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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牟子理惑论》辨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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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惑论》三十七章,全文见梁僧祐《弘明集》卷一,题汉牟融撰,附注云:“一名苍梧太守牟子博传。”《隋书·经籍志》子部儒家类,有《牟子》二卷,注云:“后汉太尉牟融撰。”殆即是书。融,字子优,不字子博,《后汉书》有传。其为太尉,在明帝永平十二年,史不称其有著书。本书称孝明皇帝云云,其决非太尉融所撰,更不俟辩。即谓汉末有同姓名者,然书中自序,称“灵帝崩后……牟子将母避世交趾。年二十六,归苍梧娶妻,太守谒请署吏”,则苍梧平民,非太守也。故仅就原书标题论,已支离不可究诘。序中又言笮融事,而文义不相属。窃疑此书为东晋刘宋间人伪作。初托诸笮融,或以笮字形近转讹为牟,或因笮融不得其死,传此书者欲别依托一有令誉之人,偶见后汉名融者有一牟太尉,又事热心求法之明帝,与佛有缘,遂展转嫁名于彼。此所推测,虽不敢必当,要之,后汉初之牟融,决未尝著《理惑论》,而后汉末并无牟融其人者,则可断言也。

此书文体,一望而知为两晋六朝乡曲人不善属文者所作,汉贤决无此手笔。稍明文章流别者,自能辨之。其中更有数点最足证明伪迹者。

《牟子理惑论》

中国佛教论书。通称《牟子》,亦称《理惑论》。据唐朝僧人神清在《北山录》中称,原名《治惑论》,唐人避高宗李治讳改今名。本书相传为东汉末年牟子著,主要记述释迦牟尼出家、成道、传教的事迹;佛经的卷数及戒律的规定;佛教关于生死问题的观点;佛教在中国初传的情况等。据称因看到“佛经之要有三十七品,老氏《道经》亦三十七篇”,故效法而为三十七条问答。文中广引《老子》和儒家经书,以论证佛教与儒、道观点的一致,为中国较早的阐述佛教原理的书。

(一)原文云:“仆尝游于阗之国,数与沙门道人相见。”考《后汉书·西域传》:“于阗自王敬矫命造乱被戕,桓帝不能讨,自此与中国绝。”灵献之交,中国人安得游于阗?此必在朱士行西行求法以后,于阗交通盛开,作伪者乃有此言耳。

(二)原文云:“今沙门剃头。”“今沙门耽好酒浆,或畜妻子”。汉魏皆禁汉人不得出家,灵献时安得有中国人为沙门者?据此文所述僧徒风纪已极败坏,必在石赵、姚秦极力提倡举世风靡之后,始有此现象耳。

(三)原书凡三十七章,自云:“吾览佛经之要,有三十七品,故法之焉。”佛经皆译“章”为“品”,作伪者乃窃取斯义,考“三十七品”之名,始见于《维摩诘经》之佛国品,乃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之总名,亦名三十七法,非篇章之谓也。作伪者耳食误用,殊为可笑,即可证其书出支谦,罗什所译《维摩》盛行之后矣。

(四)原文云:“世人学士,多讥毁佛法。”后汉人著述,亡佚虽多,其传于今者亦不少,至如单篇零札,裒而录之,可逾千篇,除襄楷奏议外,吾未见有一语及佛法者。王充《论衡》,专以批评为业,亦未齿及。此实汉代士夫不知有佛学之明证。既无闻见,安有毁誉?此作伪者,道晋宋间情状耳。

此书齗齗辨夷狄之教非不可用,此盖在顾欢《夷夏论》出世前后,其他辨毁容,辨无后,皆东晋间三教辩争之主要问题。而作此书之人,颇以调和三教为职志,亦正属彼时一部分之时代精神。故断为晋后伪书,当无大过。但理既肤浅,文复靡弱,其价值又出《四十二章经》下矣。

惟有一事足资旁证者,著书之地,托诸交趾。原序云:“时交趾差安,北方异人,咸来在焉。”此或为汉末交趾佛教颇盛之一种暗示,盖当时中印交通实以日南为孔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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