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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制度和秦漢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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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學者,在經學研究方面,作出了不少貢獻;對秦漢博士制度的探究,也有一些成績。例如洪亮吉的《傳經表》、《通經表》,對兩漢經學的傳授,加以鉤稽排比 [1] ;杭世駿的《西漢立四經博士辨》,對平帝時《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的建立,提出疑義 [2] ;王鳴盛、迮鶴壽對秦漢博士的職掌、建置,也進行了考索 [3] 。此外,胡秉虔、張金吾、蔣湘南、汪之昌、趙春沂、洪震煊、胡 、邵保初、張壽榮、繆荃蓀等,也各有專書或專文論述 [4] 。近人王國維撰《漢魏博士考》 [5] ,更比較系統地對漢魏博士作了初步總結。他們對秦漢博士源流的探究,師法、家法傳授的考索,給予我們今天的研究以很多便利。但是他們或者偏於“經師”個人的成就,未顧到該時代的具體表現,因之不可能看到經學發展的整個趨勢;或者膠著于師法、家法的傳授“得失”,没有考察它和社會、政治的關連,從而不可能正確説明秦漢博士遞變發展的關鍵所在。本文擬在清儒和近人對這方面問題研究的基礎上,側重於秦漢博士制度演變過程的闡述,及其對於秦漢政治所起作用的探討。

“博士”是古代學官的名稱;它的建置,始於戰國,是和戰國國君的“禮賢下士”有關的。

戰國時期,在劇烈的社會變革和政治改革運動中,不同出身的“士”,紛紛要求參加政治,企圖創立一套新學説和新辦法來適應當時的新情況;一些國君也“禮賢下士”,選拔並顯貴了不少的“士”,如戰國初期,魏文侯以孔子的弟子子夏爲師,魯繆公敬禮孔子的孫子子思,齊宣王且在齊都臨淄的稷下造了高門大屋以招待賢士。

“博士”的名稱最早見於史傳的是《史記·循吏傳》:“公儀休,魯博士,以高第爲魯相。”稍後,褚少孫補《史記·龜策傳》:宋有“博士衞平。” [6] 《漢書·賈山傳》:山“祖父袪,故魏王時博士弟子也。”(沈欽韓“漢書疏證”以爲“弟子”二字是衍文)衞平在宋元王時,舆孟子同時,宋國是否置有“博士”一官,還缺乏明文可證。但公儀休曾任魯繆公相,魯繆公曾尊養曾申、子思之徒;曾申 [7] 、子思都是儒家,魯國又是儒家的發源地。賈袪,史稱爲“魏王時博士”。魏文侯曾師子夏而友田子方、段干木,是著名的“禮賢下士”的國君 [8] 。根據這些文獻,戰國時期,魯、魏是建置有“博士”的。它和儒家之爲“顯學”又有着密切的關聯。

此外,齊國的“稷下先生”,疑亦與“博士”異名同實。因爲:第一,齊國的“稷下先生”,在漢代人的著作中,也有稱爲“博士”的。如淳于髡,《新序》:“騶忌既爲齊相,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屬七十二人,皆輕騶忌,相與往見。”而《説苑·尊賢》則謂“諸侯舉兵以伐齊,齊王聞之,惕然而恐,召其羣臣大夫告曰:‘有智爲寡人用之’。於是博士淳于髡仰天大笑而不應。”《新序》、《説苑》同爲劉向所撰,而一稱“稷下先生”,一稱“博士”。又如許慎《五經異義》謂:“戰國時,齊置博士之官”,與别的記載不同。第二,漢代博士,還有續稱“稷下”的。如漢高祖拜叔孫通爲博士時,稱爲“稷嗣君”,説他“嗣風於稷下”。鄭玄《書贊》謂:“我先師棘下生孔安國”,“棘下”即“稷下”,孔安國是西漢博士,而鄭玄稱爲“稷下生”。第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喜文學游説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爲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上引《新序》亦謂“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屬七十二人”,與《史記·秦始皇本紀》:“博士七十人前爲壽”,“博士”員額也幾相似。根據這些文獻,齊國確也曾設有博士。所以,戰國初期,確已有“博士”的設立;它和國君的“禮賢下士”有關,和儒家之爲“顯學”有關。沈約《宋書·百官志》所謂“六國時往往有博士”的話,是可信的。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仍置博士。《漢書·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所掌爲古今史事待問和古籍典守。秦代博士的姓名可考的,根據王國維的考證,有博士僕射周青臣、博士淳于越、伏生、叔孫通、羊子、黄疵、正先等七人 [9] 。其中黄疵是名家,見《漢書·藝文志》。又據《史記·秦始皇本紀》,“使博士爲仙真人詩”,又有“占夢博士”,可知秦代博士中有儒生(如伏生、叔孫通;又羊子,《漢書·藝文志》也列於儒家),但也並不都是儒生。

漢承秦制,仍置博士。漢高祖二年,“拜叔孫通爲博士,號稷嗣君”。惠帝時,據《史記·孔子世家》:“(孔)鮒弟子襄,年五十七,嘗爲孝惠皇帝博士,遷爲長沙太守。”高祖、惠帝時可考的,現存史料只有這些。這因爲當時“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庠序之事”。“孝惠高后時公卿皆武力功臣”,所以對博士建置尚未健全。到文帝時,“頗登用”儒家 [10] ,所立博士較前爲多。據《漢官儀》:“文帝博士七十餘人。” [11] 這樣,在武帝獨尊儒家以前,博士員數已與秦制相同。

從文帝到景帝時期,所立的博士,有幾點值得注意:

