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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作出可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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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日两国代表展开对山东问题的论辩。日本公使干涉中国代表发言。中国代表公布中日密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和平会议,是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在巴黎开幕的。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政府派外交总长陆徵祥为首席代表,驻美公使顾维钧、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比公使魏宸组及已行抵美国的南方军政府外交次长王正廷为代表,出席巴黎和会。在此以前,南方国会曾推举孙中山、伍廷芳为特使,王正廷、伍朝枢为专使,参加这个会议;但因孙中山不愿担任,而南方军政府为了表示对外一致,也就放弃了另派代表的主张。

巴黎和会召开前,日本政府曾在外交上大肆活动,指责中国参战不力,没有资格参加和会。这和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尤其是美国要与日本争夺中国的企图,发生矛盾,更重要的是中国人民舆论激昂,使帝国主义者不能不有所顾虑,因此,日本的阻挠未能成功,中国代表仍然出席了会议。但是,由于日本的阻挠,中国代表团的名单一直到一九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才正式公布。

和会召开前,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美国国会发表了“保障人权”的十四项原则。这位国际权威人物的“正直”的声音,受到了世界弱小民族的热烈欢迎,认为人吃人的强权世界行将告终,人类平等的美好理想即将实现。中国某些天真的人们竟然幻想把几十年来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特别是日本以军事恫吓手段强迫中国签定的条约,在美国大力援助下,全部宣告废止。当时中国代表团曾拟邀请两个美国人充当代表团顾问,美国政府不予同意。同时,日本政府推荐久在中国担任总统顾问的日本人有贺长雄为中国代表团顾问,中国代表团也未同意。

一月十八日举行第一次会议时,议决由英、美、法、意、日五国各派代表二人组成“十人会”,对一切问题作出初步决定,然后提请大会表决。各国出席大会代表,规定大国为五席,小国为二席。中国代表不但没有资格参加“十人会”,而且出席大会的代表也只有二席,和英国殖民地国家出席的名额相等。因此,在和会开幕的一瞬,就可以看出这是五大强在和平正直的伪装下所进行的一次国际强盗的分赃会议,对世界和平不能作出公正有效的决定。

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人会”讨论殖民地的分配问题,中国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开会时,日本代表牧野提出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一案,顾维钧要求先由中国代表陈述意见,然后进行讨论。

在二十八日续开的“十人会”上,中日两国代表展开了关于山东问题的一场舌战。牧野解释他的提案是以中日两国关于胶州租借地与胶济铁路的成约为根据的。顾维钧则根据日本以最后通牒威胁中国接受“二十一条”的事实据理驳斥,并称:“后来中国对德宣战,中德条约宣告废止,情况已有变更,日本根据中德条约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当然不能认为有效。青岛、胶州租借地、胶济铁路及其附属财产,都应交还中国。”牧野答辩称:“一九一八年中日续约及其换文,乃是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的引申,此时已在中德宣战以后,本席认为中国代表所称情况已有变更一语,殊属费解。”于是威尔逊起而质问:“此项成约,可否在会议上提出。”牧野答以须向本国政府请示。顾维钧则称中国愿意将此项密约公开。

这一天,中日两国代表的辩论,主要在于“自愿”与“被迫”的分歧。显而易见,世界上不论哪一个国家,断然没有不经外力压迫而愿以领土主权拱手让之敌人的道理,所以中国代表的论点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的同情,日本代表强词夺理受到了普遍的谴责。日本政府恼羞成怒。二月二日,新任日本驻华公使小幡向北京政府提出抗议称:“中国代表未与日本代表接洽,竟向新闻记者宣称,中国随时可将一九一八年中日密约发表。此举殊属漠视日本,违反国际通例,颇予日本以不快之感,并足以影响日本之国际地位。兹奉本国政府训令,提请中国政府并电知中国代表注意,日本并非不欲发表中日密约,但中国代表之行动,不合手续。”同时,小幡还在口头上警告外交次长陈箓:“山东问题须由中日两国直接交涉,中国政府应立即训令中国代表团,一切问题,非经日本同意,不得在巴黎和会提出。”陈箓答称:“本国总统素极重视中日邦交,早嘱外交部电令中国代表团在和会上避免使用偏激言词。贵公使所提各节,本政府自当深切注意。”随后小幡在谈话中百般恫吓,说道:“日本陆军有精兵百万,而海军也有五十万吨,现在无地用武。中日近在毗邻,那些远隔重洋的国家想要过问远东问题,是力不从心的。”他坚嘱陈箓对此次会谈内容保守秘密,以免引起误解。

