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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斗争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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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国历史,差不多到处要碰到民族问题。从中国有历史记载以来,出现过的民族就很多。华夏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许多名目,这里统称之为非华夏族。春秋时期有所谓蛮、夷、戎、狄,这是华夏族人按地区对非华夏族的称呼,实际上它们内部还有很多分别。那时候,这些民族并不像秦汉以后住在边荒,而是住在中原地区,在黄河流域内,与华夏族杂居。东周天子的都城洛阳,附近就有陆浑之戎、伊雒之戎。卫国城墙上可以望见戎州。在春秋时期,华夏族与非华夏族斗争激烈,到战国时期,这些民族大体上都与华夏族融合了,形成为一个华夏族。其余各族,很多不再见于记载。这不是说它们消失了,而是它们融化成比原来更大的民族了。秦修长城,与匈奴分开。匈奴在长城外,称为引弓之民,华夏族在长城内,称为冠带之民。自西汉时起,塞外游牧民族在匈奴单于统治下成立一个统一的大匈奴国(暂时的、不巩固的、军事行政的联合),长城内农业民族在汉朝统治下成立统一的以汉族为主体的大汉国。汉武帝同匈奴作战,此后许多塞外民族迁移到内地或边境上,使匈奴、氐、羌、鲜卑、乌桓等族和汉族发生接触。在西南地区有所谓西南夷。当时汉族在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浙江、福建、两广等地势力不大,汉朝建立初郡,在非汉族地区逐渐伸展政治力量。西晋覆亡后,居住国境内所谓五胡的落后民族相继起来建立政权,统治中原地区的汉族,民族间的斗争热闹得像开水沸腾。到南北朝末年,隋统一黄河流域,这才完成了各民族的大融合。所有以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民族,到隋朝时差不多都被融化了。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鲜卑族,也融化到汉族里面了。

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一般来说,统治汉族的少数民族,融化的速度较快,而被统治的少数民族,融化的速度较慢。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汉族经济、文化水平较高,为了统治汉族,不得不把自己提高,但又不可能超过汉族,只能同汉族一样,等到政权崩坏,失去凭藉,那就很自然地只好与汉族合为一体。被汉族统治的少数民族却不然,它保持原来落后的经济和文化,起着抵抗新事物的作用,它不必像统治汉族的民族那样必须提高自己的水平,因此,融化的速度就慢些。这一类民族形式上似乎保持落后文化,藉以保存自己,实际是甘心作池塘里的死水,不能流入江河,最后仍免不了干涸。马克思说:“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 。由于汉族的文明比附近各少数民族都高,人口也多,尤其是汉族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强烈地吸引落后民族用各种形式迁移进来。有的用武力硬打,有的要求内附,不论用的是什么形式,与原来的汉族总有一番斗争,这种斗争可能是极残酷的,但结果总是融成一体。从历史上看,汉族好像是一座融化各民族的大熔炉,春秋战国时期是一次大融化,十六国南北朝也是一次,唐朝又是一次,辽、金、元、清四朝融化的规模大小不等,多少都增加了汉族的数量。汉族之所以成为一个巨大的民族,是由于几千年来不断吸收附近各民族的缘故。这正是马克思指出的“永恒的历史规律” 。的确,经济水平、文化水平高的民族能够吸收其他民族,这个道理很明白,无待解释。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的界限没有了,民族的界限也将逐渐消失,各民族到底怎样融合,现在还不知道。不过,经济水平文化水平高的民族的吸收力总要比较落后的民族强一些,这一点是大致可以肯定的。

历史上有名的唐朝,皇室姓李,自称是陇西李氏,并说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子孙。因为攀高亲,把道教也捧起来,规定道教地位比佛教高一等。有一次唐太宗让道教和佛教辩论,一个著名和尚名叫法琳的,对唐太宗说,你姓的那个李,不是陇西李而是拓拔达阇的那个李,达阇就是汉语的李字。你是鲜卑的达阇。拓拔建立北魏,在北魏以前称代,你这个达阇就是代的贵族,是阴山的名门。你否认自己是鲜卑人,硬说是陇西李氏,这是不对的。唐太宗听了大怒,连眼睛都直起来了,但也无法驳倒法琳,只好说,“你们佛经上讲,念观音菩萨,刀落在头上,头可以不掉下来。我现在给你七天去念观音菩萨,到时候我来试试你的头掉不掉下来。”这个和尚在狱中苦想救头的方法,知道念观音菩萨是骗人的勾当,却骗不了杀头的刀。他忽而想出一条妙计。到了第七天,唐太宗派人去问他。他说,我没有念观音菩萨,我只念的皇帝陛下,因为陛下太好了,就是观音菩萨,念了陛下的尊号,头就可以不掉下来。佛教徒既然低头认输,唐太宗也就免他一死。法琳说唐朝皇帝姓鲜卑的李,可能有些根据,而且与唐皇室通婚的也是鲜卑贵族。如唐太宗的母亲窦太后是鲜卑人,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也是鲜卑贵族,唐初文武大臣很多是鲜卑人。其实,唐朝皇帝是不是汉族,用不着管他,既然他们的文化与汉族一样,表现出来的共同心理状态也是一样,再去分别谁是汉人,谁是鲜卑人,这有什么意义呢!