第一,儒家“專經”博士的設立。《後漢書·翟酺傳》:“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今本“一經”誤作“五經”)如張生、晁錯爲《書》博士,申公、轅固生、韓嬰爲《詩》博士,胡毋生、董仲舒爲《春秋》博士,他們以治《詩》、《書》、《春秋》而立爲博士,可見漢王室對儒家學説已漸漸重視。所以清人臧琳説:“《漢書·武帝紀》建元五年春置五經博士,《文帝紀》無立博士事。余考兩漢人所言,則文帝已立博士矣。” [12]

第二,文景時所立博士,並不限於“專經”的儒生,如魯人公孫臣,以言五德終始召爲博士 [13] ;賈誼以“頗通諸子百家之書”,也召爲博士 [14] 。轅固生與黄生争論於景帝前,黄生是否博士,史無明文,假使也是“博士”,那也不是儒生。所謂高帝未遑庠序之事,孝惠皆用武力之臣,孝文本好刑名,孝景不任儒者,“故諸博士具官待問,未有進者。” [15]

第三,這些“一經”博士,並不只治“一經”,有的且兼綜儒家以外的學説。前者如韓嬰除“推詩人之意而作内外傳數萬言”外,“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爲之傳” [16] 。後者如晁錯在從伏生傳授《尚書》之前,曾“學申、商刑名於軹張恢先所” [17] 。因此可知他們雖稱以治某經立爲博士,但並不只治一經。

根據以上史料,文、景之時,對儒家已漸重視,長於治某經的儒生,曾經延立爲博士;但當時尚未罷斥百家,博士並未爲儒家所專有。

漢武帝憑借前期所積累的財富,憑借景帝所完成的全國統一,再加上他本人的雄才大略和在位久長,對外對内自然多所創建。在文教方面,也將道、名、法、陰陽五行各家統一在儒家裏面,完成了學術統一的巨大任務。從此,儒學就成了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而所立“博士”,也同文帝、景帝時期的博士制度有異。

《史記·儒林傳》説“今上(指漢武帝)即位,趙綰、王臧之屬明儒學,而上亦鄉之,於是招方正賢良文學之士。自是之後,言《詩》於魯則申培公,於齊則轅固生,於燕則韓太傅;言《尚書》,自濟南伏生;言《禮》,自魯高堂生;言《易》,自菑川田生。言《春秋》,於齊、魯自胡毋生,於趙自董仲舒。”《漢書·儒林傳贊》説:“武帝立五經博士,《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公羊而已!”這樣,便有了“五經博士”。

按申公、韓嬰都在文帝時以《詩》爲博士,轅固生在景帝時爲博士;張生、晁錯從伏生受《書》,任博士。胡毋生、董仲舒都治公羊《春秋》,在景帝時爲博士。那麽,武帝時所增加的有《書》、《禮》、《易》三經,這樣,“五經博士”始行完備。

或者以爲:轅固生、董仲舒、胡毋生都在景帝時爲博士(《詩》、《春秋》);《漢書·儒林傳》又稱:“徐生以頌爲禮官大夫”;另有田王孫在景帝時受《易》於丁寬;從而認爲文景之際已立“五經博士”。但是這話頗有問題,因爲第一,武帝以前“雖立博士,未有主名,文帝立魯、齊《詩》,景帝立韓《詩》,但有《詩》博士而已。” [18] 徐生爲禮官大夫,不是博士。大夫與博士雖同爲禮官,同屬太常,但究自有别。田王孫的立爲《易》博士,是宣帝時事。到武帝,才以《詩》、《書》、《禮》、《易》、《春秋》爲五經博士,這五部儒家書籍才被正式法定爲“經典”。第二,武帝以前的博士,並不限於儒生 [19] ,有的儒生且兼治儒家以外的學説。武帝獨尊儒術以後,其他不以五經爲博士的都遭罷黜。第三,武帝立五經博士,而博士員數却不限於五,有一經數博士的,如魯《詩》;有雖列五經而無博士之名可考的,如《禮》;有一博士而兼通數經的(這種情況,以後仍有)。但儒家獨尊之勢既成;此後增列和争論的,也就都在儒家經籍之内了。

元朔五年(公元前一二四年),武帝准公孫弘議,爲博士置弟子員。《漢書·儒林傳序》説:

“……及竇太后崩,武安君田蚡爲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以百數,而公孫弘以治《春秋》爲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鄉風矣。弘爲學官,悼道之鬱滯,迺請曰:丞相、御史言:制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婚姻者,居室之大倫也。今禮廢樂崩,朕甚愍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咸登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爲天下先。太常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里之化,以厲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孔臧)、博士平等議曰:……古者政教未洽,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爲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復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爲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能稱者。……制曰,‘可’。”

按在漢武帝置博士弟子員前,博士原有弟子,如叔孫通拜博士,爲漢定朝儀,舆其弟子百餘人爲緜蕞野外習之。但這只是弟子跟從其師,和朝制無關。等到武帝准公孫弘議,才爲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並選拔高第爲郎中。這樣,博士弟子便受到了國家的優待,列爲仕途正式的出身,而和過去完全不同了。所以史稱此後“學者益廣”。這正是朝廷獎勵儒術的一種重要措施。

總之,自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五部經書遂成爲法定的儒家“經典”,所以博士也就限於儒生。並爲博士置弟子員,借以獎勵儒術。這樣,漢武帝利用儒家學説,建成上層建築,以鞏固皇權,而博士也就專掌經學傳授,成爲“官學”了。

