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四言脈訣
四言脈訣,從來久矣。茲者補其缺略,正其差訛,仍舊者十之二三,新改者十之七八。復加註釋,字字精確,文極簡便,義極詳明。使讀者既無繁多之苦,亦無遺漏之憾也。
脈為血脈,百骸貫通,大會之地,寸口朝宗。
脈者,血脈也。血脈之中,氣道行焉。五臟六腑以及奇經,各有經脈,氣血流行,周而復始,循環無端,百骸之間,莫不貫通,而總會之處,則在寸口。夫寸口左右手六部,皆肺之經脈也,何以各經之脈皆於此取乎?肺如華蓋,居於至高,而諸臟腑皆處其下,各經之氣,無不上熏於肺,故曰肺朝百脈,而寸口為脈之大會也。
診人之脈,令仰其掌,掌後高骨,是名關上。
凡診脈者,令病人仰手,醫者覆手診之。掌後有高骨隆起,是即關部也。先將中指定取關部,方下前後二指於尺寸之上也。病人長則下指宜疏,病人短則下指宜密。
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寸陰尺,先後推尋。
從魚際至高骨,卻有一寸,因名曰寸;從尺澤至高骨,有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間,因名曰關,關前寸為陽,關後尺為陰。寸候上焦,關候中焦,尺候下焦。經曰: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也。先後者,謂先候寸部,次候關部,又次候尺部也。推者推其理,尋者尋其象,各察其得何脈也。
胞絡與心,左寸之應;惟膽與肝,左關所認;膀胱及腎,左尺為定;胸中及肺,右寸昭彰;胃與脾脈,屬在右關;大腸並腎,右尺班班。
此遵《內經》脈法,分配臟腑於兩手也。《內經》診法乃胞絡配心,胸中配肺;大腸列於右尺,小腸附於膀胱。三焦不應列於右尺,詳見脈法心參。胞絡與心脈,皆在左手寸上;膽脈與肝脈,皆在左手關上;膀胱及腎脈,皆在左手尺上。胸中與肺脈,皆在右手寸上;胃脈與脾脈,皆在右手關上;大腸與腎脈,皆在右手尺上。
男子之脈,左大為順;女人之脈,右大為順。男尺恆虛,女足恆盛。
左為陽,故男子宜左脈大也;右為陰,故女子宜右脈大也。寸為陽,尺為陰,故男子尺虛,象離中虛也;女人尺盛,象坎中滿也。
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關前一分者,寸、關、尺各有三分,共得九分。今曰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但在前之一分耳。故左為人迎,辨外因之風,以左關乃肝膽脈,肝為風臟,故曰人迎緊盛傷於風。右為氣口,辨內因之食,以右關乃脾胃脈,胃為水穀之海,脾為倉廩之官,故曰氣口緊盛傷於食。勿以外因兼求六氣,勿以內因兼求七情也。或以前一分為寸上,豈有左寸之心可以辨風,右寸之肺可以辨食乎?
神門若腎,兩在關後,人無二脈,必死不救。
《難經》曰: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夫脈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枝葉雖枯稿,根本將自生。蓋兩尺屬腎水,水為天乙之元,人之元神在焉。故為根本之脈,而稱神門也。若無此二脈,則根本敗絕,決無生理。
脈有七診,曰浮中沉,上下左右,七法推尋。
浮者,輕下指皮毛之間,探其腑脈也,表也。中者,略重於下指肌肉之間,候其胃氣也,半表半裡也。沉者,重下指於筋骨之間,察其臟脈也,里也。上者,即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即於寸內前一分取之。下者,即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即於尺內後一分取之。左右者,即左右手也。凡此七法,名為七診。別有七診,謂獨大、獨小、獨寒、獨熱、獨遲、獨疾、獨陷下也。
又有九侯,即浮中沉,三部各三,合而為名,每候五十,方合於經。
每部有浮中沉三候,合寸關尺三部算之,共得九候之數也。夫每候必五十動者,出自《難經》,合大衍之數也。乃偽訣四十五動為準,乖於經旨。必每候五十,凡九候共得四百五十,兩手合計九百,方與經旨相合也。
五臟不同,各有本脈。左寸之心,浮大而散;右寸之肺,浮澀而短;肝在左關,沉而弦長;腎在左尺,沉石而濡;右關屬脾,脈象和緩;右足相火,與心同斷。
此言五臟各有平脈也。必知平脈,而後知病脈也。
若夫時令,亦有平脈。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四季之末,和緩不忒。
此言四時各有平脈也。然即上文五臟之脈,大同小異也。春者,東方肝木也,木始發榮,有干無枝,則近於勁,故曰弦,即弓弦也。夏者,南方心火也,萬物暢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鉤,鉤即洪之別名,亦即上文之大也。秋者,西方肺金也,草木黃落,有枝無葉,則類於毛,即上文之浮澀也。冬者,北方腎水也,極寒之時,水凝如石,故名為石。土旺於四季之末,各十八日,脾土在中而兼五行也。和緩之義,詳見下文。
太過實強,病生於外;不及虛微,病生於內。
外因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邪,脈必洪大、緊、數、弦、長、滑、實而太過矣;內因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之傷,脈必虛、微、細、弱、短、澀、濡、芤而不及矣。
四時百病,胃氣為本。
