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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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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璇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二发心之相(三)。初牒章以问。二标徴列释。三问答除疑。

初牒章以问。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

发何等心。

【记】复次句。牒章也。

发何句。问起也。前之所说。但是能发之因缘。未知所发之心。作何行相。故此徴问也。

△二标徴列释。

略说三种。

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习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疏】三种。标也。

云何。徴也。

一下。释也。

直心者。谓向理之心。无别岐路故。即二行之本。

深心者。备具万德。归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大悲心者。广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

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标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

【记】向理等者。真如妙理。体离有无一异凡圣染净等一切边邪之相。若欲造诣。必须正念。正念即正慧。正慧即是直心也。斯则理无别故。向心必直。故占察经说。真如能成行人质直心故。如蛇行性曲。入筒则直。三昧调心。亦复如是。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也。

二行本者。此直心通与二行为本也。下之二心。别为行本所以。此通与二行为本者。谓念真如。具无漏功德。一切众生。同有此性。皆当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行所依本)。又以念真如。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故。能令二行究竟。无有疲厌(行不断本)。又知此性。离言说分别。毕竟平等故。能令二行离相。成无漏因(行相应本)。故此一心。通为二本也。

乐集等者。乐。谓希欲。专注决定之谓也。由是知之不如好之。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也。

备万德者。六度万行。一切皆修。所修之行。一一翻对妄染。以显性上河沙功德。如以智慧。翻破无明。显成性上大智慧光明义等。是知修行。盖为显德。故约所成以解修行。据此。则不唯名深心。亦得名广大心。以万行齐修故(广也)。皆彻心源故(深也)。今标之以竖。故曰深心。释之以横。故云一切。意以二文相显也。疏中亦兼此二义。若有深而不广(彻理之一行)。或复广而不深(多行于世善)。皆非大乘之行。今此兼明。以成菩萨之大行矣。自利行本者。深心愿乐故。若不愿乐。安能行之。是故为本。

欲拔等者。欲。谓希望。与乐字义同。可以互言。

广拔物苦者。广大心也。三界普度。无怨亲故。令得菩提者。第一心也。迥出人天及二乘故。若不尔者。宁曰大悲。然拔物苦。正是大悲。令得菩提。是大慈也。以菩提是乐果。慈能与乐故。今论但举大悲拔苦。必有大慈与乐。故疏兼而释之也。若无此心。焉能度脱。故云行本。

妙行下。显略摄广。文虽三种。义包一切。理事兼行。自他俱利。摄无不尽也。

以此下。正配诸行。三聚戒者。直心。即摄律仪戒。正念真如。离诸过故。深心。即摄善法戒。悲心。即摄众生戒。

三德者。直心。成断德。即法身。深心。成智德。即般若。悲心。成恩德。即解脱。

三身。即如次配法报化。

是彼者。即指信成就发心之人。回自己心。趣向三处。故名回向。

实际者。真如。即是真实际故。菩提者。以一切善行。皆以大智为其首故。众生可知。据此。则三中。初一为离相行。后二是随相行。离相是总。随相是别。说虽前后。行即同时。以前一具后二故。虽观空而万行迢然。后二同前一故。虽涉有而一真寂尔。苟或互阙。即二乘断空。凡夫有漏。初后相济。方为大乘中道妙行也。由是诸行虽多。此三摄尽。更有三法。三宝。三菩提。三涅槃等。一切三法。类此配之。故净名说此以为净土之行。经云。直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谄众生来生其国。深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具足功德众生来生其国。四无量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成就慈悲喜舍众生来生其国等。

△三问答除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记】上说下。引前所说以为义宗。即前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等。又真如门。及真如体相中具说。

何故下。对以成难。意云。众生真如。即同佛体。但念真如。便可得道。何用别更修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不合更说后二。

△二答(二)。初正答所问。二重显方便。

初正答所问(二)。初喻。二合。

初喻。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记】摩尼体相。本来明净。今为垢染。体性虽净而相不净。故须治之。

△二合(三)。先正合。次委释。后顺真。

先正合。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记】真如心法。合摩尼宝珠。而云众生者。是在缠染秽真如。拣非诸佛出缠纯净真如也。空净合明净。明。即智照。净。即空寂也。而曰体性者。是本性明净。拣非离垢明净也。烦恼。合矿秽。若人。指信成就发心者。合若念宝人。熏修。合磨治。谓内起厌求熏习因力。如彼以身手雕治。外假师教闻修缘力。如彼以沙石荡磨。故云种种方便。亦无净者。不能得离垢净也。合宝染尘。约体。虽本来空寂。约相。则现有尘劳。若不起行对治。无以得同诸佛。将知佛与众生。但体同而相不同也。众生相。则六染炽然。诸佛相。则众善普会。霄壤之远。何可雷同。故前明三觉五觉。觉则性同。三五位别。性同。不须修。位别。应断证。又天台圆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位元殊。岂同暗证。但理而已。故宜进修。蠲去尘惑。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观相须。方为佛法。目足之喻。宜可思焉。

△次委释。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疏】释须修众行所以。

【记】难云。真如宝性唯一。修治何必众行。故此释云。众生从无始来。背觉合尘。于色声等一切法上。起贪瞋等无量烦恼诸垢染法。今既觉知过患。修行对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宁一。其犹病多。药非一种。故修一切行也。金刚亦云。以无我无人。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等。

△后顺真。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疏】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记】难云。无量善行。原为对治无量垢恼。何能与一真如体性相顺耶。故此释云。诸不善行。既违真理。一切善行。自然顺真。复由种种对治善行。除去污秽。方能令一真如宝珠。得明净故。外违等者。如行布施。外违悭贪。内顺无悭。乃至般若。外违无明。内顺明体等也。

△二重显方便。

【记】前答问云。不以方便熏修。终无得净。故今重明所修方便也。前但发心。未行其事。今此所说。正是所行。则前为能起之心。此为所起之行。故前疏标。皆言行本。应知前文但显发心相。此明修行相也。

△文二。初标徴。二别释。

初标徴。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也。云何。徴起也。

【记】方便者。泛论有四种。一。进趣方便。二。权巧方便。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当一三。兼于二四也。

△二别释。

【疏】四门各有三。一。标名。二释相。三。明意。如文可知。

今合四门文分为三。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后一。利他行。

【记】文分为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对文思之。此又是疏家科出论中隐奥意也。

△初一不住道。

【疏】不住道者。具两意。

一者。不。犹无也。道。即因也。无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无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此性本无住故。二意合显。方契论旨。盖以性本无住。故以无住之行而随顺之也。

一者。行根本方便。

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疏】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

【记】一者下。先。标名目。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此与后二利行而为其根本耳。

谓观下。次。示义相。性无生者。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故。

不住生死者。若住生死。则轮转不休。既言离于妄见。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不变义。修止行也。

疏云智者。若见诸法有生灭。即成凡夫妄识。是住生死。当知反此。宜称为智。

因缘等者。若染因缘和合。即恶业苦果不失。若净因缘和合。即善因乐果不失。斯则染恶等唯三途。净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

起大悲者。既见因缘和合。善恶果报。故可翻迷成悟。转凡为圣。乃起大悲。咸欲济度。

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进禅定以摄众生。谓布施摄贫穷。持戒摄毁禁等。以此五行。是福德门故。斯则为化众生而修福德。因利他而自利也。故净名云。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等。

不住者。若住涅槃。则一向寂静。既言化生修福。当知不住。即是依真如随缘义。修观行也。

以随下。后。明所以。法性本来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来非无。故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变故。不住生死。随缘故。不住涅槃。乃至凡圣断常一异等诸二边法。不可尽言。离此二边。方名随性。今以即观之止。随顺无生法性。为不住生死大智行本。以即止之观。随顺缘起法性。为不住涅槃大悲行本。又以即悲之智。为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为利他行本。

又此一文。初名自性无生止。次名因缘不失止。后名法性无住止。亦可初名不住生死观。次名不住涅槃观。后名随顺法性观。若总之。初可名离于妄见大智止观。或名真如止观。次可名摄化众生大悲止观。或名生灭止观。后可名随顺无住平等止观。或名一心止观。若与楞严会之。初即空如来藏心止观。次即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后即空不空如来藏心止观。又与圆觉经会之。初即奢摩。次即三摩。后即禅那。又与台宗一心三观义同。谓观法无生。即空观。观真谛也。观因缘和合。即假观。观俗谛也。随顺法性。即中观。观第一义谛。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纵横并别。谛观皆然。故此名为行根本也。

△次二自利行(二)。初断德。二智德。

初断德。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

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疏】能止者。谓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记】二下。先。标名也。勤断二恶者。已起之恶。断令不续。未起之恶。断令不起。止持者。以约恶法而论。故止名持。作名为犯。

