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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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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预料的事都没有发生。一整夜,他醒了两次,每次都感觉浑身酸疼,身体发烫,他以为自己病了。或许生病是摆脱目前所有一切的好办法。到了早晨他如果能够得肺炎或者别的什么严重的毛病,那他可以先在床上待一段时间再面对众人。他在自己的床上待着,妻子会悉心照料他,在他周围营造一方宁静,不会有人来找他要解释。他跟外面世界的唯一接触就是罗杰斯医生,因为他得找医生来看病。

医生不怎么说话,偶尔说话时声音低沉,有种能让人失神的催眠功效。医生是否也被这样那样的问题困扰着?他是否有时也对自己还有他人心存质疑?他可否也曾问过自己让希金斯从周二晚上开始深陷泥沼的同样的问题?好像不可能,医生总是面容平和,浮现出一抹笑容。对一切尽知的人才有那种神秘的笑容。

卡尼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找凯恩医生看病。卡尼有一天这样说罗杰斯医生:

“一头心满意足的蠢驴。”

从那之后,希金斯每次看到罗杰斯医生,都会想象医生的长脸和拉长的驴脸之间的相像之处。

可这个早晨和其他早晨并无不同,他没有病倒,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赖在床上。他今天是第一个起床的,不是为了避开家人,而是因为今天是周六,他得早早去到超市。一到周六,孩子们就起得晚了,尤其是弗洛伦斯,银行休息。厨房一直到中午还乱七八糟。他们一个个起床后,各自单独吃饭。

他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期待什么。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在周围感受到昨晚那番话产生的反应。他想到了这么一个词:“鼠疫患者”。他从没有真的见过得鼠疫的人,但了解这个词的大致意思。这个词此刻或许适合用在他身上,他想象这儿的所有人,或者起码大多数人都会远远地躲着他,整个社区好像从今往后都以他为耻。

当时他把乡村俱乐部推到风口浪尖,寻求的不正是这个效果吗?大家都知道他提交过入会申请,也知道被拒绝了两次。他如今抨击的对象和他昨天还屈膝谄媚的是同一人群。大家要么对他冷言冷语,要么他会成为大家的笑柄。这两种可能性他都不反感,他的定位也就一目了然了。他尽可以公开炫耀自己令他人作呕的行为,正如一些病人在自己的病痛中得到某种变态的快感。

可什么都没发生,他有点怀疑昨天晚上的小插曲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雨还在下,阴郁且绵绵不止,像极了隐痛难消的牙疾,会一整天不消停。汽车行在涓涓细雨中,女人们走进超市,晃甩雨衣或者雨伞。今天不上学,大多数女人身边还有孩子,超市里喧哗不已。

他刻意只在不得已时才会逗留办公室,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货架间踱步,左右巡视,就像大饭店里的店堂经理。

卡罗尔小姐和平时并无两样。她用一贯的声音轻轻说:

“早上好,希金斯先生。”

别的职员也是一样。顾客们只在询问信息或者抱怨一件商品又涨价时才来找他。

他觉得他们是故意这么做的,这是阴谋,是为了凸显出他孤立无援的境地。

举个例子,刚才他在超市入口处站了一会儿,看到比尔·卡尼从理发店出来,从他面前经过,头上光光的,没有外套,弓着脊背抵御这场急雨。卡尼没有停下来跟他说话,只是朝他挥了个手,喊道:

“好啊,沃尔特!”

希金斯想要叫住他,问他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是怎么想的,对于他是怎么想的。但是药剂师已经一头扎进药店。

每个人都还是平常的样子,但似乎避免跟他有接触。九点十分,他将手肘撑在总收银台上,问卡罗尔小姐:

“布莱尔家的厨师打电话来下订单了吗?”

