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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洛科皮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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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作品

普洛科皮乌斯在生前已经是一位活跃于当时上层社会的知名人物了。像他那样既有地位又以文章知名于当时的人,在我国正史的列传里肯定会占有一席之地。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尽管拜占庭的文献存留下来的数量颇为可观,但我们却找不到他的一篇哪怕是简略的传记。就这样一位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字遗产的史家来说,这是使人感到遗憾的,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要知道,同样身为伟大史家的李维和塔西佗也都没有一篇完整的传记留下来。

我们还注意到,虽然身居要职,所记述的又大都是本人亲历的事件,普洛科皮乌斯却完全不曾有意识地把自己摆进去,借机会来宣扬和抬高自己。正是这种比较冷静客观的态度,使得出自他笔下的八卷战史说得上是一部基本上准确、翔实可信的历史。所以说基本上,是因为他处于统治当局之一员的立场,再加上他本人出身与历史的局限性,因而不能脱离他当时的环境而写作。他能把这样一部战史留给我们,应当说,是完尽了一位良史应尽的职责的。

因此,关于他的生平经历,我们只能就他在这部史事的记述中涉及他本人的极少的材料勾画一个十分简略的轮廓。

普洛科皮乌斯大概于五世纪末或六世纪初(相当于我国南北朝时期)出生在巴勒斯坦的凯撒里亚地方。凯撒里亚(以此为名的城市不止一座)在历史上曾是一座滨海的名城,后来荒废了。据记载,它是希律一世于公元前后在古城图尔里斯·斯特拉托尼斯(意为斯特拉托之塔)的旧址上建立的,为了讨好罗马皇帝奥古斯都而起了凯撒里亚的名字,因为他正是从奥古斯都手中得到了这个地方的。这里又是一个重要的商港(港口名奥古斯都),因紫色颜料的贸易而知名。从推罗去埃及,这里是必经之地,罗马长官便驻节于此。希律曾在这里进行过大规模的营造,据说当年使徒保罗便是从这里出海的。除普洛科皮乌斯之外,有名的教会史家埃乌谢比乌斯也是这里的人,可见这里除了商业外,在文化、宗教方面也有它的地位。

普洛科皮乌斯虽然是凯撒里亚人,我们并没有材料可以肯定他的少年时代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但此地为地中海东部重要港口,为政治、商业中心,与同属于希腊文化圈的小亚细亚西岸毗邻,得风气之先是不成问题的。他青年时代便来到拜占庭并在仕途上比较顺利以及他同情元老贵族的政治立场,这些都说明他出身富裕阶层并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他的作品本身也表明他受到希腊古典文化的熏陶很深,如果不考虑他文字中时代的痕迹,他的作品几乎可以被认成是出自古典希腊史家之手。

普洛科皮乌斯生平可以系年的最早的一件事便是他在《波斯战争史》(i—12—24)里提到他被任命为贝利撒里乌斯的顾问(ξ μβουλοs)。这是公元527年的事情。按贝利撒里乌斯这时还是优斯提尼安手下刚刚被提升为将军的一位青年将领,这可能是人们把作者的生年定在五世纪末或六世纪初的依据。

从后来事态的发展来看,普洛科皮乌斯无疑是贝利撒里乌斯所倚重的一位助手(然而正是此人后来又写出了《秘史》!)。他同贝利撒里乌斯共事多年,陪他走了许多地方,也经历了不少危险和困苦,这一切都反映在他的作品之中。

从史书提供的十分有限的线索,我们大体上知道他从527年到531年随同贝利撒里乌斯出征波斯(527年他在美索不达米亚),533年他又随同贝利撒里乌斯去非洲,参加了讨伐汪达尔人的战争。贝利撒里乌斯离开非洲之后,他仍旧留在那里直到536年,这期间他对当地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并作了翔实的记录。这便是后来他撰述的战史的第三、四两卷,即汪达尔战争史。536年他去西西里同贝利撒里乌斯会合,参加了拜占庭当局反对东哥特人和意大利人民群众的战争。这后来成了本书从第五卷开始的哥特战争史。在这一部分里记述的事件也都是作者亲历的,所以具有特别高的史料价值。这一点也正是作者引以为自豪的:他肯定自己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于撰写这部历史。540年年底普洛科皮乌斯和贝利撒里乌斯一道返回拜占庭,然后又东去对付波斯人。542年作者返回首都,在随后的两年里他大概在这里撰写了他的《战史》。546年左右,贝利撒里乌斯再次出征东哥特人,他也再次随他来到意大利。他写完《战史》前七卷的时期是550年,而就在这同一年,他又撰写了那部史书中罕见的可以称作是补篇或第九卷的《秘史》,此书后面还要专门谈到。554年他补写了《战史》的第八卷,第八卷通常被归入《哥特战争史》,但实际上它是前七卷的一个综合的补充和结束,事情也便记述到这一年。要知道,前面分别记述的三场战争在时间上有相互重叠的地方,所以在最后一卷作一个交代。我在本文所附的参考的系年只是为读者提供正文的一个年代的坐标,并不作正式年表之用。

过去的编者以及这个译本按惯例把八卷《战史》加上一卷《秘史》并为九卷,但从内容来看揭露性的《秘史》同前八卷还是有区别的,因为《秘史》显然是无法在他生前发表的。大概这一部分本来就是他不想立即发表而只是为后世的读者撰写的,所以《秘史》开头同第八卷文字重复的部分便保留下来未加删削和润色。

最后还要提一下他在史书之外的另一部《建筑记》。它和《秘史》同八卷的战史形成了一个奇妙的组合。作者写完了《战史》觉得还憋着一肚子怨气,所以随即又写了《秘史》发泄一通,求得内心的平衡。但是到560年或更后 〔1〕 ,他又令人吃惊地写了一部处处不忘吹捧皇帝到令人厌恶程度的《建筑记》。这又必然引起后人的许多猜测。有人认为,《战史》重点突出了贝利撒里乌斯,而冷落了优斯提尼安,然而现实的利害又使他终于不能不向皇帝卑躬屈膝,说些违心的奉承话;也有人认为他也可能又得到了皇帝的什么恩赐,使他不能不写点报答的东西,因为人们在这时的文献里发现了一位叫普洛科皮乌斯的市长官(562年度),不知是否就是我们的历史学家(普洛科皮乌斯并不是一个生僻的姓氏)。总之,作者从一个极端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展现了一个人的无可奈何的多种侧面。这看起来是离奇的(grotesque),但在那种专制高压的黑暗年代,人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保持两副或多副面孔,因而人性的这种扭曲又是可以理解的。

有关作者的卒年,我们没有任何材料可以作为依据,但学术界普遍认为,至少皇帝优斯提尼安的整个统治过程是他亲眼看到了的,因此可以设想,他甚至很有可能比贝利撒里乌斯活得更久。有的资料则把他的卒年干脆定在565年。

普洛科皮乌斯为什么要撰写这样一部巨著,这个问题他本人在一开头便仿照希腊古典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笔法交代清楚了:

