正,亦有见于道之可受,而不问其所从来;有见于礼之可受,而不疑其为非义,斯受之而已矣。以孔子而犹不为已甚之行,则有赐于我,而以心却之者,亦岂得为顺应之道哉?”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御,是拦夺财物。《康诰》,是《周书》篇名。越,是颠越。譈,是怨恶。

万章又问孟子说:“夫子谓受赐者但当观其交际之礼,不必更问其所从来。设若有人,于国门之外、旷野之所,截人而杀之,因用其御得之货,交我以道,馈我以礼。若此者,亦可不问其所从来而受之乎?”孟子答说:“若是御人之货,则岂可受?《书经•康诰》之篇有云:‘杀人而颠越之,因取其所有之货,闵然不知畏死。这等凶恶之人,人所共愤,凡民无有不。’可见御人之盗,乃天理之所不容,王法之所不宥,不待教戒,即当诛戮者也,岂可受其馈乎?盖义所当受,即殷受夏之天下、周受殷之天下,亦有所不辞者,其功烈至今光显,人孰得而议之?若夫御得之货,不义甚矣,如之何其可受也哉?此可见君子虽重于绝人,而未尝不严于律己。尊者之赐,虽有所弗却;而义利之辨,固未尝不审也。”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

比字,解作连字。充,是推广的意思。

万章又问孟子说:“御人之货,诚不可受矣。窃见今之诸侯,暴征、横敛,剥民以自奉,其取诸民之不义,就与御人国门之外的一般。苟善其礼,而备物以相交,斯君子受之,而不嫌于不义,此与受御人之货者有何分别?敢问此何说也?”孟子答说:“今之诸侯,取之于民固多不义,比之于盗,则亦太甚矣。试以王者之法论之。子以为今之天下,有王者起而修明法度,将连合今之诸侯,而尽诛之乎?抑先施教令,不改而后诛之乎?必教之不改而后诛之,则与御人之盗不待教而诛者,固有间矣。今但以其取非其有,而遂谓之盗,是乃推不取之类,直至于义之至精、至密的去处,必一介不取而后为义之尽;所以稍涉不义,而即加之以盗名也。其实御人之盗,乃为真盗;诸侯取非其有,虽今之所谓民贼,岂可遽以同于御人之盗也哉?即诸侯异于御人之盗,则诸侯之馈,亦异于御得之货矣。尚何疑于君子之受赐乎?”

“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猎较,是田猎相较,夺取禽兽。

孟子又告万章说:“诸侯之馈,所以不可概却者,非但义不可以过求,而礼固不嫌于从俗也。昔者孔子之仕于鲁国也,鲁人之俗,每当祭祀之时,必去田猎于外,追逐禽兽,争相较夺,以供俎豆之需。此其事宜非圣人之所屑为矣,乃孔子亦从其俗而与之猎较焉。夫田猎之事,鄙事也;较夺之俗,薄俗也。孔子犹且为之,不肯自别于鲁人,则知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况乎交以道、接以礼者,而其赐岂有不可受乎?盖猎较之俗,不能累孔子之圣;而诸侯之赐,不足病君子之廉。处世之道,但求合于中庸之行而已,岂必绝物以为高哉?”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仁,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

