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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火与炉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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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为了彻底防范乔治·威尔金斯,他[1]头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得把自己的烧锅[2]藏起来。不光是这样,他还得单枪匹马地干——在黑暗中把它卸开,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运到足够远、足够隐秘的地方去,免得卷进日后会出现的喧闹与骚动,而且还得在那里把东西藏起来。正是这个前景让他气恼,而且又提前让他增添了精疲力竭的感觉,通宵劳累后肯定会有这种结果的。他倒不怕自己的买卖暂时中断;五年前买卖就给打断过一回,当时他快刀斩乱麻应付了那次危机,就像他如今处理当前的这回一样——从那时候起那个对手就一直在帕区曼[3]州立劳改农场里犁地、砍木头和摘棉花,那可不是他自家的棉花,乔治·威尔金斯八成是在步此人的后尘,除非他去把自己的意图向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一五一十地说清,清楚得就跟他自称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一样。

使他恼火的还不是这干扰所带来的财务上的损失。他六十七了;眼下存在银行里的钱他已经用不完了,比卡洛瑟斯·爱德蒙兹本人还多呢,要是你相信有人想从卡洛瑟斯·爱德蒙兹小铺[4]里支取额外的现金与实物时爱德蒙兹的那些诉苦的话。问题是他必须独自单枪匹马地完成所有的事;他得在播种大忙季节的当口干一整天活之后从地里回来,把爱德蒙兹那些骡子赶进厩房,喂它们,自己吃晚饭,然后把他那匹母马套上单匹牲口拉的大车赶三英里路去到烧锅那里,在黑暗中凭手感把它卸了,然后再赶一英里到他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地方去,即使出了事闹得满城风雨时也是相当安全的地方,等这一切办完回到家中,夜晚没准已过去一大半,都不值得上床睡了,因为马上又得回地里去干活了,然后一直要等时机成熟了再去向爱德蒙兹说那句话;——所有这一切都得他单独干,得不到任何帮助,因为他原来满有理由、名正言顺可以指望而且命令他们帮一把的那两个人,现在却根本不能考虑:一个是他的老伴,她年老体衰这种事情干不动了,再说他对她的保密能力也不敢信任,倒不是说她不够忠诚;至于他的闺女,与其让她对他要做的事有所知晓,还不如干脆请乔治·威尔金斯本人来帮他藏起烧锅呢。他并非对乔治此人有什么意见,照说有他帮忙自己岂不是可以待在家里睡大觉而不用面临精神折磨与肉体疲累吗。要是乔治光是黏在爱德蒙兹租给他的那块地上整治土坷垃,那他路喀斯倒是愿意痛痛快快把纳特许配给他的,反正会比答应大多数他认得的黑小子都要痛快。可是他不想让乔治·威尔金斯或是别的什么人闯进他生活了快七十个春秋的角落,更不愿让乔治进入他出生的那块土地,在自己一手创立、悄悄地惨淡经营了二十年的行当里参加竞争。自打他在离扎克·爱德蒙兹厨房门口不到一英里处为他头一锅出品点火以来,已经过去二十年了;——确实是够保密的,因为不用谁告诉他扎克·爱德蒙兹或是他的儿子卡洛瑟斯(老卡斯·爱德蒙兹也一样啊,就此事而言)会怎么做,倘若他们发现的话。就凭乔治两个月前开始弄出来的也算是威士忌的喂猪泔水,他是不怕乔治会在他已经根深叶茂的买卖或是他的老主顾里插上一杠子的。可是乔治·威尔金斯是个根本不知谨慎为何物的憨大,迟早会给人抓住,这一来今后十年爱德蒙兹地里每个树丛后都会有个副保安官蹲伏在那里了,每晚从日落一直守到日出[5]。他不想有个呆女婿,更不愿让一个傻瓜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地方。要是必须让乔治进牢房以缓解目前的局势,那是乔治和洛斯·爱德蒙兹之间的事。

不过事情也快熬到头了。再有一小时光景他就可以回家了,在天亮之前尽可能睡一小会儿觉,然后回到地里去对付一天直到跟爱德蒙兹谈话的恰当时刻来临。也许到那时火头已经过去,他唯一需要对付的就是疲乏了。不过地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既不拥有它也不想甚至也没有必要去拥有它。他耕耘这块土地已有四十五年之久,当时连卡洛瑟斯·爱德蒙兹都还未出生呢,他啥时候干,咋样干,是犁、是种还是锄,都由他自己说了算(说不定还啥都不干呢,兴许就在前廊上坐整个上午,边瞅那块地边琢磨自己是不是真的打算那样干),爱德蒙兹也许一星期三回骑了那匹母马来看看庄稼,没准是整个季节就来一次,停上片刻以便把要对他作的忠告说完,其实他压根儿不听,不光不听劝告而且连对那谆谆嗓音本身也都听之藐藐,仿佛那一位方才啥都没说,这以后爱德蒙兹驱马往前而他就该干啥还是干啥,反正是该装的样子也装了,该耗的时间也耗了,这事就在被原谅、宽恕之后给忘得一干二净了。总之,这一天是会过去的。这以后他就可以去到爱德蒙兹跟前说他要说的话,就跟往“吃角子机”里塞枚硬币扳一下操纵杆一样:接下去他只消等着看结果,别的啥也不用操心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就算周围是一片漆黑。他是本乡本土出生的,比当今的东家爱德蒙兹早二十五年。他刚到能扶直犁的年龄便在这块地上干活;他在这儿的每一寸土地上打过猎,在童年、青年时期也包括成年时期一直到他洗手不干为止,他所以不干,并非因为成天成夜边走边猎让他受不了,而是觉得再猎食兔子与负鼠未免太丢份儿,他不仅是爱德蒙兹农庄上男人里而且也是所有活着的人里年纪最大的一个,是麦卡斯林后裔里年岁最大的,虽然在世俗的眼光里他不是麦卡斯林的后裔而是麦卡斯林的家奴的后裔,他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麦卡斯林一般大,此人目前住在镇上,依靠洛斯·爱德蒙兹想起时愿意给的一些接济为生,如果艾萨克·麦卡斯林的正当权利为人所知,如果人们知道老卡斯·爱德蒙兹——眼下这个爱德蒙兹的爷爷——是如何夺走了他的祖产的,那么这片土地以及上面的一切就都是他的;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一般大,也几乎跟老艾萨克一样,是老布克和布蒂·麦卡斯林的同时代人,他们俩跟他们的父亲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一起活在人世时老爷子从印第安人手里弄到了土地,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不管黑人白人都是人。

他现在来到沟底了。奇怪的是,能见度倒像是高了一些,似乎那浓密的、不透阳光的由柏树、柳树和荆棘组成的莽丛非但没有使晦暝变得更浓,却凝聚成了由树干与枝条组成的具体物体,剩下的空气与空间——它们与莽丛脱离了关系,比起来也更轻些,——能为视线所穿透,至少对母马的眼睛是这样,使它能在树干和无法穿越的灌木丛之间迂回行走。接着他见到他要找的那个地方了——一个莫名其妙地从地板般平的谷底升起的矬矮的、平顶的、相当对称的土墩。白种人管它叫印第安土墩[6]。五六年前的一天,一伙白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女的,大多戴着眼镜,一律穿着卡其布衣裤,它们在二十四小时前显然还都叠得好好的放在一家商店的货架上,这伙人带来了铁锹、铲子、水壶以及一瓶瓶驱虫剂,对着土墩挖了整整一天,而本地大多数的居民,男男女女以及小孩,在这一天不同时间里陆陆续续前来静静地观看;以后——实际上是今后的两三天之内——他将以几乎是悚然的惊愕心情回忆起,自己当时居然是怀着冷静与鄙夷的好奇心注视着他们的。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眼下他忙得啥也顾不上。他看不清表面,可是他知道快到半夜了。他把大车停在土墩旁,把蒸馏器卸下来——那是只里面是一层黄铜的壶,价格昂贵得他到现在仍然不忍心去回忆,尽管他一辈子根深蒂固是个瞧不上低劣用具的人——接着又卸下螺旋管以及他的铁锹、铁铲。他选中的是土墩一边上面略略有点悬垂的地点;不妨说他要挖的洞的一边已是现成的,只需稍稍扩大就行,在他那把看不见的铁锹的挖掘下,土块迅速落下,随着他那看不见的铲子的移动,它们又不断发出轻轻的沙沙声,不久那个洞就深得足以把螺旋管和蒸馏壶都藏进去了,就在此时——也许那不过是叹息似的轻轻一声,可是在他听来却比一场雪崩还响,仿佛整个土墩都吼叫着朝他压下来——整个悬垂都坍塌了。它砸在空壶上,盖没了壶和螺旋管,直漫到他脚上,而且在他往后一跳绊了下跌倒在地时,也压到他身上,把土块、土坷垃朝他扔来,最后又把一样比土块大点儿的东西端端正正地打在他脸上,给了他最后的一个打击——这个打击倒也不算特别毒,只是出手挺重,像是黑暗与孤独的精灵,是古老的土地,也许就是列祖列宗本身所发出的某种最终警告式的拍击。因为,在他坐起身来、终于重新缓过气来又是喘气又是眨眼时,只见那土墩显然丝毫没有变小,在比喧闹的声波还要逼人的长长的寂静中阴森森地矗立在他的上方,那寂静真像是一阵嘲弄人的经久不息的大笑,这时候,他的手摸到了方才打他的那样东西,而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感觉出了那是什么——是一件陶器的碎片,那陶器若是完整无缺准有搅乳器那样大,在他把那块陶片举起来时,它再次裂开并把一样东西放入他的掌心,就像是特地交给他似的,那是一枚硬币。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知道那是金的[7]。不过他甚至都不用划亮一根火柴来看。他可不敢冒险发出任何光亮,因为这时他脑子里挤满了听来或是传闻的关于窖藏的各种各样的故事,在接下去的五小时里他四肢着地在坍塌的松土里搜寻,现在那些泥土阒寂无声了,他几乎是一块土一块土地翻了个遍,过上一阵才停下来看看星星,估摸这飞逝中的短促春夜还剩下多少时候,接着又在那干燥、无感觉的尘土里搜寻,那些尘土打了下呵欠向他投来个让他目眩的不容置疑的一瞥,然后又封闭了。

当东方开始变得灰蒙蒙时他停止了搜寻,跪着直起腰身,让发僵疼痛的肌肉放放松,尽可能伸伸直,这从半夜以来还是头一回。他再也没有找到任何东西。他甚至都没能找到搅乳器或是陶罐的其他碎片。这就是说那些碎片可能散布在塌陷处底下的任何地方。他得用铁锹和铲子把窖藏的钱币一个一个地挖掘出来。这意味着要花时间,但更意味着得孤独。明摆着的是,绝对不再容许出现保安官和别的吃公事饭的人上此地来嗅嗅闻闻搜寻酿酒蒸锅的哪怕是最最微小的可能性。于是,乔治·威尔金斯还不知道自己交了好运便给缓了刑,就像方才不清楚自己要倒霉便陷入了险境一样。想起三小时前一根汗毛都没碰他便让他始终不直一下腰的那股巨大的威力,他一时间竟动了心想让乔治参加当个小股东,由这小子负责实际的挖掘工作;事实上这不仅是让他做点事儿,而且也是对机遇、命运的一种酬谢、报答与还愿,因为倘若不是乔治,他是连这一枚钱币也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可是不等这个想法酝酿成熟他就把它抛弃了。他,路喀斯·布钱普,仍在这片世代相传的土地上生活的麦卡斯林后裔里年纪最老的人,他确实还记得老布克、布蒂活在人世时的模样,他,比扎克·爱德蒙兹老,即使扎克今天仍然在世,他几乎和老艾萨克一样老,此人在某种意义上,咳,人也真是说不准哪,竟成了他姓氏与家世的背叛者,居然会软弱地放弃了名正言顺属于他的土地,住到城里去靠自己甥外孙的施舍为生;——他,路喀斯·布钱普,竟要分享布克与布蒂约百年前埋下的钱里的一丁点儿、一小枚钱,与一个祖先不明、来历不清的闯入者,此人的姓氏二十五年前这一带没一个人知道——这是个下颚突出的小丑,连威士忌怎么酿都学不会,他不仅仅打算干涉以及威胁他的买卖,瓦解他的家庭,而且还使他一个星期以来不是着急便是生气而到了今夜——现在该说是昨夜了——这气恼更是达到了顶点,而且烦心的事还没有完,因为他还得把螺旋管与蒸馏壶藏起来呢。不行。不让乔治进监狱就是对他的最好酬谢了,按说即使法律不送他进去,洛斯·爱德蒙兹也会这样干的。

天稍微有点亮了;他现在看得见了。崩落的泥土已经把烧锅遮盖住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弄几根树枝来堆在上面,好让新土不致受到偶尔过路者的注意。他站起身。可是他仍然不能完全站直。他一只手压在后腰上,仍然有些佝偻,开始发僵、痛苦地朝五十英尺外一丛三角叶杨的幼苗走去,这时不知什么打树丛里或是树丛边上突然跑开,接着便拼命跑拼命跑,声音逐渐减弱而且已经开始拐弯朝树林的边缘跑去了,他在那儿站了约有十秒钟,下颚松垂,惊愕不已,简直无法相信,他的头转过去跟踪那看不见的疾跑的脚步。紧接着他一转身跳将起来,不是朝那声音而是和它平行,他以令人难以置信的灵巧和速度在树木和灌木丛间边跳边跑,总算及时穿出树林,在逐渐亮起来的苍白光线里见到追捕对象像头鹿那样飞也似的越过一块空地,躲进了对面仍被黑夜封锁的一片林子。

他知道那是谁了,虽然他还未回到她方才奔脱的那个树丛,去站住凝视他女儿那光脚板的印迹,她曾在这里的湿泥里蹲伏,这脚印他太熟悉了,就跟他一眼就能辨认出自己母马或狗的脚印一样,有好几分钟他站在脚印前对着它们凝视但却已经视而不见。原来是这么档子事啊。从某种意义上说,事情倒变得简单了。即便是还有时间(再过一小时沟边每块地里便都会有个黑人赶着头骡子在干活了),即便他真敢希望把土墩这边泥土翻动过的一切迹象都消灭,把他的烧锅再倒腾到另一个掩埋地点去,那也是徒然的。因为当人们来到土墩这儿挖掘时,他们必定不仅会找到一些东西,而且准是很快、立即就找到,而这样的发现与出土必然会使他们停止并走开——是不是这样更好一些,半埋半露,上面就放不多点儿的灌木枝子,让他们在把枝子全部拖走之前就能发现。因为这是件公开的、承认了的、不容争议的事情,甚至都不用讨论的。乔治·威尔金斯必须走人。他必须在又一个夜晚过去之前滚蛋。

2

他把他的椅子从晚餐桌前往后一推,站起身来。他朝他女儿那张低垂、神秘的脸投去一瞥,不算严峻却是冷冷的。但是他没有对她或是他老伴直接说话。照说他应该对她们中的一个或是两个或是不具体对着谁说上这么一句的:“上路那头去一下。”

“这么晚了还上哪儿去?”他老伴说,“昨晚就在那块洼地里捣弄了整整一夜!回来忙不迭套牲口下地,太阳升起都足足一个钟头了!你该上床睡觉的,要是你想把溪边那块地犁好的话,洛斯先生说了——”

这时他已走出家门,也不用再听她唠叨了。又是夜晚了。土路在玉米播种季节[8]无月的天空下微微发白地向前延伸。很快小路就与他打算在蚊母鸟[9]叫起来时种上棉花的那块地平行了。要不是乔治·威尔金斯捣乱,他如今准已经全都犁完,打好畦,一切都弄舒齐了。不过现在也差不离了。再有十分钟,事情就会像投一枚镍币到“吃角子机”里一样,倒不是说哐的一响向他浇下来一阵金雨,他不指望这个,不需要这个;他愿意自己侍弄这赌钱机,只是要在干的时候能太太平平,不受干扰。干活儿他倒不怵,即使要熬夜而且没有帮手,即使他不得不挖去半个土墩。他才六十七岁,比有些年纪只有他一半大的人身子骨还棒,倒回去十岁,他还能干个连轴转呢,晚上整个通宵,白天照干不误。可是如今他不想这样拼了。在某种程度上,放弃农活他还真有点不舍得。他爱干农活,瞧着自己的地他觉得顺眼,他喜欢侍弄它,若是有上好的家什,若是把它们使唤得漂亮,他会着实感到骄傲,瞧着不像样的设备和松松垮垮的活计他便嗤之以鼻,他支起炉子酿酒时蒸锅又是非买最好的不可——那把里层是铜的壶的价钱他现在更不愿想起来了,因为这壶他不仅眼看要失去而且简直是自己有意出送的。在第一桩事干成后连跟爱德蒙兹怎么说用哪些措词他都已经想好了,他要告诉爱德蒙兹他决定不种地了,老啦,该歇息了,要求爱德蒙兹把他的地拨给别人务必把庄稼管好收好。“行啊,”爱德蒙兹会说,“可是你不能指望我会给一个一点地都不种的家庭白白供应住房、柴火和用水。”这时他会说,万一事情真正变得这样的话——没准真会这样的,因为他路喀斯至死也要说,扎克·爱德蒙兹为人比他儿子好,而老卡斯·爱德蒙兹又比这爷儿俩加在一起都好:“那好。我跟你租房住就是了。你开个价,我每周六把钱给你送去直到我不想住为止。”

不过这件事会自行解决的。另一件事才是头等紧要的呢。原先,在他今儿早上回家那阵,他是打算去向保安官本人报告的,这样就绝对不会有什么闪失了,免得爱德蒙兹满足于仅仅去捣毁乔治的蒸馏器与地下仓库,光是把他从农庄轰走。倘若这样,乔治仍然会赖着不走,仅仅是想方设法不让爱德蒙兹看见而已;于是,既然什么农活都没有,更不用说酿酒了,他无事可做,就会整个白天懒洋洋,到了晚上却一夜不挨床铺在外面瞎混,比起过去来威胁更大了。得让爱德蒙兹这个白人去报告,因为在保安官眼里路喀斯仅仅是另一个黑鬼,这一点保安官和路喀斯都很清楚,虽然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清楚在路喀斯眼里保安官只不过是个红脖梗的穷白人而已,没有祖先可以夸耀,也没有根据对自己的后裔抱什么奢望。要是爱德蒙兹决定私了而不诉诸法律,那路喀斯就要向杰弗生某个人去报告:不仅仅是他和乔治·威尔金斯知道在卡洛瑟斯·爱德蒙兹的农庄里有一个蒸馏器,而且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也是知情的。

他走进那扇宽阔的可走马车的院门,车道从这里起逐渐上升,通向一个长满了橡树和雪杉的土丘,来到这里他已经可以见到屋子里的电灯光了,这比煤油灯亮多了,屋子里比现在的这位更出色的老主人有煤油灯甚至是蜡烛就感到很满足了。骡棚里停着一辆拖拉机,扎克·爱德蒙兹是绝对不会让家里有这种东西的,还有辆汽车停在专门盖的车房里,老卡斯是连脚都不愿踩到这种车子里去的。不过那是早年间,是旧时代,那时候的人都比现在的更出色;他路喀斯自己就是一个,他和老卡斯甚至不仅仅在精神上是同时代人,他们相同之处甚多,尽管这样说似乎有点荒谬:——老卡斯仅仅在母系方面有麦卡斯林的血统,他姓的是自己父亲的姓,虽然土地归了他连同其利益与责任;路喀斯则是在父系上有麦卡斯林的血统虽然姓了母亲的姓[10],他可以使用土地从中得到利益却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更加出色的人:——像老卡斯,他仅仅在母亲方面算得上是个麦卡斯林,可是血管里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成分却是够足的,故而敢于把土地从真正继承者手里夺过来,仅仅是因为他想占有这块地,知道自己能把它利用得更好,知道自己更强大,更无情,更像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即便扎克也不含糊,虽然他不像乃父有那样多的男子汉气概,不过他路喀斯,一个男性的麦卡斯林后裔,却是把他当作对手看待的,以致曾起意要杀他,一直到了这个地步——当时他所有的事务均已料理妥当,就像从容赴死的人那样——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早晨,他手执卸去套子的剃刀,站在那个睡得正香的人的面前。

他走近大宅——那两边由原木构筑的侧翼(这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建造的,也曾满足了老布克、布蒂的需要)由不封闭的过道相连,老卡斯·爱德蒙兹后来给过道加上廊柱,砌上墙,用白色隔板加出了一个二楼过厅,这也算是显示自己骄傲的纪念碑与墓志铭吧。路喀斯并未绕到后面去走厨房门。自从当今的爱德蒙兹出生以来,他只进过一次厨房门;他这辈子再也不会走第二次了[11]。他也不愿登上台阶。他仅仅是在廊子旁的黑暗中停住脚步,用手指关节叩击板边直到那白人来到门厅朝前门外面张望。“嗯?”爱德蒙兹说,“什么事?”