昭帝時,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此後,博士弟子員數日增,説經者日衆,經説越詳密,而異説也越紛歧,所謂“雖曰承師,亦别名家” [20] 。爲了“平定”五經同異,於是宣帝於甘露三年(公元前五一年)在未央宫石渠閣舉行御前會議,史稱爲“石渠閣議”。

據《漢書》所載,“石渠閣議”主要是“詔諸儒講五經同異” [21] 。參加這次“閣議”的,有《易》學博士施讎(從田王孫受業)、黄門郎梁丘臨(賀子,受業於施讎);《書》學博士歐陽地餘(高孫)、博士林尊(歐陽高弟子)、譯官令周堪(事夏侯勝)、博士張山拊(事夏侯建)、謁者假倉(張山拊弟子);《詩》學韋玄成(父賢,受詩於瑕丘江公及許生)、博士張長安(事博士王式)、薛廣德(事王式);《禮》學戴聖(后倉弟子)、太子舍人聞人通漢(后倉弟子);《公羊》學博士嚴彭祖(事眭孟)、侍郎申輓、伊推、宋顯、許廣;《穀梁》學議郎尹更始(事蔡千秋)、待詔劉向、周慶、丁姓,中郎王亥 [22] 等二十二人。“閣議”的結果是“孝宣皇帝以爲去聖久遠,學不厭博” [23] ,迺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24] 。這樣,《易》學除施(讎)氏外,益以梁丘説;《書》學除歐陽博士外,又有大小夏侯説;《春秋》除公羊外,又有穀梁説。漢代博士經説的分家,除《詩》學原有魯、齊、韓三家外,其餘都起於“石渠閣議”。它所增立的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都是與當時朝廷博士説經不同的“異説”,允許同博士並存。從此,本來某經只是“一家”的,現在增添其他家説了。如《易》原只有施讎“一家”,出於田王孫,所以只稱《易》,不另稱施氏《易》,也不稱田《易》;現在增立梁丘《易》,又立孟氏(喜)《易》,施博士經説以外,又有梁丘家説、孟氏家説,此後三家各自分派,所以説“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書》則歐陽博士以外,又有大、小夏侯説,三家也各自分派,“由是《書》有歐陽、大、小夏侯之學”了。説《春秋》的本來只有《公羊》;《穀梁》未立以前,漢人言《春秋》即專指《公羊》;因爲《公羊》以外,《春秋》别無分家。《穀梁》立爲博士,《春秋》中就有《公羊》、《穀梁》二家了。這樣,五經經學都開始分家。一個“經”中的不同異説,得到皇帝的允許,便可以並存;而各家也就各守“義法”,以表示同他家殊科,於是在經學傳授中也就有了“家法”。所以,“石渠閣議”是漢武帝以後又一次整齊“歸於一是”的重要辯論會。但它與武帝時不同;武帝時是罷黜百家、獨崇儒術;而這次卻是平定經説同異。前者是儒家學派與其他學派的鬭争,後者則是儒家學派内部經説異同的争辯。這次争辯的結果,使博士經説分家,而《穀梁》學也隨之而興。這裏,一方面可以看出漢代統治階級對儒家學説的重視,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儒家内部也以不同説法争取統治階級的信仰。因此,當時的儒生各以經説争立博士,企圖取得政治上和學術上的權勢。

“石渠閣議”的另一個後果是:原未“法定”爲儒家“經籍”的《穀梁》,也立爲博士,將它補充“法定”爲《春秋》中的一家。從而,某些儒生也就利用不同來源、不同寫本而與“法定”經籍“名同實異”的書籍,説“法定”的經籍還有脱簡殘缺;或者宣傳其他儒家書籍得到孔子的真傳,“信而有徵”,要求補充“法定”爲經,要求朝廷承認他們是真經學。哀帝建平、元壽間(公元前六——前一年)劉歆欲建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博士,企圖使這些“經書”取得政府的“法定”。平帝時,王莽利用政治上的權勢,將它們立爲博士,古文經學也逐漸成爲官學;但王莽認爲今文博士對自己政權没有危害的,也並不加以排斥 [25] 。

到了後漢光武帝即位,聚集四方學者於京師洛陽,廢除王莽時所立的古文學而仍主今文。當時所立五經博士,《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顔,即所謂今文十四博士。古文學雖被黜退,但仍不能遽廢,且曾一度立《左氏春秋》博士,因“羣議讙譁”,不久又廢 [26] 。

古文經出現後,在文字、師説、思想各方面,同今文博士展開了劇烈的鬬争,上述《左氏春秋》的立爲博士而不久又廢,便是其中鬭争的一次。這樣,今文經學家感到有必要通過皇帝制成定論,以保持其思想上的統治地位。同時,由於“石渠閣議”以後,經學分“家”,各家對所傳經籍有的分章逐句爲説,形成“章句煩多”,如參加“石渠閣議”的博士張山拊的弟子秦恭(延君),即增師法至百萬言。據《太平御覽》學部引桓譚《新論》:“秦延君説‘曰若稽古’至二萬言。”《文心雕龍》也説:“秦延君注《堯典》十餘萬字。”這種例子,在當時並不是個别的。這使皇帝也感到有“減省”的必要。於是當章帝建初四年(公元七九年),又在白虎觀舉行辯論。參加這次討論的成員中,曾爲博士或曾“詣博士受業”的,據《後漢書》所載,有魏應(詣博士受業,習《魯詩》)、召訓(少習《韓詩》)、樓望(少習《嚴氏春秋》)、李育(少習《公羊春秋》)、張酺(少從祖父光受《尚書》)、桓郁(傳父業,以《尚書》教授)、魯恭(習《魯詩》)、丁鴻(從桓榮受歐陽《尚書》)。此外,淳于恭“善説老子”,列羨“博涉經書”,未明言治何經術;楊終“習《春秋》”,未言習何種《春秋》;成封,史缺未詳。而賈逵則受《左氏春秋》,兼習《國語》,受《古文尚書》,學《毛詩》,號爲古學,兼通五家《穀梁》之説;班固則是《白虎通義》(《白虎通德論》)一書的主要纂集者。

