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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明朝与亚洲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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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蒙古统治后,明代的中国极力防范来自亚洲腹地的民族或国家的新的占领。[1]因此,朝廷的政策通常以限制与外国人,尤其是跨越北部、西北部边界而来的外国人的交往为基本原则。对未来入侵的担忧制约了明朝对中亚和亚洲腹地的态度及政策。朝廷决意恢复中国的世界秩序,以便维持对与外国交往的控制。[2]然而,与中国北部诸族的交易中获取的经济利益仍然是不能忽视的。从贸易中获利的商人及某些官员自然努力支持商业的增长。[3]在朝廷坚持限制商业时,这些商人及官员们甚至违反规章继续与越境而来的民族及部落进行贸易。

然而,永乐皇帝(1403—1424年在位)经常支持倡导贸易的人,并推进与亚洲腹地的交往。不过他的那个时代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政策是例外。[4]与明朝的其他皇帝不一样,他积极鼓励扩张商业并力图扩大来中国的使节的数目。他对王位的篡夺及随之而来的他的正统性的问题促使他追求大量的外国使节涌入,因为,从儒家的观点来说,一个好皇帝自然而然地吸引所谓蛮族“到来并归化”(来化),即承认汉文明的优越性并日渐汉化。使节来得越多,永乐皇帝在他自己的人民眼中看起来就越具有正统性。他渴望推动中国参与到亚洲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去,一位有影响的学者把他那个时代称为“明代历史上最为敢作敢为的时期”[5]。然而,他那个时代并不是常规,明代其他大多数皇帝都力图限制与外国人交往。

史料

史料的限制妨碍了对明朝与亚洲腹地的关系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满洲的女真人创制一种书写文字,但主要用于印章及碑铭题献,而不是历史文献。16世纪后期蒙古人对佛教的皈依促进了他们的历史文献的形成,但集中在宗教组织、传说及高僧传记,而不是蒙古政治政策。最后,中亚及波斯的史料很少涉及中国。例如有关中亚这一时期最为重要的著作拉施特的《史集》并未提及中国。[6]一位中亚使者到中国的游记提供了有关明朝宫廷的有价值的观点,但是其他的文献却很少有西北边境诸族与中国关系的详细的描述。[7]

因此,历史学家们要依赖中国的史料,而这些史料是支离破碎的,至少也是有偏见的。那些编写这些记录的学者们公开声称不缺乏对外国人及对外关系的关心。他们将外国人描写为野蛮人,并很少关注他们,有关与中亚、亚洲腹地诸族的商业和经济关系的信息很稀少。即便如此,《明实录》还是包含了许多与这些地区的外交和朝贡关系的信息。[8]但是直到最近,很少有学者研究明朝与亚洲腹地的关系。不久前,一部写于19世纪的关于明朝—中亚关系的书还被评述为“尚未被完全取代”[9]。然而,过去20年,日本、中国和西方学者的研究已为这些关系提供了更加明晰和详细的知识。

中国人在理论上已经发展起了一套对付外国人的体制,他们在大部分历史时期中运用这一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中国被视为中心的王国,而其余的国度则被打上属国的标签。中国皇帝被认为比所有其他统治者优越,后者通过定期向中国君主朝贡来表达对中国皇帝的尊崇和承认他们的“属国”地位。贡使的周期、每次使团的人数、进京的路线,所有这些细节都为中国当局无一遗漏地规定好了。觐见皇帝时,要行跪拜礼,这是一种表示接受中国的世界秩序的象征。

蒋廷黼,一位有影响的对外关系朝贡制度理论的鼓吹者,断言中国的主要目的在于边界的防卫,几乎从不在乎获取金钱及外国人带来的物品。[10]实际上,朝廷回赠给礼品、荣誉和饰物(明器),包括作为重赏的丝织龙袍。“这些礼物等于是告诉外国的统治者,他们可以将自己视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11]向外国使节赠赐礼物远远比他们带进宫廷来的贡品慷慨大方。而且,与中国商人进行的贸易,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利可图的,而对于中国人来说则并非必需。中国官员强调的是贸易、朝贡制度的礼仪特性而贬低商业的安排。蒋廷黼宣称:“不应该设想中国朝廷从朝贡中得利。”[12] t.c.林,另一个传统解释的支持者补充说道:“直到最近,中国的政治家们几乎没有用经济学家的眼光来看待贸易和朝贡。”[13]实际上,费正清说:“贡使带来的任何东西对于帝国国库几乎没有任何益处。”[14]中国不需要外国使节和商人提供的任何物品,而且“贸易是对这种体制的搅扰……”[15]

尽管在这种体制之下,外国统治者的地位似乎被贬低了,但他们的确获得了具体利益。其一,他们确保得到他们所需要和渴求的中国商品。纺织物、谷物、工业及手工业品、茶,所有这一切都由商队运送到他们的土地上,或者通过中国边境沿线的特别指定的集市购得。其二,当亚洲腹地统治者得到中国皇帝册封时,他们的特权也得到了支撑。其三,与第二点密切相关的是,如果他们的领土被认为对中国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当他们遭受外国攻击时,可以指望得到中国的支持。

最近一些年来,对外关系的朝贡体制理论已经受到挑战,也许应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来加以修改。中国并不能总是将他们的世界秩序加诸亚洲腹地,特别是在虚弱的王朝之下。由于他们不能控制周围的草地和沙漠之上的部落和民族,他们也就不能维持对朝贡和贸易的限制。而且,最近的研究表明,一些中国人要求贸易并从中获利,少数输入中国的外国商品是必不可少的,而非可有可无的外来品。再补充一句,尽管朝廷官员不予承认,但与此相反,中国人却惊人地熟悉其北方和西方邻居的经济、风俗和政治实践。使节及边境的文官、武将们的报告提供了有关亚洲腹地诸族的有益的事实和见识。简而言之,中国强加的对外关系体制并未完全规定明王朝与亚洲腹地关系的性质。

蒙古的威胁

明王朝的官员们极其关注在近期内被驱逐的原来统治者蒙古人。洪武皇帝开初曾试图压服蒙古人,重占原来被元王朝控制之下的亚洲腹地领土。但是,他的军队在14世纪70年代早期之败,迫使他放弃了扩张,至少在15年内不得不维持一个“较小的帝国”。1387年,他派遣了一支军队,迫使纳哈出指挥下的一支强大蒙古军队投降,1388年,他的将军蓝玉击败脱忽思帖幕儿率领下的另一支强大的蒙古军队。[16]但是没有远征大军涉险深入草原地带,也未打算保持对这些地区的控制。

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对蒙古势力怀有忧虑,洪武朝廷还是允许一些蒙古人在中国留居。中国接纳汉化了的蒙古人,或者那些对于游牧社会经常不断地迁徙感到厌倦了的蒙古人,甚至允许他们在北部边境的战略要地居住。王朝在沙州的蒙古人和在甘肃西部的赤金选出的蒙古人中组建卫。为了吸引蒙古人并维系住他们的忠诚,王朝赠赐给他们衣物、住房、谷物等礼物及纸币,并赐给他们头衔与特权。通过向他们提供适于定居农业的土地来鼓励他们放弃游牧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将促进同化和汉化。一些蒙古人感受到汉文明的吸引力,而且确实适应了。少数人甚至为王朝承担了有益的服务,如分派为兵士、使节和翻译。大多数被证明是忠诚的,因为中国的史料很少提到叛逆行为。那些由地方情况而引发的极稀少的小骚乱“是轻微的,也没有导致哪怕是最微小的后果”[17]。朝廷对这些反抗的反应是温和的,对所谓的叛乱的处理是宽大仁慈的。理由是“严厉的惩治将给境外的部落造成恶劣的影响,在轮到他们时他们会因恐惧而不投向中国”[18]。

中国境外的蒙古人受到更为深切的关注,他们是不顺从的。尽管在洪武朝末期击败了一支蒙古军队,但总体上蒙古人并未接受招抚。实际上,在明王朝的大部分历史时期,他们即便不是威胁,也继续构成挑战。要完全压制住各个蒙古游牧集团即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异常困难的。蒙古人散居各地,并分为如此众多的部落,以至于要招抚所有的集团实际上是行不通的。而且,在明王朝时,蒙古人并未在战场上与中国军队全面交锋。通常是小团伙与中国部队相遇,大多数场合是与他们进行打了就走的袭击,或者说是游击战。中国士兵不能追击溃逃的蒙古部队,因为不适应蒙古的沙漠和草原地带,并且没有必需的供应线来对难以捕捉的蒙古游牧骑兵进行纵深追击。因此,明朝的史料中所描述的决定性胜利是要打折扣的。中国军队也许偶然击溃某个蒙古部落,但是明王朝编年史中有时记述的巨大的成功是可疑的,那些毙命和捕获蒙古人的数字应审慎地引用。

这种事态明显的一面是透露出蒙古人的政治组织。蒙古确实不能统一在一个领导人之下。13世纪,在蒙古征服的鼎盛时期领导权是集中的,但在1241年成吉思汗之子窝阔台死后,蒙古控制之下的领土就日益分裂瓦解,没有一个单一的领导者(汗或是“汗中之汗”)能够控制蒙古领地。蒙古人不能理解有章法的汗位继承制度。按照一种规则,成吉思家族成员中功绩最著显者应承袭汗的头衔,但是要确认谁是最有能力者,通常导致吵闹、争执、战争,而这些争斗侵蚀了最终继位者的势力和影响。[19]在明王朝时期,更为复杂的是,强有力的军事头目们获取对一个相当大的集团的控制,并把成吉思汗家族的成员当作傀儡,以使其统治合法化。这种企图只在短时间内起效,但导致了进一步的分裂。蒙古没有统一领导权状态继续发展,这阻止了新的蒙古帝国的出现。

此外,蒙古人具有惹是生非的潜质,这需要明王朝对他们的北方邻人清楚地宣示政策。然而,中国的官员和皇帝对待蒙古人的态度、给蒙古人的待遇、与蒙古人的关系却并非始终如一。他们在宽容地允许相当数量的使节和商人进人的政策、一致努力限制这类联系的政策、企图控制或者逼近蒙古人土地的侵略性政策之间摇来摆去。政策的多变激起了怨恨和敌意以及贸然进行的袭扰攻击,从而败坏了他们与蒙古人的关系。

洪武皇帝的军队数次击败蒙古军队,看来占据了上风。1378年,蒙古汗爱猷识里达剌亡故;1387年,他们的头领纳哈出被迫投降;次年,他们最后一位强有力的汗脱忽思帖幕儿为明朝将军蓝玉的军队所击败,他最终被他自己的一个亲属杀死。脱忽思帖幕儿之死确实结束了成吉思汗家族在蒙古人中攫取领导权的可能性,也许也结束了在中国复兴元王朝势力的可能性。自此以后,几乎所有的汗都成为野心勃勃的军事或政治头领操纵之下的傀儡。[20]

永乐皇帝1403年登基,与蒙古的关系出现不稳定状况。中国文献指责,蒙古人难以缓解的敌意导致了紧张局势和冲突。他们并不认为蒙古人的行动出于理性的动机。按照这种看法,蒙古人袭击中国边界上的居民点,是出于其劫掠好斗的天性。在中国的文献中,搅乱的中国与蒙古关系的经济问题几乎没有记录,也没有记录蒙古人的正当的不满。

中国的记载简单地报道了永乐皇帝面对东部蒙古人中怀有敌意的集团的情况。鬼力赤汗及他的主要家臣阿鲁台都拒绝皇帝建立朝贡关系的提议。他们还毒死了西北的哈密绿洲的王安克帖木儿,安克帖木儿是中国人册封的这一通往西域的重要门户的统治者。东部两个蒙古领导人之间终于爆发了冲突,冲突以1408年鬼力赤被杀告终。胜利者阿鲁台并未继承汗位,他从别什八里的中亚城镇招来蒙古王族的后裔本雅失里取代他原来的盟友、现在已死去的对手鬼力赤。明王朝得知这一变化,寻机利用动荡的局势,派遣了一个叫郭骥的使者向他们提出派遣贡使到中国的要求。[21]阿鲁台的回答是杀死明朝的使者。

此时,永乐皇帝企图运用分而治之的政策来招抚蒙古。他偏爱蒙古联盟中的另一人,寻求通过赐给礼物、头衔、优惠来结成同盟,反对他的更为好战的北方邻人。他挑选出来予以支持的是瓦剌蒙古人(西部蒙古人),其放牧地在蒙古西部及天山以北的准噶尔草原,他们的三个头领并不厌恶与明王朝交往。在接受了明王朝1403年、1404年、1407年三度派出的使节后,他们的最高头领马合木派贡使于1408年朝见了永乐皇帝。永乐皇帝热情地接待使团,因为使团的到来不仅有助于他所渴求的正统性,而且还表明了瓦剌与表面上难以驾驭的东部蒙古之间的尖锐分歧。他欣然赠给使节大量的礼物,并赐给瓦剌的三个头领印章和头衔。马合木被封赐为顺宁王,而把秃孛罗和太平则分别被封赐为安乐王和贤义王。[22]无疑,瓦剌对于与中国适宜的关系中所包含的实质性的经济良机的兴趣要比对宫廷所提供的礼仪上的外部标志及特权的喜好要浓厚得多。对于瓦剌来说,他们需要中国的谷物和制造品,贸易即便不是必需的,也是有价值的。只要他们获得商业优惠,他们就乐于接受明王朝提出的绝大多数条件。如果他们发觉有寻求政治或军事优势的途径,他们自然会抓住机会。然而,他们通常维持着相对和平。如果恩准他们进行贸易,并且他们独立于中国的地位不受到挑战,朝廷也不站在他们的蒙古人中敌人的或中亚的敌人一边,他们偶尔也与明王朝合作。不论何种妨碍与蒙古人关系的冲突,都产生于明朝的这类政策。

从早期的明王朝的观点看来,正是由于蒙古人不愿接受中国的世界秩序而使它受到阻碍和骚扰。而从永乐皇帝的观点看来,正是东部蒙古不响应他的建立朝贡关系的呼吁并杀害其使臣而令他震怒。他于是招揽马合木及其瓦剌军队帮助他平定东蒙古,无疑他对马合木有所暗示,也许是明确地许诺增加贸易和朝贡。马合木召集军队,1409年出兵东征。马合木与阿鲁台、本雅失里在亦集乃地区的宁夏北部遭遇,击败他们的部队,迫使他们到胪朐河(克鲁伦河。——译者注)附近躲避起来。明朝的分而治之政策似乎取得了成功。永乐皇帝试图利用东蒙古的慌乱,据明史所载,他派遣丘福将军率10万精锐的骑兵以粉碎顽抗的蒙古人。10万这个数字看来是夸大了,因为要在远征计划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供应如此庞大的部队,尤其是在草地,几乎是不可能的。据明代编年史所载,参与丘福与东蒙古人作战的仅有1000名明朝骑兵,这个数字给人印象不深但更为可信。丘福因瓦剌部的胜利而过分自信,他落入了致命的圈套。到达胪朐河时他的部队抓获一个蒙古人,据他透露,敌人已溃不成军,杂乱无章地后撤。丘福按照这个情报采取行动,追逐去向不定的敌军深入草地,没有考虑或没有意识到蒙古人惯用的伪装撤退的计谋。在现在蒙古人民共和国与黑龙江交界的斡难河以西,本雅失里、阿鲁台发动总攻,丘福与其他部队失去联系,不堪一击,部队被击败,他本人也战死。

