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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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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激起了花马族人的血性,吴不赊宣布成立天马军。天马军曾是天马族当年全盛时横扫大草原的无敌铁骑,吴不赊本不知道,是小四儿絮絮叨叨念出来的。花马族汉子踊跃报名,汰老去弱,共得四千精壮。四千条汉子,个个热血激昂,散布在草原上,自觉声势凌云。吴不赊看了,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吴不赊本人在军事上是半桶水,但他脑中那一群妖怪的意识里,却着实有几个深通军事的妖才。花马族汉子是天生的骑手,也是天生的勇士,但战争并不是有血性或热情就一定能取得胜利的,没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训练,勇士也就永远只是勇士,而不是军队。不过,他脑子里既然有深通军略的妖才,办法也就多得是。吴不赊下令,以比武的方式选拔人才,建立最基本的军队建制。十人一什,四千人中选四百名什长;百人一队,四百什长中选四十名胜出者为百夫长;千人一营,四十名百夫长中选四名胜者为千夫长。

“尸莲王有一百万大军,仅这天马原上,天马五城五个镇守府,便有近十万尸莲兵。我们只有这四千人,若败了,西洼花马将族灭人亡。”

吴不赊冷眼扫视,选出了什长、百夫长、千夫长的四千勇士归什归队,排出了整齐的方阵。气势已然大变,但还差一点点东西:军纪。

吴不赊霍地拔出腰刀:“立族之战,有进无退。一营退,先斩千夫长;一队退,先斩百夫长;一什退,先斩什长。千夫长若战死,一营溃败者,所有百夫长皆斩。百夫长战死,一队溃败者,所有什长皆斩;什长战死,一什溃退者,全什尽斩。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

“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四千汉子拔刀狂呼,声遏行云。四千双眼睛里,是火一样的激情。

花长眉远远站着,身子禁不住微微颤抖,有了严谨的组织再有了严厉的军令,四千条激起了血性的汉子,那种凶厉的气势,会比草原上的大风暴还要惊人。他看着吴不赊的背影,一脸迷茫。这个人,真的还是他看着长大的那个花摇尾吗?

他不知道。他只是担心,这个背影,到底能带着西洼花马走多远。

吴不赊可不知道花长眉在忧心忡忡地看着他,就是知道也不会理睬。激起了西洼花马人的血性,四千人跟一百万人打,太好玩太有挑战性了。他全身的血,都激动得近乎沸腾起来。

花逐天也参加了选拔,一路打上来,成为了四个千夫长之一。另三个千夫长分别是花摆尾、花扬蹄、花左耳。没办法,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不像花逐天这族长的少爷一样能取个好名字。但名字虽俗,三人也都是族中赫赫有名的勇士。

当夜军议,四个千夫长、四十个百夫长全部参加。吴不赊把花长眉和花斑也请了来:“大家可能都有些奇怪,我为什么要放虎勾鼻回去。”

放了虎勾鼻,确实没一个人想得通。吴不赊不提,大家不好问,他自己主动提出来,众人的好奇心全都翻了起来。四十多双眼睛,齐齐看着他。

吴不赊一笑,让小四儿把地图拿出来,摊在桌子上。整个白天,四千名天马军整训,他则在拼命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四千挑战一百万,刺激,好玩,但如果打输了就不好玩了。当然,他不是关心西洼花马的死活,千万别以为他有什么人性,不要忘了,他脑袋里还装着一群妖怪。虽然那些妖怪已经对他的本体构不成威胁,但那些妖怪的记忆、思维还在。人的死活,从来不在妖怪的考虑之列,真摆出妖怪嘴脸,还吃人呢,更莫要说别的。他只是不想输。但四千要胜一百万,挑战不是一般得大,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借力。他不是花摇尾,对天马原的形势,对花马族的内部情况,完全不了解,只有赶紧多问多了解。

军议之前,他对天马原的了解,基本上已不在死鬼花摇尾之下。

“诸位请看。”吴不赊指着地图,“花马城在南,黑马城在北,我西洼花马虽属于花马族,可离着黑马城也不过八百余里,与距离花马城的路程基本上差不多。”

