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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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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洛。——比森姆修道院。——梅得门汉姆的僧侣。——蒙莫朗西认为他会杀死一只老公猫。——但最后他决定让这猫活下去。——便利店门口一只猎狐犬的可耻行为。——离开马洛。——壮观的队伍。——汽艇及给它捣乱惹麻烦的秘方。——我们拒绝喝河水。——一只和平的狗。——哈里斯和派一起神秘消失。

马洛是我所知最令人愉悦的河畔中心之一。它是个生气勃勃的繁忙小镇。实话实说,马洛整体上并非风景如画,但有很多古香古色的小角落值得慢慢去发掘——时光之桥倒塌后兀自矗立的拱门,带着我们的思绪回到马洛庄园还属于撒克逊的阿尔格的年代,在征服者威廉占领它并送给玛蒂尔达皇后之前,在它被传承给沃里克历代伯爵或者精于世故的四朝元老佩吉特勋爵之前。

河水固然美丽,但是如果你在划船之余想要散散步的话,周围的乡村美景也是相当不错的。经过阔里树林和草甸,一直到库克姆,这段路都很美!可爱而古老的阔里树林哟!你那窄窄的登山小道,蜿蜒的林中空地,直到现在还充满夏日阳光回忆的你是如此芬芳!你那露出幽灵般笑脸的远景,还有树叶的低吟,仿佛从旧时传来的温柔声音!

从马洛一路往上到桑宁的风景甚至更美。古老而宏伟的比森姆修道院位于马洛桥上游半英里的右岸,那石墙上曾经回荡着圣殿骑士团的呼喊,而且一度是克利夫斯的安妮的住所,在另外一个时期又曾经是伊丽莎白女王的住所。这里有很多戏剧化的夸张物品,比如装饰着壁毯的室床,还有隐藏在高高的厚墙里面的密室。亲手把自己的小儿子打死的霍利夫人的鬼魂夜间仍然在这里行走,想在一个闹鬼的水盆里洗干净她那双鬼手。

著名的立王者沃里克安息在这里,再也不关心尘世间的王位和王国这种繁杂的小事。和他作伴的还有在普瓦捷立过大功的索尔兹伯里伯爵。就在你走到修道院之前,右侧河岸上矗立着比森姆教堂,里面有世界上最值得探访的坟墓和纪念碑。正是在比森姆的山毛榉树下,当时居住在马洛的雪莱(你现在还能去参观他在西街上的故居)创作了《伊斯兰的反叛》。

再往上游一点,到赫利堰附近,我一直觉得即使在那里住上一个月也看不尽周遭的美景。赫利村离水坝大概有五分钟的步行距离,它是这里最古老的村庄,历史可以追溯到——按照古文的说法——萨巴王和奥法王的时代。水坝上游一点儿就是丹麦营地,那是丹麦人入侵时前往格洛斯特郡路上驻扎过的地方。再往上走,在河边一个可爱的角落能找到梅得门汉姆修道院的遗迹。

著名的梅得门汉姆僧侣更广为人知的称呼是“地狱之火俱乐部”。臭名昭著的威尔克斯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的信条就是“随心所欲”,这个信条在修道院门廊的遗迹上还能看到。在这帮毫不相干的小丑聚集在这个冒牌修道院之前许多年,这个地方曾经是一个很严肃的修道院,那时的僧侣和五百年后那帮只知道寻欢作乐的后继人可完全不同。

西多会僧侣的修道院十三世纪的时候还矗立在这里,他们不穿衣服,只披着带帽子的粗布道袍,他们不吃肉,也不吃鱼和蛋。他们睡在干草上,午夜时分起床做弥撒。他们一整天都在劳作、阅读和祈祷中度过,他们的人生就仿佛死亡一般寂静,因为他们从来不说话。

这个严苛的教会在上帝创造的风景如此甜美的地方生活,却过着严酷的生活。奇怪的是,围绕他们四周的自然之声——水流轻柔的歌声、河边青草的低吟、风儿奏出的乐曲——却没能让他们领悟到人生的真谛。他们在漫长的日子里,静静地聆听着,期待着上天的声音。其实,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上天都在用无数种音调和他们说话,只是他们都没听到。

从梅得门汉姆到迷人的汉布尔登水闸这一路的河流平静而美丽,经过格林兰兹之后,岸边就是我那书报社老板无聊的住宅——他是位安静而谦逊的老绅士,夏日时节他会精力充沛地划船,或在经过时和看水闸的老人和蔼地聊天——直到过了亨利好一段之前,风景都一直平淡无奇。

