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雷夫。——蜡像。——桑宁。——我们的炖菜。——蒙莫朗西的嘲讽。——蒙莫朗西与水壶大战。——乔治学习班卓琴。——受挫的经历。——音乐业余爱好者面临的困难。——学习吹风笛。——哈里斯在晚餐后感觉很忧郁。——乔治和我去散步。——回来的时候我们又饿又湿。——哈里斯有点奇怪。——哈里斯与天鹅,惊人的故事。——哈里斯过了一个艰难的夜晚。
午饭后我们赶上一阵顺风,慢慢地经过了沃格雷夫和希普莱克。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位于河湾处的沃格雷夫就像一幅古老的画,初见之后,就永久地徘徊在你的记忆里了。
“乔治与龙”酒店的门口有一个招牌,正面是皇家艺术研究院的莱斯利画的,背面是同院的霍奇森画的。莱斯利的画描绘了乔治与龙大战的情景,而霍奇森则想象出了大战结束后战胜了恶龙的乔治享用一杯啤酒的情景。
《桑福德与默顿》的作者戴生活在这里——更重要的是,他死于沃格雷夫。教堂里面有一座纪念萨拉·希尔女士的碑,她在遗产中每年留出一英镑在复活节的时候分配给两个男孩两个女孩,这些孩子必须“从来不忤逆他们的父母,从来不说谎、不偷窃、不打破窗户”。想象一下,为了得到五先令必须放弃那么多!多不值啊。
传说很多年前,这里真的出现了一个从来没有做过这些事情的男孩——或者说,按照要求,没有人发现他做过这些事——赢得了这荣誉的皇冠。得奖之后,他在市政厅展览了三个星期,还是摆在一个玻璃罩子里呢。
那笔钱后来怎么了没有人知道。他们说按惯例总是传递给下一次蜡像展览。
希普莱克是一个很漂亮的村子,但因为村子位于小山上,所以从河面上看不见。丁尼生是在希普莱克教堂举行的婚礼。
河流到桑宁的那一段穿越了很多小岛,非常宁静孤独。除了黄昏时分偶尔有一两对乡下的恋人沿着河岸散步之外,几乎看不到其他人。皇亲贵族们都留在了亨利,而阴沉肮脏的雷丁还没有到。这段河流很适合梦回过去的日子,回想那些消失的事物和脸庞,想象那些可能发生但却没有发生的事情,全部交错在一起。
我们在桑宁下船,沿着村子走一走。这是整段河流上一个童话般的小角落。它看上去不像是用砖石和灰浆建造的村子,反而更像是舞台上的搭建。每栋房子都被玫瑰覆盖着,特别是现在六月初,玫瑰花绽放如同粉色的云彩。如果你在桑宁过夜的话,最好是在教堂后面的公牛旅馆。那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乡村老酒店,前面是郁郁葱葱的四方院子。傍晚时分,树下坐着的老人们喝着麦芽酒,一边聊着村子里的大事小事。旅馆的房间层高很低,但古香古色,装着格子窗户,楼梯总是有些古怪,走廊又长又弯。
我们在甜美可爱的桑宁转悠了一个小时左右,这个时候要想再划船到雷丁已经有些晚了,所以我们决定回到希普莱克的一个小岛,在那里过夜。我们安顿好的时候天色还挺早,乔治建议说,既然时间很充裕,我们可以趁机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他说他准备给我们展示一下,即使在河上,也能好好做顿饭。他还建议说,有我们采购的蔬菜、剩下的冷牛肉和其他东西,我们应该做爱尔兰炖肉。
看上去是个很不错的建议。乔治捡了柴火升起火堆,哈里斯和我开始给土豆削皮。我从来没有意识到削土豆皮是那么困难的一件事情,这简直是我做过的类似事情当中最复杂的了。我们刚开始还挺开心的,甚至可以说干得欢欣雀跃,但当我们削好第一只土豆的时候,我们轻松的心情就不复存在了。我感觉我们越削,土豆上剩下的皮越多。当我们把皮都削完、所有的眼都挖掉的时候,土豆已经一点儿不剩了——至少剩下的部分已经不值一提了。乔治过来看了一眼——剩下的土豆大概和豌豆差不多大。他说:
