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银子,必然连系到钱。在《红楼梦》时代的日常语言中,“银子钱”是在一起的。钱就是“制钱”,是国家按制度铸造的钱,在当时生活中,是比银子更为广泛流通使用的货币。《红楼梦》中写到钱的地方是很多的,这里先举几则简单的例子:
第二十四回写卜世仁的娘子对女儿银姐说:
往对门王奶奶家去问,有钱借几十个,明儿就送了来的。
第三十七回写袭人到屋里拿钱:
……称了六钱银子封好,又拿了三百钱走来,都递给那两个婆子道:“这银子赏那抬花儿的小子们,这钱你们打酒喝罢。”
第三十七回写湘云准备开诗社作菊花诗,宝钗对湘云道:
……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使。
这三则例子中都说到钱。首先说明钱的计算方法,是个、十、百、吊(千),几个、几十个都带“个”字,几百、几吊则不带“个”字,直称“百”、“吊”。而“吊”后来变成钱的大单位名称。唐代元稹诗云:“今日俸钱过十万。”宋代李易安《金石录后序》云:“有人持徐熙《牡丹图》,求钱二十万。”唐、宋之际,常以“万”称钱,至清代则再没有这种叫法,在千以上而是叫“十吊”、“百吊”了。如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咸丰十年四月二十四日记云:“以敝裘质钱五十吊。”如以“吊”为“千”,则五十吊是五万,不说五万而叫“五十吊”,这就说明在清代“个”是钱的小单位名称,“吊”一般是钱的大单位名称了。
以“吊”称钱,在清代是很普通的。但“吊”是不是就是千,“一吊”是不是就是一千枚铜钱?这却变化很大。当时在外省有些地方是一吊等于一千的,而在北京却两样。康熙时施闰章《蠖斋诗话》记云:
今京师宴集,席赏率三十文当一百,亦古遗俗也。
同时人高士奇《天禄识余》云:
今京师以三十三文为一百,近更减至三十文为一百,席上赉人,通行不以为怪。
这就说明在当时三十文便算一百,那么一吊只有三百文了。北京过去有一句“说大话,使小钱”的谚语,指的就是这种情况。而且后来愈演愈烈,同光时李虹若《朝市丛载》“风俗门”中有一首《用京钱》诗云:
皇都徒把好名辜,大话连篇他处无,五十京钱当一吊,凭谁敏慧也糊涂。
照施闰章、高士奇的记载,袭人“又拿了三百钱走来”,这“三百钱”并不真是三百文,而只是九十文,或九十九文。照李虹若所记:前引李越缦《日记》所记“以敝裘质钱五十吊”,这件破皮袄也不是真当了五万个铜钱,而只是当了二千五百文大钱。这就是说钱数时,京钱的虚伪处,“百”、“吊”都不是真实的。究竟实际数字是多少,这要看具体时间而定。大抵在清代前期零头比较少,越到后来越严重,为什么同光时五十文京钱就当“一吊”呢?这里除去京城中好讲空面子,爱说大话的习惯而外,还有一个具体原因:清代经济,康熙到乾隆这一百几十年中,相当稳定,所铸制钱“康熙通宝”和“乾隆通宝”,钱又大,铜质又好。在咸丰时,因太平天国战争影响,北京宝源局铸造当十钱。后来北京专用当十钱,叫大钱,实际上一个大钱并不真当十个制钱使用,民间通行,只当制钱二文使用。咸丰时习惯五百制钱叫一吊,一用大钱,名义上可“当十”,所以五十文京钱叫一吊了。
用钱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以银换钱,以钱换银的问题。在《红楼梦》时代,北京街市上有不少钱铺、钱摊,专作银和钱的交易兑换的生意。一两银子换多少个铜钱,这更是一年一个变化,行市涨落不同,有时钱贵,有时银贵。乾隆时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记银价道:
前明京师钱价,纹银一两,兑钱六百,其贵贱在零几与十之间。至崇祯十六年,竟兑至二千矣。时私钱过多,……凡兑钱铺对面付现,必如钦限,一两应卖二千四百,其一千四百,则于桌下私授,或少转再取,以掩人耳目。
另据曼殊震钧《天咫偶闻》记载:
咸丰初银一两易钱七千余,同治初则易钱十千,光绪初至十七千……以后减至十千有余不及十一千。
光绪时华学澜《庚子日记》闰八月二十日记云:
……索去银十两,带高福到伊铺,言明兑银百二十吊,明日往取。
另据佚名《庸扰录》记云:
……言明各出一千钱入义和团去。按京钱一千,即南钱一百。
根据以上所引,可见清代银与钱的兑换比例的大概情况。这原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下难以说清楚,顾公燮所说的“千”真是一千;后面所说的“千”则只是“一百”,所说“十七千”、“十一千”,不是一万七、一万一,而是一千七百文、一千一百文。不过就是指大钱,即可抵二文制钱的大钱而言,一千七百文大钱,即可抵当时三千四百文小钱。清初和清末的银价两相对照,大约可知《红楼梦》时代,在北京一两纹银兑换的钱数,当在一千数百文之间。第六十一回中写柳家的话道:
就是这一样儿尊贵,不知怎的,今年鸡蛋短的很,十个钱一个还找不出来。
这也可以看到当时的物价情况。如以一两换二千文计算,则一两白银可买一二百枚鸡蛋,比现在应该便宜多了。但另外如以每文康熙或乾隆钱重一钱多计算,则一枚鸡蛋卖十文,即等于一两多黄铜,十六个鸡蛋就相当于一斤黄铜,这价钱又似乎很高了。把历史上的一个鸡蛋的价格,这样换算一下,也是十分有趣的。而实际这是夸大的报销价,包括层层贪污的钱。
清代北京有两个铸钱的机构,一个是工部的宝源局,在东城石大人胡同;一个是户部的宝泉局,在北新桥南大街路西。《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荣府元宵家宴唱戏开赏时有几句道:
当下又有林之孝的媳妇,带了六个媳妇,抬了三张炕桌,每一张上搭着一条红毡,放着选净一般大新出局的铜钱,用大红绳串穿着,每二人搭一张,共三张。
这段话中所说的“新出局的”,就是指宝源局、宝泉局新铸出来的铜钱。铜钱是外圆内方,所谓“孔方兄”;中间用很粗的短绳穿起来,叫“钱串子”。过年图吉利,所以这段话中说用“大红绳串”。另外还有放钱的工具,叫“钱版”,即用一块长木板,开成一排排的半圆槽,类似后代的洗衣板一样。当然,制钱不用之后,这些“钱串子”、“钱版”等工具,也就早已成为历史名称,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号称“孔方兄”的小铜钱,从秦汉的“五铢”、“半两”开始,直到清代结束时溥仪的“宣统通宝”为止,作为法定货币,在我国流通了近两千多年。一下子说清楚它,是非常难的。过去专门研究古钱和货币史的著作不知有多少,这篇小文只不过就《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作一个简略的说明而已。千百年来的封建皇帝,几乎每个皇帝都要铸自己年号的钱。清代的钱,顶大的是顺治、康熙、乾隆年号的钱,顶小的是咸丰、宣统年号的钱。这种制钱在五六十年之前,还到处都有,现在又过了半个世纪,《红楼梦》中所说到的钱的实物,也不大容易看到了。若干年之后,将也同“五铢”、“半两”一样珍贵吧。这原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