“还没有,希金斯先生。”

这事关重大。以前这位厨娘总是在九点前打来电话,让超市听写下一长条需要准备好的预购货品清单。她今天没打电话来,说明布莱尔在治他的罪。

罗杰斯医生的夫人就在这时出现在他眼前,向他微微致意后朝生鲜肉制品摊位走去。她总是从那里开始采购。同一时间,电话响了,卡罗尔小姐接过去,手挡在话筒上,朝他小声说道:

“是布莱尔家打来的。”

之后不久,他在办公室里签阅文件时,透过窗户瞧见克劳布塞克夫人正在女佣的陪同下,进行周六例行大采购。

他认为,他们商量好了要在他周围营造这种无动于衷、不冷不热的气氛。这是他们报复的方式,是向他证明,他的所谓攻击不会损伤他们丝毫。

孩提时的记忆又浮现在他面前。那时他们一群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如果有个年纪小点的或者不怎么机灵的孩子想跟他们一起玩,他们这帮孩子就相互在耳边悄悄说:

“我们就当他不存在哦。”

也就是说,这个新来的可以跟他们一起奔跑玩闹,可以自认为是跟着大家一起做游戏,但是他的行为和存在没有任何意义。他是不存在的。大家无视他。而他本人不知情,竭力在这个他向往的集体中扮演好被设定的角色,一个从一开始即被宣告不存在的角色。

如今在他眼前上演的也是这一幕吗?如今是他自己扮演被无视的角色吗?

顾客们纷至沓来,带着不容他忽视的客套跟他打招呼:

“你好啊,沃尔特!”

又或是:

“早上好,希金斯先生。”

好像他从没有参加过校委会,从来没有在市政厅发言。

就得用这般精妙的点子让他明白自己的言行有多么失礼?又或者,这一切只说明一件事:大家从来没把他当回事儿?

总而言之,这不仅仅是难堪,更是羞辱。他准备以英雄救世般抗争,却发现不知道要如何抗争。

没人要听他的说辞。没人来问过他任何问题,当然除了问他为什么牛肋排从上个星期以来已经涨三元钱了。

清早,他打了两三次冷颤,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一个人在雨里走着,没戴帽子也没有外套。不管四下多么静默(或许正是因为这令他措手不及的肆无忌惮的静默),他一直有种风暴即将降临的预感。但他不知道灾祸怎么降临或者何时降临。可能就是在下一分钟,或者下一秒。有个人走进超市,一反常态,突然冲他吼冷酷的诋毁的恶语。

他不想,可禁不住监视着超市的出入口,注意来回穿梭的面孔。现在,所有周六会来做采购的老客人今天都已经从这里进出过了。

他没忘了芝加哥给他布置下来的关于鞋油膏的工作。他在推卖会的货架前停留了好一会儿,时不时向某个家庭主妇提个问题。

“您试用过这个新产品吗?”

如果对方回答是,他会接着问:

“您对效果还满意吗?”

诺拉在差不多十一点时也来过了,只跟他说了几句话,问他要不要买鸡肉。她的步态比几天前更沉重。按照医生的计算,她两个月后生。肚子的重负使她在走路时将重心压后。

到了中午,雨还在下,什么也没发生。十二点过一刻,他决定还是回家吃饭,不想显得好像在回避给他妻子一个交待,如果她真的在等一个交待。他路过修车行时停了一下,因为雨刷不好用了。帕辛也在那儿,就在他自己刚加满油的年代久远的四轮吉普边上。帕辛诚意满满地向他比划了一个手势,没说话。

希金斯不明白他的意思。修理工检查完他的车后说:

“这就行了,沃尔特。就是接触不良。”

“谢谢你,吉米。”

他还是确信,一定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在他身上,令他猝不及防。可能超出他沃尔特·杰·希金斯,威廉森超市经理及校委会财务员想象的事。

他回到家,所有人——包括伊莎贝尔和两个男孩——都端坐在餐桌旁,他在每个家庭成员的前额上吻了一下,然后就座,摊开餐巾。

“我待会儿能去电影院吗,爸爸?”亚奇问父亲,却顾虑地看向母亲。她总是在希金斯还来不及张嘴回答就否决了。

今天她没有介入。她显然闷闷不乐。

“如果你妈妈同意的话。”

“他想做什么就做好了。”她说道,吐了一口气。

“你呢,戴夫?你今天下午干什么?”

“如果雨停了,我就去打篮球。”

赛季还没有开始,小伙子们已经开始在社区公共场地上进行训练了。希金斯是否要把这个职务也辞了?他还是当地篮球俱乐部的副财务。一星期有一个晚上要监督这些年轻人训练。

“你怎么了?”他问妻子。妻子帮他拿了餐具,又坐回去。

“没什么。”

“你觉得哪里不舒服?”