“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写出了罗马人的皇帝优斯提尼安对东方与西方的蛮族所进行的战争的历史……其目的则在于不使时间的长河由于缺乏一个记录而淹没了那些格外重要的事业,不使它把这些事业引入忘却之乡,从而使它们泯灭得无影无踪。如果时间竟然再次使人们处于类似的情况下,则他认为记起这些事件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而这无论对当代的人们还是对未来世世代代的人们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要知道,打算进行一场战争或者还在为任何一种斗争作准备的人们可以从对于历史上一种类似情况的记述得到某种好处,因为这种记述揭示了早时人们在同类斗争中取得的最后结果并且至少对最谨慎地制订计划的人们来说,它预示当前的事件也许会产生的后果。”(第一卷,第一章,第1~2节)

抛开作者所处的历史地位不谈,就他这部传世的史书而言,也足以证明他不但熟读古典希腊的历史作品(与他同时而年辈略晚的另一位兼为诗人的拜占庭历史学家阿伽提亚斯就说他通晓“极多的事情,可以说他翻遍了全部历史”〈264〉,又说他“十分精确地记述了优斯提尼安当政时期发生的大部分事件”〈11〉),而且无论从文字水平还是从驾驭材料的能力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第一流的。他表明了要人们以史为鉴的意思,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给后人留下一份诚实的、不违背自己良心的记录,这便是我们的传统所一贯推崇的信史与直笔,而不是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不是什么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更不是什么所谓的“从政治影响上考虑”而明目张胆地篡改历史。作者指出:

“他的信念便是:聪慧伶俐的人适于搞修辞学,有创造力的人适于写诗歌,只有实事求是的人适于写历史 。遵照这一原则,他甚至不隐瞒自己最亲密友人的失败,而是完全如实地记下在有关人物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而不论他们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第一卷,第一章,第4~5节)(重点引用者所加)

不过作为现实生活里的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作者要完全实现这样的理想是有困难的。这就给后世的治史者在史料的甄别和使用上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国灭之后,视其史事皆非实录,莫不推过于人,引善自向”,在这方面,我们不久前还有过痛心的体验,民意受到强奸,乃至不能不默认在井冈山上同毛泽东会师的是林彪而不是朱德,不能不竟然在中央全会上通过开除“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决定。在历史研究中摆脱偏见,实事求是竟是如此之难!

用我们的术语来说,普洛科皮乌斯当然是一位体现了奴隶主阶级思想的历史学家。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虽然就存在于他的现实生活里,但是在出生得过早而无缘碰上马克思主义的这位奴隶主史家身上,他的认识当然还不可能上升到用阶级斗争的观点观察一切的高度。对古人我们不应苛求。平心而论,作为当时现实社会的一个成员,他对那时发生的一切作了比较 诚实的记录,这已经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了。

前面说过,普洛科皮乌斯的教养说明他出身富裕上层,但他是否有贵族身份我们却没有材料加以明确,单从他的作品来看,这位受过良好教育而又少年得志的史家,其贵族正统的思想是十分浓厚的。最足以表现他作为上层的一分子的立场的就是他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了:

“长时期以来我早已知道,民众是一种最不可理喻的事物,就他们的本质来说,他们既不能忍受当前的处境,又不能为未来作准备,而在每一种情况下只知道如何冒失地去干那不可能的事情并且不顾一切地把他们自己毁掉。”(第六卷,第三章,第24节)

这种把群众看成洪水猛兽,看成只会横冲直撞的盲目大群,就和不把奴隶当人看的观点一样,在当时的贵族奴隶主的思想家当中毋宁说还是相当普遍的。生活在古代东方专制君主之下的中国人还懂得“民为贵……君为轻”、“天视自我民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博极群书的作者更不会不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但是从特定的经历来立论,他的看法又似乎有它一定的依据。比如在所谓“文化大革命”的开头时,群众在极“左”的邪恶势力的指挥下疯狂地打砸抢、烧杀劫掠、毁灭文化,像中了邪一样,虽然说他们是被坏人操纵和利用的,那时他们确实是一股可怕的破坏力量,但从历史的长河来看,这不过是一时一地的现象,违背人民根本利益,违背人性和人之常情的东西终归是站不住,终归是要灰飞烟灭的。而普洛科皮乌斯尽管抱有蔑视群众的观点,但他对当局的指责却无一例外是以它损害百姓(当然也包括贵族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否则这部史书的价值就必然会大打折扣了。

大家知道,绵延千余年的罗马最初是从梯伯河畔一个小小的城邦发展起来的。历史上所说的共和的那一段往往被说成是理想体制,乃至到共和演变为帝国而大权集中于一人以适应当时形势时,人们仍然保留了共和的形式(共和的官制在帝国时期只不过是一种荣誉的称号而已)。从凯撒当权时起,便有人徒劳地想恢复共和。共和派杀掉凯撒,却反而促成了以屋大维为首的帝国的建立。这之后人们提起共和,有如我们提到唐虞之治,只有不识时务的书呆子昧于国内外发生的历史性变化,还在梦想老加图时期的共和国,把它看成是政治的典范。普洛科皮乌斯本人其实不是地道的罗马人,但是看来他比罗马人更像罗马人,比罗马人还要保守,还要在乎“华夷之辨”。元老们的财产受到肆意的剥夺(应当说早在共和的内战时期便已如此),他们没有任何权利,这都是几百年前的老皇历了,但这类抱怨仍旧出于有点迂阔的史家笔下:

“但是由元老院和皇帝决定的东西往往是为了另一个最后的判决才提出来的。因为元老院开会就像画片里所画的那样(意为摆摆样子,纯粹是做给人们看的——引者),对于它要表决的事情没有任何控制的力量,也始终没有任何影响,它的集会只是一项古老的法律所规定的一种形式,因为参加集会的不管任何人根本不可能甚至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是皇帝和皇后一般装作使他们要讨论的对事务有不同意见的样子,但结果哪一方占上风都是由他们在私下里安排好了的。”(《秘史》,第十四章,第7~8节)

当然,对这种尽人皆知的内幕的书生式的“揭露”本来是多余的,但所以还要不惜笔墨,无非是想用浓重的一笔点出贵族阶层对皇帝皇后的专横跋扈的极度不满而已。

不过下面作者对在罗马法史上声名赫赫的优斯提尼安的揭露虽然是人们意料之中的,但又是非常尖锐的,它给那些千百年来津津乐道优帝《新律》的谨严与公正的史家们以无法抗拒的重重的一击:

“如果违反了法律的任何人看到对胜诉没有把握的话,这个人就可以把更多的黄金抛向皇帝,这样他立刻便可以使同先前制订的一切法律抵触的一项法律得到通过。如果还有什么人怀念已经被取消的这一法律,皇帝也完全不反对再把它找回来重新加以制订,任何事物都不是固定有效的,正义的天平摇摆并向每一个方向转动,这要看是否有更多的黄金压在上面从而使它摆向一方或另一方;正义是在市场上确立的,而尽管它一度曾在皇宫里居住过情况也还是那样,在市场上人们可以找到售货室,人们可以在那里出一个价钱不仅买到法庭的判决,而且还有立法。”(同上,第9~10节)

