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卷与前四卷内容不相连属。前四卷所载,皆周穆王远征西域往返之事,本卷所载,为周穆王在中原巡行、狩猎事。这一卷所记穆王活动范围大致在今河南郑州至许昌一带,其时间据今本《竹书纪年》,则在周穆王十四年至十六年之间。周穆王在巡行过程中,接见并宴请了许国男爵,设置了以圃田为中心的十个山泽官,建范宫、造西台、狩猎、捕虎;祭先王、拜夏启故居、作诗哀民,最后又回到别都南郑。
据丁谦《穆天子传地理考证》:“此卷舛错甚多。考《竹书纪年》,畋于军丘,翟人侵毕(即本卷‘毕人告戎’)蒐萍泽、作虎牢,均十四年事(当作十五年);留昆氏来宾、作重璧台(即本卷‘作台以为西居’)、观于盐泽,均十五年事(当作十六年)。而霍侯之薨,亦在是年,此皆前后错乱。又梦羿射于塗山,宜列于‘曰有阴雨’之先;‘是以选扐,载之神人’二句,似与‘祭公占之’为一事。此皆分裂数处,致文意不贯。晋人奉敕校缀次第,何同出汲冢之《纪年》亦不取以互讐?未免草率。又按《左传》昭四年言穆王有塗山之会,《竹书纪年》言穆王三十九年,王会诸侯于塗山。未必非先因是梦,后见诸实事。”故本卷所载穆王行程、时间、所历事件,皆因错简而有颠倒错乱。但晋人整理原书已如此,不能强作移改。
本卷脱阙之文亦有四十余处之多,有的地方可以酌采前人之说或根据上下文意填补其缺,试作通译,但有的地方则未可臆测。凡文意有难明之处,注释只好存疑,译文也只能付缺。
5-1 宝处〔1〕。曰天子四日休于泽〔2〕,于是射鸟猎兽。丁丑〔3〕,天子□雨〔4〕,乃至〔5〕,祭父自圃郑来谒〔6〕:留昆归玉百枚〔7〕;陖翟致赂〔8〕,良马百驷〔9〕,归毕之宝〔10〕,以诘其成〔11〕。陖子胡□东牡〔12〕。见许男于洧上〔13〕。祭父以天子命辞曰〔14〕:“去兹羔,用玉帛见〔15〕。”许男不敢辞〔16〕,还取束帛加璧〔17〕。□毛公举幣玉〔18〕。是日也,天子饮许男于洧上〔19〕。天子曰:“朕非许邦〔20〕,而恤百姓□也〔21〕,咎氏宴饮毋有礼〔22〕。”许男不敢辞,升坐于出尊〔23〕,乃用宴乐〔24〕。天子赐许男骏马十六〔25〕,许男降〔26〕,再拜空首〔27〕,乃升平坐〔28〕。及暮,天子遣许男归〔29〕。
【注释】
〔1〕宝处:此二字以上脱缺太多,文意不明,译文付阙,以省略号代之。 小川琢治云:“卷五、六,皆于篇首有十余简之脱落。此残篇中,处处皆有脱简。”
〔2〕(huò)泽:古代邑名,约在今山西阳城县西北。郭璞注:“今平阳泽县是也。” 王贻樑案:“泽,古有三:一为战国魏邑,在今山西阳城县西偏北,《纪年》所载‘晋取玄武、泽’即是。二为水名,《水经》卷九《沁水注》可见,即今山西阳城县南固隆河、泽水。三为泽名,即《墨子·尚贤中》舜‘渔雷泽’之雷泽,《水经·沁水注》引应劭曰:‘泽在(阳城)县西北。’此三者实际是紧邻的。故此穆王主要当然居于城中,但也难免游于水泽。” 海按:此说可从。
〔3〕丁丑:丁谦、常征、刘萧芜等人论著,其释干支日历皆止于卷四,故此卷与卷六中纪日干支具体日期难于推排,只能据干支顺序推出前后相距天数。
〔4〕天子□雨:海按:此句中阙文卫挺生认为当作“游于洧上”,此说可从。但“雨”上疑脱一“遇”字,故译文补作“天子游于洧上,遇雨”。
〔5〕“乃至”下,陈逢衡云:“‘乃至’者,至于留昆氏也。” 海按:“乃至”下必脱一地名,译文且从陈说补足文意。
〔6〕祭(zhài)父:人名,祭公谋父之省称,亦称祭公。祭,古国名,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原为畿内之国,后东迁,在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北。《逸周书·祭公》:“王若曰:祖祭公次予小子虔虔在位。”孔晁注:“祭公,周公之后,昭穆于穆王,在祖列。” 圃郑:泽名。郭璞注:“郑有圃田,因云圃郑。谒,告也。”圃田,古泽薮名。《周礼·夏官·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泽薮曰圃田。”地在今河南中牟县西,其泽早已淤为平地。 谒:禀告,陈说。
〔7〕留昆:即留昆氏,古代邦国名。陈逢衡云:“留昆,疑即《诗》所云‘彼留子国’也,盖距郑圃不远。” 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作重璧台。”郭璞注“留昆国见《纪年》”即本此。 归:通“馈”,赠送、敬献。《诗·邶风·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集传》:“归,亦贻也。”
〔8〕陖翟(jùn dí):古代国名,约在今陕西咸阳一带。 郭璞注:“陖翟,隗姓国也。音峻。” 致赂:送上财物。
〔9〕百驷:即四百匹马。郭璞注:“《传》曰‘文马百驷’。” 陈逢衡云:“郭注引《左传》见宣二年,杜注:‘画马为文四百匹。’”
〔10〕归毕之宝:归还毕国的人民器物。 毕:古代国名,姬姓,始封周文王之子毕公高。杜预注《左传》云在长安县西北。郭璞注:“毕,国名。言翟前取此宝也。” 陈逢衡云:“此宝盖陖翟侵毕时所取,今因天子来讨,故归之。” 孙诒让《札迻》:“‘归毕之珤’,珤,古宝字,此当借为‘俘’。《春秋·庄六年》《经》:‘齐人来归卫俘’,《左传》及《公羊》、《穀梁》《经》并作‘宝’。……盖陖翟先伐毕,俘其人民器物,今既惧讨王命,乃归之毕而与之成,故云‘以诘其成’(‘诘’亦疑即‘结’之假字)。” 王贻樑案:“毕,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所封,地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宝,孙说可为一说。” 海按:“宝”,按孙说可借为“俘”,即所获人民器物。译文从此说。
〔11〕以诘其成:以此请求和解。郭璞注:“成,谓平也。诘,犹责也。”诘,训责;责,有要求、请求之义。 成,和解,讲和。《诗·大雅·绵》:“虞芮质厥成。”《毛传》:“成,平也。”清胡承珙《毛诗后笺》:“成乃邻国结好之称。”
〔12〕陖子胡:陖国子爵名寿胡。郭璞注:“夷狄有德者称子。畴胡,名。” 陈逢衡云:“子,盖所封之爵,非因有德也。东牡,不知何物。或曰:盖畴胡饮天子于东牡之上。东牡,地名。《路史·国名纪》:‘陖泽音俊,致赂于王。’即陖子寿胡也。” 海按:陖子如下文“许男”,因封子爵而称,陈说是。胡,人名,郭注作“畴胡”,一作“寿胡”。 □:此阙文檀萃填作“贡”字。 东牡:檀萃云:“东牡,盖所得于东胡之牡马。” 海按:译文且从檀说,作“贡东牡”,即贾献东胡牡马。
〔13〕许男:许国男爵省称。许,西周诸侯小国名,姜姓,相传为炎帝之后,武王伐纣后封于许,后为楚灭。地在今河南许昌市东。男,即男爵。郭璞注:“男,爵也。许国,今许昌洧水之所在。” 洧(wěi)上:地名,或为洧水河岸。洧水又称洧河,即今双洎河。其河源于今河南登封县东阳城山,东流至今新郑县,会溱水为双洎河,入于贾鲁河。《左传·襄公元年》:“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败其徒兵于洧上。”即此地。《说文》:“洧水,出颍川阳城山,东南入颍。” 海按:此句“见”上似脱“天子”二字,译文据补。