灾难性失败的消息激怒了皇帝,他亲自承担起征伐东蒙古的军事责任。登基前,他当燕王时曾指挥了许多征伐。他的积极行动的思想,在许多方面类似于蒙古汗王们强调军事领导权的思想,可以说是他们的继续。就这一点及他的许多其他政策而言,皇帝采纳了元王朝的模式,是在步他否定了的王朝的后尘。[23]

1409年冬,他筹划远征,次年春出师。据明史所载,他统率50万(更为可靠的估计为10万)军队到达胪朐河北岸,在此勒石记事:“永乐八年四月十六日(永乐庚寅年丁酉月壬子日,即1410年5月19日),大明皇帝率六军于征讨蛮贼途中经过此地。”[24]显然,明王朝军队的数量及其力量本身就表明本雅失里和阿鲁台对一项行动计划意见不一,只有四散出逃,王室氏族的后裔们向西,而军事头领则向东移动。明朝军队先对付本雅失里,将他逼入困境,最终在1410年6月15日在鄂嫩河给予他的部队以致命打击。本雅失里逃脱了,但他的势力损失殆尽。永乐皇帝下一步追击阿鲁台并在塔尔河附近的静虏镇追上他。明朝军队击败了阿鲁台,但并非致命打击,如中国的编年史描述,因为在此后20年东亚的政治舞台上他依然是一股重要的力量。[25]

明王朝与阿鲁台间维持着脆弱的停火,但是和平并未遍及中国边境沿线各地。现在,阿鲁台寻求与明王朝合作,部分原因是慑于明朝的军队,或许更重要的是他更确信能通过贸易获得中国货物。1410年晚期,他上贡马匹,得到的回报是获准与中国商人贸易。在此后几年间,他精心建立与明朝的友好关系。阿鲁台带来的威胁解除后,永乐皇帝不再需要对瓦剌部作出让步,许给特权了。于是朝廷对待瓦剌使者及他们提出的增加贸易和朝贡的愿望不再那么热情大方了。瓦剌的头领马合木自然对这种态度的改变感到不满,尤其是在他击败和杀死本雅失里,将后者的儿子答里巴当作他的傀儡就任新汗,自认为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之后,他更为愤懑不平了。当他请求给予那些参加对本雅失里、阿鲁台作战的瓦剌部下属人员特别奖赏遭到皇帝拒绝时,他发誓要进行报复这种侮辱。于是,当明朝的使节到来时,他扣留了他们,并指出他要对中国边境沿线,尤其是现在的甘肃和宁夏沿边的控制发起挑战。皇帝则派太监海童出使,争取释放被扣留的使者,但海童的努力也没有成效。

双方都在为战争作准备。马合木担心阿鲁台和中国人和解而共同反对他;而皇帝则第二次率军北上,但为边境沿线的骚乱所困扰。双方军队最后在土剌河和胪朐河上游的一个地方交战,在随后的战斗中明王朝和瓦剌双方均遭受重创。阿鲁台起初曾向明王朝提出站不脚的托词,说他病得很重不能提供帮助,而战斗一结束,他乘瓦剌遭削弱之机,立即进行骚扰和追击。1415年末某个时候,或1416年初他追上并制服了他们,杀死了马合木及傀儡可汗答里巴。

剪除了敌手瓦剌部后,永乐皇帝在处理其他蒙古人时处于更强有力的地位。同时,阿鲁台粉碎了瓦剌部,也渴望得到他认为应该得到的奖赏。他期望扩大与中国的贸易,但收到的只是给他和他的母亲册封的头衔。当商业特权落空时,他就抢劫往返于中国北部的商队,进行报复。1422年他攻占兴和的边境城堡,杀死指挥官,促使永乐帝第三次远征蒙古。中国派出大规模的军队,估计达23.5万人,阿鲁台被吓得逃入草原,明朝军队扑空。阿鲁台新的攻击又使皇帝在1423年进行第四次远征,这又是一次令人恼火的军事行动,蒙古头领还是躲避开了追击部队。然而,皇帝利用蒙古指挥官也先土干的投降,宣称取得战争的胜利而班师回朝。边境局势依然紧张,阿鲁台向开平、大同几次发动攻势。次年,皇帝发动了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远征。由于阿鲁台命令部队后撤,避免军事接触,中国军队还是未能发现蒙古人。从这次令人沮丧的远征返回的途中,皇帝垮掉了,随即死去。[26]

永乐皇帝与蒙古关系由于缺乏一贯性而被搅乱。他谋求运用分而治之的策略,然而当这种策略取得成功,他又常常不给支持他反对那些与他敌对顽抗的蒙古联盟的蒙古集团额外的奖赏。他还试图确定明朝与其北方邻人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当某个被拒绝进行贸易的蒙古集团以袭击中国边境居民点进行对抗时,他无视中国传统的力戒扩张的观点,五次深入草原亲征,这种政策是元朝统治者政策的翻版。他的五次亲征并没有促进在明王朝与蒙古之间建立正规的和平关系。

永乐皇帝死后,王朝抛弃了某些早期的政策;1437年宣德朝终结后,更是如此。扩张主义因其耗费而无成果受到非难。诸如郑和出使的遥远的远航被中止了。朝廷力图阻止与外国人的交往,削减与邻近及遥远地区的贸易和朝贡。王朝推行消极的对外政策,在15世纪30年代晚期和15世纪40年代初期控制政府的著名的“三杨”(“三杨”指英宗时执掌朝政的杨荣、杨溥、杨士奇。——译者注)通过限制外国人来寻求稳定与和平。

永乐皇帝死后的20年间,明王朝仍追随他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其结果也是一样的。起初,王朝支持瓦剌对抗东蒙古。马哈木死后,永乐皇帝通过册封他的儿子妥懽为顺宁王而加强了与瓦剌的关系。随着从中国获得的礼物及相对的和平,瓦剌从他们遭受的损失中得到恢复,妥懽任命另一个蒙古王室后裔脱脱不花(toghto bukha)为傀儡可汗。妥懽巩固了他的权力后,与阿鲁台的斗争日益加剧。阿鲁台曾提出他的可汗候选人阿台(a-t’ai)。明王朝意识到瓦剌力量日益增长,此时试图通过礼物和册封来与阿鲁台联盟,但既未得到他的响应,也未能阻止他骚扰中国领土。最终,妥懽更为成功,1434年,在经过一系列军事斗争后,他击败并杀死了阿鲁台。现在中国在其边境上面对着一个强大的没有争议的蒙古集团,施行分而治之的政策也遇到了困难。

妥懽,尤其是他的儿子也先在1439—1440年继承他为瓦剌的头领后,扩张瓦剌版图,领导他们争取减弱明朝的限制。在也先的领导下,瓦剌先向西移动,迫使具有重要地位的哈密绿洲的王公接受其霸主地位,沉重打击了宣称这个地区为其属国的中国。沙州和赤金西北地区的蒙古部落也受到威胁,有的被迫承认瓦剌的霸权,有的逃入中国避难。[27] 1447年,也先向东北推进,征服蒙古东邻的兀良哈各族。

也先控制着如此广袤的领土,更加恶化了他与明王朝已经产生敌意的关系。令中国朝廷更为担忧的是,它已经察觉也先滥用朝贡体制的后果。15世纪40年代,瓦剌贡使团的数目急剧增加,每一个贡使团的人数也同样增加。每个贡使团已不再由数百人,而是几千人组成,明朝提供运输、食宿、向使者及其统治者赠赐礼物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开支的上升使得明朝的官员们开始限制也先使团的人数,并减少贸易中赐给他们的礼物和产品。[28]也先的反应是可以料想的。他指责中国进行不公平交易,盘剥瓦剌,虐待他的使者,并准备与明王朝对抗。大学士杨士奇意识到也先军队所带来的威胁,提议朝廷加紧备战,向边防部队增拨马匹和其他作战物资。朝廷没有听从杨士奇的恳请,再次施展分而治之的计谋,这次打算离间也先与脱脱不花可汗。但是,中国官员们错估了这两位蒙古领导人之间的关系,他们没有认识到也先已垄断政治权力,脱脱不花只不过是一个傀儡。错误的判断导致了分而治之策略的失败。这个策略是不适宜的,最终使中国卷入与瓦剌的武装冲突。朝廷一味向可汗大肆赠送比他通常应得到的更多得多的礼物,竭力讨好他。结果令人失望,可汗没有中断他与也先的关系。

贸易、朝贡以及领土方面的紧张局势终于迸发为战争。[29] 1449年7月,也先分三路向明朝发动进攻。他派遣一支军队由脱脱不花率领向东进攻辽东,另一支军队向东南进军攻击宣府,他率领自己的部队南下大同。[30]

中国对于进攻的反应导致了一场灾难。两个译员未经授权即向也先保证将中国公主嫁给也先的儿子,而朝廷很快断然拒绝这一保证,也先被激怒了。[31]据中国文献,与对瓦剌的商业盘剥有牵涉并卷入与瓦剌的贸易争执的权倾一时的太监王振也将瓦剌和朝廷引入歧途。他一再阻挠也先增加贸易的努力。当也先发动进攻时,王振劝说皇帝督战并亲自率军抵抗入侵。总是用最直言不讳的笔调抨击太监的中国文献斥责王振怂恿皇帝亲征,以使这次远征看起来非同寻常。然而,仅仅是在30年前,永乐皇帝曾进行了5次进击蒙古人的远征。王振只不过是追随由明朝伟大的皇帝所开创的传统而已。

然而,对远征的谋划却糟糕透顶。从京城出发时,皇帝得知也先的部队已击破了大同东北阳和的明朝守军;中国的记载将战败的部分责任归咎于王振派遣指挥战争的一个太监。明朝50万大军(也许也是一个夸大了的数字)跨越居庸关,越过长城内线。尽管多次提出警告,要求放弃远征撤回长城的安全地带,但王振还是直扑宣府、大同。到了大同,他又改变主意。他担心也先正在引诱中国军队落入陷阱,于是命令迅速向宣府撤退。瓦剌军队乘势追击,8月30日追上明军并击溃后卫部队。次日,帝国军队到达土木,这是一个易遭攻击的驿站,又没有足够的水源。文武官员均恳求皇帝继续前进,赶到距离只七八英里的筑有城墙的怀来镇,然而王振却惟恐如此仓促的撤退会使皇帝和他个人载有珍贵物品的商队遭受风险,决定在土木扎营以等候装载财宝的篷车。第二天,也先军队发动进攻并摧毁帝国军队,杀死王振,俘虏皇帝。

但是,瓦剌头领没有及时利用这出乎意料的胜利。他耽搁了一个半月才进兵北京,让中国人有时间重新组织,作好迎击进攻的准备。在中国史书的记载中被描绘为英雄的兵部右侍郎于谦组织动员京城的居民,使朝廷同意被俘皇帝的弟弟成王继位(后来定年号为景泰),为行将到来的进攻调集人力物力。10月27日,也先进抵北京城门[32],要明廷出钱财赎回皇帝,遭到明廷断然拒绝。这一拒绝促使也先围困京城,直到10月30日,然而他未能越过护卫着北京的筑防的军营。当他听说明朝救援部队已在赴京的路途上,就撤退了。经过这次失败后,也先采取了和解政策,部分原因是为了恢复商业和朝贡关系。他还急着要把现在已成为负担的前皇帝遣返回国。可以理解,新登基的皇帝反对立即让他回国,因为这可能会对他的地位和正统性提出挑战。最终,朝廷的官员上谏劝说他采取积极的态度确保他的兄长得到释放并让这个前皇帝自动退位。他派遣足智多谋的杨善到也先营帐谈判,杨善施展计谋,成功地把老皇帝带回。[33]

外交的失败终于使也先衰落,其他几个蒙古头领利用他的困难向他的地位的合法性发出挑战。脱脱不花直到这时还是名义上的可汗,他利用这次机会中断他与也先的关系,并提议试图罢黜也先。然而这一图谋注定要失败。1451年冬,他被也先的部队制服,在他向东逃窜的路上被当地的部落民杀死。在一年半内也先自称可汗,这是一个自我毁灭的决定,许多守旧的蒙古人不认可非法僭取这个头衔而离开了也先,这时,他已恢复了与明朝的朝贡和商业关系,但即使这一外交的成功也未能平息他那个阶层中的不满。1454年,突发了一场暴乱,也先被一个他所处死的人的儿子杀死。

也先之死并未结束蒙古与明朝的敌意。瓦剌内部的分裂阻止了这个蒙古集团成为中国朝廷的主要威胁。然而,土木兵败及随后对中国的挑战,促使朝廷放弃了长城以外的筑防哨所。自此以后,中国实际上抛弃了扩张主义和与永乐皇帝及其直接继承人相联系的更为武断的政策。许多人反对恢复与也先和瓦剌的关系,但于谦与新登基的皇帝压倒了朝廷中的这个派别而采取一种较为和解的政策。他们寻求和解的一个明显的标志是皇帝在1454年初期称也先为汗,这是在瓦剌统治者采用此称号以后之事。然而,由于没有一个缓冲地带,因此当15世纪末16世纪初,中国北方邻人实现统一并谋求兼并新的领土时,中国却越来越脆弱。[34]对于蒙古人来说,也先的失败是一个有益的教训。第一,如果他们要在东亚发挥重要作用,统一是必不可少的。第二,实现了统一的蒙古联盟的领导人应当是蒙古王室的后裔,或者像也先那样的“大元帅”(太师),但不超越其地位和僭取可汗称号。[35]

15世纪后期,蒙古王室的一个后裔把秃猛可力求吸取这些教训。把秃是东蒙古的头领,他僭取大元可汗称号,并首先统一了他的人民。[36]随后,他转而树立对瓦剌的霸权地位。瓦剌自阿鲁台死后一直是蒙古人中的统治集团。15世纪80年代早期,他降伏了瓦剌中最强大的头人并试图凭借其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支配与明朝的关系。他要求增加与中国贸易的机会,当其要求被断然拒绝后,他就大肆抢劫,以致“1480年以后,没有哪一年不是在大队蒙古人越过中国西北边境进行抢劫中度过的”[37]。他的军队从大同到宁夏一带发动攻击,而中国军队看来无法阻止他们持续不断的入侵。1506年,正德皇帝任命杨一清为负责边境事务的主要官员,杨一清提议沿北部和西北部边境构筑城堡,而不是在这些地方常驻大量部队。然而,杨一清在朝廷中有一个身为太监的政敌,他说服皇帝拒绝了杨一清的建议。杨一清被迫离任,蒙古人继续袭击侵扰。[38]