小幡提出交涉后,段祺瑞主张接受日本的要求,制止中国代表发表“伤害日本感情”的言论。

不料小幡的谈话首先被美国人所办的《华北明星报》如实揭出。接着,英国人所办的《英文导报》著论要求日本政府撤换这个不礼貌的公使。美国公使馆也发布消息,声明他们遵守威尔逊总统的“十四项原则”,决定支持中国,鼓励中国政府切勿气馁。同时,全国人民看到报上消息,一致痛斥日本在和会举行之际,竟敢干涉中国代表的发言,中国人民断然不能容忍。

在各方面的严重指责下,小幡不免情虚胆怯,只得发表谈话,闪烁其词地否认接有日本政府的训令,并称谈话内容应由他个人负责。他又埋怨陈箓不应泄露谈话秘密,因为当天并无旁人在座,如果不是陈箓有意识地泄露出来,外面是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在小幡的责难下,外交部无耻地曲从日本的意旨,公布谈话内容,却在公布文件中竭力掩盖事实的真相,否认日本进行恫吓。

但是,这种“掩耳盗铃”的作法是骗不了任何人的,全国人民对这一文件一致表示愤慨,西方三国也都谴责北京政府对日外交懦葸无能。二月十二日北京政府不得不再度发表声明称:“各国代表在巴黎会议上,顾本国之利益,为正确之主张,此乃独立国家应有之义,他国绝无干涉之理。……中日两国现正谋亲善之实现,更不应有所误解。盼我两国代表在会场中勿生何等之误会。”

北京外交部在小幡提出抗议后,曾电令中国代表不得发表中日密约。由于受到国内外的压力,随后又补发一个电令,发表密约与否,可“就近斟酌办理”。二月十二日,中国代表在和会上公布了中日密约。

这次日本干涉中国代表发言,并不是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以前段内阁时期,关于中日交涉,中国百依百顺,甚至中国办理交涉的人员可以由日本指定,中国答复日本的回文可以由日本代拟。在国际事务上,日本久已视中国为其保护国,凡一切有关中国的问题,都必须在日本参加或者取得日本的同意后才能认为有效,西方国家对此早经默认。现在国际形势变了,中国对日本这种露骨的侵略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日本的老一套办法不能行之有效,这是日本所没有料到的事情。

二 日本代表发表与西方国家签订的关于中国问题的密约。威尔逊的退却。三“巨头”决定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

从一月二十八日中日两国代表展开一场舌战以后,和会没有继续讨论山东问题。二月十五日,中国代表向大会提出废止民国四年(一九一五年)中日密约的说帖和关于山东问题的说帖,建议战前德国在山东所享有的权利,由德国直接交还中国。三月上旬,继续提出关于对德和约的说帖。四月中旬,又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特权的说帖,包括放弃各国在华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裁撤外国邮电机关,撤销领事裁判权,归还租界和租借地,修正关税协定等。在此时期,除二月中旬威尔逊曾向顾维钧谈及愿意协助中国改订关税外,各国代表借口忙于起草对德和约,无暇讨论远东问题。到四月中旬,欧洲分赃基本上完成了,和会重心才又转移到山东问题上[1]。

三月二十四日,“十人会”停开,由美国总统威尔逊、法国总理克里孟梭、英国首相路易乔治[2]、意国首相奥兰多组成“四人会”,称为最高会议,操纵处理和会的一切问题。这是排斥日本,由西方四个大国垄断大会的一项措施。由于日本提出抗议,二十八日又在“四人会”下面加设一个“五人会”,由美国国务卿兰辛、英国外长巴尔福、法国外长毕勋、意国外长桑理诺、日本全权代表牧野组成。其余各国代表须受邀请始得列席“四人会”或者“五人会”,但是“四人会”讨论远东问题时,日本代表不待邀请亦得列席。

四月十六日“四人会”讨论山东问题时,威尔逊建议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先交和会接收,俟中国将山东重要地区辟为商埠后交还中国。牧野表示反对,英、法、意三国代表也不支持美国的建议。

