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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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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埃普斯老爷的手下干了八年活了,除了前文讲过的那段去圣玛丽教区的时间,以及在砍甘蔗的忙季出去帮忙的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在埃普斯的种植园。这里并不算大,奴隶的数量不是很多,所以他自己做工头,并没有额外雇用工头。他没钱买更多的奴隶,所以只能在忙季的时候短期租一批。

如果种植园比较大,奴隶的数量达到五十个或一百个,甚至多达两百个,种植园主就必须要雇用工头。工头会骑着马巡视地里,他们无一例外地配着手枪和猎刀,手上都拿着皮鞭,后面跟着几条猎狗。他们时刻紧盯着地里干活的奴隶们。要想做一个让种植园主满意的工头,就必须铁石心肠、不留情面。他们的任务是保证作物的收成,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让奴隶遭再多的罪都是无所谓的。有时候会有奴隶实在精疲力竭或是身体虚弱,他们跟不上干活的进度,也无法再忍受皮鞭的折磨,只能选择逃跑,这时候工头就会放猎狗出去追。手枪则是为了突发情况准备的:饱受压榨的奴隶也会有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时候,所以工头必须一直带着枪。马克斯维尔曾经竖起过绞刑架,绞死了一个把工头砍死的奴隶。那件事发生在雷德河岸边的一个种植园,离埃普斯的种植园并不太远。那个奴隶干的活是劈木头。有一天,工头给他安排了一个别的任务,占用了很多的时间,所以那天就没能劈够足量的木头。第二天,工头把他叫去质问他,丝毫无视他干了其他任务的事实,而是不由分说地勒令他跪下、脱去上衣,准备鞭笞他。当时,他们两个单独在林子里,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那个奴隶一开始还逆来顺受,但后来越想越委屈,再加上工头毫不留情的鞭打,于是他在冲动之间一跃而起,一把抄起斧头,一口气把工头剁成了好几块。之后,奴隶既没选择隐瞒,也没选择逃跑,而是直接找到老爷,把整件事都说了一遍。他义无反顾地告诉老爷,愿意用自己的命来赎罪。于是,他被带到了绞刑架前,当绳子套住脖颈的时候,他还在毫无畏惧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除了工头之外,种植园主还会选出一些奴隶作为领班,具体数量根据地里干活的人数确定。这些领班要干的活并不比别的奴隶少,而且除此之外,还要负责看管一定数量的奴隶。领班必须把皮鞭挂在脖子上,但如果只是把皮鞭当摆设,那他自己就要挨鞭子了。不过,做领班也不是毫无好处的,至少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在忙季里,奴隶根本没时间坐下来吃顿饭。中午的时候,厨房会统一做好玉米饼,然后用小车推到地里,领班负责把饼分给奴隶。其他奴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把饼吞咽下去,但领班可以吃得略微慢一点。

天气太过炎热的时候,在地里干活的奴隶会突然晕厥或中暑,他们会毫无征兆地就一下子倒下,或者浑身变得没有力气。领班要把他们拖到棉花、甘蔗或者附近大树的阴影里,然后用泼水或者其他方法把他们弄醒。醒转之后,他们就必须立刻回到地里继续干活。

我刚到埃普斯的种植园时,担任领班的是个叫汤姆的奴隶,他是个非常粗暴残酷的人。后来,埃普斯老爷搬到贝夫河畔,选我担任领班。我每天干活的时候脖子上都挂着皮鞭。如果埃普斯就在附近转悠,我可不敢像那位著名的汤姆叔叔一样秉持基督教徒的刚毅品性,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不能让埃普斯看出我的仁慈。我的做法既能让同伴们免受折磨,又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我观察了一阵之后发现,不管埃普斯有没有到地里来,他总是监视着我们——有时候远远地从别处望着,有时候躲在树后面,有时候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反正他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我们。如果有人以为他不在附近就掉以轻心,落在了队伍后面或者没有认真干活,晚上回去他就会来找我们算账。他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不拼命干活的人,偷懒的人必然会被鞭打一顿,而我则因为监管不力,同样需要受罚。

