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三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
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与,平声。○子孙,谓虞思、陈胡公之属。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舜年百有十岁。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材,质也。笃,厚也。栽,植也。气至而滋息为培。气反而游散则覆。诗曰:‘嘉乐君子,宪宪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诗大雅假乐之篇。假,当依此作嘉。宪,当依诗作显。申,重也。故大德者必受命。”受命者,受天命为天子也。
右第十七章。此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极其至,见道之用广也。而其所以然者,则为体微矣。后二章亦此意。
章意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极其至,举舜做个样子。自古以来,圣人止有帝舜浑纯是一孝做成底,观虞书四岳荐舜升闻陟位,只是一孝,以孝做到圣人,以孝做到天子,以孝做到富有四海,宗庙飨,子孙保,如此说来方合章意。时解辄云以圣人之德孝其亲,以尊富飨保孝其亲,道理便倒,与章意不合矣!如必尊富飨保而后为孝,是孝非庸行也,以此即为孝,则秦汉唐宋诸君皆大孝乎?若云善则归亲,以圣人之德孝其亲,则古来圣人皆是,何独指一舜耶?
俗解谓舜以圣人之德并诸福以成大孝,然则尧禹文武何尝不是?其所以独推舜为大者,自古诸圣人以孝为其圣中之一德,只有舜一生单就一个孝便做成圣人,做到有天下,此为不同耳。“其也与”三字,正要看得非舜不足当此乃得。
大德必受命,通章即此一意推详反覆,以见庸德之极,其用广如此。若谓“德为圣人”以下,是舜以此孝其亲,故称大孝,则与下文自为矛盾,末节当云必受命者为大德矣,岂其然乎?此谬实始于陈寿翁许白云,而后之讲说因之,失朱子之意远矣。
许白云谓“大孝”句是纲,下五句是孝之目,此句便错。陈定宇谓“德为圣人”以下,皆是推极其至,似矣,如何又云舜为圣人尊富飨保如此,岂不可为大孝乎?然则定宇之所谓极其至亦是倒看,不知“德为”五句,即下文禄位名寿受命同,皆所谓极其至也。或曰,如子言,则“德为圣人”句,应与下四句分出矣。曰:不然。此“德”字与后“德”字异,即下节“必得其名”“名”字之意,言其以孝成圣人之名也。故下文“德”字上加一“大”字,便是“大孝”替身语,与此“德”字分别矣。如此,然后知首句是庸行之常,下五句是极其至,“圣人”句原当平列,提出不得也。
此章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极其至,孝,庸行也,舜却由此庸行造到极至,以此为圣人,以此为天子,有四海,宗庙飨,子孙保,惟其孝为大孝,故必受命如此。“德为圣人”,言其以孝做到圣人,即下节“必得其名”也。看尧典“有鳏在下”一段,廷臣荐舜之词,只说得孝行一节,未尝旁溢他语,即所谓玄德升闻也。至禹谟益赞禹曰“惟德动天”,也止述斋栗允若,以为至诚感神,可见舜孝德之大,与他圣之孝不同。今说者必云以圣人之德孝其亲,且以“德”字为所该者广,不止孝之一事,是小看了舜孝,正与由庸行而推极至之意相反矣。
