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开国和开国规模
/张荫麟/
一
后周世宗以三十四岁的英年,抱着统一中国的雄心,而即帝位。他即位不到一个月,北汉主刘崇联合契丹入寇,他便要去亲征。做了四朝元老的长乐老冯道极力谏阻。世宗说:“从前唐太宗创业,不是常常亲征的么?我怕什么?”冯道却说:“唐太宗是不可轻易学的。”世宗又说:“刘崇乌合之众,王师一加,便好比泰山压卵。”冯道却怀疑道:“不知道陛下作得泰山么?”世宗看他的老面,不便发作,只不理睬,径自决定亲征。周军在高平(即今山西高平)遇到敌人。两军才开始交锋,周军的右翼不战而遁,左翼亦受牵动,眼见全军就要瓦解。世宗亲自骑马赶上前线督战,并且领队冲锋,周军因而复振,反把敌军击溃,杀到僵尸弃甲满填山谷。在凯旋道中,世宗齐集将校,大排筵席来庆祝,那些临阵先逃的将校也行无所事地在座。世宗突然声数他们的罪状,喝令他们跪下受刑。说着,壮士们便动手,把七十多个将校霎时斩讫,然后论功行赏。接着他率军乘胜直取太原,却无功而还。
经这一役,世宗深深感觉到他的军队的不健全。回到汴京后不久,便着手整军。这里我们应当略述后周的军制。像唐末以来一般,这时州郡兵为藩镇所私有,皇室不能轻易调遣。皇室所有的军队即所谓禁军。禁军分为两部:一,殿前军;二,侍卫亲军。两部之上,不置总帅。侍卫亲军虽名为亲,其实比较和皇帝亲近的却是殿前军。侍卫亲军分马、步两军,而殿前军则无这样的分别。大约前者是量多于后者,而后者则质优于前者。世宗一方面改编全部禁军,汰弱留强;一方面向国内各地召募豪杰,不拘良民或草寇,以充实禁军。他把应募的召集到阙下,亲自试阅,挑选武艺特别出众、身材特别魁伟的,都拨入殿前军。
世宗不独具有军事的天才,也具有政治的头脑。他奖励垦荒,均定田赋。他曾为经济的理由,废除国内大部分的寺院,并迫令大部分的僧道还俗。他以雷霆的威力推行他的政令,虽贤能有功的人也每因小过而被戮,但他并不师心自用。他在即位次年的《求言诏》中甚至有这样的反省:“自临宸极,已过周星。至于刑政取舍之间,国家措置之事,岂能尽是?须有未周。朕犹自知,人岂不察?而在位者未有一人指朕躬之过失,食禄者曾无一言论时政之是非!”他又曾令近臣二十余人,各作《为君难为臣不易论》一篇和《平边策》一篇,供他省览。“平边”是他一生的大愿。可惜他的平边事业只做到南取南唐的淮南江北之地,西取后蜀的秦、凤、阶、成四州,北从契丹收复瀛、莫二州,便赍志而殁,在位还不到六年,遗下二个七岁以下的幼儿和臣下对他威过于恩的感想。
世宗死于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六月,在临死的一星期内,他把朝内外重要的文武职官,大加更动。更动的经过,这里不必详述,单讲他对禁军的措置。殿前军的最高长官是正副都点检,其次是都指挥使。侍卫亲军的最高长官是正副都指挥使,其次是都虞候。世宗对禁军要职的最后“人事异动”,可用表显示如下:
其中最可注意的是张永德的解除兵柄和赵匡胤的超擢。张永德是周太祖的驸马(世宗是周太祖的内侄兼养子),智勇善战,声望久隆,显然世宗不放心他。赵匡胤是洛阳人,与其父弘殷俱出身军校,在周太祖时,已同隶禁军。高平之役,匡胤始露头角,旋拜殿前都虞候。其后二年,以从征淮南功,始升殿前都指挥使。他虽然年纪略长于张永德(世宗死时匡胤三十四岁),勋望却远在永德之下。但他至少有以下的几件事,给世宗很深的印象。他从征淮南时,有一次驻兵某城,半夜,他的父亲率兵来到城下,传令开城。他说:“父子固然是至亲,但城门的启闭乃是王事。”一直让他的父亲等到天亮。从征淮南后,有人告他偷运了几车财宝回来,世宗派人去检查,打开箱笼,尽是书籍,一共有几千卷,此外更无他物。原来他为人沉默寡言,嗜好淡薄,只是爱书,在军中是时常手不释卷的。南唐对后周称臣讲好后,想离间世宗对他的信任,尝派人送他白银三千两,他全数缴呈内府。从殿前都点检的破格超升,可见在这“易君如置棋”的时代,世宗替他身后的七岁幼儿打算,认为在军界中再没有比赵匡胤更忠实可靠的人了。
二
世宗死后半年,在显德七年(公元960年)的元旦,朝廷忽然接到北边的奏报,说北汉又联合契丹入寇。怎样应付呢?禁军的四巨头中,李重进(侍卫都指挥使,周太祖的外甥)是时已领兵出镇扬州;绰号“韩瞠眼”的韩通(侍卫副都指挥使)虽然对皇室特别忠勤,却是一个毫无智谋的老粗,难以独当一面。宰相范质等不假思索,便决定派赵匡胤和慕容延钊(副都点检)出去御敌。
初二日,慕容延钊领前锋先行。是日,都城中突然喧传明天大军出发的时候,就要册立赵点检做天子。但有智识的人多认为这是无根的谣言。先前也有人上书给范质说赵匡胤不稳,要加提防。韩通的儿子,绰号韩橐驼的,也劝乃父及早设法把赵匡胤除掉。但是他做都点检才半年,毫无不臣的痕迹,谁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但这一天不知从何而来的关于他的谣言,却布遍了都城,有钱的人家纷纷搬运细软,出城躲避。他们怕什么?稍为年长的人都记得:恰恰十年前,也是北边奏报契丹入寇,也是派兵出征;约莫一个月后,出征的军队掉头回来,统兵的人就做了皇帝(即周太祖)。他给部下放了三天假,整个都城几乎被抢掠一空。现在旧戏又要重演了罢?
初三日,赵匡胤领大军出发。城中安然无事,谣言平息。
初四日上午,出发的军队竟回城了!谣言竟成事实了!据说队伍到了陈桥,当天晚上军士忽然哗变,非要赵点检做天子不可,他只得将就。但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这回军士却严守秩序,秋毫无犯。在整个变局中,都城里只发生过一次小小的暴行。是日早朝还未散,韩通在内廷闻变,仓皇奔跑回家,打算调兵抵抗,半路给一个军校追逐着,才到家,来不及关门便被杀死;那军校把他全家也屠杀了。都城中已没有赵匡胤的敌人了。一切仪文从略。是日傍晚,赵匡胤即皇帝位。因为他曾领过宋州节度使的职衔,定国号为宋;他便是宋太祖。
在外的后周将帅中,不附宋太祖的,唯有镇守扬州一带的李重进和镇守潞州一带的李筠。四月,李筠结合北汉(占今山西全省除东南隅及雁门关以北)首先发难。李重进闻讯,派人去和他联络,准备响应。那位使人却偷到汴京,把扬州方面的虚实告诉了宋太祖,并受了密旨,回去力劝重进不可轻举。重进听信了他,按兵不动。北汉和后周原是死对头,而李筠口口声声忠于后周,双方貌合神离。他又不肯用谋士的计策:急行乘虚西出怀孟,占领洛阳为根据,以争天下;却困守一隅,坐待挨打。结果,不到三个月,兵败城破,赴火而死。九月,李重进在进退两难的情势下勉强起兵。他求援于南唐,南唐反把他的请求报告宋朝。他还未发动,亲信已有跳城归宋的。他在狐疑中,不问皂白,把三十多个将校一时杀掉。三个月内,扬州也陷落,他举家自焚而死。
三
宋太祖既统一了后周的领土,进一步便着手统一中国。是时在中国境内割据自主的区域,除宋以外大小有八,兹按其后来归入宋朝的次序,列表如下:
太祖的统一工作,大致上遵守着“图难于其易”的原则。荆南、湖南皆地狭兵寡,不足以抗拒北朝,过去只因中原多故,或因北朝把它们置作后图,所以暂得苟全。太祖却首先向它们下手。他乘湖南内乱,遣军假道荆南去讨伐。宋军既到了荆南,却先把它灭掉,然后下湖南,既定两湖,便西溯长江,南下阁道,两路取蜀。蜀主孟昶是一纨绔少年,他的溺器也用七宝装成。他的命运,可用他的一个爱妃(花蕊夫人)的一首诗来交代:
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
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
这些解甲的军士中,至少有二万七千被屠,而宋兵入蜀的只有三万。次取南汉。南汉主刘比孟昶更糟,是一变态的糊涂虫,成日家只在后宫同波斯女之类胡缠,国事委托给宦官;仅有的一二忠臣良将,因随便的几句谗言,便重则族诛,轻则赐死。他最后的办法是把珍宝和妃嫔载入巨舶,准备浮海。这些巨舶却给宦官盗走,他只得素衣白马,叩首乞降。次合吴越夹攻南唐。南唐主李煜是一绝世的艺术天才。在中国文学史中,五代是词的时代,而李煜(即李后主)的词,凄清婉丽,纯粹自然,为五代冠。读者在任何词的选本中都可以碰到他的作品。他不独爱文学,也爱音乐、书画,以及其他一切雅玩;也爱佛理,更爱女人。在一切这些爱好的沉溺中,军事、政治、俗务的照顾,只是他的余力之余了。他遇着宋太祖,正是秀才遇着兵,其命运无待龟蓍。以下是他在被俘入汴途中所作的词: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和李煜的文雅相称,宋军在南唐也最文明,至少在它的都城(今南京)是如此。“曹彬下江南,不妄杀一人”,历史上传为美谈。但江州城(今九江)为李煜坚守不降,后来陷落,全城被屠,横尸三万七千。
南唐亡后次年,太祖便死,寿仅五十,遗下吴越、闽南和北汉的收拾工作给他的继承者,他的胞弟赵匡义,即宋太宗。吴越王钱俶一向以对宋的恭顺和贿赂做他的地位的保障。南唐亡后,他亲自入朝。临归太祖交给他一个黄包袱,嘱咐他,在路上拆看。及拆阅,尽是群臣请扣留他的奏章,他为之感激涕零。太宗即位后,他又来朝,适值闽南的割据者自动把土地献纳,他恐惧,上表,请除去王号和其他种种优礼,同时求归。这回却归不得了!他只得照闽南的办法,也把土地献纳。最后,宋朝可以用全副精神和全部力量图谋北汉了。北汉地域虽小,却是一个顽敌,因它背后有契丹的支持。自从太祖即位以来,它曾屡次东侵,太祖也曾屡加讨伐——有二次兵临太原(北汉都城)城下。其中一次太祖并且亲征。但太祖终于把它放过了。太祖是有意暂时放过它的。他有这样的考虑:北汉北接契丹,西接西夏;北汉本身并不怎样可怕,它存在,还可以替宋朝作西北的缓冲;它若亡,宋朝和这两大敌的接触面便大大增加,那是国防上一个难题。但这难题可暂避而不能终免。吴越归地后不到一年,太宗便大举亲征北汉。契丹照例派兵去救,前军到达白马岭(今山西盂县东北)与宋军只隔一涧。主帅主张等后军到齐,然后决战,监军却要尽先急击,主帅拗不过他,结果契丹军渡涧未半,为宋军所乘,大溃,监军及五将战死,士卒死伤无算。宋军进围太原城。在统一事业中,这是九仞为山的最后一篑之功了。军士冒犯矢石,奋勇争先地登城,甚至使太宗怕死伤过多,传令缓进。半月,城陷,北汉主出降。太宗下令毁太原城,尽迁其居民于榆次,军士放火烧城,老幼奔赴城门不及,烧死了许多。(唐、五代之太原,在今太原西南三十里,太宗毁太原城后,移其州治,即今省会太原。)
