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题解]本谋者,以谋为本也。《太公传》(1)曰:“其事多兵权与奇计,后之言兵者,皆宗太公为本谋。”(2)名篇之义,盖取诸此。若夫赵充国(3)曰:“帝王之兵,贵谋而贱战。”(4)岳武穆(5)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6)则信乎!谋乃行师之本,非谋无以制胜于万全。故以为第一篇。通篇作二节看,首至‘圣王不免也”,总是先叙兵兴有害;后半篇则尚谋以免害也。
[注释](1)太公,姓姜名尚,因辅佐周武王灭商有功,封于齐。按,《太公传》应当是《史记•齐太公世家》。(2)原文是:“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知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3)赵充国,西汉名将。(4)见《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辛庆忌传》。原文是:“臣闻帝王之兵,以全取胜,是以贵谋而贱战。”(5)岳武穆,即岳飞,南宋抗金名将。(6)见《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译文]本谋。就是把计谋作为用兵的根本。《太公传》上说“它所涉及的事。大多是用兵的权谋和出奇制胜的计策,后来研究军事的人,都效法太公把计谋作为用兵的根本。”这一名的意义,就是从这里来的。如赵充国说:“帝王的军队,重视谋略而反对浪战。”岳武穆说“勇力是不可完全依靠的,用兵在于首先确定计谋。”的确是这样。计谋是用兵的根本,没有计谋,就不能取得万无一失的胜利。所以把《本谋》列为第一篇。全篇可分作两节来看,从开头到“圣王之所不免也”为止,都是先说明兴师动众有许多害处,后半篇是说明重视计谋以免除祸害。
1.凡兵之兴,不得已也。国乱之是除,民暴之是去,非以残民而生乱也。
[译文] 凡兴兵作战,是不得已的。是用来根除“国家的祸乱”,消除“民众的暴乱”的,不是用来残杀民众、制造混乱的。
[旧注解]兵因除乱去暴而兴,正见不得已处,此一篇大旨。
2.自古明君贤将,谋之于未战之先者,岂专谋敌求胜哉,亦冀保民而康国耳。
[译文] 自古以来的明君贤将,在战争未发生以前,就进行精心策划,这不只是为着谋算敌人以求胜利,同时也是期望保护民众,安定国家。
[旧注解]冀,期望也。保则不残,康则不乱。此推君将预谋之心。
3.故知害之害者,知利之利。知危之危者,知安之安。知亡之亡者,知存之存。得胜算者,不先料(1)敌而料己。料敌者疏,料己者密。料敌者知敌之势,料己者知己之情。
[注释](1)料,揣度,判断的意思。
[译文] 所以,知道有害为什么有害的,才知道有利为什么有利。知道危险为什么危险的,才知道安全为什么安全。知道为什么灭亡的,才知道生存为什么生存。操胜算的人,不先判断敌人而先判断自己。判断敌人,知道概略情况;判断自己,知道详细情况。判断敌人,了解敌方形势:判断自己,了解自己真情。
[旧注解]利害安危存亡,其机相为倚伏(1)。能知而料于彼己之间,斯为善谋,然犹须先料己也。势,以显于外者言。情,以隐于中者言。
[注释](1)相为倚伏,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意思。
4.是以民劳而兴兵者疲,民贫而兴兵者匮,民玩而兴兵者散,内有谗臣(1)而兴兵者殆,天灾流行而兴兵者乱,有内难而兴兵者疑,上下离心而兴兵者亡。
[注释] (1)谗臣,好说别人坏话,喜进谗言的奸臣。
[译文] 因此,民众劳苦而出兵打仗的,就会疲敝;民众不富而出兵打仗的,就会穷困;民众苟且偷安而出兵打仗的,就会溃散;内有谗臣而出兵打仗的,就会危险;天灾流行而出兵打仗的。就会生乱;有内部纠纷而出兵打仗的,就会疑忌;上下离心离德而出兵打仗的,就会灭亡。
[旧注解]言民而劳苦、贫乏、玩愒(1)者,必至疲匮与散走。国有谗佞、天灾、内难、离心者,必致危殆、播乱、疑贰以底(2)于亡。故当先料之于己,急图自治也。民劳而疲,如韩信不可攻燕。(3)民贫而匮,如汉武海内虚耗。(4)民玩而散,如懿公士不授甲。(5)内有臣,如夫差偏信伯嚭。(6)天灾流行,如魏相直谏宣帝。(7)国有内难。如桓公五子争立。(8)上下离心, 如夏桀民欲偕亡。(9)此其类也,学者悟之。