这一点正好说明为什么八卷的《战史》如果没有《秘史》作补充,就决不能说是完整的。

普洛科皮乌斯的贵族的正统立场还表现在他对奴隶,特别是对蛮族的态度上。在贵族奴隶主心目中奴隶根本不是人,这是奴隶主的共识,普洛科皮乌斯也不例外。他把托提拉的军队说成是逃跑的奴隶,这一点足以说明他对敌军的深恶痛绝和蔑视程度,更何况他们又都是蛮族。蛮族在作者(代表西方古典世界)眼里有鄙俗、无知、可耻等多种含义,所以在贬低优斯提努斯、优斯提尼安、提奥多腊的时候,指出他们的蛮族出身便不奇怪了。奇怪的却是,作者忘记了在纯粹罗马人眼里他本人其实也是蛮族,而且,就作者当时而论,不仅罗马将领,就是罗马皇帝出身蛮族的也不少,至于罗马军队里的蛮族更是铺天盖地、无孔不入。普洛科皮乌斯本人的战史就给罗马军队的蛮族化提供了坚实的证据,这可以说是极大的讽刺。

但是,也算是一种自解吧:对于亲罗马的哥特贵族上层,那个一切按罗马旧章办事的提奥多理克,普洛科皮乌斯却是欣赏的。投靠拜占庭的贵族大地主提奥达图斯则是柏拉图的研究者。

作者虽记述了优帝当政时“盛世”的武功,对皇帝本人却着墨不多,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钦佩或同情之处,有时还借敌人之口对他指责几句,这就是他对皇帝的不满所能表示的最大限度了,皇帝在已经问世的战史里大概也看到了这一点并有所暗示或反应,作者也许因此便补上一卷专供吹捧之用的《建筑记》。顺便指出,《建筑记》在政治上虽然一无足取,却切切实实地提供了研究拜占庭史的一批十分宝贵的资料。

此外,受希腊罗马古典文化陶冶很深的作者也不像皇帝那样是一位基督教的纯洁性的狂热的保卫者,希腊神话这种异教信仰在他内心深处还占有巩固的地位,因此教会领地的扩充,皇帝对高级僧侣的庇护以及诸如此类的做法在作者看来都是大不以为然的。

提到拜占庭史,首先不能不想到皇帝优斯提尼安在位的这一段,而提起这一段,人们又自然会记起普洛科皮乌斯的几种作品。普洛科皮乌斯记述的是他亲历的几场战争而不是写拜占庭史,但是作为史家,他也记述了他认为有必要叫后人知道的其他方面。用今天的标准来看,他的作品为拜占庭史,特别是对皇帝优斯提尼安的统治时期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的珍贵资料。应当说,这些资料远还未曾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在我国,与南北朝时期相当的拜占庭帝国时期的原始史料几乎是一片空白,在中世纪的通史里这一段也大都叙述得十分简略,因此说它是有待史学工作者开发的一个富矿并不是过分的。

汉朝和罗马曾是当时世界上东西互相辉映的两大帝国,但客观条件只允许它们按照各自的发展规律活跃在自己的历史舞台上。有限的贸易往来根本谈不上什么正式的接触,因此双方对对方来说都是terra incognita(未知的国土),而在罗马人眼里,产丝之国所谓塞里斯(seres)是比北方的图勒与东方的印度更加神秘和不可捉摸的。有趣的是,到中国分裂为南北的时候,罗马也分成了东西,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又都是来自北方的异族。由原来罗马东方行省构成的拜占庭帝国成了比蛮族入主的西方更重要的中心。

优斯提尼安当政的时期,包括他同优斯提努斯共治的时期,长达几乎半个世纪(518~565)。在史书里,他的时代被认为是一个非凡的、辉煌的时代,但是在从近处观察这一时代的人们的眼里,这其实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统治的时代。当然,看的人出身和角度不同,时间的长短不同,距离的远近不同,教养的高下不同,所得的结论自然言人人殊,这并不奇怪,但历史的真相终归是会越来越清楚的。

在一部分西方拜占庭史专家的笔下,比如像法国的沙尔·狄尔(charles diehl,1859~1944)那样的史家的笔下,优斯提尼安犹如蒙森笔下的恺撒,他被过分地理想化了。他成了罗马帝国的伟大复兴者,基督教正统信仰的伟大保卫者。按照他撰述的《优斯提尼安和六世纪的拜占庭文化》(justinian et la civilisation byzantine au 6-e siècle,1901年,巴黎),则整个六世纪都是在拜占庭帝后灵光的笼罩之下。一千多年后的法国史家把优斯提尼安夫妇吹捧得神乎其神,可是就在皇帝鼻子底下活动的普洛科皮乌斯却把他们表现得完全是另一种样子。这个优斯提尼安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对本书的读者来说,这是一个不应忽略的问题。

自从皇帝要由有军权的人担任以来,罗马帝国就出现了由外省人也就是蛮族担任皇帝的先例。鼎鼎大名的优斯提尼安就是这样一个皇帝。《秘史》里说优斯提尼安的叔父优斯提努斯是维德里安那地方的农民(6—2),想来皇帝也是同一个地方的人了。这一点在《建筑记》(4—1—17)里得到证实,在这里作者写道:“在居住在埃皮达姆诺斯人的边界那一边的欧洲的达尔达尼人中间,挨近被称为贝(维)德里安那的要塞,有一个名为陶里西乌姆的小村庄,这里便是文明世界的创建者皇帝优斯提尼安诞生之处。”杜因认为达尔达尼亚这地方可能就在今天保加利亚的索非亚附近。这样一个大人物在古代很容易被附会上一些神乎其神的传说,但是在优斯提尼安身上我们却没有发现这类的记述。一个山村农家出身的人怎么会有后来那样的放眼世界的眼光和魄力,我们没有足够的材料加以说明,但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即优斯提努斯是由于了解自己侄子的能力才使他作为自己的共治者的,而共治的这几年反之又增强了优斯提尼安的能力。

优斯提尼安无论其功过如何都可以说是一个特殊人物,这一点无论朋友敌人都不得不承认。优斯提尼安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从当上唯一的皇帝那天起,他便从文的、武的各个方面开始“折腾”。哈洛德·麦汀利颇为中肯地说他有一种皇帝的使命感。他是一位因制定法典而名闻史册的皇帝。他首先想确立一个“法”治的国家,所以单独执政后不到一年,便发布编纂新法典(de novo codice componendo)的上谕(528年2月13日),任命以前圣殿执法官乔万尼亚为首 〔2〕 、有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和提奥菲路斯参加的十人委员会主其事。新法典以过去的三部法典 〔3〕 和此后的上谕为依据加以适当的增删而成。新法典很快于529年4月7日公布并于4月16日生效。

随后,根据特里波尼亚努斯的建议,优斯提尼安又批准编纂了一部有五十卷之多的《法学学说汇编》(pandectae 或digesta)并于533年12月16日以面向全民(ad omnes populos)的上谕加以公布。

就在这不久前,即同年的11月21日还公布了一部新的法学教本《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新教本是以旧的盖乌斯(gaius)和其他学者的教本为依据的,而主要是增补了优斯提尼安的上谕,算是更新的内容。史料没有说明主持这项工作者是谁,但一般认为大概不外仍是主持《法学学说汇编》的法学者们。

《法学学说汇编》和《法学阶梯》公布之后,529年的《法典》同它们又显得有点不合拍了。于是优斯提尼安对此又下令立即加以修订,由特里波尼亚努斯、多洛提乌斯等五位法学家主持其事并于534年11月17日正式颁布,这部《新优斯提尼安法典》(codex iustinianus repetitae praelectionis)就是迄今我们常说的那部著名的《优帝法典》。