“噢,这可不行!你们太浪费了。你们必须刮皮。”
于是我们开始刮土豆皮,这比削皮还要困难。土豆的形状那么的独特——全是坑啊包啊洞啊什么的。我们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分钟,完成了四个土豆。接着我们决定罢工,我们认为晚上剩下的时间应该用来把我们自己刮干净。
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刮土豆皮更令人身陷困境的事情。当我和哈里斯站起来的时候,我们刮下来的四个土豆的皮几乎要把我们埋掉一半了。这说明小心节省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乔治说爱尔兰炖肉里面如果只有四颗土豆也太不像话了,于是我们洗了大概半打土豆,没有去皮就直接下锅了。我们还放了一颗卷心菜、半配克豌豆。乔治搅拌了锅子里的东西,说里面还有很多空间,所以我们翻遍了我们的篮子,把剩下的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放了进去:半个猪肉派、一些冷培根。乔治还找到了半听三文鱼,也放进了锅里。
他说这个就是爱尔兰炖肉的好处:你可以处理掉很多这类东西。我找出两个有裂缝的鸡蛋,也放了进去。乔治说这样可以让汤汁更浓稠。
我忘了还加了些什么配料,但是我们真是什么都没有浪费。我记得蒙莫朗西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很有兴趣,后来他若有所思地离开,几分钟后再次出现时嘴里叼着一只死掉的水鼠,很显然希望把这个作为他对这锅炖肉的贡献。他到底是带着嘲讽的心态,还是真心想帮忙,我说不清楚。
我们讨论了是不是要把这只河鼠放进锅里。哈里斯说应该没问题,和其他东西放在一起,多少有些好处。但是乔治反对,他说没有这个先例,他从来没听说能把水鼠放进爱尔兰炖肉里面,而且他宁可以安全为重,也不要试任何危险的做法。
哈里斯说:“如果你从来不尝试新的东西,你怎么能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就是你这样的人阻碍了世界发展。想想那位第一个尝试吃德国香肠的人吧!”
这道爱尔兰炖肉是个极大的成功。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那里面有一种清新、开胃的味道。当一个人的味蕾被那些老没有变化的东西弄得很疲惫之后,面对一道有新鲜味道的菜,真的会觉得是全世界最美味的东西。
而且这道菜的营养很好。乔治说,里面有不少好东西。豌豆和土豆煮得有点不够软,不过我们的牙齿都不错,所以问题不大。那汤汁,简直像诗歌一样美好——也许对不太强健的胃来说有点太稠了,但是很有营养。
我们饭后喝了茶,还吃了些樱桃派。蒙莫朗西在我们喝茶的时候与水壶进行了一场大战,结果得了可怜的第二名。
整个旅途中蒙莫朗西对水壶一直显示出极高的兴趣。他会坐在那里看水壶烧开水,带着非常困惑的表情,还会时不时朝他大吼,希望能激怒水壶。当水壶开始沸腾冒气的时候,蒙莫朗西会觉得这是水壶在挑衅,他会想跳起来大战一场。但总是在这个时候,就有人过来把他的猎物拿走了。
今天他决定要先下手为强。当水壶发出第一声响声的时候,他跳起来、咆哮着、带着恐吓的态度朝前进发。其实这只是个很小的水壶,但却勇气可嘉,它出其不意地朝蒙莫朗西吐了一口唾沫。
“啊,你居然敢!”蒙莫朗西怒吼一声,露出了他的牙齿,“我要好好教育你怎么尊重一只努力工作的可敬的狗,你这个可恶的长鼻子丑东西!放马过来吧!”