唐朝的疆域在唐玄宗开元时期,曾经扩大到远远的西方,它在中亚细亚一带设立了很多羁糜州。来自羁糜州的,都算是唐朝人。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内地,做各种职业,不受限制。隋朝末年,黄河流域人口大量减少,唐朝有意招收塞外各族人迁居内地,让他们住在河北大平原上,一面种田,一面当兵。他们到内地后,就慢慢同汉族融化,唐玄宗开元四年,并州长史王睃上书请将突厥降人迁往内地,说他们“二十年外,渐变旧俗,皆成劲兵,虽一时暂劳,然永久安靖。”所谓渐变旧俗,就是要牧人变成农民,主要是使他们为唐朝当兵。唐玄宗开元末年到天宝年间,统治阶级腐败到极点,终于爆发安史之乱。安禄山是个杂胡,史思明是个胡人,他们使用的兵士和将官,大部分也是胡人。当时汉人承平已久,忘了武事,尤其是骑术不精,难当胡马的冲锋。后来,唐朝用重酬招来回纥兵,才把安史的胡骑打垮。杜甫《北征》诗里描写回纥骑兵的勇猛说,“其俗善驰突。送兵五千人,驱马一万匹。此辈少为贵,四方服勇决。所用皆鹰腾,破敌过箭疾”。骑兵在军事上如此重要,所以安史以后的割据者(所谓藩镇),绝大多数是胡人,他们使胡人当骑兵,让汉人当步兵,军事优势常在胡人方面。河北平原上三个藩镇,唐朝无法消灭它们,原因就在于有一批胡人拥护这些割据者。游牧人不习惯于农业生活,愿意叛乱杀掠,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可奇的却在保护唐朝廷的很多也是非汉族人,如有名的大将军李光弼就是契丹人。唐朝很多姓李的文武官员都不是汉人,唐朝赐他们姓李,就变成了汉人,为朝廷出力反抗胡人的叛乱。从中唐到五代,许多来自突厥、回纥、西域的人,经过对抗或归附,终究与汉族融合成一体。五代时,突厥的一个部落沙陀人,凭武力建立了三个小朝代,一个是李存勖的后唐,一个是石敬瑭的后晋,一个是刘知远的后汉,沙陀人统治汉族以后,按照规律,它本身也就被融化了。

从唐到五代,是汉族的又一次大吸收,主要是吸收突厥人。经济、文化水平比较低的民族融合到经济、文化水平比较高的民族里面,这是好事情。它是有进步的性质,历史学工作者用不着避讳这一点。

事情既然是这样,汉族无疑是很多民族的化合体。它的祖先多得很,不仅传说中的黄帝族是它的祖先,而且所有融合进来的任何一个民族的祖先都是它的祖先。在这些祖先里,有一部分是当时的统治者,大部分则是被统治者,是人民群众。每一个民族都爱用自己著名的首领当作自己的祖先,这,我觉得有点奇怪。难道只有首领有子孙,别人就没有子孙么?我怀疑我们姓范的都是范仲淹的子孙,从家谱上看我也出自范仲淹。北宋时姓范的很不少,为什么别人都没有后代,只有范仲淹子孙独多呢?显然,这是因为他的名气大,有文正公的美谥,大家都愿意尊奉他,这样一来,就逐渐都变成他的子孙了。例如最近有人写文章,说南宋末年投海抗元的忠臣陆秀夫,据陆氏家谱,是陆游的曾孙。但又有人找到了另外的证据,证明陆秀夫是江苏盐城县人,与浙江山阴县的陆家并无关系。这些例子说明,只把名人或领袖人物认作自己的祖先,好像别人都没有后代似的,这种想法是与事实不符合的。我这样说的意思是:凡是现在兄弟民族的祖先或者是已经融化似乎失踪的古代民族,都是汉族的伯叔祖先或者是祖先的一部分。在当时,作为敌对的民族或国家,经常残酷地进行过斗争,今天看来,却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我们不能否认它们当时是敌对民族或敌国,但也不能强调不同的民族或国家而有所偏袒。