妻子示意他别在孩子们面前继续问下去了。他感到心惊肉跳了。有事情发生。他刚才还在卖场跟她见过面呀。什么事儿能把她弄得忧心忡忡,还不能在孩子面前谈?

孩子们已经急吼吼地吵着要甜点了。伊莎贝尔一如往常的磨蹭,她细细咀嚼甜点,挨个观察所有人。

他觉得这顿饭仿佛怎么吃也吃不完。

“我能看电视吗?”伊莎贝尔问,男孩们都吃完往外跑了。

诺拉在门口大喊:

“戴夫!你回来!我让你把雨衣拿着。”

“都不怎么下了,妈妈。”

“回来!”

“我能看电视吗,爸爸?”

他回答说是,这样他才能单独和妻子待在厨房里面。弗洛伦斯上楼回房间了,她会待在自己的床上看书或者写点什么。

诺拉从门口回来,但没再动自己的甜点。她开始收拾餐具,往洗碗槽里放。

“你到底怎么了?”

“格伦代尔来电话了。”

“什么时候?”

“就在我回家的时候。还好我正好进家门了,亚奇已经准备接电话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问下一个问题,他不敢直接问:

“她死了?”

妻子好像说给自己听似的继续说道:

“还是因为那件事。”

“昨天晚上走的?”

“要么就是今天一大早。他们是上午十点发现的,然后就尽快通知我们了。”

“他们报警了吗?”

“是的。但是你知道她的。”

这还真是好笑。他现如今正打算与整个城镇抗争,为他所定义的个人尊严据理力争。然而给他当头一棒的不是威廉森的邻里,而是他的亲生母亲。

现在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了。她会突然出现在超市里,或者枫叶街房子的门口。他们也可能接到治安警长,或者商铺老板打来的电话。

格伦代尔离这儿差不多一百公里,在纽约州。但她可以坐长途汽车抑或火车。她也有本事在路边拦下一辆车,跟人家编造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一路搭便车。有一次,他费尽力气才说服将母亲带来的车主——一名笃信忠孝信义的工业家——他不是一个良心泯灭的儿子。在他奋力劝服车主的时候,他看见母亲就在车主背后,朝他扮着鬼脸,意思再清楚不过:

“瞧你那样儿!”

她疯狂的时候也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他们说她带着钱吗?”

“她怎么会没有钱?她不会放过眼皮底下的任何东西。”

在格伦代尔,有人贴身监护她了,但她还是能把浴室里的水龙头给拆下来,当个宝似的藏在枕头下面。

那里不是精神病院,而是所谓的疗养所,希金斯每月工资的四分之一多花在了那里。他更应该把母亲送进公立机构。他就这个问题咨询过专家。

“我无法向您保证,六个月或者两年后,她不会被放出来。这不仅仅是因为相关医院已经超负荷运转,还因为医院必须依照规定,适时将符合标准的精神类病人放回到社会中去。国家的精神病院,不能收容所有的精神疾病患者。而且,如果完全从法定角度讲,您的母亲并没疯。”

从星期二晚上开始,他竭力克制,但每天还是会想到母亲十来次。即使是和诺拉,他也不愿谈及母亲。他从来没有向诺拉坦诚过自己心底的真实想法。

比如说关于酒精,比如说他看向集会大厅深处黑暗中的那些面孔,自觉他其实应该是跟他们那群人一伙的。他没跟诺拉说起过这些。

她现在多少岁了?他总是得先算一算才能知道。四十五加二十三。她六十八了。她样子瘦小单薄,轻巧得很,仿佛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可她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活力,一辈子都没生过病。

他一年会去看她两或三次,都是开车去,基本上总是一个人。诺拉自从又怀孕,就没陪他去过一次,医生不建议她长久坐在车上。他们上次带着那时才七岁的弗洛伦斯一起去探访后,就再也不敢带着孩子去了。

“就是个假装什么都懂的小丑八怪!”老太太把小姑娘从头到脚看了个遍后说道。

他们一出疗养所,诺拉就发现婆婆的顽症又犯了,她不知什么时候偷走了弗洛伦斯脖子上的一条金链子。谁都没有再看见过这条链子。疗养所的院长,一个姓安德森的丹麦人,对这位病人的偷窃技巧感到不可思议。

