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意志的核心──性欲〉
性的关系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极重要的任务。它是人类一切行为或举动之不可见的中心点,戴着各色各样的面罩,到处出现。爱情事件,是战争的原因,也是和平的目的;是严肃正经事的基础,也是戏谑玩笑的目标;是智慧无尽的泉源,也是解答一切暗示的锁钥──男女间的互递暗号、秋波传情、窥视慕情等,这一切,无非是基於爱情。不但年轻人,有时连老人的日常举动,都为它所左右。纯洁的少年男女,经常沉缅於爱情的幻想;一旦与异性有了关系的人,更不时为性爱问题而烦恼。
恋爱,所以始终能成为最丰饶的闲谈题材,在於它的根底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但这人人都关心的重大事项,为什麽总要避开人家的耳目、偷偷摸摸进行呢?顽固的人甚至尽量装出视若无睹的姿态。这也显示出这个世界是多麽奇妙可笑。话说回来,其实,性爱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世袭君主,它已意识到自己权力的伟大,倨傲地高坐在那世袭的宝座上,以轻蔑的眼神统制驾御着恋爱,当人们尽一切手段想要限制它、隐藏它、或者认为它是人生的副产物,甚至当做毫不足取的邪道时,它便冷冷地嘲笑他们的徒劳无功。因为性欲是生存意志的核心,是一切欲望的焦点,所以我把生殖器官名之为「意志的焦点」。不独如此,甚至人类也可说是性欲的化身,因为人类的起源是由於交接行为,同时两性交合也是人类「欲望中的欲望」,并且,惟有藉此才得以与其他现象结合,使人类绵延永续。诚然,求生意志的最初表现只是为维持个体而努力,但那不过是维护种族的一个阶段而已,它对种族的热心、思虑的缜密深远、以及所持续的时间长度,均远超过对个人生存所做的努力。故说,性欲是求生意志最完全的表现和最明确的形态。
为使我的基本理论更加清楚起见,在这里且以生物学方面的说明供为佐证。我们说过,性欲是一种最激烈的情欲、是欲望中的欲望、是一切欲求的汇集,而且,如获得个人式性欲的满足──针对特定的个体,就能使人觉得有如拥有一切,彷佛置身於幸福的颠峰或已取得了幸福王冠的感觉;反之,则感一切都失败了。这些事情也可与生理学方面取得对照:客体化的意志中──即人体的组织中,精液是一切液体的精髓,是分泌物中的分泌物,是一切有机作用的最後结果。同时,由此可再认识:肉体不过是意志的客体化,亦即它是通过表象形式的意志。
〈恋爱的激情〉
恋人之间爱情的增进,不外是希望产生新个体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侣们充满爱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已经开始燃烧着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诉他们:这个新生命是个很调和并且结构良好的个体。为此,他们感到需要融合为一体而继续共同生存的热望,这种热望在他们所生育的子女中得到实现,俩人的遗传性质融合为一,在子女身上继续生存。反之,男女间若难以激起情愫,甚或互相憎恶怨恨,即使可以生育,其子女的内在体质,亦必是不健全、不调和的。所以,在加尔特隆〔注:calderon 1600─1681,西班牙剧作家。〕笔下,尽管先把莎密拉密斯〔注:semiramis 811b.c.─?),亚西利亚国王夏穆斯.亚达特五世之妃,在其子亚达特尼拉里三世即位後的前三年,都由她摄理政事。〕称为「空气女郎」,但後来仍把她描写成谋杀亲夫的恐怖女人,这里实在隐含着深刻的意义。
归根结底,两性之间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紧密的连结,就是由於各种生物的种族求生意志之发现。这时的意志,已预见到他们所产生的个体,很适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质的客观化。这个新个体,意志(即性格)是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而同时兼容两者的体质。但大致来说,姿容方面比较近於父亲,身材大小方面则多半类似母亲。这是根据试验动物的变种所产生的法则,这个法则的主要立论基础是:胎儿的大小依据子宫大小而定。至於各人特有的个性究竟如何形成,我们还无法说明,正如我们亦无法解释热恋男女那种特殊的激情一般。我想两者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只是一者较含蓄(指个性),而另一者较露骨而已(指男女激情)──至於新个体开端是如何?其人生命的要点如何?那就要看他父母在互相爱恋的瞬间是何等情况而定了。一如世人所常说的,当男女以憧憬的眼神互相交会的那一瞬间,便已产生新个体的最初萌芽。当然,这时的幼芽也像一般植物的新芽,脆弱而且易折。这个新个体即所谓的新(柏拉图式)理念。一切理念都是非常贪婪激烈的猎取分配予他们的材料,努力着登上现象界〔注: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和意志都是来自「理念界」,灵魂和肉体结合後才变成人;肉体是属於「现象界」。此处所谓的「新个体即所谓的新理念」,意指生命的最初萌芽乃是灵魂,其次加入了肉体後,才变成完整的人。这是亚里斯多德以前一般人对生命的看法。〕。同样的,人类个性的特殊理念,亦以最大的贪慾和最激烈的态度,以便在现象界中能实现他的目标。这种贪慾的激烈程度,就是决定於恋人之间的情热。