谓下。正示义也。惭愧者。即善十一之二数。惭谓尊贵增上。宗重贤善羞耻过罪息诸恶行。愧谓诃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罪息诸恶业。

悔过者。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陈露先罪。改往修来。

于中能止一切恶法六字。通已起未起。余皆局于已起也。是恶皆止。故云一切。此说已起之恶。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矣。

以随下。出所以也。性本离过。起过则违。今既止之。故当顺理。过尽性显。名为法身。法身即是断德。故今以此名科。

△二智德。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

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

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

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疏】发起者。勤修二善。作持门也。

勤供养等。约缘修行也。

以爱下。辨修利益也。爱敬四句。一。爱而非敬。如母于子等。二。敬而非爱。如仆于主等。三。亦敬亦爱。如修行人于三宝等。四。非敬非爱。如冤家等。

【记】三下。先。标名。勤修二善者。已起之善。修令增长。未起之善。修令发生。故云发起增长。是标二义也。

作持者。谓约善法以论。作故名持。止故名犯也。

谓下。正示义。供养者。然有三种。谓财。法。观行。

礼拜者。勒摩三藏说有七种。一。我慢礼。二。唱和礼。此二非仪。三。恭敬礼。敬从心发。运于身口。五轮着地。四。无相礼。深入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观身与佛。同一缘起。如幻如影。普运身心。遍礼一切。六。内观礼。但礼身内法身真佛。不缘他佛。七。实相礼。若内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实相。见佛可礼。亦是邪见。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始名平等礼敬。故文殊偈云。不生不灭故。敬礼无所观。

准离垢慧所问礼佛法经。总有八重。一供养。二赞叹。三礼佛。四忏悔。五劝请。六随喜。七回向。八发愿。八中正意礼佛。余七皆是礼佛缘由。谓供赞。是礼佛流类。忏劝随喜。是礼佛之意。七是都回礼等功德。向于三处。八是叙陈意所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养除悭贪障。感大财富。赞叹除恶口。得无碍辨才。礼佛除我慢。得尊贵身。忏悔除三(业。烦恼。报也)四(加见也)障。得依正具足。劝请除谤法。得多闻智慧。随喜除嫉妒。得大眷属。回向除狭劣。成广大善。发愿除退屈。总持诸行。今此文中。具有五法。前有忏悔。后有发愿。然阙回向。影在文中也。

缘修者。约三宝胜缘。修入住正行。

利益有二。先。敬则道增。爱敬四句。可知。若准儒教说。母唯爱。君唯敬。父兼爱敬。故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约多分而说。今以事父之心。奉于三宝。故兼爱敬。

淳厚者。郑重(厚也)之心而无杂乱(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谓暂时诚恳。二。厚而不淳。谓长久浑杂。三。俱。谓没齿无乖。四。不俱。谓辄无虔想。今取第三也。

信增等者。从十信位。迁入正定也。

又因下。次。护则业消。上则内因修行力。此则外缘加护力。亦可前名生智益。此名灭障益。

消业等者。前礼赞等。各能除障。已如前配。复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说。

以随下。明其意。性本离其痴障。今以修智断障。岂非顺性。此行成就。即显报身。报身即智德。故此为科。

△后一利他行。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

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疏】尽未来。长时心也。度一切广大心也。令究竟。第一心也。

以随下。一。正显顺法性。法性下。二。明起大愿意。亦即常心也。

【记】四下。标名。

所下。释相。发。谓䇿励运意。愿。谓希求乐欲。然有四种。要约其心。故名誓愿。今即四中之一也。余之三愿。已在前文。谓能止方便。及消障离痴。即无边烦恼誓愿断。发起善根增长方便。即无量法门誓愿学。行此二法。皆为菩提。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

长时心者。度尽为期。不限劫数。故尽来际。

广大心者。无有拣择。四生九类。悉皆度故。

第一心者。超过人天二乘之境。令得无上寂灭乐故。

以随等者。明意。谓次第释前三心所以也。

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

疏文可解。

法性下三句。释广大心。谓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择。平等济拔而随顺也。

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

然后之二段文。但初标法性。后结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标结随顺等言者。译人之巧略也。

亦常心者。意明此有究竟寂灭之言。故名常也。

△三发心利益。

【记】显发心益者。由前发心。行诸妙行。故得入初住。见于法身。起用利益也。

△于中四。初显胜德。二明微过。三通权教。四叹实行。

初显胜德。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

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疏】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见。

八种利益者。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记】比观见者。以于人空。得自在故。若约法空。但相似见。未是证故。名为少分。

亦可下。若依人空。此即已证。但未得法空。故云少分。是依人空见也。前是正意。此约兼明。

发心住中作此事者。随其悲愿之力。能作八相成道。利乐众生。同今释迦化仪也。此如华严所说。

又是文中。有自利利他之异。详之可见。

若前后相望说者。由护法故发深心。行自利行。得见法身。由大悲故发大悲心。行利他行。八相利生。由佛菩萨教故发直心。行无住行。见法身而现八种。随愿利益也。

△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

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

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

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疏】未名法身者。异地上也。以未证真。但依信力。见于少分。

以其过去下。释异所以。

亦非业系者。异凡夫也。菩萨于报。修短自在。不由惑业。

大愿自在者。以留惑益生。悲愿之力故。

【记】未证等者。但比观相应。未离分别故。

释所以者。此明先世所造世间业因。通于善恶。斯往业不亡也。

微苦有二意。一者。变易行苦。二者。随业有分段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也。

修短等者。变易之身。愿智所资。无定齐限。能变粗身为细质。易短命为长年。故云自在。

留惑等者。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

斯则未名法身。故异地上。以其下。是所以。亦非业系。故异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异圣人。下殊凡品。故当贤位。

△三通权教。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

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疏】如修多罗下。一。举教也。

非其实下。二。释通也。文皆可见。

如缨络本业经中言。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各入第六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记】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经中。但说净目等。各至第六住。遇恶知识故退。而不详彼所值因缘行相。待检续入)论云未入正位。通二意。一。未入初住。二。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云正位。前意为正。

△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疏】又是下。一。于下不恋也。

若闻下。二。于上不怯也。

以信下。释不怯所以也。

此即显彼经文。是权非实。

【记】于下不恋者。谓于二乘凡夫果报。不生着故。

若闻等者。如法华云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于上不怯者。于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诸苦行。不生畏故。释所以者。亦释前不恋所以。以知自性涅槃。终非外得。迟速由己。何定劫时。故虽闻是经劫勤苦乃得涅槃之言。而无怯惧。斯则于上不怯。故于下不恋。是故疏中。但释不怯所以也。又由信知一切自他自性涅槃。纵在轮回。亦常入灭。由是为诸众生。志求佛道。广修福德。虽不乐于有。亦不堕于空。故闻生死苦界生多难化之言。并无怯弱。斯则于下不恋。故于上不怯。故能兼释前之不恋所以也。由此两文之内。皆有不怯之言。但前之不怯。悲也。不畏众生难化故。后之不怯。智也。不惧佛道难成故。

此即下。据此以𠩋彼。此明其实。非权说故。初发心住。尚无退堕。况入六住。岂有退耶。

△二解行发心(二)。初总标叹胜。二显其胜相。

初总标叹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疏】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也。

【记】今此下。谓依住。行位满。发深解行。入十向位。非同前信。故云转胜。

△二显其胜相(二)。初时胜。二行胜。

初时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疏】一劫满者。邻初地故。

【记】邻初地者。从初住至初地。为一僧祇。今十回向。与初地相近。是邻真故也。

△二行胜(二)。先总。次别。

先总。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疏】深解。解也。离相。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二。

【记】解彻真如。故云深解。分明显了。更无暗昧。故云现前。又超前故云深。异后故云解也。

离相行者。真如无相。顺真如故。所修行行。一一无相。如金刚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等布施。诸行皆然。故云所修离相。

此二。指解行言。

△次别。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疏】以知法性下。显上深解现前也。随顺修檀者。显上所修离相也。下五一一准此。谓离三轮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

【记】无悭贪者。悭。谓吝惜己物。辄不与人。贪。谓希欲他财。以将入己。知法性之中。本无此事。故疏云解也。檀波罗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罗蜜。此云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离相行施。与理相应。即是到彼岸义。余皆仿之。然则辍己惠人。名之为施。但顺无悭。以此亦顺无贪之义。何则。己物尚与他人。他物固应不取。以深况浅也。

谓离下。明所离相。三轮。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达此三相。体不可得。故名离也。苟能离相。则因成无漏。果证菩提。有运转义。故名为轮。复能摧辗一切惑障。有摧辗义。号为轮也。

以十下。释离相之由。得法空者。但约深入此观。未是证得。然此由是约教道说。若其实说。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修真如三昧。岂非法空也。