胃為水穀之海,資生之本也,故曰: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胃氣脈者,緩而和勻,不浮不沉,不大不小,不疾不徐,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者也。不拘四時,一切百病,皆以胃脈為本。
凡診病脈,平旦為準,虛靜凝神,調息細審。
經曰: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乃可診有過之脈。又曰:診脈有道,虛靜為寶。言無思無慮,以虛靜其心,惟凝神於指下也。調息者,醫家調勻自己之氣息;細審者,言精細審察,不可忽略也。
一呼一吸,合為一息,脈來四至,平和之則。五至無疴,閏以太息。三至太遲,遲則為冷。六至為數,數即熱證。轉遲轉冷,轉數轉熱。
醫者調勻氣息,一呼脈再至,一吸脈再至,呼吸定息,脈來四至,乃和平之準則也。然何以五至亦曰無疴乎?人之氣息,時長時短,凡鼓三息,必有一息之長,鼓五息,又有一息之長,名為太息。如歷家三歲一閨,五歲再閏也。言脈必以四至為平,五至便為太過,惟正當太息之時,亦曰無疴。此息之長,非脈之急也,若非太息,正合四至也。至於性急之人,五至為平脈,不拘太息之例,蓋性急脈亦急也。若一息而脈僅三至,即為遲慢而不及矣,遲主冷病。若一息而脈遂六至,即為急數而太過矣,數主熱病。若一息僅得二至,甚至一至,則轉遲而轉冷矣。若一息七至,甚而八至九至,則轉數而轉熱矣。一至二至,八至九至,皆死脈也。
遲數既明,浮沉須別。浮沉遲數,辨內外因,外因於天,內因於人。天有陰陽,風雨晦明;人喜怒憂,思悲恐驚。
浮脈法天,候表之疾,即外因也;沉脈法地,候里之病,即內因也。外因者,天之六氣,風風淫未疾,寒陰淫寒疾、暑明淫暑疾、濕雨淫濕疾,燥晦淫燥疾、火陽淫水疾是也;內因者,人之七情,喜傷心,怒傷肝,憂思傷脾,恐傷腎,驚傷心也。
浮表沉里,遲寒數熱;浮數表熱,沉數里熱;浮遲表寒,沉遲冷結。
此以浮、沉、遲、數四脈,提諸脈之綱也。脈象雖多,總不外此四脈。浮主表證,沉主裡證,遲為寒,數為熱。浮而且數,表有熱也;沉而且數,里有熱也。浮而且遲,寒在表也;沉而且遲,寒在裡也。
浮脈法天,輕手可得,泛泛在上,如水漂木。有力洪大,來盛去悠。無力虛大,遲而且柔。虛極則散,渙漫不收。有邊無中,其名曰芤。浮小為濡,綿浮水面。濡甚則微,不任尋按。更有革脈,芤弦合看。
此係浮脈提綱,而取洪、虛、散、芤、濡、微、革七脈之兼乎浮者,統匯於下也。
浮脈法天,清輕在上,故輕手即見,與肉分相應,如木之漂於水面也。
洪脈者,如洪水之洪,有波濤洶湧之象,浮而有力,來盛去衰,即大脈也,即鉤脈也。
虛脈者,浮而無力,且大且遲也。
散脈者,亦浮而無力,但按之如無,比於虛脈則更甚矣,若楊花飄散之象。
芤脈者,芤草中空,狀如蔥管,浮沉二候易見,故曰有邊。獨中候豁然難見,正如以指著蔥,浮取得上面之蔥皮,中取正在空處,沉按之又著下面之蔥皮也。無中者,非中候絕無,但比之浮沉則無力也。若泥為絕無,是無胃氣矣。舊說以前後為兩邊,與芤蔥之義不合。
濡脈者,浮而小且軟也。
微脈者,浮而極小極軟,比於濡脈則更甚矣。欲絕非絕,似有若無八字,可為微脈傳神。
革脈者,浮而且弦且芤,浮多沉少,外急內虛,狀如皮革。仲景云: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革脈牢脈,皆大而弦,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候而見也。舊以牢、革為一脈者,非。
沉脈法地,如投水石。沉極為伏,推筋著骨。有力為牢,大而弦長。牢甚則實,愊愊而強。無力為弱,柔小如綿。細直而軟,如蛛絲然。
此以沉脈提綱,而取伏、牢、實、弱、細五脈之兼乎沉者,統匯於下也。沉脈法地,重濁在下,故重按乃得,與筋骨相應,如石之墜於水底也。伏脈者,沉之極也,伏於下也。沉脈在筋骨之間,伏脈則推筋著骨,然後可見也。牢脈者,沉而有力,且大、且弦、且長也。實脈者,浮中沉三候皆有力,更甚於牢脈也。弱脈者,沉而極細軟也。細脈者,沉細而直且軟也。
遲脈屬陰,一息三至,緩脈和勻,春柳相似。遲細為澀,往來極滯;結則來緩,止而復來。代亦來緩,止數不乖。
此以遲脈提綱,而取緩、澀、結、代四脈之兼乎遲者,統匯於下。遲脈者,往來遲慢,為不及之象。緩脈者,一息四至,往來和勻,春風微吹柳梢,此確喻也,即胃氣脈也。澀脈者,遲滯不利,狀如輕刀刮竹,舊稱一止復來者,非也。結脈者,遲而時有一止也。代脈者,遲而中止,不能自還,且止有定數,如四時之有禪代,不愆其期也,故名曰代。
數脈屬陽,一息六至,往來流利,滑脈可識。有力為緊,切繩極似。數時一止,其名為促。數如豆粒,動脈無惑。
此以數脈提綱,而取滑、緊、促、動四脈之兼乎數者,統匯於下也。數脈者,往來急數,為太過多象。滑脈者,滑而不滯,如珠走盤也。緊脈者,緊急有力,左右彈手;切繩者,喻其緊,亦喻左右彈也。促脈者,數而時有一止,如疾行而蹶也。動脈者,形如豆粒,厥厥動搖,兩頭俱俯,中間高起,故短如豆粒。舊云:上下無頭尾,則上不至寸為陽絕,下不至尺為陰絕,是死絕之脈,非動脈也。仲景云:陽動則汗出,陰動則發熱。由是則寸尺皆有動脈,謂獨見於關者,誤矣。
別有三脈,短長與弦。不及本位,短脈可原。過於本位,長脈綿綿;長而端直,狀類弓弦。
此短、長與弦三脈,非浮、沉、遲、數可括,故別列於此。短者,短縮之象。長者,相引之象。弦者,勁而端直之象。
按:戴同父曰:關不診短。若短脈見於關上,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矣。
一脈一形,各有主病,脈有相兼,還須細訂。
前所載者皆脈之形象,然有所主之病,有相兼之脈,更須細加考訂。
此以下至女胎三月句,凡十有三節,各明某脈主某病,而相兼之脈盡在其中矣。