〔14〕辞曰:告诉说。
〔15〕羔:小羊。古代卿大夫相见所赠礼物。《礼·典礼下》:“凡贽,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士大夫雁。”郭璞注:“礼:男执蒲璧。许男欲崇谦,故执羔也。” 海按:许男执羔礼见天子,乃自降身份以示谦卑。 用:以。 玉帛:瑞玉和缣帛。古代祭祀、会盟时所用珍贵礼物。这是周穆王看重许男,提高许男身份地位的表示。
〔16〕不敢辞:不敢推辞。郭璞注:“奉王命。”
〔17〕束帛加璧:帛五匹为束,束帛之上又加玉璧。《礼·郊特牲》:“束帛加璧,往德也。”
〔18〕□:此阙文卫挺生认为当作“天子使”等字,译文且从此说。 毛公:即卷四毛班。郭璞注:“毛公,即毛班也。” 海按:今本《竹书纪年》作“毛公班”,皆一人。参见卷四4-5节注〔19〕。 举:收下。 幣玉:即许男所献束帛加璧。古代以束帛为祭祀或赠送的礼物,称为幣。
〔19〕饮:设酒宴款待。
〔20〕朕非许邦:我不在许国。朕,即“我”,穆王自称。非,《说文》:“非,违也。”违、背离。
〔21〕恤:体恤、关心。 □:此阙文疑衍。
〔22〕咎氏:即“舅氏”,咎,通“舅”。郭璞注:“《礼》:天子称异姓诸侯为伯舅。燕者私会,不欲崇礼敬也。《管子》曰:‘伯舅无下拜’,字亦作‘舅’。咎,犹‘舅’也。”毋有礼:不要拘于礼节。 “毋”原作“母”,据范本改。有,通“囿”。 檀萃云:“咎氏者,郑重而呼之也。宴饮者,行燕饮之礼以为乐也。毋有礼者,毋拘于礼而不达也。” 刘师培云:“‘有礼’当作‘囿礼’。无囿礼者,不域于礼也,犹今宴会所谓不拘礼矣。”
〔23〕出尊:亦作“出樽”,即酒器旁边。古代国君与贵宾宴饮,尊在两楹间,坫在尊之南,献酬皆自尊南出,故称。 郭璞注:“《礼记》曰:‘反坫出尊,唯两君为好。既献,反爵坫上。’‘出尊’盖此之类也。坐之于尊边,使为酒魁,欲以尽欢酣也。”
〔24〕宴乐:即“燕乐”,古代宫中之乐。郭璞注:“言曲宴也。”《周礼·春官·磬师》:“教缦乐,燕乐之钟磬。”《注》:“燕乐,房中之乐。” 孙诒让《札迻》:“宴乐即《周礼》之燕乐也,亦谓之房中之乐(详《周礼·磬师》)。后文公饮天子酒亦云‘乃绍宴乐’,亦同。郭注非是。”
〔25〕骏马:名马。郭璞注:“称骏者,名马也。”
〔26〕降:离席下座。
〔27〕空首:拜头至手,为古代拜见礼之一。《周礼·春官·大祝》:“辨九(古‘拜’字):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注》:“稽首,拜头至地也;顿首,拜头叩地也;空首,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 海按:郭注“空首,头至于地”乃误。
〔28〕平坐:座次不分尊卑,即平起平坐。
〔29〕及暮:陈逢衡云:“及暮者,谓宴饮至暮也。” 卫挺生云:“此段记异姓诸侯谒见天子之礼仪,规律精密而严肃。非当时人,不易细致若此。”
【译文】
……宝处。穆天子在泽休息了四天,于是在那里射鸟捕兽。丁丑这一天,穆天子在洧水游玩遇雨,于是又到了留昆氏。祭父从圃郑来禀告说:“留昆氏献美玉百枚;陖翟送来财物,有良马四百匹,归还了侵夺的毕国人民器物,以此要求和解。陖国子爵寿胡贡献了东胡牡马。”穆天子在洧水接见了许男。祭父传达穆天子的意旨说:“不要用这小羊羔作进见之礼,要用玉帛礼相见。”许男不敢推辞,返还取来束帛和玉璧。穆天子命毛公收下束帛和玉璧。这一天,穆天子在洧水上请许男饮酒。穆天子说:“我虽不在许国,还是关心许国百姓啊!舅氏在酒宴上不要拘礼。”许男不敢推辞,就上坐于酒樽旁边,还奏起了宫中燕乐。穆天子赏赐许男名马十六匹,许男离席下座,两次拜头至手,又才上席与穆天子平坐。宴饮到了傍晚,穆天子让许男回去。
5-2 癸亥〔1〕,天子乘鸟舟、龙舟〔2〕,卒浮于大沼〔3〕。夏庚午〔4〕,天子饮于洧上,乃遣祭父如圃郑〔5〕,用□诸侯〔6〕。辛未〔7〕,天子北还,钓于渐泽〔8〕,食鱼于桑野〔9〕。丁丑〔10〕,天子里圃田之路〔11〕:东至于房〔12〕,西至于□丘〔13〕,南至于桑野,北尽经林〔14〕,煑□之薮〔15〕。南北五十□十虞〔16〕:东虞曰兔台〔17〕,西虞曰栎丘〔18〕,南虞曰□富丘〔19〕。北虞曰相其〔20〕,御虞曰□来〔21〕,十虞所□辰〔22〕。天子次于军丘〔23〕,以畋于薮□〔24〕。
【注释】
〔1〕癸亥:此距前丁丑三十六日。
〔2〕鸟舟、龙舟:鸟形船、龙形船。“龙”下原脱“舟”字,据郭注补。郭璞注:“龙下有舟字。舟皆以龙鸟为形制,今吴之青雀舫,此其遗制者。”
〔3〕卒:此字疑衍,洪颐煊据《御览》、《事类赋》注引删,译文从之。 浮:乘船在水上泛游。 大沼:湖沼名。丁谦云:“大沼似即洧渊,在新郑县西南。” 王贻樑案:“《续河南通志》卷七《舆地志·山川一》:‘大沼,在洧川县西北三里许,纵广二百余顷,四望无际。’下引本《传》文。又言:‘所谓大沼即此,今名杨家湖。’可参。” 海按:王说近是。
〔4〕夏庚午:丁谦认为“此必孟夏”。 陈逢衡认为“‘夏’字误,当是季春。” 海按:下文有“甲寅,天子作居范宫”句,此距甲寅四十四日。今本《竹书纪年》载穆王十四年“五月作范宫”,上溯四十四日,庚午日约在三月份,故陈说“当是季春”,近是。上距癸亥七日。
〔5〕祭父:人名,参见卷五5-1节注〔6〕。 如:前往,到。 圃郑:即圃田。参见5-1节注〔6〕。
〔6〕用□诸侯:此阙文檀本填作“合”字,卫挺生认为是“联络”等字,拟补“联”字。王贻樑认为二人所补皆未可,疑所缺非一字。海按:据文意,似当作“告”字。
〔7〕辛未:距前庚午一日。
〔8〕渐泽:湖泊名。陈逢衡云:“《一统志·河南开封府》:‘渐泽在洧川县北二十里,广数里。《穆天子传》“钓于渐泽”即此。今名‘指泽陂’。”
〔9〕桑野:地名。卫挺生云:“康熙《开封府志》(卷十六“古迹”,页十四):‘桑野在洧川县西北。’下引《穆传》本段文。” 海按:约在今河南长葛县洧川镇境内。
〔10〕丁丑:此距前辛未六日。
〔11〕里:统计里程。参见卷四“里西土之数”。 圃田:古代泽薮名。故地在今河南中牟县西。参见5-1节注〔6〕。《水经注》卷二十二:“皇武子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西四十许里,南北二十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径通,渊潭相接,各有名焉。” 郭璞注:“尽规度以为苑圃地,而虞守之也。”
〔12〕房:古地名。约在今河南中牟县东。 海按:郭璞注此云:“房,房子,属赵国也,有山。”但赵国房子在今河北临城、高邑、赞皇中间,显与本《传》圃田之东的“房”非同一地,故郭注或误。
〔13〕□丘:古地名,“丘”上阙文檀本填“顿”字,陈逢衡从之。吕调阳认为是“栎”字。 海按:檀本作顿丘,远在圃田之东北,方位不合,必误。吕说为“栎丘”,疑据下文“西虞曰栎丘”而推之,其说可从,译文且从此说。
〔14〕经林:古地名。未详具体所在,约在今河甫中牟县西北。
〔15〕煑□之薮:阙文檀本填“枣”字,吕调阳从之。 海按:煑,同“煮”。煮枣在今山东菏泽县西南,作“煮枣”必误。薮,亦水泽,此泽约在中牟县北面。