所依解行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斯则十向为能依。住行为所依。又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

以垢下。释顺真之由。谓悭等是障。常乖背其性。性本无悭等。常不与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违悭贪等障。内顺无悭等性也。

五欲者。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此五能令众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又无常经云。常求于欲境。不行于善事。于境生欲。故名为过。过即是染。知法性中。本无此染也。

尸者。具云尸罗。此云戒。戒。谓防非止恶。即离五欲过也。

瞋恼者。因他恼触。生瞋恚故。亦可因恼生瞋。瞋故热恼。热恼即苦。知性本无此苦也。

羼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离瞋恼。

懈怠等者。为执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净。不见身心。为谁懈怠。故云离也。

毗黎耶。此云精进。精。谓精纯。一心无杂。进。谓进趣。勇猛不退。即离懈怠。

常定。约显体说。无乱。约离过说。

禅者。具云禅那。此云静虑。即慧之定。定即无乱。

离无明等者。本觉明中。本无不觉故。般若。此云智慧。智即是明。明即离无明也。即定之慧故。此与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约体用义分异尔。

然准华严经说。十地菩萨。如次行十波罗蜜行者。以彼是证真之后。如实修行。此中六度。是随顺修行。浅深有异也。又此虽顺性。是渐修。彼称法界。一行一切行。是圆修。亦偏圆之不同也。应详之。

△三证发心(三)。初明发心体。二明发心相。三明成满德。

初明发心体(三)。初标地依。二明行体。三明胜用。

初标地依。

【记】地依者。以文云。证何境界。所谓真如。此则真如。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生圣法。今约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也。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

所谓真如。

【记】证句。牒章。

从下。辨相。先。徴问。

所谓句。次。答释。谓此十地菩萨。虽断障有分数多少。行行有差别浅深。随其位次。一一皆证。其所证者。同一真如。但有满分之殊。而无差别之体。故此通标真如。为所证境界也。华严十地品中。亦同此说。故彼出体偈云。如来大仙道。微妙难可知。非念离诸念。求见不可得。

△二明行体。

【疏】行体。根本也。

【记】根本者。即根本智证真谛理。是真见道也。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

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疏】境界。即是现识。必依转相起故。

而此等者。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也。而实真证。能所平等。

【记】以依等者。先问曰。真如离心缘相。又若证者。离于能所。何以言真如为境界耶。故此释之。

必依转相起者。即此转识。约现境处。便名现识。竟无别体。但据次第。义说相依。斯则依能见心。有所见境。故前论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

本智证者。智与理冥。心与神会。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实无能所之异。故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今但下。对此重解依转识说为境界之意。此有二义。一。约菩萨未离业识。犹有见相。入观虽与无分别智相应。不分能所。出观则与此识相应。约此识上。说前证时以为境界。二。约后得智中。相见道内。重虑缘真。变起影像。彷正证时。说真为境。此但似境。非谓实有。然亦不离是转识现。故疏双标后得智中。业识未尽也。

然至释相。但约业识未尽义说。故云转现犹存等也。此是初一义。以后得下。出第二义。或问曰。如上所说业识未尽。已闻命矣。后得智中。如何分别。故此释之。意明根本实证之时。但是一心真见道。无分别能所之相。若后得智中。以能见心。反缘所证。以有此能缘心故。便有真如影像当情。为所缘境界。像虽不实。还似真如。秪据此义。说后得智中。依于转识名境界也。如人饮水。正饮之时。不能说其冷暖。饮水之后。方能说之。说时虽不得水体。其如所说之水。还似所饮之水也。

而实等者。真如是所证。智是能证。能所无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无二故。斯则住唯识理。离二取相也。

△三明胜用。

【疏】胜用。后得也。

【记】后得者。权智达俗。出假化物也。

△文中四。初摄法上首德。二随根延促德。三实行不殊德。四应机殊行德。

初摄法上首德。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

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疏】此下有二。一。供养等。正明请法。二。唯为等。显其请意。

【记】一念至无余世界者。若准华严说。初地菩萨。能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说不可说阿僧祇世界。此盖随其分位。胜劣不同。今此文中。意在通论十地。故以无余之言而通贯之也。

请法者。于彼彼世界。彼彼众中。励己率先。为众导首。请佛说法。

请意者。新译论云。唯为众生而作利益。非求听受美妙言辞。夫请说法。诚在所显修证义意。令其众会。如闻摄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转遐益众生。岂在徒听言辞而已耶。即如圆觉十二菩萨。各伸请问。皆言愿为此会。及为末世等。

△二随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

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疏】或下。一。促也。于中先。举用。以下。后。显意。

或说下。二。延也。亦先。举用。

以下。后。显意。

能示下。三。结也。

【记】促者。谓有一类众生。根性怯弱。闻说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进。是故菩萨。为此众生。示现超越地位。不经劫数。证于佛果。令彼思齐发心进趣。如释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觉。是兹倒矣。又如善财一生。龙女一念等。

延者。为有一类众生。亦欲进趣。将谓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循。不能勤勇。若复示其超果。转令懈慢。终不成就。是故菩萨。为彼说言。我于无量劫中修行。方成佛道。以兹警䇿。不令懈怠。使其勤进。故法华云。智积菩萨言。我见释迦如来。于无量劫。难行苦行。积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类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说者。促在一生。可令现见。延历多劫。但可说令知也。

结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说。心不可测。故云无数等。法华云。佛知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说法。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

△三实行不殊德。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疏】此下有四。一。种性因等。二。发心。行等。三。所证。证等。四。三祇。时等。

【记】种性根等者。等。谓齐同。同是一乘种性。非三五等乘性故。根。谓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非中下故。此约夙昔所论。故疏云因等也。

行等者。同发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则同得无分别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罗蜜行。然此发心之言。通于前位所说。

证等者。同证二空理故。若克就地上。则同证遍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证业自在所依真如等。

无有超过法者。此明菩萨。因行证既等同。更无别有超越殊胜之法。可为行证也。亦可此是位等。即三贤十圣。皆须历故。无有超过。

以一切下。是时劫等。易解。总上言之。意云。若此一类。是菩萨种性根器。则发心修行。断证位次。始终劫数。竟无差别也。又此一段。亦似通明上诸等之所以。以彼皆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来故。因行果证。无有不等同也。

所言阿僧祇者。若准本业经。初以忉利天衣。仍用彼天时分。三年一拂。尽四十里石为小劫。次以梵天衣。拂尽八十里石为中劫。后以净居天衣。拂尽八百里石为大劫。杂阿含中。与此有异。又劫章颂云。风灾为一数。乃至不可知。此极长远时。名一僧祇劫。谓以此风灾为数。数至不可数。更若数时。心则狂乱。齐此数不得处。名一阿僧祇劫。若以此等。计三僧祇。方成佛道。则百千万人中。无有一人。发心修进。纵有惧于三途苦者。但修人天戒善。或有畏于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冀佛果。修菩萨行。盖为作此长久而解。有是大失(彼为一类懈慢众生。故说长久。一也)。今所会通。则特异于彼。何者。且梵语劫波。此云时分。大劫小劫。长时短时。下至刹那。皆名时分。阿僧祇。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亦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相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意亦同此。若此所解。方有修行佛道之人(此为一类怯弱众生故说短近。二也)。若处中而论。三祇是定。延促则不定。谓始从具缚凡位。发心(初信心位)修进(住行等也)。法尔经无数时。方得亲证真如。名为见道(初地)。是第一无数时。从见道已去。渐断执障。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应。至第八地。是第二无数时。从此任运进趣。消遣余累。法尔又经无数时。方得成佛。是第三无数时。斯则三无数时。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此明三祇延促。随人悲智愿耳。无定局也)。况时无定体。唯心所现(心乐长则时长。心乐短则时短。亦无定限也。又心本无际。时宁有分。此约理说。三也)。故法华说。日月灯明佛。说法华。经六十小劫。时会听者。谓如食顷。又论释经劫数之言。或云年岁。或日月等。又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今此三祇。宜依后说。

△四应机殊行德。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记】众生世界者。或唯有情。或分情器。

不同者。以世界众生。各有无量差别。谓生有善恶。竖穷于九界也。界有染净。横遍于十方也。

见有邪正。闻有疑信。过去所成名根。现在所欣名欲。未来种子名性。又根机有利钝。乐欲有大小。种性有高下。示行。五乘教行也。谓为彼彼界生。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业用。亦复千差。乃至现身说法。亦各随彼彼见闻而成万别也。例如观音妙音品说。

△二明发心相。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疏】一者下。根本无分别智。二者下。后得智。三者下。二智所依阿梨耶识也。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境。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

