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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训 诂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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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本来只是语言的代用品。文字如果脱离了有声语言的关系,那就失去了文字的性质。但是,古代的文字学家们并不懂得这个道理,仿佛文字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同一个概念必须有固定的写法。意符似乎是很重要的东西;一个字如果不具备某种意符,仿佛就不能代表某种概念。这种重形不重音的观点,控制着一千七百年的中国文字学(从许慎时代到段玉裁、王念孙的时代)。直到段玉裁、王念孙,才冲破了这个藩篱。文字既是代表有声语言的,同音的字就有同义的可能:不但同声符、不同意符的字可以同义;甚至意符、声符都不同,只要音同或音近,也还可能是同义的。这样,古代经史子集中许多难懂的字都讲清楚了。这是训诂学上的革命,段、王等人把训诂学推进到崭新的一个历史阶段,他们的贡献是很大的。

最鲜明地表现这种革命精神的,是段玉裁的《广雅疏证·序》、王念孙的《广雅疏证·自序》和《说文解字注·序》。现在分别摘录于下:

段玉裁《广雅疏证·序》:

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治经莫重于得义,得义莫切于得音。周官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者,形也;转注、假借二者,驭形者也,音与义也。三代小学之书不传,今之存者,形书《说文》为之首,《玉篇》以下次之;音书《广韵》为之首,《集韵》以下次之;义书《尔雅》为之首,《方言》《释名》《广雅》以下次之。《尔雅》《方言》《释名》《广雅》者,转注、假借之条目也。义属于形,是为转注;义属于声,是为假借。稚让为魏博士,作《广雅》,盖魏以前经传谣俗之形音义汇粹于是。不孰于古形、古音、古义,则其说之存者,无由甄综;其说之已亡者,无由比例推测,形失则谓《说文》之外字皆可废,音失则惑于字母七音,犹治丝棼之;义失则梏于《说文》所说之本义而废其假借,又或言假借而昧其古音。是皆无与于小学者也。怀祖氏能以三者互求,以六者互求,尤能以古音得经义。盖天下一人而已矣!

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

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此之不寤,则有字别为音,音别为义,或望文虚造而违古义,或墨守成训而尟会通,易简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

王念孙《说文解字注·序》:

《说文》之为书,以文字而兼声音训诂者也。凡许氏形声、读若,皆与古音相准。或为古之正音,或为古之合音,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循而考之,各有条理。不得其远近分合之故,则或执今音以疑古音,或执古之正音以疑古之合音,而声音之学晦矣。《说文》之训,首列制字之本意,而亦不废假借。凡言“一曰”及所引经,类多有之。盖以广异闻,备多识,而不限于一隅也。不明乎假借之指,则或据《说文》本字以改书传假借之字,或据《说文》引经假借之字以改经之本字,而训诂之学晦矣。吾友段氏若膺,于古音之条理,察之精,剖之密。尝为《六书音均表》,立十七部以综核之,因是为《说文》注,形声读若,一以十七部之远近分合求之,而声音之道大明。于许氏之说正义、借义,知其典要,观其会通,而引经与今本异者,不以本字废借字,不以借字易本字,揆诸经义,例以本书,若合符节,而训诂之道大明。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若夫辨点画之正俗,察篆隶之繁省,沾沾自谓得之,而于转注假借之通例,茫乎未之有闻,是知有文字而不知有声音训诂也。其视若膺之学,浅深相去为何如邪?

“治经莫重于得义,得义莫切于得音”,这是清代训诂学的宣言。清儒就是根据这一个原则来进行训诂工作的。关于段玉裁和朱骏声(他们都是就古音以求古义的),前面已经叙述过了;在本节里,我们着重叙述五个人:(1)王念孙;(2)王引之;(3)郝懿行;(4)俞樾;(5)章炳麟。

(一)王 念 孙

王念孙在训诂学方面的著作,以《广雅疏证》为代表。《广雅疏证》是他“殚精极虑”,花了十年的心血才写成的 〔74〕 。大约书成于乾隆辛亥(公元1791,段氏写序之年),刊于嘉庆元年(公元1796,王氏写序之年)。王氏另有一部有名的著作《读书杂志》,虽然以校勘考证为主,其中也有涉及训诂的地方。他的儿子王引之所著的《经义述闻》,其中也叙述了不少王念孙对于经义的见解。

《广雅疏证》是为魏张揖的《广雅》作注解。全书的体例是:

1.校正了许多讹脱错乱之处。如卷二下:“‘啴咺,惧也’。啴各本讹作‘蝉’,今订正。”

2.凡字义之脱漏者,特别标出。如卷一下:“沮、润、湆、浥、渐、洳,溽,淖,湿也。”王氏在下面标一“沃”字,注云:“《众经音义》卷十三引《广雅》:‘沃,湿也。’今本脱‘沃’字。”

