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词项指代它恰当意谓的东西时,就产生恰当的指代。同样,当不恰当使用一个词项时,就产生不恰当的指代。
不恰当的指代有许多形式。有换称,在换称中,一个词项指代它最经常专门从属的东西。例如,“这位使徒这样说”、“哲学大师否定这一点”,等等。有提喻,在提喻中,一个部分指代整体。另一种不恰当指代的形式是转喻,在转喻时,包含某物的东西指代被包含的东西,或者偶性的抽象形式指代主项,等等。
这样,就必须确定什么时候一个词项和一个命题被当作字面理解,什么时候说出或写下它们的人在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它们。原因在于,在哲学家、圣徒或作家们的著作中的不同地方,几乎很少有词项不是以某种方式有歧义地使用的。那些总想单义地并且仅仅在一种意义上理解一个词项的人,常常错误地理解作家们的意图并在探究真的过程中误入歧途,因为几乎所有词项的用法都是有歧义的。
根据以上所说,人们可以说明,在像“一个创造物的可理解的本质来自永恒”和“是白的属于苏格拉底”这样的命题中,相关的词项是如何指代的。它们指代一个事物,或一个词,或这些东西的聚集,或心灵的一种意向。但是当从这些词项恰当的意义去理解它们时,我们可以分别确定这些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样,如果在“一个创造物的可理解的本质来自永恒”中,主词指代一个东西,那么这个东西要么是一个创造出来的东西,要么是一个非创造出来的东西。如果它指代一个创造出来的东西,这个命题显然是假的,但是如果它指代一个非创造出来的东西,这个命题显然是真的。如果它指代某种是二者聚集的东西,那么它显然是假的,但是如果它指代心灵的一种意向、一个词或其他某种东西,就应该否定这个命题。但是,如果像这样的命题不是在字面上使用的,人们就必须集中考虑它们替代的那些命题;而且,根据它们是真的或假的,原来的命题也应得到相应的判断。这样,既然人们用“一个创造物的可理解的本质来自永恒”表示“上帝永远理解创造物”;既然这是真的,人们就应该也承认表达出这第二个命题的原来的那个命题。
关于词项和词项的指代,有这些论述就足够了。至此,《逻辑大全》的第一部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