内讧阻止了蒙古人利用他们所获得的机会。把秃猛可在某种程度上对这一分裂负责,他封给他的儿子巴拉斯博罗特“济农”称号(蒙古贵族的封号,意即亲王、副汗。——译者注),隐含以其后代作为他的主要助手和继承人的企图。蒙古其他头领对这个显而易见的把戏心怀不满而疏远可汗。可汗被迫从中国边境上调回部分军队以对付反对者。在一次战斗中,巴拉斯博罗特被把秃的敌人杀死,把秃在其生命的剩余时间中,经常处于与他自己的臣民作战之中。他的主要贡献是统一了内蒙古的蒙古各部,但内部分裂使他未能对中国的完整构成主要威胁。直到他在16世纪20年代死去前,他的军队持续袭击中国境内。然而,无论是蒙古可汗,还是中国都未能占据上风。

俺答汗作出明王朝时期统一蒙古的最后一次努力。[39]他建筑的科克果答(koke gota,意为蓝泉)都城证实了他怀抱的这个目标。俺答汗作为把秃猛可的孙子继承了领导权及他的祖父征服的领土和部落。16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在蒙古肆虐的天花瘟疫,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他如同他的先辈一样渴求与中国贸易和朝贡。当他遭到拒绝,就报之以疯狂的劫掠。比如,1542年他率军袭击和蹂躏了山西。他给中国造成的最大的麻烦是在1550年他的军队进抵可以望到北京的地方。由于担忧类似也先带来的战争再度爆发,明王朝最终作出让步,允许开放以蒙古马交换中国丝绸的边境贸易。稍后,蒙古方面要求交易谷物,朝廷中止了贸易。朝廷怀疑蒙古是为了那些中国的变节者,如俘虏、逃犯或为蒙古人服务的普通民而要求购买谷物的。这些变节者为蒙古提供的行政、工艺及财政方面的技能,会对中国构成威胁,因为他们不仅教会蒙古人如何征服中国,而且使他们学到统治中国的方法。[40]

中断贸易的后果是可以预料的。俺答汗不断袭击中国边境,直到1571年达成一项协议才结束。边境动荡既损害了中国——它耗费了庞大的防务开支,也损害了蒙古人——他们被战争弄得疲惫不堪。双方都打算作出妥协。大同总督王崇古首先行动起来,说服朝廷作出一项安排:开放边境市场,允许俺答汗每年送来500匹马作为年贡,同时换回中国的产品。朝廷还册封俺答汗为顺义王,他的部属也得到较低级的封号。朝廷坚持要蒙古交还一些极为重要的变节者,后来这些人都被处决了。协议许可与蒙古进行朝贡和贸易,同时王朝沿北部边境构筑城墙。[41]在这个时期,分而治之作为一项政策未被强调。

俺答汗皈依佛教也对稳定发挥了作用。13世纪萨迦班智达及其侄子八思巴喇嘛将喇嘛教传入蒙古。八思巴成为忽必烈汗的佛教导师,封为国师,他原先的学生还授给他西藏的管辖权。[42]佛教残留到明朝时期,但不普及,没有得到上层的支持。俺答汗意识到需要一种宗教来作为统一蒙古各部的一支力量。萨满教太质朴,没有组织,缺乏丰富多彩的文化。佛教的普遍性及其盛大礼仪、复杂的组织、浩瀚的经典为统一提供了更为适宜的传播工具和象征。1577年,俺答汗邀请西藏佛教中的黄教格鲁巴派领袖与他会见。1578年,会见在青海举行,结果是俺答汗皈依佛教,两人互赐封号。西藏僧人宣布俺答汗是忽必烈汗的化身,而蒙古的领导人则赐这名僧人以达赖(广大无边或普照一切的喇嘛)称号。[43]到1582年俺答汗死时,只有相当少数的蒙古人信奉佛教,但是,大规模皈依的前景令中国人担心。宗教统一会转化为政治的统一和集权,这一前景使中国人震惊。西藏和蒙古潜在的世俗联合也是令人烦恼的。这种联合进而会破坏传统的分而治之的政策。然而,佛教在蒙古的广泛流行至少经历了一个世纪。结果,潜在的蒙古与西藏的世俗联合是有限的,此后不久,他们自己就割断了他们间的精神联系。蒙古人急于防止外国人的精神控制,在17世纪从他们自己的人中挑选了一个人作为他们的宗教领袖。[44]

中国对于佛教的担忧是看错了对象。他们对皈依佛教将助长尚武精神并激励蒙古人使用武力传教的担心,结果证明是错误的设想。相反,在清朝,大部分蒙古男人成为和尚,最终使他们荒疏了军事技术。佛教对和平主义的强调及反对流血也许还抑制了蒙古传统中的强大有力军事力量的上升。俺答汗以佛教作为共同联系的基础而统一蒙古的梦想完全没有实现。在中国与蒙古关系中,一方面是袭击与入侵,另一方面是贸易往来,两者继续并存;由于蒙古缺乏统一,使他们未能利用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中国的虚弱。此外,蒙古的不统一并不是明王朝分而治之策略的结果。相反,他们自身固有的发展,如对定居生活方式的抵制等,影响了他们,使他们缺乏组织成为一个强大帝国的能力。而且,正统性的问题,以及在建立一种确定而有序的继承制度所面临的困难,也降低了统一的可能性。如前所述,这种困难从很早时期以来就一直困扰着亚洲腹地的游牧民族。

尽管明王朝与蒙古的政治关系经常处于动荡之中,但在王朝的大部分时期,朝贡和贸易仍继续进行。正如研究这一关系的有影响的学者所说:“不管怎样,从来没有哪一次战争使朝贡中断几个月以上,即使是皇帝被俘到也先的大元帅营帐中,朝贡关系仍然令人惊奇地继续,只不过是规模减小了。”[45]这些经济关系是复杂的,涉及和包含在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排场之中,但是,大体上划分为贡品及相应的赠礼、京城贸易和主要为马匹的边境贸易这几类。中国和蒙古都未保存下商业或朝贡的账目。蒙古方面之所以没有这样做,部分原因是账目并不是他们世代相传的习俗,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大多数人是文盲;中国方面则是由于朝廷对商业的厌恶及对商人的蔑视,使他们对保存外国朝贡及贸易的账目缺乏兴趣。可望能够得到的惟有经济关系的概况。

蒙古贡使携带着献给皇帝和朝廷的物品定期来到中国。《实录》中列有相当完整的使者的登记及至少一份他们呈送明王朝统治者的最为重要的产品的清单。几乎每一个蒙古使团的贡品都列举了马匹,表明了朝廷对此的重视。尽管朝廷常常抱怨贡马品种低劣,但这种贡物还是有用的,因为中国的防务缺乏足够的战马。尽管可以通过贸易及没收捕获的蒙古人来得到这种必需的动物,明朝皇帝还是渴求得到马匹,并乐于接受这种贡物。蒙古使团带来骆驼,但更为经常列举的贡品则是蒙古东部的毛皮。所有这些产品都是实用的,而不是引起学者型官员们指责的浪费的奢侈品。

明朝皇帝向使者及其统治者回赠礼物。赠物当中,一些是纯粹的礼品,根据使者、随从、头领在中国人眼光中的地位、权力和财富的不同而有所分别。这类礼物包括丝绸、缎子、棉织物、长统靴、长统袜、帽子等。其他赠物实际上是针对贡品的支付。如明代的一些文献,特别是《大明会典》清楚表明的那样,这是一种精心制定的物物交换准则。贡献马匹则收到确定数量的丝绸、缎子,或纸币,或其他商品。这种交换实际上就是贸易,尽管中国人将它列为“朝贡”。

京城的贸易主要在使者们寓居的会同馆(译员会馆)中进行。使者和商人们被允许用三至五天与中国商人在精心选定的场合进行贸易。朝廷给贸易作出许多限制。中国商人必须从朝廷得到许可证才能允许进行贸易,他们的利润受到控制,因为在朝廷看来,“货物的交换必须对双方都是公平的”[46];一些产品,如缎子、历史书籍、武器、金属等属违禁品;普通市民及军人被禁止参与商业活动。但是从反复宣布将对违反者进行更严厉的惩罚的公告来判断,这些限制的实行是有困难的。一些蒙古卫兵和商人公开违背规章,而另一些人则悄悄地逃避限制。走私常年不断地困扰着明王朝当局,而一些中国商人参与这种非法的商业活动并从中获利。[47]同样,一些普通的中国人和士兵未经朝廷允许也从事贸易。[48]看来中国人和蒙古人都能从这种贸易中获利,不然他们就会遵守朝廷的规章了。明朝的一些官员不赞成这样的贸易,他们宣称中国从交易中什么也没有得到。然而,中国的个人从与蒙古的商业活动中获得了高额回报。他们供给丝棉织物、纸币、谷物、铁锅、药材,获得马及动物产品。由于干旱等自然灾害,蒙古人常闹饥荒,又由于游牧生活方式,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剩余物品,因此他们极其需要与中国贸易。贸易进行之时,蒙古人就安宁;一旦贸易中断,他们就作出狂暴的反应。[49]

中国—蒙古沿边界的贸易集中于马匹的交换。早至1430年代初,马市就已在大同出现,但只是在俺答汗时期这种集市才定期进行。1550年,俺答汗的部队进至北京城门,威胁明王朝,他强迫朝廷在中国北部边境沿线的大同、宣府设立马市,但是关于贸易的争执破坏了集市,后来集市解散。作为1570—1571年和平谈判的一个结果是重开马市。中国人得到了战马、牲畜和羊,而富有的蒙古人得到绸缎,贫穷的蒙古人则得到棉织物、缝针和日常用品。朝廷的官员们默认了集市,他们相信这样一来他们可以更容易地控制蒙古人。如果蒙古人袭击中国的土地,集市就将中断。集市的花费由中国当局承担,尽管一些地方官员们抱怨,但“中央政府直观地认为,不管怎样花费也不算太高,而且,废除集市势必再给中国造成更大的损害”[50]。

明王朝经常承担着蒙古使者和商人的费用。在15世纪早期花费并不太多,但后来随着使团的规模增大,财政负担也随之上升。为使节们举行的宴会及款待的花销越来越高昂。彼此抱怨对方供给低劣的产品。明王朝对于走私、向蒙古王公提供津贴及蒙古旅游者的间谍活动甚为忧虑。然而,贸易和朝贡仍旧继续下来,直到明王朝终止之时,因为,从总体上说来,这种贸易关系对于双方都是有益的。

明王朝与分裂的喇嘛教地区

西藏在元朝与中国有着广泛的联系,但与明朝几乎没有外交关系。在蒙古王朝之下,西藏由元王朝任命的萨迦派的一个喇嘛和一名称为本钦的官员管辖。早期的蒙古统治者通过这些地方当局行使权力,维持着相当有效的控制,直到14世纪20年代为止。那时,继承皇位的争斗、经济上的失调、自然灾害等削弱了元王朝并使之崩溃。忽必烈汗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与八思巴喇嘛间的施主与僧侣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僧侣被授予治理西藏的权力,而蒙古汗则被承认其霸主地位并得到了宗教对其正统性的支持。忽必烈汗死后,蒙古汗与八思巴所属的西藏佛教萨迦派间的关系就不再那么亲密了。[51]

洪武皇帝建立明朝之时,西藏与中国几乎没有接触。促使与西藏恢复关系的因素是明王朝早期皇帝们对西藏佛教的兴趣。此外还对恰当地划分中国与西藏边界感兴趣,以结束边境上的敌对行动。再者,希望通过茶马贸易获得西藏马匹。[52]

如同早期的蒙古汗一样,明王朝第一位皇帝也被西藏的宗教迷住了。洪武皇帝早先在其父母亡故后曾进人佛教寺庙当和尚,后来又目睹了前王朝衰落之时佛教作为反元意识形态所发挥的作用,因此他倾向佛教,并对西藏佛教的价值有着深刻的认识。最近的研究注意到,洪武皇帝“清楚了解佛教在西藏盛行及佛教在中国与西藏间建立联系的程度”[53]。他派遣一个叫宗泐的和尚出使西藏尽可能地搜集佛教典籍珍本。[54]同样,永乐皇帝也对佛教抱有好感,他篡夺权力之时曾得到姚广孝和尚的支持。

另一方面,有关西藏边界的争执也令中国当局苦恼。西藏并未对中国构成真正的威胁,但早期的明朝时常引唐朝为例,强调来自喇嘛教地区的危险性。唐代早期和中期,西藏军队反复骚扰边境地区。明朝意识到现在的威胁来自蒙古人,因此西藏北部边界是至关重要的。明朝早期,中国与西藏边境反复发生小规模冲突,早期的明朝皇帝渴望消除动荡以缔造更为持久的和平。因此,早期明王朝寻求与西藏建立联系以防止这类冲突。

早期的明朝皇帝如同珍爱蒙古马一样珍爱西藏马。早在宋朝,中国北部和西部边界沿线就开展了大规模的茶马贸易。政府垄断了茶叶,这使它得以掌握茶马交换的条件。西藏以茶为饮料,佛教礼仪也需要茶,渴求从中国得到砖茶。

虽然洪武皇帝派遣了第一个使者出使西藏,但永乐皇帝却是明朝第一个积极谋求扩大与西藏关系的皇帝。一些学者指出永乐皇帝成功地施行“分而治之”政策,瓦解了来自西藏的威胁。这种解释过分地强调了中国的影响。实际上,在明王朝最初时期,西藏就已分裂为许许多多寺院集团,相互争权夺利,但没有哪一个集团或寺院占据主导地位。曾经得到蒙古人保护的萨迦派已不再是这里主要的宗教或世俗力量了。分裂是那个时期西藏的特征,而不是受中国政策的影响所致。[55]

永乐皇帝在寻求正统性、渴求马匹、确保边境沿线和平及更多地了解西藏的愿望的推动下作出努力,恢复与西藏的关系。1403年,他派遣侯显携带邀请噶玛噶举派(karma-pa)第五世教主来中国的信件出使西藏。他给噶玛噶举派五世教主的信透露出了对西藏佛教的兴趣,也“反映出了他想把自己装扮成太祖(即洪武皇帝)和皇太后的孝子,为此他企图通过由噶玛噶举派教主这样的宗教显要人物来主持一项以他们的名义进行的宗教仪式”[56]。显然,为其正统性寻求支持是推动他发出邀请的一个动机,五世噶玛噶举派教主接受了邀请。这位西藏僧人于1407年到达南京,朝廷为他举行了豪华盛大的欢迎宴会,并赐给精美的礼品。皇帝甚至专门为他及他的随从修建了一座寺庙。作为回报,五世噶玛噶举主教举行佛教仪式为皇帝已亡故的父母祝福,并给皇帝皇后讲经。他到达后两个月,皇帝赐给他大宝法王封号,元朝时曾赐给八思巴同样的封号。他以这种方式暗示他希望与西藏建立与忽必烈汗所开创的相同的关系,喇嘛的国度相应地处于附属国地位,噶玛噶举教主则为明王朝的代理人进行统治。五世噶玛噶举主教拒绝了这种关系而怂恿皇帝将封号赐给其他教派的领袖。[57]实际上,永乐皇帝广泛地向各个宗教集团赠赐封号和礼物并不是有意识地实施“分而治之”政策。

