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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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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华领事

英国驻华领事,一般都工作勤勉,致力于保护本国公民利益。但是,在整个中国,英国商人却对领事们强烈不满,这种情绪使我感到震惊。以我浅见,商人们的批评太严厉。但是,公平地讲,一些问题与其说是领事们的责任,不如说是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然而,领事们像其他公职官员一样,当事情变得糟糕以后,他们习惯于接受所有指责;当事情变好以后,只是他们的政府赢得了信任。领事们将会理解,我所引用的一些事例,不是为了责备个别人,而是为了说明我们现在的体制,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改进。

商人们的抱怨,有以下几点:

1.领事们注重外交,不注重商贸。

2.在目前的制度下,除了个别人,其他领事都不懂商务。

3.其他国家的领事,为他们的公民做得更多。特别是他们通过向中国官员推荐商人,以促进贸易发展。

4.与其他国家相比,在子口单和其他贸易事务中,英国公民得到的优惠少;在各种费用方面,英国公民向政府交的多。

尽管我们应该理解领事们的工作难度,但是,他们不能忘记,在商贸利益方面,商人们有权要求领事做任何事情。我将商人们的抱怨告诉了领事团,也告诉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官员们。他们自然会做很多事情,并且我也一定会说:领事们认为现在的制度有缺陷;海关官员也赞同商人们的观点。

商人们的第一条意见——领事们注重外交,不重视商业,这是真实情况,不过很容易解释清楚。像中国这样一些国家,他们承认外国人有治外法权。换句话说,本地政府不能审判和惩罚外国公民,他们只能由外国官员来处理。结果就是,英国驻华领事,不仅是保护英国贸易的政府代表;也是外交使团的成员;在属地的政治事务中,也是英国政府的代表。在欧洲港口,一个普通的领事,仅仅是一名贸易代理,但是在中国,他扮演的角色就比较多。一位驻华领事,他所负责的地方,面积可能比法国或者德国还要大;而且,像欧洲居民和其他国家居民的语言差别一样,属地居民在语言上差别也很大。

驻华领事的职责还很多。他还得审理各种民事和刑事案件;尽管他没有任何便利条件,但是还得了解一些英国和中国的法律。他也要对英国侨民进行普遍监督;在处理侨民事务方面,他的权力还很大。对于辖区范围内的英国公民,他每年必须调查登记一次。他要记录公民们所有的土地交易情况;公民们的婚姻,经他办理才是合法婚姻。

在现在的制度下,领事团不可能只专注于商业,而不顾外交。结果就是,商业方面必然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因此,商人们有理由抱怨。

设立商务专员

我向联合商会推荐了一些补救措施:在中国设立商务专员,往中国派遣一个情报部,再派遣一些助理审判员、警务司法官等相关人员,分担领事的部分工作。派遣的审判员和司法官等人员,应该受过法律培训。领事们没有接受过法律培训,而他们能处理那些法律事务,是因为他们是精力充沛,才华横溢的人,在家休假的时候自费学习法律。

中国协会和英国商人们,一直希望在中国设立商务专员。中国可能比其他国家更需要这样的专员。有人可能会说,英国早已指派了商务专员,但是,所谓的指派只是一个闹剧。

商人们的要求是这样的:创设一个独特的官职,派一个合格的人来任职。此人要精通商务,地位和能力能受到中国官员的尊敬;中国官员能快速办理和考虑他交代的事务。

为了满足这个愿望,曾经从我们优秀的驻中国领事中指派过一位,但是,提供的薪金和补贴,要比他现在的少得多。很自然,他拒绝了这个慷慨的职位。这事做得更荒唐的是:把商务专员的头衔给了上海总领事,每年支付薪金100英镑。对于已经超负荷工作的总领事来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每年凭空多得了100英镑的薪水。关于指派专员,商人们有特别的想法,他们不希望从领事中指派专员,除非这个领事有较高的地位,能受到他们的信任,这样的领事在中国还有几个。他们希望,领事能精通商务。

商人们的第二条意见——除个别领事外,其他的都不懂商务,也是真实情况。然而,这种缺陷依然是制度的问题,与个人无关。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领事团是通过举行公开竞争的考试,选出来一些少年。像这样的考试,每年举行两次。然后,这些年轻人被直接送到中国,到北京花两年时间,闭门学习中国官方语言。此后,他们被直接派往中国一个小港口,作为领事的助手,任职三年,做一些派遣类的工作。通常的情况是,他们在任职副领事之前,没有获得任何知识和经验,和英国商人们也没有交往。这样的后果就是:制度把他们变成了狭隘的人,他们更同情中国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么一定是部分人自己拥有超强的能力和精力。