那里有四十来个病人,一些是上了年纪的,一些是身体有残疾的。所有病人刚进去的头几个星期会抱怨不停,因为他们的个人物品陆陆续续丢失不见。希金斯被一通电话叫过去,好声好气跟母亲交涉,让她把所有东西都交出来。

“人人为己!”她这么回答他,“到哪天我什么都没有了,没人来给我拿东西吃了,我会饿死的。”

她说“饿”这个字时十分悲伤,就像有过切身之感的过来人。每次她这样,希金斯都感到自己的胸口紧得慌。

“你知道的,妈妈,我不会眼看你到那种地步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人人为己,这是我这一辈子学到的唯一一件事情。”

威廉森这儿的人,尤其是周围的邻居,也许不会相信,他不是为了自己才下定决心把她一个人圈禁在那里。他在旧桥结婚的时候,已经有好几年不跟母亲住了。其实他从小到大,母亲经常消失个把星期或个把月,他们住在一起的时间不算长。她毫无目的地随便找个地方待上一阵子,在咖啡馆里找个服务员的活儿,又或者在旅馆里当个房间清洁员、洗碗工,总之什么都有可能。

大家对她情绪的起起伏伏和那些怪里怪气的行为很不解,后来又发现她偷偷喝酒。她老道机敏,过了好久大家才发现这一点。

大家最终又发现,她会偷东西,有时候是钱,虽然只是小数目。有一次,她顺了两把茶匙,警察也被惊动了。警察询问她的时候,她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好像她的行为很正常:

“他们那儿有的是茶匙,他们不在乎的。你瞧,过了一个月,他们才发现这两把茶匙不见了。”

希金斯询问的那个专家以此为依据,认为她具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她不是疯子。

“她是在一时无法抗拒的冲动之下进行偷窃的,”专家说,“这是肯定的。但是还可以肯定的是,她自己具备判断好与坏的能力,也明白什么是被允许什么是不被允许做的,她在这种触犯法律的行为中得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愉悦。”

她无视指控她的受害者,也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您把偷来的东西都藏在哪里了?”

“我可没有偷它们,我那是拿。”

“你把那些东西放在哪儿了?”

“自己找呀。”

通常这些东西再也没有被找到过。天知道在哪里的某个或者多个地方,也许藏着她的这些珍宝。

格伦代尔最折磨她的地方是她无法轻易弄到酒,但院方不时发现她醉醺醺地躺在床上。到底她是怎么喝到酒的,这一点到现在都没人弄明白。疗养所所长早就被她弄得心力交瘁,失去了耐性,威胁说要把这老妇人还给他。

“为什么你要这样呢,妈妈?”

她会看着他,嘲弄他。

“不为什么!”

“你不知道这样不好吗?”

“你到我这个年纪再跟我说这些大道理吧。也许你不用跟我说什么,因为到时候你已经死了。”

他确信母亲对他没有爱可言,甚至有点恨他。她是否更爱当初被父亲带走并从此杳无音信的他的那个姐姐呢?

希金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姐姐,她肯定结婚并养儿育女了。而关于这个姐姐,希金斯只知道她叫帕特里夏,帕特里夏·希金斯。沃尔特·希金斯对此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如果她已婚,那么已经跟随夫姓。沃尔特在街上和她擦身而过都不会知道。她离开的时候三岁,而他自己才十或十一个月大。

威廉森这儿难道有谁知晓这段往事?黑球把他剔除在外的那个夜晚,他想到过这一点一会儿。俱乐部入会审理团中的某人也许跟新泽西的旧桥有什么瓜葛,知道他的过去。

威廉森的穷人主要住在制鞋厂那片区域。有几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大伙已经无视他们的存在,每次看到他们时带着点谅解。在市镇外围快出城的地方,住着一家姓奥康纳的,他们几乎是生活在原始状态下。他们的简陋棚屋周围布满垃圾,禽鸟畜牲徘徊其中,谁知道是家养的还是哪里来的。父亲、母亲,一家十一还是十二口人,一身红毛,看上去非常粗野,不知道是什么食物让他们长得那么健壮。那两个最小的孩子(一对双胞胎)整天踩着光有轮子没有轮胎的自行车,在街上横冲直撞,来势汹汹,是城里所有母亲的梦魇。