永乐朝时期,一批西藏僧人访华。永乐帝都给他们赏赐,赐给封号,并接受他们的宗教指导。但他未能说服西藏最有名望的僧人来这个中心王国。这个僧人,即宗喀巴,他在14世纪末对喇嘛卷入政治活动感到厌倦,创立了他自己的教派格鲁巴(意为“道德规范”)。该教派重视禅定和严格的寺院戒律,不提倡对世俗事务的参与。由于他驳斥许多与他竞争教派的世俗性,所以吸引了大量的追随者,很快被尊崇为这个地区的神圣。[58]永乐皇帝听说了他,1407年派使者劝他来中国,宗喀巴以旅途漫长艰难而他身体有病为由谢绝了邀请。1413年,永乐帝再次派太监侯显为首的使团出使说服这个僧人亲自来朝廷。宗喀巴再次谢绝邀请,为了不疏远中国皇帝,他派了他的一个门徒释迦也失前往明廷。1415年,这个西藏使团到达中国,受到了大肆渲染的迎接,并得到大量礼物。释迦也失则祈祷皇帝长寿,并表演魔术,举行宗教仪式作为回报。他留下了如此良好的印象,以致在他1416年离开时,朝廷赐给宗喀巴礼物,也赐给他金银器皿。永乐朝时其他西藏僧人也到过朝廷,得到银器、丝袍及锦缎、茶的赏赐。

永乐皇帝与西藏的交往大多没有什么政治色彩。尽管西藏僧人的到来有益于皇帝政治上的正统性,但僧人使者们进行的活动主要是精神和宗教仪式方面的,几乎没有透露出政治方面的暗示。西藏的僧人们并不清楚他们是明朝的附属国臣民。他们的到来有利于商业,但几乎没有政治意义。皇帝向他们提出的惟一问题是重建驿站,以利于中国与西藏间的旅行和贸易。

明朝廷对于两地之间安全通行的兴趣来自对贸易,尤其是换取西藏马的愿望。中国朝廷历来不能饲养战马,不得不从外国获取。西藏人将马带至边境交换中国茶。对于各种品质不同的马匹和茶制定出了明确的交换比率,因此这是不折不扣的贸易而不是不公平的朝贡制度。设立的茶马交易机构(茶马司,下面予以讨论)用来监督和控制贸易。朝廷试图维持对茶的垄断,以便规定有利于中国的价格。但是,走私者常常搅乱和暗中破坏控制这项贸易的努力。他们以低于政府的价格向西藏人提供茶叶,有意打破政府的垄断。

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西藏人都未觉得他们是明朝廷臣民。另外,他们无须中国居中调解而维持着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关系。与蒙古的俺答汗的联系是最重要的。正如我们已看到的,格鲁巴派的领导人为了在与其他教派的竞争中增强其正统地位,与这个蒙古领袖会晤,并使他皈依,从而造成了建立一个令人生畏的联盟的趋势。17世纪早期,俺答汗的曾孙被挑选为四世达赖喇嘛时,这一联合似乎就要实现了。然而,蒙古与西藏的联合未能实现,蒙古的支持也没有立即导致格鲁巴派在与其竞争对手的争夺中取胜。达赖喇嘛确定无疑的霸主地位直到1640年代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的军队粉碎了反对派之后才确立下来。[59]

中亚:与中国削弱的关系

蒙古统治曾使中国通过中亚而与波斯、中东、欧洲相联系,但明王朝初期缺乏维持一个如此广泛的商业和文化网络愿望。元朝繁荣的欧亚贸易,对于洪武皇帝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意义。防卫在中国西北部边境沿线和现今蒙古一带游牧的蒙古人及抵御该地区的主要居民突厥人各部,这才是使皇帝忧虑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西北边境建立一个缓冲带是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为此,他在对付北部相邻各民族及沙漠绿洲的民族时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姿态,他希望将蒙古人及其他敌人从西北通道驱逐出去,而一旦他控制这个地区,就不再愿意维持与西方的关系。在这个时期,中国与中亚、中东的关系萎缩了。

朝廷将注意力集中于现代的新疆这一相邻地区,而淡化在元朝的大部分时期中曾维持的与更遥远的中亚地区的联系。在新疆,明王朝统治者或是谋求控制塔里木河床绿洲的主要居民畏兀儿,或是试图与他们建立友好关系。这些民族通常居住在天山以南,并依赖于从天山流下的河流从事自给自足的农业,辅之以与西方及相邻的新疆北部的游牧民族,包括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和蒙古人之间的贸易。这些城镇的种族、宗教、语言构成的多样性有利于商业的开展,从西亚来的商人可以保证得到很好的接待,找到与他们有着共同的语言、宗教和风俗的居民。一位15世纪初期的波斯旅行者[60]注意到一个城镇中,艾米尔“建筑了一座宏伟的清真寺,在与它相对的地方,又建筑了一座很高的佛教寺庙”[61],这就是多样性的象征。

朝廷不那么专注于与准噶尔的游牧民或更遥远的中亚地区打交道,准噶尔是新疆北部的草原,与南部虽然有绿洲点缀其间但大部分是干旱的沙漠环境形成强烈的对比,若干世纪以来一直是游牧经济的中心。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准噶尔的游牧民就难以与中国建立直接的长期的联系,因为明王朝宁愿与显赫的统治者打交道。有些贸易在中国的商人、官员与游牧人的头人之间开展,因为后者需要农业定居地方的产品,他们与中国及沙漠绿洲都进行贸易。当沙漠绿洲国家或王国,或者中国对贸易加以限制时,他们就分裂动荡。然而关于他们与明王朝的文献极为贫乏,因为中国的记载集中在那些已经建立起来的公国方面。

明王朝第一次介入畏兀儿斯坦,即新疆南部,是因平定中国西北部所致。1372年,冯胜击败元军在甘肃的残部,在与中国边境相邻的畏兀儿地区设卫。[62]到1380年,明王朝的远征已打开通到西域门户哈密的道路,1391年左都督佥事刘真率军进入哈密。[63]但他不久将军队撤出。朝廷显然不愿意维持一条远至哈密的耗费高昂的漫长的补给线,也不打算花费巨大代价在这个沙漠绿洲驻扎占领军。朝廷的目的在于削弱哈密并防止它被利用为向中国进攻的前进阵地。敌对势力控制这个绿洲会对中国边境地区构成严重威胁。洪武皇帝通过支持这些军事远征已经暂时防止了敌对的国家或民族控制哈密,但直到这个明朝第一个皇帝的时代结束,真正的外交关系没有建立起来。只是随着他的儿子永乐皇帝——明朝的第三个统治者登基,更具有约束力的关系才发展起来。

洪武皇帝也没有与所说的西域的更为遥远的国家建立一种紧密的可操作的规章。洪武朝的中国文献记载了由中亚的统治者帖木儿(跛子帖木儿)派出的官方“使团”,帖木儿在此时已征服和统治着波斯、中亚的大部分地区和印度北部。这些“使团”无疑是那些渴望与中国贸易的中亚商人带领的商业机构,帖木儿与这些以商业为主旨的使团没有联系。这些商人机智地将自己描述成官方使者,并呈递号称是帖木儿的信,信件将中国皇帝当成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由于相信这些伪造的信件,1395年洪武皇帝派遣由傅安和太监刘惟率领的使团向帖木儿祝贺,并对他恰当地履行了作为中国皇上的一个附属所应承担的义务表示感谢。[64]帖木儿对于这种以保护者自居的语调来表述他与中国皇帝的关系勃然大怒,立即扣留了使者。第二次使团于1397年从中国出发,他们受到了同样的敌对的接待,并禁止他们返回故乡。帖木儿曾听到过许多广泛流传但被夸大了的中国穆斯林被迫害的故事,他决心为中国朝廷对待他的傲慢的态度,为他的宗教同胞所遭受的虐待进行报复。明朝与这位中亚征服者的关系显然仍动荡不定。

中国与塔里木河的绿洲及中亚更遥远地区间的贸易和朝贡活动并没有正常地开展。某些基本的物产,如马匹、骆驼,某些奢侈品,如绿玉及所谓穆斯林蓝染料——制作蓝色和白色瓷器所必需的配料,都没有运到中国。一项公平的商业和朝贡安排尚未完成。

正如西藏的情况一样,是永乐皇帝主动促进与西域的和睦关系。他创设了四夷馆和会同馆以培训来京的使节们所使用的各种语言和笔译、口译人才,表明了他教化外国人的迫切愿望。他一攫取权力就派遣使者出使哈密这个与中国最邻近的塔里木河床上的绿洲,以促进外交和经济的友好往来。几个月内,当地的王公安克帖木儿(engke temür)即以马匹为贡品回报朝廷,皇帝极为高兴,册封这个哈密的统治者为忠顺王(原文为ching-shun wang,现按《明史·西域传·哈密卫》译为“忠顺王”。——译者注)。[65]尽管明朝皇帝在哈密设立了卫,但并未管辖该地,也不指望在该地获得税收和军事援助。卫的建立只不过是一个形式,不能解释为政治控制。

然而,有一次永乐皇帝试图将对哈密的影响发展为实际上的统治。哈密王室的后裔脱脱(toghto)是在中国宫廷中抚养长大的,接受了中国价值观念,皇帝计划将他扶上王位以便利用其亲中国的倾向。1405年,安克帖木儿被他的蒙古敌人谋杀,为皇帝提供了一个强加其候选人的机会。皇帝克服了脱脱祖母的抵制,不考虑统治与具有伟大的农业定居文化的臣民完全相反的、由差别各异的集团所组成的绿洲居住者所需要的截然不同的技能,就将这个年轻人扶上王位。结果,脱脱不仅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而且由于他酗酒成性,对政务漠不关心,疏远了当地人民。他向明朝朝贡,但却未能履行作为一个统治者所应承担的其他职责。从一个明朝宫廷和京城中的食客转变为边境上的决策者,对于脱脱来说,这个转变的代价太高了,过度紧张使他崩溃了。哈密居民对于永乐皇帝干预其内部事务的不满日益上升,明王朝与他们的关系也紧张起来。1411年,脱脱之死才结束了潜在的敌对。[66]

由自己的人民挑选出来的新统治者才真正稳定了与明朝的关系,并比脱脱更好地为中国利益服务。在此后的14年间,有16个朝贡使团,不包括那些私人派出的非官方使者及到中国边境集市的商队,从哈密到达中国。哈密统治者还提供了有关中亚的情报,允许那些来自更遥远地区的贡使前往中国。[67]永乐皇帝的回报不仅是赠给哈密统治者及其亲属精美的礼物,并说服瓦剌蒙古人不再攻击哈密。由此而来的朝贡关系给中国提供了马、羊、骆驼、硇砂(天然产的氯化氨,可入药。——译者注)和玉石,而哈密的统治者则得到必须在中国国内使用的纸币、丝绸,这两者在中国都极其丰富。这种安排是公平的,并不会像后来那样耗尽明王朝财政。

永乐皇帝对帖木儿帝国的政策在开始时却并不成功。他又派使者去要求释放早先被帖木儿扣留的使者,可惜他对于这位中亚统治者的权力一无所知。帖木儿部分因为他认为被明王朝侮辱,部分受他使中国伊斯兰化愿望所驱使,企图使用军事征战来控制中国的资源。在作出严密准备后,1404年他率20万大军出发侵略这个中央王国。明王朝几乎没有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来对付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征服者所发动的战争,对中国人幸运的是,1405年2月18日帖木儿亡故。

对于中国人来说,同样幸运的是帖木儿的儿子和继承人萨鲁克·巴哈都尔急于要与明王朝建立和睦友好关系。随着敌意的大为消除,两个王朝之间互相派出贸易和朝贡使团。永乐皇帝派遣陈诚回访,向驻扎在赫拉特的萨鲁克和以撒马尔罕为基地的萨鲁克之子兀鲁伯(ulugh beg)赠送礼物。陈诚访问结束返回,带回了日记《西域使程记》和他沿途访问的城市和国家的记述《西域番国志》。[68]永乐帝在给萨鲁克的信中将他与这位中亚统治者置于平等地位,以迎合后者。萨鲁克组织了包括画家吉亚苏德—丁·纳奎在内的使团前往北京以建立正常的贸易关系,并向皇帝呈送一匹漂亮的白马和其他礼物。引入朝廷觐见皇帝时,使者们鞠躬致礼,但没有下跪。皇帝迫切希望建立友好关系,以致对于这种在通常情况下被视为冒犯的行为视而不见。他让使者们在宫廷中陪伴他,并与他一同出猎。吉亚苏德一丁·纳奎利用帝国的优待,记述了使者们在中国受到的富丽豪华接待,为后来的史学家们提供了无法估量其价值的明朝宫廷一瞥。[69]

双方互派使者的结果是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和朝贡往来。从1407年到1424年,有20个使团从帖木儿帝国各地到中国。帖木儿帝国的使者和商人提供马、羊、骆驼、玉石、硵砂,换回纸币、长袍和丝绸。[70]显然,双方都从这种安排中获利。永乐皇帝鼓励中亚的其他城镇和绿洲建立适宜的关系。例如,和阗开始输送优质玉石、吐鲁番和喀什噶尔则输送马和羊。

1424年永乐皇帝之死是中国与中亚关系逐渐变化的一个标志。他对蒙古和越南的远征已经遭到灾难性的失败;随着15世纪的消逝,明王朝的军队开始衰落;1432年郑和远航中止后,海军也倒退了。中国军事力量的削弱促使包括中亚人在内的外国人扩大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的使者拒绝接受纸币而要求得到有价值的瓷器、丝绸、缎子和衣物,要求提高他们输入的产品的价格。他们带着大批随从来华,使朝廷的开支大为增加。走私盛行,朝廷开始显现出反对外国的倾向。

哈密与明朝的关系也为同样的问题困扰。到中国的哈密使团1432年5个,1433年7个,1437年5个。朝廷对此深为烦恼。1440年哈密使团头领脱脱不花要求得到大量的茶、纱、丝绸,朝廷的官员们被弄得心烦意乱。当年,他们作出反应,限制哈密每年只能朝贡一次。也先1444年和1446年对哈密的入侵使明朝加强限制的尝试落空。瓦剌统治者对哈密的控制使朝贡使团的次数及使团的人数都增加了,而明王朝对于使团带来的货物质量低劣的抱怨之声不绝于口。即使在也先被击败和亡故之后,同样的经济和外交问题仍然存在,继续困扰哈密与明朝的关系。非法贸易猖獗,明王朝为没有节制的哈密使团人数,为从该城镇输入令人不满意的、有时甚至是低劣的产品,为与其头领日益疏远的政治关系哀叹不已。

