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满洲之崛起
(详见清史卡片)
一、清代之先世
1.满洲之名义
2.满洲之种族
3.清代之祖居
4.清代先世与朝鲜及明代之关系
二、后金建国
1.努尔哈赤
2.后金建国
3.八旗
三、明清之战争
1.清太祖伐明
2.明伐清
3.太宗之扰明
4.明代对清之政策
第二节
东南之倭寇
一、明与日本之关系
1.明初与日本之关系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日本……有五畿、七道、三岛,共一百十五州,统五百八十七郡。其小国数十,皆服属焉……明兴,高皇帝即位, 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 。
洪武二年(1369)三月,帝遣行人杨载诏谕其国……日本王良怀不奉命,复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鄞县)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三年(1370)三月又遣莱州府同知赵秩责让之…… 良怀 气沮……遣其僧祖来奉表称臣,贡马及方物……以四年十月至京。太祖嘉之……念其俗佞佛,可以西方教诱之也,乃命僧 祖阐 、 克勤 等八人送使者还国……是年掠温州,五年寇海盐、澉浦,又寇福建海上诸郡。六年(1373)以于显为总兵官,出海巡倭,倭寇莱、登。 祖阐 等既至……拘之二年,以七年(1374)五月还京。倭寇胶州。时 良怀 年少,有 持明 者,与之争立,国内乱。是年(1374)七月,其大臣遣僧宣闻溪等赉书上中书省,贡马及方物,而 无表 。帝 命却之 ……未几,其别岛守臣氏久遣僧奉表来贡。帝以无国王之命,且 不奉正朔,亦却之 ……九年(1376)四月,遣僧 圭廷用 等来贡……十二年(1379)来贡。十三年(1380)复贡,无表,但持其征夷将军 源义满 奉丞相书,书辞又倨(不逊),乃 却其贡 ……十四年(1381)复来贡,帝 再却之 ……示以欲征之意。 良怀 上言:臣闻……帝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十六年(1383),倭寇金乡(今浙江平阳县南七十里)、平阳(浙江)。十九年(1386)遣使来贡, 却之 。”
2.明太祖对日本之政策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洪武)十三年(1380)复贡,无表,但持其征夷将军 源义满 奉丞相书,书辞又倨。乃却其贡……十四年(1381)复来贡,帝再却之,命礼官移书责其王,并责其征夷将军,示以 欲征之意 。良怀上言……(不逊)……帝得表愠甚, 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 。(案:洪武十四年〔1381〕为日本长庆天皇弘和元年,长庆天皇名 宽成 ,其时征夷抚军为足利义满,亦曰源义满。)……十九年(1386)遣使来贡,却之。明年(1387)命江夏侯 周德兴 往福建滨海四郡, 相视 形势。卫所城不当要害者移置之,民户三丁取一,以充戍卒,乃筑城一十六,增巡检司四十五,得卒万五千余人,又命信国公 汤和 行视浙东、西诸郡, 整饬海防 ,乃筑城五十九。民户四丁以上者以一为戍卒,得五万八千七百余人,分戍诸卫, 海防大饬 。闰六月命福建备海舟百艘,广东倍之,以九月会浙江捕倭,既而不行。先是, 胡惟庸 谋逆,欲藉日本为助。乃厚结宁波卫指挥 林贤 ,佯奏 贤 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寻奏复 贤 职,遣使召之,密致书其王,借兵助己。贤还,其王遣僧 如瑶 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 惟庸 已败,计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谋也。越数年,其事始露,乃族 贤 ,而 怒日本特甚 ,决意绝之,专以 防海为务 。然其时王子 滕祐寿 者,来入国学,帝犹善待之。二十四(1391)年五月特授观察使,留之京师。后著《祖训》,列 不征之国十五,日本与焉 。自是,朝贡不至,而海上之警 亦渐 息。”
3.成祖以后与日本之关系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成祖即位,遣使以登极诏谕其国。永乐元年(1403)……贡使已达宁波,礼官 李至刚 奏:‘故事,番使入中国,不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覈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帝曰:‘外夷修贡,履险蹈危,来远,所费实多。有所赉以助资斧,亦人情, 岂可概拘以禁令 。至其兵器,亦准时直市之,毋阻向化。’十月,使者至……帝厚礼之……明年(1404)十一月来贺册立皇太子。时对马、台岐诸岛贼掠滨海居民,因谕其王捕之。王发兵尽歼其众,絷其魁二十人,以三年(1405)十一月献于朝,且修贡。帝益嘉之……明年(1406)正月又遣侍郎俞士吉赉玺书褒嘉……五年(1407)、六年(1408)频入贡,且献所获海寇……八年(1410)四月……寻献所获海寇……明年(九年,1411)二月……自是,久不贡。是年,倭寇盘石(盘石卫,今浙江乐清西南五十里,清曰盘石营)。十五年(1417),倭寇松门(卫,在浙江温岭县东南五十里)、金乡、平阳……明年(十六年,1418)四月,其王遣使随(吕) 渊 等来贡……帝以其词顺,许之,礼使者如故,然 海寇犹不绝 。十七年(1919),倭船入王家山岛,都督 刘荣 率精兵疾驰入望海堝(辽宁金县东北六十里)……发伏出战,奇兵断其归路……斩首七百四十二,生擒八百五十七……自是, 倭不敢窥辽东 。”
4.日本足利义满受明封爵
日本黑板胜美资料摘录《国史概观》(昭和十一年,1936年吉川弘文馆出版)
第六章 中武家时代 对明关系
足利义满皈依禅宗,矫奢,营造佛京,□□□国家□□,开始对明朝的□□国交。(191页)
案:足利义满于1368年为将军,时年十一岁,其时正值日本南北朝时期,北朝为后光严天皇应安元年,南朝为长庆天皇正平二十三年,即洪武元年也。
正平二十四年(1369)明使者杨载至九州,送国书于征西将军怀良亲王,其后更遣僧祖阐来,并携来大统历,命奉正朔,怀良亲王大怒,留使僧,义满闻之,招祖阐至京都,优遇遣归。而明以倭寇之故与日本绝。(191页)
日本南北朝合体(1392)后,义满于应永四年(1397,洪武三十年)遣使至明,八年(1401,建文三年)复遣僧祖阿与商人肥原至明,明帝接见。使之与日人道彝,一如同归,并班大统历,封 源道义为日本国王 。义满大悦,延见于北山第。国交复。翌年(1402)义满奉明正朔,自称日本国王臣源道义上表于明。表示臣属。应永十年(1403,永乐元年)明给勘合一百道,许十年一贡,限二百人。其后永享四年(1432,宣德七年)将军义教复奉明正朔。(193页)
案:足利义满于1394(应永元年,明洪武二十七年)让将军职于其子义持(年九岁),自称太政大臣,次年辞太政大臣,薙发,改名道义。
足利义满遗明书:“日本准三后道义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道义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金千两,马十匹,簿样千帖,扇百本,屏风三双,铠一领,筒丸一领,剑十腰,刀一柄,砚笞一合,同文台一筒。搜寻海岛漂寄者几许人,还之。道义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应永八年(1401)五月十三日。”(196页)
“日本国王臣源表:臣闻太阳升天,无幽不烛,时雨霑地,无物不滋,矧大圣人明并曜英,恩均天泽,万方向化,四海归仁。钦惟大明皇帝陛下绍尧圣神,迈汤智勇,戡定弊乱,基于建瓴,整顿乾坤,易于反掌。启中兴之洪业,当太平之昌期。虽垂旒深居北阙之尊,而皇威达扬东滨之外。是以谨使僧圭密、梵云、明空,通事徐本元,仰观清光,伏献方物:生马贰拾匹,硫磺壹万斤,玛瑙大小叁拾贰块,计贰百斤,金屏风三副,枪壹千柄,太刀壹百把,铠壹领,匣砚一面,并匣扇壹百把。为此谨具表闻,臣源。年号日 日本国王臣源。”(196页)
案:上文,此表上于应永九年,即建文四年,1402,时义满年四十五岁。
1954.2.25—2.26
5.明代日本的使僧
据黑板胜美,资料摘录《国史概观》,200页
应永八年(1401,建文三年) 祖阿
九年(1402,建文四年) 圭密、梵云
永享四年(1432,宣德七年) 道渊
六年(1434,九年) 中誓
宝德三年(1451,景泰二年) 允澎,副使芳贞
宽政(正?)六年(1465,成化元年) 天玙清启
文明七年(1475,成化十一年) 妙茂庆瑜
十五年(1483,十九年) 同璘
明应四年(1495,弘治八年) 寿蓂
永正六年(1509,正德四年) 了庵桂悟,副使光尧
天文八年(1539,嘉靖十八年) 湖心硕鼎,副使策彦周良
十七年(1548,二十七年) 策彦周良
1954.2.26
二、倭寇之起
1.倭寇之原因
《今言类编》卷四:“近日东南倭寇类多中国之人,间有膂力胆气谋略可用者,往往为贼躧路踏白,设伏张疑,陆营水寨据我险要,声东击西知我虚实,以故数年之内地方被其残破,至今未得殄灭。缘此辈皆粗豪勇悍之徒,本无致身之阶,又乏资身之策,苟无恒心,岂甘喙息,欲求快意,必至鸱张,是以忍弃故乡,幡从异类。倭奴藉华人为耳目,华人藉倭奴为爪牙,彼此依附,出没海岛,倏忽千里,莫可踪迹。况华夷之货往来相易,其有无之间贵贱顿异,行者逾旬而操倍蓰之赢,居者倚门而获牙侩之利。今欲一切断绝,竟致百计交通,利孔既塞乱源遂开,驱扇诱引徒众日增,若不包荒含垢早为区处,恐数年之后或有如卢循、孙恩、黄巢、王仙芝者,益至滋蔓,遽难扑灭矣。”(294—296页)
29.12.20
郑端简公《今言类编》(《盐邑志林》三十三帙,《丛书集成》影印本)卷四《经武门·驭夷类》:“东南海寇日甚一日,丙午(嘉靖二十五年)秋遂至浙西,吾邑亦被其害。此事皆缘 势要之家通番获大利 ,以贻国家东南之忧。国初,设官市舶正以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如西边茶市、北边马市亦然,观其官以市舶为名意可知矣。圣祖特起信国公(汤和)于衰暮之年,令其筑城海上,自山东至浙专防倭寇,而乃有市舶许海夷进贡,岂无深意,今 徒禁绝番夷入贡 ,遂使 势豪得侔其利 ,禁 愈严则势豪之利愈重 ,而 残杀之害愈酷矣 。要之势豪之家,亦必有殒身灭族之祸,盖缘其始欺官府而结海贼,后复欺海贼而并其奇货,价金百不偿一,积怨既深,一旦致毒,祸不远矣。”(293—294页)
郑晓《今言》三百四十四条,嘉靖丙寅付梓。
1940.4.24
案:明 采九德 《倭变事略》卷一引郑氏说曰:“郑端简公论倭奴之变多由中国 不逞之徒,如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者 ,投其中为之奸细,为之 向导 ”云云,今本《今言》及《吾学编》皆未见。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晨八时半录于昆明靓花巷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寓斋,时 锡予 来告有预行警报。
29.4.24—26
2.倭寇之盛与朱纨防海策
《明史》二百五《朱纨传》:“朱纨,字子纯,长洲人,正德十六年进士……(嘉靖)二十五年(1546)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明年(1547)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入互市。闽人 李光头 、歙人 许栋 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司其质契。 势家护持之,漳、泉为多 ,或与通婚姻。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 运载违禁物 ,将吏不敢诘也。或负其直, 栋 等即诱之攻剽。负直者胁将吏捕逐之,泄师期令去,期他日偿。他日至,负如初。倭大怨恨,益与 栋 等合。而浙、闽 海防久隳 ,战船、哨船十存一二,漳、泉巡检司弓兵旧额二千五百余,仅存千人,倭剽掠辄得志,益 无所忌,来者接踵 。 纨 巡海道,采佥事 项高 及士民言,谓 不革渡船则海道不可清 , 不严保甲则海防不可复 ,上疏具列其状。于是1 革渡船 2 严保甲 3搜 捕奸民 。闽人资衣食于海,骤失重利,虽士大夫家 亦不便 也,欲沮坏之……明年将进攻双屿……俘日本国人……势家既失利,则宣言被擒者皆良民,非贼党,用摇惑人心……又明年……三月,佛郎机国人行劫至诏安。纨击擒其渠 李光头 等九十六人,复以便宜戮之……御史 陈九德 遂劾纨擅杀。落 纨 职,命兵科都给事 杜汝祯 按问。 纨 闻之……仰药死…… 纨 清强峭直,勇于任事。欲为国家杜乱源,乃为 势家构陷,朝野太息 。自 纨 死,罢巡视大臣不设,中外 摇手不敢言海禁事 ……撤备弛禁。未几,海 寇大作,毒东南者十余年 。”
3.倭寇之起与其盛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祖制,浙江设市舶提举司,以 中官主之 ,驻宁波。海舶至则平其直,制驭之权在上。及(1原因之一)世宗,尽撤天下镇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滨海 奸人遂操其利 。初市犹商主之,及严通番之禁,遂 移之贵官家 ,负其直者愈甚。索之急,则以危言吓之,或又以好言绐之,谓我终不负若直。倭丧其赀不得返,已大恨,而大奸若 汪直 、 徐海 、 陈东 、 麻叶 辈,素 窟其中 ,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岛为 主谋 。倭听指挥,诱 之入寇 。海中巨盗,遂袭倭服饰、旗号,并分艘掠内地,无不大利,故 倭患日剧 ,于是廷议复设巡抚。三十一年(1552)七月以佥都御史 王忬 任之,而势已不可扑灭。明初,(2原因之二)沿海要地建卫所,设 战船 ,董以都司、巡视、副使等官, 控制周密 。迨承平久,船敝伍虚。及遇警, 乃募渔船以资哨守 。兵 非素练 ,船 非专业 ,见寇舶至,辄 望风逃匿 ,而上又 无统率御之 。以故 贼帆所指,无不残破 。”
4.倭寇之向导与方法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正统)八年(1443)五月,寇海宁。先是,洪熙时,黄岩民 周来保 、龙岩民 钟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 。倭 每来寇,为之向导 。至是,导倭犯乐清……倭性黠,时 载方物、戎器,出没海滨,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则陈其方物而称朝贡,东南海滨患之 。景泰四年(1453)入贡,至临清,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殴几死。所司请执治, 帝恐失远人心,不许 。先是,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 后悉不如制 。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而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天顺初……(成化四年)十一月,使臣清启复来贡,伤人于市。有司请治其罪……帝 俱赦之。自是,使者益无忌 ……弘治九年三月,王 源义高 (案:弘治九年〔1496〕为日本后土御门天皇明应五年,后土御门天皇名 成仁 , 源义高 乃征夷将军 足利义高 〔后改名义澄〕,非天皇也)遣使来,还至济宁,其下复持刀杀人。所司请罪之,诏自今止许五十人入都,余留舟次,严防禁焉……嘉靖十八年〔1538〕…严 居民交通之禁 ……二十三年(1544)七月复来贡,未及期,且无表文。部臣谓不当纳,却之。其人利互市,留海滨不去。巡按御史 高节 请……严 禁奸豪交通 ,得旨允行。而 内地诸奸利其交易,多为之囊橐 ,终不能尽绝。”
5.嘉靖时防倭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嘉靖)二十六年六月,巡按御史 杨九泽 言:‘浙江宁、绍、台、温皆滨海,界连福建福、兴、漳、泉诸郡,有倭患……海寇出没无常,两地官弁不能通摄,制御为难。请如往例,特遣巡视重臣, 尽统海滨诸郡 ……’廷议称善,乃命副都御史朱 纨 巡抚浙江兼制福、兴、漳、泉、建宁五府军事……时日本王虽入贡,其各岛诸倭岁 常侵掠,滨海奸民又往往勾之 。 纨 乃严为申禁,获交通者,不俟命辄以便宜斩之。由是,浙、闽大姓素为倭内主者,失利而怨。 纨 又数腾疏于朝,显言大姓通倭状,以故闽、浙人 皆恶之 ,而闽尤甚。巡按御史 周亮 ,闽产也,上疏诋 纨 …… 纨 自杀。自是不置巡抚者四年, 海禁复弛,乱益滋甚 。”
6.倭寇
《明史》二百五《朱纨传》:“二十五年(1546)……明年(1547)七月,倭寇起。”
《明史》十八《世宗本纪》:“(嘉靖)二十六年(1547)……十二月……乙亥,海寇犯宁波、台州。”
《明史》十八《世宗本纪》:“(嘉靖)二十八年(1549)……秋七月,浙江海贼起。”
《明史》二百五《张经传》:“倭之躏苏、松也,起嘉靖三十二年(1553),讫三十九年(1560)。”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传》:“(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贼大扰浙东。”
嘉靖四十二年(1563)
三、倭寇之攻掠与平定
1.平倭
2.倭寇攻掠之地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嘉靖) 三十二年 (1553)三月, 汪直 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 同时告警 。破昌国卫(即定海卫,今浙江定海)。四月犯太仓(江苏),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浙江)。八月劫金山卫(江苏金山县东南,接松江县界),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1554)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南通州)、泰(泰州)。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浙江)。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屯柘林(柘林城今江苏松江县东南七十二里海滨)。 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 ,忬亦不能有所为。未几, 忬 改抚大同,以 李天宠 代,又命兵部尚书 张经 总督军务,乃大征兵四方,协力进剿。是时,倭以 川沙(江苏川沙县)、柘林为巢,抄掠四出 。明年(三十四年,1555)正月,贼夺舟犯乍浦、海宁,陷崇德,转掠塘栖(浙江杭县北五十里)、新市(镇,浙江德清县东北四十五里)、横塘(镇,江苏吴县西南?)、双林(镇,浙江吴兴县东南)等处,攻德清县。五月复合新倭,突犯嘉兴,至王江泾(浙江嘉兴县北三十里),乃为经击斩千九百余级,余奔柘林。其他倭复掠苏州境,延及江阴、无锡,出入太湖。大抵 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 。倭战则驱其所掠之人为锋,法严,人皆致死,而官军素懦怯,所至溃奔。帝乃遣工部侍郎 赵文华 督察军情。 文华 颠倒功罪,诸军益解体。 经 、 天宠 并被逮,代以 周珫 、 胡宗宪 。逾月, 珫 罢,代以 杨宜 。时贼势蔓延,江、浙无不蹂躏。新倭来益众,益肆毒。每自焚其舟,登岸劫掠。自杭州北新关西剽淳安,突徽州歙县,至绩溪、旌德,过泾县,趋南陵,遂达芜湖。烧南岸,奔太平府,犯江宁镇,径侵南京……趋秣陵关而去,由溧水流劫溧阳、宜兴。闻官兵自太湖出,遂越武进,抵无锡,驻惠山。一昼夜奔百八十余里,抵浒墅(江苏吴县西北)。为官军所围,追及于杨林桥,歼之。是役也,贼不过六七十人,而经行数千里,杀戮战伤者几四千人,历 八十余日始灭 ,此三十四年(1555)九月事也。应天巡抚 曹邦辅 以捷闻, 文华 忌其功。以倭之巢于陶宅也,乃大集浙、直兵,与宗宪亲将之……营于松江之甎桥。倭悉锐来冲,遂大败, 文华 气夺,贼益炽。十月,倭自乐清登岸,流劫黄岩、仙居、奉化、余姚、上虞,被杀掳者无算。至嵊县乃歼之,亦 不满二百人,顾深入三府,历五十日始平 。其先一枝自山东日照,流劫东安卫,至淮安、赣榆(县,江苏)、沐阳(县,江苏)、桃源(今江苏泗阳),至清河(今江苏淮阴)阻雨,为徐邳官兵所歼,亦不过数十人,流害千里,杀戮千余,其悍如此。而 文华 自甎桥之败,见倭寇势甚,其自柘林移于周浦,与泊于川沙旧巢及嘉定高桥者自如,他侵犯者无虚日, 文华 乃以寇息请还朝。明年(三十五年,1556)二月,罢(杨) 宜 ,代以(胡) 宗宪 ……时两浙皆被倭,而慈溪焚杀独惨,余姚次之。浙西柘林(松江东南奉贤界),乍浦(浙江平湖县东南三十里)、乌镇(浙江吴兴县东南九十里)、皂林(浙江桐乡县北五里)间, 皆为贼巢 ,前后至者二万余人,命 宗宪 亟图方略……当是时, 徐海 、 陈东 、 麻叶 ,方连兵攻围桐乡, 宗宪 设计间之, 海 遂擒 东 、 叶 以降,尽歼其余众于乍浦。未几,复蹴 海 于梁庄, 海 亦授首,余党尽灭。 江南、浙西诸寇略平,而江北倭 则犯丹阳及掠瓜洲,烧漕艘者明春复犯如皋、海门,攻通州,掠扬州、高邮,入宝应,遂侵淮安府,集于庙湾,逾年乃克。浙东之倭则盘踞于舟山,亦先后为官军所袭…… 三十六年 (1557)十月……据岑港(舟山)坚守。逾年,新倭大至,屡寇浙东三郡。其在岑港者,徐移之柯梅(山,在浙江定海县海中),造新舟出海…… 十一月 ,贼扬帆南去,泊泉州之浯屿,掠同安、惠安、南安诸县,攻福宁州,破福安、宁德。 明年(三十八年 ,1559)四月遂围福州,经月不解。福清、永福诸城皆被攻毁,蔓延于兴化,奔突于漳洲。其 患尽移于福建 ,而潮、广间亦纷纷以倭警闻矣。至四十年(1561),浙东、江北诸寇以次平……明年十一月(四十一年,1562)陷兴化府,大杀掠,移据平海卫(今福建莆田县东九十里)不去。初,倭之犯浙江也,破州县卫所城以百数,然 未有 破府城者。至是,远近震动,亟征 俞大猷 、 戚继光 、 刘显 诸将合击,破之。其侵犯他州县者,亦为诸将所破,福建亦平。其后,广东巨寇 曾一本 、 黄朝太 等,无不引倭为助。隆庆时,破碣石(明卫,清镇,在广东海丰县东一百二十里)、甲子(甲子门在广东陆丰县东南一百里石帆港海口)诸卫所。已,犯化州石城县(今广东廉江县),陷锦囊所(广东徐闻县东北一百里)、神电卫。吴川、阳江、茂名、海丰、新宁、惠来诸县,悉遭焚掠。转入雷、廉、琼三郡境,亦被其患。万历二年(1574)犯浙东宁、绍、台、温四郡,又陷广东铜鼓石双鱼所(双鱼所,今广东阳江县西南一百三十里)。三年(1575)犯电白(今广东县),四年(1576)犯定海(浙江)。八年(1580)犯浙江韭山(浙江象山县东南一百里海中)及福建澎湖、东涌。十年犯温州,又犯广东。十六年(1588)犯浙江。然时 疆吏惩嘉靖之祸,海防颇饬,贼来辄失利 。其犯广东者,为蜑贼 梁本豪 勾引,势尤猖獗。总督 陈瑞 集众军击之,斩首千六百余级,沈其船百余艘, 本豪 亦授首……终明之世, 通倭之禁甚严 。”
3.明朝对于倭寇之记载
采九德(常吉)《倭变事略》(《盐邑志林》第四十八帙,《丛书集成》影印本,前有嘉靖三十七年戊午十二月盐官采九德自序):
卷一:“嘉靖三十二年(1553)癸丑夏四月二日,一海船长八九丈余,泊盐邑(海盐)演武场北新塘觜,约贼六十余,皆髡头鸟音,有枪刀 弓矢而无火器 。时备倭把总指挥 王应麟 率本卫骁兵数百而出……王遣陆路指挥 王彦忠 率军百余至船询所以来,而译言莫通,惟以小木柜置书其中,曰吾日本人也,来自吾地,以失舵,愿假粮食,修吾舵即返,幸无吾逼,逼则我尔死生未判也。时承平久,邑人相携往观,嘻然莫为虞。日甫西, 彦忠 率众逼船。倭尽起立,以燕尾利镞射数军,皆立死,诸观者始知惧,奔入城,遂塞门为拒守计矣。”(1—2页)
“次日侵晨,军人胡士澄持火药……上船焚之……焚死者十余贼,生擒被伤者六贼,缚置北城闉内,刀疮伤处,见其痕多 无血 ,人咸异之。”(2—3页)
“初四日,官兵追及之,至矮婆桥力战……我军死者十八人,贼皆割取其首,排列桥上……”(3页)
“初,贼执一民欲导出海口,怪引入腹内杀之,复执民以发贯耳鼻曳而行。”(3—4页)
“贼有善卜筮者,每日侵晨卜筮,为谋划胜算,有诗题庙(白马庙)壁云:‘海雾晓开合,海风春复寒。衰颜欢薄酒,老眼傲惊湍。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明朝晴更好,飞翠泼征鞍。’”(5页)
“是贼既胜,意气扬扬,有称二大王者,年二十余,每战辄 挥扇用幻术惑众 ,独衣红袍骑而行……万将军(参将万鹿园)素好施舍,有少陵僧者,自幼行脚江湖,谙武艺,手执铁棍,以古大钱贯铁条于中,长约八九尺,重约三四十斤……集党八十余迎击贼,贼战,每摇白扇,僧识为蝴蝶阵,乃令军中各簪一榴花,僧手撑一伞以行,但作采花状,贼二大王者望见僧即 若缚手然 ,盖 以术破之也 ……僧怒,阖其伞,贼遂能应敌且四遁矣。”(8—10页)
案:说多不经,当时人之识见如此,可叹!