事道,是以行道为事。簿,是簿籍。兆,是事端之先见者。淹是留滞。

万章又问孟子说:“君子之仕,将以道易俗也。今孔子从鲁之俗如此,然则其仕于鲁也,固非以行道为事与?”孟子答说:“孔子身任斯道之责,行道之外,更有何事乃事道也?”万章又问说:“孔子既以行道为事,则猎较之俗,宜思有以变之,而反从之,何也?”孟子答说:“孔子从俗之意,固非安于因循,但以其积习既久,未可遽变,姑先正其本耳。盖鲁人之猎较以供祭者,只因祭无定器,实无定品也。孔子先为簿书以正其祭器,使器有定数,而不以四方难继之物,供其簿书之所正者,使实有常品,品物既定,则大本正矣。彼猎较所得之物虽多,无所用之,其俗将不禁而自废。此于从俗之中,寓变俗之法,正圣人转移之妙用也,安可谓之非事道乎?”万章又问说:“孔子欲以变俗,而为是委曲迁就之图,则行道之志,有不能自遂者矣。志不得遂,何为而不去乎?”孟子答说:“孔子非难于一去也,但世方望我以行道,而我更张太骤,将启人疑畏之心。所以不去者,正欲寻个头脑。从簿书器物做起,先小试其道以示人,使人知吾之道简便易从,而不苦其难,然后可以次第施为,而吾道大行之兆,将于此乎卜之耳。若其兆既可行,而人不能遂行其道,则非吾道之难行,由君上之不能用也,于是不得已而始去。盖其去虽不轻,而志则未尝不决。是以可仕则仕,可速则速,未尝终三年之久淹留于一国也。其去留之不苟如此,何莫而非事道之心哉?”

“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见行可,是见其道之可行。际可,是交接有礼。公养,是供馈之仪。

孟子又告万章说:“孔子行道之心,不但于仕鲁见之,苟可以仕,未尝不委曲以冀其一遇也。吾尝历观其仕进之迹,大概有三:有时会偶值事机适投,见得吾道有可行之兆,则委身而仕,这是见行可之仕。其次,道虽未见其可行,而能迎之致敬、待之有礼,此盖有尊贤之诚者,则亦不忍遽去而仕焉,这是际可之仕。其次,礼虽未必其能尽,而有廪人继粟、庖人继肉,此能修养贤之典者,亦不忍遽弃而仕焉,这是公养之仕。然果何以考之?其仕于鲁也,当定公即位之初,正桓子执政之日。此时桓子能荐之,定公能用之,骎骎乎道有可行之渐;因与桓子共政而不辞,此所谓见行可之仕也。其仕于卫灵公也,有感于郊迎之礼貌则就之,未至于问陈,不遽行也,此所谓际可之仕也。其仕于卫孝公也,有感于问馈之殷勤则就之,将待其为政,不遽去也,此所谓公养之仕也。夫曰行可,曰际可,曰公养,仕虽一无所择,而义则一无所苟,则何莫而非仕道之心哉?”

观于此章,圣贤之辞受进退,固不肯徇俗而苟为同,亦不可矫俗而苟为异。从违可否之间,惟以礼义为之权衡而已。

孟子曰:“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娶妻非为养也,而有时乎为养。为贫者,辞尊居卑,辞富居贫。”

孟子说:“君子之仕,虽有受禄之道,而不可有苟禄之羞。盖凡仕而用世,本为济时以行道,非为贫无所资,求为得禄之地也。然或道与时违,而家贫亲老,无以为俯仰之需,不得不资于升斗之禄,亦有时乎为贫而仕焉。正如娶妻者本为继嗣,非为资其馈养也。然亦有不任井臼之劳,不得不藉其中馈之助者,亦有时乎为养焉。夫为贫而仕,既非得已之情,则择官而处,宜安退让之分。爵以驭贵,在负行道之志者,方可以居尊位。既为贫而仕,则所愿者不过一阶一级之荣而已,尊官岂所宜居?要当辞尊官,而居卑下之秩可也。禄以驭富,必任行道之责者,方可以食厚禄。既为贫而仕,则所愿者不过一身一家之养而已,厚禄岂所宜受?要当辞厚禄,而居微薄之俸可也。”盖官卑则职事易称,禄薄则分愿稍安,为贫而仕者,其自处之道当如是耳。