但是,如果他看到我一直挥着鞭子,就会特别满意。正所谓“熟能生巧”,我在八年的领班生涯里,练就了精准挥鞭的技巧——我的鞭子看起来抽在了奴隶背上、耳朵上或是鼻子上,其实鞭梢离他们的背、耳朵或是鼻子都相差了一根头发丝的距离,所以其实并没有真的抽到。如果我们看到埃普斯在远远地监视着,或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在盯着我们,我就会特别起劲地挥舞起鞭子,被我“抽打”的奴隶也会按事先约好的那样哭天抢地地大嚎一通——实际上,鞭子根本没抽到他们。帕希总是会不失时机地在埃普斯跟前抱怨我是个特别残酷的领班,老用鞭子抽他们;连老亚伯拉罕都会特别严肃真诚地抱怨我的狠毒,说我的鞭子比杰克逊将军教训新奥尔良的敌人时还要严厉。只要埃普斯不是酩酊大醉,一心想要找茬,这样就能糊弄住他了;但在他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两个人真的遭殃。埃普斯这种暴戾的本性非常恐怖,有时候差点要人命。有一次,这个喝得半醉的疯子差点把我的喉咙割断。

那天,他去霍姆斯维尔参加射击比赛,没人注意到他其实已经回来了。我当时正跟帕希并排锄草,她突然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普莱特,你有没有看到那个老畜生又在招呼我过去?”

我很快扫了一眼,果然看到埃普斯远远站在田边,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扮着鬼脸,一看就是又喝醉了。帕希一看到埃普斯这副下流无耻的样子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悄声让帕希冷静下来,就当没看见,继续干活。谁料,埃普斯远远看到了我们窃窃私语的样子,踉跄着冲了过来。

“你跟帕希说啥了?”他骂骂咧咧地问道。我随口搪塞了一下,结果埃普斯更加愤怒了。

“这儿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啊?你这个该死的黑鬼!”他一边狠毒地咒骂我一边拽住了我的衣领,另一只手伸进了兜里,“我现在就把你的黑喉咙割断!我说到做到!”随即,他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小刀。他另一只手一直死拽着我的衣领,所以没办法把折刀掰开,他试了几次之后,准备用牙齿去咬住刀刃往外拔。眼看着他就要把折刀打开了,我知道现在必须要想办法逃脱了,他在这种半醉的状态下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胸前的扣子都被他拽开了,所以我迅速转身,从他面前跳开;他一直死拽着我的衣服,结果整件衣服都被他扯了下来,我就顺势逃了。我远远地跑开了,他跌跌撞撞地追赶我,不一会儿就要停下来喘口气咒骂几句,然后接着追。随后,他又是命令、又是哄骗地让我到他跟前去,我自然不会上当,始终跟他保持着距离。我们就这样绕着地里跑了好几圈。靠近一点的时候,他就猛然往前一冲,想要抓住我,我则轻轻松松地跳开几步,让他扑了个空。我当时并不害怕,而是觉得很好笑;我知道,等他自己清醒过来之后,也会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儿。后来我远远看到埃普斯太太站在篱笆边上,看着我们主仆二人半激烈、半开玩笑地乱跑。于是,我瞅准了个机会从他边上蹿了过去,直接跑到他太太边上去了。埃普斯这才看见了太太,他停在那里没有过来追我了。我跟太太详细讲述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事,太太听了之后特别愤怒,把他和帕希都骂了一顿;而他一直在地里,过了一个多小时才走了过来。他走回来的时候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于是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背着手,看上去一脸无辜。

埃普斯太太一看到他,就开始劈头盖脸地骂他,然后责问他为什么要割我的喉咙。埃普斯居然摆出了一副吃惊的表情,一本正经地以所有圣人的名义发誓,说他那天根本就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普莱特,你这满嘴谎话的黑鬼!我没跟你说过话,对不对?”他还厚颜无耻地质问我。