3.援引经传,来证明张书,这是书中的主要部分。

4.对于容易懂的字义,则不加解释。例如卷一上:“拌、墽、捐、振、覂、投、委、 、弃也。”王氏对于“捐”、“委”都不加解释,因为“捐弃”、“委弃”都是容易懂的。这是王氏在序里所说的:“义或易晓,略而不论。”

5.对于不懂的字义,则不强加解释。例如卷三上:“摘、撅、 、擿,投也。”王氏注云:“ 字音义未详。”这是王氏在序里所说的:“于所不知,盖阙如也。”这种地方不多。

王氏《广雅疏证》的考证精确,是众口交誉的。其中最精彩的地方是像王氏自己所说的,“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现在试举两个例子:

摳……搴……檐、舆、揭……轝、舁,举也。[疏证]摳者,《玉篇》:“摳,挈衣也。”《曲礼》云:“摳衣趋隅。”……搴者,《说文》:“攐,摳衣也。”《郑风·褰裳篇》云:“褰裳涉溱。”《庄子·山木篇》云:“蹇裳躩步。”并与“搴”通。……檐者,《说文》:“儋,何也。”《管子·七法篇》云:“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秦策》云:“负书擔囊。”“儋”、“擔”、“檐”,并通。“舆”与下“轝”、“舁”二字同。《众经音义》引《仓颉篇》云:“轝,举也。对举曰轝。”《说文》:“擧,对举也”;“舁,共举也。”并字异而义同。“揭”音居列、去列、渠列三反,又居谒、渠谒二反。《说文》:“揭,高举也。”《小雅·大东篇》云:“西柄之揭。”《庄子·胠箧篇》云:“唇竭则齿寒。”“竭”与“揭”通,凡物之上举者皆谓之“揭”。《说文》:“ ,禾举出苗也。”《卫风·硕人篇》:“葭菼揭揭。”毛传云:“揭揭,长也。”《说文》:“碣,特立之石也。”义并与“揭”通。举物谓之“揭”,负物亦谓之“揭”。《说文》:“竭,负举也,从立,曷声。”《礼运》:“五行之动,迭相竭也。”郑注云:“竭,犹负戴也。”成二年《左传》:“桀石以投人。”杜预注云:“桀,擔也。”《庄子·胠箧篇》云:“负匮揭箧,擔囊而趋。”“竭”、“揭”、“桀”并通。“揭”与“擔”同义,故并训为举也。“揭”又音去例反,《邶风·匏有苦叶篇》:“浅则揭。”毛传云:“揭,褰衣也。”“揭”、“褰”、“摳”一声之转,故亦并训为举也。(卷第一下)[力按]这里有三组字。第一组是“擔”、“儋”、“檐” 〔75〕 ;第二组是“舆”、“轝”、“擧”、“舁”。这两组的字都是同音同义,只是字形不同罢了。第三组是“摳”、“褰”、“攐”、“蹇”、“揭”、“竭”、“桀”。“摳”与“褰”是双声;“攐”是“褰”的繁化;“蹇”是“褰”的假借;“揭”、“竭”、“桀”三字音近通假,而“揭”音又与“褰”音对转。

躇,犹豫也。[疏证]此双声之相近者也。“ ”“犹”、“躇”“豫”为叠韵; “躇”、“犹”“豫”为双声。《说文》:“筹,筹箸也。”《楚辞·九辩》:“蹇淹留而踌躇。”《七谏》注云:“踌躇,不行貌。”并与“ 躇”同。“犹豫”,字或作“犹与”,单言之则曰“犹”、曰“豫”。《楚辞·九歌》:“壹心而不豫兮”。王注云:“豫,犹豫也。”《老子》云:“与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淮南子·兵略训》云:“击其犹犹,陵其与与。”合言之则曰“犹豫”,转之则曰“夷犹”、曰“容与”。《楚辞·九歌》:“君不行兮夷犹。”王注云:“夷犹,犹豫也。”《九章》云:“然容与而狐疑。”“容与”,亦“犹豫”也。案,《曲礼》云:“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离骚》云:“心犹豫而狐疑兮。”《史记·淮阴侯传》云:“猛虎之犹豫,不如蜂蠆之致螫;骐骥之蹢躅,不如驽马之安步;孟贲之狐疑,不如庸夫之必至也。”“嫌疑”、“狐疑”、“犹豫”、“蹢躅”,皆双声字。“狐疑”与“嫌疑”一声之转耳 〔76〕 ,后人误读“狐疑”二字,以为狐性多疑,故曰“狐疑”;又因《离骚》“犹豫”“狐疑”相对成文,而谓“犹”是犬名,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曰“犹豫”。或又谓“犹”是兽名,每闻人声,即豫上树,久之复下,故曰“犹豫”。或又以“豫”字从“象”,而谓“犹”“豫”俱是多疑之兽。以上诸说,具见于《水经注》《颜氏家训》《礼记正义》及《汉书注》《文选注》《史记索隐》等书。夫双声之字,本因声以见义;不求诸声而求诸字,固宜其说之多凿也。(卷第六上)