“辞尊居卑,辞富居贫,恶乎宜乎,抱关击柝。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

抱关,是守关之吏。柝,是夜行所击的木梆。委吏,是主仓廪之官。乘田,是主苑囿之官。茁,是肥充。

孟子又说:“为贫而仕者,固在辞尊位而居其卑、辞厚禄而居其贫矣。而卑贫之职,果以何者为分之所宜居乎?其惟守关之吏,讥防出入,以击柝为职者,其位既卑,而事不难于理;其禄甚薄,而食不浮于人,此则为贫而仕者之所宜居也。不观之孔子乎?孔子尝为贫而仕,而为委吏矣。委吏所司者,钱谷之事,宜非圣人所屑为。乃孔子则曰:‘委吏虽卑,其职易称也。盖钱谷之数,不过出纳。吾惟于出纳之间,料量惟平,而会计当焉,吾职尽矣。会计之外,更有何事乎?’亦尝为乘田矣。乘田所司者,刍牧之事,尤非圣人所屑为。乃孔子则曰:‘乘田虽卑,其职易称也。盖刍牧之事,不过牛羊,吾惟于牛羊之畜,孳息蕃盛,而茁壮长焉,吾职尽矣。牛羊之外,更有何事乎?’以孔子为贫而仕,惟取其职之易称如此。然则抱关击柝,岂非辞尊富而居卑贫者之所宜也哉?”

“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

孟子又说:“为贫而仕,所以必辞尊富而居卑贫者,非无故也。小臣之与大臣,其责任固自不同耳。盖官卑者,分亦卑。若使身在卑微之位,本无行道之责,却乃高谈阔论,上与人主争是非,下为国家谋理乱,此则位之所在,不可以言而妄言,越职侵官之罚,必有所不能免矣,岂非取罪之道乎?官大者,任亦大。若使身立朝廷之上,本非窃禄之官,却乃受直怠事,上无以补益君德,下无以康济民生,此则道之所在,可行而不能行,尸位素餐之讥,必有所不能免矣,岂非可耻之甚乎?夫出位为可罪,则卑贫固易称之官;道不行为可耻,则尊富非窃禄之地。此为贫而仕者,所以当辞尊富、居卑贫,而以孔子为法也。”此章见小臣大臣各有当尽之职,能举其职,即委吏、乘田为宜;不能举其职,即秉政立朝为辱。是以人臣笃奉公之义,宜度己而处官;人君操驭下之权,宜量能而授任也。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曰:“受之。”“受之何义也?”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

托,是寄食于人。

万章问于孟子说:“贤非后不食。士当未仕时,虽寄身于诸侯而食其禄,似不为过,乃不肯寄食于诸侯者,果何谓也?”孟子答说:“士之不托诸侯,非其心之不欲,乃分之所不敢也。盖诸侯本有爵土之封,不幸失国出奔,托身他国。他国之君待之以寓公之禄,岁有常廪,此乃诸侯之礼也。若士本无爵土,乃寄寓于诸侯,不仕而食其禄,是以匹夫而拟邦君之尊,犯分而非礼矣,此所以不敢也。”万章又问说:“士之不托诸侯,固矣。若国君以粟馈之于士,则将受之否乎?”孟子答说:“君馈粟于士,士固当受之也。”万章又问说:“士于诸侯,既不敢以寄食,而馈粟则又可受,敢问此何义乎?”孟子答说:“君之于民也,分若相悬,情关一体,固有振穷恤匮之义焉。士而未仕,无异于编氓,则君之馈士,是亦周之之意也。士安氓庶之分,而无僭礼之嫌,如之可不受之乎?盖士固当知守身之礼,又不可昧处馈之义也。”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曰:“不敢也。”曰:“敢问其不敢何也?”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赐,是予以常禄。

