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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孔子政治学说二(礼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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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每致叹于礼乐之废。盖德为治之本,礼则治之具,故孔子又恒言礼治。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

丘闻之也: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大戴记·哀公问》)

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说苑·修文》)

夫礼必以正名分为亟,故在卫发正名之叹,前已论之矣。鲁成公二年,齐师侵卫,战于鞫居。仲尼尝因以论正名之意。

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左传·成公二年》)

以器与名为君之所司,不可假人。即名分不可不重,而礼不可稍越之义。《韩诗外传》曰:

孔子侍坐于季孙。季孙之宰通曰:“君使人假马,其与之乎?”孔子曰:“吾闻君取于臣谓之取,不曰假。”季孙悟,告宰通曰:“今以往君有取谓之取,无曰假。”

此事亦见《新序·杂事》。又《左传·昭公二十年传》曰:

十二月,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

此事又见《孟子·滕文公》。此皆孔子重名分以行礼治之大略也。

孔子既以礼乐为治国平天下之具,然礼乐早兴于唐虞之世,历夏商周,其制益备。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

孔安国解曰:“周文章备于二代,当从之。”盖孔子尝欲征夏殷之礼于杞宋,而文献不足,鲁犹重周礼,故有从周之志。然又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盖后王有作,则制作之事,不能一切相袭,必有斟酌于其间,盖于告颜渊时发之。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

此则孔子制作礼乐之意,微见于此,盖合四代而择其中者也。

孔子之言治,大抵本之以德,达之以礼,至于风俗既移,则仁化成焉。故曰“必世而后仁”。盖能几于至治,固不易也。至于施治之始,在于富之教之,既富既教,礼乐乃可兴耳。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

《管子》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所谓人富而仁附者也。故富与教又是孔子推行礼治之原。孟子好言王道,言仁政,而陈义亦不出孔子富与教之意。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愿学孔子,其言政治尤善祖述孔子者也,故附著其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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