从上述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王氏的观察的敏锐;他冲破了字形的蔽翳,从有声语言本身观察词的形式。这样他就能解决前人所未能解释的许多问题。王氏在训诂学上的贡献是巨大的。如果说段玉裁在文字学上坐第一把交椅的话,王念孙则在训诂学上坐第一把交椅。世称“段王之学”;段、王二氏是乾嘉学派的代表,他们的著作是中国语言学走上科学道路的里程碑。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有许多好东西是值得我们继承下来的。

(二)王 引 之

王引之(公元1766—1834),字伯申。他是王念孙的儿子,阮元的弟子,嘉庆进士,著有《经义述闻》《经传释词》等书。他继承了家学,仍然主张以古音求古义。他说:

许氏《说文》论六书假借曰:“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盖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是以汉世经师作注,有“读为”之例,有“当作”之条,皆由声同声近者,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也。然亦有改之不尽者,迄今考之文义,参之古音,犹得更而正之,以求一心之安,而补前人之阙 〔77〕 。

《经义述闻》和《经传释词》,都是按照这个原则办事的。当然并不完全都是“假借”的问题,但是“参之古音”,“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确是高邮王氏父子的法宝。

《经义述闻》书成于嘉庆二年(公元1797)。顾名思义,“述闻”是叙述所闻于其父者。实际上,书中既有王念孙的话,也有王引之自己的话。于王念孙的话,则称“家大人曰”;于自己的话,则称“引之谨案”。不称“引之谨案”的,也是他自己的话。现在试举两个例子:

耸之以行 〔78〕  杜注曰:“耸,惧也。”《汉书·刑法志》“耸”作“ ”,师古注曰:“ ,谓奖也。”家大人曰:颜说是也。“耸之以行”,谓举善行以奖劝之,故《楚语》:“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韦注曰:“耸,奖也。”《方言》曰:“自关而西,秦晋之间,相劝曰:‘耸’,或曰‘ ’( 与奖同)。中心不欲,而由旁人之劝语,亦曰‘耸’。”又曰:“‘怂恿’,劝也。南楚凡己不欲喜而旁人说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谓之怂恿。”“怂”与“耸”义亦相近 〔79〕 。

弔 引之谨案:“弔”字有祥善之义,而学者皆弗之察。……“淑”“弔”古字通。哀十六年《左传》“闵天不弔”,郑仲师注《周官·大祝》引作“闵天不淑”。……后人“弔”音丁击反者训为“至”,多啸反者训为“闵伤”,强加分别,而“弔”之为“善”,卒无知之者 〔80〕 。

《经传释词》成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这是一部专讲虚词的书。这书的例证很多,可信的程度较高。例如,“惟”“唯”可以当“虽”字讲,“终”字可以当“既”字讲,等等,都是确不可拔的 〔81〕 。但是,正如章炳麟所指出的,“卤莽灭裂处亦多” 〔82〕 ,如果我们不加批判地完全接受,那也是不对的。

王引之在《经传释词》中,虽没有明显地主张声近义通,实际上仍然贯彻了这个原则。试看他的词条安排:卷一、卷二是影喻母字;卷三、卷四是影喻晓匣母字;卷五是见系字;卷六是端系字;卷七是来日母字;卷八是精系字;卷九是照系字;卷十是唇音系字。这决不是只为了检查的便利;主要是为了体现声近义通的原则。但是,在王引之的时代,尚未有喻母四等应归舌头的发现,所以他把喻四排在卷一、二、三、四,同时,我们也可以说,影母和喻三的虚词跟喻四的虚词相通的说法不是十分牢靠的,倒是喻四跟舌齿音相通,如“惟”、“唯”跟“虽”相通,反而是可信的了。

(三)郝 懿 行

郝懿行(公元1757—1825),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人,嘉庆进士。所著的书有《山海经笺疏》与《尔雅义疏》等。

《尔雅义疏》书成于嘉庆年间,直到道光九年(公元1829),阮元才把它编入《皇清经解》内 〔83〕 。本来《尔雅》已有晋郭璞的注,宋邢昺的疏。郭注是一部好书,可惜尚嫌简略。邢疏只是摭拾孔颖达的《五经正义》,特别是《毛诗正义》,而且颇多阙略。清邵晋涵作《尔雅正义》,博引群书,于郭氏“未详”之说多所发挥;于郭氏疏漏之处亦多所补正,其价值远出邢昺之上。郝懿行的《尔雅义疏》最为后出,后来居上,其博洽又超过邵书。最值得称赞的,是他继承了王念孙《广雅疏证》的优点(他看过《广雅疏证》),遵守“凡声同之字,古多通用”的原则 〔84〕 ,所以他能不拘泥字形,直求声音的同条共贯。