周一早上我们在马洛起床还算比较早,早餐前冲了个澡。回来之后,发现蒙莫朗西搞出了个大乱子。我和蒙莫朗西只在一件事情上有严重分歧,那就是猫。我喜欢猫,但是蒙莫朗西不喜欢。

见到猫的时候,我会说:“可怜的小猫咪!”我会弯下腰去挠它脑袋,猫儿会竖起它的尾巴,像一根坚硬的铸铁棍子一样,并且把它的背拱起来,用鼻子蹭我的裤子,一切都那么温柔平静。但是当蒙莫朗西遇到猫的时候,整条街都被吵翻天了,十秒钟里面迸发出来的骂人话足够一个普通正经人用一辈子了,如果他稍微注意点儿的话。

我并不怪那只狗(我已经很控制自己了,原则上我只是敲它的头,或者朝他扔石头),因为我知道这是他的天性。猎狐犬天生就比其他的狗要邪恶四倍,所以我们基督徒年复一年地耐心努力,才能让猎狐犬天生的粗野本性得到一点明显的好转。

我记得有一次在干草市场商店的大堂,我周围站满了狗,都等着在商店购物的主人出来。那儿有一条大驯犬、一两条牧羊犬、一条圣伯纳犬、几条寻回犬和纽芬兰犬、一条野猪猎犬、一条法国贵宾犬(头部周围有很多毛,中间却长了癣),还有一条斗牛犬,几只劳瑟拱廊状的动物,大小和老鼠差不多,还有几条约克郡杂种狗。

他们就在那里好好儿地坐着,耐心等着,若有所思的样子。一种庄严宁静的感觉笼罩着整个大堂,整个房间气氛宁静而隐忍,淡淡的忧伤弥漫四周。

这时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走了进来,手里牵着一条看上去很温顺的猎狐犬。她把狗儿拴好留在那儿,放在斗牛犬和贵宾犬之间。猎狐犬四周看了一看,然后两眼往上一翻盯着天花板,看表情是在想他妈妈呢。接着他打了个哈欠,看看周围其他的狗,大家都严肃凝重,一声不响。

他看了看那条斗牛犬,后者正香甜无梦地睡着大觉。他又转头看了看左边高傲地挺着胸的贵宾犬。突然毫无征兆、毫无理由地,他在贵宾犬前腿附近咬了一口,随即一声痛苦的惨叫响彻原本安静的大堂。

他的首次试验结果让他很是满意,于是他决定继续行动让周围活络起来。他跳过贵宾犬,狠狠地攻击一只牧羊犬,牧羊犬从睡梦中醒过来,立即加入了贵宾犬的哀号竞赛。接着猎狐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咬住了斗牛犬的耳朵,想把他扔出去。斗牛犬本来就是犬类中难得从不偏心的类型,所以他毫不犹豫和周围所有的狗开始了打斗,甚至店铺门童也难以幸免。这让小小的猎狐犬有了与约克郡杂种狗尽兴厮打的机会,后者正对此求之不得。

任何稍微知道狗的习性的人现在都能猜到,这个时候所有的狗都已经投入了大战,就像在保卫自己的身家财产一样。大型犬们互相打作一团,小型犬也积极投入与彼此间的战斗,其间还抽空去撕咬大型犬的腿。

商店大堂顿时陷入一片混乱,犬吠声响彻云天。看热闹的人已经挤在了市场门口,问里面是不是有教会集会。或者是不是有人被谋杀了,怎么死的?有人带着绳子和木棍过来,想把这群狗分开,也有人去叫了警察。

正在一片混乱的时候,那位年轻的女士回来了,伸手抱起了她的小狗狗(他已经咬得那只约克郡杂种狗至少一个月没办法起身,现在却是一副初生小羔羊的表情),她吻了一下她的小狗,问他是不是受伤了,问那些凶恶的大狗到底怎么欺负他了。小狗紧紧依偎着她,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睛,仿佛在说:“噢,我真是庆幸能被你从那混乱的场面中拯救出来。”

她告诉商店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权力把那些可恶的大狗和体面人家养的狗放在一起,而且她决定要起诉。

这就是猎狐犬的天性,所以,我并不责怪蒙莫朗西总是和猫不合。但事后他觉得,如果那天早晨不要屈从于天性就好了。

我之前说到,我们刚洗完澡在回来的路上,走到高街一半的地方,突然有一只猫从前面一栋房子里面冲出来,准备穿过马路。看到这一幕的蒙莫朗西发出一声愉悦的叫声——就像一位坚强作战的战士看到敌人送到他掌心里一样——就像克伦威尔见到苏格兰人冲下山坡时发出的喊叫一样——他迅速去追赶他的猎物了。