浮脈主表,腑病所居。有力為風,無力血虛,浮遲表冷,浮數風熱,浮緊風寒,浮緩風濕。
六腑屬陽,其應在表,故浮主腑病也。浮而有力,則知風邪所幹,邪氣盛則實,有餘之象也。浮而無力,則知陰血虧損,正氣奪則虛,不足之象也。脈浮主表,脈遲主冷,浮遲兼見,則為表冷也。脈浮主風,脈數主熱,浮數兼見,則為風熱也。緊脈為寒,浮緊兼見,則為風寒也。緩脈主濕,浮緩兼見,則為風濕也。
浮虛傷暑,浮芤失血,浮洪虛火,浮微勞極。浮濡陰虛,浮散虛劇,浮弦痰飲,浮滑痰熱。
暑傷氣,氣虛則脈虛,故浮虛為傷暑也。失血之脈必芤,如吐血下血之類,芤脈自兼浮,非浮脈兼芤也。洪主火,洪而兼浮,知為虛火。微為氣血俱虛,故主勞極,此亦微脈自兼浮也。血屬陰,其應在下,濡脈按之而軟,故為陰虛。散者,散亡之義,虛極所致,劇即極也。弦者,風木之象,浮亦為風,故為痰飲,乃風痰也。滑主痰證,滑本陽脈,而又兼浮,則炎上之象,故為熱痰也。
沉脈主裡,為寒為積。有力痰食,無力氣鬱。沉遲虛寒,沉數熱伏;沉緊冷痛,沉緩水蓄。
五臟屬陰,其應在裡,故沉主裡病也。沉者,陰象也;積者,臟病也,故為寒積。沉而有力,有餘之象,必有形之物凝滯於內;沉而無力,不足之象,乃無形之氣鬱結於中。沉遲皆偏於陰,所以虛寒;沉里數熱,故熱伏於裡也。緊主諸痛,亦主於寒,得之沉分,非冷痛乎?濕家得緩,沉位居里,當水畜矣。
沉牢痼冷,沉實熱極,沉弱陽虧,沉細虛濕,沉弦飲痛,沉猾食滯。沉伏吐利,陰毒積聚。
仲景曰:寒則堅牢,有牢固之義,故云痼冷。牢脈自在沉分,非兼見也,實脈為陽熱之極也,實則三候皆強,不獨在沉分也。按之無力為弱脈,故曰陽虧。細為不足,亦主濕侵,故曰虛濕。弦本主飲,亦主諸痛。滑雖主痰,若在脾部而沉分見之,為食滯也。寸伏則吐,尺伏則利,在陰證傷寒,則為陰毒積聚耳。
遲脈主臟,陰冷相干,有力為痛,無力虛寒。
五臟為陰,遲亦為陰,是以主臟,乃陰冷相干也。遲而有力,則因寒而凝滯,是以為痛。遲而無力,中空顯然,故當虛寒。
數脈主腑,主吐主狂,有力實熱,無力虛瘡。
六腑為陽,數亦為陽,是以主腑。吐者,陽氣亢逆。狂者,熱邪傳裡也。數而有力,實熱可知;數而無力,虛瘡可斷。
滑司痰飲,右關主食,尺為畜血,寸必吐逆。
滑為痰脈,右關沉滑,知有食停。兩尺見之,畜血可察。兩寸見之,吐逆難免矣。
澀脈少血,亦主寒濕,反胃結腸,自汗可測。
尺中見澀,血少精傷也;關中見之,脾虛不能勝濕也。血液枯竭,上為反胃,下為結腸也。兩寸見澀,則為自汗,蓋汗乃心主液,而肺主皮毛也。
弦脈主飲,木侮脾經,陽弦頭痛,陰弦腹痛。
木旺者,脈必弦。木旺必來侮土,土虛不能制濕,而痰飲之證生焉。陽弦者,寸也,寸主上焦,故當頭痛;陰弦者,尺也,尺主下焦,故當腹痛。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細則氣衰,大則病進。
長乃肝之平脈,故曰氣治。經曰:如循長竿末梢為平,如循長竿為病。短雖肺之平脈,若非右寸及秋令見之,即為病矣。脈以和平為貴,細者,不及而氣衰;大者,太過而病進也。
浮長風癇,沉短痞塞,洪為陰傷,緊主寒痛。緩大風虛,緩細濕痹,緩澀血傷,緩滑濕痰。
浮風長火,風火相搏,則肝病而癇生。沉陰短虛,虛寒相合,則氣滯而痞生。洪即大脈,火之亢也;陽亢者,陰必傷。緊為寒脈,浮分則表為寒束而痛,沉分則里為寒滯而痛。緩為虛而大為風,緩大並至,故曰風虛。緩者,濕氣停滯;細者,虛氣不行而痹生焉。澀見即為血傷,挾緩則轉傷也。滑見即為濕痰,挾緩則愈濕矣。
澀小陰虛,弱小陽竭。陽微惡寒,陰微發熱。陽動汗出,為痛為驚;陰動則熱,崩中失血。虛寒相搏,其名為革,男子失精,女人漏血。
澀自主血虛,兼小而愈虛矣。弱脈自制小,此非兼脈,但弱脈見則陽氣虛竭矣。微者,大虛之脈,故在陽分見則氣虛而惡寒,在陰分見則血虛而發熱。寸動名陽,汗出者心肺之證,驚氣入心;氣滯則痛,亦心肺也。尺動名陰,熱者,腎水不足;崩中失血,皆腎經失閉蟄封藏之本也。仲景論革脈云:弦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曰革。男子亡血失精,女子半產漏下。
陽盛則促,肺癰熱毒;陰盛則結,疝瘕積鬱。代則氣衰,或泄膿血,傷寒霍亂,跌打悶絕,瘡疽痛甚,女胎三月。
數而有止為促,豈非陽盛乎?肺癰熱毒,皆火極所致者。遲而有止為結,豈非陰盛乎?疝瘕積鬱,皆陰氣凝滯也。至於代脈,真氣衰敗而後見也。泄膿血者,見之必死。惟傷寒心悸,或霍亂昏煩,或跌打損傷,或瘡疽痛極,或懷胎三月,此五者見之,弗作死脈也。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吉凶可推。
病有陰陽,脈亦有陰陽,順應則吉,逆見即凶。
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凡二十七節,詳分某病見某脈吉,某病見某脈凶也。
中風之脈,卻喜浮遲,堅大急疾,其凶可知。
中風者多虛脈,以浮遲為順,若反堅急,決無生理。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沉微澀小,證反必凶。汗後脈靜,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陽證見陰,命必危殆;陰證見陽,雖困無害。
此節皆言傷寒之順逆也。雖受寒邪,傳裡必熱,故曰熱病。病既屬熱,脈以浮洪為吉,若沉微澀小,是證與脈反,故凶。汗後邪解,便當脈靜身涼;若躁而熱,所謂汗後不為汗衰,不可治矣。陽證而見沉、澀、細、弱、微、遲之陰脈,則脈與證反,命必危殆。陰證而見浮、大、數、動、洪、滑之陽脈,雖若反證,在他證忌之,獨傷寒為邪氣將解之象,病雖危困,無害於命也。
勞倦內傷,脾脈虛弱;汗出脈躁,死證可察。
勞倦傷脾,故脾脈虛弱為順也。若汗出而脈反躁疾,則逆矣,安得不死?
