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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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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史学有较近的关系的学问,大别可分为六类:

第一类,言语学、文学。

第二类,哲学、心理学、论理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宗教学。

第三类,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统计学。

第四类,人类学、人种学、土俗学、考古学、金石学、古书学、古文学书。

第五类,关于自然现象的诸种科学,及其应用诸科学(包含医学工学等)。

第六类,地理学。

在上所举的与史学有关系的学问中,我只择出文学、哲学、社会学三种,说一说他们与史学的关系;因为这三种学问,与史学的关系尤为密切。

甲、史学与文学

古者文史相通,一言历史,即联想到班、马的文章,这是因为文史的发源,都源古代的神话与传说的原故。这些神话与传记的记载,即是古代的文学,亦是古代的历史;故文史不分,相沿下来,纂著历史的人,必为长于文学的人。其实研究历史的学者,不必为文豪,为诗人;而且就史实为科学的研究,与其要诗人狂热的情感,毋宁要科学家冷静的头脑。至于记述历史的编著,自以历史文学家执笔为宜。因为文学家的笔墨,能美术的描写历史的事实,绘影绘声,期于活现当日的实况。但为此亦须有其限度,即以诗人狂热的情热生动历史的事实,应以不铺张或淹没事实为准。这样子编成的历史,含有两种性质:一方是历史的文学,一方是历史科学的资料。

现代的报纸,其性质亦与史相近。有人说在某种意义,历史可以说是过去的报章,报章可以说是现在的历史。这话亦有些道理。作报的人要有文学的天才,亦要有史学的知识。这样子做报,那作出的报章,才是未来史家的绝好材料。

乙、史学与哲学

史学与哲学的关系,得从两个异点考察之:第一,史学与哲学,伊古以来曾于实际有如何的关系?二者之间,事实上有如何相互的影响与感应?第二,二者由其研究的性质上有如何相互的关系?前者谓之历史上的关系,后者谓之性质上的关系。今欲研究二者历史上的关系,其事非我的能力所能胜。兹但就其性质上的关系,由二者的立脚点分别以为观察。

1. 以史学为主对于哲学的关系

(1)史学的对象,既为人生与其产物的文化,则为文化一要素的哲学,当然亦在史学的对象中。研究历史者,有时要研考一时代的文学、美术、宗教、道德、法律、政治、经济,有时亦要研考一时代的哲学思想的由来及其变迁沿革,并其与其他文化诸要素发展进化的相互关系,乃至其及于国性民德的影响感应等。

(2)史学家应否有一个一定的历史观,言人人殊。或谓史家宜虚怀若谷,以冷空的智慧,观察史实;不宜豫存一先入为主的历史观。此言殊未尽然,史实纷纭,浩如烟海,倘治史实者不有一个合理的历史观供其依据,那真是一部十七史,将从何处说起?必且治丝益棼,茫无头绪。而况历史观的构成,半由于学问智识的陶养,半由于其人的环境与气质的趋倾,无论何人,总于不知不觉之中,有他的历史观在那里存在。夫历史观乃解析史实的公分母,其于认事实的价值,寻绎其相互连锁的关系,施行大量的综合,实为必要的主观的要因。然则史学家而有一种历史观,其事非概可指斥,不过要提防着过于偏执的或误谬的历史观就是了。然则历史观果何由而成呢?这固然与其人的气质,癖性,所处的境遇,所遭的时势有关;而过去或当代的哲学思想,直接间接有以陶熔而感化他的力量,亦不在少。然则哲学实为可以指导史的研究、决定其一般倾向的历史观的一个主要的渊源。

(3)历史理论为寻得究竟的假设,与一般原理的阐明,不能不求助于历史哲学,有时尚不能不求助于一般哲学。

(4)史学研究法与一般论理学(含有认识论及一般方法论)或智识哲学有相关涉的地方。

2. 以哲学为主对于史学的关系

(1)哲学要亘人生界、自然界宇宙一切现象为统一的考察。历史事实既为人生现象,当然属于哲学考量的对象中而为其一部分。若于一哲学系统中,不列入历史事实,则其系统决非完全。

(2)哲学门中,人生哲学或历史哲学,特有关于历史事实。其研究虽与特殊科学的学科异其考察法,其性质亦不相同;然非以特殊科学的史学的研究为基础,适当的斟酌采取其结果,则其根据决不确固。