【记】又是下。标徴。一者下。列释。二智所依等者。以此二种智。本从彼识之所显生。故说为依。非谓现今能与二智为体。问。二智是净。梨耶是染。云何净智。依染识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净智。若本无染。净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广如随染本觉二相中明。又梨耶是染净和合。净智依生。故无疑也。又若随相所明。谓梨耶本有二智种子。从无始来。以本识为依止处。故云所依也。

理实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细。今但言业识者。意在举细摄粗。举本摄末也。亦可现相八地尽。转相九地尽。业相十地尽。业相最通。故标通者。斯则于诸菩萨。无所屈矣。

此非下。或问曰。二智是净。从来未得。今始开发。可名发心相。生灭业识。无始来有。何故至此名发心相耶。故此释之。意明此菩萨。亦能证真。亦能达俗。亦有生灭。以证真故。拣异地前。以有生灭。不同佛位。其犹炼金。光色渐显。粗矿已落。细矿犹存。欲显此时。应云。几分是金。几分是矿。斯则不同粗矿。亦异纯金。故且通说金已显发。此亦如是。

△三明成满德(二)。初正显胜德。二问答除疑。

初正显胜德(二)。先总。次别。

先总。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

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疏】又下。有二。一。功德满。因位穷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

二。色究竟。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也。

何故他受用报身在此天者。

一义云。以寄十王。显其十地。然第十地菩萨。寄当此天。即于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余义。如别说。

【记】有二者。望下别中。亦可因位。即自利行满。亦即自受用报也。果位。即利他德圆。亦即他受用报也。

因位穷者。将出菩萨因位。以成究竟果也。

现报等者。即以此身。成正觉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圆满也。

果位彰者。将入妙觉果位。以施究竟益也。

后报等者。依前报体。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圆满也。

然其因穷果显。但义说二相。时无前后。现后二报。亦复同时。譬如夜尽即晓。岂分前后。

摩醯首罗。此云大自在。

智处者。一切智人所起智处。故经中说。摩醯首罗。于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数。

论云色究竟处示高大身者。色界之顶。是色边际。故名色究竟处。色究竟天。身量一万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万二千逾缮那。十地菩萨。示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过此天故。

何故下。牒难。

一义下。释通。十王等者。准仁王经说。十信菩萨。铁轮王王一阎浮提。十住菩萨。铜轮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萨。银轮王王三天下。十向菩萨。金轮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萨。阎浮王王百佛土。二地菩萨。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萨。夜摩王王万佛土。四地菩萨。兜率王王亿佛土。五地菩萨。化乐王王百亿佛土。六地菩萨。他化王王千亿佛土。七地菩萨。初禅王王万亿佛土。八地菩萨。二禅王王百万亿佛土。九地菩萨。三禅王王百万亿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萨。四禅王王不可说不可说佛土。如来。法界王王无量佛土。说一切法门。彼经除信佛。有十三法师。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论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

然第十下。正明十地寄报。当此天王。利他因行满也。此是一意。

即于下。兼显最后身菩萨。示于彼天成佛之相。即转第十地菩萨身以为佛身。成菩提果。拣余地王。菩提尚远。若准真实成佛。但当前云功德成满。即无方所。亦不可见。今为应于十地菩萨。故示在彼天。说成正觉。此又一意也。第一义中。具是二意。

余义者。指第二义。谓此菩萨。将成佛时。于第四禅色究竟顶自在天上。有妙净土。出过三界。十地菩萨。当生其中。菩萨坐于大宝莲华。其座纵广百万三千大千世界。于莲华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小莲华座以为眷属。各有菩萨而坐其上。是大菩萨放十种光。谓于足下。出百万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一切地狱。乃至第十顶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界所有诸佛。光绕十匝。住于空中。成光明云网台。高广严净。于光明中。悉雨宝香宝珠璎珞诸庄严具。供养诸佛。光明入诸佛足下。尔时诸佛。一时同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萨。其光即入大菩萨顶。又放阿僧祇眷属光。照眷属华座诸小菩萨。其光各入诸菩萨顶已。应时得佛无量三昧。应时得佛无量智慧。即得佛位。堕在佛数。上义。指他受用。此义。指实报也。

如别说者。心地观云。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万行。利益安乐诸众生已。十地满心。运身直往色究竟天。出过三界。净妙国土。坐无数量大宝莲华。而不可说海会菩萨。前后围绕。以无垢缯。系于顶上。尔时菩萨。入金刚定。断除一切微细所知。诸烦恼障。证得阿耨菩提。如是妙果。是真报身。唯识论云。谓诸异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后。引生无漏。彼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此皆实报成佛义也。复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执化八相为真佛。不信别有圣人(一)。又不知即心是佛(二)。又信彼第四禅中。是圣人生处(三)。今且同与二乘。在彼天处摄示。令知树下八相非真。故在此天。二。缘三灾不及。故当此天。三。缘欲界色质粗重。是有。无色界都无色质。是无。今此天中。表离有无。契于中道。故在此天。四。为摩醯首罗天王。面有三目。不纵不横。表证涅槃三德亦尔。故在此天。五为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等。故在此天。以禅者言。翻云静虑。静拣于下。虑拣于上。楞伽偈云。欲界及无色。佛不于彼成。色界中上天。离欲中得道。问。疏中何以不出此第二义耶。答。唯识论等。为引二乘。令知树下佛相非真。且指彼为实报。权也。今起信等。既云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如下文云。能现十方。利益众生。岂唯色究竟处。成佛说法而已。又前文云。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报身。又云。菩萨从初发意。乃至究竟地。所见报身。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皆实也。此既是权非实。故不出耳。余详华严玄谈。

△次别。

【记】前但直显德满位彰。今则具明二智满相。及显无明顿尽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真。方便也)圆满。一心(业识)除灭也。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疏】相应者。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也。

种智者。无明尽故。显照诸法也。

亦可一念等。皆无间道。名种智。是解脱道。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满。

自然下。利他德显。显上方便心。不待功用也。

又亦可初智净相。后不思议业相。皆是本觉随染所成也。

【记】始觉等者。此始觉慧。与本觉心源。最初契合之时。名为一念。此约究竟相应发始之一念。不是暂时相应。谓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则属因。后则属果。其犹曙色。在朝夕之端矣。无明等者。无明未尽。既有所不知。无明若尽。则无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也。

一切诸法。种类若干。无不知之。故云一切种智。大般若云。烦恼不生。名一切种智。若具言之。得三种智。谓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准天台说。因修一心三观。果得一心三智。谓修即空观。得一切智。修即假观。得道种智。修即中观。得一切种智。今此论中。依真如门。修奢摩他。即是空观。果得一切智。依生灭门。修毗钵舍那。即是假观。果得道种智。依一心法。双运此二。不相舍离。为禅那。即是中观。果成一切种智。今论举中所成以摄空假。故但云一切种智。

亦可等者。谓此始觉慧至心源时。约断惑边。名无间道。约证理边。名解脱道。

即显等者。谓前发心三种相中真心。彼有业之所累。犹为菩萨。至此业识永尽无余。唯真独存。更无所累。故名佛也。

上皆下。同上二报利益。但前标此释异耳。非别有所说也。

显上方便者。即前发心相中后得智。至此圆满也。问。前后皆言自然。则因果何别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带业识故。此是无心自然。唯真独存故。疏云不待功用。兼拣上之自然也。

又亦下。类摄前文。前约法说。此约人说。理无别也。

皆是下。释类摄所以。以前文是本觉随染之文。今显果位。亦即本觉随染二文既同。故应相摄。其实亦同四镜中之后二也。虽约性净随染为门之异。而法体一无别焉。

△二问答除疑(二)。初除一切种智疑。二除自然业用疑。

初除一切种智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

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疏】问下。有二。一。且陈疑。谓有虚空处。皆有世界。有世界处。皆有众生。有众生处。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齐。难知也。

若无明下。二。正设难。难云。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

【记】陈疑。可解。

设难中。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无量。纵有心在。早自难知。岂况永断心想。却能了别。而名一切种智耶。

△次答(三)。初直立正理。二举非显失。三举是彰得。

初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

离于想念。

【疏】意云。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外广知也。

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

真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也。

【记】意云下。先。总叙答意。即反于所问。义在次下之文也。

境虽下。次。别释论文。

文中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论云一切境等也。谓诸法唯心。无外境界。今证心源。是合了知。诚无疑虑。二。本来无念。故论云离于想念也。谓既本是心。元来离念。唯是真实。今以离妄方了。此更无疑。故下论文。但反此二意为失。合此二意为得也。

今疏中。先。释其前意。真心下。次。释其后意。并可知之。然此论中。且是立理。未显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圆备。故预结之云了知也。

