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之母赵姬原是卫国商人吕不韦的妾,后被吕不韦献给子楚。有的史书说赵姬当时已经怀有身孕,而《史记》说她是怀孕足月产下秦始皇的。因此,秦始皇究竟是子楚的儿子,还是吕不韦的儿子,后世为此争论不休。 秦始皇是以太子身份继秦庄襄王(子楚)之位,登上王位的。秦始皇之母赵姬原是韩国商人吕不韦的小妾,后被吕不韦献给子楚,子楚继位后,她被封为皇后。有的史书上说赵姬被献给子楚时已经怀有身孕,而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她是怀孕足月才产下秦始皇的。那么,秦始皇究竟是子楚的儿子,还是吕不韦的儿子呢?后世为了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吕不韦原是卫国濮一陽一(今河南濮一陽一)人,后举家迁居到韩国一陽一翟(今河南禹州)。吕家是远近闻名的富商,靠贩贱卖贵投机倒把积攒了千金家产。但吕不韦并不满足这种富甲一方的生活,他野心勃勃,对皇权垂涎三尺。《战国策》记录了他与其父一段一精一彩的对话。吕不韦问:“种田的收益几倍?”父答:“十倍。”又问:“贩卖珠宝,收益几倍?”又答:“百倍。”再问:“扶立一个国君,掌握一国权柄,收益几倍?”其父笑答:“那就千倍万倍,算不清了。”吕不韦意味深长地笑着说:“是呀!辛辛苦苦耕田种地还不一定能暖衣饱食,但是扶立一个国君,不仅可以荣华富贵,还可以泽及子孙后代呀!”
于是,吕不韦打点行装,来到赵国国都邯郸,一精一心谋划从事政治投机。当时,秦昭王的太子安国君之子异人被羁留在赵国当人质,吕不韦认为“奇货可居”,便前往拜访,与其密谋,由吕不韦出资千金,为其打通关节,过继给很受安国君恩宠却无子女的华一陽一夫人立为嫡嗣,更名为子楚,在二十多个兄弟中争得太子继承人的地位。秦昭王五十六年(公元前251年),秦昭王去世,安国君继位为孝文王,立子楚为太子,成为未来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吕不韦的宠妾赵姬容貌秀丽,能歌善舞。有一次,子楚与吕不韦饮酒,赵姬为其歌舞助兴,子楚见到她后非常喜欢,便起身向吕不韦祝酒,请求吕把此女赐给他,吕不韦遂献出了赵姬。她隐瞒了自己有孕在身的事实,后来生下儿子名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赵姬因此被子楚立为夫人。秦孝文王在位一年便死了,子楚顺理成章地继位当了国君,称秦庄襄王。庄襄王自知这一切全仗吕不韦出谋划策,因此知恩图报,一上台便任命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邑河南洛一陽一十万户。庄襄王即位三年后去世,太子政继立为王,尊奉吕不韦为相国,称他为“仲父”,生母赵姬则成为太后。
以上是司马迁《史记·吕不韦列传》中的大概内容。根据《史记》的记载,则秦始皇为吕不韦的后裔无疑。千百年来,民间传说秦始皇为私生子,也是起源于此。
然而,也有人对此持不同的看法。首先,有的史学家注意到,成书早于《史记》的《战国策》当中没有吕不韦献赵姬的记载,而《战国策》一向喜欢辑录个人隐私,,既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记载,说明当时并无这种传闻。其次,《史记》的记载本身也有点含糊不清:前面说“姬自匿有身”,也就是隐瞒了有身孕的事实,后面却又说“至大期时,生子政”,说她足月而产。这里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嫁给子楚后有孕足月而产,一是原先已有孕至足月而产。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子楚当然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又似乎不必立其为夫人,也不会让这个孩子当太子并继承王位的。因此认为司马迁其实表达的是前一种情况,即赵姬嫁了子楚后怀孕并足月产下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其三,从后来秦始皇对吕不韦说的话中也可以找到一些证据,来证明他不是吕不韦的儿子。秦始皇九年(公元前238年),秦始皇平息嫪毐(音lào ǎi)之乱,车裂嫪毐,灭其三族,将协同作乱的二十多名官吏枭首,并杀死嫪毐与太后所生的两个儿子,第二年,又免去吕不韦的相国职务,彻底粉碎了把持国政大权的吕嫪集团。秦始皇写信怒斥吕不韦:“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可你对秦国有何功劳?你号称仲父,可你跟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你和你的一家子都给我迁到蜀地去!”
争论者各执一词,谁也没有有力的证据否定另一派的论点。
有人分析为什么会把秦始皇说成是吕不韦的儿子。其一,认为秦灭六国后,原来的六国贵族为了发泄他们的愤恨,自我安慰,便对秦始皇的身世进行攻击,其潜台词是:“六国虽然灭亡了,但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因此秦国实际上灭亡了。”假如赢政确是吕不韦的儿子的话,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之举,就不是灭六国,而变成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灭秦”了,因为吕不韦不动千军万马,只靠一条诡计,就能把自己的儿子弄上秦国的王位,夺了秦的江山,六国的亡国之恨也不必耿耿于怀了。类似的情况在明成祖朱棣身上也出现过。明灭元后,元朝的遗老遗少便说朱棣是元顺帝的儿子,以此说明江山还是元人的。其二,据郭沫若研究分析,刘邦死后,吕后为了给自己的篡汉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便制造“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目的想说明天下原本就是吕家的,汉王朝夺了吕氏的天下,现在吕氏夺回江山也就名正言顺了。
秦始皇究竟是谁的儿子直到现在仍然是个未解之谜,不过单就上面列举的史料来看,一口咬定秦始皇就是子楚的儿子而不可能是吕不韦的儿子,论据似乎有点勉强。因为司马迁学识渊博,见闻广达,他少时即学习《尚书》和《春秋》,二十岁游历天下,后任太史令,有机会读遍皇家收藏的文史经籍、诸子百家及各种档案资料,在著《史记》时,司马迁是非常严谨的,他善于广征博引,并不拘泥于某一部参考书。因此《战国策》中没有记载的事情,不代表就不存在。况且《史记》一向被奉为正史的经典,而《战国策》在历史上曾被列入别史类,也就是杂史,可信度要低得多。此其一。其二,司马迁明明写道,“吕不韦……与居,知有身”,然后才“至大期时,生子政”,可见赵姬嫁与子楚之前就已经怀了孕,而且这个胎儿就是后来产下的赢政。子楚知道赵姬所生儿子非自己的儿子,也完全仍有可能立赵姬为夫人,并立政为太子,因为所有的一切本来就是一场一陰一谋,是一笔交易,吕不韦将赵姬献给子楚时就曾提出条件:将来要立赵姬为后,生子要立为太子。子楚不见得会那么自恃清高,因为知道孩子不是己出便违背约定不立其为太子,况且当时的人根本还没有“当冤大头”的概念。其三,至于秦始皇斥责吕不韦的话,更不能当作有力的证据,因为众所周知,秦始皇非常痛恨其母与吕的一一婬一一乱行为,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吕不韦的私生子,他从感情上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并且不想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事情,试想,除此他还会怎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