花逐天几人眼光在地图上瞄着,其实不看他们也知道,西洼花马族,左走花马城,右走黑马城。两城中间一千多里范围,没这些野小子们不熟的。有时候疯起来,大家便赛马取乐,从花马城跑到黑马城,只看谁能抄到最近的路,哪条小河沟什么季节有多深的水他们都知道。吴不赊即便了解了大半天,无所不问,但真正在这些细节上,与他们相比还是差得太远。他们就是弄不懂,吴不赊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我们重立天马军,扯旗造反,消息很快会传出去。花马城镇守府得到消息,出兵镇压是一定的。黑马城镇守府呢?如果他们也同时出兵怎么办?一个军镇一万五千人,仅一个花马镇守军,兵力便是我军的四倍。要再加上黑马镇守府的兵,一比十,我天马军便是四千块铁,能打几根钉?”

他说到这里,花长眉隐隐有些明白了,捋着胡子,却不吱声。花逐天几人仍是一脑子糨糊。吴不赊道:“虎勾鼻是花马镇守使虎啸风的亲信,受了这么大的污辱,他会忍得住吗?我可以肯定,这会儿他一定在拼命往花马城赶,进了城,他必然向虎啸风哭诉。造反是大事,伤的又是亲信,虎啸风绝不会等,必定马上出兵。”

说到这里,花逐天终于明白了:“虎啸风一收到消息就出兵,不会通报给黑马城镇守府。这样,我们就只要专心对付花马城一路兵就可以了。而且虎啸风不可能倾城而出,至少要留下三五千兵马守城。如果他出兵一万,差不多就是一比三,我花马族勇士,一个可以打他们五个,一比三,我军必胜。”

他越说越兴奋,边上的花长眉却皱起了眉头。尸莲军绝不好惹,尤其是狮、虎、熊上三族军。什么一个打五个,除非个个是他花逐天。普通族人,个打个也未必能胜得了尸莲军的上三族兵。不过尸莲军中上三族兵不多,尤其是外派的镇守府兵,一般是五比一的比例。一个军镇,一万五千人中,最多能有三千名上三族兵。

吴不赊却点头赞同:“我军必胜,但要看怎么打。”他环视花逐天几个。花逐天冲口而出:“敌军一到,全军进攻,军纪如铁,有进无退,敌军立足未稳,必可一击而溃。”

强冲猛攻,差不多就是蛮牛斗架,纵能胜,杀敌一千,也要自伤八百。可西洼花马有几个人,经得几下死,花长眉几乎立马就要喝叱出来,一张嘴,却又合上了,张眼看向吴不赊。吴不赊这一天的表现,已给了他太多的意外,他倒要看看,这“花摇尾”还有什么东西拿出来。

吴不赊看花扬蹄几个,都是和花逐天一般的口气。他心下暗叹,摇了摇头,道:“敌强我弱,不可硬撼。明日我军全体出动,偷跑到花马城外潜伏下来。虎啸风出兵后,我们趁机打下花马城。我族穷困,兵甲多缺,打下花马城,一可消灭虎啸风一部分兵力,二可补充兵甲,三可补充兵力。花马城中有五六万人,大多是我花马族人,其中绝不缺勇士,补充个四五千人不成问题。虎啸风得信后,必定回师救援,一来一回,必然人困马乏。我军兵甲精壮,再以逸待劳,再若不胜,我们这些人也就不必活在世上了。”

“好计谋!”一直没有吱声的花斑击掌高呼,因为激动,身子竟是不停地颤抖,有些混浊的老眼,这时却是亮若晨星。

他和花长眉一样,虽然震惊于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的身手和突然间的性情大变,可心里对吴不赊并没有太大的信心。再锋利的刀,也要手去握,握刀的手若没有力量,刀越锋利,反而越危险。但这会儿吴不赊的表现,有勇有谋,实在已远出他意料之外,扯旗造反,搞不好就是灭族之祸,但有了吴不赊这样的族长,西洼花马,也许真的能成为纵横草原的千里马。

花长眉也和花斑同样兴奋,却是瞪一眼花逐天:“野小子,现在知道你和摇尾差多远了吧?”