從上面參加的成員來看,多數是治今文的,但也有治古文的(如賈逵、班固)。治今文的儒生,有的兼通各經,如召訓“少習《韓詩》,博通書傳”;有的爲了“共正經義”,同古文學派鬭争,也涉獵古文,如李育“少習《公羊春秋》,沈思專精,博覽書傳”,又“頗涉獵古學,嘗讀《左氏傳》”,“深爲同郡班固所重”。 [27] 要争立古文經傳於學官的儒生,也兼通今文,如賈逵“雖爲古學,兼通五家穀梁之説”。説明今文博士要將某一經講通,勢必要“兼通”他經;而反覆講説的結果,却又形成了“章句煩多”。他們拘守經義,在原來幾部儒家經籍中已難找到出路,漸漸不能符合統治者的需要。同時,東漢的最高統治者又將他們的争論束縛在儒家經籍之内,束縛在學術範圍之内,同西漢時儒生的“通經致用”、披着“經學”的外衣進行政治鬬争的情況已有所區别。“白虎觀”議奏的結果,由皇帝的名義制成定論,但編纂《通義》的却是古文學者班固。這一方面顯示今文經學的虚弱,無可避免地爲古文經學所排斥;另一方面也説明了東漢的地主階級統治權已較西漢爲鞏固,不需要儒生更多的“附會”,而將他們的争論局限在經籍範圍之内了。

白虎觀議奏之後,在安帝永初四年(公元一一〇年),又有一次“東觀校書”。爲什麽要校書呢?據《後漢書·鄧后紀》是“患其謬誤,懼乖典章”。《後漢書·安帝紀》説:“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脱誤,是正文字。”參加校書的人,共計五十餘人,其中姓名可考的有劉珍、馬融、蔡倫、許慎、劉騊駼等。許慎是賈逵的學生,是著名的古文學者;馬融是班固的學生,雖博治羣經,實通古學。他們和五經博士“校定五經”,可見古文經學的地位已遠較過去爲高了。而且這次的“校書”,主要的“整齊脱誤,是正文字”,重點已經移到文字訓詁的讎校勘覆,而這些又正是古文經學家所擅長的。皇帝下令“校書”,使他們局限於儒家經籍“文字脱漏”的訂補,與政治没有直接的關係,這説明博士已不能在政治上起什麽作用了。

從上面博士制度演變過程的綜述,可以歸納成爲下列幾點:一、博士是古代學官的名稱,始於戰國,它於儒家之爲“顯學”和國君的“禮賢下士”有關。二、秦和漢初,雖已置立博士,但在武帝罷黜百家以前,博士並不限於儒生,有的儒生也兼綜儒家以外的學説。三、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詩》、《書》、《禮》、《易》、《春秋》五部書籍遂爲“法定”的經典;設立博士,也就限於儒生,即所謂“五經博士”;而以後博士的争立和争論,也就局限於儒家書籍範圍以内。四、博士弟子員不斷增加,經説越詳密,異説越紛歧,宣帝時舉行“石渠閣議”,“平定異説”,允許一些異説並存,並增加了《穀梁》的建立。但是它的結果,却是一方面促使各家家法嚴密,形成“章句煩多”;另一方面某些儒生也據不同寫本,不同來源的儒家書籍,争立博士。王莽執政時,曾建立古文博士;光武即位,立今文十四博士,但也一度立《左傳》於學官。此後,古文漸興,也就掀起了與今文博士的鬭争。五、東漢章帝時舉行白虎觀議奏,用皇帝的名義制成定論,使他們的争論束縛在儒家書籍之内,束縛在學術領域之内。安帝時又舉行“東觀校書”,使它局限在“文字脱誤”的整理。因此,東漢中葉以後,經學轉到民間師儒手裏,博士官制度雖歷朝相沿,但在政治上已不能再起什麽作用了。

秦漢博士制度的源流演變,大致如上所述,這裏擬進一步探討它和當時政治的關係。

我們認爲,博士建立之初,它和政治的關係是很密切的;有時,它能符合統治階級的需要,儒生得夤緣爲博士;有時,它不能符合統治階級的需要,博士也遭貶斥。但到了後來,却漸漸局限在學術領域的探討了。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有下面幾點看法:

第一,博士最早始於戰國,他們原是參與政議的。劉向《新序》:“齊稷下先生喜議政事”,齊國如此,魯、魏也是如此。公儀休是魯博士,以高第爲魯相。據劉向《説苑·政理》:公儀休相魯,魯君死,左右請閉門。公儀休曰:“止,池淵吾不税,蒙山吾不賦,苛令吾不布,吾已閉心矣,何閉於門哉?”魏國博士“掌引導乘輿;王公以下應追諡者,博士議定之” [28] 。他們議定“王公以下應追諡者”,並“掌引導乘輿”,可知在參與朝政。