五句只合平看,总是舜之大孝所致。此节只重大孝,即下文“大德”字也。“德为圣人”句,止取“圣人”二字,“德”字不重。提重“德”字贯下四者固非,即五件平列,不知以孝之德为圣人,而云以圣人之德孝亲,便是孝外别言德,连下文“德”字俱泛,不切庸行之旨矣。
章中四个“德”字,下面三个“德”字一例,与受命对看,为主为纲者也;首节“德”字又一例,与尊富飨保并列,为宾为目者也,直当平举,不当特提,盖五句总以孝而致,非以此为孝也。或谓孝为圣德之大端,非德止于孝,其说似是而非也。若泛论圣德,自然孝为大端,而不止于此,中庸此章却只论孝,故所谓“大德”、“令德”,皆专指孝而言,所以只举个舜,不是他圣无孝德也,他圣不似舜单以孝成名有天下而备诸福耳。夫言岂一端而已夫,各有所当也。
有谓舜宗尧,既得尧之天下,遂奉尧之先,则后之人宗舜,亦必遂奉舜之先,尧禅舜,子孙不失为大国之君,则舜禅禹亦当不失为大国之君。先生曰:“全以私心说坏圣人!舍其祖宗而认人祖宗,而又冀他人以之为祖宗,而皆以天下为饵,岂复成圣人乎?惟和尚法嗣则然,然则和尚皆大孝乎?况舜只受终文祖,无奉尧之先之事也。其论‘子孙保之’之义不甚悖,然不失大国之君,以大孝之德耳,岂以禅人为子孙之保哉?”又曰:“飨保之福,皆舜大孝所致,中庸推极其至,以见大德必受命,舜意计中并无此事也。今谓舜为飨保计,而宗尧禅禹以图之,不但诬圣乱道,说得大舜亦太拙甚矣。其说之谬,总由错认‘德为圣人’以下五句,皆所以为大孝而不知为大孝之所致,思必得飨保以孝其亲,则不得不宗尧禅禹,阴曲以图之矣。自好讲权用,因谓圣贤亦犹人耳,文人不明书理,凭臆妄论,每有此害!”又曰:“天子天位,乃四海公家之统,非一姓之私。三代以上禅授,其受终宗祖,皆指天位相传之序,非为人后之义也。为人后,从父子伦出,天位传授从君臣伦出,只因夏殷以后家天下,君臣中又兼父子之义,故其礼制又不同。要之七庙之设,皆三代之礼,与唐虞庙制义自别,不可以后世之法,论古初也。”
第二节紧贴舜讲,下文渐说开去。“得名”即指“德为圣人”,“得寿”固是年多,而宗庙飨、子孙保,亦即其事也。故此节“大德”,专就孝言,名、寿皆归本于此。
论章意,舜只做一样子耳,次节已结住,第三节便推开通论矣。许东阳谓次节即泛言理之必然,此则太骤,看注“舜年百有十岁”,则此节正结上起下之词,熟读白文数遍自见。乃有谓通章只就舜身上说,不识何据?或曰:由存疑达说等书。吁!此余向欲尽去天下讲章也。讲章之说不息,孔孟之道不著。
讲章一派,起于元儒,盛于正嘉之间,如世俗所称蒙存浅达之类,拘牵破碎,影响皮毛,于圣道毫无所见,而自附传注之宗,其去汉唐训诂已不啻万里,至若时下坊刻所行说约等书,其鄙倍又过之,此不但道理之贼,亦文字之贼也。
“因材而笃”,兼下两句说。
“材”字兼“栽”“倾”,不可对“德”字,“栽”乃对“德”也。
有谓引周诗即下章尊颂周德受命之意,此论不然。此章专就舜说,下章专就周家说,总以明庸行之至,以见道之费,虞周都是引证耳,虽大意未尝不关通,然各自话头。若谓引诗为下章针线,则文王之什及周颂中言周家受命语甚多,岂不更明切,而引此泛用之辞耶?诗言“君子”不指文武周公,而引诗者欲借以指文武周公,不太费分疏周折耶?