补救的措施是:这些年轻人先在北京学习两年,在港口锻炼一年,然后回到国内再学习两年。他们到国内要学习法律;还要广泛地学习为人处事的经验,这比在中国小港口学到的多。

第三条意见——也就是,相比较而言,对各自国家商人的帮助,英国领事提供的少,其他国家的驻华领事提供的多。这种观点,似乎有点儿事实依据。但是,那些领事举了一个极好的例子作为回应。他们说:“在中国的外贸生意中,英国所占的比例是64%。并且,英国现在的制度,允许商人自由发展贸易,这种制度,比政府指导下的贸易制度要好。这种制度在中国运转得很好,中国人也承认,我们从来没有为了本国公民的利益,像其他国家的领事们那样经常欺负他们。”

双方都有很多话要说。但是,现在到了这样一个时候,英国政府该考虑一下,那种不干涉政策是否应该被修改。到目前为止,是通过私人企业的努力,英国才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因此,现在的制度是一个成功的制度。然而,环境发生了变化,政策也应该有相应的变化。英国商人有能力处理好一些小事,不需要政府为此费心。但是,现在市场上竞争激烈,商人们需要的是机会均等。

在争取特权和开矿权等事情上,在政府招标,或者推荐产品方面,特别需要满足中国官员或相关部门的要求,但是,无论商人们如何努力,也没有资格参与其中。英国商人抱怨,英国领事拒绝为他们提供推荐机会和其他便利;而其他国家的领事,却能为本国公民做到这些。

商人的抱怨,有事例为证,这些事都发生在1898年。

一名英国采矿工程师想让领事推荐一下在中国政府内得到一个测量员的职位,去中国西部勘探矿源。他认为,除了个人能从中获利以外,对任何参与其中的国家都有利,因为他们需要熟悉中国的矿藏资源。他也能在矿藏开发和选择工程师方面有发言权,也能建议从哪里购买机器。领事断然拒绝了他的申请。领事的理由是:如果他给中国官员写了一封信而遭到拒绝,这不但对大英帝国是一种羞辱,而且会给领事带来许多麻烦。

又有一例。一位英国人请英国领事给一位中国高官写一封推荐信,想谋一个职位。英国领事草草应付。这位英国人深受一位美国领事青睐,他就请美国领事给那位高官写一封推荐信。那位高官立即就收到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推荐信,随即给了英国人一个面试机会。在面试中,高官询问:“你是一个英国人,为什么要美国人给你写推荐信,而不是你自己的领事?”这位高官也表示,如果是英国领事的推荐信,那位英国人就不会被雇佣。

还有一例。一位英国领事拒绝向一个兵工厂写推荐信。他对申请者说,如果是私事,他会竭尽全力,但如果是公事,他无能为力。

抛开这些案例中的意见,我认为,联合商会也该好好考虑与领事相关的问题了。在其他章节中,我也谈到了商人们的抱怨,特别是在“镇江”那一章。镇江在三年内换了十二位领事。

关于最后一条意见,与收费有关,情况是这样的:商人们缴纳的各项费用太高;虽说开一张子口单,只需向领事交2.5元,但是也特别令人厌烦,因为许多美国领事是免费开单。一个英国大商行,每年所用子口单在1000到1500张之间,美国的竞争对手,也需要同样多的子口单。这就意味着,英国的公司,为了成为有特权的英国商人,每年不得不多花费3000到4000英镑。

现在的收费情况是这样:日本收2元;法国收2.4元,俄国收1.5元,美国免费;德国经常免费。

英国的子口单费,最近减少到了2.5元,过去一直是4.5元。这就迫切需要联合商会来处理这个问题,以保证商人的贸易机会均等。我们应该努力做些工作,与其他各国沟通,制定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这种差别虽然小,但是累计起来,等于一个公司的租金。

香港的华裔在一封信中对领事制度抱怨得最厉害。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英国的领事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他们缺少经验或专业训练,而这些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现在的退休制度、繁重的工作任务、超负荷的工作和低廉的薪水,使他们疲惫不堪。在任职的最后几年,他们都是身心俱疲。

补救措施是:增加人手,提高待遇,提前退休。他们的薪水应该很好,其余的待遇也要提高。服务期满二十五年以后,他们应该每年得到500英镑的退休金。为了节省改进的成本,可以在小港口雇佣副领事,不用正职领事。

现在,湖南长沙和东北的吉林还没有英国领事,商人们急切盼望政府能向这些地方派驻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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