只是,奥康纳家不会有人自不量力申请加入俱乐部。他家有个男孩十六岁了,在读高中,比兄弟姐妹们规矩些,勤奋刻苦,为的是创造出与无法改变的出生不同的一种生活环境。去年夏天暑假,他在超市里干活。希金斯一看到他,就不由得想到他自己年少那会儿。

奥康纳家至少算得上是真正的家庭。他们家从来没有人被警察带走过,或许有过,但也是因为环境卫生问题或是秘密屠宰牲畜之类。而他对自己的出生感情复杂。他知道得不多。他通过只字片语和零星片断,重塑过自己的那段历史,猜测断层部分。他不相信母亲有时带着幸灾乐祸乃至邪恶笑容提供给他的某些细节。

她本名叫路易莎·富赫斯,根据证件上所写,她出生于德国汉堡,更确切一点是阿勒托纳,莱茵河的那一头,那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船运基地。她的父亲养家糊口,后来某一天被掉下来的一根脚手架砸死了。那天他还喝醉了,留下八个还是九个孤儿。

“你那时候几岁,妈妈?”

“十五岁。我上面还有两个,汉斯和埃玛。”

“你的妈妈那时候还活着吗?”

“她在一所结核病疗养院里。可以这么说,她已经没有肺了。我有两个兄弟也有结核病。有一个在我还没有离开德国时就已经死了。”

“是埃玛把你们带大的?”

母亲看着他,目光烁烁,好像他是天底下最纯洁的人。

“看看你,完全就是个美国人!”

“她没有照顾你们吗?”

“她能把自己喂饱就不错了。”

“她怎么把自己喂饱呢?”

“跟所有在阿勒托纳基地一带糊口的女孩子一样呀。”

他没敢问她:

“那你呢?”

他害怕知道答案。母亲继续说道:

“我十五岁那年进了码头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当服务员。我当时有一个朋友,一个胖女孩,能不停地喝啤酒还不用付钱,叫格特鲁德。我十八岁时和她一起上了船。我们两个就这么到了纽约。对于两个一个英文大字都不识的女孩而言,那个时候的生活可不像现在这样容易。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出过载我们来的船停靠的码头。两个人就在同一家旅馆先干起来。”

他知道母亲后来到处游走,因为她跟他说起过芝加哥、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她仅有一小张那个时期照的照片。从照片看,她那时几乎和现在一样矮胖矮胖,双眼和现在一样狡黠,微微卷曲的头发围拢在脸庞四周。

她那时已经有了把不属于自己但唾手可得的东西偷偷拿走的癖好?正因为此,她才这样四处流离?她跟着朋友格特鲁德学会了喝酒?

他很想了解这一切,但又害怕知道。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在旧桥落脚,旧桥几乎就是新泽西的一处小村庄,距离纽约四十五公里。那里有个小旅馆,叫德文舍尔旅舍。她在那里做服务员的时候,老希金斯和她相遇了。

他对父亲的了解就更少了,可以说从来都没见过。父亲带着姐姐离开的时候,他只是个婴儿。但可以确定,他娶了路易莎,因为后者一直珍藏着相关文书,她就像珍惜眼珠一样珍惜结婚证书。

“他是做什么的,妈妈?”

“他是四处游走的商贩。”

“他都卖什么?”

她仍然目光灼灼,目光里带着嘲讽、狡猾和冷酷,但没有苦涩。

“看情况。”

她特意补充道:

“他比我好不到哪儿去。”

“他坐过牢吗?”

“是在认识我之前还是之后?他和我在一起时没坐牢。不过他和我在一起没有多久。”

他只知道父亲在一次例行的巡回兜售中踏进德文舍尔旅舍。他又为什么会在旧桥这种济济无名、对于游走商贩没有什么生意可做的小地方逗留?这一直是个谜。他娶了路易莎·富赫斯,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在镇上找了个住处。母亲给他指过那个地方,就在一栋砖石结构大房子中。从外面看,那个房子好像被隔成了好多间,住着三十多户人家。

“他一走就是两三个月,有时给我寄来一张汇票或是明信片。你姐姐后来出生了,他六个星期以后从加利福尼亚回来才见到她。他一见到你姐姐就很喜欢。他要我带着你姐姐跟他一起走,我没答应,就这样自己待着,一年都没有他的消息。他回来的时候,我在监狱里头,是他把我弄出来的。大家总是找我麻烦,到现在也是。九个月后,你出生了,你的头太大,我差点死掉。我的身体就是从那会儿开始不行的,人全废了。”