瘧脈自弦,弦數者熱,弦遲者寒,代散則絕。
瘧者,風暑之邪,客於風木之府,木來乘土,脾失轉輸,不能運水穀之精微,遂多停痰留飲。弦應風木,又主痰飲,無痰不成瘧,故曰瘧脈自弦。數熱遲寒,自然之理,獨見代散二脈,則命必絕矣。
泄瀉下利,沉小滑弱,實大浮數,發熱則惡。
瀉利則虛,宜見沉、小、滑、弱之虛脈;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則身必發熱而成惡疾矣。
嘔吐反胃,浮滑者昌;弦數緊澀,結腸者亡。
嘔吐反胃,脾虛有痰也。浮為虛,滑為痰,是其正象可以受補,故曰昌也。若弦、數、緊、澀,則血液枯竭,遂致糞如羊屎,必死不治矣。
霍亂之候,脈代勿訝;厥逆遲微,是則可嗟。
霍亂之脈,洪大為佳;若見代脈,因一時清濁混亂,故脈不接續,非死脈也。微細而舌卷囊縮者,不可治耳。
嗽脈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緊,死期將至。
嗽乃肺疾,脈浮為宜,兼見濡者,病將退也。若沉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
喘息抬肩,浮脈是順;沉澀肢寒,均為逆證。
喘息無非風與痰耳,脈以浮滑為順;若反沉澀而四肢寒者,必死不治。
火熱之證,洪數為宜,微弱無神,根本脫離。
熱證而得洪數,乃正應也;若見微弱,脈證相反,根本脫絕,藥餌不可施矣。
骨蒸發熱,脈數為虛,熱而澀小,必殞其軀。
骨蒸者,腎水不足,壯火潛上,虛數二脈,其正象也。若見澀小之脈,所謂發熱脈靜,不可救藥耳。
癆極諸虛,浮軟微弱,土敗雙弦,火炎則數。
虛證宜見虛脈,若兩手脈弦,謂之雙弦。弦乃肝脈,右關見之,是肝木乘脾,故曰土敗。火熱太過,脈必極數,甚而七至,癆證之脈,六至以上,便不可治。
失血諸證,脈必現芤,緩小可喜,數大堪憂。
芤有中空之象,失血者宜爾也;緩小亦為虛脈,順而可喜。若數且大,謂之邪勝,故可憂也。
畜血在中,牢大欲宜,沉澀而微,速愈者希。
畜血有形實證,牢大之脈,脈證相宜;倘沉澀而微,是挾虛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難施峻猛之劑,安望其速愈耶?
三消之脈,數大者生,細微短澀,應手堪驚。
渴而多飲為上消,消穀善飢為中消,渴而便數有膏為下消。三消皆燥熱太過,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細微短澀,死不可救。
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實大可療,澀小知亡。
鼻頭色黃,必患小便難,六脈實大者,但用分理之劑必愈;若逢澀小,為精血敗壞,死亡將及矣。
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為吉,沉急凶殃。
癲狂二證,皆以浮洪為吉,取其病尚淺也;若沉而急,病已入骨,雖有扁倉,莫之能療矣!
癇宜虛緩,沉小急實,或但弦急,必死不失。
癇本虛痰,脈見虛緩,自應然也。若沉小急實,或虛而弦急者,肝之真臟脈見矣,安望其更生耶?
心腹之痛,其類有九,細遲速愈,浮大延久。
九種心腹之痛,皆宜遲細,易於施療。如浮而大,是為中虛,不能收捷得之效也。
疝屬肝病,脈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肝主筋,疝則筋急,故屬肝病也。肝脈弦急,是其常也;疝系陰寒之咎,牢主裡寒之脈,亦其常也。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憂。
黃疸濕熱,洪數偏宜,不妨浮大,微澀難醫。
濕蒸熱壅,黃疸生焉,洪數也,浮大也,皆所宜也。一見微澀,虛衰已甚,必食少瀉多,無藥可療矣。
脹滿之脈,浮大洪實;細而沉微,岐黃無術。
脹滿屬有餘之證,宜見有餘之脈,浮、大、洪、實是矣。沉細而微,謂之證實而脈虛,雖岐黃神聖,莫可回生矣。
五臟為積,六腑為聚,實強可生,沉細難愈。
積也、聚也,皆實證也,實脈強盛,是所當然。沉細為虛之診,真氣敗絕,不可為已。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維何?邪氣已深。
中惡者,不正之氣也,緊細主吉,浮大則凶也。
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
鬼祟犯人,左右二手脈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數忽遲,無一定之脈形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
未潰屬實,洪大為正脈也;若潰後則虛矣,亦見洪大,毋乃不可乎!
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形,數而無力。肺癰色白,脈宜短澀,浮大相逢,氣損血失。腸癰實熱,滑數可必,細沉無根,其死可測。
肺癰而寸口數實,知膿已成矣。肺葉焦痿,火乘金也,是以數而無力。肺癰幾作,則肺氣虛損;白者,西方本色,所謂一臟虛則一臟之本色見也。短澀者,秋金之素體,若逢浮大,是謂火來乘金,克我者為賊邪,血氣敗壞之診也。腸癰,實也;沉細,虛也;證實脈虛,死期將至矣。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左疾為男,右疾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此一節,女科胎前之脈也。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言尺陰之脈,搏指而動,與寸陽之脈迥然分別,此有子之診也。或手少陰心脈獨動而甚,心臟主血,故胎結而動甚也。動者,往來流利之動,非厥厥如豆之動也。疾即數也,滑而且數,按之不散,三月之胎也。滑脈不見,而但疾不散,五月之胎也。左為陽,故左疾為男胎;右為陰,故右疾為女胎。女胎腹形如箕之圓也,男胎腹形狀如釜之上小而下大也。
欲產之脈,散而離經;新產之脈,小緩為應,實大弦牢,其凶可明。
此一節,產中之脈也。散而離經,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產後氣血兩虛,見小緩之虛脈為吉。若見實大弦牢,凶可知矣。
奇經八脈,不可不察。直上直下,尺寸俱牢,中央堅實,衝脈昭昭,胸中有寒,逆氣裡急,疝氣攻心,支滿溺失。
奇經者,無表裡配偶之經也。八脈者,陽維也,陰維也,陽蹻也,陰蹻也,沖也,督也,任也,帶也。直上直下,弦長相似,尺寸俱牢,亦兼弦長;是以有逆氣裡急之那,疝氣攻心,正逆急也。支滿者,脹也;溺失者,衝脈之邪干腎也。此以下凡五節,皆奇經脈也。
直上直下,尺寸俱浮,中央浮起,督脈可求。腰背強痛,風癇為憂。
直上直下,則弦長矣;尺寸俱浮,中央亦浮,則六部皆浮,又兼弦長,故其見證,皆屬風家。大抵衝脈主裡,督脈主表也。
寸口丸丸,緊細實長,男疝女瘕,任脈可詳。
寸口者,統寸關尺三部也。丸丸,動貌。緊細實長,寒邪盛而實也。男疝女瘕,即所謂苦少腹繞臍下,引陰中切痛也。
寸左右彈,陽蹻可決;尺左右彈,陰蹻可別,關左右彈,帶脈之訣。
左右彈,緊脈之相也。陽蹻主陽絡,故應於寸;陰蹻主陰絡,故應於尺;帶脈如束帶之狀,在人腰間,故應於關。
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尺內斜上,至寸陽維。
從右手手少陽三焦,斜至寸上手厥陰心胞絡之位,是陰維脈也;從左手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之位,是陽維也。斜上者,不由正位而上,斜向大指,名為尺外斜向小指,名為尺內,邪在陽維陽蹻則發癇,癇動而屬陽,邪在陰維陰蹻則發癲,癲靜而屬陰故也。
脈有反關,動在臂後,別由列缺,不幹證候。
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也。以其不順行於關上,故曰反關。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非病脈也。令病人覆手診之,方可見耳。
經脈病脈,業已昭詳,將絕之形,更當度量。