现在讲少数民族问题时,往往对一些民族的大人物不敢轻易评价。譬如对成吉思汗说些不好听的话,蒙古族的同志就有点不高兴,说对他们的祖先不敬。至于对匈奴、鲜卑等,你怎么说都可以,不会有人出来抗议。其实,成吉思汗固然留有蒙古族,匈奴、鲜卑也留有一部分的汉族。汉族有很多祖先,对谁偏袒好呢?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停止过民族斗争,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不是你打进来,就是我打出去。因此,讲古代史时,民族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到处都要碰到。我们史学工作者,应该对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现在,我把我的看法提出来。列宁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单从这一点来看,国家似乎是纯粹消极的东西,被压迫阶级除了仇视国家,不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无条件地把它打倒,再没有其他的道理可讲。但是,我们还必须知道,国家还有恩格斯所讲的另一种职能,保护社会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 。国家有这样的一种积极意义,当它还能起这种作用的时候,有什么理由要打倒它或不给以同情呢?只有当国家完全失去抵御外来侵犯的作用,仅仅是一部剥削机器的时候,这样国家,才应该由民众起来予以消灭。民众自己不起来,强大的邻国进来消灭它,那是很自然的。金和南宋都是高级的封建社会,可是政治极端腐朽,社会继续发展的可能全被阻塞。蒙古虽还只是低级封建社会,但它正是在发展中,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一个方兴未艾的力量。它所碰到的是高级的但腐朽已极、精力耗尽的行尸走肉。凡是腐朽着的东西,碰到发展着的东西,必然被消灭。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工作者,难道可以同情行尸走肉的被消灭么!

尤其是统治汉族地区的国家,不论统治者是汉人或女真人,它们被蒙古侵犯以至于覆灭,丝毫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因为统治汉族地区的国家,在人力物力上,有足够力量抵御任何外来的侵犯。举一个例子。唐玄宗时,突厥毗伽可汗想到唐边境抄掠,谋臣暾欲谷说,“不可。突厥人徒稀少,不及唐家百分之一,所以能与为敌者,正以逐水草,居处无常,射猎为业,人皆习武,强则进兵抄掠,弱则窜伏山林,唐兵虽多,无所施用,若筑城而居,变更旧俗,一朝失利,必为所灭” 。以下,每个雄据北方的游牧民族,比起汉族来,都不过百分之一,汉族国家处以百敌一的优势,结果是束手无策,坐以待毙,试问这样的国家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历史上腐朽国家如北宋、南宋末年,都不过是单纯的剥削机器,抵御外患的作用丝毫也不存在了。虽然这些国家的统治阶级是汉人,但汉族史学工作者不值得替他们呼喊,说是受了侵略,并且谴责侵略者。我们应该严厉谴责那架剥削机器,赞成有人出来打倒它,女真灭北宋,蒙古灭金和宋,都是合乎规律的事情。上面说过,这些事情,今天看来,不过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一个小兄弟用武力打倒老朽残虐的大哥,替大哥管理家务,管得好坏,应作别论,打倒老朽,代管家务,本身总是一件好事。四分五裂的中国,蒙古把金、南宋、西夏、大理、西域都统一起来,这件好事蒙古人做了,试问当时哪一个国家能做这件好事?列宁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不能认为凡是合并‘别国’领土就是兼并,因为一般说来,社会主义者是同情铲除国界和建立更大的国家的;不能认为凡是破坏statusquo(现状)就是兼并” 。

剥削阶级统治下的民族或国家,各民族和各国家间,完全依靠力量的对抗,大小强弱之间,根本不存在和平共处平等联合这一类的概念。蒙古的力量大,就要向外扩张,这是很自然的,成吉思汗时,蒙古处在原始社会刚结束,封建制度刚开始的阶段。那时候战争还被看作劳动的形式之一,打仗可以俘获敌人当奴隶,又可掳掠财物,对蒙古人说来,战争是很有兴趣的事情,谴责他们侵略或扩张,他们是无动于衷的。狼吃羊,羊被狼吃,这是动物界的规律,也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规律。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人并没有脱离动物界,动物界的某些生活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只有当人们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转到真正的生存条件的时候,也就是在社会主义胜利的国家里,情形就完全不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既不侵略别人,也不允许别人侵略,这才不会有武力扩张。

