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署停战协议的时候,我正在一位无比沉闷的年级主任的指导下读五年级初中,这是经典教育模式的中间阶段。人们热烈庆祝停战事件。一切近在咫尺的惩罚都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教堂里的赞美颂,燃起的篝火,寻乐的人群,欢声笑语和铃声悠扬。有些狂欢者做得有点过火了,我不记得是朝着什么方向,反正他们要么向消防车使坏,要么往篝火里扔杂物;或者二者兼有,把消防车扔进了篝火里。我记不大清楚了,但我对波尔比先生的口头表演记忆犹新。他在礼堂里向我们做了演讲,谴责道:“肮脏的把戏,我重复一遍,肮脏的把戏。”他说着这话的时候,眼睛瞪着一名粗野的孩子,他正对着附近的桌子得意地笑呢。“巴尼斯笑了。好了,巴尼斯。现在我们知道巴尼斯的理想了。”接下来他不停地说明这种暴行的耻辱,而“但是巴尼斯笑了”就像斥责的叠句似的不断重复。
这实在是一场绝妙的演出。
我哥哥在圣诞节前回家了,那段假日是我生活中最为开心的部分。我回到蓝星,发现迪克·哈里斯做回了住校导师的老本行。有许多年轻的男教师和他待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j·f·罗克斯巴勒,关于他我本来有许多想说的——他怀着满腔热情参加了内战。
当寇松勋爵向上议院发表获胜宣言,提到“这个世界的伟大年代重新开始了”的时候,他表达了对于国家的感情,并从蓝星的铜墙铁壁上得到了回音。自此之后,学校的设施和福利都得以持续改善。
贪食,男孩儿们的热情所在,又重建霸主地位。寻常的糕点重出江湖,往后的精蒸佳肴或是葡萄酒香,都无法与吃糕点的粗糙而简单的快乐媲美。从前食品商店不定期限量出售水果和燕麦饼,如今全成了“生奶油核桃”,“奶油片”,冰棒,以及各种各样的点心和巧克力。我们胃口大好,苦于囊中羞涩。大多低年级的男孩都有每学期一英镑的零花钱,但是不消一会就用完了。当还有余钱的时候,我们便大快朵颐。对于学校里三分之二的人来说,除草机和玩具盒——我们用来存放家里寄来的食物的地方——是唯一可让我们狼吞虎咽之地。对于学校里较高年级的另外三分之一的人而言,他们还有各种消遣方式。最低级的是,周日高年级生在宿舍房间里的“下午茶”。每个成员轮流上阵,得意洋洋地开始竞争。首先是烤脆饼,拿上八个或者更多,向下滴着黄油。我们从那儿迅速地转移到蛋糕,油酥饼;要是应季的话,还有草莓和奶油;直到六点,我们才脚步踉跄地回到教堂,吃得昏昏沉沉。学生舍长每天都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享用由当值新生奉上的茶点;这事关他们的尊贵,他们不大张扬。在这当中还有“铿锵小组”,五六个男孩自发的研究小团体。在那我们个个儿都装成美食家。偶尔会有来自伦敦的鹅肝酱与鱼子酱,我们啜着茶,就像一圈少女那样优雅。后来在皮卡迪利大街的北边开了一家商铺,售卖种类缤纷的中国茶。我们预定了零点二五镑的茶包,毕恭毕敬地品味,并谈论其质量,正如我们后来评论红酒一样。我们一丝不苟,等待茶壶充满蒸汽,茶叶浮上水面,才加滚烫的热水。我们没用牛奶和红糖。但是执行了所有仪式,展现了所有精致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大吃特吃同样的食物。果腹就是万岁。
1919年的学校生涯愈加快乐。
但是伴随安宁而来的,是间断的按照正常(或非正常)频率的晋升。表现好的男孩留下了,正如他们在战前那样,直到他们满十九岁。只有那些不太可能会得以提升的人,才早早地离开。如此一来,特别是在高层方面,便形成了一群滞留不前的不负责任者。获得官方认可地位的第一步是“安定下来”;这最顶尖的八名男孩在宿舍里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威信,在他们之上是“铿锵小组”,以及六名学生舍长(在他们当中,有一两人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和朋友们发现我们一年来都在通向飞黄腾达的路上停滞受阻,倒也安于现状。在这极具颠覆性的阶层当中,用时下的流行语来说,我们是“左翼分子”。首领就是富尔福德、我、还有鲁珀特·弗雷姆林——这家伙很善变,他父亲还被误传为丧身虎口。他交替着容光焕发和闷闷不乐状态——即“弗雷姆林的王国”——后来演变为抑郁伤感。他大学还和我们在一起,后来非常年轻时就死在了非洲西部。