經常之脈,主病之脈,皆明於前矣,而死絕之脈,亦不可不察也。分別於後。
心絕之脈,如操帶鉤,轉豆躁疾,一日可憂。
經曰:脈來前曲後倨,如操帶鉤,曰心死。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後倨者,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如持革帶之鉤,全失沖和之氣,但鉤無胃,故曰心死。轉豆者,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狀其短實堅強,真臟脈也。又曰:心絕,一日死。
肝絕之脈,循刀責責,新張弓弦,死在八日。
經曰: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又曰:脈來急溢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又曰:肝絕,八日死。
脾絕雀啄,又同屋漏,一似水流,還如杯覆。
舊訣曰:雀啄連來四五啄,屋漏少刻一點落。若流水,若杯履,皆脾絕也。經曰:脾絕,四日死。
肺絕維何?如風吹毛,毛羽中膚,三日而號。
經曰:如風吹毛,曰肺死。又曰:真肺脈至,如以毛羽中人膚。皆狀其但毛而無胃氣也。又曰:肺絕,三日死。
腎絕伊何?發如奪索,辟辟彈石,四日而作。
經曰:脈來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又曰:腎絕,四日死。舊訣云:彈石硬來尋即散,搭指散亂如解索。正謂此也。
命脈將絕,魚翔蝦游,至如湧泉,莫可換留。
舊訣云:魚翔似有又似無,蝦游靜中忽一躍。經云:渾渾革至如湧泉,綿綿其去如弦絕。皆死脈也。
脈法心參
前者四言脈訣,皆言脈象。然而脈有精理,更當深求。茲曰《心參》蓋余之得乎心而應乎手者,亦有得乎心而不能喻諸口者,若能於此研窮,期於了了明通,方不愧為司命耳。
《脈訣》,高陽生托王叔和之名者也。自偽訣訛傳,脈法久晦,雖闢之者代有其人,奈習之者恬不知改。余欲起而正之,固知微塵無足岳之能,滴露乏添江之力,然天下萬世,豈無明眼?雖情余言,或不及信偽訣,而信偽訣何如其信《內經》耶?今以《內經》脈法為圖,因以數言正其疵誤,但細心閱之,則鳧頸蛇足,自當立辨。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內經》分配臟腑診候圖
此《內經》之三部候法也。腑不及膽者,寄於肝也;不及大小腸、膀胱者,統於腹中也。至偽訣以大小腸配於寸上,以三焦列於左尺,以命門列於右尺,及乎厥陰、膻中,竟置而不言,不可不為之辨,使後學有確然可遵之法也。
夫寸主上焦以候胸中,關主中焦以候鬲中,尺主下焦以候腹中,此人身之定位,古今之通論也。大、小腸皆在下焦腹中,偽訣越中焦而候之寸上,有是理乎?滑伯仁見及此,以左尺主小腸、膀胱、前陰之病,右尺主大腸、後陰之病,可稱千古隻眼。以上辨大、小腸配於寸上之非。
《難經》及叔和、啟玄,皆以三焦有名無形,已為誤矣。陳無擇創言三焦有形如脂膜,更屬不經。《靈樞》曰:密理厚皮者三焦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薄。又曰:勇士者三焦理橫,怯士者三焦理縱。又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鬲而布胸中。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泌糟粕,蒸精液,化精微而為血。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水穀者,居於胃中,成糟粕,下大腸而成下焦。又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既曰無形,何以有厚薄?何以有縱有橫?何以如霧如漚如瀆?何以有氣血之別耶?且又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固以明指肌肉之內,臟腑之外為三焦也。《脈訣》不知其統主一身,妄列於右尺,何不思之甚哉?此明身中臟腑空處為三焦,而《難經》有名無形,《脈訣》列於右尺,陳無擇妄為有形如脂膜,皆以經文正之。
手厥陰一經,從無定論。《金匱真方篇》曰肝、心、脾、肺、腎五臟為陰,膽、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六腑為陽,此止十一經耳。則手厥陰之一經,果何在乎?《靈蘭秘典篇》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大腸者,傳導之官,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觀其以膻中足十二經之數,然則配手厥陰經者,實膻中也。及《靈樞》敘經脈,又有胞絡而無膻中,然而曰:動則喜笑不休,正與喜樂出焉之句相合。夫喜笑者,心火所司,則知膻中與心應,即胞絡之別名也。《靈樞·邪客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其臟堅固,邪弗能容,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胞絡。由是察之,胞絡即為膻中,斷無可疑。膻中以配心臟,自有確據。已上明膻中即為胞絡也。
心、肝、脾、肺,俱各一候,惟腎一臟而分尺之候者,為腎有兩枚,形如豇豆,分列於腰脊之左右也。《刊誤》以兩尺候腎,深合經旨。《難經》、《脈訣》乃以左尺候腎水,右尺候命門相火,誤矣。考《明堂》、《銅人》等經,命門一穴,在腎脈第十四椎下陷中,兩腎中間。腎雖水臟,而相火寓焉,蓋一陽居二陰之間,所以成乎坎也。獨不思脈之應於指下者,為有經絡循經,朝於寸口。詳考《內經》並無命門之經絡也,既無經絡,何以應診而可列之右尺乎?但當以左腎為水,右腎為火,不可以左為腎右為命門也。此明不可以右腎為命門。
人迎氣口之說
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人迎以辨外因,氣口以辨內因。又曰:人迎緊盛傷於風,氣口緊盛傷於食。蓋寸部三分,關部三分,尺部三分,三部合計共得九分。每部三分者,前一分,中一分,後一分也。此云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之前一分耳。人多誤認關前二字,竟以左寸為人迎,右寸為氣口,誤矣。須知左關前一分,正當肝部,肝為風木之臟,故外傷於風者,內應風臟而為緊盛也。右關前一分,正當脾部,脾為倉廩之官,故內傷於食者,內應食臟而為緊盛也。觀其但曰傷於風,勿泥外因,而概以六氣所傷者,亦取人迎也。但曰傷於食,勿泥內因,而概以七情所傷者,亦取氣口也。
古人人迎氣口有兩法:在左右兩手分之,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在右手一手分之,肺在寸為人迎,脾在關為氣口。蓋肺主皮毛,司腠理,凡風邪來客,先犯皮毛,皆肺經腠理不密所致也。
脈有不可言傳之說
脈之理微,自古記之。昔在黃帝,生而神靈,猶曰若窺深淵而迎浮雲。許叔微曰:脈之理幽而難明。吾意所解,口莫能宣也。凡可以筆墨載,可以口舌言者,皆跡象也。至於神理,非心領神會,烏能盡其玄微?如古人形容胃氣之脈,而曰不浮不沉,此跡象也,可以中候求也;不疾不徐,此跡象也,可以至數求也。獨所謂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非古人秘而不言,欲名狀之而不可得,姑引而不發,躍如於言詞之表,以待能者之自從耳。東垣至此,亦窮於詞說,而但言脈貴有神。惟其神也,故不可以跡象求,言語告也。又如形容滑脈,而曰替替然如珠之圓轉;形容澀脈,而曰如雨沾沙;形容緊脈,而曰如切繩轉索;形容散脈,而曰如楊花散漫;形容任脈,而曰寸口丸丸。此皆跡象之外,別有神理。就其所言之狀,正惟窮於言語,如借形似以揣摹之耳。蓋悟理雖入微之事,然跡象未明,從何處悟入,思境未苦,從何處悟出,必於四言之訣,二十七字之法,誦之極其熟,思之極其苦,夫然後靈明自動,神鬼來通。啟玄子曰:欲登泰岱,非經奚從;欲詣扶桑,無舟莫適。其是之謂乎?