四
太祖、太宗两朝对五代制度的因革损益,兹分三项述之如下:(1)军制与国防,(2)官制与科举,(3)国计与民生。
五代是军阀的世界。在稍大的割据区域内,又分为许多小割据区,即“节度使”的管区。节度使在其管区内尽揽兵、财、刑、政的大权,读者从不久以前四川“防区”的情形,便可以推想五代的情形。太祖一方面把地方兵即所谓厢兵的精锐,尽量选送到京师,以充禁军;又令厢兵此后停止教练。这一来厢兵便有兵之名无兵之实了。厢兵的编制是每一指挥管四五百人;每大州有指挥使十余员,次六七员,又次三四员;每州有一马步军都指挥使,总领本州的厢兵,而直隶于中央的侍卫司,即侍卫亲军的统率处。在另一方面,太祖把节度使的行政权和财权,逐渐移归以文臣充任的州县官。这一来“节度使”在宋朝便成为一种荣誉的空衔了。
禁军的组织,大体上仍后周之旧,唯殿前正副都点检二职经太祖废除;殿前和侍卫的正副都指挥使在太宗时亦缺而不置,后沿为例,因此侍卫军的马、步两军无所统属而与殿前军鼎立,宋人合称之为“三衙”。禁军的数目太祖时约有二十万,太宗时增至三十六万。禁军约有一半驻屯京城及其附近;其余一半则分戍边境和内地的若干重镇(禁军外戍分布的详情是一尚待探究的问题)。其一半在内而集中,另一半在外而分散。这样,内力永远可以制外,而尾大不掉的局面便无法造成了。太祖又创“更戍法”:外戍各地的禁军,每一或二年更调一次。这一来,禁军可以常常练习行军的劳苦而免怠惰;同时镇守各地的统帅不随戍兵而更动,因此“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军队便无法成为将官的私有了。
厢军和禁军都是雇佣的军队。为防止兵士逃走,他们脸上都刺着字。此制创自后梁,通行于五代,而宋朝因之。兵士大多数是有家室的。厢兵的饷给较薄,不够他们养家,故多营他业。禁兵的饷给较优,大抵勉强可够养家。据后来仁宗庆历间一位财政大臣(张方平)的报告,禁军的饷给“通人员长行(长行大约是伕役之类)用中等例(禁军分等级,各等级的饷类不同):每人约料钱(每月)五百,月粮两石五斗,春、冬衣绢六匹,绵十二两,随衣钱三千。……准例(实发)六折”;另外每三年南郊,大赏一次,禁兵均每人可得十五千左右。除厢、禁军外,在河北、河东今山西及陕西等边地,又有由农家壮丁组成的民兵。平时农隙受军事训练,有事时以助守御,而不支官饷。
这里我们应当涉及一个和军制有关的问题,即首都位置的问题。宋都汴梁在一大平原中间,四边全无险阻可资屏蔽,这是战略上很不利的地形。太祖曾打算西迁洛阳,后来的谋臣也每以这首都的地位为虑。为什么迁都之议始终没有实行,一直到了金人第一次兵临汴梁城下之后,宋帝仍死守这地方等金人第二次到来,而束手就缚呢?我们若从宋朝军制的根本原则,从主要外敌的所在,从经济地理的形势各方面着想,便知道宋都有不能离开汴梁的理由。第一,在重内轻外的原则下,禁军的一半以上和禁军家属的大部分集中在京畿,因此军粮的供应和储蓄为一大问题。随着禁军数量的增加,后来中央政府所需要于外给的漕粮,每年增至六七百万石,而京畿的民食犹不在内。在这样情形下,并在当时运输能力的限制下,政治的重心非和现成的经济的重心合一不可。自从唐末以来,一方面因为政治势力由西而东移,一方面因为关中叠经大乱的摧毁和水利交通的失理,汉唐盛时关中盆地的经济繁荣和人口密度也移于华北平原。汴梁正是这大平原的交通枢纽,经唐、五代以来的经营,连渠四达,又有大运河以通长江。宋朝统一后,交通上的人为限制扫除,它便随着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了。第二,宋朝的主要外敌是在东北,它的边防重地是中山(今河北定县[1])、河间、太原三镇,而在重内轻外的原则下,平时兵力只能集中在京畿,而不能集在其他任何地点。因此,都城非建筑在接近边防重镇且便于策应边防重镇的地点不可。汴梁正适合这条件。
五
中央政府的组织,大体上沿袭后周。唐代三省和御史台的躯壳仍然保存,但三省的大部分重要职权,或实际上废除,如门下省的封驳(“封”谓封还诏书,暂不行下;“驳”谓驳正台议),或移到以下几个另外添设的机关:(1)枢密院(创始于后唐)掌军政,与宰相(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所主的政事堂对立,并在禁中,合称二府。院的长官(或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或“签书枢密院事”)的地位也与宰相抗衡。(2)三司使司(创始于后唐)掌财政,三司使下辖盐铁、度支和户部三使,宋初以参知政事(即副宰相,太祖时创置)或宰相兼领,后置专使。(3)审官院(不知创于何时,后分为审官东院与流内铨)掌中下级文官的铨选,其上级文官的铨选则归中书省。(4)三班院(不知创于何时,后分为审官西院与三班院)掌中下级武官的铨选,其上级武官的铨选则归枢密院。(5)审刑院(创始于太宗时)主覆核刑部奏上的重案。枢密院分宰相及兵部之权,三司便分户部之权,审官院分吏部之权,三班院再分兵部之权,审刑院分刑部之权。
地方行政的区域有三级,自下而上是:(1)县;(2)府、州、军、监,通称为郡;(3)路。在郡的四类中,府是经济上或军事上最重要的区域,其数目最少,其面积却最大。通常州所管辖的县数较府为少。军次之,至多只三县,少则一县。监则尽皆只占一县。设监的地方必定是矿冶工业或国家铸钱工厂等所在的地方,监的长官兼管这些工业的课税和工厂的事务。宋初在郡县制度上有两项重要的变革。一是郡设通判(大郡二员,小郡一员,不满万户的郡不设),以为郡长官的副贰;郡长官的命令须要他副署方能生效;同时他可以向皇帝上奏,报告本郡官吏的良劣和职事的修废。因为通判的权柄这样大,郡的长官就很不好做。宋人有一传为话柄的故事如下:有一杭州人,极好食蟹。他做京朝官做腻了,请求外放州官(宋朝京官得请求外放并且指明所要的郡县),有人问他要哪一州。他说我要有蟹食而没有通判的任何一州。二是县尉(县尉制始于汉朝)的恢复。在五代,每县盗贼的缉捕和有关的案件,由驻镇的军校管理,县政府无从过问。宋初把这职权归还县政府,复设县尉以司之。路的划分在宋代几经更改,这里不必详述。太宗完成统一后将全国分为十路,其后陆续于各路设一转运使,除总领本路财赋外,并得考核官吏,纠察刑狱,兴利除弊,实于一路之事无所不管。后来到真宗(太宗子)时,觉得转运使的权太大,不放心,又于每路设一提点刑狱司,将转运使纠察刑狱之权移付之。宋人称转运使司为漕司,提点刑狱司为监司。
宋在变法以前的科举制度,大体上沿袭唐朝进士科独尊以后的规模。但有以下的更革:(1)唐朝每年一举进士,每举以一二十人为常,至多不过三四十人;宋朝每四年一举进士,在太宗时每举常一二百人,后来有多至五六百人的。(2)唐朝进士考试不弥封,不糊名,考官亦不专凭试卷去取,而可以参考举子平日的声誉。因此举子在考试之前,照例把自己的诗赋或其他著作向权要投献,望他们赏识、延誉,以至推荐。宋朝自真宗(一说太宗)时,定糊名制以后,试官于举子只能凭试卷去取了。(3)唐朝进士经礼部录取后,即算及第。宋朝则礼部录取后,还要到殿庭复试,由皇帝亲自出题,这叫作“殿试”。及第与否和及第的等次,是在殿试决定的(仁宗某年以后,殿试只定等次,不关去取)。(4)唐朝进士及第后,如想出仕,还要经吏部再定期考选。“吏部之选,十不及一”,因此许多及第的进士等到头白也得不到一官。宋朝的进士,一经及第,即行授职,名次高的可以得到通判、知县或其他同等级官职。(5)宋朝特定宗室不得参与科试。
从上面所述科举制度的更革,已可以看出宋朝对士大夫的特别优待。但宋朝士大夫所受的优待还不止此。像“官户”免役、免税及中上级官吏“任子”(子孙不经“选举”,特准宦仕)的特权,固然沿自前代(汉代),但宋朝官吏“任子”的权利特别大。台省官六品以上,它官五品以上,每三年南郊大礼时,都有一次“任子”的机会,每次品级最低的荫子或孙一人;品级最高的可荫六人,不拘宗人、外戚、门客以至“医人”(家庭医生)。此外大臣致仕时有“致仕恩泽”,可荫若干人,死后有“遗表恩泽”,可荫若干人。因为科举名额之多,仕途限制之宽和恩荫之广,宋朝的闲职冗官特别多,且日增无已,到后来官俸的供给竟成为财政上的大问题了。更有一由小可以见大的优待士大夫的制度:太祖于每州创立一“公使库”,专以款待旅行中的士大夫。据一个曾受其惠的人的记录:“公使库……遇过客(自然不是寻常的过客)必馆置供馈……使人无旅寓之叹。此盖古人传食诸侯之义。下至吏卒(随从)批支口食之类,以济其乏食。承平时士大夫造朝,不赍粮,节用者犹有余以还家。归途礼数如前,但少损。”太祖还有一个远更重大的优待士大夫的立法。他在太庙藏一传诸子孙的密约:“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规定以后每一皇帝于即位之前,在严重的仪式下,独自开阅这誓约。这誓约对宋代政治的影响,读者以后将会看到。
六
宋初财政收入的详细节目,太过烦琐,这里不能尽述,举其重要的如下:(1)“两税”(分夏、秋两季征纳的田赋和资产税)沿唐旧制,而大致仍五代加重的额数,约为唐代的六倍。其中田赋一项,通常每亩产谷十五石而抽一斗(依当时度量),但因为逃税的结果(上官册的田只占实垦田实额约十分之三),大多数豪强或显达田主实纳的田赋远较上设的比率为轻。(2)政府专卖的物品,除沿自唐季的盐、茶、酒,沿自五代的矾外,又有自外海输入的香料。此外,苛税之沿自五代的有(3)通过税(即近代的厘金),每关抽货价的百分之二(现款亦照抽);又有(4)身丁钱,即人头税。此税只行于江淮以南,迄于闽广(四川除外),因为五代以来本是如此。这种税的负担,加上别的原因,使得这区域的贫民无法维持他们所不能不继续孳生的人口,因而盛行杀婴的习俗。宋朝大文豪苏东坡于这习俗有一段很深刻的描写。他写给一位鄂州知州的一封信道:
昨……王殿直天麟见过,……言鄂、岳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死之。尤讳养女。……辄以冷水浸杀之。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天麟每闻其侧近有此,辄驰救之,量与衣服、饮食,全活者非一。……鄂人有秦光亨者,今已及第,为安州司法。方其在母也,其舅陈遵梦一小儿挽其衣,若有所诉。比两夕辄见之,其状甚急。遵独念其姊有娠将产,而意不乐多子。岂其应是乎?驰往省之,则儿已在水盆中矣。救之得免。