29.4.26
4.明代小说中的倭寇
明《古今小说》(天启初,天许斋刊本,日本人考订为冯梦龙氏所作)卷十八《杨八老》:“原来倭寇逢着中国之人,也不尽数杀戮。掳得妇女恣意奸淫……其男子,但是老弱便加杀害;若是强壮的,就把来剃了头发,抹了油漆,假充倭子。每遇厮杀,便推他去当头阵。官军只要杀得一颗首级,便好领赏。平昔百姓中秃发瘌痢,尚然被他割头请功,况且见在战阵上拿住,那管真假,定然不饶的。这些剃头的假倭子,自知左右是死,索性靠着倭势,还有捱过几日之理,所以一般行凶出力。那些真倭子,只等假倭挡过头阵,自己都尾其后而出,所以官军屡堕其计,不能取胜。”(商务印书馆排印本,4页)
案:此条托言胡元泰定故事,当据明事描写也。
又,“昔人有诗单道着倭寇行兵之法,诗云:‘倭阵不喧哗,纷纷正带斜。螺声飞蛱蝶,鱼贯走长蛇。扇散全无影,刀来一片花。更 兼真伪混 ,驾祸扰中华。’”(4页)
又,“原来倭奴入寇,国王多有不知者。乃是各岛穷民合伙泛海,如中国贼盗之类,彼处只如做买卖一般。其出掠亦各分部统,自称大王之号,到回去仍复隐讳了。劫掠得金帛,均分受用,亦有将十分中一二分献与本岛头目,互相容隐。如被中国人杀了,只作做买卖折本一般。所掳得壮健男子留作奴仆使唤,剃了头,赤了两脚,与本国一般模样,给与刀仗,教他跳战之法,中国人惧怕,不敢不从。过了一年半载,水土习服,学起倭话来,竟与真倭无异了”。(4—5页)
又,“原来倭寇飘洋,也有个天数, 听凭风势 :若是北风,便犯广东一路;若是东风,便犯福建一路;若是东北风,便犯温州一路;若是东南风,便犯淮扬一路”。(5页)
1949.10.2
5.招抚倭寇
《明史》二百五《胡宗宪传》:“ 胡宗宪 ,字 汝贞 ,绩溪人。嘉靖十七年进士……三十三年,出按浙江。时……诸倭入寇……帝命 张经 为总督, 李天宠 抚浙江,又命侍郎 赵文华 督察军务。 文华 恃 严嵩 内援,恣甚。 经、天宠 不附也,独 宗宪 附之。文华大悦,因相与力排二人……超擢 宗宪 右佥都御史……时柘林诸倭移屯陶宅,势稍杀…… 文华 ……进剿陶宅残寇。 宗宪 与共……(三十四年九、十月)大败。而倭犯浙东诸州县,杀文武吏甚众。 宗宪 乃与 文华定招抚计 。 文华 还朝,盛毁总督 杨宜 ,而荐 宗宪 ,遂以为兵部右侍郎 代宜 。初, 宗宪 令客 蒋洲 、 陈可愿 谕日本国王,遇 汪直 养子 滶 于五岛,邀使见 直 …… 宗宪 与 直同乡里 ,欲招致之…… 洲 等谕 宗宪 指。 >直 心动,又知母妻无恙,大喜……因留 洲 而遣 滶 等护 可愿 归。 宗宪 厚遇 滶 ,令立功。 滶 遂破倭舟山,再破之列表……以 徐海 入犯来告。亡何,海果引……倭分掠瓜洲、上海、慈溪,自引万余人攻乍浦…… 宗宪 壁塘栖,与巡抚 阮鹗 相掎角。会 海 趋皂林, 鹗 遣游击 宗礼 击海于崇德……败死, 鹗 走桐乡……贼乘胜围之。 宗宪 ……还杭州,遣指挥 夏正 等持 滶 书要 海 降……时 海 病创,意颇动,因曰:‘兵三路进,不由我一人也。’ 正 曰:‘ 陈东 已他有约,所虑独公耳。’ 海 遂疑 东 。而 东 知 海 营有 宗宪使者 , 大惊,由是有隙 。 正 乘间说下 海 …… 宗宪 因……谕 海 缚 陈东 、 麻叶 ,许以世爵。 海果缚叶以献 。 宗宪 解其缚,令 以书致东图海 ,而 阴泄其书于海 ……于是 海复以计缚东来献 …… 海 遂刻日请降…… 海 自择沈庄屯其众…… 宗宪 ……令 东 致书其党曰:‘督府檄 海 ,夕擒若属矣。’ 东 党惧,乘夜将攻 海 。 海挟两妾走 ……明日,官军围之,海投水死。会 卢镗 亦擒 辛五郎 至。 辛五郎 者,大隅岛主弟也。遂俘 洪(徐海之弟)、东、叶、五郎及海首献京师。帝大悦 ……两浙倭渐平。三十六年正月……命 宗宪 兼浙江巡抚事。 蒋洲 在倭中,谕……还被掠人口,具方物入贡。 宗宪 以闻,诏厚赉其使,遣还。至十月,复遣夷目 善妙 等随 汪直 来市,至岑港泊焉。浙人闻 直 以倭船至,大惊。巡按御史 王本 固亦言不便…… 直 遣 滶 诣 宗宪 曰:‘我等奉诏来,将息兵安境……今盛陈军容,禁舟楫往来,公绐我耶?’ 宗宪 解谕至再, 直 不信……因要一贵官为质, 宗宪 立遣 夏正 偕 滶 往…… 直 疑稍解,乃偕(叶) 碧川 、(王) 清溪 入谒。 宗宪 慰籍之甚至,令至杭见 本固 。 本固 下 直 等于狱…… 直 论死……明年(三十七年)春,新倭复大至,严旨责 宗宪 。 宗宪 惧得罪,上疏陈战功……帝怒,尽夺诸将(俞) 大猷 等职,切让 宗宪 。”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传附卢镗传》:“ 镗 ……乃与 胡宗宪共谋灭徐海 。 宗宪 招 汪直 , 镗亦说日本使善妙令擒直。直与日本贰,卒伏诛 。”
6.讨倭诸将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传》:“ 俞大猷 ,字 志辅 ,晋江人……举嘉靖十四年武会试……三十一年,倭贼大扰浙东。诏移 大猷 宁、台诸郡参将……三十五年三月……以 大猷 代(浙江总兵兼辖苏松诸郡)……平汪直……寻擢福建总兵官,与 戚继光 复兴化城,共破海倭……四十二年十月徙镇南赣。明年(四十三年)改广东……围倭邹塘……大破之海丰……”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传附卢镗传》:“ 卢镗 ,汝宁卫人……倭难初兴,诸将悉望风溃败,独 镗 与 汤克宽 敢战,名亚 俞 、 戚 云。”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传附汤克宽传》:“ 克宽 ,邳州卫人。”
《明史》二百十二《戚继光传》:“ 戚继光 ,字 元敬 ,世登州卫指挥佥事……嘉靖中嗣职,用荐擢署都指挥佥事,备倭山东……寻……改守台、金、严三郡……浙东平,继光进秩三等……四十二年……合攻贼于平海……明年(四十三年)二月,倭余党复纠新倭万余,围仙游三日。 继光 击败之……寻与 大猷 击走 吴平 于南澳……”
《明史》二百十二《刘显传》:“ 刘显 ,南昌人……倭犯江北,逼泗州……防浦口……四十一年五月,广东贼大起。诏 显 充总兵官镇守。会福建倭患棘, 显 赴援。与参将 戚继光 连破贼……复兴化……”
7.《三朝平攘录》
《三朝平攘录》六卷 明 诸葛元声撰 四册 北大藏抄本前有万历丙午(三十四年)会稽商维濬序
卷一 海寇 龛山凯歌
卷二 顺义王俺答 三娘子附 封顺义王赞
卷三 都蛮 九丝 平都蛮赞
卷四 宁夏 哱承恩 平宁夏赞
卷五 日本关白 朝鲜附 平关白赞
卷六 播州杨应龙 平播赞
1949.3.14
8.倭寇参考书
《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明徐学聚
《嘉靖御倭江浙主客军考》 民国黎光明 燕京哈佛社《明代倭寇考略》 民国陈懋恒
《三朝平攘录》 明诸葛元声 卷一倭寇 北大抄本
四、日本侵朝鲜与中国赴援
1.朝鲜世系
朝鲜康献王李旦(原名成桂)——恭靖王李芳果——恭定王李芳远——庄宪王李祹——恭顺王李珦——李弘——惠庄王李瑈——襄悼王李晄——李暲(追谥怀简王)——康靖王李娎——李——恭僖王李怿——荣靖王李峼——恭宪王李峘——昭敬王李昖——光海君李珲——绫阳君李倧
2.日本攻朝鲜意在侵中国
赖襄《日本外史》十五:“(丰臣秀吉言)用朝鲜之兵以入于明,庶几席卷明国,合三国(中、朝、日)为一,是臣之宿志也。”
又,卷十六:“(丰臣秀吉言)吾欲以邦治委内府而自将入朝鲜,以其兵为先锋,以入于明,彼拒我命则击灭之。遂自辽东袭北京,奄有其国……”
3.明援朝鲜
朝 鲜 立 国 《明史》三百二十《外国·朝鲜传》:“明兴,王高丽者王颛。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赐玺书。二年(1369)……封颛为高丽国王……(洪武)二十四年(1391)……明年(二十五年,1392)正旦……而(李)成桂自立,遂有其国……王氏自五代传国数百年,至是绝。二十五年(1392)九月,高丽知密直司事赵胖等持国都评议司奏言,本国……王氏子姓无可当舆望者,中外人心咸系李成桂,臣等与国人耆老共推主国事,惟圣俞允。帝以高丽僻处东隅,非中国所治,令礼部移谕:果能顺天道,合人心,不启边衅,使命往来,实尔国之福,我又何诛。冬,成桂……请更国号,帝命仍古号曰朝鲜。”
犯 朝 鲜 “万历……十九年(1591)十一月奏,倭酋关白平秀吉声言明年三月来犯,诏兵部申饬海防……二十年(日本后阳成天皇文禄元年,西1592)夏五月,秀吉遂分渠帅行长、清正等帅舟师逼釜山镇,潜渡临津。时朝鲜承平久,兵不习战,昖又湎酒弛备,猝岛夷作难,望风皆溃。昖弃王城……奔平壤,已复走义州,愿内属。七月,兵部议令驻札险要,以待天兵;号召通国勤王,以图恢复。而是时倭已入王京,毁坟墓,劫王子、陪臣,剽府库,八道几尽没,旦暮且渡鸭绿江,请援之使络绎于道……而倭业抵平壤,朝鲜君臣益急,出避爱州。”
明 军 之 败 “游击史儒等率师至平壤,战死。副总兵祖承训统兵渡鸭绿江援之,仅以身免。中朝震动,以宋应昌为经略。”
谍 探 “八月,倭入丰德等郡,兵部尚书石星计无所出,议遣人侦探之。于是嘉兴人沈惟敬应募。惟敬者,市中无赖也。是时秀吉次对马岛,分其将行长等守要害为声援。惟敬至平壤,执礼其卑。行长绐曰:‘天朝幸按兵不动,我不久当还。以大同江为界,平壤以西尽属朝鲜耳。’惟敬以闻。廷议倭诈未可信,乃趣应昌等进兵。而(石)星颇惑于(沈)惟敬,乃题署游击赴军前,且请金行间。”
平 壤 大 捷 “十二月,以李如松(《明史》二三八本传)为东征提督。明年(万历二十一年,1593)正月如松督诸将进战,大捷于平壤。行长渡大同江,遁还龙山。所失黄海、平安、京畿、江原四道并复,清正亦遁还王京。如松既胜,轻骑趋碧蹄馆,败,退驻开城。”
封 贡 之 议 “初(李)如松誓师,欲斩(沈)惟敬,以参军李应试言而止。至是败,气缩,而(宋)应昌急图成功,倭亦乏食有归志,因而封贡之议起。(宋)应昌得倭报(沈)惟敬书,乃令游击周弘谟同惟敬往谕倭,献王京,返王子,如约纵归。倭果于四月弃王城遁。时汉江以南千有余里朝鲜故土复定,兵部言宜令王还国居守,我各镇兵久疲海外,以次撤归为便。诏可。(宋)应昌疏称釜山虽濒海南,犹朝鲜境,有如倭觇我罢兵,突入再犯,朝鲜不支,前功尽弃。今拨兵协守为第一策,即议撤,宜少需时日,俟倭尽归,量留防戍。部议留江浙兵五千,分屯要害,仍谕昖搜练军实,毋恃外援。已而沈惟敬归自釜山,同倭使来请款,而倭随犯咸安、晋州,逼全罗,声复汉江以南,以王京、汉江为界。(李)如松计全罗饶沃,南原府尤其咽喉,乃命诸将分守要害。已倭果分犯,我师并有斩获。兵科给事中张辅之、辽东都御史赵耀皆言款贡不可轻受。七月倭从釜山移西生浦,送回王子、陪臣。”
明 军 之 退 “时师久暴露,闻撤,势难久羁。(宋)应昌请留刘珌(《明史》二四七本传)川兵,吴惟忠、骆尚志等南兵,合蓟、辽兵共万六千,听(刘)珌分布庆尚之大丘,月饷五万两,资之户兵二部……廷臣言虚内实外非长策,请以所留川兵命(刘)珌训练,兵饷令本国自办。于是诏撤惟忠等兵,止留珌兵防守……以顾养谦为经略。九月,昖……上表谢恩。然时倭犹据釜山也,(石)星益一意主款。九月,兵部主事曾伟芳言……款亦去,不款亦去……款亦来,不款亦来,宜令朝鲜自为守,吊死问孤,练兵积粟,以图自强。帝以为然,因敕谕昖者甚至。”
反 款 之 议 “二十二年(1594)正月……礼部郎中何乔远奏……沈惟敬与倭交通,不云和亲,辄曰乞降。臣……乞特敕急止封贡。”诏兵部议。时廷臣交章,皆以罢封贡、议战守为言。”
封 议 之 定 “八月(顾)养谦奏讲贡之说,贡道宜从宁波,关白宜封为日本王,谕行长部倭尽归,与封贡如约。九月昖请许保国,帝乃切责群臣阻挠,追褫御史郭实等。诏小西飞入朝(小西飞为倭酋,与沈惟敬同自釜山来请款,见《明书》一百六十六《四国·日本传》,《明史·朝鲜传》未见,而突现此语,颇不易晓)。集多官面议,要以三事:一,勒倭尽归巢;一,既封不与贡;一,誓无犯朝鲜。倭俱听从以闻。帝复谕于左阙,语加周复。十二月,封议定,命临淮侯李宗城充正使,以都指挥杨方亨副之,同沈惟敬往日本,王给金印,行长授都督佥事……二十四年(日本后阳成天皇庆长元年,西1596)……九月封使至日本。先是……李宗城以贪淫为倭守臣所逐,弃玺书夜遁。事闻逮问。乃以(杨)方亨充正使,加惟敬神机营衔副之,及是奉册至。”
日 借 端 不 撤 兵 “关白怒朝鲜王子不来谢,止遣二使奉白土绸为贺,拒其使不见,语(沈)惟敬曰……且留石曼子兵于彼,候天朝处分,然后撤还。翌日奉贡,遣使赍表文二道,随册使渡海至朝鲜。廷议遣使于朝鲜,取表文进验……倭方责备朝鲜,仍留兵釜山如故,谢表后时不发,(杨)方亨徒手归。至是,(沈)惟敬始投表文,案验潦草,前折用丰臣图书,不奉正朔,无人臣礼。而宽奠副总兵马栋报清正拥二百艘屯机张营。(杨)方享始直吐本末,委罪惟敬,并呈石星前后手书。帝大怒,命逮石星、沈惟敬案问。”
明 军 再 渡 鲜 “以兵部尚书邢玠总督蓟辽;改麻贵(《明史》238)为备倭大将军,经理朝鲜;佥都御史杨镐(《明史》259)驻天津,申警备;杨汝南、丁应泰赞画军前。五月(邢)玠至辽。行长建楼,清正布种,岛倭窖水,索朝鲜地图。(邢)玠遂决意用兵。麻贵望鸭绿江东发,所统兵仅万七千人,请济师。(邢)玠以朝鲜兵惟娴水战,乃疏请募兵川、浙,并调蓟、辽、宣、大、陕兵及福建、吴淞水师,刘珌督川、汉兵听剿。(麻)贵密报候宣、大兵至,乘倭未备,掩釜山,则行长禽、清正走。(邢)玠以为奇计,乃檄杨元屯南原,吴惟忠屯忠州。”
日 军 之 进 “六月,倭数千艘泊釜山,戮朝鲜郡守安弘国,渐逼梁山、熊川。(沈)惟敬率营兵二百,出入釜山。(邢)玠阳为慰藉,檄杨元袭执之,缚至贵营,惟敬执而向导始绝。七月,倭夺梁山、三浪,遂入庆州,侵闲山。统制元均兵溃,遂失闲山……而我水兵三千甫抵旅顺,闲山破,经略檄守王京西之汉江、大同江,扼倭西下,兼防运道。八月,清正围南原,乘夜猝攻,守将杨元遁。时全州有陈愚衷,去南原仅百里,南原告急,(陈)愚衷不敢救,闻已破,弃城走。麻贵遣游击牛伯英赴援,与(陈)愚衷合兵,屯公州。倭遂犯全庆,逼王京……东西皆倭,我兵单弱,因退守王京,依险汉江。麻贵请于(邢)玠,欲弃王京退守鸭绿江。海防使萧应宫以为不可,自平壤兼程趋王京止之。麻贵发兵守稷山,朝鲜亦调都体察使李元翼由乌岭出忠清道遮贼锋。(邢)玠既身赴王京,人心始定。”
再 议 和 “(邢)玠召参军李应试问计,应试请问庙廷主画云何。(邢)玠曰:‘阳战阴和,阳剿阴抚’,政府八字密画,无泄也。(李)应试曰:‘然则易耳。倭叛以处分绝望,其不敢杀杨元,犹望处分也。直使人谕之曰沈惟敬不死,则退矣。’因请使李大谏于行长,冯仲缨于清正,(邢)玠从之。九月,倭至汉江,杨镐遣张贞明持(沈)惟敬手书往,责其动兵,有乖静候处分之实。行长、正成亦尤清正轻举,乃退屯井邑……(此间疑有脱误)十一月(邢)玠征兵大集,帝发帑金犒军……玠大会诸将,分三协。(杨)镐同(麻)贵率左右协,自忠州、乌岭向东安,趋庆州,专攻清正。使李大谏通行长,约勿往援。复遣中协屯宜城,东援庆州,西扼全罗。以余兵会朝鲜合营,诈攻顺天等处,以牵制行长东援。”
明 军 再 败 “十二月,会庆州。麻贵遣黄应赐贿清正约和,而率大兵奄至其营……获其勇将,乘胜拔两栅。倭焚死者无算,遂奔岛山,连筑三寨……倭坚壁不出……诸将乃议曰:‘倭艰水道,饷难继,第坐困之,清正可不战缚也。’镐等以为然,分兵围十日夜,倭饥甚,伪约降缓攻。俄行长援兵大至,将绕出军后。(杨)镐不及下令,策马西奔,诸军皆溃。遂撤兵还王京,士卒物故者二万……二十六年(1598)正月,邢玠以前役乏水兵无功,乃益募江南水兵,议海运,为持久计。二月,都督陈璘(247)以广兵,刘珌(247)以川兵,邓子龙(247)以浙、直兵先后至。(邢)玠分兵三协,为水陆四路,路置大将。中路(李)如梅,东路(麻)贵,西路(刘)珌,水路(陈)璘,各守汛地,相机行剿……我师约日并进,寻报辽阳警,李如松败没,诏如梅还赴之,中路以董一元(239)代……九月,将士分道进兵,刘珌进逼行长营……行长潜出千余骑扼之,珌不利,退,璘亦弃舟走。麻贵至蔚山,颇有斩获,倭伪退诱之。贵入空垒,伏兵起,遂败。董一元进取晋州,乘胜渡江,连毁二寨。倭退保泗州老营,鏖战下之,前逼新寨……十月,董一元遣将四面攻城,用火器击碎寨门,兵竞前拔栅。忽营中火药崩,烟焰涨天。倭乘势卫击,固城倭亦至,兵遂大溃,奔还。”
秀 吉 之 死 “是月,福建都御史金学曾报七月九日平秀吉死,各倭俱有归志。十一月,清正发舟先走,麻贵遂入岛山、西浦,刘珌攻夺曳桥。石曼子(倭将)引舟师救行长,陈璘邀击败之。诸倭杨帆尽归。”
“自倭乱朝鲜七载(万历二十年〔1592〕五月至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中朝与属国迄无胜算,至关白死而祸始息。二十七年(1599)闰四月以平倭诏告天下……五月(邢)玠条陈东征善后事宜十事……十月,请留水兵八千以资戍守。其撤回官兵,驻札辽阳备警。”
案:平秀吉,日本亦作藤原秀吉,亦作丰臣秀吉,以正亲町天皇天正十三年(万历十三年西历一五八五)三月至十四年(1586)十二月为内大臣(继藤原信基),十三年(1585)七月至十九年(1591)十二月为摄政关白(继藤原昭实),天正十四年(1586)十二月至庆长三年(万历二十六年,西1598)八月为太政大臣。天正十九年(万历十九年1591)九月下令征朝鲜,文禄元年(万历二十年1592)三月发兵,庆长三年(1593)八月十八日丰臣秀吉死,年六十三。
天正十四年(1586)以后为后阳成天皇。
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征朝鲜,日本史谓之“文禄之役”。
万历二十五年(1597)日本再征朝鲜,日本史谓之“庆长之役”。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国·日本传》:“秀吉……僭称关白……并欲侵中国灭朝鲜而有之,召问故时汪直余党,知唐人畏倭如虎,气益骄。益大治兵甲,缮舟舰……二十年(万历)四月遣其将清正、行长……将舟师数百艘,由对马岛渡海陷朝鲜之釜山,乘胜长驱……遂逼王京,朝鲜王李昖弃城奔平壤,又奔义州,遣使络绎告急。倭遂入王京,执其王妃、王子,追奔至平壤,放兵淫掠。七月命副总兵祖承训赴援,与倭战于平壤城外,大败,承训仅以身免。八月,中朝乃以兵部侍郎宋应昌为经略,都督李如松为提督,统兵讨之。当是时,宁夏未平,朝鲜事起,兵部尚书石星计无所出,募能说倭者侦之,于是嘉兴人沈惟敬应募。星即假游击将军衔,送之如松麾下。明年(万历二十一年)如松师大捷于平壤,朝鲜所失四道并复,如松乘胜趋碧蹄馆,败而退师。于是封贡之议起,中朝弥缝惟敬以成款局,事详《朝鲜传》。”
《明史》二十《神宗本纪》:“万历二十年……三月戊辰,宁夏致仕副总兵哱拜杀巡抚都御史党声、副使石继芳,据城反……壬申,总督军务兵部尚书魏学曾讨宁夏贼……夏四月甲辰,总兵官李如松提督陕西讨贼军务……六月丁未,诸军进次宁夏,贼诱河套部入犯,官军击却之……十二日甲午,以宁夏贼平,告天下。”
4.封贡之议与日本当时之企图
日本《史学杂志》四十八编七号,昭和十二年七月发行(即中华民国二十六年)汇报,载史学会第三十八届大会纪事东京帝大史料编纂所主办之史料展览会第三室三十五件为“朝鲜僧松云书一幅”,其说明及条文如下:
“明神宗万历二十五年三月即我庆长三年三月,朝鲜江原道金刚山之僧松云当朝鲜庆长之役,于加藤清正庆长三年正月蔚山战役,松云与之会议,我军欲假道朝鲜伐明,望朝鲜归服,我于文禄之役所擒之朝鲜王子皆已放还,但朝鲜国王未亲来日本致谢,朝鲜八道内四道应割让于日本,此日本主张之条件,松云辨析之。”(译意)
“一、庚寅岁(案为神宗万历十八年,日本天正十八年,西1590)遣使於日本者,只是交邻通信相约……二、此时对马……三、我国(模糊不清)……行长等报太阁之书,是大欺罔日本也。
“一、五年发日本军兵攻京城之时,王子放还则国王亲渡海致谢之说,实出于何人之口也,割朝鲜地属日本之说又出于何人之口也,出于沈爷耶(案:即沈惟敬),起于行长耶?日本虽擒百王子而不还,岂国王渡海致谢之理也。大上官才智出人,岂不知可不可、义不义、成不成也,而妄为之起,知不可成而强为之,则架竹而打天,敌空而觅响,其可得乎?作此说而报太阁者,欺罔日本,欺罔大明,欺罔朝鲜,欺罔三国而其庸谁容身于天地之间耶?是人则欺罔天地鬼神矣,欺人尤且不堪,欺天欺神乎,此必误国之臣也,不可说,不可说。我国则曾未闻此等语也,有不见此等人也,大抵作事之人则相与论议,义合则成,不合则不成,岂有此等难做底无义事也,吾将此意皈告朝廷则必付掌也耳,又何言哉!
“一、王子渡海事,势似不难而义则不可也,何也,以王子一身论之则宜渡海而伸礼于太阁之前,以宗社论之则不可以王子送礼于君父仇之家,明知不可送也,况我国王子非天子之命,则入觐天朝犹且不为,其能渡海而见仇家之面目耶?然谋在于人而成在于天也,不可言天而不谋也,太上官则宜谋之,而我国则断之以义也。余皈而先与沈老喻入庆州章,又告朝廷而取禀听命令之如何而还报是料,但此意不使对知之,行长之徒欲闻上官与我等论议之事,窥听者纷纭更须慎之,我亦勉力图之大计。
“一、答应问书二件一样。
“义不义、可不可已陈前书,吾何与你的强分指马也,只待天下之公论耳,复何言哉,虽然我当勉力谋之。
“一、我与上官所论事成立则渡海何难也。
“一、上京而事之成不成之消息则先下送于蒋启仁,使之传通,我则待事势有光然后下来矣。
“一、亦未可期也,随时善处为料。
“皇明万历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朝鲜北海松云(花押)(此行甚低)
“此十一件清正可告诸日本。”(七/九五〔911〕——七/九六〔912〕页)
案:此书作于万历二十五年三月在丰臣秀吉再征朝鲜之后(日本史所谓庆长之役),在蔚山之战前(事在本年十二月),说明云云有误。疑再征时日本之条件如此,不在蔚山战后也。
29.8.18
5.丰臣秀吉欲与明和亲
日本黑板胜美,资料摘录《国史概观》二四二页引秀吉书翰,大明人被遣御一书,共七条,其第一条:“一、和平誓约无相违者,天地纵虽尽,不可有改变也。然则迎大明皇帝之贤女可备日本之后妃事。”其第六条:“一、去年朝鲜王子二人,前驱者生擒之,其人非凡间,不混和平,为四人度与沈游击可归旧国事。”末题文禄。
6.明封丰臣玄以之兵部札付
“兵部为钦奉(此行字较大。一行。低二格)圣谕事,照得倾因关白具表乞封(此行顶格。上三字较大。二行),皇上嘉其恭顺,特准封为日本国王,已足以远慰内附之诚,永坚外藩之愿矣。但关白既受(此行顶格。顺下空一格。三行)皇上赐封,则行长诸人即为(此行顶格。四行)天朝臣子,似应酌议量授官职,令彼共戴(此行顶格。五行)天恩,永为臣属,恭候(此行顶格。五行)命下,将丰臣玄以授都督佥事官职,以示奖劝,拟合给札,为此合札本官遵照札内事理,永坚恭顺,辅导国王,恪遵(此行顶格。此行适满上下花边。六行)天朝约束,不得别有他求,不得再犯朝鲜,不得扰掠沿海,各保富贵,共享太平,一有背违,(此行顶格。七行)王章不宥。须至札付者。(此行低一格。八行)右札付都督佥事丰臣玄以,准此(此行字最大。上半空,此字齐下栏边。九行)。万历贰拾叁年贰月初四日给(此行字较大,与一行相似。硃标初四二字。十行。此行空低二格与兵部二字齐)札付,可(此行与万历齐。札付二字木刻绝大。可字标硃。十一行)。”
案:此札付今藏日本东京帝大史料编纂所,《史学杂志》四十八编七号,昭和十二年七月出版,卷首有影印片,卷中“七/九四”(910)页有说明。为是年五月有史学会第三十八回大会史料展览会第二室陈列品之第二十四件。札付中“顷”误“倾”(二行),“豐臣”均作“豊臣”(六行九行)。据说明万历二十三年为日本文禄四年,丰臣玄以即前田玄以。
二十九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时半昆明靛花巷
7.万历三大征
东征援朝鲜:首功陈璘(武),次刘策(武),又次麻贵(武),邢玠(文)。
案:万世德(文)、杨镐(文)、董一元(武),亦同叙功。但万畏怯,杨败逃,不足数,董则有战功也。万历二十年五月至二十七年四月(1592—1599)。
征宁夏哱拜:万历二十年(1592)三月至九月。叙功:文臣,魏学曾、叶梦熊、朱正色、梅国桢;武臣,李如松、萧如熏。
征播州(贵州遵义)杨应龙:万历二十五年七月至二十八年六月(1597—1600)。功臣:李化龙(文)、刘策(武)、马孔英(武)、吴广(武)、董元镇(武)。
8.万历援朝鲜之先后
《明史》二十、二十一《神宗本纪》:
万历二十年(1592)五月,倭犯朝鲜,陷王京,朝鲜王李昖奔义州,求救。
七月甲戌,副总兵祖承训帅师援朝鲜,与倭战于平壤,败绩。
十月壬寅,李如松提督蓟、辽、保定、山东军务,充防海御倭总兵官,救朝鲜。
二十一年(1593)正月甲戌,李如松攻倭于平壤,克之。壬午,李如松进攻王京,遇倭于碧蹄馆,败绩。
四月癸卯,倭弃王京遁。
六月癸卯,倭使小西飞请款。
七月癸丑,召援朝鲜诸边镇兵还。
十二月丙辰,蓟辽总督顾养谦兼理朝鲜事,召宋应昌、李如松还。
万历二十二年(1594)十月丁卯,诏倭使入朝。
二十三(1595)正月癸卯,遣都督佥事李宗城、指挥杨方亨封平秀吉为日本国王。
二十四年(1596)四月己亥,李宗城自倭营奔还王京。
五月庚午,复议封倭,命都督佥事杨方亨、游击沈惟敬往。
九月乙未,杨方亨至日本,平秀吉不受封,复侵朝鲜。
二十五年(1597)正月丙辰,朝鲜使来请援。
二月丙寅,复议征倭。
万历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戊戌,倭弃蔚山遁,官军分道进击。
十二月,总兵官陈璘破倭于乙山,朝鲜平。
二十七年(1599)四月甲戌,御午门,受倭俘。
闰月丙戌,以倭平诏天下,除东征加派田赋。
31.4.15
9.杨镐与征东
《论万历征东岛山之战及明清萨尔浒之战》,王崇武撰论文,《史语所集刊》第十七本,137—164页。
本文为王氏《读〈明史·杨镐传〉》论文,凡三章:甲、岛山之战,分五节;乙、萨尔浒之战,分三节;丙、杨镐性格,凡一节。
甲、岛山之战
“岛山虽围攻不下,然予倭酋清正之打击已甚大,清正本主战者,后来自动撤兵,虽因关白之死,然与此次挫败极有关也。”(三节,141页)
“至(杨)镐之所以撤兵,实因倭遁土窟,不易攻拔,其时值天雨,亦不便久围。”(四节,141页)。
“要之,(杨)镐于围城(案:指岛山,岛山为蔚山别堡,故《万历实录》作蔚山,举其大名也)之后,截击援兵,火攻土窟,布置非不周密。值天雨泥泞,野露指挥,督励亦极勤勇。至其后来所以失败,乃因倭兵据势险峻,不易仰攻,而鸟铳之火力猛烈,尤不能使人接近。兵饥马倒、寒冻疲困之余,故值倭兵援至,不得不溃退。《明史·镐传》谓行长救兵至,镐大惧,狼狈先奔,诸军继之。《李如梅传》谓如梅军先奔,诸军亦相继溃。《麻贵传》则谓诸军皆溃,镐始撤归。三者记载不同,而皆咎其撤兵,然于其所以撤兵之故,实不了了也。”(四节,142—143页)
“明自发动东征,即分和战两党。初兵部尚书石星主和,经略宋应昌等承其旨,故有封贡之议。后虽迭经波折,此策迄未变更,而庙廊之秉国钧、倡清议者亦为之鼓吹支持,故主战之党颇消沉(原文注:参看王家屏、李廷机等文集)。但至李宗城、杨方亨等媾和不成,主战之党渐抬头,双方之对峙逐渐尖锐化矣。”(五节,143页)
“时东征部队分南北两系,镐,商邱人,为北兵领袖,与南兵颇多摩擦,此事《明实录》等书虽不详记,然证以李昖《实录》固不难考知也。”(五节,143页)
“吴惟忠,浙人,为南兵领袖。”(同上)
“(据《朝鲜李昖实录》)赵志皋、石星、邢玠、麻贵、沈惟敬、萧应宫、丁应泰等为一党,主和;张位、沈一贯、杨镐等为另一党,主战。”(原文注:《明史》谓赵志皋营救杨镐,恐不实。五节,145页)
“南兵之战斗意志本优于北兵,惟在反对北将杨镐一点上,与和党一致。”(五节,145页)
“岛山之败,乃因倭据险要,火器猛烈及时值天雨。以和战主张不同,丁应泰遂得掇拾南军谤言,以为攻镐之藉口,自《实录》写撰迄《明史》成书,或蔽于情感,或昧于时势,皆无所更正,今藉朝鲜记载,可以昭揭其覆矣。”(五节,147页)
38.4.29
10.东征参考
朝鲜,李舜臣,《李忠武公全书》,北大图藏木刻本。
董其昌,《神庙留中奏疏汇要》。
明,宋应昌,《经略复国要编》。
朝鲜,朴珪寿(桓卿)《斋集》卷七。
李光涛,《朝鲜壬辰倭祸中之平壤战役与南海战役》,《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二十本上册。
第三节
宦官乱政
一、明初宦官制度
1.明代宦官
《明史》七十四《职官志三·宦官》:“宦官十二监(原注: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此洪武旧制也……):司礼监(原注: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内书堂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无定员。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硃。掌司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诸出纳号簿),内官监(各监局原注均有职掌员数,不备录),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原注:旧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八局(原注:旧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原注: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者,发此局居住,惟此局不在皇城内),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其外有……(十二库,十房,二厂,略)提督东厂。(原注:掌印太监一员,掌班、领班、司房无定员,贴刑二员。掌刺缉刑狱之事,旧选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其贴刑官,则用锦衣卫千百户为之。凡内官司礼监掌印,权如外庭元辅,掌东厂权如总宪,秉笔、随堂视众辅,各设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员。)提督西厂。(原注:不常设……)提督京营。(原注:无定员,始于景泰元年)……其外之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不常设者,不可胜纪也。”
2.宦官与朋党
