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菩萨广大灵感,为诸大菩萨中第一。其灵感之益,见于各经中者甚多。今且举《地藏菩萨本愿经》中二十八种利益,略讲之。
佛言:若未来世,有善男子善女人见地藏形像,及闻此经乃至读诵。香华饮食衣服珍宝,布袍供养,赞叹瞻礼得二十八种利益。
一者天龙念。以前为恶鬼神等随逐,今则不然。
二者善果日增。恶鬼神随逐,则起恶心行恶事,令恶果日增。今则不然。
三者集圣上因。若行善而不发愿回向,仅成人天之因。今则不然。
四者菩提不退。
五者衣食丰足。
六者疾疫不临。
七者离水火灾。
八者无盗贼厄。
九者人见钦敬。
十者鬼神助持。
十一者女转男身。或来生,或今生。
十二者为王臣女。
十三者端正相好。
十四者多生天上。
十五者或为帝王。
十六者宿命智通。
十七者有求皆从。
十八者眷属欢乐。
十九者诸横消减。
二十者业道永除。
二十一者去处尽通。
二十二者夜梦安乐。
二十三者先亡离苦。
二十四者宿福受生。未发愿求生西方者,如前所说,生天上,为帝王为王臣女等。今则不然。
二十五者诸圣赞叹。
二十六者聪明利根。
二十七者饶慈愍心。
二十八者毕竟成佛。
以上所举者,仅二十八种利益。据实言之,所得利益无量无边。二十八种,为其利益最大、且为常人所最易了解者。且举此令人生信仰心耳。
又须知如是种种利益,皆真实不虚,若礼敬供养地藏菩萨而未能获得如是利益者,皆因诚心未至也;倘能一心至诚礼敬供养,决定能获如是利益。二十八种中,第八为无盗贼厄。余于数年前曾亲历之,今愿为诸仁者略说其事。
余于在家之时,房内即供养地藏菩萨圣像,香烛供奉,信心甚诚;出家以后,随所住处,皆供奉地藏菩萨。
距今七年以前,余在杭州乡间某小寺过夏。寺中正房三间,各分前后,隔成六间。上有楼藏蓄物品,无人居住。楼下中间,前为大殿,后为客堂。上首前后二间余居之,下首前后二间本寺老和尚居之,楼梯即在其房中。其时老和尚抱病甚重,卧床不起。此外尚有出家者二人,在家者一人,分居客堂前小屋中。前面大门不开,皆由客堂侧之后门进出。
一日,有客人来,见外墙角有大石,告余曰:此应是盗贼欲入而未得也。余闻共言,即知注意,因将存置楼上之物移入房内,并将各房之窗闩寻出,余室皆闩好(因以前各窗皆可随意自外开闭)。并以所余之闩转交诸师,令彼等亦各安竖,又警其注意。奈彼不信,遂即置之。
是夕,照例持诵地藏菩萨名号,心甚安静,及入夜,余睡眠甚安,但至中夜之时,闻楼上有数人行走之声,又闻老和尚说话,余以为老和尚扶病上楼,检点门窗,预防盗入也。不久,余即睡去。
次日晨起,如常开门,见客堂中,满地诸物,狼藉不堪。他人即告余云:汝尚不知夜间之事,汝实是福也。遂续告余云:夜间有强盗数人,执刀杖等逾墙而入,先至小房,令出家者二人在家者一人起床,并检觅彼等室中之银钱及在家人之衣服一件,悉已取去。后以刀逼迫彼等令带往老和尚处,彼等不得已,乃同往见老和尚。盗遂令老和尚偕往楼上开橱门,盗乃取洋二百余元。又于楼上检查所存各物,皆加检查,有欲者随意携去,后乃下楼。盗等以为:全寺诸屋中,惟有余所居之屋未经检查,遂尽力拨门,又用木棍忤之,历一小时许而不能开(盗所拨者后室之门,余居前室,故不得闻。前室另有二门,在大殿侧,而盗等不知也)。又欲从窗而入,因内已闩,自外不能开。遂屡击玻璃,而玻璃不破。盗等精疲力尽,决不得入余房中。时天已将晓,彼等乃相率而去。
以上之事,皆由二位同居出家者为余述者,想与当时之情形相符也。此是余自己经历之一事,为二十八种利益中第八无盗贼厄也。
诸君倘能自今以后,发十分至诚之心礼敬供养地藏菩萨,则于二十八种利益必能一一具获,决定无疑。此则余可为诸君预庆者也。
余述地藏菩萨灵感已竟,请维那师领众诵地藏菩萨圣号及以回向(回向用愿以此功德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