这些里程碑式的法学文献完成之后,优斯提尼安的名字在罗马皇帝中间有了不朽的地位。他在法学上的声名使他很自然地成为一位真正的历史人物。拜占庭帝国简直成了一座以“法”立国的圣殿。他的庞大文献千百年来成了成千上万西方罗马法专家、权威的研究对象。优斯提尼安在主持了这些文献的公布之后,依然不断地在进行他的“立法”活动。就有如他在《cordi 上谕》里所指出的,“如果今后情况发生新的变化,朕将用新的上谕加以调节”。这些新的上谕就是所谓“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新律不在法典的范围之内,也没有正式加以汇编(只有个别非官方的),直到提贝里乌斯二世(578~582)时才有了一个包括168条新律的比较完整的汇编,其中绝大多数是优斯提尼安发布的。

优斯提尼安对“法治”的异乎寻常的重视和他在主持法典编订方面的业绩的确成就了他的历史地位。这是他一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在主持编订法典的同时,他还在进行着对外的战争。普洛科皮乌斯没有对优斯提尼安的法学活动作出估计,却对他之利用法律肆意掠夺的种种行径作了如实的报道。他要怎样做,便制定怎样的法律,如果原有的法律妨碍了他牟取私利,他便用新的适合他的法律加以取代,总之,他就是法律!法律只是他“合法地”恣意妄为的一种手段,这使我想起“文化大革命”时期,少数人“革命地”干伤天害理的事情,而老百姓和正直的人们则被坏人以“革命”的名义加以残酷的迫害!这就是戴震所说的民“以理杀人”,杀人者不但干尽了坏事,而且一切道理都被他们垄断;骨子里他们比明目张胆的土匪、恶霸要坏上千百倍。再看看优斯提尼安在法学方面最倚重的那位法学大师特里布(波)尼亚努斯在普洛科皮亚努斯笔下是个什么货色:

“另一方面,特里布尼亚努斯却是既有天生的才能,在因教育而取得的成就方面也绝不比与他同时代的任何人为差。但他是个极端贪财的人,他始终是一个为了得利而出卖正义的人;因此,他照例总是在取消一些法律,又提出另一些法律,根据对方的需要把随便哪种好处出卖给得到它的人们。”(1—24—16)

从后文我们还知道,此人臭名昭著,在当时已激起众怒,绝不是作者对他怀有什么个人的私怨。可见历史上的虚名往往和一个人的作为人的实际情况相去有多么远!

再从战争方面来说,这位优斯提尼安对之好像也是蛮有兴趣的,尽管他自己不是专门的军事家。贝利撒里乌斯是他最得力的战将,随着他的指挥棒转来转去,而且对他忠心不贰,曾拒绝过哥特人想拥立他为国王的建议(士兵拥立在罗马帝国本是寻常之事)。贝利撒里乌斯同优斯提尼安的关系可以从安托尼娜和提奥多腊的关系找到答案。这一点在《秘史》中有所暗示。

优斯提尼安的“武功”基本上记录在普洛科皮乌斯的《战争史》里。战争的过程表明这位皇帝对历史,对国情、周边的形势、人民的处境和愿望以及军队的情绪都不大了解,只是凭着残暴的高压和强烈的虚荣心硬撑下去。他对自己的臣民敲骨吸髄,心狠手辣,而对外邦人则极为慷慨,一掷千金而毫不吝惜。执拗的波斯人一直在后院拖住他,他们自称是他的藩属,但是他却不得不向自己的藩属纳贡以换取和平。他的作战重点是西边,意大利毕竟是罗马帝国的发祥地,他既以恢复罗马帝国昔日的光荣为己任,自然不甘心让哥特人摆布它,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不仅是在意大利北边,沿着伊斯特河以北的蛮族,任何时候都能像进入自家庭院那样地闯进来。至于在北非对汪达尔人的战争,连普洛科皮乌斯都承认这胜利带有偶然性。从战史画卷上我们看到的只是:罗马将领(其中有些本身便是蛮族)的残暴与贪婪(在战时乘人之危不放过任何发财的机会);军队对各地普通百姓的无情蹂躏弄得不少地方赤地千里,杳无人烟;皇帝征讨无度,为了把血腥的战争继续下去而不惜榨干百姓的最后一滴血;农民、隶农联合蛮族一道反击官军,官军也因得不到饷银而大批开小差投向蛮族一方,成为极不可靠的因素;教会勾结当局扩充自己的势力,同罗马当局沆瀣一气的只有蛮族的极少数上层统治者,这部分人为了私利,不惜出卖本民族的利益等等,这些事实使读者很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优斯提尼安的“复兴”帝国的大业,即使暂时地、局部地取得某些胜利,最终只能是一场徒劳无益的挣扎!

优斯提尼安进行的所以是一场无望的、必败的战争,说到底,因为这是一场非正义的、不得人心的、逆历史而动的战争。

《战史》的价值正是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的一幅真实可信的历史画卷。作为统治阶层的一名要员,作者并没有闭着眼睛把帝国描绘成莺歌燕舞的王道乐土,没有把皇帝吹捧成一位不世出的英主,甚至同他关系最密切的顶头上司贝利撒里乌斯在他八卷的战史里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位干练而又忠于职守的将领而已。他不回避国内的一切重大的麻烦,民众起义、宗教纠纷都被他如实地报道给读者。《战史》里的战争记述得平实朴素,绝不作夸张的铺陈,更不想把作为亲历者的作者本人摆进去。这一点所以极为难得,是因为出于人类好表现自己的弱点,回忆录的作者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夸大或虚构自己的作用(有些人不写回忆录,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不想突出自己,尽管他们可能是最有资格写回忆录的人)。正因为这是历史,不是编故事,不是演义,所以这部《战史》里有关战争过程的记述,有时不那么引人入胜。要知道,史家不是说评书,他记述的是本来的事实,他无意于编造热闹的情节来取悦于当代和后世的读者。

作者虽然撰述战争史,但这部历史的内容却十分广泛,不限于战争本身,这说明作者的视野广阔,对当时社会很多方面都有兴趣,把它们看成是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便给后世提供了多种门类的丰富史料。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当时君士坦丁堡的贫民运动以及各行省爆发的广泛的人民运动,还有帝国东部地区的异教活动。而与大规模战争并行的大规模的建设活动是以无数人民的血汗与生命为代价的,它们实质上只能说明统治者的残暴与恐惧。建设主要是针对内外敌人和以保卫统治上层的财富为目的的。这些情况都详细地反映在他的《建筑记》里。

作者特别对于540年黑死病的详细记述,不仅显示了作者精确的观察能力,而且表明作者有一定的医学素养。他已朦胧地认识到从一次广泛流行的传染病幸存下来的人的免疫现象。此外有关作者记述之精确,杜因还举了一个例子。《建筑记》第二卷第八章第8节以次提到一座名叫吉诺比亚的小城。它曾一度荒废,后来优斯提尼安把它加以重建,成为罗马帝国边境对付波斯人的要塞。后来的考古发掘证明普洛科皮乌斯所作的记录是惊人地准确,绝非单纯转抄纸上的材料,人云亦云。事见劳弗雷(j. lauffray)的《叙利亚考古年鉴》(annales archéologiques de syrie, i, 1951, 41ff)。