《漢書·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續漢志》:“博士,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通古今,承問對,必涉及議政。秦博士議政最著的史例,是議封建。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二一三年),“始皇置酒咸陽宫,博士七十人前爲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内,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爲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争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而博士齊人淳于越却説:“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爲枝輔。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爲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29] 始皇下其議,當時參預的有丞相、御史大夫、廷尉、博士等。博士參預廷議,可知在政治上有其一定地位。但這次廷議的結果,却引起了“焚書”事件。淳于越的“道古以害今”,“飾虚言以亂實”,正反映了儒家的保守思想,同崇尚革新的法家對立;而儒生的“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援古非今,也使秦政權的維護和鞏固受到言論的威脅;於是下令“焚書”,規定“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秦代博士原不限於儒生,但從“焚書”議起,儒生出身的博士確遭到了打擊;不過《詩》、《書》爲“博士官所職”的,仍得保存。據此,秦始皇似有將這些儒家博士壓制在職掌古代典籍的庋藏、防止他們“是古非今”的計劃。此後,儒家出身的博士像上述“逢君之怒”的諫議也就没有。秦始皇在世時,也僅“使博士爲仙真人詩”,以及由於“夢與海神戰”後,問“占夢博士”,但這些都非儒家出身的博士。

淳于越以後,有些儒家出身的儒生,却因諂諛帝王、夤緣而爲博士。秦二世時,陳勝起義,二世召博士諸儒生問曰:“楚戍卒攻蘄入陳,於公如何?”博士諸生三十餘人前曰:“人臣無將,將即反,罪死無赦,願陛下急發兵擊之。”二世怒作色。叔孫通前謂:“諸生言皆非也。”“明主在其上,法令具於下……安敢有反者?”只是“羣盜鼠竊狗盜耳”。二世以爲善,問諸生,諸生仍或言“反”,或言“盜”。二世對言“反”、言“盜”的,“下吏”或“罷之”,而拜叔孫通爲博士。“直言”的“博士”遭到了罷黜,而諂諛的儒生卻拜爲博士,這説明帝王所需要的是不違背他的意旨的“博士”,凡是符合他意旨的人,也可能拜爲博士。博士開始建置,本與議政,但在秦代,保守的儒家博士遭到貶斥,阿諛的儒生得爲博士,可見封建帝王和“博士”之間是相互利用的。

第二,儒家博士的增立,反映了他們争奪政治上和學術上的地位,也反映了統治階級的需要。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設立五經博士,是爲了董仲舒等“推明孔子”,發揮《春秋公羊》學的微言大義,適合統治者的需要的緣故。對這問題,近人頗多闡述,不擬贅言;這裏還可將宣帝時“石渠閣議”的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和《穀梁春秋》爲博士的例子來説明。梁丘《易》的始創者是梁丘賀,他曾受《易》於田王孫,爲人“能心計”、“小心周密”,曾以説《易》而爲宣帝所喜。當宣帝“飲酎行祠孝昭廟”時,“先敺旄頭劍挺墮地,首垂泥中,刃鄉乘輿車,馬驚”,帝“召賀筮之,‘有兵謀,不吉’”。剛好霍氏外孫任宣謀“逆”,於是梁丘賀“以筮有應,由是近幸”,官太中大夫給事中,至少府。在宣帝心目中已“喜梁丘《易》”,等到梁丘賀的兒子梁丘臨參加“石渠閣議”後,就立爲博士了。夏侯勝講授時,曾對諸生説:“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取其青紫,如俛拾地芥耳!學經不明,不如歸耕。” [30] 他喜以陰陽災異推論時政得失,漸爲宣帝所“親信”。可見夏侯《書》學之立爲博士,也不是偶然的。《穀梁》學在“石渠閣議”之前,宣帝即“善《穀梁》説”,並“愍其學且絶”,曾授《穀梁》學者蔡千秋爲郎中户將,“選郎十人從受” [31] 。宣帝爲什麽“善《穀梁》説”呢?可能因《穀梁》的尊王説特别上邀皇帝歡心之故。按《穀梁傳》對周天子極爲尊崇。如隱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周平王)。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隱公七年“冬,王使凡將來聘。還,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公羊傳》、《左傳》都以戎爲戎狄,而《穀梁傳》却説:“戎者,衞也。戎衞者,爲其伐天子之使,貶而戎之也。楚丘,衞之邑也。以歸,猶愈乎執也。”他以爲衞伐天子之使,故貶稱爲“戎”。隱公九年春,天王使南季來聘,《公羊傳》、《左傳》都無傳,《穀梁傳》獨説聘諸侯非“正”。《穀梁》的這些尊王理論,應爲最高統治者所喜。根據上述史料,宣帝的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傳》,都是因爲符合他的需要的緣故。

王莽的推重《周禮》,提倡《古文尚書》、《左傳》、《逸禮》,也是因爲他要進行“託古改制”,企圖從這些經傳中獵取有利於他奪取西漢政權的佐證,符合其進行欺騙性改革的需要。我們在《王莽改制與經學中的今古文學問題》一文中 [32] 已有闡述,這裏不再多贅。光武即位,由於他是推翻王莽政權後建立起來的,要鞏固新政權,就需反對舊政權所依附的東西。同時,劉氏復起,李氏爲輔的圖讖説,對他也有利,所以反對王莽所立的古文學而立今文十四博士。又以古文經學已漸盛行,古文經傳中也有帝王可資運用的東西,所以《左傳》曾一度立爲博士。終以今文經傳有其傳統的影響,“左氏之立,論議讙譁” [33] ,以致《左氏》不久立而又廢。博士的興廢和當時的政治是相關連。