[注释](1)愒kai(忾)。玩愒,苟且偷安的意思。(2)底,通“抵”,到。 (3)汉高帝三年(前204年),汉将韩信击破赵国后,企图乘势北攻燕国。李左车对韩信说,军队已很疲劳,实际上难以作战,不如修整军队,安抚赵国民众,摆出进攻的样子,威胁燕国,然后派人前去招降。韩信采纳了这个计策,结果使燕国降服。(见《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4)汉武帝从建元六年(前135年)起,对外连年用兵,特别是对匈奴,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战争,加以奢侈浪费,使得国库空虚,人民穷困,国势从此下降。(见《汉书》卷六《武帝纪》)(5)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年)狄人攻卫,卫懿公准备抵抗,由于他淫乐奢侈,专爱养鹤,国人拒绝作战,都说:“叫鹤去对付敌人吧,鹤是有禄位的,我们怎么能作战呢?”结果狄人灭了卫国。(见《左传》闵公二年)(6)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年),吴越发生战争,越国战败,越王勾践采大夫文种的建议,用美女宝器贿赂伯豁,伯颤就劝吴王许和,伍子胥却极力劝吴王夫差乘机灭越,吴王仍偏听伯豁的话,与越讲和。伯豁又不断破坏吴王对伍子胥的信任,终于害死了伍子胥。以后勾践积聚了力量,把吴国灭掉。(见《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7)汉元康二年(前64年),匈奴在车师(今新疆吐鲁番、吉木萨尔地区)境内,与汉军发生冲突,汉宣帝企图乘机进攻匈奴。但当时国内疚疫流行,又有水旱天灾。丞相魏相上书直谏,痛陈用兵的害处,于是宣帝就打消了进攻匈奴的念头。(见《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8)春秋时,齐桓公有子十余人,其中五子都请求立自己做太子。桓公死后,五子争夺权位,率兵相攻。周襄王十年(前642年),宋襄公率各国军队攻齐。立公子昭做齐君,事乱暂告平息。(见《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9)夏桀,底本作“商纣”,显误,今根据《尚书•汤誓》改正。夏桀王荒淫无道,残酷剥削,民众十分恨他。民众都说:“你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消失,我愿和你一块死亡!”由于人心背离,终于为商所灭。(见《史记》卷三《殷本纪》)
5.军需不备,取败之道也。行伍不充,取败之道也。备军需、充行伍而灾及吾民,以败致败之道也。
[译文] 军需不储备,这是自取失败的途径。兵员不充实,也是自取失败的途径。为了储备军需,充实兵员,而绘本国民众造成灾害,更是由失败走向失败的途径。
[旧注解]言不惟有上七事,兵与食用不足,虽足而灾及于民,皆必取败,亦当知警。以败致败者,谓以自己先有败道,致人之败我也。
6.故国不富不可以兴兵,民不和不可以合战。兴兵而不计成败之算,危急际也。合战而不审存亡之机,大难时也。
[译文] 所以,国家不富足,不可以逃行战争;民众不团结,不可以与敌人交战。进行战争而不考虑胜败的条件,这是最危急的时候。与敌交战而不详察存亡的关键,这是大难临头的时候。
[旧注解]此承上言,必国富而民和,斯可兴兵以合战。非危急大难,断不可轻躁寡谋,而昧于成败存亡之机也。
7.兵之所以妨民者五,司国计者,不可不知焉。三时弛务,妨民之农。隶籍充伍,妨民之业。军需辎重,妨民之财。擐甲冠宵,妨民之力。鼓行搏斗,妨民之生。此五者,圣王之所不免也。
[译文]战争所危害民众的有五点,主持国家大计的人。不可不了解。春夏秋三季的农事废驰,就会影响农民的生产,按户征调兵员,就会妨害民众的劳作。征集军需辎重,就会损害民众的财产。穿甲戴盔,就会削弱民众的体力。冲锋搏斗,就会危害民众的生命。这五点,就是“圣王”也是不可避免的。
[旧注解]妨,害也。此举兵兴之害有五。三时,春耕夏耘秋收也。弛,废而不张也。军需,军中待用之物。辎重,载器粮衣装之车也。擐,披之于身也。冠,戴之于首也。胄,盔也。鼓行,闻鼓则进也。搏,击也。夫妨农则食不足,妨业则家益虚,妨财则用日竭,妨力则令难行,妨生则死伤者众。故圣王虽有爱人之心,兴则必致此五害。此所以不得已而后兴,深切凶危之戒也。
8.故将之为国谋者,曰:士出何籍,马出何牧,粮出何税,财出何赋,器用出于何供,推挽(1)出于何力。是以不难于战胜,而难于不。为斯民病;不难于杀敌,而难于不贻患于国。兵以销兵,然后兴兵; 战以止战,然后合战。期于遏敌之锋,而非期于敌之尽也。
[注释](1)推挽,即前拉后送,这里指运输辎重的民夫。