“是我。”路喀斯说。

“哦,进来吧,”那人说,“干吗站在外面?”

“你出来,”路喀斯说,“谁知道,乔治没准正猫在哪儿偷听呢。”

“乔治?”爱德蒙兹说,“乔治·威尔金斯?”他走出来,来到廊子里——仍然显得挺年轻,他是个单身汉,三月里刚满四十三岁。路喀斯不用想也记得很清楚。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早春的那个夜晚,已一连下了十天雨,连老人也不记得曾见过这么大的雨,白人的老婆要分娩了,沟里的水漫了出来,整个沟谷像是一条为漂浮的圆木和淹死的牲口所挤塞的河,到后来在黑暗中连骑在马背上蹚过河去打电话请医生也不可能了。当时莫莉还年轻,正在奶他们的头生子,半夜里那白人亲自来把她叫醒,于是他们跟着他穿过满处淌水的黑暗来到他的宅子,路喀斯在厨房里等着,一边把炉子里的火燃得旺旺的,莫莉则去把白娃娃接下来,除爱德蒙兹外再没别人帮忙,接着他们明白大夫是非请不可的了。于是不等天亮他就走进水里并且还真的蹚了过去,怎么能做到的他至今也不明白,天黑时分他带了大夫回来,简直是死里逃生(有一回他都相信自己完了,没命了,他和骡子眼看要变成另外两具翻白眼、松垂下巴的浮尸,等一个月后水退了,靠着盘旋不去的兀鹰方能找到,但已肿得无法辨认)。但是闯鬼门关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此人不但是他的而且也是扎克·爱德蒙兹的祖先——等他回来,发现白人的老婆已经咽了气,而他自己的老婆则在白人的宅子里有了一席之地。这就像在这个天气恶劣、风雨交加的日子里他渡过去又渡回来的是一条冥河,他逃了回来,得以捡回一条命脱身而出是付出了代价的:接受一个外表上与前无异但已起了微妙与决定性变化的世界。

就像是那个白种女人不但根本没离开过那个宅子而且从未在世界上生存过——他们两天后在果园里埋葬的那个物体(他们仍然无法越过河谷去教堂墓地)是一件不存在于时间中的、未经圣化的、虚无飘渺的东西;而他自己的妻子,那个黑女人,如今却独自住在他们结婚时老卡斯为他们盖的房子里,一直维持着他们成亲那天他点燃的炉火,从那天起这火一直没灭过虽然现在已没多少饭菜要煮了;——就这样,直到差不多半年后的一天他上扎克·爱德蒙兹那儿去,说:“我要我的老婆。我家里少不了她。”接着——他本来是没打算说这句话的。可是时间几乎长达半年,他老得独自一人来维持家中的灶火,这火将一直燃着直到他与莫莉都不再在人世给它加柴添薪,整个春季与夏季一夜接着一夜他都是独自坐在炉火前,直到有天晚上他站在火前大发雷霆,气得七窍生烟,啥也看不见了,那只松木水桶都已经挂到火上去了,这时他好不容易才强压怒火,把水桶放回到座架上去[12],但仍然气得发抖,甚至都不记得要拿起水桶用水了——接着[13]他说:“我琢磨你拿准我不会接她回去的,是不是?”

那个白人正要往椅子上坐下去。在年纪上他和路喀斯可以算是兄弟,几乎是双胞胎呢。他慢慢地往椅背靠去,眼睛看着路喀斯。“唉,天哪,”他轻声轻气地说,“原来你想到这上头去了。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把自己说成是什么人了?”

“我是个黑鬼,”路喀斯说,“不过我也是一个人。我还不仅仅是个人。制造我爸的那同一个东西也造出了你的姥姥。我要把她带回去。”

“天哪,”爱德蒙兹说,“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向一个黑鬼起誓。可是我愿意发誓——”路喀斯转过身子,已经走开去了。他像一阵旋风。那一位现在站起来了。他们面对着面,虽然一瞬间路喀斯气得根本看不见他。

“用不着!”路喀斯说,“我今天晚上就要她回到我的家。你听明白了吗?”他走回到地里去,回到立着的犁头那儿去,方才他犁了半垄突然发现他现在就得去,就得在这一刻,到小铺或是宅子或是那白人会在的任何地方去,闯进他的卧室倘然有必要,去和他当面说清。他方才把骡子系在一棵树底下,绳索什么的全没卸下。他现在重新把骡子套好继续犁地。他每犁完一垄掉头时都可以看见自己的屋子。可是他从不朝那边看,即使是他知道她已回去,已经回到家里,即使是在那新鲜柴火的炊烟在停了几乎半年后又再次在小晌午从烟囱冒出时,他也没朝那边看望;晌午时分,她沿着围栏走来,手里拿着一只小桶和一个加盖的盘子,她在那儿站上一会儿,瞧瞧他,然后放下东西转身回家,即使在那样的时刻他也没朝那边看望。接着庄园报午的钟响起来了,那平平的、悦耳的、从容不迫的当当声。他给骡子松了套,饮水,喂料,然后才上围栏旮旯儿去,午饭在这儿呢——一盘小饼,还有点热乎,盛猪油的小桶里有半桶牛奶,铁皮由于擦洗和长期使用已泛出一种旧银器才有的发暗的光辉——一切都跟过去一模一样。

接着,下午也过去了。他进厩房,喂了爱德蒙兹的骡子,把轭套等挂在特定的木楔上准备明天再用。然后来到巷子里,来到夏日绿莹莹的薄暮里,现在正是萤火虫闪光与飘飞的时刻,是蚊母鸟前前后后唱和的时刻,也是满沟的蛙群鼓噪喧腾得正欢的时刻,直到此时,他才第一次注视他的房子,注视烟囱上面无风状态下那稀疏羽毛似的晚餐炊烟,他的呼吸变得越来越费劲,越来越费劲,也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他那褪色的衬衫竟在胸口上绷得很紧连钮扣处都有压力了。也许等他老了之后他就会不在乎了。可是他知道他永远不会的,即使他活到一百岁已记不清她的面容、名字,也记不清那白人和自己的面容和名字。我得把他杀了,他想,或者是我得带了她上别处去。片刻之间,他想到上白人那儿去告诉他自己一家要走了,就在现在,今晚,马上。不过倘若让我现在再见到他,没准我会杀了他的,他想。我想我已经拿定主意打算怎么做了,不过倘若让我现在看到他,遇见他,我没准会改变主意的。——这还算是个男子汉吗!他想。他把她在自己家里留了六个月而我什么行动都没采取:他让她回来我却杀了他。这就好比我向整个世界大声宣告:他不是因为我告诉他了才让她回来的,而是因为厌倦了才把她还给我的。他走进木栅栏的院门,这栅栏是老卡斯把房子拨给他们住时他自己修的,当时他还从地里运来石块给没长草的院子铺上了小路,他老婆每天早上都要用柳枝扎的笤帚扫院子,在用碎砖、瓶子、瓷片、各种颜色的草砌边的花坛之间把不脏的尘土扫成一个个弯曲、复杂的图案。春季里她有时还回家来侍弄花坛,因此那儿还跟往常一样有花可看——都是些黑人喜爱的皮实、刺眼的花卉:太子羽、向日葵、美人蕉和蜀葵——可是直到今天为止花坛间的小路从去年以来就没扫过。是的,他想,我得把他杀了,要不就走得远远的。他走进门厅,然后进入房间,在这里两年前他点燃了炉火,这火将比他们两人都存活得更长久。他事后不是总能记住自己说过的话,却永远也忘不了当时心中涌起的那股惊讶与难以置信的怒火,他怀着这股怒火想道:哼,时至今日她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不是起过疑心呢。她坐在炉前,那儿正煮着晚饭,她抱着孩子,手掌放在孩子面前给他挡住光和热——即使那时她也是个娇小的女人,当时离她皮肉自然也包括骨骼开始朝内里抽缩还有好些年呢,他站在她上方往下看,见到的不是他自己的孩子而是一个白人小孩的脸,正偎挤向她隆起的黑乳房——那乳房不是爱德蒙兹妻子的而是他自己老婆的,他曾一度失去这个老婆;那小孩也不是他的儿子而是那个白人的,如今又撂到他这儿来了,他的声音很响,他那爪子似的手猛地朝婴儿伸去,但是她的手飞快举起抓住了他的手腕。

“咱们自己的呢?”他喊道,“我的孩子呢?”

“就在那边床上,睡得正香呢!”她说,“去瞧瞧他呀!”他没有动,还是站在她的上方,用手和手腕和她较着劲儿。“我不能扔下这个!你知道我不能!我只好把他带来!”

“别跟我撒谎!”他说,“别跟我说扎克·爱德蒙兹知道他的孩子到哪儿去了。”

“他知道的!我告诉他了!”他挣脱了手腕,把她的手和胳臂往后一推;当她的手背打在她面颊上时,他听见她的牙齿发出轻轻的叩击声,他看着她把手举到嘴边,又让它垂落下来。

“这就对了,”他说,“离开那边跑回来根本不是你自己的意思!”

“你这笨蛋!”她喊道,“哦,天哪,”她说,“哦,天哪。好吧。我把他送回去。我早晚要送回去的。蒂斯比大妈可以让他咂糖水奶嘴[14]——”

“你甭送,”他说,“我也不送。你以为扎克·爱德蒙兹回来发现孩子不见了还会在家里待着不动吗?不会的!”他说,“我老婆是我去扎克·爱德蒙兹家向他讨回来的,他的儿子也让他上我家来要吧!”

他在廊子上等候。他能看见沟谷对面那幢房子里的亮光。他仅仅是还没回到家里,他想。他的呼吸很慢很平稳。不用着急。他会做出一些举动,那么我也做出一些,然后事情就会结束了。会没事儿的。这时灯光熄灭了。他开始镇静、大声地说:“对。对。他得花些时间才能走到这儿来。”他继续这么说,其实时间已经过去很久,足够让那一位在两幢房子之间走上十个来回了。这时候好像他早就明白那位是不会来的,似乎在那幢房子里等候的是他,轮到他在眺望着他的,也即是路喀斯的房子。接着他又明白那人甚至都没在等待,似乎是他已经站在卧室里,他的下方是一个沉睡的人在缓慢地呼吸,他的前面是一个未加防卫的、不知有危险的咽喉,而一把露出刃锋的剃刀已经捏在他的手里。

他重新走进屋子,走进他老婆和两个孩子在床上躺着的那个房间。天刚黑他回家时煨在炉火上的晚饭甚至都没有取下,到这会儿剩在锅里的东西早该烧焦煮干了,要不就是在越来越微的余烬里几乎没一点热气了。他把炖锅和咖啡壶拨到一边,用根柴火把炉底一角的灰烬刮净,露出砖块,用一只湿手指去摸摸其中的一块。砖头热烘烘的,不特别烫,不炙人,那是一种迟钝、深沉的热,它凝聚了火在它身上不停地烧了两年之久的岁月,凝聚的不是火而是时光,仿佛只有时光才能使它变凉而不是火的熄灭,甚至连水也不行。他用他小刀的刀片把砖头撬起,把砖底下温暖的土拨开,起出一只小小的金属的公文递送盒,差不多一百年前,他的白皮肤的祖父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曾经拥有这只盒子,他从那里取出一个扎好的小布包,小包里密密匝匝地挤放着许多硬币,其中的一些几乎和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是同时代的,而路喀斯十岁前就开始积攒钱币了。他老婆睡下时仅仅脱掉了鞋子(他也认得这双鞋子。那是属于那个不曾死去甚至也从未生存过的女人的)。他把那个打上结的小包放在一只鞋里,又走到胡桃木橱柜跟前,这柜子是艾萨克·麦卡斯林送的结婚礼物,他从抽屉里取出剃刀。

他是在等待天亮。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要等。他靠在院门和白人房子半当中一棵树前蹲着,就和那无风的晦暗本身一样,一动也不动,这时,斗转星移、蚊母鸟们的合唱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后来又停住了,接着头一批公鸡开始打鸣,这时短暂的“假天亮”来临,完了天色又暗了下来,紧接着鸟雀们开始噪鸣,夜晚终于过去了。天刚刚亮他就登上白人家宅前的台阶,走进未锁的前门,穿过寂静的门厅进了卧室,他觉得自己已经进来过,而且就在片刻之前,他捏着打开的剃刀站在那个正在呼吸、毫无戒备、未加防卫的咽喉的上方,再次感到此情此景自己是经历过的。这时他察觉枕头上那张脸上的眼睛在静静地盯着他,这时候他明白自己为什么非要等到天亮了。“因为你也是麦卡斯林的子孙,”他说,“虽然是女儿的后裔。也许原因就在这上头。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你才那样做:因为你跟你爹非得通过一个女人才能从老卡洛瑟斯那里得到点儿什么——不是通过负责任的男人、可以依靠的男人。因此没准我都已经原谅你了,可是我仍然不能原谅你,因为人只能原谅损害你的人;连《圣经》也不要求一个人去原谅他打定主意去伤害的人呢,因为即便是耶稣也终于发现对人这样要求未免太过分了。”

“把剃刀放下,我再和你说话。”爱德蒙兹说。

“你知道我是不怕的,因为你知道我也是麦卡斯林家的子孙而且是父裔方面的。你从来没有想到吧,因为我也是个麦卡斯林,所以我不愿意。你连想都没有想到吧,你以为我也是个黑鬼,所以我不敢。不。你以为因为我是黑鬼所以我根本不会在乎。我倒是从来没想过要用剃刀。可是我给过你平等的机会。也许你走进我家的门时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可是我知道我要做的是什么,知道我相信我会怎样做,知道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会要我怎样做。可是你没有来。你甚至都没有给我机会来做老卡洛瑟斯会叫我做的事。你想让我服输。这你永远也做不到,即使明日此时我被吊死在树枝上,浇的煤油还在燃烧,你也永远没法让我认输。”

“把剃刀放下,路喀斯。”爱德蒙兹说。

“什么剃刀?”路喀斯说。他举起手,看着剃刀,好像不知道自己捏着的是剃刀,好像他从来没看见它似的,在看的同时他把刀朝开着的窗户扔去,亮闪闪的刀旋转着在初升的黄铜色阳光里闪出了几乎像血一样的颜色,旋即便消失了。“我不需要什么剃刀。我赤手空拳就能把事情办成。现在你把你枕头底下的手枪拿出来吧。”

可是那个人仍然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把手从被单底下抽出来。“枪不在枕头底下。是在那边的抽屉里,一直是放在那儿的,这你也知道。过去瞧瞧。我不会跑掉的。我跑不了。”

“我知道你不会跑的,”路喀斯说,“你也知道你不会跑的。因为你知道我需要的、我一心想看到的就是你想逃跑,是你转过身去逃跑。我知道你不会这样做的。因为你唯一要压垮的就是我。我要战胜的则是老卡洛瑟斯。去拿你的枪呀。”

“不,”那个人说,“回家去。你给我出去。今天晚上我会上你家去——”

“出了这样的事之后?”路喀斯说,“我和你,难道还会待在同一个地方,甚至还呼吸同样的空气?出了这样的事之后,不管你编派出什么花言巧语,甚至还变着法子去证明,都要我一五一十地接受?去拿枪吧。”

对方把双手从被单底下抽出来放在上面。“好吧,”他说,“去站到墙根那儿,等我去拿。”

“哈,”路喀斯说,“哈。”

对方又把手放回到床单底下去。“那你去捡你的剃刀吧。”他说。

路喀斯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连连往里吸气,却不见他吐气。白人能看到他的胸膛抽紧了,那件褪色的旧衬衫在上面绷得鼓鼓的。“就在你毫无表示地瞧着我把它扔掉之后?”路喀斯说,“就在你知道如果我现在离开这个房间我就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他走到墙根下,背靠墙站着,还是面对着床。“因为我已经灭了你的威风,”他说,“是老卡洛瑟斯灭的。去拿你的枪吧,白人。”他站在那里喘息,急急地往里吸气,直到他的肺似乎再也容纳不下了。他看着对方从床上起来,抓住床脚,把床从墙边拉开,直到两边都能上床;他看着白人走过房间,来到多屉柜,从抽屉里取出手枪。路喀斯仍然没有动弹。他贴紧墙站着,瞧着那白人走到房门口把门关上,转动钥匙,然后回到床边,把枪扔在床上,这才抬起眼来望着路喀斯。路喀斯颤抖起来了。“不。”他说。

“你去一边,我待在另一边,”那白人说,“咱们跪下来握紧手。我们不需要数数。”

“不!”路喀斯说,气儿几乎出不出来,“最后一次跟你说。拿着你的手枪,我来对付你。”

“那就来吧。你以为我是你所说的女性后裔,麦卡斯林家气概就会少一点吗?没准你连个麦卡斯林女性的后代都不是,仅仅是个不守本分的黑鬼呢?”

这时候路喀斯来到床边了。他甚至都不记得自己移动过身子。他跪在地上,他们的手对握着,当中是床和那把手枪,面对面的那人他从小就认识,始终亲兄弟似的共同生活直到长大成人。他们一起钓鱼一起打猎,在同一片水里学会游泳,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不是在白孩子的厨房里便是在黑妈妈的小屋里;他们在森林的篝火前合盖一条毯子睡觉。

“这是最后一次,”路喀斯说,“我告诉你——”这时他大声嚷叫起来了,不是冲着这个白人的,这一点白人也知道;他眼看那黑人的眼白里突然涌现出红颜色,那是野兽——熊或是狐狸——被围困时眼睛里的那种血色。“我告诉你!别对我要求太高了!”我是做错了,那白人想。我做得过头了。可是现在已经太迟。他即使想把手挣脱却已被路喀斯的手紧紧捏住。他赶紧伸出左手去抓枪,可是路喀斯也把他的左腕抓住了。这以后两人除了前臂之外别的部位都一动不动,他们捏紧的手逐渐转动,直到白人的手背贴在了手枪上。那白人一动不动,被扭住了也动弹不了,他盯看着对面那张精疲力竭、怒不可遏的脸。“我给你机会,”路喀斯说,“你不锁门睡觉又把机会给了我。我把剃刀扔掉再把机会还给你。以后你又把机会扔还给我。是这样的,对不对?”

“对。”那白人说。

“哼!”路喀斯说。他一使劲,把白人的左手和左胳膊甩开,挣脱了右手,同时把对手从床边推开;这个动作同时也使他拿到了枪,他跳起来往后一退,此时此际白人也站直了身子,那张床隔在两人当中。路喀斯打开枪后膛,朝旋转弹膛飞快瞥了一眼,转动它直到击锤下的空膛停在最底下,这样,不管弹膛朝哪边转也总有一颗实弹会在击锤下面。“因为我需要两颗子弹。”他说。他把后膛啪地关上,面对着白人。白人又一次看见他眼睛充血,直到里面既不见角膜也没有虹膜。机会来了,那白人想,思路很快也很清晰,甚至都不觉得惊讶,他尽量大胆地在聚积力量。路喀斯似乎没在注意。他这会儿甚至都看不见我,那白人想。可是时机又错过了。路喀斯如今在看他了。“你总以为我不会这样做,是不是?”路喀斯说,“你知道我能打赢你,所以你想用老卡洛瑟斯的威力来压倒我,就像卡斯·爱德蒙兹对付艾萨克那样:利用老卡洛瑟斯来让艾萨克放弃土地,那原本是他的,因为卡斯·爱德蒙兹是女儿生的麦卡斯林,是女儿这一支的,是妹妹,好像老卡洛瑟斯会叫艾萨克向姑妈的后代让步,因为她日子过不下去了。你以为我也会那样做,是吗?你以为我会痛痛快快那样做,比艾萨克还痛快,因为要我放弃的并不是土地。我也根本没有麦卡斯林家的大片良田可以放弃。我唯一必须放弃的就是麦卡斯林的血统,从法律上说那玩意儿与我根本无关,至少是没有什么价值,因为那天晚上老卡洛瑟斯给了托梅使我爸得以出世的东西,这对他来说本来就不是什么损失。而且如果这就是麦卡斯林的血统带给我的东西,我也不想要。要是那种血流到我的黑人血液里来对他从未造成什么损害,那么从我这里流走对我也不会有损害的,甚至也不会像老卡洛瑟斯那样得到最大的快乐。——或者是,不。”他喊道,他现在又看不见我了,那白人想。现在干吧。“不!”路喀斯喊道,“比方说我压根儿不用这第一颗子弹,比方说我只用最后那颗来把你和老卡洛瑟斯的威风全压下去,给你留下点纪念,让你去到老卡洛瑟斯已经在的地方,在你不用忙着想出点什么跟老卡洛瑟斯说说的时候也有点事儿可以回味回味,那是在明天、又一个明天、再一个明天之后,只要还有明天——”那白人猛地一跳,朝床的上空一扑,去抓那把枪和捏住枪的那只手。路喀斯也猛地一跳;两人在床的中央接触,路喀斯在那里用左胳膊夹住那人,就跟拥抱他似的,他把手枪插进白人的胁肋,扣动扳机,同时把白人往外一推,这都是一下子同时完成的,但这时他听见了没打响的枪那轻轻的、干巴巴的却又响得出奇的撞击声。

那一年年景不错,虽然一开头雨水多,发过大水,好天气来得迟了些:那是夏季特别长的年份。他的收成会比多年来的都好,虽然迟至八月他的玉米地还有几块没犁最后一遍。眼下他正干这活儿,在两行茁壮、齐腰高的玉米秆的肥厚、黝黑、闪亮的叶片之间赶他的独匹骡子,在一垄的尽头停下,把犁从土里拔出来,扭动方向,吆喝走偏了的骡子朝下一垄走去,直到午饭的炊烟终于在他家烟囱上无分量地悬挂在明净的空气里,接着到了老时间,她拿着盖好的盘子和小桶沿着围栏走来。他也不朝她看,只顾继续犁地,直到庄园的午时钟声响起。他喂饮骡子,然后自己吃饭——那是牛奶和仍然温乎的饼——接着便在树荫底下歇息,直到钟声再次响起。这以后,他仍然不起来干活,而是从兜里掏出一颗子弹,再次对着它细看,同时陷入了沉思——这就是那颗没爆炸的子弹,连脏都没弄脏,也没锈蚀,撞针在未爆炸的底火铜帽上弄出了清晰的、深深的一道凹痕——这颜色发暗的小黄铜圆柱体不比一根火柴长,不比一支铅笔粗,也重不了多少,却包容了两条人命。是曾经包容,准确地说。因为我是不会用那第二颗子弹的,他想。我得付出代价。我得等待吊索,甚至还有煤油。我得付出代价。因此看来,我毕竟不是白有老卡洛瑟斯的血统的。老卡洛瑟斯,他想。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出现并且替我发言了。他又继续犁地了。不久,她沿着围栏再次走来,亲自取走了盘子和小桶,免得他回家时还要带上这些东西。可是今天够她忙的;他觉得下午没过去多久却又看见晚饭的炊烟了——这晚饭她会给他留在炉子上,而她自己则要带着两个孩子到大宅去。他在暮色苍茫中回到家时她正要走。不过她这会儿没穿那个白女人的皮鞋,身上也还是早上穿的那件没有样子的褪色花布裙子。“你的晚饭做好了,”她说,“我来不及挤牛奶。只好让你干了。”

“要是我想喝牛奶得等,那我看母牛也可以等一等的,”他说,“你抱两个娃娃行吗?”

