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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原始社会前期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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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传说中的中国原始社会

整个原始社会,包含从猿人到古人的原始群居生活和新人出现以后从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到原始社会解体两大阶段。在母系氏族公社形成以前的这一阶段,时间是漫长的,大约经历了从200万年前到公元前4万年之久,我们叫它原始社会前期,相当于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里所说的蒙昧时期的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

这段时期的历史,古代人们早已有所猜想和推测。庄周是最早一个在这方面作推想者。《庄子·胠箧》说:“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戏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他从远古推想到伏戏(羲)、神农的时代,正是相当于早期母系氏族公社之时,所记诸古帝的名称,大概也有当时所传的一点古书作凭依,非纯出杜撰。但是,他把这段漫长的充满为生存与生活而斗争的原始人类群居生活的景象,描写得这样和平、丰足、安谧,则是道家清静无为而致天下太平思想的有色眼镜造成的错觉,是不可靠的。

《庄子》另一篇文章《盗跖》中,对原始社会的初期情景的推想,才比较接近实际:“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韩非子·五蠹》对此又有所补充,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又说:“民食果蓏蜯蛤,腥臊臭恶,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燧人氏。”从“构木为巢”到“钻燧取火”,概括了原始社会前期(相当于摩尔根分期法的蒙昧期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社会生活的大略情景。可见古代人们对这段时期的原始社会仍是有比较正确的认识的。

也有纯出于神话性质推想的,如《汉唐地理书钞》所辑《荣氏遁甲开山图》便是。此书早佚,不知何代人所作,我估计大概也是汉代的纬书之一。《隋书·经籍志》有著录,列入子部的五行类,作“《遁甲开山图》三卷,荣氏撰”,其实该作“荣氏解”才更符合实际情况。《汉唐地理书钞》的辑者王谋说:“《荣氏遁甲开山图解》皆记天下名山古先神圣帝皇发迹之处,故以开山名书,即可以为地理书开宗第一章。”但观其辑存的关于三皇、伏羲、女娲等条目,实在也可算是古代的历史书,是将一些虚构的神人填充了原始社会最早时期的空白。例如关于三皇,书中就这么记载着——

五龙见教,天皇被迹望,在无外柱洲昆仑山上。解曰:五龙治在五方,为行神。五龙降天皇兄弟十二人,分五方,为十二部,法五龙之迹,行无为之化。天下仙圣,治在柱洲昆仑山上,无外之山,在昆仑东南一万二千里。五龙天皇,皆出此中,为十二时神也。五龙皇,后君也,昆弟四人,皆人面而龙身,长曰角龙,木仙也;次曰徵龙,火仙也;次曰商龙,金仙也;次曰羽龙,水仙也;父曰金龙,与诸子同得仙,治在五方。

地皇兴于龙门熊耳山。解曰:地皇兄弟九人,面貌皆如女子,貌皆相类,蛇身兽足,生于龙门山中。

人皇起于刑马山。解曰:人皇兄弟九人,生于刑马山,身有九色。

接着是伏羲、女娲和女娲以下自大庭氏至无怀氏的古帝王名号,与《庄子·胠箧》所举,大体相同,或者便是本于《庄子》。其所异者,在《庄子》是把这些古帝王列在伏戏(羲)、神农以前,而《开山图》则把他们列在伏羲、女娲之后,而且还说从大庭氏到无怀氏,“凡十五代,皆袭庖羲(伏羲)之号”,不知何据,或者是别有所本吧。