永乐皇帝死后,中国与中亚更遥远地区的交往更少了。例如,1424年以后,《明史》没有记载任何来自和阗、喀喇和卓的使团,而在永乐皇帝时,它们曾数度派使。帖木儿帝国的中心撒马尔罕在永乐皇帝死后的大约15年间还稳定地派使来华。内部的叛乱及与明王朝的误解和责备导致了使团的削减。帖木儿的孙子兀鲁伯为反复发生的暴乱所困扰,1449年暴乱达到高潮,发生了政变,兀鲁伯被杀死。[71]动荡的局势妨碍了派遣使者出访外国。同时,明王朝官员则责备中国赠送给撒马尔罕使者的礼物花费浩大,敦促皇帝拒绝接受劣等手工艺的贡品。由此产生的不愉快的事件终于使朝贡及官方关系中断。

在15世纪最后的三分之一时期中,明王朝与哈密关系恶化了。15世纪60年代后期,礼部尚书苦恼地指出最近的哈密使团人数多达360人,却只带来了20匹马,其中一些羸弱不堪,其他的不适于做战马。对于明王朝来说,这真是糟糕的比率,因为它要给如此庞大的随从提供食宿。他提议限制哈密使团一年只能来一次,在接受贡马之前中国官员应加以查验,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72]哈密仍无视中国的规定,数次违反规定派使来中国。这类经济摩擦不可避免地加深了明王朝与哈密的隔阂。

吐鲁番莫卧儿国家的兴起更加剧了双方的障碍。莫卧儿人,即成吉思汗的蒙古人穆斯林后裔,他们曾征服了吐鲁番当地的畏兀儿人,并力图增加他们对邻近城镇和绿洲的影响。1473年他们的统治者郁碌斯汗(yunus khan,即中国文献中的阿里)入侵哈密并迫使畏兀儿统治者罕慎(han shen)逃亡中国。取得胜利后,他要求皇帝给他超额的礼物。[73]明王朝军事力量衰落的一个标志是不能筹划发动解救哈密的战役。1482年,罕慎利用哈密内部的动乱收复了哈密。[74]这次外交关系的中断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明王朝梦寐以求的马及其他货物不能输入明王朝了。哈密和吐鲁番之间的冲突还阻止了更遥远的国家和绿洲派遣贡使。撒马尔罕是少数几个继续派遣贡使的国家之一,但他们呈送的狮子令明朝的官员们不快,他们对饲养这种毫无用处的动物的花费甚为忧虑。[75]

哈密和吐鲁番间的斗争并未因罕慎胜利重返哈密而告终。取得对哈密的控制就可使吐鲁番处于支配中国至中亚道路的地位,吐鲁番新的统治者马黑麻渴望攫取这一霸权。1488年,马黑麻假装提议与罕慎联姻,获准带一些部队进入哈密,进入后他立即杀死太容易上当受骗的畏兀儿统治者。[76]他很快占领了哈密,并拒绝了中国要他撤退和交还该城印绶的要求。1492年他似乎要放弃对该城的占领。然而,次年当中国支持的准备立为该城统治者的人到达时,马黑麻即绑架了他。1495年,在那些主张采取行动的大臣,如马文升等人的鼓励下,明王朝发动远征,将吐鲁番军队逐出。中断吐鲁番贸易和朝贡的政策甚至取得了更大的成功,1497年遭绑架的哈密统治者得到释放。[77]但是,吐鲁番并未放弃攫取对哈密无可争辩的控制的努力,1513年其统治者满速儿占据该城。

中国未能抵制满速儿是其军事力量日益衰弱的另一个标志。而且,在这时,那些与侵略政策有联系的中国官员们都离开了政治舞台。丧失了对哈密的控制,中国就不能顺利地管理贸易和朝贡。现在,许许多多的使团违反明王朝关于贸易和朝贡的制度,招待供应使团的费用扶摇直上;走私猖獗,朝廷规定价格进行垄断的能力大大削弱。结果,朝廷中越来越多的官员呼吁限制中亚朝贡使团。永乐皇帝时只有几个官员上书主张加以限制,政治和商业地位的衰落使得这类给皇帝的奏章大量增加。明王朝由于专注于内部问题及先是蒙古人的、而后又是满族人的严重威胁,所以不能制止对于朝廷有关中亚朝贡和贸易规定的嘲弄。例如,16世纪后期吐鲁番的商人派遣了无数的“使者”,装扮成官方使团,其实不过是贸易商队。尽管明王朝官员明明知道这是诈骗,还是默认并允许他们进入中国。

许多中国人了解中亚人,并对他们有广博的知识。四夷馆和会同馆的所有人员与来自所谓西域的使者商人有着私人交往,因此很容易获取有关中亚的情报。同样,中国商人和太监经常与哈密、吐鲁番及西北方的其他城镇、国家的商人和使节打交道,一些太监经常到边境上去迎接中亚人并护送他们进京。朝廷也打算建立起一支通晓西亚事务的专门队伍。16世纪早期提议改变西北边境防务的杨一清,在朝廷官员听取他有关哈密和吐鲁番冲突的评论及建议前,曾在陕西任职达八年之久。马文升在他被任为兵部右侍郎得以决策前,也在陕西任职八年。他的简历及题为《兴复哈密记》的文章表明了他对于西北形势的知识。[78]简而言之,说中国缺乏有关中亚的专门知识,对于中亚的事件一无所知的传统解释需要加以修正。

同样,认为中国从其西北邻人获得的是稀罕无用之物的观点也需要再审查。而且,中国的货物,无论是作为礼品赠给中亚人的,还是在贸易中交换到中亚的,至少在整个15世纪,都没有给明朝经济带来沉重负担。赠赐给统治者和使节的礼品包括纸币、丝绸、长袍、靴子、帽子及其他衣物,都是明王朝有剩余的产品。只是在15世纪晚期,使团带着庞大的随从人员,使团的每一个成员都要求并获得礼物的时候,朝廷的支出才扶摇上升。朝廷作为贡品的回报赠赐的礼物也并不过分,并且常常是由中国人决定交换价值。《大明会典》提供了以下哈密马的交换比价:

1.每一匹中等马——一匹精丝、八匹粗丝,及价值两匹粗丝的纸币。

2.每一匹劣等马——一匹精丝、七匹粗丝,及价值一匹粗丝的纸币。

3.每匹新生的小马驹及每匹死于途中的马——三匹粗丝。

4.每匹西方马——五件加衬里的着色缎袍。[79]

该书还提供了哈密贡品运送者带来的骆驼、玉石、天青石、钢刀、皮货等的交换价值。比价是由中国人控制的,因此,他们确保交换不至于成为不能忍受的财政负担。

除了朝贡交换之外,还有真正的商业关系。对于这类贸易朝廷也加以规定,也就是意味着从理论上来说,可以防止不利于中国的灾难性的差额。朝廷指令贸易须在会同馆内或附近的地方进行三至五天,禁止交易武器、铁器、刀、剪子、绘有龙凤及花卉图案的罗纱。中国商人换取马、玉石、皮货,所有这些都是有使用价值的,而不是官员们抱怨的稀罕而无用的商品。[80]反之,哈密的使者及商人则被允许购买丝绸、瓷器、地毯及少量的茶。15世纪时,这种受到控制的私人贸易显然是有利的,然而随着王朝的衰落,商人们绕开朝廷对私人贸易的禁令。非法贸易猖獗起来,违禁物的交易也避开了朝廷制定的严密规章,未受相应的惩罚。贯穿于整个16世纪源源不断地发出的禁令及皇帝的告诫表明反反复复给皇帝上书及皇帝的旨令几乎没有发生任何作用。正如一位研究明代经济的学者指出,“官方规定国际贸易是非法的,但是,事实上,在地方当局的怂恿下,依然在进行着”[81]。这样的商业无疑对于商人和官员个人是有利的,但明王朝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却被侵蚀了。

茶马贸易为明王朝开始成功,后来失败的贸易政策提供了又一个证据。马对于中国的防务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明王朝既没有饲养马的专家,也没有放牧足够多的牲畜所需要的牧场。甚至本已不够了的划分出来放牧的牧场也不断被农民侵占。1409年陕西有24个牧区,但到15世纪末仅有六个保存下来。王朝设立了苑马司和太仆寺来管理牧区,检验马匹,但是,有人仍然不断地抱怨这两个机构缺乏足够的人员。耶稣会会士利马窦提到:“中国人几乎不知道驯马……他们有无数的马在军队中服役,但是这些马都退化了……以致一听到鞑靼马的嘶鸣就惊慌四逃。”[82]

王朝通过茶马贸易从西北边境地区和西藏得到所需要的马。根据可以利用国外对茶叶的需求(因为茶比其他饮料保鲜的时间更长,比凉水更清洁,人们长期受冻后,茶能起到温和的兴奋作用)这个设想,明朝重设了始建于宋朝的茶马贸易机构(茶马司)。如果政府控制了茶叶,在与中亚人打交道时就有了讨价还价的力量,因为他们要依赖明王朝供给他们这种饮料。于是,朝廷建立了对茶叶的垄断,征收10%的实物税,并购买了几乎所有上税后的茶叶,命令四川的部队将茶叶从该省的种植地运输到陕西的茶马司分支机构。禁止私人进行茶叶的国际贸易,走私者被判以重刑,甚至被砍头。设在河州、洮州、西宁、甘州的茶马司分支机构由下级官员组成,他们的薪俸微薄,与他们所起的重大作用相比,极不相称。朝廷仍被商业是卑贱的、监管贸易的官员不应当有相应的高级官阶的观点所束缚。尽管朝廷认识到需要商业,但仍藐视商业。[83]

中国朝廷力图完全控制这种贸易。边境官员给那些获得贸易特权的外国人颁发金牌信符的上半段,允许他们每三年来进行一次茶马交易。朝廷决定的马价如下:

上等马:120斤茶

中等马:70斤茶

下等马:50斤茶

然而,只有成功地禁止私人输出茶叶,茶马司才能够维持上述价格。朝廷期望每年能得到1.4万匹马,数目不算少。洪武朝后期及永乐朝,朝廷很容易地从中亚得到他们所要求的马匹,这对于永乐皇帝五次征讨蒙古的战争和其他扩张行动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因为在此期间他显然得不到蒙古马了。

也先的袭击和由此产生的中国对外政策严重地损害了茶马贸易。1440年代中期,也先对中国西北边境地区的侵占搅乱了明王朝对茶马贸易的控制。对茶马贸易至关重要的信符金牌几乎全部流失了。没有这种凭证,政府就不能确定哪些外国人能与中国人进行合法贸易,同时也难以防止那些道德败坏的中国官员和商人与中亚人交易。由于军队要对付也先的入侵,所以茶叶从四川到陕西的运送也被打断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先的入侵表明了中国对马的需求,但正是中国人自己中断了马匹的获得。茶叶走私增加,政府似乎没有能力维持其商业体制。

朝廷采取各种方法来恢复对茶马贸易的控制。成化皇帝(1465—1487年在位)派遣茶使巡察边境,禁止非法贸易。他还命令在陕西的空闲地种茶,以使军队不再承受运输茶的负担。陕西茶的产量增加了,朝廷不必依靠日益败坏的军队。但这些努力未能恢复官方贸易。政府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马匹,因为中亚人可以从私商那里得到价格更低的茶。

15世纪最后10年边境贸易遇到更大的困难。当吐鲁番开始向明王朝发出挑战时,西北边境局势更加不稳定,朝廷恢复茶马贸易的努力受阻。15世纪90年代陕西遭受了与吐鲁番挑战同样严峻的旱灾饥馑,但朝廷却更加腐败,这些都使茶马贸易陷入危机。为了救济陕西百姓,朝廷施行“开中”(中间人)法,即向那些自愿运送粮食到受灾省份的商人供给一定量的茶。这种供给不仅减少了朝廷的茶叶贸易量,而且增添了新的竞争,一些商人用他们新获得的茶叶与中亚人进行非法贸易。

1505年,负责陕西马政管理的左副都御使杨一清写了一个奏章,提出了一个挽救茶马贸易的计划。他提议重建金牌制度,并由边境官员对这种许可证进行严格的监察,以杜绝假冒。他还建议皇帝增加茶使,以便根除威胁政府贸易的“恶草”——杨一清对腐败的边境官员的比喻。按照他的计划,将对走私商及与他们勾结的官员处以包括处决在内的严厉惩罚。实际上,杨一清打算恢复明王朝最先几位皇帝时期的体制,即由中国政府监察和控制的体制。然而,向边境地区运送茶叶仍然是一个问题,杨一清不得不寻求与商人通融。他提议商人在陕西购茶并将茶运送到茶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并在那里领取银两作为其服务的报酬。他的计划是确保政府仍然是惟一合法的有权进行茶马贸易的机构。然而,商人们并不遵从他的计划,并蓄意破坏恢复官方贸易,因他们将茶叶直接出售给中亚人肯定比出售给明王朝得到的利润更为丰厚,于是他们就将茶运过边境。16世纪,明王朝为其他国内和国外问题所牵制,没有能力制止走私。1513年,哈密陷落,稍后,明王朝与蒙古人关系动荡不定,这些进一步破坏了茶马贸易,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早期,茶马贸易实际上不存在了。

从女真到满族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起初,中国东北边境对于明王朝北部最不具有威胁性;然而,最后,正是这一地区的人民导致了明王朝的垮台。[84]该地区的主要集团是女真人,他们的祖先曾征服中国北部,建立金朝(1115—1234)。1234年被蒙古人击败后,一部分女真人在中国居住下来,但是,无论是一直留在故土的,还是从中国中心地带迁回的,都保留了他们独特的种族特性。到明王朝早期,女真人至少发展起了三种不同的经济。在最北部,那些居住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河谷的女真人,是原始的狩猎人和渔民,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中国人差异之大以致明王朝将他们称为“野人女真”。居住在西部的是游牧民,过着蒙古人的生活方式。居住在南部,即建州和毛怜的女真人,其社会与中国人相似,一般已定居务农,他们最终成为明王朝的最大忧虑。

元朝时,上述土地置于蒙古人的统治之下,洪武皇帝驱逐了末代元朝统治者,为女真人开创了新的可能性,也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危险。在明王朝最初的几十年间,蒙古的分遣队仍然在女真人土地上游荡,亲蒙古的集团仍统治着边界那边的高丽。1362年以后辽阳的蒙古总督的纳哈出谋图从他在女真土地南端的基地向外扩张,高丽则打算攫取对高丽人居住的辽东地区的控制。高丽担忧居住在其边界以外的朝鲜人对其统治的潜在威胁。