“我想能行。那么久没个男人帮忙,这两个娃儿也都是我在带着。”她连头都没有扭过来,“我哄他们睡着后再回来。”

“我看你把时间都用在他们身上得了,”他粗声粗气地说,“反正你一开头就是这样干的。”她往前走去,既不答话也没扭过头来,毫不在乎,很平静,甚至还很安详。他也不再望着她了。他的呼吸很缓慢,很平静。娘们儿,他想。娘们儿。我永远也看不透。我也不想看透了。我情愿啥也不知道,这总比以后发现自己被耍了要强些。他朝有炉火的房间走去,那里煨着他的晚饭。这一回他是大声说出来的:“他娘的,请别跟俺的黑老婆睡觉,这话叫一个黑人怎么跟白人开口说呢?就算是他真的说了,那白人又他娘的怎么会答应不这样做呢?”

3

“乔治·威尔金斯?”爱德蒙兹说。他走到柱廊的边上[15]——他还是个年轻人,但已有几分那种说变就变的火暴脾气了,路喀斯记得这是老卡斯·爱德蒙兹的脾气,却跳过了当中一代的扎克。从年龄上说,这年轻人满可以做自己的儿子,但实际上却有更多的理由不是,因为该交所得税、保险金与利息的并非路喀斯,拥有产业的也不是路喀斯,有了产业就得操心挖沟、排水、围栏、施肥并为一年的收成去冒反对上帝的风险,他倒不用流汗,这就是他唯一的好处了。“乔治·威尔金斯到底干了什么——”

路喀斯连语气都没有变,而且显然没作什么努力,甚至连这样的打算都没有,就从一个黑人变成了一个黑鬼,倒不是有了什么不可穿透的秘密,也没变得奴颜婢膝与丧失个性,但是却让自己被一重无时间性的、愚钝、冷漠的氛围裹起来,那东西就如同是一种气味。“他在‘老西地’后头的沟里支起了烧锅。要是你也想要威士忌,上他家厨房地板底下去找好了。”

“一只蒸馏壶?”爱德蒙兹说,“在我的地里?”他吼叫起来了,“难道我不是跟这儿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打过招呼吗,如果在我的地界里发现一滴白骡威士忌[16],我会怎么办?”

“这话你甭跟我说,”路喀斯说,“我打生下来就一直住在这里,那会儿你爹还没出生呢。你也好你爹也好老卡斯也好,除了你和他在圣诞节送给莫莉的那瓶城里货以外,听说过我跟任何品种的威士忌有啥关系吗?”

“这我知道,”爱德蒙兹说,“我一直以为乔治·威尔金斯——”他停住了。他说:“哈。我听说过什么来着,是不是乔治想娶你的闺女?”

有一小会儿路喀斯没有回答。接着他说:“是有这档子事。”

“哈,”爱德蒙兹又说了,“你以为在乔治自己被逮住之前向我告发了乔治,我就会宽宏大量,让他砸烂壶把酒倒掉,这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吗?”

“我说不上来。”路喀斯说。

“好,你现在能说得上来了,”爱德蒙兹说,“乔治也能说得上来了,等保安官——”他回进屋子里去。路喀斯侧耳听他的鞋跟踩在地板上的坚实、急遽、愤怒的哒哒声,然后又谛听摇电话曲柄的拖长、激烈的转动声。接着他不再去听了,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半明半暗处,眨了几下眼睛。他想,还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儿。我原先想都没有想到呢。爱德蒙兹又回出来了。“行了,”他说,“现在你可以回家了。去睡吧。我知道提了也是白搭,不过我希望见到你南溪边的那块地明儿天黑前能够种上。你今天迷迷瞪瞪地围着那块地转都好像有一星期没睡觉了。我不清楚你夜晚在干什么,不过你也太老了,不管自个儿怎么想,再像公猫那样满处转已经不合适了。”

他回到家里。如今,事情都过去了,办妥了,他才发觉自己真的有多么疲倦。就像是过去十天里交替出现的惊慌、狂烈、愤怒与恐惧的浪潮,其顶点是昨晚的激烈行动以及连续三十六小时的未曾宽衣解带,已使他神经麻木,对疲倦本身都失去了任何感觉。不过现在好了。如果需要他体力上有所消耗,哪怕再累上十天半个月,只要能免去昨晚那段难熬的时刻,他也心甘情愿。这时候他记起了他忘记告诉爱德蒙兹自己决定不再务农的事了,他得让爱德蒙兹把他一直在种的地租给别人,好把庄稼收下来。不过没准还是不说的好;没准再有一个夜晚就能把这样大小一个瓦罐能盛下的其余的钱都找到,这样他就可以留下地,留下庄稼了,他干惯了,没事干也闲得难受。——除非我有什么更好的理由不需要留,他阴郁地寻思。因为对这样一笔横财我兴许连搜刮一下都办不到,可它也真沉得住气,竟等我活到了六十七岁才来临,可我已经太老,都不需要它,不想发财了。整幢房子黑黢黢的,只有他和他老伴房间的炉床里才露出一点微光。门厅对面他女儿睡的房间也是黑黑的。而且也准是空的。他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我看乔治·威尔金斯有女人陪伴今晚是最后一次了。他想。按我听说的,他明儿要去的地方连女人的影儿也不会有。他上床时老伴没有真醒,却喃喃地说:“你哪去了?昨儿一宿在路上瞎折腾。今天又走了一宿,咱们的地正哭着喊着等播种呢。你就等洛斯先生来训——”说到一半就打住了,还是没醒。过了些时候,他醒过来了。那时已经过了半夜。他盖了条被子躺在玉米衣垫子上。差不离就是这时辰了。他很清楚他们是怎么干的——那白人保安官、几个税务官还有助理猫腰爬着穿过灌木丛,手里捏着枪,去包围蒸馏壶,遇到每一个树桩和形迹可疑的土堆便像猎狗似的吸气与嗅闻,直到每只坛坛罐罐都给搜出来,带回到汽车停着的地方;没准他们还会咂上两口以祛除夜晚的寒气,然后回到蒸馏壶左近蹲着,等乔治毫无戒备地前来自投罗网。他既不洋洋得意也没有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如今他对乔治倒抱有几分个人的歉疚之情呢。他还年轻,他想。他们不会永久把他关在那儿不让他出头的。事实上就他路喀斯而言,关上两个星期也就够了。为这事蹲一两年他还蹲得起。也许等他们放他出来时,他就会接受教训,知道再不敢玩某某人的女儿了。这时候他老伴弯身在床上,一边摇他一边尖叫。天刚蒙蒙亮。他穿着衬衫、裤衩紧跟着她朝后廊跑去。稳稳安放在廊外地上的是乔治·威尔金斯那只打了补丁的瘪瘪凹凹的蒸馏壶;廊子上则安放着形状各异的水果瓶、陶罐、一两只小桶,还有一只生锈的五加仑油桶,在路喀斯那双惊恐、睡意未消的眼睛看来,它盛的东西足能灌满一只十英尺长的马槽了。他甚至能看见玻璃瓶里的东西——一种暗暗的、说不上什么颜色的液体,上面还漂浮着玉米衣的碎屑,这是乔治那换过十个主儿的蒸馏壶没能去掉的。“纳特昨晚在哪儿?”他喊道。他一把抓住老伴的肩膀,摇晃她。“纳特在哪儿,老婆子?”

“你一走她跟着就不见了!”老婆子也大声嚷嚷说,“她又盯你的梢去了,就跟前天晚上一样!这你还不知道?”

“我现在知道了,”路喀斯说,“快拿斧子来!”他说,“把这砸了!咱们来不及搬走了。”可是连砸也来不及了。还不等他俩动弹,县保安官就带着一个副手从屋角后走出来了——那是个大个头的胖子,看得出通宵没睡,而且显然还在为这事发着脾气。

“妈的,路喀斯,”他说,“我原以为你挺聪明不会干这件事的。”

“这根本不是我的,”路喀斯说,“你也清楚这不是我的。要真的是,我还会摊在这儿吗?乔治·威尔金斯——”

“你甭操心乔治·威尔金斯了,”保安官说,“我也逮住他了。他在那边的汽车里,你的宝贝闺女也在。快穿上裤子。咱们进城去。”

两小时后,他来到杰弗生联邦法院[17]督察员的办公室。他脸上仍然摆出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偶尔眨几下眼,倾听着身边乔治·威尔金斯沉重的呼吸声和那些白人说话的声音。

“烦死人了,卡洛瑟斯,”督察员说,“这算哪门子的塞内冈比亚[18]的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之争呢?”

“问他们去!”爱德蒙兹气冲冲地说,“问他们去呀!威尔金斯跟路喀斯那闺女要结婚。路喀斯不知为什么不赞成——我现在像是有点明白了。于是昨晚上路喀斯上我家告诉我乔治在我的地里支起了一个蒸馏壶,因为——”爱德蒙兹连口气都不喘,便再次吼叫起来,“——他很清楚我会怎样做,因为多年来我不断对我地界里的每一个黑小子说我会怎样办,要是我发现一滴那种私酿的猫尿——”

“是的,是的,”督察员说,“对,对。因此你才打电话给保安官——”

“于是我们得到了情报——”说话的是副手中的一个,胖嘟嘟的但远不及保安官块头大,他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小腿处有泥迹,脸上也有点脏和显得疲倦,“我们到了那儿,洛斯先生告诉我们该上哪儿去找。可是他说的那条沟里啥壶也没有,于是我们坐下来细细琢磨,要是我们自己是洛斯先生的黑佃户,我们会把蒸馏壶藏在什么地方,接着便上那儿去找,果不其然还真的找到了,藏得那真叫干净、稳当,卸成一个个部件,正埋了一半,用灌木枝遮住,是在沟底的一个小土墩前。可是这时天快亮了,因此我们决定先折回到乔治家去,照洛斯先生吩咐的到厨房地板底下去找找看,然后再跟乔治聊聊。于是我们拐回到乔治家,可是乔治不在,屋里连个鬼影都没有,地板底下也是空空的,于是我们又去洛斯先生家,问他会不会记错了地方;这时天已差不多大亮,我们离路喀斯的家大约有一百码远,你猜我们瞧见什么,乔治跟那丫头正费劲地爬上小山朝路喀斯的小屋走去呢,两人一手提着一只一加仑的罐子,只不过乔治在我们逮住他们之前就把罐子在树根上砸碎了。约摸就在这时候,路喀斯的老婆在屋子里大叫起来,我们小跑绕到屋后,只见路喀斯的后院里还有一套蒸馏器呢,他后廊上放着约摸四十加仑威士忌,像是要大拍卖似的,而路喀斯穿着裤衩,露出了衬衫下摆,在大吼大叫:‘快拿斧子来把它砸了!拿斧子来把它砸了!’”

“行了,”那督察员说,“不过你们控告谁呢?你们下乡是去抓乔治的,可是你们的证据都是不利于路喀斯的。”

“有两套蒸馏设备,”那副手说,“而乔治和那丫头都发誓说路喀斯一直在爱德蒙兹后院里酿造、出售威士忌,足足有二十年了。”这一瞬间,路喀斯抬起头来,遇到了爱德蒙兹的眼光,那不是谴责的甚至也不是惊异的,而是恶狠狠与怒气冲冲的。于是他把目光移了开去,眨眨眼睛,倾听着身边的乔治·威尔金斯像是人熟睡时所发出的深沉呼吸声以及周围的说话声。

“可是你不能让他自己的女儿做证反对他呀。”督察员说。

“乔治是可以的,”副手说,“乔治跟他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再说乔治恰好处境不妙,得想点好话说说,而且脑筋还得动得快。”

“这一切让法庭来解决吧,汤姆,”保安官说,“我昨晚一宿没睡,这会儿还没吃早饭呢。反正我给你带来一个犯人、三四十加仑的物证,还有两个证人。咱们把这事了结吧。”

“我想你是带来了两个犯人。”督察员说。他开始往面前的纸上写字。路喀斯瞅着那只在动的手,一边眨着眼睛。“我打算判他们两个人有罪。乔治可以做控告路喀斯的证人,那个姑娘则可以当反对乔治的证人。她跟乔治也还没有亲属关系呢。”

其实,把他和乔治的出庭费记在他的账上也不至于使他银行存款的第一位数字有所变动的。在爱德蒙兹开了支票替他们付清了款项之后,他们都钻进了爱德蒙兹的汽车。这一回开车的是乔治,纳特也跟着坐前排。回家要走十七英里。在这十七英里的路程里,他在后座傍着那绷着脸生闷气的白人,除了两个后脑勺再没什么可看的——一边是女儿的脑袋,她尽可能离乔治远些,缩在她的角落里,头一次也没有扭过来;另一边是乔治的脑袋,那顶破巴拿马草帽斜挂在右耳上方,人是坐着,却仍然像是在大摇大摆地走路。至少这会儿不是满脸全是牙齿,往常但凡有人看他便总是那样,他恶狠狠地想。可是先别去管这个了。汽车在院门口停下时,他坐在车子里瞅着纳特跳出车子,像只受惊的鹿,顺着小路朝他的家飞跑,仍然是连头也不回,一次也没有看他。接着他们继续前进,来到骡子院和马棚那儿,他和乔治下车,他又一次听到乔治在他后面呼吸的声音,这时候已坐到方向盘后面去的爱德蒙兹一只胳膊靠在车窗上瞪视着他们两人。

“快去套你的骡子呀!”爱德蒙兹说,“你他妈的还等什么?”

“我寻思你准要说点儿什么,”路喀斯说,“来教训一个人的亲属别在法庭上揭发他。”

“你管这个干什么!”爱德蒙兹说,“乔治可以揭发的事儿多着呢,再说他还不是你的亲属。倘若他记性忽然变得不行了,可纳特不是乔治的亲属,她可以说的事儿也多着呢。我知道你脑子里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你已经错过了时机。如果乔治和纳特现在想去花钱领一张结婚许可证,官方没准会把你和乔治俩都吊死的。得了,先不说这些了。一等你锄完棉花,我立刻亲自送你们进监狱。现在你马上给我去你那块在南溪边的地。上帝在上,这回你非听我的劝告不可了。还有你给我注意:不种完不许回来。天黑了也不用着急。我会派人送提灯去的。”

天黑前他真的把南溪边的地种完了;他原本就打算今天干完这件事的。他回到厩房,给两头骡子饮了水,擦过皮毛,把它们关进厩栏,并喂了草料,这时候乔治还没有松下轭套呢。接着他踏进小巷,在初起的暮色中朝自己家走去,屋顶烟囱上,因为没有风,晚饭的炊烟立得直直的。他没加快步子,说话时也没把头扭过来。“乔治·威尔金斯。”他说。

“是的,您哪。”乔治在他后面说道。他们一前一后,几乎是左右脚齐步的,中间隔了约摸五英尺。

“你当时打的到底是什么主意?”

“我到现在也还不清楚呢,您老,”乔治说,“这差不多都是纳特的主意。我们压根儿没给您惹事儿的意思。她说您和洛斯先生告诉过保安官那烧锅藏在什么地方,要是我们把它起出来,您在后廊上发现了它,我们又提出在他们来到之前帮您搬走,说不定您会改变主意借钱给我们——我是说会答应让我们成亲的。”

“哼。”路喀斯说。他们接着往前走。现在他能闻到炖肉的香味了。他来到院门口,转过身来。乔治也停住脚步,他瘦瘦的,细蜂腰,歪戴帽子,即使穿了条旧工裤也摆出副花花公子的做派。“卷进这场糟心事儿的可不光是我一个呀。”

“是啊,您哪,”乔治说,“可不是吗。我希望我能从里边接受一点教训。”

“这也是我的希望,”路喀斯说,“等他们把你送进帕区曼,在种棉花和玉米的空当里——我看你也不见得会得到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的分成了——你会有足够时间去琢磨这场教训的。”他们两人对看了一眼。

“是的,您哪,”乔治说,“特别难得的是能有您老在那儿帮我一起琢磨。”

“哼。”路喀斯说。他没有移动身子;他叫了一声,声调几乎没有提高:“纳特。”他连眼光都没朝自己家转过去,那丫头就顺着小路跑过来了,光着脚,穿了条干净的旧花布裙子,包着块艳丽的头巾。她的脸哭肿了,可是声音却是气鼓鼓的,倒也并不歇斯底里。

“让洛斯先生给保安官挂电话的可不是我!”她喊道。他生平头一次正眼看她。他一直盯着她,直到那挑衅的眼光开始消失,而为某种警惕与猜疑的神情所代替。他看见她的眼光越过他的肩膀朝乔治站的地方闪去,接着又收回来。

“我改变主意了,”他说,“我打算让你和乔治结婚。”她瞪大了眼看他。再一次他看见她的眼光朝乔治闪去又收回。

“变得够快的。”她说。她盯看着他。她的手,那是黑人典型的狭长、柔软、掌心颜色很淡的手,伸上去在包头的鲜亮花布上摸了摸。她的语气,连同音色与调门都已起了变化。“我,嫁给乔治·威尔金斯,去住在那样一间小屋里,那儿后廊全坍了,还得让我走上半英里路到泉边去打水?他可连炉子都没有!”