大德即大孝,大孝即庸德,庸德即大德,初非两件。孝本庸德,如舜之孝做到尽处,便是大德。凡圣人未有非孝者,然其德之所重不在孝,亦如伯夷非不不念旧恶,然毕竟是圣之清;柳下非不介不可易,然毕竟是圣之和耳,惟舜之孝为凡圣人所不及,故其德莫大于此。论舜圣人之德固不止于孝,而大德惟孝,即他处论舜德亦不专说孝,而此章大德却专说孝也。俗说反云德以受命而成孝,不是孝以成德,于中庸之意却相背。看总注“由庸行之常”,此指孝而言,本也;“推之以极其至”,此指“德为圣人”以下而言,末也。大德必受命,言凡庸行之常苟能充之至其极,皆可以为圣人而受天命,此是中庸以“道不远人”勉人之意。如俗说,则反德为本,而孝为末,则必为圣人而受命乃可以为庸行之至,非中庸之旨矣。
夫子只就舜孝而极其至,中庸论庸行之至而引夫子之论舜孝,章句云“此由庸行之常,推极其至”,正从前十三章末节“庸德”中来,子臣弟友,皆庸行而孝为大,故引夫子此言。
此言庸行之常,果能推至其极,如舜之大孝,未有不受命者,乃讲德之至而及受命,非讲受命之由而及大德也。二帝三王受命得其正,即后之孔孟不受命,汉唐来非大德而受命,亦自有其理,须看得透彻,不然,反与“必”字剌谬矣。
孟子谓天下无道,小弱役强大,亦天也。此是天亦无如之何,然使有大德,天必急命之矣,然则孔孟云何?曰天所以命孔孟者又别。
圣人只尽庸行而天命自属,德命相与之际,消息甚微,中庸说出必得之理,指示人从庸德用力,以极大道之费。
命即在德内。
气数之命即在性命中,德有浅深,则命有厚薄,惟人自取耳,程子所谓“如修养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于圣贤,皆是也”。
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此言文王之事。书言“王季其勤王家”,盖其所作,亦积功累仁之事也。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大,音泰,下同。○此言武王之事。缵,继也。大王,王季之父也。书云:“大王肇基王迹。”诗云:“至于大王,实始翦商。”绪,业也。戎衣,甲胄之属。壹戎衣,武成文,言一着戎衣以伐纣也。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追王之王,去声。○此言周公之事。末,犹老也。追王,盖推文武之意,以及乎王迹之所起也。先公,组绀以上至后稷也。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推大王、王季之意,以及于无穷也。制为礼法,以及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禄。丧服自期以下,诸侯绝,大夫降;而父母之丧,上下同之,推己以及人也。
右第十八章。
此章言文武周公能尽中庸之道以见费之大者。章句云,“此言文王之事”,“此言武王之事”,“此言周公之事”,本自平分,未尝以文王为主,而下二节乃言子述也。此皆隆历间村俗讲说,杜撰章旨,强拈“无忧”二字作贯耳。
“无忧”是就境遇上说,若说得太玄妙,则无以处凡圣人,且与下文打成两橛。
文王非公子封君,靠前后成功者也,其身于中庸之道,固无所不尽而又得作述之盛如此,故曰“无忧者其惟文王”,犹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极德遇之盛,而益见圣人尽道之至也。
下面分列武王周公,各有尽中庸之道之事,此处却只言武王,盖周公所为,总以成文武之德,举武王则周公在里矣。
两“之”字,是指文王而言。
“缵绪”二字,最易说坏,不是武王不子,便是太王王季文王不臣矣。要之,武王亦不愿有天下者,直是时至事起,天人交迫,莫之为而为,在后人观之,太王王季文王时,已有有天下之势,至武王而集其成,则以为缵绪焉耳。
“缵绪”专指翦商一事不得,然却脱离不得,肇基王迹兼德功而言,即翦商亦言其理势自然之道,非图谋神器也。若欲避翦商之说,而专指周家忠厚积累仁德而言,则其绪直自后稷来,何以独始于太王哉?总是竖儒眼中,看得翦商是大逆不道事,于是曲为之说,反将圣人心事装成枝梧暗昧。不道太王武王所为,皆天理至道,有何罪过,赖后儒解免耶?
使纣不至无道,武王终守侯服,其缵绪未尝不光大也。此句另讲,到“壹戎衣”[1],方说到“有天下”,“有天下”亦不过“缵绪”中一事耳。如此看,方见武王能尽中庸之道。
武王之不同乎文者,时也,非德也。“不失显名”,非可以权力诈术为之,曰“天下”,则古今之公理也;曰“身”,则一人之有道也。可见武王非圣人论,直是小人无忌惮耳。
“成文武之德”,是夫子追论语,非周公当时以此立说也。通章言文武周公能尽中庸之道,此节专指周公之事。周公当时只尽其道之所当为,为文武之所不及为,故曰“成文武之德”,若谓周公以之归功文武,借名免专己之嫌,便是私心作用,岂复成圣人?岂可谓尽中庸之道哉?