她向他坦承了这么多细节,包括他出生时候的事情,让他吃惊,他清楚母亲这样做是想看他难堪。

他咨询的最后一个精神科大夫是这么说的:

“要不是我们这里已经忙得连轴转了,我就安排您母亲到我这里。我要彻底研究她这个病例,您的母亲是我见过的最奇妙的病例之一。”

不能说她不幸,她沉醉于自己那些令人咋舌的行径中,在责难儿子时也表现出了复仇的快感。

“你像他,”有一次,她在说到老希金斯时冷不丁地对他说,“他也有个大脑袋,但他身材比你好,也比你更强壮。”

一天天气晴好,老希金斯又回到旧桥,同时宣布:

“我要离开了。我带走帕特里夏,男孩就留给你了。”

据他猜测,母亲执意留下女儿,但老希金斯没有松口。

“再说了,”他说,“男孩还太小。”

邻居们听见他们吵了一整夜,两边的租户敲打墙面,叫他们安静些。第二天早上六点整,老希金斯带上小女孩,坐第一班火车走了。

诺拉知道这些事。她是旧桥人,认识路易莎。有些事,比如他母亲在汉堡的事,他从来没跟诺拉提过。

他小时候,母亲在这儿那儿给人做做家务。她有时去酒吧或是旅馆里打工,会把他托付给女邻居,跟他父亲一样,一走就是两三个月,彻底消失。

他第一次独自去警局领妈妈出来是八岁。他渐渐习惯了,警察局的职员都待他很客气,所有人都怜惜他,对他赞赏有加。

他十六岁时早已适应几乎从出生伊始的独居生活。在他们租来的一室户中,他收拾家务,自己准备一日三餐。

“你也下决心要成为个绅士啊!”一天她毫无预兆地回家来,看见他正埋头于书本,就这么跟他说。

她无声无息地笑,笑容有点恐怖。

“你真的相信绅士们会接受路易莎和流氓希金斯的儿子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吗!”

她越喝越多,儿子常常是在人行道上把她拉扯起来,然后送她去医院。接着,她会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机敏劲儿逃离医院,那么狡猾,那么果敢。后来,她不再满足于在商店里小偷小摸些小玩意儿,而是选择体积最大、最不容易掩藏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于她毫无用处。她在门口被拦下,但毫无惧色。

“谁说我不要付钱了。”

她第一次见到诺拉就对她百般刁难。希金斯一开始认为她是要对诺拉树立权威。他们结婚几个月后,她表明要过来和他们一块生活。她没有提前通知一声,就在某个清早,带着破衣服,和绳子捆好的天知道装着什么的纸箱子,走进新婚夫妇的住所。

“我心想,我的孩子,瞧你现在怀着孕,要是有人能帮你一把,你得要多满足。”

此后,沃尔特多少次晚上下班回到家中,发现诺拉流着眼泪,待在厨房一隅!

他们只能忍耐。

然后,因为一次较以往更严重的投诉,路易莎在拘留所里待了几个星期。他们消停了一段时间。

地区检察官最终还是传唤沃尔特去他办公室。

“您该做些什么了,该让这一切都停止了!”检察官对他如是说,明显已厌烦透顶。“她的这种把戏总不能永远这么持续下去吧。”

“您了解的,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检察官听了这话,眼神严厉地看向他。

“您想听听我的意见吗?这个女人不比您或我疯到哪儿去。事实是,她就是下定决心要把自己一辈子受的罪都转移到他人身上,让他人都尝尝,尤其让您和您太太。而且她不会停止,只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死掉。”

“那您建议我怎么做呢?”