若于此中。体悉论旨。下文逐段。自然无惑。仍更随释。弥为彰显。

△二举非显失。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

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了。

【疏】以众生下。一。妄见有限之境。

以妄起下。二。释成不见所由。

即明为妄见故。有所不见。

【记】此论文中。亦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

一。迷本真心。故论云以众生等也。诸法本来唯心。以众生迷本唯心。妄见有境。以妄见有齐限故。遂令境有分齐。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一本来唯心以显其失。

疏云见有限者。境即无限。但能见之心有限。故论云心有分齐。不言境有分齐也。

二。妄起想念。故论云以妄起等也。谓一真心。本来无妄。常住法性。以众生妄起想念。违于无妄。不称真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对前第二离于妄念以显其失。

疏云释成等者。据论二段。总是对前释成失义。详之可知。

即明等者。性本离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贯通前段。义则显矣。

△三举是彰得。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

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

自体显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

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疏】无不遍者。无妄见故。无所不见。

心真实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

即诸法性者。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

显照一切法者。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知也。故云自体显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之谓也。

有大智用等者。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也。

【记】论分二。初。反前彰得。即双反前非。合初正理也。中又二。先。总显。谓总反前非。以彰其得也。

离见相句。具含二意。离见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离念之得。离相故。反前妄见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

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无所不遍。以上问云。若无明断。无有心想(即一心想念)。云何能了。故此答曰。诸佛离于见相。故无不遍知也。

疏云。无妄见者。释前离见也。离见即能离相。故但举一义也。

论心真实下。次。别结。初一句。结离见也。既离妄见。即是一心。心即真实也。

疏文可见。

次诸法一句。结离相也。既离妄相。唯是于性。性无不遍也。

既无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举是彰得也。

然此下。释法性义。以本依如来藏。有生灭故。生灭是法。如来藏是性。今从生灭门。入真如门。故离见相。即显法性。性即本觉。立义分中。指为自体也。

论自体下。二。约义结名二。先。显义相二。初。体能照法性相。即实智照理一切智义相也。

一切下。贴释其文义。一切妄法。即虚空世界众生心行等。并是本觉。出法之性也。佛心之相。出法之相也。以体照其相。相依性有。照相即照性也。

故上下。引因以证果。即用大中文。前则因心现果法。今则果心现因法。因果虽殊。心体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良以下。释所以。生佛体同。无二相故。犹如父子。共有一镜。若照子时。子在父镜中。亦在自镜中。若照父时。父在子镜中。亦在自镜中。镜是一体。摄属二人。各成自镜。互照互现。无别有体。以喻真心。生佛各具。虽云各有。而理不可分。故云无二。是斯意也。

华严下。引证。心。是总相。生佛是别相。何者。悟心名佛成净缘起。迷心名生。成染缘起。缘起虽有染净。心体不殊。如心既具净染二缘。则佛亦尔从心造也。故云如心佛亦尔。是知佛报化用。在于众生心矣。如佛既从心造。则生亦然从心造也。故云如佛众生然。是知众生妄法。在于诸佛心矣。心佛生三无差别者。谓众生心即佛心。佛心即众生心。又众生是佛心中众生。佛是众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心。体无差别。故清凉疏云。三法各有二义。心二义者。一染。二净。佛二义者。一。应机随染。二。平等违染。众生二者。一。随流背佛。二。机熟感佛。各以初义成顺流无差。各以后义为反流无差。并全体相收。成一缘起。故云三无别也。

论有大智下。二。用能随生开示。即权智鉴机。道种智义相也。

众生中。摄虚空世界。得解。是心行。种种法义。不出五种教乘。

是故下。次。正结名。以上问云。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故此答曰。总上二智。得名一切种也。

疏云以同体者。意云。匪但心体照法而已。复能起大神用。利乐众生。斯则依智净相。起不思议业相。依法出离镜。作缘熏习镜义也。

△二除自然业用疑(二)。先问。次答。

先问。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

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疏】又问下。亦二。一。且陈疑。

云何下。二。正设难。

【记】陈疑中。若诸佛至众生者。是牒前文也。

一切至得利者。是按定也。余皆可解。神变。通他心。意业也。如来三轮不思议化。遍于时处。故一切众生。无不沾益。

设难中。多不见者。非全不见。故云多也。又闻说者必见身。见身者未必闻法。今约局所标。故但言不见。尚不能见。何况得闻及神变耶。

△次答。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

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

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疏】答下。有法喻合。先法也。以法身普照。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显粗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显此义。

众生心下。次。喻。

如是下。后。合。众生。心有垢者。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

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也。

如摄论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显现甚深。彼中言由世尊不现。如月于破器中。

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而世间诸佛身常住。云何不现。譬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于彼破器。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见佛者。是过去修习念佛三昧。乃于此世得见佛身。非谓今世。要依定心。方得见佛。以散心中。亦见佛故。

彼摄论中。约过去定习为因。非约现在。此论中约根熟为因。非约无惑。有此左右。

【记】法中。诸佛下。据前所问。即问报化。今约法身体遍故。报化是即体之用。亦遍一切。据本而言。但云法身也。

遍众生心者。论云。一切处故。一切之言。意说情器。亦如华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横说)。一切众生及国土(别显情器)。三世悉在无有余(竖说)。亦无形相而可得(泯迹)。据此。则不唯遍于众生心。今且约所问之处。故但言遍众生心也。

但有等者。此则功过在机。佛无私应。故华严云。菩萨清凉月。游于毕竟空。众生心水净。菩提影现中。

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问答。广明斯义。

喻中。犹如镜下。应更说云。诸佛之身。犹如色像。论举一隅。故不具耳。合中明无等者。垢有多种。一。障善垢。二。起惑垢。三。造业垢。四。受报垢。障。善垢中。复有多种。所谓不见佛尘障垢。不闻法障碍垢。不遇善知识执障垢等。今但是障见佛之垢。即是无机。非谓烦恼等也。

善星下。引例。此人生于佛世。是佛弟子。常见佛身。然有烦恼现行。以起恶故。生堕地狱。如涅槃说。

法身下。疏文三。初。约本论以通能现。然据义合云报化不现。而言法身不现者。以约本说故。如言镜不现者。谓像不现也。此同圆觉云。由寂静故。十方世界诸如来心。于中显现。心即法身。皆是据本说也。又应化亦名法身。本业经云。法身有二种。一。法性法身。二。应化法身。谓第一谛法流水中。从实性生智。故实智为法身法。名曰自体。集藏名身。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十种身等。

如摄论下。二。引他论以明不现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数。三。现等觉。四。离欲。五。蕴。六。成就。七。显现。八。示现等觉涅槃。九。住。十。自体。十一。断烦恼。十二。不思议甚深。今言显现甚深。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显现字上。文即顺矣。余如次释。

释曰下。二。引释文。此亦论中释文。今疏随便引为解之。初。标也。而世间下。次。徴譬。如下。后。释中。先。举喻。如是下。次。合法。奢摩他。此云止也。软滑者。是柔和善顺。非粗恶过失故。而云无者。具云。不得禅定静心意。不得禁戒净身口。不得佛慧照本觉。过失者。谓有破戒垢故。散乱垢故。无明垢故。水譬奢摩等者。具云戒如器。定如水。慧如月。戒能生定。如器住水。定能发慧。如水现月。今有贪欲破戒垢故。无奢摩他。无佛智身显现。如众生破戒器中。定水不停。佛月不现也。

华严经中。亦同此说。

此中下。三。会文意。初。牒前文。是过去下。正显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难唯好多闻何曾有定。不妨给侍如来。后遭石室之诃。亦缘无定。不能断结。又诸菩萨。例皆定少慧多。得见佛者无限。如弥勒求名而值灯明。火头贪欲而遇空王。皆斯类也。

彼摄论下。三。对辨其两文之意。定习因者。念佛三昧因也。根熟因者。厌求感佛因也。此义如因缘分中已说。是知不修念佛三昧为垢。非约心散为垢。若能念佛。必定见佛也。不起厌求感佛为垢。非约惑恼为垢。若厌求根熟。法身必现也。欲令佛身显现。宜在众生自心求矣。

左右者。二论意旨虽别。而见佛不见佛。一也。故引彼以证此。

△四修行信心分(四)。初结前生后。二就人标意。三约法广辨。四防退方便。

初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疏】来意者。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心信。故有此来分也。

【记】已说。结前。次说。生后。

修。谓学习。行。谓进趣。所行五种。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乐意。境有四种。亦如下辨。

来意等者。此约论题所配。大。结前正义中三大。乘。结前分别发趣中乘义。皆所乘境也。心信者。即能信之心。或起大乘心上之正信。故云心信。能乘心也。

若准立义分中所立。此与分别发趣道相。并当乘义。

△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此文所为。

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记】胜人。即前发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者。