万章又问孟子说:“人君待士,馈之以粟,赐之以禄,同一赐予也。乃士于所周之粟则受,于所赐之禄则不受,此何谓乎?”孟子答说:“士之不敢受赐,即是不敢托于诸侯之意,分有所不敢也。”万章问说:“敢问不敢受君之赐,何谓也?”孟子答说:“君之待民,与所以待臣,其礼不同。人臣受职任事,虽微如抱关击柝之吏,皆有所守之常职,自当有所赐之常禄以食于上,此人臣之分,而亦人君待臣之礼也。若士而未仕,则无常职矣;无常职,则不当受常禄矣。若无常职而受所赐之常禄,则是以庶人而上同于在位之臣,越礼犯分,不恭孰甚焉?此所以不敢受其赐也。夫为士者,上既不敢比于有国之君而托其身,下又不敢比于有位之臣而受其赐,则其所遇,亦甚穷矣。穷而能以礼自处,不为苟得,此士之所以可贵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亟,是频数。卒,是末后。摽,是以手麾斥。伋,是子思的名。台,是使令人役。

万章又问孟子说:“士不敢受君之赐,独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君之致馈于士,亦可常常继续乎?”孟子答说:“人君致馈于士,固不可不继而失之疏,亦不可常继而失之数。昔者鲁缪公之于子思也,慕其贤而尊礼之,数使人问候,以通其意;且数馈鼎肉以致其飨,自以为能敬贤矣。但数以君命来馈,未免使子思有数拜之劳,子思因是不悦。乃于其末后来馈之时,麾使者出于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辞其馈,说道:‘始吾以君致馈于伋,待伋甚厚也。自今而后,知君之于伋,食而弗爱,但以畜犬马者畜之而已。’缪公闻子思之言,憣然悔悟,从此不敢复遣台官来致馈也。盖人君悦贤之道,固贵于能养,尤贵于能举。缪公之于子思,既不能与共天位以用贤,又不能曲尽诚意以养贤,乃徒屑屑于问馈之间,岂可谓悦贤之道乎?此子思所以不悦于卒,而力辞其馈也。然则人君之致馈于贤者,固当求为可继,尤当顾其所安。而君子之受馈,亦自有道,而不可苟矣。”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

仆仆,是繁琐的意思。

万章又问孟子说:“缪公于子思,固未可谓悦贤矣。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必如何方为能尽其道乎?”孟子答说:“国君养贤,始而不将之以君命,则为简礼。故当始馈之时,于凡粟肉之赐,必遣人以君命致之,使道其礼意之诚;时则贤者敬君之命,再拜稽首而受,此始馈之礼宜然也。自是以后,则但分命有司供其匮乏,使廪人继之以粟、庖人继之以肉,不复以君命将之,使免于拜赐之劳,此继馈之礼宜然也。缪公昧于此礼,数以君命致馈;子思意以为:鼎肉之微,而使己仆仆然拜赐之不暇,非养君子之道也。此所以摽使者于门外,而不肯受其馈也。知子思所以不受缪公之馈,则知国君养贤之礼,不在于供馈之频繁,而在于礼恤之周至矣。”

“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孟子又告万章说:“国君馈士,而曲尽其礼,此但可谓之养贤,未可谓之尊贤也。其惟尧之于舜乎!昔者帝尧之于舜也,知其有非常之具,因待之以非常之礼。使其子九男事之,以治其外;二女妻之,以治其内。又承之以百官,给之以牛羊、仓廪,无一之不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乃举而加之上位,任以百揆四岳之职,与之治天位焉、食天禄焉。此乃能养能举,所以谓之王公之尊贤也。岂但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徒饰问馈之弥文而已哉?然则人君欲尽养贤之道,诚不可不知所以用贤矣。养之而无以用之,贤者尚不可以虚拘,而况于并废养贤之礼者乎?”

万章曰:“敢问不见诸侯,何义也?”孟子曰:“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于诸侯,礼也。”

传,是相通的意思。质,是相见所执之物。

万章问于孟子说:“士以行道为心,则当以得君为急。乃高尚其志,不肯往见诸侯,敢问此何义乎?”孟子答说:“士之不见诸侯,非自尊大也,分有所不敢耳。盖朝野之地位悬殊,臣民之名分亦异。有居于国都之中,日往来于廛市的,这叫作市井之臣。有居于郊野之外,日作息于田亩的,这叫作草莽之臣。这两样人,通叫作庶人。大凡在位之臣,必执贽以通于君,而后敢见。乃庶人则未尝传质为臣,是其迹犹未离乎市井之微、草莽之贱也,其不敢见于诸侯,正所以安庶人之分,而不敢同于在位之臣,以礼自守而已。使越礼以求见,岂能免于干进之辱哉?”