第三,儒家出身的博士,仕列朝廷,對政治改革的建議,每每依附經義;而皇帝詔書的頒佈,也時時援引經文。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法定”的儒家經籍,逐漸成爲維護封建秩序的倫理教條。臣下的奏疏,皇上的詔書,“引經據典”,“援古議今”的情況,也漸普遍,特别是曾列學官的“博士”和“雅好經書”的皇帝。就前者來説,例如漢昭帝崩,昌邑王嗣立、“行淫亂”,霍光等欲廢昌邑王。夏侯勝在乘輿前諫昌邑王“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出,欲何之”?昌邑王以爲妖言,縛以屬吏。吏白霍光,而夏侯勝卻對言:“在《洪範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下人有伐上者,惡察言,故曰臣下有謀。’” [34] 夏侯勝以“《洪範》察變”的結果,使霍光等“以此益重經術士” [35] 。又如治《齊詩》的翼奉,發揮《齊詩》“五際”學説,推明“日蝕地震之效”,説:“今左右亡同姓,獨以舅后之家爲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后之黨滿朝,非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盛,不亦宜乎?” [36] 用以反對外戚專政。匡衡以“材智有餘,經學絶倫”而被徵用,遷爲博士給事中,又遷光禄大夫太子少傅。當時傅昭儀及子定陶王受幸,寵於皇后太子,匡衡上疏,即援引《詩·周頌·閔予小子》:“念我皇祖,陟降廷止”和《詩·大雅·文王》:“無念爾祖,聿修厥德”,以喻元帝“審取用心”。又謂“《詩》始《國風》,《禮》本冠、婚。始乎《國風》,厚情性而明人倫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福之興,莫不本乎室家;道之衰,莫不始乎梱内;故聖王必慎妃匹之際,别嫡長之位”,以喻元帝應“得其序”,“正家而天下定”。成帝即位,匡衡又“上疏戒妃匹,勸經學威儀之則” [37] 。這些,都是依附經義議論政治的事例。

至於皇帝頒佈詔書,援引的經文的情況也隨有所見。這裏且舉宣帝、元帝、成帝時的例子來説: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七〇年),因“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丞相御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 [38] 要“經學之士”設法“應變”。元康元年(公元前六十五年),詔書援引《書·皋陶謨》“鳳凰來儀,庶尹允諧”,以“赦天下” [39] 。同年八月,又曰:“朕不明六藝,鬱於大道,是以陰陽風雨未時,其博舉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學、明於先王之術、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宣稱“六藝”的重要。元帝即位,下詔引《書·皋陶謨》:“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意欲“延登賢俊,招顯側陋” [40] 。初元五年(公元前四四年)詔引《詩·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而“令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 [41] 。成帝在太子時,即“好經書”,即位之初,引《書·高宗肜日》:“惟先假王正厥事”而“大赦天下”。陽朔二年(公元前二三年),詔舉博士:“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宜皆明於古今,温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爲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四年(公元前二一年),詔引《書·洪範》謂“《洪範》八政,以食爲首”;引《書·盤庚》:“服田力嗇,乃亦有秋”,以勉勵農桑。這些政治措施,都曾“援經爲證”。

從上引事例看來,一方面説明武帝獨尊儒術以後,部分儒家書籍之被“法定”爲經典,成爲封建社會不可逾越的教條;另一方面也説明儒家博士“援經立説”,漢代皇帝“引經下詔”;在西漢時較爲普遍 [42] 。他們是想從儒家經籍中找取可資運用的資料,作爲政令的依據的。

第四,儒生的争立博士(漢武帝以前,不僅限於儒生),並不以取得博士爲其最終目的,而是想通過博士將它作爲仕宦“顯達”的階梯。統治階級要一些人憑借載籍,加以依附,以符合其需求;一些學人也就各自發揮,以求利禄。“博士秩卑而職尊”,“秩卑”是説博士本身的政治、經濟地位在表面上看來,並非高級官僚 [43] ;“職尊”是説博士能够參預政議,特别是通過“博士”可以弋獵高官厚爵。舉例來説,漢武帝初即位時,公孫弘以“賢良徵爲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意,上怒以爲不能”。此後“復徵賢良文學”,他“曲學阿世”,援引經義議論政治,“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終由儒生而封侯拜相。董仲舒在景帝時以治《春秋公羊傳》爲博士,後來他的“大一統”學説符合了“雄才大略”的武帝的需要,也爲“羣儒首”,甚至“子及孫皆以學至大官” [44] 。這些,都是比較顯著的例子。

據王國維《漢魏博士考》的統計,兩漢博士,有兼給事中的,如平當、韋賢、匡衡、薛宣等;“其遷擢也,於内則遷中二千石”;如“博士后倉爲少府”(中二千石);平當“遷丞相司直”(比二千石);韋賢、夏侯勝、匡衡、張禹、鄭寬中“遷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桓榮、甄宇爲太子少傅(比二千石);魯恭、曹褒、李法、張興,“遷侍中”(比二千石);承宫、李頡“遷左中郎將”(比二千石)。或有遷千石及八百石的,如賈誼、疏廣至大中大夫(比千石),晁錯拜太子家令(八百石),翼奉爲諫大夫(比八百石),孔光爲尚書(六百石)。於外則爲郡國守相,《漢書·蕭望之傳》稱:“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兩漢選爲郡國守相的,如董仲舒爲江都相,盧植“出爲九江太守”,牟長“遷河内太守”,周防“稍遷陳留太守”,伏恭“拜常山太守”。或爲諸侯王太傅,如彭宣“遷東平太傅”,師丹“出爲東平王太傅”,楊倫爲“清河王傅”。或爲部刺史州牧,如貢禹爲涼州刺史,翟方進遷朔方刺史,胡常爲部刺史,徐良爲州牧郡守。或爲縣令,如朱雲遷杜陵令。從這些事例中,可知“博士”出身的,不管在内在外,都有遷擢。皇帝並不是任命他們爲博士後不再升擢;他們也不以博士爲仕宦的最終目的。獲得博士以後,不論内任、外放,都有機會,這就無怪兩漢時代博士的争立是那麽熱烈了。

