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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志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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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曾典正在纂修事宜,更当详尽,谨摅一得,仰祈敕部酌议详明,以垂永久事。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初七日,奉督抚二院案验,准礼部咨开:仪制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礼科抄出,该本部等衙门题覆:礼科给事中李题前事。等因。康熙二十二年四月初十日题。本月十三日,奉旨:依议。

一统志关系典制,应行纂修。前巳有各省纂送通志,今应作何察催。及纂修一统志。事宜,礼部详议具奏。钦此,钦遵,于本月十四日到部。该臣等议得:

一统志关系典制,诚宜速行纂辑成书,仰副论旨。除山西、山东、四川、广东通志已经送部外,其各省通志,相应请敕下奉天将军、府尹并各直省督抚速行送部。其奉天限文到六个月之内,各直省限交到三个月之内送部。如迟延违限题参。俟通志到齐之日,臣部移送翰林院编辑,为大清一统志,进呈睿览。其总裁、纂修官员事宜,应俟翰林院于编辑之日题请可也。等因。康熙二十二年五月初六日题。本月初八日奉旨:依内事理,钦遵。抄部送司。奉此,相应移咨。案呈到部,拟合施行。旨内事理,钦遵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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