《明史》三百五《宦官·魏忠贤传》:“初,神宗在位久,怠于政事,章奏多不省。廷臣渐立门户,以危言激论相尚,国本之争,指斥宫禁。宰辅大臣为言者所弹击,辄引疾避去。吏部郎 顾宪成 讲学东林书院,海内士大夫多附之,东林之名自是始。既而梃击、红丸、移宫三案起,盈廷如聚讼。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天启初,废斥殆尽,识者已忧其过激变生。及 忠贤 势成,其党果谋倚之以倾东林。而 徐大化 、 霍维华 、 孙杰 首附 忠贤 , 刘一燝 及尚书 周嘉谟 并为 杰 劾去……(崔)呈秀乃造《天鉴》、《同志》诸录,王绍徽亦造《点将录》,皆以 邹元标、顾宪成、叶向高、刘一燝 等为魁,尽罗入不附 忠贤 者,号曰东林党人,献于 忠贤 , 忠贤 喜,于是群小益求媚 忠贤 ,攘臂攻东林矣。初,朝臣争三案及辛亥(万历三十九年)、癸亥(天启三年)两京察,与 熊廷弼 狱事, 忠贤 本无预。其党欲藉 忠贤 力倾诸正人,遂相率归 忠贤 ,称义儿,且云东林将害翁,以故 忠贤 欲甘心焉。”
3.太祖对阉寺政策
洪武九年冬十月:“上与侍臣论女宠、寺人、外戚、权臣、藩臣、四裔之祸曰:‘……阉寺职在使令,不假兵柄则无寺人之祸。’”(《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四,《明史》本纪不载)
4.明太祖时驭宦官之道
《明史》七十四《职官志三·宦官》:“太祖尝谓侍臣曰:‘朕观《周礼》,奄寺不及百人。后世至逾数千,因用阶乱。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又言:‘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有内侍事帝最久,微言及政事,立斥之,终其身不召。因定制,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铸铁牌,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又敕诸司毋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然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洲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
《明史》三百四《宦官传序》:“明太祖既定江左,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迨末年颁祖训,乃定为十有二监及各司局,稍称备员矣。然定制,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月米一石,衣食于内庭。尝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敕诸司不得与文移往来。有老阉供事久,一日从容语及政事,帝大怒,即日斥还乡。尝用 杜安道 为御用监,安道外臣也,以镊工侍帝数十年,帷幄计议皆与知,性缜密不泄,过诸大臣前一揖不启口而退。太祖爱之,然无他宠异,后迁出为光禄寺卿。有 赵成 者,洪武八年以内侍使河州市马。其后以市马出者,又有司礼监 庆童 等,然皆不敢有所干窃。”
案:庆童《职官志》作聂庆童。
二、宦官权势之造成
1.明成祖后宦官权之浸盛
《明史》七十四《职官志三》:“成祖亦尝云朕一遵太祖训,无御宝文书,即一军一民,中官不得擅调发,有私役应天工匠者,立命锦衣逮治。顾中官四出,实始永乐时。元年,李兴等赉敕劳暹罗国王,此奉使外国之始也。三年命 郑和 等率兵二万行赏西洋古里、满刺诸国,此将兵之始也。八年敕 王安 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也。及洪熙元年,以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遂相沿不改。敕 王安 镇守甘肃,而各省镇皆设镇守矣。宣德四年特设文书房 ,命大学士 陈山 专授小内使书,而太祖不许识字读书之制,由此而废。赐王瑾、金英印记,则与诸密勿大臣同。赐金英、范弘等免死诏,则又无异勋臣之铁券也。英之 王振 ,宪之 汪直 ,武之 刘瑾 ,熹之 魏忠贤 ,太阿倒握,威福下移。神宗矿税之使,无一方不罹厥害。其他怙势薰灼,不可胜纪。而荫弟、荫侄、封伯、封公,则挠官制之大者。庄烈帝初翦大憝,中外颂圣。既而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无一不命中官为之,而明亦遂亡矣。”
永乐宦官权盛原因
《明史》三百四《宦官传序》:“建文帝嗣位,御内臣益严,诏出外稍不法,许有司械闻。及燕师逼江北,内臣多逃入其军,漏朝廷虚实。文皇以为忠于己,而 狗儿 辈复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多所委任。永乐元年,内官监 李兴 奉敕往劳暹罗国王。三年遣太监郑和帅舟师下西洋。八年,都督 谭青 营有内官王安等。又命 马靖 镇甘肃, 马骐 镇交阯。十八年置东厂,令刺事。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初,太祖制,内臣不许读书识字。后宣宗设内书房 (案:《职官志》作‘文书房’,疑应作‘内书房’),选小内侍,令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数传之后,势成积重,始于 王振 ,卒于 魏忠贤 。考其祸败,其去汉、唐何远哉!虽间有贤者,如 怀恩 、 李芳 、 陈矩 辈,然利一而害百也。”
《明史》七十四《职官志三》:“提督京营(原注:‘无定员,始于景泰元年’)……南京守备……镇守(原注:‘镇守太监始于洪熙,遍设于正统,凡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始革’)。市舶(原注:‘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罢浙江、福建二司,惟存广东司’)。监督仓场(原注:‘各仓、各场俱设监督太监’)。
2.内官十害
《典故纪闻》卷十二:“景泰时,南京锦衣卫余丁华敏言内官十害:‘广积家财,金银珠玉,动以万计,此从何而来,非盗府库之钱粮,则削生民之膏血,其害一也。内官专权倚势,侵占公侯房屋,兴工造作,役军劳民,其害二也。内官家人义男外亲,尽是无籍之徒,肥马轻裘,纵横豪悍,任意为非,甚至纳粟补官,贵贱不分,其害三也。盖造佛寺,费用无算,以一己之私,破万家之产,其害四也。广置田庄,不纳粮刍,寄户府县,不当差徭,彼则田连阡陌,民则无立锥之地,其害五也。家人中盐,虚占盐数,转卖与人,先得勘合,倍支钜万,坏国家之榷法,夺客商之利息,其害六也。奏求塌房,邀接客旅,倚势赊卖,混赖不还,商人受害,莫敢谁何,其害七也。卖放匠人,名为伴当,办纳月钱,内府监局之人造作,工役烦重,捶楚不堪,其害八也。家人包揽各色物件,官府畏惧,以一科十,亏官损民,其害九也。内官监工,非法酷刑,军匠涂炭,不胜嗟怨,其害十也。’”(201—202页)
30.2.18
3.明代宦官与廷臣
《明史》三百六《阉党传序》:“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叶以前,士大夫知重名节,虽以 王振 、 汪直 之横,党与未盛。至 刘瑾 窃权, 焦芳 以阁臣首与之比,于是列卿争先献媚,而司礼之权居内阁上。迨神宗末年,讹言朋兴,群相敌仇,门户之争固结而不可解。凶竖乘其沸溃,盗弄太阿,黠桀渠憸,窜身妇寺。淫刑痡毒,快其恶正丑直之私。衣冠填于狴犴,善类殒于刀锯。迄乎恶贯满盈,亟伸宪典,刑书所丽,迹秽简编,而遗孽余烬终以覆国。庄烈帝之定逆案也,以其事付大学士韩爌等,因慨然太息曰:‘忠贤不过一人耳,外廷诸臣附之,遂至于此。其罪何可胜诛。’痛乎哉,患得患失之鄙夫,其流毒诚无所穷极也。今录自 焦芳 、 张綵 以下,迄天启朝,为阉党列传,用垂鉴诫。其以功名表见,或晚节自盖,如 王骥 、 王越 、 杨维垣 、 张捷 之徒,则仍别见焉。”
4.孝宗时之太监传旨
章懋《枫山章先生集》卷一《举本监弊政疏》:“弘治十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该司礼监太监陈宽传奉圣旨,近来内外各衙门弊政多端,军民受害,以致上干和气,深切朕怀,合行紧要革弊事宜,各该衙门便查议明白,开具来说,钦此,钦遵……”(17页)
29.1.23
5.太监参预推选通参
《明神宗实录》一四一,万历十一年九月甲午,“兵科给事中张维新言,通参之职非不通显,而人不乐就者,以行取应选之际,吏部协同 司礼监官 及通政司掌印官公定去留。 金珰 之辈假借以市私恩,投刺门生,因循成习,有志之士大以为辱。乞行革去投刺门生之习,仍酌量才俸与各衙门一体推选……上命如旧例行,工部侍郎仍管通政司事倪光荐言,已曾与考选,未尝投刺门生,交结司礼,被以辱贱之名,何颜就列……上……谕通参吏部定拟,取自上裁,如何说市私恩。张维新不谙事体,姑不究”。(378/141/5—6)
案:张既以为言,必实有其事。倪辨盖为太监刷洗。
6.宦官与兵权
《明史》三百四《宦官传序》:“永乐元年,内官监李兴奉敕往劳暹罗国王。三年遣太监郑和帅舟师下西洋,八年,都督谭青营有内官王安等,又命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趾。十八年置东厂,令刺事,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
案:此云出使、监军、分镇皆有例证,独“专征”无之。
同,《金英传》:“正统时,英宗眷(范)弘……十四年从征,殁于土木。”
又,“(王)瑾……从征汉王高煦,还,参预四方兵事,赏赉累巨万”。
又,《王振传》。
又,《曹吉祥传》:“曹吉祥,滦州人。素依王振。正统初,征麓川为监军,征兀良哈,与成国公朱勇、太监刘永诚分道;又与宁阳侯陈懋等征邓茂七于福建。”
《明史》三百四《宦官·曹吉祥传》:“其与(曹)吉祥分道征兀良哈者刘永诚,永乐时尝为偏将,累从北征。宣德、正统中再击兀良哈,后监镇甘凉,战沙漠有功。景泰末掌团营。”
又,《汪直传》:“(汪)直年少喜兵,陈钺讽直征伏当加,立边功自固。直听之,用抚宁侯朱永总兵,而自监其军……又用王越言,诈称亦思马因犯边,诏(朱)永同(王)越西讨,直为监军……(成化)十七年秋,命直偕(王)越往宣府御敌,敌退,直请班师不许,徙镇大同。”
《明史》三百四《宦官·刘瑾传》:“(正德)五年四月安化王寘 反……起都御史杨一清、太监张永为总督讨之。”
又,《张永传》:“张永,保定新城人。正德初总神机营,……及寘 反,命永及右都御史杨一清往讨,帝戎服送之东华门,赐关防、金瓜、钢斧以行,宠遇盛甚……九年,北边有警,命永督宣府、大同、延绥军御之,寇退乃还。”
又,《谷大用传》:“(正德)六年,刘六、刘七反,命大用总督军务,偕伏羌伯毛锐、兵部侍郎陆完讨之。”
案:以上只言“从征”“参预”“分道”或与文武官吏同出,无“专征”者。
《明史》三百五《宦官·魏忠贤传》:“忠贤乃劝帝(熹宗)选武阉,练火器,为内操……三年……忠贤益无忌,增置内操万人,衷甲出入,恣为威虐。”
又,《高起潜传》:“高起潜在内侍中以知兵称,帝委任之(帝谓思宗)。五年(此崇祯五年),命偕其侪吕直督诸将征孔有德于登州,明年凯旋。”
案:惟此有类于专征,但仍为二人共督,亦非专也。
1953.1.17
三、明代权阉
1.明代权阉
明代权阉,据《明史·宦官传》《阉党传》。
“王振,蔚州人,少选入内书堂,侍英宗东宫……及英宗立,年少,振狡黠得帝权……正统七年,太皇太后崩……新阁臣 马愉 、 曹鼐 势轻,振遂跋扈不可制……十四年……秋七月,也先大举入寇, 振 挟帝亲征……班师……次土木,瓦剌兵追至,师大溃,帝蒙尘,振乃为乱兵所杀。”
“曹吉祥,滦州人,素依 王振 ……景泰中,分掌京营。后与 石亨 结,帅兵迎英宗复位……权势石亨埒,时并称 曹 、 石 ……渐蓄异谋……天顺五年七月,磔……于市。”
“汪直者,大藤峡猺种也……成化十二年(1476)……帝……欲知外事, 直 为人便黠,帝因令易服……密出伺察,人莫知也。独都御史 王越 与结欢。明年(1477)设西厂,以直领之,列官校刺事……屡兴大狱……自诸王府边镇及南北河道所在,校尉罗列,民间斗詈鸡狗琐事,辄置重法,人情大扰。直每出,随从甚重,公卿皆避道……权焰出东厂上……威势倾天下, 直 年少喜兵, 陈钺 讽 直 征 伏当加 ,立边功自固, 直 听之,用抚宁侯 朱永 总兵,而自监其军。师还… 直 加禄米……十七年秋,命 直 偕(王)越往宣府御敌,敌退……徙镇大同……宠日衰……”
案:朝臣附之者有戴缙(由御史不数年至南京工部尚书,以称直功复西厂也)、王越(都御史)、陈钺(巡抚辽东)、吴绶(锦衣千户为镇抚)、韦瑛(锦衣百户)。
“刘瑾,兴平人。本 谈 氏子,依中官 刘 姓者以进,冒其姓……已,得侍武宗东宫。武宗即位,掌钟鼓司,与 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邱聚、谷大用、张永 并以旧恩得幸,人号八虎,而谨尤狡狠……日进鹰犬、歌舞、角觗之戏,导帝微行。帝大欢乐之,渐信用瑾,进内官监,总督团营……劝帝令内臣镇守者各贡万金。又奏置皇庄,渐增至三百余所,畿内大扰。外廷知八人诱帝游宴,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骤谏,不听……健等方约……诸九卿诘朝伏阙面争,而吏部尚书焦芳驰白 瑾 , 瑾 大惧……伏帝前环泣……帝大怒,立命瑾掌司礼监, 永成 掌东厂, 大用 掌西厂……于是 健、迁、东阳 皆求去。帝独留 东阳 ,而令 焦芳 入阁……瑾既得志,遂以事革 韩文 职,而杖责请留 健、迁 者给事中……六人,御史……十五人……瑾势日益张,毛举官僚细过,散布校尉,远近侦伺,使人救过不赡。因颛擅威福,悉遣党阉分镇各边……创用枷法……枷死者无数,锦衣狱徽僂相属……瑾每奏事,必侦帝戏弄时。帝厌之,亟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瑾不学,每批答章奏,皆持归私第,与妹婿礼部司务 孙聪 、华亭大猾 张文冕 相参决,辞率鄙冗, 焦芳 为润色之, 东阳 頫首而已……章奏先具红揭投 瑾 ,号红本,然后上通政司,号白本,皆称刘太监而不名……夏,御道有匿名书诋瑾所行事, 瑾 矫旨召百官跪奉天门下。 瑾 立门左诘责,日暮收五品以下官尽下狱……五年四月,安化王寘 反,檄数 瑾 罪……起都御史 杨一清 、太监 张永 为总督,讨之。初,与瑾同为八虎者,当 瑾 专政,时有所请,多不应。 永成、大用 等皆怨, 瑾 又欲逐 永 …… 永 出师还,欲因诛 瑾 , 一清 为画策, 永 意遂决…… 永 捷疏至,将以八月十五日献俘, 瑾 使缓其期, 永 虑有变,遂先期入,献俘毕,帝置酒劳 永 …… 永 出 寘 檄,因奏 瑾 不法十七事……遂执 瑾 ,系于菜厂……诏磔于市。”
案:廷臣附之者焦芳(306,大学士)、刘宇(306,大学士)、张(306,吏部尚书)、曹元(306,兵部尚书)、杨玉(锦衣卫指挥)、石文义(锦衣指挥)六十余人。《明史》三百六《阉党·焦芳传》:“瑾浊乱海内,变置成法,荼毒缙绅,皆 芳 导之。”
“魏忠贤,肃宁人(河北省,当属河间府)。少无赖,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而自宫,变姓名曰李进忠。其后乃复姓,赐名忠贤云。忠贤自万历中选入宫……求为皇长孙母王才人典膳,谄事 魏朝 ……长孙乳媪曰客氏,素私侍 朝 ,所谓对食者也。及忠贤入,又通焉,客氏遂薄 朝 而爱 忠贤 ,两人深相结。光宗崩,长孙嗣立,是为熹宗。忠贤、客氏并有宠…… 忠贤 寻自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 忠贤 不识字,例不当入司礼,以客氏故得之…… 客氏 淫而狠, 忠贤 不知书,颇强记,猜忍阴毒,好谀。帝深信任此两人,两人势益张。用司礼监 王体乾 及 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 等为羽翼,宫中人莫敢忤……初……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及 忠贤 势成,其党果谋倚之以倾东林…… 忠贤 益无忌,增置内操万人,衷甲出入,恣为威虐。矫诏赐光宗选侍 赵氏 死。裕妃 张氏 有娠, 客氏 谮杀之。又革成妃 李氏 封。皇后 张氏 娠,客氏以计堕其胎,帝由此乏嗣……是时御史 李应昇 以内操谏,给事中 霍守典 以 忠贤 乞祠额谏,御史 刘廷佐 以忠贤滥荫谏,给事中 沈惟炳 以立枷谏, 忠贤 皆矫旨诘责。于是副都御史 杨涟 愤甚,劾 忠贤 二十四大罪……次日下 涟 疏,严旨切责。 涟 既绌, 魏大中 及给事中 陈良训 ……等七十余人,交章论 忠贤 不法……当是时, 忠贤 愤甚,欲尽杀异己者。 顾秉谦 因阴籍其所忌姓名授 忠贤 ,使以次斥逐。 王体乾 复昌言用廷杖,威胁廷臣。未几,工部郎中 万燝 上疏刺 忠贤 ,立杖死。又以御史 林汝翥 事辱(叶) 向高 , 向高 遂致仕去, 汝翥 亦予杖。廷臣俱大詟,一时罢斥者,吏部尚书赵南星(243)、左都御使高攀龙(243)、吏部尚书陈于廷(254)及杨涟(244)、左光斗(244)、魏大中(244)等先后数十人,已又逐韩爌(240)及兵部侍郎李邦华。正人去国,纷纷若振槁……未几,复用拟戍崔呈秀为御史。呈秀乃造《天鉴》、《同志》诸录,王绍徽亦造《点将录》,皆以邹元标、顾宪成(231)、叶向高(240)、刘一燝(240)等为魁,尽罗入不附忠贤者,号曰东林党人。献忠贤,忠贤喜,于是群小益求媚忠贤,攘臂攻东林矣……其党欲藉忠贤力倾诸正人,遂相率归忠贤,称义儿,且云东林将害翁,以故忠贤欲甘心焉。御史张讷、倪文焕……等竞搏击善类为报复。而御史梁梦环(306)复兴汪文言狱,下镇抚司拷死。许显纯具爰书,词连赵南星、杨涟等二十余人,削籍遣戍有差。逮涟及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等六人,至牵入熊廷弼案中,掠治死于狱。又杀廷弼,而杖其姻御史吴裕中至死。又削逐尚书李宗延、张向达,侍郎公鼐等五十余人,朝署一空。而特召亓诗教、刘述祖等为御史,私人悉不次超擢。于是忠贤之党遍要津矣。当是时,东厂番役横行,所缉访无论虚实辄糜烂……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僇,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道路以目……六年……又从霍维华言,命顾秉谦等修《三朝要典》,极意诋诸党人恶;御史徐复阳请毁讲学书院,以绝党根;御史卢承钦又请立东林党碑;海内皆屏息丧气……浙江巡抚潘汝桢奏请为忠贤建祠……于是颂功德者相继,诸祠皆自此始矣……当此之时,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内竖自王体乾(305)等外,又有李朝钦、王朝辅、孙进、王国泰、梁栋等三十余人,为左右拥护。外廷文臣则崔呈秀(306)、田吉、吴淳夫(306)、李夔龙、倪文焕主谋议,号‘五虎’;武臣则田尔耕(306)、许显纯(306)、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主杀僇,号‘五彪’;又吏部尚书周应秋(306)、太仆少卿曹钦程(306)等,号‘十狗’;又有‘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而为呈秀辈门下者,又不可数计。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七年……而监生陆万龄至请以忠贤配孔子,以忠贤父配启圣公……所有疏咸称厂臣不名,大学士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票旨,亦必曰朕与厂臣,无敢名忠贤者……加良卿(忠贤侄)太师……良卿至代天子飨南北郊,祭太庙,于是天下皆疑忠贤窃神器矣……(忠贤)岁数出,辄坐文轩,羽幢青盖……所过,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岁……忠贤故磍无他长,其党日夜教之,客氏为内主,群凶煽虐,以是毒痡海内。七年秋八月,熹宗崩,信王立。王素稔忠贤恶,深自儆备,其党自危。杨所修、杨维垣先攻崔呈秀以尝帝,主事陆澄源、钱元慤、员外郎史躬盛遂交章论忠贤,帝犹未发。于是嘉兴贡生钱嘉徵劾忠贤十大罪……十一月,遂安置忠贤于凤阳,寻命逮治。忠贤行至阜城,闻之,与李朝钦偕缢死。诏磔其尸,悬首河间,笞杀客氏于浣衣局。”
案:熹宗由校以万历三十三年十一月生,四十八年九月即皇帝位,年十六;天启七年八月崩,年二十三。天启元年四月册皇后张氏。
“冯保,深州人……隆庆元年提督东厂兼掌御马监事。时司礼掌印缺,保以次当得之……大学士高拱荐御用监陈洪代,保由是疾拱……保疾拱弥甚,乃与张居正深相结,谋去之。会居正亦欲去拱专柄,两人交益固……帝(神宗,万历)登极,保升立宝座旁不下,举朝大骇。保既掌司礼,又督东厂,兼总内外,势益张。拱讽六科给事中程文、十三道御史刘良弼等交章数其奸……保……亟与居正定谋,遂逐拱去……慈圣太后遇帝严,保倚太后势,数挟持帝,帝甚畏之……后保益横肆,即帝有所赏罚,非出保口,无敢行者。帝积不能堪,而保内倚太后,外倚居正,帝不能去也。然保亦时引大体……都人亦以是称之。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
2.刘瑾所目之奸党
《今言类编》卷三:“正德二年(丁卯)逆瑾矫敕戒谕百官,勒罢公卿台谏数十人。又指内外忠贤为奸党,矫旨榜朝堂,略曰:奸臣王岳、范亨、徐智(三人均宦官)交通内阁刘健、谢迁,尚书韩文、杨守随、林瀚,都御史戴珊,郎中李梦阳,主事王守仁、王纶、孙槃、黄昭,检讨刘瑞,给事中汤礼敬、陈霆、徐昂、陶谐、刘莅、艾洪、吕翀、任惠、李光翰、戴铣、徐蕃、牧相、徐暹、张良弼、葛嵩、赵仕贤,御史陈琳、贡安甫、史良佐、曹兰、王弘、任诺、李熙、王蕃、陆昆、张鸣凤、萧乾元、姚学礼、黄昭道、蒋钦、薄彦徽、潘镗、王良臣、赵佑、何天衢、徐钰、杨璋、熊倬、朱廷声、刘玉玄云。”(156—157页。凡文臣52人)
29.12.17
3.籍没刘瑾家产
《纪录汇编》卷一二五《震泽长语摘抄》“杂论”条:“正德中,籍没刘瑾货财: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狮蛮带二束,金银汤 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袭,牙牌二匮,穿宫牌五百,金牌三,衮袍四,八爪金龙盔甲三千,玉琴一,玉珤印一颗,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王鏊著,21页)
《纪录汇编》卷一九〇《留青日札摘抄》四“刘瑾”条:“刘瑾……(正德)五年……伏诛,籍没家产:平天冠一顶,衮龙袍四领,蟒衣四百七十袭,八爪金龙盔甲三十副,金甲二副,金钩三千,金丝碧玉带五条,玉带四千一百六十条,玉印一颗,玉琴一张,宝石二斗,牙牌二柜,穿宫牌五百面,金银汤 五百件,金二十四万锭,碎金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元宝五百万锭,约计银二十五千万两,零银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余物不可胜计。”(2—3页)
4.籍没朱宁财货
《纪录汇编》卷一百二十五《震泽长语摘抄》“杂论”条:“嘉靖初籍没朱宁货财:金十七扛,共十万五千两。银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万两。碎金银四箱,碎银十匮,金银汤 四百,金首饰五百十一箱,珍珠二匮。金银台盏四百二十副,玉带二千五百束,金绦环四箱,珍珠眉叶缨络七箱,乌木盆二,花盆五,沉香盒二,金仙鹤二对,织金蟒衣五百箱,罗钿屏风五十,大理石屏风三十三座。围屏五十三扛,苏木七十五扛,胡椒三千五十石,香椒三十扛,段疋三千五百八十扛,绫绢布三百二十扛,锡器瓷器三百扛,佛像一百三十匮又三十扛,祖母禄佛一尊,铜铁狮子四百车,铜盆五百,古铜炉八百三十,古画四十扛,白玉琴一,金船二,白玉琵琶一,铜器五十扛,巧石八十扛。”(21页)
5.阉党
文秉《先拨志始》卷下(《丛书集成》据泽古斋重钞本排印):
“崔呈秀闻(魏)忠贤之讣,随即自缢。”(92页)
“廷臣追论忠贤之党,都察院司务许九皋疏参田尔畊、李实、涂文辅。”(92页)
“给事中李觉斯疏参忠贤十孩儿、五虎、五彪,有旨着三法司会议具奏。五虎谓吴淳夫、李夔龙、田吉、倪文焕、孙杰。移天换日者遂以已死之崔呈秀易去孙杰,苟且塞责。五彪谓田尔畊、许显纯、崔应元、杨寰、孙云鹤。时刑部尚书苏茂相、左都御史曹思诚、大理寺署印少卿姚士慎皆珰孽也,曲加护持……”(92—93页)
“李永贞者,忠贤名下最用事。”(92页)
“御史吴焕亦疏言……如刘志选、梁梦环、曹钦承辈,皆大慝巨奸。”(93页)
“考选命下,新咨科道弹击珰党无虚日,于是珰辅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珰冢周应秋,及珰所拔用九列郭允厚、房壮丽、孙杰、来宗道、陈九畴、吕纯如、阮大钺等,咸次第斥逐回籍。”(93页)
逆案全名单见98至134页。应另录。
二十九年五月二日昆明边迤西会馆
第四节
门户之争
一、晚明之朝政
1.万历末之朝政
《明史》二百十八《方从哲传》:“方从哲,字中涵,其先德清人。隶籍锦衣卫,家京师。从哲登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庶吉士,屡迁国子祭酒。请告家居,久不出,时颇称其恬雅……四十一年(1613)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吴道南并命。时道南在籍,(叶)向高为首辅,政事多决于向高。(四十二年〔1614〕八月,向高致仕)向高去国,从哲遂独相……从哲性柔懦,不能任大事。时东宫久辍讲,瑞王婚礼逾期……福府庄田遣中使督赋,又议令鬻盐,中旨命吕贵督织造……山东盗起……言官翟凤翀、郭尚宾以直言贬,帝遣中使令工部侍郎林如楚,缮修咸安宫,宣府缺饷数月。从哲皆上疏力言,帝多不听。而从哲有内援,以名争而已,实将顺帝意,无所匡正。向高秉政时,党论鼎沸,言路交通,铨部指清流为东林,逐之殆尽。及从哲秉政,言路已无正人,党论渐息。丁巳(四十五年,1617)京察,尽斥东林,且及林居者。齐、楚、浙三党鼎立,务博击清流。齐人亓诗教,从哲门生,势尤张。从哲昵群小,而帝怠荒亦益甚。畿辅、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及大江南北相继告灾,疏皆不发。旧制,给事中五十余员,御史百余员。至是六科止四人,而五科印无所属,十三道止五人,一人领数职。在外,巡按率不得代。六部堂上仅四五人,都御史数年空署,督抚监司亦屡缺不补。文武大选、急选官及四方教职,积数千人,以吏、兵二科缺掌印不画凭,久滞都下,时攀执政舆哀诉。诏狱囚以理刑,无人不决,遣家属聚号长安门。职业尽弛,上下解体……四十六年四月,大清兵克抚顺,朝野震惊。帝初颇忧惧,章奏时下,不数月泄泄如故……明年二月,杨镐四路出师,兵科给事中赵兴邦用红旗督战,师大败。礼部主事夏嘉遇谓辽事之坏,由兴邦及从哲庇李维翰所致……(其下论三案事另见卡片)崇祯元年二月,从哲卒。赠太傅,谥文端。”
案:方从哲
万历四十一年(1613)九月—四十二年(1614)八月 为大学士一年
万历四十二年(1614)八月—四十八年(1620)十二月 为首辅六年五月
2.万历时政府之空虚
《明史》二百四十《叶向高传》:“叶向高,字进卿,福清人。举万历十一年进士……三十五年五月擢向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明年……向高遂独相……京师大水(事在三十九年,1611年六月)。四方多奏水旱。向高又言:‘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长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帝亦不省。四十年(1612)……向高复言:‘臣进退可置不问,而百僚必不可尽空,台谏必不可尽废,诸方巡按必不可不代。……’先是,向高疾,阁中无人,章奏就其家拟旨者一月……帝考选科道七十余人,命久不下。向高恳请数十疏,越二年乃下。言官既多,攻击纷起。帝心厌之,章悉留中。向高请尽付所司,定其去留。因言:‘大臣者,小臣之纲。今六卿止赵焕一人,而都御史十年不补,弹压无人,人心何由戢?’帝但责言官妄言,而大僚迄不补。”
案:赵焕万历三十八年(1610)九月召为刑部尚书,四十年(1612)八月改吏部尚书。参看下页。六卿仅焕一人之时当在四十年二月以后。
《明史》二百二十五《赵焕传》:“(万历)四十年(1612)二月,孙丕扬去,改署吏部。时神宗怠于政事,曹署多空。内阁惟叶向高,杜门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焕在,又兼署吏部,吏部无复堂上官。兵部尚书李化龙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户、礼、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院自温纯罢去,八年无正官。故事,给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过十人。焕累疏乞除补,帝皆不报。其年八月,遂用焕为吏部尚书,诸部亦除侍郎四人。既而考选命下,补给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称盛。”
3.万历时缺官数
《明史》二三七《田大益传》:“(万历三十年,1602)时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田)大益力请简补,亦不听。”
4.晚明之执政
晚明之执政,据《明史》卷一〇九—一一〇《宰辅年表》及卷一一一——一一二《七卿年表》:
二、门户之起 (附万历末之朝政)
1.万历末党论之起
《明史》二百四十《叶向高传》:“ 向高 在相位(万历三十五年至四十二年,1607—1614),务调剂群情,辑和异同。然其时党论已大起,御史 郑继芳 力攻给事中王元翰,左右两人者相角。 向高 请尽下诸疏,敕部院评曲直,罪其论议颠倒者一二人,以警其余。帝不报。诸臣既无所见得失,益树党相攻。未几,又争 李三才 之事,党势乃成。无锡 顾宪成 家居,讲学东林书院,朝士争慕与游。 三才 被攻, 宪成 贻书向高暨尚书 孙丕扬 ,讼其贤。会辛亥(三十九年1611)京察,攻 三才 者 刘国缙 以他过挂察典, 乔应甲 亦用年例出外,其党大哗。 向高 以大体持之,察典得无挠,而两党之争遂不可解。及后,齐、楚、浙党人攻东林殆尽。浸寻至天启时, 王绍徽 等撰所谓《东林点将录》,令魏忠贤按氏名逐。朝士以向高尝右东林,指目为党魁云。”