第五,兩漢博士對政治的態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比較熱衷於議政,另一種却比較拘泥於典籍。前者有的能够迎合皇帝意旨,從而本人也隨之顯達,如公孫弘的“曲學阿世”,即其一例。有的也能批統治階級的“逆鱗”,且對當時社會矛盾予以批判,如貢禹,他“守經據古,不阿當世”,“數言得失,書數十上”,他説:“農民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 耙土,手足胼胝;已奉穀租,又出稾税,鄉部私求,不可勝供。”又説:“諸離宫及長樂宫衞,可減其大半,以寬繇役。”等等。當時雖“通儒或非之” [45] ,但這種暴露和批判,應該説是比較大胆的。所謂“通儒”,就是那些“曲學阿世”、保守利禄、不敢譏訐朝政的官僚。貢禹獨能與“通儒”立異,直指政治得失,確是難能可貴的了。

至於拘泥經籍的博士,在西漢即已存在。夏侯勝(大夏侯)善以陰陽災異推論時政得失,批評他的從父之子夏侯建(小夏侯)爲“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夏侯建呢,也批評夏侯勝“爲學疏略,難以應敵” [46] 。一個善於附合,一個比較醇謹,代表了兩種學風,也反映了對政治的兩種不同態度。

博士初立之時,主要是“明大義”;到了後來,一些醇謹的儒生,却拘泥於經書本身章句的疏解,從而形成了章句煩瑣,家法森嚴。上文提到的秦恭增師法至百萬言,説“曰若稽古”至二萬言,即其顯例。這些博士,統治階級最初也需要,因爲他對當時政治並無違礙;博士也就衍陳章句,鞏固利禄。《漢書·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禄,訖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寖盛,支葉蕃滋,一經説至百餘萬言,大師衆至千餘人,蓋禄利之路然也。”説得頗爲剴切。但它的“碎義逃難”,皇帝又感到有“定於一尊”的必要,於是有“議定章句”之舉 [47] 。

我們認爲,章句的愈趨愈煩,一些博士的務“玩經文”,又是漢代最高統治階級統治加强的另一結果。因爲,以博士的議政而言,東漢不如西漢;西漢宣帝以後,不如宣帝以前。根據王國維《漢魏博士考》的爬梳,西漢時詔令博士議政事的主要事例有:文帝時,因“數年歲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而令“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一二八年),詔“選豪俊,講文學”,命博士舆議“興廉舉孝”。霍去病請定皇子位,莊青翟等與博士等議。匈奴求和親,羣臣議上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元封七年(公元前一〇四年),壺遂、司馬遷請改正朔,詔下兒寬與博士共議。昌邑王即位,行淫亂,霍光召丞相、御史,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會議未央宫。宣帝時,“蕭望之劾延壽(韓延壽)上僭不道,願下丞相、中二千石、博士議其罪”。元帝永光四年(公元前四〇年),博士與議“罷郡國廟”。成帝時,議徙甘泉、河東之祠。哀帝初即位,薛宣子況賕客楊明遮斫申咸宫門外,博士與議處置況、明律例。彭宣劾奏朱博,孔光請謁者召王嘉詣廷尉詔獄,博士均與議。

但是,東漢以後,却偏於“專議典禮”了。如光武帝建武七年,詔王公:“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建武十九年,張純、朱浮奏:“禮,爲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下公卿博士議郎議。

從上引資料中,可以看到西漢時博士參與議論的政事,都是比較重要的政事,很多還是皇帝“詔下博士議”的;而東漢以後則偏於典禮的探討。這裏,一方面説明西漢時博士“秩卑職尊”,在政治上有一定的位置;另一方面也説明封建皇帝將博士議政的範圍逐漸縮小,相對地削弱了博士對政治上所起的作用。

唐代劉秩對此曾有一番議論。他説:“……至於東漢光武好學,不能施之於政,乃躬自講經。肅宗以後,時或祖述,尊重儒術,不達其意而酌其文。三公尚書,雖用經術之士,而不行經術之道。是以元、成以降,迄於東漢,慷慨通方之士寡,廉隅立節之徒衆。無何,漢氏失馭,曹魏僭竊,中正取士,權歸著姓。” [48] 這段批評是比較深刻的。爲什麽漢代中葉以後,特别是東漢以後,博士議政漸有局限呢?爲什麽博士的師法家法此後却又更趨嚴密呢?爲什麽博士的實際作用逐漸減少而“學漸興於民間”呢?我們以爲關於這些,應與漢代社會經濟制度的演變有關,應舆漢代的地主階級統治的漸趨鞏固有關,更應與地主階級勢力的日益抬頭有關,所以魏晉門閥的形成決不是偶然的。由於這一方面問題牽涉更廣,擬另文探索。

綜上所述,秦漢博士,在其初設時,同政治關係很密切,統治階級利用博士鞏固政權,博士也依附典籍争獲政治上的地位。博士雖則“秩卑”而實“職尊”,它並不以得立博士爲其最終政治目的,而是通過博士的設立,獲得朝廷的“法定”,或者“内擢”,或者“外任”,獵取更高的政治地位。但是博士既立以後,有的以皇帝的需求爲轉移,有的附會經訓、推論時政得失;雖也有批評朝政、敢批逆鱗的,但這種情況並不多。此外,更有一些博士,在某些法定的“經典”範圍之内,詳章句,嚴家法,它與政治上的關係就不如前者那麽的密切了。特别是西漢中葉以至東漢以後,他們逐漸囿於學術領域内的論争,“官學”逐漸流入“民間”,地方地主階級逐漸抬頭了,門閥制度逐漸出現了,而博士的作用也就逐漸消失了。