男女间的情热可区分为许多等级,我们不妨把它的两极端称为「平凡的爱情」及「天上的爱情」。从它的本质来看,本来是相同的,无所谓等级的差别,只是若情热愈趋个人化──换言之,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或满足爱者的愿望要求──则愈能增加力量而已。那麽,问题的关键何在呢?以下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当可了然。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基底的人类特质的缘故。所谓恋爱三昧,实无出这几个范畴。其次,当恋情进入下一个阶段後,即出现若干特别的要求,有了这些要求,同时双方均预估能满足各自的恋心时,感情就逐渐上昇。但只有两个个体都觉得非常适合的时候,才能产生最高度的激情,这时,父亲的意志(性格)和母亲的智慧,合而为一,新个体於焉告成。表现於全种族的一般性生存意志,因为此一个体能够相应意志本来的强大力量,因而感到一种新的憧憬;这种憧憬的动机超越个人的智慧范围。它就是真正伟大的激情之魂。
〈爱与憎〉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已不复是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原本的个性完全不相一致。恋爱达到更深一层的阶段後,他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何以如此?那是因为恋爱中人受种族之灵的鼓舞,了解它所担负的使命远较个体事件重大,且受种族的特别依托,指定他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为「母亲」,具备他们两者的素质,才可能构成将来无限存续的子孙的基础。而且,此时尽管客观化的生存意志明显的要求他们制造子孙,但这种恋爱,并未率尔应诺。怀着这种超绝感情的恋人,他们的心灵已超越凡俗之物,飞扬於比自己更高的空中,所以,在原本是形而下的肉体欲望中,也罩上庄严的色彩。为此,即使一个一生生活最平淡的人,他的恋爱也是很富诗意的插曲。这种情形下的恋爱故事,多半呈喜剧。──种族中的客观化意志所担任的使命乃是为堕入情网中的男人的意识蒙上「预想」的面具──若和她结合,必可获得无限幸福的预感。当恋情达到最高度时,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与爱侣结合,即顿感人生空虚乏味,连生命也丧失所有魅力了,此时他对人生的嫌恶已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有时甚至自寻了断以求解脱。这类人的意志,不是被卷入种族意志的漩涡中,就是种族意志的力量太强,以致压倒了个人意志。所以,他们如果不能以前者的资格活动(即不能发挥种族意志),他们也拒绝在後者的情形下苟活。但这时候的个体,以之作为种族意志的无限憧憬的容器,实在太脆弱了;「自然」为了挽救此人的性命,便使他疯狂。如果疯狂的面纱仍无法压住那绝望状态的意识,那只有以自杀或殉情收场了。
话说回来,并非恋爱的情热不能得到满足,才招致悲剧的结局。「圆满」的恋爱,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激情所要求的,与当事者的周遭环境不但不能相一致,而且还破坏了他的生活计划,以致往往严重地损伤了他个人的利益。恋爱不但会与外界环境相冲突,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常相矛盾,因为撇开性的关系,来观察你的恋爱对象,也许那还是你本来所憎厌、轻蔑或嫌恶的异性。但由於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使恋爱中人对於自己原来所讨厌的种种特徵,都闭着眼睛毫不理会,或者给予错误的解释,只企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如此的使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达成任务之後,这种迷妄便立刻消失,而遗下了可厌的包袱(妻子)。我们往往可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妻。我们常感觉奇怪,「为什麽这些男人竟会做这样的选择?」看了上述的说明,足可给大家满意的答覆了。因此,古人常说:爱神amor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都有使他难以忍耐的缺点,甚至会使他带来痛苦与不幸,却仍不肯稍改初衷,一意孤行。
你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什麽样的人,
我只知道:爱你。
事实上他所追求的并非自己的事情,而是第三者──将来的新生命,然而,由於受幻想的包围,他们却以为对方正是自己所追求的目的。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无论如何总是一种很伟大的态度,所以,激情也具备着崇高的旨趣,并且常成为文学讴歌的主题──最後再谈到一种对其对象极端憎恶的性爱,柏拉图把这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如何的尽力,如何的恳求,对方也充耳不闻。这就产生了莎翁所说的:「爱她又恨她!」〝i 1ove and hate her〞(辛白林第三幕第五景)的情形。