[译文] 所以将帅为国家设谋定计,要考虑的是:兵员从、什么户籍中征集,马匹从什么地方调用,粮食从什么租税中征收,钱财从什么田赋中筹集,器材从什么供应项目中征用,民夫从什么徭役中征调。所以进行战争,不难于战胜敌人,而难于不像民众受害;不难于杀敌立功,而难于不给国家遗留后患。要舷,用军队消灭敌方军队,然后使用军队;用战争制止战争,然后与交战。目的在于挫败敌人的锋锐,而不在于杀光敌人。
[旧注解]此承上兵兴之害有五,虽圣王不免。故将奉君命专征,不得不以所费用者,详细为国谋之。战胜杀敌,谓之不难者,非果不难,见(1)有智力者,皆可能也。然多至于病民而贻患。故必虽胜而国与民无损者,方为难。“兵,以销兵”四句,是动必成功,不轻举也。“期于遏敌”二句,是敌服则止,不窃黩(2)也。自此至末,俱是用谋为本。
[注释] (1)见,同“现”。(2)穷黩,穷兵黩武。
9.夫将有必胜之术,而无必不战之术。有不败之道,而无必败敌之道,攻围战守御正者,因敌以制变,斯胜矣。故拔敌之城而非攻也,致敌之降而非围也,寝于庙堂(1)之上而非,战也,散于原野之间而非守御也。如不得已而必至于用兵,则不多旅,不久师,不暴(2)卒,不角力,惟谋以为之本。则吾民之病,其少瘳(3)乎。
[注释](1)庙堂,古代帝王祭祀或商议国家大事的地方。
(2)暴,同“曝”。 (3)瘳chou(抽),病愈,减轻的意思。
[译文] 将帅有战胜敌人的手段,而没有不使战争爆发的手段。有不使自己失败的方法,而没有使敌人必然失败的方法。对于“攻围战守御”五种作战手段,能根据敌情变化灵活运用,这就能胜利。所以,夺取敌人的城寨而不是靠硬攻,迫使敌人投降而不是靠围困,挫败敌人庙堂决策而不是靠打仗,分散敌人于原野之间而不是靠防御。如果不得已必须用兵,就不必用大量的军队,不进行过久的战争,不长期出兵在外,不与敌人硬打硬拚,只用计谋作为用兵的根本。这样,对本国民众的害处,或者可以减轻一些了。
[旧注解]必胜,胜敌也。术,法之巧也。不败,己不败也。道,即理也。此在己者,故曰有。时遇暴乱,安得不战。敌备已周,安能败之。此在人者,故曰无。是以兵虽有攻围战守御之五事,惟能因敌以制变,胜自不资于此,乃圣—王之本心也。若至于不得已而用兵,犹不专恃夫以谋为之本。此所以救民于水火,而不流于前之五害也。“不多旅”四句,如文王伐祟,强修文教,因垒而降。(1)武王伐纣,虎贲三千,一战而定之类。(2)病,犹害也。瘳,愈也。
[注释](1)约在公元前1080年,周文王率兵伐崇,经过三十天的战斗,崇人不肯投降。文王就撤回军队,修明政治,再度出兵,不增加营垒,一举征服崇国。(见《左传》僖公十九年)(2)据《古本竹书纪年》所载:“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按周幽王死于公元前771年,故武王灭商当在公元前1027年。是年正月,周武王率领车三百辆,勇士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联合诸侯的军队伐纣,同商军大战于牧野(今河南汲县北),一战就灭亡了殷王朝。(事见《史记》卷四《周本纪》)
10.夫兵,莫大于握其枢。兵之枢,名义而已。我执其名而加敌以恶名,我仗其义而加敌以不义,则三军(1)之出,烈烈炎炎,上洞于天,下彻于泉,中横乎四表,旌之所麾(2),士气奋而敌威摧矣。
[注释](1)三军,古代作战时的上、中、下军或左,中、右军。是军队的统称。(2)麾,通“挥”。
[译文] 用兵,最重要的是掌握关键。用兵的关键,在于合乎名与义,我师出有名,而把恶名加给敌人,我仗义出兵,而把不义加给敌人,那么,三军一出动,声势浩大,上可惊天,下可动地,中可威震四方,不论战旗指向哪里,土气都能奋发而;将敌人威势摧毁。
[旧注解]此又承上结言。将之谋国,非止(1)料己与不尚威武,尤在出之有名,仗义而举。如汉高祖为义帝发丧,(2)李密檄炀帝过恶之类。(3)天下人心安有不响应,三军之士安有不奋励者乎!此更谋之大者。枢,乃户枢转移之柄也。烈烈炎炎,火盛不可止遏之貌。洞,清空无碍也。彻,通透也。横,无远不届也。四表,四方也。此指兵势之赫于六合言。摧,毁折也。言敌受恶名不义,自莫当吾之兵而丧败也。
[注释](1)止,仅的意思。(2)汉高帝二年(前205年),项羽杀了义帝。后来,汉高祖率领三军为义帝哀祭三日,并派人告诉诸侯,谴责项羽杀了诸侯共立的义帝,号召共同出兵声讨他,结聚孤立了项羽。(见《史记》卷八《高祖本纪》)(3)李密,底本作“唐太宗”,显误,今根据《旧唐书》卷五十三《李密传》改正。隋炀帝对民众进行残暴的统治,引起了农民大起义。隋大业十三年(617年),李密率瓦岗超义军攻占东都(今河南洛阳)外围的回洛仓后,宣布炀帝十大罪恶,号召各地民众起来推翻隋的统治。(见《旧唐书》卷五十三《李密传》)(4)当,抵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