太王王季,其功德本自当王,上世礼法简略,不曾有此义例,周公能尽中庸之道,上体天理,下当人心,而特创立此制,直从道理上生来,为万世不易之大法,不是体贴文武孝思,尊崇其私亲也,故不入“达孝”章,而于此发之,原不关“孝”字事。盖周家累世修德,至太王王季文王,其功烈又大,故上节言“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绪”,武王“有天下”,皆本此三世之功德。文王则武王已王之,而制度有未暇详及者,故此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而追王单称太王王季,以武王已王文王也,太王王季本自宜王,周公归本天道行事。后世不知此义,以为天子必尊其亲,上尊号,亦附于周公之制,而曹操司马懿皆得与太王王季并论,岂亦可为尽中庸之道哉?
有谓始王为文王,故追王止文王之祖考。先生曰:“在三五世数上讲隆杀,此是周公制礼后方有此推论。当周公追王时,是特起之义,安得便拘世数定制?太王王季之当追王,使周公生在康王后,亦须制此礼。所谓‘成文武之德’者,推武王王文王之志,本文王之德而云,非谓以文王为王者,而为追王之始也。皆因王季下少了‘文王’二字,有此支离,其实文王已追王,不待周公也。”
上承“大孝”,下起“达孝”,此章是过脉处,看下章注云“承上章而言”,又云“上章言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绪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继述之大者”云云,则“武王”二节,正下章发源。然此章原平说文王武王周公之事,言其各尽中庸之道,因尽道而推本其孝,非直称其孝如上下章例也。周公成文武德,其经纬制作甚广,追王崇祀,乃其大者,以孝为制作之本也。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达,通也。承上章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之人通谓之孝,犹孟子之言达尊也。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上章言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继志述事之大者也。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礼,通于上下者言之。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祖庙:天子七,诸侯五,大夫三,适士二,官师一。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周之赤刀、大训、天球、河图之属也。裳衣,先祖之遗衣服,祭则设之以授尸也。时食,四时之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类是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昭,如字。为,去声。○宗庙之次:左为昭,右为穆,而子孙亦以为序。有事于太庙,则子姓、兄弟、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焉。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职事也。旅,众也。酬,导饮也。旅酬之礼,宾弟子、兄弟之子各举觯于其长而众相酬。盖宗庙之中以有事为荣,故逮及贱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燕毛,祭毕而燕,则以毛发之色别长幼,为坐次也。齿,年数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践,犹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亲,先王之祖考、子孙、臣庶也。始死谓之死,既葬则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此结上文两节,皆继志述事之意也。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禘,天子宗庙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于太庙,而以太祖配之也。尝,秋祭也。四时皆祭,举其一耳。礼必有义,对举之,互文也。示,与视同。视诸掌,言易见也。此与论语文意大同小异,记有详略耳。
右第十九章。
“达孝”与“天下归仁”同例,看得许与称谓粗浅,故“归”字“达”字必欲说入高玄去,不知非欲尽理纯,不足以当归仁;非德盛道行,尽伦尽制,不足以当达孝,许与称谓,原非粗浅事也。
注明云“承上章而言”,看下节注“继述”亦就上章说,而下三节祭祀之理,指“通于上下者言之”,则达孝实据,自应止就上文发明为是。所谓“通上下”即上文两“达”字,亦即此“达”字之所以然,盖此理本非武周之所独,自武周实有其道,而天下之言孝者归焉,犹之仁为天下所共有,故“一日克复”,则“天下归仁”,“达”字根源在此。
“夫孝者”三字,不粘住武周,正见此理横天塞地,凡为孝子,皆当如此,武周特其最耳。如此方见“达”字之义。
章意以道之费之大者而言,指其尽伦尽制,重在制礼一边。“戎衣”“缵绪”固是继述中大事,然意不举此以为训也。“达孝”“达”字原指天下此心此理之同,故通称无异辞。王制之备,万世由之不能易,此武周之所谓达也,若止就征诛上说,如何尽得“达”字!