〔16〕□:此阙文檀本填“里”字,丁谦亦认为“当是‘里’字”。翟云升本补“里”字,又云:“然非止一字,当更有计东西里数之文也。” 海按:翟说是。此处阙文除承上应有“里”字外,还应有东西里数,据下文,“十虞”上当有“置”字。然东西里数不可知,阙文可填“里”与“置”二字。且“里”属上为句,“置十虞”又为一句。 虞:古代管理山泽之官。 陈逢衡云:“《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此泽虞也。泽有大泽、大薮、中泽、中薮、小泽、小薮,以中士,下士掌之。” 海按:下列虞官名有五,疑各有二人担任,故有“十虞”之称。
〔17〕东虞:掌圃田东面的泽官。下文西、南、北三虞,亦皆以方位辖区称。 兔台:古地名。檀萃云:“按下文,即虎牢也。” 陈逢衡云:“兔氏城,今在河南开封府尉氏县东北四十里。” 海按:檀说误。陈说虽近之,但其地亦在中牟县之东南,方向亦不合,待考。
〔18〕栎丘:古地名。郭璞注:“栎,今河南阳翟县。” 檀萃、陈逢衡、丁谦、张公量诸人均从郭注。 王贻樑案:“栎,字又作‘历’,地在今河南禹县,春秋时为郑之别都。” 海按:阳翟,古邑名。在今河南禹县,相传夏禹都此。春秋时为郑栎邑,战国属韩,改名阳翟。然此邑距河南中牟圃田甚远,其方位又在西南,恐与“栎丘”非同一地。
〔19〕□:此阙文疑衍。 富丘:古地名。檀萃云:“富或为负。《尔雅》:‘丘背有丘为负丘。’” 洪颐煊云:“《水经·济水注》引《纪年》云:‘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郸伐卫,取漆、富丘城之。’” 陈逢衡云:“《水经注》此下尚有‘或亦谓之宛濮亭。’……然窃疑圃田在中牟,则南虞更在中牟之南,不得北至于卫也,显另是一地。盖梁所取者是卫邑,此则丘陵之丘耳。” 海按:丁谦、卫挺生亦据《纪年》为说,然方位与本《传》不合,故具体所在未明。
〔20〕相其:古地名,所在未详。檀萃云:“其,当是‘丘’字之误。” 陈逢衡云:“檀说是。又兔台、栎丘、富丘、相丘当是泽虞所居之舍。虞则有十而丘但有四者,以分察四至也。” 海按:陈说可参,译文且作“相丘”。
〔21〕御虞:管理泽虞官的长官,即十虞之长。御,统治、治理。陈逢衡云:“御虞,盖十虞之长也。‘曰’是‘日’字之误。‘来’上空方当是‘往’字。言御虞总司其事,日往来于十虞所司之地而察之也。” 海按:“曰”字不误,与上文例同。 □来:亦为地名,即御虞所居之地。下文有“天子司戎于□来”,疑即此地,然阙文不可知,具体所在未详。王贻樑认为“曰”字“意即御虞之言也”,亦未妥。
〔22〕十虞所□辰:海按:此处阙文非只一字。当为“主”、“庚”二字。“主”字属上句,作“十虞所主”,意指御虞所居地□来是十虞官的主要办事机构。而“庚”字属下句,作“庚辰”,距前“丁丑”三日。檀本作“甲辰”,陈逢衡疑“壬辰”,卫挺生填作“庚辰”。 王贻樑案:“丁丑日穆王里圃田之路,则似欲起程赴他处,故此空方似应填‘庚’字。再由前庚午、辛未、丁丑日程安排紧凑来看,此亦当填‘庚’字。穆王于此畋猎月余,再于甲寅日作居于范宫。”
〔23〕军丘:地名,具体未明。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四年:“夏四月,王畋于军丘。” 卫挺生云:“军丘乃圃田薮上之丘。” 王贻樑案:“军丘在圃田与范宫间,则军丘盖在圃田之北,具体不明。” 次:停留,途中止宿。
〔24〕□:此阙文檀本填“泽”字,译文从之。
【译文】
癸亥这一天,穆天子乘坐凤舟、龙船,在大沼上泛游。三月庚午这一天,穆天子在洧水上饮酒,就派遣祭父前往圃郑,以告知诸侯。辛未这一天,穆天子北上返回,在渐泽钓鱼,在桑野吃鱼。丁丑这一天,穆天子计算圃田四周的道路:向东到达房,向西到达栎丘,向南到达桑野,向北直至经林、煑□泽的尽头。南北五十里,东西……里,共设泽虞官十个。东虞官居兔台,西虞官居栎丘,南虞官居富丘,北虞官居相丘,御虞官居□来,是十个虞官主要居住地。庚辰这一天,穆天子住宿在军丘,并在林薮、沼泽地带打猎。
5-3 甲寅〔1〕,天子作居范宫〔2〕,以观桑者〔3〕,乃饮于桑中〔4〕。天子命桑虞〔5〕,出□桑者〔6〕,用禁暴人〔7〕。仲夏甲申〔8〕,天子□所〔9〕。庚寅〔10〕,天子西游,乃宿于祭〔11〕。壬辰〔12〕,祭公饮天子酒,乃歌《天》之诗〔13〕。天子命歌《南山有》〔14〕,乃绍宴乐〔15〕。丁酉〔16〕,天子作台〔17〕,以为西居〔18〕。壬寅〔19〕,天子东至于雀梁〔20〕。甲辰〔21〕,浮于荥水〔22〕,乃奏广乐。季夏庚□〔23〕,休于范宫。仲秋丁巳〔24〕,天子射鹿于林中,乃饮于孟氏〔25〕。爰舞白鹤二八〔26〕,还宿于雀梁〔27〕。季秋辛巳〔28〕,天子司戎于□来〔29〕,虞人次御〔30〕。孟冬鸟至〔31〕,王□弋〔32〕。仲冬丁酉〔33〕,天子射兽,休于深雚〔34〕,得麋麕豕鹿四百有二十〔35〕,得二虎九狼,乃祭于先王,命庖人熟之〔36〕。
【注释】
〔1〕甲寅:此距前庚辰三十四日。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四年“夏四月王畋于军丘,五月作范宫”,据下文“仲夏甲申”知,此距前不应超过三十日,其中必有一误。
〔2〕作居:兴建居所。 范宫:宫名,周穆王的别宫,具体所在未明。王贻樑认为约在圃田以北。郭璞注:“范,离宫之名也。”
〔3〕桑者:采桑的人。郭璞注:“桑,采桑也。《诗》曰:‘桑者间间兮’。”海按:郭注所引见《诗·魏风·十亩之间》,一作“桑者闲闲兮”。
〔4〕桑中:桑林中。郭璞注:“桑林之中。”
〔5〕桑虞:古代管理桑园的官吏。郭璞注:“主桑者也。”
〔6〕出□桑者:此阙文檀本填“内”字,又云:“亦十虞之一也,司桑女出入之节。” 海按:内,通“纳”,出内,即出入。意指桑虞负责监护出入采桑的人。译文且从檀说。
〔7〕用禁暴人:以禁止残暴的人。郭璞注:“不得令妄犯桑木。”檀萃云:“郭说非也。盖强暴之人不得入桑林以犯桑女耳,桑虞厉禁,岂有犯桑木者哉!” 陈逢衡云:“毛西河《国风省篇》曰:‘古文云:“穆天子作居范宫,以观桑者。”桑者,桑妇也。彼以为采桑妇工,故必桑妇而后得称为桑者。故又曰:“出□桑者,用禁暴人”也,盖惟恐狂夫之或及于彼桑妇也,非桑妇则暴何禁矣?’” 海按:郭注未妥,檀、陈二说是。周穆王在桑林中宴饮,并以观赏女子采桑为乐。他命令桑虞官监护出入桑林的桑女,防止恶人强暴,并保护自己的安全,亦在事理之中。
〔8〕仲夏甲申:此距前甲寅三十一日。据今本《竹书纪年》穆王“五月作范宫”,五月为仲夏,此又言仲夏,前后相距已三十一日,设前甲寅为五月仲夏初一日,则此甲申必为季夏六月初一日。故“仲夏”当为“季夏”之误。
〔9〕天子□所:此阙文檀本填“于”字,又云:“历十虞之所。” 陈逢衡云:“檀误不可据。‘所’是‘’字之误,空方当是‘东至于’三字,故下文云‘西游’。” 海按:“”通“房”。《集韵·阳韵》:“房,古书作‘’。”地名,在圃田之东,参见5-2节注〔12〕。故译文且从陈说,并补阙文“东至于”三字,“所”字当作“房”。
〔10〕庚寅:此距前甲申六日。