这是宋朝的黄金时代的一斑。
人民除赋税的负担外,还有差役的负担。差役有四种:一是押运官物,二是督征赋税,三是逐捕盗贼,四是在州县衙门供使唤或管杂务。民户分九等,上四等服役,下五等免役。押运(即所谓衙前)和督赋(即所谓里正),最是苦差,当者要负赔偿损失的责任,每至倾家荡产,并且坐牢。宋朝名将韩琦当知并州时,在一封论及役法的奏疏里有这样的描写:
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自兵兴以来,残剥尤甚,至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苟脱沟壑之患。
这是宋朝的黄金时代的又一斑。
在五代,一方面军阀横行,一方面豪强的兼并也变本加厉。军阀是给太祖兄弟以和平的手段解决了,但豪强的兼并并不妨碍他们的政权,所以他们也熟视无睹。宋初豪强兼并的程度有下列几事为证:
(1)在太宗淳化四年至至道元年(993—995)间,四川成都附近发生一次贫民(也许大部分是农民)的大暴动。他们的领袖李顺的口号,据宋朝国史的记载,是“吾恨贫富不均,吾为汝均之”!他们把官吏杀掉,拿来示众。他们把富人的财产,除了足供养家的一部分外,尽数充公,拿来赈济贫困。他们竟“号令严明,所到一无所犯”,但他们终于一败涂地。
(2)同时在四川盛行着一种沿自五代的“旁户”制度。旁户是隶属于豪家的贫户,豪家所领的旁户,每有数千之多。他们向领主纳租外,并供领主役使,如奴隶一般。当李顺乱起时,有些豪家反率领旁户去响应他。后来事定,太宗想把旁户制度废除,终因怕引起更大的扰乱而止。
(3)同时在江淮以南迄于闽广(即身丁钱制施行的区域),又有一沿自五代的特殊法律:佃户非得田主的许可并给予凭证,不许迁移。这一来,佃户便成了附着于田土的农奴,如欧洲中古时代的情形。这特殊的法律到太宗的孙仁宗时始行废除。仁宗之所以为“仁”,于此可见。
北宋的外患与变法
/张荫麟/
一
自从石晋末年(公元947年),契丹退出汴梁后,它的极盛时代已成过去。白马岭之战使太宗觉得契丹易与。太原攻下之后,他便要一劳永逸地乘胜直取燕云。这十六州的国防要区一天不收回,他的帝国一天不能算是“金瓯无缺”。但是他的部下,上自大将下至兵卒都指望太原攻下之后,可以暂息汗马之劳,同时得到一笔重赏,回家去享享太平福。太宗却不这样想。将士有了资财,哪里还肯卖力去打仗?不如等燕云收复后才给他们一起颁赏也不迟。而将士贪赏求逸的隐衷又怎能向皇帝表示?在迅速的“宸断”之下,太宗便领着充满了失望心情的军队向东北进发。一路所经,易州和涿州的契丹官将先后以城降,不到一月便抵达幽州城(今北平)下,附近的契丹官将又络绎来降。宋军围幽州城三匝,城内空虚,自分无幸。契丹主也准备放弃这重镇。独有一大将(舍利郎君),自告奋勇,请兵赴援,他领兵夤夜兼程,从间道兜到宋军的后方,席卷而北。宋军仓卒应战于今北平西直门外的高梁桥(下为高梁河)一带,立时大败,四散逃窜。幸而契丹主帅受了重伤,不能穷追。败军复集后找寻太宗不得,只当他已死。正议拥戴太祖的儿子继位间,却发现了他,只身乘驴车遁归,大腿上中了两箭。十八年后他就因这伤口的发作而死。
高梁桥之战(太平兴国四年,即公元979年)以后,宋辽边境上的冲突,断断续续地拖了二十几年,彼此都无大进展(京戏中有名的《杨家将》就是在这时代出现的)。太宗于死前三年(公元994年),正当李顺乱事未平之际,曾两次遣使往契丹议和,都为所拒绝。真宗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宋殿前都虞候王继忠孤军力战,为契丹所俘。他本是真宗藩邸的亲信,骁勇著名。契丹摄政太后萧氏,很器重他,授以高官,配以贵女。他既荷新宠,又感旧恩,一心要促成宋辽的和好。萧太后和她朝中的领袖们对于边境的拉锯战也未尝不感厌倦,但怎肯平白休兵?次年,他们率领倾国的军队南下,同时由王继忠出面与宋朝通书约和,真宗用宰相寇准的定策,一面严密布置守御,并亲至澶渊(今河北濮阳县[2]西南)督师,一面遣使赴契丹议和。契丹攻瀛州城不下,而其进迫澶渊的前锋的统帅(即去年擒王继忠者)又中伏弩死。两方且战且议的结果便是所谓“澶渊之盟”。构和的条件载于两方交换的誓书内。兹将宋方的誓书录下:
维景德元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大契丹皇帝阙下:共遵成信,虔奉欢盟,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务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至于垄亩稼穑,南北勿纵惊骚。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务协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献,慎守封陲。质于天地神祇,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
据说,宋方的使人临行时,真宗吩咐他道:“若不得已,许与契丹的岁币,不妨添到一百万。”寇准却把使人召来,对他说:“虽有御旨,若许过三十万,我便砍你的头。”其后使人定约回来,真宗正在幕内用膳,不及召见,先差太监去探问。使人在幕外,不便扬声,只把三个指头向额上一点。那太监当为三百万禀报。真宗听了道:“太多,也罢,姑且了事。”
二
澶渊之盟后,宋朝边境保持了三十年完全的和平,而有西夏赵元昊之患。西夏原初的地域大略包括今陕北的无定河以西、延水之北和绥远的鄂尔多斯。这区域在唐以来为羌族所散布。唐末,这区域的守将拓跋氏(北魏之后)割据自主,传世至宋。太宗时,西夏叛而复附,附而复叛。澶渊之盟前一年,西夏攻占灵州(今宁夏灵武县[3]西南),盟后二年,又复就抚。是时西夏之于宋边,还不过是癣疥之患。至仁宗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赵元昊(赵是太宗时赐姓)继位,而形势大变。元昊从小就是一个异凡的人物,不独精娴武事,并且通蕃(盖指藏族)汉文字,从法律书、兵书,以至佛典,无所不读;又能绘画,能出新意创制器物。他劝其父不要臣属中国。其父说:“我们三十年来,周身锦绮,都是宋朝所赐,怎好负恩?”他说:“穿兽皮,勤力牧畜,是蕃人的天性。大丈夫要为王为霸,锦绮算什么?”在继位之前,他曾领兵西征回鹘,连取了甘州和西凉府(并在今甘肃省河西地)。既继位,模仿宋朝制度,改革政府组织。自创西夏字根,命人演成西夏文字,又命人拿来译《孝经》《尔雅》《论语》等书(西夏文译的佛经和其他西夏文书现在还有留存)。他有蕃汉兵十五六万,仍都兴州(今宁夏银川);西取回鹘的沙、瓜、肃三州(并在今甘肃河西),东南寇宋。他继位之初已私自改元,第七年(公元1038年),便正式称帝,定国号为大夏。此后,宋在今陕西黄河近岸、延水流域,以迄甘肃的环县、庆阳、泾川、固原一带的边境上,和西夏展开四年的苦战。宋方的主要将帅是安阳人韩琦和苏州人范仲淹。范之参预这次军事,原是由韩的举荐,但初时二人的战略根本不同。韩主张集中兵力,深入进攻,一举击破敌主力。他也知道这是冒险的事,但他以为“大凡用兵,当置胜败于度外”。范却以为“承平岁久,无宿将精兵,一旦兴深入之谋,国之安危,未可知也”;“为今之计,宜严戒边城,使持久可守;实关内(即关中),使无虚可乘;若寇至边城,清野不与大战。关中稍实,〔敌〕岂敢深入?二三年间,彼自困弱”。他又主张军事与外交并用,亲自作书,劝元昊罢兵称臣,时人多以他为怯。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韩琦巡边至镇戎军(今甘肃固原),派兵数万,深入敌后,窥取羊牧隆城(今甘肃隆德附近)。所遣的统领官贪利轻进,陷入敌人的大包围中,全军尽覆。兵士阵亡的,据当时边庭低折的报告,也有一万零三百人。这是宋与西夏战役中最惨的败仗,中外为之震撼。契丹乘这机会,蠢蠢欲动,次年便向宋朝提出割地的要求。宋朝只得增加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加原额三分之二),以为宽免割地的代价。经这一役的教训,韩琦只得接受范仲淹的清野固守政策。从此二人同心协力,作持久计。二人皆名重一时,人心归向,又皆号令严明,爱抚士卒,对近边的羌人部落,也推诚相与,恩威并用。士卒用命,羌人感畏,边境渐安。边民为之歌唱道:
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
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
这两位使西贼“心胆寒”“惊破胆”的大将可都不是雄赳赳的武夫,而是温雅雍容的儒者。那羌人尊称为“龙图老子”(因为他带“龙图阁直学士”衔)的范公,并且是一代的作手,他这时在军中的歌咏,为宋人所传诵的,兹录一首如下: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宋朝虽守住了西北边境,却谈不到犁庭扫穴。因为宋取防堵的战略,需要兵力特别多。自对西夏用兵以来,禁军从四十余万增至八十余万,军队的维持费自然照这比率增加,而战时的非常支出还不算。政府虽把税收入增到无可再增(例如以较真宗景德时,商税、酒税皆增四倍余,盐税增一倍余),仍不敷甚巨,只得把太祖、太宗以来的储蓄,拿来支用。到西夏事定时,“百年之积,惟存空簿”了。朝廷对元昊自始就没有关闭和平的路,只要罢兵称臣,在相当限度内,银绢是不吝惜的。元昊见宋边无隙可乘,又适值国内发生严重的天灾,便于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遣使来讲和。两方所争的只是元昊称呼,来使所持元昊的文书自称“男邦尼定国兀卒上书父大宋皇帝”。兀卒是他自取的名,意思是“我的祖宗”。继后他的文书,竟直用汉译作“吾祖”。但这不过是一种讨价的刁难,次年元昊便答应取消这个怪名,而对国内自称夏国王,对宋称臣。宋朝则答应每年“赐”他绢十万匹,银七万两,茶四万斤。和议成后四年,元昊因为占夺新娶的媳妇,为其子所杀,年四十六。
三