总之不管怎样,这部书无非是以假想和虚拟,把荒古时代的景象,作了神话色彩的描述。从解说的辞语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是受了道家清静无为和阴阳家阴阳五行思想的影响的。如果这也算是神话,当然是相当后起的神话,决非原始社会更非原始社会前期的神话。三国时,吴人徐整所作的《三五历纪》,在记盘古开天辟地之后,末有“后乃有三皇”一语,可知三皇是被安排在开天辟地的盘古之后的,可惜此书早佚,盘古之事也只是从后来的类书和书注中所引才能得见,竟未见到有关三皇的记叙。推想起来,或者仍是带着浓厚的神话色彩,如上所引《开山图》的记叙吧?用神话因素的东西来填补远古历史的空白,是道家之流和某些史学家的惯技。道士徐整已开其端,唐代司马贞《补三皇本纪》又继其后,而集此工作之大成者,乃是宋代罗泌所作的《路史》。《路史》分“前纪”和“后纪”两个部分,“前纪”从初三皇到无怀氏;“后纪”从太昊伏戏氏到夏少康,把许多神话传说材料都转化为历史,作了历史的安排和处理。这部书是很有意思的,包括从整个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初期的历程,可说是一部神话传说性质的原始社会史,书中所记叙的,当然就是历史化了的神话传说,但却很少有人对它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属句遣字间,尚僻隐,易滋疑窦,每令人索解不得”(清赵承恩《新序》),是一个原因;“岁久传湮,原本无稽,而钱塘旧刻鲁鱼豕亥滋甚”(《重梓〈路史〉凡例》),又是一个原因;何况此书“其采典籍则五纬、百家、《山经》、道书,一言一事,靡不摭拾,几于驳杂而无伦”(明张鼎思《豫章刻路史前纪后纪序》)。以其难读又荒谬无凭,因而探究者少。我们从神话研究的角度看,此书倒是很值得注意的。它采取的神话材料,确实丰富,虽然把它们都转化作了历史,安排在一定的位置上,但从其子罗苹的注中,又每每把这些材料的来源一一注出,大致还其本来面貌,其间多有僻籍佚文不见于今世者,为我们提供了考察、采撷神话材料的方便。《路史》的“前纪”共分六纪,相当于原始社会前期群居生活阶段,“后纪”共有二纪,从伏羲、女娲开始到夏少康中兴,相当于原始社会后期母系制氏族公社建立到原始社会解体,奴隶制社会初步形成阶段。罗泌将史前的这数十百万年的人类历史作了神话性质的推想,取材宏博,构思奇伟。尤有奇者,是他所分前、后二纪,竟恰恰暗合原始社会的两个重要发展阶段。神话传说——即使是经过整理安排的神话传说——之足为“史影”,看来具有一定的道理。

“前纪”六纪所收古帝名号共五十七,较之《庄子》所举,四倍有余,把一些河神、山神乃至古仙人如巨灵氏、谯明氏、涿光氏、犁灵氏、大騩氏、弇兹氏、泰逢氏、云阳氏等都列入了古帝的行列,看来自然是舛驳不伦。但是,这一大队古帝的名号,却给我们暗示出了原始社会前期的时间之长,正如李白《蜀道难》一诗所说:“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迩来四万八千年……”;又从所举人神不分的古帝中,给我们暗示出了处于蒙昧时期的原始先民群居生活的某些侧影。

但这仅仅是从神话传说材料中反映出的中国原始社会,尤其是它前期的一些情况的侧影,却并不是这一时期的神话。

萌芽状态神话的产生时期

这个时期有没有神话呢?回答是肯定的。不过得先把“神话”一词的概念弄明白。“神话”一词,中国古来原是没有的。这个词语大概是从西欧被翻译到日本,然后又从日本移植到中国来的。中国最早使用“神话”一词,现在能够查到的,是清光绪二十九年(一九〇三年)发表在《新民丛报》上的蒋观云《神话、历史养成的人物》一文。对于此词的含义,据各家辞书所述,中外学者所说,实在是繁杂纷歧,很难从中得到明确的认识。不过有一种通常的观念,却是错误的,应该给予纠正,这就是认为神话的先决条件是神,必须有“神”然后才能有“话”。这是把“神话”这个翻译移植过来的浑然一体的语词作了中国式的理解,近于望文生义。其实“神话”一词,本来不过是故事或传说的意思,只因它和宗教的关系密切,宗教奉祀的神多有神话为之传述行迹,所以才引起人们对神话必须有神的错觉。在原始社会前期,当宗教尚处于萌芽状态,即仅有宗教意识而无宗教仪式,无所谓对神的崇拜,因而早期神话中并没有出现后世概念中所谓的神。神话起源的最早时期即上限,我国民族学者杨堃推断为旧石器时代晚期,即蒙昧期的高级阶段,比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所说的神话产生于野蛮期低级阶段略早,我基本上是赞成他的推断的,因为较符合事实。而我的设想甚至比杨堃先生的推断更早。杨堃先生推断为旧石器时代晚期,其时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初期,我的设想则在原始社会前期,即蒙昧期的中级阶段,那时人类还过着原始群居生活,已经有了萌芽状态的神话产生。这种神话,略近于后世所说的“寓言”、“童话”,而与后世概念中的“神话”则有较大的差异。