〔11〕祭:封邑名,为祭公谋父之封邑。参见5-1节注〔6〕。郭璞注:“祭,祭公邑。”其封地在今河南郑州市东北。
〔12〕壬辰:此距前庚寅二日。
〔13〕《天》:古诗篇名。“”字不见于字书,音义未详。郭璞注:“《诗·颂》有‘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疑祭公以此规谏也。” 檀萃认为“”为古“昊”字。 海按:郭注所引见《诗·周颂·昊天有成命》,但本《传》未录其诗句,未可认定确为“昊天”之诗。郭注可参。
〔14〕《南山有》:古诗篇名。“”字不见于字书,音义未详。郭璞注:“《诗·小雅》有‘南山有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以答祭公之言。然皆古字难晓,所以未详。” 檀萃以为“”字从四山,所以象为台;洪颐煊又认为与古文“握”形相近;岑仲勉认为是“桃”字。 海按:“”字不识,郭注可参。
〔15〕乃绍宴乐:又继续奏起宫中燕乐。郭璞注:“绍,继也。” 陈逢衡云:“犹前宴许男用宴乐也。”
〔16〕丁酉:此距前壬辰五日。
〔17〕天子作台:陈逢衡云:“此台盖作于范宫之西。” 丁谦云:“即下卷重璧台。以时方兴筑,故未有名。” 海按:据今本《竹书纪年》载,周穆王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作重璧台。”乃第二年事,此台必非“重璧台”。
〔18〕以为西居:把此台作为范宫西边的居所。卫挺生云:“所谓‘西居’者,乃对范宫之为‘东居’者而言也。盖已西返成皋。”
〔19〕壬寅:此距前丁酉五日。
〔20〕雀梁:古代地名。檀萃云:“当在荥阳间。” 洪颐煊云:“《水经·济水注》云:‘黄水又东北至荥泽南,分为二水:一水北入荥泽,一水东北流,即黄雀沟。’引此《传》云:‘壬寅,天子东至于雀梁’者也。” 丁谦云:“雀梁在洛河东,见《水经·黄雀沟注》,在今汜水县境。” 王贻樑案:“《水经·潧水注》谓黄雀沟又名黄渊。渊周一百步,在今郑州市西北,古荥泽南。” 海按:据诸说,雀梁当为一小水潭而已,其地在今郑州西,荥阳附近。
〔21〕甲辰:此距前壬寅二日。
〔22〕荥水:水名,《广韵》:“荥,又水名,在郑州。” 丁谦云:“荥水在荥阳县东。” 海按:古代有荥泽,即荥水所注,地在今郑州市西北。
〔23〕季夏庚□:上文“仲夏甲申”本当作“季夏甲申”,即六月初一日,则此季夏“庚”下阙文当补作“戌”字,“庚戌”,上距甲辰七日,距前甲申则二十七日,当为六月二十七日方妥。参见上注〔8〕。檀萃本即填作“庚戌”,卫挺生从之。译文据此补“戌”字。
〔24〕仲秋丁巳:此距前季夏庚戌(六月二十七日)七日,当七月初四日,不当称“仲秋”。如果推为下一丁巳日,则距季夏庚戌六十七日,时已季秋。下文有“季秋辛巳”,距此丁巳只二十四日,更不应分属两月。故此丁巳亦属季秋,可知周穆王在范宫休息两月有余,以消盛夏之暑热。总言之,此丁巳日作“仲秋”与上下日程皆不合,以作“季秋”近是。
〔25〕孟氏:疑为地名,具体所在未详。 陈逢衡云:“孟氏,地名。《路史·国名纪六》:孟,孟涂国,今河南孟津偃师西三十一里。《穆传》至于孟氏。” 丁谦云:“孟氏邑未详。观下‘还宿于雀梁’,必地与相近,当亦在汜水境。”
〔26〕爰舞白鹤二八:于是让舞女十六人表演白鹤舞。爰,于是。白鹤,舞曲名。二八,十六人。古代乐舞每队八人,二八即两队十六人。《左传·襄公十一年》:“女乐二八。” 郭璞注:“今之畜鹤、孔雀驯者,亦能应节鼓舞。” 陈逢衡云:“白鹤,舞曲名。《尚书大传》‘和伯之乐舞玄鹤,知玄鹤之为舞曲名,则舞白鹤亦若是矣。即真是鹤舞,亦是教训纯熟之鹤’,并无异处。” 海按:依郭注,似指使驯鹤起舞;依陈说,则为舞曲名。陈说近是,亦可能是人饰作白鹤而舞。
〔27〕还宿于雀梁:返回时住在雀梁。可知孟氏必与雀梁邻近。
〔28〕季秋辛巳:此距前仲(当为“季”)秋丁巳二十四日。或为九月二十八日。参上注〔24〕。
〔29〕司戎:本指练兵,也可指畋猎事。 孙诒让《札迻》:“司,古与‘治’通。司戎,治兵也。《春秋》庄八年经:‘正月甲午治兵’,《公羊经》作‘祠兵’。司、祠并声近通假字,故下文即记弋射得兽之事。”王贻樑从此说,又认为古帝王畋猎多兼习军戎者,行大蒐礼,故畋猎可称“司戎”。译文即从此说。 □来:此当为地名。前文有“御虞曰□来”,与此或同一地。参见5-2节注〔21〕。
〔30〕虞人次御:山泽官乘车在穆王车后,以备顾问。 虞人:古代掌管山泽、苑囿、田猎的官员。 次御:王车之后。 郭璞注:“以次侍御,备有所问。” 陈逢衡云:“盖需次于王御,以备顾问道里之数。”
〔31〕孟冬鸟至:十月雁来。郭璞注:“雁来翔也。” 檀萃云:“周之孟冬,夏正八月,正鸿雁来宾之候也。” 顾实云:“孟冬者,十月也;而雁来翔则于夏正为八月也。” 卫聚贤、常征亦从此说。 海按:此用周正,亦可证《穆传》作于春秋战国之前。
〔32〕王□弋:王贻樑案:“,当为‘’之草体,即‘以’之古体。此句盖言王以缯矢之类弋射。郭注等皆涉下文而误。” 海按:郭璞注“下云‘王臣诸侯姬姓之女’,疑是妇官也。”则郭引卷六文视此为“臣”字,或误。 □弋:此依王贻樑说,填作“缯弋”,即用带丝绳的箭射鸟。译文从王说,此句作“王以缯弋”。
〔33〕仲冬丁酉:上文有“季秋辛巳”,推为九月二十八日。丁酉距前辛巳只有十八日,如何便到“仲冬”?这之间,《传》文又确有“孟冬鸟至”之文,证明已过孟冬十月,到了仲冬十一月,但干支推算则不合。疑本作“辛酉”,因与“丁酉”音近而误。如作“辛酉”,距前“季秋辛巳”四十日,涉孟冬而到仲冬,时序正合。
〔34〕深雚(huán):茂密丛生的芦苇。雚,即丛生的芦苇。郭璞注:“雚,苇之藂。”洪颐煊校改“雚”作“”,又云:“本作雚,《说文》:雚,小爵也。苇之,从艸,萑声,今改正。”王贻樑从洪校本改。 海按:“雚”字同“萑”,孙诒让《间诂》引《说文·艸部》:“雚,薍也。”颜师古注《汉书·货殖传》云:“雚,薍也,即今之荻也……雚音桓。”据此,雚本为芦荻,无须改字。又,陈逢衡认为“深雚”是地名,亦不妥。古人野外畋猎,露营于芦苇深处亦合情理,郭注可从。
〔35〕麋:即鹿。 麕:即獐。 豕(shi):即野猪。
〔36〕庖人:古代掌膳食之官。郭璞注:“庖人,主饮食者。” 海按:据文意,此句当在“乃祭于先王”句上,必先熟之,然后祭之。
【译文】
甲寅这一天,穆天子兴建居所范宫,为观看采桑的人,就在桑林中饮酒。穆天子命令桑园官吏监护出入桑林的采桑人,以查禁暴徒捣乱。仲夏甲申这一天,穆天子向东到达房地。庚寅这一天,穆天子西游,就住在祭邑。壬辰这一天,祭公请穆天子饮酒,就唱起《天》诗篇。穆天子命唱《南山有》一诗,接着又奏起宫中燕乐。丁酉这一天,穆天子兴建高台,以它作为范宫西边的居所。壬寅这一天,穆天子向东到达雀梁。甲辰这一天,穆天子在荥水上泛游,又奏起广乐。季夏庚戌这一天,穆天子到达范宫休驻。仲秋丁巳这一天,穆天子在林中射鹿,又到孟氏家中饮酒。于是让舞女十六人跳起白鹤舞,后又回到雀梁住下。季秋辛巳这一天,穆天子在□来阅兵狩猎,山泽官在天子车后。十月雁来,穆王用带丝绳的箭射鸟。十一月丁酉这一天,穆天子射猎野兽,在芦苇丛中休息。捕得了麂、獐、野猪和鹿共四百二十只,捕得两只虎、九只狼。穆天子命膳食官把野牲煮熟,用来祭祀先王。