“我的烟囱好烧着哩,”乔治说,“我可以把后廊再支起来的。”

“挑上满满两桶水走一英里我还能对付,”她说,“凑合支一支的后廊我可不要。我要乔治的房子里有个全新的廊子,还要有炉灶和一口水井。你打算怎么做到这几桩?你能出钱砌新灶、建新后廊、雇人帮忙挖井吗?”不过她眼睛看着的却仍然是路喀斯,她那高亢、尖厉的女高音并非逐渐变轻而是陡然停住的,她目光炯炯地望着父亲的脸,仿佛在用花剑和对方搏斗似的。他的脸既不阴沉也不冷酷与愤怒。那是绝对没有表情与看不透的。他真像是站在那儿睡着了,像匹马那样睡着了。他终于开口了,像是在自言自语。

“一个炉灶,”他说,“后廊修一下。一口井。”

“要新的后廊。”她说。他像是根本没听见女儿的话。仿佛她根本没张过嘴。

“后廊修一下。”他说。这时她不再看他了。那只手再一次举起来,细巧、秀气的手,没一点干过粗活的痕迹,那手摁了摁后脑上的头巾。路喀斯身子动了一下。“乔治·威尔金斯。”他说。

“您老咋说。”乔治说。

“进屋去吧。”路喀斯说。

于是,过了一段时候,判决的那个日子终于来到。他和纳特还有乔治穿了星期天穿的好衣服站在院门口,汽车开过来停住了。“早上好,纳特,”爱德蒙兹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是昨儿个到家的,洛斯先生。”

“你在维克斯堡[19]待的日子不短嘛。我都不知道你打算去,等莫莉大婶告诉我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是啊,先生,”她说,“我是那些保安官来过的第二天走的。——我自己也没料想到,”她说,“我不太想去。是爸爸的主意让我出门去看姑妈——”

“别啰嗦了,快上车吧,”路喀斯说,“我该在本地收自己的庄稼还是得去帕区曼县替别人收,我也想早点知道呢。”

“是啊。”爱德蒙兹说。他又跟纳特说话了,“你和乔治先走一步。我有几句话要跟路喀斯说。”纳特和乔治往前走了。路喀斯站在汽车旁,爱德蒙兹看着他。从那个早晨到现在已过去三星期,爱德蒙兹还是头一回跟他说话,仿佛得要三星期的时间才能使他的怒火自行消解,至少是自己熄灭。现在这白人靠在车窗上,望着那张明显有白人血液的深不可测的脸,那血和他自己血管里所流的是一样的,是通过男性后裔去到这个黑人身上的,而来到自己身上却是通过女性后裔,不但如此,去到黑人身上比他自己还早上一个辈分——他望着那张脸,那张矜持、深不可测,甚至还有点傲慢,连表情都有点像他曾外公[20]麦卡斯林的脸。“我想你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命运,”他说,“联邦律师收拾纳特,纳特收拾乔治,乔治又收拾你,然后高恩法官把你们三个统统收拾了。你在这地方住了整整一辈子,时间几乎是我的一倍。你认识所有在这儿生活过的麦卡斯林家和爱德蒙兹家的人,除开老卡洛瑟斯。你后院的那只蒸馏壶、那些威士忌是你的不是?”

“你也知道那不是我的。”路喀斯说。

“那好,”爱德蒙兹说,“他们在沟底找到的那只蒸馏壶该是你的了吧?”

他们对看着。“他们审判我又不是为了那一只。”路喀斯说。

“那只蒸馏壶是你的不是,路喀斯?”爱德蒙兹说。他们互相对看。可是爱德蒙兹看着的那张脸仍然是绝对没有表情与深不可测的。甚至那双眼睛的深处也是一片空白。他想,他这样想也不是第一次了:我瞧着的这张脸不单单比我老,比我见多识广,而且是属于一个一万年以来血液大抵是纯正的人,可我呢,从老祖宗起就是来历不明、混乱不清的。“这个问题你一定要我回答吗?”路喀斯说。

“不要了!”爱德蒙兹粗暴地说,“上车吧!”

他们来到城里时,广场以及通向广场的各条街道上都停满了汽车与大车;联邦法院屋顶上,旗帜在五月晴朗的天空中翻飞。他还有纳特与乔治,跟在爱德蒙兹后面穿过拥挤的人行道,从他们认得的那些脸组成的细狭通道里通过——这些人来自他们的庄园,也来自溪边一带各个农庄和邻近各处,他们走上十七英里,明知自己进不了法院的建筑,只能等在街上看他们经过——还有一些脸,那是他们仅仅听说过名字的:那是富有的白人律师、法官和警长,他们一边傲慢地挥动着雪茄一边聊天,那可是地面上有权有势、自命不凡的人。他们走进大理石的门厅,这里也是人头济济,声音也嗡地变响了,一到这里,乔治不由得用他星期天才穿的皮鞋的硬后跟走起一种小心谨慎的步子来。而路喀斯则从他外衣口袋里取出那份厚厚的、脏兮兮的、折叠起来的文件,它在路喀斯炉灶那块撬松的砖头底下已经埋放了三个星期,路喀斯用它去碰碰爱德蒙兹的胳膊——纸够厚的,也够脏的,但轻轻一碰显然就自动打开了,硬邦邦的,但顺着被手弄污的旧折痕散开时还算是很自然的,显露出,呈现出三个词儿:乔治·威尔金斯、纳塔莉·布钱普以及去年十月的一个日期,这三个词儿埋藏在抬头与印鉴之间由一个籍籍无名的文书所写的、没有实际含意也无人去读的紧密、潦草的书法里,只有那三个词才是路喀斯费心去辨认的。

“你的意思是,”爱德蒙兹说,“你一直有这份文件?整整三个星期里它都在你手里?”可是他盯着看的那张脸仍然是毫无表情,几乎是睡意蒙眬的。

“你把它交给高恩法官。”路喀斯说。

他和纳特、乔治安静地坐在一间小办公室的一条硬条凳上,房间里有个半老的白人——路喀斯知道他是个副警长,但也不能太肯定——边嚼一根牙签,边看一份孟菲斯出的报纸。接着一个动作快、有几分心事、戴了副眼镜的年轻白人推开门,在一瞬间让他的眼镜闪了闪光接着便消失了;接着,他们跟在那个上了年纪的白人的后面,再一次穿过门厅,这大理石洞窟模糊不清地回响着永远在缓慢移动的脚步的声音和说话声,在他们登上楼梯时,那些脸又再次瞪视着他们。他们穿过空荡荡的法庭,没有停下来,进入另一个办公室,这间更大些,也更讲究更安静些。这里有一个脸容愠怒的人,路喀斯不认得他——他是合众国的检察官,八年前政府换届[21]后才调到杰弗生来的,那时路喀斯已不再经常进城了。不过有爱德蒙兹在这儿呢,桌子后面坐着的那人路喀斯倒认得,四十五年前老卡斯当家那阵每逢打鹌鹑的季节此人都要下乡,一待就是好几个星期,和扎克一起打猎,但凡狗群指出了猎物所在方位他们需要下马射击时,就由路喀斯来牵住马笼头。事情不一会儿就处理完了。

“是路喀斯·布钱普吗?”法官说,“大白天在他后廊上放着三十加仑威士忌和一只蒸馏壶?笑话。”

“我不是跟您说了吗,”那个愠怒的人说,双手一挥,“我原先一点不知道这事,直到爱德蒙兹——”可是法官连听也不听他的。他在看纳特。

“过来,姑娘。”他说。纳特往前挪了挪步,就站住了。路喀斯能看到她在颤抖。她看上去很娇小,又细又薄像根板条,非常年轻;她是他们家最小的幺妹——才十七岁,是他老伴晚年所生的,有时候他觉得,也是自己暮年时所得到的一个孩子。她还太年轻不该结婚,不该去面临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是婚后男女必须经历的,为的是使自己变老,去亲自发现宁静的滋味与妙处。光有一个炉灶、一个新的后廊和一口井是不够的。“你是路喀斯的闺女?”法官问道。

“是呀,老爷,”纳特用她那嘹亮、甜美、吟唱般的女高音说道,“我叫纳特。纳特·威尔金斯,乔治·威尔金斯的妻子。您手里的那张纸可以证明的。”

“我看到是那么写的,”法官说,“上面的日期是去年十月。”

“是啊,法官老爷,”乔治说,“去年秋上我卖完棉花我们就领了文书了。我们那时就办手续了,只不过她不愿上我那儿去住,除非路喀斯先——我是说除非我砌好炉灶,修好后廊,把井挖好。”

“你现在都办成啦?”

“是啊,法官老爷,”乔治说,“我这会儿有钱办这些事了,我这就去把剩下的事给办了,哪天得空我就会拿起锤子和铁锹的。”

“我明白了,”法官说,“亨利,”他对另外那位老人说,也就是含着牙签的那位,“那些威士忌还在你那里,你可以找个地方把它倒掉吗?”

“可以的,法官。”那人说。

“还有那些蒸馏器,你可以把它们砸碎,让它们永远不能再用吗?”

“可以的,法官。”

“那就退庭吧。把他们带走。至少把那个下颚突出的小丑给我拎出去。”

“他在说你呢,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喃喃地说。

“是啊,您哪,”乔治说,“我也听出来了。”

4

起先他以为在外面干两三天也就足够了——或者说是两三个晚上,因为白天乔治一定会在自己的地里侍弄庄稼的,且不说还得和纳特在他们的房子里为婚后过日子忙于各种杂事。可是一个星期过去,虽然纳特白天总至少要回娘家一次,一般是为了借什么东西,他却压根儿没见到乔治。他明白自己不安的根源是什么——那土墩和它的秘密,这是某个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像他一样偶然发现的,以及那段正飞快逝去、随着一天天过去而变得更短的他计划好的时间,他要在这段时间里不仅找到财宝,而且从中得到好处与喜悦,现在他倘然不能把插进来的小事处理完便只好干等,在空等的当儿又根本无事可做——多好的年景,多好的大春季节,甚至在播种机碾压出的轮印里,棉花与玉米都一个劲儿地往上蹿,而这当口他却百无聊赖,只能靠在围栏上瞧庄稼猛长;——一方面,他想干的事不能干;另一方面他可以干的事却纯属多余。可是最后,熬到了第二个星期,他知道再过一天他的耐心就会消失殆尽了,这时,他站在厨房门口里面,看见乔治在暮色里走进院子,穿过空地,进入马厩,牵出他的母马,把它套上大车并且驶走了。因此,第二天早上,他也不走远,仅仅来到他第一块地的地头,倚在为晶亮的露水所覆盖的围栏上,凝望着他的棉花,直到他老伴在房子里开始对他喊叫。

他回进屋子时,纳特坐在壁炉旁他坐惯的那把椅子里,身子前伛,那双细长的手无力地垂在她的两膝之间,脸蛋又哭肿了。“你还有你那个乔治·威尔金斯!”莫莉说,“快告诉你爸呀。”

“他打井啥的全没开始呢,”纳特说,“他连后廊都没修。他拿了你给他的钱却啥都没干。我问他,他光说顾不上,我等了一阵子再问他,他还是说忙啊,顾不上呀。直到后来我终于告诉他,要是他不照他答应过的快点开始,我可就要对保安官来那晚我们见到的事改变看法了,于是昨天晚上他说他有事儿要去路那头,问我想不想回娘家住一宿,因为他没准要很晚才回家,于是我说我可以插上大门的,因为我想他准是要开始打井了。后来我看见他赶走了爹的母马和大车,我知道就是这么回事了。他是天快亮才回来的,可是啥也没运回来。既没有打井的工具,也没有支廊子用的木板,可是爹给他的钱全花掉了。于是我告诉他我打算怎么做,我上大房子去等着,洛斯先生一起床,我就跟洛斯先生说对那晚看到的事我改变看法了,洛斯先生那个咒和骂呀,他说我改变得太迟了,因为我如今已经是乔治的老婆,法律再也不听我的了,他还要我来说,让你和乔治在太阳下山之前离开他的庄园。”

“你瞧瞧!”莫莉喊了起来,“你的乔治·威尔金斯真是个宝贝!”路喀斯已经在朝门口走去了。“你去哪儿?”她说,“咱们往哪儿搬呀?”

“啥时候洛斯·爱德蒙兹为咱们还不搬走操心,你再操这份心吧。”路喀斯说。

太阳已经高高的了。今儿准是个大热天;太阳下山前棉花和玉米准会又长上一截。他来到乔治的屋子时,乔治已从屋角绕出来,平静地站在那里。路喀斯穿过没长草的、晒得晃眼的院子,那里的细微的尘土给扫成复杂、弯曲的图案,这种扫法是莫莉传给纳特的。“东西在哪儿?”路喀斯说。

“我就把它藏在我以前安锅的沟里,”乔治说,“上一回保安官在那儿啥也没找到,他们准会认为去那儿找是多余的。”

“你这傻瓜,”路喀斯说,“现在离下一轮选举一星期也不到了,你以为因为洛斯·爱德蒙兹跟他们说过这里安有烧锅,就不会有人上沟里去看一眼吗?这一回他们逮着你,就再不会有人证明你去年秋天成了亲了。”

“他们这一回逮不住我,”乔治说,“我学乖了。我要按你教的办法来侍弄这口锅。”

“你是得学学乖,”路喀斯说,“天一黑,你就用大车去把东西从那条沟里拉走。我会告诉你该安在哪儿的。哼,”他说,“我想这一口准跟沟里原来的那口一样糟,都让人看不出有没有变过吧。”

“不,您哪,”乔治说,“这可是口好锅。里面那些曲里拐弯的铜管差不多是崭新的呢。就因为这个我杀不下他要的价。廊子和打井的钱都给了他还短两块,不过我自己补上了,也不再去麻烦您了。可是真让我担心的还是给人逮住。我老在盘算,对纳特咱们该怎样交代那后廊和打井的事。”

“什么咱们?”路喀斯说。

“那就算是我一个人吧。”乔治说。路喀斯瞪看了他片刻。

“乔治·威尔金斯。”他说。

“您老咋说。”乔治说。

“我是从不给一个男人出主意,教他怎么对付自己老婆的。”路喀斯说。

* * *

[1] 指本篇主人公路喀斯·布钱普。

[2] 原文为still,是酿酒的蒸馏器的简称。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规定酿酒必须纳税。但仍有人为赢利私酿出售。

[3] 帕区曼在福克纳故乡密西西比州奥克斯福西南七十五英里,该处设有州立监狱。

[4] 美国南方庄园里的一种店铺,蓄奴制盛行时是奴隶主向奴隶发放口粮、衣服、工具的地方。奴隶解放后,则成为农场主向佃农售货之处,往往以赊销的形式售出,待秋收后连本带利一起结算。

[5] 酿私酒者为了不让人见到冒出的烟,往往在夜间工作。

[6] 据有关资料介绍,密西西比州现存的印第安人留下的土墩小者不到一英尺高,大者则是五六十英尺高的小丘,其用途是多方面的,包括殡葬、地理标志、瞭望、宗教礼仪、军事、避难与防洪等。

[7] 据研究者估计这应该是一枚“杰弗逊像金币”。美国政府曾赠送给南方印第安人此种金纪念币以示友好。在福克纳的出生地新奥尔巴尼就出土过这种金币。

[8] 在美国南方一般是在3月底4月初。

[9] 美国南方常见的一种鸟,属夜鹰科。一般在春天、初夏啼鸣,过此季节便移徙他处。种棉花一般是在5月初。

[10] 路喀斯的父亲是麦卡斯林家的奴隶图尔,母亲是布钱普家的女奴谭尼。他只被允许用母亲主家的姓。

[11] 黑人与穷白人一般只被允许从后门进入有钱人家的住宅。

[12] 水桶一般都放在后廊的一个架上。煮水则用铁皮水壶。

[13] 以下与前7行的“接着——”相连,当中的是插入语。

[14] 蒂斯比显然是爱德蒙兹农庄里的一个黑人妇女。当时(1898年)还不可能有橡皮或塑料奶嘴,一般的情况是用布包着糖扎成奶头状来哄婴儿。

[15] 此处与第44页第23行相接。这之间的是个“闪回”。“他”指洛斯·爱德蒙兹。

[16] 即非法土酿威士忌,无色,故曰“白”,“骡”则是戏指其土。

[17] 酒税由联邦政府征收,因此有关诉讼亦由联邦法院处理。

[18] 西非旧时地名,此处戏指黑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则是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相互仇视的两个家族。

[19] 密西西比州西部一城市,在密西西比河东岸。

[20] 指麦卡斯林家族族长卡洛瑟斯,实际上应为曾曾外公。前面所说的“早一个辈分”亦不确切。这说明洛斯性格上比较大大咧咧。

[21] 指1932年11月罗斯福继胡佛成为美国总统。

第二章

1

他们来到离小铺大约还有一百码处,路喀斯没有停下脚步,却扭头扔过去一句话。“你等在这儿。”他说。

“不,不,”那推销员说,“我要亲自和他谈。要是我不能卖给他,那就没一个——”他停住了。实际上他是往后退了一步;再走一步他就会与路喀斯撞个正着了。他年轻,还不到三十岁,身上有一股子干他那行的人与一个白人所具有的自信心以及路子稍稍有点儿不正的冲劲与干劲。然而他居然停下不语,并且正眼看着这个穿了一身破工作服的黑人,此人逼视着他,眼光里不仅仅有尊严而且还有命令的色彩。

“你等在这儿。”路喀斯说。于是那推销员在这晴朗的八月早晨斜倚在围栏上,让路喀斯独自进入小铺。路喀斯登上台阶,台阶旁站立着一匹毛色漂亮的年轻母马,额上有块白斑,三只蹄子上都有圈白毛,身上压着副宽阔的农场马鞍。路喀斯走进一个长房间,那里有一排排货架,上面放着食品罐头、烟草和成药,墙上的钩子上挂着挽链、颈圈和颈轭。爱德蒙兹坐在前窗旁一张有活动拉盖的办公桌前,正往一个账本上写什么。路喀斯静静地站着,谛视着爱德蒙兹的脖颈,直到他转过身来。“他来了。”路喀斯说。

爱德蒙兹把椅子一转,椅背还是朝后倾斜着。椅子还没有停下,他的眼睛里就已是充满怒气了;他的口气粗暴得让人吃惊:“不行!”

“他是来了。”路喀斯说。

“不行!”

“他把东西带来了,”路喀斯说,“我亲眼看见——”

“你是在对我说你竟写信让他来,在这之前我已经告诉你我不会给你预支三百元的,连三百分甚至三分钱也不——”

“我见到东西了,我告诉你,”路喀斯说,“我亲眼看见它灵得很呢。今儿早上我在后院里埋下一块钱硬币,那机器硬是径直来到它埋的地方找到了它。我们今晚就能找到那笔钱,明儿一早我就把钱给你全部还清。”

“好呀!”爱德蒙兹说,“好得很呀!你在银行里存了三千多块钱。自己去提前取出来嘛。这样你连还都不用还了。”路喀斯看着他,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哈,”爱德蒙兹说,“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因为你他娘的知道得跟我他娘的一样清楚这地方根本就没有埋下过什么钱。你在这里住了六十七年了。你听说过这一带有谁钱多得要埋到地下去的吗?你能想象这地方有人埋下光是值五毛钱的东西而他的亲人、朋友或是乡邻会不立刻起出来花掉吗?会快得连他都没来得及回到家里放好铁锨呢。”

“这你可错了,”路喀斯说,“有人挖到过的。我没告诉过你吗?三四年前有天晚上,两个陌生白人天黑后来到这里,起出来一只旧搅乳桶,里面装了两万两千块钱,还不等人见到他们就跑掉了。我看到过他们重新填好的那个坑。还有那个搅乳桶。”

“是的,”爱德蒙兹说,“你跟我说过的。可是连你自己当时都不相信是真的。可是现在你又改变看法了。是不是这样?”

“他们是找到了,”路喀斯说,“人不知鬼不觉他们就一溜烟走了,人家连知都不知道他们来过。”

“那你又怎么知道起出的是两万两千块钱呢?”可是路喀斯光是看着他。那神态绝非顽固不化,而是一种无穷无尽的、耶和华般的耐心,仿佛他谛视着的是一个小疯子的古怪行为。

“要是你父亲在世,他准会借给我三百块钱的。”他说。

“可是我不借,”爱德蒙兹说,“倘若能够阻止你拿自己的几个小钱去买一架寻找窖藏的什么破机器,我也会那样做的。哦对了,你又不想花自己的钱,是吗?所以才来找我。你倒是够精的啊。你把希望寄托在我的傻里傻气上。是不是?”

“看来我是得动用自己的钱了,”路喀斯说,“我想再问你一遍——”

“不行!”爱德蒙兹说。这一回路喀斯谛视着他足足有一分钟。他也没有叹气。

“那好吧。”他说。

等他从小铺里出来,他也瞧见乔治了,从乔治那顶破草帽脏兮兮的反光里,他可以看见乔治和那个推销员这会儿正蹲在一处树荫下,两人都用脚后跟蹲着,没支傍什么。哈,他想,他也许说话能跟城里人一样,甚至自己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可是我现在知道他是生在哪儿的了。路喀斯走近时,他抬起眼。他对路喀斯迅速、严厉地看了一眼,同时站起身,已在朝小铺走去了。“嗨,”他说,“我不是早跟你说过让我来跟他谈吗!”