两个学期之后,迪克·哈里斯从学校调走了,并得到了他自己的学校。我们将这变动视为丧亲之痛,一点也不喜欢他的继任者,觉得他狡猾极了。在我看来,这个继任者如此狡诈,这职位对他实在太大材小用了。他对于我们的性格有着天才般的关注和了解,并且对我们满怀善意。但是他实在是反复无常又好奇于隐私。我们称他为“蹑手蹑脚者”和“王牌大间谍”。我日记里的许多章节,都记录了自己在断然拒绝他的殷勤示好时的荣耀心情。当然,我很快就会产生千千万万的对他感激不尽的理由。但是,在失去迪克之后,我们就像在女校一样爱使性子,我压制住自己对他的信任和仰慕。
我在校的最后一年,他的继任者是一位固执的牧师,我总和他发生争执。
要详细描述我在蓝星最后三年中不同阶段的进步,实在是冗长烦闷。我把它们记在了上文提及的日记中。在学校时我几乎每天都记日记,在家里时却不太频繁。从1919年9月到1921年12月期间,我把它们记在了一套有封皮的练习本上,我称之为“蓝皮书”。我离开学校时,把它们装订了起来,直到最近为了写自传才看看它们。我发现这些日记难以阅读。许多年轻人的日记都幼稚、陈腐而做作。我的日记也不幸落入窠臼。每一部分的封面都有一段引言:“头脑满是狂风与盛怒的疯子所说的传言,什么也不是”;“就像玩牌一样,我们虚掷年华”;“我必须说,在这之后,我的生活体会良多”,如此等等。但是读得越发深入,我的羞愧感就随之而来。如果我所记载的都是真实的自己,那么我便是一个自负、狠心、恶毒的人。我愿意相信,即使是在这本私人小说当中,我也在掩饰着自己更为宽容的本质。我更愿意相信自己当时荒谬地认为愤世嫉俗和心怀怨恨是成熟的标志,我希望如此。但是令人恼怒的事实就在这儿,句句相连,页页相接,全是卑鄙。我不认得写下这些的这个男孩。我相信我曾是一个热心的孩子。我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我的情感虽然有限,但浓烈而持久。在这些书页中流露自我的那个青春期男孩,不仅看似冷酷,而且缺乏真诚。这或许是我们那个年代特有的精神纷扰的后果。
随着年龄渐长,我们开始结识其他朋友。当中有两人已经从政。一个是汤姆·德赖伯格,曾有一段时间他是工党的领袖,一名保守谨慎的古典主义者,身材瘦削、脸色蜡黄,戴着老式的钢圈眼镜,对我信仰的国教高教会有着极大的热忱。
另外一人我们称之为“阿超”,因为在他第一学期的时候,每当我们问及他是否对政治有兴趣,他总是回答“超自然地有兴趣”。他在两年后才来到蓝星,在这之前他在达特茅斯。在1919年的时候,由于海军裁军,许多前海军学员的生命都在十六岁这年遇到了转折点。他们的航海教育与公学的课程并不适合,而他们的年龄也与入学的资历不相吻合。他们当中的三分之二来到了蓝星,并且企图圆滑地适应艰苦的环境。阿超并未如此。他这人非常浮夸,异常精明,就像p·g·沃德豪斯小说《麦克》中的主人公珀史密斯沦落在塞德雷那样,他沦落到了蓝星。他在迪克·哈里斯的宿舍,并通过把迪克描述为“本质上是个好心肠的家伙”,来诽谤我们这些崇拜迪克的人。他的话语,带有愚弄之意,言行极为浮夸,这些到了他的后半生都成了习惯。但在十六岁的时候,这是格格不入的。作为一名保守党派者,从此他在上下议院都占据了一席之地。我首次结识他时,他宣称信奉社会学、无神论、反战主义以及享乐主义。
在辩论社团的会议中,高年级生允许参加,但是只有六年级生可以发言。阿超提议为其他的五个年级组建一个社团。他需要从学校更具威信的男孩那儿得到支持,于是他从富尔福德和我那儿寻求帮助,并且打消了我们传统的疑团。我们兴高采烈的讨论不断发展,扩张成为一个我们称为“乐事”的社团,这个名字是我选的。最初我在日记本上写成了“乐是”,然后又写成了“乐亊”,最后才拼写正确。