花逐天涨红了脸,“嘿嘿”而笑,眼中隐有羞愧之意。他一直对花摇尾不服气,这一日下来,却是真心服了;至于愧,是因为指使花秃尾暗害花摇尾这件事,不过他心中的本意是为了族人,所以倒不至于不敢看吴不赊。他想不到的是,这个他心服口服的花摇尾,早已不是花摇尾本人,而是一个有着离奇遭遇的奸商。

吴不赊对花长眉道:“老族长,我军全军出动,族里就交给你了。我军打下花马城,如果虎啸风没能及时得报回兵,或者他就算得了信也不肯回军,那就是个麻烦,这一点必要防备。老族长可远派探子,万一虎啸风直扑过来,请老族长带大家及时离开,人走就行,东西可以不要。打下花马城,我们什么没有?”

“放心,我必不会让虎啸风占了便宜去。”花长眉点头应诺,对吴不赊的嘱咐没有半点儿反感。他不是尊敬吴不赊族长的身份,而是佩服吴不赊这一天来的才智勇武。

吴不赊又对花逐天道:“我西洼花马在花马城中讨生活的族人应该也不少吧,你派几个精细的人入城去,联系他们。我军取城时,要他们做内应。”

花左耳抢着答应道:“这事交给我!我叔叔在花马城中杀羊卖肉,他为人豪爽,认识的人多,做内应最好。”获得同意,他带了几个人,竟是连夜往花马城去了。

第二日,吴不赊率四千天马军赶往花马城。花长眉选了一批未能入军的半大小子,远派到百里以外查探情报。族里也作好准备,万一虎啸风直扑过来,那就阖族撤退,天马族人老幼皆会骑马,撤起来也是一阵风。

西洼花马靠近人类边境,已是天马原的边缘,离着花马城有近六百里,若快马急赶,一日可到花马城。不过人到了,马也累死了,吴不赊当然不做这样的傻事,也用不着这么急。他们当天赶了四百余里,第二天天亮动身,在离花马城五十里的地方扎下大队。花左耳随即就来了,禀报说虎啸风已率大军一早出城,全军一万人左右。城里留了四五千人,上三族兵可能有三四百人,其余是下五族杂兵。虽然杂兵中军官多是上三族的人,但没什么战力。天马军若只是对着这些杂兵,倒真可以以一对五。花左耳和他叔叔也联系上了,他叔叔答应联系一批人做内应,半夜子时打开南城门。

吴不赊大喜,给花左耳记下一功。一切准备停当,只静待天黑。太阳一落山,全军开向花马城,在城南五里停下,花左耳带一小队兵悄悄掩近城门。子夜时分,花左耳的叔叔果然带人打开了城门。吴不赊全军入城,尸莲兵军营在城西,仍是花左耳叔叔引路,到兵营前,一鼓而入。留守的尸莲兵虽有近五千人,却全无防备,被天马军如疯似狂地杀进去,哪里能够抵挡,一击而溃,小半被杀,大半投降。倒是防守镇守使府的上三族兵不愧精兵之名,奋起抵抗,但寡不敌众,而且又是措手不及,也是顷刻被扑灭,大半被杀,小半被俘,仅有一二十人冲了出去。吴不赊就是让他们出城报信,下令不必追杀。

控制全城,吴不赊下令,所有上三族人,包括虎啸风和其他军官的家眷在内,全部抓起来,不多,也有五六百人,下五族降兵却有三千挂零。吴不赊命把上三族人带进军营,对下五族降兵道:“压榨、欺辱我们天马族人的,主要是上三族人,你们下五族人其实也是他们压榨的对象,所以,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你们可以选择杀了这些上三族人,天马族人和你们的恩怨从此就一笔勾销,我放你们回去。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我也不反对,但那样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死敌,所有的账一起算,不死不休。”

他看着三千降俘,眼光所到之处,没一个人敢和他对视。吴不赊手一指:“想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的,站到那一边去。”