他的猎物是一只很大的黑色公猫。我从未见过这么大、长相这么丑恶的猫。他半条尾巴都没了,还缺了一只耳朵和很大一部分鼻子。他身体很长,肌肉强壮,而且有着镇定平静的气场。

蒙莫朗西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冲向那只可怜的猫,那只猫却一点也不着急——根本没觉得他已经处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他安静地踱步,直到这个潜在的杀手离他只有一码远的时候,他转身坐在路中央,用平静而好奇的表情看着蒙莫朗西,仿佛在说:“哟,你找我么?”

蒙莫朗西可不会露怯,但那只猫的眼神里大约有什么东西让最勇猛的狗也害怕起来。蒙莫朗西猛地停下了脚步,回望着公猫。

谁都没有开口,但交流的内容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猫:“你找我有事么?”

蒙莫朗西:“噢,没什么事儿。”

猫:“如果真的有事儿,你一定要说哦。”

蒙莫朗西(在高街上往后退):“噢,没事,真的没事,不麻烦你了。我……我好像看错了,以为你是我认识的什么猫。很抱歉打扰你。”

猫:“没关系,完全没关系……你确定没事?”

蒙莫朗西(继续后退):“真的没事。多谢,你太客气了。祝你早安。”

猫:“也祝你早安。”

接着猫起身继续散步,蒙莫朗西小心翼翼地把那被他称作尾巴的东西夹在大腿之间,回到我们身边,在后面找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跟着。

直到今天,如果你对着他说“猫”这个字,他会毫不掩饰地瑟瑟发抖并且可怜地望着你,仿佛在说:“求求你别这样。”

早餐之后我们去采购了之后三天船上的补给。乔治说我们应该买一些蔬菜——因为不吃蔬菜是不健康的。他说蔬菜很好烹饪,而且他可以负责烧。于是我们买了十磅土豆,一蒲式耳豌豆,还有一些白菜。我们还买了牛肉派、一些醋栗莓馅饼,还从酒店里买了一只羊腿,还买了一些水果、蛋糕、面包、黄油、果酱、培根、鸡蛋以及我们在镇子上搜罗来的一些东西。

我认为我们从马洛启程的情景是我们最大的成就之一,我们走得高贵而大气,又不太张扬。我们对去过的所有店家都强调我们的东西要立刻送货。他们说的那套“是的,先生,我们马上送货。你还没回去我们的伙计就已经在那里等你了”完全是假话,我们在下货区左等右等,还回到店里去催了两次,等着我们的货篮打包好,然后让送货的伙计和我们一起走。

我们去了很多家店,都采取了同样的政策,结果就是在我们完成的时候身后已经跟着一大群送货伙计和各种货篮了。我们沿着高街中央列队而行,估计这是马洛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的壮观景象了。

列队顺序如下:

蒙莫朗西,衔着一根棍子。

两只看上去很丑恶的野狗,是蒙莫朗西的朋友。

乔治,带着外套和毯子,还抽着烟斗。

哈里斯,一手拎着胀鼓鼓的提包,一手拿着一瓶柠檬汁,尽量做出一副走得很轻松的样子。

蔬菜店的伙计和面包店的伙计,都拿着篮子。

酒店的跑腿伙计,拎着大篮子。

糖果店的伙计,拿着篮子。

杂货店的伙计,拿着篮子。

长毛狗。

干酪店的伙计,拿着篮子。

一个背着袋子的奇怪男人。

这个奇怪男人的好朋友,双手插在口袋里,抽着陶制短烟斗。

水果店的伙计,拿着篮子。

我本人,拿着三顶帽子和一双靴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六个小男孩,还有四只流浪狗。

我们到码头卸货区的时候,船工说:“先生,让我看看啊,你们是一艘汽艇还是篷船?”