阿超组建的政治团体,富尔福德组建的文学团体,和我组建的艺术团体蓬勃发展。迪克·哈里斯作为赞助者,授予我们使用各种课室开会的权利,而会议则是由我们自己全权操控的。我们面向整个高年级生招募成员,并且细细审查纷至沓来的申请表。有一些人加入了,或者希望加入所有这三个团体。热潮持续了一年,在这期间我们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于彼此之间的讲演和诘问,无论是在辩论中,会议中,还是选举中。
偶尔有那么一两次,我们邀请别人来为我们演讲,但这并不是我们社团的重头戏。我们希望的不是学习,而是说话。用更为绕口的话来说,就是一股潮流,用雄辩来推翻我们坚信不疑的信念。我们辩称,任何人,都可为其青睐的事物寻求一个理由;然而,要为敌手寻求论点则是聪明人的所为。罗纳德·诺克斯在《精神上的埃涅阿斯纪》当中说到,作为一名本科生,他“通过为毫无根据之事进行辩护,而赢得了名声”。
“我曾经有一次,”他写道,“多亏了赞成或反对同样观点的辩手不足……我在一群求真若渴的听众面前口若悬河地演讲,一个很严重的后果便是,人们对不断灌输的观点显而易见地感到厌恶。你们在接触任何事物的过程当中学习,从而迅速寻求新颖、原创、怪异的观念,而非直白的道理。”
把我们的学生社团与处于大学黄金时期的本科生作比,显然不合常理。但是,事实上,正如诺克斯判断的那样,我们的确饱受同一痛苦的折磨。
作为一名传统观念的攻击者,我让另外一个社团的同龄男孩如痴如醉、受控于我,而他之前一直都循规蹈矩地过着应该过的生活。我对他的忠诚大加批判,尤其是他对于我的臣服,尽管我内心对此得意不已。他非常信任我,而我总是一副恩赐和讥讽的态度。他向我朗读了一首颂歌,这与《古今颂歌集》极为相似:
您粉碎了我所有的膜拜伪偶像,
赋予了我全新的教条。
您将我从梦中唤醒,
彻底从南柯一梦中摆脱束缚。
有些人天生将成就大业。
他们的前途之路平坦、笔直。
而我前路未卜、严峻弥黯。
给我指引,以免我误入歧途。
最后作结:
为了您我放弃所有的挚爱,
曾经的友谊变成了诅咒。
请将您的知识毫无保留传授与我。
我唯一的要求,我的朋友,请对我公正。
我在日记中记下了这些话语,并且评论道:“影响如此之大,诗歌如此糟糕,实在让人尴尬不已。”
我不相信我曾经招致过这位对我推崇致敬的人的诅咒。他从前社团的一些同僚可能得对他另眼相看。他崇尚自然,在一两年的时间之内,便把这崇敬献给了j·c·斯奎尔爵士。这位先生鼓励他玩板球,引导他酗酒,与我相比实在是一位更为和蔼和有效的教练。
毫无疑问,这些智力活动对于一名十七岁的男孩而言,实在是消耗旺盛精力的绝好方式。除此以外,我和我的朋友们也能够以别的方式寻些乐子。
我已经提到过了,我们是“左翼分子”。但让我感到矛盾不解的一点是,我在阅读日记的时候,对于我们曾经的恶行,留下的印记全是威胁和算计,而无关振奋与鼓励。
在学生宿舍里,对于任何一个让我们看不顺眼的人,都不会让他好过。不过我们不是传统意义上恃强凌弱的霸王。对我们的学长,我们毕恭毕敬。但是我们作为一个小群体,随时准备击败我们的同龄人。
在学校里,让人垂涎三尺的并不是才华卓越而是受人追捧。有一个军校班的男孩,他是健壮的长跑运动员,得到了晋升并且成了舍长。但他并不那么受人欢迎。我想他后来可能自杀了。他本来在蓝星就读的时候就应该选择此路了,因为我们总是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条件下,千方百计地羞辱他。我们称他为“粪便”,不为什么。一次,这个高大而绝望的男孩在漆黑的走廊里靠近我,说道:“如果你能不叫我粪便,你让我做什么都行。我可以帮你打任何人。”我回答:“哦,好啊,打你自己吧,粪便。”
还有一个很胖的男孩,我们称他为“大屁股”。他总是因着自己的富有而装腔作势。为了给他点颜色看看,富尔福德和我作了一首歌,形式参照《德比郡的公羊》(1)。目的是羞辱他的大臀部,他的贪食,他在有事之前总要先晃动的个人特征。一个学期的第三个星期天,当所有新来的男孩都得站在桌上并且唱歌的时候,我和富尔福德在所有人以及可怜的“大屁股”面前一跃而起,大唱这首歌。他现在和我同属伦敦的一家俱乐部。对这样的过节我们并不怎么计较。