要把这个问题说明白,须先费几行笔墨,还得从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说起。《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曾说过神话产生的一段话,为了确切理解它的含义,现在全文抄录在下面——

在野蛮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个人的尊严、雄辩、宗教的情感、正直、刚毅、勇敢,此时已成为品格的一般特质,但是残酷、奸险和狂热也随之俱来。在宗教领域中发生了自然崇拜和关于人格化的神灵以及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原始的诗歌创作、共同住宅和玉蜀黍面包——所有这些都是属于这一时期的。它也产生了对偶家族和组成胞族和氏族的部落所结成的联盟。想象,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而业已给予人类以强有力的影响。

从神话与宗教关系密切这一角度来看,这段时期既然“在宗教领域发生了自然崇拜和关于人格化的神灵以及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则该是比较发展的宗教,而不是宗教的萌芽;那么此时产生的神话,相应地也该是比较发展的神话,而不是萌芽状态的神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前面一段,是写过“宗教萌芽”的,它这样写道:“蒙昧人……还实行着吃人之风。潜在力的进步是很大的:已有语言、管理、家族、宗教、建筑术、财产的萌芽,也有最主要生产的萌芽。”《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对蒙昧时期情况的叙写未分阶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却是分了阶段的。在蒙昧时期中级阶段,恩格斯写道:“由于食物的来源经常没有保证,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保持颇久。”对照《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所叙写的来看,宗教的萌芽,可能产生于蒙昧时期的中级阶段。在那个阶段,相应地也该有神话的萌芽了。

十九世纪末叶,英国人类学者泰勒提出著名的“万物有灵论”以后,对学术界曾产生很大的影响,宗教起源和神话起源的问题由是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说明。但是,这个学说是有缺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一天天暴露出它的不足来。“万物有灵论”是说万物都有灵魂,以此解释原始社会后期母系氏族社会以后产生的关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的宗教与神话是可以的,而对以前的情况则很难予以圆满的解释。早在三十多年前,已经有人指出:泰勒的万物有灵论“并不是完全适当的一个名词”,“在宗教发展的开头阶段,人们还没有特殊的关于灵魂的概念;早期宗教意识实质上不过是人与自然浑然一体、自然具有活力这样一个一般的且颇不明晰的概念。”后来,其他一些学者对泰勒的万物有灵论,也都各有批评。因此,泰勒的继承者马雷特又提出“前万物有灵论”这样一个术语作为它的补充。看来,这完全是有其必要,并且是合乎实际的。

我从原始思维,主要是神话思维的角度,对前万物有灵论时期的神话,曾作过一些探讨。这段时期,相当于本章所述的原始社会前期,现在就把这篇文章的内容概要加以补充修订,节述在下面。

前万物有灵论:活物论时期的神话

刚从动物脱离出来的原始人类,开始制造并学会使用简单粗陋的工具,从事集体劳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逐步使分节语言发展完善起来,借以交流经验,表达思想感情,并借此从事简单幼稚的原始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的特征,乃是以好奇为基因,把外界的一切东西,不管是生物或非生物、自然力或自然现象,都看作是和自己相同的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而在物我之间,更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联结着自己和群体。这种物我混同的原始思维状态,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称之为原始思维,从神话研究的角度出发,可以叫它神话思维,由此而产生的首批传说和故事,我们便叫它神话。

最原始的神话当然不是什么开天辟地、创造人类之类,那已经是相当后起的了。处于蒙昧时期的原始先民还不可能有这么恢宏深远的想象,把这些放在各民族神话的开头,那是神话故事的整理者(不管是巫师还是诗人、作家)有意识的安排。那时人们只能从物我混同的心理状态,就眼前所见切近的景物创造神话。白族史诗《创世纪》第一部分“洪荒时代”描写洪荒时代的景象说:在洪荒时代,树木会走路,石头会走路,牛马会说话,猪狗会说话,鸡鸭会说话,飞鸟会说话,等等。这些和自己一样能言会走的活物,就是早期原始人类创造神话的材料,自然这些材料在他们神话思维的眼光中已先神话化了。