好一会儿,没一个人动。谁是傻瓜呀?虽然杀了上三族人后果难测,可站出来的后果却是明摆着的。

“都愿做我天马族人的朋友啊!好,我欢迎!”吴不赊哈哈一笑,“现在请你们拿出诚意来,我以天马神的名义发誓,你们只要拿出诚意,杀了这些上三族人,你们从此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朋友。你们可以走,也可以留下,来去自由。”

还是没有人动,也没有人吱声。吴不赊举起手:“我五指屈起,再张开,五指全部张开时,若上三族人还有活着的,你们所有人都要死。”说着,他屈起了一个指头,三千降兵顿时骚动起来。当他屈到第三个指头时,一个降兵猛然冲了出来,狂叫着冲向上三族人,一拳就把一个中年妇女打倒在地。

有一个带头的,跟风的就多了。吴不赊屈到第五个指头,三千降俘全冲了出去,场中哀号、惨叫声四起。降俘没有兵器,赤手空拳把上三族人打死,比用刀枪更加残酷。尤其这些上三族人大多是老幼妇孺,周围的天马军战士虽都是勇士,很多人脸上却都有不忍之色,花逐天便是其中的一个。

吴不赊留意到了他脸上的神情,道:“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吧?”

花逐天点点头。吴不赊嘿嘿一笑:“尸莲王号称百万大军,上三族军最多三十万,大半是下五族军。我杀上三族,放下五族,就在他们中间放了一把刀,再要下五族降俘杀了上三族俘虏,这把刀就见了血。有了这把见血的刀,尸莲王的百万大军,战力至少要降低三成。”

花逐天大悟,慨然拜服:“族长深谋远虑,非我所及。”

约有一炷香时分,场中哀号全息,五百多上三族老幼被三千降俘活活打死了。

吴不赊大笑:“好!从此我们是朋友了。愿意留的可以留下,愿意走的,每人一匹马,可以带走你们自己的东西,但刀枪必须留下。”

草原儿女,马是必须的,但能带走自己的东西,可是喜出望外了。三千降俘一哄而散,没一个留下的,连夜逃散了,也没人敢去找虎啸风,或是逃向其余四城,或是干脆逃出天马原。三千降俘,三千张嘴,他们逃到哪里,风声就会传到哪里。吴不赊这把见血的刀,就借这三千张嘴,狠狠插在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之间。

去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人,城中基本上便是花马族人了,也有少量的黑马、白马等四族人,总之是天马族人,一个祖宗下的种,都是自己人。阖城欢腾!吴不赊下令打开府库,放粮招兵,得勇士五千人。吴不赊把这五千人编入天马军中,设一万户,以花逐天为万夫长,即日操练。别说只练一日半日,哪怕就是一个时辰,只要明了军纪,各归营伍,进退有序,战力便可成倍提高。同时派出斥候,打探虎啸风的动静。

虎啸风虽然亲率大军平叛,走得却不急。救兵如救火,他这个不是救兵,只是平叛的兵,一天也就走了两百多里。第二天一早拔营,晌午时分,花马城中的败兵赶上来禀报,城中发生剧变。虎啸风闻报惊怒交集,下令大军立即掉头,火速赶回花马城,这会儿才是急如星火了。他是镇守使,丢了城,那是要掉脑袋的,更何况城里还有他的家人。他却不知,他和所有上三族军官的家人都已被下五族降俘打成了肉泥。报信的是防卫镇守使府的几个上三族兵,后来降俘打杀上三族家眷的事,他们不知道。至于那三千降俘,肯定不会来给虎啸风报信。

骑兵快,两百多里,真个跑起来,不过一两个时辰的事。吴不赊得报,出城二十里迎战。九千天马军,编为九个营,左翼三个营,右翼三个营,中间三个营。吴不赊一挥手:“不要战阵,不要战法,有进无退,杀!”