接着他冲向了这只可怜的水壶,咬住了壶嘴。
接着,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划破了寂静的夜空。蒙莫朗西冲下船,在岛上以每小时三十五英里的速度跑了三圈,还不时停下来把鼻子埋进冰凉的泥水里。
从那天起蒙莫朗西对水壶就保持着一种掺杂敬畏、怀疑和憎恨的感情。无论什么时候看见水壶,他总会咆哮一声然后飞快地夹着尾巴后退,一旦水壶被放到炉子上,蒙莫朗西就会马上跳到船外面,坐在岸上,直到喝茶时间结束。
晚餐后乔治拿出了他的班卓琴,正想弹起来的时候却遭到哈里斯的反对:他说他正好有点头疼,所以承受不了琴声。乔治认为听听音乐对他有好处——因为音乐能舒缓神经,有助于缓解头痛;他轻轻弹了一两个音符,让哈里斯感受一下。
哈里斯说他宁愿头疼也不要听。
乔治直到今天也没有学会弹班卓琴。他遇到的让他感到气馁的事情太多了。我们在河上的时候有两三天晚上他想尝试练习一下,但却一直没能如愿。哈里斯说话一向让人丧气,再加上蒙莫朗西在乔治弹奏的时候一直持续不停地吼叫。乔治根本没有得到公平对待。
“为什么我弹琴的时候他要那样子嚎叫?”乔治气愤地大喊,朝着蒙莫朗西扔了一只靴子。
“他在叫的时候你为什么要那样子弹琴?”哈里斯接住那只靴子,并反驳乔治,“你放过他吧,他忍不住要叫的。他懂得欣赏音乐,是你弹的音乐让他叫起来的。”
于是乔治决定回到家之后再开始学习班卓琴。但即使在家他也没有什么练习的机会。波匹兹太太会上楼来说她很抱歉——她本人倒是很喜欢听的——但楼上的那位女士处在怀孕比较敏感的时期,医生担心这琴声会对胎儿造成伤害。
于是乔治决定深夜带着琴到广场上去练习。但附近的居民纷纷向警察投诉,警察晚上设了一个观察哨,把乔治抓住了。因为证据确凿,所以乔治只能保证六个月之内不再打扰这里的安宁。
从此之后乔治仿佛一蹶不振。六个月过去后,他有一两次打算重操旧业,但总会被泼冷水——总要与那些毫无同情心的人斗争。又过了一阵,乔治完全放弃了,广告大减价出售他的乐器——“乐器主人已经不再使用”——他开始改学打扑克了。
我曾经认识一个学吹风笛的年轻人,你简直难以想象他遭遇到的各种反对。即使他自己的家庭成员也从来没有给过他积极的鼓励。他父亲从一开头就拼死反对,说话一点儿也不留情面。
我的这位朋友本来每天早上起床练习,但是他的姐姐反对。她是个教徒,认为一大早不适宜听这种声音。
于是他就决定每天晚上等家人都睡觉之后再熬夜练习。但这也行不通,因为这让他们家的名声非常不好。因为晚归家的人会聚集在门口听,到了第二天早上,杰斐逊先生家里发生了一起恐怖谋杀案的消息就传遍了全城。人们会绘声绘色地描述被害人恐怖的尖叫、杀人者凶残的叫骂,接着还有求饶的声音和临死之前的呜咽声。
于是他家人只能让他白天在关上门窗的后厨练习了,但是尽管有这些预防措施,他吹得比较成功的几个乐句仍然能够传到客厅,让他母亲禁不住流泪。
她说这乐曲让她想起她可怜的父亲(这可怜人在新几内亚海滩游泳的时候被鲨鱼吃掉了——但为什么她会联想到这个事情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后来他们在花园深处给他找了个地方,吩咐他想吹奏的时候把乐器带到那里去。这地方离房子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有时候家里会有对此毫不知情的客人来,家人又忘了告诉客人这个情况并给予警告,这客人可能走到花园里,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听到风笛声。如果这人心理很强大,那最多被吓一跳;但是如果是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人,多半会被吓疯。