(3)凡于特殊科学的研究上所能得的一般的见解,常有含蓄哲学的要素或暗示哲学的思索者,其影响感应每能及于哲学。哲学固能对于特殊科学供给一般的原理及根本观念,特殊科学亦能供给哲学以某种观察的方法,思考的方法。这些方法,多足以启示其新进路。哲学由数学、物理学乃至生物学的发达进步所受的影响感化,盖不为少。史的研究(虽称为国家学、社会学的研究者,苟其性质为历史的,即以纳于史的研究中为当)的发达进步,亦有给新观察法、思考法于哲学的思索而助其进步的地方。

(4)某一国家某一时代的哲学,恒与其国家其时代的社会情状一般人文的形态有密切的关系。欲明此关系,正当的理解过去及现在的哲学系统的位置,与以适当的评判,以有一般历史的确实知识为必要。

(5)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与其人的体质、人格、教育、环境及一般的经验均有关系。苟欲澈知其人思想的由来,必须就其人的气质、品性、家系、血统乃至亲缘、师友,一一加以考察。此等考察,即传记的研究,为史学上的研究之一种。其研究方法,须合于史学研究法一般的原理。

(6)哲学史即是历史的一种类。关于哲学思想的生成、发展的研究,其性质亦为一种历史的研究,而属于史学研究法所能应用的范围中。

综上所论,则知史学与哲学,实非漠不相关。二者于研究的性质上,有互相辅助的关系。

今为明了其关系起见,特为列表如下:

史学与哲学在学问上的接触,实集中于两点:一为哲学史,一为历史哲学。

哲学史普通虽看作哲学的学科之一,同时亦可以说在史学的范围内。其所研究的对象,虽为哲学,而其观察法,则为历史的。由其研究的性质上言之,亦实为一种的历史,只以其所研究的对象与普通历史不同,故人们觉着他似与普通历史大异其趣。然欲研究哲学史,必先搜集史料,下一番选择批判的工夫,由是而确定事实(凡所表明的思想、所主倡的学说均包含之),综合之以明其生成发展的关系,其研究亦为一种史的研究,与他种历史上的研究大体上毫无差异。

哲学史的主要史料,当为学者的著书。凡关于著书的真伪,笔写校刊时所生的字句的变动,窜入,脱误,撰述的年代,地方,原因,动机,种种研究,皆与一般史料的研究同其性质,可以适用同一的研究法。

哲学史家欲一一考察哲学家的为人及其经历,欲知其与其所怀抱的哲学思想有何等的关系,须为传记的研究。当此时会,与普通作传记的研究的历史家立于同样的地位,作同样的工作。

一个哲学家考察一般文化的状态、社会的情境与哲学思想的关系,不止于研究哲学思想的本身,同时亦有就一般研究的问题行某程度、某范围的研究的必要。为应自己研究的特别目的,就一般历史上的某特别事项,不能得到精细确实的依据时,有时亦要自己下手,搜集根本史料,作一番新研究。这样看来,哲学史家同时要具哲学家、史学家的二种资格。

把哲学当作文化的一要素去看,哲学的历史当然为构成文化史的一部分者;由哲学与诸般科学的关系上去看,哲学的历史当然是学术史、思想史的主要部分。但哲学史不但可以包括于此等范围更广的历史中,即其本身亦固有可以独立的存在的理由。

历史哲学是由统一的见地而观察历史事实者,是依哲学的考察,就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为根本的说明、深透的解释者。

在严密的意义上的历史哲学,不当视为属于一个特殊科学的史学,当视为构成哲学的一部分者。于科学的考察与哲学的考察间,当立区别,而防二者的混同,这固然不错;然欲截然分清,则亦势所难能。盖以二者关系的亲密,方有事于此科的研究,自然的易涉及于彼科的研究。

历史哲学一语,若于严正的意义用之,则为哲学组织的一部分,非能离于哲学系统而别自存在者,即非可属于一个特殊科学的史学范围内者;然于严正意义的历史科学(即历史理论),亦非能为哲学组织的一部分,非可存于哲学系统中,而当与记述历史等共包括于广义的史学内。从来习例,哲学一语,每致被人泛用;故于历史哲学,亦常有人以广义解之,漠然视为泛称关于历史事实的理论的考察者。如傅林特(flint)所称的历史哲学,其概念即极其广泛。兹将其为历史哲学所下的定义,抄译于下: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s not a something sepa—rated from the facts of history,but a something contained in them.the more a man gets into the meaning of them,the more he gets into it,and it into him;for it is simply the meaning,the rational interpretation,the knowledge of the true nature and essential relations of the facts.