5-4 戊戌〔1〕,天子西游,射于中□方落草木鲜〔2〕。命虞人掠林除薮〔3〕,以为百姓材〔4〕。是日也,天子北入于邴〔5〕,与井公博塞〔6〕,三日而决〔7〕。辛丑〔8〕,至于台〔9〕,乃大暑除〔10〕。天子居于台,以听天下之〔11〕,远方□之数〔12〕,而众从之。是以选扐〔13〕,乃载之神人〔14〕,□之能数也〔15〕。乃左右望之〔16〕,天子乐之〔17〕,命为□而时□焉〔18〕。□其名曰□公去乘人□犹□〔19〕,有虎在乎葭中〔20〕,天子将至,七萃之士高奔戎请生捕虎〔21〕,必全之〔22〕。乃生捕虎而献之〔23〕,天子命之为柙〔24〕,而畜之东虞〔25〕,是为虎牢〔26〕。天子赐奔戎畋马十驷〔27〕,归之太牢〔28〕,奔戎再拜䭫首〔29〕。
【注释】
〔1〕戊戌:此距前仲冬丁酉只一日。
〔2〕射于中□方落草木鲜:陈逢衡认为“中”上缺“林”字,阙文当是“木叶”二字;丁谦认为“鲜”字是“解”字之讹;王贻樑引《左传·昭公五年》“葬鲜者自西门”《注》:“不以寿终为鲜”及《列子·汤问》“则鲜而食之”《注》“人不以寿死曰鲜”,说“鲜”有终、死义,故可与“解”字互用。 海按:鲜,用作“解”,有脱落凋谢之意。译文从陈说,补足文意。
〔3〕掠林除薮:砍伐林中树木,清除沼泽杂草。郭璞注:“以供人之材用。掠,谓伐之。” 海按:“”字不见于字书,音义未详。檀萃认为“,音差”,然无据。
〔4〕以为百姓材:意即砍伐的树木柴草供百姓使用。
〔5〕邴(bing):地名。郭璞注:“邴,郑邑也,音丙。” 海按:春秋时郑邑邴,地在今山东费县境内,显与本《传》地望不合。诸家所说异而不确,故邴地具体未详。
〔6〕井公:人名,即前井公利。郭璞注:“疑井公贤人而隐枋,故穆王就之游戏也。” 檀萃云:“井公即井公利,其爵公,见《竹书纪年》甚明。” 孙诒让云:“井公即前之井利,盖井国之君从王行者,注说误。” 博塞:古代一种游戏,即六博、格五等类。《管子·四称》:“流于博塞,戏其工瞽。”《庄子·骈拇》:“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古代六博十二子,六黑六白,二人对博,各六子,故名。格五,黑白子各五,二人对局,共行中道,一步一移,遇敌则跳越,以先抵敌境为胜。其走法如今之跳棋,遇堵塞则跳越。故与六博合称“博塞”。原文“博”下无“塞”字,“塞”在“辛丑”下,于文不类,疑窜误,现移此。
〔7〕决:决胜负。
〔8〕辛丑:此距前戊戌三日,正与上文“三日而决”合。此下原有“塞”字,与文不类,已移上文“博”下,参见上注〔6〕。
〔9〕至于台:此台即上文“丁酉,天子作台”之台。
〔10〕乃大暑除:于是大暑已过。大暑,农历六月中,最炎热的节气。陈逢衡云:“即今所谓处暑也,谓暑自此除去耳。”
〔11〕以听天下之:听:处理、决断。 洪颐煊、陈逢衡均认为“之”下疑脱“政”字,译文且从之。
〔12〕远方□之数:“远方”上,陈逢衡云:“疑缺‘与’字。” □:此阙文檀本填“人”字,译文且从此说。 数:此指卜筮之数。 海按:丁谦《考证》云:“按此节脱佚过甚,又多舛误。如‘是日也’至‘而众从之’当移入上文‘休于范宫’下,盖皆夏日事也;‘是以选扐’至‘天子乐之’当移入后文‘祭公占之’下,盖皆卜筮事也;而捕虎一段,乃与上‘以为百姓材’接,盖皆冬狩事也。”丁说可参。
〔13〕选扐(suàn lè):古代用蓍草卜筮的一种方法。即计算蓍草以卜吉凶。每次把蓍草数剩之余挂在手指间,称为“选扐”。洪颐煊云:“韩维镛云:选,数也。选扐,即揲蓍之法。”
〔14〕乃载之神人:于是把他当神人一样拥戴。载,通“戴”,尊奉,拥戴。
〔15〕□之能数也:此阙文疑作“因”字。此句下郭璞注:“有道数也。”
〔16〕望:郭璞注:“占候也”。 陈逢衡云:“望其山川风景也。” 海按:郭注与文意合,此指术士望其云气、征候。
〔17〕乐之:喜爱术士的术数。郭璞注:“爱其术也。”一说穆王因登台四望而乐。
〔18〕命为□而时□焉:陈逢衡认为“命为”下阙文当是“范台”二字,以在范宫之西,故曰范台;“时”下阙文当是“游”字,言王恒乐此而来游也。译文且从此说。
〔19〕此句阙文甚多,不可强解,译文付阙。
〔20〕葭(jiā):芦苇。 陈逢衡云:“自‘有虎在乎葭中’至下文‘奔戎再拜䭫首’,俱当在‘仲冬丁酉,天子射兽,休于深雚’之下。按其文义,当紧接‘命虞人掠林除薮,以为百姓材’一段后,《水经·河水注》可据。” 海按:陈说可参,《水经注》卷五所引正如陈逢衡所言。
〔21〕生捕虎:活擒老虎。捕,洪校本改作“搏”。
〔22〕必全之:一定要保全老虎的皮毛不受损伤。
〔23〕“捕”,洪校本改作“搏”;“之”下又补“天子”二字。 海按:文意已明,不须校改。
〔24〕柙(xiá):关猛兽的木笼。郭璞注:“柙,槛也。《论语》曰:虎兕出于柙。”
〔25〕畜(xù):饲养禽兽。《易·离》:“畜牝牛”。 东虞:地名。乃东虢之误,洪颐煊据《汉书·地理志》注引改为“东虢”。东虢为周初诸侯国名,故地在今河南荥阳县,原为虢叔封邑,后为郑国所灭。
〔26〕虎牢:古地名。原属东虢,春秋时属郑。地在今河南荥阳市汜水镇。郭璞注:“因以名其地也,今荥阳成皋县是。” 海按: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四年:“冬蒐于萍泽,作虎牢。”
〔27〕畋马:打猎的马。 十驷:四十匹马。古代一车四马称“驷”,十驷即十车四十匹马。 郭璞注:“《尔雅》曰:畋马齐足尚疾也。” 海按:郭注中“马”字原讹为“猎”,据洪校改。
〔28〕归之太牢:赏赐他祭祀的牛、羊、猪。归,通“馈”,赠送。古代祭祀之后,君王将祭物赏赐臣下,以示恩宠。太牢,古代祭祀时盛放牺牲的器具叫牢,大的叫太牢。也把牛、羊、猪三牲全备称作太牢。 郭璞注:“牛、羊、豕为太牢。” 檀萃云:“馈太牢者,以公侯礼礼之。”
〔29〕䭫(qi)首:同“稽首”,古代跪拜礼,叩首至地。䭫,“稽”之古文。
【译文】
戊戌这一天,穆天子西游,在树林中射猎,正是叶落草衰的季节。穆天子命山泽官砍伐树木,清除沼泽,供给百姓木料与柴草。这一天,穆天子向北到达邴邑,与井公博塞对局,三天才决胜负。辛丑这一天,穆天子来到新建的高台,当时盛夏已过。穆天子居住此台,并处理天下政事。有个远方人通术数,很多人都信从他。他能用蓍草占卜吉凶,被尊奉为神人,因为他懂得占卜术数。他在台上左右观望征候,穆天子喜爱他的术数,便命名此台为范台,并时常来此游乐。……有猛虎藏在芦苇中,穆天子将到时,禁军卫士高奔戎要求活捉猛虎,并保证不损伤它的皮毛。于是他活捉了这只猛虎并献给了穆天子。穆天子命他制作木笼,把猛虎饲养在东虢,这里就称为虎牢。穆天子赏赐高奔戎猎马四十匹,还把祭祀后的牛、羊、猪供品馈赠他,高奔戎伏地跪拜了两次。
5-5 丙辰〔1〕,天子北游于林中,乃大受命而归〔2〕。仲秋甲戌〔3〕,天子东游,次于雀梁〔4〕,□蠧书于羽林〔5〕。季秋□〔6〕,乃宿于〔7〕。毕人告戎曰〔8〕:“陖翟来侵〔9〕。”天子使孟悆如毕讨戎〔10〕。霍侯旧告薨〔11〕,天子临于军丘〔12〕,狩于薮〔13〕。季冬甲戌〔14〕,天子东游,饮于留祈〔15〕,射于丽虎〔16〕,读书于丘〔17〕。□献酒于天子〔18〕,乃奏广乐。天子遗其灵鼓〔19〕,乃化为黄蛇〔20〕。是日,天子鼓,道其下而鸣〔21〕,乃树之桐〔22〕。以为鼓则神且鸣〔23〕,则利于戎〔24〕,以为琴则利□〔25〕。于黄泽〔26〕,东游于黄泽〔27〕,宿于曲洛〔28〕。废□〔29〕,使宫乐谣曰〔30〕:“黄之池〔31〕,其马沙〔32〕,皇人威仪〔33〕;黄之泽〔34〕,其马玉〔35〕,皇人受穀〔36〕。”