“不,”路喀斯说,“你给我站住。”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推销员说,“我大老远的从孟菲斯赶来——我仍然弄不明白,你当初究竟是怎么说服圣路易[1]那些仁兄同意不预收部分款子就把机器发出来的。我现在正正经经跟你说,要是我不得不把机器运回去,但要为这次出差去报销开支又没有任何单据证明,事情就没那么——”

“咱们在这儿干站着有啥用,这多傻啊。”路喀斯说。他往前走,那人跟着他,回到院门口推销员汽车停着的路旁。那架探测器放在后座上,路喀斯站在开着的车门旁,打量着它——那是个长方形的金属箱子,每一头有一个把手,是用来抬它的,模样挺紧凑结实,按键、表盘什么的一应俱全,还蛮灵巧,蛮像个样。他没有伸手去摸触它。光是斜靠在车门上弯身对着它,一边眨眼,一边在盘算。他没在跟谁说话。“我是看见它转得蛮灵的,”他说,“我亲眼看见的。”

“你以为会是怎么样?”那推销员说,“它就是用来做这种事的。所以我们才要三百块钱嘛。懂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办?我得知道,这样我才能决定自己该做什么。你有没有三百块钱?你家里人有没有?你老婆会不会在床垫底下什么地方藏着三百块钱?”路喀斯却在对着机器沉思。他眼光都还没有抬起来。

“咱们今天晚上会找到那笔钱的,”他说,“你出机器,我指给你看该在哪儿找,咱们对半分。”

“哈,哈,哈。”那推销员干冷地说,除了嘴皮子不得不张开点儿之外,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还是听听大爷我的吧。”路喀斯在对着那个箱子沉思。

“咱们找到它是十拿九稳的,长官,”乔治突然说,“三年前有天晚上,两个白人偷偷溜进来起走了藏在只旧桶里的两万两千块钱,天不亮就一溜烟颠儿了。”

“没错,”推销员说,“而且你知道得清清楚楚那是两万两千块钱,因为你捡到了他们瞧不上没拿走的小零钱。”

“不,先生,”乔治说,“没准还不止是两万两千块呢。那是口大桶。”

“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他仍然是半截身子探在车子里。他连头都没有扭过来。

“嗳,您哪。”乔治说。

“给我住嘴。”路喀斯说。他把脑袋与上身退出来,转过头来看着推销员。那年轻的白人再次见到了一张绝对看不透甚至有点儿冷酷的脸。“我拿一头骡子来跟你换。”路喀斯说。

“一头骡子?”

“等咱们今天晚上找到了那笔钱,我就拿三百块钱从你手里赎回那头骡子。”乔治倒抽了一口气,发出了轻轻的咝咝声。推销员飞快瞥了他一眼,看看那顶斜歪的帽子和迅速眨动的眼睛。接着推销员又把眼光投向路喀斯。他们互相对看——年轻白人那张精明、突然变得清醒、突然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脸以及黑人那张绝对没有表情的脸。

“骡子是你的吗?”

“不是我还能拿来跟你换?”路喀斯说。

“我们去看看。”推销员说。

“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

“嗳,您哪。”乔治说。

“上我厩房去把我那牲口绳取来。”

2

那天黄昏,管牲口的丹和奥斯卡刚赶了畜群从牧场回来,爱德蒙兹立刻就发现骡子不见了。那是只三岁口、重一千一百磅的母骡,名儿叫艾丽斯·本·博尔特,春上有人出价三百元他都不卖。他发现后甚至都没有骂娘。他仅仅把母马交给丹,等候在空场围栏的旁边,听母马的嘚嘚蹄声在暮色中消失然后又重新出现,这时丹从马背上跃下,把洛斯的手电筒与手枪递给他。接着,洛斯自己骑母马,那两个黑人坐在没套鞍的骡子背上,他们重新穿过牧场,蹚过小溪,来到骡子被牵领穿过的围栏缺口处。从那里开始,他们跟踪骡子和那个人踩在软泥上的脚印,顺着一片棉花地的边沿来到大路上。上了大路,他们仍然能跟踪骡与人的脚印,丹现在是步行了,他拿着手电,那个人牵着没打蹄铁的骡子曾经走在石子路边的软泥上。“是艾丽斯的蹄子,”丹说,“走到天边我也能认出来。”

事后爱德蒙兹自然明白两个黑人也都认出那些脚印是谁的。可是当时他的怒火与焦虑使他对黑人脾性的正常敏感变得迟钝了。当然,即使他当时问他们,他们也不会说的,不过明白了他们是知晓的就可以使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免去他将遭遇的那四五小时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

他们找不到足迹了。他原来希望能找到骡子被装上一辆等在那儿的卡车的痕迹;倘若那样,他就回家去打电话给杰弗生的保安官与孟菲斯的警察,让他们密切注意明天的骡马市场。可是没有这样的痕迹。他们用了差不多一小时才发现足迹是从何处隐没到石子路上去的,又怎么穿过石子路,进入对面路边的杂草丛,在三百码外另一块地里重新出现。他晚饭没吃,怒火中烧,母马也是一整天未卸鞍进食,他跟在两团黑影似的骡子后面,一路不断咒骂艾丽斯、黑夜与他们不得不依靠的那星微弱的亮光。

两小时之后,他们来到离宅子四英里的沟底。他现在也下马徒步而行了,否则他的脑袋会撞碎在一根黄枝上,他会在荆棘、灌木、朽木和树顶丛中翻倒乱滚的,他一只手牵着马,另一只胳臂挡住脸,还得留神自己的脚下,因此当他撞到一匹骡子身上,骡子往后狠狠给他尥了一蹶子时,他本能地往正确的方向跳开去,这才发现黑人已停了下来。他大声咒骂着,又赶紧朝另一方向跳去,以便避开那头该在这方位的但是尚看不见的第二匹骡子,就在此刻他注意到手电筒灭了,也看见前面林木间有一点油松火把的微暗、冒烟的亮光。亮光在移动。“做得对。”他急急地说,“别开手电。”他叫奥斯卡的名字,“把骡子交给丹,再回这儿来给我牵着母马。”他等着,盯着那亮光,直到那黑人的手摸到了他的手。他放开马缰,在两匹骡子周围转动,抽出手枪,眼光始终没离开那点在动的亮光。“手电给我,”他说,“你和奥斯卡等在这儿。”

“我还是跟您一块儿去吧。”丹说。

“好吧,”爱德蒙兹说,一边盯看着那团火光,“让奥斯卡牵着骡子。”他不等待就赶紧往前走,但是马上就听到那黑人已紧紧跟在他后面,两人尽可能大胆地快走。怒气此时此际已不是冷冷的了。它变得热腾腾的,他朝前冲,一种渴望、一种复仇的狂喜在心中生起,已顾不上脚下是否有灌木或原木,他左手持电筒右手执枪,正很快地逼近那个火把。

“那是老印琼[2]土墩,”丹在他后面喃喃地说,“所以火光看着才那么高。他跟乔治·威尔金斯到这会儿也该快完事儿了。”

“他和乔治·威尔金斯?”爱德蒙兹说。他突然停住脚步。他呼地转过身子。他不仅将看清整个局势的全貌,就像摄影师闪光灯亮起的一瞬间那样,而且他此刻明白自己从来就是看清的,只是不愿相信罢了,这纯粹、仅仅因为他知道,倘若真的接受这一事实,他的脑袋会爆炸的。“路喀斯和乔治?”

“在土墩那块往下挖呢,”丹说,“打从春上路喀斯大叔在那儿找到那枚值一千块钱的金币起,他们每天晚上都挖呀。”

“那你是知道这事的?”

“这事我们谁都知道。我们一直在瞅着呢。那天晚上路喀斯大叔找到那枚价值一千的金币,当时他正打算藏起他的——”他的声音一点点没了。爱德蒙兹什么也听不见了,他脑袋里轰地响了一声,倘若年纪再大几岁那就是一次中风了。有一瞬间他既无法呼吸也啥都看不见。接着他又呼地转过身子。他用嘶哑、出不来气儿的嗓音说了句什么,同时往前冲,终于跌跌撞撞从灌木丛里脱身出来,进到林中空地,矬矮的土墩在这里咧开了腹胁像是在打呵欠,它恰像摄影师所需要的背景衬托出那两个被逮住而张大了嘴在傻看他的人——其中的一个手里抱着只爱德蒙兹原先准会认为是饲料容器的东西,但是爱德蒙兹现在知道天黑下来后这两人都不会抽时间去喂艾丽斯或是别的什么骡子的,那另一个手持一支冒烟的松木火把,将它高高擎在自己歪戴的破草帽之上。

“你,路喀斯!”他喊道。乔治赶紧将火把一扔,可是爱德蒙兹的手电已像烤肉叉叉住似的使他们无法遁逃了。接着他头一回看见那白人,那推销员了,翻檐帽、领带等一应俱全,正从一棵树的旁边站起身来,裤腿一直卷到膝头,双脚沾满湿泥,因此根本看不见。“好呀,”爱德蒙兹说,“你跑呀,乔治。快跑。我一枪能把你的帽子打飞,还不伤你一根毫毛。”他走上前去,手电的光束收缩在路喀斯抱着的那只金属箱子上,照得那一排排摁键与表盘熠熠闪亮。“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说,“三百块钱。我倒希望有谁能往本地引进一批种子,让人从新年一直到圣诞节每天都忙个不停呢。你们黑小子一旦农闲没得干了,麻烦就开始了。不过先别管这些。因为我今天晚上还不打算为艾丽斯的事操心呢。要是你和乔治愿意架着这混账机器走到天亮,那是你们的事儿。不过天一亮那骡子非得回到我厩房她的栏里不可。你们听见了吗?”这时候那个推销员突然出现在路喀斯的肘旁。爱德蒙兹都已经把他给忘了。

“你说的是什么骡子?”他说。爱德蒙兹把手电打到他身上,照了片刻。

“我的骡子呀,城里人先生。”他说。

“真是这样的吗?”那一位说,“我这儿有张出卖这头骡子的票据。是由这个路喀斯签了名的。”

“你那儿有,是吗?”爱德蒙兹说,“等你回到家里,你尽可以拿它来当点烟斗的纸捻子。”

“是吗?听着。你叫什么名字——”但爱德蒙兹已经把手电打回到路喀斯身上去了,他仍然把那架探测器抱在身前,仿佛那是一样有象征意味的物件,是举行某个仪式、典礼必不可少的圣物。

“在重新考虑之后,”爱德蒙兹说,“我都根本不想计较骡子的事了。对这整个事情的看法今天早上我已经跟你说过。不过你是个成年人;你想瞎折腾我也拦不住。说实话,我都不想阻拦。不过倘若天一亮太阳出来那头骡子还不在她的栏里,我就给保安官打电话。你听见我说的没有?”

“听见了。”路喀斯闷闷不乐地说。这时那推销员又开口了。

“很好,大兄弟,”他说,“要是那头骡子在我准备把它装车运走之前就不见了,我就给保安官打电话。这你也听见了吗?”这一回爱德蒙兹蹦跳起来,急急转身,手电的光束照在那推销员的脸上。

“你是在跟我说吗,城里人先生?”他说。

“不,”推销员说,“我是在跟他说。他也听见了。”又有好几分钟,爱德蒙兹把手电打在那人的脸上。过了一会儿才垂下来,因此只有他们的腿脚显露出来,杵在光圈和它的折影里,仿佛他们正站在水里。他把手枪放回到兜里。

“好吧,你和路喀斯只有天亮前这点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因为太阳一出那骡子就必须回我厩房。”他转过身子。路喀斯瞧着他走回到丹等着的空地边缘去。接着两人往前走,亮光在树丛、灌木间摇晃闪烁。很快亮光就全不见了。

“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

“嗳,您哪。”乔治说。

“把松明找出来重新点上。”乔治照着做了;再一次那刺眼的红光一面冒着浓烟一面摇曳着发出臭味,红光指向八月午夜后的星星。路喀斯把探测器放下,拿起火把。“你来拿着这东西,”他说,“我这会儿就得找到它。”

可是天亮时他们还是没能找到。火把在灰蒙蒙、多露水的曙色里变得暗淡了。推销员这时候已在湿地上睡着了,破晓时分的潮湿阴冷使他蜷成一团,他胡子拉碴,那顶挺帅的城里人帽子皱巴巴的团在他的脸颊底下,弄脏的白衬衫的领子处那根领带也扭歪了,沾满泥巴的裤子一直卷到膝头,昨天擦得锃亮的皮鞋如今成了两个不成形状的大泥团。他们终于把他叫醒,他一边坐起来一边骂娘。不过他倒是立刻就明白自己在何方以及何以会在此处的了。“好,听着,”他说,“要是那头骡子从我们拴着的棉花房离开一步,我就去叫保安官。”

“我再有一个夜晚就行了,”路喀斯说,“那钱是在这儿。”

“再有一个夜晚,”推销员说,“再有一百个夜晚。你愿意的话在这儿待上一辈子也不关我的事。你先告诉我,那人说骡子是他的,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来对付他,”路喀斯说,“我今天上午就来处理。你甭为这事操心了。再说,如果今天你打算自己把骡子弄走,保安官也会把它从你手里抢去的。你就让它留在这儿也甭为自己和我操心。这机器再让我用一晚,我就把什么都弄妥了。”

“很好,”那推销员说,“可是你知道再用一晚你得花多少钱吗?得另交二十五元整。现在我可要进城去睡了。”

他们回到推销员的汽车那里。推销员把探测器放到车后的行李箱里,锁上。他让路喀斯和乔治在路喀斯家院门口下了车。车子沿着大路往前开,已经走得很快了。乔治对着它迅速地眨动眼睛。“咱们现在干什么呢?”他说。

“尽快吃完你的早饭,然后回这儿来,”路喀斯说,“你得进城一趟,中午还得赶回来。”

“我也需要上床睡觉的,”乔治说,“我也困得很呢。”

“你明天可以睡,”路喀斯说,“也许今天晚上就可以睡上大半夜。”

“要是你早点儿说,我满可以搭车去而且跟他一起回来的。”乔治说。

“哼,”路喀斯说,“不过我来不及说。你尽快吃你的早饭。要是你怕搭不到车,你不如不吃早饭马上就出发。因为得走三十四英里呢,你还得中午就赶回来。”十分钟后,乔治来到路喀斯院门口时,路喀斯已在那里等他,支票上也已签上他那写得挺费劲、扭七扭八然而还是蛮清晰的名字。是要取五十块钱。“跟他们要银币,”路喀斯说,“中午就回这儿来。”

推销员的车子重新停在路喀斯门前时,天刚暗下来,路喀斯和乔治已经在等着了。乔治带了把铁锹和一支长把儿的铁铲。推销员胡子刮干净了,一看就知道已有过充分的休息;那顶翻檐帽刷过了,衬衫也是新换的。不过他现在穿的是一条卡其布裤子,上面还缝着厂家的商标,仍然有今早商店开门营业时放在货架时的折痕。路喀斯和乔治走近时,他朝路喀斯狠狠地、嘲讽地瞪了瞪眼。“我不想问我的骡子怎么样了,”他说,“因为没有这个必要。是不是?”

“它挺好的。”路喀斯说。他和乔治爬进汽车的后座。那探测器现在放在前座推销员的身边。乔治进到一半时,停下来对着机器迅速眨动眼睛。

“我忽然想到,要是它知道的我也都知道,那我能趁多少钱呀,”他说,“咱们都能趁钱。也不用一夜接一夜费时间找宝了,是不是啊?”他现在是在对着推销员说话,用一种和蔼、恭敬和随和的口气:“那您跟路喀斯先生也不用去管骡子归谁,而且连有没有骡子也不在乎了,是吗?”

“住嘴,快上车。”路喀斯说。推销员拉好排挡,但还不让车走。他转过半个身子,看着路喀斯。

“嗨?”他说,“你今晚想上哪儿去散步?老地方?”

“不去那儿,”路喀斯说,“我来带你去。咱们昨儿找的地方不对。我看那张纸没领会准。”

“敢情,”推销员说,“认识了这一点就值那二十五块了——”他已经启动车子了。可是又突然停住,这就使得光挨屁股边儿坐在后座上的路喀斯和乔治被扔到前座的后背上。“你说什么来着?”推销员说,“你把那张纸怎么啦?”

“我没领会准。”路喀斯说。

“没领会什么?”

“那张纸。”

“你是说你手里有一封信或是别的什么,它说了东西埋在哪儿?”

“对,”路喀斯说,“昨天我没领会准。”

“它在什么地方?”

“在我家里,我放好了。”

“去把它拿来。”

“别管那个了,”路喀斯说,“我们不需要。我这回领会准了。”那推销员扭过头来对着路喀斯看了好一会儿。接着他扭回去伸手拉排挡,其实排挡已经拉好了。

“好吧,”他说,“那地方在哪儿?”

“往前开,”路喀斯说,“我会告诉你的。”

他们用了差不多两小时才抵达那里,那儿的路根本不能算路而是一条山间曲里拐弯的小道,沟沟壑壑的,长满了杂草,他们要去的地方也不在沟底而是在俯临溪流的一座小山上——这儿有几棵枝条乱七八糟的雪松,几柱坍塌的原来就未抹水泥的老烟囱,还有个坑,不知原来是井还是蓄水池,周遭有几块地力已乏的布满荆棘和芦苇的废田,还有几棵歪歪扭扭的树,那儿想必曾是果园,在没有月亮、夏末狰狞的星星游走着的天空底下显得鬼影幢幢、阴气逼人。“是在果园里,”路喀斯说,“分作两处,埋在两个分开的地方。其中一处是在果园里。”

“除非是写信给你的那个家伙没有回来把两处又合并成一处,”推销员说,“咱们还等什么?嗨,杰克[3],”他对乔治说,“把东西拎出来。”乔治把探测器从汽车里搬出来。推销员现在也有手电筒了,挺新的,插在后裤兜里,不过他并没有立刻把它打亮。他环顾别的小山形成的黑黑的轮廓,虽然天黑,好几英里外还看得蛮清楚。“天哪,你们最好一锤子就把它找出来。要不了一个小时,十里方圆内每一个人只要长得有腿的都会围拢来看热闹。”

“这话别跟我说,”路喀斯说,“跟我花三百二十五元买下的那个会开口的匣子说去,到现在为止除了说不以外它啥都不会说。”

“这箱子你还没买下呢,大兄弟,”推销员说,“你说有一处是在那边树丛里。好啊,在哪儿呢?”

路喀斯手持铁铲走进果园。那两个人跟在后面。推销员看着路喀斯停下来,眯缝了眼观察树木与天空以确定自己的方位,然后又往前挪动。最后他终于停了下来。“我们可以在这儿开始,”他说。推销员啪地打亮手电,弯起手掌使光线集中到乔治手里的箱子上。

“好吧,杰克,”他说,“干起来吧。”

“还是让我来拿机器吧。”路喀斯说。

“不,”推销员说,“你太老了。你看来不像是能跟上我们的速度呢。”

“昨天晚上我跟上了。”路喀斯说。

“今儿个可不是昨天晚上,”推销员说,“走呀,杰克!”他恶狠狠地说。他们往前走,乔治夹在当中,端着那架机器,三人一边在果园里一行行来回梳篦,一边一起盯看着手电光束下的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表盘,只见那些针抖动着有了生命,在旋转、摆动了一会儿后又停住了,但仍在微微颤动,这整个过程中,三人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看着。接着路喀斯把着机器,注视着乔治往光圈集中的地点挖下去,只见一只生锈的罐头终于被起出,白花花的银元瀑布似的在推销员手里闪光、滚动,又听见那推销员在说:“噢,天哪。噢,天哪。”路喀斯也蹲了下来。他和推销员对蹲在小坑的两边。

“呣,我总算至少是找到了这些。”路喀斯说。推销员一只手护着这摊钱,另一只手往下一劈,仿佛路喀斯是要把钱夺走似的。他蹲在那里,残酷、持久地对着路喀斯冷笑。

“你找到了?这机器不属于你,老头儿。”

“我打你手里买来了。”路喀斯说。

“用什么?”

“一头骡子啊。”路喀斯说。另外的那个在小坑对面朝他冷笑,既残酷又持久。“我开给你一张发票了。”路喀斯说。

“那东西一文不值,”推销员说,“就在我车子里。你愿意就拿去。它啥也不值,我都懒得去撕掉它。”他摸索着把钱币装回到罐子里去。手电仍然在他方才丢下——是扔掉——的地方,还亮着呢。他迅速地从光圈里站起来,只剩下小腿被照着,显出了那条新弄皱的布裤子以及那双浅帮黑皮鞋,它没有重新上油擦亮,仅仅是揩洗了一下。“好吧,”他说,“这根本算不上是一笔钱。你说是分成两笔的,是分开埋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的。那另外一笔在哪儿呢?”

“问你的找宝机去呀,”路喀斯说,“不是说它知道得一清二楚吗?不是为了这个你才要价三百元的吗?”他们在黑暗中面对着面,两个脸容不清的黑影。路喀斯动了动身子。“我看咱们可以回家了,”他说,“乔治·威尔金斯。”

“嗳,您哪。”

“等一等。”那推销员说。路喀斯站住了。他们又是面对面了,谁也看不清谁。“这儿的还不到一百块钱呢,”推销员说,“大笔头的是在另一个地方。我给你一成。”

“那封信是我的,”路喀斯说,“那哪儿够啊。”

“两成,”推销员说,“这就碰顶了。”

“我要一半。”路喀斯说。

“一半?”