历史哲学不是一些从历史事实分离出来的东西,乃是一些包蕴在历史事实里边的东西。一个人愈深入于历史事实的意义中,愈能深入于历史哲学中,即历史哲学愈能深喻于其理智;因为历史哲学纯是些历史事实的真实性质与根本关系之意义之合理的解释之智识而已。

有些史学家则谓历史哲学一语不宜泛用。夫既于自然科学外认心性及人事诸科学存在,而此心性及人事诸科学,纵令与哲学有极密切的关系;而以既已看作为离于严正的哲学而存在者以上,则为指示一个当属于人事科学的研究,而用哲学一语,终不妥当。关于历史事实的理论的研究,若为科学的,则不称之为历史哲学,而当以他名锡之,此说颇有道理。为划清学问的界范起见,似宜限定历史哲学的意义,使与历史科学分开,不相混合,以避误解。

哲学的考察与科学的考察,本来不同。哲学的考察,是就一切事物达到某统一的见地,由其见地观察诸般事物的本性及原则者;而科学的考察,则限于必要时,假定某原则定理,专本于特殊研究以说明某种特定事物的性质及理法者。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则于就历史事实的哲学的考察,即是历史哲学,与就历史事实的科学的考察,即是历史科学间,亦不可不加以区别。

严正的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间的关系,恰如严正的自然哲学与物理学间的关系。翁特认自然哲学为其哲学系统的一部。此以哲学系统的一部而存在的自然哲学,与以一特殊科学而存在的物理学,自不能不异其趣。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之关系亦然。从前亦有人用自然哲学一语为物理学的别名者,今则无之;而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的界域不清,名辞互用,虽在今日,犹尚有然。

吾人于科学之外,还要哲学,还要攻究世界的原理就全体而与吾人以统一的智识关于一切事物为根本的说明之哲学。在哲学的完全组织中,基于世界的原理,由统一的见地,特就历史事实与以根本的说明之一部分,亦为不可缺者。故吾人于历史科学之外,承认为哲学组织的一部之历史哲学存在,承认二者不可偏废。研究历史哲学,是哲学家的责任;研究历史科学,是史学家的责任。然二者之间,固有极密切的关系,其互相辅助互相资益的地方甚多。历史哲学,有时要藉重历史科学研究的结果,利用其所供给的材料;历史科学,研究到根本问题的时候,亦要依据历史哲学所阐明的深奥高远的原理,以求其启发与指导。惟以于研究的性质,于考察的方法,有所差异的原故,不能不加以区别。

傅林特则谓科学与哲学二语互相代用亦无不可,于二者间严立界域,不惟不能,抑且不可;因为区别二者过严,则有泯视科学与哲学的亲密关系的顾虑。夫谓科学与哲学,不能截然分离,固亦未尝无相当的理由;然为研究的便利起见,而限定其性质与范围,似亦科学分类上之所许。

有一派哲学家,于哲学问题中特别看重智识的批评之问题。这一派人自然要认历史的智识的批评为历史哲学的主要问题。此事曩不为学者所注意,近始注意及之。这批评的论究,即智识学的论究,今后将日益精微,诚为最堪属望之一事;然若以历史哲学的任务,为专在论究历史的智识的批评,即形式的批评,此外更无其他应当研究的问题,则未免强历史哲学的广大范围以纳于狭小的局部,而没却其本来的领域,殆非通论。不错,这种形式的批评的论究,于实行历史哲学实质的建设的论究,亦诚为必要;其应该存在,亦为吾人所承认;但他只是历史哲学之准备的研究,入门的初步,不能说他就是历史哲学的全体。