洪武皇帝最初的目标是纳合出。纳哈出从他在沈阳以北70英里的金山基地出发袭击明王朝在辽东新建立的卫所,在一次袭击中,他的部队杀死了5000名(中国)士兵。洪武皇帝专注于平定残余元王朝的忠实支持者,对东北地区一时不能有大的作为。然而,14世纪70年代晚期和14世纪80年代初期他对蒙古军队的一系列胜利使纳哈出的一些支持者叛变,于是他采取了更富有侵略性的政策,如将叛变者编入辽东的千总,并向北部和东部的纳哈出部队挑战。1387年,洪武皇帝派遣冯胜率20万大军击败纳哈出。冯胜渴望避免军事冲突,派遣下属提出宽厚的纳哈出投诚的条件。纳哈出慑于明王朝强大的军队而投降,中国人遵守了他们的给予宽大的保证。洪武皇帝封纳哈出为海西侯,对他的助手也赐予了封号及与他们新职位相应的礼品。他将纳哈出的一些部队收编入明王朝军队,不久前,这些人还是明朝的敌人。朝廷没有惩罚、监禁、处决以前的敌人。无疑,朝廷的政策给尚未受招抚的蒙古人和女真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结果有利于明王朝在东北实现和平的企图。

朝鲜也决意保卫他们在女真人地区的利益。高丽朝廷最初极为恐慌明朝进抵辽东,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支持蒙古人。1388年,高丽国王组织了一次征战以将明朝军队逐出辽东,然而,李成桂率领当地的军事将领集团倒戈,推翻亲元的君主。李成桂蔑视蒙古人,厌恶蒙古人对朝鲜的侮辱。1392年,李朝取代高丽,新王朝的政策专注于积极安抚日益增多的居住到高丽边境的女真人。野人女真发动的一次毁灭性战争迫使建州左卫的女真人从松花江地区南逃至图们江两岸,并以此为基地发动对朝鲜的袭击。军队数次威胁和反击迫使建州左卫女真人的头领猛哥帖木儿屈服,并于1395年向朝鲜进贡,此后十余年,他一直承认朝鲜名义上的宗主权。[85]建州头领阿哈出(akhachu)也从满洲北部迁移至高丽边境,同样被迫向李朝统治者进贡。中国朝廷日益焦虑地注视着朝鲜对女真人取得的成功。尽管对东北边境构成主要威胁的纳哈出的势力已经消除,但它对女真的政策并未取得如此的成功。

早期的明王朝不能够、也没有去追求蒙古人曾对女真人施加的控制,然而它创建了一种组织原则,这一准则最终成为处理与东北边境沿线的各民族关系的主要手段。它不能如同蒙古人那样对女真人征税。与蒙古人不同,早期明朝的中国人没有在辽东和满洲北部建立驿站,以利于官方邮件的传递及加强对这个地区的控制,这表明他们没有取得如同元朝那样的权威。明朝尽管没有取得占优势的地位,却建立起了一种体制,这种体制使与女真的关系正规化,最终使明朝获得与女真人交往的手段。洪武皇帝时,明朝在辽东设卫,后来在永乐皇帝时又在满洲设卫。然而卫的设立并不意味着明朝的统治。女真的头领并没有真正地收编入明帝国,他们为自己而不是为朝廷征收税赋和征召军队。明朝卫所的建立也不表示女真的头领已向一个更加汉化的社会迈进。卫所只不过是明王朝重新确定传统的中国对外关系的一个方便的工具。从卫所的设立产生了一个令人惬意的然而却是把人引入歧途的观点,即女真人已接受了中国的世界秩序,承认他们处于明王朝的“属国”地位,并意识到中国文明的优越性。正是在这样的“理解”下,中国朝廷批准了与女真的商业和朝贡关系。

需要解释的是,女真为什么会接受这样一种被不正确地描述为“属国”或臣民的、至少在礼仪上将他们贬低了的地位。一种解释是他们将明朝的批准当作合法性的表证。女真头领利用中华帝国给予的荣耀和特权来支撑他们自己在人民中的地位。[86]另一种解释是,他们可以依赖中国的支援来反对朝鲜及其他敌人。对中国援助的希望也许是一种幻想,但有时对中国军事援助的请求也是一种威慑,能制止潜在的敌手。然而,“不论这些解释有多少价值,首要的考虑似乎是经济方面的。女真人希望得到中国赐给每一个朝贡使团的礼物,渴求那些能在贸易中得到的中国货物。他们接受中国的政治体制,以便为他们的民众获得即便不是必需的,但也是有用的产品”[87]。

总之,到洪武朝末年,对女真政策的基本内容已经形成。满洲的绝大多数居民,除去野人女真外,都与中国保持着和平。然而,明王朝与其东北邻居间尚未建立起适宜的关系。卫所制度几乎还没有扩展到满洲,朝贡和商业的规章相对地说也还没有形成。明朝宫廷中,还没有这方面的专家和谋士,不论他们是汉人还是女真人。

永乐皇帝再次承担起为明朝与女真关系设计政策框架的责任。他抑制住自己不对女真施行对待蒙古人那样的侵略性政策。他依靠外交手段去确立他所希望的关系。在投人对蒙古战争之际,他不希望在东北树敌。他寻求与女真人的和平,防止他们与蒙古人或高丽人结盟,从而对中国边境构成威胁。赢得女真人的一个方法是建立朝贡和贸易的正常体制,这对东北部邻人及明朝双方都有利,而明朝也需要并渴望得到某些女真的物产。最后,永乐皇帝将辽东与其他女真人更北部的地区加以区别。辽东被定为明王朝正规行政管理的一个部分,设有地区军事机构(都司)及相应的军事组织,承担与中国内地省份相同的财政义务,这些与加在中国中部诸省并由它们普遍承担的职责相似。

永乐皇帝并不指望在女真人地区建立的都司、卫发挥同样的作用。他授予女真人头领官阶及头衔,但他们没有义务参加明朝的征战,也不要求他们缴税。虽然授予他们印章及礼物,但明王朝肯定没有将他们置于自己的管辖之下。一般说来,皇帝只是认可对当地头领的任命,既没有能力,也不打算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明朝没有军事和政治力量足以防止个别的卫的势力过分强大。在明王朝初期,卫只由相当少量的人口组成,但这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经济状况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而不是明王朝政策的体现。“利用野蛮人遏制野蛮人”(以夷制夷)的政策没有实施,也没有力量真正去实施。

尽管永乐皇帝对那些更靠近中国的从事游牧和农业的女真人的处理显然比对那些以狩猎和捕鱼为生的野人女真的处理更为成功,但他既关注南方女真人,也关注北方女真人。在他登基后的两年内,至少派遣了11个使团劝说女真人与中国建立适当的关系。[88]无疑,永乐朝时,中国对于女真及其他亚洲腹地诸族施行一种积极的政策。那种认为明代中国畏惧和憎恶外国人、力图限制对外关系的观点并不适用于永乐时代。

明朝首先向与永乐皇帝关系最密切的建州女真提出和议,中国及朝鲜的文献均宣称建州女真头领阿哈出之女被纳入永乐皇帝后宫之中。永乐皇帝派出的第一个使者自然是前往建州。同样也不奇怪,1304年12月,阿哈出同意在他那个地区设卫。尽管在永乐朝,建州女真经常迁徙不定,但他们一直与明王朝保持着朝贡和外交关系。朝廷则封阿哈出的两个儿子为永乐朝在建州设立的179个卫中的两个卫的指挥。猛哥不花当了毛怜女真的头人,而朝廷赐给汉族姓名李显忠的另一个儿子最后受权管辖建州。明廷还在居住在现在哈尔滨市附近松花江与阿什河汇合处的海西女真人中设立卫所。海西女真人生活方式较不固定,而且其地理位置比建州离中国更远,因此这种关系的建立更为引人注目。

起初,建州左卫女真人对明朝和议的态度较为强硬。他们的头领猛哥帖木儿早先曾与李成桂结盟,并接受其管辖。1404年他受邀到朝鲜首都,国王封给他王室卫队中的一个头衔,并让他在镜城食邑万户。他似乎成为朝鲜的忠实臣民。永乐皇帝没有放弃,仍坚持劝说这个女真头领归顺。猛哥帖木儿由于得到朝鲜的大力支持而拒绝永乐皇帝的和议。明王朝由于没有准确地使用猛哥帖木儿的封号而触怒了他,劝和活动更加困难。最后,1405年,明朝钦差王教化用恰到好处的尊敬语调给他写了一封信,使他相信应当与中国人同甘共苦。直到起身赴明王朝宫廷前,猛哥一直没有对他的朝鲜保护人透露他已改换门庭的风声。永乐皇帝赐给他封号及礼物,任命他为新设立的建州左卫长官。猛哥帖木儿的欺诈背盟行为令朝鲜朝廷勃然大怒,他们取消了建州左卫的通商特权,拒绝供给盐、马、牛、铁,以示报复。[89]他的部队与朝鲜人立即爆发敌对冲突,1411年他被迫从朝鲜东北边境地区迁移到邻近中国的凤州。到永乐朝末年,猛哥帖木儿力图在忠顺于中国与朝鲜间维持不稳定的平衡。他从与中国的贸易中获取丰厚的利益,但仍害怕朝鲜的武装进攻。

朝鲜朝廷意识到中国人向他们领土逼近而给他们的安全带来的严重后果,对此焦虑不安。随着东北边境沿线所有的外国人都归顺了明朝,朝鲜人惟恐他们也会步其高丽前辈的后尘,成为另一次征服的牺牲品。明朝已经诱惑了那些早先在朝鲜朝廷供职的女真人,劝说他们改换门庭。在给明廷的一封信中,朝鲜坚称他们有权合法地占有女真人的土地,指出两个李氏统治者的陵墓还在这一地区。他们竭力争取,但徒劳地想保留住猛哥帖木儿对朝鲜的效忠。皇帝特别提到猛哥是皇后的血亲,压制朝鲜对于这个女真头领新近政治转向所持的反对意见。但是,他也接受了朝鲜方面的可能追溯到辽金时期的部分领土要求,然而没有放弃那两座陵墓所在的地区,并强迫朝鲜将陵墓迁出。在明朝的大部分时间,中国与朝鲜在女真人归属的问题上的争夺仍继续进行。

到1410年,永乐皇帝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卫所,取代了朝鲜在女真人中的影响。他在图们江、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的女真人地区赢得了和平。中国政府积累了关于女真各部及其头领的专门知识。这些知识有助于规定女真各部的等级,并按等级给他们赏赐。这里应当再次强调,卫所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政治统治的施行。

即便是在努儿干野人女真地区建立的军事机构(即努儿干都指挥使司。——译者注)也不充分意味着政治控制。1403年,永乐皇帝派遣钦差大臣劝说野人女真归顺,但结果令人失望。两个野人女真部落携带礼品白隼来到朝廷,但未能维持有效力的关系。1409年,永乐皇帝命令亦失哈,一个海西女真人出身的太监,率远征队到黑龙江口招抚野人女真。两年后,亦失哈才带领1000人乘25艘船出发北上。他受到女真头领的热忱接待,他也向他们赠送了礼物。他们同意设立都指挥司,并派贡使随同亦失哈到明朝宫廷。1413年,皇帝再次派亦失哈前往努儿干会晤女真头领,并修建永宁寺以便推进佛教在居无定所的女真人中传播。[90]他制作了一块石碑,上面用中文、女真文及蒙古文记述这次远行。他熟知女真人的风俗、观念,他的努力得到了丰硕的回报。[91]他和永乐皇帝说服女真人同意在努儿干建立驿站,这不仅为官方邮传提供方便,而且行商也将依靠驿站得到食宿供应。

亦失哈的活动及永乐皇帝的政策使他们的部分目标得以实现,但这并没有转化为对该地区的政治管辖。朝贡和贸易开始从努儿干进入中国,女真头领们接受了明朝的封号,佛教在当地民众中传播,驿站为商业和交通提供了便利。然而,明王朝并未支配野人女真的政治命运。它只是单纯地维持了明朝在遥远的满洲东北地区的存在,而在永乐皇帝死后,要维持这种存在也越来越不容易了。1426年到1432年,宣德皇帝数次派遣亦失哈带队乘船远征野人女真地区。第一次出使,他受命修建码头和库房,以便供应拟派驻努儿干都司的官兵。第二次出使,他为新任的头领颁授印章,给其他与明朝合作的女真人赠送礼物,他还重修了几年前遭受严重损坏的永宁寺。此后不久,出使就终止了。1432年的出使是明王朝派出的最后一个官方使团。朝中的官员们认为远行耗费太大,由于费用问题及女真人的反对,他们还放弃了亦失哈修建的库房及码头。到15世纪40年代,朝廷失去了公认为设立在野人女真中的不稳固的基地。

然而,明王朝在某种程度上成功地促进了建州和毛怜女真人的汉化。1417年,朝廷在建州设立地区佛教徒登记处,这表明至少一小部分女真人皈依了佛教。朝廷还鼓励那些不抱敌意的女真人在中国境内邻近边界的地区定居,朝廷为他们设了安乐、自在两个居民区。[92]为了帮助移民并促使他们居住下来,明王朝还供给他们长袍、谷物、纸币及构筑房屋的材料。随着他们汉化的日益加深,他们开始为朝廷提供有用的服务。他们不仅向皇帝进贡,与中国商人交易,而且担任口译、笔译、搜集情报、护卫使者等工作。有的参加了皇帝的贴身卫士锦衣卫。他们关于女真人语言、风俗、政治的知识是明王朝的无价之宝,朝廷也为他们的专门知识给予丰厚的奖赏。

同时,越境进入女真人地区的汉族人现身说法,将汉文明栩栩如生地介绍到该地区。他们中一些人是与女真进行非法贸易的商人,另一些是边境沿线对朝廷军事和财政的勒索苛求愤恨不满的农民和士兵,还有一些是在早期明朝与女真敌对行动中被俘虏人员的后裔。

无疑,中国的流亡者对女真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教导和鼓励女真人——特别是海西和建州女真人——成为农耕者,教他们的被保护人使用农具和农业技术;他们作为工匠和训练有素的技工在女真人中服务;他们在军事技术和冶炼铁方面给“未开化者”以指点。[93]

以官方身份与女真人共事的各种汉族人也影响并促进了东北各族文化的变化,而这种文化将发展为中国文化本身的一个引人注目的分支。比如太监,一方面他们经常充任使者访问女真人;另一方面,他们又往往是在边境迎接女真使者的第一人;有时,派出的太监并非汉族人,这样他们又成为汉化的一个样板。具体的收益似乎都落到了那些接受了汉文明的人身上。太监通常都得到皇帝的信赖,被委以广泛的权力。

同样,边境上一些与女真人打交道的军官也是汉化了的非汉族人,他们成为效法的榜样。卫所的建立对于推动女真的变化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许多女真头领原来地位软弱,而一旦被任命为卫所的头目,被赐给礼物、印章,得到进行贸易的准许,他们的地位就得到了加强。明朝的任命和支持给他们提供了机会,在他们自己所属的民族与中国朝廷间充当外交和商业的中间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明王朝的政策培育了一个更大规模地、更完善地组织起来的女真社会。