2.明季廷臣之倾轧
《明史》一百九十三《陈以勤传》:“ 陈以勤 ,字逸甫,南充人。嘉靖二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久之,充裕王(穆宗)讲官……隆庆元年(1567)春,擢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初, 以勤 之入阁也, 徐阶 为首辅,而(高) 拱 方向用,朝士各有所附,交相攻。 以勤 中立无所比,亦无私人,竟 阶 与 拱 去,无訾及之者。及 拱 再入,与 赵贞吉 相轧, 张居正 复中构之。 以勤 与 拱 旧僚(拱与以勤同为裕邸侍讲), 贞吉 其乡人(贞吉,内江人,内江、南充并四川县),而 居正 则所举士也(案:居正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是否为以勤所举待查,居正亦裕邸侍讲),度不能为解,恐终不为诸人所容,力引疾求罢,遂进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赐敕驰传归。”
3.明代廷臣之互构与科道
《明史》一百九十三《赵贞吉传》:“赵贞吉,字孟静,内江人……最善王守仁学。举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隆庆……三年(1569)秋,命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先是,高拱再入阁(时在隆庆三年冬)即掌吏部,贞吉言于李春芳,亦得掌都察院。拱以私憾欲考察科道,贞吉与同事上言:‘……恐所司奉行过当,忠邪不分,致塞言路沮士气,非国家福也。’帝不从。拱以贞吉得其情,憾甚。及考察,拱欲去贞吉所厚者,贞吉亦持拱所厚以解。于是斥者二十七人,而拱所恶者咸与。拱犹以为憾也,嗾门生给事中韩楫劾贞吉庸横,考察时有私,贞吉疏辨乞休……疏入,竟允贞吉去。”
《明史》一百九十三《赵贞吉传附殷士儋传》:“殷士儋,字正甫,历城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久之,充裕王讲官……隆庆……四年(1570)……十一月命以本官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办事……始士儋与陈以勤、高拱、张居正并为裕邸僚,三人皆柄用,士儋仍尚书,不能无望。拱素善张四维,欲引共政,而恶士儋不亲己,不为援。士儋遂藉太监陈洪力,取中旨入阁,以故怨拱及四维。四维父擅盐利,为御史郜永春所劾。事已解,他御史复及之。拱、四维疑出士儋指,益相构。御史赵应龙遂劾士儋……士儋再辨求去,不允。而拱门生都给事中韩楫复扬言胁之,士儋亦疑出拱指……御史侯居良复劾士儋……士儋再疏请益力,乃赐道里费,乘传归。”
《明史》二百十三《徐阶传》:“杨继盛之劾嵩也,嵩固疑阶。赵锦、王宗茂劾嵩,阶又议薄其罚。及是给事中吴时来、主事董传策、张翀劾嵩不胜,皆下狱。传策,阶里人,时来、翀,阶门生也。嵩遂疏辨,显谓阶主使,帝不听……嵩子世蕃贪横淫纵状亦渐闻,阶乃令御史邹应龙劾之。帝勒嵩致仕,擢应龙通政司参议。阶遂代嵩为首辅。”
《明史》二百十三《高拱传》:“(徐)阶……(高)拱……相与忿诋阁中,御史齐康为拱劾阶……于是言路论拱者无虚日……拱不自安,乞归,遂……养病去。”
《明史》二百十三《高拱传附郭朴传》:“朴与拱乡里相得(拱,新郑人;朴,安阳人;并属河南),事(徐)阶稍倨……两人遂与阶有隙。言路劾拱者多及朴。拱谢病归,朴不自安,亦求去。”
《明史》二百十三《张居正传》:“初,徐阶既去,令三子事居正谨。而拱衔阶甚,嗾言路追论不已……”
4.万历后之言路
《明史》二百三十一《史孟麟传》:“史孟麟,字际明,宜兴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庶吉士,改吏科给事中……二十年(1592),大学士赵志皋、张位言:‘凡会议会推,并令廷臣类奏,取自上裁,用杜专权。’孟麟疏争曰:‘自臣通籍以来,窃见阁臣侵部院之权,言路希阁臣之指,官失其守,言失其责久矣……’”
5.京察与排斥异已
《明史》二百三十一《薛敷教传》:“薛敷教……祖应旂,字仲常。嘉靖十四年进士……屡迁南京考功郎中,主京察。大学士严嵩尝为给事中王晔所劾,嘱尚宝丞诸杰贻书应旂,令黜晔。应旂反黜杰,嵩大怒。应旂又黜常州知府符验,嵩令御史桂荣劾应旂挟私黜郡守,谪建昌通判。”
案:应旂武进人,武进属常州,故曰挟私黜郡守。
6.明代考功文选之权
《明史》二百三十一《顾宪成传》:“顾宪成,字叔时,无锡人。万历四年举乡试第一。八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擢吏部考功主事,历员外郎……二十一年(癸巳,1593)京察,吏部尚书孙鑨、考功郎中赵南星尽黜执政私人,宪成实左右之。及南星被斥,宪成疏请同罢,不报。寻迁文选郎中。所推举率与执政牴牾。先是,吏部缺尚书,(王)锡爵(案:大学士,案此传锡爵之名,惟前见于宪成疏中,此处似应冠姓,不当仅称锡爵,且应列官阶也)欲用罗万化,宪成不可,乃用陈有年。后廷推阁臣,万化复不与。锡爵等皆恚,万化乃获推,会帝报罢而止。及是,锡爵将谢政,廷推代者。宪成举故大学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归……四十年(1612)卒于家。”
7.掣签法
《明史》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孙丕扬,字叔孝,富平(陕西)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万历)二十二年(1594)拜吏部尚书。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铨政自是一大变矣。”
8.明末言路纠弹之重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万历)四十五年(1617)三月……时上于奏疏俱留中,无所处分,惟言路一纠,其人自罢去,不待旨也。于是台、省之势积重不返。”
9.明末清议与廷议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王)锡爵尝语(顾)宪成曰:‘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宪成曰:‘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遂不合。”
10.讲学与门户
《明史》二百三十一《顾钱于史薛安刘叶传赞》:“成、弘以上,学术醇而士习正,其时讲学未盛也。正、嘉之际,王守仁聚徒于军旅之中,徐阶讲学于端揆之日,流风所被,倾动朝野。于是搢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而名高速谤,气盛招尤,物议横生,党祸继作,乃至众矢之的,咸指东林。甘陵之部,洛、蜀之争,不烈于是矣。宪成诸人,清节姱修,为士林标准。虽未尝激扬标榜,列‘君宗’、‘顾’、‘俊’之目,而负物望者引以为重,猎时誉者资以梯荣,附丽游扬,薰莸猥杂,岂讲学初心实然哉!语曰:‘为善无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处矣。”
11.明代讲学家
《典故纪闻》十七:“嘉靖间,刑科右给事中张岳条陈时政,内一款言:今讲学家以富贵功名为鼓舞人心之术,而闻风争附者,则先以富贵功名横于胸中,铨衡一缺,则翘首而垂涎,馆局一开,则热中而濡足。司钱谷则慕秩署之清华,典刑名则思兵曹之喧赫,居台谏则美卿贰之崇高,以为不通其说,不究其术,则无以满其欲而济其私。于是剽窃浮词,谈虚论寂,相饰以智,相轧以势,相尚以艺能,相邀以声誉。初学之士,靡然从之。一入蒲团皆宛然有圣人面貌,且洋洋独喜自负曰:‘吾为会中人物矣。’臣不暇论其立心制行何如,试即与会之时,言语色笑,变态多端,或看喜怒于上官,定进止之秘诀;或腾毁誉于多口,发爱憎之神机;或间为坚白异同之谈,各质己私,哓哓不相下。一有爵位稍尊,巧言雄辨者参言其间,众皆唯唯而莫敢发,岂天爵之论,以人爵而后定乎?今群工百执事各有司存,既非奠贽于师弟,又非结契于朋侪,岂宜群萃州处,什伍成群,以惑众听?善乎宋儒之言曰:‘愿士大夫有此工夫,不愿士大夫有此门户。’臣以为欲塞其门拒其户,在国家于用舍之间慎之而已。”(296—297页)
30.2.24
12.张居正之败与后世影响
《越缦堂日记》四十册《荀学斋日记》戊集,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阅江陵张文忠公文集……文忠相业为有明第一人,任事过专,身后遂中奇祸。后之秉政者才既相去远甚,而又鉴于前车,务为保身,相率推诿,于是明遂不振,陵事以至于亡矣。读是集者,令人叹息于神宗之昏,真下愚也。”(79—80页)
又,二十九日:“究而论之,文忠之才及任事之勇,谋国之勤,有明第一人也。其量狭而少容,知进而不知退,则学不足也……至夺情事起,而吴、赵皆以门生劾之,则益愤怒横决,几欲死之,而文忠之祸遂中于是,明之党祸亦由此起矣。”(82页)
三、东林
1.门户之起
文秉《先拨志始》小序:“忆童时侍先君子,言及世务,未尝不致叹于门户也。盖门户之局,胎兆于娄东(王锡爵),派歧于四明(沈一贯),衅开于淮抚(李三才),而究以国本为归宿。其为东林者,则羽翼国本者也;其为四明者,则操戈东林者也。外此则秦、晋、齐、楚、西江称强,然声应气求要不出此二者……迨逆贤用事,而君子小人判矣。凡逆贤所摧折者,必东林人也,否则必不求异于东林者也。凡逆贤所尊显者,必四明人也,否则必不敢与四明忤者也。”(1页)
29.5.4
2.东林之起
《明史》二百三十一《顾宪成传》:“顾宪成,字叔时,无锡人……宪成姿性绝人,幼即有志圣学。暨削籍(万历二十三年,1594)里居,益覃精研究,力辟王守仁无善无恶心之体之说。邑故有东林书院,宋杨时讲道处也,宪成与弟允成倡修之,常州知府欧阳东凤与无锡知县林宰为之营构。落成,偕同志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辈(高,无锡人;钱、薛,武进人;史,宜兴人;于,金坛人)讲学其中,学者称泾阳先生。当是时,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宪成尝曰:‘官辇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故其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由是东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李三才之案
“既而淮抚李三才被论,宪成贻书叶向高、孙丕扬为延誉(事在万历三十七、八年,1609—1610,叶为首辅,孙为吏书),御史吴亮刻之邸钞中,攻三才者大哗。而其时于玉立、黄正宾辈附丽其间,颇有轻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东林为口实。兆魁腾疏攻宪成,恣意诬诋,谓浒墅有小河,东林专其税为书院费……其言绝无左验。光禄丞吴炯上言为一一致辨,因言:‘宪成贻书救三才,诚为出位,臣尝咎之,宪成亦自悔。今宪成被诬,天下将以讲学为戒,绝口不谈孔、孟之道,国家正气从此而损,非细事也。’疏入,不报。”
东林之遭抨击
“嗣后攻击者不绝,比宪成殁,攻者犹未止。凡救三才者,争辛亥京察者(万历三十九年,1611),卫国本者,发韩敬科场弊者,请行勘熊廷弼者,抗论张差梃击者,最后争移宫、红丸者,忤魏忠贤者,率指目为东林,抨击无虚日。借魏忠贤毒焰,一网尽去之,杀戮禁锢,善类为一空。崇祯立,始渐收用,而朋党势已成,小人卒大炽,祸中于国,迄明亡而后已。”
3.东林八君子
《明史》二百三十一《叶茂才传》:“时称东林八君子,宪成(顾宪成,字叔时,无锡人)、允成(顾允成,字季时,宪成弟)、攀龙(高攀龙,字存之,无锡人,《明史》二四三有传)、希范(安希范,字小范,无锡人)、元珍(刘元珍,字伯先,无锡人)、武进钱一本(字国瑞)、薛敷教(字以身)及茂才也(茂才,字参之,无锡人。宪成兄弟及安、刘、钱、薛、叶诸人《明史》二三十一均有传。八君子六无锡人,二武进人)。”
4.三君
《明史》二百四十三《赵南星传》:“南星里居,名益高(二十一年以考功郎中与吏部尚书孙鑨为京察,事谢,病归)。与邹元标、顾宪成,海内拟之三君。”
案:邹元标,字尔瞻,吉水人,万历五年进士。幼从胡直游,直得王守仁之传,《明史》二四三有传。
5.东林点将录
文秉《先拨志始》(书名本诗“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贵辨之于早也)卷上:“《点将录》旧传王绍徽作,而《同志录》未见抄传,或是韩敬因绍徽原本而增改之者耶?”(《丛书集成》本,44—45页)
案:《点将录》全名单见《先拨志始》45—53页,末题天启四年(1624)甲子冬归安韩敬造。
29.5.4
6.三大贤
《明史》二百二十六《吕坤传》:“坤……初,在朝与吏部尚书孙丕扬善。后丕扬复为吏部,屡推坤左都御史,未得命……已,又荐天下三大贤,沈鲤、郭正域,其一即坤。”
案:沈鲤,字仲化,归德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217页)
郭正域,字美命,江夏人。万历十一年进士。(226页)
吕坤,字叔简,宁陵人。万历二年进士。(226页)
孙丕扬,字叔孝,富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224页)
7.争国本与门户之祸
文秉《先拨志始》小序:“盖门户之局,胎兆于娄东,派歧于四明,衅开于淮抚,而究以国本为归宿。”
《明史》一一四《后妃传·神宗郑贵妃传》:“恭恪贵妃郑氏,大兴人。万历初入宫,封贵妃,生皇三子(福王万历十四年生),进皇贵妃。帝宠之。外廷疑妃有立己子谋。群臣争言立储事,章奏累数千百,皆指斥宫闱,攻击执政。帝概置不问。由是门户之祸大起。”
29.5.4
四、齐浙诸党
1.奸党所称之“正人”与“邪党”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杨(涟)、左(光斗)既逐,奸党益无忌惮,遂肆行诬陷。于是魏广微手写所欲起用之人黄克赞、王绍徽、王永光、徐大化、霍维华等五六十人,目为正人,各加两圈或三圈。又将《缙绅便览》如韩爌、缪昌期、曹于汴、李邦华、郑三俊等约百余人目为邪党,重者三点,次者二点,托内阉王朝用转送逆贤处,以行黜陟。”
2.党之分野
《明史》二百三十二《李三才传》:“(万历)四十二年,御史刘光复劾其盗皇木营建私第……其明年,光复坐事下狱。三才阳请释之,而复力为东林辨白,曰:‘自沈一贯假撰妖书,擅僇楚宗,举朝正人攻之以去。继汤宾尹、韩敬科场作奸,孽由自取,于人何尤?而今之党人动与正人为仇,士昌、光复尤为戎首,挺身主盟,力为一贯、敬报怨,腾说百端,攻击千状。以大臣之贤者言之,则叶向高去矣,王象乾、孙玮、王图、许弘纲去矣,曹于汴、胡忻、朱吾弼、叶茂才、南企仲、朱国桢等去矣,近又攻陈荐、汪应蛟去矣。以小臣之贤者言之:梅之焕、孙振基、段然、吴亮、马孟祯、汤兆京、周起元、史学迁、钱春等去矣,李朴、鲍应鳌、丁元荐、庞时雍、吴正志、刘宗周等去矣。合于己则留,不合则逐,陛下第知诸臣之去,岂知诸党人驱之乎?今奸党仇正之言,一曰东林,一曰淮抚(淮抚即李三才,三才为淮抚十三年,结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为众所毁。其后击三才者若邵辅忠,徐兆魁辈咸以附魏忠贤名丽逆案,而推毂三才若顾宪成、邹文标、赵南星、刘宗周皆表表为时名臣,故世以三才为贤。见三才本传)。所谓东林者,顾宪成读书讲学之所也。从之游者如高攀龙、姜士昌、钱一本、刘元珍、安希范、岳元声、薛敷教,并束身厉名行,何负国家哉!偶曰东林便成陷井,如邹元标、赵南星等,被以此名即力阻其进,所朝上而夕下者,惟史继偕诸人耳。人才邪正,实国祚攸关,惟陛下察焉。’疏入,众益恨之。”(参看“李三才案”)
3.东林之盛
《明史》二百三十六《丁元荐传》:“丁元荐,字长孺,长兴人……举万历十四年进士……元荐…从顾宪成游,慷慨负气……当东林、浙党之分,浙党所弹射东林者,李三才之次则元荐与于玉立。玉立,字中甫,金坛人,万历十一年进士……玉立倜傥好事。海内建言废锢诸臣,咸以东林为归。玉立与通声气,东林名益盛。而攻东林者率谓玉立遥制朝权,以是诟病东林。”
4.党势消长
《明史》二百四十三《赵南星传》:“赵南星,字梦白,高邑(北直隶)人。万历二年进士……二十一年(癸巳)大计京官,与尚书孙鑨秉公澄汰……政府大不堪。给事中刘道隆因劾吏部议留拾遗庶僚非法。得旨,南星等专权植党,贬三官。俄因李世达等疏救,斥南星为民。后论救者悉被谴,鑨亦去位,一时善类几空……天启三年大计京官(癸亥京察)……东林势盛,众正盈朝。南星益搜举遗佚,布之庶位。”
5.齐、楚、浙三党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万历)四十五年……于是台、省之势积重不返,有齐、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齐为亓诗教、韩浚、周永春,楚为官应震、吴亮嗣,浙为刘廷元、姚宗文,势张甚,汤宾尹辈阴为之主。宾尹负才名而淫污,辛亥(三十九年)京察被斥。至是,察典竣,韩浚以问乡人给事中张华东。华东曰:‘王之寀论甚正,何为重处之?’浚惊愕不语。”
“四十七年……先是,国本之论起,庙堂益相水火,上颇厌恶之,斥逐相继,持论者愈坚,乃一切置之高阁。方从哲独相七年,上喜其无能而安之。山东赵焕为冢宰,诗教又从哲门人,故其势尤张。已而邹之麟倡言张凤翔为选君,必以年例处姚宗文、刘廷元,齐、浙遂离……时廷议所喧持者,唯禁道学一事,吏治边防,俱置不理。”
案:赵焕,掖县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汪文言者,歙人也。因黄正宾以交于诸君子,后游长安,与东宫伴读王安善,因为安指说当世人品,某某为正,某某为邪,安听之亶亶不倦。丙丁之际(丙丁谓万历四十四年丙辰〔1616〕、四十五丁巳〔1617〕两年),正人尽退,而局中有力亦渐相携贰。文言策之曰:‘浙人,主兵也。齐、楚,客兵也。成功之后,主欲逐客矣。然柄素在客,未易逐,此可构也。’遂多方用间,齐、浙果大构,卒以两败,而楚乃归正。虽杨、左主其谋,而先后奔走以玉成之者,文言也……时诸君子争嘉文言之功,而忌者日益众。壬戌被逮下法司。仅末减……益游公卿间,遂入蒲州韩爌、高邑赵南星之幕……颇肆招摇。甲子岁(1624),阮大铖……嗾刑科傅櫆疏参文言,下诏狱……杖一百,后逆贤欲借文言口以杀杨、左等,御史梁梦环复疏参,逮下诏狱。”(34页)
《东林点将录》:“捧把帅字旗将校一员,地贼星鼓上蚤内阁中书汪文言。”(48页)
29.5.10
6.东林齐党
《明史》二百二十五《赵焕传》:“赵焕,字文光,掖县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乌城知县。入为工部主事,改御史……万历……四十年二月,孙丕扬去,改署吏部……其年八月,遂用焕为吏部尚书……既而考选命下,补给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称盛。然是时朋党已成,中朝议论角立。焕素有清望,骤起田间,与朝臣本无所左右,顾雅不善东林。诸攻东林者乘间入之,所举措,往往不协清议……九月 ……焕遂称疾笃,坚不起。逾月,乃许乘传归。四十六年(1618),吏部尚书郑继之去国。时党人势成,清流斥逐已尽。齐党亓诗教势尤张。以焕为乡人,老而易制,力引焕代继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听诗教指挥,不敢异同,由是素望益损。”
案:齐党
方从哲,其先德清人,家京师,万历十一年进士。亓诗教出其门。《明史》二一八有传。
赵焕,掖县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一听亓诗教指挥。《明史》二二五有传。
亓诗教
韩浚
周永春
7.楚党
《明史》二百二十五《郑继之传》:“郑继之,字伯孝,襄阳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除余干知县,迁户部主事……万历……四十一年,吏部尚书赵焕罢……明年二月,乃召之代焕。继之久处散地,无党援。然是时言路持权,齐、楚、浙三党尤横,大僚进退惟其喜怒。继之故楚产,习楚人议论,且年八十余,耄而愤,遂一听党人意指……四十五年大计京官……所去留悉出(徐)绍吉等意……一时与党人异趣者,贬黜殆尽,大僚则中以拾遗,善类为空。”
案:楚党
郑继之,襄阳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吏部尚书。一听楚党指挥。《明史》二二五有传。
官应震
吴亮嗣
赵士谔,考功郎中。与四十五年大计京官,见《郑继之传》。
徐绍吉,给事中。四十五年大计京官悉出绍吉意,见《郑继之传》。
黄彦士,见《李朴传》。
8.东林与浙党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万历)二十二年五月丁亥,吏部推阁臣王家屏、沈鲤、陈有年、沈一贯……不允。初,阁臣王家屏以谏册储罢归。至是……吏部遂以家屏等名上。上览不怿,下旨诘责……吏部尚书陈有年争之……因乞骸骨,上命驰驿还籍,以孙丕扬代之。辛卯,以沈一贯、陈于陛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直文渊阁。调文选郎中顾宪成。给事中卢明陬、逯中立先后疏救,上益怒,宪成削籍……先是,国本论起(请立太子),言者皆以早建元良为请。政府惟王家屏与言者合,力请不允,放归。申时行、王锡爵皆婉转调护,而心亦以言者为多事……(锡爵与宪成不合)然时行性宽平,所斥必旋加拔擢。一贯既入相,以相许,不为人下。宪成既谪归,讲学于东林,故杨时书院也。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流,蹇谔自负,与政府每相持。附一贯者,科道亦有人。而宪成讲学,天下趋之。一贯持权求胜,受黜者身去而名益高。此东林、浙党所自始也。其后更相倾轧,垂五十年。”
《明史》二百十八《沈一贯传》:“沈一贯,字肩吾,鄞人。隆庆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二十二年……与陈于陛同入阁预机务……一贯柔而深中,事(赵)志皋等(大学士)惟谨……自一贯入内阁,朝政已大非。数年之间,矿税使四出为民害……上下否隔甚,一贯虽小有救正,大率依违其间,物望渐减……一贯素忌(沈)鲤(时同为大学士),鲤亦自以讲筵受主眷,非由一贯进,不为下,二人渐不相能。礼部侍郎郭正域以文章气节著,鲤甚重之。都御史温纯、吏部侍郎杨时乔,皆以清严自持相标置,一贯不善也。会正域议夺吕本谥,一贯、(朱)赓与本同乡,寝其议。由是益恶正域,并恶鲤及纯、时乔等,而党论渐兴。浙人与公论忤,由一贯始。”
案:赵志皋,兰溪人,隆庆二年进士。
沈鲤,归德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孙丕扬,富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
温纯,三原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杨时乔,上饶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孙鑨,嘉靖三十五年进士。
郭正域,江夏人,万历十一年进士。
浙党
沈一贯,鄞人,隆庆二年进士。大学士。浙党之魁。《明史》二一八有传。
朱赓,山阴人,隆庆二年进士。大学士。与沈一贯同乡相比。《明史》二一九有传。
刘廷元
姚宗文
陈治则,给事中。朱赓所暱。
姚文蔚,给事中。朱赓所暱。
李鋕,缙云人,刑部尚书兼署都察院。见《明史》二二五《郑继之传》。
9.川党
《明史》二百三十六《李朴传》:“李朴,字继白,朝邑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四十年夏,朴以朝多朋党,清流废锢,疏请破奸党,录遗贤……明年……齐、楚、浙三党势盛,稍持议论者,群噪逐之……朴……不平,其年十二月上疏曰:‘……彼浙江则姚宗文、刘廷元辈,湖广则官应震、吴亮嗣、黄彦士辈,山东则亓诗教、周永春辈,四川则田一甲辈,百人合为一心,以挤排善类,而赵兴邦辈附丽之。’”
10.昆党、宣党
《明史》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万历)三十八年大计外吏,黜陟咸当……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埈,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埈昆山人也。御史徐兆魁、乔应甲、刘国缙、郑继芳、刘光复、房壮丽,给事中王绍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绍吉、周永春辈,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埈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
11.张位亲故——江西党
《明史》二百十九《张位传》:“张位,字明成,新建人。隆庆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久之,以申时行荐,拜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与赵志皋并命(事在万历十九年)……赵南星以考察事褫官,朝士诋(王)锡爵者多及位。锡爵去,志皋为首辅。位与志皋相厚善(志皋亦隆庆二年进士,与位同年),志皋衰,位精悍敢任,政事多所裁决。时黜陟权尽还吏部,政府不得侵挠。位深憾之,事多掣其肘。以故孙鑨、陈有年、孙丕扬、蔡国珍皆不安其位而去……位初官翰林,声望甚重,朝士冀其大用。及入政府,招权示威,素望渐衰……吕坤、张养蒙与孙丕扬交好,而沈思孝、徐作、刘应秋、刘楚先、戴士衡、杨廷兰则与位善,各有所左右……杨镐丧师……遂夺职闲住……其亲故右都御史徐作、侍郎刘楚先、祭酒刘应秋、给事中杨廷兰、主事万建昆皆贬黜有差。”
29.5.7
12.秦党
《明史》二百十六《王图传》:“王图,字则之,耀州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廷臣附东林及李三才者,往往推毂图兄弟(图兄国,巡抚保定)。会孙丕扬起掌吏部,孙玮以尚书督仓场,皆陕西人。诸不悦图者,目为秦党。”
《明史》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郑)继芳巡按浙江,有伪为其书抵(王)绍徽、(刘)国缙者,中云:‘欲去福清,先去富平;欲去富平,先去耀州兄弟。’又言:‘秦脉斩断,吾辈可以得志。’福清谓叶向高,耀州谓王国、王图,富平即丕扬也……皆秦人,故曰秦脉。”
第五节
党争诸案
一、争国本
1.争国本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七《争国本》:“神宗万历十年(1582)八月丙申,皇元子生,颁诏赦天下。(案:光宗母为王贵妃〔恭妃〕,目眚,无宠。三十九年九月己酉甍。)十四年(1586)正月,皇第三子生(即福王常洵),进其母郑氏为贵妃。二月,辅臣申时行请册立东宫……上曰:‘……少俟二三年举行。’”
“十五年(1587)春正月,礼科都给事王三余,御史何倬、钟化民、王慎德,各奏建储,不报。”
“十八年(1590)春正月朔,上御毓德宫,召辅臣申时行、许国、王锡爵、王家屏于西室,以册立东宫系宗社计请。上曰:‘朕知之,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但长子犹弱,欲俟其壮大始出’……十月,吏部尚书朱纁,礼部尚书于慎行率群臣合疏请册立东宫。上怒,下旨夺俸……上意稍解……当于明年传立,廷臣无复奏扰,如有复请,直逾十五岁。(时光宗年九岁)”
“十九年(1591)冬十月,阁部大臣合疏请建东宫……”
“二十年(1592)春正月,礼科都给事李献可请豫教,削籍……给事钟羽正……(凡十四人)交章申救,削籍。……(大学士王)家屏三疏乞归,许之……十一月,礼部尚书李长春屡请册立,疏十有四,不报。寻罢去。”
“二十一年(1593)春正月,辅臣王锡爵归省还朝,密疏请建东宫……上报云:‘……今将三皇子并封王,数年后皇后无出,再行册立。’……二月,辅臣王锡爵复疏册立。上命三皇子俱停封。锡爵复疏争之……(请册立太子)上不允,寻降陈泰来……(四人)于外,削礼科张贞观籍为民。”
“二十二年(1594)二月,皇长子出阁讲学(年十三),……”
“二十六年(1598)五月……先是庚寅,山西按察使吕坤辑《闺范图志》,郑国泰重刻之,增刊后妃,首汉明德皇后,终郑贵妃。(案:《明史》二二六《吕坤传》:“初,坤按察山西时尝撰《闺范图说》,内侍购入禁中,郑贵妃因加十二人,且为制序,嘱其伯父承恩重刻之。”)科臣戴士衡指其书上言,谓吕坤逢迎掖庭(坤本传谓士衡承张位指)……语侵贵妃。……会有援引历代嫡庶废立之事,著为一书,内刺张养蒙……郑承恩……吕坤等,名曰《忧危竑议》者,戚党疑其书出士衡手,张位教之。郑承恩遂上疏力辩,并奏士衡假造伪书,中伤善类,目为二衡(吏科给事戴士衡、全椒知县樊玉衡),以激圣怒,欲并杀张位。上怒甚,二臣谪戍。”
“二十八年(1600)春……三月,南京礼部侍郎叶向高等乞行皇长子三礼,不报……夏四月,刑部主事谢廷贊请册立,谪贵州布政司照磨。戊寅,沈一贯密揭请撰敕。上报曰:‘谢廷贊狂妄,少待之,俾天下臣民晓然知出自朕心。’二十九年冬十月……十五日己卯,册立皇长子为皇太子(年二十四),暨册封福王、瑞王、惠王、桂王,诏告天下,上特谕在籍辅臣申时行、王锡爵知之。”
案:忧危竑议案
时间 万历二十六年(1598)