最早的一批神话,实在便是一批动物、植物故事,尤其描述禽言兽语的动物故事是神话的核心。先秦诸子书中有些寓言是以讲述动物故事为主的,说不定便是古代神话的转化,如“狐假虎威”、“鹬蚌相争”、“坎井之蛙”、“涸泽之蛇”等,但已经难于实指。早期原始先民用神话思维的眼光看世界,以身边切近的动植物为题材,从而创作出的首批神话故事,就其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看,略近于童话;就其内容含意(任何神话故事,总是要包含一点用意的)来看,又略近于寓言。因而原始社会前期的这类神话,流传演变到了后世,就成了童话或寓言,文学家得以利用它来驰骋想象,哲学家也得以利用它来发展思辨。它和童话、寓言不同之点只是在于:它所叙写的能言会走的动植物,在原始先民的眼光里看来,都是实有的东西,而且因有看不见的纽带和这些东西相联系,精神上还会起到一种震颤;而童话或寓言里能言会走的动植物,却不过是拟人化的文学形象,或者竟是一种譬喻,一种假设。但童话和寓言的总根子,还是在古代神话。无怪《韦伯斯特英语词典》把“寓言、童话”列为“神话”的同义词,那是自有它的道理的。

在原始狩猎时代,和人们接触最频繁的是动物,因而表现禽言兽语,表现禽兽和人类打交道的动物神话,无疑是神话的主要部分。然而这些神话或者由于失了传,或者由于流传到后代变形成了寓言、童话之类的东西,已很难找到还具有本来面貌的例子。明代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八“禽言兽语”条汇集了许多人能解禽兽蛇虫语言的例子,给我们提供了古代确实有过动物神话的信息——

考古解鸟语者,公冶长辨雀语,白莲水边,有车覆粟,收之不尽,相呼共啄。见《冲波传》……管辂见雀鸣,知东北有妇杀夫;又闻鸣鸠,知有老翁携酒豚来候主人。见《别传》。安清鸟兽之音无不综达,行见群燕,知有送食者。见《高僧传》。解兽语者,介葛卢闻牛鸣,知生三牺。见《左传》。广陵杨翁仲解马语。见《论衡》。李南亦解马语。见《抱朴子》。沈僧照识南山虎啸,云国有边事,当选人丁。见《梁典》。渤海僧隆多罗秋暑纳凉,逢牝豕,引诸豚而行,知其遇官槐止而饲群子。见《阙史》。白龟年见李太白遗书曰:“读之可辨九天禽语,九地兽言。”后闻二雀啾唧,知呼食城西民家余粟;又闻马嘶,知槽中料热不可食;见羊鞭之不动,知羊言腹中有羔,将产然后死。见《翰府名谈》……又《葆光录》台州民解蚁语。《辽史》辽太祖从兄铎骨扎以本帐蛇鸣,令知蛇语者,神速姑知之,谓蛇穴旁有金,铎骨扎掘之,乃得金,以为带,名曰龙锡金。

其实最早一个了解禽兽语言的神话人物,这里没有记叙。《汉书·地理志》说:“伯益知禽兽。”《后汉书·蔡邕传》说:“(伯益)综声于鸟语。”伯益才是了解禽兽语言最早的人。他是传说中尧舜时代的人,这个时期相当于原始社会末期,从伯益这个神话人物的身上,曲折地反映出早期原始社会由于神话思维而感知的人和禽兽可以语言相通的一些情况,《玉芝堂谈荟》所记的种种,无非都是这类神话在后世的遗存物。动物能和人类交往,人能了解他们的语言(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有关公冶长识鸟音的种种民间传说),这就足够证明早期原始社会中这类神话的传述是带有普遍性的。