在任何情况下,顶撞主人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哪怕你所说的是事实。所以我没有吱声,只是默默地站在一边。随后,他走进了大宅,而我返回了地里。这件事情后来再也没人提起过。

不久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很危险的事,我一直小心翼翼隐瞒着的真实身份差点就暴露了。我从来不向任何人透露我的身份,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逃离苦海的唯一和最后的希望所在。埃普斯刚买下我的时候问过我会不会读书写字,我说我曾上过学。于是,他非常严肃地让我牢牢记住:如果他看到我身边有书或者有纸笔,就会立刻抽我一百鞭子。他让我搞清楚一点:他买“黑鬼”是用来干活的,不是用来受教育的。除此之外,他从未问过我过去的经历,甚至没问过我老家在哪里。埃普斯太太则问起过我,而且她经常会问我关于华盛顿的事,因为我跟她说我是从华盛顿来的;她很敏锐地察觉到我有事隐瞒着,她说我跟别的“黑鬼”很不一样,我肯定见识过更多的世面,只是我不愿意说。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办法悄悄去趟邮局,给北方的亲友寄封信。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度其实极大,常人不会理解我当时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首先,我根本就没有纸笔和墨水;其次,如果没有路条,我根本就不能离开种植园;第三,就算我去了邮局,没有主人的书面指示,邮局根本就不会帮我寄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寻找着机会,到第九年的时候,终于有机会拿到了一张纸。当时,埃普斯去新奥尔良卖棉花了,他太太差我去霍姆斯维尔取一些东西,其中有一大叠书写纸。我偷偷拿了一张,藏在了睡觉的木板下面。

我尝试着自己做墨水,在试了各种不同的方法之后,最后终于发现,枫树皮熬煮之后可以用来当墨水;笔则相对简单,拔一根鸭翅膀上的硬毛就可以凑合了。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趁着所有人都熟睡的当口,就着炭火的微光,写好了一封信。信是写给仙蒂山的一位熟人的,先细述了一下自己的处境,然后请求他想办法救我。写完之后,我把信藏在了安全的地方,藏了非常长的时间,期间一直在琢磨怎么样才能顺利地寄出去。过了很久之后,我们这一带来了个陌生人,名叫阿姆斯比,他想谋个工头的差事。他来问埃普斯要不要招工头,还在我们的种植园附近逗留了几天。后来他去了附近肖老爷的种植园,在那儿干了几周的活儿。肖是赌徒,身边聚集了很多猥琐之徒,他自己为人也不正派。他娶了自己的奴隶为妻,生养了好几个黑白混血儿。阿姆斯比在肖的手下并没有好日子过,而且越做越糟糕,后来居然跟奴隶一起下地劳作。一个白人跟奴隶一起劳作,这在贝夫河畔是极其罕见的事。我一有机会就私下跟他套近乎,希望能够彼此获得信任,然后让他悄悄帮我把信寄了。他跟我提起过,他经常会去马克斯维尔,我琢磨着在那里应该能寄信。

我再三斟酌,想找个最恰当的方法跟他提起这件事。最后,我还是决定直截了当地问他,能不能在下次去马克斯维尔的时候帮我去邮局寄封信。但是,我并不确定,他到底值不值得信赖,我很害怕他会出卖我;所以我决定先不告诉他信的内容,甚至不告诉他我已经写好了信。有一天深夜,我悄悄地溜出了小屋,穿过地里,一路跑到肖的种植园。阿姆斯比正睡在大宅前的空地上。我塞给他一些拉小提琴得来的小东西,并向他承诺,只要他愿意帮我个忙,我一定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全部家当都送给他。另外,我还恳求他,就算不答应,也千万不要出卖我。他满口答应了下来,还用他的名誉起誓,说他在下一次去马克斯维尔的时候一定帮我去寄信,而且他一定会保守这个秘密。其实,我当时随身带着那封信,但没敢直接给他;我告诉他可能还要过一两天,因为我还要写信。跟他道别之后,我就溜回了小屋。那晚,我辗转反侧,心里始终觉得不踏实,我实在没有把握,不知道阿姆斯比到底可不可信。我愿意冒一切风险,但是,如果这封信真的落入埃普斯手里,那肯定就是死路一条了。我担忧极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搏一搏。