劣人。即前见佛色相。或是二乘。发人天等心。却退失者。

以四信等者。意不令唯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也。

还依等者。信既成满。应如前文发直等三心。修无住等四行。入于十住。乃至获利。更发解证等心也。斯则前虽拣退。今即教修也。

△三约法广辨(二)。初兴二问。二还两答。

初兴二问。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记】信是众行之本。故先信次行。

△二还两答(二)。先答信心。次答修行。

先答信心(二)。初标徴。二列释。

初标徴。

略说信心有四种。

云何为四。

【疏】有四。标数。即四不坏信也。

云何。徴起。

【记】四不坏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坏。不坏。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坏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坏。能所相称。俱名不坏。故经云妙信常住。是也。

△二列释。

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

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

四者。信僧能正信行。自利利他。

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疏】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

乐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三宝中各二。一。标所信之胜德。二。起胜因以愿求。

【记】佛所师者。约人显根本也。谓佛因地。本于真如。起于信解。又依真如轨则修行。又乃证极真如。方得成佛。故华严云。以诸如来。尊重法故。以如说行。出生诸佛故。约此义边。故云真如。是佛师也。故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既是佛师。故名根本。众行下。约法显根本。谓一切行门。皆从真起。圆觉云。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乃至流出诸波罗蜜。教授菩萨等。所以前标直心。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从真起。此乃为信等诸行之根本也。问。何故不约僧显根本耶。答。约佛显时。已摄僧故。因地信解。轨则修行。即是僧宝。今文虽唯二。义必兼三。故约能为三宝。名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本故。以终教所宗。唯此真法万缘所起。起自真如。会缘入实。入于真如。菩萨发心。先缘真如。起信发解。修行契证。咸归真如。故于所信法中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则名邪。故宝性论云。不信真如。有五种失。谓自轻。轻他。执人。执法。起恶见。是知反此。则为五得。由是发心。先令信此。

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乐观。乐观。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为实信故。问。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唯信一寂灭心。不信一切诸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心性中。本无诸法。若见诸法为有。是信一切法。不信真如理。今则不信诸法。是信真如理也。亦可乐念观察。方名为信。如世间人。观彼所作。彼顺所劝。方名为信。若不尔者。焉为信耶。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矣。故以乐念。释成其信。

信佛等者。是信报身。谓身语意业法门辨才。色相具足。依报庄严。故云无量功德。如前论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德故。愿成此身。具一切智。以愿求故。而念恭敬供养。起于善根。修佛因也。

信法等者。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悭贪毁禁等障。是有大利益也。

常念等者。略则施等六度。次则十度。广则八万四千波罗蜜行。以信有益故。复勤而行之。信僧等者。僧通凡圣。此是登地已上圣僧。故云能正修行。圣通大小。此是上乘大菩萨僧。故云自利利他。

常乐下。拣非二乘。故云菩萨众。拣非地前。故云如实行。

然常途四信。谓信三宝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终实教中信也。不唯真如与戒不同。亦乃三宝浅深有异。

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斯则信真如为佛本。信佛为所成。信法为所依。信僧为所学。又此四种。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转教。就彼求学故。

疏中各二等者。三段中。信佛等下。初。标德也。常念乐下。二。起求也。又例前一中。亦二。信根本句。是初标所信之胜境。所谓下。即次起观念以乐证。

△次答修行(三)。初举数标意。二徴起列名。三依门牒释。

初举数标意。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疏】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记】有五。举数。

成信。标意也。

有信等者。信若无行。非实信也。以信是顺义。顺而行之。乃为真信。将知此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则决定不退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二徴起列名。

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疏】止观合修。定慧双运。二门不二。故唯五也。

【记】云何。徴也。

一下。列也。

疏云止观等者。以诸经论。皆说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后二修时。不得相离故。初修为止观。修成为定慧。但时异而体不异也。问。何故止观合修耶。答。若不双修。皆成邪故。涅槃经说。定多慧少。不见佛性。慧多定少。见性不了。定慧等学。明见佛性。又诸处说。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过。下文自释。

△三依门牒释(五)。初施(至)。五止观。

初施。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疏】一。若见一切下。资财施也。

二。若见厄难下。无畏施也。

三。若有下。法施也。

【记】云何句。徴也。

若见下。释也。

来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德局七种人。故云一切。则不择冤亲老幼。病健高下。贫穷远近等。

所有下。是所施物也。随力之言。似有两意。一。随贫富之力。二。随舍施之力。若随其力。必不强为。免生恼也。

以自下。即行施意也。自舍悭贪者。随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欢喜者。济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萨。虽举一行。二利已兼。此则以布施摄贫穷也。

资财施者。资身之物故。亦名外财。身外物故。亦名资生财。资于生命故。准正法念经。说十二种垢施。一。于众生不平等施。二。为男女欲因缘故施。三。有所怖畏。施与王者而求救故。四。以痴心施。如外道斋会等。五。不知业果。但学他施。六。乞者苦求方与。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后得侵损。八。施物嘱之。令破和合。共为一友。后与衰恼。九。与男女物。令使成亲。或令男与女。或令女与男。或即反之。十。贱买诸物。于斋会日。贵价卖之。少分饶之。十一。为名称故施。十二。妻子饥贫与物。离此十二。即名净施。除此复有十二种具足施。不能繁述。优婆塞戒经。菩萨行施。应离五法。一。施时不选有德无德。二。施时不说善恶。三。施时不择种姓。四。施时不轻求者。五。施时不恶口。复有三事。施已不得胜妙果报。一。先多发心。后则少与。二。选择怯物。持施与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离兹三事。其果胜妙。

厄难危逼者。受施人也。

随己堪任者。所施力也。尽力所及。不惜不吝。

施与无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缧绁之难。或水火之灾。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众生。凡有所畏之事。皆护令安乐。得无所畏。

来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乘。或请或问。皆名求法也。

随已下。所施法。不能不解者。辄不与言。于能解处。即与说之。方免误人。亦免尤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

方便说者。要以种种言辨巧。便引劝。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诽谤。故法华云。有问难不瞋。随顺为解说。

不应下。明行施意。不贪名利等。反明其非以诫止也。故前论云。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惟念下。顺明其是以劝行也。自既如此。令他亦然。准智论云。佛说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财施有量。法施无量。财施欲界报。法施出三界报。财施不能断漏。法施清升彼岸。财施但感人天果。法施通感三乘果。财施愚智俱能。法施智者方能。财施惟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财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聪人。财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心神。财施能增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愿诸学者。审而行之。

回向菩提者。愿令自他。同圆佛果种智。此为法施之宗本。亦为前二施之旨归。若不回向。同于有为有漏法矣。

△二戒。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謟曲。瞋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

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疏】一。不杀下。摄律仪戒也。

二。若出家下。摄善法戒也。先。行善戒相。

从乃至小罪下。次。明护戒心。三。当护下。摄众生戒也。

【记】论所谓下。如次是其十善。则离身三口四意三之恶也。不杀者。普该蠢物。不唯于人。不盗者。一针一草。不但五钱已上。不淫者。触身即犯。不论道与非道。两舌者。斗构两头之说。恶口者。无稽难听之声。妄言者。虚诳不实之语。绮语者。粉饰巧伪之谈。此等并无。故皆言不。贪。谓恶欲。嫉。谓妒忌。欺。谓陵犯。诈。谓虚伪。謟。谓罔冒曲。谓违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謟曲。是贪之分。邪见者。亦名恶见。即身边等五见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并无。故云远离。

然菩萨以慈悲愍物。故杀戒为先。小乘以厌离生死。故淫戒为首。旨趣有异。故教仪不同。若据十善。本是人天因缘。今菩萨所修。趣果则异。准华严经说。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谓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及佛。净名云。持戒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行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十善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故知十善不异。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恶。准俱舍说。各招三种果。一。异熟。二。等流。三。增上。异熟可知。略辨余二。杀生中。一等流果者。寿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泽鲜少。偷盗中。一。财物匮乏。二。多遭雷雹。邪淫中。一。妻不贞良。二。多诸尘埃。妄语中。一。多遭诽谤。二。多诸臭秽。两舌中。一。亲友乖穆。二。所居险曲。恶口中。一。常闻恶声。二。田多荆棘。稼穑匪宜。绮语中。一。言无威肃。二。时候变改。贪中。一。令贪炽盛。二。令果少遂。瞋中。一。令瞋炽盛。二。令果粗疏。邪见中。一。令痴炽盛。二。令果空无。此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

摄律仪者。此杀等十。是恶律仪。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摄取不舍。即名为戒。

出家等者。前律仪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唯局出家者。

为折伏下。处静之意。若处人寰。难断烦恼。故须脱俗离尘。燕居林薮。遗教经云。于闲静处。思灭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经中。广有此说。且释迦如来。舍王宫。诣雪山。因行六年。果圆万德。垂斯范者。盖为此也。