原載《新建設》一九六三年第一期

* * *

[1] 洪亮吉:《傳經表》、《通經表》有《洪北江遺書》本、《花雨樓叢鈔》本。前表述西漢經學傳授;後表述東漢“通經”。

[2] 見杭世駿:《道古堂文集》卷二十四。

[3] 見王鳴盛:《蛾術編》卷一《説録》一《立學》。

[4] 胡秉虔:《西京博士考》,見《藝海珠塵續編》;張金吾:《兩漢五經博士考》,見《花雨樓續鈔》;蔣湘南:《經師家法考》,見《七經樓文鈔》卷一;汪之昌:《五經博士各有家法論》,見《青學齋集》卷十六;趙春沂、洪震煊、胡 、邵保初,各有《漢經師家法考》,並見《詁經精舍文集》卷十一;張壽榮:《兩漢經師得失論》,見《舫廬文存》卷一;缪荃蓀:《兩漢經師得失論》,見《藝風堂文漫存》癸甲稿卷三。

[5] 見《觀堂集林》卷四。

[6] 康有爲:《孔子改制考》、《中庸注》誤“宋”爲“楚”。

[7] 陸德明:《經典釋文》:“曾申字子西,曾參之子。”

[8] 按據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考》九云:“博士,魏官也,魏文侯初置,三晉因之。”可知魏是曾有博士的建置的。

[9] 王國維:《漢魏博士考》。又劉向:《説苑·至公》:“始皇召羣臣面議,博士七十人未對,鮑白令之對文。”蒙文通先生以爲鮑白係鮑丘之誤,即《鹽鉄論》的包丘子,漢初傳詩的浮邱伯。又據《陳留風俗傳》:“園庾字宣,明《公羊春秋》,爲秦博士。”《史記·叔孫通傳》亦載秦二世時,博士以公羊義對二世,如係園庾,亦可補王文之不足。

[10] 《漢書·儒林傳序》。

[11] 《大唐六典》卷二十二國子博士注引,轉引自王國維《漢魏博士考》。

[12] 見臧琳:《經義雜記·文帝始置博士》。

[13] 《史記·文帝本紀》。

[14] 《史記·屈賈列傳》。

[15] 《史記·儒林傳序》。

[16] 《漢書·儒林傳》。按博士不專治一經的情況,武帝以後仍然有。

[17] 《史記·晁錯列傳》。

[18] 迮鶴壽語,見王鳴盛:《蛾術編》卷一《説録》一《立學》按語。

[19] 據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至孝文皇帝,“天下衆書往往頗出,皆諸子傳説,猶廣立學官,爲置博士”。“孝文皇帝,欲廣游學之路,《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置博士”(編者按:這段引文乃趙岐《孟子題辭》語,此作劉歆語,蓋誤)。但本紀中不詳其事,博士姓名並無可考,故頗引起後來學者的懷疑。

[20] 《後漢書·章帝紀》。

[21] 《漢書·宣帝紀》。

[22] “王亥”,《後漢書·賈逵傳》注作“王彦”。

[23] 《後漢書·章帝紀》。

[24] 《後漢書·章帝紀》。

[25] 參見拙撰《王莽改制與經學中的今古文學問題》,載《光明日報》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六日。

[26] 建武間(公元二五——五五年),韓歆上疏,欲爲費氏《易》、左氏《春秋》立博士,光武帝下令議論。建武四年(公元二八年)朝公卿大夫博士於雲臺,命范升平其説。范升以爲“費、左二學無有本師,而多反異。……雖設學官,無有弟子……奏立左、費,非政急務”(《後漢書·范升傳》)。陳元聞之,詣闕上疏,范升又與陳元辨難,卒立《左氏春秋》博士。太常選博士四人,元爲第一。但諸儒以《左氏》之立,羣議讙譁,《左氏》不久又廢。

[27] 《後漢書·儒林傳》。

[28] 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考》九。

[29] 《史記·秦始皇本紀》。

[30] 《漢書·夏侯勝傳》。

[31] 《漢書·儒林傳》。

[32] 見《光明日報》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六日。

[33] 《後漢書·陳元傳》。

[34] 《漢書·夏侯勝傳》。

[35] 《漢書·夏侯勝傳》。

[36] 《漢書·翼奉傳》。

[37] 《漢書·匡衡傳》。

[38] 《漢書·宣帝紀》。

[39] 《漢書·宣帝紀》。

[40] 《漢書·元帝紀》。

[41] 《漢書·元帝紀》。

[42] 這種情況,東漢也有,《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十三年二月“丙辰詔曰:長沙王興,真武王得,河間王邵,中山王茂,皆襲爵爲王,不應經義,其以興爲臨湘侯,得爲真定侯,邵爲樂成侯,茂爲單父侯,其宗室及絶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在“不應經義”下,李賢注曰:“以其服屬既疏,不當襲爵爲王。”

[43] 漢初博士秩四百石;宣帝後,增爲六百石。

[44] 《漢書·董仲舒傳》。

[45] 《漢書·貢禹傳》。

[46] 《漢書·夏侯勝傳》。

[47] 西漢末,已有删定章句之舉,王充《論衡·效力》:“王莽之時,省五經章句,皆爲二十萬。博士弟子郭路,夜定舊説,死於燭下。”東漢章帝時的白虎觀議奏,亦爲“省減章句”而開。

[48] 杜佑:《通典》卷十七《選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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