这书跟《广雅疏证》一样,对于容易懂的字义就不加解释。例如《释言》:“逮,及也。”这一条下面就没有疏证。相反地,对于郭注“未详”的地方,则尽可能加以疏证。如《释诂上》:“矢、雉、引、延、顺、荐、刘、绎、尸、旅,陈也。”郭注:“《礼记》曰:‘尸,陈也’。雉、顺、刘皆未详。”郝氏以为雉从矢声,与矢义同;又引《士冠礼》“洗有篚在西南顺”,郑注以“顺”为“陈”;又以为“刘”与“籀”声近义同,籀训引,故亦训陈。这些解释虽不能尽满人意,但总算是经过一番考虑的。

一般地说,《尔雅义疏》的注释是相当精确的。下面举一个例子:

赈,富也。[郭注]:谓隐赈富有。[郝疏]:富者,《说文》云:“备也,一曰厚也。”……赈者,《说文》云:“富也。”郭云:“隐赈富有。”“隐”与“殷”同。“殷”训众盛,故《文选·西京赋》云:“乡邑殷赈。”薛综注:“殷赈,谓富饶也。”《蜀都赋》云:“邑居隐赈。”刘逵注:“隐,盛也;赈,富也。”《羽猎赋》云:“殷殷轸轸。”李善注:“殷轸,盛貌也。”是“殷轸”即“隐赈”,音转字变。又为“ 賰(於尹、式尹二切)”。《玉篇》云:“ 賰,富有也。”是皆叠韵之字,其义即存乎声也 〔85〕 。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郝疏不但可以补郭注之不足,而且可以纠正郭注的错误。郝懿行懂得重视声音,所以成就较大。过去的学者们对于连绵字常常有错误的看法,很整体的双音词看成可以分割的两个单音词。王氏父子和郝懿行纠正了这个错误看法。上文引过王念孙的话:“双声之字,本因声以见义”;郝懿行也说:“叠韵之字,其义即存乎声也。”这样就正确地批判掉了前人把每一个方块字都看成是表示一个独立的概念的错误看法。

可惜郝氏的古音学不十分高明。例如《释言》:“燬,火也。”郝氏以为“火”者古读如“喜”,《诗》“七月流火”与“九月授衣”韵,是“火”读如“喜”之证。他不知道“火”在微部,“喜”在之部,是不相通的。

(四)俞  樾

俞樾(公元1821—1906),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进士。生平著作甚富,其与语言有关的著作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儿笘录》《茶香室经说》等。

《群经平议》略仿《经义述闻》;《诸子平议》略仿《读书杂志》。其中有校勘考证,也有字义疏证。一般认为《诸子平议》比《群经平议》的质量高些。《古书疑义举例》是一部有用的书,如“一人之辞而加‘曰’字例”、“两人之辞而省‘曰’字例”、“蒙上文而省例”、“探下文而省例”等,对后人阅读先秦古书,有很大的帮助。当然也有些地方是不可靠的,需要加以区别。

俞樾治经以高邮王氏为宗,但是他的学力见识都不及王氏父子。在《群经平议》中有不少臆说 〔86〕 。《诸子平议》是他著作中最好的一部,如《荀子·劝学》:“干越夷貉之子”,俞氏证明干为国名 〔87〕 ;《庄子·德充符》:“彼且蕲以淑诡幻怪之名闻”,俞氏以为“淑诡”就是“吊诡” 〔88〕 ;《庄子·胠箧》:“唇竭则齿寒”,俞氏以为“竭”字当读为“竭其尾”的“竭” 〔89〕 ,都说得很好。但是说服力不强的地方仍然很多。至于《儿笘录》和《茶香室经说》则质量更差。俞氏在《儿笘录》中,想要解决一些《说文》中的疑难问题,但是大部分都是没有真凭实据的。《儿笘录》说“雁”、“ ”,“匪”、“篚”都本是一字,许君误分为二,这是他说对了,可惜对的地方太少了。

古音通假,必须有确凿的证据。王氏父子之所以值得赞扬,不但是由于他们大胆提出了“以古音求古义,不限形体”的原则,更重要的是他们用大量的材料或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如果只凭声音相同或相近,就贸贸然下判断,或毫无根据,或找一些不相干的证据,都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俞氏往往犯这种毛病。例如:

《庄子·列御寇》:“槁首黄馘者”。樾谨按,馘者俘馘也,非所施于此。“馘”疑“ ”之叚字。《说文》 部:“ ,头痛也”。黄 ,谓头痛而色黄。

又:“有坚而缦,有缓而 。”樾谨按,缦者,慢之叚字: 者,悍之叚字。坚强而又惰慢,纾缓而又桀悍,故为情貌相反也。

古音通假说的流弊,在俞樾的著作中逐渐显露出来。后来到了章炳麟的《新方言》,更是推向极端,完全失掉高邮王氏的谨严态度了。

(五)章 炳 麟

章炳麟(公元1869—1936),一名绛,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他是俞樾的弟子。在语言学方面,他的著作有《文始》《新方言》《小学答问》《说文部首均语》等。《国故论衡》上卷,也是讨论语言文字的。