因形氣以定診之說
逐脈審察者,一成之矩也;隨人變通者,圓機之士也。肥盛之人,氣居於表,六脈常常浮洪;瘦小之人,氣斂於中,六脈常常沉數。性急之人,五至方為平脈;性緩之人,四至便作熱醫。身長之人,下指宜疏;身短之人,下指宜密。北方之人,每見實強;南方之人,恆多軟弱。少壯之脈多大,老年之脈多虛,酒後之脈常數,飯後之脈常洪,遠行之脈必疾,久飢之脈必空。室女尼姑多濡弱,嬰兒之脈常七至。經曰:形氣相得者生,三五不調者死。其可不察於此乎?
診貴提綱之說
脈者,氣血之先,陰陽之兆,貴得其綱領而提挈之也。左手為陽,右手為陰;關前為陽,關後為陰;浮取為陽,沉取為陰;數躁為陽,遲慢為陰;有力為陽,無力為陰;長大為陽,短小為陰。明乎此而脈之大端已在是矣。故曰:約而言之,只浮、沉、遲、數,已見其梗概;博而考之,雖二十四字,未盡其精詳。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脈有相似宜辨
洪與虛皆浮也,浮而有力為洪,浮而無力為虛。
沉與伏皆沉也,沉脈行於筋間,重按即見;伏脈行於骨間,重按不見,必推筋至骨,乃可見也。
數與緊皆急也,數脈以六至得名,而緊則不必六至,惟弦急而左右彈,狀如切緊繩也。
遲與緩皆慢也,遲則三至,極其遲慢;緩則四至,徐而不迫。
實與牢,皆兼弦、大、實、長之四脈也,實則浮、中、沉三取皆然,牢則但於沉侯取也。
洪與實皆有力也,洪則重按少衰,實則按之亦強也。
革與牢皆大而弦也,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取而見也。
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
細與微皆無力也,細則指下分明;微則似有若無,模糊難見也。
促、結、澀、代,皆有止者也。數時一止為促;緩時一止為結;往來遲滯,似止非為澀;動而中止,不能自還,止有定數為代。
脈有相反宜參
浮沉者,脈之升降也。遲數者,脈之急慢也。滑澀者,脈之通滯也。虛實者,脈之剛柔也。長短者,脈之盈縮也。洪微者,脈之盛衰也。緊緩者,脈之張弛也。牢革者,脈之內外也。動伏者,脈之出處也。促結者,脈之陰陽也。濡弱者,脈之窮於進退者也。芤弦者,脈之見於盛衰者也。經曰前大後小,前小後大,來疾去徐,來徐去疾,去不盛來反盛,去盛來不盛,乍大乍小,乍長乍短,乍數乍數。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
脈位法天地五行之說
北方為坎,水之位也;南方為離,火之位也;東方為震,木之位也;西方為兌,金之位也;中央為坤,土之位也。人身一小天地,故脈位應之。試南面而立,以觀兩手之部位,心屬火居寸,亦在南也。腎屬水居尺,亦在北也。肝屬木居左,亦在東也。肺屬金屬右,亦在西也。脾屬土居關,亦在中也。以五行相生之理言之,天一生水,故先從左尺腎水生左關肝木,肝木生左寸心火,心火為君主,其位至高,不可下,乃分權於相火,相火寓於右腎,腎本水也,而火寓也,如龍伏海底,有火相隨。右尺相火生右關脾土,脾土生右寸肺金,金復生水,循環無窮,此相生之理。
更以五行相剋之理言之,相火在右尺,將來剋金,賴對待之左尺,實腎水也;火得水制,則不乘金矣。脾土在右關,將來剋水,賴對待之左關,實肝木也,土得木製,則不侮水矣。肺金在右寸,將來剋木,賴對待之左寸,實心火也,金得火制,則不賊木矣。右手三部,皆得左手三部制矣,而左手三部,竟無制者獨何歟?右寸之肺金,有子腎水可復母仇;右關之脾土,有子肺金可復母仇,右尺相火,有子脾土可復母仇;是制於人者,仍可制人,相制而適以相成也,此相剋之理也。
長短二脈不診於關之說
夫脈以過於本位,名之為長。如寸之過於本位,直可上溢魚際;尺之過於本位,直可下通尺澤。至於關中,稍過於上即為寸部,稍過於下即為尺部,何從見其過於本位而名之為長乎?或曰:長為肝家本脈,見於《內經》者,然則亦不從關上診歟?曰:凡尺寸之見長者,皆肝脈之應也,必欲於左關求之,是癡人前說夢矣。
不及本位,故名曰短。寸可短也,尺可短也,若欲於關上尋不及本位之短脈,是上不通寸為陽絕,下不通尺為陰絕,乃死脈也。豈可以死脈為短脈乎?尺、關、寸,一氣貫通,決無間斷之理,必欲於關上求短脈,其可得乎?故愚謂長短二脈,不診於關中,但見於尺寸也。
緩脈非病脈之說
緩乃胃氣之脈,六部中不可一刻無者也。所謂緩而和勻,不疾不徐,不大不小,不浮不沉,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者,此胃氣脈也。脈貴有神者,貴此胃氣耳,安可以胃氣脈為病脈乎?必緩中有兼見之脈,方可斷病,如緩而大,緩而細之類是也。
革脈非變革之義
革脈者,浮取之而挺然,重按之而豁然,正如鼓皮,外雖繃急,中則空虛。故丹溪云:如按鼓皮。此的解也。皮即為革,故名為革。滑伯仁以革為變革之義,誤矣。若曰變革,是怪脈也,而革果怪脈乎,則變革之義何居乎?