二十一日,牧野单独谒见威尔逊,仍然坚持日本应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威尔逊提出折衷建议,拟将德国在太平洋区域的利益交与协约国及参战国“公平分配”,同时各国放弃在华的势力范围。牧野认为,如果各国愿意放弃在华的势力范围,日本亦可放弃,但山东问题必须按照日本的意图处理。同日下午,威尔逊在“四人会”上报告与日本代表接触的经过,路易乔治建议将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让予国联,由国联以委任统治地的方式接收管理。

二十二日上午续开“四人会”,此时意国代表因为争夺阜姆问题未达目的,忿而退出会议,“四人会”实际上成为“三人会”,西方帝国主义阵线发生了很大的裂痕。日本代表的态度便乘机强硬起来,坚决反对国联代管,并称奉到本国政府训令,如果山东问题不能满意解决,日本即不签字对德和约,必要时日本代表可以退出会议。同时,日本代表将一九一七年日本与英、法、意等国所订的有关山东问题的密约公布出来。这是日本用以挟制英、法等国的有力武器,不啻警告它们,“你们在密约中早已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此时只有履行条约的义务,不能跟着美国走”。在此以前,四月上旬日本代表曾提出人种平等一案作为陪衬[3],以交换美国对山东问题的让步。不难理解,如果日本继意国之后退出和会,和会便会瓦解,整个帝国主义联合阵线也会随之瓦解,帝国主义的共同利益便会受到严重的损害。日本代表的这套手法,对西方国家起了深刻的影响。

同日下午续开“四人会”(实际上是三人会),中国代表陆徴祥、顾维钧被邀列席。他们已经知道山东问题凶多吉少,还幻想那位中国的“亲密友人”,那位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被认为是主持“正义”与“公道”的美国总统,能够出面来仗义执言,为弱者鸣不平,向中国伸出援助之手。果然那位“伟大人物”开口说话了。但他说的是什么呢?他像法官宣判一般十分严肃地说道:“我们参加这次世界战争,主要目的就是要维持条约的神圣。中日两国既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的中日协定于前,又有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的中日换文于后。英法等国与日本所订的条约,又有维持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的义务。在这些情况下,山东问题没有变更的余地!”

顾维钧说:“一九一五年的中日条约,中国政府是在日本提出最后通牒后被迫接受的,而一九一八年的续约,是以前约为根据而产生的。”

威尔逊说:“可是,一九一八年九月间,协约国在军事上已经处于绝对优势,日本决不能再以武力恫吓中国,为什么中国在换文上有‘欣然同意’的一句话?”

顾说:“当时日本在山东不撤兵,地方备受扰害,民情异常激昂。中国政府为了避免激起事变,所以才承认签订这个续约。”

路易乔治若有歉意地说:“英国和日本签订密约时,地中海以东地区局势异常紧张,英国不能不依靠日本的协力。现在感觉到,当时付予日本的代价未免稍昂,但条约究竟是条约,不能作为废纸。”

于是威尔逊神色不安地说:“美国和欧洲国家并非不愿主持公道,无奈受到以前各项条约的拘束,对中国无能为力。好在国联成立后,将来如再有以强力加之于中国的,国联会员国自有援助中国的义务。”

乔治跟着说:“我可以明告中国,世界各国对于中国大多抱有好感,问题在于受到条约的约束。如果日本对中国的目的范围超过以前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英国即无支持日本的义务。如果以后日本再欺负中国,本国一定给中国以助力。”

接着,大会主席、法国总理克里孟梭发言,同意乔治的意见[4]。

二十四日,中国代表向“四人会”提出另一说帖,内容分为四项:(一)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可先移交五强,将来由五强交还中国;(二)日本于签订对德和约一年后完全退出山东;(三)中国愿偿还日本攻占青岛的战费,其数目由四强规定之;(四)中国愿将胶州湾全部辟为商埠,并划出一定区域供外人居住。这是中国代表对山东问题表示让步的一个新方案,其目的在于迎合美国意旨,反对日本独占,同意暂时性的国际共管,企图以此获得美国的支援。就在这一天,意国代表团正式撤退回国,和会危机严重,西方三国更倾向于讨好日本,对这个新方案感到难于接受。