《文始》是一部探求语源的书。章氏以为“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然则独体者仓颉之文,合体者后王之字”。因此,他把独体的字定为“初文”,准独体的字定为“准初文”,一共得到五百一十个字。这些算是原始的字,所有其他的字都是由这五百一十个初文演变出来的。如果音义皆同,或者近义同,只是字形不同,叫做“交易”;如果转化为别的声音或者别的意义,而有迹象可寻者,叫做“孳乳”。

章氏实际上是应用了王念孙“以音求义,不限形体”的原则来做一种新的尝试。因此,初文的孳乳是建筑在古音系统的基础上的:他先定古韵为二十三部,并作“成均图”以明对转、旁转的道理,又定古声母为二十一纽。然后按初文分为歌泰寒类、队脂谆类、至真类、支清类、鱼阳类、侯东类、幽冬侵缉类、之蒸类、宵谈盍类。这样,所谓“孳乳”就不是乱来的,而是转而不出其类的或邻韵相转的。

章氏这种做法,令人看见了词汇不是一盘散沙,词与词之间往往有某种联系,词汇也是有条理的。章氏这种做法,在原则上是词源的研究或词族的研究,但是他的研究还是很粗糙的。

“初文”之说,问题更大。我们知道,《说文》是不可尽信的,而章太炎则崇信《说文》,以为完全可以依从。章氏在序文中排斥铜器,就是怕人家以甲骨文与金文来批评他的初文。这种预防是徒劳的。

这里附带谈一谈清代的字书和注疏学。

《康熙字典》是敕撰的字书,成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序云:“切音解义,一本《说文》《玉篇》,兼用《广韵》《集韵》《韵会》《正韵》。”词义收罗颇广;除《说文》《玉篇》《广韵》《集韵》等书的词义以外,还包括其他字书。例证也比以前的字书增多了。序云:“至诸书引证未备者,则自经史百子,以及汉唐宋元明以来,诗人文士所述,莫不旁罗博证,使有依据。”《康熙字典》在中国字典学上算是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直到今天,此书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但是,《康熙字典》远不是完善的字书。它的主要缺点有四个。第一,它博采群书,毫无断制,这是违反字典的编写原则的。序云:“朕每念经传至博,音义繁赜,据一人之见,守一家之说,未必能会通罔缺也。”这要分别来看:如果诸家是互相补充的,当然很好;如果是异名同实的,编者还应该把他们统一起来;如果是互相矛盾的,更非判断是非不可。第二,他采用吴棫诸人的“叶音”。“叶音”早被陈第、顾炎武批判了的。第三,引书多有错误。王引之写《字典考证》,改正原书错误共达二千五百多条。第四,《康熙字典》的直音往往与反切矛盾。例如:“缘,广韵以绢切,集韵、韵会余绢切,并音愿。”这种错误很多,希望有人订正它。

《经籍籑诂》在名义上是阮元撰集的,实际上他只写了个凡例。他遴拔了经生若干人,分头纂辑,然后由臧镛堂(其后还有其弟礼堂)总其成。此书和《康熙字典》一样,都是集体的著作。这是一部很有用的材料书,可惜引文有许多错误,用书的人需要核对原文。

清代的注疏家也做了很多工作。比较著名者有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程瑶田《考工创物小记》《九穀考》、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梁玉绳《史记志疑》、孙诒让《墨子间诂》等。这些注疏,多数是与清人的训诂学相为表里的。

本章的结语

清代是中国语言学发展的隆盛时期。一般人所称的乾嘉学派,指的是段、王之学,那是十八世纪下半期到十九世纪上半期。但是,古音学则肇自明中叶,古文字学则直到辛亥革命以后,实际上是从十七世纪到二十世纪,三百多年的时间。

我们一方面承认中国自先秦时代就有了语言研究,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指出,严格的语言科学,只能算是从这个时期开始。一系列的重大问题都被陆续提了出来,并且解决得很好。第一是建立了历史发展观点。段玉裁所说的“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在今天看来,问题多么简单!但是古人就在这些问题上栽跟头!第二是弄清楚了文字的性质及其物质基础。文字不是直接代表概念的,而是通过有声语言来代表概念;有声语言是文字的物质基础。“诂训之旨,本于声音”,这是非常重要的发现。第三是认识到必须通过训诂来了解古人的思想,否则我们既不懂古人的话,所谓“通经”也是枉然。钱大昕说:“有文字而后有诂训,有诂训而后有义理。诂训者,义理之所由出,非别有义理出乎诂训之外者也。” 〔90〕 又说:“自晋代尚空虚,宋贤喜顿悟,笑问学为支离,弃注疏为糟粕,谈经之家,师心自用,乃以俚俗之言,诠说经典。” 〔91〕 这个意见是完全正确的。以上三个大原则,贯串在清代各种著名的小学著作中,使这一个时期的语言学论著远远地超过前人。