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曰:“往役,义也。往见,不义也。”

万章又问孟子说:“士未传贽为臣,既以庶人自处,则当惟君命是从矣。今国君召庶人而役之,庶人则往役而不敢后;君欲见士而召之,士则不肯轻身往见,何也?”孟子答说:“士与庶人,语分则不异,语道则有异。为庶人者,率子民之职,供力役之征,其所以趋事赴工而不敢后者,乃是以分自守,义当然也。若为士者,欲以道而见用于世,必以道而自重其身。若召之而即往,则未免枉道以徇人,守己之义不如是也。然则士之可使往役,而不可使往见者,惟其以道自重焉耳。然则人君欲见贤,而可不隆下贤之礼哉?”

“且君之欲见之也,何为也哉?”曰:“为其多闻也,为其贤也。”曰:“为其多闻也,则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

孟子以士不可召之义告万章,恐其未达,乃问之说道:“士所以不往见诸侯者,非一见之难也,盖必有其故矣。吾且问子:诸侯之于士,所以汲汲然欲求其一见者,其意果何所为也哉?”万章答说:“国君所资于士者有两件:一件为其博闻多识,可以为考德问业之资;一件为其体道成身,可以为正君善俗之助,此其所以欲见之也。”孟子说道:“国君见士之意,使不为其多闻与贤则已,如为其多闻,而欲资之以讲明道理,是师道之所在也。既有师道,虽尊如天子,犹且学而不臣,不敢召见,而况诸侯一国之主耳,独可以召师乎?既为其贤,而欲资之以赞襄治化,是德义之可尊也。既尊其德,虽折节下交,欲有谋焉,就之亦不为屈;乃欲召之往见,则岂吾之所闻者乎?知国君之不可召士,则士之不可往见明矣。”

“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悦也,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千乘之君,求与之友而不可得也,而况可召与?

孟子又告万章说:“欲知国君不可召士,观缪公于子思之事可见矣。昔者缪公知子思之贤而数见之。因问于子思说:‘古者千乘之君,忘分下交,与韦布之士为友,则何如?’缪公此言,分明有自矜之意。于是子思艴然不悦,答说:‘吾闻古之人有言:国君之于贤者,当尊之以师道,事之云乎。岂但如君所言,友之云乎?’吾想子思不悦缪公之意,岂不以为君臣之际,以爵位言之,则子尊而在上为君,我卑而在下为臣,势分悬绝,何敢与君友也?若以道德言之,我则系师表之望,子当以师道事我者也,奚可与我平交而为友乎?由子思之言推之,千乘之君,求与一介之士为友且不可得,况欲召之往见,则所以待士之礼,又出缪公之下矣,士岂肯应其召哉?”

“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曰:“敢问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