当我们告诉他我们是一艘双桨小帆船的时候,他看上去很惊讶。

我们那天早上被汽艇折腾了挺久。因为刚好是亨利赛船周之前,很多汽艇都在往那儿去,有的孤军作战,有的后面还拖着游艇。我讨厌汽艇,我认为所有划船的人都会讨厌汽艇的。我从没见过汽艇,但是我觉得我应该会想把它引诱到一段寂静无人的河面,悄悄地把它勒死。

汽艇身上那种露骨的傲慢总是让我不自禁地释放所有的罪恶天性。我总是很向往以前的好日子,那时候你能手拿短斧和弓箭,直抒胸臆地告诉对方你对他的印象。比如站在船尾那个双手插在口袋里,嘴上还叼着雪茄的男人,仅仅他脸上的表情就足以让人犯罪了。他那傲慢地拉着汽笛让你让开一条路的行为,我确信任何由河上人民组成的陪审团,都会做出“合理杀人”的判决。

他们总是不得不吹口哨提醒我们让路。不是自夸,我可以老实说我们这只小船在那个星期里给这些汽艇造成的麻烦、延误和恼怒,比其他所有船加起来还要多。

“汽艇开过来啦!”我们当中无论谁发现远处有敌人的时候,都会大声喊提醒大家,这样我们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一切,可以好好款待她了。我来负责控制方向,哈里斯和乔治坐在我身边,我们都背对着汽艇,我们的小船就慢慢地漂到了河中央。

汽艇鸣着汽笛开过来了,我们也晃晃荡荡地漂过去了。大约相距一百码的时候,汽艇会发疯似的拉着汽笛,船上的人都跑到船舷边朝我们吼叫;但我们充耳不闻。哈里斯在讲着他妈妈的一件趣事,乔治和我一个字都不能错过。

这时那艘汽艇最后嘶吼了一声,几乎要烧掉她的锅炉了,接着她紧急倒车、放掉蒸汽,结果转头却搁浅了。船上所有人都跑到船头朝我们叫骂,岸上的人也停住脚步向我们大喊大叫,船上起来来往的船只都停下加入这个队伍,直到河面上下游几英里变成一片疯狂的闹剧。这会儿哈里斯在故事最精彩的时候停下来,抬头用惊奇的眼神四周看看,然后对乔治说:

“哟,乔治,天哪,那不是一艘汽艇么!”

乔治回答说:“噢,你知道么,我刚才好像是听见了什么。”

这时我们开始紧张和迷茫起来,不知道怎么把小船划开,小汽轮上的人便聚集起来指挥我们:“右边往前划——你,大白痴!左边往后划。不,不是你——另外一个——你能不能别转方向——现在,两人一起划。方向错啦!啊,你啊——!”

他们只能放下一只救生艇来协助我们,在挣扎了一刻钟之后,我们终于不再挡着他们的道了,他们可以前进了。我们会很衷心地感谢他们,希望他们能拖我们走一段。但他们从来不会答应。

我们还发现另外一个激怒这些汽艇的方法,就是误认他们是被别人招待上船的客人,然后问他们是哪家公司的,是丘比特公司的还是贝蒙德西戒酒会的,问他们能不能借一只炖锅给我们用一下。

不太习惯河上生活的老太太们总是对汽艇的出现很紧张。我记得有一次从斯泰恩斯坐船到温莎——那段水域里面这种机械怪物特别密集——和我同行的有三位上述这种老太太。整段航程非常精彩。每当视线里出现一艘汽艇,她们就坚持要上岸,在岸上端坐着直到汽艇再也看不见为止。她们说她们非常抱歉,但是因为有一大家子人,所以她们不能莽撞行事。

我们到汉布尔登水闸的时候发现我们缺水了,于是我们拿上水壶到水闸管理员那里去讨水。

乔治负责开口,他挂上诱人的微笑说:“您能不能给我们一点水啊?”

“当然可以,”那位老绅士说,“要多少拿多少吧,剩下的就留在那儿。”

“非常感谢!”乔治小声说道,一边转身四处寻找,“请问你把水放哪儿了?”

“一直在老地方,年轻人,”老人淡淡地回答,“在你身后。”

“我没看见呀。”乔治一边说一边转身看。

“噢,天哪,你的眼睛长在哪里呀?”老人一边说,一边把乔治的身体转过去,用手指着河面上游下游的方向,“那儿的水够用了吧?”

“啊!”乔治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但是我们不能喝河水呀,你明白我们的意思吧?”

“当然不能全喝了,但是你们喝一点儿没问题的,”老人回答说,“我过去十五年都喝这个水。”

乔治告诉老人说,从他喝完十五年的外表来看,还不足以为这个品牌做广告,所以他还是情愿喝水泵里打出来的水。

我们在上游一点地方的一个小村子搞到一些水。如果我们当时弄清楚的话,我敢说那也是河水。但是既然我们不知道,那也就无所谓了,眼不见为净。

我们在游程快结束的时候喝过一次河水,不过结果并不成功。我们正在往下游走,在温莎附近的一个回水湾停下来喝茶。我们的水壶已经空了,所以我们要么就放弃喝茶,要么就用河水泡茶。哈里斯建议我们冒险试一试,他说如果我们把水烧开就应该没问题。他还说水里各种有毒的细菌都会在水烧开之后被杀死的。于是我们在水壶里装上了泰晤士河水,煮沸;我们非常仔细地确认水的确烧开了。

我们泡上茶,刚准备舒服地坐下喝,乔治把茶杯送到嘴边的时候突然叫起来:“那是什么?”