明王朝与女真人的经济关系在向中国提供有价值的商品的同时,也促进了满洲居民社会的变迁。从朝廷得到“特许证书”(诰敕)或金牌(信符金牌),女真朝贡使团沿着从开元和抚顺的指定路线,穿越辽东到山海关进入中国。永乐皇帝时已出现了对伪造的印信的指责,但问题还不算严重,政府只是半心半意地防止假冒滥用。觐见皇帝时,女真使者们依照其级别和地位得到纸币、染色缎子、丝、长袍、靴子、长统袜等礼品。对于朝廷来说,礼品都是现成的,并不算贵。因此只要使者的数目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实际上朝贡关系并不会导致财政枯竭。而女真人则送给他们从蒙古人或朝鲜人那里得到的马,大概也是从蒙古人那里得来的骆驼、毛皮等贡品。他们还呈送了许多奇异的外国货,诸如大隼、鹰还有阿胶——一种治疗瘫痪、哮喘、咳嗽及其他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慢性病的胶状物。大致说来,朝廷从每一个进贡使团收取至少一种必不可少的产物,用以表明它从交易中有所得。如果每个使团的人数都增加,对礼物的要求也随之增加,那么就存在明王朝财政的重大流失的可能。此外,明王朝在危难时期还要为贫苦之中的北方、东方的女真人及辽东的汉族人提供救济谷物,这也是一笔潜在的花费。永乐朝时,尚未因这些行为而出现明显的困难和浩大的费用。

看来,女真人与中国商人、官员之间的贸易是互利的。在京城及1406年建立于开原、广宁的边境集市上,女真人以马匹交换丝、棉,交换比率按马的优劣来确定。朝廷官员先挑选他们所想要的马,把马送到在辽东设立的24个牧区,然后才允许中国商人交易剩余的马。只要朝廷能制止它自己的商人走私丝、棉给女真人,那么,它就得到它需要的马。人参是中国在与女真人交易中要获得的另一种宝贵的商品。中国人宣称这种根茎对健康极其有益,大加赞赏,是不会被误认为稀罕无用的奢侈品的。因此,商业为中国提供了宝贵的商品。另一方面,女真也得到了即使不是必需的,但也是有用的中国纺织品、谷物,诸如铁器等工艺品和制成品。双方均从商业中获利。

永乐皇帝之死使原先与女真发展起来的稳定互利的关系开始松弛下来。不久,与他当朝联系的扩张性对外政策就被废止了。而在1449年土木大溃败之后,朝廷处理外国人事务更加小心翼翼了。朝鲜人谋图利用明朝的退守政策,以便在女真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李朝、明朝、女真人的三角关系中,每一方都有自己特殊的、有时与其他方面互相抵触的利益,永乐皇帝死后,这种利害关系引发了冲突。敌对和争夺日益增长的一个标志是女真人持续迁徙。继承其父李显忠为建州头领的李满住屡次恳求明廷允许他迁入中国。李朝统治者向他及他的人民施加压力,企图向他征收赋税和劳役。李满住在他的人民中的地位部分取决于他向他们征收赋税和劳役的能力,部分依赖于明朝的认可。他为朝鲜的威胁而忧虑,因此从中国寻求保护。也许是出于对一个统一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女真人集团在中国边境沿线定居的担忧,明王朝拒绝了他的恳求,迫使李满住迁往离朝鲜边境不远的地方。袭扰和入侵破坏了女真人和李朝之间的关系,直到1434年朝鲜军队击败李满住的部队,迫使他迁离,1437年李被迫再度迁移。李满住苦于一直得不到明朝的支持,最终投靠了瓦剌头领也先,与他结成反中国的联盟。

建州左卫也卷入了与明朝和李朝的斗争之中。起先,建州左卫头领猛哥帖木儿曾疏远朝鲜,因此,1433年猛哥帖木儿及其子被与他敌对的一个头领杀死,朝鲜对此颇为称心。实际上,朝鲜在会宁建了一个要塞,企图从这一突变中谋利。建州左卫现在意识到没有了头领他们弱不堪击,于是渴求到中国避难。但明王朝不允许他们进入。他们只能自己设法救自己了,他们接受猛哥帖木儿的同父异母兄弟范察继任建州左卫头领,而已故头领之子董山的继承权则被范察置之不顾。范察带领他的人民数度迁移以躲避包括朝鲜在内的敌人的攻击。范察避开了敌人后,但在若干年中,他又面临着他那已长大成人的侄儿的竞争。1442年,明王朝为了防止全面的敌对,出面调解他们的争端,承认董山为建州左卫长官,同时为范察另设建州右卫长官的职位。他们的关系暂时摆平了,但明王朝、建州左卫、右卫及朝鲜之间的潜在冲突隐藏在表面现象之下,随着瓦剌头领也先的崛起而爆发出来。

对于明王朝的政策制定者来说,女真各部之间的关系真是一团错综复杂的乱麻。猛哥帖木儿的姊妹嫁给李显忠,是李满住的母亲,而李显忠的女儿又是猛哥帖木儿的儿子董山的妻子。[94]李满住的姊妹又许配给范察。这些姻亲关系造成建州、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之间敌对与联合交错并存的关系,使明王朝难以形成一种对建州各部都适用的明智的政策。

在这个时期,明朝与女真的经济关系也恶化了。女真却渴求扩大贸易和朝贡,而明王朝此时要设法限制。女真人派出为数众多的所谓使团,其实基本上是商团。1436年有50个使团从女真各卫来到中国,而每个使团的人数都大大增加,以致有几个使团多达3000人至4000人。供给如此众多的人吃住,使明王朝花费甚巨。同时,贡品的数量和质量却大大下降。人们指责贡使粗鲁无礼、酗酒成性,有的甚至被斥为土匪强盗。据中国史书记载,他们抢劫伤害平民百姓,购买违禁商品,辱骂虐待驿站吏卒,索要无度,在交易中供给奢华和用处不大之物。总之,早先对双方有利的朝贡和贸易的经济关系此时已成为明王朝的负担。朝廷为接待女真使团、筹办礼品、进行贸易花费了巨额款项,而得到的是没有价值的商品和对它的法律制度的蔑视。有时,中国自己的商人和官员们在女真人身上谋私的行为也加剧了朝廷的困难:

中国文献反复引证那些对申请许可进入中国的使节索要和经常收受贿赂的官员的事例。文献还指责一些官员扣减给“野人”的礼物,袭击他们的居住点而激起女真的侵袭……中国的典籍还进一步承认一些中国货物粗制滥造、质量低劣。[95]

显而易见,永乐皇帝创立的经济关系在他死后显然已不复存在。

也先1449年的袭击更是火上浇油,进一步加深了女真与其中国和朝鲜邻人之间的分裂。几个女真头领,包括董山、李满住,在中国致力于抵御瓦剌的侵袭时背叛了明朝。朝廷采取的对策是:在辽东境内修复和建筑一段新的长城;暂时关闭边境市场贸易;限制在安乐、自在及中国其他地方居住的女真人数目;在制定针对女真人的政策时与李朝统治者合作。对此,建州和建州左卫予以反击,他们指控中国背盟,并进行袭击。1467年,中国和朝鲜暂时从“女真困扰”中摆脱出来。1466年,明朝扣留了亲自率团来访并对中国礼品表示不满的董山,并将他处决。1467年,中国与朝鲜的联合部队击败建州女真,杀死李满住。在整个15世纪70年代,辽东巡抚陈钺在朝廷中权势显赫的太监汪直的支持下,时时无缘无故地攻击原先友好的女真诸部,向合法前往朝廷的女真使者以收取礼物为名勒索贿赂。兵部右侍郎马文升巡察辽东,反对陈钺的所作所为,汪直、陈钺反诬马文升煽动女真,最后朝廷将他调到其他边境地区。

15世纪80年代早期汪直倒台,与此同时朝廷改变了对女真的政策,对女真的敌意减少了。明王朝觉察到陈钺在汪直的支持下时常欺压诈骗东北边境沿线人民,因此放弃了针对女真的军事行动,重开边境马市,允许女真各卫派使朝贡。朝廷官员甚至容忍违背朝贡和贸易的有关规章,因此,女真使者来访更为频繁,随从人员更为庞大,索求更多礼物,有时与中国商人进行非法贸易。然而,相互间的和平从15世纪后期延续到16世纪中期。

在这相对和平时期,女真人内部却经历了剧烈的变化。随着董山、李满住之死,原有的由出生于自元末明初以来的统治家族来决定女真人头领的继承方式也发生了改变。由于缺乏资料,尚不能清楚地了解导致这一变化的女真人的内部动力,但他们开始转变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是个别女真集团的规模增大。15世纪早期,卫通常只有数百居民,但一个世纪以后,女真头领往往统治着数千人以上,甚至数万人。头领权力的取得往往是凭借他们的功绩而不是出身。发生变化的又一个证据是女真对明朝农具的需求上升,证明在中国东北边境的邻人中定居倾向有了发展。同样,女真人关注的焦点也越来越转向中国,而朝鲜的影响日趋减弱。

16世纪后期,和谐友好关系结束。部分原因是女真社会的变迁。甚至在早些时候,在嘉靖朝(1522—1566年)时中国再度限制朝贡和贸易,强制执行现有的规章制度。双方关系就已呈现出紧张局势。然而,直到16世纪70年代,才爆发了首次冲突。建州右卫都指挥使王杲因不满明朝对商业的限制而袭击中国的居民点。朝廷任命李成梁——一个朝鲜血统的军事将领去平息“桀骜不驯的野蛮人”。在与王杲闹翻了的两个女真头领觉昌安和他的儿子塔克世帮助下,1574年李成梁击败并杀死王杲。在以后的10年中,李成梁多次受命镇压建州头领王兀堂和海西女真头领逞仰奴的部队,但他最有影响和历史意义的成就是对王杲之子阿台(a-tai)的胜利。1582年,他击败阿台并焚毁建州女真头领的营寨。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大火要了觉昌安的命,而在混乱中,塔克世也被李成梁的部队杀死。

当努儿哈赤被证实为觉昌安之孙、塔克世之子时,这一次偶然杀害的严重性就更显而易见了。[96]努儿哈赤——清朝第一位皇帝的祖父,满族人民的第一位组织者——立即要求为其祖父和父亲之死予以补偿。李成梁也确实向这位将向明朝发起挑战、而他的儿子和孙子最终推翻中国王朝的女真头领送了礼。

努儿哈赤并不满足于这些微不足道的礼物,因为他志在成为东亚舞台上的主要角色。通过形成一个能维持相当数量的人口的农业社会及发展起一个能够供给自己的农具和武器的制铁工业,女真人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达到他的目标,他很快认识到要将女真人统一起来。他垄断了人参、毛皮和珍珠,控制了金银矿,这就为他统一女真、建立军事武装及将汉族人吸引到他这边来提供了物质资源。中国的叛变者是极为珍贵的,因为他们可以给他提供治理一个庞大的女真政府所需要的管理和财政方面的技能。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女真政府,他需要有文化和能胜任管理的中国人帮助。在控制了满洲财富的有利条件下,通过联姻和征服,到17世纪早期,他成为这一地区的主宰,在中国和蒙古谋士的帮助下真正进行了统治。他取得了如此的成功,以致将女真以外的各族都汇集到他的旗帜之下,他所领导的各个集团可统称为以女真人为主要成分的满族人。1616年,努儿哈赤称帝,国号金,采用这个国号显然是想把他的政府与曾经在12世纪至13世纪早期统治中国北方的女真王朝相联系。

努力哈赤的崛起事实上属于清代的历史,但它再一次具体生动地表明亚洲腹地诸族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意义。明朝继承蒙古人的王朝——元朝(1279—1368年),后续的则是满族的王朝——清朝。实际上,在过去的七个世纪中,亚洲腹地的民族统治了中国将近一半的时间。这个事实,赋予明朝与亚洲腹地各族关系新的重要性,然而在中国文明的研究中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关于明朝与北方邻人的相互作用的研究对人们广泛地持有的以下假定提出挑战,即明王朝处理外国人事务既无知,又僵化顽固。朝廷及其官员、太监,有时商人,都从与亚洲腹地的朝贡和贸易中获取利益,因此,出于商业与安全方面的原因,他们需要关注其北方和西方的邻人。

(吕昭义 译)

* * *

[1]对于亚洲史料的引用一直囿于最低限度,本章作者向读者提供的引用东亚及中亚史料的著作有:《明代中国与哈密及中亚关系,1404—1513:中国对外政策的再考察》(学位论文,哥伦比亚大学,1970年);《明代与亚洲腹地的茶马贸易》,载《亚洲史通讯》,4,2卷(1970年),第31—39页;《也先的傲慢和明代中国的偏见》,载《蒙古学会简报》,16,2卷(1970年秋),第31—39页;《明代中国与吐鲁番》,《中亚杂志》,16,3卷(1972年),第206—225页;《郑和与帖木儿:有何关系?》,载《远东》,20,2卷(1973年12月),第129—136页;富路特、房兆楹编辑:《明人传记辞典》中的传记(纽约,1976年),第1—2、11—15、416—420、479—481、683—686、971—972、1035—1039、1308—1309页;《两个出访亚洲腹地的明朝使者》,载《通报》,62,1—3卷(1976年),第1—34页;《明末清初的回民起义》,载,《明清之交》,约翰·威尔斯、乔纳森·斯宾塞(纽黑文,1979年),第168—199页;《元明时期的女真人》(伊萨卡,1982年);《陈诚〈西域番国志〉译文》,载《明史研究》,第17卷(1983年秋),第49—59页;《中国与伊斯兰世界》,见《他人看我们:相互感知,东方与西方》,伯纳德·刘易斯等编(纽约,1985年),第269—283页;《中国的穆斯林》,载《宗教百科全书》,米尔其·厄里阿德(纽约,1987年),第7卷,第377—390页。

[2]在费正清编著的《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第1—19页及莫里斯·诺萨比编著的《中央王国及其处于平等地位的邻邦,10—14世纪》,书中描述了这种世界秩序。罗荣邦在《对于战争与和平政策的制定与抉择》一文中讨论了第一个与国外交往的皇帝禁令,见贺凯编:《明代中国政府,七篇研究论文》(纽约,1987年),7,第52页。

[3]有关商人的上升参看奚孙凝芝:《明代商人阶级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学位论文,伊利诺斯大学,1972年);波多·维特霍夫:《1368—1567年中国的海禁政策和私人海外贸易》(汉堡),第142—170页。