以后“三人会”续开数次,到二十九日,国际三“巨头”作出最后决定,同意将德国在山东及胶州湾的所有权利让予日本,然后由日本自动交还中国,但在交还后,日本仍得享受以前所有的经济权利。这就是说,西方三国在“道义上”认为日本必须将山东权利交还中国,日本是否愿意交还及何时交还,则留待中日两国自行解决。这个决定,事前并未征求中国代表的同意,不让中国代表再有机会表达意见,甚至会议记录以及和约草案也不发交中国代表过目。五月一日,英国外长巴尔福代表三国将上项决定通知中国代表。四日,中国代表向“三人会”提出抗议,也竟然没有下文。到了这个时候,关于山东问题,列为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竟和战败国一样,受到惨痛的处分而告结束。

五月十四日,和会议长克里孟梭通告中国代表:“中国代表送来说帖,不能认为属于和会讨论范围内,应俟国联行政部成立时,请其注意。”

三“巨头”对山东问题作出的可耻决定,是对公理、正义的有力讽刺,是威尔逊“十四项原则”的彻底破产。他们一方面自知理屈情亏,不得不做出伪善的姿态,对中国表示歉意;另一方面却又坚持所谓“条约神圣”,认为一切问题必须根据条约办理。其实,中日条约是中国在日本武力威胁下的城下之盟;日本与英、法等国私订密约,出卖中国而中国自己却蒙在鼓里。以上这些条约,有的是帝国主义强加于弱者身上的一套锁链,有的是帝国主义相互之间进行秘密交易而不让当事人过问的片面决定。究竟这些条约的“神圣”之处何在呢?帝国主义认为,它的神圣就在于通过条约的形式,肯定了人吃人的帝国主义侵略体系,保障了它们的共同利益,而使弱小国家遭受宰割,永远不得翻身。

此外还有另一国际阴谋。西方三国在处理山东问题的时候,为了利用日本作为“反苏反共”的东方前哨,必须付出新的代价,把山东权利许给日本。对他们说来,这究竟不是挖自己的肉,也就乐得慷他人之慨了。

三 四国新银团的酝酿。美国夺取中国路权的尝试。北京政客集团对铁路问题的派系斗争

巴黎和会与上海和会召开的前后,美国政府在中国进行了金元外交活动,企图夺取日本在中国已占有的经济阵地。

早在一九一八年五月第一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的时候,威尔逊总统曾向英、法、日三国建议组织一个对中国共同投资的国际联合机构,以代替久失时效的五国银行团[5],并提出三个要点:(一)投资中国包括政治借款及经济借款;(二)以中国中央政府为对象;(三)各国在华所取得的借款优先权,均须让渡于新银行团。对此,英、法两国均表示同意。七月九日,美国政府即将美国银行三十一家组成美国银行团,准备参加国际对华投资机构的事件通告英、法、日三国及北京政府。这个建议中的国际联合机构,就是旨在垄断对华政治经济借款,扼杀中国民族经济的美、英、法、日四国银行团。原来美国自从退出五国银行团以来,一直在等待机会,准备卷土重来,当欧战快要结束的时候,它对中国的野心就迫不及待而跃跃欲试了。

日本对华借款的大部分是以路权为抵押品的,而美国正是要控制中国的交通命脉,以便进而控制中国的整个经济命脉。在这个问题上,英、美两国打成一伙向日本展开了尖锐的斗争。首先由中英银公司[6]代表梅尔思(s. f. mayers)于一九一九年一月发表统一管理中国铁路的意见,在中国的英、美报纸曾经加以热烈鼓吹,随后中国交通部美国顾问贝克(earl baker)提出“统一中国铁路”说帖,与之互相呼应。说帖内容包括统一运输,统一材料,统一会计,统一车辆,统一语文,统一行政等。其办法是由新成立的四国银行团向中国提供一笔巨大借款,用以赎回以路权为抵押品的各项借款,然后由四国银行团组织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管理中国铁路。这个计划并不新奇,实际上就是从前美国国务卿诺克斯所提出的“世界铁路大计划”的翻版,但比诺克斯计划又进了一步,在中国境内的铁路,无论已成未成,国有民有,有债无债,都包括在内。根据这个计划,四国银行团不但完全控制中国的路权,而且还有监督中国财政和其他事务的特定权利。这个计划是美国政府多年来处心积虑想取消各国在华特权和势力范围,改一国独占为国际共管的核心部分。