“杀!”花逐天拔刀出鞘,当先杀了出去,两眼血红,霎时兽化。身后九千勇士狂呼乱叫,如决堤之水,狂泻而下。

吴不赊自己却没有动,他喜欢找一些刺激、有挑战性的事来玩,仅仅冲锋陷阵,没什么意思,不就是砍人吗?血糊糊的,有什么好玩?一刀又一刀,单调。

小四儿做了他的亲卫队长,带着一百亲卫跃跃欲试。吴不赊不动,他也只有忍着,满脸的失望。

虎啸风手中有一万大军,其中两千上三族兵,八千下五族杂兵。人数比天马军还要多一千,战力也不弱,真若两军对圆了,天马军即便能胜,也必定损失惨重。但虎啸风这会儿心急赶路,一万大军拉成了一条长蛇,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八千杂兵蜿蜒在后,根本来不及组阵。另一个要命的是,急赶了两百多里,已是人困马乏,吴不赊这么不管不顾地迎头一棒,正打在虎啸风的软肋上。

虎啸风能做到一城镇守使,倒也不是草包。吴不赊大军一发动,他立知不对,却也不惧,此时或避或退,都不是良策,不如迎头对攻,各凭勇气。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几千乱哄哄的暴民,还不是一冲就散。他即刻下令:“冲上去,冲散他们。吹号,让后军跟上来,两面包抄,一个也不要放过。”

他信心十足,两千上三族兵也和他们的主将一样,嗷嗷叫着往上冲,但一接战,才发现坏了。敌人的刀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软弱,自己的刀却又没有自信中的那么锋利。在天马军怒潮般的冲击下,两千上三族兵霎时就给冲散了。至于后面的杂兵更是不堪,一接锋就放了鸭子。八千只鸭子,可也够天马军捉的。

上三族兵战意顽强,虽被冲散,仍各自为战,但在千军万马的大战场上,没有组织的散兵,哪怕个人武技再高、战意再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点点星火,很快被扑灭。小半个时辰,战斗结束,两千上三族兵,千余战死,受伤被俘的还有七八百,中间包括虎啸风,还有那个倒霉的虎勾鼻。

正如吴不赊所料,撕耳之痛、狗叫之辱,让虎勾鼻恨到极点,也顾不得耳朵上的伤了,跟着虎啸风就来报仇。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仇没报成,自己又落在了吴不赊手里。一成了战俘,他心里可就琢磨开了:是不是再学一次狗叫,保下狗命呢?他还犹豫呢,上次学狗叫,周围没有自己人,学狗叫也不丢人,这次被俘的可有好几百人,若学狗叫,这么多人听到了,以后还怎么见人?不过反过来又想,学狗叫才能活命,能活下来的,就都是学了狗叫的,大家彼此彼此,白狗哥莫笑黑狗哥。一时想通,心胸大开,古话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以前不明白,这会儿突然就感悟到了那种心境,一时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只等着吴不赊现身。失望的是,吴不赊却根本不理他。

八千杂兵,倒有六千做了俘虏,还有一些跑散了,真正战死的没几个。吴不赊把六千战俘拢到一起,老办法,让六千下五族战俘去打死八百上三族战俘。上三族战俘死,他们活,不敢动手的,自己先死,而且还举了城里杀俘的事做例子。

面对生死时,任何人都一样,何况吴不赊还举了先前的例子。六千下五族战俘略一犹豫就动了,这八百上三族战俘可不像城里那五百人一样是老幼妇孺,一场好打,也更加残酷。半个时辰之后,八百上三族战俘终于死绝,虎勾鼻临死悟道,却终是没能学得一声狗叫,很有些死不闭眼。八百上三族战俘的临死反击,竟也给下五族战俘造成了四五百人的死伤,虎死不倒威,就整体而言,倒比悟得狗叫之道的虎勾鼻要硬气三分。

和城里那三千降俘一样,吴不赊挥手放人,每人一匹马,五千多降俘一哄而散。城里的三千加上这五千,八千多下五族人,八千多张嘴,这下天马原热闹了。

吴不赊随即派人回西洼给花长眉送信,同时向花马各支系派出信使,约各族来花马城会盟。

吴不赊刚打下花马城时,还有人观望,等他全歼了虎啸风的大军,花马族便整个儿沸腾了。花马族共十余大支,数十小支,接到信使的没接到信使的,族长、长老、英雄好汉,不分昼夜地往花马城赶。对了,还有美女,纤纤小手都狠狠捏着马鞭子——草原上的风俗,姑娘喜欢一个男子,就把亲手做的马鞭子送给他,他接受了,便算是答允了亲事。大英雄花摇尾还没成亲呢,那还不带着鞭子去?可怜吴不赊问东问西,地势、河流、城池全都问到了,却就是没问过人情风俗,突然间无数美女冲他抡鞭子,着实吓出他一头冷汗。