历史哲学所当究论的问题,到底是些什么问题呢?大体言之,历史哲学所当究论的问题,应是些比在历史学上所究论的,更普遍,更渊深,更根本的问题。历史学与历史哲学间的差异,如果止于此点,人且疑为这仅是程度上的事;抑知二者之间,尚有更重要的性质上的差别在。原来科学之所穷,即哲学之所始。凡历史事实之非历史科学所能探究、所能解释的问题,都归历史哲学的领域。即凡历史事实之须从哲学的见地基于世界全体的原理以根本的说明其本性及原则者,都为历史哲学所当研究的问题。例如历史事实究竟的本性如何?历史事实的根本原则如何?历史事实或于各个或于全体究竟有如何的意义?这些问题,都是历史哲学领域内的问题。

史学是研究人生及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哲学亦是研究人生根本问题的学问,二者原有密切的关系。吾人对于人生现象,有时只靠科学的说明,不能满足;则进而求之于哲学,以期得一比较普遍而根本的解决,这亦是自然的要求。例如由统一的见地去看人生果为如何者?于个人、于氏族、于国民、于民族乃至于人类的人生,各为构成全体的部分,果有特定的意义吗?果有特定的天职吗?人类的经历果有一个前定的轨道吗?宇宙间果有一个能预想的大意匠吗?人生果不能说是和作梦一样吗?所谓历史事实,吾人所认识的,果是真实的?还是幻妄的?人事的现象,果真有如吾人所认识的形式与内容吗?人事果然是受一定的主宰者的统制,遵着他的根本大法以为运行的呢?还是乱哄哄的瞎碰一气,漂流在那无计画无方向的运命的海里,“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呢?一个人,一氏族,一国家,一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荣枯,兴亡,盛衰,隆替,果然是命也如此,无可如何呢?还是祸福吉凶,惟人自召呢?茫茫人事,果于不识不知中,由某点进行向某点归宿吗?人生果有目的吗?历史果有目的吗?人事的纷纭变化,果然是依单纯原理的发展而表现出来的吗?所谓历史于世界的进步者,毕竟可认为有何价值有何意义而可理解吗?吾人纷纷扰扰的生话中,少一驰思于物外,凝想于心中,这些问题,必要自然的发生而不能遏止。骤见之虽似空漠无用,其实皆为关于人生最切要的问题,吾人亦安能忍而不思求一解释?关于此等问题的解答。宜先根据认识论上一般的考察,精察其何者为人智所终不能知,何者可试为推论思议到如何的程度。于其终非人智所及知者,则说明其所以不能为人智所及知的理,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于其可试为推论思议到某程度者,则进而为推论思议至于其所能几的程度。这正是哲学家的任务。此等关于历史事实的根本原理原则的研究,应归入历史哲学的范围。被历史哲学的名辞于此等问题的研究,最为稳当。此等属于哲学家范围内的研究,史学家固不必强为包揽,而哲学家则宜引为己任。至若史学家于就历史事实为科学的研究之余暇,亦欲试为历史哲学的研究;或以哲学名世之人,亦欲就历史事实试其科学的考证,皆为无妨,或且必要。不过为明学术分界以图是等研究的健全发展起见,不能不立历史学与历史哲学的区别而已。

丙、史学与社会学

史学与社会学有密切的关系,其理至明,无待赘论。现今所要论的,是历史学与社会学是否同物?倘非同物,其异点安在?既有了社会学,历史理论的一学科,还有没有成立的必要?设使历史学(即是历史理论)这一学科一旦完全成立,那与他性质最近的社会学,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某学者说历史不是汇集过去所起的各种类的事件的东西,乃是人类社会的科学。近顷世人虽造出社会学一语,然此与histoire实为同物。历史是研究社会事实的学问,所以就是社会学。虽然,吾人终认二者之间,有些不同,终以为不可认作全为同物。不错,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历史学所研究的对象亦是社会;社会学的起源,实亦起于历史上理论的考察,是由欲于历史寻出理法的动机自然发生出来的东西。桑西门是寻求理法于历史的一人,所以他又是一个社会学先驱者;孔德是寻求理法于历史的一人,所以他亦是一个社会学先驱者;韦柯亦然,但吾人不能以此而遂不认其间有相异的性质。历史学的目的,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经历及其变革;而社会学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结合及其组织。历史学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经历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社会学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简明的说,历史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纵起来研究的学问,社会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横起来研究的学问。吾人若欲把人事现象充分的施行科学的研究,二者悉所必要。自其学问的性质上说,二者有相资相倚的关系,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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