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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 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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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廉·莎士比william shakespeare(今译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剧作家、大诗人) ,以一五六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生于卫伊克州爱浑河侧斯特拉特村。其父名约翰·莎士比,母名马利亚丁,均中等社会以下人也。莎士比幼时诸事,人无知之者,惟据传说,则彼不过于斯特拉特某学校中尝受初等教育。同时剧诗家约翰孙评之曰:“彼不甚解拉丁语,然所解之希腊语则更少。”然约翰孙虽为当时有数之博学家,但好自尊而贬人,故彼虽贬莎士比为浅学,然莎士比果浅学与否,殊不敢断。据近人之所考,则莎士比学识之博大,足以其所通之诸国语证之。至其所用之语数,通例虽以为一万五千言,然霍尔顿则以为二万四千言。今姑不论其为一万五千言或二万四千言,要之皆较密尔登(今译弥尔顿) 多数千言(密尔登所用之语数或云八千言或言一万七千言) 。据此则莎士比学识之宏大可知矣。

莎士比于十九岁时完婚,其妇名安哈查,长于莎氏七岁,娶后七月产一女。尔后一二年中,在斯特拉特,或云是时莎氏助其父从事于羊毛商。后莎氏迫于生事,兼欲营独立之计,故始至首都伦敦。按,一千五百八十五年,莎氏既至伦敦,据云最初执贱业于梨园,或云习作俳优,均不详。其后数年,莎氏之名渐显,为俳优中不可少之人物,与当时名作家格林(按,1558—1592) 、马罗(今译马娄,1564—1593) 等相抗衡。其所交游为爱查克斯、塞姆布顿、卡路克等,或为权门贵绅,或为文坛名士。据最近所考,则莎氏当与此诸人交游时,不独为诸人所尊敬,且为诸人所深爱。如彼约翰孙氏于莎氏身后评莎氏曰:“予之爱彼,至今犹然。彼才既跌宕,又思想深微,想像浓郁,词藻温文,更助以敏妙之笔,于是其文遂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不可抑制。盖彼之机才,实彼之性命,若稍加以抑制,与夺其性命无异。若以其所长补其所短,亦复充足而有余也。”云云。又,当时人士之尊莎氏也,至称gentle shakespeare,则莎氏性情之温厚闲雅,可想而知。

一五九三年,莎氏之初作venus and adonis (今译《维纳斯与阿都尼》) 出版,翌年lucrese (今译《鲁克丽丝受辱记》) 出。自是以往,续出不已,至其死后,计有三十七篇之多。莎氏因此致富,为数剧部主。一五九七年,复于斯特拉特购别庄,名曰纽布赖斯,未几即移居其中,或云在一六一二年时。莎氏移居后十二年,即一六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遂殁,享年五十四。有子三人,男一女二。

莎氏之诸作,当莎氏生时,多未经其允许,遂出版,故其中错误舛谬,在在俱是,几不堪卒读。今日所传诸版中,则以福利亚版为最佳。福利亚版为莎氏殁后七年,其友人等所校正之版,故诸版中是版最可信。其后一六三二年第二福利亚版出,一六六四年第三福利亚版出,一六八五年第四福利亚版出,然而均不若第一福利亚版善。例如第二福利亚版所订证之莎氏生平,多半臆测。第三福利亚版,除原有诸作外,更附载七[编](篇)。其中除pericles 略似莎氏所作外,其余诸篇之真伪,至今尚无定论。七篇之名曰pericles 、《伦敦奢人》、《大麦斯传》、《沙约翰传》、《清净教寡妇》、《洛克林悲剧》、《约夏悲剧》是也。

莎氏专意著作之时期,自一五九○年(或云一五八八年) 至一六一二年之间,凡二十余年。自一六○○年以后,专意著悲剧,置史剧喜剧等不作。故莎氏之著作可分前后二大期,更分为四小期。第一期自一千五百九十年至一千五百九十六年,是所谓修业期。第二期自一千五百九十五、六年,至一千六百年或一千六百○一年,是为作史剧及喜剧之时也。第三期自一千六百○一年至一千六百○八年,为作深刻之喜剧及宏大之悲剧时。第四期自一千六百○八年至一千六百十一、二年,是期专作悲喜调和之传奇剧。

第一期时,作者始习作剧,年约二十四五,其进步极速,实令人可惊。是时所作多主翻案改作,纯以轻妙胜。

第一期中之诸作,作者尚未谙世故时之作也,故与实际隔膜,偏于理想,而不甚自然。至第二期时,作者渐谙世故,知人情,其想象亦届实际。是时专作史剧,依其经验之结果,故不自理想界而自实际界,得许多剧诗之材料。是期中所作,大抵雄浑劲拔也。

第二期之末,莎氏因自身之经验,人生之不幸,盖莎氏是时既失其儿,复丧其父,于是将胸中所郁,尽泄诸文字中,始离人生表面,而一探人生之究竟。故是时之作,均沈痛悲激。

其后沈痛悲激之波,至第四期而渐定。作者经此波澜后,大有所悟,其胸襟更阔大而沈著。于是一面与世相接,一面超然世外,即自理想之光明,知世间哀欢之无别,又立于理想界之绝顶,以静观人海之荣辱波澜。故第四期诸作,足觇作者之人生观。是等诸作均诲人以养成坚忍不拔之精神,以保持心之平和,见人之过误则宽容之,恕宥之;于己之过误,则严责之,悔改之,更向圆满之境界中而精进不怠。是时之莎氏,宛如彼所作之传奇剧《飓引》(今译《暴风雨》) 中之泡司柏鲁其人也。盖莎氏晚年诸作,均含有一种不可思议之魔力,以左右人世。今将所作列表于下。