善继述之义,在功业则有功业之继述,在制作则有制作之继述。缵绪而有天下,功业之继述也,然亦修德行仁以为缵,非先王谋人天位,子孙必成其志,是曹丕司马炎皆达孝也。“制礼通于上下”及下二节,制作之继述也,不必又扯“戎衣有天下”来说。尽伦备物,仁至义尽,在诸侯时尽诸侯之礼,在天子时尽天子之礼,此则时势有不同耳。使武周终身侯服,亦是善继善述,非必为天子而后谓之善也。
“春秋”二节,总是举祭祀之礼大段,而下节推其义以见其孝。第“春秋”节指各庙之制,而太庙亦在其中,“宗庙”节则专指太庙之礼;“春秋”明是四时祀事,“宗庙”节则兼大祫禘祭及四时之祫,大祫陈祧主,时祫不陈也。时讲分时祭、袷祭,亦无大谬,但“宗庙”节专主大祫,不无偏漏耳。有谓二节俱属一时,则时祭时安得群昭群穆咸在耶?
“宗庙之礼”两句,专指与祭子孙而言。左昭右穆者,庙制也,只明“宗庙”二字。“宗庙之礼”,即指子孙与祭执事奔走拜献进退仪文,已包下四句在里。“所以序昭穆”,言凡子孙与祭执事奔走拜献进退仪文,各以其祖宗之昭穆为行次也。
礼制明备,仁至义尽,即是继述之善。当泰誓止称“文”者,至武成“柴望”后称“文王”,岂泰誓时犹有歉,而武成后乃为孝哉?当称“文考”,泰誓时善继述也;当称“文王”,武成时善继述也。广平所谓“武王观政于商时,使纣一日有悛心,武王必与天下共尊之,无牧野之事”。果尔,则西岐庙中,终无敬爱之孝乎?故继述不当主易侯而王上立说。
“其”字指先王,则太王王季之绪俱在内;周公成文武之德,则武王亦在内,其义自圆活。继志述事,不必坐煞文王之事也。
“孝之至也”一句,总结上三节,正在礼制上说,此“至”字犹云“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至”字相同。
“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2],注中明云“不言后土者,省文也”。自万历后,塾师欲速,删注授徒,此句未有不涂抹者,盖学士家从未之见也。崇祯间尤以不依注为高,虽见亦必反之,于是曲说横行矣。
五峰以为无北郊,只社便是祭地,朱子然之,而吴澄独以为有北郊,祭于方泽,惟天子得行,故以配郊为至重之礼。然看下面“禘”“尝”对举,“尝”乃四时之祭,通于诸侯,亦不独天子行者,恐只是社祭,但天子之礼不同耳。看召诰“用牲于郊,社于新邑”自明。北郊之祭,于尚书春秋无可据者。
有谓:人主祀天,岁一举,而郊为尊,置社而有稷,专为祈报,地之尤卑者也;人主祀先之礼不一,而禘为尊,尝祭无乐,专为饮食,礼之尤卑者也。有事于尊者,得以及卑,而有事于卑者,则不得以及尊,所以明不二其统也,明礼义者明此而已。先生曰:“郊与社对举,指天地也,非天子不祭天,而诸侯以下皆得祭社。尊父亲母之义,然不可谓事母者尤卑也。故先儒谓社即祭地,而有广狭之不同,置社止其里,侯社及其国,土社遍乎天下,皆祭地也,故谓州里之社尤卑则可,谓凡社即地之尤卑者不可也。禘者,五年之大祭。尝者,四时之祭之一。礼不王不禘,而尝则通于上下,非谓尝以饮食为义,故尤卑也。祠礿尝蒸之名,皆因时物生成取义,岂皆饮食之谓?盖两者俱各举其尽以括义,固有大小之分,与天子诸侯等差之不同,而未尝有分尊卑之意。且谓明礼义者,只明此尊卑,便治国如视掌之易,恐圣人之说,亦不至粗浅如是也。”又曰:“地虽卑于天,然亦极尊,故书称‘告皇天后土’,社亦即是祭地,但诸侯群姓皆得立者,非别有尤卑之示也。尝祭无乐,因时序阴阳分迎来送往,故尝无乐耳,经文甚明,何尝有饮食之说?”