有人寻求清代小学发达的原因,以为清儒躲避现实,走向考据。这是不能说明问题的。同样是躲避现实,晋人则崇尚清谈,清儒则钻研经学,可见躲避现实决不能成为学术发展的原因。相反地,资本主义萌芽倒是清代学术发展的原因。其次,西洋科学的发达,对清代的汉学虽没有直接的影响,却有间接的影响。举例来说,明末西欧天文学已经传入中国,江永、戴震都学过西欧天文学。一个人养成了科学脑筋,一理通,百理融,研究起小学来,也就比前人高一等。因此,我们把清代语言学发达的原因归结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影响,并不是讲不通的。

清代研究“汉学师承”,这是很有道理的。就小学方面说:江永的弟子有戴震,戴震的弟子有段玉裁、孔广森、王念孙,而王引之与王念孙则是父子关系。俞樾是私淑王氏父子的,俞樾的弟子有章炳麟,章炳麟的弟子有黄侃。其他各人,即使是没有师生关系,也是在学术上递相接受了深刻影响的。这样一脉相传,有利于把优良的东西继承下来;为学如积薪,后来居上,所以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清代学术的发达,这也是原因之一。

清儒的学风是优良的。江永在古音学上推崇顾炎武,称为“特出”,但是他说:“细考《音学五书》,亦多渗漏。”戴震和段玉裁是师生关系,二人相与论韵,先后十五年。戴氏在公元1769年不赞成段氏支脂之分为三部之说,直到公元1773年春,戴氏“将古韵考订一番”,然后“断从此说为确” 〔92〕 。戴氏定古韵为九类二十五部,写信给段玉裁说:“顾及大著未刻,或降心相从而参酌焉。”戴氏没有摆老师的架子,要求段氏必从;段氏也本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精神,没有因此而改动他的古韵十七部,他们堪称师弟中的二难。段玉裁为江有诰的《江氏音学》作序,奖励后进,不遗余力,不但不因为江有诰修正他的十七部而有所不满,反而在一些地方做到了“降心相从”。这种服从真理的精神,令人惊叹!王筠作《说文释例·跋》,其中有云:“且著书者每勇于驳古人,而怯于驳今人,谓今人徒党众盛,将群起而与我为难也。然使群起难我,我由之而讲其非以趋于是,则我愈有所得矣;或以非义之词相难,则人皆见之,而我亦无所失矣。”这种实事求是的、百家争鸣的精神,也是非常可贵的。这样勇于辩论,勇于吸取别人优点,以学术为天下公器的优良学风,也是推动清代语言学向前发展的因素之一,是不容忽略的。

但是,清代语言学的研究,也有三大缺点。第一,是小学作为经学的附庸。虽然清儒以述为作,有了许多创造,但是终于为框子所限制,语言学不能独立起来成为一种科学。第二,是研究基本局限在先秦两汉的一个平面上。清儒虽然有了历史发展观点,但是是古非今,眼睛不是向前看的,而是向后看的。小学既然只为经学服务,就不重视现代语言的研究,即使是研究现代方言,也涂上复古主义的色彩,以证明方言中保存着许多古代词语为目的。这样,就使中国语言学停滞在“考古”的阶段,不但不能产生描写语言学,甚至不能产生真正的历史语言学。第三是滥用古音通假的说法。以古音求古义的原则是对的,但是把声近义通作为臆断的护符则是不对的。语言有社会性,文字也有它的社会性,不能设想古人专爱写别字。王氏父子治学谨严,所证也还不能尽是。俞樾、章炳麟则每况愈下,借声近义通的原则来助成武断,此风至今未泯。

我们对清儒的学术成就,既不能虚无主义地一概加以抹杀,也不能发思古之幽情,全面地加以肯定。唯有看清楚当时的历史条件,予以正确的评价,然后能鉴往知来,有益于后世的语言学工作者。

注 释

〔1〕  根据《说文解字诂林》的“引用诸书姓氏录”,从清初到罗振玉、王国维为止,共二百零三人。

〔2〕  王安石《字说》,今已亡佚。据说是“不本《说文》,妄自杜撰”(杨慎语),如同田为富,分贝为贫之类。但是王安石以变法事遭人嫉妒,可能有人过甚其辞,借此打击他。郑樵在《六书略》中,以为“武”字非从止戈,而是从戈以见义,从亾以见声。又驳韩非子“自营为厶”之说,以为“厶于篆文作 ,象男子之势”。这些地方都是主观臆断。

