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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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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周日盛装的河流。——在河上穿的衣服。——男人们的机会。——哈里斯没有一点审美力。——乔治的运动衣。——与时装大片上的年轻女人在一起的一天。——托马斯夫人的墓。——不喜欢坟墓、棺材和尸骨的人。——哈里斯疯了。——他对乔治、银行以及柠檬水的看法。——哈里斯的杂技。

我们经过莫尔西水闸的时候,哈里斯给我讲了他在迷宫的故事。过水闸耽误了一些时间,因为我们是里面唯一一条船,这又是个很大的水闸。我记得我以前好像从来没见过莫尔西水闸里面只有一条船。我认为它是泰晤士河上最繁忙的水闸,比博尔特水闸还繁忙。

我曾经站在岸上观望水闸,连河水都看不见,眼前是一片艳丽的运动衣、花哨的帽子、潇洒的遮阳帽、花花绿绿的太阳伞、丝绸毯子、披风、飘带和精致的白衣。

从码头朝下往水闸看的时候,你会觉得看见装满了各色鲜花的盒子,堆成了彩虹一般的小山,遮盖住每一个角落。

在天气好的周日,整天都是这样的景象。水闸的上游和下游停满了各色游船,排队等着通过。有些船开过来,有些船开过去,一整条河流从皇宫到汉普顿教堂都点缀着黄色、蓝色、橘色、白色、红色、粉色的船只。汉普顿和莫尔西的居民们都穿上了游船的服装,带着他们的狗来到水闸边闲逛,有的在调情,有的在抽烟,有的在看来往的船只。这一切,男人们的帽子和外套、女人们绚丽的衣装、兴奋的狗儿、移动的船只、白色的船帆、美丽的景色还有闪闪发光的河水,构成了沉闷的伦敦老城外最愉悦的景观。

河流给大家穿衣打扮提供了一个最好的理由。这一次,男人们也有机会展现对色彩的品味,要是你问我的话,我认为现在我们表现得还不错。我总是喜欢带点红色的东西——红色和黑色。你晓得,我的头发带一点金棕色,有人告诉我这颜色很漂亮,和暗红色很相配。我一直认为浅蓝色的领带和它也很相配,还有俄罗斯皮子做的鞋,加上红色的丝绸手帕放在腰间——手帕比皮带的效果好多了。

哈里斯总是选择深浅不同的橙色或者黄色,但我认为他选得并不是那么成功。他的肤色配黄色太深了。黄色并不适合他,这毫无疑问。我建议他用蓝色做底色,配上白色或者奶油色。但是,唉!一个人对衣着的品位越差,反而越固执己见。真可惜啊,他这种穿法永远不会好看的。其实有一两种颜色他穿起来不错,戴上帽子还是挺好的。

乔治为这次旅游买了一些新衣服,让我很是恼火。他的运动衣非常庸俗难看。我不想让乔治知道我怎么想的,但是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恰当的说法。周四的晚上他把那衣服带回来给我们看。我们问他这是什么颜色,他说他也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个颜色应该叫什么。店员告诉他说这是东方风格。乔治把衣服穿上,问我们觉得怎么样。哈里斯说,如果在早春把这衣服挂在花园里,用来吓跑鸟儿,倒是挺不错的。但是作为人类服饰的主题,除了马盖特游乐场的黑人外,谁穿上身都会让他难受。乔治很不高兴,但是,正如哈里斯所说,如果他不想听别人的意见,又为什么要问呢?

其实真正让我和哈里斯担心的是,这衣服会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我们这条船上。

女孩们如果穿得漂漂亮亮的,坐在船里也不错。对我来说,有品位的划船装束比什么都有吸引力。但是,对于所谓的“划船装”,最好是所有的女士都能了解,这衣服是能够在船上穿的,而不是放在玻璃柜里的。如果船上的人总是惦记自己的衣服,而不是这旅程本身的话,那可真是浪费。我曾经有一次和两位这种女士去船上野餐,那天我们才叫享受!

她们都打扮得很漂亮——都是些蕾丝和丝绸玩意儿,还有花儿啊、飘带啊、娇气的鞋子啊、轻薄的手套什么的。但是她们这么穿只适合去影棚照相,而不是去船上野餐。这是法国时装杂志上的“划船装”。在真正有泥土、空气和水的地方,它们都显得可笑而愚蠢。

最开始她们认为船不够干净。我们把所有的座位都擦了一遍,向她们保证这已经打扫干净了,但是她们却不信。一个用戴着手套的食指擦了一下坐垫,然后给另一位看,两人同时叹了口气。她们最后坐下来,表情就像是古时候的基督徒烈士们在上火刑之前还装作舒服的样子。划船的时候,总是免不了溅起来一些水花,但她们认为那一点水花就毁了她们的衣服。这水印不会消失,痕迹会永远留在衣服上。

我是尾桨手。我尽力了。我让桨离水面有两英尺高,每划一次都让桨上的水滴落下来,才再次划下去。(过了一会儿,前桨手说,他技术不行,和我配合不好。如果我允许的话,他想坐着不动,看看我怎么划船。他说他很有兴趣看看。)但是,尽管我如此这般,万分小心,还是无法避免水珠时不时溅落到她们的衣服上。