这种爱恨交织的心理,有时会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发现两、三起这种实例。歌德说得好:「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真想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令人愤怒和诅咒的事情?」(『浮士德』中,魔鬼梅菲斯特所说的话。)
恋爱时,对恋人示之以冷淡,甚至以使对方痛苦为乐,我们把它称之为「残忍」,实在并不过分。同时,这也是恋爱中常有的事。因为,恋爱中人当时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毫不理会理性所列举的各种道理,无视周遭的一切事情,只知绝对的追求自己的目的,始终不松懈不放弃。自古迄今,因恋爱的冲动未得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佩脱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之同时又具备诗人素质的,只有佩脱拉克一人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而沉默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佩脱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护神和个人的守护神,无时无地不在战争,前者是後者的迫害者和仇敌;它为贯彻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幸福也变成种族守护神反覆无常下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三部第三幕的二、三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为什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只因为人类本质的根柢是种族,它具有比个人优先存在和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觉出个中道理,所以借邱比特的外形来表现种族的守护神,他的容貌天真得像儿童,却是残酷而充满恶意的恶神,也是专制、反覆无常的鬼神doimon,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eros)〔注:希腊的eros即罗马的amor司恋爱之神。〕啊!你是统制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盲目、背附翅膀,这是邱比特的特徵。翅膀象徵恋爱的善变无常,但这里的「无常」,通常只有在欲望满足後引起幻灭感觉之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激情是以一种迷妄为基础,使人误以为本来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有利於个人。但这种幻想,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後,随即消失无踪。个体一旦被种族之灵遗弃後,回复到原来的贫弱和受诸多限制的状态,回顾过往,才知道费了偌大气力、经过长期勇猛努力的代价,除了性的满足外,竟无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个体并不比从前幸福。於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并且了悟原来是受了种族意志的欺骗。所以,theseus的遗弃ariadne〔注:希腊神话。theseus是阿迭卡王子,於克里特岛得王女ariadne之助,杀死牛头人身之怪物minotaur。其後,两人成婚,但最後又遗弃她。〕一点也不足为怪。如果佩脱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後的母鸟一样,声音戛然而止,沉寂无闻了。
〈恋爱结婚与凭媒撮合〉
恋爱的结婚是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当然,这情形当事者并无所知,还误以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过,由於它真正的目的在於他们可能产生的新个体上,因此当事者知道与否,并无关紧要。他们由这目的而结合,尔後再尽可能努力取得步调的和谐。但激情的本质是本能的迷妄,由此而结合的夫妇,其他方面有许多相异之处,前述的迷妄一旦消失,相异的素质便昭然出现;所以恋爱结婚,通常结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谚语说:「恋爱结婚的人,必定生活於悲哀中。」因为婚姻本来就是维持种族的特别安排,只要达成生殖的目的,造化便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了。