不得不承认,风笛业余爱好者在最初阶段的确非常悲惨。我在听我这位年轻的朋友演奏的时候我自己也深有感受。风笛好像是一种非常难驾驭的乐器。你必须预先准备好足够吹出一个乐句的气息再开始吹——至少我观察杰斐逊得到的结论是这样的。
他开始总是吹出一个高亢、丰满而且鼓舞人心的音节,让人精神振奋。但后来他吹的乐声就越来越轻柔,最后一个小节往往在中间就黯然泄气,没了声息。
要想吹风笛,必须要有个好身体。
年轻的杰斐逊只学会了吹奏一首乐曲,但我从来没有听到人抱怨他会的乐曲太过贫乏——从来没有。他说他吹奏的这首曲子叫作《坎贝尔一家来了,欢迎——欢迎!》,但他父亲老说这曲子是《苏格兰的蓝铃花》。没有人确切知道到底是哪支曲子,不过所有人都听出了苏格兰的风韵。
每人有三次机会猜曲目的名字,大部分人三次都猜不同的曲目。
哈里斯在晚饭之后就有些不舒服——我认为他一定是吃了炖肉才这样:他不太习惯这么丰盛的晚餐——所以乔治和我把他留在船上后,我俩自己去亨利转转。他说他会喝一杯威士忌,抽一管烟斗,然后收拾好东西。我们回来之后在岸上大声喊他,他就会划船过来接我们。
“老伙计,你可别睡着了。”我们离开的时候告诉他。
“只要炖肉还没消化完,我是睡不着的。”他嘟囔着把船划回到岛的方向。
亨利正在准备即将到来的大赛,所以非常热闹。我们在那里遇到不少我们认识的人,有他们的陪伴,时间过得飞快。当我们准备步行四英里回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我们现在已经习惯把我们的小船称为“家”了。
这是个很阴沉的晚上,天气很冷,还下着细雨。我们穿过黑漆漆、静悄悄的田野,低声互相询问有没有走错路。我们怀念着我们温暖的小船,那透过紧绷船篷的明亮灯光,想念哈里斯和蒙莫朗西,还有威士忌,真希望我们现在就在那里啊。
我们在脑海里勾勒出这样一幅画面:我们在小船里,疲惫不堪还有点饿,船外是阴沉沉的河流和看不清轮廓的大树;树下我们亲爱的小船就像一只萤火虫一样,安逸、温暖而欢喜。我们仿佛能看见自己坐在船里吃晚饭,大口吃着冷餐肉,互相传递着面包;我们能听见我们刀叉碰撞发出的喜悦声音,我们的笑声充满了整个空间,直至满溢,弥漫到外面的夜空。我们加快脚步,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
我们最终到了纤道,这让我们高兴起来。因为在此之前,我们不能肯定到底自己是在朝着河岸走还是在背着河岸走;当你非常疲惫、想马上睡觉的时候,这样的不确定性是非常让人担忧的。我们经过希普莱克的时候刚好听到差一刻十二点的钟声。乔治这时候若有所思地说:“你还记得我们的船在哪个小岛么?”
“我不记得了,”我也开始陷入了思考,“一共有多少个岛?”
“只有四个,”乔治说,“如果他还醒着,问题就不大。”
“如果他睡着了怎么办?”我问。但我们马上放弃了那个想法。
我们到第一个岛对面的时候就开始大喊,但是没有回应。于是我们前往第二个岛,同样没有回复。
“噢,我想起来了,”乔治说,“是第三个岛。”
于是我们充满希望地冲向第三个岛,开始大喊。
没有回复!
事态开始变得严重起来。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希普莱克和亨利的酒店早就满房了,我们也不可能半夜三更挨家挨户去敲门,问当地村民是否有空房出租。乔治建议我们走回亨利,袭击一名警察,好让他把我们抓进警察局里面过夜。但我们突然又想到:“万一他不抓我们,而是奋力反击呢?”