“卖骡的单据还给我,再开张单据说明那架机器归我了。”

“哈哈,”那推销员说,“真是哈哈哈。你说那封信说钱在果园里。果园也不算太大。今晚还有大半夜,更不用说还有明——”

“我说的是一部分的钱在果园里。”路喀斯说。他们在黑暗里又一次面对着面。

“明天。”推销员说。

“这会儿。”路喀斯说。

“明天。”

“这会儿。”路喀斯说。对方那张看不清的脸瞪视着他自己的看不清的脸。他和乔治似乎都感到无风的夏夜空气随着白人的颤抖而在震动。

“杰克,”那推销员说,“你方才说那些家伙找到多少钱?”可是不等乔治来得及开口,路喀斯就回答了。

“两万两千块钱。”

“没准比两万两千还多,”乔治说,“那是一口很大的——”

“好吧,”推销员说,“等咱们干完,我马上给你开一张售出的单据。”

“我这会儿就要。”路喀斯说。他们回到汽车旁。路喀斯拿着手电。他们看着推销员扯开他的漆皮公事包,把那张卖出骡子的单据揪出来扔给路喀斯。接着他们又看着他那只抖动的手填写一张有复写纸副本的长长的表格,又看他签上名,撕下副本里的一张。

“明天早上归你所有,”他说,“在这以前它还是我的。”他从车子里跳出来,“来吧。”

“它找到的一半归我。”路喀斯说。

“你站在那儿光动嘴皮子,又怎能得到一半或是多少呢?”那推销员说,“来呀。”可是路喀斯还是不动。

“那我们已经找到的五十块[4]又怎么说呢?”他说,“我不也该得到一半吗?”这回推销员仅仅是站在那里对着他笑,冷酷、僵硬,毫无欢乐之意。接着他走开去了。他连公事包都没有关上。他从乔治手里夺过机器,从路喀斯手里抢走手电,跑回到果园去了,他一边跑那团光亮也一边在颤抖跳动。“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说。

“嗳,您哪。”乔治说。

“把那头骡子弄回到你牵出来的地方。然后去告诉洛斯,爱德蒙兹快别为这事弄得鸡飞狗跳的了。”

3

他登上残缺不全的台阶,那匹配了宽鞍具的漂亮母马站在台阶旁,他走进长房间,这里一个个货架上放着罐头食品,钩子上挂着圈套、挽缰、颈轭和犁绳,空气中满是糖浆、干酪、皮革和煤油的气味。爱德蒙兹把转椅从办公桌前扭过来。“你上哪儿去啦?”他说,“两天前我就让人捎话叫你来见我。你干吗不来?”

“我想我准是在睡觉,”路喀斯说,“接连着三晚我都是通宵没睡。我再也不能像年轻时那样熬夜了。你到我这年纪也会支持不住的。”

“可我比你聪明,年纪没到你一半就明白不能乱来。也许等你年纪到大我一倍时也只好学我的样儿了。不过我不想跟你谈这些。我要知道的是那混蛋圣路易商贩怎样了。丹说他还在此地。他在干什么?”

“在搜寻埋藏的钱。”路喀斯说。

有一瞬间爱德蒙兹没有开口。接着他说:“什么?搜寻什么?你说什么来着?”

“在搜寻埋藏的钱。”路喀斯说。他让自己舒舒服服地靠在柜台边上。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只放鼻烟的小铁皮盒,打开盒盖,小心翼翼、精确地往盖子里装上鼻烟,又用大拇指与食指把下嘴唇往外拉,把鼻烟斜着倒进去,盖上铁盒,放回背心口袋。“使我的找钱匣子。他论晚向我租用。所以我才整宿不睡,为的是看住匣子能要回来。可是昨天晚上他根本没露面,所以我改变做法,美美地睡了一夜。因此,我估计他已经回他从那儿来的地方去了。”

爱德蒙兹在转椅里坐得笔直,眼睛瞪着路喀斯。“从你手里租用?就是你偷了我的——好让你——的那一台——”

“二十五块钱一晚,”路喀斯说,“那是他让我用一夜开的价。因此,我想让他出这点租钱是很公平的。他把东西卖了;他该明白。反正我是这样要价的。”爱德蒙兹把双手放在椅子扶手上,不过他还没有动。他一动不动地坐着,稍稍前倾,瞪视着那个倚靠在柜台上的黑人,在他身上,只有下巴处稍稍有点凹瘪才看得出这是个老人,他下面穿一条破旧的马海毛料裤子,这是格罗弗·克利夫兰[5]或是塔夫脱总统[6]会在夏天穿的,上身是一件胸前有硬衬的无领白衬衫,一件提花背心,有年头了,所以泛黄了,还斜挂着一根重甸甸的金表链,头上戴的是一顶值六十块钱的手工缝制的海狸皮帽子,是爱德蒙兹的父亲五十年前送给他的,底下那张脸不能算清醒也不能算是严肃,而是毫无表情。“全都因为他找错了地方,”他说,“他在那座小山上找。可那笔钱是埋在山下沟底的什么地方的。四年前悄悄前来人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两万两千块钱的那两个白人——”现在爱德蒙兹已经离开椅子站在地上了。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开始坚定地朝路喀斯走去。“眼下我们,也就是我和乔治·威尔金斯,已经跟他断绝往来了——”爱德蒙兹坚定地朝他走去,把憋住的气吐了出来。他原以为自己会大喊大叫的,可是说出来的仅仅是一句耳语。

“出去,”他说,“回家去。再别来了。倘若需要什么,就让莫莉大婶来领。”

* * *

[1] 密苏里州一大城市,当时为制造业与邮购业中心。

[2] “印第安”的讹音。

[3] 对不知其名或不屑知其名的人的带轻蔑色彩的称呼。

[4] 他们方才“找到”这笔钱时并未点数,照说路喀斯不该知道具体数字。若是推销员聪明一些,应看出这里面颇多蹊跷。

[5] 斯·格·克利夫兰(1837—1908),美国第22任和第24任总统。

[6] 威·霍·塔夫脱(1857—1930),美国第27任总统。

第三章

1

最初,爱德蒙兹从账本上抬起头见到有个老妇人从路上走过来时,他并没有认出是她。他又埋下头去看账本,直到听见她爬上台阶沉重的脚步声、见到她走进小铺时,他才明白是谁。因为他大约已有四五年没见过她走出院门了。他骑了母马去巡视庄稼经过她家时会看到她坐在廊子上,那干瘪的脸凑在陶土烟锅的芦苇秆上,往里一抽一抽的,要不就是在后院的洗衣盆、晾衣绳之间挪动,动作既缓慢又痛苦,她那衰老的动作即使在爱德蒙兹看来也比他所知道她的确切年龄显得老得多;爱德蒙兹有时认真想想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按常规总是一个月一次在她家院门口下马,将母马拴在围栏上,自己进去,带上一罐烟草或是一小包便宜的软糖,那是她爱吃的,和她聊上半个小时。他把这称作对自己机遇的一次祭酒,就像古罗马的百人长[1]在饮酒前也总要先洒掉一些一样,其实这是对他祖先与良知的祭祀,他说不定会承认自己在良知上是及不上这个黑人妇女的,无论在礼数还是在人品方面,她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母亲,她不仅在大雨滂沱、一片泽国的夜晚亲自给他接生,让自己丈夫在险些送命的情况下去请大夫,可大夫来晚了,而且还带了她自己的孩子住到这幢宅子里来,让白娃娃、黑娃娃和自己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这样就可以给他们两个喂奶,一直喂到他断奶,而且在他十二岁上学前从不长时间离开宅子——这是个小个儿女人,几乎小得出奇,而且在接下去的四十年里仿佛越长越小了,老是包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头巾,围着同样的洁净的白围裙,他打记事起就见到她是这样装束的,他知道她其实比路喀斯年轻,但是看上去却更显老,老得令人难以相信,近年来她开始用他父亲的名字叫他,甚至用老一辈的黑人对他祖父的称呼来叫他了。

“老天,”他说,“你大老远的上这儿来干吗?你干吗不差路喀斯来?他应当清楚,让你来是不——”

“他这会儿正躺在床上睡觉呢,”她说。走路使她稍稍有点气喘,“所以我才有机会来。我什么东西也不需要。我是来和你谈事儿的。”她朝窗口稍稍转过去一些。于是他见到了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为什么?是什么事儿?”他说。他从转椅里站起身来,从办公桌后面拉出另一把椅子,那是一把椅腿用铁丝加固过的直背椅子。“坐吧。”他说。可是她仅仅用同样视而不见的眼光看看他又看看椅子,他只好去搀她的胳膊,那胳膊在两三层很旧但是一尘不染的衣服底下捏上去简直不比她抽的烟斗的芦苇秆粗多少。他扶她来到椅子边,让她就座,她那一层又一层的裙子与衬裙摊了开来。她立即低下头去转向一边,把一只扭曲粗糙像是团干枯发黑树根似的手举起来,放在眼睛上。

“太亮了,眼睛不好受。”她说。于是他又扶她起来,把椅子转成椅背朝窗。这一回她自己找到椅子了,并且坐了下去。爱德蒙兹坐回到转椅里去。

“好吧,”他说,“是什么事儿?”

“我要离开路喀斯,”她说,“我要办那个……那个……”爱德蒙兹坐着,一动不动,盯看着他现在看不大清楚的那张脸。

“你要办什么?”他说,“离婚?四十五年之后,在你这样的年纪?你打算干什么?你日子怎么过呢,没有人——”

“我可以干活。我要——”

“行了,”爱德蒙兹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即使父亲没在他遗嘱里写明要照顾好你的下半辈子。我是说你打算怎么办?离开属于你和路喀斯的房子去跟纳特、乔治一块儿过?”

“那只会跟原先一样糟,”她说,“我得彻底走开。因为他疯了。自打他有了那台机器后他就变疯了。他还有——还有……”虽然他刚刚提到过,他知道她连乔治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她又开口了,一动不动,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两手在洁白的围裙上像是两团难以辨认的墨迹:“——每天晚上都整宿不沾家,寻找那笔埋在地下的钱。他连自己的牲口都再也不管不顾。得由我来喂母马、喂猪、挤牛奶,我只好尽量对付。不过这还不要紧,我干得了。碰到他身体有病我也是乐意做的。可是他现在是头脑有病。病得很厉害。他连星期天也不再起床上教堂。他病得很重呢,老爷。他在做上帝不愿人去做的事。我害怕呀。”

“怕什么?”爱德蒙兹说,“路喀斯壮得像匹马。他现在比我还棒。他这阵子农闲没活儿干,要等庄稼熟了才有事。有几天通宵不睡和乔治一起在沟头沟尾走走对他没什么害处。下个月一摘棉花他自然会停下的。”

“我怕的还不是这个呢。”

“那又是什么?”他说,“怕的是什么?”

“我是怕他会找到那笔钱呀。”

爱德蒙兹重新跌落到他的椅子里,直直地看着她。“怕他会找到?”她仍然在对着他说不上来的什么东西瞪视,一动不动,那么小,就像是个玩具娃娃,是件小摆设。

“因为主说了:‘入我土者必归于我直至我允其复生。勿论男女凡触及者务须注意。’[2]所以我害怕。我必须走。我必须要摆脱开他。”

“这地方根本就没有钱埋在土里,”爱德蒙兹说,“他从春天起不就在洼地那儿探来探去想找到钱吗?那台机器也是不会找到的。我已经想尽办法让他别买了。除去控告那个商贩私自闯进别人产业把他逮捕,我什么都做了。我直后悔当时没那样做。倘若我预先料到——不过这也不会有用的。路喀斯反正是会在哪段大路上和他碰头把机器买下的。不过有了它路喀斯也不会找到一个钱的,跟他背着手在沟头沟尾走来走去,认为哪儿有就让乔治·威尔金斯挖下去没什么区别。他再傻,过不了多久也会死心的。他会停下来的。到那时他就正常了。”

“不,”她说,“路喀斯老了。他看上去不显老,可他已经六十七了。一个人那么一把年纪迷上了挖宝,就跟迷上了赌钱、喝酒和追娘们儿一样。他根本没有停下来的空儿。然后他还会跟着迷下去,迷下去……”她停下了话语。她坐在硬椅上一动不动,就连放在褪色围裙上两摊墨渍似的多节瘤的手也是一动不动。他娘的,他娘的,他娘的,爱德蒙兹想道。

“我可以告诉你怎样在两天内把他的毛病治好,”他说,“要是你年轻二十岁的话。可是你现在做不到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不,”他说,“你现在太老了。”

“告诉我。我做得到的。”

“明天早上等他带了那东西回家,你自己带上它到沟底去寻找埋藏的钱。后天早上也这样干,大后天也是。让他发现你是在干什么事儿——在他睡觉的时候用他的机器,在他睡觉不能盯着看它、不能自己找钱的全部时间里。让他回到家里发现没给他准备好早饭,睡觉醒来发现晚饭没做,因为你仍然在沟底,在用他的机器寻找埋藏的钱。这个办法能治好他的。可是你太老了。你顶不住的。你回家去等路喀斯醒了,你跟他——不,路太远了,不能让你一天跑两回。告诉他我说的,让他在家里等我。我晚饭后去你们家跟他谈谈。”

“谈谈是不会让他改变主意的。我谈没用。你谈也没有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干脆离开他。”

“谈话也许没用,”爱德蒙兹说,“可是要说的话我是一定要说的。他也一定得听着。我晚饭后来。你叫他等着。”

这时候她站起身来。他看着她怪费劲地一路走回去,那么小,简直像只玩具娃娃。他现在的感情不仅是对她关怀,如果他足够坦率的话,那根本不是关怀,他是在勃然大怒——一种不仅是他活着这几十年而且是他父亲一生所积累的轻蔑与气愤的突然迸发,甚至还可追溯到他的祖父麦卡斯林·爱德蒙兹的时日。路喀斯不单是这地方活着的年纪最大的人,比爱德蒙兹的父亲年纪还大,倘若老人家还活着的话,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血液,那不仅是白人的血液,甚至还不是爱德蒙兹家的血液,而是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的,路喀斯是他的男性后裔,而且与他只隔一辈,而爱德蒙兹却是女性的后裔,算起来是第五代;他小时候就注意到路喀斯总称呼他的父亲为爱德蒙兹先生,从不像别的黑人那样称他为扎克先生[3],而且逢到要与白人说话时也总是冷静与有心机地避免用任何名称来称呼对方。

可是路喀斯并没有拿他的白人的甚至是麦卡斯林家的血统来作资本,恰好相反。好像是他不仅不拿这当作一回事,而且还非常冷淡。他甚至不觉得有必要用它来争取什么。他甚至也懒得去反对它。他兀自充当他这个人得以组成的那类双种族综合物,任凭自己拥有这个身份,就仅仅以这样的方式来抗拒它。他也不去当这两种张力的战场兼牺牲品,相反,他是一个容器,很结实,来历不明,并非导体,在其身上毒素与对立物相互制约,不起波澜,在外界空气里没有制造出什么谣言。原先是同胞三个:老大詹姆士,然后是一个姐姐,叫凤西芭,再就是路喀斯,他们的父亲是托梅大婶所生的图尔,他是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儿子,母亲则是谭尼·布钱普,她是爱德蒙兹的舅公[4]阿摩蒂乌斯一八五九年在一次牌戏中从邻居手里赢来的。凤西芭结婚后搬到阿肯色州去住,再也没有回来过,虽然路喀斯不断地听说她的情况,直到她的死讯传来。可是詹姆士那个老大,还没成年就跑掉了,他一路都没停下来,直到他越过了俄亥俄河,后来他们再也没有听到他捎来的或是关于他的任何消息——这是就他白人亲戚所知而言的。就好像他不仅仅(他妹妹日后也这样做)让奔腾的河水隔开他自己与他祖母的被弃以及他父亲的没有姓氏的出生,而且还让纬度与地理介入,永远地把自己脚下得自原先那片土地的尘土跺下去[5],在那片土地上他的白人祖先可以按照自己的怪念头今天承认他明天又抛弃他,可是他却连与白人祖先脱离关系的想法都不敢有,除非是恰巧碰上白人此刻也正好这样想。

可是路喀斯留了下来。其实他不是非得留下不可的。在三个孩子里,他不仅没有物质上的羁绊(也没有良心上的束缚,如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后来开始理解的那样)使他难以脱身,而且他是哥仨中唯一事先就在经济上独立、满二十一岁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永远离开的人。在爱德蒙兹家中这是父传子再传子一直传到卡洛瑟斯这一代的事,他们全都知道早在五十年代[6]初,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胞胎儿子阿摩蒂乌斯与梯奥菲留斯在开始释放父亲的奴隶时,就对父亲的黑人儿子做出一项特别的规定(因而也算是一种正式承认了,虽然还仅仅是推论,而且仅仅是得自他白皮肤的同父异母兄弟)。那是一笔钱,还加上累积的利息,是给这个黑皮肤儿子的,在他口头提出要求的时候,可是托梅的图尔在宪法上规定[7]获得自由之后选择留下来,他从来没有利用这个机会。后来他也死了,那时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已经去世五十多年,连阿摩蒂乌斯与梯奥菲留斯也已不在人世了,他们是七十好几在同一年去世的,就跟他们在同一年出生一样,这时麦卡斯林·爱德蒙兹拥有地产和农庄了,在实际上与名义上都如此,这是梯奥菲留斯的儿子艾萨克·麦卡斯林让给他的,这样做,除了讨一份麦卡斯林以及他儿子扎卡里还有扎卡里的儿子卡洛瑟斯至今仍在付给住在杰弗生草草搭成的小平房里的艾萨克的养老金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并且究竟出于什么考虑,就没有人确切知道了。不过让是确实让掉了,事情发生在密西西比州的黑暗岁月里,那时,一个人真得冷酷无情才能使祖产传到自己手里,也得很坚强冷酷才能保住产业直到传给别人;——让掉,简直就是放弃,由产业真正的继承人(亦即艾萨克,人称“艾克大叔”的,他没有子裔,如今是个鳏夫,住在他亡妻留下的房屋里,他也同样拒绝接受房子的产权,他是父亲老年所得之子,他自己也活了很久,但是却越活越小越活越小了,因为他过了七十眼看奔八十连自己都不爱照实说了,可身上却出现了唯独少年人才有的那种高尚无私的天真劲儿),他只保留了一份遗赠的托管权,这是他亲自这样要求的,对这笔遗赠,他的黑人叔叔[8]仍然不太能理解只要提出申请就是自己的了。

他从未提出申请。他去世了。接着他的大儿子詹姆士出走了,跑掉了,离开他出生的茅舍,离开庄园,甚至出了密西西比州,连夜出走,除了走时所穿的一身衣服什么都没带。当艾萨克·麦卡斯林在城里听说此事后他领出了这笔钱,这笔遗赠的三分之一以及累积的利息,都是现钱,也离开了,而且一星期后才回来,又把钱存回到银行里。接着那个女儿凤西芭结婚了,而且搬到阿肯色州去了。这一回艾萨克跟随他们而去,并把三分之一的遗赠存进阿肯色州当地的一家银行,做出安排,让凤西芭每周可以从这笔钱里取出三元[9],不多也不少,然后他才回家。接着有一天早晨,艾萨克在家,正在看报,并不是认真看而是对着它像是在看,这时他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和为什么了。正是那个日子。今天是谁的生日,他想。接着他出声地说,“是路喀斯的。他今天二十一岁了。”这时候他妻子走进来了。她那会儿还是个年轻的女人;他们结婚还没几年,可是他已经能看懂她脸上的表情了,他现在并且后来也总是以这样的一种眼光看着她:很平静,对她,也是对她与自己都怀有怜悯与遗憾的眼光,就跟熟悉她的表情一样,他现在对那紧张、刻毒、咄咄逼人的声音也了解得非常透彻了。

“路喀斯·布钱普在厨房里。他要见你。没准是你表外甥捎话来说他决定连每月那五十块钱也不再给了,那是他用来换走你父亲庄园的钱。”不过这样说了也没什么关系。无所谓的。他也可以大声请求她的原谅,声音大得像在吼叫,以此来表示自己的怜悯与悲哀;夫妻间往往不需要开口说话,这倒不仅仅是长期生活在一起习惯使然,而是因为在他们漫长然而是凄惨的生活中至少有一个瞬间(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即使在当时他们也知道这个瞬间是不会也不可能持续下去的),他们曾经亲近过,像上帝一样,那时他们自愿地并事先就彼此原谅,虽然他们知道对方是不可能永远这样做的。这时候路喀斯已经到房间里来了,他就站在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手捏着帽子,贴在大腿上——脸色像旧马鞍,容貌饶有古叙利亚风,倒不是就种族意义而言,而是说他蛮像在沙漠上生活了十个世纪的骑士的一个后代。完全不是他们祖父卡洛瑟斯·麦卡斯林那样的脸。而是好比他们的上一辈的人的脸:由一万个不承认失败的南部同盟士兵的容颜综合而成的、像是铁版相片[10]上的脸,稍稍有点漫画化,不细看还看不出来,矜持、冷峻,比他自己的冷峻,比他自己的严酷,比他自己的更有深度。

“祝你长命百岁!”艾萨克说,“我的上帝,我正要——”

“是的,”路喀斯说,“剩下的那笔钱。我要它了。”

“钱?”艾萨克说,“什么钱?”