两位女士没有抱怨,只是紧紧地挤在一起,双唇紧咬,每次有水珠滴到她们身上,她们就明显地畏缩颤抖。她们如此沉默地忍受一切是非常高尚的表现,但是却让我完全失控。我太敏感了,我划得越来越乱,越是想小心,溅起的水花就越多。

最后我完全放弃了,我说我去划前桨。前桨手也认为这个想法不错,所以我们就交换了位置。两位女士见我离开,不禁松了一口气,瞬间高兴了起来。可怜的女孩们,她们最好还是忍着我点。现在她们旁边划船的老兄是个心情愉快、大大咧咧、头脑简单的家伙,和纽芬兰犬差不多敏感。你可以瞪着他看一个小时他也不会注意到,而且即使他注意到了,也不会觉得不对劲。他愉快地用桨拍打水面,水花像喷泉一样溅满了整条船,让她们俩一下子吓得坐了起来。在她们的衣服上泼了一品脱水之后,他愉快地轻笑起来,说:

“真的很对不起。”还拿出他的手帕来帮她们擦水。

“噢,没有关系。”可怜的女孩嘟嘟囔囔地说,悄悄地把毯子盖满了全身,还用她们那装饰着蕾丝花边的阳伞来保护自己。

午餐的时候她们可是难受极了。有人让她们坐在草地上,但草地上有土;又让她们靠在树桩上,但那树桩好像已经几个星期没有擦拭过了;所以她们把手帕铺在草地上,然后坐在上面,挺直身体。有人端着一盘牛肉馅饼,不小心被树桩绊了一下,馅饼飞了出去,幸好没有飞到她们身上。但这事故让她们觉察到了新的危险,所以更加惴惴不安。从那之后只要任何人走动,任何人手里有会掉下来弄得一塌糊涂的东西,她们就越来越紧张地盯着那人看,一直到对方坐下来为止。

“现在,小姐们,”前桨手在吃完饭后愉快地对她们说,“来吧,该你们洗东西了。”

她们最开始没搞明白他的意思。当她们理解对方意图之后,她们说恐怕她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洗。

“噢,我马上教你们,”他喊道,“很有意思的。你们趴下来,我是说,靠在河岸上,你们知道吧,把东西在水里晃几下就好了。”

那位姐姐说,她担心她们的衣服不适合干这个工作。

“没关系的,”这位大大咧咧的小伙子说,“把袖子卷起来吧。”

他真叫她们这么干了。他告诉她们说野餐一半的快乐都在于此。她们说的确非常有意思。

现在我回想起来,那位年轻人真的像我想象的那么木讷么?或者说——不,不可能!他脸上的表情是那么单纯,像孩子一样。

哈里斯想在汉普顿教堂上岸,去看看托马斯夫人的墓。

“谁是托马斯夫人?”我问。

“我怎么知道?”哈里斯回答说,“她就是那个坟墓里很有意思的女士,我想去看看。”

我反对。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天生不对劲,但是我从来就对坟墓不感兴趣。我知道,当来到一个村子或者城镇的时候,理当先跑到教堂墓地,去欣赏那些坟墓。但我从来都反感这样的想法。对于跟着喘气的老头慢慢走过阴暗冰冷的教堂去阅读墓志铭,我一点都不感兴趣。即使看到镶嵌在石头上的一块裂开的铜牌,我也不会感觉真正的幸福。

在那令人激动的碑文前,我表现出异常的冷静,对当地望族的家族史也毫无兴趣,这让那些尊敬的教堂司事目瞪口呆。而我急切地想要离开墓地,又是对他们感情的严重伤害。

一个洒满金灿灿阳光的明媚清晨,我靠在围绕着乡村小教堂的矮墙上抽着烟,眼前甜美宁静的景色带来了深沉静谧的愉悦,我沉浸其中——灰色的古老教堂、缠绕在墙上的常春藤、雕工古朴的木质门廊、高大的榆树间蜿蜒的白色小径、修剪整齐的树篱上露出的茅屋顶、山谷中银色的河流和远处森林覆盖的小山!

这景色多美丽啊。这片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让我精神焕发。我感到心情愉快,而且自觉高尚。我再也不想做任何有罪的、不道德的事情,我应该到这里来生活,不做任何坏事,过着无可厚非的美妙生活,当我老去,银丝爬上发梢,仍然能静享生命。

那天早上,我原谅了我的朋友和亲戚们的一切恶行,并且为他们祝福。他们可不知道我为他们祝福。他们还是在被摒弃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对我在这宁静偏僻的村庄里为他们做的事情毫无所知。但是我还是为他们祈祷,我希望他们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因为我想让他们过得幸福。我正沉浸在这崇高而伟大的想法中,但一个刺耳的声音突然打断了我的思路:

“好了,先生,我来了,来了。没问题,先生,不用着急。”

我抬头看见一个秃顶老头蹒跚穿过教堂墓地朝我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大串钥匙,每走一步就发出撞击的声音。

我静静地、庄严地示意他走开,但是他还是朝我走来,同时尖声大喊着:

“我来了,先生,来了。我有点瘸,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敏捷了。这边来,先生。”

“走开,你这倒霉的老头!”我说。

“我已经尽快赶过来了,先生,”他说,“我老伴刚刚才看见你。跟我走吧,先生。”

“走开!”我重复道,“在我翻过这堵墙砍死你之前赶紧走开!”