──由双方家长安排、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便利婚姻」,反而往往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约,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很具体而实在,不会自然消失;并且,它总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着眼。当然,它对後代子孙是不利的。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若面临婚姻抉择的男人,只着眼金钱而不顾自己情热的满足,这是为个体而生存,并非为种族;此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原则的。所以,易於引起他人的轻蔑。反之,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因为当她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做忠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应该说是种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来看,当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得兼,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两者中的一方。是的,事实的确如此,因为爱情和现实的顾虑能够携手并进是一种罕有的幸运;同时,大多数人在智慧、道德及肉体上,都有瑕疵,结婚时原就无法基於爱情或纯粹的选择,往往是从各种外在的顾虑而决定,或在偶然的状况下结合。话说回来,便利的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兼顾到某种程度的爱情,这就是所谓和种族的守护神取得妥协。
如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因为结婚的本质,其目的并不为现在的当事者,而是为未出世的儿女着想。但性爱若附加上「性向一致」的友情──虽然不多见──也可缔结真正白首偕老的夫妻,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的感情,双方以最柔和的心情,互相慰藉。然而它的发生几乎都在性爱获得满足而消失之後,始表现出来。性爱的发生,是男女以未来的第二代为主眼,在肉体、智慧,道德方面取得互相弥补和适应,幸福的婚姻则更加上精神特性的调和。
〈恋爱是人生解脱的叛徒〉
那麽,为什麽恋爱中男人竟会为心爱女性的秋波所眩惑,以致甘愿完全放弃自己,不惜为她做任何奉献牺牲呢?无他,这是因为她身上有着不可磨灭的部分,以致其他的一切都无足轻重了。人们对於某一个特定的女性都有着活泼热烈的欲望──不,几近疯狂的欲望,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核心是难以打破的,而且这也正是这种本质核心永存於种族中的直接保证。如果认为本质的存续是芝麻小事,或加以轻视,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错误的产生,是因为人们这样想;所谓种族的持续,虽和我们相类似,但却不是任何方面都与我们相同的,而且它又是生存於我们所不能知的未来。这种念头,实源於对外部的认识;只见及种族的外貌,而未考虑到内在本质。实则内在本质才是人类意识核心的根底,而且比意识更具直接性,又是不受个体化原理拘束的物自体,存在於各色各样的个体中──不论并存或续存,其内在本质俱皆相同。这就是切实渴望生存和永续的求生意志。即使个体死亡,它仍得以保存。话虽如此,但人类的生活并不比现在的状态为佳,因为生命就是不断地苦恼和死亡。然则如何才能使个体从痛苦的世界解脱呢?只有否定意志一途:由意志的否定,使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枝干,而停止其生存。然而,其後将是什麽样的情景呢?彼时的个体意志究竟是什麽样的东西呢?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出足以证明它的概念和事实。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之为「涅盘」(指根绝人生各种慾望所达到的一种至高至乐的境界。)这也是人类一切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现在,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熙熙壤壤的现世,就会发现人们大都是为烦恼、痛苦、贫穷所困扰,再不就是充满无穷尽的慾求。为了防止各色各样的烦恼,虽然每人都尽了全力,但他们除了只能保持这苦恼的个体的短暂生存外,再不容有其他的奢想了。然而,在这纷乱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悄悄交换互相思慕的眼光──不过,他们的眼神,为何总显得那麽隐秘、那麽畏葸、那麽偷偷摸摸?这是因为他们原是叛徒,他们故意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痛苦和辛劳继续延续下去。他们仍沿袭着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人生的序幕。