“什么是什么?”我和哈里斯问。

“那个!”乔治眼睛看着西边。

哈里斯和我随着乔治的目光看过去,发现缓缓的水流中有一只狗。这是我见过最宁静祥和的一只狗。我没见过如此淡定的狗——内心如此平和。它肚皮朝上浮在水面,四脚朝天。我认为它有着很完美的体型,胸部发育很好。它过来了,平静、高贵、安详,它靠近了我们的船,在旁边的水草丛里停下来,准备舒服地度过夜晚。

乔治说他不要喝茶了,把他杯子里的茶倒在了河里。哈里斯也觉得不渴了,同样把茶倒了。我喝了半杯,但我真希望有后悔药可以吃。

我问乔治我会不会得伤寒。

他说:“噢,不会的。”他说我不大可能得伤寒的。不管怎么说,我在两周内就应该知道结局了。

我们逆流而上到了沃格雷夫,这是条近路,从马什水闸右侧河岸上游半英里处进去,非常值得一走,因为这段溪流非常漂亮,而且树木遮荫,最重要的是还能省下半英里的路程。

当然啦,入口处钉了木桩、拦上了铁链,还有告示牌警告说如果擅自进入这片水域会遭到各种惩罚、牢狱甚至死亡的威胁——我很好奇为什么这些路霸不宣布河上的空气也是属于他们的,谁呼吸了就要付四十先令——不过只需要稍微有些技巧就能避过那些柱子和铁链,至于那些告示牌,如果你能有五分钟空闲时间,加上周围也没有别的人在,你可以顺手拆下一两个来,扔进水里。

逆流走到一半路程,我们下船吃了午饭。在吃饭的时候我和乔治被吓了一跳。

哈里斯也被吓到了,但是我认为哈里斯远不如我和乔治被吓得那么惨。

你看,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草地上坐着,离河边大概十码远,正准备好东西准备开饭。哈里斯两膝之间夹着牛肉派,正在努力切开,我和乔治拿着盘子等在旁边。

“你们谁拿着勺子么?”哈里斯问,“我需要用勺子来舀酱汁。”

篮子就在我们身后,我和乔治同时转身去拿。不到五秒钟时间,回过头来的时候哈里斯和牛肉派都消失了!

这是片宽阔的平地,周边一百码距离没有一棵树、一点篱笆。他也不可能掉进水里,因为我和乔治坐在更靠河一边,他要掉下河必须先翻过我们。

我和乔治朝四周望了一圈,然后大眼瞪小眼望着对方。

“他是不是被拉到天堂去了?”我问。

“他们估计不会连牛肉派也带走的。”乔治说。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我们放弃了这个天堂理论。

“我认为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乔治下降到了尘世间比较实际的理论,“刚才发生了地震。”

接着他带着忧伤的声音说:“我真希望当时不是他在切牛肉派。”

我们发出一声叹息,再次把目光投向哈里斯和牛肉派在这世间最后待过的地方。这时的场景却吓得我们连血液都凝固了,所有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因为我们看见哈里斯的头了——而且只剩一个头——从高高的草丛中冒出来,脸涨得通红,看上去非常气愤。

乔治首先镇定下来。

“说话!”他大喊,“告诉我们你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还有你身体的其他部分在哪里?”

“别犯傻啦!”哈里斯的头说话了,“你肯定是故意的。”

“故意什么?”乔治和我大叫。

“还好意思问——让我坐在这里啊——搞什么鬼!快,接着牛肉派。”

从地面中央,升起了一个牛肉派——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接着,一个湿淋淋、脏兮兮的哈里斯也满身是泥地出来了。

原来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坐在了一个小沟渠旁边,高高的草丛把它挡住了。他稍微往后一仰,就连人带牛肉派摔了进去。

他说他人生中从来没有被这样惊吓过,特别是刚刚掉下去的瞬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认为一定是世界末日降临了。

哈里斯至今仍然坚信当时是我和乔治事先策划好了要陷害他。于是,即使我和乔治这么无辜的人也遭到了不公正的怀疑,正如一首诗里写的:“谁能免受诬陷之伤?”

是啊,谁也逃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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