禘与祫确是二礼,其混禘于祫为一事,致历代纷纭不定,则自汉贾逵刘歆始也。杨信斋论之极详,而莫明于朱子“王者有禘、有祫,诸侯只有祫而无禘”二语灼然可无疑矣。礼大传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此言天子有极尊之大祭,天子以下所无也。曰“诸侯及其太祖”,“及”者,牵连以下之词,与“配”不同,即大祫也,亦诸侯极尊之大祭,诸侯以下所无也。故下曰“大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言大夫无祫,有功德而君赐之,乃得祫及高祖。然云“干祫”者,谓非礼之常也。凡尊必兼卑,卑不得僭尊,故天子有禘复有祫,大祫则合毁庙群庙之主,食于太庙;禘则止设所自出之虚位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享,不合群主、序昭穆也。后人妄谓禘即为袷,皆合毁庙群庙,所异者但天子多所自出之帝耳。此说非也。大传明言“以其祖配之,因设位在始祖庙中”,故不复赘曰“始祖”而曰“其祖”耳,非谓始祖而下皆称祖,故可统指群祖也。且“配之”云者,偶尊之辞,故郊祀止配以后稷,宗祀止配以文王,禘则祀喾而配以后稷,皆以一位谓之配,未有群然众列而云配者也。如所言,则礼文当云“王者禘及其祖之所自出”斯得耳。或谓,禘为大祭,若仅以始祖配而不合群主,似太简寂,何谓大祭?此又不然。祭各有义,有文有简,有多有少,各以其义为贵。禘取尊远,祫取合祖,岂以庙主之众寡为大小乎?如圜丘明堂,后稷与文王且不相兼,一何简寂,然则郊宗之祭,亦疑不得为大耶?或曰,按诗序,长发为商大禘,雝为周禘太祖,长发歌玄王相土,武王中叶,雝歌文武,则似禘亦兼群庙之主。曰:朱子固辨之矣。长发既为商禘,乃但述玄王以下,而上不及于所自出,雝则但称皇考烈考,而无一词及于喾稷,祀所尊而但颂其后,必无此理,若据此为大禘,岂禘祭并及阿衡、文母耶?义更不可通矣。故朱子以长发为商大祫之诗,雝则祭文王之彻诗。其以为禘诗者,毫无可据,盖诗序之妄也。凡序之不足信,而朱子辨说之精类如此。正惟天子别有禘礼之尊,而鲁僭用之,故夫子谓“鲁之郊禘非礼也”。若止是祫祭,但有所自出之异,则鲁又未尝僭祀喾稷,何为非礼哉?礼制虽散亡难考,然但就礼经参订之,尚有足据。如大传王制礼运曾子问、仪礼子夏传,皆昭然可见,至春秋三传,止侯国僭礼后之记载,其名实混乱,固有不可以证大礼者,又不足凭矣。
合祭曰祫,祫非祭之名也,故记云祫禘、祫尝、祫烝。
礼达于治,义蕴甚精,当于本原上理会,非可求之名分权术也。在论语“问禘”章尚可兼名分意,盖为有鲁禘非礼之旨,然亦必以报本追远,与仁孝诚敬之至为主,而后微及名分为得,若此节则全无是义,不得以彼例此也。
圣人制祭祀之礼,义甚精微,到“上帝”“其先”,其义乃尽。中庸因时祭说至此,直从“鬼神盛德”章来,与下章“达道”“九经”归于“明诚”作枢纽,不仅铺陈祭祀制度也。
“达孝”意上已了结,此就尽制之极,推广以见武周尽中庸之道之费也。
注于上节云“结上文两节,皆继志述事之意”,解者遂谓不宜复根达孝,然则此节不几成赘疣乎?盖上节止结“春秋”二节之义,非通章已尽,而此又另起也。上文就祭祀中见其事事以先王为心,故曰“孝之至”,此则又从上文推论礼义之精深阔大,所及者远,以起下章“问政”为天下国家之意,故此节所重在“明乎”以下,不止在上四句礼制详备也。况宗庙祀先,上文已尽,安得以复述为推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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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原作“一”,据中庸改。
[2]事 原作“祀”,据中庸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