他看上去吃惊极了。

“你不是来看这些坟墓的么?”他问。

“不!”我回答说,“我不看。我就想在这里歇歇,靠着这古老的墙歇歇。走开,别打扰我!我正想着崇高伟大的事情,我就想站在这里歇歇,因为感觉很舒服。你可别来捣乱,还让我生气,拿这些傻乎乎的无聊坟墓来打搅我的好心情。走开!找个人来把你自己埋了吧,我出一半的钱!”

他呆了一会儿。揉揉他的眼睛,仔细盯着我。从外表看我就是个正常人:他完全糊涂了。

他说:“你以前没有来过这里吧?你不是住在这里的人吧?”

“不,”我说,“我不住这里。如果我住这里的话,你就住不成了。”

“噢,那好,”他说,“你一定得看看这些坟墓——墓啊——就是埋死人的地方,你知道的——棺材啊!”

“你是个骗子,”我生气地回答说,“我不想看坟墓——根本不想看你那些坟墓。为什么要看?我自己住的镇子里就有,我们家就有。在肯塞尔绿地公墓,我的波杰叔叔的墓堪称整个乡下第一名,我祖父在鲍尔市的墓室可以容纳八个人。我姑婆苏珊在芬奇利教堂墓地有个砖头砌成的墓,墓碑上有个像咖啡壶一样的浮雕,周围还有六英寸高的上好白石围着,花了不少钱。如果我想看坟墓,我会去那些地方看的。我不要看其他人的墓。你如果死了被埋起来,我再来看你的墓。我也只能为你做这些了。”

他痛哭起来。他说这里有一个墓,有人说顶上的石头好像是一具雕刻人像遗存下来的一部分,还有一个墓上面的字至今没有人认得出来。

我还是坚持不去。他最后伤心欲绝地说:“那么,你去看看纪念窗吧?”

我还是不去看。于是他亮出最后的王牌。他靠近我,用沙哑的声音轻声说:“地窖下面有个把骷髅头,来看看吧。噢,来看看那些骷髅头吧,你是个出来休假的年轻人,得好好玩呀,来看看那些骷髅头。”

我只好转身逃了,一面跑还一面听到他大叫:“噢,来看看那些骷髅头吧,快回来看一眼!”

但是哈里斯却对坟墓啊、墓穴啊、墓志铭啊、纪念碑文之类的非常着迷,如果不去看托马斯夫人的墓,他一定会气疯的。他说,打一开始计划这个行程,他就盼着去看托马斯夫人的墓。他说如果不是想着能去看这个墓的话,他根本就不会和我们一起来。

我提醒他我们必须得在五点之前赶到谢珀顿去接乔治,于是他就开始数落乔治。为什么乔治可以去瞎混一整天,而我们俩就得划着这笨重的老船沿着河上上下下去找他呢?为什么乔治不来干点活儿?为什么他不能请一天假来和我们会合?什么鬼银行!他在银行有什么用!

“我从来没见他在那里干过活,不管我什么时候进去。”哈里斯继续说,“他整天坐在玻璃后面,假装在做事一样。一个人坐在玻璃后面干什么?我必须工作才能生存。他为什么不能工作?他坐在那儿有什么用?他的那家银行有什么用?银行就是拿走我们的钱,等我们写支票去的时候,银行又在上面乱七八糟地盖上‘无效’‘退回发票人’等章。这有什么用?上周他们就这么折磨了我两次。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要撤回我的账户。如果他在这里,我们就可以去看坟墓了。我不相信他现在在银行。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玩儿,一定是这样。却让我们在这里干活。我要下船去,找地方喝一杯。”

我告诉他我们现在离酒吧还有好几英里呢,然后他就开始骂这条河。说这河有什么用,是不是每个到河上玩的人都会渴死。

每次哈里斯这样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由他去。让他发泄个够,然后他就安静了。

我提醒他说篮子里有浓缩柠檬水,船头罐子里有一加仑的水,只要把这两样混合起来,就是清凉解渴的柠檬水了。

然后他又开始大骂柠檬水,说是“主日学校里喝的污水之流”,像是姜汁汽水、覆盆子汁,等等等等。他说这些东西都会引起消化不良,对身心健康都不好,英国至少有一半犯罪可以归咎于此。

他说他必须喝点东西,于是他爬上座位,弯着身子去拿瓶子。瓶子在篮子最底下,很难找到,所以他只好越来越往前倾,而且他同时还在掌舵。他一不小心把方向看反了,拉错了舵绳,结果船猛地朝岸边冲过去。他被这一撞震翻了,一下冲到篮子里,头朝下脚朝天竖在那里,两手死死地抓住船舷。他害怕翻倒,只能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我抓住他的双脚把他拉出来。这又让他无比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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