虞人,是守苑囿之吏。皮冠,是田猎之冠。通帛为旗叫作旃,旗上有交龙叫作旂,析羽叫作旌。

孟子又告万章说:“君不可以召士,不但征诸子思之言,观虞人之事又可知矣。昔者齐景公将有事于田猎,使人执析羽之旌招虞人以供事。虞人不至。景公怒,将执而杀之。孔子赞美说:‘志士固穷,常念弃沟壑而不悔;勇士轻生,常念丧其首而不顾。若虞人者,足以当之矣。’夫孔子何取于虞人而赞美若此?盖旌本非招虞人之物,招非其物,虽死不往,孔子所以取之也。”万章因问孟子说:“旌非所以招虞人,然则招虞人当用何物乎?”孟子答说:“虞人以田猎为职,则招虞人者,当以皮冠,从其所有事也。若庶人未仕者,则招之以通帛之旃,盖有取于朴素之质。士已仕在位者,则招之以交龙之旂,盖有取于变化之象。然皆不敢用旌。惟有家之大夫,方用析羽之旌招之;盖以大夫羽仪朝著,有文明之德,故招之以旌,以明其不同于士庶也。景公乃以之而招虞人,此虞人所以虽死而不敢应其招耳。夫以虞人贱役,尚知守官如此;士乃不知守道,而应诸侯之召,曾虞人不若矣!贤者肯为之哉?”

“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岂敢往?况乎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乎?”

孟子又告万章说道:“天下有一定之名分,则各有一定之法守。今以招大夫之旌招虞人,虞人宁死而不敢往。即此推之,使以招士之旂而招庶人,庶人岂敢不安其分,而往应其召哉?夫旌之与旂,贵者之招也;以贵者之招招贱者,虽非其物,犹为宠异之、优厚之,而尚不肯往,况乎召使往见?此乃招不贤人之道也,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则轻慢之、屈辱之甚矣。贤人以道自重者,岂肯往应其召乎?知贤者之不可召,而国君见贤,固必有其道矣。”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诗》云:‘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

>底,是砥石,取其平正的意思。

孟子又告万章说:“即贤人之不可召,则知国君见贤,或近而就见,或远而币聘,当必以道而后可也。使以不贤人之招招之,则是欲见而不以其道,就如欲人之入室,却闭了门的一般,贤者何由而得见乎?盖欲见贤人,须先开其门路;所谓门路,礼义而已。义以制事,坦然为荡平之道,是人所共由之路也;礼以治躬,截然为中正之闲,是人所当出入之门也,而能循之者少矣。唯是君子识见高明,志趣端正,为能非义无行,所往来者必由是路焉;非礼弗履,所出入者必由是门焉。其立身行己,一于道而不苟如此。《诗经•小雅•大东》之篇有云:‘瞻彼周道,其宽平如砥而不险陂,正直如矢而不邪曲。是乃君子之所践履,小人之所视效者也。’观《诗》之所言,所谓君子能由义路而出入礼门,因可知矣。”夫君子以义礼自守如此,若往应不贤人之招,则是舍正路而不由,逾大闲而妄入,失己甚矣,岂其所肯为者哉?此欲见贤人者,必不可不由其道也。

万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驾而行’。然则孔子非与?”曰:“孔子当仕有官职,而以其官召之也。”

万章又问孟子说:“士以礼义自守,可以不应君召矣。乃若孔子承君之召,不待驾而即行,其趋命如此之速,独不知有礼义之可守与?”孟子答说:“未仕之士,与已仕之臣,所处不同。孔子当仕于鲁,由中都宰而为司空,由司空而为司寇,时皆有官职之当守。鲁君以其官来召,则当以其官应召,此正人臣官守之常,义不可违、礼不容缓者,所以不俟驾而行也。若士未传质为臣而无官职,是亦市井、草莽之臣耳,安得与孔子应召之事并论乎?”此章见上下有相临之分;分之所在,圣如孔子,不可得而违。士人有自守之节;节之所在,贱如虞人,不可得而屈。人君待之,各尽其道,则名分辨,而节义亦无不伸矣。

孟子谓万章曰:“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

孟子教万章说道:“君子进善之益,固当博资于人,尤当兼备于己。试以取友而言。人孰不欲尽善士而与之为友?然在我之善未广,则在人之善难兼,其所友者几何?是必我之德行道艺盖于一乡,而卓然为一乡之善士,然后举一乡之贤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乡之善皆吾善矣。我之德行道艺盖于一国,而卓然为一国之善士,然后举一国之贤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国之善皆吾善矣。推而至于天下之大,使我之德行道艺足以度越一世,而卓然为天下之善士,则将尽天下之贤者、能者,我皆得而友之,而天下之善皆吾善矣。取友而至于尽天下之善士,斯可以为天下之一人,而一乡、一国,岂足道哉?然则君子取友,欲以广受善之益,诚不可不自力于进善之功矣。”