在个人魅力排行榜上总有些小小的变动。但是在社团里,我和朋友们实际上控制了人气的热度,要么顺其自然,要么从中作梗。在这些种种的纷乱中,我内心埋藏着深深的恐惧,即在某一个时刻,我很有可能会从受宠的地位坠下,然后成为被众人嘲笑的对象,就像我在第一年时的情况那样。
我们在学校里总是嘲笑“恶臭”,表达我们的厌恶,并且保守地说我们还每周重复一两遍。我们认为科学家是低级的社会物种,因此我们自负地嘲弄这些科目的老师。每当在实验室引起爆炸的时候,我们总感觉到无比纯真的乐趣。这些人妄想在玻璃制的天平中,通过砝码制出圣洁之物。我们不能用手指触碰它们,以防我们破坏了精确性。我们常常在煤油灯上加热砝码,然后把它们扔入盛满冷水的烧杯中,任由其吱吱作响。
但是主要让我们心生不悦的是军官训练团。我们假装自己受到和平主义的极大振奋。实际上原因只是,这能让我们免于重罚。我们当中的一人,从列队中装病离开了,但忍不住从更衣室的窗户里朝楼下院子里正监视我们的长官身上扔了一块肥皂。这名男孩受到了惩罚,因为他作为一介平民却冒犯了上级。但是论及罪行时,唯一能够对其施行的惩罚却是在连部办公室让违反军规者进行列队行进,这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一次我们整个排跌倒了,脚上一只靴子擦得锃亮锃亮,另一只却满是泥泞。通常我们会在训练时装作无能,或是掉掉步枪,转向左右不分,或是四人行进前后不齐。实战训练时,我们或是躲起来,或是战争一开始就径直走到“敌人”那里,被敌人打死。
在便步行军时,别人会劝我们唱歌。通常我们会忽略被世界大战步兵奉为神圣的歌谣,而是一边大步走,一边低吟美国小曲:
“我没有把我的孩子培养成战士。
我培养他成为我的自豪和职责。
谁敢把来复枪放到他肩上
射杀另一位母亲心爱的孩子?”
其实我们并不独特。此时,在其他公立学校的同龄人也是这样。在伊顿有一个排戴着角质架眼镜,列队行进时这样报数:“……十,恶棍(扑克牌中的j),皇后(扑克牌中的q),国王(扑克牌中的k)。”我们没有如此时髦,不过我们也侮辱了当地的传统。战争的前期和中期,参加军队是非常时髦的事,而且蓝星对参军感到非常自豪。正如在军队里,没有赢得什么荣誉的男孩也能凭借热忱获得一官半职一样,通过参军这种方式,不那么起眼的公学才能在其他学校面前保持优越感,尽管在板球比赛或奖学金评比中他们比不过其他学校。这确实是军训支持者所强调的军训目的之一。我们只是鄙视那些“军队狂人”,认为他们身上的军阶条纹更加证明了这一习俗的愚昧。(另一论点是,在战争时期,军队训练使我们得以接受当时的军事任务。但在下一场战争之前,任务已经改变了。最终当我服役的时候,没有人会问我是否得过一级证书,孩童时期学到的东西在1939年的军队也毫无用处。)
1921年3月,高年级部反军国主义思潮达到高潮。那时我十七岁,读中六,而且很幸运地成为下一轮年级部学生社长提拔的候选人。这个学期,学校举行年级盾牌杯争夺赛。一般几个年级会分为两支分队,每支分队从两个年级里调集排员。而在比赛中,高年级部会以一个整体出现。我们非常懈怠,列队行进时和来自连部办公室的训斥成为每星期的家常便饭。现在我们正接受住校导师,即在上文提及的顽固的年轻牧师的训话。他威胁道,在军队中不尽全力的人将无法晋升。
这个合理的要求使我仓皇失措,因为我不是像我假装的那样胸无大志。这一要求比对男孩们的暴行更能转变追逐私利的心态,尽管对男孩的暴行令人作呕,构成了我日记中体现的粗鄙。虽然内心倾向鄙视“团体”的形式,我却暗自渴望得到尽可能多的团体徽章(拳击、游泳和赛车是我很有可能拿到徽章的运动)。而且我想成为学生社长,从之前的自我的评价来看,不应该说我渴望权力。但由于我觊觎的职务,如杂志编辑和辩论协会的主席,都只能由学生社长担任,所以我想成为学生社长。
我们讨论了住校导师对“铿锵小组”的挑战。有一个党派在加重的社会混乱中处于有利地位。投降会是可耻的。我不真诚地提出我们最后和最好的狂欢会要如何举行。