背景 张位(大学士)欲藉以倾刑部侍郎吕坤。
与张位近者 赵志皋(大学士)、沈思孝、徐作、刘楚先、戴士衡、杨
廷兰
与吕坤善者 孙丕扬、张养蒙、刘道亨(接近东林)
(甲、《东林点将录》有名者 乙、逆案有名者)
2.忧危竑议
《明史》一百十四《后妃·郑贵妃传》:“万历二十九年(1601)春,皇长子移迎禧宫,十月立为皇太子,而疑者仍未已。先是,侍郎吕坤为按察使时,尝集《闺范图说》。太监陈矩见之,持以进帝。帝赐妃,妃重刻之,坤无与也。二十六年(1598)秋,或撰《闺范图说跋》,名曰《忧危竑议》,匿其名,盛传京师。谓坤书首载汉明德马后由宫人进位中宫,意以指妃,而妃之刊刻,实藉此为立己子之据。其文托‘朱东吉’为问答。‘东吉’者,东朝也。其名忧危,以坤曾有忧危一疏,因借其名以讽,盖言妖也。妃兄国泰、侄承恩以给事中戴士衡尝纠坤,全椒知县樊玉衡并纠贵妃,疑出自二人手。帝重谪二人,而置妖言不问……时皆谓之妖书。”(谓与《续忧危竑议》皆谓之妖书)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万历二十六年,有妖书题曰《闺鉴图说跋》,标其名为《忧危竑议》。”(原注:‘《闺鉴图说》刑部侍郎吕坤作,妖书遂借此以发议,益欲淆惑两宫也。’5页)
案:此作《 闺鉴 图说》与《明史》作“闺范”者不同。妖书全文见《先拨志始》5页至7页。又见《酌中志》卷一。
又,“先是,刑部侍郎吕坤按察山西时,著有《闺范》一书,神庙以赐郑贵妃,贵妃捐赀重刻。时光庙年十七矣(光宗生于万历十年),册立久稽,外廷请建储者无不斥逐,人 皆疑吕潜通宫禁,拥戴福藩 ,致有书内云云(案:即指《忧危竑议》)。前此给事中戴士衡疏参吕坤,谓假托《闺范图说》,包藏祸心;全椒知县樊玉衡疏中直指神庙为不慈,光庙为不孝,贵妃为不智,俱膺严谴。至是,戚畹郑承恩疏辨,谓此定出二衡手,乞行逮问。神庙知捏名,遂止不究”。(7页)
《明史》二百二十六《吕坤传》:“吕坤,字叔简,宁陵人(河南归德府属)。万历二年进士……二十五年五月疏陈天下安危……(案:即所谓忧危疏)疏入,不报。坤遂称疾乞休,中旨许之。于是给事中戴士衡劾坤机深志险,谓石星大误东事,孙鑛滥杀不辜,坤顾不言,曲为附会,无大臣节。给事中刘道亨言 往年孙丕扬劾张位,位疑疏出坤手 ,故使士衡劾坤。位奏辨,帝以坤既罢,悉置不问。初,坤按察山西时,尝撰《闺范图说》,内侍购入禁中。郑贵妃因加十二人,且为制序,属其伯父承恩重刊之。士衡遂劾坤因承恩进书,结纳宫掖,包藏祸心,坤持疏力辨。未几,有妄人为《闺范图说跋》,名曰《忧危竑议》,略言:‘坤撰闺范,独取汉明德后者,后由贵人进中宫,坤以媚郑贵妃也。坤疏陈天下忧危,无事不言,独不 及建储 ,意自可见。’其 言绝狂诞,将以害坤 。帝归罪于士衡等,其事遂寝。”
29.5.5
3.张位与妖书
《明史》二百十九《张位传》:“无何,有获妖书名《忧危竑议》者,御史赵之翰言位实主谋。帝亦疑位怨望有他志,诏除名为民,遇赦不宥。”
29.5.7
4.国本案参考
《召对录》,明大学士申时行撰,宝颜堂秘笈本,《丛书集成》本排印。书记万历十三年至十八年九次召对事。据其所述,神宗初无不立光宗为太子之意,如十八年正月朔召对记中有“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之语,又召光宗与诸臣相见可证也。但光宗出见时皇三子亦出见,此或出郑贵妃之意也。
29.4.26
二、楚宗案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万历)三十一年(1603)夏四月,楚王华奎与宗人华趆等相讦,章下礼部。”
《明史》二百二十六《郭正域传》:“郭正域,字美命,江夏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与修撰唐文献同为皇长子讲官……三十一年三月,尚书(礼部)冯琦卒,正域还署部事……至是,(沈)一贯为首辅,沈鲤次之。正域 与鲤善,而心薄一贯 ……正域既积忤一贯,一贯深憾之。会楚王华奎与宗人华趆等相讦,正域复与一贯异议,由此几得危祸。先是,楚恭王(太祖第六子楚昭王桢之裔)得废疾,隆庆五年甍,遗腹宫人胡氏孪生子华奎、华璧。或云内官郭纶以王妃兄 王如言 妾 尤金梅 子为华奎,妃族人 如綍 奴 王玉 子为华壁。仪宾汪若泉尝讦奏之,事下抚按。王妃持甚坚,得寝。万历八年,华奎嗣王,华璧亦封宣化王。宗人华趆者,素强御,忤王。华趆妻,如言女也。是年遣人讦华奎异姓子也,不当立。一贯属通政使沈子木, 格其疏勿上 。月余楚王劾华 趆疏至,乃上之 。命下部议。未几,华趆入都诉通政司邀截实封及华奎行贿状,楚宗与名者,凡二十九人。子木惧,召华趆令更易月日以上。旨并下部。正域请敕抚按公勘,从之……及帝从勘议,楚王惧,奉百金为正域寿,且属毋竟楚事,当酬万金,正域严拒之。已而湖广巡抚赵可怀、巡按应朝卿勘上,言详审无左验,而王氏持之坚,诸郡主县主则云罔知真伪,乞特遣官再问。诏公卿杂议于西阙门,日晏乃罢。议者三十七人,各具一单,言人人殊。李廷机以左侍郎代正域署部事,正域欲尽录诸人议,廷机以辞太繁,先撮其要以上。一贯遂嗾给事中杨应文、御史康丕扬,劾礼部壅阏群议,不以实闻。正域疏辨,且发(沈)子木 匿疏 、(沈)一贯 阻勘 及楚王馈遗状。一贯益恚,谓(郭)正域遣家人导华趆上疏,议令楚王避位听勘,私庇华趆。当是时, 正域右宗人 ,大学士沈鲤右正域;尚书赵世卿(户)、谢杰(案:《纪事本末》作仓场尚书,《七卿年表》尚书无谢杰名)、祭酒黄汝良则右楚王;给事中钱梦皋遂希一贯指,论正域,词连次辅鲤。(杨)应文又言正域父懋尝笞辱于楚恭王,故正域因事陷之。正域疏辨,留中不报。一贯、鲤以楚事皆求去,廷机复请再问。帝以王嗣位二十余年,何至今始发,且夫讦妻证不足凭,遂罢楚事勿按。正域四疏乞休去。”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时票 楚事皆朱赓,二沈引嫌不出 。”
《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太祖子楚昭王桢传》:“……(郭)正域罢去,东安王英燧、武冈王华增、江夏王华塇等皆言伪迹昭著,行贿有据。诸宗人赴都投揭。奉旨切责,罚禄、削爵有差。华趆坐诬告,降庶人,锢凤阳。未几,华奎输贿入都,宗人遮夺之。巡抚赵可怀属有司捕治。宗人蕴鉁方恨可怀治楚狱不平,遂大哄,殴可怀死。巡按吴楷以楚叛告。(沈)一贯拟发兵会剿,命未下,诸宗人悉就缚。于是斩二人,勒四人自尽……三十三年四月也。自是无敢言楚事者。”
案:时间 万历三十一年,1603
背景 大学士沈一贯、沈鲤不相得,一贯欲攻郭正域以及鲤。
党郭者 沈鲤(大学士)、温纯(都御史)
攻郭者 姚文蔚(给事中)、钱梦皋(给事中)、杨应文(给事中)
反郭者 沈一贯(浙党)、赵世卿、谢杰、黄汝良。
三、妖书案
1.续忧危竑议
《明史》一百十四《后妃·郑贵妃传》:“(上叙忧危竑议案)逾五年(万历三十一年),《续忧危竑议》复出。是时太子已立(事在二十九年,1601),大学士朱赓得是书以闻。书托‘郑福成’为问答。‘郑福成’者,谓郑之福王当成也。大略言帝于东宫不得已而立,他日必易,其特用朱赓内阁者,实寓更易之义。词 尤诡妄 ,时皆谓之妖书。帝大怒,敕锦衣卫搜捕甚急。久之,乃得皦生光者,坐极刑,语详郭正域、沈鲤传。”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万历三十一年(1603)又有妖书,题曰《续忧危竑议》,标其名为《国本攸关》。”(8页)
案:《续忧危竑议》全文见《先拨志始》8页至10页。末题“万历三十一年吏科都给事中项应祥撰,掌河南道事四川道监察御史乔应甲书。”又见《酌中志》卷二。
《先拨志始》卷上:“东厂太监陈矩将妖书据实奏闻(谓《续忧危竑议》)。前妖书起(谓《忧危竑议》),虽未严究,神庙已蓄恨在心,兹妖书复出,遂勃然震怒……通行严捕,务在必获……四明(沈一贯) 欲借此以倾江夏郭正域等 ,并 及归德 (沈鲤)。御史康丕扬疏参僧人达观、医生沈令誉,俱捕逮下狱。达观在江南以棒喝立教,所至崇奉,与金沙于玉立(东林)诸公善,令誉等咸归座下,称方内弟子。江夏(郭正域)为南少宗伯,榜示驱逐,达观乃往京师,由内阉以闻于慈圣(神宗生母孝定李太后),于是大珰、戚畹、宰官、居士共相崇奉,一如江南。丕扬等拟借此以兴大狱,波累诸公,且以江夏(郭正域)榜逐故,意达观必藉此纾恨也。达观始终不旁及一语……遂说偈而化……给事中钱梦皋密受四明(沈一贯)意旨,疏参江夏(郭正域)及归德(沈鲤),疏内言中城兵马司刘文藻捕获游医沈令誉书札本稿,大有踪迹,因辅臣沈鲤转求嘱托,遂寝其事。”(10页)
又,“又文华殿中书赵士祯,山东人,素慷慨有胆略,妖书事起,遂杜门不出。后屡见生光(皦生光)索命,竟致不起,人谓妖书出赵手,非关生光造也”。(14页)
参看“妖书案”卡片。
29.5.5
2.妖书案
《明史》二百十九《朱赓传》:“(万历)二十九年(1601)……诏赓(山阴人)以故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预机务……明年四月(三十年,1602)诣阙……赓于己邸门获妖书,而书辞诬赓动摇国本,大惧。立以疏闻,乞避位。帝慰谕有加。(沈)一贯倡群小穷治不已。赓在告,再贻书一贯,请速具狱无株连,事乃得解。”
《明史》二百三十六《丁元荐传附于玉立传》:“(巡城御史)康丕扬辈欲以妖书陷郭正域,玉立独左右之。”
《明史》二百二十六《郭正域传》:“郭正域,字美命,江夏人。万历十一年进士……三十年……旋擢礼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三十一年(1603)三月……正域还署部事……(沈)一贯为首辅,沈鲤次之。正域与鲤善,而心薄一贯……正域既积忤一贯,一贯深憾之……俄而妖书事起。一贯以鲤与己地相逼,而正域新罢,因 是陷之,则两人必得重祸 ,乃为帝言臣下有欲相倾者为之。盖微引其端,以动帝意。亡何,锦衣卫都督王之祯等四人以妖书有名,指其同官 周嘉庆 为之。东厂又捕获妖人 皦生光 。巡城御史 康丕扬 为生光讼冤,言妖书、楚事同一根柢,请少缓其狱,贼兄弟可授首阙下。意指 正域 及其兄国子监丞 正位 。帝怒,以为庇反贼,除其名。一贯力救始免。丕扬乃先后捕僧人 达观 、医者 沈令誉 等,而同知胡化则告妖书出教官阮明卿手。未几,厂卫又捕可疑者一人曰 毛尚文 。数日间锒铛旁午,都城人人自危。 嘉庆 等皆下诏狱。嘉庆旋以诏无验,令革任回籍。令誉故尝往来正域家,达观亦时时游贵人门,尝为正域所搒逐,尚文则正域仆也 。(沈)一贯、(康)丕扬等欲自数人口引正域 ,而 (胡)化 所讦 阮明卿 ,则 钱梦皋 婿。梦皋大恚,上疏显攻(郭)正域,言:‘妖书刊播,不先不后,适在楚王疏入之时,盖(郭)正域乃沈鲤门徒,而沈令誉者,(郭)正域食客,胡化又其同乡同年,群奸结为死党。乞穷治根本,定正域乱楚首恶之罪,勒鲤闲住。’帝令正域还籍听勘,急严讯诸所捕者。达观拷死,令誉亦几死,皆不承。法司迫(胡)化引(郭)正域及归德,归德,鲤所居县也。化大呼曰:‘(阮)明卿,我仇也,故讦之。正域举进士二十年不通问,何由同作妖书?我亦不知谁为归德者。’帝知(胡)化枉,释之。都督陈汝忠掠讯(毛)尚文,遂发卒围(郭)正域舟于杨村,尽捕媪婢及佣书者男女十五人,与(皦)生光杂治,终无所得。(陈)汝忠以锦衣告身诱(毛)尚文曰:‘能告贼,即得之。’令引(沈)令誉,且以乳媪龚氏十岁女为征。比会讯,东厂太监陈矩诘女曰:‘汝见妖书版有几?’曰:‘盈屋。’矩笑曰:‘妖书仅二三纸,版顾盈屋那?’诘(毛)尚文曰:‘(沈)令誉语汝刊书何日?’尚文曰:‘十一月十六日。’戎政尚书王世扬曰:‘妖书以初十日获,而十六日又刊,将有两妖书邪?’拷(皦)生光妻妾及十岁儿,以针刺指爪,必欲引正域,皆不应。(皦)生光仰视梦皋、丕扬,大骂曰:‘死则死耳,奈何教我迎相公指,妄引郭侍郎乎?’都御史温纯等 力持之,事渐解 ,然犹不能具狱。光宗在东宫,数语近侍曰:‘何为欲杀我好讲官?’诸人闻之,皆惧。詹事唐文献偕其僚杨道宾等诣一贯争之,李廷机亦 力为之地 ,狱益解……遂坐(皦)生光极刑,释诸波及者,而正域获免。”
《明史》二十一《神宗本纪》:“(万历)三十一年……十一月甲子,获妖书,言帝欲易太子,诏五城大索。”
案:时间 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一月
发生 大学士朱赓门前发现妖书
背景目的 借追究妖书主使者以陷署礼部事郭正域,间接以陷大学士沈鲤。
主持者 大学士沈一贯,志在去沈鲤;康丕扬为之爪牙。沈一贯浙党。钱梦皋附之,攻郭正域。
反对者 都御史温纯,詹事唐文献,刑部郎中王述古皆持正,大学士朱赓亦主不株连。朱亦党浙。
妖书详情见《明史纪事本末》六七《争国本》篇中,妖书名《续忧危竑议》。
3.李三才案
《明史》二百三十二《李三才传》:“三才,字道甫,顺天通州人。万历二年进士……三才挥霍有大略,在淮久,以折税监得民心……淮人深德之,屡加至户部尚书。会内阁缺人,建议者谓不当专用词臣,宜与外僚参用,意在三才。及都御史缺,需次内召。由是忌者日众,谤议纷然。工部郎中邵辅忠遂劾三才大奸似忠,大诈似直,列具贪伪险横四大罪,御史徐兆魁继之。三才四疏力辨,且乞休。给事中马从龙,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给事中金士衡相继为三才辨……皆不报。已而南京兵部郎中钱策,南京给事中刘时俊,御史刘国缙、乔应甲,给事中王绍徽、徐绍吉、周永春、姚宗文、朱一桂、李瑾,南京御史张邦俊、王万祚,复连章劾三才。而给事中胡忻、曹于汴,南京给事中段然,御史史学迁、史记事、马孟祯、王基洪,又交章论救。朝端聚讼,迄数月未已。宪成乃贻书(叶)向高,力称三才廉直,又贻书孙丕扬力辨之。御史吴亮素善三才,即以两书附传邸报中,由是议者益哗。应甲复两疏力讦,至列其十贪五奸。帝皆不省。三才亦力请罢,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也。”
案:事在三十七年(1609)。
(参看“东林之起”“党之分野”卡片)
万历三十七年至三十九年(1609—1611)
4.明代民间之妖书及妖物
《典故纪闻》卷十五:“成化年间因擒获妖人,追其妖书图本,备录其名目,榜示天下以晓谕愚民。其书有:《番天揭地搜神记经》、《金龙八宝混天机神经》、《安天定世》、《秀莹关》、《九龙战江神图》、《天空知贤变愚神图经》、《镇天降妖铁板达通天混海图》(达字疑误)、《定天定国水晶珠经》、《金锁洪阳大策》、《金锋都天玉镜》、《六甲明天了地金神飞通黑玩书》、《通天徹地照仙炉经》、《三天九关夜海金船经》、《九关亡返纂天经》、《八宝擎天白玉柱》、《夫子金地历》、《刘大保泄漏天机伍公经》、《夺天册》、《收门纂经》、《佛手记》、《三煞截鬼经》、《金锁拦天记》、《紧关周天烈火图》、《玉盆经》、《换天图》、《飞天历》、《神工九转玉瓮金灯记》、《天形图》、《天髓灵经》、《定世混海神珠》、《通玄济世鸳鸯经》、《锦珊瑚》、《通天立世》、《滚雪裘》、《银城论》、《显明历》、《金章紫绶经》、《王贤镜四门记》、《收燕破国经》、《通天无价锦包袱》、《三圣争功聚宝经》、《夺天策海底金经》、《九曜飞光历》、《土伞金华盖》、《水鉴书》、《照贤金灵镜经》、《朱书符式》、《坐坛记》、《普济定天经》、《周天烈火图》、《六甲天书》、《三灾救苦金轮经》、《智锁天关书》、《感天迷化经》、《变化经》、《镇国定世三阳历》、《玄元宝镜》、《玉伞锦华盖》、《换海图》、《转天图》、《推背书》、《九曜飞天历》、《弥勒颂》、《通天玩海珠》、《照天镜》、《玄天宝镜经》、《上天梯等经》、《龙女引道经》、《穿珠偈》、《天形图》、《应劫经天图》、《形首妙经》、《玉贤镜》、《透天关》、《尽天历》、《玄琅圣》、《玄娘圣母亲书》、《太上玄元宝镜》、《降妖断怪五家经》、《金光妙品》、《夺日金灯》、《红尘三略》、《照天镜》、《九关番天揭》、《天神图》、《金锋都天玉镜》、《玉树金蝉经》、《玄娘圣母经》、《七返无价紫金船》、《银城图样》、《龙凤勘合》。”(245—246页)
30.1.6
四、京察
1.癸巳京察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巳,1593)二月京察竣。三月己未,刑科给事中刘道隆论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郎中杨于庭,台省交谪,而吏部曲为解……上责吏部回奏,尚书孙鑨言:‘淳熙臣乡人,安贫好学,非有先容之助……’上以不引罪,夺俸三月,考功郎中赵南星镌三级秩调外,淳熙等并罢……鑨乞休,不许……先是, 内计去留,先白阁臣 。鑨及南星 力矫之 ,王锡爵 不悦 。鑨既被谴,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王汝训,通政使魏允贞,大理寺少卿曾乾亨,礼部郎中于孔兼,员外郎陈泰来,主事顾允成、张纳陛、贾岩,国子助教薛敷教俱论救……孔兼、允成、敷教俱谪外……四月辛丑,吏部尚书孙鑨罢。九月,吏部右侍郎赵用贤罢……
行人高攀龙申救,得罪诸臣,语侵阁臣……命降……攀龙揭阳县典史。”
案:时间 万历二十一年(1593,癸巳)
执政 王锡爵
主京察者 孙鑨(吏书) 赵南星(考功郎中。〔甲〕《东林点将录》有名)
争端 科道交谪吏部,孙鑨被谴,廷臣救之。
结果 孙鑨罢,救者调外。
2.明末之三太宰
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七《国朝纪事本末论·癸巳京察》:“论曰:予闻吏部自江陵擅权后,诸司仰政府鼻息,即冢卿无能自行其志者。逮平湖陆五台(光祖)负其权智,始一振拔,而孙清简(鑨)、陈恭介(有年)继之,于是阁不得挠吏部权,而统均之体以肃,盖称国家三太宰云。若赵高邑(南星)之为考功,则尤异矣。高邑主计大都,先邪佞而次贪鄙,严要津而宽散秩……嗟夫,国家二百余年有此铨官哉……奈何以丧其所私反肆之螫,而一时大寮列署以论救,罢斥者至十数君子,政府可谓肆志而愉快矣……然则太仓也(王锡爵),新建也(张位),兰溪也(赵志皋),岂非高皇帝之罪人哉!”(66—67页)
31.12.23
3.乙巳京察
《明史》二百二十四《杨时乔传》:“杨时乔,字宜迁,上饶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冬,召拜吏部左侍郎。时李戴(吏部尚书)已致仕(事在十二月),时乔至即署部事(据《七卿表》在三十二年五月,其前,吏书由户书赵世卿兼)。绝请谒,谢交游,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门。及大计京朝官,首辅沈一贯欲庇其所私,惮时乔方正,将令兵部尚书萧大亨主之,次辅沈鲤不可而止。时乔 乃与都御史温纯力锄政府私人 。若给事中钱梦皋,御史张似渠、于永清辈,咸在察中,又以年例出给事中钟兆斗于外。一贯大愠,密言于帝, 留察疏不下 。梦皋亦假楚王事再攻郭正域,谓 主察者为正域驱除 。帝意果动,特留梦皋;已,尽留科道之被察者,而严旨责时乔等报复……梦皋既留,遂合兆斗累疏攻纯,并侵时乔。时乔求去,已而员外郎贺灿然请斥被察科道,亦诋纯……及纯去,梦皋、兆斗亦引归,帝复降旨谯让……因责诸臣朋比,令时乔策励供职,而尽斥灿然及刘元珍、庞时雍辈……时乔……九疏引疾,竟不得请。”
《明史》二百二十《温纯传》:“温纯,字景文,三原人(陕西)。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与(沈)一贯忤……三十二年(甲辰,1604)大计京朝官(此次京察当在三十三年,乙巳),纯与吏部侍郎杨时乔主之,一贯所欲庇者兆斗及钱梦皋等皆在谪中。疏入,久之忽降旨切责,尽留被察科道官,而察疏仍不下。纯求去益力。梦皋、兆斗既得留,则连章讦纯楚事,言纯曲庇叛人,且诬以纳贿。廷臣大骇,争劾梦皋等。梦皋等亦再疏劾纯求胜。俱留中……予纯致仕,梦皋、兆斗亦罢归。”
案:时间 万历三十三年(乙巳,1605)
背景 大学士沈一贯所庇被察,以攻杨时乔,间接以及温纯,益谓主察者为郭正域所驱除。
执政 沈一贯
主京察者 杨时乔(署吏书)、温纯(左都)
结果 帝留察疏不下,尽留被察者。温纯罢。
4.辛亥京察
《明史》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万历)三十六年(1608)九月,召起故官(吏部尚书)……明年(三十七年)四月始入都,年七十有八矣。三十八年大计外吏,黜陟咸当……至是,(郑)继芳巡按浙江,有伪为其书抵(王)绍徽、(刘)国缙(郑、王、刘均力排东林者),中云:‘欲去福清,先去富平;欲去富平,先去耀州兄弟’。又言:‘秦脉斩断,吾辈可以得志’。福清谓叶向高,耀州谓王国、王图(甲),富平即丕扬也。国时巡抚保定,图以吏部侍郎掌翰林院,与丕扬皆秦人,故曰秦脉。盖小人设为挑激语,以害(郑)继芳辈,而其书乃达之(孙)丕扬所,丕扬不为意。会御史金明时居官不职,虑京察见斥,先上疏力攻(王)图,并诋御史史记事(甲)、徐缙芳,谓为图心腹。及(王)图、(徐)缙芳疏辩,(金)明时再劾之,因及(郑)继芳伪书事。(刘)国缙疑书出(徐)缙芳及李邦华(甲)、李炳恭(甲)、徐良彦(甲)、周起元(甲)手,因 目为五鬼 。五人皆选授御史候命未下者也。当是时,诸人日事攻击,议论纷呶,帝一无所问,则益植党求胜,朝端哄然。及明年(三十九年,辛亥,1611)三月大计京官,丕扬与侍郎萧云举、副都御史许弘纲领其事。考功郎中王宗贤、吏科都给事中曹于汴、河南道御史汤兆京、协理御史乔允升佐之。故御史康丕扬、徐大化,故给事中钟兆斗、陈治则、宋一韩、姚文蔚,主事郑振先、张嘉言及(汤)宾尹、(顾)天埈、(刘)国缙咸被察,又以年例出(王)绍徽(乙)、(乔)应甲于外,群情翕服,而诸不得志者深衔之。当计典之初举也,(汤)兆京谓(金)明时将出疏要挟,以激(孙)丕扬。丕扬果怒,先期止(金)明时过部考察,特疏劾之。旨下议罪,而明时辨疏复犯御讳。帝怒,褫其职,其党大哗。谓明时未尝要挟(汤)兆京,只以劾(王)图一疏实之,为图报复。于是刑部主事秦聚奎力攻(孙)丕扬,为(汤)宾尹、(徐)大化、(刘)国缙、(王)绍徽(乙)、(乔)应甲(乙)、(张)嘉言辨。时部院察疏犹未下,(孙)丕扬奏趣之,因发(秦)聚奎前知绩溪、吴江时贪虐状。帝方向(孙)丕扬,亦裭(秦)聚奎职。由是党人益愤,谓(孙)丕扬果以伪书故斥(王)绍徽、(刘)国缙,且二人与(乔)应甲尝攻(李)三才(甲)、(王)元翰,故代为修隙,议论汹汹。(许)弘纲闻而畏之。累请发察疏,亦若以(孙)丕扬为过当者。党人藉其言,益思撼(孙)丕扬。礼部主事丁元荐甫入朝,虑察疏终寝,抗章责(许)弘纲,因尽发昆、宣党构谋状。于是(朱)一桂、(郑)继芳、(周)永春、(徐)兆魁、(姚)宗文(乙)争击(丁)元荐,为(金)明时等讼冤。赖(叶)向高调护,至五月察疏乃下。给事中彭惟成、南京给事中高节、御史王万祚、曾成易,犹攻讦不已。(孙)丕扬以人言纷至,亦屡疏求去,优诏勉留。先是,杨时乔掌察,斥科道钱梦皋等十人,特旨留任。至是丕扬亦奏黜之,群情益快……丕扬齿虽迈,帝重其老成清德,眷遇益隆。而丕扬乞去不已,疏复二十余上。既不得请,则于明年(四十年)二月拜疏径归。”
案:时间 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
执政 李廷机(首辅,养病) 叶向高(惟一大学士)
主京察者 孙丕扬(吏书) 萧云举(吏侍) 许弘纲(副都) 王宗贤(考功) 曹于汴(吏科) 汤兆京(御史) 乔允升(御史)
争端 不职之科道多被察,事前有伪托反东林派致书反东林派,欲翦除秦人者,遂借之谓孙丕扬(秦党)有私。
结果 察疏迟迟乃下,明年孙丕扬去职
5.辛亥京察与党
明吴应箕次尾《楼山堂集》卷七《国朝纪事本末论·辛亥京察上》:“论曰:‘是役也,举国分为二党,曰西北曰东朝,其实东林也;曰昆曰宣,其实南也。’”(《丛书集成》排印《粤雅堂丛书》本,68页)
案:其所谓东朝盖指太子(光宗),吴氏三王并封论曰:“议礼(大礼)由意见相左,其时无党名,争国本则有菀枯其间,而邪正分,邪者遂目诸君子为东朝之党……”云云可证。
29.12.23
6.癸亥京察
《明史》二百四十三《赵南星传》:“赵南星,字梦白,高邑人(北直隶)。万历二年进士……光宗立……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齐天下为任。天启三年大计京官,以故给事中亓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先朝结党乱政,议黜之。吏科都给事中魏应嘉力持不可。南星著四凶论,卒与考功郎程正己置四人不谨。他所澄汰,一如为考功时(万历二十一年南星为考功郎中,与尚书孙鑨秉公澄汰)。浙江巡按张素养(乙)荐部内人材,及姚宗文(乙)、邵辅忠(乙)、刘廷元(乙)。南星劾其谬,素养坐夺俸……寻代张问达为吏部尚书(事在三年十月)……魏忠贤雅重之……一日,遣娣子傅应星介一中书贽见,南星麾之去。尝并坐弘政门……语忠贤曰:‘主上冲龄,我辈内外臣子宜各努力为善。’忠贤默然,怒形于色。大学士魏广微(乙),南星友允贞子也……尝叹曰:‘见泉无子。’见泉,允贞别号也。广微恨刺骨,与忠贤比而龁南星。东林势盛,众正盈朝。南星益搜举遗佚,布之庶位。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甲)秉宪,李腾芳、陈于廷(甲)佐铨,魏大中(甲)、袁化中(甲)长科道,郑三俊(甲)、李邦华(甲)、孙居相(甲)、饶伸、王之寀(甲)辈悉置卿贰。而四司之属,邹维琏、夏嘉遇、张光前、程国祥、刘廷谏亦皆民誉……中外忻忻望治,而小人侧目,滋欲去南星……会(杨)涟(甲)劾(魏)忠贤疏上,宫府益水火。南星(甲)遂杜门乞休,不许……忠贤……矫旨黜(魏)大中(甲)、(夏)嘉遇(甲),并黜(陈)九畴,而责南星等朋谋结党。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贤复矫旨切责,放归。明日,(高)攀龙(甲)亦引去。给事中沈惟炳(甲)论救,亦出之外。俄以会推忤忠贤意,并斥(陈)于廷(甲)、(杨)涟(甲)、(左)光斗(甲)、(袁)化中(甲),引(赵)南星所摈徐兆魁、乔应甲、王绍徽等 置要地。小人竞进,天下大柄尽归忠贤矣 。”(癸亥京察之影响)
案:时间 天启三年(癸亥,1623)
执政 叶向高(首辅) 韩爌(大学士)
主京察者 赵南星(左都)
争端 尽黜结党乱政者,阉党不悦。
结果 赵南星去职,小人阉党竞进,大权尽归魏忠贤。
五、梃击案
《明史》二十一《神宗本纪》:“(万历)二十九年(1601,辛丑)……冬十月己卯,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年二十),封诸子常洵福王(年十六)。”
“(万历)四十二年三月丙子(1614,甲寅),福王之国(年二十九岁)。”
“(万历)四十三年(1615,乙卯)……夏五月己酉,蓟州男子张差持梃入慈庆宫(太子所居),击伤守门内侍,下狱(太子时年三十四)。丁巳,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揭言张差狱情,梃击之案自是起……癸酉,召见廷臣于慈宁宫,御史刘光复下狱。甲戌,张差伏诛。”
《明史》二百四十四《王之寀传》:“王之寀,字心一,朝邑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除清苑知县,迁刑部主事。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枣木梃入慈庆宫门,击伤守门内侍李鉴。至前殿檐下,为内侍韩本用等所执,付东华门守卫指挥朱雄等收之。慈庆宫者,皇太子所居宫也。明日,皇太子奏闻,帝命法司按问。巡皇城御史刘廷元鞫奏:‘犯名张差,蓟州人。止称吃斋讨封,语无伦次。按其迹,若涉疯癫。稽其貌,实系黠猾。请下法司严讯。’时东宫虽久定,帝待之薄。中外疑郑贵妃与其弟国泰谋危太子,顾未得事端,而方从哲(大学士)辈亦颇关通戚畹以自固。差被执,举朝惊骇。廷元以疯癫奏。刑部山东司郎中胡士相偕员外郎赵会桢、劳永嘉共讯,一如廷元指。言:‘差积柴草,为人所烧,气愤发癫。于四月内诉冤入京,遇不知名男子二人,绐令执梃作冤状。乃由东华门入,直至慈庆宫门。按律当斩,加等立决。’稿定未上。山东司主治京师事,署印侍郎张问达以属之。而(胡)士相、(劳)永嘉与(刘)廷元皆浙人,士相又廷元姻也。疯癫具狱,之寀心疑其非。是月十一日,之寀值提牢,散饭狱中。末至差,私诘其实。初言告状,复言掠死罢,已无用。之寀令置饭差前:‘吐实与饭,否则饿死。’麾左右出,留二吏扶问之。始言:‘小名张五儿。有马三舅、李外父令随不知姓名一老公,说事成与汝地几亩。比至京,入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饭我云,汝先冲一遭,遇人辄打死,死了我们救汝。畀我枣木棍,导我由后宰门直至宫门上,击门者堕地。老公多,遂被执。’之寀备揭其语,因(张)问达以闻。且言差不癫不狂,有心有胆。乞缚凶犯于文华殿前朝审,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会问。疏入未下,大理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陆大受、户部主事张庭、给事中姚永济等连上疏趣之。而(陆)大受疏有‘奸戚’二字,帝恶之,与之寀疏俱不报。(刘)廷元复请速疏检诸疏下法司讯断,御史过庭训言祸生肘腋,宜亟翦,亦俱不报。庭训遂移文蓟州踪迹之。知州戚延龄具言其致癫始末,言:‘贵妃遣珰建佛寺,珰置陶造甓,居民多鬻薪获利者。差卖田贸薪往市于珰。土人忌之,焚其薪。差讼于珰,为所责,不胜愤,持梃欲告御状。’于是原问诸臣据为口实矣。二十一日,刑部会十三司司官胡士相……等再审(赵会祯、劳永嘉、王之寀均在内)。差供:‘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铁瓦殿之庞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刘成。二人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吃有,着有。’小爷者,内监所称皇太子者也……于是刑部……疏清法司提庞保、刘成对鞫。而给事中何士晋与(方)从哲等亦俱以为言。帝乃谕究主使,会法司拟罪。……时中外籍籍,语多侵(郑)国泰,国泰出揭自白。(何)士晋复疏攻国泰,语具《士晋传》。先是,百户王曰乾上变,言奸人孔学等为巫蛊,将不利于皇太子,词已连刘成。成与(庞)保皆贵妃宫中内侍也。至是,复涉成,帝心动,谕贵妃善为计。贵妃窘,乞哀皇太子,自明无它。帝亦数慰谕,俾太子白之廷臣。太子亦以事连贵妃,大惧。乃缘帝及贵妃意,期速结。二十八日,帝亲御慈宁宫,皇太子侍御座右,三皇孙雁行立左阶下。召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暨文武诸臣入,责以离间父子,谕令磔张差、庞保、刘成,无他及……皇太子具言:‘疯癫之人宜速决,毋株连。’……诸臣跪听,叩头出,遂命法司决差。明日磔于市。又明日,司礼监会廷臣鞫保、成于文华门。时已无左证,保、成展转不承。会太子传谕轻拟,廷臣乃散去。越十余日……毙保、成于内廷。其事遂止……四十五年京察,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用拾遗劾之寀贪,遂削其籍。天启初,廷臣多为之讼冤,召复故官。二年二月上复仇疏曰……疏入,帝不问,而先主疯癫者恨次骨……四年秋,拜刑部右侍郎。明年二月,魏忠贤势大张,其党杨维垣首翻梃击之案,力诋之寀,坐除名。俄入之汪文言狱中……及修《三朝要典》,其梃击事以之寀为罪首……逮下诏狱……竟瘐死。”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张差变起,人情汹汹,咸归指宫闱。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疏云:‘按其迹,若涉风魔,稽其貌,的是黠猾。’给事中姚永济、韩光佑、刘文炳、何士晋、亓诗教,御史过庭训、牟志夔,户部主部张廷等相继请严鞫……时众论沸腾,郑国泰计无复之,连夜辇金二十六万,潜致刘廷元邸中,分饷诸权要。于是合喙共持风魔之议,而黠猾二字为世大禁矣。”(18—19页)