“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尚字,与上字同。

孟子又告万章说:“君子取友,而至于尽天下之善士,则其取善之量,固已通天下为一身矣。乃其向往之念,看得宇宙甚大,虽有天下之善士,只做眼前世界中人,其心犹以为未足也。又进而考论乎千百世之上,稽古帝王贤圣之为人焉。古人之言载于《诗》也,则颂其《诗》,而讽咏乎《雅》《颂》之音;古人之言载于《书》也,则读其《书》,而探索乎《典》《谟》之指。此于言语文字之间,固可以仰窥古人之遗训矣。使不详其为人之实,则所诵说者,亦徒陈言而已,可乎?是以必论其世代之殊,考其行事之异。如论唐、虞之世,则当知尧、舜之道德何以独隆;论三代之世,则当知禹、汤、文、武之功业何以独盛。如此,则诵读之传,不但为口耳之资,而体验之真,尽契其精神之蕴。是身居于千载之下,而心孚于千载之上,真与古之帝王同游、圣贤为侣,而所友者,不止于今世之士矣,所以说是尚友也。至于尚友,而后取友之道无以复加。以此见友道之无穷,而君子进善之心,未可以自足也。自足则满,满则不复有进矣。”《易》曰:“君子以虚受人。”戒自满也。进善者所当知。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

昔者,孟子为卿于齐。齐宣王就把为卿的道理问于孟子,盖欲得其设官分职之意也。孟子答说:“王之所问,是何等样卿?”宣王说:“卿只是一样的官,也有不同乎?”孟子答说:“卿之列爵虽同,而委任则异。有就国君同姓之中选择其贤者,而命之为卿,这叫作贵戚之卿。有就士大夫异姓之中选择其贤者,而命之为卿,这叫作异姓之卿。卿之不同如此。”宣王问说:“卿既有两样,请问贵戚之卿何如?”孟子答说:“所谓贵戚之卿者,与君有亲亲之恩,幸而君无大过,与国同休,固其所甚愿也。设或君德不修,至于荒淫暴虐,有大过彰闻于外,则当正言以规谏之。谏之不从,不以一谏而遂止,必至再、至三,反覆匡救,务使其翻然悔悟而后已焉。使或执迷而不肯听,忠言既无可入之机,此身又无可去之义,安忍坐视其乱而不为之处?则当易置君位,更择宗族之贤者立之,庶以扶社稷于将危,全宗祀于未坠。此亲臣义同休戚,达权救变之道当然也。所谓贵戚之卿盖如此。”

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

勃然,是变色的模样。

宣王闻孟子易位之说,疑其言之太过,不觉勃然变色。孟子乃正言以安之,说:“王勿怪臣之言为太甚也。王既有问于臣,臣不敢不以正对。若有所避讳而不言,则隐情而不直矣,臣岂敢哉!”宣王颜色稍定,然后问于孟子说:“请问异姓之卿何如?”孟子答说:“异姓之卿与贵戚之卿稍异。其引君于道,非必有大过而后谏也。或用人之失、行政之差,当随事匡救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亦不以一谏而遂止,必再三开导于其前,以庶几其一听。至于反覆规谏而不从,上无受善之诚,斯下无可留之义矣,安能恋恋爵位而久居其国乎?则有见几而作,浩然长往而已。所谓异姓之卿盖如此。夫贵戚、异姓之卿,虽有不同,然一则以宗社为重,一则以正君为急,其反覆规谏,同一忠爱之心。至于不幸而易位、而去国,皆非其情之得已也。”人君诚能体亲贤之意,以思自立于无过,则可以贻宗社永固之休,成君臣始终之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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