范仲淹自从读书应举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常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远在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即元昊僭号之前十三年,当他任大理寺丞(年三十七,登进士第后十年)时,他已看见国家隐伏的危机,上书朝廷,倡言改革。书中最精警的一段道:
圣人之有天下也,文经之,武纬之,此二道者,天下之大柄也……相济而行,不可斯须而去焉。……《道经》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圣人当福而知祸,在治而防乱。……我国家……自真宗皇帝之初,犹有旧将旧兵,多经战敌,四夷之患,足以御防。今天下休兵余二十载,昔之战者,今已老矣。今之少者,未知战事。人不知战,国不虑危,岂圣人之意哉?而况守在四夷,不可不虑。古来和好,鲜克始终。……今自京至边,并无关险。其或恩信不守,衅端忽作,戎马一纵,信宿千里。若边少名将,则惧而不守,或守而不战,或战而无功,再扣澶渊,岂必寻好?未知果有几将,可代长城?伏望圣慈……与大臣论武于朝,以保天下。先命大臣密举忠义有谋之人,授以方略,委以边任;次命武臣密举壮勇出群之士,任以武事,迁其等差……列于边塞,足备非常。……至于尘埃之间,岂无壮士?宜复唐之武举,则英雄之辈,愿在彀中。此圣人居安虑危之备,备而无用,国家之福也。
除了国防整顿外,仲淹于官吏的选任、人才的储养、直谏之奖励、文风浮薄之救正、君德之修省,皆有所规陈。但他这封富于预言性的奏书,竟未曾发生一点实际的影响。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当元昊使来,西事大定之后,仲淹被召入朝为枢密副使,旋任参知政事,一时朝野倾心属目。他于就职的次月,上了一封“万言书”,条陈兴革事宜十项。这十项中除关于民生的两项(厚农桑,减徭役)外,其余大旨不出天圣三年的建议的范围,不过比从前更为周详、更为具体罢了。现在把其中比较最重要的六项归入四纲领,节述如下:
(一)关于国防建设的。恢复唐朝的府兵制:“先于畿内并近辅州府召募强壮之人,充京畿卫士,得五万人,以助正兵,足为强盛,三时务农……一时教战。……候京畿近辅召募卫兵已成次第,然后诸道效此渐可施行。”
(二)关于民生的。(甲)厚农桑:“请每岁之秋,降敕下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坡塘之类,并委本州运选官计定工料,每岁于二月间兴役半月而罢,仍具功绩闻奏。”(乙)减徭役:省并户口虚少的县份,使这些县民繁重的徭役可以减轻(因人民须服役于县衙,县多户少,则役重)。
(三)关于科举制度的。“请诸路州郡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弥封试卷。……其考较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进士、诸科,并以优等及第者放选注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选限。”
(四)关于用人行政的。(甲)明黜陟:是时成例,“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仲淹请严定考绩之法,使无功不擢,有善必赏。(乙)抑侥幸:自真宗以后,恩荫愈滥,“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三〕年南郊并〔每年〕圣节(皇帝生日)各奏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其大两省等官……复更(例外)每岁奏荐。……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仲淹请废圣节恩荫之例,其余恩荫的优待,亦大加减损。
仲淹任参知政事不满一年,便在怨谤丛集之下,不安于位而去。他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中,复府兵一项,因其他大臣一致反对,谈不到实施;变科举一项,已完全实行,但他去职后不久,旧制又被恢复;其他各项,若不是未及着手,便是才开了一点端绪,便因他的去职而停息。他去职后,出巡西北边,其后历知州郡,八年而殁(公元1053年[4]),谥文正。
仲淹字希文,二岁丧父,其母携他改嫁长山(在今山东)朱氏。初从朱姓,名说。至二十九岁,始复本姓,定今名。年二十一,中“学究”科。继后读书于长山的山寺中。这时他的生活很清苦,每日煮一锅粥,划为四块,早晚取两块,加上几茎荠菜和一些盐便算一餐。年二十三,得知自己的身世,立即带着琴剑,离开朱家。其母派人追及他,他说:“十年后,等我中了第,再来迎接母亲。”他投入南京(宋以商丘为南京)的府立学舍,在学舍中更加贫乏,有时连粥也不饱,夜间被盖不够,就和衣而睡。真宗巡幸南京,学舍生徒皆往观看,他独不出。南京留守的儿子和他同学,见他的情形和留守谈及。留守命人送了他好些肴馔,他收下,却一直等到腐败也不一动。留守的儿子问故,他说:“并非不感谢厚意,可是食粥已久,安之若素,一旦享受了这嘉肴,以后吃粥还吃得下么?”年二十七,登进士第。初仕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法官),常为断狱事和郡长官争是非。长官每盛怒临他,他一点也不摇动,归去便把和长官往来辩论的话记在屏风上,等到满任,整副屏风都写满了。后来知开封府时,有一宦官,倚势作威,中外畏惧,他独抗疏弹劾;自知此事危险,疏上之后,嘱咐诸儿子,他若不幸,以后他们不可做官,但在他墓旁设馆,教书度日。他虽显贵,常以节约表率家人。非宴客,食不重肉。每夜就寝前,自计一日间自奉的费用和所做的事,若觉得两者可以相当,便熟睡,否则终夜不安,次日必设法做一有益于人的事以为抵补。他为次子娶妇,听说妇家以纱罗给她做帷幔,便怒道:“罗绮岂是做帷幔之物?我家一向清俭,怎得乱我家法?若敢拿来我家,必把它当众烧掉。”他的起人景慕的遗闻轶事,可以写一本书,这里选择的只代表他的不移于贫贱,不淫于富贵,不屈于威武的性格,即孟子所谓“大丈夫”的性格。
仲淹死后八年,当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王安石(时年四十)自江东提点刑狱,任满应召,赴阙也上了一封“万言书”[5],他也觉得国家的现状非变革不可,但他认为变法的先决问题是人才的问题。照他的人才的标准,这时无论在中央或在地方,在位或在野,都缺乏人才。“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下人至不可胜数。……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尤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为什么人才这样缺乏呢?他以为由于“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不得其道。什么是“教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应自都城以至乡镇,遍设学校,凡优秀的青年都取入学校,由国家供养,严选教师,教以“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所谓“刑政”之事,包括军事。“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大小。……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无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什么是“养之”之道呢?他以为国家于取入学校和仕于政府的士人,应当“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自婚、丧、祭、养、燕享,以至服食器用皆有定制),裁之以法”。什么是“取之”之道呢?他说“取人必于乡党,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试之以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至于“任之”之道,则任期要久,职责要专,并待以严格的考绩之法。简单地说:要变法,积极方面当从政治和军事教育的普及化做起;消极方面当首先废除以文辞和记诵取士的科举制度。他认为这是逼切的需要。他警告仁宗以下面一类故事:
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者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余年。
但他这封书的效果和三十五年[6]前(天圣三年)范仲淹所上的那封书一样。
四
仁宗在位四十二年,无子,以从侄继,是为英宗。英宗在位四年,其子继,是为神宗。
神宗即位时才二十岁(以足岁计还未满十九)。他做皇子时,谦恭好学,优礼宾师,很得士林的称誉。他是感觉异常敏锐的人。他即位之初,和朝臣谈到太宗的死状,至于堕泪。他立志要兴振中国,收复燕云的失地,湔雪祖宗的耻辱。以稚年临御,承积弱之后,而发奋图强,在这一点上,他和汉武帝正相符同(他即位时比武帝长三四岁)。他一生的事业也似乎隐隐以武帝为榜样。但他的福命不如武帝:武帝寿六十九,他寿仅三十八。他所处的时代也和武帝所处的大不相同。武帝初年,当长期休息之后,公家的财力绰裕盈溢;而神宗即位时,不独府库虚竭,国计也濒于入不敷出了。武帝承景帝深文酷法、繁刑严诛的余风,其时主威赫铄,法为国是,令出必行;而宋太祖“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的家法和真、仁两朝过度的宽柔,寖假造成政治上一种变态的离心力:以敌视当权为勇敢,以反对法令为高超,以言事得罪为无上的光荣。政府每有什么出乎故常的施为,必遭受四方八面寻瑕抵隙的攻击,直至它被打消为止。范仲淹的改革就在这样的空气里失败的。英宗朝因为追尊皇帝本生父的名号的小小问题(即所谓“濮议”,英宗本生父原为濮王),笔舌的战争就闹得天翻地覆。到神宗即位时,这种政治上变态的离心力久已积重难返了。再者,汉初去春秋战国“军事中心”的时代不久,尚武之风未泯,右文之政未兴,故将才易求,斗士易得,图强易效。宋初惩五季军人恣横之弊,一意崇文抑武,三衙实际的长官爵不过四品至六品,唐朝的武举制度也废而不行,军为世贱,士耻言兵,结果良将勇士,两皆寥落。神宗朝重大的战役多委之宦者李宪,其时军事人才的缺乏可想见了。