脈以胃氣為本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惟人應之,胃氣是也,故脈以胃氣為本。夫肝、心、肺、腎四臟之氣,各有偏勝,俱賴胃氣調劑之,使各得和平。故曰:土位居中,兼乎五行。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
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四時長夏,皆以胃氣為本。診家於此精熟,則生克之故瞭然,或生或死,或病或不病,無遁情矣。
真藏脈見乃決死期
肝病則脈弦,弦而勁急,如循刀刃,真肝脈見也,庚日篤,辛日死,死於申酉時。心病則脈洪,洪而鼓躁,如操帶鉤者,真心脈見也,壬日篤,癸日死,死於亥子時。脾病則脈軟,脈來如屋之漏,如水之流,介然不鼓者,真脾脈見也,甲日篤,乙日死,死於寅、卯時。肺病則脈澀,澀而輕短,如風吹毛者,真肺脈見也,丙日篤,丁日死,死於午、未時。腎病則脈石,石而搏激,如雀之啄者,真腎脈見也,戊日篤,己日死,死於辰、戌、醜、未時。其有過期者,倉公所謂能食也。
診法與叔和不同
王宗正曰:診脈之法,當從心肺俱浮,肝腎俱沉,脾在中州。王叔和獨守寸、關、尺部位,以測五臟六腑之脈者,非也。大抵從叔和而廢此固非,但守此說不從叔和亦非,當合而參之可也。
重陰重陽
寸脈浮大,陽也,又兼疾脈,此陽中之陽也,名曰重陽。尺內沉細,陰也,又兼遲脈,此陰中之陰也,名曰重陰。上部重陽,下部重陰,陽亢陰隔,癲狂乃成。
脫陰脫陽
六脈有表無里,如濡脈之類,此名脫陰。六脈有里無表,謂之陷下,如弱脈之類,此名脫陽。六脈暴絕,此陰陽俱脫也。經曰:脫陰者目盲,脫陽者見鬼,陰陽俱脫者危。
陰陽相乘相伏
浮取之候,兩關之前,皆陽也。若見緊、澀、短、小之類,是陽不足而陰乘之也。沉取之候,兩關之後皆陰也。若見洪、大,數、滑,是陰不足而陽乘之也。陰脈之中,陽脈間一見焉,此陰中伏陽也。陽脈之中,陰脈間一見焉,此陽中伏陰也。陰乘陽者必惡寒,陽乘陰者必內熱。陰中伏陽者期於夏,陽中伏陰者期於冬。以五行之理推之,而月節可期也。
陰絕陽絕
夫人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大腸、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此為七衝門。此七門者,一氣貫通,無有壅遏,壅遇則氣閉而細矣。寸口之動脈應之,故寸、關、尺一脈貫通,無有間絕,間絕則死,寸脈為上,上不至關為陽絕;尺脈為下,下不至關為陰絕。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秋冬。
脈無根有兩說
一以尺中為根。人之有尺,猶樹之有根,水為天一之元,先天命根也。王叔和曰:寸關雖無,尺猶不絕,如此之流,何憂殞滅。謂其有根也。若腎脈獨敗,是無根矣。
一以沉候為根。經曰:諸脈無根者皆死,是謂有表無里,是謂孤陽不生,造化所以亙萬古而不息者,一陰一陽互為其根也。陰既絕矣,孤陽豈能獨存乎?
二說似乎不同,實則一致,兩尺以腎部,沉候之六脈皆脈也。然則二尺之無根,與沉取之無根,總之,腎水絕也。
尺寸分經與絡
寸部者,經脈之應也;尺部者,絡脈之應也。寸部熱滿,尺部寒澀,此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也,秋冬死,春夏生。寸部寒澀,尺部熱滿,此經氣不足,絡氣有餘也,春夏死,秋冬生。
一歲之中脈象不可再見
春弦、夏洪,秋澀、冬石,各隨時令而見,此為平也。如春宜弦而得洪脈者,至夏必死;得澀脈者,至秋必死;得石脈者,至冬必死,為真臟之氣先泄也。其象先見於非時,當其時不能再見矣。
脈有亢制
經曰:亢則害,承乃制。此言太過之害也。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也;承者,受也,亢極則反受制也。如火本剋金,克之太過則為亢,而金之子為水,可以制火,乘其火虛,來復母仇,而火反受其制矣。如吳王夫差起傾國之兵,以與晉爭,自謂無敵,越王勾踐乘其空虛,已入國中矣。在脈則當何如?曰:陽盛者,脈必洪大,至陽盛之極,而脈反伏匿,陽極似陰也。此乾之上九,亢龍有悔也。陰盛者,脈必細微,至陰盛之極,而脈反躁疾,陰極似陽也。此坤之上六,龍戰於野也。凡過者,反兼勝己之化也。
老少脈異
老者,脈直衰弱,若過旺者,病也。壯者,脈者充實,若衰弱者,病也。雖然,老者脈旺而非躁,此稟之厚,壽之徵也;如其躁疾,有表無里,此名孤陽,死期近矣。壯者脈細而和緩,三部同等,此稟之靜,養之定也;若細而勁直,前後不等,死期至矣。
從證不從脈
脈浮為表,治宜汗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下者焉。仲景云:若脈浮大,心下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是也。脈沉為里,治宜下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汗者焉。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而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微汗之是也。脈促為陽,常用葛根、芩、連清之矣,若脈促厥冷為虛脫,非灸非溫不可,此又非促為陽盛之脈也。脈遲為寒,常用乾薑、附子溫之矣,若陽明脈遲,不惡寒,身體濈濈汗出,則用大承氣,此又非遲為陰寒之脈矣。四者皆從證不從脈也。世有切脈而不問證,其失可勝言哉。
從脈不從症
表證汗之,此其常也。仲景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身體疼痛,當救其里,用四逆湯,此從脈之沉也。里證下之,此其常也。日晡發熱者,屬陽明;脈浮虛者,宜發汗,用桂枝湯,此從脈之浮也。結胸證具,常以大、小陷胸下之矣,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是宜從脈而治其表也。身疼痛者,常以桂枝、麻黃解之矣,然尺中遲者不可汗,以營血不足故也,是宜從脈而調其營矣。此皆從脈不從證也。世有問證而忽脈者,得非仲景之罪人乎?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此岐伯欲人以脈合形也。蓋形肉者,脾之所主,脾土為萬物之母,觀其形肉脫,則知脾壞於內而根本喪矣。九候雖調,猶不免於死,形可以弗視乎哉。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此岐伯欲人融通脈理,不可一途而取也。七診者,獨大、獨小、獨遲、獨疾、獨寒、獨熱、獨陷下也。此皆惡脈。今論其不死者,如少陽之至,乍大乍小;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緊細而微;厥陰之至,沉短而數。是皆旺脈也。又如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是皆運氣使然也,故謂之從。從者,順四時五行而為之遷變,安得死哉?
