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后官,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阅选出来的,这种活动称为“选秀女”。选秀女事关皇帝的修身齐家治国大业,因而清宫对此向来十分重视,有着繁复的规定和程序。 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顺治皇帝下令“选立皇后,作范中宫,敬稽典礼。应于在内满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这次选立皇后,首开在满蒙官民女子中大规模阅选的做法,可以视为清朝最早的选秀女活动。从顺治到光绪,每三年阅选一次,共进行过八十余次选秀女活动。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即做皇帝妃嫔外),还有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者为亲王、郡王及其儿子指婚。因此,选秀成了清宫中极为重要的一件大事,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皇室选秀女,首先讲究品行,因为有机会亲近皇帝甚至当皇妃、皇后,事关皇帝的修身齐家治国大业,必须是品行端正、贤惠而又知书达理、能够母仪天下的女子。其次还要看出身和门第,只有出身满清贵族血统纯正的女子,才能保持皇室的尊严和特权。所以,名为选“秀女”,实则所选的女子并不一定姿色多么出众,有时门第关系比靓丽的容貌更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并无姿色,但仗着是慈禧太后的亲侄女,慈禧还是强令光绪选她为皇后。清朝册封皇后、妃、嫔的册文中,经常使用“宽仁”、“孝慈”、“温恭”、“淑慎”等字眼,都是形容人品性的,这便是对其品行(包括性情、性格)重视的证明。
清朝的选秀女活动由户部牵头负责,每次都有档案记录。首先是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将本旗应阅女子年岁等逐一呈报,汇总至户部,经皇帝批示择定日期后,户部再令各旗将本旗内十四至十六岁的女子造具名册。顺治的时候规定:凡八旗官员家中年满十四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秀女挑选,十七岁以上的女子可不参加。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又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龄段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须参加阅选,明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史载乾隆六年时,两广总督玛尔泰的女儿恒志年已过十七岁,从未入选秀女,玛尔泰为此奏请皇帝为女完婚,结果遭到皇帝的斥责。到了清末光绪年间,选秀女的年龄范围更加广,往往十一二岁的女子便进宫了,往上则放宽至二十岁。行选时,各旗的秀女在本旗的参领、佐领或本人父母及叔伯兄弟之妻带领下,乘坐骡车抵达京城,然后在夜间前往北门神武门内御花园。车队最前面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后是前次被选中留了牌子、本次复选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是皇帝阅选秀女的场所。从神武门进入,朝南不远处是顺贞门,顺贞门连着御花园,秀女们先在顺贞门外恭候,然后五六人(有时三四人)站成一排,由太监进行初选。通过第一轮初选者,太监留下其姓名牌,姓名牌上写着:某官某人之女,某旗人,几岁等,这称为“留牌子”或“记名”。当日中午,初选完毕,被淘汰掉的秀女即由本旗的车子载还出宫,可以自由嫁聘了,而留牌子的则要再进行复选。复选时,“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复选不合格的秀女同样送出宫,称为“撂牌子”。经过两轮筛选留下的佼佼者,还要留宫住宿一晚,进行最后考察,,从中再遴选出数人报奏皇帝,择日由皇帝和皇太后亲自阅选,决定其最终命运,或是皇帝自己纳为妃嫔,或是赐给亲王、王子等为妻。据记载,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光绪皇帝年满十八岁,慈禧太后主持了为光绪定选皇后和妃子的仪式。参加阅选的候选女子共五名,都是经初选、复选遴选出来的,其中有慈禧的侄女叶赫那拉氏、江西巡抚德馨的两个女儿以及礼部侍郎长叙的两个女儿。慈禧坐上座,光绪侍立一边,公主福晋等站在后面。在面前的长桌上放着一柄玉如意、两对红花荷包,选中作皇后的便将如意赠给她,选中作妃子的则将荷包递上去,光绪要在五人中选出一后两妃。光绪看上的是德馨的大女儿,便拿起如意向其走去,不料慈禧见自己侄女未被选中,忙在旁厉声喝道:“皇上!”然后努嘴暗示了一下,光绪知其意思,不得已将如意授予叶赫那拉氏,就是后来的隆裕皇后。慈禧看出光绪喜欢的是德馨的女儿,怕日后皇后有失宠之虞,于是不容光绪再选下去,匆忙命公主将荷包分别授予长叙的两个女儿,就是后来的瑾妃和珍妃。
复选合格而最终未被皇帝选中的秀女,也有两种命运:一是由皇帝择配给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拴婚,二是留在皇宫中随侍皇帝,有朝一日再被相中,跻身后妃之列。为皇室王公或宗室拴婚,是乾隆皇帝开创的先例。乾隆到了中晚年为养生而淡于声色,于是将选秀的机会让给同宗的亲王郡王,阅选的秀女大多择配给了康熙帝的其他孙辈,即乾隆的堂兄弟们。
由于选秀女活动三年进行一次,有时为了弥补一时之需要,还会进行每年一次的选秀女活动,算是补充,但这种选秀女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挑选宫女,挑选一些身体健康、老老实实的女子服侍宫内各位后妃等地位较高的女性,规格较低,是由内务府负责进行的。它挑选的范围是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一般人家的女子,年龄在十三岁以上。做宫女期间,如果被皇帝看中,也能升为妃嫔,就一下子身价百倍了。但如果碰不到这种机遇,就必须服役五至十年,然后才能放还回家,出宫时,宫中会给予数十两银子作为今后嫁妆。多数宫女都是每天给后妃们穿衣梳头、端屎倒尿、浆洗衣物,跟女佣毫无二致,稍不留意,还要受责骂甚至鞭打,生活极其悲惨。正像明末一首《天启宫词》所描述的:“六宫深锁万娇娆,多半韶华怨里消。灯影狮龙娱永夜,君王何暇伴纤腰。”就连明代嘉靖皇帝的祖母也深有体会,她曾对嘉靖帝直言:“女子入宫,无生人乐,饮食起居,皆不得自如,如幽系然。”
即使秀女或宫女被选中做了后妃,其实也不见得是件幸事。后宫除了多泪外,还是个流血的地方,血雨腥风,其残酷程度丝毫不比疆场上的刀光剑影逊色,所以进入后官也许便是踏入了深渊,难料何时大祸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