〔3〕  一般把王筠排在朱骏声前面,因为王书问世在朱书之前。但朱书成于道光十三年癸巳(公元1833),王书成于道光十七年丁酉(公元1837),按成书年代则朱应在王前。

〔4〕  这是依照王念孙为段注作序之年来说的。也可能书成在公元1808年之前,因为阮元在《段氏说文注订叙》里说“书成之时年已七十”。但此书刻成则在1815年。

〔5〕  这是就《说文》本身而论的。实际上,自从有金文学、甲骨文学以后,这个结论不能不更改了。

〔6〕  这个批评遭到徐承庆的严厉反驳,以为段氏“刚愎不逊,自许太过”。但是徐灏却为段氏辩护,以为“段说是也”。王筠《说文释例》也说:“凡类此者皆字形失传而许君强为之解。”

〔7〕  这句意思是说,汉代已经以“履”为“屦”了,但是有语病,好像是说汉人已经不再用“屦”字。

〔8〕  语见陈庆镛:《说文解字证·叙》。

〔9〕  原书于第二部分低一格写,现在照低一格。原书每例空一格,现在改为另起一行。

〔10〕  引自王筠:《说文释例·自序》。

〔11〕  语见朱骏声:《上说文通训定声》的奏折。

〔12〕  十八部的名称是:丰升临谦颐孚小需豫随解履泰乾屯坤鼎壮。这些名称都采自《易经》的卦名。孚是“中孚”的简称,小是“小畜”或“小过”的简称,“壮”是“大壮”的简称。

〔13〕  朱骏声在这里有两事弄错了。第一,《惜诵》没有叶颠天雰的事(“颠”字条说《天问》叶颠天雰亦误),只有《悲回风》叶颠天湲,但依段玉裁则颠与天叶,雰与湲叶。第二,即使叶颠天雰,也应认为转音,不应认为古韵(“颠”字条亦误,“天”字条不误)。这是朱氏的疏忽。

〔14〕  “湲”当作“媛”。

〔15〕  语见谢增:《说文通训定声·跋》。

〔16〕  当然也有本有其字的,如“蚤”借为“早”,“矢”借为“誓”等,但毕竟是少数。

〔17〕  这两句话有语病。王氏的意思是说,会意字是象形或指事(二者)的合体,可以是象形字加象形字、指事字加指事字、象形字加指事字等。形声字是象形、指事或会意(三者)的合体,但其中有一部分已经变为声符。

〔18〕  郑注作“旁三人持之”。《句读》脱“旁”字。

〔19〕  《淮南子·原道训》:“纮宇宙而章三光”。高诱注:“纮,纲也。若小车盖四维,谓之纮绳之类也。”

〔20〕  《殷虚书契前编》是罗振玉所编。

〔21〕  据罗振玉说,“甲”字在甲骨文中还有写作 的。

〔22〕  据罗振玉说,“丁”字在甲骨文中还有写作 的。

〔23〕  杂帛为物,见于《周礼·司常》注、《仪礼·士丧礼》注、《仪礼·乡射礼记》注;又见于《释名·释兵》。

〔24〕  《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册,287页。

〔25〕  豐,隶作豊,卢启切,不是豐字。

〔26〕  《观堂集林》第1册,第290—291页。

〔2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34页。

〔28〕  圣,苦骨切,音窟。

〔29〕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7页。

〔30〕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7页。参看郭沫若:《古代铭刻汇考续编·释勿勿》(此文又收入《甲骨文字研究》,1968年改写本)。

〔31〕  同上,第9页。

〔32〕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66页。

〔33〕  王国维亦以为“帝”象花萼形。参看《观堂集林》第一册,第283页。

〔34〕  王国维:《史籀篇疏证》。

〔35〕  《经典释文》引马融注《易·睽》:“剠凿其额曰天。”

〔36〕   古文“上”字; 古文“下”字。

〔37〕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一册,第282—283页。

〔38〕  车渠,蛤类,海产。古人以为大贝。

〔39〕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一册,第160—162页。

〔40〕  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76—77页。

〔41〕  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第66—68页。

〔42〕  江氏未立韵部名称。这里用江有诰所定的名称,以便了解。

〔43〕  见《古韵标准》例言。

〔44〕  江氏于平声第六部(按即宵部)总论中说:“此部之音,口开而声大;十一部(按即幽部)之音,口弇而声细。”

〔45〕  江氏于平声第四部(按今人分为真文两部)总论中说:“真谆臻文殷与魂痕为一类,口敛而声细;元寒恒删山与仙为一类,口侈而声大。而先韵者,界乎两类之间,一半从真谆,一半从元寒者也。”

〔46〕  江氏于平声第十二部(按,即侵部)总论中说:“二十一侵至二十九凡九韵,词家谓之闭口音,顾氏合为一部。愚谓此九韵与真至仙十四韵相似,当以音之侈弇分为两部。”