徐世昌上台后,曾聘请一批“名流”组织外交委员会,作为北京政府关于外交问题的谘询机关。被聘者多为研究系和新旧交通系的骨干分子,会长为研究系“名流”汪大燮。徐世昌之所以采取这一步骤,目的在于取得美国借款,由于外交部控制在安福系的手里,他想撇开外交部而以这个机构作为外交问题的决策中心。

关于组织四国银行团和统一铁路的问题,中国亲美派非常感兴趣。外交委员会委员、研究系分子汪大燮、熊希龄、林长民[7]以及旧交通系分子周自齐等一致认为:铁路问题是列强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基本内容,而在本国军阀割据与内战不停的局势下,铁路忙于运兵,路款经常被军阀提去,弄得四分五裂,只有由四国共同管理,才能对外打破势力范围,对内打破军事控制,从而达到维持货运,增加收入。在此时期,属于旧交通系的交通部特派员王景春,曾到美国接洽与统一铁路有关的问题。

随后,外交委员会议决接受国际投资,组织一个中外混合委员会,下设中央路政管理局,第一步赎回全国各路借款,第二步实行铁路统一管理。二月八日,国务院根据这一决定,电令陆徵祥向巴黎和会提出统一铁路案:“凡外资、外债、已成、未成或已订立合同而未开工之各铁路,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以各路为共同抵押品,聘用外国专家协助中国人员经理之,俟中国还清总债之日为止。各路行政及运输事宜,仍须遵守中国法律,概由交通部指挥。”外交委员会还提出说帖解释赞成国际投资的理由:“吾国铁路大多成于外资。但其中大别有三,一曰借款路,二曰合办路,三曰国有路。借款路小别有三,一曰单纯借款路,二曰混合借款路,三曰附属借款路。概言之,则商业性质与政治性质二者而已。今商业性质之路,不生何种变化,其变化最速者莫如合办铁路。本会提案主旨,在变更政治性质之路为商业性质之路,改变一国单独垄断之政策为本国完全之基础。”

这一措施首先受到新交通系首领曹汝霖的激烈反对。他说他身居交通总长,铁路事业属于交通部的专管范围,不能让一个谘询机关越俎代庖。他提出七个理由来反对这个方案:(一)中国海关、盐政、邮政的自主权业已丧失,不能再将交通行政权让予外人;(二)外人管理路政,不会考虑国防需要,因而也将影响国防线的施工建筑;(三)铁路协定运费,将与协定关税事同一例,只能便利外货运输,而使国货蒙其不利;(四)路局收入将归外国银行掌握;(五)本国军运将引起困难;(六)影响中国人才的出路;(七)影响本国材料的充分利用。他还说此案未经国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发出的电报是不合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曹汝霖所提的理由都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位全国知名的卖国贼忽然以“爱国者”的高姿态出现,乃是别有用心。他一面提出抗议,一面与日本秘密接洽,企图将高徐、顺济两路及满蒙铁路借款草案改为正式合同,以便成为定局。由此可见,他是替自己的权利地位说话,替他的主子日本帝国主义说话,根本谈不到什么爱国动机。

随着曹汝霖的抗议,与新交通系分家已久的旧交通系首领梁士诒也出面来猛烈反对国际投资共管铁路的计划。原来,以前交通系并无新旧之分。梁士诒、周自齐等因为参与洪宪帝制被缉逃亡后,曹汝霖以段内阁的交通总长地位经手卖国借款,继承梁士诒取得了银行、铁路事业的垄断权,才有新交通系这个名称出现。后来梁士诒等恢复政治权利,从此新旧交通系在政治上处于对立,旧交通系分子成为徐世昌的助手,新交通系分子则与安福系沆瀣一气同为段祺瑞的爪牙。但是,现在周自齐等都赞成统一铁路案,而属于同一系的梁士诒,忽然与曹汝霖结合起来反对此案,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梁士诒之所以反对此案,就是因为外交委员会这个机构掌握在研究系的手里,他不愿在研究系手下充当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因此,他在铁路协会大声疾呼地反对铁路共管,认为组织一个“中外混合委员会”来管理铁路,就无异于变相的“总铁路司”,这个“总铁路司”比“总税务司”的危害性更大,而铁路共管也就是断送国家主权的亡国政策。他迅速组织了“铁路救亡会”为反对铁路共管的宣传鼓动机关。