[4]关于永乐皇帝,参看陈少岳:《燕王的篡位:1398—1402》(旧金山,1975年),引用该书应审慎。

[5]爱德华德·l.法默:《早期明代政府:两京制的演变》(坎布里奇,马萨诸塞),第104页。

[6]奈伊·伊莱亚斯编,e.丹尼森·罗斯译:《中亚莫卧儿人史》(1841年;1970年纽约再版),第63页。

[7]k.m.麦特拉翻译的《一个到中国的波斯使者》(纽约,1970年)中有此记述。

[8]日本学者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浩瀚的《实录》记载中搜集有关明朝与亚洲其他地区关系的材料。有关蒙古和满族的见田村实造的《明代满蒙史料》(京都,1954—1959年);有关中亚的一部分摘集在荻原谆平的《明代西域史料》中;陈学霖在其《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香港,1968年)中做了同样的工作;另见渡边紘良《〈明实录〉记录的伊斯兰国家出使明代中国的使节及贡使索引,按地理区域分类》,见《东洋文库研究报告》,33(1975年),第285—347页。

[9]贺凯:《中国文献目录评介》(塔克森,1962年)第29页提到e.布雷特施奈德的《根据东亚史料对中世纪研究》(1910年;1967年纽约再版)。

[10]蒋廷黼:《中国与欧洲的扩张》,载《政治学》,2卷(1936年3月),第2—3页。

[11]苏勒尔·凯曼:《明清宫廷为了外交目的赠送的龙袍》,载《汉学》,3(1951—1953年),第194页。

[12]蒋廷黼:《中国与欧洲的扩张》,第4页。

[13]t.c.林:《明代满洲的贸易和朝贡》,载《南开社会经济季刊》,9(1937年),第856页。

[14]费正清:《中国海岸的贸易和外交》(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3年),第29页。

[15]王伊同:《中国与日本的官方关系,1368—1549 》(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3年),第3页。

[16]《明史》,第8465—8466页;路易斯·汉比斯:《明代蒙古人历史文献》(巴黎,1969年),第11—14页。

[17]司律思:《洪武朝(1368—1398年)的在华蒙古人:1368—1398》,见《中国和佛教文集》,11(1959年),第245页。

[18]司律思:同上书,第246页

[19]小约瑟夫·f.弗雷彻:《蒙古人:生态环境与社会的透视》,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46,第1卷(1986年6月),第24—28页。

[20]汉比斯的《文献》翻译了《明史》中有关这些事件的部分。

[21]详细情况见我写的《阿鲁台传》,见《明人传记辞典》,第11—15页。另见爱德华德· l.德雷尔《早期明代的中国:1355—1435政治史》(斯坦福,1982年)中的解释,第177—182页。

[22]杜荣坤:《西蒙古史研究》(乌鲁木齐,1986年),第64—65页;莫里斯·罗萨比:《马合木》,见《明人传记辞典》,第1035—1036页。

[23]关于永乐皇帝对蒙古的远征,参看傅吾康:《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载《汉学研究》3(1945年),第1—54页;及他的《15世纪中国对蒙古的远征》,载《汉学》3(1951—1953),第81—88页。

[24]v.m.k.卡萨克维奇:《中国远征蒙古史史料》,载《华裔学志》,第8卷(1943年),第328页。

[25]德米特里·波科提洛夫:《明代东蒙古史:1368—1644年》(成都,1947年),第28页。

[26]关于这次远征,参看傅吾康的《永乐帝对蒙古的远征》第1—54页及他的《中国对蒙古的远征》第81—88页;关于瓦剌,参看虽已过时但仍有用的吴基昱文章《谁是瓦剌人?》,载《燕京社会研究学报》,3,第2卷(1941年8月),第174—219页。

[27]司律思:《明代甘肃的蒙古人》,载《中国和佛教文集》,第10卷(1955年),第311—312页。

[28]戴维·法夸尔:《瓦剌与中国人的朝贡关系,1408—1446年》,见《阿尔泰研究:纪念尼克拉斯·波普文集》(威斯巴登,1957年),第65页。

[29]牟复礼:《1449年土木之变》,见弗兰克·a.基尔曼、费正清编:《中国的用兵之道》(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4年),第251页。该书赞同司律思所说的“蒙古最为需要的是与中国可靠的经济关系,如果贸易以合理地使他们满意的方式进行,战争未必爆发”。

[30]菲利浦·德·赫尔:《看守皇帝》(莱顿,1986年),第16页。

[31]罗萨比:《评也先的傲慢和明代中国的偏见》,第31—33页。

[32]关于这位北京的解救者,参看傅吾康:《国务活动家与兵部尚书于谦,1398—1475》,载《华裔学志》,11(1946年);关于于谦之死,参看同一作者:《一份指控于谦的文件(1475年)》,载《华裔学志》,第6卷(1947年),第193—208页。

[33]李实《北使录》及杨铭《正统临戎录》记述了皇帝被俘的情况;另见吴智和:《土木之变后明朝与瓦剌的交涉》,载《明史研究专刊》,3卷(1980年9月),第101—103页。

[34]德·赫尔:《看守皇帝》,第1—3页。

[35]司律思:《15世纪蒙古的太师》,载《哈佛亚洲研究通讯》,37,第2卷(1977年12月),第353—380页。

[36]关于大元可汗,参看冈田英弘:《大元可汗生平》,载《亚洲学报》,11(1966年),第46—55页;和田清:《大元可汗研究》,载《东洋文库研究部论文集》,19(1960年),第1—49页;司律思:《大元汗后裔谱系》(海牙,1958年)。

[37]罗伊·米勒:《把秃猛可》,见《明人传记辞典》,第18页。

[38]波科提洛夫:《明代东蒙古史:1368—1644年》,第101—103页;又见吴智和:《土木之变后明朝与瓦剌的交涉》,第75—99页。

[39]莫里斯·罗萨比:《俺答汗》,见艾因斯累·恩布里编:《亚洲史百科全书》,第1卷(纽约,1987年),第50页;莫里斯·罗萨比:《蒙古:从成吉思汗到独立》,见帕特利西亚·贝尔吉尔编:《蒙古:成吉思汗的遗产》(纽约,1955年),第38—39页;司律思:《俺答汗》,见《明人传记辞典》,第8—9页。

[40]司律思:《16世纪初期南部蒙古的中国人》,见《华裔学志》,18卷(1959年),第26—66页;关于天花瘟疫的影响见卡尼·t.费舍尔:《天花、商贩和宗教门派:嘉靖朝(1522—1567年)期间明王朝与蒙古的关系》,见《明史研究》,第25期(1988年春),第4—8页。

[41]参看司律思的一项综合研究:《有关中蒙1570—1571年和平的四个文件》,见《华裔学志》,第19卷(1960年),第1—66页,一些蒙古人实际上在王朝建立之初就为明朝服务了。司律思:《明朝早期被封为贵族的蒙古人》,见《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2(1959年),第209—260页。俺答汗的作用参看阿瑟·沃尔德伦:《中国的长城》(剑桥,1990年),第159—164页。

[42]最近对这位杰出的喇嘛的讨论参看赫尔贝特·弗兰克《元代中国的西藏人》,见约翰· d.朗洛瓦编:《蒙古统治下的中国人》(普林斯顿,1981年),第305—312页。

[43]关于更早的佛教传人蒙古的材料,参看司律思的论文:《喇嘛教传入蒙古的几点意见》,见《蒙古学会简报》,第7期(1968年),第62—65页;《蒙古的早期喇嘛教》,见《远东》,第10期(1963年10月),第181—216页;查尔斯·a.鲍登:《蒙古近代史》(纽约,1968年),第24—32页。

[44]鲍登的《库伦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威斯巴登,1961年)提供了关于这个“活佛”生平的记载。关于喇嘛教的传人另见拉里·w.摩西:《蒙古佛教的政治作用》(布卢明顿,1977年),第108—123页。

[45]司律思:《明朝时期的中国蒙古关系》第2卷《朝贡制度和外交使团(1400—1600年)》,见《中国和佛教文集》,第14期(1967年),第9页。

[46]《大明会典》,第1603—1606页。

[47]司律思:《中国蒙古关系》,第430页。

[48]顺越泰博:《明蒙交涉下的秘密贸易》,见《明代史研究》,第3期(1974年),第17—32页。

[49]司律思:《明朝时期的中国蒙古贸易》,见《亚洲史通讯》,9,第1期(1975年),第37—38页。

[50]司律思:《明朝时期的中国蒙古关系》之三《贸易关系:马市(1400—1600年)》,见《中国和佛教文集》,第17期(1957年),第221页。

[51]关于元对西藏的统治,参看赫尔贝特·弗兰克:《元代中国的西藏人》,第296—328页;卢西亚诺·佩特奇:《西藏与宋代中国及蒙古人关系》,见莫里斯·罗萨比编:《中央王国及其处于平等地位的邻邦》(伯克利,1983年),第10—14、179—194页;卢西亚诺·佩得奇:《西藏中部与蒙古人:西藏史中的元朝萨迦派时期》(罗马,1990年)。

[52]佐藤长:《明代西藏的八大教主》,见《东洋史研究》,第21期(1962年),第295—394页;第22期(1963年),第203—225页;第23期(1964年),第448—503页。佐藤长:《关于西藏尼贡巴教派》,见《东洋学报》,第45期(1963年),第434—452页;希瑟·卡梅:《早期的中国西藏艺术》(沃明斯特,1975年)。

[53]埃利奥特·斯珀林:《对早期明朝皇帝对西藏实行“分而治之”政策的考察》(学位论文,印第地安纳大学,1983年),第42页。

[54]榎一雄:《宗泐出使西域,1378—1382年》,见《远东》,第19卷(1972年),第47—53页。

[55]休·e.理查森:《西藏及其历史》,第2版(博尔德,1984年),第36—37页。

[56]斯珀林:《对早期明王朝政策之考察》,第78—89页。

[57]埃利奥特·斯珀林:《五世噶玛噶举活佛及西藏与早期明王朝关系的几个方面》,见阿里斯等编:《纪念休·理查森西藏研究文集》(沃明斯特,1979年),第284页。

[58]关于宗喀巴,参看大卫·斯内尔格罗夫、休·理查森:《西藏文化史》(博尔德,1980年),第180—182页;更详细的情况参看鲁道尔夫·卡斯切夫斯基:《格鲁巴派教长宗喀巴喇嘛生平(1357—1419)》(威斯巴登,1971年)。

[59]夏克巴·孜本:《西藏政治史》(纽黑文,1967年),第103—114页;休·e.理查森:《西藏及其历史》(博尔德,1984年),第43页。

[60]亨利·玉尔:《马可·波罗,一位威尼斯人关于东方王国及奇迹的书》,亨利·科尔迪修订本,第3版(伦敦,1903年),第1卷,第209—210页。

[61]k.m.麦特拉:《一个到中国的波斯使者》(纽约,1934年;1970年纽约再版),第14页。

[62]《明实录·太祖实录》,第74卷,第26—27页。

[63]《明实录·太祖实录》,第211卷,第3页。

[64]《明史》,第332卷,第8609页。

[65]《大明会典》,第107卷,第1607页。

[66]有关这方面更多的情况,参看陈高华:《明代哈密吐鲁番资料汇编》(乌鲁木齐,1984年),第39—44页。

[67]《大明会典》,第107卷,第1607页。

[68]有关陈诚的情况,参看罗萨比:《明王朝的两个使者》,第1—34页;费利西亚·赫克恩:《15世纪中国与赫拉特的外交》,见《皇家亚洲学会学报》第3期,3:1(1993年4月),第83—98页。

[69]麦特拉的《一个到中国的波斯使者……》一书翻译了吉亚苏德一丁·纳奎的记述。

[70]陈循:《寰宇通志》,见《玄览堂丛书续集》(1456年;1947年南京重版),第117卷,第8b页,列出了交换产品的清单。

[71]关于兀鲁伯,参看v.v.巴托尔德:《关于中亚史的四篇研究论文》2,t.米诺斯基、v.米诺斯基译(莱顿,e.j.布里尔,1958—1962)。

[72]《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1卷,第46页。

[73]《明实录·宣宗实录》,第115卷,第1b—2a页。

[74]《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27卷,第8b页。

[75]《明实录·宣宗实录》,第245卷,第4a—b页;有关明朝与吐鲁番关系更详细的情况参看刘元珠:《吐鲁番战役》,载《亚洲史杂志》,24,第2辑(1990年),第105—160页。

[76]傅维麟:《明书》,见《国学基本丛书》(康熙朝早期;1928年上海重版),第167卷,第3294—3295页。

[77]《明实录·孝宗实录》,第131卷,第1b—3a页。

[78]有关马文升和杨一清的情况,参看《明人传记辞典》2,第1027—1029、1516—1519页。

[79]《大明会典》,第112卷,第1653页。“西方马”可能是来自中亚更遥远的地区的马(据《大明会典》第112卷第1654页,此段原文为“使臣自进中等马,每匹,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二匹;下等马,每匹,丝一匹、绢七匹、折钞绢一匹;新生马驹、中途倒死马,每匹,绢三匹;驼每只,三表里、绢四匹;带进西马,每匹,五表里;阿鲁骨马,每匹,六表里”。——译者注)

[80]他们还获得羊、猎鹰、硇砂、金银器皿、钻石、穆斯林蓝(用于制作蓝色和白色瓷器)玛瑙、黄赭石、葡萄。参看罗萨比:《明代中国与哈密的关系》,第262—287页。

[81]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见贺凯编:《明代的中国政府:七篇研究论文》(纽约,1969年),第110页。

[82]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利马窦行记,1583—1610年》,路易斯·加拉格尔译(纽约,1953年),第13页。

[83]本章茶马贸易部分依据罗萨比的《与亚洲腹地的茶马贸易》撰写。

[84]本节大部分内容系依据罗萨比的《元明时期的女真人》撰写的。读者可从该书查到更为广博的引用文献。

[85]鸳渊一:《建州左卫的建立年代》,见《历史和地理》,26,第6辑(1930年),第465—466页。

[86]关于这种观点,参看菲利浦·伍德拉夫:《15世纪朝鲜的东北女真人的地位和门第》,见《中亚和亚洲腹地研究》,第1卷(1987年),第122页。

[87]罗萨比:《女真人》,第18页。

[88]《明代满蒙史料:李朝实录抄》(东京,1954—1958年),第1卷,第139、145—146、151—152、155、157—160、164—165、170页。

[89]施田巍:《关于明代女真人的铁器》,见《东方学报》,第11卷,第1期(1940年),第261—262页。

[90]杨暘:《明代努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郑州,1982年),第52—67页。

[91]关于亦失哈更详尽的情况,参看罗萨比:《两个出访亚洲腹地的使者》。

[92]江岛寿雄:《关于安乐自在二州》,见《史渊》,第48卷(1951年),第71—72页。

[93]罗萨比:《女真人》,第28页。对于永乐皇帝对女真政策作出的不同解释,参看g.v.梅利科夫:《明代帝国与女真人的政治关系,1400—1413年》,载s.l.蒂赫文斯基编:《中国及邻邦》(莫斯科,1970年),第251—274页。

[94]伍德拉夫:《女真人的地位和门第》,第138—139页。

[95]罗萨比:《女真人》,第40页。

[96]关于最新的努儿哈赤传记,参看阎崇年:《努儿哈赤传》(北京,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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