花马族所有支系加起来,有二十多万人口,报名参加天马军的男子就有五六万。吴不赊选其精壮,得了三万多人,加上先前的九千勇士,天马军已有四万挂零,编为四个万人队。花逐天外,花摆尾、花左耳、花扬蹄全做了万夫长,便小四儿这个亲卫队长也水涨船高,一百亲卫增加到了五百,整天昂首挺胸,神气得像只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

吴不赊请花长眉做了花马城的城主,一帮长老辅佐,民政的事全交给他们,他自己只管军事。他放出风声要攻打黑马城,随后整队出征,走了一日,第二日却转了方向,催动大军向另一面的白马城狂奔。

花逐天十分奇怪,问吴不赊。吴不赊反问他:“你若是白马城的镇守使狮长毛,得到我要去打黑马城的消息,你会有什么反应?”

花逐天想也不想:“出兵攻打花马城啊!花马城是空城,不管最终能不能打败我们,他收复花马城就是一功。”说着,他猛然就明白了,“原来族长故意放出风声说要攻打黑马城,就是诱狮长毛出城,然后打他的伏击。族长好计谋!”

吴不赊“嘿嘿”一笑:“我们虽有四万勇士,兵力是白马城的两倍有余,但缺少攻城的器械。狮长毛若依城坚守,会非常麻烦,出了城,打起来就容易多了。”

花逐天兴奋地道:“狮长毛全军就一万五千人,哪怕一个兵不留,全军出动,我们也能轻轻松松一口吞掉!”

“一口吞掉,尝不了味道,为什么不做两口呢?”吴不赊眼睛微微眯着,里面奸光闪烁,“距白马城两百里有一条白马河,我们留两万人在河这边埋伏,另两万潜去城外。等狮长毛大军一半渡河,我们突然冲出,一口吃掉一半。他另一半必急着回城,进城时,城下两万人再冲出来,连残兵带白马城一口吞下。你说,那样是不是更过瘾些?”

“族长高明!”这不是马屁,是真心叹服,一仗仗打下来,花逐天是越来越佩服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了。

正如吴不赊所料,狮长毛在听得花马族造反,夺了花马城又出兵要去攻打黑马城后,又惊,又怒,又喜,当即亲率大军掩袭花马城。他打的好算盘:花马族去攻打黑马城,花马城空虚,他必能一举破之。然后,趁势与黑马城镇守军前后夹击吴不赊,必可一击而胜。即便不能击溃吴不赊,而夺得了花马城,他也会得头功。他却不知道,他的算盘小了点儿,整个儿就落在了吴不赊的计算中。

狮长毛行军至白马河,架起浮桥渡河,军马才过得一半,吴不赊两万大军狂潮般杀来,尸莲兵猝不及防,人数也少,过河的六千多人,哪是吴不赊两万大军的对手。尸莲兵大半被杀,小半投降,只有极少一部分从浮桥回了对岸,还有一部分则淹死在了河里。

天马军冲出时,狮长毛尚未过河。浮桥狭窄,他既不能把过河的大军迅速撤回来,河这边的士兵也无法快速过河支援,眼看着六千大军被天马军摧枯拉朽般歼灭。狮长毛气得直欲吐血,却也知道犹豫不得,一把火烧了浮桥,残军火速回城。他手中还有六千人,城里还有三千人,近万大军,依城坚守,还不至于一败涂地。

狮长毛率残军一路狂奔,差不多半夜时分便回到白马城,叫开城门,前军堪堪进城,忽然地皮震地,无数骑兵四面杀来。

后面的追兵绝不可能有这么快,即使再快,也应该会有响动,这么悄无声息地杀至,必是早已埋伏在城外的伏兵,等的就是他开城的这一刻。狮长毛霎时想通了前后关节,却已是回天无力,城门被塞,人困马乏,既关不了城门,也无力挥军阻击,此时便有通天之能,也是死路一条。他倒也干脆,腰刀一横,自己抹了脖子。