植物的原始神话在古文献中几乎很难见到。虽然《山海经》有“邓林……二树木”(《海外北经》)、“范林方三百里”(《海外南经》)、“寻木长千里”(《海外北经》),《淮南子·地形篇》有“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等等,具有一定神话的意味,但已经不是最原始的神话了。最原始的植物神话,推想起来,当具有“能言、会走”属于活物论神话范畴的这样两个条件。白族史诗有“洪荒时代,树木会走路”这样的话,汉族古文献中尚未见到。只在后世民间传说,如《中山狼》、《天仙配》等里,才见到有老杏树能说话,诉其身世之苦;老槐树也能说话,而且做了董永和七仙女的媒人,算是原始植物神话的遗存。《异苑》卷三所记三国吴孙权时,永康人所见的龟树共语的异闻,可能也是洪古时期动植物神话曲折传嬗下来的。

矿物如山石等原始神话的遗存物,在文献记录中还能见到一些,虽然已非本貌。《述异记》上说:“桀时泰山山走石泣。”山能“走”,石能“泣”,也略带早期原始社会活物论神话的意味,虽然它是以记述妖异的面貌出现的。《艺文类聚》卷六引《随巢子》说:“禹产于昆石,启生于石。”《西游记》说孙悟空从花果山仙石中迸裂降生出来:石头能生子,也该是活物论时期神话思维的产物。段成式《酉阳杂俎·物异》说:“莱子国海上有石人,长一丈五尺,大十围。昔秦始皇遣石人追劳山不得,遂立于此。”石人和劳山居然赛起跑来,真是壮观的景象,推本溯源,仍应是早期原始先民的幻想。与此相类,还有一段关于秦始皇的神话。《舆地广记》卷九说:“秦望山在(绍兴)县西南二十九里。山在蜀川,秦始皇驱之以塞东海,至此,不肯前,登山四望,因号秦望山。南有蜀川油九甏。”四川省的一座山,居然被秦始皇驱赶跑到了浙江省。此山还背了当地出产的九甏油到新迁的地方去做凭证,也该是原始社会人类幻想的遗存。至于山崖说话等奇异,则从前人的笔记以及近人所集的民间故事中,已有不少记叙,就不再详细举例了。

活物论时期神话的遗迹

《山海经》是一部保存神话资料最丰富的书,就其资料的性质来看,也比较接近原始本来面貌。但那里面所能见到的,已几乎全是万物有灵论时期以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的神话,所有神灵和精怪,大都是半人半兽的模样,这便是对原始自然神初步的拟人化。将生物、非生物或自然现象等看作活物的前万物有灵论时期的神话在《山海经》里已不多见,有之唯见于《海内南经》所记的狌狌和《海内东经》所记的𧈫𧈫。

《海内南经》说:“狌狌知人名,其为兽如豕而人面。在舜葬西。”作为这段材料补充的,还有《礼记·曲礼上》所说的:“猩猩能言,不离禽兽。”说“狌狌(猩猩)知人名”、“猩猩能言”,就是把这种动物当做与人对等的活物,从而流传了一些关于它的有趣故事。例如李贤注《后汉书·西南夷传》引《南中志》所记人用酒和子(草履)诱捕猩猩的情形,就很有趣。“猩猩在山谷,见酒及,知其设张者,即知张者先祖名字。乃呼其名而骂云:‘奴欲张我!’舍之而去。去而又还,相呼试共尝酒。初尝少许,取子著之。若进两三升,便大醉。人出收之,子相连不得去,执还内牢中。人欲取者,到牢边语云:‘猩猩汝可自相推肥者出之。’竟相对而泣。”又如《水经注·叶榆河》说:“(封溪)县有猩猩兽,形若黄狗,又状貆,人面,头颜端正,善与人言,声音丽妙,如妇人好女。对语交言,闻之无不酸楚。”也很有意思。从动物学观点来看,猩猩“知人名”与“能言”,自然全非事实,而是神话传说,是原始社会前期首批神话传说的遗存物。