在蓝星有一个传统,举办“颁奖庆祝会”,奖杯从一个年级传到另一个年级手上。当落败的一方聚集在他们的年级宿舍里鼓掌的时候,获胜方的队长则会参与进来,并被隆重地授予纪念胜利的奖杯。之后,聚集在外的队友们会将他举到肩高,并以极快的速度把他抬走,绕过回廊,直到他的宿舍里,还伴着歇斯底里的欢呼。我的想法是高年级部应该赢得一枚徽章,如此便能说明谁都可以在这种不光彩的竞争中取得好成绩。所以我们应该无视它,并拒绝参与这种比赛。于是我和我的同僚们召集了他们来开会,这是一个空前的举动。会议对此方案进行了解释,并得到了一致同意的投票赞成。离比赛还剩一个星期了。从那时起,所有高年级学员沉浸在一片对军队的热忱和狂热之中。我们学习一直忽略的手册,擦亮装备。低年级学生中表现出众者可得奖励。长官对这些明显的举动感到心神不安。他们知道我们曾开过会,但却对会议的内容一无所知。很明显,是这次会议使我们发生改变,而不是住校导师的规劝。
我使自己静下心来,传阅当天的命令。“为了年级的荣誉,我们应该赢得排队盾牌。我们拥有年级前辈的承诺和自信。相信上帝,在队伍中站稳脚步。”
我到底欺骗自己到了一种什么样的程度,告诉自己这并不是一个保全面子去实现我的志向的做法?单从我的日记判断,在学校的纪律基础上,我们尊重法律。在比赛的前夕我去找学校的负责人并且对于“颁奖庆祝会”是否是一个强制的事件问了他的看法。他说没有先例,他不能对一假定的案例心存偏见,但是他认为我们应该遵守规则。
在那天,我们的排在出勤以及队列训练中领先。但是最坏的情况出现了,那就是到了疏散队形的环节时,笨拙的表现令我们失去了徽章——那时候,我错误地认为这一定是上头的阴谋。高年级部在最后的排名中仅名列第三。于是,我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懊恼。一两天后,住校导师把我叫到他那里,然后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不做学生社长,要不就卷铺盖走人。看上去他好像看不透我的心思。最后我接受了任命。在后来的两个任期里,我渐渐地与之前的好友分离。阿超对我引用了布朗宁的《失落的领袖》里的一句话,然后埋头苦读《军事法》。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想找出可以逃脱服兵役的方法——当然,最后他成功了。
除了一般性的凶恶和特殊的残酷之外,我们并不十分凶残。民众反对性开放,他们认为它是一种肮脏的东西。性是那些永无休止的、冗长的黄色笑话的主题,而不能用来炫耀。无论那有多么的令人向往,都必须保持它的私密性。另一方面,很多的高年级生,都迷恋一个或那么几个低年级的男生,跟他们演出一幕幕复辟时期喜剧风格的幽期密约、秘密的通信以及沾沾自喜地担当护花使者。我对一些十五岁的漂亮男孩很敏感,但却没有成为激情的受害者,它令我很多的朋友都深受折磨(对于他们,我充当的是严厉的心腹知己)。
民意对于吸烟是给予谴责的,除非是在夏季学期的时候。在秋天和早春的时候人们觉得自己应该参加这样或那样的训练,而吸烟被认为是十分有害的。我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夏季,小教堂的背后举行了不少令人愉快的傍晚集会,却没有吸烟,那些甜味的,尾端为丝质的黎凡特香烟。
我们并不迷恋喝酒。尽管没有烟,院长也会向他的学生社长们献上潘趣酒或圣餐酒。最后一个耶稣升天节与我第一次的很不一样。我与一位朋友外出,他借了一辆汽车。在齐切斯特,我的朋友在午餐会上喝得酩酊大醉,驾着车畅快地绕着市场十字架,向过往行人喊着我们在找救济院。没有人理会我们。后来,他把车驾到一条胡同,在灌木篱里睡至晚饭时候。
官方处理赌博问题的态度是不可捉摸的。虽说禁止,但某种程度上却是同谋。他们总是发行五英里越野赛跑的彩票,官方批准的要求上写着:“什么都不要让我知道。”这让人感到不满意,就像组织者冒着军纪官会援用法律来警告他们的风险。
先开始允许在“铿锵小组”里打桥牌,然后被撤销。
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夏天里,我喜欢在关灯后和另外一个年级里的社长外出走到海边。这些远行是十分单纯的。目标是脱离学校一两个小时,就像在海航中短暂歇息的着陆,然后在陌生的港口的公众花园漫步。这件事迂回地传到我父亲那儿,引起了一场隐晦的责骂。