【注释】
〔1〕丙辰:此距前辛丑十五日。
〔2〕乃大受命而归:陈逢衡云:“此‘丙辰’一条亦有讹误。‘乃大受命而归’,前无所承……窃疑此六字当是前文‘用□诸侯’下错简。” 海按:陈说可参,又疑“大受命”乃“受大命”之误。大命,即天命。译文且从此。
〔3〕甲戌:此距前丙辰十八日。丁谦改此作“仲秋甲子”。
〔4〕次:行军至某处留宿三日以上。郭璞注“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海按:《左传·庄公三年》孔颖达疏:“舍者,军行一日止而舍息也;信者,住经再宿得相信问也。《穀梁传》曰:‘次,止也。’则次亦止舍之名。过信以上,虽多日,亦为次,不复别立名也。” 雀梁:地名。参见5-3节注〔20〕。
〔5〕□蠧书:丁谦云:“‘蠧’上当脱‘曝’字。”译文且从此说。曝,即晒;蠧,乃“蠹”(dù)之异体,即书中蛀虫,郭注:“谓暴书中蠹虫,因云蠹书也。” 羽林:地名,具体未详。洪颐煊校改作“羽陵”。王贻樑认为地在雀梁左近。
〔6〕季秋□:此阙文檀本填作“天子”二字,陈逢衡认为当是“甲辰”二字。 海按:此二说皆可参,“季秋”下必缺干支纪日,所脱“天子”二字当属下句,译文且依此。
〔7〕“乃”上依檀萃,当补“天子”二字。 :即古文“房”,此为地名。参见5-2节注〔12〕。
〔8〕告戎:告发戎人。此戎人,即陖翟。 毕:国名。参见5-1节注〔10〕。 郭璞注:“告戎难也。” 陈逢衡云:“此‘毕人告戎’至下‘讨戎’,俱当在上文‘陖翟致赂’前,说见上。” 海按:陈说可参。
〔9〕陖翟:国名。即上文所告之“戎”。参见5-1节注〔8〕。卫挺生云:“古书中‘翟’与‘狄’字通用,而‘戎’与‘狄’字亦互用。故‘翟’即‘狄’,即‘戎’。” 海按: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四年“秋九月,翟人侵毕”正与此合。
〔10〕孟悆(yù):人名,穆王时大夫。 如:前往。 讨戎:讨伐陖翟。
〔11〕霍侯旧:古代霍国国君,侯爵,名旧。周武王封弟叔处于霍,始有霍国,春秋时为晋所灭。故地在今山西霍县境内。 薨(hong):周代天子死称崩,诸侯死称薨。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六年,霍侯旧薨。”
〔12〕临于军丘:到军丘哭吊。临(lìn),哭吊。《左传·宣公十二年》:“卜临于大宫”杜预注:“临,哭也。” 军丘:地名。王贻樑认为“地当近霍”。参见5-2节注〔23〕。
〔13〕狩于薮:在林薮围猎。陈逢衡云:“临,谓哭临;薮即军丘之薮。”
〔14〕季冬甲戌:此距前“季秋□”约三月之久。
〔15〕留祈:地名,当在范宫东,具体未详。
〔16〕丽虎:地名,亦在范宫东,具体未详。
〔17〕(lí)丘:地名,具体未详。郭璞注:“君举必书。,音犁。”
〔18〕□:此阙文或是献酒之人。陈逢衡云:“此献酒盖是丘之人。”译文且从此说。
〔19〕遗:丢失。 灵鼓:古代乐器,祭地祇用,鼓有六面。《周礼·地官鼓人》:“以灵鼓鼓社祭。”《注》:“灵鼓,六面鼓也。”一说为四面鼓。 郭璞注:“《周礼》曰:‘灵鼓四面。’《洪范》所谓鼓妖也。”
〔20〕陈逢衡云:“饮留祈、射丽虎、读书丘,皆甲戌后数日内事。其献酒,奏乐又必数日。天子于其时遗其灵鼓,及觅取之,但见黄蛇蟠旋其上,一时惊以为灵鼓所化。而注起居者妄书于策,郭氏不察,谓为鼓妖,失之。” 海按:陈说可参。
〔21〕鼓:击鼓。 道:通“导”,引申为从。 郭璞注:“从失鼓而击鼓也,鼓在地下鸣。道,从也。韩非曰:‘道南方来也。’” 海按:依郭注,此句大意是说天子失灵鼓后,又击鼓,引导灵鼓之声从地下发出。
〔22〕乃树之桐:就在发出鼓声的地方栽上桐树。郭璞注:“因以树梧桐,桐亦响木。” 檀萃云:“嫌其鸣不可止,乃树桐以镇之,顾桐亦响木,其鸣更甚。……以为琴而鼓之,则黄泽之人受福。如邹衍吹律,回忝谷之春。” 陈逢衡云:“檀说与正文、《注》意皆背。皆鼓道其下而鸣,则山鸣谷应,故树此响木于其地以应之。俾之长而成材,可取为乐器,则其声必宏亮。” 海按:陈说可参。
〔23〕以为鼓则神且鸣:以此桐木做鼓就有神奇的鸣声。
〔24〕利于戎:对战事有利。郭璞注:“宜以攻戎。”
〔25〕以为琴则利□:□:此处阙文当作“于乐”二字,其下当作“天子至”三字,方与“于黄泽”成句。 王贻樑认为:“自‘天子遗其灵鼓’至此,是《穆传》中唯一一段非纪实性文字而颇具神怪色彩。”
〔26〕于黄泽:王贻樑案:“此三字上之□中,阙文甚多。以上下文意补足,当大致如下:‘以为琴则利〔于□。□□(干支日期),天子至〕于黄泽。’如此方上下切合。因原书只一□,不能一切为二,故此权以‘于黄泽’单独为一句。” 海按:王说可参。译文从此说,上句“利”下补“于乐”二字,此句“于黄泽”上补“天子至”三字,因干支未明,故不补。 黄泽:地名。张公量认为“太室山在今河南登封县北,则黄泽在嵩高山之东。” 卫挺生云:“下即在太室,黄泽亦当在彼近处。” 海按:诸说各异,以此二说近之,然具体未详。
〔27〕“东”上,洪校本据《太平御览》引补“天子”二字。陈逢衡亦云:“《艺文类聚》四十三引有‘天子’二字。”故译文据补。
〔28〕曲洛:地名,具体未明。郭璞注:“洛水之回曲,地名也。” 王贻樑案:“顾名思义,曲洛当即洛水曲折处。但此处不可能在洛水中、上游(距下太室山过远),而当在自洛邑至入河一段中。《寰宇记》所载可参。”
〔29〕废□:此阙文檀萃填“县”字(同悬)。县,古称悬挂的乐器,如钟、磬等。废县,即不用乐器。据文意,近是,译文从此说。
〔30〕宫乐(yuè):古代主管音乐的官吏。郭璞注:“宫乐,典乐者。” 谣:不用乐器伴奏而歌唱。《诗·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毛传》:“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
〔31〕黄之池:即“黄池”,古代地名,地在今河南封丘县西南。参阅《太平寰宇记·封丘县》。
〔32〕(pēn)沙:喷气如沙。,同“喷”。
〔33〕皇人:帝王的亲族。 威仪:威严可畏的仪容。郭璞注:“威,畏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
〔34〕黄之泽:即“黄泽”,亦或“黄池”之别称。
〔35〕玉:喷气如玉。
〔36〕受穀:洪颐煊校本据《初学记》、《太平御览》改作“寿穀”。 陈逢衡云:“穀,福也,善也。” 于省吾云:“穀,谓福禄。翟校本据《初学记》、《太平御览》、《事类赋》、《玉海》改作‘寿穀’,是也。‘皇人寿穀’与上‘皇人威仪’相对为文,作‘受穀’则非对文矣。” 海按:诸说可从,译文从洪校作“寿穀”,即长寿福禄。
【译文】