我们可不想整夜和警察打架。况且我们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太严重,导致我们被抓进去关上半年。
我们绝望地朝着黑暗中仿佛是第四个岛的方向大喊,也仍然没有回应。现在雨越下越大,而且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我们已经湿透了,又冷又难过。我们开始怀疑是不是真的只有四个岛,又怀疑我们是不是真的到了岛的附近,到底我们是不是在我们目的地附近一英里的范围内,还是说我们根本就在河的另外一段。在黑暗里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不一样。我们开始理解“林中小儿”的痛苦。
正当我们准备放弃希望的那一刻——是的,我知道这是小说和故事里面总会发生事情的时刻,但我不能控制这点。我在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据实下笔,所以即使这样写会显得陈词滥调,我也只能这样写下去。
正当我们准备放弃希望的那一刻,我不得不这么说。正当我们准备放弃希望的那一刻,我突然在我们前面一段距离的地方看到了一束奇怪的光亮从对岸透过树林显现出来。我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见鬼了:这光亮非常模糊而神秘。接着我意识到那是我们的船,于是我撕心裂肺地大喊起来,差点让夜晚都在床上翻了个身。
我们屏住呼吸等了一分钟,接着——噢!我们听到了黑夜中最美好的音乐!——我们听到蒙莫朗西朝我们回喊。我们回答的喊声大到可以喊醒“七眠子”[1]——当然我不理解为什么叫醒七个人需要比叫醒一个人用更大的音量——之后又过了好像一个小时那么长的时间,但实际上估计只有五分钟——我们看见那艘亮着灯的船慢慢驶过黑暗,还听见哈里斯还没睡醒的声音在问我们在哪里。
哈里斯的样子有种说不出来的奇怪。这并不是一般的疲劳。他把船靠在岸边一个我们几乎无法跳上船的地方,而且马上又回去睡觉了。我们不停地喊啊叫啊才把他唤醒,让他思路清醒一些。最后我们终于成功安全上船了。
我们上船的时候注意到哈里斯表情有些忧伤。他给我们的感觉是好像刚刚经历了什么不幸。我们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说:“天鹅!”
我们停泊的地方好像靠近天鹅的巢,在我和乔治离开不久,雌天鹅回巢了,她大叫起来。哈里斯把她赶走了,这只天鹅飞走后却把她的老公带了回来。哈里斯说他和这两只天鹅大战了一场,他的勇气和技巧终于帮助他在最后赢得了胜利。
但是半小时之后,他们带着另外十八只天鹅一起回来了。就我们听到哈里斯讲的故事,这是一场浴血奋战。天鹅们想把哈里斯和蒙莫朗西拉到河水里淹死,而哈里斯像英雄一样战斗了四个小时,杀死了不少天鹅,直到左右的天鹅都飞走等死去了。
“一共有多少只天鹅?”乔治问道。
“三十二只。”哈里斯睡眼蒙眬地回答。
“你刚才说是十八只。”乔治说。
“不,我没有。”哈里斯嘟囔道,“我说十二只。你认为我不会数数么?”
关于天鹅事件的真相我们一直没有弄清楚。我们第二天早上再次询问哈里斯,但他说:“什么天鹅?”搞得我和乔治昨天晚上像在做梦一样。
无论如何,重新回到船上是多么让人高兴的一件事啊,特别是在经历了我们受过的坎坷和惊吓之后。乔治和我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我们想喝一点甜酒,可惜没有找到威士忌。我们询问哈里斯把威士忌放到哪里去了,但是他仿佛不知道我们说的威士忌是个什么东西,甚至完全不知道我们在对他说什么。蒙莫朗西看上去知道一些内情,但他什么也没说。
我们那天晚上都睡得很好,当然如果不是哈里斯的话我会睡得更好的。我模糊地记得他大概把我吵醒了十几次,因为哈里斯拿着灯笼满船找他的衣服。他好像整个晚上都在担心他的衣服。
有两次他把我和乔治推开看我们是不是压住了他的衣服。第二次的时候乔治非常生气。
“半夜三更的你找你的裤子干什么?”乔治怒气冲冲地问,“你为什么不躺下好好睡觉?”
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哈里斯很焦急,因为找不到袜子了。我最后的模糊记忆是我被推着翻身,听见哈里斯嘟囔着雨伞到底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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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兰经》传说中为避暴政而藏在山洞中沉睡了数百年的几位青年,有一犬同行,又称“七人一狗”“山洞人”“以弗所之七圣童”。——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