普洛科皮乌斯的《战史》的前七卷当时所以得到发表并传播开来,当然首先是因为他是站在官方立场上撰史的。但是,如上所述,史家的良心使他基本上保持了公正,特别对于当时社会现状的记述也还是客观的。他是个基督教徒,但是从行文中看出他对异教不仅不存偏见,并且有一定程度的同情。他的高度的古典文化教养有时使他的文字看来竟像是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那个时代的人,这又使我联想到奥古斯丁和西塞罗之间文字的相似!人们还注意到,他的历史里有不少迷信的和宿命论的观点,例如在本书第三卷第十八章里他便就一次战斗而表示了我们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或“千算万算不如老天一算”的看法:

“就我来说,在整个战斗期间,我不由得对上天的做法和人的做法感到惊奇,因为我注意到从远方预见到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上帝如何勾画出事情发生时他认为是最好的方式,而另一方面,人们,无论是他们受到欺骗还是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却不知道他们已经失败了,如果结果应当是这样的话,或者他们不知道他们已经胜利了,因为上帝的意旨是要给幸运开一条道路,对于注定要胜利的事物,幸运不可避免会逼临到它的头上。”(第2节)

这种受到历史局限的看法,并不足以使作者受到责怪。直到今天,相信命运的依然是大有人在。他当然还意识不到受物质生产条件制约的社会发展规律,不了解偶然和必然的关系,而把偶发的情况理解成天意了。

稍后,在同卷第二十一章,作者的宿命论的观点便表现得更加明确了:

“人们可以看到命运的光彩以及它展示的这样一个事实,即一切都是属于她的,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则什么都不是!”(第7节)

这里命运用女性词,从而使我们想到希腊神话中的命运三女神克洛托(clotho)、拉凯西丝(lachesis)和阿特罗波丝(atropos),荷马有时把她们说成是一个人,把说她们的决定是最高天神宙斯也无法扭转的。这便是作者遇事每到无法解释时便归之于命运的原因,如像本书第四卷第十四章在提到谋杀所罗门时所说的那样:

“……决定动手杀害此人的那些人进来了,他们用点头的动作相互激励之后,已经把手放到剑上了,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任何举动……但也许有上天的某种力量阻止他们这样做。”(第25节)

事实是,只要人们还不能充分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要偶然的事件必然还会不断发生,只要人类面对宇宙的奥秘的认识还处于极为幼稚的阶段,宗教、迷信和宿命思想便有它的活动余地,这又是人类本身无可奈何的一个弱点。即使在今天,相信星命的人依然到处都有,理工科的大学生仍有不少拜佛求签的,而且在发达国家,既进实验室又进教堂的科学家不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吗?

有趣的是,在普洛科皮乌斯发表了《战争史》之后,并没有感到自己已经完尽了一位史家的任务。他心有不平,还有不少话要说,但是作为一位身居政府官职的人,他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敢讲出这些话的。更加符合真实情况的记载在他当时肯定没有发表的条件,而只能留给与他当时没有任何牵连,没有利害关系的后人去阅读了。对照一下第八卷和《秘史》的开头部分,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在发表了前七卷之后,此时(550?)他忽然有了对几个统治者发泄他心中不平之气的打算,所以随即无法自制地信笔写下了那些显然有人身攻击之嫌的东西,把前七卷的事情统统抛到脑后去了。所以在世界的史学文献里便出现了出于同一人之手,却从正反两方面着笔的《战史》与《秘史》,而正式给前七卷收尾的第八卷则是几年后(554?)才完成的。这样,作者没有意识到《秘史》开头的话和第八卷开头的话有重复之处,从而没有做适当的改动,因为这部分反正是无法发表的,作者这时已没有心思再作调整了。

从《战史》的整体来看,而且正因为是战争史,它的重点应当放到执行战争领导之重任的贝利撒里乌斯身上,它显然主要是为了宣扬作者的顶头上司贝利撒里乌斯的战功而撰写的(更何况作者也亲身经历了这些战争),这一点既符合作者的身份也符合实际情况。很自然地,皇帝优斯提尼安在这里有意或无意地被作者写成只是一名配角,时而甚至是往往还间接地受到指责的一名不高明的配角。“事业心”和虚荣心极强的皇帝优斯提尼安对此当然不会满意,因为在作者笔下,恢复帝国大业的战争虽然酷烈地进行着,但战绩只是表面的辉煌,细心的读者稍加分析,便可以断定所有的战果都很不稳定,总之,对皇帝他并没有一味地歌功颂德,并没有无视现实而闭着眼去描绘一个“莺歌燕舞”的“伟大”的时代,而它让读者看到的却实实在在地是一个表面辉煌、骨子里危机四伏的时代。作为现实的帝国里的一个臣民,作者当然也会感到这种写法对自己不利,所以后来才违心地补写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建筑记》,借题发挥地把皇帝吹捧到令人恶心的地步。不过,顺便说一句,这比起一千多年之后“文化大革命”时期我们的“副统帅”的吹捧技巧来那又差得多了。另一方面,对于已发表的《战史》中对贝利撒里乌斯的描述,作者自己也不满意,因为他把他深切了解的统帅贝利撒里乌斯写得太好了,他把统帅有点理想化了,但这决不是统帅作为人的本来面目,于是在这一点上他又偷偷地在《秘史》里加以均衡,以便对后世的读者负责。其实不管被吹捧得多么伟大的人物,作为一个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一般说来必然具有普通人的一切弱点,但人的道德品质确实又有高下之分,史家就得有掌握一个人既崇高伟大又平凡普通的分寸,才能栩栩如生地把接近历史真实的人物形象保存下来。从个人崇拜变为个人迷信,其结果是通过不负责的吹捧反而把一个人弄得很可笑!“文革”中流行过的早请示晚汇报的那一套竟然把一个严肃的政党降低到会道门的水平。我们对此是有过惨痛教训的。

刚刚写了一部为贝帅树碑立传的战史,接着又写出一部要他出尽洋相(当然还有别的人)的《秘史》,这样的史家毕竟不多。其实与其如此,还不如像太史公那样,依靠叙述事实而让读者从中作出客观的估计,无需作者本人的议论夹杂其中,这样效果岂不更好。

当然,同为知名的史书,《战史》与《史记》是无法比较的。《战史》是具体战争的记述,完全为作者所亲历;《史记》则是一部通史,对于远古以来的事件作者所依靠的主要是大量遗留下来的文献(包括口头传说)。就撰述的难易而论,类似回忆录性质的战史当然要容易得多。而在人物的刻画上,《战史》的作者由于是亲历者,当然占有极大的优势。太史公笔下的刘邦虽然是汉开国君主,但同时又是一个流氓(当然是一个相当聪明的流氓),和他一同起事的开国功臣大部分也是和他差不多的人物(大概张良算是个例外),这一点太史公并未为尊者讳而加以回护。太史公往往通过他人之口对某人作生动的描述,手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比如对项羽的妇人之仁的描述,不见于《项羽本纪》而见于《淮阴侯列传》里韩信对他的评价,以此来同刘邦善于将将的风度相对照,楚汉之争的结局无形之中便有了依据。刘邦虽是流氓,但他也有别人不及的长处,而所以能暗示出这一点,这是由太史公的识见所决定的。同贝利撒里乌斯共事多年的作者如果从亲身的体验用太史公的笔法,《战史》无疑会增添更多的光彩,也不会因《秘史》的存在而引起后人众多的怀疑与争议了。