神宗做皇子时,对王安石久已心仪神往。他即位时,安石方以前知制诰的资格,闲住在金陵。他正月即位,闰三月便命安石知江宁府,九月便命安石为翰林学士。其后三年间,安石遂历参知政事而至宰相。这王安石是江南西路临川县人。其父历知韶州及江宁府通判。他少年时代的优裕顺适和范仲淹恰成对照。据说他的“眼睛如龙”,读书过目不忘。他二十四岁便登进士第,本取第一,因赋卷中语犯忌讳改置第四。可是他一生从没有和人谈及这件得意的失意事。他的诗文在文学史上都属第一流,并且为当代文宗欧阳修深所心折。欧初识他时,赠他的诗有“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之句,直以李白、韩愈相拟。他不独以文名,德行、政事也无不为侪辈所推服。他官知制诰时,他的夫人给他买了一个妾,那是当时达官应有的事。安石见了她,就问:“哪里来的女子?”答道:“夫人叫我来伺候舍人的。”问她的来历,原来她的丈夫是一个军校,因运米损失,家产入官,还不够赔,便把她卖掉,得价九十万钱。安石立即命人把她的丈夫找来,让他们复为夫妇。他官知制诰后,居母丧,年已四十余,却尽极哀毁,在厅堂里以槁枯席地,坐卧其上。有一天,某知府给他送一封信,那差人看了他的样子,只当他是一个老仆,叫他递入内宅。他在槁席上拿了信就拆。那差人嚷骂道:“舍人的信,院子也拆得的吗?”左右告诉差人那就是舍人!他于书卷外,一切嗜欲都异常淡薄,对衣食住都漠不关心。后来毁他的人便说他“囚首垢面而谈诗书”。他于荣禄也未曾表现过一点兴趣。宋朝的“养馆职”(“三馆”是国家的图书馆和史馆)是朝廷储才待用的机关,地位极清高,也是仕宦上进必由之路。照例进士名列前茅的,初仕任满后可以请求考试馆职,他却不去请求。再经两任(三年一任)外官之后,大臣荐他去考试馆职,他也不赴。再历一任外官之后,朝廷直接授他馆职,他也不就。再经一任外官之后,朝廷又授他以更高的馆职,他于屡辞之后,才勉强俯就。但他不是没有办事的才能。他在政治上的好处,后来的史家极力埋没,但我们于他早年的政绩还可以找得一例:他知鄞县任满后,县人就给建立生祠。这样一个德行、文章、政事的全人,他在仕途上愈懒于进取,朝野的有心人愈盼望他进取。当他给仁宗上“万言书”的时候,他久已声满天下。可是到了他由江宁知府,而翰林学士,而参知政事,而宰相,一直猛跳的时候,到了天爵和人爵极备于他一身的时候,先进和后进的同僚,包括那正人君子的领袖司马光,都不免对他侧目而视了。
五
我们读史有时可于异中见同。汉武帝初年,财政和军备都没有问题,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开边;到了后来因兵事的耗费,财政不足,才施行新经济政策。神宗即位时的情形正正相反,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经济、军事,以至教育上种种建设和改革;后来这些兴革有了相当成效,才着手开边。两人事业的程序是“易地则皆然”的。
神宗在王安石的辅导下所行的新法,现在择其重要的,分经济、军事、教育三类,每类依颁行的次序述之如下。
一、经济
(甲)青苗法[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九月颁布]。其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二次举行放款,听人民自由请贷(第一等户每次所贷不得过钱十五贯,以下递减),半年为期,取息二分。这种贷款叫作“青苗钱”,因每年第一次散放是在苗青的时候。此法初行时,官吏邀功,每强迫富人称贷,这叫作抑配,后立法严禁。二分的利息,现在看来,似乎不轻,但在当时,因为通货稀少,民间的利息很高,以五分为常,甚至有一年倍本的。此法固然是政府的生财之道,也是感觉青黄不接之苦的农民的一大福音。以重利盘剥为业的豪强对此法的痛恨是很容易了解的,但司马光所代表的一班士大夫对此法之原则上的反对是比较不容易了解的。
(乙)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这法令原文的节略如下:
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汙下,雨潦所钟;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涝;或疏导沟洫、畎浍,以泄积水。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给用。
这法令的实效是:截至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止,全国兴修的水利田共三十六万余项。但反对党在这事实下注上一句道:“民给役劳扰。”
(丙)募役法[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颁布]。其法要点:是令本来有徭役义务的人民,输钱代替,这叫作“免役钱”;官户(即仕宦之家)、寺观、女户等等,本来没有徭役义务的也令出“助役钱”,其数比免役钱减半。免役和助役钱的征收率,按各地方政府雇役的需要和资产的等级(分五等)而定;于免役和助役钱的本项外,加征二分,叫作免役或助役宽剩钱,此款原定以备凶荒之用,后来解归国库。募役法对平民是有史以来一大解放,唯官户不免因之蒙受一点小小的损失,其遭受士大夫的反对是势有必至的。
募役法为安石经济政策中最先急的项目。安石曾对神宗说(熙宁四年二月):“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
(丁)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颁布)。此即汉武帝时的平准法的扩大。平准法只行于京师,市易法则推行于京师以外。隶属于京师市易务的分支市易务,设置于下列各处:杭州、黔川(今四川彭水县[7])、成都、广州、郓州(今山东东平县西北)。反对党反对此法的理由是:“与商贾争利。”
二、军事
(甲)保甲法。此法实即旧有乡兵制的改良和扩大,其实行有四个重要的步骤。第一步(熙宁三年十二月):编民户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保有保长,大保有大保长,都保有都保正和副都保正,各选本组织内才勇为众所服的主户(地主或自耕农)人丁充当;家有两丁以上的,选一人为保丁,两丁以外的余丁亦选其壮勇的充保丁。每大保每夜轮派五人警盗,同保有犯强盗、杀人、放火等重罪而知情不举的坐罪,保内有容留强盗三人以上过三日以上者,其邻舍虽不知情亦坐罪。此法先行于畿内,以次推及全国。第二步(熙宁四年):奖励畿内保丁习武,每年于农隙分地举行会试,试骑步射法,上等的当授官职,以次至四等予赏有差。第三步(熙宁五年):许畿内主户保丁“上番”(即赴各县巡检司服巡警之役),十日一换;月给口粮和薪菜钱。第四步[元丰二年至四年(1079—1081)]:予保甲长及保丁以严格的武艺教练,先以禁军的教头教大保长,三年艺成,乃以大保长为教头,教保丁。此法先行于畿内,次及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到了熙宁四年,这三路共有受训完毕的保丁约七十万人。第四步的开始施行已在王安石去位后三年。
与保甲法约略同时实行的是募兵的裁减,但所裁减的,厢兵居多(其数不详),禁兵较少。计禁军总数在英宗末年为六十六万余,在熙宁间为五十六万余,在元丰间为六十一万余。
在安石的军事计划中,保甲法原是恢复府兵制以代替募兵制的准备。在施行保甲法第一步之前,安石已与神宗讲论府兵之制,打算以渐复行之。关于此事,安石在所撰《熙宁奏对日录》中曾有记载,此书已佚(此书百二十卷为我国历史文件中稀有之宝,佚去太可惜,幸大部分已为李焘采入《续通鉴长编》中,但经删修,本来面目已失,唯宋人陈瓘《四明尊尧集》引五十余则,可于此见其内容一斑),兹据朱熹所引,摘录如下:
余……为上言募兵之害,终不可经久。佥以为如此。
余曰:“今养兵虽多,及用则患少,以民与兵为两故也。又五代祸乱之虞,终不能去;以此等皆本无赖奸猾之人故也。”
上因问府兵之制曰:“何处言府兵最备?”
余曰:“李邺侯传言之详备。”
上曰:“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否?”
余曰:“今上番供役,则以衣粮给之,则无贫富皆可以入卫出戍。虽未有租庸调法,亦可为也。但义勇不须刺手背。刺手背何补于制御之实?今既以良民为之,当以礼义奖养。刺手背但使其不乐,而实无补也。又择其乡闾豪杰为之将校,量加奖拔,则人自悦服。今募兵为宿卫,乃有积官至刺史防团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况不至如此费官禄,已足使人乐为之。陛下审择近臣,使皆有政事之材,则他时可令分将此等军。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可及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大计也。”
上良以为然。
随后安石即奏上记载唐府兵法最详的《邺侯家传》。此奏原稿曾为朱熹所藏。朱熹说:“〔予〕独爱其纸尾三行,语气凌厉,笔势低昂,尚有以见其跨越古今、斡旋宇宙之意。疑此非小故也。”又说:“抑公此纸,词气激烈,笔势低昂,高视一时,下陋千古,而版本文集所载,乃更为卑顺容悦之意,是必自疑其亢厉已甚,而抑损之,其虑深矣。然论其实似不若此纸之云,发于邂逅感触之初,尤足以见其胸怀本趣之为快也。夫以荆公之得神祖,可谓千载之一时矣,顾乃低徊若此,而犹未免有郁郁之怀。君臣之际,功名之会,呜呼难哉!”