〔47〕  例如以“着”配“朝”。

〔48〕  “音均”就是“音韵”。《说文》没有“韵”字,“均”就是古“韵”字。

〔49〕  戴震《答段若膺论韵书》,见《声类表》卷首。

〔50〕  但是,段氏晚年也改变了意见。见于他的《江氏音学序》。

〔51〕  见王国维:《江氏音学跋》,《观堂集林》第二册,第407页。

〔52〕  据葛其仁:《江晋三先生传》,只有前七部算在《音学十书》之内。《等韵丛说》附刻在《入声表》后面。

〔53〕  语见段玉裁:《江氏音学序》。

〔54〕  可惜他没有给阳声韵作韵图,因为他认为入声是配阴声的。但是,按照他的体例,我们也可做出阳声的韵图来。

〔55〕  例如段氏在《说文解字》“焦”字下和“谯”字下都注明属第二部(即宵部);但是他在《六书音均表·古十七部谐声表》中把焦声归入第三部(即幽部),又在《诗经韵分十七部表》中注明“谯”字古音在第三部,自相矛盾。江有诰《谐声表》把焦声归入宵部。按,《诗·幽风·鸱鸮》“谯”字与“消”“翘”“摇”“晓”为韵,归入宵部是对的。

〔56〕  参看王力:《汉语音韵学》;第402页。又,王力《黄侃古音学述评》,载《大公报在港复刊三十周年纪念文集》上册。

〔57〕  他说没、锡、铎、屋、沃、德六部是戴震所立,但戴震这些部只包括唐韵的入声字;黄侃主张上古只有平入两声,则去声字应归入声,显然与戴氏不同。他的弟子刘赜作《音韵学表解》,此六部及其相配的平声韵部之间的分野是不够恰当的,如莫声归模部(即鱼部),示声归没部(即物部),都有问题。

〔58〕  见《章氏丛书·文始》,浙江图书馆校刊本,第39页。又参看第47—49页。章氏说:“左文三,《诗》或与脂同用,今定为队部音。”

〔59〕  章炳麟:《音论》。载在光华大学《中国语文学研究》,中华书局。

〔60〕  王力:《上古韵母系统研究》,见《清华学报》十二卷三期。又《汉语史论文集》。

〔61〕  这六部是:铎部、屋部、职部、锡部、觉部、药部。关于二十九部,参看王力:《汉语史稿》上册,第61—63页。

〔62〕  参看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五。

〔63〕  章炳麟:《娘日二纽归泥说》,见于《章氏丛书·国故论衡上》,第31—33页。

〔64〕  曾运乾:《喻母古读考》。见于杨树达所编的《古声韵讨论集》。

〔65〕  罗常培:《〈经典释文〉和原本〈玉篇〉反切中的匣喻两纽》。见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八本一分。

〔66〕  章说见《国故论衡》上,黄说见钱玄同的《文字学音篇》。

〔67〕  语见《音学五书·叙》。

〔68〕  语见《古韵标准·例言》。

〔69〕  章炳麟:《重镌古韵标准·序》,见于渭南严氏《音韵学丛书》。

〔70〕  参者王力:《汉语音韵学》,第338—339页。钱大昕说“后”字古音户,这个说法是错的。

〔71〕  江永:《古韵标准》,渭南严氏丛书本,第54—55页。

〔72〕  参看王力:《汉语音韵学》,第339页。

〔73〕  朱氏不再说读如“固”,因为他已经把鱼侯两部分立,知道“后”字不能读如“户”。

〔74〕  《广雅疏证》最后一卷是王念孙的儿子王引之写的。

〔75〕  《集韵》:“檐,徒滥切,负也。”

〔76〕  “狐”和“嫌”都是匣母字。

〔77〕  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十二《经文假借》条。

〔78〕  《左传》“昭公六年”:“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蒞之以彊,断之以刚。”

〔79〕  《经义述闻》卷十九,第十页。

〔80〕  《经义述闻》卷三十一,第二十页至二十三页。

〔81〕  “终”字又见于《经义述闻》卷五,第十页至十一页,“终风且暴”条。

〔82〕  参看章炳麟:《王伯申新定助词辩》,见于《太炎文录续编》卷一;又见于中华书局1956年出版的《经传释词》的附录。

〔83〕  这还不是足本,据说被王念孙删掉四分之一。足本刊于咸丰六年(公元1856)和同治五年(公元1866)。

〔84〕  语见《尔雅义疏》上之一,蜀南阁本,第二页。

〔85〕  《尔雅义疏》上之二,第四十九页。

〔86〕  参看王力:《训诂学上的几个问题》,见于《中国语文》,1962年1月号。

〔87〕  俞樾:《诸子平议》,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25—226页。

〔88〕  同上,第336页。

〔89〕  同上,第348页。

〔90〕 〔91〕  钱大昕:《经籍籑诂·序》。

〔92〕  见段玉裁:《声类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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