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一书,旧有(已故)英国驻宁波领事焦里氏(h.bencraft joly)之英文译本,出版于一八九二年(光绪十八年)。上海别发洋行发售。凡二巨册,系逐句直译,虽无精彩,而力求密合原文,无所删汰,惟仅译五十二回而辍笔。题名dream of the red chamber。翟理斯(h.a.giles)于所著《中国文学史》(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中,叙述《红楼梦》之本事颇详,占全书篇幅三分之一。评者讥其比例不合,有失均平。然西人之得知《红楼梦》,借此而已。吾人常惜无如韦理氏(arthur waley)之译《源氏物语》(the tale of genji)者(见本副刊第三十一期介绍),将《红楼梦》全书译成西文,以使西人知吾国小说艺术之精绝及其结构之伟大。最近(本年四月)乃有王际真君(chi-chen wang)之节译本(英文)出版,仍题名dream of the red chamber。纽约doubleday doran co.书店发售。每册定价美金三元。纽约《星期六文学评论》第五卷第三十九期(四月二十日)九○○页有younghill kang(当系中国留美学生,原名待考)君所撰评论,与韦理氏之《枕草纸》译本(见本期)并列,略谓王君译本,删节颇得当,虽为西方读者而作,甚能保存原书之精华,文字亦通妥,并酌译原书中之诗句若干,以见一斑云云。吾人顷始购到王君之英译本,爰就翻检所得,略述如下。
译者王际真君,山东桓台人。民国十一年,由清华学校资送赴美国,在威斯康辛及哥仑比亚大学习政治及新闻学,得学士位。现为纽约艺术博物馆(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东方部职员,兼受聘为哥仑比亚大学汉文教员。现方回国,不日即再赴美。并拟从事翻译《西游记》云。
本书题为曹雪芹、高鹗合撰。卷首有韦理氏所为序,谓小说在中国夙为人所轻视,故小说不外(1)附会名人轶事及(2)托于鬼神仙佛之二种。唐张之《游仙窟》实为中国最初第一部小说。此书幸流传至日本,故得精印而保存(按此书乃《会真记》、《西厢记》之所由胚胎,兹不具详)。此后千年中,则有于空场上说书者,逐渐产生小说,因之,(一)小说每回自成片段,而有“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之妙结。(二)一书既成,后人或续作,或增改,层累堆积,绵延翻滚,如雪球然。如(1)《水浒传》,(2)《西游记》,(3)《三国演义》三书,皆大有影响于《红楼梦》者。其影响之最著者四事:一、篇幅长至百二十回,二、不敢明写人生实事,而托于神怪仙佛虚空幽渺之传述,三、注重每回每段之描写,而轻视全书之布局及结构,四、附会道德训诲之目的,如宝玉之出家是也。
按韦理氏兹所言四事皆误。盖(一)《红楼梦》一书晚出,至长且精,其艺术乃中国小说之登峰造极者。此正文学进化之公例。(二)《红楼梦》中所谓真境幻境,为表明文学创造之秘诀,显示人生实际经验与艺术中之理想化而因果分明曾经选择锻炼者之有别,此正作者之卓识,非不敢以写实自见。(三)《红楼梦》全书结构及布局至精,且以贾府之盛衰为宝黛爱情生灭之背景,感情与事实互相呼应,尤为可称。(四)宝玉出家,乃喻人生之解脱,立意最高,岂以教人成佛为宗旨者乎?凡此种种,须另篇详为阐发,若韦理氏殊未能窥见《红楼梦》之精且大,然不足深责矣。
然《红楼梦》之特长,在直写人生之实况,不托附名人及鬼神仙佛之事迹,且为曹雪芹之自传。
按韦理氏取胡适君之说。惟从古中西伟大之小说,虽亦本于作者之经验,然其著作成书,决非以自传为目的及方法者。故谓《红楼梦》一书直为曹雪芹之自传,殊属武断错误。盖不知fiction与history之别,又不知dichtung与wahrheit之别。此事时贤已有论列(参阅《学衡》杂志第三十八期缪凤林《评胡适红楼梦考证》篇)。容另篇更详说之。
以其为自传,故书中列叙琐事,不厌详悉,不嫌重复,如宝黛之屡次争闹及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游太虚幻境是也。
按以吾人观之,此诸件均深有意味:(1)宝黛屡次会晤情形,乃表示二人年龄爱情之成长及精神心理之变迁,何重复之有?(2)梦为人生经验之重要部分。写梦便是写实。韦理氏必以象征及寓言释之,谓宝玉代表想象力及诗情,贾政代表艺术家生活之困难及所受之阻碍与痛苦云云,殊嫌胶柱鼓瑟。以此法解释《西游记》则可,而决不可用之于《红楼梦》。盖《红楼梦》乃至精且正之描写真实人生之小说也。
以上皆韦理氏之说也。
此下为译者(王际真君)所为导言及凡例,分六节,如下:
第一节论《红楼梦》为中国第一部写实小说。谓此不蹈袭前人,独辟蹊径,结局不令宝黛美满结婚,又不垂示道德训诲,只是描写一大家庭(贾府)之复杂生活,真确而详悉。西人苟读此书,必能审知中国人生活情态,比之读其他千百之书胜过多多也。
第二节撮述胡适民国十年所发表之《红楼梦考证》及俞平伯《红楼梦辨》之内容。
第三节论高鹗续编之得失。谓高鹗甚能得曹雪芹之用心,续编能与全书通体一致。惟有一失,即第一回曹雪芹自言“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而高鹗乃使宝玉中举,且若大可以事功自见者,殊误。宜使宝玉处处失败,走投无路,然后出家,方合。
按此论殊浅谬。盖(一)误认《红楼梦》必为曹雪芹自传。(二)第一回“风尘碌碌”云云,乃就作者实际生活而言,书中不必与之一致。犹但丁《神曲》开场言人生中路云云,是时但丁固系三十五岁,然以下梦游三界则虚构矣。(三)宝玉中举,乃对于其家人一种冷嘲式(ironical)之表示,意言我与黛玉之深情及我出家之道理,汝等终不能了解。汝等所要者不过此类俗事虚荣,我均给与汝等。其使宝钗有孕,亦同。譬犹今世离婚者,以家中财产尽给其妻,独住外国。因当年婚事,纯为彼家羡慕吾家之富,故以女强塞给我,而不虑其不合也。(四)宝玉实际并未失败,尽可以事功表见,而脱然出家,正见其对于黛玉之情深。而其态度乃所谓从容就义者之所为。倘宝玉因生活完全失败而出家,是仅由于寻常环境之压迫,何足见其解脱了悟之深至,又何足见其对于黛玉之真情哉?以上均译者所未察也。
第四节述民国十七年四月《新月》创刊号所载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之内容。
第五节为凡例,分数条:(一)译文据民国十一年上海同文书局出版之《红楼梦》。(二)译本节缩之法,以宝黛情史为主,外此枝叶,多从删汰,惟能显示中国之风俗习惯为西人所欲知者,则亦留存,如秦氏之丧是。全书第一回悉行译出,以见中国小说楔子之一般。此下分为三卷,前二卷为原书之前五十七回,较详,五十八回以下均入第三卷,较略。(三)为西人阅读之便,书中女子之名皆译意,如黛玉作black jade。男子之名皆译音,如宝玉仍作pao yu,以示区别而归整齐(按此法殊善。又如宝钗译为precious virtue,含有讥讽之意。鸳鸯译为loyal goose,袭人译为pervading fragrance,以及王熙凤译为phoenix一字,均佳妙)。(四)书中称呼,如老爷、太太、姑娘等,均译音。又姐姐、妹妹等亦均译音。(五)传话或面谈称谓,原文用第三人称者,今多改为第二人称(按此二法均善)。(六)人名译音从威妥玛所订之式。
第六节为附言:(一)谓书中偶有小错,不足为病。如写宝玉之乳母李嬷嬷过于龙钟。不知作者此段之意,只是要写一多管事而喜动气之老妪,非为宝玉之食乳,故虽李嬷嬷如是之老亦无妨也(按此论殊是)。(二)全书纪事。可考者七年,宝玉十二岁而黛玉来贾府居,十九岁出家。第十八回以后,每以新年之庆祝,皆明写。时间之次序固秩然不乱也。
次为书中重要人物名单及亲属关系图。
此下即为本文。全书节译为三百七十一页,分三卷,先之以楔子,第一至十二章为第一卷,第十三至二十七章为第二卷,第二十八至三十九章为第三卷。每章分为数节,而每章各系以两句对偶式之题目,颇类原书回目。
总观全书,译者删节颇得其要,译笔明显简洁,足以达意传情,而自英文读者观之,毫无土俗奇特之病(西人译述东方事,文笔往往故意如此,殊可厌),实为可称。今举一例,以概其余。译本第三十九章(原书第一百二十回),叙袭人之卒嫁蒋玉函曰:and thus,in the case of pervading fragrance,as in many others before her,“it is impossible to do otherwise”,bo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her deed.夫译事之成败,以结果为定。与其迻译全书,旷日持久,不克成功,且使西方读者迷离淆乱,不尽了解,何若译为节本,使西人一览而得明《红楼梦》之本事及其书佳妙之处。故吾人于王际真君所译,不嫌其删节,而甚赞其译笔之轻清流畅,并喜其富于常识,深明西方读者之心理。《聊斋》、《今古奇观》、《三国演义》等,其译本均出西人之手。而王君能译《红楼梦》,实吾国之荣。闻王君更将续译他书,吾人谨当拭目以俟之矣。
(原载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第七十五期,192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