神宗到底认府兵制为不可复行,故安石罢政后,不再谈及,其旨似以保甲为防守的辅助力,而战斗的主力仍任募兵。
(乙)保马法(熙宁五年,元丰七年)。此与汉武帝时之“马复令”(许人民养官马以减免徭役)相近。其法:于畿内及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许人民领官马自养,或领官钱买马自养,每户不过两匹;养官马之家,公家给以钱帛,并免除其捐税的一部分(后来畿内不给钱帛),同时养户自然得使用所养官马。属三等以上的养户十家为一保,属四等以下的养户十家为一社;一保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一社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之半。后来又令京东、京西两路保甲户一律养马,而免除其教阅及此外若干保甲的职责。
(丙)更戍法的废除(熙宁七年至元丰四年)。更戍法本以防止兵为将有,但结果“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临事应变,精神散漫,指挥不灵”;禁军之不振,这是其原因之一。神宗和安石有鉴于此,逐渐于各路的军略要地取消更戍法,而设置固定的驻防禁军,由固定的主将,就地训练。这种驻防军的设置,当时称为“置将”。“将”是当时军队新编制中的一种单位,一将约有三千人上下,仿佛现在的一师。
三、教育
(甲)变科举。熙宁四年,罢进士以外的“诸科”(诸科是专考记诵的),令除曾应考“诸科”不第的人外,不得参加此种考试;增加进士的名额;进士试废诗赋,专用经义策论;所试群经,但取《易》《诗》《书》《周礼》《礼记》及《论语》《孟子》,而废弃旧有的《春秋》和《仪礼》(同时太学教授及经筵进讲亦废之)。
(乙)变学制,兴学校。(1)宋初的太学只是品官子弟考“取解”(取解即取得应进士试的资格,平民在本州取解)的机关,有学校之名而无肆学之实。至仁宗皇祐末,在湖州大儒胡瑗的管领下,太学才成为一真正讲学的机关,但其时学生不过二百人,胡瑗去后,又渐复原状。神宗即位,增太学生额为三百人,后又增为九百人。熙宁四年分太学为三舍,外舍生无定员,新生充之(太学生仍限品官子弟);外舍生经考选入内舍,内舍生额三百人,内舍生经考选入上舍,上舍生额百人;上舍生考取优等的荐于中书,授以官职。元丰二年,增太学生额外舍二千,内舍三百,上舍一百;规定除月考外,每年各舍总考一次,决定外、内舍生的升舍,上舍生的等第。上舍生考上等的等于进士及第,即授官职;中等的免进士的礼部试;下等的免取解。(2)仁宗庆历四年,当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时,曾“令州各县皆立学〔校〕,本路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但当时诸州奉行的不多,其后又限旧时节度使所领州方得立学。熙宁四年,复令各路、州、府立学,每郡给田十顷以赡养学生。其后又派定诸路的州府学教授凡五十三员。(3)仁宗庆历间,胡瑗曾建议兴武学(即中央军官学校),朝议格而不行。熙宁五年始行其议。
(丙)“三经新义”的纂修和颁行。所谓三经是《周官》《书经》《诗经》,新义始修于熙宁六年,颁行于熙宁八年,主纂的人物为王安石、其子王雱和安石最得力的助手吕惠卿。“三经新义”乃安石对付敌党的思想武器,也是他所谓“一道德、同风俗”的工具。自从新法开始颁行以来,所有元老重臣和清流名士一致反对;在朝的谤议汹起,在外任的百方阻挠,使新党辩护穷于辩护,神宗谪黜穷于谪黜。反对党的最后论据,可用三朝元老文彦博的话代表。熙宁四年三月,他论新法道:“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问:“更张法制,士大夫诚多不悦,但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神宗和安石的坚毅到底战胜了一般士大夫的口舌,而贯彻了新法的推行。但为巩固国是的心理基础,他们不得不在经典中替新法找寻或制造理论的根据。“三经新义”便是这种工作的结果。群经中最可为新法掩护的莫如《周官》,故安石也特别推重《周官》。“新义”三种中唯独《周官》一种是安石亲自属笔的,也唯独此种流传至今。“新义”自从颁行以后,在五十余年间,除了短期的被掩蚀外,支配了整个的思想界;太学和州县学校用为主要的课本,科举考试用为绝对的准绳;“新义”以外,三经的一切其他注疏,都无人过问了。
后来宋朝贬斥王安石最力的学者,也公认“新义”富于新颖而确当的解释,不容废弃。我们现在读《周官新义》,很容易注意到的却是安石解经的特殊作风,一种奇怪的拆字法。例如他解“遂”字道:“豕八而则遂。”又例如他解“夫”字道:“夫之字与天皆从一从大,夫者妻之天故也;天大而无上,故一在大上;夫虽一而大,然不如天之无上,故一不得在大上。”又例如他解“卿”字道:“卿之字从,奏也;从卩,卩止也;左从,右从卩,知进止之意(卩古节奏字);从皀,黍稷之气也;黍稷地产,有养人之道,其皀能上达;卿虽有养人之道而上达,然地类也,故其字如此。”在字形的渊源上都是毫无根据的。但安石确信这种拆字法不独可以得到造字的本意,并且可以得到一切关于人事和天道的重要真理。后来他应用这方法,著了一部二十四卷的字典,名曰《字说》。此书也曾经神宗颁行,其后来的作用和影响与“三经新义”等。此书可惜现在已佚,但从后人所引,还可以看见它的片断。撰此书时安石已罢政,但在书中还念念不忘统一思想;书中解“同”字道:“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
以上分类略述神宗的新政见。此外还有一要项为这三类所不能包括的:即元丰三年新官制的颁行。这新官制的内容这里不能细述,大要是恢复唐代台省寺监的实权,而裁减宋朝在这组织外所加的上层机构。新制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以尚书左右丞代替参知政事,枢密院仍保存。
六
神宗在熙宁七年以前对边境的经营,从是年三月间韩琦所上的一封奏疏可见大略。在这奏疏里他列举神宗所为足以引起契丹疑心的凡七事:“高丽臣属北方,久绝朝贡,乃因商舶诱之使来,契丹知之,必谓将以图我,一也;强取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闻之,必谓行将及我,二也;遍植榆柳于西山,冀其成长,以制蕃骑,三也;创团保,四也;河北诸州筑城凿池,五也;又置都作院,颁弓刀新式,大作战车,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将,七也。”
第二项所谓熙河,略当今甘肃洮河流域之地。此地东北邻接西夏,为羌族所分布,久属吐蕃。德安(江西)人王韶建议招降诸蕃部,抚有其地,以为图谋西夏的初步。先是王安石子王雱十三岁时,闻陕西边卒说洮河事,以为此可以规取,若西夏得之,则国家之患无穷。至是安石力赞王韶之说。神宗便派王韶主持开熙河事。王韶于熙宁四年到边,三年之间,剿抚兼施,并击败吐蕃军,遂定其地。有一次捷书到,神宗解所佩玉带赐安石,以赏其功。其后韶入朝,以宦者李宪继之,史(《宋史·韶传》)称韶“用兵有机略。临出师,召诸将授以指,不复更问。每战必捷。当夜卧帐中,前部遇敌,矢石已及,呼声振山谷,侍者股栗,而韶鼻息自如,人服其量”。韶因熙河功,擢枢密副使,后以与安石不协去职。
熙河抚定的次年,契丹忽然蠢动,侵入边境,并遣使来求割所据之地。上文所引韩琦的奏疏就是为此事而发的。宋与契丹往复谈判,经二年之久,至八年秋,神宗终用王安石“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说,割河东边地东西七百里以与契丹。
次年有交址之役。交址本先南汉节度州,南汉亡,名受宋册封,实自主。太宗时曾乘其内乱,遣军进取,无功而还。至是分三路入寇,陷邕、钦、廉等州,屠邕民五万八千。神宗命老将郭逵往讨,逵派别将收复失地,自领主力,攻其后路,进至富良江,交人以精兵乘船迎战,宋军砍树作炮机,发炮石如雨,尽坏敌船,又设伏邀击,杀敌数千并其王太子,交王恐惧乞降。而宋军八万冒暑行瘴地,也死亡过半。
神宗开边的第一个目标,原是西夏。自从庆历四年宋与西夏和议成后,西北的边境平静了二十余年。到英宗末年,西夏又开始寻衅。自此年至熙宁四年间(1066—1071),西夏三次入寇,宋二次反击,互有胜负。但其中熙宁四年西夏最后一次的攻侵是大获胜利的。元丰四年夏,西夏内变,国主为母后所囚。神宗认为这是进攻西夏的最好时机。经三个多月的布置,然后发动。这一役的意义,从他八月底给熙河路军帅李宪和鄜延路军帅种谔的诏书可以看出。前一封诏书里说:“今来举动,不同凡敌,图人百年一国,甚非细事。苟非上下毕力,将士协心,曷以共济?须不惜爵赏,鼓励三军之气。……朝廷唯务灭贼,其他固无爱惜。”后一封诏书里说:“朝廷昨于诸路大发师徒,本候齐集与逐路遣兵并力,择时鼓行,覆贼巢穴。”总之,神宗要一举荡平西夏,要把他十数年来富国强兵的成绩,做一次壮烈的表现。同知枢密院事孙固却不赞成此举,他以为“举兵易,解祸难”。神宗说:“西夏有隙可乘,我不取,便为辽人所有,时机不可失。”其后孙固又对神宗说:“现在五路进兵,却无总帅,即使成功,也怕有内乱。”神宗说:“总帅确是难得合式的人。”知枢密院事吕公著道:“既然没有合式的人,何不罢乎?”九月底,河东路军帅王中正(宦者)领兵六万自麟州出发;鄜延路种谔领兵九万三千自绥德城出发;环庆路高遵裕领兵八万七千自庆州出发;泾原路刘昌祚领兵三万自泾州出发;先是李宪已收复古兰州城,至是领本路及秦凤路军七军(数未详)并吐蕃兵三万自兰州出发:约定五路会师于兴、灵(兴州今宁夏省会,西夏首都;灵州今灵武县)。刘昌祚军首先到达灵州城下,高遵裕军继之,两军沿路皆有大捷。昌祚本受遵裕节制,而遵裕疾恶之,屡加凌侮。两军不协,围灵州城十八日不下,而饷道已断绝。夏人决水灌其营,乘其避水而追击之,宋军溃乱,死已无算,遂退。种谔沿无定河而进,连破银(今陕西米脂一带)、石(今地未详)、夏州(今陕西横山一带);自夏州继进,粮饷断绝,又遇大雪,士卒死亡十之二三,溃散南奔的亦十之四五,遂退。王中正屠宥州城(今陕西靖边东),继进,粮尽,士卒死二万人,遂退。李宪东进至泾原边境,稍有斩获,时诸路已退,亦于十一月中奉诏撤归熙河。是役,西夏的战略是坚壁清野,纵敌人深入,而聚精兵保兴、灵,以轻骑抄截敌人的饷道。是役,宋军虽不能达到原来的目的,却恢复了沦陷百余年的银、夏、宥等州。这新占领区的设防是一大问题。次年秋,经边将对这问题反复讨论后,神宗决定建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这城才建筑成,西夏便派三十万大军来攻夺。这城依山,下临无定河。城中无泉无井,给水全靠城外。既被包围,临渴掘井,得到的水只够将领之用。兵士绞马粪汁充饮,渴死大半。而援兵和馈饷皆为敌人所阻截,城遂陷。将校死数百人,兵士和伕役死二十余万人;辎重的损失,不可计算。神宗得讯,悲愤不食,临朝痛哭。他想到吕公著和孙固的话,有点后悔了。
七
我们若更把神宗和汉武帝做一对比,则永乐之役恰相当于征和三年贰师之役。后者是武帝一生事业的收场,前者是神宗一生事业的收场。贰师之役后三年而武帝死,永乐之役后也恰恰三年而神宗死。神宗死后一年余王安石亦死。
安石自熙宁三年杪进位宰相后,诋诬怨谤,矢集一身,平背亲交,尽成政敌。似乎为减少新法的阻力计,并为劳极少休计,他于七年四月,请求解职,奏六上乃得请,归居金陵。临去,他荐吕惠卿等自代(惠卿旋擢参知政事),并答应他日可以重来。次年二月,神宗召他复位,他即兼程而至,但复位不到两年,便又坚请退休,从此不复问政。他最后告退的原因,是宋史的一个谜。据反对党的记载,那是因为他和吕惠卿起了内哄,惠卿把他的私信中有一封说过“毋使上知”的,缴呈神宗,神宗从此对他失了信任,他不得不去。安石复位后不久,便与惠卿失和,那是事实,但发私书一事,并无确据。安石与惠卿交恶的原因也是宋史的一个谜。这一段历史安石在《熙宁奏对日录》的后四十卷中原有详细的记载,但这四十卷给他的女婿蔡卞抽毁掉,不传于世。据吕惠卿家传(李焘引),二人的冲突是由于安石恶惠卿擅政,改了他所定的“三经新义”,并听信了左右的谗间。这当然只是一面之辞。至于安石引退的原因,我们在加以推测时,不可忘却此事前三个月他所受的一生最大的打击:他的独子王雱的英年(卅三)摧折。这时他已五十六岁了。他退休后隐居金陵十年而死。
自古英雄亦苦辛!行藏端欲付何人?