六、红丸案
1.红丸案
《明史》二十一《光宗本纪》:“(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丙午朔,即皇帝位……丙寅,帝不豫。戊辰,召对英国公张惟贤、大学士方从哲等十有三人于乾清宫,命皇长子出见。甲戌,大渐,复召从哲等受顾命。是日,鸿胪寺官李可灼进红丸。九月乙亥朔,崩于乾清宫,在位一月,年三十有九。”
《明史》二百四十四《杨涟传》:“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郑贵妃进美姬八人,又使崔文昇投以利剂,帝一昼夜三四十起……帝外家王、郭二戚畹,遍谒朝士,泣诉宫禁危状,谓:‘帝疾必不起,文昇药故也,非误也。郑(贵妃)、李(选侍)交甚固,包藏祸心。’廷臣闻其语忧甚,而帝果趣礼部封贵妃为皇太后。涟、光斗乃倡言于朝,共诘责郑养性,令贵妃移宫,贵妃即移慈宁。涟遂劾崔文昇用药无状,请推问之。”
《明史》二百十八《方从哲传》:“(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郑贵妃以前福王故,惧帝衔之,进珠玉及侍姬八人噉帝。选侍李氏最得帝宠,贵妃因请立选侍为皇后,选侍亦为贵妃求封太后。帝已于乙卯得疾……辛酉,帝不视朝……时都下纷言中官崔文昇进泻药,帝由此委顿,而帝传谕有‘头目眩晕,身体软弱,不能动履’语,群情益疑骇。给事中杨涟劾(崔)文昇并及(方)从哲。刑部主事孙朝肃、徐仪世,御史郑宗周并上书从哲,请保护圣体,速建储贰。从哲候安,因言进药宜慎,帝褒答之。戊辰……帝疾已殆。辛未召从哲……等至乾清宫……从哲等因请慎医药,帝曰:‘十余日不进矣。’……帝复问:‘有鸿胪官进药者安在?’从哲曰:‘鸿胪寺丞李可灼自云仙方,臣等未敢信。’帝命宣可灼至,趣和药进,所谓红丸者也。帝服讫,称忠臣者再。诸臣出俟宫门外,顷之,中使传上体平善。日晡,可灼出,言复进一丸。从哲等问状,曰:‘平善如前。’明日九月乙亥朔,卯刻,帝崩。中外皆恨可灼甚,而从哲拟遗旨赉可灼银币……熹宗即位(庚辰)。先是,御史王安舜劾从哲轻荐狂医,又赏之以自掩。从哲拟太子令旨,罚可灼俸一年。御史郑宗周劾文昇罪,请下法司,从哲拟令旨司礼察处。及御史郭如楚、冯三元、焦源溥,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卿曹珖,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先后上疏,言可灼罪不容诛,从哲庇之,国法安在。而给事中惠世扬直纠从哲十罪、三可杀……天启二年四月,礼部尚书孙慎行追论可灼进红丸,斥从哲为弑逆。诏廷臣议……廷臣多主慎行罪从哲,惟刑部尚书黄克缵,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给事中汪庆百右从哲,而詹事公鼐持两端。时大学士(韩)爌述进药始末,为从哲解。于是吏部尚书张问达会户部尚书汪应蛟合奏言:‘进药始末,臣等共闻见……可灼罪不可胜诛,而文昇……罪又在可灼上,法皆宜显僇……’议上,可灼遣戍,文昇放南京,而从哲不罪……五年,魏忠贤辑梃击、红丸、移宫三事为《三朝要典》以倾正人,遂免可灼戍……一时请诛从哲者贬杀略尽矣。”
《明史》二百四十《韩爌传》:“韩爌,字象云,蒲州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泰昌元年八月,光宗嗣位,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天启二年四月,礼部尚书孙慎行劾方从哲用李可灼红丸药,罪同弑逆,廷议纷然。(刘)一燝已去位,爌特疏白其事曰:‘先帝以去年八月朔践阼,臣及一燝以二十四日入阁,适鸿胪寺官李可灼云有仙丹欲进。从哲愕然,出所具问安揭,有‘进药十分宜慎’语。臣等深以为然,即谕之去。二十七日召见群臣,先帝自言不用药已二十余日。至二十九日遇两内臣,言帝疾已大渐,有鸿胪寺官李可灼来思善门进药。从哲及臣等皆言彼称仙丹,便不敢信。是日仍召见。诸臣问安毕,先帝即顾皇上,命臣等辅佐为尧、舜。又语及寿宫,臣等以先帝山陵对,则曰:‘是朕寿宫。’因问有鸿胪官进药。从哲奏云:‘李可灼自谓仙丹,臣等未敢信。’先帝即命传宣。臣等出移时,可灼至,同入诊视,言病源及治法甚合。先帝喜,命速进。臣等复出,令与诸医商榷。一燝语臣,其乡两人用此,损益参半。诸臣相视,实未敢明言宜否。须臾,先帝趣和药,臣等复同入。可灼调以进,先帝喜曰:‘忠臣,忠臣。’臣等出,少顷,中使传圣体服药后暖润舒畅,思进饮膳,诸臣欢跃而退。比申末,可灼出云:‘圣上恐药力不继,欲再进一丸。’诸医言不宜骤。乃传趣益急,因再进讫。臣等问再服复何状,答言平善如初,此本日情事也。次日,臣等趋朝,而先帝已于卯刻上宾矣,痛哉。方先帝召见群臣时,被衮凭几,俨然顾命。皇上焦颜侍侧,臣等环跪彷徨,操药而前,吁天以祷。臣子际此,憾不身代。凡今所谓宜慎宜止者,岂不虑于心,实未出于口,抑且不以萌诸心。念先帝临御虽止旬月,恩膏实被九垓。为臣子者宜何如颂扬,何如纪述。乃礼臣忠愤之激谈,与远迩惊疑之纷议,不知谓当时若何情景,而进药始末实止如此。若不据实详剖,直举非命之凶称,加诸考终之令主,恐先帝在天之灵不无恫怨,皇上终天之念何以为怀?乞涣发纶音,布告中外,俾议法者勿以小疑成大疑,编摹者勿以信史为谤史。”
2.钱牧斋论红丸案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四部丛刊》影印明崇祯癸未刻本。案:书中卷二十下附甲申元日诗有‘又记崇祯十七年’之语,盖刻成于甲申春也)卷二十一《杂文·春秋论四》:“近代进药之狱有二,以唐事断之可也。世宗之升遐也,与唐宪宗相似,柳泌、僧大通付京兆府杖决处死,方士王金等之议辟宜也。李可灼之事与柳泌少异,以和御药不如法之律当之可也。当国大臣,则有穆宗贬皇甫镈之法在,不此之求,而援引《春秋》书许止之义,效西汉之断狱,此不精于经谊之过也。”(228—229页。皇甫镈相唐穆宗)
又,《春秋论跋尾》:“天启进药之狱,蒙有猜焉。进药决之禁中,阁臣不为药主,一也。光宗寝疾弥留,非以红丸故奄弃万国,二也。舍崔文昇而问李可灼,三也……高新郑(拱),非小人也,假经义以讼王金,比于佞矣。异议者奉其言为圣书,则舛也。(案:新郑云云,指明世宗崩,方士悉付法司之事;异议者云云,似指红丸案。)既而曰《三朝要典》允称信史,光庙《实录》亟须刊定。阐累朝之慈孝,洗君父之恶名,莫不援据经谊,依附忠厚。庄生有言:儒以诗礼发冢。其是之谓乎?余故作《春秋论》五篇以证明之,知我罪我,亦以俟后之君子。崇祯元年四月甲子记。”(229—230页)
七、移宫案
1.移宫案
《明史》二十二《熹宗本纪》:“(万历)四十八年……九月乙亥,光宗崩,遗诏皇长子嗣皇帝位(年十六)……时选侍李氏居乾清宫,吏部尚书周嘉谟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请选侍移宫,御史王安舜疏论李可灼进药之误,红丸、移宫二案自是起。”
《明史》二百四十四《杨涟传》:“杨涟,字文孺,应山人(湖广)……万历三十五年成进士……四十八年……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郑贵妃进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昇投以利剂,帝一昼夜三四十起。而是时,贵妃据乾清宫,与帝所宠李选侍相结。贵妃为选侍请皇后封,选侍亦请封贵妃为皇太后……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趋入……请亟见储皇……拥至文华殿,礼毕,奉驾入慈庆宫。当是时,李选侍居乾清。(刘)一燝(大学士)奏曰:‘殿下暂居此,俟选侍出宫讫,乃归乾清宫。’群臣遂退,议登极期……明日(周)嘉谟、(左)光斗各上疏请选侍移宫。初四日,得俞旨,而选侍听李进忠计,必欲皇长子同居……初五日,传闻欲缓移宫期。涟及诸大臣毕集慈庆宫门外,涟语(方)从哲(大学士)趣之……涟斥之曰:‘……能杀我则已,否则今日不移,死不去。’(刘)一燝、(周)嘉谟助之,词色俱厉,声彻御前。皇长子使使宣谕,乃退。复抗疏言:‘选侍阳托保护之名,阴图专擅之实,宫必不可不移……’其日,选侍遂移宫,居仁寿殿。明日庚辰,熹宗即位……既而诸奄果为流言。御史贾继春遂上书内阁,谓不当于新君御极之初,首劝主上以违忤先帝,逼逐庶母,表里交构,罗织不休,俾先帝玉体未寒,遂不能保一姬女……于是光斗上疏述移居事……是时,给事中周朝瑞谓继春生事。继春与相诋諆,乃复上书内阁,有‘伶仃之皇八妹,入井谁怜;孀寡之未亡人,雉经莫诉’语。朝瑞与辨驳者再。涟恐继春说遂滋,亦上敬述移宫始末……继春及其党益忌涟,诋涟结王安图封拜。涟不胜愤,冬十二月抗章乞去,即出城候命。帝复褒其忠直,而许之归。天启元年春,继春按江西……罢其官,涟、继春先后去,移宫论始息。”
2.红丸、移宫诸案参考
《庚申纪事》,明张泼撰(借月山房汇钞本,《丛书集成》排印)记万历四十八年庚申神宗、光宗晏驾事。泼时为给事中,与闻移宫事,所记当可信。其述熹宗即位事,似非昏庸之君,何以即位后宠任宦官?诚不可解。
29.4.26
3.移宫案时日
《明史》二十一《光宗本纪》、二十二《熹宗本纪》:
万历四十八年九月乙亥朔,光宗崩于乾清宫。(《光纪》)遗诏皇长子(熹宗)嗣皇帝位。群臣哭临毕,请见皇长子于寝门,奉至文华殿行礼,还居慈庆宫。(《熹纪》)
九月丙子(初二日)颁遗诏。吏部尚书周嘉谟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请光宗选侍李氏移出乾清宫。(《熹纪》)
九月己卯(初五日)选侍李氏移仁寿殿。(《熹纪》)
九月庚辰(初六日)熹宗即皇帝位。
案:据上列日时,主移宫者似相迫太甚,不近人情。
20.8.12
八、熊廷弼案
1.熊廷弼案
文秉《先拨志始》卷上:“神庙时,熊廷弼以兵部侍郎经略辽东,嗜杀过当,然守御甚严,赖以安堵。然性刚愎自用,岁时绝无一介赂遗当路,以此失权贵心。给事中姚宗文(乙)自辽归,讼言其短,众遂论列廷弼。廷弼请告回籍,以辽抚袁应泰代之。廷弼在辽,凡流民来归,聚集堡城中,给其衣食,有逸出者辄杀之。号令严密,有犯不赦,以故侦缉 不得行。应泰至,尽反熊所为。敌骑至辽城下,侦卒 开门内应,或云袁应泰所纳,遂至辽民失所。(此句上疑有脱误)。男女群拥辕门控诉,概置不理。以故辽民愤恨,招敌攻城,遂开门拥入。辽阳陷,应泰自刎。报至,举朝震恐,熹庙即家拜廷弼兵部尚书,复视师于辽,赐尚方剑,得便宜行事,又令大小九卿科道祖饯部门外,以宠其行。时王化贞以巡抚驻广宁,上令廷弼守关。先是,王化贞主战,欲用西师制敌,而密招叛将李永芳为内应;廷弼欲阻险修备,画关而守。议既相左,台省又各以意见佐之,遂成水火焉。”(32—33页)
甲、《东林点将录》有名 乙、逆案有名
“天启二年正月,大清兵至辽阳,广宁居民讹言且欲渡河,纷纷南窜,左营参将孙得功……遂拟缚化贞以献。时化贞大惧,踉跄逃归。廷弼在前屯遇之,快化贞之主战而逃也,幸画关之说为有当也,遵奉守关之旨,亦改旆而南。言者并以私逃论列。化贞逮,廷弼自诣法司,俱议斩。杨公涟(甲)等议廷弼奉守关之旨不可谓逃,又不当与化贞同列。是时持公平之论者咸以此为允当云。”(33页)
“辽事一案,立谳者刑部主事顾公大章(甲)也。先是,丙辰丁巳之际,正人日受摧残,大章慨然以贾彪自居……后为同事诩其功,遂犯时奸忌。御史杨维垣(乙)疏参鬻狱,大章疏辨熊、王之案,诛心则廷弼难末减,论事则化贞乃罪魁,颇自谓持平。今诸臣并论辟矣,业已辟矣,又何鬻焉……有旨奏剖既明,着照旧供职。后逆贤借熊案杀杨、左,实本维垣之疏云。”(33—34页)
又卷下:“杨、左之逮也,初借移宫为按,而苦于无赃,徐大化(乙)倡为封疆之说。盖移宫属杨、左,与顾大章等无与,封疆止周朝瑞(甲)保荐熊廷弼,而顾大章与杨维垣屡疏争辩耳。与杨(涟)(甲)、左(光斗)(甲)、袁(化中)(甲)、魏(大中)(甲)又无涉,惟合移宫、封疆为一局,以杀六君子。报(魏)忠贤二十四罪之恨,修(魏)广微(乙)纠论失仪之怨者,徐大化(乙)也。而贾继春(乙)又献串通王安之说,俾杀杨、左有名。”(58—59页)
“(天启五年)八月,上谕内阁,我皇祖特起熊廷弼于田间,授以经略,赐之上方,赐之蟒玉,宠极人臣,义当尽瘁。乃廷弼欺朕即位,托病卸担,荐袁应泰而辽东亡;既则刚愎不仁,望风先逃而河西失。当是之时,不知费国家几百万金钱,丧军民几百万性命。征兵西蜀则西蜀变,风闻山东则山东乱。至今黔中尚岌岌未宁,斯其罪难以擢发数。迨三尺莫逃,百计钻求。其最甚者,则有周朝瑞十日四疏申救,有顾大章妄谓罪属可矜,而又托奸徒汪文言内探消息,外入杨涟、左光斗之幕,嘱令遗书求解,诸奸受贿动以万千,安问祖宗疆土法度哉!朕深痛恨,已将杨涟等置之于法……”(61页)。案:据注,熊死由于冯铨父子。
《明史》二百五十九《熊廷弼传》:“熊廷弼,字飞百,江夏人。万历二十五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四十七年,杨镐既丧师……旋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镐经略……廷弼为御史时,与国缙(刘国缙,辽东人)、宗文(姚宗文,吏科给事中,阅视辽东)同在言路,意气相得,并以 排东林、攻道学为事 。国缙辈以故意望廷弼,廷弼不能如前,益相失。宗文故出国缙门下,两人益相比而倾廷弼……是时光宗崩,熹宗初立,朝端方多事,而封疆议起……朝议允廷弼去,以袁应泰代……天启元年,沈阳破,应泰死……乃复诏起廷弼于家,而擢王化贞为巡抚……是时,廷弼主守,谓辽人不可用,西部不可恃,(李)永芳不可信,广宁多间谍可虞;化贞一切反之,绝口不言守,谓我一渡河,河东人必内应,且腾书中朝,言仲秋之月可高枕而听捷音。(案:初,当事信化贞有才,兵部尚书张鹤鸣尤深信之,所请无不允,而廷弼亦褊浅刚愎,有触必发,盛气相加,朝士多厌恶之,右化贞者多诋之。叶向高,化贞座主,复当国,颇右化贞。)……二年……大清兵逼西平……化贞……遂弃广宁,踉跄走,与廷弼遇大凌河……议守宁远及前屯。廷弼曰:‘嘻,已晚,惟护溃民入关可耳。’……报至,京师大震……二月,逮化贞,罢廷弼听勘。四月,刑部尚书王纪(甲)、左都御史邹元标(甲)、大理寺卿周应秋(乙)等奏上狱词,廷弼、化贞并论死。后当行刑,廷弼令汪文言(甲)贿内廷四万金祈缓,既而背之。魏忠贤大恨,誓速斩廷弼。及杨涟等下狱,诬以受廷弼贿,甚其罪……其党(魏忠贤党)门克新(乙)、郭兴治(乙)、石三畏(乙)、卓迈(乙)等遂希指趣之。会冯铨(乙)亦憾廷弼,与顾秉谦(乙)等侍讲筵,出市刊《辽东传》,谮于帝曰:‘此廷弼所作,希脱罪耳。’帝怒,遂以五年(天启,1625)八月弃市,传首九边……五年(崇祯五年,1632),化贞始伏诛。”(化贞驻广宁兵十三万,廷弼仅兵五千。)
29.5.8—5.9
2.俞正燮论熊廷弼案
俞正燮《癸巳剩稿》:“广人忠直有声,元标当忠贤时长御史,自以委琐不出一言,愧廷弼与涟,又以廷弼、涟湖广人也而恶之。勘辽案遂诬廷弼亏饷行贿,坏边疆法,当死,于是廷弼死,涟亦牵连以死。其时遂有《盗柄东林夥》,及《夥坏封疆录》、《天鉴录》之作。然而廷弼以天启五年八月壬寅死,元标先二十日壬午斥为民,亦不能求庇于魏忠贤也。时论谓元标恶湖广人,则江西人必护之,实则助元标攻杨涟者,江西仅一傅櫆,而廷弼之死,元标同县李公元鼎经纪其丧,南昌刘公一燝去国日为王安、熊廷弼暴白其冤,庐陵有叶君文成者作《读史随笔》曰:‘元标讲学东林,乃成此昧心之狱,谓之昧心,知其隐矣。’櫆之附元标,櫆之父老秀才也切责之,见《临川县志》,是江西有公论,除櫆外无护局者。黄宗羲《明儒学案》载元标言廷弼法当死,且请缓之。其意深而险,亦知公论不与即已,亦不能护局也。则又何必以张文襄公之故而枉害二贤也哉。”(未完)
31.9.25
九、三案之影响
《明史》二百四十四《杨左魏周袁顾王传赞》:“国之将亡也,先自戕其善类,而水旱盗贼乘之。故祸乱之端,士君子恒先被其毒。异哉!明之所称‘三案’者,举朝士大夫喋喋不去口,而元恶大憝因用以剪除善类,卒致杨、左诸人身填牢户,与东汉季年若蹈一辙。国安得不亡乎!”
1.倪元璐论三案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八:“怀宗崇祯元年(1628)五月,侍讲倪元璐上言:‘主梃击者力护东宫,争梃击者计安神祖;主红丸者仗义之言,争红丸者原情之论;主移宫弭变几先,争移宫者持平事后。六者各有其是,不可偏非也。未几而魏忠贤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借三案……由此言之,三案天下之共议;《要典》者,魏氏之私书……”
2.诸案参考
移宫
《明史》二百四十四《杨涟传》
《明史》二百四十《刘一燝传》
妖书
《明史》二百十七《沈鲤传》
《明史》一百十四《后妃·郑贵妃传》
《明史》二百二十六《郭正域传》、《吕坤传》
《明史》二百十九《张位传》、《朱赓传》
《明史》二百三十六《丁元荐传附于玉立传》
梃击
《明史》二百四十四《王之寀传》
《明史》二百三十五《何士晋传》
红丸
《明史》二百四十四《杨涟传》
《明史》二百十八《方从哲传》
《明史》二百四十《韩爌传》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
明张泼《庚申纪事》(借月山房汇钞)
京察
吴应箕《楼山堂集》
《明史》二百二十四《杨时乔传》
《明史》二百二十《温纯传》
《明史》二百二十四《孙丕扬传》
《明史》二百四十三《赵南星传》
李三才案
《明史》二百三十二《李三才传》
熊廷弼案
《明史》二五九《熊廷弼传》
国本
《明史》二百十七《王家屏传》《陈于陛传》《沈鲤传》
《明史》二百十八《申时行传》《王锡爵传》《沈一贯传》
《明史纪事本末》六七《争国本》
申时行《召对录》(《宝颜堂秘笈》)
楚宗
《明史》一一六《诸王传·楚昭传》
《明史》二百二十六《郭正域传》
《明史纪事本末》六十六《东林党议》
3.有关社会情况书籍
清 汪辉祖:《双节堂庸训》
明 都穆:《听雨纪谈》《都公谈纂》 成化、正德时苏州人
清 董含:《三冈识略》 清初
清 石天基:《传家宝》 清初扬州人
龚立本:《松窗快笔》
清 李渔:《资治新书》
明 :《致富奇书》
:《稼圃教富》
4.党论之原因与影响
争诸案者双方皆自命忠君爱国之士,但因执政与非执政,在朝与在野之不同,意见有先后缓急同异之差。继则有是非(公是公非)之差。再继则有邪正之互讦。——意见
在手段上,其初为同异之辨,继则为是非之辨,再继而为亲疏(情感的)之争,再继而为意气之争,再进而怨毒之报复,于是而党祸以极。
在方法上,其初利用清议左右科道,其继利用科道以纠弹执政,其继利用君权抑制科道,更继利用阉人以残害正士。
待改正。
29.5.15
5.党祸之近因
天启四年六月,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
十月,魏大中劾魏广微不拜正朔。
高攀龙纠崔呈秀(淮扬巡按)为贪。
缪昌期侮冯铨。
于是杨涟、左光斗、周朝瑞、魏大中、袁化中、顾大章六君子同时被逮。
6.三案之影响
政 治 执政敷衍,朝廷空虚,科道喜言微细之事
士 风 讲学之兴 清议之成,门户之兴 结社之三变
党 争 起于争国本,盛于京察,极于三案
熹宗自乾清宫避居慈庆宫——避宫
李选侍自乾清宫移哕鸾宫(仁寿殿)——移宫
财 政 加派一条鞭
采木(花梨、楠杉) 矿税(万历12年,始议开采,33年,归有司) 买金珠 添织 烧磁 采珠 店税 遗税 船税 皇店 余盐
淮 抚 37—39年(1609—1611) 漕运总督 李三才
梃 击 43年(1615) 张攻方从哲
红 丸 48年(1620)八月 李可灼 崔文昇
王锡爵语顾宪成:“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宪成曰:“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
秦 王图 孙丕扬
齐 亓诗教 韩浚 周永春 方从哲 赵焕
楚 官应震 吴亮嗣 赵士谔 郑继之
浙 刘廷元 姚宗文 陈治则 姚文蔚 朱赓 沈一贯
昆 、 宣 顾天埈 汤宾尹 王绍徽 朱一桂 徐兆魁 乔应甲
川 田一甲
西 江 张位
楚 宗 31年(1603) 华奎(王) 华趆(宗) 沈一贯主勘查,郭正域主华奎
正域右宗人,沈鲤右正域
攻 首 辅 36年 朱赓(淳谨),李廷机(清廉) 36年(1608) 王锡爵
万历21年,癸巳(1593)京察——尚书孙鑨,员外郎虞淳熙(顾允成革)
——反对党——刘道隆
22年,甲午(1594)为推阁臣 顾宪成免 东林成 39年盛
27年,己亥(1599)
33年,乙巳(1605)京察 清流攻沈一贯(首辅),奸人攻杨时乔(吏左)
39年,辛亥(1611)京察 孙丕扬主之
45年,丁巳(1617)京察 梃击余波,为三党所包围
争 国 本 10年,壬午(1582) 皇子生,母恭妃王氏
14年(1586) 皇三子生,母郑贵妃
主立太子者 申时行
18年(1590)命诸臣俟皇长子长大,否则务十五岁后
19年(1591)、20年(1592)、21年(1593),连年请建储
与诸臣议合者 王家屏
被攻者 王锡爵 其人实主立储
争立储 争并封(三王),王锡爵主并封,21年(1593);妖书《忧危竑议》,26年(1598);争先冠后封,28年(1600),郑国泰主之;封太子四王(福、瑞、惠、桂),29年(1601)十月;续妖书,31年(1603);争国本41年(1613)
a清流攻沈一贯 b奸人攻郭正域及沈鲤
封 疆 ——与移宫混为一——杀熊廷弼 天启五年(1625)
左光斗、杨涟劾阉
31.6.26
第六节
流贼
一、流贼之起
1.明末民间之苦
《明史》二百七十五《祁彪佳传》:“祁彪佳,字弘吉,浙江山阴人……弱冠,第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四年起御史,疏陈赏罚之要……帝即命议行……寻上《合筹天下全局疏》,以策关、宁,制登海为 二大要 。分析中州、秦、晋之 流贼 ,江右、楚、粤之 山贼 ,浙、闽、东粤之 海贼 ,滇、黔、楚、蜀之 土贼 为 四大势 。极控制驾驭之宜,而归其要于戢行伍以节饷,实卫所以销兵。复陈民间 十四大苦 :曰里甲,曰虚粮,曰行户,曰搜赃,曰钦提,曰隔提,曰讦讼,曰窝访,曰私税,曰私铸,曰解运,曰马户,曰盐丁,曰难民。帝善其言,下之所司。出按苏、松诸府。”
2.明末加派
加派始嘉靖三十年(1551,《食货志》78),初名提编。
东 征 加 派 田 赋 万历二十七年(1599)闰四月罢,始征失载。(《神纪》)
征 播 州 加 派 田 租 万历二十九年(1601)正月蠲,始征失载。(《神纪》)
辽饷
(1)万历四十六年(1618)九月,每亩加三厘五毫,共得银二百万两有奇。(卷78,《食货志》)万历六年(1578)核田,共7,013,976顷×0.35(每顷三钱五分)=2,454,891.6。
(2)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二月,每亩加七厘(三厘五以外又加三厘五),共得四百余万(4,909,783.2两)。
(3)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月,每亩加九厘(七厘以外又加二厘),共得五百二十万(畿内八府及贵州不加)如全国均征,应为6,312,578.4两。
(4)崇祯三年(1630)每亩改加一分二厘(九厘以外又加三厘),凡得六百八十余万(郝晋言凡九百万)。如全国均征,应为8,416,771.2两。
剿 饷 崇祯十年(1637),每亩输六合,石折银八钱,六合合银四厘八毫,共得(一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三百三十万(《食货志》引郝晋疏)。
练 饷 崇祯十二年(1639),每亩一分共增七百三十万(据郝晋奏,应为七百万)。
州 县 兵 饷 天启二年(1622) 按亩供饷。
助 饷 崇祯八年(1637) 民粮每两征一钱。
1955.12.15
3.明末之加赋
据《续文献通考二·田赋二》,明末因辽事增加之田赋如下:
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加派 辽饷 (凡需三百万。每亩加银)三厘五毫,约得二百万有奇。户部尚书 李汝华 所请。万历六年田7,013,976顷。
二、万历四十七年(1619)复每亩加派辽饷三厘五毫,户部所请。
三、万历四十八年(1620)复加派 辽饷 二厘,通前后共九厘,共得五百二十万,兵、工二部所请。(除畿内八府及贵州不加外,天下均加)
四、天启二年(1622)又设州县兵按亩供饷,御史冯英所请。
五、崇祯三年(1630)以军兴,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加赋,户部尚书华自严不能止,乃于九厘外亩复征三厘,惟顺天、永平以新被兵无所加,余六府亩征六厘得他省之半,共增赋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含旧所增凡六百八十余万。海内恣怨。(亦属辽饷)
六、崇祯八年(1635)征 助饷 ,民粮每两征一钱(宦户田赋征十之一), 卢象昇 所请。
七、崇祯十年(1637)行均输法(因粮 输饷 ),因旧额加亩输六合(六合合四厘八毫),石折银八钱,伤地不与。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兵部尚书杨嗣昌所请,本定以一年为期。(剿饷)
八、同年又亩加征一分四厘九丝。(《食货志》)
九、崇祯十二年(1639)加征 练饷 ,亩一分,共增七百三十万。 杨嗣昌 所请,以练边兵及民兵。
剿饷(即七项)——当亦在十二年,约亩四厘(待查,《明史》所无,《续通考》亦仅有其名无详说,见《明史》252《杨嗣昌传》。见下页)。
此外由于吏役之增派者:
一、溷派 一县之中,此多彼少。
二、花派 由于吏胥之暗洒派分,如加一分者即加二分之类,小民不觉。
三、充见年 十男之中一年一男值年,十甲之粮由见年身上追比。
剿 饷 《明史》二百五十二《杨嗣昌传》:“(崇祯十年,1637)因议增兵十二万,增饷二百八十万。其措饷之策有四:曰因粮,曰溢地,曰事例,曰驿递。‘因粮’者,因旧额之量为加派,亩输粮六合,石折银八钱(亩输四厘八毫),伤地不与,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议上,帝乃传谕:‘流寇延蔓,生民涂炭,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赋无以饷兵。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其改‘因粮’为‘均输’,布告天下,使知为民去害之意。’……初,嗣昌增剿饷,期一年而止。后饷尽而贼未平,诏征其半。至是(十二年,1639),督饷侍郎张伯鲸请全征。帝虑失信,嗣昌曰:‘无伤也’,……于是剿饷外复增练饷七百三十万。”
案:详此均输之法当即当时所谓剿饷也。
当时全国田赋约为二百万,见《明史》七十八《食货志》。
4.辽饷
“明万历四十六年九月以辽左军饷不敷,除贵州地硗,兼有苗变不加外,余省照万历六年(1578)会计录派定七百余万顷,每亩加三厘六毫,共加银二百万有奇。次年(四十七年,1619)复加赋额至八百万,时辽饷五百余万,军心赖以粗安,而天下萧然,民生困弊矣。”(《辑览》,112页)
5.明末岁入
《明史》七十八《食货志》:“(崇祯)御史郝晋亦言:‘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13页)
案:以730万顷计应征额?876万 350万 730万
万历时只七百万顷,每亩一分不应有七百三十万。待考。
案:明末 田赋,约二百万两有奇(《明史》七八,9页),每亩合二厘八毫四。
辽饷,亩加一分二厘,约六百八十余万,340%。
剿饷,亩加四厘八毫,约一百九十二万九千余,96%。
练饷,亩加一分,约七百三十万,360%。
数字均与郝晋所述不同,或其所言乃应征额,而《食货志》所述为实征额也。
1954.12.20
6.明末人民之饥困
《明史纪事本末》七十五《中原群盗》:
“崇祯二年(1629),给事中薛国观上言:……今弭盗之方,在整饬吏治。”
“崇祯元年(1628),延安饥。十一月,府谷民王嘉胤倡乱, 饥民 附之。”
“先是,万历时,朝廷念西军劳苦,预给三月粮,以为常。崇祯二年,秦大旱,粟腾贵,军饷告匮。延绥巡抚杨鹤、甘肃巡抚梅之焕分道勤王,两年复以稽饷而哗 ,其溃卒畏捕诛,亡命山谷间,倡饥民为乱……又以给事中刘懋请裁定驿站……而河北游民向籍食驿糈,用是益无赖。岁不登,无所得食,所在 溃兵 煽之,而全陕无宁土矣。”
崇祯三年(1630)六月“兵科给事中刘懋上言:‘秦之流赋,非流自他省,即延庆之兵丁土贼也……六七年来,韩、蒲被掠,其数不多。至近年 荒旱频仍 ,愚民影附,流劫泾、原、富、耀之间,贼势始大。当事以不练之兵剿之,不克又议抚之。其剿也,所斩获皆饥民也,而真贼饱掠以去矣。其抚也,非不称降,聚众无食,仍出劫掠,名降而实非降也。且今年 麦苗尽枯,斗栗金三钱 ,营 卒乏食三十余月 ,即慈母不能保其子,彼官且奈兵民何哉!且迩来贪酷成风,民有三金,不能供纳赋之一金。至于捕一盗而破十数人之家,完一赎而倾人百金之产,奈何民不驱为盗乎?’”