就古代剥削阶级的扩张来说,也不能一概否定它的后果。以蒙古为例,元朝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建立起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为中国和欧洲经济文化的交流开展了从来未有的局面。《马可波罗游记》将中国的情况介绍到了欧洲,欧洲人想到中国来,到处寻找航路,后来发现了美洲,这是一个伟大的地理发现。美洲发现以后,大大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蒙古武力扩张的结果,打通了欧亚两洲的交通,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不能单看它的军事破坏。

承认蒙古扩张有它的积极意义,是不是代表北宋末年汉族反女真的岳飞,南宋末年反蒙古的文天祥,都不能算是民族英雄呢?当然要算。因为当时统治阶级腐烂了,有这些特殊人物,出来号召保护共同利益,抵御外来侵犯,不论成功或失败,他们本身有异于其他腐烂的统治阶级中人,他们还知道担当起抵御外来侵犯的责任。这样的人,为什么不算是民族英雄呢?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鸦片战争时期,中国停滞在封建社会阶段上,侵略者的英国则是方兴的资本主义社会,按照腐朽着的东西必然被发展着的东西所消灭的原则,林则徐抗英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不应该肯定他的功绩,也不应该称为民族英雄。这样想的人,我看,赐谥为机械公,可谓十分允当。在封建社会时期,征服者的经济文化,如果低于被征服者,征服者必须把自己提高到被征服者的水平,否则就不可能统治下去。反之,征服者的经济文化,如果高于被征服者,征服者必须影响被征服者,使逐渐提高,以便自己行使统治权。总的看来,双方在经济文化上趋势是拉平,归根是有益的。资本主义的征服者,往往只顾剥削殖民地,破坏多而建设少。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里说得很清楚,他说,“不列颠人是第一批发展程度高于印度的征服者,因此印度的文明就影响不了他们。他们打破了本地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突出的一切,从而消灭了印度的文明。英国人在印度统治的历史,除了破坏以外恐怕也就没有别的什么内容了,他们的建设性的工作在这大堆大堆的废墟里使人很难看得出来。” 把本地社会中伟大和突出的一切全部夷平,这就是资本主义征服者的统治法。当然,建设性的工作毕竟还是有一些的,不过,目的并不是为了提高印度的文明,而是要印度人永远摆脱不了殖民地奴隶的地位。清朝政府反抗英国的侵略,正符合国家保护共同利益以免外来侵犯的原则。林则徐为首的一批统治者,为抗英出了力,为后来中国人民反帝运动开了端,中国沦为半殖民地,还不曾变成完全殖民地,就是靠中国人民联合统治阶级的进步派,不屈不挠地进行顽强的抵抗,尤其是义和团的顽强反抗,迫使帝国主义知难而退,暂时收起瓜分中国的野心。如果照机械公那种想法,资本主义社会的英国来了,封建社会的中国就该束手认输,坐而待毙,一切抵抗都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那么,中国除了亡国,还有什么道路可走呢?

话说到这里,应该做一个结束。六亿多人口的汉民族是世界上最大的民族,所有中国人民,不论属于何族,都必须十分珍视这个民族的遗产。因为劳动群众是人类社会一切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生产力,有了丰富的劳动力,一切事情就好办了。缺乏劳动力的兄弟民族也将得到汉族的无私帮助,共同发展生产力。汉族之所以成为如此巨大的共同体,原因是二千多年前,已经初步形成为民族 ,并且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国家的统一,有利于民族的继续和巩固,民族的继续发展和巩固,又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因此,秦汉以后,中国基本上是统一的国家,割据分裂只是暂时的现象。割据分裂又多半是由落后民族与汉族杂居所引起的。一个地区存在着游牧与农业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游牧人轻视农业人口的文弱,又受汉族统治者的压迫,必然要乘机发生叛乱,历史上战争和大屠杀多数是民族斗争,由此引起割据分裂,造成一段黑暗时期。在这个黑暗时期里,残酷斗争是一方面,但还有民族融合的一面,斗争与融合同时并进,斗争完了的时候也就是融合完成了,汉族因增添了新鲜血液而进一步发展。从远古传说中的黄炎之战和黄帝与九黎蚩尤之战,一直到满洲入主中国,几乎无例外地说明民族斗争是民族融合的必经过程,归根还是民族融合(元朝统治时间不长,只有一部分蒙古人融合入汉族)。依据这样的看法,中国封建时代几次大的民族冲突,汉族都遭到严重的损失,如果单就损失来看,难免发生民族间的憎恨;如果作为民族融合的必经过程来看,冲突者双方归根都有利益。那么,损失是暂时的,利益却是永久的。对来侵略者不必过分憎恨,可憎恨的应是不能自强、丧失抵御外侮能力的汉族统治阶级。

(原载 1980 年《历史研究》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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