当时黯黮犹承误,末学纷纭更乱真。
糟粕所存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
区区不尽高贤意,独守千秋纸上尘。
从安石这首诗看来,他身后的遭遇,自己是预料到的。
安石死迟神宗一年余是他的大不幸。神宗死后,长子(即哲宗)继位,年才十岁,太皇太后(英宗后高氏)垂帘听政。她一向是司马光的同志,认祖宗家法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她一听政,便开始废除新法,旋起用司马光。一个被宫墙圈禁了五十年的老妇人(她是自幼养在宫中的)和一个被成见圈禁了二十年的老绅士,同心合力,挥着政治的锄头,期年之间,硬把神宗和安石辛苦营构的成绩芟除得根株尽绝。
宋之积弱与变法失败
/雷海宗/
兵制
宋代的统一只能说是长期大乱后的消极治平时代,对内对外实际都无办法。宋太祖集中兵权,似可矫正时弊。但他所召的兵太多,分子杂滥,甚至往往以召兵为救荒的方法。
赵匡胤在登上皇帝位后的第二年,免除握有重兵的慕容延钊和韩令坤的殿前都点检的职务,“罢为节度使”。禁军殿前都点检被取消,由皇帝控制禁军。同一年,在一次酒宴中,赵匡胤“劝”大将石守信等人交出兵权,说此后他们可以购置田宅,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饮酒相欢,以终天年”。大将在利诱胁迫之下,一个个交出了兵权,这就是“杯酒释兵权”。
北宋把禁军分而为三,由“三衙”统领。其将领的名位较低,大权实际上由皇帝掌握。北宋设枢密院,枢密使有调动军队权力。而实际领兵作战的将领往往是临时委派,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同时,宋朝的募兵制有很强的以职业兵身份养穷苦老百姓的色彩。每一地灾荒,政府即招兵,意为常有乱民而少有乱兵。北宋一朝,很多农民军起义后迅速被招安,摇身一变成为朝廷军队,就赖宋朝养兵政策。兵权过于集中于上,导致将领临敌少有独断之权,不能权宜行事,而且,养兵政策使得军队很难形成有效的战斗力。
同时朝廷对军将过于姑息,不加督责。将既如此,兵又如彼,难怪宋代对外始终不能振作。
财政与民生
宋初集中财政,并谋增进民生。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但赋役的分配过于不均,以致占人口大多数的小农与贫民无法谋生。宋代建朝后,不但不抑制兼并,反而纵容功臣、大将们兼并土地。太祖要石守信等交出兵权时,便鼓励他们去购置田产。土地买卖与典卖相当普遍,土地集中的趋势加速,农民失去土地,客户的数字在增加,“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七)。
役法的不良尤其使人民感受痛苦。宋代的居民有主户和客户之分。主户分成五等,乡村上三等户为“上户”,是各类地主。四、五等户称为“下户”,有少量的土地。客户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占总户数百分之三十五左右。五等户和客户都要租种土地,地租根据具体的情况或对半分成,或四六分成,没有耕牛的佃户要把六成以上的收成交给地主。宋代名义上虽对没有土地的客户不征税,但是客户租种大户的土地,国家收税越重,则主户想方设法的盘剥手段就更多。一切负担几经辗转,又全压到了穷苦百姓的身上。
财政与民生是任何国家对内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宋代也始终未能解决。
科举
由唐至宋,科举制度在外表上没有多少变化。但科举的内容日益空洞,最后只余下浮华的赋论与大言不惭的经义。因而所产生的人才都是些与实际完全脱离关系、能说不能行的书生。
宋代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儒家经典,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儒家经典注释不一,还不能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王安石创立的“新学”派,是新兴的“宋学”中体系相对完整的学派。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
绍兴末年以前,科举虽仍以“新学”学说解释经义为主。但“理学”在秦桧、赵鼎扶植下,在科举考试中也逐渐得势。高宗末孝宗初,“理学”遂与“新学”并为显学,科举中随权臣及主考官的倾向而变化,宁宗中期以后,理学派在科举中逐渐占优势,至理宗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后,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新学、蜀学在科举中遂完全被排斥。可见,宋代科举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归根结底,在于选拔听话之官吏,这与后世所诟病的明朝八股取士没有多大区别。
法制不良,犹可改善;人才缺乏,最无希望。这至少也是宋代对内对外始终无办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缠足
在宋代各方面的积弱之下,妇女缠足的风气也渐渐普遍。缠足除对身体的戕害之外,在心理方面也代表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男子既不能当兵,又不成人才,女子又故意地加以摧残,整个的民族不知不觉间都进入麻木昏睡的状态。
国防生命线之始终缺乏
已往中国在统一时代总有藩属,积弱不振的宋朝不只没有对外发展的能力,连中国本部的国防要地也不能占有。
东北的燕云仍为辽侵中国的根据地。燕云之地历来为农耕民族防备游牧民族南侵的重要屏障,历代长城必须依燕、云、幽等地的险峻地形方能起到金汤之作用。自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之后,辽国铁骑毫无阻挡,而中原军队北进却又难上加难。雍熙北伐宋军由胜转败,失却地利实为重要的原因。而澶州之战,辽国轻易逼近宋京,实也是因没有抵御的屏障。
西北的边地始终是西夏的势力。西北宁夏、陕北地区,是北方游牧民族南侵的又一个通道,尤其是中原王朝之政治中心在长安之时,此地比幽、云还要重要。如今此两大重要通道为辽、夏所据,则战争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彼方手中。
并且宋须每年向两国输纳重币,方能维持和平,这也是宋代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
王安石
王安石是宋代的非常人物。他曾于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8]上《言事书》,列举时政弊端及改革意见,虽未被采纳,却代表了要求改革者的共同意志,声望日益高涨。神宗即位时,王安石已经独负天下盛名多年,司马光也说大家都认为只要王安石当政,“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司马温公文集》卷六十《与王介甫书》)。他看出中国积弱的情形,认为非改革不可,并且断定当时的基本问题就是人才问题。
王安石变法
神宗给王安石一个彻底改革的机会。新法的目的是要解决财政与民生的问题,使国家有可用的兵,使读书的人能真正明理,成为有用的人才。正如王安石所说:“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二八)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首先创设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年七月至十一月先后颁布实行均输法、青苗法(常平法)、农田水利法,熙宁三年五月,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其职权归中书(宰相府),司农寺成为推行新法的机构,吕惠卿改任判司农寺。同年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同时拜相,变法一直在守旧派的攻击和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的艰难情况下进行。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在实行免行法时,受到神宗和曾布的联合抵制,辞相就任江宁知府,吕惠卿升任参知政事。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受到吕惠卿的攻击,神宗对王安石的意见也多不从。加上爱子王雱病死,王安石精神受到重大打击,遂力请辞相。同年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出任判江宁府,次年六月又辞官闲居江宁,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去世。
新法未得尽量推行。但兵制改革之后,虽对辽、夏仍无进展,对蛮人方面却有相当的成功。王安石变法的兵制改革包括将兵法、保马法、保甲法、团教法等,其中保甲法等依靠民间乡村基层单位为兵员来源地的方法为后世所效法。
变法失败
一般以正人君子自居的人保守成性,对新法用种种正当与不正当的方法诋毁攻击,附和新法的又多是些动机不纯的人。所以人才以至人格的缺乏使新法没有一个好好试行的机会。不过,王安石过于激进,很多措施也并不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特别是他为追求变法效果,对地方官员勒逼过紧,许多地方官疲于应付,只得弄虚作假。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得王安石变法所背负的恶名越来越多。
旧党上台之后,不顾利害,在可能的范围内把新法几乎全部推翻。当时苏轼还算比较清醒,他既反对王安石的暴风骤雨式的改革,也反对司马光等人对王安石变法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结果遭到了新旧两党的共同排挤。
王安石虽不免抱负过高,但他认为中国把千载一时的机会白白放过,并非全是一时痛愤的论调。
宋亡
/雷海宗/
北宋灭亡
王安石失败之后,新旧党争变成夺取政权的工具。宋神宗死后,曾经和王安石一起变法的人如吕惠卿、蔡确、章惇等都遭到打击。司马光死后,朝中又展开内部的争斗。程颐等为“洛党”,苏轼、吕陶等是“蜀党”,刘挚及刘安世、梁焘等为“朔党”。在这之后,朝政日益混乱,所谓新法旧规,完全成为了一种旗号。到了宋徽宗亲政之时,再复新政。这时的变法,已经走了样,推行变法的人实际上是在争权夺利,当时蔡京、高俅等人完全凭自己的意愿划分新旧之党,稍有拂逆己意之人,便攻击其为旧党。还有人借着变法之名,行搜刮之实。政治日益腐败,以致引起严重的民变。当时就有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宋江等人领导的梁山泊起义。时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方腊,因不满朝廷盘剥,利用摩尼教(明教)号召民众,组织起义。方腊起义军先后攻下六州五十二县之地。为镇压方腊起义,宋徽宗命童贯带领十五万大军包围起义军。方腊寡不敌众,起义失败。当时金国兴起,相约北宋一起攻辽,北宋朝中意见不一,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靠辽国牵制后起之金国。但是宋徽宗认为这是收回失地的好时机,遂命童贯带镇压方腊之兵北上攻打燕京。不过,辽军虽在金国攻势下屡战屡败,在燕京城下打击宋军却是节节胜利。童贯黔驴技穷,只得请求金国代劳,最终燕京被金军攻破。后来,金国借口宋不守盟约,大举攻宋。宋徽宗惊慌失措,慌忙让位于钦宗。但是这二人最终都在东京城破之际,被金军掳走。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变”。中原于是第二次陷于外族。