少欲等者。见得思义。故云知足。财无苟得。故云少欲。头陀。此云抖擞。谓抖擞三界烦恼业报故。然有十二种。谓衣三。食三。依处六。处说六者。一。住空闲处。谓离众愦闹。居阿练若。身远离故。心离欲盖。益诸善故。二。端坐不卧。谓若行若立。心动难摄。然亦不久。应受常坐。若欲睡时。胁不着席。三。树下坐。谓顺佛法故。如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皆在树下。此能治房舍贪。易入道故。四。冢间坐。谓冢间常有悲哭声。死尸狼藉。无常不净。观道易成。五。露地坐。谓树如半屋。爱着犹生。又雨湿鸟喧。污秽不净。若露地处。光明遍照。令心明利。空观易成。六。随有草坐。谓随心所得而坐其上。离所爱着。不恼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谓依法乞。当制六根。不着六尘。亦不分别男女等相。得与不得。若好若恶。不生憎爱。若请食者。或得不得。贪恨易生。若同僧食。处分使人。心则散乱。不入道故。二。节量食。谓念身中八万户虫。虫得此食。皆悉安隐。我今以食。摄此诸虫。后得道时。以法摄彼。又虽一食。恣贪极啖。腹胀气塞。妨废行道。随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则轻安。名节量食。三。一坐食。谓若重食者。失半日功。不为养身。断数数食。即四分律不作余食法。头陀经中云。中后不饮浆。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谓白衣好畜种种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应舍二边。但三衣也。又离多求。及守护故。二。粪扫衣。谓拾粪扫物。纳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离贪远贼。无夺命难故。三毳衣。谓或三衣。或长衣。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余衣故。然此十二。盖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论。瑜伽。俱明其义。故知恶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应深诫之。

乃至等者。以小况大。意云。小罪尚须生畏。大过岂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即畏。畏堕苦故。

惭天愧人。故云惭愧。又惭谓崇重贤善。愧谓轻拒暴恶。

改悔者。改于往过。别修善业。悔前所作。忆恨在心。

不得轻戒者。如菩萨戒说。于十重戒中。犯微尘许罪。便不得发菩提心。失比丘位。国王位。乃至佛位。仍二劫三劫堕三途中。不闻父母三宝名字。何况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惭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坠无间。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则知佛所制戒。岂得轻而犯之。

摄善法者。依此戒约。则一切善法。自然摄取。

护戒心者。谓夕惕若厉。造次弗离。护之若珠。纤毫无犯也。

摄众生戒者。此当涅槃所说。息世讥嫌戒也。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三忍。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

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疏】应忍句。一。他不饶益忍也。

亦当下。二。安受苦忍。利等八者。财荣润己曰利。损耗侵陵曰衰。越过以谤曰毁。越德而叹曰誉。依实德赞曰称。依实过论曰讥。逼迫身形曰苦。心神道悦曰乐。

【记】云何。徴起。

所谓。释义。

他不饶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谓被冤家恼害。是他不饶益。忍耐彼苦。无怀报心。

然所不报。有其二意。一为解冤结故。如律中长生王偈云。以怨报怨。怨终不止。唯有无怨。怨自息耳。智度论中亦同此说。二。为证佛果故。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无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现同伴侣。与其偕和。因之得证无上菩提。此如瑜伽论说。

又行人若遭他苦时。应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责业牵殃思。谓菩萨若遇他害。应作是思。此我先业。应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爱己。成自苦缚。是故须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无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宁增彼苦。是故须忍。三。引劣况胜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应忍斯苦也。五想者。一亲善想。二。唯法想。三。无常想。四。有苦想。五。摄受想。广如彼说。

又金刚忍辱仙人。亦同此意。

论语中说。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今耐怨忍。同以直报怨。若准上怨与上乐义。即以德报怨。仁人与菩萨。优劣可知。故此亦名为生忍。是忍外障者也。

安受苦忍者。亦名自能安受忍。于违顺境。安然忍受。不动念故。

财荣润己者。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润己之事。尽名为利。损耗侵陵者。此亦不论多少。但取一切损己之事。皆名为衰。越过谤者。如有小过。毁之言大。越德叹者。如有片善。誉令其广。依实赞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实过者。如有一过。亦言一过。逼迫形者。打掷寒热饥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尽名为苦。心适悦者。清凉饱暖视听香味等。凡是一切畅快之事。悉名为乐。

有说得财名利。失财名衰。谈恶为毁。谈善为誉。对面谈善为称。对面谈恶为讥。苦乐。即二受也。与此所说。各是一意。

于利誉称乐。忍之不喜。于衰毁讥苦。忍之不瞋。是故论中通言忍也。然境界虽多。总摄不过违顺之二。又于二中。各有四义收尽。二四合说。以成八风。谓之风者。能击众生心海。起贪瞋烦恼浪故。今令忍之。则八风不能动也。然于中违则易忍。顺则难忍。不唯难忍。抑亦难防。如贼与子。盗于家财。防之难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说为强软二贼。不能安忍。无生圣智。何以现前。且如令尹子文。三仕三黜。无喜无愠。况行菩萨之行。焉得于违顺境而不忍乎。故此亦名为法忍。是忍内障者也。

更有谛察法忍。但于忍境。体法无生。唯心所现。三轮空寂。唯一真实。即是观察无生忍也。故清凉云。耐怨害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饶益有情事时。由此忍力化生。虽苦而不退转。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热饥渴种种苦事。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处。堪忍甚深广大法故。今行忍时。随顺真如法性为本。即是此忍义也。

△四进(二)。先正显修行进门。次别明除障方便。

先正显修行进门。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

立志坚强。远离怯弱。

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

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疏】于诸下。一。勤勇精进。

立志下。二。难坏精进。

当念下。三。无足精进。念己长沦。虚受大苦。以自劝励。修善无厌。

是故下。总结劝修。

【记】云何。先。徴起也。

所下。次。正显中。初。别明也。诸善事者。前三(施等)后二(禅等)一切(方便等)善法。心不懈者。身由于心。故但言心。懈。谓懈怠。不能敏行。退。谓退堕。中道而废。

勤勇精进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则于有义事。勇往而前进也。如子路问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义以为尚。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又云。见义不为。无勇也。又勇之相者。如净名云。譬如胜怨。乃可名勇。此即唯识论中摄善精进也。

难坏者。志坚不怯。决定取办。诗云。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为苦故。佛果。必为乐故。众生与己无异。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变其虑。万境顺通其道。乃至丧身致命。决不舍菩提心。故宝藏论云。决归者。不顾其疲。决战者。不顾其死。决学者。不顾其身。决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难坏相也。即唯识论被甲精进义。故论云坚强不弱。

无足者。修诸二利善行。意中总无厌足。表异二乘。得少为足。则欲而不贪也。

以念等者。正释论义。可知。此即唯识论中利乐精进也。

又同唯识三练磨文。彼云。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练磨其心。于所证修。勇猛不退。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乐能修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便退屈。引他粗善。况己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初练是三进义。次练同初进。三练成二进。无性颂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二练义)得菩提(初练义)。大利(三练义)不应生退屈。论云是故等者。二。结劝。从来为不修。身心常苦恼。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恼。由是克己造修。于行无堕也。则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遗教经云。汝等比丘。若勤精进。则事无难。是故汝等。常勤精进。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废。譬如钻火。未热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故精进。总结劝者。修诸功德。结摄善勤勇。自利利他。结利乐无足。速离众苦。结被甲难坏。故论云应勤修也。

△次别明除障方便(二)。初障。二治。

初障。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

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疏】复次下。此下有二。一。以从下。内有业障。即因也。二。为邪下。外感报障。即缘也。

【记】论若人者。此指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业障者。亦有烦恼障。今但举粗也。

邪魔等者。邪。谓六师外道。魔。谓一切天魔。诸鬼。谓堆惕魑魅等。如下所说。

事务者。世间一切公私之事。其数甚多。故曰种种。

如是。指上因一(业也)缘三(魔事病也)。等者。该余障碍。

报障者。由内有业障故。前说善根熏习。便见佛身。今明恶业因缘。乃见魔鬼。将知外境。皆由内心。非有无因而妄缘果。如形端则影直。源浊则流昏矣。

△二治。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

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疏】此下有二。一。应当下。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

二。诚心下。别对灭除四障。一。忏悔。除恶业障。二。劝请。除谤法障。三。随喜。除嫉妒他胜障。四。回向。除乐三有障。常不废者。总结能治。得免障者。总结所治。善根增者。结益。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尽。善根长也。

又初一治业障。以止持故。后三长善根。以作持故。

【记】总明除障者。准华严行愿疏中。礼佛亦是别除一障。即我慢障也。与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