当我们获悉你晚上从宿舍逃脱出去并去海边的事,你母亲和我十分震惊。多年来这是我们听到的最让我们苦恼的事情。你,一个学生社长,深受你上司的信任,居然玩如此腐败低俗的游戏,这样根本不配有沃之名……
我不能威胁自己的儿子。我只能请求他们。当亚历克告诉我这类事情发生在社本时,我要求他保证他从未做过这样的事情。他承诺了,并坚守了。我请求你以最快的速度做出你最宝贵的保证,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你任何愚蠢的行为只会危及你自己的将来,我不可能有背弃信任、品行自私的儿子。
类似的话有很多,我当时很好奇那些人在社本怎么可能走到海边,想象出一个城镇与别的地方的不同之处。我当时想,父亲实在是无事生非、庸人自扰。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我是在四十年后,我哥哥出版的自传中才得知他曾经被驱逐出校了。现在我才体会到,父亲是怕我重蹈我哥哥的覆辙。
二
在蓝星的最后两个学期,我忙碌于学业。写诗获奖让我父亲感到高兴。我通过写诗获奖给予了父亲乐趣;主题背景是从马洛礼中节选的,以斯宾塞体诗节创作。当时我选择不是英雄主义或者浪漫故事,却是贝德维尔爵士在亚瑟死亡以后充满怀旧色彩的幻灭的沉思,这在我也是很典型的;我也获得了英国文学奖,但是我主要关注的是阿超和我在12月同享的牛津奖学金。我们现在强烈讨厌上我们六年级历史老师——一个疏懒,幽默的神职人员,我们认为他在教我们的时候没有充分地展示自己。在四年学期中和有干扰的假日里,我们艰苦学习。很多个星期,阿超和我在伯钦顿占据了几个房间并且恪守一张严格的时间表。即使如此我在学习时仍相当任性地阅读,与探索考试设置的题目相反,我发现自己对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更感兴趣。
我父亲希望我和他一样去新学院。在同一群学校中,有两三个其他的院校,而赫特福德就是其中的一个。当填写申请表的时候,我发现高等赫特福德奖学金相对来说是比较可观的。实际上,我父亲和其他大多数跟他职位相当的人一样,与十年前相比并没有变富,实际上已经变穷了。我知道,和阿超的父亲不一样的是,他觉得拿到财政津贴十分容易。我也知道,我不能拿到新学院的奖学金(实际上,蓝星的领导觉得测试是竞争的一种方式)。我在过去六个月勤奋工作主要是希望尽快离开学校。这些考虑敦促我采取了将使我的大学生活大为不同的行动。我把拿下赫特福德的奖学金作为我的首选。
因为对学校生活已经极度厌恶,我现在不再与左翼分子一道了。在许多人回忆中,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就如天堂般逍遥自在。学校是如此的无拘无束:只要你喜欢,任何一道墙都可以翻越,所有标明严禁入内的草地都可以随意践踏,还可以戴蝶形领结——所有校规都如一纸空谈。话虽如此,可是我却不喜欢这样。因此,我为那些厌倦生活的人成立了一所“死亡社”。我们系黑领带,在衣钮上戴黑色流苏,还有,在信纸上写悼词。在办公室里,我的头衔就是“送葬者”,我会在新成员的提名表中写道:“‘送葬者’以最沉重的心情,对××先生加入死亡社表示深切哀悼……”
我在校刊上发表的最后作品是一则宣言,主题是关于荒谬的幻灭。
1922年的年轻人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那时写道)无论如何,他们会是精明的,他们不会夸夸其谈,也不会心有阴霾。也正是因为他们精明,他们不会成为革命者,不会当诗人,也不会变成神秘主义者;虽然他们会失去很多,但起码是真实的。这年轻的一代,也会变得更谨慎……中年人会觉得他们的内心很难窥视。可是他们为自己辩护:有强烈的幽默感,能够令自己“除了该承认的罪过外,几乎所有罪孽都就此远离”。他们会面带讽刺的笑容,用比九十年代年轻人更自负的眼光来看待自身。这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当他们“感觉变老”之时,老一辈已经远去,也没有什么理念或幻觉能用来自我安慰。因此,他们注定不会成为“快乐的一代”。