《海内东经》说:“𧈫𧈫在其北,各有两首。一曰在君子国北。”𧈫就是虹字的别写。《毛诗正义》引《郭氏音义》说:“虹双出色鲜盛者为雄,雄曰虹;暗者为雌,雌曰霓。”这里所说的“𧈫𧈫”,大概便是双出的虹,并霓包括而言之,故云“各有两首”的状写,就是把自然现象的虹当做活物看待了。因而后世传述了一些关于虹的神话。刘敬叔《异苑》卷一说:“晋义熙中,晋陵薛愿有虹饮其釜澳,须臾噏响便竭。愿辇酒灌之,随投随涸,便吐金满釜,于是灾弊日祛而丰富岁臻。”黄休复《茆亭客话》卷五说:“韦中令镇蜀之日,与宾客宴于西亭,或暴风雨作,俄有虹霓自空而下,直入于亭,垂首于筵中,吸其食馔且尽焉。其虹霓首似驴,身若晴霞状,公惧且恶之。……旬余就拜中书令。”……也都是早期原始社会活物论神话的遗留。

除此而外,《海外北经》还记了一则“夸父与日逐走”的神话,类书及书注所引多作“与日竞走”;陶潜《读山海经》诗也说:“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看来作“竞走”更符合古本的原貌些。“竞走”就是今天所说的赛跑。古代的巨人夸父居然和太阳在广阔的平原上赛起跑来,太阳的形象也俨然是活物的形象。《淮南子·本经篇》说:“羿缴大风于青邱之泽。”高诱注:“大风,风伯也,能坏人屋舍。”其实大风并非什么“风伯”,那是以后世神灵的观念推度前古。大风就是大凤,也就是大鹏。甲骨文风、凤无别,凤字就是风字。在古人的想象中,这种鸷鸟多力善飞,它的翅翼掠过的地方,定会有大风伴随,甚至引起拔木伐屋的灾害,所以就拿具体的大凤(大鹏)的形象来代替大风,也留着活物论神话的印痕。此外,在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传说中,还有天狗吃月的神话,有日兄月妹或月兄日妹兄妹结婚的神话(有的神话还说太阳妹妹害羞,拿一包金针撒在脸上,发出四射的光芒,以免人们注视她),也都保留着原始时代早期神话的痕迹。保留早期神话痕迹最多的,自然要数少数民族神话,尤其是经济文化发展处于较低阶段的少数民族。这类神话在少数民族神话中屡见不鲜,以后我们还要专门谈到。这里为了避免繁琐,只举其中一例:珞巴族的《阿巴达尼试妻》原文较长,为省篇幅,又节为浅近的文言——

珞巴族之祖阿巴达尼曾与飞禽、走兽、虫豸为婚。一日,达尼偕蜂妻达岗至白母鸡之村,谓白母鸡容纳日喀崩曰:“若等当无力杀死达岗!”容纳日喀崩愤而与达岗斗,竟杀死之。达尼遂与之婚。偕行至白马之乡,谓白马沙给崩龙曰:“若等当无力杀死容纳日喀崩!”沙给崩龙竟杀死之,达尼亦与之婚。偕行至青牛之乡,谓青牛丝白嘎央曰:“若等当无力杀死沙给崩龙!”丝白嘎央亦竟杀死之,达尼亦与之婚。偕行至大森林中,达尼呼风魔涅龙也崩来,谓之曰:“汝定无策杀死丝白嘎央!”风魔吹气,狂风大作,刮倒巨树,压杀丝白嘎央,达尼遂与风魔为婚。复从树上折得一棍,猛志压死丝白嘎央之巨树,捣出一木臼,达尼因驱走风魔,而与木臼为婚。达尼携木臼至太阳之乡,遇一老妪,谓老妪曰:“吾此木臼无人能毁,不信试之。”老妪呼少女之群出,轮流捣此木臼,均不能毁,失望而去。老妪曰:“吾尚有一女,可毁此臼。”但闻丝溜一声,其女即出,轻举其臼,又轻而掷之,其臼立毁。达尼愿与此女为婚,老妪初不欲舍,思以群女替之。达尼一一看过,俱言非是。老妪只得交出毁臼之女,此女盖太阳之女冬妮海依,老妪即太阳所化。达尼遂与冬妮海依为婚。携之至己住处,屋内唯一将死老狗及一小鸡,余皆干草。海依见而怜之,乃与达尼一葫芦,谓之曰:“持此去,无猪可以有猪,无鸡可以有鸡。”达尼拔去葫芦塞,猪鸡悉从葫芦中出,满园皆是。自后阿巴达尼与冬妮海依遂皆幸福生活,愉快度日矣。