在新旧交通系合流和安福系的高压下,徐世昌不得不吩咐国务院补发一个电报,命陆徵祥等暂缓向巴黎和会提出此案。二月十八日,徐在公府春耦斋召集全体阁员与外交委员会委员重行讨论统一铁路问题。会议决定推梁士诒、曹汝霖二人另拟折衷方案,改期进行讨论。

不久,这个方案提出来,主要内容分为四点:(一)不承认各国相互之间私相授受的关于支配中国路权的密约;(二)对外资筑成的南满、中东、胶济、滇越各路,建议向国际银行团借款赎回;(三)对借债已成之路,一概不动;(四)对借债未成或尚未开工之路,由中国资本家组织银行团,吸收外国银行团投资合办。

其实,梁、曹二人提出这个方案,除了合谋推翻统一铁路案而外,彼此又有不同的目的:曹汝霖明知在外力控制下的南满等四路决不是国际银行团所能过问的,想利用这个难题目使国际银行团知难而退,借以维持原状;梁士诒则利用“保障国权”之名,迫使外国资本对他让步,从而打通中国官僚资本与帝国主义资本相结合的出路。这个方案提出不久,梁迅速组成了中华银公司[8],他的阴谋就全部暴露出来了。

铁路问题是中国亲日、亲美两派争权夺利的反映,实质上是目本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争夺中国的反映。中国方面,开始是研究系、旧交通系联合起来反对安福系、新交通系的斗争,随后转化为新旧交通系重行联合反对研究系的斗争。帝国主义除竭力支持它们的工具而外,本身也直接投入了这场斗争。一月二十六日,美国公使芮恩施曾设宴招待外交委员会委员汪大燮、熊希龄、林长民、周自齐、陆宗舆、曹汝霖等,亲自解释统一铁路案,“管理运输之权完全属于中国,只是为了投资安全,才有聘用稽核洋员之必要;关于采购材料,采取公平投标的方法,中国方面不会吃亏”。芮恩施还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先后会见梁士诒,竭力劝他放弃反对的成见。

在斗争的过程中,外交团曾拨关税余款一千二百万元维持北京政府,但又相约在中国未统一以前,各国不得单独借款,即已有成约的借款也必须停止付款。它们的目的,一方面制止日本对亲日集团继续提供财政援助,另一方面压迫北京政府结束内战,接受以美国为首的国际投资,通过国际投资来实现国际共管,掌握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月一日,美国摩根财团代表阿卜脱到上海时[9],英国驻沪总领事陪同他访问南北议和总代表。阿卜脱此行就是为接洽四国银行团与投资铁路问题而来的。

五月一日,陆徵祥报告北京政府,中英银公司代表梅尔思已向和会提出统一中国铁路说帖,据称所拟办法,系由英、美两国驻华公使与中国代表一人共同商定者。北京政府命陆否认其事。

在统一铁路问题上,英、美两国虽然打伙儿对付日本,但是两国之间也存在着矛盾。五月上旬,北京政府向美国进行温杭铁路借款合同的谈判,英国公使根据一九〇五年香港条约提出抗议。北京政府因此项借款早已偿还,拒不接受。

这一时期,由于军阀内战迄未停止,不久全国各地又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人民爱国运动,局势动荡不定,所以统一铁路问题暂告停顿,西方国家转而加速四国银行团的组织工作。

* * *

[1] 本章一、二两节资料来源:刘彦《近三十年中国外交史》、张忠绂《中华民国外交史》、梁启超《欧游心影录》及上海《新闻报》。

[2] 即戴维·劳合·乔治(david lloyd george)。——编者注

[3] 此案主要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排斥日本移民的问题。

[4] 参考陆徵祥致北京政府的电报。

[5] 1910年,美、英、德、法四国组织对华投资的四国银行团,1912年加入日、俄两国成为六国银行团。1913年美国宣布退出,因此缩小为五国银行团。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战败,俄国发生革命,因此又有四国银行团的酝酿。

[6] 中英银公司是英国财团投资中国铁路的一个机构。

[7] 林长民,字宗孟,福建闽侯人,旧君主立宪派,曾任段内阁的司法总长。

[8] 梁士诒召集中国银行团开会,认足股本一千万元,于4月12日成立中华银公司。

[9] 阿卜脱曾任美国驻日公使,此行除访问中国外,还到东京接洽日本加入四国银行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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