丙辰这一天,穆天子北游到了林中,接受天命而返回。中秋甲戌这一天,穆天子东游,留宿在雀梁,在羽陵上曝晒书中蛀虫。秋末的一天,穆天子住宿在房地。毕国人告发狄人说:“陖翟来犯我国。”穆天子命孟悆前往毕国讨伐陖翟。又有报告说霍侯旧去世,穆天子到军丘哭吊,又到林薮围猎。冬十二月甲戌这一天,穆天子东游,在留祈饮酒,在丽虎射猎,在丘读书。丘人向穆天子献酒,于是又奏起了广乐。穆天子丢失了的灵鼓,就变成了黄蛇。这一天,穆天子击鼓,引导黄蛇从地下发出了鼓声,就在那里栽上桐树。认为用这桐树做成鼓,就会发出神奇的声音,就有利于战事;用它做成琴,就有利于调合音乐。穆天子到达黄泽,向东漫游黄泽,住宿在曲洛。不使用乐器,让乐官歌唱。歌辞是:“黄池之上,众马喷气如沙,王族威风凛凛;黄泽之上,众马喷气如玉,王族长寿福禄。”
5-6 丙辰〔1〕,天子南游于黄□室之丘〔2〕,以观夏后启之所居〔3〕,乃□于启室〔4〕。天子筮猎苹泽〔5〕,其卦遇讼〔6〕,逢公占之〔7〕;曰:“讼之繇〔8〕:薮泽苍苍〔9〕,其中□□〔10〕;宜其正公〔11〕,戎事则从〔12〕,祭祀则〔13〕,畋猎则获〔14〕。”□饮逢公酒〔15〕,赐之骏马十六,纻三十箧〔16〕。逢公再拜稽首。赐筮史狐□〔17〕,“有阴雨,梦神有事〔18〕,是谓重阴〔19〕。”天子乃休。
【注释】
〔1〕丙辰:此距前“季冬甲戌”三十三日。
〔2〕黄:西周小国名。嬴姓,后为楚所灭。故地在今河南潢川县西。海按:洪颐煊校本删“黄”下之□,遂作“黄室之丘”,似未妥。“黄”下阙文据陈逢衡云:“‘游于黄’当断句,‘□室之丘’当是‘东升于太室之丘’,与下句联接方合。”译文从陈说。 太室:山名,即嵩山。在今河南登封县北。因山上有石室,故称。
〔3〕夏后启:史称禹受舜禅,建立夏朝,国号夏后。《史记·夏本纪》:“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启:人名。夏禹之子名启,禹死继位。他是夏朝第一位君主。 郭璞注:“疑此言太室之丘嵩高山。启母在此山化为石,而子启亦登仙,故其上有启室也,皆见《归藏》及《淮南子》。” 海按:郭注中“子启”误作“夫启”,此据洪校本改。
〔4〕乃□于启室:此阙文郭璞注:“似谓入启室中。”檀本填“入”字,陈逢衡认为当是“祭”字。译文且从陈说。 启室:夏启住的房屋。 卫挺生云:“此在嵩山太室之丘。”
〔5〕筮猎:古人打猎之前占卜吉凶。 苹泽:地名,具体未详。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四年:“冬蒐于萍泽,作虎牢。” 檀萃云:“即蓬泽也。今开封城东北逢池。”
〔6〕讼:《周易》卦名。本卦是异卦相叠,即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原误作,据注文与范本改。),坎为水。 郭璞注:“坎下乾上”。
〔7〕逢公:即卷二逢固,周穆王大夫。
〔8〕繇(zhòu):通“籀”,古代占卜的文辞。郭璞注:“繇,爻辞,音胄。”《左传·闵公二年》:“成风闻成季之繇,乃事之而属僖公焉。”杜预注:“繇,卦兆之占辞。”
〔9〕薮泽苍苍:林薮水泽苍苍茫茫。
〔10〕□□:此必缺二字,方上下成文。然所缺未可臆测,译文付阙。
〔11〕正公:古代官名。参见卷一郭璞注:“正公,谓三上公。天子所取正者,郊父为之。”
〔12〕戎事则从:巡狩就顺利。戎事,此指阅兵狩猎之事。郭璞注:“水性平而无私,兵无曲挠而戎事集也。”
〔13〕(xi):同“喜”,幸福、吉祥之意。《庄子·让王》:“昔者神农之有天下也,时祀尽敬而不祈喜。”俞樾云:“喜,当作禧。”
〔14〕陈逢衡云:“此上皆繇辞。‘获’当读平声,与上‘从’字叶。”王贻樑案:“逢公所释此卦显为大吉,故穆王大喜而重赐。又此讼卦繇辞与今本《周易》不同,可知《周易》乃当时繇辞千万中之一也。”
〔15〕□饮逢公酒:此阙文檀本填“天子”二字,当是,译文从之。
〔16〕纻(chi zhù):,细葛布;纻,粗麻布。此泛指葛麻精品。 箧(qiè):竹箱。大曰箱,小曰箧。郭璞注:“,葛精者。”
〔17〕赐筮史狐□:此句阙文甚多,当作“天子赐筮史狐□□,筮史狐对曰。”如此文意方全。 筮(shì)史:即巫和史。古代巫、史合一,掌占卜与记事。 狐:此即筮史名狐。 此句阙文檀本填“对曰”二字,又云:“狐者,史之名。盖史狐筮讼之卦,而逢公占其辞,故赏逢公而赐亦及于史狐也。” 陈逢衡云:“赐筮史狐者,复令史狐占也,故史狐云云。”
〔18〕有阴雨:“有”上当缺“天”字,译文且补之。 梦神有事:梦见神灵与祭祀。有,同“又”;事,祭祀之事。郭璞注:“有事,祭也。” 丁谦云:“‘梦神有事’即下文所言梦羿射于塗山也,亦前后错置。”
〔19〕是谓重阴:这就叫做重阴。天阴雨为阴,梦神亦为阴,故称重阴。重阴无阳非吉兆。 檀萃云:“天水违行,阴雨之象,乾为寒、为冰,坎为加忧心病,梦神之象。重阴恐有下人以谋上,此史狐不以逢公之占为然而阻穆王也。” 海按:上三句皆筮史狐占卦之辞。
【译文】
丙辰这一天,穆天子南游到了黄国,向东登上了太室山,并观看夏启居住过的地方,又祭拜了夏启的故居。穆天子占卜苹泽狩猎的吉凶,遇到的卦象是上乾下坎的讼卦。逢公分析此卦说:“讼卦的繇辞说:薮泽苍茫,其中□□;有利正公,巡狩顺畅;祭祀吉祥,畋猎多藏。”穆天子请逢公饮酒,又赏赐他骏马十六匹,葛麻细布三十箱。逢公伏地跪拜了两次。穆天子赏赐巫史狐,史狐说:“天有阴雨,梦神祭祀,这叫重阴。”穆天子于是休息。
5-7 日中大寒〔1〕,北风雨雪,有冻人〔2〕。天子作诗三章以哀民〔3〕。曰:“我徂黄竹〔4〕,□员寒〔5〕,帝九行〔6〕。嗟我公侯〔7〕,百辟冢卿〔8〕,皇我万民〔9〕,旦夕勿忘〔10〕。我徂黄竹,□员寒,帝九行。嗟我公侯,百辟冢卿,皇我万民,旦夕勿穷〔11〕。有皎者〔12〕,翩翩其飞〔13〕。嗟我公侯,□勿则迁〔14〕。居乐甚寡〔15〕,不如迁土〔16〕,礼乐其民〔17〕。”天子曰:“余一人则淫〔18〕,不皇万民〔19〕。”□登〔20〕,乃宿于黄竹。天子梦羿射于塗山〔21〕,祭公占之〔22〕,疏□之□〔23〕,乃宿于曲山〔24〕。壬申〔25〕,天子西升于曲山。
【注释】
〔1〕日中:指春分这一天。《尚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孔传》:“日中,谓春分之日。”
〔2〕冻人:冻死的人。洪颐煊校云:“《太平御览》十二、三十四引‘冻’下有‘死’字。”
〔3〕哀民:怜悯百姓。郭璞注:“哀,犹愍也。”
〔4〕徂(cú):往。 黄竹:地名。所在未详。
〔5〕□员寒:陈逢衡云:“员,陨通,谓陨雪也。” 海按:陈说可从,则阙文疑为“雪”字,即大雪坠落之意。译文且从此说。 (bì)寒,酷寒。《古今韵会举要·寘韵》引《增韵》:“,深也,幽也。”洪颐煊校本补郭注:“,闭也,音秘。” 翟云升引《太平御览》卷十二有此五字注文,并云:“盖郭氏原文而今佚也。”
〔6〕帝九行:此言冰天雪地,天帝掩埋了九州大道。,同“收”。郭璞注:“行,道也。言收罗九域之道里也。《左传》曰:‘经启九道。’” 陈逢衡云:“行,列也。收,谓收敛,言此时天气不下降闭寒而成冬也。郭引‘经启九道’,见襄公四年《传》,杜注:‘启开九州之道。’案:与上下文义不合。” 丁谦云:“‘帝收九行’,言雪后九衢填塞,似天帝将世间道路尽行收藏者。然近人谓‘收’当作‘牧’,云‘牧治九州’,果尔,则上下文气尚可通耶?” 海按:丁说近是。