这篇神话写人和飞禽、走兽、虫豸,乃至和风、木臼结婚,其野蛮无意义(看似无意义)之处,很有点像后世的某些童话,很合儿童心理。然而它确实是原始初民的神话,原始初民对此信而不疑。它以一个男主人公为主,此人贫而多娶妻,喜新厌旧,杀一个娶一个,最后娶到太阳之女,生活才美满幸福。它不是后世的道德法律观念之类所能绳墨的。肯定有它深厚的象征意义,现在还来不及作仔细探讨。它所表现的纯全是前万物有灵论——活物论时期原始初民的思想意识:蜂、白母鸡、白马、青牛、风、木臼等,都是和人对等的活物,和这些不同的事物结婚,从早期原始人类物我混同的眼光来看,竟是顺理成章的事,毫无不自然的地方。只是神话后段述及太阳母女处,才略有一点拟人化。这是神话在漫长的传述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点加工润色,它的主干可信为是来自远古的。

原始社会前期的神话,多把动物、植物,以及自然力、自然现象看作活物,从而产生了许多类似童话或寓言的天真烂漫的故事。其中一部分流传到后世,可能就转化为寓言或童话,和后世新产生的寓言和童话混淆起来,使我们很难区别其新与旧了。至于其中另外的部分呢,可能就因年代久远而残落,而湮沉了,虽说很可惜,但这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之一。

见《论神话的起源和发展》,刊《民间文学论坛》,1985年第1期。

见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纲》,张锡彤译,人民出版社,1955,170—171页。

见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1,95页。

见《前万物有灵论时期的神话》,刊《民间文学论坛》,1985年第4期。

见李缵绪《白族文学史略》,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4,8页。

这是我给前万物有灵论的拟名。我在《神话的起源及其与宗教的关系》[发表于1964年第5期《学术研究》(社会科学版),后收入《神话论文集》]一文中曾说:“原始人萌芽状态的宗教观念,还不是泰勒所谓的万物有灵论。万物有灵,是说万物都有灵魂,原始人开始还不会有这样高深的宗教观念。原始人最初的宗教观念,大约认为大自然的一切,包括自然现象、生物和非生物,都是像自己一样,是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所以这里说活物论是“我给前万物有灵论的拟名”。书写成后翻阅吴泽教授1951年在棠棣出版社出版的《古代史》第四编的开头部分,已有了关于从活物论到万物有灵的论述,议论精辟,先我言之,大快于心,实在可补充我的阐述的不足,不可不全抄于下,以飨读者:

“初期蒙昧人,人们只知采集天然草木果实为食物,不知狩猎,不知捕鱼,人类和其周围外界是区分不开来的;因此,蒙昧人把自身和外界作混合的考察,以为鸟、兽、草、木等东西,都营着和人类同样的生活:会走路,会舞蹈,便是所谓‘活物论’。后来,在传说中之‘燧人氏’‘伏羲氏’时代,人们就只知道捕鱼狩猎了!人类开始发现自己的能动性,对自然开始了认识的端绪!但虎、狼、狮、马等,给予他们的威胁,仍然可怕!对于风、雨、电、雷、水、火灾、疾病、死亡、饥、寒、梦与睡觉等,仍是不可抵抗、不可思议的恐惧!因此,一面他们幻想着吃了动物的血,或是戴了虎尾、鹿角,就可以把虎、鹿等动物猛力善跑的本能,转移到人身,从而以之保卫自已,再去征服对象,出现了原始魔术。一面以为万物都有灵魂,人的肉体外,石头本身外,虎的本身外,都有独立活动的灵魂存在着;这时的灵魂思想,并未把灵魂看做超自然‘永久不死的存在’的东西,仍是带有物质的性质。相信万物有灵,相信用魔术来使神灵的力量变化自然,造福人群,这种万物有灵与魔术的结合形态,就产生了原始宗教。”

引自谷德明编《中国少数民族神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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