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在十一年九月大婚,十二年正月“亲政”。亲政以后,只有三件事可记。第一件事是:经过恭亲王的安排,准日本大使副岛种臣与各国公使在紫光阁觐见一次,受“五鞠躬礼”。洋人达到觐见中国皇帝的目的,又免行三跪九叩首的可笑礼节原很高兴,事后打听知道紫光阁不在宫城的范围以内,而且一向是接见外国使者的场所,十分愤恨。
第二件事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很起劲地修理圆明园,却受了广东无聊商人李光昭的骗。此人到处招摇,买了洋人五万元的木料,谎报为二十万两。同治皇帝听到以后,交李鸿章查办,判了这李光昭一个死罪。
第三件事是:在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同治皇帝一怒之下将恭亲王降为郡王,革去“亲王世袭”,同时革去恭亲王的儿子载澂的贝勒爵位及郡王头衔。原因是皇帝与载澂常在一处嬉戏,这一天“以细故失欢”。
次日,八月初一日,慈禧太后下旨,恢复恭亲王爵位与“亲王世袭”,赏还载澂的贝勒爵位与郡王头衔。
十月间,同治皇帝因“痘症”日益严重,命令军机大臣李鸿藻代阅章奏;十一月间,命令恭亲王代批、代写满文文件;十二月甲戌(初五)同治去世。
同治去世以前,口授李鸿藻一封遗诏,传位给(道光的第九个儿子)孚郡王奕譓的过房子贝勒载澍。
传说:李鸿藻拿遗诏给慈禧太后看,慈禧太后把它撕得粉碎。
当天晚上,慈禧太后召集诸王、诸大臣进宫,并不宣布同治已死,只征求各人关于何人应嗣大统的意见。
依照洋人所获得的内幕消息,同治的皇后阿鲁台氏并未被召参加此次会议。她而且业已有孕在身,慈禧本该等她的这个孩子生下,看是不是男孩,再作应否另选继承人的决定。
会议进行之时,有人提议立溥伦为“太子”。溥伦的父亲是贝勒奕纬的过房子载治,而贝勒奕纬是咸丰皇帝的大哥。并且,咸丰皇帝本人曾经在1854年未生同治以前,指定这溥伦为继承人(倘若死时无子)。
慈禧说,载治只是奕纬的过房儿子而已,并非奕纬亲生,毋庸考虑。(载治的生父是奕纪,奕纪的父亲是绵懿,绵懿的生父是乾隆的第十一子永瑆。)
溥伦以外,最够资格的是恭亲王的长子载澂。慈禧摇摇头,不说理由,加以否决。
慈禧于是自己提出了一个候选人:四岁小儿载湉。载湉的父亲,是咸丰的九弟醇亲王奕譞;载湉的母亲,是慈禧的胞妹乳名蓉儿。
最后,“举行表决”,赞成溥伦的七票,赞成载澂的三票,赞成载湉的十五票,载湉当选。(根据布兰德氏与巴克浩斯氏合著的《太后统治下之中国》,页一二三以下。)
这时候,慈禧才“厉声”说:“皇帝已经驾崩!”引起在会的诸王与诸大臣一齐嚎啕大哭。
慈禧于是再度取得垂帘听政的机会。倘若等候同治的皇后生下遗腹子,这皇后便升格为皇太后,慈禧与慈安就要变成“太皇太后”,而可能丧失垂帘的资格。立了溥伦为同治的过房儿子,情形也是如此。
叫载湉承继咸丰,而不叫另一人继承同治,就慈禧来说,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倘若立恭亲王的儿子载澂,她便无法驾驭,醇亲王呢,是她自己的妹夫,人又懦弱。
载湉于同治皇帝死后的第三天(十二月初七日),被迎进紫禁城内的钟粹宫,与慈安太后同住。慈禧太后仍住在长春宫。两宫皇太后再度垂帘听政。这时候,慈禧的年龄是四十岁,慈安的年龄是三十八岁,又过了十八天,两宫皇太后颁下懿旨,定明年为光绪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