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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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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酒正,掌以式法授酒材。鄭註:式法,作酒之法式。作酒既有米麴之數,又有功沽之巧。〈月令〉曰:「乃命大酋,秫稻必齊,麴糵必時,湛熾必潔,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此其法也。而後人多不能善用其法,或且違法以釀,酒之不美也固已。余業此五十餘年,博求良法於載籍之中,而邑少藏書,見聞未廣。嘉慶丙⾠歲,抵省垣,得抄讀本朝文瀾閣朱翼中《北山酒經》、竇革《酒譜》,他若別史、圖註、傳記諸書,有關於酒者,無不旁搜而參考之,始豁然會悟,作酒大要,不外兼用六物之法。懼是法傳之而失其真,爰於暇日,薈萃諸書奧旨,手為纂輯,間有疑義未析者,以己意設為問答,附記於後,要皆發明〈月令〉六必之義,因名之曰《六必酒經》,非敢以精專自詡也。苐經平生閱歷,知作酒遵一定之法式,而材美⼯巧即寓焉,謹以所得,繕付剞劂,願質世之善於酒者,是為序。

峕在

道光歲次壬午長至日,浙江寧海楊萬樹書於四知家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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