一部古色古香的《战史》之后作为续篇或附录又出现了一部给自己的作品翻案的《秘史》,这理所当然地引起后人的惊异和猜测。二者的反差实在太大了。而反差之所以太大,是因为不仅是一个前褒后贬的问题,而是后者使用了同一位身为上层官吏的地位完全不相称的口吻。作者在这里攻讦他人的隐私而达到不惜使用不雅驯的文字的程度。故而此书引起后世的惊骇,而把优斯提尼安的统治时期视为盛世的史家们把《秘史》斥为伪作也便不足为怪了。但后世的学者对此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把《秘史》和《战史》的文字作了认真的对照,结果竟找不出伪造的痕迹,在事实方面也没有发现任何抵牾之处。特别从文字的风格来看,学者几乎一致肯定出于同一人之手。正如国学家王国维所说,古文的伪造是最难的。他在《秦阳陵虎符跋》里便指出:“古代文字极难作伪。如峄山刻石文虽不见于《史记》,然一读其文,可决其为嬴氏物也。此符虽寥寥十二言(按原文: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阳陵),然如右在皇帝四字岂汉以后人所能作耶。”由于时代背景所造成的文字的语感,有时是只能意会的。两汉的古文和明清的古文绝对不会是一个味道,这是不讲自明的道理。十余字都能给人以时代的感觉,更何况长达三十章、有数万字之多的作品。因此学术界今天基本上已取得一致的意见,没有人再说《秘史》是伪作了。

为了证实《秘史》出自普洛科皮乌斯之手,h. g. 杜因具体总结出了下面四个有力的论据:

(一)在这部书的第十八、二十三、二十四章里有四处明示此书的写作年代是皇帝优斯提尼安执政的第三十二年。人们当然会认为这要从他即位的那年即527年算起,但实际上他从518年起便同优斯提努斯共同掌权了。因此豪里在有关普洛科皮乌斯的研究作品中便从518年起算而断定本书写于550年。康帕列提则是从527年算起的,但550年之说应当说更可信。

按:杜因提出这条论据并同意豪里的看法显然是因为普洛科皮乌斯完成前七卷是在550年,而从本书开头的行文来看,也顺理成章地和前七卷相衔接。只是作者在写作中由于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而忘了开头的话,大作起翻案文章来。结果这部分当然只能暂时束之高阁,以后另行补写第八卷。

(二)《秘史》提到前七卷的地方不少(见正文有关注释),这是很自然的,这也说明它们出自同一作者之手。

(三)在事实的记述方面,《战史》和《秘史》以及《建筑记》之间并无任何直接的矛盾。如果有所不同,当然除了对人的评价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之外,则事实的出入是有碍于当时的客观形势,而在《秘史》里说出了真相。

(四)如前所述,古文作伪最难,因为它带有时代气息。《秘史》的文字显然和《战史》的文字是一致的,菲利克斯·达恩(felix dahn) 在他的《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procopius von caesarea, berlin, 1865)里对这一点讲得十分明确。杜因则另举出普洛科皮乌斯行文中也有作为当时文风的cursus 的那种特色,而所谓cursus , 指的就是文句运行中起伏的节奏,略略相当于我国古文所讲求的起承转合、抑扬顿挫。此外人们还注意到,两书中作者的这种技巧甚至在细微处也是一致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秘史》和《战史》出自同一作者的铁证。

《秘史》中对某些当事人的指责甚至攻讦,对于普洛科皮乌斯这样有地位、有教养的史家来说,确是有点过火、不相称。用我们的温柔敦厚的标准来衡量,用为尊者、亲者、贤者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标准来衡量,普洛科皮乌斯写作这样的作品是一种有伤大雅的失态。尤其他对提奥多腊的出身和行为的揭露,本来完全可以含蓄一些,点到为止就可以了,而现在这种露骨的咒骂,却反而使有识之士难以相信了。所以后来的译者对这部分不得不慎重处理,加以适当的删节,但这样又失去了古典名著的完整性。过去欧洲的译者对这类文字的处理办法有时是保留原文不译(如《十日谈》英译本),有时则采用其他文字的译文以示区别(如玛尔提亚利斯的讽刺诗的英译本,这类地方采用了意大利语的译文)。这样做便迴避了随意删削原文的指责,同时暗示读者这些地方不雅,不懂也无妨。其文本书作为史料,和英译本一样保存了原文的完整,以供读者参考,读者可作出自己的判断。

另一方面,《秘史》作为有根有据的实录绝非都是夸大其词。公正地说,《秘史》的绝大部分是真实可信的,而且应当说是对《战史》的绝对有价值的补充。没有《秘史》里当局压榨老百姓的血淋淋的实录,对皇帝优斯提尼安的统治的认识就是不全面的。

豪里还从另一个角度肯定了《秘史》的史料价值,这就是用普洛科皮乌斯同时代作家的作品来对照他的作品以检验其可信的程度。杜因引用了豪里在他编订的《秘史》(1906年版)的引言中所举的一些例子。

其一是与普洛科皮乌斯同时但属于晚辈的埃瓦格里乌斯(evagrius, 约536~594)在他的《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里(4,32)对皇帝优斯提尼安的品格所作的描述:

“在优斯提尼安的品格之中还有另外一个特点,这便是超越可以想象的任何兽性的一种邪恶;这是他本性里的一个缺点,还是由怯懦与恐惧派生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我无法肯定;然而无论如何,它是由于民众的尼卡暴动而表现出来的。要知道,对于两派之中的一派,也就是蓝派,看来他是绝对忠诚的;乃至这一派的成员实际上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市中心冷酷无情地杀害对手,而且他们为此不仅不会受到惩处,而且实际上还被认为理应受到荣誉的奖赏。他们甚至还被允许进入家宅,搜括其中值钱的东西作为战利品并且强迫里面的居民为自己的性命支付代价。而如果任何一位长官试图制止他们,那他们自己的性命便会因此而受到威胁。比如说,有一位在东方执政的长官,便因为鞭打了某个暴徒以示惩戒,结果他自己就在市中心挨了鞭打并且受到粗暴的对待。而奇利奇亚的长官卡利尼库斯,由于他依法惩处了两名谋杀者,即向他发动袭击并想谋害他的帕乌图斯和法乌斯提努斯,结果被插到木桩上处死,这样,他由于执行了正确的判决和维护了法律而自己付出了生命(参见《秘史》,第十七章,第2~3节)。结果反对派的成员便亡命出走,并且因为根本无人收容他们,他们便像是染上了瘟疫的人似的到处被人们所驱逐,于是他们只好打劫行路者,抢夺他们的财物并杀害他们,这样一来到处都有横死的人和劫路的事件以及其他的罪行。但他(指优斯提尼安——引者)偶尔也转到对立的一面去(指与蓝派对立的一方——引者)并开始杀害他们(指蓝派——引者),这便使得他已经废弃的法律像蛮族一样地又在各城市横行无阻。而要详述所有这类事件,有多少话有多少时间也不够;只是这些例子就足以证明其余一切了。”

此外,据杜因的介绍,历史学家阿伽提亚斯(agathias, 530~582)在他的作品里(波恩版,252·2~255·1;284·13~285·20;305·13~306·9)也提供了许多同类的指控。

对于普洛科皮乌斯笔下的穷凶极恶的卡帕多奇亚人约翰的劣迹,杜因举出了同时代史家约翰·利杜斯(490~565)有关同一人的记述(波恩版,250,13以次)以资对照:

“这个邪恶的卡帕多奇亚人在取得了权力之后,立刻成了制造公害的工具;首先,他经常在他的近卫军的房间里陈列镣铐枷锁,这样便为在他手下服役的那些人暗中设立一座私人监狱,就像那个没有人性的法拉里斯(传说是公元前6世纪西西里阿格里根图姆的僭主——引者注)一样,并且只是利用自己的奴隶来实施自己的巨大权力。他把受他迫害的人禁闭在那里,没有人能逃脱他花样繁多的拷问,他不经调查便把受到指控的人们送上拷问台,理由只是因为他们有钱,并且在放掉他们时,他们已是一丝不挂或断气了。

这些勾当乃是全体居民亲眼所见,而我之所以知道它们也是由于我曾亲眼目睹,由于干出这些勾当时我就在现场。并且我可以提供一个例子。人们向他(指卡帕多奇亚人约翰——引者)举报一个名叫安提奥库斯的上了年纪的人,说此人手里有一批黄金。于是他便把此人捉了起来,用粗绳子缚住他的双手,直到这位肩部脱臼的老人断了气,才被解除了束缚。这一暴行实际上是我亲眼所见,因为我同安提奥库斯认识。

然而卡帕多奇亚人所干的这一勾当还是他所干的一切勾当中最温和的。像他这样一直不停地干伤天害理的勾当的人但愿只有他一个人。然而事实上,正如诗人传说里的布里亚列欧斯有无数只手(指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的有百只手五十个头的怪物——引者注),那个复仇的恶魔在干坏事时也有无数多的帮凶,此人不仅在皇宫里干坏事,他还把和他本人一样的人派往每个地方、每个地区,把到当时为止在每一角落尚未被发觉的最后一文钱像抽水机那样吸出来……”

后面,作者又举一个例子,说明卡帕多奇亚人约翰的爪牙们的残暴(第225页19):

“但愿他是这一类的人们当中仅有的一人,并且他毁掉的只是一个行省;但愿以下的情况不是真实的,即在每一城市和地区都有像这个人一样甚至比他更坏的人到处搜刮任何地方没有被发现的最后一文钱,而跟在他们后面的则是一支吃人恶魔的大军和成群结队的卡帕多奇亚人。”

埃瓦格里乌斯(v,3)则是这样描述优斯提尼安的一个名叫埃塞里乌斯(aetherius)的大臣的:“善于使用一切逢迎拍马手段的埃塞里乌斯在优斯提尼安当政时以皇室(他是皇室的管家)的名义掠夺无论生者和死者的财产……”

有关佛提乌斯出家为僧的事 〔4〕 ,杜因举出以弗索人约翰的古叙利亚文本的著作中可资对照的记述(第31页):

“从巴勒斯坦来到首都的这个佛提乌斯是贝利撒里乌斯的妻子安托尼娜的儿子。当他身在军队之中并且已经同贝利撒里乌斯一道出发去作战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他竟出走并削发成了僧侣。可是他又适应不了僧侣的生活方式,只在名义上是个僧侣罢了。但是不久之后,由于他无法用宗教克制自己的野性,便匆匆赶到皇帝那里去。这个人尽管完全是一副僧侣的打扮,却由于撒玛利亚人的一次叛乱而被派到叙利亚行省去。并且,既然他想使自己取悦于众人而伤害创造他的上帝,并以(各种)借口取得可耻的收入,于是他便一心一意地干起抢掠、打劫和勒索的勾当来毁灭百姓,他在东方的无论大小的行省的所作所为有如蛮族的强盗,乃至所有城市的主教和牧师都逃离了他。但是无论在城里还是乡下,不管是谁,只要他发现此人有一天的粮食,也要把这样的人捉起来,他劫掠他们,把他们投入监狱加以吊打。他要他们每人交出一磅黄金的份额,而不管这个人有没有;确实,即使可怜的受害人会不得不把自己、他的子女、房屋和财产都卖掉,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他讲出的话也不可能改变一个字。要知道,他总是要得到他的份额,并且说:‘拿出多磅的黄金来,因为皇帝需要钱进行战争!’他用这样的办法搜刮了成塔兰特的黄金并且把它们送上去,以便维护自己的为所欲为的授权。”

佛提乌斯这个生活在优斯提尼安和优斯提努斯时代的人一直在叫嚣:“‘拿出多磅的黄金来’;而皇帝为进行战争也需要金钱;并且优斯提尼安的所有高级官吏也一直向罗马公民提出同样的要求,普洛科皮乌斯在他的《秘史》里便把这事作为他抱怨的特别理由。显而易见,既然优斯提尼安进行的战争多于其他皇帝,他需要更多的钱也就很自然了。为了能以进行一场对付汪达尔人的战争,他竟然用一万一千磅黄金从波斯人手中购买和平!”(据《波斯战争史》(第一卷第二十二章第3节)则是110肯特那里乌姆)

其实即使不用别的史家的证据来证实《秘史》言之有据,单是《战史》本身已足够使人们认识到这个外强中干的大帝国的实质。《秘史》是用事实来说明这一实质的。历来中外史书除了记录统治者的相互厮杀书之外,同时又都是最下层老百姓备受压榨的历史,可以说,百姓是否丰衣足食,是否心情舒畅、活得充实,是否在受到迫害时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正是文明程度的标志。

杜因还指出,有关提奥多腊的后人的问题,除了普洛科皮乌斯之外,任何希腊与拉丁的作家都没有触及过。只有普洛科皮乌斯在《秘史》里(第四章,第37节)提到她的外孙安那斯塔西乌斯。这一事实在以弗所的约翰用古叙利亚语撰述的《教会史》里(德译本第55页)得到了证实:“神圣的约翰出身皇帝安那斯塔西乌斯家族,他也是皇后提奥多腊的女儿的一个儿子。”同书第196页则提到“皇后提奥多腊的女儿的儿子阿撒那西乌斯”在以弗所的约翰的作品德译本的第269页上绍恩菲尔德(schoenfelder)也指出:“在巴尔—希伯来乌斯(即阿布尔法拉吉,1226~1286,用古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写作的犹太作家——引者)的作品里,阿撒那西乌斯是阿斯科斯那格和菲洛波努斯之间的介绍人,他说:‘当时皇后提奥多腊有一个名叫阿撒那西乌斯的外孙……’”mich. syr. (第197页)中也提到:“皇后提奥多腊的外孙阿撒那西乌斯”。在这里,安那斯塔西乌斯和阿撒那西乌斯的名字虽有出入,但皇后提奥多腊有一个外孙,这一点是可以确定下来的。

关于优斯提尼安和提奥多腊夫妇在国事方面的密切配合(参见《秘史》,第十章,第13节以次),则可以举优斯提尼安本人的话为证。《优帝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i)第八章,第一条:“在我独自考虑了所有这些问题继而又在同上帝赐予我的最忠诚的伴侣一道加以审议之后……”皇后之名竟出现在法典的条文上,由此可见,二人狼狈为奸已经达到怎样的明目张胆的程度了!