如是下。合。行人合负人。罪业合负债礼佛合依王。佛护脱障。合魔鬼病务。远离无碍。

诚心者。以诸障起时。心皆猛恶。故今除遣。必在虔诚。故智论云。身精进为小。心精进为大。外精进为小。内精进为大。犹如赫日。可以消坚冰。烈风。可以摧巨木。苟有至诚。必有动天地。感鬼神。使所作事。决不违于愿也。

忏悔者。忏则陈露其先罪。悔则改往以修来也。

除恶业者。谓除十恶业也。广则三障(业障。烦恼障。报障)四障(加一见障)。得依正具足故。

劝请者。于中有请转法轮。请佛住世之异。今通而言之。但云劝请。

除谤佛法障者。得多闻智慧故。

随喜者。三乘四生。所有片善。皆随顺称扬。欢喜赞叹。

除嫉妒障者。得广大眷属故。

向菩提者。亦合回向实际。及与众生。意含此二。

除乐三有障者。成广大善故。谓回因向果。成菩提大善。自不乐于欲有。回自向他。成利生广善。自不乐于色有。回事向理。成实际广大善。自不乐于无色有也。

论常不下。通结能所治益也。常不休废。谓念念相续。无有间断也。

能治者。谓行此四行。皆不废故。对障称能也。

得免诸障。谓不论内障外障。皆潜消也。

所治者。即上之四障。皆脱免故。对行称所也。

善根增长。谓信心渐进。无有退转也。

结益下。忏治业尽。则进根增。劝治谤尽。则慧根增。随治妒尽。则念根增。向治有尽。则定根增。四障既灭。四行既成。四根既长。则礼佛功德。从此圆显。而修行信心。亦从此成满矣。然此障尽善生。行成根长。岂非进修之利益哉。

又下。上之一释。通明也。此之一释。别说也。谓常不句。总于四行。得免句。别约初一。善根句。别约后三。故云又也。初一等者。谓先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恶。今由忏悔。毕故不造新。故云止持也。后三等者。以劝请随喜等。是行善故。应作须作。故云作持也。广如行愿疏钞。

△五止观(二)。先略明。次广释。

先略明(二)。初徴。二释。

初徴。

云何修行止观门。

【疏】寄问以标。

【记】止观门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二释(三)。初止。二观。三俱。

初止。

所言止者。

谓止一切境界相。

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疏】谓下。先由分别。依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也。此是方便。

随下。奢摩他。此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即存梵言也。以双现时。方名止观。故今但言随顺。

【记】所句。牒门。

谓下。释义。

先由二句。此明未修行已前。心境俱不止也。

今以下。正明修止。谓以如觉。觉知诸尘境界。唯识所现。无外境相。尘境既寂。分别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尘相为止境。无分别为止心。心境两亡。寂常心现。此同禅宗无念义。谓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言下自绝念想。圆觉云。应当正念。远离诸幻。

方便者。谓上是修止之方便。未是正修相也。故先德云。趣寂之前。万境俱泯。发慧之后。一切皆如。

但今下。料拣奢摩止意。先难曰。文中何不竟云随顺止观义故。而又标梵音耶。故疏通曰。意在显别。故双标唐梵。谓以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便名为止也。下观亦准此知。

以双下。释出随顺观义。双现者。拣前方便中单有止也。随顺有二义。一。拣方便内初修止时。未得随顺。二。拣正修中奢摩观时。双现前故。今且约后义。既言随顺。将知未是正止也。以即观之止。方名正止。今既一向止息。但是止之方便。未得名为止行。故论但云随顺奢摩他也。问。此行既亦是止。云何复言观耶。答。正修之时。止观双运。止若无观。不名真止。是故正修。止亦名观。奢摩他观名义以此。故圆觉中。名为静观。然虽名观而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观于真如。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心绝则成止义。亦是即空观也。下观中并例此思之。

△二观。

所言观者。

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疏】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

毗钵舍那。此云观。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

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相。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

然此二门唯一心。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也。

【记】所句。牒行门。

谓下。释义相。

依生下。疏文分二。先。别释文义。依生灭者。前依真如门。泯相绝心。照而常寂故名为止。今约生灭门。观诸法相。随流反流。染净因果。凡圣色心。差别不同。寂而常照。故名为观。分别。即观之别名也。此则能善分别诸法相。前则于第一义而不动也。然亦方便相耳。未是正修。

此云观者。亦就方便。故存华言云观。约正修。即依西音毗钵舍那。以即止之观。方名正观。今既一向分别。但是观之方便。未成观行。故今但言随顺毗钵舍那。拣异正修现前时也。问。既言毗钵舍那。云何又言观义。答。有三意。一。正止中。即止之观。名为观境。故云奢摩他观。拣方便内。但止境界相。未得成观境也。正观中。即观之观。名为观智。故云毗钵舍那观。拣方便内。但观因缘相。未得成观智也。二。观中兼止。名真正观。观若无止。不名真观。故正修双运时。始与毗钵舍那观义相应也。三。方便。则单止单观。正修。则具足四句。一。寂而常照。名止观。即奢摩他观义。二。寂之又寂。名止止。即奢摩他止义。三照而常寂。名观止。即毗钵舍那止义。四。照之又照。名观观。即毗钵舍那观义。知此观观之意。止止不须说矣。故于一心四句之中。随举一句。余句皆具。实教止观。妙在于是。此于圆觉中。名为幻观。亦是即假观也。

如瑜伽下。次。通证止观三。先。正引论文。菩萨地者。彼论有十七地。此是菩萨地中文。无所分别。即根本智因也。胜义。真谛理。安立。俗谛理。世俗妙慧。即后得智因也。

是知下。次。会入二门会彼二谛二智。入今二门(真如。生灭)。以成二行(止。观)也。

然此下。三。结出所以。谓依一心上。开二种门。依此二门。起于止观。今止观双运。入于二门。会通二门。还归一心。是故止时。即观之止观时。即止之观。如此。方得契心。契心始名真止观矣。此乃以修止观。契性止观。上且释成双运所以也。又二门唯一心。故一心止观。方为正修。若单止单观并名方便。斯则起后俱修义也。具此二意(一。结前。二。生后)。故于是处缀之。

△三俱。

云何随顺。

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

双现前故。

【疏】以此等者。此下有二。一。显能随之方便。

双现句。二。明所随之止观。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慧。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

如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记】云何句。先。蹑前徴起。难云。前止观中。何不竟言得入。而言随顺耶。

以下。次释成俱义。通云。前之单止单观。属方便。非正修。故言随顺。今止时具观。观时具止。寂照双流。定慧均等。二门俱在一心中得。方可名得入也。俱义以此。二义者。即前止一切境界。观生灭因缘也。

渐渐不相离者。然此止观初首方便。行人修时。虽未双现。渐渐习至久后。须相资而行。不可孤运。辄相舍离。即是随顺方便相也。

双现前者。止观双运习纯熟时。静必有明。未有明而不静者也。明必有静。未有静而不明者也。如是止观双现前时。即正修中得入相也。

上之一心四句。正于此俱门摄。余可例知。

疏一显下。消文。

随相下。明义。

由随相义。故有单修方便。由就实义。故有双运现前。

如梁摄下。引证。通有二者。此二通与十度为体。其犹于水。澄而复清。方能鉴像。以二门于一心开。焉可定慧而不俱耶。

此俱修门。圆觉中名为寂观。寂灭止观二边相故。亦是即中观也。又总上三门。皆有止观。初止门中。离相止。无生观。统名真如止观门。二观门中。随相止。因缘观。统名生灭止观门。三俱门中。法性止。不二止。唯心观。无住观。统名一心止观门。余如前行根本方便中说。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九

音释

音同。竹筒。

凶上声。高出也。

音铲。面谀曲从也。

音荡。磨也。涤也。

音捐。除去也。

阿耨菩提

此翻无上觉道。

音恋。谓煅炼。治金也。

逾缮那

旧曰由旬。四十里也。

忉利

此云三十三。

夜摩

华言时分。

兜率

华言知足。

音情。帛也。

音署。旦也。晓也。

缧绁

音雷悉。索系也。

音愧。喧闹。

音颂。诤辩。

音薄。雨冰。

稼穑

音嫁色。种曰稼。敛曰穑。

荆棘

音京急。凡有刺者。

燕居

私居静室也。

音叟。大泽。

音异。至也。

抖擞

音斗叟。抖去其尘。擞除其垢也。

阿练若

华言无喧杂。

音歇勒。左右腋下也。

音胀。膨脝。

音鲁。袒肩露形也。

音翠。兽毛缛细者。

音铁。敬惧也。

音涯。偶合也。

音直。抛也。

音芮。蝇虻也。

音尺。罢退也。

音蕴。含怒意。

音却。端谨也。

六师

一。富兰那。二。末伽黎。三。删阇夜。四。钦婆罗。五。迦旃延。六。若提子。

音黑。日曝。火炙也。

音崔。挫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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