“老主人留给我爹的。如果仍然算我们的话。要是你打算给我们的话。”

“这钱不是我的,不该由我来说是给还是不给。那是你父亲的。你们几个只需提出来就行了。我曾想找到吉姆,那会儿他——”

“我现在就提出来。”路喀斯说。

“全部?有一半是吉姆的呢。”

“我可以代他保管的,就跟你一直在做的那样。”

“是的,”艾萨克说,“你也要走,”他说,“你也要离开了。”

“我还没有决定,”路喀斯说,“我也许会的。我是大人了。我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我要知道我决定想走的时候就可以走。”

“你本来就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这样做的。即使是爷爷没有留下钱给托梅的图尔也罢。你们几个,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只消上我这儿来说一声就可以……”他的声音一点点沉寂了下去。他想,五十块钱一个月。他知道我只有这点儿钱了。知道我背叛了,喊“牛绳”[11]了,出卖了我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背叛了我的血统,为了他也会说是并非平静而是消弭伤痕以及一点点的食物。“钱存在银行里,”他说,“我们去取出来好了。”

只有扎卡里·爱德蒙兹以及他的儿子卡洛瑟斯——在轮到他管事的时候——知道一部分的情况。可是下面要说的事杰弗生镇大多数的居民都知道,于是这故事不仅仅在爱德蒙兹家的年谱里占一席之地,而且也成为镇史里的一个小插曲了:——都说那天早上白皮肤与黑皮肤的堂兄弟如何肩并肩地走进银行,路喀斯开口说,“等一等。这笔钱数目不小呢。”

“是太多了,”那白人说,“多得没法藏在炉床的一块砖的底下。让我代你保管吧。让我来保管好了。”

“等一等,”路喀斯说,“银行可以像替白人保管那样替黑人保管的吧?”

“可以的,”白人说,“我可以叫他们这样办。”

“那我怎么取回来呢?”路喀斯说。那白人就解释支票是怎么一回事。“好吧。”路喀斯说。他们一起站在服务窗前,白人办转户手续,填写了新的存折;路喀斯又说了声“等一等”,于是他们一起站在墨迹斑斑的木架前,路喀斯签写支票,他在白人的指导下一气呵成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字写得歪歪扭扭,但是能看清楚,这点本事还是白人的母亲[12]教会他以及他哥哥和姐姐的。接着他们又重新站到格栅前,出纳员把支票兑了现,路喀斯仍旧堵在那唯一的服务窗前,不厌其烦、慢条斯理地把钱数了两遍,然后把钱推回到格栅里面出纳员的面前。“现在你可以把它存回去了,”他说,“我那张纸还我。”

可是他并没有离开庄园。那年年内他结了婚,娶的不是一个乡下姑娘,不是农庄里的闺女,而是个城里女人,麦卡斯林·爱德蒙兹为他们盖了幢房子,又专门划了几英亩地,只要他住在这儿不走,就随他怎么耕种。接着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世了,他的儿子娶了亲,在发大水被围困的那个春夜,男孩卡洛瑟斯诞生了。他孩提时起就已接受这个黑人,把他看作是那个女人的附属品,这女人则是他记忆中唯一的母亲,就是这样简单明了,就像他接受他黑皮肤的干哥,接受自己的父亲,把他视为自己的生存的附属品一样。即使在他脱离婴儿时期之前,两幢房子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他和他的干哥要就是睡在白人房子里同一张草席上,要就是在黑人家里的同一张床上,也是在两边餐桌上吃同样的饭菜,事实上比起来他倒是更喜欢黑人房屋的,那儿炉床里即使在夏天也总燃着一小堆火,这是一家人生活的中心。他甚至都不需要了解这样的事本来就是他家史中的经常现象,他的白皮肤的父亲和他干哥的黑皮肤爸爸小时候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他们在他们的幼年而且也是从不记事时起就将自己的生命与一个女人连接在一起,而这女人的皮肤也同样是黑色的。有一天他知道了,没有想过也不记得是何时知道、如何知道的,这个女人原来并不是他的妈妈,知道了也没感到遗憾;他也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知道了也没感到哀伤。还有这个黑女人呢,这是永恒不变的,还有这个黑皮肤的男人呢,比起自己的父亲来他并不少见到甚至见的时候更多,还有那个黑人的茅舍呢,那里有一股浓烈、温暖的黑人气息,有夜晚的炉床以及即使夏天也总是煨着的炉火,比起自己的宅子来他仍然更喜欢这个茅舍。再说,他不再是个小娃娃了。他和他干哥骑在庄园的马和骡子的背上,他们有一小群跟去打猎的小猎狗,还有希望再过一两年便可得到的猎枪;他们日子过得充裕、完美,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他们不求让人了解,一旦隐私受到侵害便跳进孩子们共有的壁垒里去,他们只要求可以去爱别人,可以随便提问、盘查而不遭到呵斥,另外就是不要多管他们。

接着有一天,他父辈的古老的诅咒降落到他头上[13]来了,这古老的居高临下的祖传的傲慢,它并不产生自任何价值而是一个地理方面的偶然事件[14]的结果,并非起源于勇敢与荣誉,而是得自谬误与耻辱。当时他对之并没有什么认识。那年他和他的干哥亨利都是七岁。他们在亨利家里吃完晚饭,莫莉正要打发他们上门厅对面的房间里去睡觉,他们在这边时总在那儿睡的,突然之间,他说:“我要回家了。”

“咱们就在这儿睡吧,”亨利说,“我想咱们早说好了要跟我爹一块儿起床一块儿去打猎的。”

“你留在这儿好了,”他说,他已经在朝门口走去了,“我要回家了。”

“好吧。”亨利说,也跟了出来。他记得他们怎样在夏夜初起的晦暗中走了半英里来到他家,他自己让步子就快那么一点点,始终不让那黑孩子赶上来和他并肩而行,他们成单行鱼贯进入宅子,上楼,走进卧室,那里有一张床,地板上有张草垫,他们在这里过夜时总在草垫上睡,他记得自己怎样衣服脱得就慢那么一点儿,好让亨利赶在他头里躺到草垫上去。接着他来到床边躺了下去,身子僵僵的,一直对着黑黑的天花板瞪视,他听到亨利用一只胳膊肘支起上身,以一种不慌不忙、平平稳稳的惊讶眼光朝床的方向看去,即使这时候,他仍然在瞪视。“你要在那儿睡吗?”亨利说,“那好。我睡这草垫觉得挺好,不过要是你想睡床我也可以的。”说着便爬起身走到床前,站在白孩子的边上,等他移动身子腾出地方来,可是那孩子用虽然不很响但却刺耳、粗暴的声音说:

“不!”

亨利没有动弹。“你是说你不要我在床上睡,是吗?”那孩子也没有动。他不回答,僵僵地朝天仰卧,向上瞪视。“好吧。”亨利轻轻地说,走回到草垫那儿重新躺下。那孩子听到他的声音,也注意谛听他的声音;他不能不这样,他躺在那儿,捏紧拳头,全身发僵,睁大眼睛,听那不慌不忙、不紧不慢的声音在说:“我想今儿晚上这么热,咱们可以睡得凉快些,倘若咱们——”

“别说了!”那孩子说,“你老是说个没完,我们俩还能睡吗?”亨利便再也不说了。可是在亨利平静、没有心事的呼吸声响起后,孩子仍然没睡着,他怀着一种自己也解释不清的夹杂着无名火的忧伤,一种他不愿承认的羞耻心,僵硬地躺在那儿。接着他睡着了,可是自己觉得还是醒着的,他醒来时不知道自己已睡着过了,直到他在朦胧的晓色里看到地板上那张空荡荡的草垫。那天早上他们没有去打猎。他们再也没有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也没有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因为他承认现在再这样做很不像话,他不再上亨利家去,一个月以来他仅仅从远处看到亨利,看见他和路喀斯在地里干活,走在父亲的身边,在路喀斯犁地时他拉着两匹牲口的缰绳。后来有一天他知道这是可悲的,也准备承认这是可耻的了,他要想这样承认,可是已为时太晚,而且是永远、永远地太晚了。他上莫莉家去。时间已近黄昏;亨利和路喀斯现在任何时候都会从地里回来。莫莉在家,他穿过院子时她站在厨房门口对着他看。她脸上什么也没有显露出来;他尽当时情况所能说了一句话,因为待会儿他还要恰如其分地说些话的,说了以后就再不用说了,这事就算是永远过去了,他还没进屋子就停住步子,双脚稍稍分开,正面对着她,稍稍有点发颤,但还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地说:“我今天晚上和你们大家一块儿吃饭。”

这很好。她脸上什么也没显露出来。到时候他是可以随时把要说的话说出来的。“当然可以,”她说,“我给你炖只鸡。”

接下去好像那件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亨利不多会儿就回来了;亨利准是在地里就看到他的,于是他和亨利在厨房里宰鸡洗鸡。接着路喀斯也回来了,他和亨利、路喀斯一起去谷仓,亨利在那儿给母牛挤奶。然后他们于暮色中在院子里忙这忙那,一面闻着炖鸡的香味,直到莫莉叫亨利,过了一会儿又叫他,那声调和以往的一样,平静而又坚定:“进来吃你的晚饭吧。”

可是已经太晚了。餐桌放在厨房里一直放的地方,莫莉也像以往一样站在炉前,把烤饼干的屉子拉出来,可是路喀斯不在,这儿只有一把椅子,一只盘子,旁边放着给他的那杯牛奶,盘子里堆着没有动过的鸡,即使在他往后跳了一步、房间在他眼前翻腾晃动、弄得他什么也看不见时,亨利也没有改变他转过身子朝门外走去的步态。

“我吃的时候你不好意思吃,是吗?”他喊道。

亨利停住脚步,把头稍稍扭过来一点儿,用慢腾腾的、没有火气的声音说道:“我没为任何人感到不好意思,”他平静地说,“包括我自己。”

因此,他进入了他的传统。他咽下了它的苦果。他听路喀斯提到他父亲时称之为爱德蒙兹先生而从来不叫扎克先生;他注意路喀斯怎样完全避免用任何称呼叫白人,真可谓煞费心机,时刻警惕,手段又是那么高明与滴水不漏,有一段时间他真拿不准是不是连他父亲也不知道这黑人现在根本不愿叫他“先生”了。最后他终于和父亲说了。父亲严肃地听着,脸上的表情对那孩子来说是深不可测的,而且他那时也没怎么注意,因为他那时还小,还是一个孩子;他还没有看出在他父亲与路喀斯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这关系并不能仅仅用种族之间的区别来解释,因为它不存在于路喀斯与别的任何一个白人之间,也不仅仅能用白人的血统,甚至是麦卡斯林家的血统来解释,因为这种关系在他的表亲艾萨克·麦卡斯林与路喀斯之间并不存在。“你所以那样想是因为路喀斯比我年老,老得足以能有点儿记得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又是原本就住在这块儿的人的后代,而我们爱德蒙兹家却是篡夺者,是昨天刚冒出来的蘑菇,这还不足以使他不愿称呼我为‘先生’吗?”他父亲说。“我们是一块儿长大的,我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打猎一起钓鱼,就跟你和亨利那样。我们一起那样,直到我们长大成人。不过我总是在打枪方面超过他,除了一次。而那一次到头来还是我压过了他。你认为这理由还不够充分吗?”

“我们不是篡夺者,”那孩子说,几乎是在叫喊了,“咱们的祖奶奶麦卡斯林也和布克、布蒂大叔一样,是老卡洛瑟斯的嫡亲后裔。艾萨克大叔自己给了——艾萨克大叔自己说……”他停住了。他的父亲盯看着他。“不,父亲,”他生硬地说,“理由还不够充分。”

“啊。”他父亲说。这时那孩子能看懂他脸上的意思了。他以前也见到过,就像所有的孩子都经历过的那样——见到过那样一个时刻,自己虽然仍被温馨与信任所围裹与环绕,但是却发现他原以为已经不复存在的保留仅仅是后退了一步,并且树立起一个新的屏障,仍然是不可穿透;——见到过那样一个瞬间,孩子怀着又伤心又生气的心情理会到父母亲早就预料这个时刻准会来到,他们经历过种种事情,既失意过也得意过,这些经历却一点儿也没有小孩的份儿。“我和你达成个协议如何。路喀斯用什么态度对待我,你让我自己来和他处理,至于他怎么对待你,这是你们间的事儿,我也不管。”

接着,在进入青年时期后,他知道那天早上自己在父亲脸上所见到的是什么了,那是什么样的阴影、什么样的痕迹、什么样的记号[15]——是发生在路喀斯和他父亲之间的一件什么事情,除了他们之外无人知道,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果那个说法该取决于他们——反正发生过一件什么事儿,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们是他们自己,是男子汉,而并非源出他们种族间的区别,也不是因为同一种血液流动在他们两人的身上。再以后,在他十八九岁几乎是个成年人时,他甚至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了。那是为了一个女人,他想。我父亲跟一个黑鬼,为一个女人而争吵。我父亲跟一个男黑鬼为一个女黑鬼而争斗,因为他压根儿不朝这方面去理解:他甚至拒绝考虑那会是一个白种女人。莫莉的名字他则是连想也没有想到过的。那倒算不了什么。但居然是路喀斯打败了他,天哪,他想。爱德蒙兹,他想,恶狠狠与刻毒地。爱德蒙兹。甚至作为黑鬼的麦卡斯林也是更强的男人,比我们都强。老卡洛瑟斯就在自己后院里让个女的怀上他的黑野种,我真想看到有哪个丈夫或任何别的人敢对他说个不字。——是的,路喀斯打败了他,否则路喀斯是不会留在这儿的。如果是父亲打败了路喀斯,即使他原谅了路喀斯也不会让路喀斯留下来的。情况只能是这样:路喀斯之所以会留下,是因为他面对任何人都是概不松动,即使他原谅了他们,即使他不得不伤害他们。在岁月面前也是毫不松动。扎卡里·爱德蒙兹去世了,现在轮到他来继承这个庄园,而那个真正的继承人——是子系的后裔,从道德上自然是,如果真情为人所知的话,从法律上看大概也是——仍然活在人世,依靠那点微薄的施舍为生,现在又轮到他的曾甥孙按月给他送去了。如今洛斯管理这庄园已有二十年了,他想尽力赶上这个起了变化的时代,就跟父亲、祖父、曾祖父在他以前所做的那样。可是当他回顾这二十年时,他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与不间断的过程,充满了骇人的麻烦与冲突,倒不是由于土地或气候(近年来更添上了联邦政府这一项),而是因为那个老黑人,他作为一个黑人甚至都不用费心去记住不称他为“先生”,而是叫他爱德蒙兹先生,或是卡洛瑟斯先生,或是卡洛瑟斯,或是洛斯,或是孩子,或是把他和一伙黑人青年搁在一起,把他们全拢作一堆,称之为“你们这些小后生”。这些年里,路喀斯一成不变,继续用古老的笨办法耕作他那几英亩地,没准当年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就是这样耕作的,他不听劝告,拒绝使用任何改良农具,甚至连拖拉机穿越他的地都不让,这地是他的麦卡斯林祖先让他终生无偿使用的,他甚至还拒绝飞行员把杀象鼻虫的农药洒在光剩他那块没喷的棉田里,连那架装了农药的飞机想飞过都不让,可是他却大模大样地到小铺去领取各种供应,仿佛他种了一千英亩并获得令人难信、极为可观的利润似的,小铺账本上至今还记着他头三十年前欠下的债,爱德蒙兹知道这笔钱路喀斯是永远不会还的,理由很简单,路喀斯不仅会活得比目前的这个爱德蒙兹长久,就像他活过了前两代一样,而且说不定在记下了欠债的账本都久已不存在之后还会活在人世呢。然后是蒸馏壶的事,按照那闺女的说法,路喀斯几乎是在他爱德蒙兹的后院里经营了至少二十年,直到他自己的贪婪暴露了自己,还有那三百块钱的骡子,他不仅是从自己的事业上的合作者、担保人那里而且是从自己的血亲那里偷来的,偷了去换一台探测窖藏地点的机器;如今又出了这样一档子事:在建立四十五年后去拆掉一个妇女的家,这妇女是他爱德蒙兹记忆中唯一的母亲,她抚育他,像奶自己亲生子那样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还持久地用无微不至的关怀来保护他的肉体乃至精神,教他要有礼貌,要行为端正——对不如自己的人要和善,对相等的人要尊重,对弱者要慷慨,对老人要多加照顾,在所有人面前都要彬彬有礼、以诚相待和勇敢无畏——她给了自己这个失恃的孤儿一种始终不渝的、永不衰竭的深情与热爱,这是他在世上任何别的地方再也没能找到的,但是她给他时毫不吝惜,也从未考虑是否会得到回报;——去拆掉这样一个妇女的家,她除了在杰弗生的一个哥哥之外再没有别的亲戚,而且已有十年没见到他了,另外就是那十八岁出阁的女儿,她肯定是不会跟女儿一块过的,因为这女婿同样在自愿走火入魔,跟她认为的自己丈夫的处境一模一样。

在岁月面前也是毫不松动。爱德蒙兹独自坐在他吃不下去的晚餐前,仿佛眼前真的出现了路喀斯,站在房间里他的面前——六十七了可是他的脸却比四十三岁的自己那张显得年轻,不像自己的脸因激情、苦思、餍足、沮丧留下了那样深的痕迹——路喀斯的脸倒不全是乃祖麦卡斯林的翻版,即使漫画化的也不是,可是却继承了如今又以无比惊人的忠实性复制了老祖宗整整的一代人的面貌与思想——如老艾萨克·麦卡斯林四十五年前那个早晨[16]所见到的,那是一个整整一代凶猛的、不认输的年轻同盟军人的集体形象,用香料使之不朽,也稍稍有点木乃伊化——他惊愕地也几乎是不无畏惧地思忖:他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包括老卡洛瑟斯在内,都更像老卡洛瑟斯。他既是传人同时又是原型,是产生了老卡洛瑟斯和我们其余的人以及我们这个族类的所有的地理、气候与生物因素的传人与原型,我们的族类已数目繁多,难以胜数,变得面目不清,甚至名姓不详,但只有他是自成体系、不受外界影响、完整无缺的,对所有的血统不论是黑是白是黄是红,包括他自己的在内,全都不放在眼里,老卡洛瑟斯当年想必也是如此。

2

他把母马拴在路喀斯的围栏上,走上那条两旁细致地用碎砖、瓶底以及这类东西镶边的石块路,登上台阶。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路喀斯在等候,他戴着帽子站在门口,炉床发出的火光衬出了他的身影。老婆婆没有站起来。她就跟下午在小铺里时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是上身稍稍前倾,她那双虬结的手一动不动地置放在白围裙上,那瘪陷、悲惨的面具的这一块或那一块被火光映照着,成为亮点,在他印象中,见到她在屋子里里外外嘴上没含那须臾不离的陶土烟锅,这倒还是破天荒头一遭。路喀斯为他拉过一把椅子。但是路喀斯自己没有坐下。他去站在炉子的另一边,火光现在也触及他了——照出了那顶手工缝制的海狸皮帽的宽阔的边檐,这帽子是爱德蒙兹的爷爷五十年前给他的,照出了那有点像叙利亚人的面容,以及那松垂在没扣住的背心上的沉甸甸的金表链。“这又是怎么啦?”爱德蒙兹说。

“她要打离婚,”路喀斯说,“蛮好。”

“蛮好?”爱德蒙兹说,“蛮好?”

“是的。那得让我破多少财?”

“我懂了,”爱德蒙兹说,“要是你得为这事儿破财,她反正是一个子儿也拿不到的。告诉你,这件事可不是让你拿来哄骗人的。你此刻不是在买进或卖出挖金机,老爷子。她要的也不是一匹骡子。”

“她要离就离,”路喀斯说,“我只不过想知道我得花多少钱。干脆你给我们离了不就得了?就跟去夏你给奥斯卡和他从孟菲斯带来的黄皮[17]娘们办成的那样。你不单单宣布他们离掉,而且还亲自带她进城给她买火车票打发她回孟菲斯去呢。”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正正经经结婚,”爱德蒙兹说,“而且早晚她会用她带着的那把剃刀给他来上一家伙的。要是她有什么差错闪失,他也会拧断她的脖子的。他正眼巴巴地等着这时机呢。所以我才那样做。可你不是奥斯卡。这是不同的。听我说,路喀斯。你年纪比我大,这我承认。你攒的钱比我多,我估摸是这样的,而且没准你脑子也比我的好使,反正你自己是这样想的。可是这事你千万做不得。”

“这话别跟我说,”路喀斯说,“跟她说去呀。又不是我要这样做的。我对现状挺满足的。”

“是啊。当然啦。反正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除去睡觉和吃饭,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差乔治·威尔金斯在沟底踏过来踏过去上,带着那台该死的——该死的——”这时他停住话头,然后重新开始,不仅压低了嗓子,而且简直是把声音全吃了进去,至少有一瞬间是这样的,“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你这一带根本没有藏起的钱。你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不过这也没啥。就我而言,你跟乔治·威尔金斯俩尽可以在那儿乱转,直到累得趴下。可是莫莉大婶——”

“我是个老爷们儿,”路喀斯说,“在这儿,我是当家的男人。在我家里,由我说了算,就跟在你们家里由你、你爹和你爷爷说了算一样。你对我种田收庄稼这方面没啥意见吧?”