至于提奥多腊如何对待不听话的臣民,杜因引用了西尔维里乌斯传(vita silverii)里的一段很有说服力的文字(蒙森编订的gesta pont. rom. i. 146):

“皇后对大主教安塞姆斯的遭遇感到不满,因为他被最神圣的教宗阿伽皮图斯撤销了职务,理由是他发现安塞姆斯是一个异教徒,并且任命上帝的仆人米那斯来取代他。对此,皇帝在同助祭维吉利乌斯协商之后,便写给罗马的教皇西尔维里乌斯一封信,对他提出如下的请求:‘立即到我们这里来,否则务必使安塞姆斯恢复原职!’圣西尔维里乌斯接到这信后恼火地说:‘我十分清楚,这事会要我的命!’但是最神圣的西尔维里乌斯对上帝和圣徒彼得深信不疑,于是写信给皇后做了如下的答复:‘奥古斯塔女主人,对于一个身为异教徒并且因自身的邪恶而被定罪的人,我是决不会同意恢复他的职位的。’

于是激怒的皇后便通过助祭维吉利乌斯向贵族贝利撒里乌斯发布命令,作出如下的指示:‘找一些对教皇西尔维里乌斯表示不满的理由,撤掉他的主教职位或者至少迅速地把他送到我们这里来。你那里有大助祭维吉利乌斯,他是我们最亲爱的代表,他曾向我们保证把大主教安塞姆斯召回来。’随后贵族贝利撒里乌斯便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说:‘我当然会执行这一指令;但是想谋害西尔维里乌斯的那个人,他本人也必须向我主基督耶稣交代他的所作所为。’而由于命令紧迫,某些自称目击者的做假证的人便跳出来并且实际上提出这样一种说法,即他们曾发现教皇西尔维里乌斯给哥特人的国王通风报信。贵族贝利撒里乌斯听到这话并不相信,因为他知道,这些说法是出于嫉妒才散布出来的。但是,由于许多人坚持这同样的指控,他也怕起来了。

“于是他便把神圣的教皇西尔维里乌斯召到平奇乌斯宫他这里来,并且把全体神职人员安置在第一和第二入口处。当西尔维里乌斯和维吉利乌斯单独走入大厅时,贵族安托尼娜正斜卧在一张躺床上,而贵族贝利撒里乌斯就坐在她的脚旁。贵族安托尼娜一见到教皇便对他说:‘教皇西尔维里乌斯大人,告诉我,我们对你和罗马人干了什么事情,使得你竟想把我们出卖给哥特人?’而甚至当她还在讲这话的时候,第一教区的区副助祭约翰已经进来,把硬领从他的颈部摘下并且把他领进一间房屋;在那里他剥掉教皇的法衣,给他穿上僧衣并把他带走了。随后克西斯图斯……出来向全体神职人员宣布说:‘我们的主人教皇已被废黜并且被变成一名僧侣。’维吉利乌斯本人负责看管他,好像把他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继而他便把他流放到彭图斯去,给他赎罪的面包和必需的水以维持性命。于是此人的身体便衰弱下去并且死掉了,他成了一名忏悔者。”(按作者在《秘史》第一章第14和27节里曾提到要记述如何处理西尔维里乌斯的问题,但下文并未再提及此事,这里则正好对这一点作了补充。)

普洛科皮乌斯的作品最早的印本(editio princeps)是1607年由大卫·赫舍尔(david hoeschel)在德国南部的一个重要的工商业,特别是书籍出版中心城市奥格斯堡出版的。但这个印本没有收入作者传世的全部作品,而主要是八卷的《战争史》,《秘史》则是1623年首次由阿列曼努斯(alemannus)在里昂单独出版的并附有拉丁文的译文。第一部完整的全集是1661到1663年间巴黎的玛尔特列图斯(maltretus)的版本,这个版本全部附有拉丁译文。1833到1838年间由狄恩道夫(dindorf)在波恩出版的《拜占庭历史作家文汇》(corpus scriptorum historiae byzantinae)里普洛科皮乌斯部分收入的便是这个全集本。

我们用的这个英译本的原文是雅科布斯·豪里(jacobus haury)编订的《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全集》(procopii caesariensis opera omnia),全集被收入特伊布那文库,于上世纪初(1905~1913)分三卷在莱比锡出版。豪里这个本子在1971年由维尔特(g. wirth)重新编订,改作四卷,仍旧列入原文库。此外在意大利还有一个比豪里本更早一些的《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哥特战争史》(la guerra gotica di procopio di caesarea),原文的编订者是多明尼科·康帕列提(domenico comparetti),附有对原文的注释和意大利语译文,这个本子也分成三卷,于1895~1998年间在罗马出版。

最早的1607年版并不包括《秘史》,《建筑记》六卷也只有提要。最早提到这部《秘史》的,是10世纪的《苏伊达斯词典》(suidas),词典里有这样的话:

“他(指普洛科皮乌斯——引者)还写了另一部题为《未发表的记事》的作品,这样两部作品合起来就是九卷了(指《战争史》八卷加上《秘史》合为九卷——引者)。

请注意,普洛科皮乌斯的以《未发表的记事》为题的这一卷包含对皇帝优斯提尼安和他的妻子提奥多腊,的确甚至还有对贝利撒里乌斯和他的妻子的批评与嘲弄。”

《秘史》曾被一些人译成现代语,但由于内容的关系,有的译本不署名。近年来为学术研究而翻译的《秘史》则是1896年雅典学会(在雅典)的也是不署名的译本和多明尼科·康帕列提的译本。意大利语言学家康帕列提于1927年去世,他的《秘史》译本(le inedite, libro nono delle istorie di procopio di caesarea)发表于1928年。

有关普洛科皮乌斯的专著据杜因的介绍可以举出下列几种:

菲利克斯·达恩(felix dahn):《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procopius von c esarea),柏林,1865年。

优利乌斯·荣格(julius jung):《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著作中的地理—历史问题》(geographisch-historisches bei procopius von caesarea),载《维也纳研究论文集》(wiener studien)第5辑(1883),第85~115页。

w. 格隆德拉赫(w. grundlach):quaestiones procopiannae(普洛科皮乌斯研究), progr. 哈瑙(hanau)1861年以及dissert. 马堡(marburg),1861年。

j. 豪里(j. haury):《普洛科皮乌斯研究》(procopiana), progr. 奥格斯堡(augsburg),1891年。

b. 潘岑科(b. pancenko):《关于普洛科皮乌斯的〈秘史〉》(ueber die geheimgeschichte des prokop), viz. vrem. 2(1895)。

j. 豪里(j. haury):《关于历史学家凯撒里亚的普洛科皮乌斯》(zur beurteilung des geschichtschreibers procopius von caesarea),慕尼黑,1896~1997。

为了使读者对这部战史的三部分里主要事件在年代上有个大概了解,后面我分别把可以系年的事件列举出来以供参考。这些年代起一种坐标作用,不作正式年表使用。

注释

〔1〕 作者在《建筑记》里(v—3—10)提到皇帝优斯提尼安计划在桑伽里乌斯河上修建一座桥的事情,而据提奥法尼斯(a. m. 6052,i,234,15~18,ed,de boor),这桥是在559~560年间建成的。

〔2〕 先前一些罗马法著作多认为特里波尼亚努斯是十人委员会的首脑,现据意大利学者近时的说法予以订正。

〔3〕 指《格列高里乌斯法典》(codex gregorianus,295)、《海尔莫盖尼乌斯法典》(codex hermogenianus,324)、《提奥多西乌斯法典》(codex theodosianus,438)。

〔4〕 参见《秘史》,第二十三章,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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