南宋
自宋室南渡之后,中国政治社会的黑暗通史就成了永久固定的状态。这种情形自唐末以下渐渐明显,宋虽统一,政治社会的基础仍不健全,王安石的改革计划也大体失败。从此之后,大家都安于堕落,并不觉得有彻底改良的需要。南宋是在风雨飘摇中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个偏安江左的朝廷,仍是醉生梦死,对百姓继续进行残酷的压榨和剥削。土地兼并加剧,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无地的客户。长江中下游的圩田多被皇室、大官僚、文臣武将所占领。
人才的缺乏与吏治的腐败是这个没落社会中最惹人注意的现象。暴政是常事,善政几乎成了梦想不到的奇迹。南宋统治者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内部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高宗时由秦桧把持朝政,打击、迫害不同意见的人。实行文化专制政策,贿赂公行。到了宁宗、理宗、度宗,一直到南宋的灭亡,政治异常黑暗。史弥远、丁大全以后又有贾似道,在这些奸相控制下,政出私门,奢侈腐化,卖官鬻爵,人民的生活更加痛苦,社会的危机更为严重。这样的社会当然没有盛强的可能。宋自认为金的属国,方得偏安江南,但最后仍不能自保,以致整个的中国亡于异族。
公元1276年,元朝军队攻破临安,南宋灭亡。1279年,张世杰、陆秀夫等拥立的南宋小朝廷被元军追击到厓山(今广东南海[9])。经过一番挣扎后,南宋最后的一点象征随着陆秀夫背着小皇帝跳海而结束。
金
金朝盛衰的经过与汉人自创的朝代大致相同,也有朝廷草创时的励精图治,也有诸如完颜亮这样的暴君,也有金哀宗作为末世皇帝的悲伤与无奈。金朝占据中原之后,不久就完全汉化。虽也有人感到此事的危险,但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命运。汉化的程度越深,兵力越发不振,最后甚至与宋同样没有可用之兵。最堪玩味的,就是连亡国时的可怜状态也与宋的两次亡国如出一辙。
蒙古军南下,金朝内部分裂为抵抗与投降两派。金宣宗屈辱求和,蒙古军暂自中都(今北京)撤退。宣宗弃中都迁汴(今河南开封),金朝从此走上灭亡的道路。中都北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失陷,官员、地主纷纷叛金降蒙或自立。张鲸、耶律留哥、蒲鲜万奴称王,标志着各族以及女真族内部的分裂。1229年,窝阔台继汗位,继续征讨金朝。1231年,窝阔台亲自带领中路军伐金,同时命令东路军直指济南,西路军假道宋汉中,直下汉水,再进而入金境。次年三月,汴京被围,金人坚持斗争,最后粮尽援绝,金哀宗逃至归德。1233年年初,金军的守将投降,蒙古军占汴京。金哀宗又由归德逃往蔡州(今河南汝南[10])。南宋与蒙古约定联合攻金,这是北宋联金灭辽的故技重演。这一年的七月,南宋将领孟珙出兵消灭了金人的一支重兵,与蒙古军包围了蔡州。宋理宗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杀,金灭。
元朝的迅速衰败
/雷海宗/
非中国重心之欧亚大帝国
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地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史·地理志一》)。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元史·地理志一》)。唐朝时期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元朝的版图。
大元是横亘欧亚的大帝国,并不以中国为重心。这是与前此外族统治中国大不相同的一点。政治中心原在上都,全在中国本部的范围之外。后来虽迁都燕京,但这是事实的问题:中国虽无意间成为大元帝国的主要部分,在蒙古人心目中他们仍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始终不肯与中国同心同德。国家用人并不限于汉族,更不限于儒生,例如元朝的著名宰相耶律楚材便是原契丹贵族。由于李璮之乱牵涉到忽必烈倚信的王文统,使忽必烈极为震动,以致他对许多藩府旧臣和汉人军阀产生很大的猜忌。平灭李璮之乱后的一系列措施,既有加强中央集权的意义,同时也是出于对汉人的防范之心。王文统被杀后,忽必烈转而重用出身回回的察必皇后宫帐侍臣阿合马,把他“超擢”为中书平章政事。凡是帝国以内甚至帝国以外的人都可擢用。所以蒙古人多不习汉文。他们不只不想汉化,甚至鼓励汉人蒙古化。汉族中为荣利心所趋使也确有不少与蒙古同化的人。
种族与阶级
因为蒙古人始终以征服者自居,所以种族间有很严的阶级分别。在官制上,总是蒙古人为长;在刑法上,蒙、汉两族的待遇也不相同。忽必烈把各地的人分成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这种区划,便于忽必烈的分而治之,但是它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各民族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地位很不平等。在政府机构中,重大权力为蒙古和色目人的贵族所掌握,高级官员主要由蒙古和色目人担任。汉人的地位次一等。而南人在南宋灭亡后的一个时期内几乎没有在中央担任要职。地方上,也主要是蒙古人掌握大权。按规定,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同知由色目人担任,汉人做总管。
元朝法律明显地反映出民族压迫的性质。蒙古人因争斗或者醉酒杀汉人者不处死刑,只是罚凶犯出征,征烧埋银。法律还规定汉人和南人不能收藏兵器。土地的占有状况同样反映了阶级压迫剥削和民族上的差异与不平等。蒙古贵族在消灭南宋的过程中,没收各种官田,占有大量的无主荒田,侵夺民产。元朝皇帝赐给皇亲、贵戚、勋臣、大将以及各种寺观田产的数量相当惊人。如忽必烈赐给撒吉思益都田达一千顷,元文宗以平江的三百顷田赐给安西王阿刺忒纳失里。
兵制与驻军
蒙古自己行征兵制,对汉人也行半征兵制,兵的数目一定很大。但元对汉人始终歧视,军机重务汉人不得参与,所以元兵的数目至今无从稽考。驻军各地,镇压汉人,以便永久维持蒙古族的统治地位;但蒙古人虽不肯汉化,却不能避免腐化,统治中国的时期比金朝尚为短促。元朝末年,天下纷乱,很多蒙古军人在镇压各地起义中,总是诛杀无辜百姓以邀功,当真正的起义军出现时,他们却又作鸟兽散。
财政与纸币
元的财政政策,目的并不在压迫人民。只因不能量入为出,结果也成了暴政之一。财政困难,于是就大规模地推行钞法,以致物价腾贵,公私的生活都受损害。至元二十二、二十三年(1285—1286),元政府发行的交钞分别高达三百万锭。这表明由于国家财政陷入崩溃,迫使政府靠多印钞票来平衡收支。后来虽想改革,也未收效,最后交钞成为废纸,社会临时又返回到以货易货的停顿状态。
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初,为挽救财政的恶化,忽必烈复置尚书省,以藏人桑哥为平章政事,主持财政。桑哥执政后,发行至元钞以救钞制之混乱,开浚会通河以利漕粮北运,增加盐茶酒醋的税额,遍行钩考追征逋负偷漏。他的理财措施在稳定国家财政方面是有收效的。桑哥时规定的总税额,此后维持数十年之久,说明没有过分超出当时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不过到了元末,由于社会混乱,元朝的财政总崩溃,百姓于绝望之中纷纷加入起义军中反抗元朝统治。
喇嘛教
喇嘛教至少是导致元代财政困难的主因之一。蒙古诸帝,或出于政策,或由于半开化民族的宗教热忱,或兼由于两种原因,对喇嘛教极量推崇。喇嘛教,最少八思巴个人,对蒙古文化确有很大的贡献。只因宗教的热狂程度太深,喇嘛对国家财政成了一种危险的寄生虫,对人民成了一种强暴的压力。元朝在各地大肆兴建吐蕃佛教寺院,这些寺院拥有着大面积的良田,很多番僧招摇过市、欺男霸女,十分嚣张。元朝法律规定凡是与番僧斗殴者砍断手指,争吵者割断舌头。所以有一种说法叫“元之天下,半亡于僧”。
元亡
元为整个的中国初次陷于外族,又是唯一不肯与中国同化且想同化中国的外族,所以中国人对其反抗也最烈。同时蒙古本身并不十分健全,帝位承继的问题始终未得解决,当继位的人很少得立。此种情形,加以种种有意无意的暴政,再逢严重的天灾,就很自然地引起民变。
元成宗以后,继位的是海山,即元武宗。武宗以后,是爱育黎拔力八达,也就是元仁宗。武宗是依靠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拥立而登上帝位的,他精通军事,而昧于政事。他一登位,立即任用亲信,遥授官职,排斥世祖忽必烈时代的旧臣,造成朝政紊乱。由于滥封滥赏和无节制地建佛寺、崇佛事,财政危机加深。武宗即位后四个月,就已开支银四百二十万锭。连年灾荒,农民破产,流离失所。武宗即位的第二年正月,绍兴、台州、庆州等六路,发生饥荒,死者甚众,饥户达四十六万。六月,山东、河南大饥,有父食其子者。第三年蝗灾遍及南北各地,黄河在归德府决口。他在位期间,灾害没有间断过。自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后,黄河连年泛滥成灾。脱脱复相后,贾鲁被任命治河。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黄河决口。元政府修河,发动民工十五万,另外还有在庐州各地的军队两万人。命贾鲁以工部尚书充河防使,开凿新河道二百八十里引黄河汇合淮河入海。经过五个多月,“河复故道”。但由于连年的灾荒,人民流离失所,修河的官吏从中舞弊,政治上的危机加深。所以黄河开凿之日,成了大起义爆发之时。
最初起事的人一方面利用历代必有的妖言,一方面利用深入人心的排外复国的心理。颍州(今安徽阜阳)人刘福通和栾城(今河北栾城[11]西)人韩山童等以白莲教积极组织起义。他们宣传“弥勒下生”“明王出世”,同时,散布民谣:“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并且把凿好的一个独眼石人,埋在黄陵岗(山东曹县西南)附近黄河的河道上。民工开河道时掘出这个石人,远近的百姓都轰动了。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韩山童、刘福通等于颍州的颍上(今安徽颍上)聚集三千多人,准备起义。起义者宣称韩山童是宋徽宗的八世孙,发布文告说,要“重开大宋之天”。此后,起义的烽火点燃元朝各地,最后由朱元璋创建了二百五十年来所未有的汉人自治的一统帝国。
注释
[1]定县,即今河北定州市。—— 编者注
[2]濮阳县,今属河南省,1983年设立濮阳市。—— 编者注
[3]灵武县,即今灵武市。—— 编者注
[4]应为公元1052年。——编者注
[5]据今通行说法,王安石上“万言书”的时间应为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即范仲淹死后六年,王安石时年三十八。——编者注
[6]据前注,此处应为三十三年。——编者注
[7]彭水县,今属重庆市。—— 编者注
[8]据前注,应为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编者注
[9]广东南海,即今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南。——编者注
[10]汝南,即今河南驻马店市。—— 编者注
[11]栾城,今属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