我写下以上文字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已经省去了许多华丽辞藻——这可能与当时的心境有关。那时对于当下以及未来的预测,在今天看来,是彻头彻尾的错误。
奖学金测评的那一周,于我来说是纯粹的享受。阿超和我是仅有的两个蓝星来的候选人。我们先在家过周末,然后约定在帕丁顿见面,一同去牛津旅游。旅程中,我们在米特雷停留——那可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宾馆过夜——在那儿我们找到了一叠过去住客的名片和邀请函。那里的饭菜可口丰盛,我们还在剧院和工会里与大家进行辩论。阿超只针对新学院开战,成功率当然是低之又低的。可是,他会用马钱子碱来武装自己——据他所述,这能令他的大脑变得兴奋。(后来,当他毕业拿到第一名的时候,一位理发师来到宿舍,在满屋的论文里帮他打理头发。)
接下来,我听从了导师的建议,在某些科目上深究,并放弃了一些会让自己显得幼稚的科目。
在普通论文中,我写了大量有关“拉斐尔前派”以及亚瑟·塞门兹的《比亚兹莱的生平》的主题。在口试里,一个有礼貌的新学院先生指出了我在十八世纪农业上认识的浅陋。尽管如此,我自信干得不赖。于是,我们多旷了一天的学。五天之后成绩送到了蓝星。我获得了赫特福德奖学金,并且可以自由离校了。更绝的是,我不是因为犯校规而被赶出校门,而是光荣离校。
总结一下我的校园生活:
我的英语文学知识主要是在家中获得的。十年来,我在教室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拉丁语、希腊语、历史以及数学的学习上。现在我已经忘却希腊语了,闲时也没有读过拉丁文。如果要写篇墓志铭,现在恐怕是很艰难了。可是即使如此,我丝毫不后悔做过这般流于表面的古典研究。我相信,为古典研究的地位所作出的辩护是再正确不过的。只有学过古典学问,一个孩子才会明白,原来一个句子是有着逻辑结构的,单词与其内在的意义是不可分割的——不管这个词是用于文绉绉的暗喻还是露骨的谩骂。大部分没多少教养的人,如女人和美国人,如果没有接受那百里挑一的天才的指导,使用上往往会背离这些单词的本意。也正因如此,在我们已经失去翻译技巧以后,那旧式的英语测试题“解释句子大意”仍然屹立不倒。
对于那些在蓝星读过六年级的人来说,他们的拼字是拙劣的,这全因他们很少读书,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评论风格或大意上;拼字是幼儿才会注重的事情,因此他们将其忽略。那些“专攻”历史的人,对从伯里克利时代开始的地中海历史认识模糊,对从亨利七世开始的英国历史,以及由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到色当战役的欧洲历史认识稍好。我们能够即席翻译法国文学,但如果要说法语,口音浓重非常,谚语一窍不通。对于诗歌,古典的音步倒是好好地敲了我们一下——“敲”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词了。那些音节、韵律在我们的耳中萦绕,使得我们对毫无韵律美的现代诗歌充耳不闻。对地理,以及所有的自然科学我们都不屑一顾。自从我们从预科毕业以后,数学几乎没再取得进步。我们的常识只能勉强解决《泰晤士报》的填字游戏。
我所受的教育,现在看来,只是为一件事做准备,那就是当一位英语散文作家。这确实是再令人惊讶不过了,因为实在没多少人有能力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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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首传统的英国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