衝陽太谿太衝
衝陽者,胃脈也,在足跗(即腳面也。)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蓋土者,萬物之母,衝陽脈不衰,胃氣猶在,病雖危,尚可生也。然於旺中又忌弦急,弦急者,肝脈也,若見此脈,為木來剋土,謂之賊邪,不治。
太谿者,腎脈也,在足內躁後跟骨即足跗後兩旁圓骨,俗名孤拐骨。上動脈陷中。蓋水者天一之元,太谿不衰,腎猶未絕,病雖危、尚可生也。
太衝者,肝脈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蓋肝者,東方木也,生物之始,此脈不衰,則生生之機尚可望也,女人專以此為主。
辨論太素脈
脈法倡自岐黃,不過測病情、決生死而已,安得有所謂太素也。自楊上善主《太素》脈法,徵休徵咎,比於神靈,而有驗有不驗者,何也?皆風鑑者流,託名《太素》以神其說耳。學者勿為邪說所惑也。然亦有可採之句,如曰脈形圓淨,至數分明,謂之清;脈形散澀,至數模糊,謂之濁。質清脈清,富貴而多喜;質濁脈濁,貧賤而多憂。質清脈濁,外富貴而內貧賤,失意處多,得意處少也。質濁脈清,外貧賤而內富貴,得意處多,失意處少也。富貴而壽,脈清而長;貧賤而夭,脈濁而促。清而促者,富貴而夭;濁而長者,貧賤而壽。此皆可採之句,然亦不能外乎風鑑也。
《內經》曰:持脈有道,虛靜為保。春日浮,如魚之遊在波;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秋日下膚,蟄蟲將去;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色診
古人察色望氣,命名色診,望而知之謂之神,居四診之先。仲景論明堂、厥庭,盡不見察,為世醫咎,則色之於醫尚矣。茲者採經文,集名論,類成一帙,以便稽考。
《移精變氣論》曰: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則色脈是矣。色以應日,脈以應月。
《脈要精微論》曰: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壁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以上言五色之見,皆貴光澤而惡晦滯也。五色精微象見,其壽不久也。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五臟生成篇》曰:青如草滋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音苔)者死。赤如衃(音丕)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加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夫脈之小、大、滑、澀、浮、沉,可以指別;五臟之象,可以類推;如火炎上,水潤下,木曲直,金堅斂,土安靜之類。五臟相音,可以意識;如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宮,肺音商,腎音羽。五色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色脈,可以萬全。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醉而使內也。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痛。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支,汗出當風。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診要經終論》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環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厥陰終者,中熱嗌乾,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囊上縮而終矣。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脈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青色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勝之脈,則病已矣。
《五閱五使篇》曰: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
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眥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
《五色篇》雷公問於黃帝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黃帝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顏為額角,即天庭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官五色,言五色之所主也。黃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為五官。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間者,輕也;甚者,重也。黃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五色各有藏部,有外部,有內部也。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其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黃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母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黑色出於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皆言色也。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積神於心,以知往今。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弗去,乃知新故。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雖不明澤,亦不沉夭,病必不甚。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稚馬曰駒,喻其無定,散而不聚也。其病散而氣通,聚未成也。言其為病尚散,即有痛處,因於氣耳,非積聚成形也。
《衛氣失常篇》:伯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通天篇》:少師曰:太陰之人,貪而不仁,下齊湛湛,好內而惡出,心抑而不發,不務於時,動而後人。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見人有亡,常若有得,好傷好害,見人有榮,乃反慍怒,心嫉而無恩。太陽之人,居處於於,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志發於四野,舉措不顧是非,為事如常自用,事雖敗而無悔。少陽之人,諟諦好自貴,有小小官,則高自宣好為外交而不內附。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則謙謙,卑而不諂,是謂至治。以上別五等之人。
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澀,陰陽不和,緩筋而厚皮,不之疾瀉,不能移之。少陰之人,多陰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陽明脈小,太陽脈大,必審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也。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毋脫其陰而瀉其陽,陽重脫者陽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少陽之人,多陽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在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不足,病不起也。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以上治五態之人。
太陰之人,其狀黮黮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膕然未僂。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險,行而似伏。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膕。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兩臂兩肘則常出於背。陰陽和平之人,其狀委委然,隨隨然,顒顒然,愉愉然,暶暶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已上別五態之人。
《方盛衰論》曰:形弱氣虛死;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玉機真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
《脈要精微論》曰:「夫五臟者,身之強也。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附,筋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得強者生,失強者死。
青色見於太陰、太陽及魚尾正面,口角如大青藍葉,怪惡之狀者,肝氣絕,主死。若如翠羽、柏皮者,只是肝邪,有驚病、風病,目病之屬。
紅色見於口唇,及三陰,三陽上下如馬肝色死血之狀者,心氣絕,主死。若如橘紅馬尾色者,只是心病,有怔忡驚悸,夜臥不寧。
白色見於鼻準,及正面如枯骨及擦殘汗粉者,為肺絕,丙丁日死。若如膩粉梅花白綿者,只是肺邪嗽咳之病,有孝服之憂。
黃色見於鼻,乾燥若土偶之形,為脾氣絕,主死。若如桂花雜以黑暈,只是脾病,飲食不快,四肢倦怠,有妻妾之累。
黑色見於耳,或輪郭內外,命門懸璧,若汙水煙煤之狀,為腎氣絕,主死。若如蜘蛛網眼、鳥羽之澤者,只是腎虛火旺之病。
凡望病人,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氣短促而冷者,陰病也。
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來,口鼻息長而皆熱者,陽病也。
病人及無病人,黑色起入目及口鼻,三日死。
久病人,耳目及顴骨赤者,五日死。
病人目無精光,若土色,不受飲食者,四日死。
病人兩目眥,有黃色起者,將愈。
病人面目俱黃者,不死。
病人面上及口唇青黑者,俱不可救。
病人及無病人,面如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
左頰主肝,右頰主肺,額上主心,鼻主脾,頤為腎。色與脈相剋者凶。如脈見西方之澀,而色見南方之赤,是色克脈也;如脈見西方之澀,而色見東方之青,是脈克色也,餘臟准此。色與脈相生者吉,如脈見西方之澀,而色見中央之黃,是色生脈也;如色見西方之白,而脈見中央之緩,是脈生色也;餘臟准此。然更有別也,色克脈者其死速;脈克色者其死遲;色生脈者其愈速;脈生色者其愈遲。經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