〔7〕嗟我公侯:告诫我王公诸侯。嗟,告诫。
〔8〕百辟冢卿:诸侯宰臣。百辟,指众多的诸侯国君;冢卿,指孤卿,即六卿中主宰国政的大臣。郭璞注:“辟,君;冢卿,冢宰。”
〔9〕皇:通“匡”,匡正。《诗·豳风·破斧》:“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皇,匡也。”《尔雅·释言》:“皇,正也。”郭璞注:“皇,正也。”
〔10〕旦夕:早晚。此喻经常。郭璞注:“恒念之也。”
〔11〕勿穷:不要使百姓穷困。郭璞注:“令无困也。”
〔12〕有皎者(lù):有洁白的鹭鸶。皎,羽毛洁白;,同“鹭”。《集韵·莫韵》:“鹭,鸟名。《说文》:‘白鹭也,亦省作。’”郭璞注:“,鸟名;皎,白貌;音路。”檀萃疏:“,同鹭,即鹭鸶也。”
〔13〕翩翩其飞:轻盈自在地飞翔。郭璞注:“言得意也。” 丁谦云:“‘有皎者’二句,乃形容大雪情景。惟细审诗旨,所谓‘皇我万民’、‘礼乐其民’,皆虚廓无实之言,并无矜恤编氓真意。曰以哀民,微辞也。” 海按:“有皎者”二句乃比兴之手法,以白鹭自由自在飞翔与下文“不如迁土,礼乐其民”相呼应,丁说似臆测。
〔14〕□勿则迁:依文例,此或“旦夕勿迁”之误。译文据此改。郭璞注:“自‘侯’以下,似当云:‘百辟冢卿,皇我万民,□勿则迁。’” 海按:依上二章诗文例,郭注可从,译文从此说补足文意。
〔15〕居乐甚寡:居处欢乐很少。郭璞注:“言守一,居少乐。”
〔16〕迁土:迁居,移居他方。郭璞注:“居无求安。”意即居处没有不求安乐的。
〔17〕礼乐其民:用礼乐来教化民众。郭璞注:“言当以礼乐化其人也。”
〔18〕淫:此指纵意游乐。郭璞注:“淫于游乐。”
〔19〕不皇万民:不能匡扶百姓。陈逢衡:“‘不皇’二字当属上,‘皇’犹‘遑’。空方当是‘何’字。言余一人方从事于游乐宴饮之不遑,则万民何能登衽席之上而安全乎?” 海按:“皇”与上同为“匡正”之意,不当作“遑”解。陈说纯出臆测,不可从。
〔20〕□登:此阙文檀本填“乃”字,译文且从此说。“乃登”,意即于是起程上路。
〔21〕羿(yì):人名。古代传说中羿有三人,皆以善射出名。据《左传·襄公四年》载,羿为夏代有穷氏的国君,因不修民事,为家臣寒浞所杀。 郭璞注:“羿,有穷氏帝,善射者。” 塗山:山名。古代称塗山者有三处:一在今安徽怀远县东南,淮河东岸,又称当塗山。《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塗山”即此处。二在今重庆巴县,《华阳国志》“禹娶于塗山”即此处。三在今浙江绍兴县西北,亦传为大禹娶妻处。此文所记为穆王梦境,具体何在未明。 丁谦云:“《左传·昭四年》言穆王有塗山之会,《竹书纪年》言穆王三十九年,王会诸侯于塗山,未必非先因是梦,后见诸实事。”
〔22〕祭公占之:祭公为穆王的梦占卜吉凶。祭公,人名,即祭公谋父。参见5-1节注〔6〕。
〔23〕疏□之□:“疏”下阙文檀本填“梦”字,陈逢衡亦认为“当是‘梦’字。”“之”下阙文檀本填“由”字,并云:“言占《易》而疏明卦辞由来也。” 陈逢衡云:“此占梦,非占《易》也。空方当是疏梦之由。《周礼·春官·占梦》:‘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今王梦羿射于塗山,盖思梦也。……《艺文志》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盖占梦之事由来久矣。” 海按:陈说近是,此当作“疏梦之由”,意即祭公为穆王占梦后讲解做梦的原因。
〔24〕曲山:山名。具体未明。王贻樑认为:“曲山,地未详,大致在今河南中部自嵩山至西北部九阿之间。”
〔25〕壬申:此距前丙辰十六日。
【译文】
春分这一天特别寒冷,北风中飞扬着大雪,路上有冻死的人。穆天子写了诗歌三章来哀怜百姓。诗写道:“我往黄竹,雪落酷寒。天帝掩藏道路,告诫我公卿、诸侯和宰臣,匡扶我百姓,早晚记在心。我往黄竹,雪落酷寒。天帝掩藏道路,告诫我公卿、诸侯和宰臣,匡扶我百姓,时时不困顿。皎皎白鹭飞,翩翩舞低回。告诫我公卿、诸侯和宰臣,匡扶我百姓,早晚莫变心。居处少欢乐,不如早迁居。教化我百姓,要用礼与乐。”穆天子说:“我一人这样放纵游乐,不能匡扶百姓。”于是就上路起程,住宿在黄竹。穆天子梦见夏羿在塗山射猎,祭公为他测梦,解释了做梦的原因。穆天子就住宿在曲山。壬申这一天,穆天子从西面登上了曲山。
5-8 □□〔1〕,天子西征,升九阿〔2〕,南宿于丹黄〔3〕。戊寅〔4〕,天子西升于阳□〔5〕,过于灵□井公博〔6〕。乃驾鹿以游于山上〔7〕,为之石主〔8〕,而□窴〔9〕,乃次于浢水之阳〔10〕。吉日丁亥〔11〕,天子入于南郑〔12〕。
【注释】
〔1〕□□:此阙文必为纪日干支,具体未明。
〔2〕九阿:地名。郭璞注:“疑今新安县十里九坂也。” 海按:洪校本改此句作“升于九阿”,郭注中原为“西安”,亦改作“新安”。 陈逢衡云:“新安县属弘农郡,晋属河南郡,今河南府渑池县东。若从旧本作西安县,则在今山东青州府临淄县西三十里,去此远矣。” 王贻樑案:“此九阿在阳山,窴之东北,上九阿在孟门山,非一也。郭注可信。”
〔3〕丹黄:地名。具体未明。
〔4〕戊寅:此距前壬申六日。
〔5〕阳□:此阙文檀本填作“阳山”,并云:“《北山经》云:‘阳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金、铜,留水出焉,南流注于河。’案:是山介于太行、王屋之间,则西升之山即此阳山,而下即坂也。” 陈逢衡亦作“阳山”,译文从之。 海按:测行程、地望,穆王此时当向西登上今中条山,因此山在黄河北岸,故称阳山。犹阴山在河套北岸,又称阳山。中条山,在今山西与河南交界处,沿黄河北岸,东西走向。
〔6〕灵□:“灵”下阙文檀萃填“与”字,译文从之。灵,当为地名,具体未明,或其下阙文与“灵”共为地名,皆未可知。 井公:人名,即井公利,卷一作“井利”,此卷前文有“天子北入于邴,与井公博,三日而决。”当为同一人。郭璞注:“穆王往反辄从井公博游,明其有道德人也。”
〔7〕驾鹿:以鹿驾车。
〔8〕石主:石刻神主。古代祭祀刻石像以代社稷之神,故称石主。
〔9〕而□窴:此阙文疑为“越”字。 窴(diān líng):地名。郭璞注:“即坂也。今在河东大阳县。《传》曰:‘入于窴’,巅岭二音。” 海按:郭注中“在”原误作“杜”,“窴”作“窴岭”,“巅岭”又作“巅”,此据洪校本移正。然《左传·僖公二年》则作“颠”,杜注:“河东大阳县东北有颠坂。”疑“窴”即此“颠”,春秋时在虞国境内,故地在今山西平陆县东北。
〔10〕浢(dòu)水:水名。源出中条山麓,一名仪家沟,南流今经山西芮城县,入黄河。
〔11〕丁亥:此距前戊寅九日。
〔12〕南郑:丁谦云:“南郑者,穆王所都,一作西郑。《竹书》附注:‘穆王以下都于西郑’是也。今陕西同州府。” 参见卷四4-7节注〔13〕。
【译文】
□□,穆天子西行,登上了九阿,南行,住在丹黄。戊寅这一天,穆天子向西登上了阳山,经过灵□,与井公下棋。又驾鹿车到山上游览,在山上刻了神主的石像。又越过窴,住宿在浢水北岸。丁亥这一天是吉日,穆天子进入南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