事实证明,幸好我当时没有贸然把信给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隔了一天之后,我在地里翻棉,埃普斯坐在他和肖的种植园之间的界篱上,监视着我们劳作。过了一会儿,阿姆斯比走了过去,坐在了埃普斯边上。两个人在那儿坐了两三个小时,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特别忐忑。

当天晚上,我正在小屋里煮熏肉,埃普斯提着根皮鞭走了进来。

“嘿,伙计,”他开口说道,“我听说咱们这儿出了个有知识的黑鬼哟,还会写信呢!而且啊,还打算找白人帮他寄信呢!你知道是谁不?”

我心里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虽然我明白做人要有诚信、敢做敢当,但在那种情况下,我只能本能地选择说谎。

“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爷,”我装出一副特别吃惊的样子,“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啊!”

“你昨晚上是不是去过肖那儿?”他只问我。

“没去过,老爷。”

“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让阿姆斯比帮你去马克斯维尔寄信?”

“怎么可能啊,老爷!我跟这个叫阿姆斯比的没说过什么话啊,从他来到现在,顶多只打过招呼。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哼,”埃普斯接着说,“阿姆斯比今天告诉我,我的黑鬼里有人不安分!他让我好好看管住你们,要不然就有人要逃跑了。所以我就奇怪了,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说你昨天晚上去找过他,半夜把他叫醒,还让他帮你去马克斯维尔寄信。你有什么话好说,啊?”

“我只能说,”我镇定地说,“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我连一滴墨水、一张纸都没有,我用什么写信?再说了,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在世,我给谁写信?这个阿姆斯比真是谎话连篇,大家都知道他是个酒鬼,没人会相信他的话。埃普斯老爷,你知道我从来不撒谎,我从来不会擅自离开您的种植园。不过,这个阿姆斯比的居心倒是不难看穿。他是不是问您要不要招工头?”

“是啊,他想来做工头。”埃普斯回答道。

“这就对了啊!他就是想让你以为我们都想逃跑啊!这样你就需要招个工头来看住我们了!所以他才编了这么个故事来唬你。他显然在胡说八道,老爷您可千万别信他。”

埃普斯沉思了一会儿,显然他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然后他勃然大怒:

“这该死的阿姆斯比!普莱特啊,还好你看穿他了!哼,他当我是好欺负的吗!他以为他能摆布我吗!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居然说我看不住自己的黑鬼!哼!以为我是个软柿子!哼!真是瞎了他的狗眼!普莱特,咱们真应该放狗去咬死他!”接着,他又絮絮叨叨地把阿姆斯比的人品狠批了一通,夸耀了一番自己看管“黑鬼”的本事,然后就离开了小屋。他前脚刚走,我就立刻把信掏出来扔进了火里。看着熊熊的火焰吞噬了我千辛万苦才写好的信,我的心再次跌入了绝望的深渊。我曾希望这一封信能让我看到自由的曙光,如今这唯一的希望已化成了灰烬。后来几天,我一直提心吊胆的,害怕阿姆斯比又会去跟埃普斯说些什么;结果几天之后,阿姆斯比这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就被赶出了肖的种植园。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又一次陷入了迷惘。一次又一次的希望都被扼杀在摇篮中。我觉得生命中的夏季已经逐渐离我远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衰老。也许要不了几年,劳累和悲伤,还有沼泽里那致命的瘴气就会送我走向生命的尽头。我终将在这里化作一抔黄土,没有人会为我哀伤。我尽了一切努力,却遭到了无情地背叛,如今只能一个人暗自落泪。希望之光就像烛火一样曾带给了我一线宽慰,如今这奄奄一息的烛火已经越来越微弱,随时就会彻底泯灭;而我,终将独自在黑暗里摸索,直到生命的尽头。

[1]这位“著名的汤姆叔叔”是指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主人公。——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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