“我无法建议您怎么做。这是您自己的事情。我只是要求您别再让她给我们找麻烦。要是还有下一次,我一定把她扔进疯人院,到时候就天下太平了。”

希金斯了解那些疯人院的情况。有那么一次,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她被关进了其中一处。他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她从里面弄出来。他看到在一间屋子里有十五到二十个女人,衣服勉强遮住身体,个个蓬头散发。她爬到他脚边,哀求他不要把她抛弃。

“我再也不那样了,沃尔特。我对你发誓,我再也不那样了,”她哀嚎,像小姑娘那样啜泣。“我怎么说也是你妈妈呀。你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呀,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老女人,在外面,所有人都给我脸色看。我知道我让你丢脸了,让你花了很多钱。但是你可怜可怜我,把我从这里弄出去吧。在这里,我就算死了,也不得安宁,我害怕。你懂吗?我害怕,沃尔特!我害怕——”

他这才去见了几个医生,包括纽约的那个精神科专家,就是他说如果有时间,真想好好研究路易莎这个病例。也是这位对他提到了格伦代尔的疗养所,前提是希金斯有足够的资金维持这笔开销。

这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了,发生在他搬离新泽西以前。威廉森没有人知道路易莎。她只在某次所谓闲逛的途中来过这里一次,那时他们还住在下城区。她还没来得及惹人注意,她的儿子就逮着她了。

一次,纽约的警察局通知他,他们逮捕了一个叫路易莎·希金斯的女人,原姓富赫斯,没有身份证,自称是他母亲,还提供了他的住址。她是在一个卖酒店里被逮到的,她正把一瓶威士忌悄悄塞进食品袋子里头,食品袋是他几分钟前从市场上偷来的。

诺拉看着他,一言不发,他也失了胃口。他将手肘撑在桌面上,双手托住头。

“你在哭吗?”她问。

“没有。”

他为了要向她证明,把脸对着她,脸上没有眼泪的痕迹。

“她不知道我们的新地址。”她给丈夫打气。

他耸耸肩。他妈妈能很快弄到他们的新地址。谁知道呢,或许她这时候已经在城里,在超市里,要么在他们以前住的街区里打听消息?

他们最初对孩子们说祖母病了,身体不健全,一直住在医院里。孩子们到了明白事理的年纪后,夫妻二人又跟他们解释,祖母的神智不太清晰,但没有细说。

“她做过不寻常的事情吗?”亚奇好奇地问,“她模仿动物吗?她觉得自己是母牛还是狗熊?”

伊莎贝尔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弗洛伦斯对上次的格伦代尔之行记忆犹深。她好几次问爸爸路易莎的事情。

“她的兄弟姐妹中有疯子吗?”

“我想没有。”

“但你也不确定?”

“他们都在德国,我从来没联系过他们。”

“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也有毛病?”

“你放心,弗洛伦斯。你祖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疯子。我带她去让最好的专家做过检查。你听说过偷盗癖吗?”

“听过。但他们不会把偷盗癖患者关在疯人院里。”

“首先,她不在疯人院里。然后,这是不得已的选择。必须在疗养所和监狱之间做出选择。她必须在其中一个地方度过余生的大部分时光。”

“要是我,我宁可去坐牢。”她哆嗦一下,嘀咕道。

这段对话发生时她几岁?就是路易莎上一次出现在威廉森的几天之后。那次,弗洛伦斯听到声响,就起床来,发现父亲和一个老太太在自己家的厨房里。她那个时候十五岁。

“就是那天你带给我看的那个假装什么都懂的小丑八怪?”路易莎发出刺耳的声音。

目前什么事也做不了,只能等待。他们只能在惶惶不安中度过几天,在祸难临头的威胁下,准备随时接到那通电话。这尤其要看她什么时候能搞到酒。酗酒是她的一个弱点。她要是喝到酒并且还醉了,就会完全丧失原有的谨慎小心,几乎毫无理智可言,就像动物似的。那么警察很快就会在某个地方发现她,把她带回去。但她假如只是微醺,那可能会一路来到威廉森,到达她的最终目的地。

“您很泄气?”

“没有。”

他说的是真的。现在折磨他的不是泄气,而是更复杂的感觉。他无法在妻子面前表达那种感觉,眼下不行。

这几天里,他回顾了自己的重要理念。他从很久之前就觉得,只要最核心的想法不动摇,也就是为人立世之根本不动摇,他就能坚守住自己现有的生活状态,哪怕他一直极力回避、压抑的所有念想都与之格格不入,相互矛盾。

他站起来,他得回去上班。诺拉捕捉到他的眼睛闪过一丝古怪的神情。她想到了路易莎的眼神,于是也起身,将两只手按在丈夫的肩膀上。

她就这么定定地站着,直视丈夫,嘴唇颤动。她说完这句话就走开了,撇下丈夫:

“想着我们,沃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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