崇祯三年(1630)七月“御史黄道直言:‘盗 起于饥 ,请发饷银易米,一从保德州河路,一从洛、宜陆路,赈饥民,庶收拾人心,解散党附。’不报。”
崇祯四年(1631)正月己亥:“谕曰:‘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者迫而从贼。’”(《本末》七五)
“上召辅臣、九卿、科、道及各省监司于文华殿。上问山西按察使杜乔林……问河曲之陷,(杜乔林)曰:‘贼未尝攻,大抵 饥民为之内应 。’”
“(四年五月)御史吴甡至榆林镇,以晋兵遏籴,斗米银 六 钱,草根木皮俱尽,人至相食。”
(又)“时榆林连旱四年,延安饥民甚众。西安大旱,巡抚练国事更请发帑赈济,不报。”
“(四年八月)吴甡上言:‘延、庆地亘数千里,土瘠民穷,连岁旱荒,盗贼蜂起……延安四载奇荒,边军始乱,出掠米脂、绥德、青涧,胁从甚众,几于 无民 ’。”
崇祯五年(1632)正月甲子“陕西原任通政使马鸣世奏曰:‘……乃自盗发以来,破城屠野,四载于兹。良以盗众我寡,盗饱我饥,内鲜及时之饷,外乏应手之援。’”
六年(1633)二月“贼踞林县山中, 饥民 相望而起”。
七年(1634)正月“会大旱(岢岚), 饥民 投贼者愈众”。
七年三月“山西自去秋八月至是不雨, 大饥 ,人相食”。
七年五月“文县去岁大旱,入秋早霜,冬无雪,今春不雨,斗米银 七钱 。延绥西路数年不登”。
1950.6.1
7.明末农民起义与元末不同
元末农民起义以民族意识与阶级意识为号召;明末只是阶级斗争。
元末农民起义以民间迷信宗教为联络团结工具,明末无之。
元末农民起义开始即组织政权,明末是游掠无组织。
元末农民起义各地一时并起,互相呼应,明末起义军到处参加者多,而分别起兵呼应者少。崇祯二年(1629)三月之蓟州兵变(随即抚定),四年(1631)闰十一月之孔有德吴桥兵变(六年五月平),十四年(1641)六月之山东因旱蝗农民起义(十五年正月平),十五年(1642)十一月之援汴总兵官刘超据永城反(十六年四月平,永城今河南),均非互相应援之起兵。其余所谓三大势之海贼、山贼、土贼均是散漫的、非强大之力量,亦未互相呼应。
元末地主武装随处蜂起,明末虽有而不多。迎降起义军者多。
元末农民起义时间虽久(1348—1368二十年,明末1628—1646十八年)但规模之大,战争之烈不如明末。说明明末统治力量较元末强。
最主要的是明末农民起义后期提出了“贫富均田”的口号,和“五年不征,一民不杀,平买平卖”的政策,说出人民的内心要求,这比邓茂七又进了一步,是农民自己提出自己的全面要求。
8.流贼系统
9.参加明末起义的人
一、农民
二、援辽军士
三、边镇军士
四、裁撤驿卒
五、白莲教徒 张献忠营之“老神仙”,见张山来《虞初新志》卷二。
六、矿徒铁匠 顺治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刑部尚书图海题本中曾言及李自成初起时“当初原是四个铁匠,后来聚成八个,八个又聚十六个,然后遂成伙贼。”
10.流寇主义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选集》一册,99页),关于流寇思想:“由于红军中游民成分占了很大的数量和全国特别是南方各省有广大游民群众的存在,就在红军中产生了流寇主义的政治思想。这种思想表现在:一,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二,扩大红军……而要走‘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路线。三,不耐烦和群众在一块做艰苦的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应当认识,历史上的黄巢、李闯式的流寇主义,已为今日的环境所不许可。”
注:“李自成在群众中的主要口号是‘迎闯王,不纳粮’。他约束队伍的纪律,曾有‘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因此,拥护他的人很多,成为当时农民起义的主流。但他也 没有建立过比较稳固的根据地,总是东流西窜 。”(99—101页)
1952.7.5
11.明廷对农民起义之政策
明末陕西农民纷纷起义,朝廷对策有四:曰赈,曰抚,曰剿,曰阳抚阴剿。
赈(分化)
崇祯三年(1630)七月,御史黄道直请赈饥民,不报。(《本末》七十五)
三年,兵部郎中李继贞请以帑金十万赈延民,不听。(《明史》三百九)
四年正月己亥,命御史吴甡赍金十万赈陕西饥荒,招抚流盗。(《本末》七五。《明史》二三无金数)谕曰:“……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酌彼灾处,次第赈给。仍晓谕愚民,即或胁从,仅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本末》)
四年(1631)四月,御史吴甡西行至延长,抚贼七千有奇。(《本末》)
四年(1631)五月,“御史吴甡至榆林镇,以晋兵遏籴,斗米银六钱”。(《本末》)
案:以十万金振饥民,以当时米价计之,仅得米万六千余石,每人以五斗计不过三万余人,以两斗计不过八万余人,则所活并不多。明思宗崇祯十二年命杨嗣昌督师,赐赏功银四万,厚薄何悬殊乃尔(《明史》二〇二《杨嗣昌传》)。六年五月命内监等监军发赏金四万两(《明史纪事本末》七十五)。
抚(一手 利诱)
崇祯四年(1631)三月,总督杨鹤受孙继业六十余人降,“设御座于固原城楼上,贼跪拜呼万岁。因宣圣谕,令设誓,各解散,或归伍,或归农。自此群盗视总督如儿戏矣”。(《本末》七五)
崇祯四年(1631)五月庚子,“盗满天星降于杨鹤。鹤选其骁勇置营中,散其党万二千人,即命其魁分勒回籍。未数月,皆畔去”。(《本末》七十五)
四年八月,吴甡上言:“其降贼虽散原籍,仍复劫掠,于是有官贼之谣,而人致恨于招抚之失事矣……又降贼独头虎见大兵之来,已出韩城、潼关,道臣胡其俊犹追赆钱九十万,贼复横索,一一给之惟谨。要挟重资之说,有自来矣。”(《本末》七五)
五年(1632)十二月,“廷议方督进讨,诸将讳言受降”。(《本末》七五)
七年(1634)八月,“总督(陈)奇瑜报降贼一万三千有奇,斩渠十人,余俱延安民,并令还乡。奇瑜专事招抚,诸人本无降意,后尽杀监护官五十员,攻陷麟游、永寿,势不可遏”。(《本末》七五)
七年(1634)十月,“山西巡抚吴甡言:‘招安流盗,最宜慎重,彼狼子野心,势难驯服,况边地穷荒,芜居无食,仅曰免死,遂甘心易虑乎哉?’”(《本末》)
案:据此可知明末之抚,并不为农民解决问题,且分勒回籍,徒以抚为名要功请饷而已。
剿(一手 武力)
“崇祯四年(1631)正月,思宗问山西按察使杜乔林以流寇之事,杜乔林对以“兵寡饷乏。”(《明史纪事本末》七五)
又,宁武总兵孙显祖言闻喜、稷山贼“日剿日益”,请加兵,总督张宗衡以“兵饷并乏”不行。(《本末》七五)
四年九月“盗独头虎、满天星、一丈青、上天猴等五部,恣掠宜、雒。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去贼营二十里,不敢出战。土人强之出,报斩五十级。验之,则率妇女首也。给事中魏呈润劾(赵)大胤落职”。(《本末》七五)
七年(1634)五月,巡抚练国事奏,今日最难有五:缺兵、缺饷、缺官、宗禄、驿递。(《本末》七五)
七年(1634)五月,“洪承畴进师岐山。驻三原,贼十余万,承畴兵仅三千”。(《本末》)
七年七月“己丑,洪承畴奏言:‘入陕猖獗之贼,大抵可十四五万,明知官军一二万不能四驰,恃其势众,旁伏递进,则剿贼之难。贼多精骑,每跨双马,官军马三步七,则追逐之难。贼攻堡掠野,到处可资,官军待饷转运,则粮刍之难。’”(《本末》七五)
七年七月,“总兵尤世威兵溃于雒南……先是,守隘诸兵露宿凡三月,皆致疫痢,不任战”。(《本末》七五)
八年(1635)三月,“是月,给事中常自裕言:‘皇上赫然振怒,调兵七万,其实不过五万;且分之各处,未足遏贼。凤阳焚劫四日而马爌至,归德围解三日而邓玘来,颍、亳、安、庐之贼返旆而北,尤世威等信尚杳然。至贺人龙等,各处淫掠,所谓贼梳而军栉也。唯皇上严饬之,以信军法。’”(《本末》七五)
八年(1635)十一月,“秦贼一字王等部众二十万,撞天王统十七万,自潼关出犯阌乡、灵宝,大队东行,尘埃涨天,阔四十里……左良玉与总兵祖宽,两军相隔东西七十里,遥望山头,不敢邀击。贼抄掠诸路,截烧粮草,诸军乏食”。(《本末》七五)
案:据此可知明末官军之缺饷,兵不足额,调遣不灵,马匹缺乏,械帐缺乏,避不敢战。所谓“剿”者徒具文耳。
阳抚阴剿(两手 杀降)
崇祯四年四月,“丁卯,延绥巡抚洪承畴令守备贺人龙劳降者酒,降者入谢,伏兵斩三百二十人”。(《本末》七五)
四年(1631)十一月丙子,“陕贼谭雄陷安塞,袭掠一空,仍乞抚。闰十一月,王承恩诱谭雄等五人斩之”。(《本末》七五)
五年(1632)八月,“紫金梁归款未决,诸军乘贼不备,轻骑袭贼营,贼怒,南犯济源,陷温县”。(《本末》七五)
七年(1634)正月,“降盗王刚、王之臣、通天柱等,至太原挟赏,巡抚戴君恩设宴诱(王)刚等斩之,共斩四百二十九人”。(《本末》七五)
七年七月,“叛兵杨国栋拥三千骑,披双铠,直抵西安城下乞抚……巡抚练国事在鄠县闻之,驰还,登南城,檄贼至濠畔,语一日夜,未决。度不受抚必西走鄠、盩厔,密檄沿途官兵饬备,更设伏盩厔之夹水沟。时禾茂,泥淖,骑不任驰,伏发,歼其半。(练)国事遣官招之,谕杀渠自赎,予上赏。顷之,一贼斩(杨)国栋以献。贼人人自疑,互戕千余人,余仍入南山”。(《本末》七五)
案:据此可知明末官军之杀降、袭劫,险谋殊多。崇祯九年以后未录。
1950.6.1
12.流贼之起
《明史》三百九《流贼传·李自成传》:“李自成,米脂人,世居怀远堡李继迁寨。(怀远堡清为县,即今陕西北部横山县,近长城。)……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及长,充银川驿卒。善骑射,斗很无赖,数犯法。知县 晏子宾 捕之,将置诸死,脱去为屠。天启末, 魏忠贤 党 乔应甲 为陕西巡抚, 朱童蒙 为延绥巡抚,(盗起之由)1 贪黩不诘盗,盗由是始 。崇祯元年(1628),2 陕西大饥 ,延绥缺饷,3固原(甘肃) 兵劫州库 。白水贼王二(白水,陕西县,渭水以北,在中部),府谷贼王嘉允(府谷,陕西县,在省之东北角,与山西界),宜川贼王左挂(宜川,陕西县,在北部偏东。影印本“川”作“州”,疑误)、 飞山虎 、 大红狼 等, 一时并起 。有安塞马贼 高迎祥 者(安塞,陕西县,在北部), 自成 舅也,与饥民 王大梁 聚众应之, 迎祥 自称闯王, 大梁 自称大梁王。二年(1629)春,诏以杨鹤为三边总督,捕之。参政刘应遇击斩王二、王大梁,参议洪承畴击破 王左挂 ,贼 稍稍惧 。会京师戒严(案:清太宗第一次扰明于崇祯二年(1629)十月戊寅入大安口,十一月壬午朔京师戒严。大安口)山西巡抚 耿如杞 勤王兵(盗盛之由)1 哗而西 ,延绥总兵 吴自勉 、甘肃巡抚 梅之焕 勤王 兵亦溃,与群盗合 ……三年(1630)……是时,秦地所征曰新饷,曰均输,曰间架,其目日增,2吏 因缘为奸,民大困 。以给事中刘懋议, 裁驿站 ,山、陕游民仰驿糈者,3 无所得食,俱从贼,贼转盛 。兵部郎中 李继贞 奏曰:‘延民饥,将尽为盗,请以帑金十万振之。’帝不听。而 嘉允 已袭破 黄甫川、清水、木瓜 三堡(俱在陕西北),陷 府谷、河曲 。又有 神一元、不沾泥、可天飞、郝临庵、红军友、点灯子、李老柴、混天猴、独行狼 诸贼,所 在蜂起 ,或掠秦,或东入晋,屠陷。
官军东西奔击,贼 或降或死,旋灭旋炽 。延安贼 张献忠 亦聚众据十八寨,称八大王。四年(1631)……王嘉允……为左右所杀,其党共推 王自用号紫金梁 者为魁。(盗之合) 自用 结群贼 老回回曹操(即罗汝才)、八金刚、扫地王、射塌天、阎正虎、满天星、破甲锥、邢红狼、上天龙、蝎子块、过天星、混世王 等及 迎祥、献忠 共三十六营,众二十余万,聚山西 。 自成 乃与兄子 过 往从 迎祥 ,与 献忠 等合,号闯将,未有名。 杨鹤 抚贼不效,被逮, 洪承畴 代 鹤 , 张福臻 代 承畴 督诸将 曹文诏、杨嘉谟 剿贼,所向克捷,陕 地略定。而山西贼大盛 ,剽掠宁乡、石楼、稷山、闻喜、河津间。”
13.流贼剽掠之先后
据《明史》三百九《流贼传》。
崇祯元年(1628),流贼大起于陕北。
三年(1630), 王嘉允 掠延安、庆阳间。从神木(陕西县名,在陕东北角与府谷邻,西界绥远)渡河犯山西。 嘉允 又袭破黄甫川(陕)、清水(陕)、木瓜(陕,今名木瓜园堡。三堡均在府谷附近),陷府谷(陕)、河曲(晋)。诸贼 或掠秦或东入晋 。
四年(1631), 王嘉允 自河曲遁岳阳(晋,安泽赵城),突犯泽(晋,今晋城县)、潞(晋,今长治县)。 洪承畴 剿贼, 陕地略定,而山西贼大盛。剽掠 宁乡(疑当作乡宁,山西县)、石楼、稷山、闻喜、河津(均晋县,在南部汾水以西)间。
五年(1632),贼分道四出,连陷大宁(晋县,汾水西)、隰州(晋,汾水西)、泽州(晋,汾水东)、寿阳(晋,汾水东)诸州县, 全晋震动 。
六年(1633),初,贼之破泽州也,分其众南逾太行,掠济源、清化、修武,围怀庆……别贼复阑入西山,大掠顺德、真定间……河北三府焚劫殆遍。潞王上疏告急,兼请卫凤、泗陵寝……会天寒,河冰合,贼突从毛家寨 策马径渡 ,河南诸军无扼河者,贼遂连陷渑池、伊阳、卢氏三县。河南巡抚元默率诸将盛兵待之,贼窜入卢氏山中,由间道直走内乡,掠郧阳,又分掠南阳、汝宁,入枣阳、当阳, 逼湖广 。巡抚唐晖敛兵守境。犯归、巴、夷陵等处,破夔州,攻广元, 逼四川 ,所在告急。
七年(1634), 自成 自兴安诈降,大掠所过七州县, 洪承畴 合兵击之, 迎祥、自成 窜入终南山。已而东出,陷陈州、灵宝、汜水、荥阳。闻 左良玉 将至,移壁梅山、溱水间(梅山在河南郑县西南三十五里,溱水发源河南桐柏县)。 承畴 出关追贼……八年正月……
八年(1635)正月,大会荥阳。众议迎祥、献忠 略东方 ,固始、霍丘俱失守,燔寿州,陷颍州,陷 凤阳 ,焚皇陵。 自成 与 献忠 不合, 自成、迎祥、曹操、过天星 复入陕, 献忠 独东下 庐州 。 自成 从终南山出,大掠富平、宁州;老回回、献忠等闻承畴出(潼)关,先后 皆走陕西 ,掠西安、平凉、凤翔诸郡。后群贼皆出关, 分十三营东犯 ,而 迎祥、自成独留陕西 。 洪承畴 追 自成 ,自成将 高杰 降, 承畴 大破 自成 于临潼, 自成 东走朱阳关与 献忠 合。遂陷陕州,进攻洛阳, 献忠 走嵩、汝, 迎祥、自成 走偃师、巩县,陷光州。
九年(1636)春, 迎祥、自成 攻庐州不拔,陷含山、和州,围滁州,象昇来援,大败贼军,北攻寿州不下,折而西入归德,祖大乐破之, 迎祥、自成 精锐几尽。贼复分兵再入陕,势复振。
十年(1637), 自成 与 过天星 奔秦州入蜀,陷宁羌、广元、昭化、剑州、梓潼、江油、黎雅、曹册等州县,进攻成都,七日不克。
九年以后张献忠之剽掠、十年以后李自成之剽掠,分见“张献忠”、“李自成”卡片。
此表应据《思宗本纪》改编。
14.流贼势成之原因
《明史》三百九《流贼传序》:“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史册所载,未有若斯之酷者也……惟武宗之世,流寇蔓延,几危宗社,而卒以扫除。庄烈帝励精有为,视武宗何啻霄壤,而顾失天下,何也?明兴百年,朝延之纲纪 既肃,天下之风俗未浇 。孝宗选举贤能,布列中外,与斯民 休养生息者十余年 ,仁泽深而人心固,元气盛而国脉安……本根尚未尽拨, 宰辅亦多老成 。迨盗贼四起, 王琼 独典中枢, 陆完、彭泽 分任阃帅,委 寄既专 ,旁挠绝少,以故危而不亡。庄烈帝承神、熹之后,神宗怠荒弃政,熹宗昵近阉人,元气尽澌,国脉垂绝。向使熹宗御宇复延数载,则天下之亡不再传矣。庄烈之继统也,臣 僚之党局已成 ,草野之 物力已耗 ,国家之 法令已坏 ,边疆之 抢攘已甚 。庄烈虽锐意更始,治核名实,而人才之贤否,议论之是非,政事之得失,军机之成败,未能 灼见于中,不摇于外也。且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遽失措 。当夫群盗满山,四方鼎沸,而委政柄者 非庸即佞,剿抚两端,茫无成算 。内外大臣救过不给,人怀规利自全之心。言语戆直,切中事弊者,率皆摧折以去。其所任为阃帅者,事权中制,功过莫偿。 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于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于不能制 。加以天灾流行,饥馑洊臻,政繁赋重,外讧内叛……不亡何待哉。是故明之亡, 亡于流贼 ,而其致亡之本, 不在于流贼也 。呜呼!庄烈非亡国之君,而当亡国之运,又乏救亡之术,徒见其焦劳瞀乱,孑立于上十有七年……卒致宗社颠覆,徒以身殉,悲夫!”
二、流贼之转掠与明廷之抚剿
1.十三家
《明史》二十三《庄烈帝纪》崇祯七年二月:“乙酉,张献忠突商、雒,凡十三营流入汉南。”
《明史》二百六十《熊文灿传》:“已而京军解遂平围,斩获三千有奇(事在崇祯十一年)。时文灿在裕州,马进忠、罗汝才十三家贼聚南阳。文灿下令杀贼者偿死,贼不肯从,则赍金帛酒牢犒之,名曰求贼。”
又,“十二年三月,良玉还,破降马进忠,使刘国能击降(李)万庆,(马)士秀、(杜)应金亦再降,顺天王已前死,其党顺义王为其下所杀。文灿遂上言:‘臣兵威震慑,降者接踵。十三家之贼,惟革(革里眼)、左(左金王)及马光玉三部尚稽天诛,可岁月平也”。(李万庆即射塌天。)
《明史》二百六十《余应桂传》:“是以捷报日张,寇势愈炽,十三家之贼蹂躏南阳、汝宁,如履无人之境。”
《明史》三百九《流贼传》:“八年正月,大会于荥阳。老回回(马守应,309卷,13页)、曹操(罗汝才,309卷,12页)、革里眼(贺一龙,309卷,13页)、左金王(贺锦,309卷,13页)、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及迎祥、献忠共十三家七十二营。”
《南明野史》卷下:永历十二年,“四月,刘文秀痈发于背,帝临问,定国亦率医责治。疾笃,上遗表云‘敌兵日逼,国势日危,臣请入蜀就十三家之众,出营陕洛,庶几转败为功’云云,帝嘉之。及卒,命以亲王恤之”。
《明史》二百七十九《樊一蘅传》:“樊一蘅,字君带,宜宾人……一蘅举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崇祯……十六年冬,用荐起兵部右侍郎,总督川陕军务,道阻,命不达。顺治元年,福王立于南京,复申前命。时张献忠已据全蜀,惟遵义未陷,一蘅与王应熊避其地。即拜命,檄诸郡旧将,会师大举……一蘅再驻江上,为收复全蜀计,乃列上善后事宜及诸将功状于永明王。拜一蘅户、兵二部尚书,加太子太傅……时应熊已卒……诸将……摇黄诸家据夔州夹江两岸,而李自成余孽李赤心等十三家亦在建始县,一蘅令不行,保叙州一郡而已。”
《明史》三百九《流贼·张献忠传》:“(崇祯)八年,十三家会荥阳,议敌官军……明年……献忠入湖广,是时河南、湖广贼十五家,惟献忠最狡黠骁勍,次则(罗)汝才……十一年……明年射塌天、混十万、过天星、关索、王光恩等十三家渠帅先后俱降,陕西总督洪承畴、巡抚孙传庭,复大破李自成,自成窜崤函山中……夏五月,献忠叛,杀知县阮之钿,隳榖城,陷房县,合汝才兵杀知县郝景春,十三家降贼一时并叛,惟王光恩不从。”
《明史》二百六十九《刘国能传附李万庆传》:“(崇祯)八年春,贼七十二营会荥阳,议分兵随所向,令万庆……当陕兵。已而诸路之贼尽萃于陕,总督洪承畴弥岁不能定,益恣,出没于河南、湖广,凡十五家。迨十一年春,国能、献忠降,万庆等大噪而去,改称十三家,势颇衰。而文灿拥兵德安,不敢击,万庆等复大振。李自成向关中,万庆及马光玉、马进忠、罗汝才、惠登相、贺一龙、蔺养成、顺天王、顺义王九家最著。”
《明史》三百九《流贼·李自成传》:“当是时(崇祯十六年),十三家七十二营诸大贼降死殆尽,惟自成、献忠存,而自成独劲。”
《明史》二百七十《秦良玉传》:“时(崇祯十三年张献忠破官军于观音岩后)摇、黄十三家贼横蜀中,有秦缵勋者,良玉族人也,为贼耳目,被擒,杀狱卒遁去。良玉捕执以献,无脱者。”
《明史》二百六十二《孙传庭传》:“(崇祯十一年)当是时,总理熊文灿主抚,湖广贼张献忠已降,惟河南贼如故。罗汝才、马进忠、贺一龙、左金王等十三部西窥潼关,联营数十里。”
《明史》二百六十三《冯师孔传》:“十五年……当是之时,贼十三家七十二营降师殆尽,惟李自成、张献忠存,自成尤强,据襄阳。”
《明史》二百六十三《陈士奇传》:“十五年……摇黄贼十三家纵横川东北十余年,杀掠军民无算。”(另见“摇黄十三家”卡片)
2.剿流贼将帅
秦师,汪乔年,史262汪。
楚师,张应元,史260邵。
蜀师,曹志耀,史260邵。
3.李自成的幼年
刘献廷《广阳杂记》一:“夏振叔《借山随笔》云:‘李自成,陕西米脂县双泉都人。幼为僧,还俗名黄来。鬻于姬氏牧羊。崇祯三年,入于西川贼不沾泥营,自号闯将。祖海,父守忠,坟在米脂县城二百里外三峰子乱山中(下引《边大绶掘坟事》等)。”(石印,5页)
4.李自成
《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兵部·流贼》:“闯贼李自成,陕西米脂县双泉堡人,乡中号为闯踏户,因负本乡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其家有族众数十口,于己巳年(崇祯二年,1629)投入苗眉、左挂,一时并起者,则有八大王张献忠、曹操罗汝才等。”
案:此云双泉堡与《明史》怀远堡不同。
乔应甲为陕西巡抚,此云本乡乔同知有误。
《明史》三百九《流贼·李自成传》:“李自成,米脂人(陕北),世居怀远堡李继迁寨(怀远堡清为县,在今陕西北部,近长城,民国改名横山县)……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及长,充银川驿卒(银川驿,今甘肃临夏县西北六十里)。善骑射,斗狠无赖,数犯法。知县 晏子宾 捕之,将置诸死,脱去为屠……(崇祯元年)安塞(陕西北部县)马贼 高迎祥 者, 自成 舅也……自称闯王……四年(1631)…… 自成 乃与兄子 过 往从 迎祥 ,与 献忠 等合, 号闯将 , 未有名 ……始,贼自渑池渡河, 高迎祥 最强, 自成 属焉。及入河南, 自成 与兄子 过 结 李牟、俞彬、白广恩、李双喜、顾君恩、高杰 等自为一军。 过、杰 善战, 君恩 善谋。及(陈) 奇瑜 兵至, 献忠 等奔商、雒, 自成 等陷于兴安之车箱峡(兴安府治,今陕西省安康县)。会大雨两月,马乏刍多死,弓矢皆脱, 自成 用 君恩 计,贿(陈) 奇瑜 左右,诈降。 奇瑜 意轻贼,许之……贼甫渡栈,即大噪,尽屠所过七州县。而略阳贼数万亦来会,贼势愈张。(陈) 奇瑜 坐削籍,而 自成名始著矣 。已, 洪承畴 代 奇瑜 ……未几,西宁兵变, 承畴 甫受命而东,闻变遽返。(事在七年,〔1634〕十一月?) 迎祥、自成 遂入巩昌、平凉、临洮、凤翔诸府数十州县……围陇州四十余日, 承畴 檄总兵 左光先 与 (贺)人龙 合击,大破之。会朝廷亦命豫、楚、晋、蜀兵四道入陕, 迎祥、自成 遂窜入终南山。八年(1635)正月大会于荥阳。老回回、曹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及 迎祥、献忠 共十三家七十二营,议拒敌,未决。 自成 进曰:‘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皆曰:‘善。’乃议革里眼、左金王当川、湖兵;横天王、混十万当陕兵,曹操、过天星扼河上, 迎祥、献忠 及 自成 等略东方,老回回、九条龙往来策应。陕兵锐,益以射塌天、改世王。 所破城邑,子女玉帛惟均 。众 如自成言 …… 迎祥、献忠 东下……固始、霍邱俱失守。贼燔寿州,陷颍州……乘胜陷凤阳,焚皇陵…… 自成 从 献忠 求皇陵监小阉善鼓吹者, 献忠 不与。 自成 怒,偕 迎祥 西趋归德,与 曹操、过天星 合,复入陕西。 献忠 独东下庐州…… 迎祥、自成 从终南山出,大掠富平、宁州……副总兵 刘成功、艾万年 击 迎祥、自成 于宁州, 万年 中伏战死,(曹) 文诏 怒,复击之,亦中伏,战死。群贼乘胜掠地,火照西安城中。 承畴 力御之泾阳、三原间,决死战,贼不得过。……群贼皆出关,分十三营东犯,而 迎祥、自成 独留陕西……(洪) 承畴 遣将追 自成 ……贼将 高杰 通于自成妻 邢氏 ,惧诛,挟之来降…… 自成 大败东走……出朱阳关(河南卢氏县),与 献忠 合……九年(1636)春, 迎祥、自成 攻庐州,不拔……又攻滁州……(卢) 象昇 亲督 祖宽 ……等来援,战于朱龙桥,贼大败……分道犯南阳、裕州……(祖) 大乐 等击贼,杀 迎祥 、 自成 精锐几尽。贼复分兵,再入陕……未几,官军败于罗家山,尽亡士马器仗……自成势复振……孙传庭新除陕西巡抚,锐意灭贼。秋七月,擒(高) 迎祥 于盩厔,献俘阙下,磔死。于是贼党乃共推 自成 为闯王矣……未几,出汧、陇,犯凤翔,渡渭河。十年(1637),犯泾阳…… 自成 与过天星奔秦州。入蜀……连陷昭化、剑州、梓潼、江油、黎雅、青川等州县……进攻成都,七日不克……十一年(1638)春,官军败贼梓潼, 自成 奔白水(当为四川昭化之白水),食尽……尽亡其卒,独与……十八骑溃围,窜伏商、洛山中(陕西商县、雒南县山中)。其年, 献忠 降, 自成 势益衰…… 熊文灿 方主抚,谍者或报 自成 死,益宽之。十二年(1639)夏,献忠反谷城。 自成 大喜出收众,众复大集……突武关,往依 献忠 。 献忠 欲图之,觉,遁去……官军围 自成 于巴西、鱼复诸山中, 自成 大困…… 自成 乃尽焚辎重,轻骑由郧、均走河南。河南大旱,斛谷万钱,饥民从 自成 者数万。遂自南阳出,攻宜阳……攻永宁……攻偃师……(均在黄河南岸)……”
“ 自成 为人高颧深,鸱目曷鼻,声如豺。性猜忍,日杀人斫足剖心为戏。所过,民皆保坞堡不下。杞县举人 李信 者,逆案中尚书 李精白 子也,尝出粟振饥民,民德之曰:‘李公子活我。’会绳伎红娘子反,掳信,强委身焉。信逃归,官以为贼,囚狱中。红娘子来救,饥民应之,共出信。卢氏举人牛金星磨勘被斥,私入自成军为主谋,潜归,事泄坐斩,已,得末减。二人皆往投自成,自成大喜,改信名曰岩。金星又荐卜者宋献策,长三尺余,上谶记云:‘十八子,主神器。’自成大悦。岩因说曰:‘取天下以人心为本,请勿杀人,收天下心。’自成从之,屠戮为减。又散所掠财物振饥民,民受饷者,不辨岩、自成也,杂呼曰:‘李公子活我。’岩复造谣词曰:‘迎闯王,不纳粮。’使儿童歌以相煽,从自成者日众。十四年(1641)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发王邸金振饥民,遂移攻开封。时张献忠亦陷襄阳,戕襄王翊铭……贼魁罗汝才、土寇袁时中皆归自成……自成初为迎祥裨将,至是势大盛……自成陷叶县(河南省)……围左良玉于郾城(河南省)……陷南阳、邓州十四城,再围开封……十五年(1642)……(高)名衡等议决朱家寨口河灌贼,贼亦决马家口河欲灌城。秋九月癸未,天大雨,二口并决,声如雷,溃北门入,穿东南门出,注涡水。城中百万户皆没……贼亦漂没万余,乃拔营西南去……是时大清兵南侵(太宗第五次扰明),京师方告急,朝廷不暇复讨贼。自成乃收群贼,连营五百余里,再屠南阳,进攻汝宁……遂由确山、信阳、泌阳向襄阳。左良玉望风南走,自成入襄阳。分徇属城及德安诸州县(湖北),皆下,再破夷陵、荆门州。自成自攻荆州……十六年(1643)春陷承天府……旁掠潜山、京山、云梦、黄陂、孝感等州县,皆下。先驱逼汉阳……自成自号奉天倡义大元帅……分其众,曰标营,领兵百队……收男子十五以上、四十以下者为兵。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者十人。军令不得藏白金,过城邑不得室处,妻子外不得携他妇人。寝兴悉用单布幕。绵甲厚百层,矢炮不能入。一兵倅马三四匹……临阵,列马三万,名三堵墙。前者返顾,后者杀之……攻城,迎降者不杀,守一日杀十之三,二日杀十之七,三日屠之……献忠虽至残忍,不逮也……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汝才众数十万,用山西举人吉珪为谋主。自成善攻,汝才善战,两人相须若左右手。自成下宛、叶,克梁、宋,兵强士附,有专制心,顾独忌汝才……斩汝才于帐中,悉兼其众。自成……谋以荆、襄为根本,改襄阳为襄京……牛金星教以创官爵名号,大行署置。自成无子,兄子过及妻弟高一功,迭居左右,亲信用事……以张国绅为上相,牛金星为左辅,来仪为右弼……当是时,十三家七十二营诸大贼,降死殆尽,惟自成、献忠存,而自成独劲,遂自称新顺王。”
“集牛金星等议兵所向。金星(左辅)请先取河北,直走京师。杨永裕(六政府侍郎之一)请下金陵,断京师粮道。从事顾君恩曰:‘金陵居下流,事虽济,失之缓。直走京师,不胜,退安所归,失之急。关中,大王桑梓邦也,百二山河,得天下三分之二,宜先取之,建立基业。然后旁略三边,资其兵力,攻取山西,后向京师,庶几进战退守,万全无失。’自成从之……(十六年,1643)冬十月,自成陷潼关……进攻西安,守将王根子开东门纳贼……改西安曰长安,称西京……自成兵所至风靡,乃诣米脂祭墓……榆林故死守,李过等不能克,自成大发兵攻陷之……乘胜取宁夏,屠庆阳……移攻兰州……进陷西宁,于是肃州、山丹、永昌、镇番、庄浪皆降,陕西地悉归自成(明末陕西省已有今甘肃地,山丹、庄浪、永昌今甘肃县,肃州今改酒泉,镇番今改民勤)……十七年(1644)正月庚寅朔,自成称王于西安,僭国号曰大顺,改元永昌,改名自晟……设天佑殿大学士,以牛金星为之。增置六政府尚书,设弘文馆、文谕院、谏议、直指使……复五等爵,大封功臣……定军制……籍步兵四十万、马兵六十万……令弘文馆学士李化鳞等草檄驰谕远近,指斥乘舆……事闻,帝大惊,召廷臣议。大学士李建泰请督师,帝许之。时山西自平阳陷,河津、稷山、荥河皆陷,他府县多望风送款。二月,自成渡河,破汾州,徇河曲、静乐,攻太原……北徇忻、代,宁武总兵周遇吉战死。自成先遣游兵入故关(山西平定县东九十里,接河北省井陉县界,亦作固关),掠大名、真定而北。身率众贼并边东犯,陷大同……犯宣府,总兵姜瓖迎降……遂犯阳和,由柳沟逼居庸,总兵官唐通、太监杜之秩迎降。三月十三日,焚昌平……”
5.李自成起义末期的问题
一、中学教科书称,李自成围北京,思与明崇祯帝见面。这是根据明末遗老所说李自成洽降的记载。在情理上实在说不通,岂有乘胜围城而想降的道理?从理论上亦说不通,岂有有胜利的农民军而有投降的?如说明末想见面的史科是真的而洽降的说法靠不住。在理论和情理亦说不通。既已围城则俘掳了对方领导以后再见面也可以,何必急于一时,而且见面说什么?是劝对方降还是自己想降,要对方降使人传语就可以了,何必亲自见面?这是过于不肯割舍史料的缘故。应删。
二、李自成之死,有三种不同的记载:一说被农民所害,一说出家,一说病死。三说以病死为最可信。
被害说所以不可信:1岂有农民领袖而被农民所害?2李自成当时还有五十万以上军队(《爝火录》),军威甚盛,谁能又谁敢害他;3他军队所到,谁不知道,又何能因为不认识他而误杀;4如说他离开了队伍而被害,也说不通,因当时他是农民政权的皇帝,总不会单身或两三人出入;5在情理上和理论上全难得解释。
出家说所以不可信:1一个革命者会这样消极吗?2他当能算失败吗?不失败可能出家吗?3这种记载是不愿意自己爱戴的人平白死去,往往不可信,如史可法就义后,传说他没死,是一样的,不可深信。
病死之说,最可信,但大家不愿谈(苏瀜《惕斋见闻录》说李自成病死,还有其他),是由于过去史家阶级立场所限。
三、关于李自成的“均田”主张(《罪惟录》),是否是平均土地,还待研究。(还是均田赋?)