城内城外共有尸莲兵九千余人,降者六千多人。其中,五千下五族杂兵,一千多上三族兵。吴不赊还是老规矩,让下五族杂兵打死上三族兵后,放他们回家。

夺了白马城,,大集白马族众,封白马族德高望重的老族长白飞尾为城主,另请几个长老辅佐,白马城的民政全交给他们。白马族从族长到族人,尽皆大喜,族中青壮纷纷要求参加天马军。白马族也有二十多万族人,青壮五六万,汰除一些热情有余而体格不足者,又得四万勇士,尽数编入军中,随即回军攻打黑马城。

先前听得吴不赊要打黑马城的消息,黑马城镇守使熊推山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吴不赊竟能全歼虎啸风大军,实力惊人,喜的是吴不赊竟要送上门来。他摩拳擦掌地等着,结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突然又得到消息,说吴不赊打白马城去了。熊推山大怒,随又大喜,当即出兵,杀向花马城。他就和狮长毛一般心思,想趁着花马城空虚,占个便宜。唉!世上人都是这样,却不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熊推山堪堪杀到花马城下,吴不赊大军回来了。尸莲兵差点儿被包了饺子,熊推山丢下三四千具尸体急往回撤,到黑马城下,城头已换大王旗。原来黑马族听得花马族扯旗造反,不但成功打下了花马城,还要来打黑马城,黑马族也骚动了。熊推山在,他们还不敢怎么样,熊推山率大军一出城,黑马城阖城尽反,杀了留守的尸莲兵,夺了城池。

熊推山一看不妙,急率残兵要跑,却哪里跑得掉。天马军在后面追,黑马族勇士又开城杀出,两下一夹,尸莲兵就是个饺子馅儿。

黑马族推了乌去厚为族长,与吴不赊会盟,阖族愿听吴不赊号令。吴不赊便请乌去厚为城主,管理黑马城政事。黑马族人口有三十多万,青壮便有七八万,吴不赊倒不好厚此薄彼,也只挑了四万人入天马军,随即便杀向青马城来。

此时声势已大,军到中途,青马族族长青山照便率族中勇士迎了上来,言说青马族愿追随吴不赊造反,夺回青马城,而且也联系上了城中勇士,只待吴不赊大军一到城下,便可里应外合夺城。

吴不赊大军十多万,再有青马族人做内应,夺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吴不赊插在尸莲兵上三族、下五族中的那把刀也起了作用,上三族兵是咬牙切齿加疑神疑鬼,下五族兵则是出工不出力加兴灾乐祸。一万五千人的守军还绳分两股,那还有什么打的。吴不赊军一到,青马族人开门夺城。吴不赊几乎嘴巴都没动一下,青马城就到手了。

太容易可就不好玩了,吴不赊热情不高。别人热情高啊,马不停蹄,簇拥着吴不赊便往红马城来。军到中途,红马族族长烈红达率族人迎了上来。一问,好么,红马城镇守使逃跑了,红马城已重回红马族怀中,吴不赊都用不着去了。

吴不赊以四千勇士起兵,旬月之间,横扫天马原,夺回天马五城,武功之盛,前无古人。五族会盟,共拜吴不赊为天马汗,整个天马原,陷入了欢乐的海洋中。

吴不赊追求的是刺激好玩,可不是想当个什么天马汗。当然,不是做了天马汗就没得玩了,尸莲王肯定不会就此放弃天马原,一定会调兵来打,热闹多着呢。不过,尸莲王要调集兵马打过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会儿找点什么乐子来玩玩呢?

这天有消息传来,赵国的送亲队伍已进了尸莲国。尸莲王正准备出王都千里迎亲呢,没空来打天马族,这给了天马族更多的准备时间。花长眉等五大城主都很高兴,不开心的只有吴不赊一个。他闲得无聊,突地起了个念头:“那什么西门紫烟,名字很熟,抢了来看看,看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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