剧诗

titus andronicus (今译《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自一五八八年至一五九○年之间

henry vi 1.(今译《亨利六世》一) 自一五九○年至一五九三年之间

以上为改作时代之作

love’s labour’s lost (今译《爱的徒劳》) 一五九○年

comedy of errors 闽县林纾译作《孪误》(今译《错误的喜剧》) 一五九一年

two gentlemen of verona 林译《情惑》(今译《维洛那二绅士》) 自一五九二年至一五九三年之间

midsummer-night’s dream 林译《仙狯》(今译《仲夏夜之梦》) 自一五九○年至一五九四年之间

以上为初年之喜剧

henry vi 2.3.(今译《亨利六世》二、三) 自一五九一年至一五九六年之间

richard iii (今译《理查三世》) 一五九三年

以上为初年之史剧

romeo and juliet 林译《铸情》(今译《罗密欧与朱丽叶》) 一五九一年或云自一五九六年至一五九七年之间

以上为初年之悲剧

richard ii (今译《理查二世》) 一五九四年

king john (今译《约翰王》) 一五九五年

是为中年之史剧

(the)merchant of venice 林译《肉券》(今译《威尼斯商人》) 一五九六年

是为中年之喜剧

henry iv 1.2.(今译《亨利四世》一、二) 自一五九七年至一五九八年之间

henry v (今译《亨利五世》) 一五九九年

以上为晚年之史剧

(the)taming of the shrew 林译《驯悍》(今译《驯悍记》) 一五九七年

(the)merry wives of windsor (今译《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一五九八年

much ado about nothing 林译《礼哄》(今译《无事生非》) 一五九八年

as you like it 林译《林集》(今译《皆大欢喜》) 一五九九年

twelfth night 林译《婚诡》(今译《第十二夜》) 自一六○○年至一六○一年之间

all’s well that ends well 林译《医谐》(今译《终成眷属》) 自一六○一年至一六○二年之间

measure for measure 林译《狱配》(今译《一报还一报》) 一六○三年

troilus and cressida (今译《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一六○三年或云一六○七年改订

以上为晚年之喜剧

julius caesar (今译《尤利乌斯·恺撒》) 一六○一年

hamlet林译《鬼诏》(今译《哈姆莱特》) 一六○二年

以上为中年之悲剧

othello林译《黑瞀》(今译《奥瑟罗》) 一六○四年

king lear林译《女变》(今译《李尔王》) 一六○五年

macbeth林译《蛊征》(今译《麦克白》) 一六○六年

antony and cleopatra(今译《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 一六○七年

coriolanus(今译《科利奥兰纳斯》) 一六○八年

timon of athens林译《仇金》(今译《雅典的泰门》) 自一六○七年至一六○八年之间

以上为晚年之悲剧

pericles林译《神合》(今译《泰尔亲王佩里克利斯》) 一六○八年

cymbeline林译《环证》(今译《辛白林》) 一六○九年

(the)tempest林译《飓引》(今译《暴风雨》) 一六一○年

(the)winter’s tale林译《珠还》(今译《冬天的故事》) 自一六一○年至一六一一年之间

以上为传奇剧

two noble ringmen(今译《两个高贵的亲戚》) 一六一二年

henry viii(今译《亨利八世》) 自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一三年之间

以上断篇

叙事及抒情之诗

venus and adonis(今译《维纳斯与阿都尼》) 一五九二年(?)

lucrese(今译《鲁克丽丝受辱记》) 自一五九三年至一五九四年之间

sonnets(短歌集)(今译《十四行诗》) 自一五九五年至一六○五年之间

是表中之《鬼诏》、《黑瞀》、《蛊征》、《女变》等四篇,通例称为“四大悲剧”。此外至少尚有十篇左右,均为莎氏杰作。盖惟此四篇实不足以窥此大诗人之蕴奥。如巴德森氏之评《鬼诏》曰:“人知此篇者极多,而读此篇者极少。”莎氏之一切著作,无一不可作如是观也。彼略读莎氏著作者,岂能知莎氏乎?盖莎氏之文字,愈咀嚼,则其味愈深,愈觉其幽微玄妙。又加拉儿氏曰:“人十岁而嗜莎士比,至七十岁而其趣味犹不衰。”盖莎士比文字,犹如江海,愈求之,愈觉深广。故凡自彼壮年所作之短歌集,以求其真意者,或据一二口碑以求莎氏之为人,或据一己之见以解释其著作,皆失败也。当知莎氏与彼主观的诗人不同,其所著作,皆描写客观之自然与客观之人间,以超绝之思,无我之笔,而写世界之一切事物者也。所作虽仅三十余篇,然而世界中所有之离合悲欢,恐怖烦恼,以及种种性格等,殆无不包诸其中。故莎士比者,可谓为“第二之自然”、“第二之造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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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刊于1907年10月《教育世界》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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