四、张献忠与李自成有无隶属关系,尚待研究。李自成失败以后,张献忠才称帝是事实,但张是否臣属于李无记载,不能乱说(如王守义)。相反的他们之间的矛盾是有记载的。
与研究生谈,待正。1958.5.12
6.李自成之死后
《清史稿》本纪四《世祖纪》,顺治二年闰六月甲申:“阿济格败李自成于邓州,穷追至九江,凡十三战皆大败之,自成窜九宫山,自缢死,贼党悉平。”(9页)
又,顺治二年四月“丁卯谕曰:‘流贼李自成……尚复窃据泰川,抗阻声教,爰命和硕豫亲王移南伐之众直捣崤、函,和硕英亲王秉西征之师济自绥德,旬月之间全秦底定。’”(7—8页)
又,顺治二年八月:“己丑,……阿济格师还,赐从征外藩王、台吉、将佐金帛有差。……丁未,以英亲王阿济格出师有罪,降郡王,谭泰削公爵,降昂邦章京,鳌拜等议罚有差。”(10页)
《清史稿·本纪四》顺治二年十一月甲寅:“贝勒勒克德浑率巩阿岱、叶臣讨湖广流贼二只虎等。”
又,三年正月:“戊午,贝勒勒克德浑遣将败流贼于临湘,进克岳州。”
又,三年正月:“流贼贺珍、孙守法、胡向化犯西安,何洛会等击败之。”
二月己卯:“贝勒勒克德浑破流贼于荆州。”“巴布泰等追至襄阳。”“大军进次夷陵,李自成弟李孜等以其众来降。”乙酉:“何洛会遣将破流贼刘文炳于蒲城,贼渠贺珍奔武功。”戊子:“命……豪格分兵赴南阳,讨流贼二只虎、郝如海等。”
顺治三年三月丁巳:“何洛会败贼刘体纯于山阳。”
己巳:“何洛会击贼二只虎于商州,大败之。”
癸酉:“豪格师抵西安,遣工部尚书兴能败贼于邠州,固山额真杜雷败贼于庆阳。”(12页)
四月己卯:“诏贝勒勒克德浑班师。”(12页)
五月辛酉:“豪格遣巴颜、李国翰败贼于延安。”(12页)
癸亥:“豪格遣贝勒尼堪等败贼贺珍于鸡头关,遂克汉中,珍走西乡。”(12页)
庚午:“官军至汉阴,流贼二只虎奔四川,孙守法奔岳科寨。巴颜、李国翰追延安贼至张果老崖,败之。”(12页)
顺治三年七月甲寅:“勒克德浑师还。”(12页)
庚申:“李国翰、图赖等拔张果老崖。”(13页)
戌辰:“豪格遣……满达海……哈尔楚浑……准塔趋徽州、阶州,分讨流贼武大定、高如砺、蒋登雷、石国玺、王可臣等,破之。”(13页)
八月丁丑:“豪格遣…哈宁阿攻武大定于三台山,拔之。”(13页)
十一月已巳:“豪格师至南部,时张献忠列寨西充,鳌拜等兼程进击,大破之,斩献忠于阵。复分兵击余贼,破一百三十余营。四川平。”(13页)
1954.12.13
7.李自成自陕西退出以后
《清史列传》二《多尔衮传》:“(顺治二年七月,多尔衮)又致书英亲王曰:‘尔等先称流贼尽灭,李自成已死,后又言战败贼兵凡十三次,则先称歼贼竟属虚语,今又闻自成遁江西。’”
又《多铎传》:“(顺治二年正月)二日(多铎)师至西安,自成先五日燬室庐,挈子女辎重出蓝田口,窜商州,南走湖广。”(二册,17页)
又,卷一《阿济格传》:“(顺治二年二月)时自成已为豫亲王多铎所败,弃西安,据商州,上命多铎还趋江南,而以阿济格追剿流贼。方自成南走时,携贼十三万,并湖广、襄阳、承天、荆州、德安守御贼七万,声言欲取南京,水陆齐下。王(阿济格)分兵蹑其后,追及于邓州、承天、德安、武昌、富池口、桑家口、九江,屡败贼,抚其降者,穷追至贼老营大破之。自成仅以步卒二十人遁,斩其两叔父及伪汝侯刘宗敏于军。伪军师宋献策、总兵左光先等,皆就俘……故明宁南侯左良玉子梦庚方泊军九江,闻大军至……诣军门降。计所下河南属城十二、湖广属城三十九、江西属城六、江南属城六……八日师旋。方自成遁时,王诳报已死,又不候旨班师,摄政王多尔衮传语,以王等有罪,不遣迎。”(一册,10页。未完)
《清史列传》卷一《满达海传》:“(顺治)二年二月,克沿边三城及延安府,自成遁湖广,蹑之,屡败贼,八月凯旋。”(一册,4页)
1954.12.31
8.李自成之弟李孜降清时的兵力
《清史列传》三《勒克德浑传》:“(顺治二年九月)时明唐王之总督何腾蛟合流贼一只虎窃据湖广州郡……三年正月,大兵自江宁抵武昌……次彝陵,流贼李自成弟孜,伪磁侯田见秀,伪义侯张耐,伪武阳伯李佑,伪太平伯吴汝义及伪将三十九人,马步贼五千有奇诣军前降,获马、骡、牛万二千余。
捷闻得旨优奖。”(三册,9页)
9.参牛金星
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九“常给事”条:“常若桂,山西人,顺治丁亥(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给事中。居京邸,惟孺人及一老仆供给使,贫不能具饘粥。居谏职数日,上疏劾闯贼伪相牛金星,当明正典刑,以雪普天之恨,坐褫。即日赁一车,夫妇共坐出国门,老仆步从,行路皆叹息。”
22.12.20
10.对于流贼初起之抚剿
据《明史》三百九《流贼传》。
崇祯元年(1628),流贼一时并起。
崇祯二年(1629)春,诏以杨鹤为三边总督捕之。刘应遇斩王二,洪承畴破王左挂,贼稍稍惧。
三年(1630),王左挂、王子顺、苗美等战,屡败,乞降。而王嘉允掠延安、庆阳间,杨鹤抚之,不听。
四年(1631),曹文诏破贼河曲,王嘉允遁去。
四年,杨鹤抚贼不效,被逮。洪承畴代鹤,张福臻代承畴,督诸将剿贼,所向克捷。
五年(1632),全晋震动。乃罢巡抚宋统殷,以许鼎臣代之,与宣大总督张宗衡分督诸将。(张)宗衡督虎大威、贺人龙、左良玉等兵八千人,驻平阳,责以平阳、泽、潞四十一州县。(宋)鼎臣督张应昌、颇希牧、艾万年兵七千人,驻汾州,责以汾、太、沁、辽三十八州县。贼亦转入磨盘山,分众为三。
六年(1633)春,官兵共进力击。自用惧,乞降……约未定,阳和兵袭之。贼怒,败约去。会总兵官曹文诏率陕西兵至……屡战皆大克……山西三大盗俱败……初,贼之破泽州,分众逾太行,掠济源……别将掠顺德、真定间,大名道卢象昇力战却贼……贼之败于山西者亦奔河北……大困,贼素畏(曹)文诏、(张)道浚,道浚先坐事遣戍,(曹)文诏转战秦、晋、河北,遇贼辄大克,御史复劾其骄倨,调大同总兵去。贼遂诡辞乞降,监军太监杨进朝信之,为入奏。会天寒河冰合,贼突渡河……逼湖广……逼四川……
七年(1634)春,特设山、陕、河南、湖广、四川总督,专办贼……以陈奇瑜为之,以卢象昇抚治郧阳……师次乌林关……贼走汉南,(陈)奇瑜以湖广不足忧,引兵西击……献忠等奔商、雒,自成陷于兴安之车箱峡,自成赂陈奇瑜左右,诈降,奇瑜许之,檄诸将按兵毋杀,所过州县为具糗传送,贼甫渡桟即大噪,奇瑜坐削籍,以洪承畴代之。承畴与贺人龙合击大破之。会朝廷亦命豫、楚、晋、蜀兵四道入陕,迎祥与自成遂窜入终南山。(大学士温体仁谓山西巡抚吴甡曰:“流贼癣疥疾,勿忧也。”)
八年(1635),自成、迎祥、曹操、过天星复入陕,献忠东下庐州,洪承畴驰汝州,命诸将左良玉、汤九州、尤世威、徐来朝、陈永福、邓玘、张应昌分扼湖广、河南、郧阳诸关隘,召曹文诏为中军,文诏中伏死,献忠、老回回等东犯,迎祥、自成留陕,诏承畴督关中,(卢)象昇督关外,自成将高杰降,自成大败东走……出朱阳关,与献忠合(朱阳关在河南卢氏县西南五十里)。
九年(1636)春,卢象昇督祖大乐破自成于南阳,自成精锐几尽。贼复入陕,未几,官军败于罗家山,自成势复振。时卢象昇、祖大乐、祖宽皆入援京师(清太宗第三次扰明),孙传庭新除陕西巡抚,锐意灭贼,七月,擒迎祥于盩厔,献俘阙下。
案:九年以后之抚剿,见“张献忠”、“李自成”卡片。
此表应改编据《本纪》及《流贼传》。
11.《余生录》
《余生录》,不分卷,顺治元年八月任邱边大绶撰。前有程正揆《序》及崇祯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边大绶在米脂县知县任内上陕西总督汪乔年塘报及汪覆书、十五年正月十四日塘报及覆书。边氏在米脂任内,率箭手三十名、乡夫六十名,往李自成父祖塚墓掘而毁之,并焚其骨。其后李自成入京师,部下踪迹边氏得之,逮往真定,边氏自真定遁还。塘报陈伐塚事,《余生录》则记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缇骑自任邱逮至真定及自真定逃回任邱(五月二十九日返家)之经过也。据程《序》,大绶字长白,顺治十一年为太原知府。
1949.5.14
12.明季四川的白莲教
明朱燮元《蜀事纪略》“擒捕通省妖教”(明刻本,46—49页):
“蜀中白莲邪教其来已久,至天启元年二月内突然窃发,如邛州、达州、保宁、潼川、绵州、嘉定、重庆等处,东南西北无地无之。有罗江县生员刘民选寄居萧寺,忽在地掘印二颗、妖书一帙,遂因而妄言,自称弥勒出世,纠夥大邑、平武、洪雅、荣经、遂宁、仕寿、南川妖贼洪彩、方大、王国用、尹思忠、姜应策等六百余名于天启元年闰二月十五日,俱于绵州城外石马镇张挂白攒丝伪榜,各告大红圆领,彩画龙虎衣甲,长枪刀斧,雕马木符,旗帜铜印,邪经妖书等物,纠众千余人,呐喊大乱,倡言先平绵州,后平潼川,次平安县,罗江。时有团练指挥马毂统兵对敌,二起生擒六十三名,跳河水淹死者无算。刘民选奔逃不知去向,止获母妻监候。达州妖民唐学等遇游食民李成于民间,倡说弥勒古佛生于成都,名曰法王祖,观音下世投胎,名曰太娘,广安州人邓巽聪自称南斗巽宫下世,其妻甘氏称为三娘,与我密言分投立灯党六万七千座,每灯为一枝头,约招数十人,俱称法王第子,凡投会者俱于邓(巽聪)处上纳钱粮,待功成之日,照银加职。妖言难以尽述。拿获唐学等研审,谋叛是真,各家搜出妖书无数。伪造佛歌云:“官儿最为高,铁树开花怎生桃,水火三灾都来到,黄伞青伞一齐料,那时才显我老佛教。”宋宗吉学于遂宁,造白鹤锡灯,光从口出,又用锡盆盛水,于灯下百人序拜,各于水中照出晃旒衮袍,纱帽彩服,于是感动人心,各设灯党,每人出银三钱三分,令灯头收送入省大佛祖收贮,且云末劫之年,入各土司诱惑反叛,占邑围省,皆此党诱为之。内经拿获者监候,分别枭斩,情轻被诱,出示解散。惟刘民选更名李天枢,逃入永宁,投奢崇明,合谋为叛。中秋夜,用水照贼(奢)寅冠生二翅,又献龙华国宝印一颗,仍遣心腹四出,潜布内应。邓巽聪纠合胡万明先在省城暗自招兵一千余人,密订内应。十月二十日廉访得实,搜出异书并暗伏党羽正法,人心始安,始得一意守城。仁寿县拿获妖民梅子然、侯元等,拜灯于家,搜获老祖大娘冲天冠、凤冠、鬼脸各一个,皆已练成炁候,夜戴此冠,于无人处练鬼,剪成纸人纸马,呼之即行。周伸伪受吏目,上南四州井研行等灯党皆伊包管:梁选、吴绍汤、王可第等随酋攻城,绍汤被官兵杀死,其余俱已枭示。南川妖民白仙台伪称顺天王,唐朝诵伪称宋大王,李联芳为明疆王,郑应刚为虎利王,王蝉启为定疆王,秦运、吴朝喜为左右护驾王,立寨拜将。南川知县韩应龙督典史朱国佐统兵擒获枭首三百余级、豆兵一厢、木马一百、五色纸人马一厢。荣县拿获妖贼刘孟奇、周兆荣等三十余人,斩首。定远县擒斩妖贼周之成等。遂宁、安岳、大足、仁寿白莲贼梅大、梅五等劫掠地方,被安岳官兵生擒五十五人,斩首。眉州妖妇钟氏,拜白莲灯党张之行为徒,封氏为佛祖临凡,号为太娘,每遇朔望日说法,氏父钟续率在会徒众罗拜,诱引江万山、王正书等抄写妖书,名《新善一律》,内云‘明台铁柱立紫微,内藏先天古佛机,银盘读斗齐,日下定高低’等无端不根之语种种,煽动一方,本州、获杨雄等枭示,钟氏等见监。合州妖贼查茂良、石省枝、梁燦然、石茂枝等习学白莲,先遇邓巽聪,自称弥勒佛,来州煽惑,将灯党蔡嘉友封为贤善天本来佛下界一百四十六转,封毛氏为紫罗宫皇大圣王菩萨下界一百五十六转,降生含州,钦遵佛旨本来佛东方读斗巽,用墨印一颗,供称有阁下四人,刘师爷陕西泾阳人,邓巽聪邻水人,杨应选三原县人,马师爷石砫司人,各省州县奸民供报数百,又定劫经三卷,中云别立世界,改换乾坤等项妖说,单书累千万言,全无忌讳。当获查茂良等九名,正法讫,余党解散,先是刘民选因州县搜捕甚紧,走投蔺酋,诱引作叛,同政省城,败归永宁,又更名张尚义,授伪总兵职衔,天启三年四月十四日攻破永城,官兵阵上擒获,见解献俘。”
1957.2.9
第七节
明之灭亡与清之统一
一、思宗殉国
1.李自成破京师
《明史》三百九《流贼·李自成传》:“(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三日焚昌平……始,贼欲侦京师虚实,往往阳遣人辇重货,贾贩都市,又令充部院诸掾吏,探刺机密。朝廷有谋议,数千里立驰报。及抵昌平,兵部发骑探贼,贼辄勾之降,无一还者。贼游骑至平则门,京师犹不知也。十七日,帝召问群臣,莫对,有泣者。俄顷贼环攻九门,门外先设三大营,悉降贼。京师久乏饷,乘陴者少,益以内侍。内侍专守城事,百司不敢问。十八日,贼攻益急,自成驻彰义门外,遣降贼太监杜勋缒入见帝,求禅位。帝怒叱之,下诏亲征。日暝,太监曹化淳启彰义门,贼尽入……十九日丁未,天未明,皇城不守,鸣钟集百官,无至者。乃复登煤山,书衣襟为遗诏,以帛自缢于山亭,帝遂崩。太监王承恩缢于侧。自成毡笠缥衣(缥,青白色),乘乌驳马,入承天门。伪丞相牛金星、尚书宋企郊、喻上猷,侍郎黎志升、张嶙然等骑而从。登皇极殿,据御座,下令大索帝后,期百官三日朝见。文臣自范景文,勋戚自刘文炳以下,殉节者四十余人。宫女魏氏投河,从者二百余人……越三日己酉(己酉为二十一日,当云越二日,不得称三日也),昧爽,成国公朱纯臣、大学士魏藻德率文武百官入贺,皆素服坐殿前。自成不出,群贼争戏侮,为椎背、脱帽,或举足加颈,相笑乐,百官慑服不敢动……大学士陈演劝进,不许……放刑部、锦衣卫系囚。自成自居西安,建置官吏,至是益尽改官制,六部曰六政府,司官曰从事,六科曰谏议,十三道曰直指使,翰林院曰弘文馆,太仆寺曰验马寺,巡抚曰节度使,兵备曰防御使,知府州县曰尹、曰牧、曰令。召见朝官,自成南向坐,金星、宗敏、(宋)企郊等左右杂坐,以次呼名,分三等授职……其余勋戚、文武诸臣(周)奎、(朱)纯臣、(陈)演、(魏)藻德等共八百余人,送(刘)宗敏等营中,拷掠责赇赂,至灼肉折胫,备诸惨毒……贼又编排甲,令五家养一贼,大纵淫掠,民不胜毒,缢死相望。征诸勋戚大臣金,金足辄杀之……时贼党已陷保定,李建泰降,畿内府县悉附。山东、河南遍设官吏,所至无违者。及淮,巡抚路振飞发兵拒之,乃去。自成谓真得天命,金星率贼众三表劝进,乃从之……铸金玺及永昌钱,皆不就。闻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兵起,乃谋归陕西。”
2.崇祯殉国
《明史》二十四《庄烈帝本纪》:“(崇祯十七年三月)庚寅,贼至大同……辛卯(大学士)李建泰疏请南迁。壬辰(初四日),召廷臣于平台,示建泰疏曰:‘国君死杜稷,朕将焉往?’李邦华等复请太子抚军南京,不听。”
“甲午(初六日),征诸镇兵入援。”
“乙未(初七日),总兵官唐通入卫,命偕内臣杜之秩守居庸关。”
“戊戌(初十日),太监王承恩提督城守。”
“己亥(十一日),李自成至宣府,监视太监杜勋降。”
“癸卯(十五日),唐通、杜之秩降于自成,贼遂入关(居庸关)。”
“甲辰(十六日),陷昌平。”
“乙巳(十七日),贼犯京师,京营兵溃。”
“丙午(十八日),日晡,外城陷。是夕,皇后周氏崩。”
“丁末(十九日),昧爽,内城陷。帝崩于万岁山,王承恩从死。御书衣襟曰:‘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自大学士范景文以下死者数十人。”
“丙辰(二十八日),贼迁帝、后梓宫于昌平。昌平人启田贵妃墓以葬。明亡。”
案:《庄烈本纪》崇祯十七年三月作庚寅朔,丁未为十八日。《烈皇小识》(《明季稗史初编》卷八)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五日作癸卯,三月十九日作丁未,则当为己丑朔,非庚寅也。《清史稿·世祖本纪》顺治元年四月作戊午朔,《东华录》同,戊午去庚寅凡二十八日,不应两见月朔,盖《明史》本纪误也。又史可法答摄政王书曰‘我大行皇帝敬天法祖,勤政受民,真尧舜之主也,以庸臣误国,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是崇祯之崩确在十九,丁未既为十九日,则月朔当为己丑,不得为庚寅也。《明史》最称精审,何以竟有此误,异哉!
《明史·流贼·李自成传》谓十九日丁未,天未明,皇城不守。
《明史》卷二十七《天文志三·星流星陨》:“崇祯十五年夏,星流如织。后二年三月己丑朔,有星陨于御河。”案:十五年之后二年即十七年,三月为己丑朔,则丁未正为十九日。《本纪》庚寅朔误也。
《明史》三〇九《流贼·李自成传》:“十八日,贼攻益急,自成驻彰义门外,遣降贼太监杜勋缒入见帝,求禅位。帝怒叱之,下诏亲征。日暝,太监曹化淳启彰义门,贼尽入。帝出宫,登煤山,望烽火彻天,叹息曰:‘苦我民耳。’徘徊久之,归乾清宫,令送太子及永王、定王于戚臣周奎、田弘遇第,剑击长公主,趣皇后自尽。十九日丁未,天未明,皇城不守,鸣钟集百官,无至者。乃复登煤山,书衣襟为遗诏,以帛自缢于山亭,帝遂崩。太监王承恩缢于侧……太子投周奎家,不得入,二王亦不能匿,先后拥至,皆不屈,自成羁之宫中。长公主绝而复苏,舁至,令贼刘宗敏疗治。已,乃知帝后崩,自成命以宫扉载出,盛柳棺,置东华门外,百姓过者皆掩泣……越三日己酉……太监王德化叱诸臣曰:‘国亡君丧,若曹不思殡先帝,乃在此耶!’因哭,内侍数十人皆哭,藻德(大学士魏藻德)等亦哭。顾君恩以告自成,改殓帝后,用衮冕袆翟,加苇厂云。”
3.崇祯遗诏
据冯梦龙《弘光实录》,崇祯遗诏有“虏陷地三次,逆贼直逼京师”之语,《明史》删之。《仺闻续笔》四载崇祯十六年敕周延儒督师谕,开首称“顷者逆卤(虏)匪茹,闯入内地。”
又《明清史料》各本中之明题行稿大抵总以“夷寇剥虏”、“弥寇防虏”、“虏寇交讧”、“灭虏荡寇”为言。盖均认为满洲与农民起义为当时之主要矛盾。
4.论建州与流贼相因亡明
《论建州与流贼相因亡明》,李光涛撰,《史语所集刊》第十二本。第一、二分合刊(193—236页)
一、致书勾结之始末(196—200页)
二、流贼因辽事而起(201—206页)
三、《天聪实录稿》中对流贼之勾结(206—209页)
四、建祸视流贼为烈(209—219页)
五、建州与明亡(219—235页)
文前绪论谓本篇所论用意有四:一、无建祸即无流贼,明即不至于亡。东事为明亡之主因,流寇特因东事而起者耳。二、金与流贼有勾结,清人灭流贼为明复仇之说不可信。三、人民死于流贼者不如死于建州者之多(十倍二十倍)。四、流贼无知妄杀故为清人所驱除。
1949.4.28
5.流贼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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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者注:中华书局标点本《明史》作“满鹅”,第6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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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剿灭李自成
1.流寇之剿灭日表
《清史稿》四《世祖本纪一》:
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陷燕京。
四月己卯 清军与李自成战于山海关内,自成遁还燕京。清封吴三桂为平西王,以马步军一万隶之,直趋燕京。
乙酉 李自成弃燕京西走,清军疾追之。
五月戊子朔
己丑(初二) 清军抵燕京。
乙末 阿济格等追击李自成于庆都,败之。谭泰、准塔等追至真定,又破走之。燕京迤北各城及天津、真定诸郡县皆降。
十月乙卯朔
癸酉 以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率师西讨李自成。
十一月乙酉朔
壬辰 石廷柱、巴纳哈、席特库等败贼于平阳,山西悉平。
十二月
戊辰 多铎军至孟津,贼将遁走滨河。
己巳 多铎军至陕州,败贼于灵宝。
顺治二年、福王弘光元年正月戊子 图赖等破李自成于潼关。
己未 清军围潼关。李自成遁西安。
丙申 阿济格、尼堪率师抵潼关。
壬寅 多铎至西安,李自成奔商州。
二月
丙辰 阿巴泰败贼于徐州。
辛酉 命阿济格讨流寇余党。
庚午 阿济格剿陕西余寇,克四城,降三十八城。
丁丑 多铎师至河南,贼将刘忠降。
三月甲申朔
壬子 太行诸贼悉平。
闰六月
甲申 阿济格败李自成于邓州,穷追至九江,凡十三,皆大败之。自成窜九宫山自缢死,贼党悉平。
庚寅 诏阿济格班师。
七月庚戌朔
戊辰 西平贼首刘洪起,伏诛,汝宁州县悉平。
十一月
戊辰 以何洛会为定西大将军,讨四川流贼张献忠。
顺治三年、明唐王隆武元年正月戊午 勒克德浑遣将败流贼于临湘,进克岳州。
辛酉 流贼贺珍、孙守法、胡向化犯西安,何洛会击败之。
己巳 以豪格为靖远大将军,征四川。
二月
己卯 勒克德浑破流贼于荆州。巴布泰等追至襄阳,进次夷陵,自成弟李孜降。
乙酉 何洛会遣将破贼刘文炳于蒲城,贺珍奔武功。
戊子 命豪格分兵赴南阳讨流贼二只虎、郝如海等。
顺治三年、明唐王隆武元年三月丁巳 何洛会败贼刘体纯于山阳。
己巳 何洛会败贼二只虎于商州。
癸酉 豪格师抵西安。遣兴能败贼于邠州,杜雷败贼于庆阳。
五月辛酉 豪格遣巴颜、李国翰败贼于延安。
癸亥 豪格遣尼堪等败贼贺珍于鸡头关,遂克汉中,珍走西乡。
庚午 官军至汉阴,流贼二只虎奔四川,追延安贼至张果老崖。
七月庚申 李国翰、图赖拔张果老崖。
顺治三年、明唐王降武元年七月戊辰 豪格遣满达海等趋徽州、阶州,分讨流贼武大定等。
八月丁丑 豪格遣将攻武大定于三台山,拔之。
十一月己巳 豪格师至南部,张献忠列寨西充,鳌拜等兼程急击,斩献忠于阵。复分兵击余贼,破一百三十余营。四川平。
十二月庚戌 山东贼谢迁陷高苑,讨平之。
顺治四年、明桂王永历元年 待续
2.流寇之剿灭
李自成既于山海关内与清军战(顺治元年四月),大败,遂奔永平(今卢龙县),清军追之,吴三桂先驱至永平,自成杀吴襄,走还京师。乃悉熔所拷索金及宫中帑藏、器皿,铸为饼,每饼千金,约数万饼,骡车载归西安。(四月)二十九日,僭帝号于武英殿,追尊七代,命牛金星代行郊天礼。是夕焚宫殿及九门城楼。诘旦挟太子、二王西走,而使伪将军左光先、谷可成为后卫。(《辑览》116,容以《明史·李自成传》改录)
李自成西走定州,清兵(阿济格)追败之,斩谷可成。自成西走真定,益悉众迎战。清军复击之,贼不能支,渐却,自成中流矢创甚,西逾故关入山西(故关亦名固关,在山西平定县东九十里,接河北省井陉县界)。会清兵东返,自成乃得鸠合溃散,走平阳(今山西临汾)。以牛金星之谗,杀其党李岩,贼众俱解体。七月复遁归西安,遣别将陷汉中,进略保宁(今四川阆中)。张献忠以兵拒之,乃还。(同上)
顺治元年十月,清命英亲王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帅师西讨李自成。
顺治二年、明福王由崧弘光元年正月,清兵至潼关,贼将刘芳亮迎战,奋击败之,俘斩无算,自成亲率马步兵至,复大破之,遂克潼关,伪伯马世耀以七千人来降,斩之,进克西安。自成已焚宫室,由龙驹寨走武冈(湖南县)入襄阳(湖北),复走武昌。清军两道追蹑,蹙之于邓州(河南省邓县)、承天(今湖北钟祥县)、德安(今湖北安陆县)、武昌等处,穷追至贼巢,连破走之。自成至湖广,众尚五十余万,寻为清军所迫,部众多降,或逃散,自成走延宁(未详)、蒲圻(湖北县),至通城(湖北),窜于九宫山,率二十骑略食山中,为村民所困,自缢死,或曰陷泥淖中,村民击之脑,中锄死,清遣识自成者验之,朽莫辨。(同上)
案:九宫山属庐山山脉,与江西接壤。
三、剿灭张献忠
1.张献忠及其剿灭
《明史》三百九《流贼·张献忠传》:“张献忠者,延安卫柳树涧人也(陕西)。与李自成同岁生。长隶延绥镇为军,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奇其状貌,为请于总兵官王威,释之,乃逃去。崇祯三年(1630),陕西贼大起,王嘉允据府谷,陷河曲,献忠以米脂十八寨应之,自号八大王。明年(1631),嘉允死,其党王自用复聚众三十六营,献忠及高迎祥、罗汝才、马守应等皆为之渠。其冬(1631),洪承畴为总督,献忠及汝才皆就抚。已而叛入山西,偕群贼焚掠。寻扰河北,又偕渡河。自是,陕西、河南、湖广、四川、江北数千里地,皆被蹂躏……八年(1635),十三家会荥阳,议敌官军。守应欲北渡……献忠……自成……东掠,连破河南、江北诸县,焚皇陵。已而迎祥、自成西去。献忠独东,围庐州、舒城,俱不下。攻桐城,陷庐江,屠巢、无为、潜山、太湖、宿松诸城,应天巡抚张国维御之。献忠从英、霍遁,道麻城,合守应等入关,会迎祥于凤翔。已,复出商、洛……合兵复东。总兵官左良玉、祖宽击之……(献忠等大败)迎祥寻与自成入陕西,而守应、汝才诸贼,各盘踞郧阳、商、洛山中,不能救,献忠亦遁山中。明年(1636)……献忠自均州,守应自新野,蝎子块自唐县,并犯襄阳,众二十余万……湖广震动。献忠纠汝才、守应……诸贼,顺流东下,与江北贼贺一龙、贺锦等合,烽火达淮、扬,……贼从间道犯安庆,连营百里……左良玉、马爌、刘良佐合兵……破贼,……贼皆遁,献忠入湖广。……创甚,不能战,……十一年(1638)春……(熊)文灿受其降……献忠遂据谷城(湖北),请十万人饷……明年(1639)……献忠在谷城,训卒治甲仗,……夏五月,献忠叛……十三家降贼一时并叛……嗣昌已拜大学士,乃自请督师,……时……献忠踞湖广、四川界,将西犯……嗣昌……令良玉专力剿献忠。十三年(1640)……献忠乃悉众攻楚兵于土地岭……遂陷大昌(今四川巫山县北一百二十里),进屯开县(四川)……转趋达州(四川)……陷剑州……屠绵州,越成都,陷泸州,北渡陷永州,走汉川、德阳,入巴州。又自巴走达州,复至开县……十四年(1641)……献忠果东出……取军符,绐陷襄阳城……又去,陷樊城、当阳(湖北)、郏(河南)。合汝才入光州(河南),残商城、罗山、息县、信阳、固始(均河南)。分军犯茶山(江西?)、应城(湖北),陷随州(湖北)……入泌阳(河南)。……又拔郧西,群盗附者万计,遂东略地……八月,良玉追击之信阳(河南),大破之,降贼众数万。献忠伤股,乘夜东奔……已,复出商城,将向英山(安徽,现暂改入湖北),又为副将王允成所破,众道散且尽,从骑止数十。时汝才已先与自成合,献忠遂投自成。自成以部曲遇之,不从。自成欲杀之,汝才……阴与献忠五百骑,使遁去……及汴围急,督师丁启睿及左良玉皆往援汴,献忠乘间陷亳州……明年(十五年,1642)合攻,陷舒城、六安(均安徽),掠民益军。陷庐州……无为、庐江,习水师于巢湖。太监卢九德以总兵官黄得功、刘良佐之兵战于夹山,败绩,江南大震……是秋,得功、良佐大破贼于潜山……已,献忠复袭陷太湖……又袭陷黄梅。十六年(1643)春,连陷广济(湖北)、蕲州、蕲水(湖北),入黄州(湖北)……又西陷汉阳,全军从鸭蛋洲渡,陷武昌,执楚王华奎……尽杀楚宗室。录男子二十以下、十五以上为兵,余皆杀之……献忠遂僭号,改武昌曰天授府……蔪、黄等二十一州县悉附。时李自成在襄阳,闻之忌且怒,贻书谯责。左良玉兵复西上……献忠惧,乃悉众趋岳州、长沙(湖南)……长沙陷。寻破衡州……又陷宝庆、常德……攻道州……遂东犯江西,陷吉安、袁州、建昌、抚州、永新、安福、万载、南丰诸府县,广东大震……贼有献计取吴、越者,献忠惮良玉在,不听,决策入川中。十七年(1644)春陷夔州,至万县……破涪州……进陷佛图关,破重庆,瑞王常浩遇害……进陷成都,蜀王至澍率妃、夫人以下投于井……献忠遂僭号大西国王,改元大顺。冬十一月庚寅,即伪位……用汪兆麟为左丞相,严锡命为右丞相……分徇诸府州县,悉陷之……遂据有全蜀……献忠黄面长身虎头,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川中民尽,乃谋窥西安。顺治三年(1646),献忠尽焚成都宫殿庐舍,夷其城,率众出川北,又欲尽杀川兵。伪将刘进忠故统川兵,闻之,率一军逃。会我大清兵至汉中,进忠来奔,乞为向导。至盐亭界,大雾。献忠晓行,猝遇我兵于凤凰坡,中矢坠马,蒲伏积薪下。于是我兵擒献忠出,斩之……献忠既诛,贼党(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李)定国等溃入川南……后皆降于永明王(桂王)。”
2.张献忠乱杀人不可信
《怀陵流寇始终录》:“(崇祯十七年八月甲子初九日)献贼欲尽杀城中人(指成都),(李)定国流涕苦陈,乃止。”(卷十八,18页)
案:纳谏止杀,可以知不乱杀。
又,己巳(十四日):“诈其众曰:‘有天书夜坠庭中,上帝命剿绝蜀人,违者有重谴……成都一府无或免者。’”(卷十八,21页)
又,“四川诸将起兵讨贼”。(卷十八,23页)
案:据此,川中尚有人,非尽杀之也。以上据李光涛。
《流寇琐记》(《崇正丛书》):“献贼在川,先屠儒,次屠民,继屠川民之为兵者,复检各卫军及各营新兵年十五以上者,尽杀之。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家口不计,兵二十三万六千有奇,家口三十二万。自成都北威凤山起,至南门桐子园,绵亘七十余里,尸积如乔狱。又命孙可望等四将,分道出,屠川民,(孙)可望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刘)文秀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李)定国一路杀男七千九百余万,女八千七百余万;(艾)能奇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蜀民于此,真无孑遗矣。”
以上四路已六万七千八百四十八万余。其不可信可知。(同上)
天挺案:天启六年朱燮元《蜀事纪略》已谈四川在奢崇明事变以前,人口曾经大量死亡而由江西移来居民。世俗传说不可信。《历史研究》有一文说川民被杀是由清军入川,亦不尽确。
1956.12.11
3.明末四川人少
王氏《东华录》康熙九十一,康熙五十二年四月丁卯:“上问户部尚书张鹏翮曰:‘明末张献忠到四川,杀戮甚惨,四川人曾有记其事之书籍否?’张鹏翮奏曰:‘彼时四川人屠戮殆尽,无有记其事者。’上曰:‘李自成与张献忠在河南邓州分兵,张献忠遂至四川,其间详细未能悉知,尔父今年八十有七,以张献忠入川时计,约已十七八岁,必有确然见闻之处,尔问明,缮折进呈。’”(13页上)
案:张鹏翮父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八十七,则应生于天启七年(1627)。
4.摇、黄十三家
《明史》二百六十三《陈士奇传》:“(崇祯)十五年……摇、黄贼十三家,纵横川东北十余年,杀掠军民无算。”
《明季南略》十二《张献忠乱蜀本末》:“是时摇黄贼自汉中流入川北,川中乱民恐为献忠所屠,悉附之,其众日盛。摇黄原名姚黄,原系汉中土贼,姚黄二姓者为首,后其众既多,分十三枝,讹为摇黄。以袁韬为首,拥众十万,其余如呼九思、王昌、陈林、景果重、王友进、王兴、杨正荣等各领数万,川北保宁、顺庆一带,悉为残破,居民有力者聚众入山,负险结寨自守,其屠者悉据入营,张献忠亦不能问。”
《明史》二百六十三《陈士奇传附王锡传》:“又斩摇黄贼魁马超。”
5.十三镇
《明史》二百八十《何腾蛟传》:“顺治二年……李自成毙于九宫山,其将刘体仁、郝摇旗等以众无主,议归腾蛟……当是时,降卒既众,腾蛟欲以旧军参之,乃题授(黄)朝宣〔旧〕、(张)先壁〔旧〕为总兵官,与(刘)承胤〔旧〕、(李)赤心〔降〕、郝永忠〔降〕、(袁)宗第〔降〕、(王)进才〔降〕及董英〔旧〕、马进忠〔左〕、马士秀〔左〕、曹志建〔旧〕、王允成〔左〕、卢鼎〔左〕,并开镇湖南北,时所谓十三镇者也……四年……初,腾蛟建十三镇以卫长沙,至是皆自为盗贼。”
案:左,左良玉部。马进忠本流贼,降左。
6.小秦王
《明史》二百六十《高斗枢传》:“(崇祯)十四年……张献忠自陕引而东。斗枢与知府徐启元遣游击王光恩及弟光兴分扼之,战频捷,贼不敢犯。光恩者,均州降渠小秦王也。初与张献忠、罗汝才辈为贼。”
《明史》二百六十《熊文灿传》:“(十一年)十一月,京师戒严……汝才等……惧而……求抚于文灿,许之。处汝才及一丈青、小秦王、一条龙四营于郧县,处登相及王国宁、常德安、杨友贤、王光恩五营于均州。上言:‘臣于李万庆、贺一龙、马光玉及顺天王主剿,他皆主抚。请赦汝才等罪,授之官。’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