“没意见?”爱德蒙兹说。“没意见?”另外那人根本没打断自己的话头。

“只要地种好了,我私人的事情就由我自己来管,你爹若是在人世绝对会这样劝告你的。再说呢,我很快也不能每晚都去找钱了,因为我要摘棉花了。我想光是星期六、星期天晚上去找。”到这时为止,他显然是在对着天花板自说自话。现在他把眼光移向爱德蒙兹了。“可是那两个晚上是我的。那两个晚上我不侍弄任何人的地,不管自认为这地是属于他的那人是谁。”

“好吧,”爱德蒙兹说,“一星期两个晚上。下星期你就得开始,因为你有些棉花已经熟透了。”他转身向那老太太说,“嗳,莫莉大婶,”他说,“一星期两个晚上,就算是路喀斯这样的人,不久之后也准会清醒过来的——”

“我不是要他一星期刨去两晚不去找钱,”她说。她一动不动,用吟唱般单调的声音说话,也不看着两人中的任何一个,“我要他根本不去找钱。因为这会儿已经晚了。他如今已经管不住自个儿了。再说我一定要得到自由。”

爱德蒙兹再次抬起眼睛去看宽边老式帽子底下那张不动声色的、看不透的脸。“你是要让她走?”他说,“是不是这样?”

“我是要做当家的男人。”路喀斯说。那口气倒不是有意闹别扭。那是平静的,也是斩钉截铁的。他的眼光像爱德蒙兹一样坚定,而且是更加无比地冷峻。

“听着,”爱德蒙兹说,“你年纪一点点老了。也不会在世界上活多长的时间了。方才你提到我的父亲。很好。不过他在大限来临躺下准备离开人世时,他的心可是平静的。因为他从来没做过——”什么事情耶稣啊,他几乎要出声地说出来。该死该死真该死他想什么事情在他妻子老年时是对不起她的因而必须得说主啊原谅我做了那件事吧。几乎要出声地说出来;但总算控制住了。“等你的时辰来到你想心平气和躺下,这一刻何时来到你是不知道的。”

“你也是不知道的。”

“不错。可是我四十三岁。你可六十七了。”他们对瞪着。在帽子底下的那张脸仍然是不动声色、无法看透的。接着路喀斯动了一下。他转开身子朝火里怪利落地啐了口唾沫。

“是的,”他平静地说,“我也是要安然躺下睡觉的。[18]我不用那机器就是了。我把它送给乔治·威尔金斯——”这时候老太太动弹了。爱德蒙兹转过头去,只见她打算从椅子里站起来,一只手撑着椅子借把力,另一只手伸得直直的,倒不是想挡住路喀斯,而是向他爱德蒙兹伸来。

“不!”她喊道,“扎克先生!你还不明白吗?他不但会接着使用机器,就跟归他所有的时候一样,而且还会把上帝的诅咒转移到我最小的幺妹子纳特身上去。已归还给上帝的东西谁碰了都会遭到报应的。我要机器留在他那儿!我非得离开,就是为了让他留着,连转送给乔治的念头都不用起!你还不明白吗?”

爱德蒙兹站起身了,他的椅子哗地朝后倒去。他浑身发抖,瞪视着路喀斯。“原来你对我也想搞阴谋诡计。对我也搞,”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好。你不能离婚。你也不能把机器送掉。明天天一亮,你就把那东西送到我家里来。你听见没有?”

他回到家中,或者不如说回到厩房里。现在月亮出来了,照在已绽开马上就可以收的棉桃上,白花花的一片。上帝的诅咒。他知道她的意思了,知道她颤巍巍摸索向前想要达到的是什么了。就算那令人几乎无法相信的情况是确实的,在路喀斯的搜索范围之内某处确实埋藏着被人遗忘的钱,多至一千元,就算是果真给路喀斯找到了——这更令人无法相信了,那对他,即使是对一个六十七岁的老人,会有什么好处呢,据爱德蒙兹所知,路喀斯在杰弗生的一家银行里存有相当于这笔钱三倍的款子,多了这么一笔没花血汗、至少是没花他自己血汗的钱,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对他的女婿乔治,此人一文不名,年纪未满二十五岁就有了个来年春天就要分娩的十八岁的妻子,又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没有人来给他牵走母马;他告诉过丹别等他。他亲自卸下马鞍,擦刷皮毛,打开通向牧场夹道的门,解下马笼头,拍拍她那月亮般发光的屁股,看她又跑又跳,嗖地冲了出去,拐弯时脚踝上那三圈白毛和额上那颗白星朝月亮反出了光。“他娘的,”他说,“我真他娘的希望自己或者路喀斯·布钱普是一匹马。哪怕是头骡子也行啊。”

路喀斯第二天早上根本没带着那台探测器出现。爱德蒙兹本人在九点钟(这天是星期天)离开家时,他仍然没有来。爱德蒙兹现在正驾驶着他的车;有一瞬间他想去路喀斯家,半路上在那儿停一下。可是这天是星期天;他觉得从五月起一星期倒有六天他都在为路喀斯的事情操心,备受熬煎,而且非常可能明天太阳一出来还要接着受罪,而且既然路喀斯自己说了从下周起光在星期六星期天使用这台机器,那么很可能在这期限之前,他是会认为自己该遵守戒规不去用它的。因此他把车子径直往前开了。他出去了整整一天——先是去五英里外的教堂,接着又往前开了三英里和几个朋友一起享用星期天的午餐,在那里他看了别人的棉花,又吼叫着参加到大伙儿对政府在棉花种植与销售方面的干预的咒骂里去。因此,当他重新来到自己的大门口记起路喀斯、莫莉与探测器时,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路喀斯是不会在他出外时把机器留在空荡荡的宅子里的,因此他掉转车头,朝路喀斯的小屋开去。屋子里黑黑的;他喊他们,可是无人回答。于是他又开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乔治与纳特的家,可是这儿也是黑灯瞎火,无人理会他的喊叫。也许现在一切都弄妥了,他想。也许他们全都去教堂了。反正再过十二小时就是明天了,我又得开始操心路喀斯和别的什么事了,因此不如就让它去吧,那些事至少是我熟悉与习惯的。接着是第二天早上,那是星期一,他来到马厩都快一小时了,可是还不见丹与奥斯卡的影子。他亲自打开厩房的门,把骡群赶进通向牧场的夹道,在他正提了饲料篮从母马厩栏里出来时,奥斯卡来到谷仓当中的甬道,他不是小跑来的,而是疲惫、慢腾腾地拖着步子走来的。接着爱德蒙兹看到他仍然穿着星期天的好衣服——一件鲜艳的衬衫,打着领带,毛哔叽裤子,一条裤腿上拉了一个大口子,烂泥一直溅到膝盖处。“是莫莉·布钱普大婶,”奥斯卡说,“昨天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就不见了。我们一通宵都在找她。我们发现她下沟底的地点,便跟踪她的脚迹。只是她那么小那么轻,几乎没在地上留下一只脚印。路克大叔、乔治、纳特和丹还有别的一些人还在继续找呢。”

“我来给母马备上鞍,”爱德蒙兹说,“我已经把骡子放出去了;你得到牧场去拦一头了。快点儿。”

那些骡子在大牧场里自由奔跑,很难逮住;差不多过了一小时,奥斯卡才骑了匹光背的骡子回来。又过了两小时,他们才追上路喀斯、乔治、纳特、丹和另外一个人,这伙人追踪、失去、再搜寻又找到并重新追踪那老太太的很淡、很轻的足迹,她像是沿着小沟漫无目的地在荆棘丛与朽木之间乱走的。快到中午时,大伙儿才找到她,见到她脸朝下躺在烂泥地里,一向是一尘不染的围裙与整洁的旧裙子也弄脏撕破了,她的一只手仍然紧握她摔倒时捏着的探测器的把柄。她并没有死。奥斯卡把她抱起来时,她睁开了眼睛,茫然地不知在看谁与看什么,然后又闭上了眼睛。“快跑,”爱德蒙兹对奥斯卡说,“骑母马去。回去开车去接赖德奥特大夫。要快呀。——你能把她抱去吗?”

“我可以带去的,”奥斯卡说,“她根本没有分量。还不如那台觅宝匣子沉呢。”

“我来带她吧,”乔治说,“她是纳特的——”爱德蒙兹转过身去对着他,也对着路喀斯。

“你提那只箱子,”他说,“你们俩拎着它。最好它能在此地与我的房子之间找到点儿什么。因为往后去即使这些个指针再在我的地界里晃动,你们任谁也休想再见到了。——我要亲自来处理这桩离婚案,”他对路喀斯说,“再这样下去她真会把自己杀了的。也不用你跟那台机器通力合作把她害死了。天哪,我真庆幸自己此刻不处在你的位置上。我很高兴我今晚不用睡你的床,操你不得不去操的那份心。”

那一天来到了。棉花都收进来了,[19]轧了棉籽也打成包了,霜降了,使玉米最终变干,现在正在收摘、过秤与藏进谷仓。路喀斯和莫莉坐在后座,他开车进入杰弗生,把车子停在县法院的前面,法官要在这儿开庭。“你不用进来,”他告诉路喀斯,“他们也许不让你进。不过你也别走远了。我可不想等候你。还有,记住了。莫莉大婶要分到房子、你今年一半的收成以及每一年的一半收成,只要你一天待在我的地界里。”

“你是说我每种一年我的地就得这样分?”

“我是说你在我地界里每待上一年,就得这样。我的意思非常清楚。”

“卡斯·爱德蒙兹把那块地给我了,说只要我一天——”

“我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爱德蒙兹说。路喀斯看着他,眨动着眼睛。

“你是不是要我搬走?”他说。

“何必呢?”爱德蒙兹说,“有什么必要呢?你不是还要每天晚上通宵在上面找埋下的钱吗?你不如整个白天都在上面睡觉呢。再说,你还得在那上面干活,好把莫莉大婶那一半收成挣出来。而且我还不是说光是今年。我的意思是每一——”

“全部收成归她都可以,”路喀斯说,“我种庄稼就是了。她把全部收成都拿去也行。我还有老卡洛瑟斯留给我的那三千块钱呢,就存在那边的那家银行里。这些钱也够我一辈子花的了——除非你又决定要分出一半来给某某人。等我跟乔治·威尔金斯找到了那笔钱——”

“从我的车子里滚出去,”爱德蒙兹说,“走。快出去。”

法官正开庭,地点在他的办公室——那是法院正楼旁附属的一个小楼。他们朝那里走去时,爱德蒙兹突然得去扶住老太太的胳膊,他及时抓住了她,再一次感觉到好多层衣料底下那条细瘦的、几乎没有肉的手臂,它干枯、轻脆、虚软,简直像根朽枝。他停住脚步,把她扶直了。“莫莉大婶,”他说,“你还是要这样做吗?你不一定非这样不可的。我替你把那东西从他那里夺走。天哪,我——”

她拉着他的手要继续往前走。“我得这样干,”她说,“他会再去弄一台来的。然后会马上把那台交给乔治,免得又给你收走。有一天他们会找到钱,没准那时我已经不在,管不了这事儿了。纳特是我最晚生的幺妹子。我闭上眼睛以前是不会再见到那几个孩子的了。”

“那就走吧,”爱德蒙兹说,“那就往前走吧。”

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办公室里里外外走动,有几个人待在里面,人不算多。他们安静地待在房间深处,等轮到他们。这时候爱德蒙兹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在搂着她。他领着她往前走,仍然扶着她,相信只要自己松开她一下,她就会瘫下去,在自己脚下变成极其洁净的褪色旧衣服遮盖着的一堆枯枝。“啊,爱德蒙兹先生,”法官说,“这就是原告吧?”

“是的,先生。”爱德蒙兹说。法官(他也相当老了)歪着头从眼镜上面打量莫莉。接着他把眼镜往鼻子上托了托,又透过镜片看他们。他嗓子眼里发出一下咯咯声。“都过了四十五年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

“没法子呀,先生,”爱德蒙兹说,“我试过的。我……”法官又发出了咯咯声。他瞧了瞧秘书放到他面前的那张状纸。

“她会得到赡养,不错吧。”

“是的,先生。我会注意的。”

法官对着状纸沉吟了片刻。“没有反对意见吧,我想。”

“没有,先生。”爱德蒙兹说。可是接着——他甚至都不知道路喀斯已跟着他们进来,直到他见到法官又歪着头,这回是透过镜片朝他们身后看去,看到秘书抬起眼睛,并听见他说,“嗨,黑鬼!摘掉你的帽子!”——这时路喀斯把莫莉往边上一推,自己来到桌前,边走边脱帽。

“我们不反对,但是也不离婚了。”他说。

“你们什么?”法官说,“这是怎么回事?”路喀斯一次也没有朝爱德蒙兹看。就爱德蒙兹所感觉到的,他也没有朝法官看。爱德蒙兹傻呆呆地想道,他不知有多少年没看到不戴帽子的路喀斯了;事实上他根本不记得以前是否知道路喀斯的头发都已经是花白的了。

“我们不离婚了,”路喀斯说,“我改变主意了。”

“你是那个丈夫?”法官说。

“不错。”路喀斯说。

“在法庭上要称呼‘先生’!”那个秘书说。路喀斯朝秘书瞥了一眼。

“什么?”他说,“我又没想要上法庭。我已经改变我的——”

“什么,你这狂妄自大——”秘书开始说。

“等一等,”那法官说。他看着路喀斯,“你提出得太晚了。本诉状是通过正规方式与程序递上来的。我立即要对它做出判决了。”

“先等一等,”路喀斯说,“我们不打算离婚了。洛斯·爱德蒙兹明白我的意思。”

“什么?谁知道?”

“嗨,你这狂妄自大的——”那秘书说。“阁下——”法官再次朝秘书稍稍举了举胳膊。他仍然在看着路喀斯。

“洛斯·爱德蒙兹先生知道的。”路喀斯说。爱德蒙兹迅速地向前走了两步,仍然挽住了老太太的手臂。那法官朝他看去。

“是吗,爱德蒙兹先生?”

“是的,先生,”爱德蒙兹说,“是这样的。我们此刻不想办了。”

“你希望撤回诉状吗?”

“是的,先生。如果您同意的话,先生。”

“啊,”法官说。他把状纸叠起来,交给秘书,“把这一起从判案单上划掉吧,休利特先生。”他说。

他们一行人走出办公室时,他几乎是在抱着她了,虽然她也想自己走。“好了,”他几乎有点粗暴地说,“现在没事了。你没听见法官的话吗?你没听见路喀斯跟法官说,洛斯·爱德蒙兹知道他的意思吗?”

他几乎是把她整个儿抱到汽车里去的,路喀斯紧跟在他们后面。可是他没有上车,却说:“等一会儿。”

“等一会儿?”爱德蒙兹说。“哈!”他说,“你的等待策略破产了。你费尽——”可是路喀斯已经走开去了。爱德蒙兹只好等着。他站在车旁,看着路喀斯穿过广场,朝商店走去,在那顶讲究的、保护得很好的旧帽子底下,身子挺得笔直,时不时故意做出一副勇往直前、神气十足的模样,爱德蒙兹心里不由得一颤,他认出了这步姿与那顶帽子一样,是从自己的祖先那里得来的。路喀斯没离开多久。他不慌不忙地走回来,钻进汽车。他手里拿着一小包东西——显然是糖果,也就值一枚五分镚子儿的。他把它放进莫莉手里。

“拿着吧,”他说,“你牙没有了,不过还是可以含着吃的。”

3

那天晚上天气很凉。他点起一小堆火,从熏房里取来今年头一批熏得的火腿作晚餐的菜,他坐下来刚开始享用他独自一人吃的饭菜,好几个月来似乎也就今儿晚上有点胃口,这时听见屋子前面传来几下敲门声——那是用手指关节叩击廊壁的声音,声音不大,也不急,但却是咄咄逼人的。他对着厨房门那边的厨子喊道:“叫他上这儿来。”他说。他继续吃他的饭。他还在吃,这时路喀斯走进来,走过他的身边,把那台探测器放在餐桌的另一头。此刻机器上没有泥土;看来是擦过的,让那些光洁的神秘莫测的表盘与锃亮的摁钮一衬,显得既精密又复杂,像是挺灵验的。路喀斯站着,低头朝它看了好一会儿。接着便转身走开去了。他走出房间,没有再回过头来看它一眼。“放在那儿了,”他说,“把它处理掉好了。”

“好吧。我会把它存放在顶楼上的。没准明春莫莉大婶会不在乎,你就可以——”

“不。处理掉吧。”

“永远吗?”

“是的。别留在这个地方,别让我再看到它。干脆别告诉我弄到哪儿去了。卖掉它,如果办得到的话,钱存在你这儿。不过得卖到远点儿的地方,别让我再见到它或听说它。”

“好吧,”爱德蒙兹说,“好吧。”他把椅子推得离餐桌远些,坐在那儿看着对方,看到那个老人,此人出现在自己幼年失恃的悲惨复杂境况中,是他记忆中唯一的母亲的丈夫,此人从未因为他皮肤白而叫他一声“先生”,他也知道此人甚至在他背后也叫他洛斯,更不用说当着他的面了。“听着,”他说,“你倒不一定非这样做不可的。莫莉大婶老了,她免不了有些怪念头。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因为你是不会在这里或是别的地方找到任何钱的,不管是埋藏的还是没埋藏的。要是你想偶尔把这劳什子拿出去,比方说一个月一回或是两回,用一个夜晚在那鬼沟的头头尾尾走动走动——”

“不,”路喀斯说,“把它弄走。我再也不想见到它了。《圣经》上说,我们的寿数不外七十春秋[20]。在这段时间里,一个人可以需要一大笔钱,倘若动手早,他想要的钱是可以弄到手的。我耽误了,动手晚了。地里钱是有的。三年前那个晚上,两个白人悄悄进来,起走了两万两千块,然后带着钱溜了。我很清楚。我见到他们重新填好的那个坑,还有原先埋钱的那个坛子。可是我那七十年快活到头了,我琢磨我是命中注定不该找到这笔钱的。”

* * *

[1] 古罗马的基层军官,大约掌管一百名士兵。

[2] 此处所引似非《圣经》原文。类似的意思见《创世记》第3章第19节:“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以及第3章第18节:“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莫莉的意思是不应将非劳动所得的不义之财据为己有。

[3] 前者为平等的称呼,后者则是南方家奴或仆佣对主人的叫法。

[4] 应为曾舅公。

[5] 《圣经·路加福音》第9章第5节:“凡不接待你们的,你们离开那城的时候要把脚下的尘土跺下去,见证他们的不是。”

[6] 指十九世纪的五十年代。

[7] 1865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13修正案,规定废除奴隶制度。

[8] 指泰瑞尔,或称托梅的图尔。

[9] 按照本书第五篇《熊》里的说法是每月三元。

[10] 早期摄影的一种技术。将感光材料涂于铁版上,摄影冲洗后这铁版即是正片。

[11] 源出南方儿童游戏。男孩子欺侮女孩子,往往揪住她们的发辫让她们求饶,非要她们承认这发辫是“牛绳”才肯松手。因此喊“牛绳”即是认输、服软。

[12] 据研究者考证,艾萨克的母亲索凤西芭死于1877年,她可能教过吉姆与凤西芭,但不可能教当时只有三岁的路喀斯。按照《熊》里的说法,是“麦卡斯林的妻子艾丽丝曾教凤西芭认过一点字”。路喀斯应该也是艾丽丝教的。

[13] 《圣经·民数记》第14章第18节:“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4] 指扎克生活在密西西比这个蓄奴州,而这并非出于他的选择。

[15] 《圣经·创世记》第4章第15节:“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又《耶利米书》第2章第22节:“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面前显出。”

[16] 指前面所写到的路喀斯前去索取遗产的那一天。

[17] 指黑白混血儿的那种黄褐色。

[18] 《圣经·诗篇》第4篇第8节:“我必安然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

[19] 一般是在10月与11月。

[20] 见《圣经·诗篇》第90篇第10节。此处采用天主教“思高圣经学会”本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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